洪水传说与大禹治水略论

  一、黄河洪水和治水的历史传说

  在距今10000年到3000年的早中全新世时期,是古黄河水系的大发展时期。河水上下贯通,沟系发育迅猛,尤其是黄土高原,出现“千沟万壑”。随之土壤侵蚀严重,河水泥沙巨增。在此期间,古渤海曾两次西侵。由于洪水泥沙增加和海平面的升高,河水排泄受阻,造成远古洪荒时代,留下不少洪水和治水的传说。

  根据国内外地质学和第四纪环境变迁研究的成果,在距今一万年地球史进入全新世后,存在有全球气候从总体上看由冷向暖的逐渐变化,从距今8500-3000年为气候最佳适宜期——在中国被称为“仰韶温暖期”或“中国全新世大暖期”。其中距今4500-4000年前为仰韶温暖期的中晚期,即考古学上的龙山文化及二里头文化时期。这一时期也是仰韶温暖期的中期,气候湿润多雨,温度较今为高,平原地区常遭洪水泛滥之灾。古史传说和实际的气候演化特征正相吻合【1】。

  据地质学家研究,在距今6000-4000年前时,世界各地海平面已经超出现代海平面2-5米,海岸线深入内陆数十至数百公里。在我国东部,高海平面引起大范围的海侵,称为黄骅海侵。在环渤海湾平原地区,海水内侵使海岸线西移50公里,到达今天津西侧,淹没陆地达27000平方公里。在长江以北平原,海岸线内迁可达60-100公里。总之,在仰韶温暖期的中晚期,即约从仰韶文化至龙山文化时期,我国东部海平面比现代的海平面高2~4米【2】,出现了我国东部的最高海面。

  伴随着仰韶温暖期的到来,黄河流域的农业如雨后春笋般地迅速发展。严文明先生曾用统计学的方法指出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聚落和文化发展之快,他指出:“以河南省裴李岗、仰韶和龙山三个时期的遗址为例,其数量多为70余、800和1000处左右,如果考虑到三个阶段所占时间跨度的差别,则同一时段的遗址数目之比当为1∶8∶20,可说是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在分布上,裴李岗文化主要在河南中部,仰韶文化则以中西部最密,到龙山时期就大规模向北部和东南部平原地带扩展【3】。”这实际上是对黄河中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农业发展迅猛状况的较为定量化的描述。

  到了龙山文化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聚落总数又有较大增加。据赵春青对郑洛地区聚落遗址的统计,这时期的龙山聚落遗址总数已达516处,比仰韶后期的357处增加了159处。考虑到郑洛地区龙山时代历时约500年左右,仅及仰韶后期约1000年左右的一半。若取相同的时间段,则龙山时期的聚落总数应是仰韶后期聚落总数的2.5倍左右【4】。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的聚落性质已发生大的变化,这就是有比较多的城址被发现。到了龙山文化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甚至上游地区都已分布有城池——这一新的聚落形式【5】。龙山文化时期,人类的聚居地大量向黄河下游的平原地带延伸,星罗棋布地遍布黄河两岸。这一方面使人们面临着洪水的威胁,另一方面也迫使人们开始关注并致力于洪水的治理。

  考古学上发现的青海民和喇家齐家文化的遗迹为我们了解和认识史前的洪水灾害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证据。喇家遗址位于民和县南端的黄河岸边,所处地域是黄河上游的一个河谷小盆地。在已探查的20万平方米的范围内,发现近20座房址,约30座灰坑、3段壕沟、2座墓葬、1个小型广场和1个奠基坑、1个杀祭坑、2个埋葬坑,出土有丰富的陶器、石器、骨器及数量较多的玉器。最引人注目的是在该遗址发现了黄河大洪水和地震等多种灾难的遗迹,“给人以强烈的震憾,显示出距今4000年前后的齐家文化时期这里曾经发生过重大灾变【6】”。经相关的古环境专家对遗址进行地学考察,在地层中发现了黄河大洪水的遗迹和沉积物。在10号房址内发现经历灾难死亡的人是因为突发的房屋坍塌被砸被压,人骨的非正常姿式和存在骨折等情况都可证明这一判断。除了黄河大洪水遗留的红土沉积,在遗址中也发现有强烈的山洪带来的沉积物,山洪对遗址部分区域的冲击表现得极为明显。地层关系表明,遗址区内先遭地震,后有洪水,洪水形成的地层叠压在地震遗迹和地震塌毁的黄土堆积物之上。喇家遗址的房屋多是利用黄土断崖开凿的窑洞式建筑。喇家遗址处在黄河二级阶地,属于次生黄土层,黄土并不厚实,不大适合建筑窑洞,这也许是喇家先民罹难死亡的一大原因。喇家遗址的年代,大约为距今4000年左右。这一时期正是中原龙山文化晚期,也和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编定的夏禹始年(约为距今4070年)较为接近。正如喇家遗址的发掘者们指出的那样:“距今4000年前这个关键时期,黄河大洪水证据的发现,更有其特殊含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为古史中的洪水传说找到了一定印证”。【7】黄河上游尚发生洪水灾害,中下游的洪水当更加严重。

  关于尧舜时的洪水,多见于先秦秦汉时的文献。《尚书》载尧时“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又引述大禹的话说:“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昏垫【8】”。《史记》也载:“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9】《孟子》说:“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又说“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10】可见在尧舜之时,黄河等河流洪水横流,泛滥成灾,五谷难以生长,百姓无处存身。尧时的洪水之灾,至少持续有二三十年。并且波及的范围又是相当广泛的。受到灾害最严重的是黄河下游,也就是华北大平原。“下民昏垫”,即是说处在下游的灾民被洪水溺淹致死。洪水的泛滥,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存和生活,因此,洪水已成为人们日夜忧虑的心腹之患,人们热切盼望治理的,也成了尧舜政权必须解决的要事,故先后委派鲧、舜、大禹等人去率众治水。

  传说中最早治水的是共工。共工是一个部族的首领。据说共工部族是炎帝的后裔,活动的区域在今河南辉县一带。这里南临黄河,北靠太行,土地肥沃,水源充沛,适宜农耕。但是到了洪水季节,黄河及其支流诸水经常泛滥,共工部族深受其害。《管子·揆度》载:“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一。”正是对当时洪水弥漫的反映。其首领共工带领部众治水,“壅防百川,堕高堙卑”。【11】大概是采用高地的土石,在低洼的地方修建一些原始的堤埂,以抵御洪水的侵犯。由于这个部族经常治水,积累了不少经验,成了治水的世家,所以古人说:“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12】共工治水有功,深受群众拥戴。

  尧舜时期,洪水泛滥,帝尧根据四岳的举荐,派鲧去治理洪水。鲧部族的居住地在崇,即今河南嵩山一带。“尧听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13】鲧使用共工部落治水的老办法,用“堵”和“堙”的方式去“障洪水”,即用堤埂把居住区和田地保护起来。“鲧作三仞之城”,【14】但筑堤障水,抵御不了洪流的冲击,结果因治水多年没有成功,被舜殛于羽山。鲧虽然治水失败,但他却为后人积累了经验,他开创的修筑堤坝治水的方法,对后世治理洪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子承父业、专心致志地治理黄河洪水并取得巨大成功的是被尊崇为治水英雄的大禹。大禹是鲧的儿子。鲧死后,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神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他“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15】禹认真总结了先父的经验教训,虚心向有经验的人请教,并找到伯益、后稷和共工氏的后代四岳等部落首领做助手,努力探索新的治水办法。他“身执耒耜,以为民先,股无腋,胫不生毛”【16】,带领人民,艰苦奋战,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终于制服了汹涌的洪水。文献记载:“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17】又“浚畎浍而致之川”。由于水土平治,“百川顺流,各归其所,然后人民得去高险,处平土”【18】,扩大农田面积,发展农业生产。于是,禹“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反映治水促进了稻作的种植。这都说明水利的兴建,直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所以,大禹作为治水英雄,世世代代为人们所赞颂。春秋时人刘夏称:“美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矣!”【19】荀子也称颂道:“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20】

  二、大禹治水的真相

  大禹治水之所以成功,在于他采取了科学的治水方法。据《淮南子·原道训》记载:“禹之决渎也,因水以为师。”因水为师就是善于根据水流运动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疏浚排洪。水有润下的特性,它要由高处流向低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以往鲧一味采取“障”、堵的方法治水,就是没有充分认识水的特性和洪水运动的规律。而大禹的“因水为师”,正是在汲取前人失败的教训中所获得的新的认识。禹的治水方法,在共工和鲧治水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创新。采用“高高下下,疏川导滞”的办法,【21】就是利用水从高处向低处流的自然趋势,把壅塞的川流疏通,把洪水引入已疏通的河道或者洼地、湖泊,然后使之流入大海。史载大禹治水的具体事迹说:“禹立,勤劳天下,日夜不懈。通大川,决壅塞,凿龙门,降通漻水以导河,疏三江五湖,注之东海,以利黔首”。【22】这里的决壅塞、凿龙门、降通漻水、通川、疏导等方法,都是为了疏浚河道,这正是针对洪水泛滥的根由而采取的正确方略。这样一种方法,一是除去水流中的障碍,二是增多泄洪的去路,人们称为疏导法,又称疏分法。当然在治水实践中也离不开堙塞,在有些情况下,不先加以围堵,也难以实现有计划的宣泄。禹在具体的治水实践中,也吸收了前辈“堙水”、“壅防”的经验。《礼记·祭法》说“禹能修鲧之功”,三国时人韦昭释道:“鲧功虽不成,禹亦有所因,故日修鲧之功。”这说明禹在疏导的同时,也把堙障作为辅助手段,史载禹“湮洪水”、“陂障九泽”【23】,就是将一部分洪水引入湖沼洼地,蓄水滞洪,发挥分洪作用,减轻洪水威胁。禹依靠这种方法,平息了水患,实现了“水由地中行”。【24】洪水全部归槽,威胁得以消除。

  根据文献记载,禹在治水过程中,根据水的流势,进行了原始的测量,以确定河道的流向。大禹“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25】“准绳”和“规矩”大概就是类似于今天的铅垂线、角尺和圆规之类的测量工具,“行山表木”或“随山刊木”【26】可能是原始的水准测量,它反映了当时大禹肩扛手握测量工具,跋山涉水,率领人们勘测河道,根据水的流势确定河道走向的情景。《周髀算经》载:“故禹之所以治天下者,此数之所由生也。”汉代赵君卿注解说:“禹治洪水,决疏江河,望山川之形,定高下之势,除滔天之灾,释昏垫之厄,使东注于海而无浸逆,乃勾股之所由生也。”【27】把数学的产生和大禹治水联系起来,说明大禹在治水过程中确实采用了较为科学的测量方法和措施,是对其聪明才智的充分肯定,因此,我国的水利勘测史也是从大禹治水开始写起的【28】。

  大禹认识了水的运行规律,并在科学测量的前提下确定了黄河河道的流向,与此同时,他提出“因水之性”,“高高下下,疏川导滞”【29】、“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30】的治水方法,即利用水自高处流往低处的自然趋势,顺地形疏通壅塞的川流,把洪水引入疏通的河道、湖泊及洼地,然后“合通四海”【31】。可以想见,滔滔洪水在平原上肆虐横流,主流所经的河道总是比较宽的,如果能集中力量把这些主干河道疏浚通畅,就可加速洪水的排泄,然后再在两岸加开若干排水渠道,使漫溢出河床的洪水和积涝有可能迅速回归到河槽中来。那必将减轻洪水的威胁【32】。加之将洪水引入湖沼洼地,也滞蓄分担了一部分洪水,就能收到“水由地中行”,“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的成效。

  关于大禹治水的传说,先秦文献中几乎都有记载,尤以《尚书》、《诗经》、《墨子》、《孟子》等记载较详,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向来是深信不疑的。当然,由于这一传说来源很早,流传广泛,以致演变为神话,也有许多附会的内容。如《淮南子·修务训》中称禹“凿龙门,辟伊阙”。因此,有人就借此来否定大禹治水的真实性【33】,我们认为这种一叶障目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在科学技术十分落后的远古时代,把自然力的创造疑为鬼斧神工,附会到以治水而闻名的圣人大禹身上,是很自然的现象,这只能加强大禹治水的传奇色彩,而不能抹煞它的以历史事实为原形的真实性。

  在黄河中下游沿岸至今还流传有据说是大禹留下的许许多多治水遗迹,如龙门、三门、伊阙等。大禹治水的故事是中国上古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在先民的印象中尤其深刻,不但一代代口耳相传,而且还被后人刻金铭石,以垂后世。《吕氏春秋》曾盛赞大禹之功绩:“故功绩铭乎金石,著于盘盂”。【34】这说明吕不韦等人在当时已见到不少有关大禹治水的石刻和青铜铭文。郭沫若先生曾在研究了齐侯钟的铭文“成唐(汤),有严在帝所……咸有九州,处禹之堵(土)”后指出:“由此可知在春秋时代一般人之信念中,确承认商之前有夏,而禹为夏之祖先【35】”。肯定了大禹其人的真实性。最近发现的制作于西周中期随国的“随公盨铭文中,明确记述了禹治河川的事迹。这说明在西周时期,大禹治水的故事曾在民间流传甚广,新发现的金文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先秦文献《尚书》中有多篇记述了洪水和大禹的事迹,如《尧典》、《舜典》、《大禹谟》、《益稷》、《禹贡》等。其中的《禹贡》,按照《说文》的解释:“贡,献功也”,禹贡,就是禹的功绩。据此,周秉钧先生认为,禹平定洪水后,万民安居乐业,史官写下这篇文章,以表扬大禹的功勋,故名之为《禹贡》【36】。总之,上古时期洪水和大禹治水的传说和记述,虽有某些夸张或神化的色彩,但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历史概貌,是大致可信的。

  考古工作者在山西省襄汾县东北发现了陶寺新石器时代晚期巨型城址,该城址东靠塔儿山,西临汾河,面积达280多万平方米。经过自1978年以来长达20多年的不断发掘,发现了居住区、墓葬区、陶窑址及手工业作坊等遗址。最近公布的资料表明,已确认了陶寺早期小城、宫殿区和中期小城内墓地【37】。小城内南北长约1000、东西宽约560米,面积约56万平方米。小城东部为宫殿区,总面积约6.7万平方米,在该区发现白灰墙皮。晚期宫殿区变为从事石器、骨器制作的手工业作坊区,并显现出强烈的暴力色彩,堆满了累累头骨。陶寺中期城址平面呈圆角长方形、东西长1800米,南北宽约1500米,面积约为270万平方米,加上被中期利用的小城面积,陶寺文化中期城址总面积约为280万平方米。从已发现的墓葬看,已有明显的等级色彩。出土的器物中有陶器、玉器、木器、石质工具和少量铜器,并且还水选出稻谷标本。对于尧舜活动的地望,李民先生认为尧都平阳当在今临汾、襄汾一带,而舜居妫汭当在今山西永济境内,也就是说尧舜活动的地带当在今日的晋南地区。他进而将尧舜所居和陶寺遗址联系起来,并将陶寺遗址的14C年代数据即距今4415±130年——3560±70年和尧舜活动的大致年代距今4300——4100年相比照,实际上认为陶寺遗址应为尧舜时期的城址【38】。从近年来在陶寺遗址发现的城垣及宫殿等遗迹看,从大、中、小三种类型墓葬中反映出明显的阶级差别,而大型墓葬中随藏的玉钺、石钺、特磬和鼍鼓等礼器则是庙堂重器和礼制出现的物证,并且铜器的发现,更是尧舜时期迈向文明时代的标志。总之,有越来越充分的证据表明陶寺城址当为“尧都”所在地,并且尧舜时的都城已具有庞大的规模,有可能已出现了早期国家。

  包括陶寺城址在内的众多龙山文化晚期城址的发现,使古史传说中有关尧舜禹的故事有了较为可信的依托,说明这些传说是建立在一定的历史事实基础之上的。值得注意的是,考古工作者在发掘陶寺城址时,发现“有迹象表明,这座城址曾一度毁于洪水,而后又经重建【39】”。传说中尧的时代正和陶寺城址的年代相对应,而晋南又是《禹贡》中大禹治水的肇始地——冀州之所在。这为我们认识尧时的洪水和大禹治水的传说提供了新的线索。

  大禹治水的活动及传说在我国水利史上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经过方法得当并取得最终胜利的大规模的治水活动,谱写了我国治水历史的第一页,揭开了我国水利科技史的序幕,因此,它是我国水利科技史的开端。《禹贡》中将大禹治水后形成的河道加以记述,被后人称为“禹河故道”,大禹治水中开创的疏川导滞的治河方略几千年以来一直指导着我国的治水事业,是治水方略中的重要内容,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大禹治水中表现的不畏艰险、一往无前的大无畏英雄气概一直鼓舞着后人与滔滔洪水等自然灾害作英勇顽强的斗争,并成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它的实际意义远远超过了水利本身。

  由于治水成功,水土得以平定,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并且,在治理洪水的宏大事业中,加强了各个部落联盟的联系和协作,而且也需要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原来由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落被以行政区划分的“九州”所代替。也由于治水任务职责的重大和时间的紧迫而赋予治水的领导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都促成了国家的产生。传说中的大禹时代正处在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大禹因治水有功被推举为国王。从禹开始,禅让的传统被破坏,禹的儿子启夺得了王位,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大禹治水的传说不但揭示了治水活动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作用,也有力证明了治水活动对国家的产生和文明进步的重大影响。因此,完全有理由认为,治水活动不但揭开了中国水利科技史的第一页,也同时揭开了中华文明史的序幕。

注释:

【1】  黄春长:《环境变迁》,第146页,科学出版社,2000。

【2】  黄春长:《环境变迁》,第124页,科学出版社,2000。

【3】  严文明:《走向21世纪的考古学》,三秦出版社,1997。

【4】  赵春青:《郑洛地区新石器时代聚落的演变》,第140~15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  钱耀鹏:《中国史前城址与文明起源研究》,第9-13页,西北大学出版社,2001。

【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青海民和喇家史前遗址的发掘》,《考古》2002年第7期。

【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青海民和喇家史前遗址的发掘》,《考古》2002年第7期。

【8】 《尚书》《尧典》,《尚书》《益稷》。

【9】 《史记》卷2《夏本纪》。

【10】 《孟子》卷5《滕文公上》,卷6《滕文公下》。

【11】 《国语》卷3《周语下》。

【12】 《左传》昭公十七年。

【13】 《史记》卷2《夏本纪》。

【14】 《淮南子》卷《原道训》。

【15】 《史记》卷2《夏本纪》。

【16】 《韩非子》卷19《五蠹》。

【17】 《论语》卷8《泰伯》。

【18】 《新语》卷上《道基》。

【19】 《左传》昭公元年。

【20】 《荀子》篇25《成相》。

【21】 《国语》卷3《周语下》。

【22】 《吕氏春秋》卷5《古乐》。

【23】 《庄子》第33《天下》、《国语》卷3《周语》。

【24】 《孟子》卷6《滕文公下》。

【25】 《史记》卷2《夏本纪》。

【26】 《尚书》《益稷》

【27】 《算经十书》,中华书局,1963。

【28】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勘测志》,第3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29】 《国语》卷3《周语下》。

【30】 《尚书》《益稷》。

【31】 《国语》卷3《周语下》。

【32】 《中国水利史稿》上册,第41页,水利电力出版社,1979。

【33】  丁文江:《论禹治水说不可信书》,见顾颉刚主编:《古史辩》,第1册。

【34】 《吕氏春秋》卷22《求人》。

【35】  郭沫若:《评〈古史辨〉》,《古史辨》(七)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36】  周秉钧:《白话尚书》,第36页,岳麓书社,1990。

【37】  何驽等报道:《襄汾陶寺城址发掘显现暴力色彩》,《中国文物报》2003年1月31日。

【38】  李民:《尧舜时代与陶寺遗址》,《史前研究》,1985年第4期。

【39】  王巍:《自然环境变迁与史前文明演进》,《光明日报》,2003年2月11日。

文章来源:载《中国农史与环境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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