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江南商品经济与商业资本发展的新格局——以衢州的造纸业和木植业为中心

  【摘要】明清时期衢州府的造纸业和木植业是地方财政和国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支撑,在木植业中有“拚”的产权分离和契约化的卖买关系,标志着商业资本已扩拓了发展道路,推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经济现象值得重视。

  【关键词】杉木;拚;官纸;衢州开化

  【作者简介】陈学文,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日本大阪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客座教授(杭州310025)。

  【原文出处】《浙江社会科学》(杭州),2011.3.114~117

  衢州地处浙西北山区,毗邻皖赣闽诸省,素以盛产竹木闻名。交通畅达,有“八省通衢”之称。“南际瓯越,北抵歙睦,……故江湖闽广士夫与商贾之往来咸道此以口(趋)两京焉。”【1】便利于商旅和物流,为所产竹木纸张的贩销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交通条件。

  明中叶前期著名文人陆容(1436—1494),曾任浙江参政,在他的笔记《菽园杂记》有二处记到衢州的造纸业,记曰:

  “浙之衢州,民以抄纸为业,每岁官纸之供,公私靡费无算,而内官贵臣视之,初不以为意也。”

  “衢之常山开化等县人,以造纸为业。其造纸法,采楮皮蒸过,擘去粗质,糁石灰,浸渍三宿,蹂之使熟。去灰又浸水七日,复蒸之。濯去泥沙,曝晒经旬,舂烂,水漂,入胡桃藤等药,以竹丝帘承之。俟其凝结,掀置白上,以火干之。白者,以砖板制为案卓状,圬以石灰,而厝火其下也。”【2】

  陆容作为地方官还深入实地考察,详细记录了造纸工艺流程,其真实性甚为可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该书评价甚佳,日:“是编乃其札录之文,于明代朝野故实,叙述颇详,多可与史相考证。”其记造纸流程,先以蒸竹沤料,再加石灰浸渍,浸水七日,再蒸竹料,曝晒一句,春碎复水漂之,加胡桃藤水再用竹帘抄纸,最后用火焙干。今考之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下十三《杀青》,所记基本相同。

  衢之官纸产量多且优,其“精者极其洁白,供书文,印文,柬启用。”宫廷与官府多用之,供应繁多已成为衢州一沉重负担。

  衢府五县皆产纸,以常山开化为著,据载:  

  “纸:(雍正县志)大小厚薄,名色甚众,惟球川人善为之,工经七十二到。”

  榜纸:出衢州常山。

  柬纸:印书柬纸,永丰为上,常山次之。”(光绪《常山县志》卷二十八《物产》)

  “藤纸:出开化者良。”(乾隆《开化县志》卷三)“纸:有藤纸、棉纸、竹纸。”(康熙《衢州府志》卷二十三《物产》)

  “纸:出二十八都梅林三卿口诸处,有藤纸棉纸竹纸三种。”(同治《江山县志》卷三《物产》)

  “纸:(旧志)以草杂竹丝为之,色黄粗糙,止供丧事楮币及包裹之用,不中书也。山南山北上方上输源诸处。”(嘉庆《西安县志》卷二十一《物产》)

  衢府各县所产之纸各有特色,互有优劣,但在国内已具名气,据明代一部日用类书记:

  “常山纸:常山县有榜纸,并中夹纸、奏本纸。”“连四纸。开化县有连三连四纸亦佳。只要白厚无粉者为妙。”【3】

  从上引史料来看,衢府造纸业已有技术专业分工,各县产纸互有所长。只有分工始能提高技术。榜纸柬纸为上等优质纸,榜纸多用于科举考试卷纸,柬纸用于书写印纸制作名片帖纸。榜纸柬纸统称为官纸。以产常山县为主。藤纸产于开化。江山龙游多产楮币烧纸,多用丧祭或包裹之用,不能书写刻印书。

  衢纸除了上供外,还大量销向江南、河南、湖广、福建等地,是府县财政收入和县民收入主要来源之一。据万历《常山县志》记:“土不产楮,而球川人善为之,虽球川人往他所止能甚小,而不能甚大。……每数岁大造官纸发价数千万两,……亦土人一利孔也。……至于徽商亦得为之。”光绪志曰:“常地向出球川纸,擅利一方,后渐废之。”【4】

  以上是对衢府造纸业的介绍评述,下面将转到衢府木植业的论述。

  衢府五县皆盛产竹木,尤以杉木著称,以开化县为盛。

  从木植品种来看,明弘治间已有26种,有“杉松桑柏樟枫槐桐椽榆桧□梓檀槠栎罗汉松乌桕黄杨棕榈皂荚水(杨)桂榔槎榛。”【5】天启间增至31种,康熙间为37种,不过如皂荚、山水竹之类可否列入木材类尚需斟酌,总的趋势是品种增多栽植面积在扩大,却是事实。

  木植业经营方式多样复杂,山林一般为一族产或划分一块块一片片给予个体木植业主经营,而大木场多是出让给木植商人采用拚木方式来长期承包经营。文献上所谓“拚”、“掮”,就是指某一大商人出资承包山林来经营,双方签订契约,出租方仍持有山林的所有权,仅仅是出让经营权,木植商人出资承包山林,只有一时段的经营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将木植产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割。因为杉木成长期较长,因此“拚”期也较长,一般为二三十年为一期,长者达三四十年。

  在木植业经营中有三点需加注意:

  1.杉木在开化县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

  据崇祯《开化县志》载:“开(化)田少土瘠,不足一邑之食,惟栽杉为生,姜漆次之,炭又次之。合姜漆炭当杉利五之一,而惟正之供与养生送死之需尽在其中。曾闻诸故老,杉利盛时岁近十万,以故户鲜逋课,莅开者颇称易治。数十年杉利大损,缘徽商之拚本微,吴下之行货滞,既缾而转罍耻,斯襟捉而肘见。而开人耕读之外,不业工商,则无倪给仰取之途。”【6】杉木为建筑良材,“杉木可作栋梁,如擎石柱。”【7】仅杉木一项年收益近十万两,当姜漆炭收益的五倍,所以莅开化官员凭此可以完课,故称开化易治。开化山多田少,耕地与林场各占一半左右,而杉木收益相当谷物收益60%一70%,所以万历时县官就注意到杉木的开发。知县汪应望就说:“(开化)层峦迭巘,绵亘盘据,奇峭峻拔,凌逼霄汉。……且田不及山地之十五,谷资邻邑江(山)常(山)转输商贾以济,若才用之所利赖,则山宜杉漆桐竹柏桑枣棉栗诸树,……丰登可以当谷十之六七。勤植而善种之,则仅足以自赢。”【8】

  2. 彬木的经营方式:拚

  因山林开发期长,投资巨大,短时段无经济效益,且本地人缺少资金,只得采用招商引资的办法,这种招商引资出让山林经营权的方式,当地当年称之为拚或搧。拚(pan),原意为“拊手也。”“手搏为拚。”(见《说文》)。亦解为“手舞貌”。(见《康熙字典》)今解见《辞海》:同拼,连合、缀合。即有双方拊手联合开发之意。拚木者是资金雄厚的大商人,他们出资获得山林经营权,集管理、种植、砍伐、运输、销售于一体,进行较长期商品经济运作,以获取较大利润。把山林作为商品生产来开发,如徽商、龙游商就投资于拚木经营。东鲁古狂生《醉醒石》小说就写到徽商程某,“常在衢处等府采判(拚)木植,商贩浙东南直(隶)地方,因此常住开化。”嘤源徽商江恭壎,“尝购木开化。”【9】有一次就“购其木六百金。”【10】徽商王恒在常山拚丁氏山林,“用银一千五百两。”【11】拚的经营方式则表明了明代开始已有商业资本转向生产的倾向,离开了传统的与土地或高利贷资本相结合的趋势,拓宽了商业资本发展的道路,意味着商业资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了推进商品生产的积极作用,这是很值得研究商业资本的明清经济史研究者重视的新课题,这往往也是研究者所难以发现而被忽视了的一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微观演进,而却很能说明社会经济史上一个大问题。即商人随着经营方式的演进,扩大了视野,愿意到僻远的山区投资于尚待开发而可获厚利的木植业,既表明他们的资金雄厚,亦表明他们的经营胆识。创造了“拚”的经营方式,开拓了商业资本发展的新领域。

  3.木植业与生态环境

  由于杉木等木植业经营涉及种植、管理、砍伐、运输、贩销等一系列经营体制,加以投资大,收益期长,一些人思想准备不足,急于求利,就出现了滥砍滥伐,破坏了植被,影响到生态林业发展,加以拚的双方发生契约纠纷,致使木植业时盛时衰,制约着衢州木植业的发展。如开化,“迩来刁民残害,木植难留,未满廿载即行召拚,拚后亦多不复植,不惟富者日贫,即乡民亦无栽插拨掮撑放工食,度日愈艰,输将愈缺。”【12】加以木材市场不景气,商人提早砍伐,林场生态破坏。如西安县,“今山主多贫,得木价即费尽,或废不复种不复掮,荆棘蒙翳,木亦不长,如此者十室九空,则将来杉之利亦微矣。”【13】常山县亦因山林纠纷而致木植不继。“近则木牙招远贾搆贫民为利,盗拚盗砍,告讦纷纷,不数年间常山境皆童山矣。”【14】利润减少,也影响到拚木者不再热衷于木植业,从此衢府木植业走向式微。乾隆间,“近年荒山难种者最多,兼之三四十年一拚,本大利微,出息不如前矣。”【15】

  当政者已注意及此,发布公告防止“山木出拚,业主商贩授受不清,欠价争阻,越伐强运”等情事发生,【16】但收效甚微,衢府木植业已一蹶不起。

  结语

  明清时期衢州府利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优势,发展木植业和造纸业,开化县杉木质优量多,以“栽杉为生”,吸引了徽商来投资。他们创造了“拚”的经营方式,卖方山主出让山林经营权(即使用权),仍保留山林所有权;而买方的商人则预付“拚”金,取得山林使用权。双方以契约形式确立山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商人采取山林承包形式,创造了种(栽)植、管理、砍伐、运输、贩销于一体的经营管理体制,使商业资本转向木植生产,扩拓了商业资本发展新途径,这是明清时期商业资本投向生产,部分地改变了传统的商业资本与土地、高利贷相结合的狭窄道路,使商业资本走出困境,推进商品经济发展。这一个案范例足以说明中国商业资本在明清时已有了发展的新演进,值得研究者重视。山林资源的开发为开化等县财政和国民收入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可惜缺乏正确引导和体制的制约,一些山主与商人急功近利,没有长远规划,致使滥砍滥伐,破坏了山林生态。至于招商引资开发当地山林资源,这一历史经验当可继承发扬。

  明清时期衢州府五县利用竹木资源,因地制宜发展造纸手工业,其所制的榜纸、柬纸等官纸,贩销京湖广江南各地,推动了文化的传播。造纸技术不断发展,与江西铅山等地齐名,成为明清时著名纸产地。各县间各自发展纸业专业化生产,并成为当地经济收入重要来源之一。就地取材发展地方经济这一经验,今日尚不过时。

  附记:研究区域史,尤其是地方史的个案,完全可以以小见大,以典型实例说明规律性的大问题,不能低估其意义。不要做大而空的论述。治史者似应深入到史实中去艰苦地发掘新史料,用历史唯物主义去探索历史,透过纷纭的史料去研究带有规律性的历史问题。这是我写作此小文后的一点感想。(2010年端午节)

参考文献:

 【1】 陆容:《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5年。

 【2】 弘治《衢州府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l990年版。

 【3】 崇祯《开化县志》,日本国会图书馆藏明刻本。

 【4】 陈学文:《明清时期徽商在浙江衢州》,上海《史林》2008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经济史》2009年第l期。

注释:

 【1】 弘治《衢州府志》卷一《疆域》。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3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2】 陆容《菽园杂记》,卷十二,卷十三,元明史料笔记丛刊,中华书局l985年版。

 【3】 余文台《新刻天下四民便览三台万用正宗》卷六《师儒门》。万历二十七年刻本,日本蓬左文库藏双峰堂刊本.印有“尾阳内库”、“宽永末年(1643年1买本”等字样。按:陶承庆《新刻京本华夷风物商程一览》亦记江山开化盛产石砚藤纸,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刻本。

 【4】 光绪《常山县志》卷二十八《物产》,转引万历《常山县志》。

 【5】 弘治《衢州府志》卷三《土产》。

 【6】 崇祯《开化县志》卷三《赋役志·物产》。日本国会图书馆藏明刻本。今有《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l7册,中国书店,l992年。文按:这节史料既珍贵又重要,为研究中国商业资本提供一种模式。上世纪50年代一些学者已注意及此,可是崇祯本未引入中国,他们仅据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零六所转引。但二者记载仍有很大差别。

 【7】 天启《衢州府志》卷八《国计志》,中国方志丛书第582册,台湾成文出版公司l983年版。

 【8】 同【6】书,卷首,万历戊子(1588)开化知县汪应望序。文按:雍正、乾隆、光绪三部县志均收录此序,但文字皆不同,当以崇祯志为准。可见引用志书还必须查对原书。

 【9】 东鲁古狂生《醉醒石》第四回,上海古籍出版社l985年版。

 【10】 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三《人物·义行》。

 【11】 《详状公案》卷二《断强盗掳劫》,转引《徽商研究》255页,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2】 雍正《开化县志》卷三《赋役志》。

 【13】 嘉庆《西安县志》卷二十一《物产》。

 【14】 雍正《常山县志》卷十一《风俗》。

 【15】 乾隆《开化县志》卷五《物产》。按⑿—⒂诸志版本皆为中国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公司出版1983年版。

 【16】 康熙《江山县志》卷十《丛谈·告示》,浙江图书馆藏康熙五十二年刻本。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