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950年代中国利用外资外智的历史考察【1】

  二、利用外智

  美国现代化研究专家罗兹曼说过:“任何建设现代化的社会,都会优先考虑吸收并扩展现代知识和技术,知识和技术对于借鉴别国经验和建设一个新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26】由于中国教育、科学技术的落后,智力资源缺乏,无论是在国民经济的恢复抑或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政府都很重视利用外智,并且比较成功地通过这一途径加速中国的工业化和社会发展。利用外智有请进来和送出去两种形式:聘请外国专家、引进设备和技术合作、争取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及利用苏联和东欧国家培养人才。

  1.聘请专家。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即认识到缺乏科技人才是“将是中国工业化的一个主要障碍”。为加快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决定大量聘请苏联及东欧国家的专家与顾问。早在新中国建立前,中共领导人已考虑到聘请苏联专家帮助中国恢复生产建设。1948年中共控制东北后,为尽快修复东北铁路网,受中共邀请,第一批苏联铁路专家到东北工作,继而林彪又要求苏联派遣更多的专家到东北。1949年8月刘少奇访苏时向对方提出派遣600名专家来华工作的要求,归来时带回了220多名苏联高级专家。9月上旬,莫斯科市副市长率领20多位市政专家来华【27】。据苏联最初负责中国专家工作的科瓦廖夫回忆,至新中国成立时,在华苏联专家已达600余人。

  毛泽东在访问苏联期间向斯大林提出,希望苏联派一位经济总顾问。斯大林说,我们将向你们派出熟练的专家。根据沈志华教授的研究,50年代中国聘请的苏联专家和顾问,1949~1953年有5000余人,1954~1958年多达11000余人,1959~1960年不足2000人。【28】这些来华的专家顾问广泛分布在钢铁、电力、煤炭、石油工业,水利建设、铁路运输、造纸业、农业、林业、畜牧业、医学、军事、国防安全、文教、体育、卫生、地质勘探、气象、机械制造、设计规划、管理、情报、财政、银行、贸易、统计等部门。

  中国聘请的苏联专家顾问在各个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个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中,苏联专家和顾问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第一任中科院院长顾问B.A.柯夫达在向中科院提交的报告中提出了关于学科建设、科研机构布局、根据生产力和资源合理配置产业、加强科研与产业部门的合作等建议,特别建议中国规划全国科学研究工作、编制15年科学发展远景规划,以解决国民经济建设15年计划中提出的最重要的科学技术问题。他的建议加快了中国第一个科学发展远景规划制定的进程。第二任院长顾问拉扎连柯参加了中科院15年发展远景规划的编制,并自始至终参加与“十二年科技规划”的制定工作。作为苏联金属电火花的发明者,他亲自编写了第43项任务中有关电力加工和电能新应用的计划任务书,促进了在中科院电工研究所内建立联合电加工的研究机构,为新中国培养了第一代电加工科技工作者。【29】他还向科学规划委员会建议,希望中国邀请苏联相关领域的著名学者来中国参与编制工作。3月26日至4月5日,16名苏联各学科的著名科学家来华短期讲学,使中国科学家了解了当时世界科技的水平和发展趋势,使编制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根据专家组的建议,我国设立了重点发展的一些新兴学科,如半导体、计算机等,对后来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有近百名苏联专家协助中国科学家完成了“十二年科技发展远景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中国农业科学研究12年远景规划和一些大型水利工程设计与建设,都得到苏联专家的协助与技术指导。在苏联和东欧国家专家的指导下,我国专家已能自行设计“二五”计划的绝大部分项目。参加武汉长江大桥建设的苏联专家西宁,因其突出贡献而受到毛泽东的称赞。【30】

  利用苏联专家举办技术研究班以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也是是利用外智的形式之一。燃料工业部通过办煤电技术研究班提高了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此“培养方法费力不多,但收效颇大”。为此,中财委于1952年2月18日特发出通知,要求各工业部门从速研究,凡聘有苏联专家的部门,均可举办此种在职干部研究班。此外,凡聘有苏联专家的厂矿经上级部门同意亦可举办,此种训练对工业交通的工程技术人员,非工业部门如聘有苏联专家的,也可举办,以训练培养自己的专家。【31】邀请苏联先进生产者代表团到各地传授先进经验也是利用外智的又一种形式。1956年,应我国10个产业工会的邀请,苏联派出由63位先进生产者组成的代表团来华传授先进经验,他们都是苏联各产业第一流人物和各工种的能手。4月3日起陆续到达北京参加各产业的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五一”前他们分15路在全国17个城市作报告、举行座谈和表演。还参加了“五一”观礼和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5月中旬后又分25路去全国25个城市继续进行传授先进经验的活动,6月22日前陆续回国。他们传授的先进经验对于提高中国生产技术、改进企业管理和群众政治工作等都有很大的帮助,解决了有些企业长期未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直接操作上效果更是明显。如炼铜方面,根据总工长安库基诺夫的建议和经验,改进了操作方法,每炉炼铜的时间上海缩短了4小时17分,重庆缩短了10小时42分,沈阳缩短了14小时13分。煤矿方面,根据井筒掘进工沙罗瓦托夫的建议,在井壁上做了三道防水圈,使水减少了90%以上,解决了井筒的淋头水问题。锻造方面,根据柯瓦连科的建议,把原来要由4个人抬的大铁钳改为1个人即能操作的包钳,不但大大减轻了体力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更为安全。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认为此次活动,对于加强中苏两国工人阶级的友好合作和直接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改进我们的生产,都是正确而有效的方式。【32】当时还利用苏联专家建立苏式专业技术教育体制,创立了一批院校、系和专业,如北京航空学院就是在苏联专家的直接指导和帮助下建设发展的。【33】

  同期还向东欧国家聘请了一些专家。据1953年3月的统计,当时有德国专家14人、捷克专家10人在我国工作。1954年,东欧国家有75名技术专家在华工作,其中,德国20人,捷克26人,罗马尼亚13人,波兰12人,匈牙利4人。【34】1955年8月12日,国家计委党组和国家建委党组根据中波技术协议,鉴于波兰煤矿业发达的状况,拟委托波兰设计三个洗煤厂和两对竖井。【35】1955年6月国家计委党组提请东德派遣专家来华帮助开发磷灰石和硼砂资源。至1959年9月东欧国家共派遣了1000多名专家。

  2.引进成套设备与技术合作。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即关注工业化建设,从苏联和东欧国家引进成套设备。1950年2月苏联向中国提供贷款的协定签字后,即开始为援建中国恢复经济急需的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机械、军工部门的50个重点项目进行设计。1953年5月15日,两国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协定”和议定书,根据协定,苏联承诺在1953—1959年内将帮助中国兴建或改建包括91个工业建设项目。对这些项目,从选择厂址、收集设计资料进行设计、设备供应、指导建筑安装到开工运转、新产品制造、培训工人、培养干部、介绍先进经验,苏联都将给予援助。1954年9月29日,苏联又答应帮助中国新建15项工业企业和扩大原141项企业设备供货范围的议定书,这样就形成了通常说的“156项工程”。1956年4月7日,中苏两国政府又签订了苏联将援助中国新建55个工业企业的协定。【36】至1956年苏联帮助援建或改建的工业项目达211个。1958年8月,中苏两国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就新建和扩建47个工业企业和电站向中国提供援助的协定;1959年2月又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建设78个大型企业和电站的协定。【37】据统计,从1950年初到1959年底,中国从苏联引进成套设备304项,其中,冶金工业46项,电站52项、煤炭工业30项、石油工业11项、化学工业19项、国防工业87项、民用机械工业47项,其余12项为建工、林业、纺织、商业、广播等项目。64个个别项目和设备订货主要有:列车电站33个、锅炉机电站4个、柴油机电站2个、无线电研究所4个、短波无线电发射台4个、船用电机车间1个,等等。【38】除接受苏联的援助外,中国还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从东欧民主国家引进技术及设备。1956年中国分别与民主德国、匈牙利、波兰、捷克签订了关于加强科技合作和互相提供援助的协定。50年代,与东欧民主国家先后签订协定引进成套设备建设项目116项,完成和基本完成108项,解除义务8项;个别项目和设备订货88项,完成和基本完成81项,解除义务7项。

表4 我国从东欧民主国家引进成套设备情况表

  成套设备项目(项) 单项设备(项)
合计 完成和基本完成 撤销 合计 完成和基本完成 撤销
民主德国 39 37 2 15 14 1
    32 29 3 32 26 6
    24 22 2 7 7 ——
罗马尼亚 9 9 —— 12 12 ——
10 9 1 16 16 ——
保加利亚 2 2 —— 6 6 ——
总计 116 108 8 88 81 7

  资料来源:《当代中国》丛书编委会:《当代中国的基本建设》(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3页。【39】

  值得提出的是,我国还从瑞士、瑞典、比利时、丹麦、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引进了3个项目和10个个别项目和设备订货。【40】

  除引进成套设备外,还注重与苏东国家进行科学技术合作。苏联在援助中国的过程中,涉及援建工程或中国特别要求的具体项目和设备的技术资料,是通过双方技术进出口公司提供给中国的。1953年3月15日签订的中苏经济合作协定首次以独立条款的形式确定了无偿向中国提供技术文件的原则。编制“一五计划”时,苏联应中国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苏联现行的工业产品标准,即国家标准、全苏标准、暂行技术条件及各企业的制造规格;建设矿山、工厂、学校、医院的典型设计;工业及交通企业的技术操作规程;机器制造图纸及先进企业的原材料、电力、燃料消耗的技术经济定额等。1950—1953年,苏联根据两国政府间科学技术协定向中国提供科学文献和技术资料包括整套技术设计文件1474件,基本设计方案81套,机器和设备草图1107件,整套技术文件56套,整套部门技术文件230套,总计2928套(件)。【41】1954年10月签订的“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协定”规定,双方互相提供技术资料、交换有关情报、并派专家进行技术援助和介绍两国科技方面的成就。双方互相提供的技术资料不付代价,仅支付用于复制副本所需的实际费用。【42】苏联根据协定,免费向中国提供了大量技术资料。1955年4月,两国签订了关于为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利用原子能的协定,中国建立的第一个实验性原子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于1958年投入运转。1956年8月17日,两国政府签订的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批原子能工业的协定规定。根据协定,苏联援助中国建设一批原子能工业项目和一批进行核科学技术研究的实验室。【43】1957年10月,中苏签署《国防新技术协定》,把科技交流扩大到尖端军事技术领域。12月11日,两国科学院院长在莫斯科签订了两国科学院合作协定。1958年1月签订了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122项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议定书及两国高等教育部和农业科学院之间关于科学技术研究合作的协定。【44】该协定的签订,标志着两国科技合作进入了以生产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合作过渡到了生产技术和科学研究并重的合作。1958年9月29日两国又签订了《关于苏联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方面提供技术援助的补充协定》,简称《核协定》。通过签订《国防新技术协定》和《核协定》,中国在国防尖端技术方面得到了苏联的援助。苏联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资料,对中国尖端武器研制的起步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特别是在原子弹、导弹研制和试验基地建设等方面。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始了“消化资料、研究设计和试制工作”。【45】

  此外,苏联还提供了包括冶炼、选矿、石油、机车制造和发电站等建设工程的设计资料,制造水轮机、金属切削机床等的工艺图纸,生产优质钢材、真空仪器等工业产品的资料。1959年7月4日,中苏科技委员会第9届会议议定书规定,1959年内,两国相互交换科学技术资料、互派考察专家和共同研究某些技术问题。从新中国成立至1960年,根据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达成的协议的合作项目总数为13656项,实际执行10819项,其中中方承担的1327项,苏方承担的9478项,共同研究14项。在已执行的项目中,技术资料、种子苗子和实物样品为9923项,占91.7%;考察、实习、技术援助、科学出差、参加学术会议和共同工作等来往专家为850项,占79%;委托鉴定46项,占0.4%。双方往来专家总计2 288人,其中中方接待847人,苏方接待1441人【46】。

  东欧国家根据各自在工业上和技术上的专长提供的主要是工业各部门和卫生、林业、农业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波兰在流沙地基上用冷冻法建设煤井的技术方面,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制造成套砂轮和无线电零件等方面,捷克斯洛伐克在制造较大的火力发电设备和汽轮机、发电机等方面,以及罗马尼亚和匈牙利在石油钻探和地球物理勘测方面,保加利亚在选矿技术方面,都给了中国极为宝贵的帮助。1952年5月6日,中国与捷克签订了科学与技术合作协定,这是中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次年成立科学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并举行第一次会议,商定合作项目。至1960年底,双方实际执行了639个合作项目,其中中方承担的204项,捷方承担435项。1953年1月与罗马尼亚签订了科学与技术合作协定,9月成立两国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并举行首次会议。两国互派专家考察,交换资料,交流经验和在科技领域进行广泛合作。至1960年底,双方实际执行297个科技合作项目,其中中方承担119项,罗方承担178项。1953年10月,中国与匈牙利签订了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邮政及电信合作协定。根据科技合作协定成立的两国联合委员会于次年1月举行第一次会议,确定合作项目,匈牙利向中国提供广播器材、电缆制造、氧化铅、锌选矿、煤炭、地质、汽车、拖拉机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到1960年底,双方实际执行了229个科技合作项目,其中中方承担105项,匈方承担124项。1953年10月30日,中国与民主德国签订了技术与技术科学合作协定,次年成立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并举行第一次会议,签署了包括年度互援项目在内的议定书。至1960年,双方共执行了455个科技合作项目,民主德国承担了321项,是中国承担项目134项的2.4倍。1954年7月,中波签订技术和技术科学合作协定,并建立了科技合作委员会,1956年两国科学院签订了科学合作议定书。根据两国科技合作联合常任委员会的决议,到1960年,双方实际执行了276个科技合作项目,其中中方承担了97项,波方承担了179项。1955年3月,中国与保加利亚签订科学技术合作协定,规定两国交换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经验和技术资料,互派专家和在科学技术方面互相帮助,同年还成立了科技合作委员会并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至1960年底,双方共执行了172个合作项目,其中属于中方承担的有112项,保方承担的有60项。【47】另外,还同阿尔巴尼亚和南斯拉夫也先后签订了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据统计,1952—1960年期间,中国与东欧民主国家根据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共计执行了科技合作项目12888项,平均每年1432项,其中中方承担的项目占16.3%,对方承担的项目占83.7%【48】。50年代中国从苏联和东欧国家共引进科学技术成就和生产经验方面的资料5 000多项。【49】这些先进的技术资料,对于提高中国工农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新产品意义重大。

  3.利用苏联和东欧国家培养人才。建国之初,由于旧中国教育的落后,全国人口的90%以上是文盲或半文盲,中共党内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区委和区委以上干部将近50%的人没有文化或文化不高。在为数不多的高等学校中,大学生的“绝大部分是地主和城市资产阶级的孩子,高校学生中不仅没有工农子弟,甚至连富农的子弟也很少。”【50】国民政府时期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本来就少得可怜,国民党败退大陆后留下来的也不多。1949年以前的36年间,我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共21万,其中70%是文科专业的,仅30%是理、工、农、医专业的。科学研究极其落后。建国前夕,全国只有40多个研究所,研究人员不足1000人。国家建设所需人才缺口很大。仅“一五计划”全国各经济部门急需补充的专门人才100万,熟练工人100万,其中仅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就需要增加技术人员39.5万人,而当时全国科研、教育、工程技术工业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不到7万人,中科院所属机构至1952年也只有研究人员7200人。【51】因此人才短缺已成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建国之初,政府在大力发展职工教育、开展扫盲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建立科研机构的同时,就是利用外智来弥补。一方面向苏联及东欧国家聘请专家,另一方面则是利用苏联及东欧国家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条件,以教育交流形式派遣留学生和技术干部,为我国培养国民经济发展所迫切需要的各种科学技术人才。1950年6月1日,马叙伦在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有计划地派遣具有相当工作经验及学术基础的知识分子出国学习,以期切实而深入地吸取外国尤其是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经验。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谈到当时的教育方针时说:“我们要用世界上最新的科学成就来培养各项建设专家。这里我们特别要学习苏联的科学与技术的成就,并使之结合中国生产建设的实际,逐步地求得普遍的应用。”【52】《关于1953年选拔留苏预备生的指示》也指出:“选派留苏学生是直接向苏联学习,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最有效的办法,对祖国的建设有极其重大的作用。”中央专门成立了由聂荣臻、李富春、陆定一主持的留学生派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针、计划和组织实施。

  1950年中国开始向东欧国家派出留学生。1951年12月6日,中苏签订了关于中国公民在苏联进行生产技术实践的条件的协定,次年9月1日又签订了关于中国公民在苏联高等学校学习的协定。两个协定规定,在苏联厂矿企业实习的中国技术干部,只需支付苏联专家和教师的讲课费,以及少量的实习费,其数额为实习指导者工资的10%~20%,而对留苏的大学生和研究生,除教科书和公用事业费外,中国政府仅向苏联支付50%的助学金。1950年至1952年,中国先后与东欧国家和苏联达成交换留学生协议并陆续开始执行。由教育部门派出的留学生,1950年35名,1951年381名,1952年231名,1953年675名,1954年1518名,1955年2093名,1956年2401名。1957—1960年每年减少400—500名。据教育部门统计,1950—1963年,共派出留学生9594名,分布于苏联8357人、东德273人、捷克238人、波兰160人、匈牙利88人、罗马尼亚75人、保加利亚68人、阿尔巴尼亚23人、西欧和亚洲各国17人。除教育部门派出的以外,还有军委系统派出的军事留学生800人,共青团中央派出138人。【53】

  除派遣留学生外,选派高等学校教师赴苏进行短期进修也是利用外智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1955年9月,我国首次从人大、北大、清华、浙大、北京农大、交通大学等18所高校选派33名高等学校教师赴苏进行为期1年半至2年的短期进修。1956年1月再次选拔高等学校讲师100名赴苏进行短期专业进修。【54】“一五”期间还派出大量技术人员、科学家和工程师到苏联学习和培训,在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中,几乎每个厂的厂长、总工程师以及技术骨干都曾在苏联接受过专业培训,如洛阳拖拉机厂有173名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莫斯科哈伊科夫拖拉机厂接受过培训,长春汽车制造厂有700人在莫斯科利哈乔夫汽车制造厂接受过培训。【55】据袁宝华提供的数据,“一五”期间由29个部门共派出实习人员7800人。1950~1953年371人,1954年1363人,1955年3053人,1956年2127人,1957年375人,1958年238人,1959年190人,1960年103人。此外,东北工业部1951~1952年向苏联派出了70多人。【56】据苏方统计,1951至1965年间在苏联学习的中国人员有1.8万名技术人员、1.1万名各类留学生、900多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的科学家和按科技合作合同在苏联了解技术成就和生产经验的1500名工程师。这样,在苏联学习的人数有3万人左右。【57】李富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说的:“苏联用了很大的力量,帮助我国培养技术人材。苏联接受了大量的留学生和实习生,并且给予学习和实习的各种方便的条件,这对于我们掌握工业的近代技术、保证新建企业的开工生产以及提高我们的科学水平,是极关重要的。来我国的苏联专家,在培养我国的技术人才方面,也有很多的贡献。”【58】“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学习时间短,收效快,效益高的方法,特别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59】。

  1956年6月,教育部和外交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向资本主义国家派遣留学研究生的请求报告》,提出为适应国家建设各方面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发展我国与各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交流关系,在需要及可能的条件下,国家应有计划地派遣一定数量的留学研究生到资本主义国家留学【60】。根据这一报告,我国也开始选派少数人到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留学。1965年前,从资本主义国家回国的留学生达600多人。

  4.争取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建设。1950年代,政府为解决国家建设人才匮乏的问题,努力争取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参加建设。据教育部初步统计,截至1950年8月底,在外国的留学生共有5541人,大部分是在1940年代中后期抱着“科技救国”、“教育救国”的信念负笈海外的,主要分布在美国(3500人)、日本(1200人)、英国(443人),还有在其他国家的。这些人中,70%的专攻理工农医学科,30%专攻文教、政法和财经学科。【6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们中的多数人要求回国。但美英政府为封锁新中国,对留学生百般刁难,设置重重障碍加以阻挠。1950年春,美国政府向中留学生表示“同情将不被共产党政府所欢迎的留学生”,并将其列为“无国籍人”。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美国为禁止留学生出境,还发生了监视我留学生的活动、收回一些学生的护照的现象,移民局威胁谁要违反此命令,“将被判处5000美元以下的罚金或五年以下的徒刑,或同时予以两种处分”,有的留学生因要求返回而受到虐待、逮捕、监禁。【62】在此种情况下,最多时有120名中国留学生被阻止离美,有的受到移民局长达4小时的盘问,并不准他们请律师。美国军方对要求回国的钱学森先是吊销其参加研究的证书,继而限制离境后是软禁达5年之久。

  1950年代,我国争取留学生回国有民间与官方两条途径。在民间主要是通过“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欧美分会来联络组织。1949年在美国成立了留美科协,次年3月已成立了32个分会,会员近800人。1950年1月,中国科协致函留美科协,希望组织会员回国参加建设。6月,留美科协召开年会,确定其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加强业务学习,作回国参加服务的准备。4月1日成立了“中国留学生回国服务社”,专门为回国留学生服务。留美科协和中国留学生回国服务社的工作,对留美美回国参加国家建设起了极大的宣传鼓动作用。另外,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也致函留欧中国学生,欢迎他们回国参加建设。

  在官方,中共在建国前即已着手准备争取海外留学生归国的各项工作。1949年4月在布拉格召开保卫世界和平大会期间,中央即指示与会代表团注意争取留学生回国。同年夏天,周恩来在接见留美回国的徐鸣时指示:“你们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在美国的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技术专家回来建设新中国。”【63】12月6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召集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组成“办理留学生回国事务委员会”,统筹回国留学生、学者的接待与介绍工作、组织学习及对国外留学生的调查、宣传接济等事宜。12月18日,周恩来代表党和政府郑重邀请在世界各国的海外学子回国参加建设。至年底已有178人前往登记。1950年后,广州、上海、武汉等地开始设立专门机构接待回国留学生。后又成立了争取留学生回国工作组专司此项工作。1953年8月5日,中南局拟定的从国外招聘中国籍技术人员的规定指出:“为了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通过可靠关系,经过一定批准、审查手续,从国外招聘一批确有科学技术的中国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经济建设,以补助国家技术人员之不足。”中共中央批发了该文件,并指示各中央局、分局参照执行。【64】1956年1月27日,该工作组向中央提交的《关于争取尚在资本主义国家留学生回国问题的报告》提出,为争取这部分留学生回国参加建设,应采取“普遍争取而又以在美国的留学生为重点”的方针,并制定了具体办法。中央在批转该报告时指出:在西方的留学生,“他们大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具有专门知识,不少人已经是科学家和高级技术人员”,“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很大的后备力量,必须大力争取他们回国参加建设”。【65】1956年共有161名留学生回国,其中由美国归来的104人。1956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将争取留学生回国的工作交由国务院专家局办理,此前由高等教育部代管的部分工作也同时并入专家局。【66】1957年3月5日,专家局党组在争取留学生回国的工作计划中提出当年要争取三、五百人回国,并制订了加强留学生家属的工作、有计划地组织留学生回国观光、组织留学生家属去港澳与留学生会晤、利用国家活动和国外使领馆进行争取工作等措施。【67】为促成留学生回国,中国政府还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争取。1954年中国代表团在日内瓦会议期间向新闻界发表了美国无理扣押中国留学生和科学家的谈话,美国遂通过英国向中方口头转达了愿就在华被扣人员和中国留学生问题进行接触。为此,双方进行了5次非正式会谈。经过艰苦的会谈,美方在中国提前释放美侨的前提下,宣布对被阻止离美的120名留学生中的15名复查后可自由离美,钱学森、赵忠尧、张文裕等一年后陆续回国。【68】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1949—1957年,形成了一股回国热潮。至1960年代中期,有2500多名旅居海外的专家、学者和优秀留学人员回归祖国的怀抱。这些在新中国成立前出国的专家、学者和留学人员历经重重阻碍,放弃了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回国定居工作,其中许多人后来成为我国高科技领域一些学科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为我国教育和科技事业、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69】

  三、结语

  1950年代中国利用外资与外智,与过去相比,是在独立自主的环境下进行的。利用外资虽然渠道不多,数量也不很大,但对1950年代中国经济的恢复与初步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苏联提供给中国的贷款虽然大部分用于抗美援朝和国防建设,但为中国后来的建设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和平环境。新中国不主张外国在华直接投资建厂,而开办合营企业,开创了利用外资的新形式,可以说它是1980年代利用外资开办合资企业的先导。侨汇是当时利用外资的主渠道,它是海外侨胞对新中国的特殊贡献。利用外国在华企业可以说是利用外资的“非常”形式,受抗美援朝战争和国内社会主义改造的影响,随着这类企业的减少,其作用也日趋式微。利用外智是1950年代最成功的举措,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国技术落后和人才奇缺的窘迫局面,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1950年代,苏联和东欧国家向中国派遣了近二万名各类专家顾问,活跃在中国的各个领域,他们以其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技术,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我国的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给中国人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通过引进设备和技术合作,实现了苏联和东欧国家从中间技术、先进技术到尖端技术向中国不同梯度的转移,使中国的科学技术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上起步,在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奠定了中国现代技术与工业化的基础。人才短缺是建设新中国的短板。党和政府通过向苏联、东欧国家派遣留学生和短期培训等方式,利用外部资源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类建设人才;利用新中国的感召力、人民政府的亲和力和共产党的凝聚力,成功地争取了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国家建设。他们形成了建设共和国的骨干与中坚力量。

  1950年代中国的利用外资外智局限在一个比较有限的范围内,既受冷战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国内小气候的作用。向苏联贷款主要集中于1950年代前期,表明国家领导人对利用外资进行国家建设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既尊重中国主权,又保证两国在合作中完全居于平等地位【70】的基础上开办合营企业本来是利用外资的创新形式,却因国内外的某些因素的影响而提前结束合作(中波轮船公司除外)。同时因国内政策的不稳定性而致侨汇没有获得稳定的增长,十年内一直在低位徘徊。在聘请专家、引进设备与技术、派遣留学生上虽与苏联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总的看是健康的。而争取海外留学人员回国经过努力曾一度形成回国潮,但与预期相比还有比较大的距离【71】,个中原因是值得探讨的。

注释:

【1】国家社科基金《1949—1956年:中共执政能力建设历史经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09BDJ005。

【2】沈志华主编:《中苏关系史纲》(1917—1991),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137页。

【3】参见沈志华:《苏联专家在中国》,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3年版,第69页。

【4】《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76页。

【5】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工商体制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7页。

【6】庄国土:《华人华侨与中国的关系》,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46页。

【7】焕然:《我国银行的“华侨服务部”》, 1954年10月6日《人民日报》。

【8】《陈云文集》第二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70页。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10】参见董志凯《建国初期的华侨回国投资》,《华侨华人历史研究》1990年第1期。

【11】《陈云年谱》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51页。

【12】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金融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版,第966页。

【13】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基本建设投资和建筑业卷),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89年版,第84页。

【14】林金枝:《海外华侨华人在中国大陆投资历史的回顾与展望》,《南洋问题研究》1991年第1期。

【15】于人:《存款利率的调整和华侨投资问题》,《侨务报》1959年第4期。

【16】《广东旅外华侨支援家乡建设》,《侨务报》1957年第1期。

【17】周基亮:《华侨投资与泉州工商业》,《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19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992页。

【18】《海外华侨踊跃投资建设家乡 福建华侨投资公司建成八座工厂》,《人民日报》1956年6月5日。

【19】《海外华侨踊跃投资建设祖国》,1957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

【20】何香凝:《四年来的侨务工作获得了很大成绩》,《侨务报》1959年第5期。

【21】魏子初:《英国在华企业及其利润》,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31页。

【22】对外贸易部编:《对外贸易论文集》,财经出版社1955年。

【23】上海档案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上海外商档案史料汇编》(二),1987年印行,第206页。

【24】孙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49~90年代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页。

【25】参见张侃《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外资企业改造中的转让》,《中共党史研究》2007年第6期。

【26】【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

【2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51、369页;《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

【28】沈志华:《苏联专家在中国(1948—1960)》,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3年版,第410页。

【29】樊洪业主编:《中国科学院编年史1949—1999》,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9页。

【30】《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94页。

【31】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基本建设投资和建筑工业卷),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89年版,第355页。

【32】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综合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921页。

【33】张柏春等:《苏联技术向中国的转移1949—1966》,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71—294页。

【34】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396页。

【35】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综合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931页。

【36】《中苏签订关于进一步发展经济合作的两项协定》,《人民日报》1956年4月8日。

【37】王泰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2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221页。

【38】宿世芳:《关于50年代我国从苏联进口技术和成套设备的回顾》,《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5期。

【39】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从苏联及东欧国家引进的成套设备数有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卷)中是560个,其中苏联304个项目,65个个别项目和设备订货,东欧国家108个项目和83个个别项目和设备订货,各国的项目也略有出入。见该书第402—403、440页。

【40】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403页。

【41】参见沈志华《新中国建立初期苏联对华经济援助的基本情况》(下),《俄罗斯研究》2001年第2期。

【42】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综合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913页。

【43】李觉等主编:《当代中国的核工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1页。

【44】黎家松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大事记》第二卷,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46页。

【45】《聂荣臻年谱》下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71页。

【46】武衡、杨浚主编:《当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第345页。

【47】武衡、杨浚主编:《当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第346—353页。

【48】武衡、杨浚主编:《当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第343页。

【49】《辉煌的十年》下册,人民日报出版社1959年版,第422页。

【50】沈志华:《新中国建立初期苏联对华经济援助的基本情况》(下),《俄罗斯研究》2001年第2期。

【51】《共和国教育50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93页。

【52】瞿葆奎主编:《教育学文集·中国教育改革》,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3项。

【53】参见宋健《百年接力留学潮》,《纵横》2003年第5期。关于1950年代中国派往苏联的留学生数有不同的统计。参见张久春等《新中国初期向苏联派留学生》,《百年潮》,2008年第11期。

【54】卫道治主编:《中外教育交流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21页。

【55】胡礼忠等:《从尼布楚条约到叶利钦访华——中俄中苏关系300年》,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2页。

【56】宋健:《百年接力留学潮》,《纵横》2003年第5期。

【57】【苏】奥·鲍·鲍里索夫等著:《苏中关系:1945—1980》,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152页。还有苏联资料认为,1950—1960年苏联共接受38 000多名中国公民前去学习或实习,1949—1966年苏联的学院和研究机构共培养中国大学生、研究生和实习生11 000多人,转见沈志华:《苏联专家在中国》,第405页。

【58】《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60页。

【59】《共和国教育50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94~595页。

【60】李国钧、王炳照总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8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583页。

【61】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6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

【62】《中国代表团发言人指斥美国政府强迫扣留和虐待留美的中国学生和侨民的谈话》,1954年5月26日。

【63】熊华源、费虹寰:《新中国掀起回国潮》,《湘潮》2009年第10期。

【64】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综合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957页。

【65】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综合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960页。

【66】金铁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上册,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368页。

【67】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综合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969~972页。

【68】裴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342—343页。

【69】《新中国档案:20世纪50年代的留学生回国潮》,www.chinanews.com.cn/lxsh/news/2009/09-04。

【70】《欢迎有利于中国经济建设的中苏经济合作》,《人民日报》1950年4月5日。

【71】如1956年计划争取1000名资本主义国家的留学生回国,实际回来16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综合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9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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