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苏松棉布加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四章第五节

  

第五节 苏松棉布加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纺织业是较早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之一。十七世纪,英国的呢绒织造业中就逐渐出现包买商;十八世纪后期,日本的棉纫织业中也有包买商向农民放机收布。我国自明后期起,棉布即取代麻、丝成为人民最重要的衣被材料。清代,棉纺织已是产值最大的手工业,棉布具有仅次于粮食的广大国内市场。并出口国外。但是,直到机器纺织兴起前,我国的棉纺织业还基本上是农民家庭手工业,象包买商这样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到二十位纷才正式出现的。在清朝前中期,据我们考察,只是在棉布的加工处思中,即在染色和瑞光中,有染坊、瑞坊这种资本主义萌芽的形式出现。这种加工,是在棉布进入流通领域以后,在商人手中完成的,因而这种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也未改变棉纺织业本身的农民家庭生产的性质。

  棉纺织是关系国民经济极重要的手工业,耕织结合或“男耕女织”又是我国自然经济结构的核心。棉纺织业中有无新的生产关系出现,对于我国封建经济的发展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因此,本节虽是讨论棉布加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我们仍以一定篇幅来考察棉纺织业本身,试图探索一下它没有脱离农民家庭生产的原因。棉布的流通在本章第一节中已作介绍,这里的考察就限于生产方面。

一 棉纺织业的生产技术和劳动生产率

  我国的丝、麻、毛纺织均历史悠久,棉纺织则产生较晚。南宋,棉花由中亚移植陕西和由海道移植闽、广,在这些地方并未形成纺织中心。出土文物也仅见南宋的棉毯。【1】元代元贞(1295—1297)中,黄道婆自海南岛国到江苏松江的乌泥径,将在兄弟民族中学来的棉纺技术传授于人,汉族的棉纺织业才发展起来。【2】而在王桢的《农书》(卷二一)中还说:“蛮夷不蚕,采木棉为絮”,纺棉织布只是“兼蛮夷之利”以助农桑。

  棉纺织有轧花、纺纱、织布三个主要过程。纺和织大体是利用了麻纺和丝织的技术成果,轧花即除去棉子,则是棉纺织独有的。

  在黄道婆以前,松江“无踏车椎弓之制,率用手剖去(棉)子,……厥功甚艰”【3】,别的地方或用“赶饼杖样”即辗轴,“赶出子粒”【4】,也很吃力。黄道婆“做造捍弹纺织之具”,“教当地轧弹纺织”【5】。其捍轧之具,大约就是十数年后工棚农书》(卷二一)中所说的搅车了。这种搅车是单架,高仅1.5尺,上下装两个木滚轴,相对转,将棉子挤出。要用两人各摇一轴,另一人喂棉,效率很低,但已“比用辗轴功利数倍”了。

  明代搅车仍如元式,但宋应星《天工开物》中的图已是一人操作了。清代,改称轧车,用三脚架,高3尺,有径3寸和1石寸滚轴一对,水平装置;大轴木制,用手摇,外旋;小轴铁制,用脚踏转,内旋。利用两轴摩擦力、转速和旋向不同,将棉与子分开,子落于内,棉出于外。这种轧车效率颇高,一个人坐着操作,“日可轧百十斤,得净花三之一”。其太仓式轧车尤出名,“一人当四人”。【6】但是,这种轧车应用并不普遍。上述都是棉纺中心的松江、上海的记载。据前引《太仓州志》说:“他处用辗轴或搅车”,即仍是元明旧法。一般棉农种十几亩棉田,显然不会花钱去置备“日可轧百十斤”的工具。太仓州是棉产区,其棉打包南运浙江,故轧车测乾隆时格华作《木棉谱》说:“往见一说云……太仓式(轧车)两人可当六人,不知何似”。这位从六世祖就在上海经营棉布的专家,还未见过太仓式哩!

  纺的过程包括弹棉、搓条、纺纱、成红等工序。用弹弓将棉弹松,用竹管卷上花衣,纺时抽去竹管即成棉条。成红是将纺成的纱绕在缕架上,以备浆经或做绞。这些工序所用工具都很简单。而关键部分是用纺车将棉条纺成纱。纺车的革新,是由手摇改为脚踏,这就可解放右手,加多锭数。我国在麻纺时代,纺车制造已有较高成就。王板《农书》(卷二二)中有脚踏5锭麻纺车,又有人畜力传动的32锭大纺车(农家集体使用)和水力传动的大纺车,这可代表宋代的技术水平。但是,这些较复杂的设备对于棉纺并不适用。麻是韧皮纤维,拉力强,所谓纺,主要是加抢,使成“妒”。麻的费工部分不在纺,而在纺以前的“绩”或“缉”,全靠双手。棉可以“免绩缉之工”(《农书》),但棉的纤维短,拉力小,纺的过程,不仅是加捻,更重要的是牵伸(后来棉纺机也叫牵伸机)。当时的木棉,即后来所谓土棉,其纤维又比今用棉短而硬,自然捻度少,纺起来并不容易。从这些情况看,初行棉纺,只能用于摇单锭小纺车,即近代我们在农村所常见的纺车。

  据说,海南岛黎族所用的竹轮纺车直径为30—40厘米,有一种大轮的也只61厘米。【7】黄道婆从海南岛引进的当就是这种小纺车。王板也说:“木棉纺车,其制比麻芒车颇小”。但是,他所附的图,却是一个颇大的(和图中纺工人身比较)脚踏三锭纺车,纺锭在轮上,同他所绘的麻纺车一样。看来,他是把麻纺车的图误入棉纺了。200年后,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上)所附的图,仍是单锭手摇纺车,纺锭在轮下,左高右低,与我们在近代所见者略同。他说“凡纺工能者,一手握三管,纺于锭上。捷则不坚”。因右手摇车,故左手握三管,仍是纺于一锭,不是三锭,这样虽捷,已是不坚了。

  多锭纺车必须改为脚踏,这是清中期才有【8】。乾隆《上海县志》(卷一)说:“他邑止用两指拈一纱,名手车[手摇],吾邑一手三纱,以足运轮,名脚车”。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载《上海掌故丛书》):“纺纱他处皆有,然以巨轮手运,只出一纱。足出三纱,惟吾乡倡有之”。“吾乡”也是上海。换言之,三锭脚踏车只上海有,别处都是单锭手摇车。顶多是“闻道吴淞别生巧,运轮却引三纱”,【9】听说过而已,邻近吴淞的常熟,也是个棉纺区。道光间,郑光祖“前至上海,泊舟闸上,见有纺车并驾三锭,……觅一车以回[常熟]多年人莫能用”【10】。

  在上海,也只有部分人家用三锭脚车。因为用这种车劳动量大,须年青力壮者,“老幼多用手车,少壮多用脚车”。【11】事实上,农家大都是老幼纺纱,壮劳力织布。所谓“女子七八岁即能纺絮,十二三岁即能织布”【12】,乃至“生女五六岁即教以纺棉花,十岁学织布”,若用劳动力去纺纱,就没有去织布了。家庭手工业的劳动力结构,阻碍着三锭踏车的推广。【13】

  当然,在纺车制造工艺上,是有进步的。苏松地区,朱泾的尤家锭子、吕巷车,尤其是金泽的“金泽锭子谢家车”,制造精巧,远近争购。据光绪《青浦县志》记载,谢家业纺车已有百年。其车“轮着于柄,以绳竹为之,旁夹两板以受柄,底横三楹以为鼻,鼻有钩以着锭子,左偏而昂,右平而狭。持其柄摇,则轮旋而自缠焉。【14】”又道光《金泽小志》(卷一)记谢家车,“车以竹为轮,夹两柱,中枢底横三木,偏左而昂其首,以着锭子,轮旋纱而成焉。到处同式,而金泽为工。”从柄的装置和“持其柄摇”来看,这是手摇车,非脚车,因而也只能是单锭。“底横三木”是指形的底盘,左高右低合锭子左下斜,与《天工开物》图式相同。所以,清代最有名的谢家车,也是“到处同式”的单锭手摇车,谢家经营纺车历史甚久,而到清末,还是一个父子相传、不收艺徒的家庭作坊,年产仅数十台。

  总之,在清代,除上海部分人家处,我国的手纺工具还都是沿用元、明结构的单锭手摇纺车,仅木锭改为铁锭。其后,据1934年成书的《青浦县志》(卷二)记载,三锭脚车也是“唯盛行于东乡一带”。解放后,上海《江南土布业史》的编写组同志,在上海和苏、浙几县调查从事过手纺的老人,他们的父祖辈都是用单锭手摇车。至于三锭脚车,或根本不知,或只听说而未用过。

  织的过程包括浆、牵经、穿综、穿筘、摇纱、织布等工序。前几个工序都是为织布作准备,主要是处理经线,与前节所述丝织业略同,工具亦相仿。不过,丝织的经线是纺成双工经,棉织要用面糊浸浆,有一定技巧。其中有刷线一种,是浸浆后用竹帚刷干,紧密光匀,较费工力。但就整个准备过程来说,要比丝织简单些。当时手纺都是粗纱,织布所用经线宽幅亦不过800-1,200根,而丝织都在5,000根以上,以至17,000根。这在牵经、穿综、穿筘上节省不少功夫,也不象丝织那样需专业技工。上机后的织造,也比丝织容易。

  织的主要工具织机,在我国历史悠久的丝绸织造中,原已发展到世界先进水平。这些织机的制造原理和工艺术,用于织棉布的投梭机,绰绰有余,不过,这种投梭织布机历明、清并无改革。到二十世纪初,才有手拉机、铁轮机引进。

  在棉布的织造工艺上,则不断的有进步。入清以后,因北方织布推广,苏松产区,除小布外,稀布日益盛行,并向宽幅发展,织造精密,有细如绸者。但标布也多品种化,可适用不同用途,故不仅销北方,也销广东、南洋。清代染色布盛行,织坯亦后适用染坊需要。同进,在纹络、花样上发展,有斜文、三梭、线绫等强造法。嘉庆时有人咏道:“明日卖布,紫花蒲汇,飞花泖湾,乌泥象眼,龙华药班,九寸兼丝,七宝金山”【15】。紫花布、飞花布(丁娘子布)、兼丝布(以丝作经)都是名品;药班布明代即有,象眼布则清代创造,盛行一时,花样日繁,到光绪初,“称七十二种”【16】。另外,在华北、鄂中、四川各织中心,也出现一些较著名的大布(标布、稀布均有),如河北的正定布,河南的徒布(正阳布),四川的江津布等。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棉纺织的劳动生产率。先看纺纱。据当时一些记载:“棉纺为纱,纺车所架只一锭,抽绪只一条,每人日可五六两”。又“纺者日可得纱四五两”;“阿[弹棉]日一筐,小姑[纺纱]日五两”【17】。这都是指单锭手摇车,大约每个工作日(10-12小时)纺纱五两,可视为常例。也有纺得多的,“优于纺纱者,日可得八两”,还有个张老太太“每日纺涨十二两”,但那是作特例看。【18】至于三锭脚车,劳动生产率约比单锭手车高一倍:“有纺车并架三锭,抽绪者,……每人日可十两余”。又“用脚车纺线两条,一日可纺线一斤几两”,【19】按工作日计算也约10两,可见锭多速度减,效率并不能比例增加。

  再说织布。史料记载,多是“率日成一匹”“率日成一端”“人日可成布一端”“旬日可得布一匹”。所以平均一个工作日出布一端”,“旬日可行布十匹,【20】”所以平均一个工作日出布一匹,可视为常例。当然,“亦有极一日半夜之力得布两匹者”,甚有一日两端,通宵不寐者”;【21】这当视为特例。

  现在我们把纺纱和织布效率合起来看,这就发生一个布的规格问题,布幅面有宽狭,但多在0.90-1.15尺之间,一匹的长度则相差较大,自16尺以至32尺;而上引织布史料,都未讲多长。我们权将短布(多小布)和特长的布(多细薄布)除外,以一般稀布和标布而论,大体是每匹长2丈左右。日成一匹是完全可能的。为与纺纱效率相比,更重要的是布的重量。因为纱是按重量计算的,我们知道一匹布的重量,就知道它要用多少纱。可惜的是,史料中绝少这方面的记载;惟孙琳的《纺织图说》称:“浆纱之布,……每匹长丈四尺,重一斤一二两不等”,即17-18两。按近代上海的标准王布,宽1.2尺,每匹长20尺,重一斤四两。即20两,与《纺织图说》相差不大。这就是说,织一匹布要用18-20两纱。【22】纺纱效率是一日五两,因此为供应一个工作日织布,需要3.6到4个工作日来纺纱。

  有个材料说:“匹妇晨起经理吉贝之事,由花而,由而纱,由纱而始为布,中间拣料弹轧以至纺织,每匹二丈,七日而始得告成焉”【23】。这是说,一个成年劳动力从事由弹棉到成布的全部过程,共需7个工作日。其分配大体是:纺纱4日,织1日,另2日是弹花、浆纱、接头等准备工作(一般是接头于旧机头,不再穿综、穿筘,否则2日是完不成的)。另有一材料说:“往者匹夫匹妇,五口之家,日织一匹,赢钱百文。”【24】这是两个成年劳动加上三个老幼劳动力,也是从棉到布,日出一匹,由于有了协作,效率增加,所需总工作日由7个减到5个。还有材料提到3日完成者,那大约是家庭劳动力更多的人家”。

  但是,无论是一人工作七日或五人工作一日,其中织布都只花一个工作日,大量劳动是花在纺纱上了。当时投梭织布机的效率并不算高,按劳动生产率计(即每人每日产量),大约不足后来的拉机的一半,只有我国近代纱厂所用动力布机的十六分之一。问题是,纺纱的效率低了,单锭手摇车,按劳动生产率计,只有我国近代纱厂所用英式纺纱八十分之一。纺赶不上织,以至有“数月理棉纱,才得上机织”【25】之叹。这种生产力结构上的矛盾产生系列后果。这种情况,使改进织机没有必要(本来投梭机改为拉梭机技术上是比较容易的)。这种情况,应当促使纺纱工具革新,但未能实现。前面我们提到,我国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妨碍着三锭脚踏纺车的推广。反过来,也可以说,纺纱工具的落后起着巩固耕织结合的作用。因为,象我们的第三章第一节讲农业和区田法进所说那样,单靠投入更多的劳动来增加单位产量,实际上产未提高劳动生产率。三锭纺车可以使出纱率增加一倍,而所投入的劳动恐怕增加还不止一倍。这个问题,下面再为详谈。

二 棉纺织业的生产方式和纺与织分离问题

  本章第一节中提到,到鸦片战争前,我国大允有近一半的农户从事织布,即不下六、七千万个生产单位。其在很大部分是农户自纺、自织、自用,这是可以想见的。所谓“惟纺织木棉,以自衣被”;“农家资织布御寒”;“纺织虽勤,仅足备衣履所需”【26】。这种生产,是农家副业生产,属于自然经营范畴,那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还曾提到,当时所产布匹中,大约在一半是农家自用布,另一半或稍多一点,即约3亿匹则是商品布。就是说,六、七千万家织布户中,有一部分已在生产商品布了,他们是怎样生产的呢?虽然我们没有确切资料,但可设想,商品布中绝大部分仍是农家用有余的部分,在地方小市场上出售给不织布的农户,即使有商人零星收购,也还不改变他们的生产上农家副业的性质。例如河北肃宁县,是北方最早出现的一个棉布产区,明末产量即达松江布的十分之一,而到清中叶,也还只是满足当地居民的需要。“肃宁布几同松之中品,然究不足为广饶也”;“粟布果蔬裁赡编户之需而已。”【27】就全国来看,这种情况应当是大量的、普遍的。有的地方虽然“耕之织志获不逮于织”,但种粮果腹为首要之事,所以仍是“耕以足食,织以致余”,【28】不能把织布作为主业。

  在一些商品布集中产区,如我们在本章第一节所提到的河北省的乐亭、滦州和南宫、元氏一带,山东的历城、齐东一带,河南省的孟县和正阳一带,湖北省的汉阳府、德安府,四川省的新津等地,情况就可能有所不同了。但是,我们仅知这些地方的棉布已有较大市场,远销关东、西北、京师或华南,而织布户的具体生产状况,尚少资料,历而还不能作出论断。目前,只能就商品布的最大集中产区,即苏松地区,作一些考察。

  这个地区织的布,当然也供家庭自用,但总的说,是以织商品布为主。所上海《江南土布史》编写组的同志调查,上海三林塘、龙华、七宝、梅陇等地,原来差不多每家有织机一至三架,纺车人手一具,一般人家年织140-180匹,人手多的年织180-200匹,其他地方,即使强衾不那么普遍,但织布之家,有架机,每年织布季节大体自阴历十月到次年清明,有180天左右,一般至少要成布100匹左右。而一个五口之家,一年自用不过10余匹。他们织布是为市场而生产的,这是很显然的。

  从商品价值说,纺织的经济效果自然要大于农田。如说“一日之经营,尽足以供一人之用度而有余”;“贫民业在纺织者,竭一日之力,赡八口而无虞”。这样,就会有些人家专纺织为生,上海甚至“游手之徒,有资妇女养生者”。【29】苏松地区,原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也是赋税最重的地区,田亩有限,不足以供民食和征课,这也是该地区纺织业特别发达的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有一部分农家纺织业由副业变为主业,那是很自然的。我们还不能估计以纺织为主业的农户占多大比重,下面一些记载可能有夸大处,但可见概略:太仓“向来多种木棉,纺织为业;小民终岁勤动,生计全赖于棉”;嘉定“以棉布为务。植花以始之,成布以终之,然后贸易钱米来资食用”;平湖“比户勤纺织,……挟纩赖此,湖口亦赖此”;苏南“各属沙地,只宜种植木棉,男妇纺织为生者十居五六”;松江“田家收获,输官偿息外,未卒岁室庐已空,其衣食全赖此(纺织)”。【30】

  以商品生产为主和由农家副业变成主业,是纺织业生关系变化的重要条件。但单此还是不够的。象纺织这种加工过程比较复杂的手工业,它生产关系的变化总是从一些主要工序的专业化分工开始的。这是一种社会的分工,它一方面“把产品制成真正消费品的各个操作都变成专门的工业部门”;另一方面,使它们“都一个个同农业分离,用自己的产品(现在已经是商品)交换农产品”【31】。在纺织业中,其中最重要的又是纺和织的分离。欧洲毛纺织业和日本棉纺织业中资本主义关系的出现,都是发生在纺与织分离,商人掌握了纱,从放纱收布开始的。我国丝织业的发展也是这样。缫丝和丝织的分离比较早,有了丝和丝织品平行的市场,也就有了独立的机户,成为“专门的工业部门,”并且同农业分离,用自己的产品交换农产品,而这最后一点,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自然经济的解体,是非常重要的。但丝织业在国民经济在的比重并不大,若是棉纺织业象丝织业那样,作用就不相同了。

  这种社会分工,又是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的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32】。以缫丝和丝织的分离而论,固然有封建政府片收丝课和设置官织局的因素。但主要还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我国的丝织技术原已据有世界先进水平,明清两代虽然在织机上没有多少改进,但织造工艺大大提高,加以杂交蚕丝、二蚕丝、柞蚕丝的利用,生产力的发已不仅是“量的扩大”了,丝织业达到高度分工,如上节所说,摇经、捶丝、接头、结综等工种也都专业化,这决不是偶然的。只是缫丝技术没有什么改进,还没有从农家植桑养蚕中分离出来,直到近代丝厂建立,它才专业化,农民也改卖丝为卖茧了。

  在棉纺织业中,如前所说,搅车的改进最大,轧花业也是最早独立出来的一个行业。明末太仓州的记载说,“九月中,南方贩客至,城市男子陈轧花生业”。【33】到清代,也已雇工弹花的。如广东“罗维万受雇在苏国成铺内弹棉花”;四川犍为县“刘宗文开棉花店生理,短雇何熊生在铺弹棉花”,锦州义州“高义雇姜起禄弹花。”【34】不过,这种雇工都是很短的季节性劳动,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没有什么重要意义。

  最重要的分工,即纺和织的分高,情况如何呢?的确,史料中我们已看到一些单从事纺纱、卖纱的记载,并可追溯到明初。

  明,顾彧竹枝词:“平川多种木棉花,织布人家罢缉麻,昨日官租科正急,街头多卖木棉纱。”【35】

  明中叶,松江金山卫:“妇善绩麻为网,织棉布粗不及松人,故纺木棉为纱者,市钱不自织。”【36】

  明中叶松江华亭:“里媪晨抱纱入市,易木棉以归,明旦复抱纱以出,无顷刻闲。”【37】

  明后期,嘉善:“穷民无本,不能成本,日卖纱数两以给食。故谚云: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38】

  嘉庆十年,嘉定水灾,“赈钱每户得钱数百文,买棉纺纱,以纱易钱,一钱可得钱半之用。”【39】

  上海寡妇王张氏:“每日纺纱十二两,……除一姑两孩四人食用外,尚能积蓄以还清所负之债”;“王母日夜兼工,故能[日]得五十文,常人每日不过纱六七两而已。”⑩

  乾隆,上海:“有止卖纱者,夜以继日,得斤许即可糊口。”【40】
 
  道光,巨野:“贫民以卖线换布为生。”【41】

  道光,恩施:“张城皆善纺绩,且竞以会黹为能事,惟不善织,村市皆有机坊,布皆机匠织之。”【42】

  这种单事纺纱的事例还是不少的。但略加分析便可看出,它们不处两种情况。一是由于分无本,或寡妇、里媪没有家庭劳动力,就只能纺纱。织布需要一定的设备和周转资金,而纱则“数两”“斤许”即可出卖,以救眉急。象嘉定一例以赈钱纺纱,第一例因官催租只好卖纱,也属此类。这是主要的。另一种情况是妇女“不善织”,因而把纱拿到“机坊”去织布,这仅见于湖北恩施。织布需一定技巧,但是可以学会的。如第二例,金山妇原善治麻,织布比不上邻府松江,故卖纱,这是明中叶事;到清代恐怕也已织布娴熟了。

  这就可以看出,单从事纺纱,只是因为无力成布,并不是因为专业化可以提高劳动效益,如果是那样,一定会推广开来,这些单事纺纱户,虽也可以维持生活,以至积蓄还债,但那是“夜以继日”,付出了更多的劳动,一般农户不能这样,因此,直到近代纱厂兴起以前,总的说纺和织还是密切结合着,也没有与布平行的棉纱市场,这里,唯有上海一例是值得注意的,褚华《木棉谱》说:

  “棉纱成紝,……卷之成饼,列肆卖之,名木经团。”

  看样子这是指刷好的经线,已有一个小小的木经团专业了。不过,这恐怕也是由于上海是棉纺中心,贫女、里媪也多,故有此业,还不能和丝织业中的专业摇经户相比,后亦未见发展。

  我们以为纺和织所以基本上没有分离,根本的原因在于纺的技术落后,农家单事纺纱收不到专业分工的效益。现在就进一步考察一下,纺和织的收益究竟如何。可惜这方面很少文献,我们仅见三例。

  乾隆,孟县:“棉花货用据常而论,每钱百文买到子花,必须二人昼夜疲瘃,乃可成线。除花价外,仅可得钱三四十文。及机户成布货市,除花线价外,每匹获利不足百文,且一日这内尚不能成此一布。”【43】

  道光,大荔:“贫家妇女贷棉二斤,纺之可得线三十两,织这可成布三丈余。以所居之布易棉四斤,除还所贷之二斤外,是赢棉二斤矣。”【44】

  康熙,青浦:“乡俗棉三斤织布一匹。议富户令出棉,计四斤棉,在到为布,一斤供织工。……布成售之,……以三之一偿富户布本,而以其赢之二偿官逋。”【45】

  这是一、二两例是记河南、陕西事,不甚理想,但其从棉到布的全部收益都是100%,故可比。每例孟县是布产区,每匹230文,属标布,有代表性。这里也是要三个多工作日纺纱(“二个昼夜瘃”)以供布,与苏松情况相同。从该例可以看出,三个多工作日纺纱的收益合原杨成本(100文)的30-40%;而织布(一般是一个多工作日)的收益合纱的成本(130-140文)的71-77%。每一工作日,纺纱只得10文,而织布可得100文,相差太悬殊了。

  第三个青浦的例子,我们可设每斤棉花的价格为P,那么,按该例所说,一匹布的售坐应为12P【46】,三斤棉织一匹布,总收益率为300%,这是因为康熙时松江棉与布差价很大。【47】该例之表示,由棉到布的劳动报酬(或家庭劳动力所需食用)亦为P。这种劳动,如前所述,总是约四分之三用于纺纱,四分之一用于织布(按劳动时间计)。所以总收益率愈大,纺纱与织布之间的悬殊也就愈大。总之,农家纺织的利益主要来自织布,单事纺纱,顶多只能补偿工食,因而也只能利用老弱劳动力,附庸于织布。

  现在我们再考一下织布中的雇工问题。清代史料中,我们已看到有雇工织由的记载。彭泽益同志在《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1卷第411-412页)里,曾据清代刑部抄档,列有八则雇工织布的实例。不过,例中都说是雇某某一人,还有一例是“机匠黄姓扛布机一张到李建家织布”,大约这种机匠都是手艺人的性质。惟有一例是“李荣芝有半匹布的钱拿以陆国锡机房里,雇他们织了半匹布”。“机房”当不只一人,但也是手艺人性质,接受来料加工。前引的恩施的“机坊”大约也是这样。又材料所示,雇工织布的以奉天为多;东北产棉,民不善织,乃有专业机匠。东北雇工,“织”0.2-0.3两,即一匹布合10斤棉,此例合12斤棉。了半匹布,讲明手工钱六百文”,“织布一匹应给工价市钱九百文”,“每匹工价市钱一千五百文”(乾、嘉时事),这工钱是很高的。我们前引河南例,“每匹获利不足百文”(乾隆时事);前引嘉定例,也是“五口之家,日织一匹,赢钱百文”(光绪县志)。若雇工织布,成本就太高了。所以即使在东北,一般还是买上海运去的布。总之,雇工织布,终属少量,并且是雇手艺人加工自用的性质,不是雇工从事商品生产,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没有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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