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中古自然经济》第七章

第七章 结论

  总括上文,我们可知在汉代已经渐具规模的货币经济,自汉末以后,间接由于连年战乱频仍的影响,直接由于商业的衰落及钱币数量的减少,势力一天比一天衰落,自然经济则起而占支配地位。从此以后,直到安史之乱左右,约共五百多年的期间,就大体上说,实是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时代。这时因为钱币流通的稀少,在买卖方面,人们多实行物物交换,即把谷帛等实物当作货币来购买其他物品,而卖主也愿意收受这些实物作为出卖物品的代价。在租税方面,人民能够拿来缴纳的只是布帛及农产品等物,政府也只好以征收这些实物为满足,故国库内完全充满了谷、粟、绢、布等物。政府的收入既然以布帛及农产品为主,它向各级公务员发给的薪俸,自然也只好以这些物品为主。同时,由于钱币的缺乏,自由职业者及劳动者因工作而从雇主那里领到的工资,也多半为谷帛等物;反正这些东西既可供自己直接消费,又可拿来购买其他物品,故他们也愿意接受。此外,佃农因借耕田地而缴纳给地主的地租,更只好限于土地上出产的物品了。总之,在这五百多年的期间,虽然钱币有时也常被人使用,一般人的经济生活在任何方面都要和谷帛等实物发生密切的关系。因此,这时期虽然不是纯粹的自然经济时代,至少也是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时代。

  上述汉末以后盛行了五百多年的自然经济,到了安史之乱前后,一方面由于商业的发展,他方面由于钱币数量的增加,可要渐渐衰微,而让位于货币经济了。这时商业既然有空前的发展,人们在市场上买卖时,便深深感觉到仍旧和过去几百年那样把笨重和不便分割的谷帛当作货币来交易的不便,从而大家都愿意改用钱币来作交易的媒介。同时,当日钱币数量的激剧增加,又给予人们这种用钱币代替谷帛来交易的企图以很大的便利。因此,钱币遂渐渐抢夺了谷帛等实物过去在市场上具有的货币的机能,而大量地流通起来。而且,这种以钱代替实物来使用的方便,不独人们在市场上买卖时有这种感觉,就是政府和人民间关于租税的征缴,雇主和工人间关于工资的授受,也同样的感觉到钱币远较实物为便;结果,货币租税遂代替了从前的实物租税,货币工资遂代替了从前的实物工资。此外,因为同样的理由,佃农当作地租来缴纳给地主的农产品,渐渐改用钱币来代替;人民亲自向政府提供的徭役,也渐渐缴纳钱币来免除。总之,当日货币经济的大潮流飘荡所及,旧社会保存下来的自然经济遂无情地被它冲倒。所以,从安史之乱前后开始,各地的市场上充满了钱币;政府的国库里充满了钱币;地主的腰包里充满了钱币;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及劳动者,当领到工资的时候,口袋里也充满了钱币。这时钱币使用之多,多到刘晏“自言如见钱流地上”!当日钱币既然无论在哪方面都和人民经济生活发生密切的关系,一般人的日常生活自然要普遍而深刻地感受到它的影响。这和过去几百年钱币势力微弱到连交易也可以完全不用它作媒介的情形比较起来,可以说是两种完全相反的对照!因此,安史之乱左右实在是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势力盛衰消长的一大关键。

  由此可知,汉末以后,中唐以前,一共五百多年的中古时期,实在是一个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时代;它有别于此时期以前(汉代)货币经济的相当发展,更有别于此时期以后货币经济的兴起。作者这种根据B.Hildebrand经济史分期说来把汉末以后中唐以前的中古时期看作自成一个阶段的尝试,或许不至于有多大的错误,因为这五百多年的中国社会的确是和以前及以后都大不相同的。因此,其他学者从另一观点出发来探讨这时期的社会,也发现它有别于以前及以后的社会。例如吾师陶希圣先生在《南北朝经济史·序》中说:

  在四年以前,一般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史的人们,总把秦汉到满清划成一个段落。当时,我也是这样的一人。四年以来,我对秦汉以后次第的加以研读,渐渐看出东汉以后,中唐以前,无论在经济、社会、政治、思想上都自成一个段落,与以前的秦汉及以后的宋明,各有不同之点。最重要的特征,是大族与教会的经济特权及政治特权。秦汉不是没有大族,但政治上受政府的抑制。宋明不是没有教会,但法律上没有特权。如再进一步,看取大族与寺院的下面的社会的经济的组织,更可见与前代后代不同的特质。在大族及僧侣之下,庇护着多数的自由人,领有着多数的部曲僮客,持有着多数的奴隶。反之,在秦汉,我们看见最引入注意的是家内奴隶;在宋明,我们看见的是自由劳动的发达,庇护特权的沦没。所以,魏晋至隋唐,社会上严于士庶之分辨,政治上显有大族的操持,思想上富于佛教的影响。彼此因应,断非偶然。

  根据陶先生研究的结果,再加上作者断言自然经济在这时期占优势的结论,汉末以后中唐以前的中古社会不是更明显地可以自成一个段落,有别于这时期以前及以后的社会吗?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廿四日,西川南溪李庄板栗岰。

《史语所集刊》第十本,一九四一年出版(商务印书馆发行)。

载《中国经济史研究》第一册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