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庭生计和生活状态——《中国家庭史》第一卷第六章第四节

  二、基本设备和生活状态

  由于长期的战争动荡,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经济整体衰退。各种文献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是,这一时期的家庭生活水平也明显下降,虽然无法从统计学上加以说明,但我们相信:这个时代普通民众家庭所拥有的资产数额,应远不及两汉时代。我们作出这样的基本判断,是基于如下几点理由:

  其一,社会经济包括家庭经济是需要积累的,而经济积累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对于农耕社会的经济来说,安定的政治环境尤其重要。在一个战乱迭起、兵革屡兴的时代,人民流徙,家口离散,田宅不守,家庭难以积累赀财乃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其二,在传统时代,社会经济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耕农的数量,自耕农家庭的经济规模虽然狭小,却是一种具有独立生产和消费能力的经济形态,普通农民只有在拥有一定的家庭资产积累时,才能开展独立的生产经营,自耕而食、自织而衣。但这一时期的自耕农在全部户口中所占比重,与两汉相比明显下降,大量农民沦为兵家、屯田户、吏户j荫户及其他各种依附性人户,他们之所以沦落,除了因国家和官僚豪族的强权控制失去了自主生产的权利之外,亦因其自身家庭近乎赤贫,不具备独立开展农业生产的经济能力,这些民众家庭赀产之微薄是可以想象的。

  其二,文献资料反映:即使是占田输课的自耕农户,家庭财产的积累也是少得可怜。且举南朝时期两个人的议论为例。《南史》卷55《罗研传》载:梁朝时期,蜀地发生“齐苟儿之役”,有人嘲讽罗研说“卿蜀人乐祸贪乱,一至于此”。罗研反驳说:“蜀中积弊,实非一朝。百家为村,不过数家有食,穷迫之人,什有八九,束缚之使,旬有二三。贪乱乐祸,无足多怪。若令家畜五母之鸡,一母之豕,床E有百钱布被,甑中有数升麦饭,虽苏、张巧说于前,韩、白按剑于后,将不能使一夫为盗。况贪乱乎?”在罗研看来,蜀人之所以兴乱,主要是由于国家赋役繁重,百姓赤贫如洗,难以自存,故激而生变。《南史》卷35《顾觊之传附宪之传》所引顾宪之言论更为典型,他说:

  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人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刻又刻之,犹且三分余一。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人,三五属官,并惟分正百端,输调又则常然。皆众局检校,首尾寻续,横相质累者亦复不少。一人被摄,十人相追;一绪裁萌,千孽互起。蚕事弛而农业废,贱取庸而贵举责,应公赡私,El不暇给,欲无为非,其可得乎?死且不惮,矧伊刑罚,身且不爱,何况妻子?是以前检未穷,后巧复滋,网辟徒峻,犹不能悛。窃寻人之多伪,实由宋季军旅繁兴,役赋殷重,不堪勤剧,奇巧所优,积习生常,遂迷忘反。四海之大,庶黎之众,心用参差,难卒澄之。化宜以渐,不可疾责。诚存不扰,藏疾纳污。务详宽简,则稍自归淳。又被简符,前后累千,符旨既严,不敢闇信。县简送郡,郡简呈使,殊形诡状,千变万源。闻者忽不经怀,见殊刑者,实足伤骇。兼亲属里伍,流离道路,时转穷涸,事方未已,其士人妇女弥难厝衷。不简则疑其有巧,欲简复未知所安。愚谓此条宜委县保,举其纲领,略其毛目,乃当有漏,不出贮中,庶婴疾沉痼者,重荷生造之恩也。

  从顾宪之的议论,我们同样看到:由于国家沉重的赋税徭役剥削,导致江南农民家庭极贫,山阴一县两万课户,家赀不满三千者竟然“殆将居半”,与汉代农民家庭的情况无法相比。南朝社会相对稳定,在经济尚属富裕的蜀地和江南尚且如此,其他地区,特别是战乱持续甚久的北方,百姓家庭的经济境况更加可想而知。

  其四,从某些具体的情况亦可判断农民家庭财产的丰俭厚薄。历来论者都喜欢根据土地占有多少来论说农民家庭的经济规模和贫富状况,这自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若从较长时段来观察,每户农民能够占有多少土地,既取决于土地制度和贫富分化的状况,更取决于特定时代和区域的人口密度。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人口大量流徙和死亡,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并非土地缺乏,而是劳动人口和生产资料严重不足。自战国、秦汉以后,除了土地之外,耕牛无疑是农民家庭最重要的生产手段,是否拥有耕牛(或者其他替代畜力,如马匹等)可以作为判断农民家庭经济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在两汉时期,耕牛已被称为“田农之本”,为农家所必备的生产手段。然而,魏晋南北朝文献记载给我们的印象是:北方地区有许多农民家庭没有耕牛[1]。正因为如此,魏晋十六国时期,国家在确定屯田农户应纳地租的数额时,将耕牛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租用官牛,就需交纳更多地租;如拥有和使用私牛,则可少交[2]。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显然因为许多屯田农户没有耕牛。北魏时期,北方农民家庭仍然缺少耕牛,为了鼓励农业生产,皇帝专门下诏要求有司督促百姓有牛与无牛之家“以人牛力相贸”[3]。皇帝之所以有这样的诏令,亦是鉴于当时不少农民家庭,特别是“五口下贫家”缺少耕牛,耕垦种植雉以进行。很有意思的是,北魏实行均田制,对耕牛也实行授田征调[4]。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耕牛在当时是一种很重要而紧缺的生产手段。相信这个时期不能及时添制犁、锄之类必需农具的家庭也有不少。这种状况,必定会给当时普通家庭的生计造成严重影响。

  与前代相比,魏晋南北朝普通家庭的生计,不但在谋生方式和生产内容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家居设备和生活状态亦颇有不同,其中有时代和地域变化的关系,也有外来文化的影响。

  与前代相比,家庭住宅的基本格局看不出太大的改变,一般家庭住宅通常仍由堂屋、内室、厨房、厕所等部分组成。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同,富贵与贫贱人家的住宅与前代一样差异很大。豪富之家往往深宅大院、堂宇高广、画栋雕梁,或饰以琉璃、铜柱,少数拥有大型庄园的巨富之家和城居权贵还建筑楼房,例如,号为“山中宰相”的陶弘景家即筑有三层楼房,“弘景处其上,弟子居其中,宾客至其下”[5]。不过,史传记载反映:也有少数清廉官员的家庭住宅相当简陋,或则虽有瓦屋而年久失修,不免穿漏,如东晋时人虞和位居中书郎、廷尉,而“居贫屋漏”,遇到天雨,他甚至不得小“舒被覆书,书获全而被大湿”[6];南齐人刘谳“住在檀桥,瓦屋数间,上皆穿漏”[7];或则草屋不足庇身,如北魏人高允甚受皇帝器重,“而家贫布衣,妻子不立”,家中“唯草屋数问,布被温袍,厨中盐菜而已”[8];刘宋人吴隐之家有“数亩小宅,篱垣仄陋,内外茅屋六间,不容妻子”[9];甚至有的官员凶为无钱置买房宅,不得不借住赁居,如北魏时人鹿念“虽任居通显,志在谦退,迎送亲宾,加于畴昔。而自无屋宅,常假赁居止,布衣粝食,寒暑不变”[10]。南朝齐、梁间人孙谦为官清廉,“每去官,辄无私宅,常借官空车厩居焉”[11]。在官僚阶级中,上述情况当然只是极少见的特例,文献记载下来,意在彰显他们的清廉品德,但在平民百姓之中却是普遍的情况。有不少记载反映:居住造价高昂的砖瓦房乃是富贵人家的特权,普通民众家庭的住宅,不论南北、城乡,俱是板筑成墙,覆以竹、茅,十分简陋。如《宋书》卷76《王玄谟传》载:宋武帝刘裕北伐,玄谟围攻滑台,“城内多茅屋,众求以火箭烧之,玄漠恐损亡军实,不从”。是可为北方居民多居茅屋之证;南方地区盛产竹子,不少百姓家庭乃以竹、茅作为构筑宅舍的主要材料。《北史》卷72《高颍传》称:“江南土薄,舍多竹茅。”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非常晚近的时代。

  其时,室内器用陈设主要有床榻、几案、席褥、帷帐、屏风,以及贮放衣物、食物和书籍等等所用的箧、箱、橱、柜等等,与汉代的情况大体相同,但也略有变化。

  最重要的室内陈设仍是床、榻等等坐卧用具。床为通称,有大小之分:大床为睡眠所用卧具,多称“眠床”;小者则有“小床”、“榻”、“独坐”、“枰”等不同名称——或因尺寸大小不同,抑或由于地区不同而有不同的叫法。它们主要供作坐具和小憩之用,读书、对弈、弹琴、饮食、聊天等各种室内活动,往往是在床榻上进行[12]。从文献记载和出土图像来看,有些“榻”的尺寸也不小,可供两人乃至多人共坐,时称“连榻”。“榻”在当时家庭的送往迎来中具有特殊意义,家中有人来访,如何供榻待客是很有讲究的,弄不好会有失礼数,招致客人不满。从《世说新语》等文献的相关记载来看,安排独榻似乎表示对客人的尊重,而让多位客人连榻共坐则可能引起客人心中不快,家世门第高的士人或不愿与门第地位低下的士人并榻而坐;[13]不过,如果地位高的主人让来客同坐一张连榻,则表示对后者的器重,显示一种亲密的关系[14]。

  最值得注意的是,由胡地传人的“胡床”,汉代使用尚少,而在这个时期则逐渐流行起来。“胡床的基本形制与今天的马扎相似,其上部的两济条件不同,在颜色、样式、质料方面都有显著差别,魏晋南北朝时期亦然。与两汉相比,这个时代服饰穿戴既有历史继承性,亦有许多因时代变化而发生的改易。北方人民的穿戴,由于受到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发生了不少变化,各种胡服相当流行;南方地区则因气候和衣料生产等原因,呈现出相当显著的南方特色,与北方社会颇有差别。南人“小作冠帽,短制衣裳”、“布袍芒覆”等服饰穿戴习俗,曾为北方人士所讥[15]。这些方面的情况已有学者述论甚详,兹不赘述[16]。

  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远不如两汉和平时代,一般家庭要解决穿着问题,让合家大小免受寒冻之苦,无疑遇到了更大的困难。关于普通百姓无御寒之衣的困窘,文献记载比比皆是,不过远不如对贫穷官吏和士人生活境况的描述那样具体。以下略引一些相关材料,以供读者进行合理的推想。

  《晋书》卷75《韩伯传》载:韩伯“家贫窭,伯年数岁,至大寒,母方为作襦,令伯捉熨斗,而谓之曰:‘且着襦,寻当作复裈。’伯曰:‘不复须。’母问其故,对曰:‘火在斗中,而柄尚热,今既着襦,下亦当暖。’母甚异之。”从这段母子对话的故事,我们不仅看到了传统时代慈母为子缝衣的图景,也看到了穷人家庭得一袭御寒之衣是如何不易。韩伯说出既已有襦不复需裨的话来,虽是童稚聪慧之语,亦因其家贫窭置办不易。

  当时家庭贫困的官员和士人缺衣少裳、襦裈不完的情况,在史传文献之中屡有所见。有人因为没有可以替换的衣服,在唯一的一身衣服浣洗未干时不敢出门,《南史》卷36《江夷传附江湛传》载:已担任了吏部尚书的江湛,家境非常贫穷,“无兼衣余食”,有一次皇帝召见,而他恰“遇澣衣,称疾经日,衣成然后起”。又卷75《隐逸传》上载:朱百年“室家素贫,母以冬月亡,衣并无絮,自此不衣绵帛。尝寒时就觊宿,衣悉夹布,饮酒醉眠,觊以卧具覆之,百年不觉也。既觉,引卧具去体,谓觊曰:‘绵定奇温。’因流涕悲恸,觊亦为之伤感”。魏晋南北朝时期极重孝道,虽然并不崇尚厚葬,但母亲在冬天亡故时竟没有穿上一件夹絮的暖衣,朱百年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有的贫士长达l0年不能添制新衣,因无替换衣裳,一年四季都穿着袍子,以至败絮之中长满蚤虱,如《南史》卷72《文学传》引卞彬《蚤虱赋序》自述其贫寒之状云:“余居贫,布衣十年不制,一袍之组,有生所托,资其寒暑,无与易之。为人多病,起居甚疏,萦寝败絮,不能自释。兼摄性懈堕,懒事皮肤,澡刷不谨,{幸}沐失时。四体狞狞,加以臭秽,故苇席蓬缨之问,蚤虱猥流。淫痒渭濩,无时恕肉,探揣擭撮,日不替手。虱有谚言,‘朝生暮孙’,若吾之虱者,无汤沐之虑,绝相吊之忧,晏聚乎久裤烂布之裳,复不勤于讨捕,孙孙子子,三十五岁焉。”史家特别指出“其略言皆实录也”。隐逸士人沈道虔亦因贫穷,“冬月无复衣”,朋友戴顒“为作衣服,并与钱一万”。道虔将朋友所赠衣服和钱都分给了“诸兄弟子无衣者”。可见在他家里有不少人没有衣服[17]。以上所举之例,仅为南方贫士的生活境况;北土酷寒,“冬无衣褐”者,在漫长的冬季必定更加难熬,不知有多少穷人因而被冻毙!文献所载的这些有名有姓的官员士人尚且如此,普通百姓的情况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再看饮食。[18]

  与汉代以前相比,魏晋南北朝的饮食习惯发生了不少变化,有些是外来饮食文化影响所致,有些则是由于宗教、医学和养生之术的影响,更直接的原因则是食料生产结构的变化和食品加工、烹饪技法的进步。

  就北方地区而言,这一时期饮食习惯的主要变化有如下几端:一是由于农牧结构的调整,肉类消费以羊肉为主,猪肉退居次要地位,吃狗肉的悠久传统习惯则基本上被废弃;二是由于养羊业的发展,饮用羊乳酪至少在社会上层曾经相当流行;三是主食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虽然脱粟煮饭仍是主要的饮食习惯,但磨麦制粉做成各类饼食在这个时期逐渐普遍流行;四是由于多种外来烹饪技法的传人,“胡食”风气相当盛行,当时文献所载的胡食品和胡食法很多。与之相对的是,南方地区向以“饭稻羹鱼”著称,饮食习惯与北方地区差别甚大,但与前代相比,当时南方的食品加工、烹饪技术取得了很大进步,鱼类加工、烹饪技术尤为突出,逐步形成了堪与北方饮食相抗衡的成熟而完整的饮食文化体系。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时代,茶叶逐渐由方士和养生家的服食药品演变为寻常人家的必需饮料,饮茶在南方地区日益成为社会各阶层的一种普遍习惯。不过,当时南北饮食在食品加工、烹饪等方面仍具有诸多共性,比如将鱼肉加工成脯、腊、醢酱,用豆子酿豉造酱,将蔬菜腌制加工成菹,采用蒸、煮、烤、炙、煎炸等方法烹饪熟食,将鱼肉进行一定处理后做脍生食等,不论在南方还是在北方,均是在家中掌管“中馈”之事的女人们所必须谙熟的饮食生活技术。

  虽然见于文献记载的食物种类比前代更加丰富,食品加工烹饪方法更加多样化,但是,它们至多不过是给当时家庭提供了更多的可能选择。在实际生活中,同穿着一样,一个家庭的饮食状况究竟如何,仍主要取决于家庭经济条件的好坏。

  当时史传记载了很多官僚贵族饮食豪奢的事实,例如西晋何曾“……性奢豪,务在华侈。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每燕见,不食太官所设,帝辄命取其食。蒸饼上不坼作十字不食。食日万钱,犹日无下箸处。”其子何劭“……骄奢简贵,亦有父风。衣裘服玩,新故巨积。食必尽四方珍异,一日之供以钱二万为限。时论以为太官御膳,无以加之”[19]。石崇与王恺斗富,亦曾十分荒诞地斗食;另一个名叫王济的士族,不仅以琉璃器盛食,并且以人奶蒸食乳猪,连皇帝都感到心中不平[20]。有些人热衷于饮食美味,家中秘传造食奇方,如刘宋时人虞惊“家富于财而善为滋味,豫章王嶷盛馔享宾,谓惊日:‘肴羞有所遗不?’惊曰:‘何曾食疏有黄颔腥,恨无之。’……武帝幸芳林园就惊求味,惊献栅及杂肴数十舆,太官鼎味不及也。上就惊求诸饮食方,惊秘不出。上醉后体不快,惊乃献醒酒鲭鮓一方而已。”[21]齐、梁问人何胤虽然不愿杀生,但他“……侈于味,食必方丈,后稍欲去其甚者,犹食白伍、夔脯、糖蟹,以为非见生物”。他想吃蚶蛎,但又怕添杀孽,因此让门人议论,他的学生钟岏说:“夔之就脯,骤于屈申,蟹之将糖,躁扰弥甚。仁人用意,深怀如怛。至于车螯蚶蛎,眉目内阙,惭浑沌之奇,犷壳外缄,非金人之慎。不悴不荣,曾草木之不若,无馨无臭,与瓦砾其何算。故宜长充庖厨,永为口实。”算是给他找出J,可以吃蚶蛎的理由。不过经过朋友的劝说,再加上他信仰佛教,所以晚年“遂绝血味”[22]。

  但当时的绝大多数家庭,包括部分清官廉吏和贫穷士人,却是茹蔬啖粝,甚至蔬粝难供,不得不并日而食。在战争期间和灾荒之年,天下苍生更是忍饥挨饿,饿殍遍野、人相食之类的记载随处可见。典型事例,如《晋书》卷67《郗鉴传》载:“初,鉴值永嘉丧乱,在乡里甚穷馁,乡人以鉴名德,传共饴之。时兄子迈、外甥周翼并小,常携之就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贤,欲共相济耳,恐不能兼有所存。’鉴于是独往,食讫,以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迈位至护军,翼为剡县令。鉴之薨也,翼追抚育之恩,解职而归,席苫心丧三年。”如此艰辛乏食的生活,和平富足时代的人们是难以想象的。

  非但战乱期间如此,南于社会经济持续萧条敝败,食物严重匮乏是这个时代大多数家庭所遭遇的共同困境,即使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士人和清廉官吏,也难免要忍受饥馁之苦。例如晋代人士人庾衮一家,在大饥之年里不得不靠采捃麦秸遗穗和到山里拾橡子来获得一些食物。南朝《晋书》卷88《孝友传》称:“岁大饥,藜羹不糁,门人欲进其饭者,而衮每曰已食,莫敢为设。及麦熟,获者已毕,而采捃尚多,衮乃引其群子以退,日:‘待其问。’及其捃也,不曲行,不旁掇。跪而把之.则亦大获。又与邑人人山拾橡,分夷险,序长幼,推易居难,礼无违者。”人庾果之“清贫自业,食唯有韭菹、瀹韭、生韭、杂菜。任防尝戏之日:‘谁谓庾郎贫,食鲑尝有二十七种。”’[23]沈道虔因为家庭贫穷,不仅“冬月无复衣”,而且经常断粮,“常以捃拾自资”,直到年老时仍只能“菜食”,“恒无经日之资”[24]。王智深的境况也很惨,因为“家贫无人事,尝饿五日不得食,掘莞根食之。司空王僧虔及子志分与衣食。”[25]著名文学家陶渊明的家庭经济也很拮据,在《五柳先生传》一文中,他称五柳先生“环堵萧然,不蔽风日,桓褐穿结,箪瓢屡空”,实际上是自己生活境况的写照。陶渊明一生嗜酒,但“家贫不能恒得”,常常只能到亲朋故旧家中过过酒瘾[26]。北朝人孟信去官之后,“居贫无食。唯有一老牛,其兄子卖之,拟供薪米”[27]。关于当时普通百姓家庭的缺米乏食的情形,史书亦几无详细具体的记载,但我们不难根据上述廉官、贫士的情况作出合理推想。

  当然,这一时期,上流社会的有些人饮食俭薄,长年蔬食而不饮酒、茹荤,并不完全是由于家庭经济贫困,而是另有原因:有人是因为宗教信仰,有人则是出于对亡故父母的哀悼,当时文献都有不少记载。例如关于前者,《南史》卷34《周朗传附周颙传》的一段记载很有意思,其称:周颙“清贫寡欲,终日长蔬,虽有妻子,独处山舍。甚机辩,卫将军王俭谓颙日:‘卿山中何所食?’颐日:‘赤米白盐,绿葵紫蓼。’文惠太子问颙菜食何味最胜,颞日:‘春初早韭,秋末晚菘。’何胤亦精信佛法,无妻。太子又问颙:‘卿精进何如何胤?’颙曰:‘三涂八难,共所未免,然各有累。’太子曰:‘累伊何?’对曰:‘周妻何肉。’其言辞应变如此。”周颙和上文所提到的何胤是同时代人,均崇信佛教,他本人有妻室,但戒荤食,何胤无妻,而嗜食荤腥,均为修行佛法之累,故有此言。孝子在服丧期间不食盐菜或糊水不入,或者丧亲之后终生不饮酒食肉的事迹,在各类文献中可谓比比皆是,毋庸引述。

  除衣食之外,婚嫁、丧葬等都是大事,虽不是年年都有发生,但对家庭生计的影响却是非常巨大的。为了了却这些大事,经济条件差的人家,轻则四处借贷、变卖田宅、佣赁苦作,重则自卖成礼,备尝艰辛。不幸遇到饥馑荐至,疾疫流行,家人倒毙旋踵,悲苦情状更是难以言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仍,政局动荡,社会经济倒退,普通家庭的生计状况比两汉和平时代要艰难得多,生活水平和质量显然有所下降。虽然每个时代都有一些生活贫困的家庭,即使在汉唐盛世亦不例外,但却远不如这个时期赤贫家庭之多,生活艰辛的程度也远不能与之相比。由此可见,社会秩序的和平安定,对民众家庭生活的稳定和富足是何等重要!

注释:

[1]如《三国志》卷l6《魏书·仓慈传》裴松之注引《魏略》称:颜斐初任京兆太守,“是时民多无车牛。斐……又课民无牛者,令畜猪狗,卖以买牛。始者民以为烦,一二年问,家家有丁车、大牛”。《齐民要术》卷苗‘《序》亦有相同记载。可见由于战乱影响,在像京兆这类农业生产一向发达的地区,农民家庭亦多无耕牛。

[2]魏晋时期,国家向屯田农民征收分成地租,据载:曹魏时期对屯田士家征租,“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上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巾分”。对屯田民(典农部民、屯田客)征租,亦是“持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傅玄传》又载:西晋初年,分成此例曾改为“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前燕慕容皝统治时期实行民屯,“以牧牛给分家,田于苑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而无地者,亦田苑中,公收其七,三分人私”。(见《晋书》卷47《傅玄传》、卷l09《慕容皝载记》)

[3]《魏书》卷4下《世祖纪》下载:“其制有司课畿内之民,使无牛家以人牛力相贸,垦殖锄耨,共有牛家与无牛家,一人种田二十二亩,偿以私锄功七亩,如是为差。至与小、老无牛家,种田七亩,小、老者偿以锄功二亩。皆以五口下^贫家为率。”

[4]《魏书》卷ll0《食货忐》云:“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卜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又云:“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绩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其麻布之乡,一夫一妇布一匹,下至牛,以此为降。.”

[5]《梁书》卷51《处士传》。

[6]《南史》卷72(3c学传》。

[7]《南齐书》卷39《刘辙传》。

[8]《魏书》卷53《高允传》。

[9]《晋书》卷90《良吏传》。

[10]《北史》卷46《鹿忿传》。

[11]《梁书》卷53《良吏传》。

[12]《三国志》卷52《吴书·诸葛谨传》:谨“每会辄历问宾客,各言其能,乃合榻促席,量敌选对,或有博弈,或有摴捕,投壶弓弹,部别类分,于是甘果继进,清酒徐行,融周流观览,终日不倦”。

[13]《世说新语·排调》载:东晋时,刘爰之经殷浩的引荐造访庾亮,“庾公甚忻然,便取为佐。既见,坐之独榻上与语”。《宋书》卷73《颜延之传》载:“时沙门释慧琳,以才学为太祖所赏爱,每召见,常升独榻,延之甚疾焉。”又释道宣:《广弘明集》卷6《辩惑篇·历代王臣滞惑解上·颜延之》云:“沙门慧琳以才学迥拔,为太祖所赏。每升独榻之礼。”均为设独榻坐客是表示对客人尊重的例证。《世说新语·方正》云:“杜预拜镇南将军,朝士悉至,皆在连榻坐。时亦有裴叔则。羊稚舒后至,曰:‘杜元凯乃复连榻坐客!’不坐便去。”又《忿狷》云:“王令诣谢公,值习凿齿已在坐,当与并榻。王徙倚不坐,公引之与对榻。去后,语胡儿日:‘子敬实自清立,但人为尔,多矜咳,殊足损其自然。”王献之身出一等高门琅邪王氏,一向不交非类,故不愿与习凿齿并榻同坐。此类现象,朱大渭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第183页亦曾有述说。

[14]如《三国志》卷54《吴书·鲁肃传》载孙权与鲁肃“合榻对饮”。

[15]杨街之:《洛阳伽蓝记》卷2《城东》。

[16]有兴趣的读者可参见朱大渭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第二章《衣冠服饰》;张承宗等:《中国风俗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第二章《服饰风俗》,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

[17]《南史》卷75《隐逸传》上。

[18]关于这个时代的饮食,笔者著有《中古华北饮食文化的变迁》一书作详细论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兹仅根据主题需要述其要点。

[19]《晋书》卷33《何曾传》。

[20]《世说新语·汰侈》的记载是先以人奶喂仔猪,然后蒸食之。

[21]《南史》卷47《虞悰传》。

[22]《南史》卷30《何尚之传》。

[23]《南史》卷49《庾杲之传》。

[24]《南史》卷75《隐逸传》。

[25]《南史》卷72《文学传》。

[26]《南史》卷75《隐逸传》。

[27]《北史》卷70《孟信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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