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商周年表

附二、关于武王伐纣的年代——扩大的武王伐纣行程日期月相表

  前人关于武王伐纣年代的研究,得出的年代数据据说有44个,最早的为公元前1127年,最晚的为公元前1018年。

  为使学者们便于研究和判断武王伐纣的真正年代数据,利用日食表结合刘宝琳、刘婷婷编的《一百六十年历表》【23】中1901年到2060年的朔日时刻来推排公元前1130年至公元前1011年所有年代的壬辰日、庚申日和甲子日的公历阴历日期。

  1、先列出公元前1130年至公元前1011年所有年代的壬辰日、庚申日、甲子日公历日期表,日期范围根据“一月壬辰”和“甲子朝岁鼎”岁鼎为夏历正月初一,限定甲子日在1月7日到3月7日之间。

  2、据研究日食表和一百六十年历表,发现低纬度日食带中心点所体现的时间与朔时刻相差不大,高纬度则不一定。例如,根据日食表1881年到2026年所有日偏食日食带中心点所体现的日期与朔日日期比较有:日食表所示日期比朔日日期早一天的23次,晚一天的22次,正好的66次。由于没有古时朔时刻表,便只能假设日食表中日食带中心点为朔时刻。由于日食表用的是世界时,即西经60度以西为第二天。

  3、日食表中日食类型:t为全食,h为全环食,a为环食,p为偏食;南纬-,东经-。

  4、具体做时先将公元1901年到2060年中按年将朔日时刻列表(由此表可得每个朔望月长度表,得知朔望月最短29日6时35分,最长29日19时55分。得知朔望月长短变化周期少的13个月,占46.8%;最长的17个月,占4.2%),再按公元前1130年到公元前1011年各年壬辰日、庚申日、甲子日前后对应日食表中所发生日食的日期时间来比照现在的朔日时刻表(并对所有两次日食之间朔望月计算平均来推排验证),以得知当时两次日食之间几个月的大小个数及次序,可得出壬辰日、庚申日、甲子日的阴历日期,例如:求公元前1127年壬辰日、庚申日、甲子日阴历日期。公历壬辰日为前1128年12月24日,庚申日为公元前1127年1月21日,甲子日为1月25日,查日食表得:

  前1128、7、29  a   17  148 合7月30日 5时52分

  前1127、1、23  t  -63   37 合1月23日22时28分

  则公元前1128年7月30日开始的那个月为小月,同样在公元前1127年1月23日前的那个月为小月,比照1992年7月30日朔、1993年1月23日朔,中间有3个大月3个小月,那么只能排列小大大小大小,或者小大小大大小,即可得:

  壬辰日  公元前1128、12、24为三十

  庚申日  公元前1127、1、21为廿八

  甲子日  公元前1127、1、25为初三

  再例:关于公元前1050年数据,由:

  证明从公元前1051年12月13日到公元前1050年5月10日期间朔望月是从短向长发展阶段,5个月3大2小只能是小大小大大。得壬辰日为廿八,庚申日为廿七,甲子日为初一。再对应《书经·武成》按周历“一月壬辰旁死魄”为一月廿八日,武王一月廿九癸巳日出发伐纣到回丰京后四月十五丁未日祀于周庙,共75天,证明与当时历月小大小是符合的。即使部分年代数据因遇日偏食和大小月编排误差使部分日期可能偏差一天,想来也不会影响判断。

  由今本《竹书纪年》“十二年辛卯,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辛卯年有:

  公元前1050年2月10日甲子日夏历正月初一,

  公元前1110年2月24日甲子日夏历正月十一。

  由利簋铭文“武王征商,惟甲子朝岁鼎,克闻夙有商”,岁鼎为夏历正月初一的年代数据只有公元前1050年2月10日甲子日夏历正月初一。

  由《书经·武成》“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符合的年代数据(12月29日至1月28日之间,廿二至三十)约十九个,前面年代数据中符合的只有公元前1050年一个年代。

  由《书经·泰誓上》“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春为春季包括所有年代。

  我们学者主张“二重证据法”,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讲,其理想的形态应该是各自独立来源的材料指向同一个事物。前面不同来源的、古人留给我们的四个关于武王伐纣事件的材料,在公元前1130年到公元前1011年这120年之间能够同时满足的只有公元前1050年,即证明武王伐纣是在公元前1050年。

  由《书经·牧誓》、张富祥先生对利簋铭文的解释及考古发现殷墟并没有城墙,我们可想象武王伐纣时甲子日这场战争的情形:武王率大军主力在牧野(现在的淇县)列阵与商纣王的军队对峙作战,而派一支精兵半夜出发偷袭殷都(现在的安阳殷墟)这个不设防的城市。当西周的军队偷袭得手,殷都失守的消息传到主战场牧野时,自然商纣王军队的军心大乱,倒戈的倒戈,逃跑的逃跑,战场局势大变,一方逃跑一方掩杀,自然血流漂杵,一天之内即解决战斗。还有秦晋的淝水之战与其相似。

  从今本《竹书纪年》、《书经·泰誓》、《书经·武成》的文字、内容看就像是古代史官所作的原始记录,属于第一手资料,而不像是由后来学者转录、引用、增删、改动、编造而传下来的材料。

  至于早成定论的伪书案,早几十年至几百年的学者,根据前面见过古本《竹书纪年》的人引用的内容与今本《竹书纪年》的不同(有的实际是“竹书”而不是“竹书纪年”),而判定今本《竹书纪年》是伪书。同样是用后人改动过内容的二手材料来否认原本的第一手材料,不是令人觉得可悲又可笑么。

  现在《关于夏商周年表》一文本就在求得夏商周时代的年表同时证明今本《竹书纪年》和古文《尚书》的历史真实性,而将它们说成是伪书实在是天大的冤枉。

  我们的学者们如果不能从伪书案中跳出来,则永远不能“走出疑古”时代,永远不会“超越疑古,走出迷茫”。

  如果我们依据莫名的、莫须有的伪书案而否认《关于夏商周年表》一文所得到的结果后,那我们将会得到什么?

  请大家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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