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婢女的社会地位及生活状况
——以《申报》1899—1903年寻婢广告为中心考察

  

  【内容摘要】《申报》是中国近代史上影响最大的一份商业报纸,其中占很大比重的商业广告保留了大量有价值的历史资料。通过对《申报》中寻找走失婢女的广告进行剖析可以发现:作为近代妇女一部分的婢女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

  【关键词】《申报》;晚清;婢女;地位

  【作者简介】张晓霞(1985—),女,山西大同人,大连大学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文化史研究;顾东明(1983—),男,山东济宁人,大连大学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历史地理学研究(辽宁大连116622)。

  【原文出处】《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61—63

  晚清是中国历史研究中的一个特殊时期,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转型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申报》是旧中国在上海出版的极具影响力的报纸,设有新闻、评论、文艺(副刊)和广告等版面,广告部分内容涉及社会、文化、经济、商业等方面,其中保留了大量丰富的历史资料。故本文以《申报》1899年、1900年、1901年、1902年、1903年的寻婢广告为出发点,考察晚清社会婢女走失原因、生活状况及社会地位。

  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1899年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提出“门户开放”政策,帝国主义势力更是由各沿海口岸深入到中国内地。上海作为第一次鸦片战争就已开放的通商港口,是西方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汇集地,并通过此地向中国内陆渗透。繁华的都市吸引着大批外乡人来此淘金,包括贫困的乡间妇女,由于她们长年在乡下从事家务劳动,来到上海最易于从事的职业就是做女佣,即为人家做些料理衣食、服侍起居、涣衣浆洗、端茶送水等生活杂务。上海的繁荣吸引了中外商贾云集,他们大多数都要雇用女佣照料家务。如时人所说:“上海……合城内外,洋场南北,岁有百金,家三四口者,无不雇用佣妇,大抵皆自乡间来。’②但这些佣妇的人身安全面临着重重危机,大量婢女或因迷路走失,或因被拐骗而走失。虽然清朝已禁止蓄奴,但由于允许人口买卖,所以有钱人家便通过市场或其他途径购买女婢,她们属于主人财产的一部分,二者有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婢女不允许随便离开,于是在《申报》上也出现了大量找寻走失婢女的广告。

一、广告格式

  以1899年、1900年、1901年、1902年、1903年5年为例,经统计发现,寻找女性的广告共计110条,其中寻找走失婢女的广告53条,占寻找女性广告总数的48.18%。

  以《申报》1903年1月7目的“寻婢广告”为例:

  本宅初六晚九下钟走失婢女一名叫宝屏,四川人,今略晓广东话,年十三岁,人身不高不矮,紫铜色尖面傲唇瞑目观物朝天短发过肩,梳辫,如有知其下落报信谢洋三元,收留送到谢洋十元,绝不食言,此布,铁马路桃源坊二百十五号门牌,姓招。

  《申报》中寻人广告除了有固定的版面,也有固定的行文模式——标题、正文、落款。寻找婢女的广告标题被冠以寻人、寻婢、招寻婢女等字样,让人一目了然。广告中把走失人出走的时间大多置于前端,多以“本月”、“今日”、“上月”及具体的“某月某日某时”等字样标明,一般在当月或近几天就公布寻找。1901年4月14日的寻婢广告上登载,“十二日走失女孩一口”。1900年2月9日的寻婢广告:“初四早失一婢”。1899年7月4日“本月初一夜本公馆失去丫头一口”。在寻婢、寻使女的广告中,更有时间具体到某时刻的,如1899年3月20日的寻使女广告:“正月廿七日一点钟走失使女”。1901年1月22日:“兹者是月十七日下午三点钟走失婢女一口”。这样精确的时间是为了方便寻找。广告内容大多涉及走失婢女的年龄、来源,以及登报人对帮助寻找到走失婢女的人的酬谢钱数,在广告的最后还有联系方式等。

二、广告内容

  (一)婢女年龄、来源及走失原因

  从五年中寻找婢女的广告看,被寻找的婢女年龄层广,没有明显的范围,小到五六岁,大到二十几岁甚至六十岁。《周礼》及古代习惯都是十五岁左右行笄礼,最迟二十岁,行过笄礼,女孩便成人。从五年的广告来看,15岁以下的幼女26位,15—20岁的少女21位,20岁以上的妇女3位。寻婢广告除讲到走失婢女的年龄,还说明了走失婢女的籍贯或住址。如1899年5月19日要寻找的婢女如意“台湾人上海口音”;1900年11月18日所找婢女富贵“天津口音”;1902年9月9日所找寻的婢女青云“四川口音”。这样看来丢失的大部分婢女都是外地人,她们由于对新环境的生疏而迷路走失,但更多是因逃跑才被寻找的,如:

  《申报》1899年5月19日的“招寻女婢”:

  本月初二日逃走丫头如意,十九岁,台湾人上海口音,穿旧蓝布袄,旧花布裤,赤一双大脚,塌鼻梁,门牙缺半个,眼下有泪堂,身上癞皮,倘有仁人君子送实信者谢洋四元,送人来谢洋十元,住城內道前水仙宫南朱兴隆香店隔壁朱宅便是。

  《申报》1901年1月12日的寻婢广告:

  昨晨美界余庆里逃去婢女一口,名桂馨,十三岁,头梳歪髻,穿蓝布棉袄花布□单蓝布裤,如有人收留者通信至申报馆账房自当酬谢,黄姓启。

  《申报》1901年5月5日的寻婢广告:

  逃失婢女名春桃,年十七岁,面圆略尖有耳豁,开身穿蓝花口布衫裤,元色布鞋,倘有仁人君子送到者,酬洋四十元,知风报信因而获到者谢洋二十元,绝不食言,□戏瓜街□□成土栈告白。

  在诸多走失婢女的广告中,有几则广告尤为引人注意,1900年1月22日找寻逃婢广告,该婢女因“偷窃金镯一副嵌宝□戒三支潜行逃逸”;1900年8月13日使女“被匪人诿去”,从这两则广告中我们可以大致推断,外出做工的仆妇佣女们受雇为佣,整日辛勤劳作,工薪却少得可怜,还时常受雇主的责骂,特别是那些被雇主花钱买来的年少女婢,更是形同奴仆。她们往往年少无知,缺乏经验和技能,如果碰到一位苛刻的雇主,就常常会遭到责骂,甚至虐待,婢女因不堪忍受从主家逃跑或窃主家财物逃走便时常发生。婢女一方面受着被雇佣超剥削的贫贱生活,一方面又受到可能随时被拐骗的危机,生活状况不容乐观。清朝虽已禁止蓄奴,但由于允许人口买卖,所以有钱人家可以从市场上或其他途径买到女婢,她们属于主人财产的一部分,有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允许随便离开。

  可以看出,当时社会中出外佣工的妇女大多是青年劳动力,上海开放发达的城市环境吸引着很多人来务工,他们为了生计往往为人佣,但却适应不了社会,或走失,或被拐骗,人身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

  (二)婢女外形及服饰

  对寻找对象的语言描述可以反映出登报者与走失人的关系好恶和生活状况,如1899年4月26日的广告:“身穿黑布衫裤足穿黑布花鞋”,这则广告对婢女的长相特征都没有提及,由此可见当时该婢女的地位低下,受人轻视。同样是丢失婢女,有的则对其做了极为详细的描述,个别广告很明显地透露出主人的喜爱,如《申报》1899年3月11日的寻人广告:

  正月廿二日午后走失婢女一口,名洪涛,原名阿香,年十六岁,面圆白大脚称称绍苏口音,外着蓝布衫,內着青莲洋布棉袄,棕色□布棉马裤,元色布鞋子,现因主任思念不置,如有仁人君子收留者,祈发惻隐送至盆汤弄后马路动同仁里二百三十四号便是,自当重谢,通信寻着者谢洋十元,此布特白。

  《申报》1900年2月9日的一则寻婢广告:

  初四早走失一婢年十五,南京口音,面小眼小,额有破痕,头戴黑呢女帽,上挂料珠一白一绿,手携东洋面巾,身穿青雪绸裹袄,东洋绸大棉袄,外罩广竹布衫蓝土布肚兜,元色布棉袄,元色布鞋,脚裹放大,但知风报信确有实据,谢银十元,如将原婢送到谢银三十元,绝不食言。法界德铭里怡兴隆白。

  前则广告中一个“思念”、一个“祈”,透露出主人对该婢女的喜爱,及盼其被找到的迫切心情。后则广告中丢失的婢女虽为婢,但穿着讲究,并配有饰品,可见,该婢在主人身边生活得很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是少之又少的。在翻阅广告时引起我们关注的还有“大脚”的问题,如1900年5月30日写婢女“江北人身短脚大面方,蓝布衫裤”;1899年5月19日要找寻婢女“穿旧蓝布袄,旧花布裤,赤一双大脚,塌鼻梁,门牙缺半个,眼下有泪堂,身上有癞皮”;1901年3月日,“穿元色布棉袄,外罩蓝布短衫,蓝布裤子,秃头大脚”。女婢由于家境贫寒往往外出帮工,为了做活方便不能缠足,并非是她们觉悟高,思想解放。

  (三)酬谢及联系方式

  每篇寻人广告都明确写出对送信者及送到者如何酬谢。需要指出的是,广告中对于婢女的酬谢金额出现了较大的不规则性,这与主人的好恶有关,不同的金额表明了她们在主人心中的地位的高低不同,如《申报》1903年4月12日寻婢广告:

  武昌路九百廿八陈宅,广东人,去年十一月初四晚由晒□走失婢女一口,名添才,年十二岁,阔口大面大眼,不缠足,身穿柳条布衫,旧蓝裤,经报捕房,如报信因而寻获,谢花红洋十元,带回本宅谢花红洋卅元,绝不食言,并无拖累。

  又如1901年5月5日寻找的一名十七岁婢女春桃,送到者谢洋四十元,知风报信因而获到者谢洋二十元,而大部分寻找女婢的酬谢数目不大,如1900年1月22日,寻找的九岁女婢彩玉,对知其下落即来报信者谢洋三元,收留获将其送回者谢洋八元。

  对于找到婢女后如何与失主联系,广告中也有明确的标示,通常具体到某条街、某条马路、某个客栈、某个店面及某姓宅院等。

  以上分析表明:婢女在晚清这个封建时代处在社会的下层,并常存在人口买卖、过度劳役、低生活水准等方面的问题。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寻找婢女、使女的广告,是由于清朝对于婢女、学徒的人身安全有严格的法律要求,且婢女与仆人一样,其主要功能是干活,地位很低,甚至没有独立的户籍。多数雇主是迫于法律或维护自身利益等各方面原因才登报寻人的,婢女受到主家的无情剥削和任意虐待,因为婢女是主家用钱买来的奴仆,可以任由自己支配处置,“窥其心一似婢女系出钱购买,可以为我所欲为故。”[2]

  近代上海“是一个巨大的悖论,当你注视它的恶浊,它会腾起耀眼的光亮,当你膜拜它的伟力,它会转过身去让你看一看他疮痍斑斑的后墙。”[4]《申报》上的广告以上海最为典型,覆盖东南地区,相对于上海更为落后的内陆地区,情况更是恶劣,婢女地位更加悲惨。

  晚清时期的上海妇女勇敢地从家庭走向社会,这意味着中国女性开始脱离依附男性的传统而自立,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和行动自由。在对《申报》1889年—1903年五年的寻找婢女广告考察中发现,逃跑人口的增多,一方面是由于婢女忍受不了悲惨的境地及受虐的待遇,另一方面也说明她们争取自由的觉悟开始不断提高,她们冲破世俗的藩篱,开始了反抗社会压迫的道路,女性的觉醒,使她们成为社会历史变革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注释:

①本文中所源自《申报》寻人广告内容时出现的“□”,均系《申报》由于影印而造成的字迹无法识别,因而用“□”予以代替,见1983年上海书店影印版《申报》.

②劝恤婢女说[N].1880年10月17日申报,转引自李长莉.晚清上海社会的变迁——生活与伦理的近代化[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60.

参考文献:

[1]黄苇,夏林根.近代上海[M].地区方志经济史料选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336.

[2]孙中山选集[M].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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