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
——《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第七章

  东晋(公元317—420年)南朝(公元420—589年)时期,作为农业生产中心的长江流域,由于明显地承担着基本经济区的作用,。因而其重要性增加了。自唐朝(公元618—907年)以后,这里就成了基本经济区。但从政治上看,重心仍然在北方。由于北部边境的游牧者入侵的不断骚扰,则提高了北方各省在战略上的重要性【1】。尽管基本经济区已经在向南转移,然而自隋朝(公元589—618年)到清朝(公元1644—1911年),由于传统习惯与政治上的惰性,首都总是定在北方。

  这种异常状态,使得发展与维修作为联系生产的南方与政治的北方的运输系统,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了。而起这一联系作用的,就是大运河。在十多个世纪以来,它在中国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它的改建与维修,花费了无数劳动力和大量国家资金。它的历史,是同灌溉、防洪以及耕地开发的整个历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在我们所讨论的全部问题中,它的历史应当作为一个完整的部分加以研究。

一、隋大运河的历史

  虽然传统上都把运河的兴建归功于有雄才而又骄奢的隋炀帝。(公元605—618年),然而,实际上它既不是在一个时期之内建造的,也不是出于一个皇帝之手。正如万里长城是在不同的时期分段建成的一样。隋炀帝在运河方面所做的事,只是把南北流向的各条水道,接成了一个互相沟通的系统,从而形成了一个界于南北间的长扇形水道网。

  这一运河,利用渭水与汴河,从长安(或大兴城),【2】过河南省,抵达淮安;然后转而向南到江都(扬州)与瓜州,在此越过了长江,最后到达杭州。另一个扇形,是从河南北部与山西南部之间的黄河支流沁水开始枝分,最后终止于靠近现北平的涿郡。整个隋大运河的里程,比现在大运河的里程长得多,而且既是南北向也是东西向的交通干线。它包括五个明显不同的部分。

  研究运河的发展,最好的办法是考察它的不同部分的历史。历史最悠久的一部分是连接黄河与淮河的汴渠。古代最初的运河鸿沟,其创建的时间虽然不清楚,但是肯定在春秋时期(公元前722—481年)之前【3】。战国时期(公元前481—255年)的外交政治家苏秦就曾提到过它。司马迁特别讲到,在大禹之后,“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会。”【4】

  西晋【5】(公元265—317年)王溶(公元206—285年)在与吴对阵时,晋朝有名的大臣杜预(公元222—284年)在写给王濬的一封信中曾说到,他与军队从长江流域胜利回师到首都洛阳时,将取道汴渠。清朝伟大的历史地理学权威胡渭(公元1633—1714年),在评价王濬的陆海军的壮观时说,他们是古今绝伦的最精锐,最庞大的军队,他们假如能通过汴渠回师,那么,“汴水之大小,当不减于今【6】;又足以见秦、汉、魏,晋皆有此水道,非炀帝创开也。”【7】

  然而,旧水道不同于炀帝时的隋运河。根据日本学者青山定男有才学的研究,隋以前的运河,是从开封东部靠近杞县处,向东流经徐州,再经由泅水进入淮河;而称为“通济渠”的隋运河,则取较短的更为直接的水道了。它从洛阳附近的西苑出发,循洛河与谷水进入黄河;然后从板渚(在今河南省汜水县)分流而出,由黄河东流进入该渠本身,再在杞县附近向东流近开封,最后循旧运河的线路转而向南,直接在泗州进入淮河,而不再经泗水。

  青山定男的结论同杰出的中国学者,名著《读史方舆纪要》的作者顾祖禹(公元1624—1680)年的看法是一致的。他结论性地证明了《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御览》与《资治通鉴》在说到通济渠时,把老水道当成新水道是错误的;而象在魏徵《隋书》中《炀帝纪》与《食货志》以及《通典》所叙述的那条直接入淮而不经泗水的较短的水道,则是正确的。

  汴渠或通济渠,也称御河,修建于公元605年,为了完成这一工程任务,曾经动用了从县府到黄河以南与淮河以北的一百余万男女劳力【8】。还在这条御河河畔修筑了御道,并栽上了杨柳【9】。这条运河不仅把黄河与淮河的航运功能结合成为一个系统,而且把两条河的各支流连成了一个在历史上具有极大重要性、复盖于中国北部平原上的水网。汴渠在中国历史上的经济与军事意义,就无需再多作说明了。

  大运河的第二部分,在隋朝称之为山阳渎,它从位于淮河岸边的末口(淮安附近)开始,向南流入江都(扬州),从而提供了一条连接淮河与长江的水道。被取名为邗沟的古运河,是在公元前483年,由吴王夫差(公元前495—473年)开挖的【10】。这条最初的运河是向着现今线路的东边行走的。由于要通过一系列的湖,泊,它的路程也就弯曲了。特别是要通过射阳湖,除了路程迂回之外,还要冒风浪的危险。

  在晋朝穆帝(公元345—361年)时期,地方官员陈敏沿着原有路线的西边,从射阳到末口开凿了一条多少直了一些的运河,从而缩短了距离【11】。这条运河被称为山阳运道或山阳水道。

  在隋朝时期,这条运河淤塞了,但其线路仍有迹可寻【12】。隋文帝在公元587年为“通运漕”【13】又修复了这条运河。在公元605年,文帝之子炀帝,也下令改善这一运河。这一工程曾动员了淮河南岸的十多万居民。“自山阳至于扬子入江,水面阔四十步【14】。两岸为大道,种榆柳。自东都洛阳至江都二千余里,树荫相交。每两驿置一宫。自京师至江都,离宫四十余所。”【15】

  山阳渎有300余里长【16】。由于它横贯着中国南北之交的地带,其重要意义是容易评价的。被这条运河横贯的地带,是中国南北间的重要战场【17】。以后因铁道的出现,便改变了这种状况。而在这种状况改变之前的数百年间,淮安城在保卫这段运河的北部边境方面所起的伟大战略作用,已再三地为历史所证明。在这段历史时期中,清楚地表明了这段运河处于决定性的地位。

  大运河的第三部分,称为江南河,是在公元610年炀帝下令开凿的。“自京口至余杭”,绵亘“八百里,水面阔十丈余”。【18】由于有了这段处于大运河南端的运河,才使炀帝及其后继者在数世纪内能得以开发中国东南沿海的财富。

  上面讨论的三段运河,流经了自杭州到洛阳的范围。称为东都的洛阳,是被炀帝作为陪都而建立起来的。而黄河与渭水就连接了洛阳与首都长安,但因“渭水多沙,流乍深乍浅”【19】,其航运受到了阻塞。为解决这一困难,便开挖了一条利用渭水作为航运水源的运河。在一个关于修建这一运河的诏令中,有一段内容完整的文字被保存下来了,其中包含有如下的极为有趣的史料:

  “京邑所居,五方辐湊,重关四塞,水陆艰难。大河之流,波澜东注,百川海渎,万里交通。虽三门之下,或有危虑,但发自小平,陆运至陕,还从河水,入于渭川,兼及上流,控引汾、晋,舟车来去,为益殊广。而渭川水力,大小无常,流浅沙深,即成阻阂。计其途路,数百而已。动移气序,不能往复,泛舟之役,人亦劳止。

  “朕君临区宇,兴利除害,公私之弊,情甚愍之,故东发潼关,西引渭水,因藉人力,开通漕渠,量事程功,易可成就。已令工匠,巡历渠道,观地理之宜,审终久之义,一得开凿,万代无毁。可使官及私家,方舟巨舫,晨昏漕运。讼诉不停,旬日之功,堪省亿万。诚知时当炎暑,动致殷勤,然不有暂劳,安能永逸。宣告人庶,知朕意焉。”【20】

  这条从长安到潼关的运河,长300里,被称为广通渠。【21】随着这条运河的完成,一条直接连接长安与杭州的水道也就形成了。

  大运河的第五部分,从河南西北部与山西南部之间的黄河支流沁水枝分出来,向北流往涿郡(河北北部的涿县)。为了完成这一任务,曾“诏发河北诸郡男女百余万”。【22】司马光(公元1019—1086年)对这件事曾注释道:“丁男不供,始役妇人”。【23】这条运河完成于公元608年,被称为永济渠。这样,它就提供了一条连接海河流域(河北省)和黄河流域中部以及长江、钱塘江流域的纽带,从而开辟了一条从杭州直抵今北平城附近的直接航线。

二、隋、唐、宋时期的水道系统

  当把陀朝大运河的五个部分作为一个整体考察时,还要注意到:除了从杭州到淮安的两部分,程度不同地为现代大运河打下了基础以外,淮安以北的水道与现代的路线则全然不同。现代大运河,最初是在元朝(公元1280—1368年)完成的一项工程。在中国历史上,元朝是第一个选择北乎(或北京)作为首都的朝代。在唐(公元618—907年)和北宋(公元960—1127年)时期,隋朝。大运河虽然常常坏而复修,其位置也有所变动;但是,从整体上看,直至元朝,这一系统实际上还是保持着原状的。所以,也就理所当然地可以把它称为隋、唐,宋时期的人工水道系统了。

三、在中国,大型土木工程得不到好评的原因

  隋炀帝的奢侈与残暴,在中国历史上是有名的,而通常都把大运河看作是说明专制君主暴虐特征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例证。然而,这些历史事实竟常常被历史学家看成是一种在道义上的教训,他们以为这都是些陡劳的任务,并以此告诫统治者不要变成了暴君。中国历史学家这种在道义上的考虑,妨碍了他们从政治意义上去理解炀帝的功罪。

  认识到如下一点很重要:尽管中国森严的等级制度已消失,实质上,中国这一国家仍是建立在阶级统治的理论基础之上的,而阶级统治则意味着剩余物资的集中,以此作为维护政权的一种手段并满足统治阶级的奢求。而这些剩余物资往往是从人民那里榨取来的大量生活必需品。物资集中,就要求开凿运河,反转来,运河的开凿又要求进一步集中物资,这无疑地就将导致超额的租税,和制定残酷而庞大的强制劳动计划。

  随着运河的完成,给运输带来了方便,也自然地刺激了统治集团的挥霍与进一步的奢侈。公共工程的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使剥削的程度和人民群众的痛苦一起加重,这二者之间的必然联系,足以解释汉武帝与隋炀帝这两个很有作为和很有事业心的君主之所以很不得人心的原因。他们在公共工程发展方面,其中包括开凿运河和发展灌溉的成就,导致了公众的不满。他们中的一个因此发生了财政危机,而另一个因此则失去了帝国。

  汉武帝如果不是及时地宣布了“罪己诏”与节省开支的计划,西汉的统治也许要早一百年完结。另一方面,隋炀帝,象一位有卓识的中国评论家所指出的,“为其国促数年之祚(因在土木工程建没中造成了浪费),而为后世开万世之利,可谓不仁而有功者矣。”【24】实际上,中国半封建时期,政府的所有不朽的成就,都造成了统治者更加腐败,和人民大众更深重的苦难。

  象兴建大运河一类的大型土木工程,需要动员大量的劳动力。在缺乏发达的货币经济和自由的劳动力市场的情况下,就意味着要有由国家的权威来召集和管制的强迫劳动。在半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条件下,要完成这些事业,不出现残酷的现象是不可能的,而残酷的程度通常又与工程规模的大小成正比。由大运河这样特大规模的工程所带来的极大的残酷程度,引起了历史家的注意。在无名作者的《开河记》中,能找到在汴渠(大运河中最长的一段)建造过程中有关劳动情况的详细说明,这一段有意义的文章是:

  “诏发天下丁夫,男十五以上、五十以下者皆至,如有隐匿者斩。……丁夫计三百六十万人。乃更五家出一人,或老幼或妇人等供馈饮食,又令少年骁卒五万人,各执杖为吏,如节级队长之类。共五百四十三万余人。……

  “乃隋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八月上旬建功,畚锸既集,东西横布数千里。及开汴梁盈灌口,点检丁夫,约折二百五十万人;其部役兵士旧五万人,折二万三千人。

  “功既毕,……帝自洛阳迁驾大梁,诏江淮诸州,造大船五百只。使命至,急如星火。民间有配著造船一只者,家产破用皆尽。犹有不足,枷项笞背,然后鬻货男女,以供官用。龙舟既成,泛江沿淮而下。至大梁,又别加修饰。舳舻相继,连接千里。自大梁至淮口,联绵不绝。锦帆过处香闻百里。”【25】

  清朝的《四库全书总目》认为上面所引《开河记》中的资料不可信,原因是它属于“粗俗的文体”,还说它是一种虚构的历史。然而,尽管它可能在某些细节上不那么正确,但是,它对于这种强制劳动的残酷性所作的描述,倒是中国文献中司空见惯的语言。即使它对于强制劳动的情况讲得较笼统,但是,它使我们能得以较清楚地了解到,在半封建中国时期的土木工程之所以出现暴虐性和得不到好评的原因。

四、唐朝对江南的依赖

  然而,如果对开凿大运河已经带来的巨大苦难姑且不谈的话,那么还应该说,大运河起到了连接中国两大主要地区的纽带作用。有了它,首都才得以能够成功地吸纳肥沃的长江流域的资源。而长江流域一经与首都取得了联系,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力,随着长江流域巨大潜力的发掘,这种新的动力就使长江流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很快成了供应首都漕粮的主要生产地区,最后取得了基本经济区的地位。《新唐书》揭示道:

  “唐都长安,而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26】

  对南方依赖程度的发展是很快的,以致在伟大作家韩愈的时代,江南【27】田赋已经达到全国田赋总数十分之九的惊人比例。【28】因此,漕运任务重要性越来越大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从裴耀卿(公元681—743年)在漕运方面做出了成功的贡献之时开始,朝廷大吏负责主管漕运事务就成了常例。【29】唐朝政府一些杰出的行政官员,如刘晏(公元715—-785年),都是以在这方面的成就而著称的。

  如果将唐朝(公元618—907年)同最初曾经对黄河的运输问题作过努力的汉朝(公元前206—公元220年)作比较,立刻就会明白,唐朝的行政官员面临着新的技术、社会和管理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就正是唐朝对中国历史最重要的贡献之一。隋朝的皇帝开凿了运河,但是,这个朝代未能持续足够长的时间来解决运输方面的其他问题。正是唐朝,才奠定了中国南北之间漕运制度的基础。大约在公元735年裴耀卿担任主管官员之后的三年间,曾运输了700万石的谷物【30】。由此可以想见这种制度事关重要。

  运输的问题,不只限于运输事务的处理方面而且还有水道的维修和改善方面的问题。这两个艰巨任务都是要唐朝的官吏们加以综合处理的。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裴耀卿(公元681—743年)建议在现今河南省的河口与巩县设立粮仓,以便“江南之舟不入洛口。”【31】他还建议利用沿河道设置的半打之多的粮仓节级运转,这样,当水道可以通行时,则行船,而当水浅时,就可以将谷物储存起来,以免遭损失。【32】

  三年之后,即公元733年,这个提议被采纳了。这时,在汴渠进入黄河处的河阴,建立了一座粮仓。在山西省南部边境的黄河岸边也建立了两座粮仓,各位于“三门。的两端。这些位于黄河河床中的岩体,给航运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有了这两个粮仓,船只就可以在三门的东端卸货,将货物陆转18里之后,又储存在另一个粮仓中等待另一船舶继续运输。这样,就避免了为害若干世纪的三门之险。【33】在同一年,润州刺史齐擀开了一条伊娄河,把扬子县到瓜州的距离由60里缩短成了25公里。【34】

  这些改进措施,终致成了刘晏的不朽成就。刘晏在公元764年被任命为江淮转运使,他曾经疏浚过当时被淤塞了的汴渠,采用并改进了他的前任裴耀卿所提出来的管理制度。为适应运河各个区段的不同条件与运输能力,曾建造过各种特殊的船只。江船可以航行到扬州,汴船可达河阴,河船能抵渭河口。而渭船最后可以将货物运往首都最大的粮仓太仓。沿着河道和运河还建立了转运仓库,以方便船只的调换,还可预防恶劣的航行条件。

  事实证明,这一制度是安全而有效的,正是因为这一点以及刘晏本身的管理才能,刘晏便创造了连续任职达三十余年之久的纪录,这在他所处的时代是非常显著的功业。在刘晏的事绩中,已经使这一被称为“后来者皆守”【35】的制度达到了顶峰。

五、唐朝时期水利事业的兴起

  第三章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唐代,除了河南省外,实际士:所有各省的灌溉活动都突然兴起了。在这里,我们就没有必要按照以往的办法去一一列举已建造的那些主要工程了。古代的灌溉与航运工程?从数字上看是较少的,但从形成这种系统的发展过程看,却具有很大的历史重要性;为此,便在上面分别列举了各种不同的工程,并讲述了兴建其中某些工程的沿革。唐朝的不少工程,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修复起来的。而大量的工程(特别是在南方,则是新建的。不过对于我们现在研究的目的来说,就不需要对这些工程个别地和详尽地加以处理了。

  唐朝工程一个值得特别引起注意的历史特点是:根据清朝伟大的学者顾炎武(公元1613—1682年)的统计,记载于《新唐书。地理志》中十分之七的水利工程,是建造于天宝(公元742—756年)之前的。【36】当我们想到天宝是安禄山之乱以后玄宗的一个年号时。【37】想到安禄山之乱曾使国家陷于连年内战与破坏之中,并使庸朝的财力与威信大减于前时,对这,一时期之后出现的治水活动的哀退现象,也就容易理解了。顾炎武说得对,在战乱之后,一个忙于催征赋税的政府,便没有时间致力于象奖励农业生产与改善水道之类的建没性劳动了。【38】

六、对北方水利的忽视

  古代中国的长江流域,是属于一种复盖有丛森密林的潮湿地区,它给早期移民带来的困难,要比北方的草原地带和黄河三角洲多得多。但是,一旦开始大规模地开发,比如在东晋(公元265—317年)大量移民之后所出现的那样情况,就会显示出这一地区的潜力是多么的巨大,它赋予劳动与资本的报酬又是多么的迷人。于是它就轻而易举地开始超过了历史较悠久、文化较发达的北方。

  在隋唐时期,由于大运河的建造,社会进步的速度大大地加快了,而这一时期的南方,也确实赶上了北方。不过,在一开始,北方还没有被忽视。由于唐朝是作为一个北方的朝代而兴起的;同时,又由于人们总是认为北方应该是中国生活的重心,这种政治上的惰性在唐朝依然很强固,这样,尽管南方在当时已经取得了经济上的统治地位,而在一段时期内,北方仍未遭到忽视与衰落的命运。

  继续注意发展北方的事实,可以从公元720年发布的一则诏令中看出,这一诏令把关中这一地方说成是“原田弥望,畎浍连届,仓廋有京坻之积,关辅致亩金之润。”【39】但是,随着唐朝的衰落与五代(公元907—960年)的战乱,以及伴随而来的、特别是北方各省的大破坏,忽视北方的现象就开始出现了。当宋朝于公元960年从战争中兴起并重新统一中国的时候,重点的转移就更加明显了。这一趋势,可以清楚地从第三章的表中看得出来。从其中可看出主要省份的公共工程项目的数字:

  有意义的是,即使是在北宋(公元960—1127年)(此时宋朝还统治着整个中国),比起北方来说,还是更多地注意了南方的发展。【40】

七、五代时期长江流域的小分区

  在唐朝,长江流域虽然提供了很大一部分漕粮,然而作为巩固的经济区来说,还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在克雷西(Cressey)教授的评论中,在描述中国地形上的特征时说:“在长江流域的中国南方各地都是丘陵与山岳之地。”【41】

  正是这些丘陵与山岳,又将这一地区划分成为六个具有不同特点的小分区。在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的条件下,这些小分区就给统一造成了困难。除了四川、云南同两广(广东与广西)这两个在经济上能自给自足并维持了很长时期独立的地区外,另外四个特殊的独立地区也是自然的地理区划。

  这四个地区是唐朝解体时出现的独立国的基础。太湖与钱塘江流域(今浙江与江苏的南部)为吴越(公元907—977年)所占。淮河流域与长江下游(今江苏北部,安徽与江西)是吴(公元907—937年)所在之地,后来吴被南唐(公元937—975年)取代。福建在一段时期之内是闽国(公元907—945年)的领土,而现今的湖南与湖北的一部分,曾经是在岐国【42】(公元907—922年)的版图之内。【43】

  整个黄河流域在这一时期中(公元907—960年)实际上相继为“五代”所统治;而长江流域,在唐朝由于水利事业的发展,经济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未进步到足以克服各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地区单位之间所存在着的自然与历史上的障碍。

  换句话说,在唐朝曾经提供了大量漕粮的长江流域,相对于黄河流域来说,人体上已确立了基本经济区的地位;但是五代时期的五十三年的历史表明,长江流域依然是由一些很松散的单位所组成,还没有成长为一个紧密结合的单一地区。在三国时期(公元220—265年),长江流域所接触到的文化也太浅薄了,以致在它上面不能形成一种范围广泛的,特殊的和强有力的区域。在公元1279年【44】,因蒙古人的入侵,宋朝灭亡了。宋以后,除了四川之外,整个流域在交通与文化的统一方面又有了充分的发展,它的各主要部分才得以组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有意义的是,自宋朝以后,中国再也不是分裂的了。

  在中国历史上,不是因入侵而导致的两次明显的分裂时期是三国与五代。如果从经济基础的观点或从基本经济区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那么,前一个分裂时期,是由于敌对经济区的兴起而出现的,这些敌对经济区,起到了削弱占统治地位的那些地区的经济霸权的作用;而后一个分裂时期的出现,说明了这个富有生产能力的地区,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以至于内部所存在的分化现象,削弱了它的潜在能力。

  所以,在后一个分裂时期中,生产能力较差然而较为统一而且较有组织的黄河流域,虽然数十年间都未能征服南方,但是仍然保持了其统治地位。占领黄河流域的后周(公元951年—960年)是五代中最后的一个朝代,由于它进行了很多建设性事业特别是水利事业而加强了其经济地位。【45】这些成就便增强了后周的继承者赵匡胤在经济上,政治上的力量,同时也帮助了他再次统一中国,并建立了宋朝。

  但是,宋朝作为一个统一的政权,并没有维持很长的时间。鞑靼人连续不断的入侵,把宋朝政权赶到了南方,——这就大大地促进了长江流域的开发(就当时可能达到的技术水平而言的开发)。到南宋末期的长江流域,实质上可以同现代工业化前夕的长江流域等量齐观了。

八、南宋时期湖床土地的开发

  “大抵南渡后,水田之利,富手中原,故水利大兴。”【46】从记录在《宋史》中的这寥寥数语,就可以看出在长江流域的开发史上,进入了另一个划时代的新时期。由于辽(公元907—1125年)金(公元1115—1260年)入侵者的压力,迫使宋王朝及一大部分届民带着全部家产来到南方定居。

  宋朝的历史,充满了关于治水的记载。朝廷与官僚界似乎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更多地关心灌溉事业。从一项记载可见到其发展的广度:在1174年,一个官员就曾上报完成了24,451项水利工程,可灌溉其管辖的43个县的44,242顷土地。【47】

  与在杭州建立其新国都的同时,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就激发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农业生产的发展又需要更多的土地。在中国南部的地理条件下,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探求对沼泽地乃至对某些湖区进行排水的问题。这样,就出现了中国南方农业生产中独具一格的所谓围田或圩田,也就是这里所指的“湖床或河床土地”,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湖床土地。

  人们开始注意湖床土地是在(北宋)政和(公元1111—1117年)年间。南宋时,由于采用了用堤隔水的开垦办法获得了大片湖床与河床土地,使其耕地面积大为增加。因为这种土地通常都低于其四周的水面,所以堤防的任何缺陷都将导致莫大的水患。因而对堤防进行经常的维修,就成为绝对必要的了。

  南宋时期(公元1127—1280年),很多的维修工程和新围田及其他水利工程的建造,都是在皇帝的命令下完成的,足以证明这些工程的重要。甚至到了以后的朝代,围田仍然是农业系统中的一个极为完整的组成部分。为了管好这些土地,农民,特别是地方官吏,还担负有沉重的责任。围田一旦出了毛病,不但农民面临饥饿,政府的财政也要受到严重的威胁。

九、围田: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

  然而,对湖床与河床进行垦殖的实践,又产生了一个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半封建的私有制的情况下,由于农业生产要绝对依赖于被半封建土地利益所支配的政府的治水职能,就引起了若干根深蒂固的矛盾。

  一方面,异常肥美的湖床土地,吸引了地主与农民去扩展其耕地面积;另一方面,又消除不了因大量侵占垦殖区所带来的危害——这种危害只有在严格的政府控制下才能避免;而当时政府的性质,又不可能使之制定出一种能适当地发挥其职能的合理的制度。更有甚者,是在军事屯田的借口下,官吏们惯常强占最好的土地,有的还堵塞最重要的,可用来排水的湖泊与河道。南宋时,一个名叫魏京的官员,曾经叙述过由这种状况所引起的后果。他说:

  “自绍兴末年,因军中侵夺濒湖【48】荡,工力易办,创置堤埂,号为坝田,民田已被其害。隆兴、乾道之后,豪宗大姓,相继迭出,广包强占,无岁无之。

  “陂湖之利,日脧月削,三十年间,昔日之曰江曰湖曰草荡者,今皆田也。夫围田者,无非形势之家,其语言气力,足以凌驾官府,而在位者,重举事而乐因循,上下相蒙,恬不知怪。

  “而围田之害深矣。议者又曰:围田既广,则增租亦多。于邦计不为无补,殊不思缘江并湖,民间良田,何啻数千百顷,皆异时之无水旱者。围田一兴,修筑塍岸,水所由出入之路,顿至隔绝,稍觉旱干,则占据上游,独擅溉灌之利,民间无从取水。水溢,则顺流疏缺,复以民田为壑。围田侥幸一稔,增租有几,而当税倍收之。田小有水旱,反为荒土。常赋所损,可胜计哉。”【49】

  还可以在宋朝及其后各个朝代的史籍与其他文献中,找到关于这个问题的许多类似史料及更多的参考资料。当这种危害影响到国库,致使朝廷不得不采取措施去改善现状时,就要发布禁止开垦湖床与河床的诏令,然而又无济于事。在1183年,甚至在每一块围田区,都立置了一块刻有这种诏令的石碑,这种石碑一共用了1。495块。【50】但是,局势一点也未改观。工部尚书袁说友,在1196年对皇帝的一则奏疏中,对这种状况作了如下的叙述:

  “浙西围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搂渎,悉为田畴,有水则无地可潴,有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无复稔岁矣。”【51】

  政府之所以如此注重处理这种事件,是因为肇事者往往是政府中最有势力的人物。不仅地方政府有这种情况,中央政府也是这样。宋朝学者马端临曾经愤慨地指出,在江东,声名狼藉的大臣蔡京和秦桧,先后都曾占有这种围田。他接着还谈到了其影响:

  “大概今之田,昔之湖。徒知湖中之水可涸以垦田,而不知湖外之田将胥而为水也。主其事者,皆近倖权臣,是以委邻为壑,利己困民,皆不复问。”【52】

  从这一情况看,也就没有必要将肥沃的湖床与河床用于农业生产了。因为灌溉与农业是紧密相连的两件事,而且,绝对地需要对它们加以统一的设计与管理才行;而如果一个政府绝然没有能力履行其总管这样一个地区的职能时,就会带来麻烦。这种统一的设计与管理,一经在中国出现,因湖川排水而占去的地面就可以大大地缩小,所开垦的土地或许比迄今为止的耕地要多得多。因而,全部问题就可以归结为一个土地制度与国家性质的问题了。

  这一直是长江流域自从在宋朝达到了完全成熟的阶段,并成为基本经济区以来的中心的社会经济问题。在我们的时代,要求得这一根本问题连同土地听有制以及政权在内的问题的解决,依然是中国人民的主要任务之一。因而就自然会在整个中国的困上上,出现关于这一影响基本经济区生产能力问题的各种政见。

十、元朝时期的大运河

  南宋王朝由于被这种或那种得不到解答的严重问题所纠缠,其负担日益加重,因而逐渐衰落了,最后,终于屈服于建立了元朝(公元1280—1368年)并再次统一中国的鞑靼入侵者。

  出于政治上的一些原因,蒙古人选择了邻近他们家乡并具有战略意义的城砦北平作为首都(他们称之为“大都”)。但是他们很快就领会到了,如果要长期保持在中国的王位,就必须依靠基本经济区的长江流域作为供应基地。

  但是,连接涿郡(北平附近)与长江流域的隋运河,走的是一条迂回的路线,这条路线延伸到了沁水流域的西部,而后才向东与淮安到扬州的南北向运河相会合。隋运河的路线,是为隋唐时期的首都长安服务的。当然也适应北宋的需要,因当时其首都在开封。而元朝选定的首都是在海河流域的大都,因此这条路线也就再不方便了。

  此外,南末的军队在1128年挖开了黄河大堤,蓄意毁坏了运河的北段。【53】鉴于这个原因,以及在南宋与北方的鞑靼各王朝长期军事冲突期间所受到的危害,到了元朝掌握政权之时,隋运河已经是非常残破了。

  在元朝的某一时期,海运虽然是很重要的,但对人命的威胁与货物的损失是极大的。所以元朝仍然强调主要依靠内地的运河进行运输。因此,改建大运河就成了它的行政机关所要办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了。

  被明、清两代使用过,而且一直存在至今的元运河是由六个部分组成的。第一部分称为通惠河,从首都流至通州,它是在治水权威郭守敬的监督之下,由19,228名士兵、542名工匠、319名水手和192名囚人,从1292年春季至第二年秋季建成的。竣工后的运河长170里又104步。【54】【55】第二部分称为白河,它连接了通州与直沽(天津以北),由于在元朝经常对它进行改善与疏浚,故方便了谷物的运输。第三部分称为御河,从直沽延伸到临清,实际上它是一段经过改善并能通航的卫河。它的南端则流入元运河的第四部分会通河。会通河从东昌(在山东省)的须城县流至临清,以汶水作水源。该运河开挖于1289年,全长250里,有31个闸;【56】在建造中用了2,510,748个工日【57】。第五部分称为扬州大运河,在三叉口(在山东省陵县)从会通河向南流。第六部分就是所谓镇江运河,它从镇江流至常州的吕城堰。再南的部分,则程度不同地走隋运河的水道。元及以后各朝在这段运河上所花费的劳动,主要是出自维修与改善两方面的目的。

十一、运河的维修与黄河的防洪

  元运河在元、明两代以及在清朝起到了南北交通干线的作用。而这三代的当局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由运河与黄河交叉所引起的问题。

  运河维修与黄河防洪之间的密切关系,大大提高了这两方面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高了官僚体系中主管这两项工作的行政官员的地位。伟大的明朝专家潘季驯对这两大任务之间的密切关系作过清楚的阐述,他说:

  “然以治河之工,而收治漕之利。漕不可以一岁不邇,财河不可以一岁不治。一举两得,乃所以为善也。故元,宋以,前,黄河或北或南,曾无宁岁。我朝河不北徙者二百余年。此兼漕之利也。”【58】

  从这一关系中,指出如下一点是重要的:即整个中国半封建时期中,政府总是把谷物运输的利益放在灌溉与防洪利益之上。因为前者主要是一种私用行为,或者说是统治者对其既得利益的一种直接享受的行为,同时,也是出自一种明显的需要,即利用同粮供养兵力来维持其政权。而灌溉与防洪,尽管也是生死攸关的事,但那是一个更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的问题,对统治者来说,同私用目的与政权的维护相比,就不那么重要了。

  也许由于半封建时期官僚的地位,决定了他们眼光的短浅,这一点可以从1588年由潘季驯向帝王呈送的一份奏折中清楚地看出来。在这个奏折中,他指出在靠近三门和渍津以下的黄河堤岸之所以容易溃决,只怪“非运道所经,往往忽视。”【59】潘对这种忽视现象予以批判,不是因为它给河南省数百万人民带来了灾难与痛苦,而是因为“上源既决,运道未有不阻者。”

  只要这数百万人民所受的苦难,还没有严重到迫使他们需要造反的地步,反动统治者对人民的疾苦是不会过问的,而如果财经紧张且需要维护他们对经费的使用权时,他们才会心急如火。前面所提到的防洪方针,就是以劳动人民的痛苦现实为背景的。这就是一种强权政治的法则,这一法则,决定了水利事业发展的进程,也支配了中国历史上基本经济区的转移。

十二、将海河流域发展成基本经济区的尝试

  建立元运河是元朝在治水方面的最大成就。但第三章的资料表明,它在这方面的记录,总的说来,远比明、清两代为少。而明朝在这一事业中的良好开端,应归功于其开国皇帝明太祖,在他统治之初就规定,人民以及官吏如果上书谈到“水利”者,就要立即陈奏。

  在他统治的第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他又命令工部,要对陂、塘,湖,堰作必要的维修,并派遣国子监的监生们和专门人才到各省去监修水利。第二年冬,由全国各地送来的报告表明,总计完成了40,987处塘堰工程。【60】

  清朝在这方面的记载也是可观的。在康熙(公元1662—1722年)、雍正(公元1723—1735年)和乾隆(公元1736—1795年)各时期,完成了很大一部分值得注意的灌溉与防洪工程项目。这三代的治水活动大都集中在漕粮的主要供应地长江流域,因而忽视了北方诸省。

  但是,也不是所有北方各省都遭此厄运。位于海河流域的“畿辅”(首都所在地),就受到了特殊的待遇,而且,在中国水利史上,写下了很有趣味的一章。受到特殊待遇的理由有两方面。其一由明朝官员徐贞明(公元1590年卒)曾经谈过了。他在一份建,议改善首都地区水利问题的上书中指出,首都驻军的粮食供应。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宜近取诸畿甸而自足”,他还说:“乃食则转漕,兵则清勾,若皆取给于东南,不可一日缺者。”【61】

  第二方面的理由,则由著名的清朝大臣林则徐(公元1785—1850年),即1840年在广州进行“鸦片战争”的林钦差最为清楚的阐述了。他在一份对皇帝的奏折中指出。“国家建都在北,转粟自南,京仓一石之储,常糜数石之费,奉行既久,转输固自不穷。而经国远猷,务为万至计,窃愿更有进也。”【62】在同一份奏折中,他还计算过,如果在直隶(现河北)增开2万顷土地,每年就可以生产需由南方运来的四百万担漕粮。【63】

  所以,元、明、清的官吏们从节省运输费用和使首都粮食自绐特别是军队粮食自给的观点出发,再三提出要把直隶变成“第二江南”的计划,换句话说,要在首都所在地附近建立一个基本经济区。

  在1352年,【64】在宰相脱脱的建议下,元朝皇帝曾下令,西自西山,东至迁民镇,南自保定,河间,北抵擅、顺的海河流域的全部政府土地,以及过去曾用来作过军屯的土地,都要分配给佃户,在谷物分成的基础上佃种。在定居开始时,由政府提供工价,牛具、农器与谷种。还决定从江南召募能种水田和能修围堰的人各一千名,作为农师。据《元史》记载,由于这些努力,这一地区每年都获得了好收成。【65】

  元,明与清时期的许多官吏,还作过不少类似的尝试与建议。不过,我们也没有必要深入地去研究其细节。他们所提出的各种议论的方向及各种建议的纲领,其效果实际上是一样的。脱脱所作的工作,就是其中的一种例子,也是最早的尝试之一,后来在议论有关问题时经常都要提到它。

  然而,这一系列发展海河流域的尝试,其直接的效果,都不令人很受鼓舞。从一种改进的效果看,虽然偶尔也有好收成报上来,但这种想用直隶所生产的粮食代替江南运来的漕粮,并想无需再从南方运输谷物的希望,却从来都未实现过。

十三、元、明、清时期的基本经济区——长江流域

  长江下游流域,早在唐朝(公元618—907年)就取得了基本经济区的地位,但是,由于其内部各分区连系松弛,因而,就不具有决定性的政治重要性。可是,从南宋(公元1127—1280年)以后,由于内部各区的结合日益紧密,在以后三代则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元朝(公元1280—1368年)作为一个侵略者的政权,是从北方统治着中国的,但是,在整个这一朝代中,其统治集团对南方的富裕,表现了某种恐惧,并对南方的各种潜力感到惊慌。为了减少这种恐惧而采取的政策,就是改善漕运制度,并企图使直隶成为第二江南。

  在明朝的创立者朱元璋崛起于淮河流域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其最强大的敌人是在长江流域。所以,当他再一次统一中国之后,就把首都选定在金陵(南京)。由于纯粹的政治原因,成祖又将首都迁到北方,自此以后,明朝就同样面临着元朝曾经遭遇过的困难:政治基地与经济基地相隔着一段遥远的距离。清朝出于与元朝的创立者蒙古族相同的理由,也选择了北京作为首都,因而在其整个统治时期中,也是烦恼于同样的存亡攸关的问题。

  长江流域在经济与政治重心问题上所具有的魅力,还表现在这一地区中主要城市南京城的重要性的不断增长。南京的基本经济地位,在下述的一篇太平天国(公元1851—1863年)的文献中很精辟地作了描述:

  “湖北,河南。金陵(南京),皆为天下(中国)之中,然湖北,河南皆有水患,惟金陵地势崇隆,民情富厚,且天下粮食尽出于南方,如江西,安庆等省顺流而下,运粮亦甚便易。至浙江,江苏,其地更近,尤为迅速。若东西南北,万邦皆来附,为适中之地,宜建天京者也。”【66】

  这些话,是在南京真正成了这一地区的领导城市的时候写的,以后,由于基本经济区的性质与面貌的变化,南京在政治上便处于附属于上海的有失体面的地位。以南京为其领导城市的长江流域的基本经济区的地位,随着在上一世纪中叶中国孤立状态的打破而破坏了,中国的历史也就开始了一个新纪元。

十四、一般结论——基本经济区的变化性

  从以一种概念上的想法去研究地区关系的问题来说,到此为止,已经用基本经济区这样一个概念,阐明了中国半封建时期中地区关系的特征。在这一时期中,农业,特别是灌溉耕作事业,是一种居于领导地位的事业;在这一时期中,农业生产又要依赖于由国家兴办与维修的各类水利工程所发挥的特有作用,在这一时期中,由地主官僚统治着的国家机器,总是把治水活动作为政治斗争中的一种经济武器,和发展与维护基本经济区的一种主要手段,而这一基本经济区,就是统一管理那些在不同程度上独立自给地区的经济基地。这种性质的国家,完全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这种国家内部组织的松散性与各地区自给自足的特性,大大地扩大了地区关系问题上的重要性与困难,从而,也就显示了作为统一管理的,物质基础的基本经济区是多么的必要。因此,对这样一个国家来说,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把它的公共水利工程看成是一种武器;这个国家为巩固其基本经济区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际上也就无形中支配了它的各项政策。

  为了研究从公元前255年到公元1842年的历史过程,在前面已系统阐释了基本经济区的概念。然而,要着重指出的是,这一概念对这一历史过程之后的情况就不适用了,因为以后的情况,由于中国开放世界贸易,及在十九世纪中叶受到工业主义的影响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铁道的修建,工商业的发展以及海外贸易的出现,公共水利工程作为政治武器的作用已大为降低。农业生产作为政治与军事力量的衡量尺度来说,也就失去了其支配意义。

  以后的主要政治问题,不再只是一个在中国各部分之间哪一地区占支配地位的问题,而变成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问题了。起到列强的经济与政治行动基地作用的商埠,就成了强有力的经济与政治重心,每一个港口控制着中国的一个主要区域。各个不同的港口(著名的有上海、汉口、广州与天津),就把国家的经济与政治生活引向了不同的方向,因而,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地方分裂与相互杀戮的局面。新分成的地区的地理轮廓,大体上说来,与老的是一致的,主要是以地形条件为标志;但是,其经济基础以及新区划的涵义,与老的则全然不同了。如果将基本经济区这一术语用于这种新的局面,那么,它的涵义就必须大大地加以引伸,实际上也就是要重新下定义。例如,长江流域就不再是本论文所定意义的基本经济区了,尽管在现代中国,它仍然好象占据着支配地位、由于对外开放,前一段中国的历史便告结束,对于新关系的描述与新事态的分析,则要使用新的概念了。

注释:

【1】当然,对于本身就起源于“胡人”的元(蒙古)和清(满洲)胡来说,这种重要性就减弱了。

【2】见《长安志》;“唐京城,初日上都城,即隋大兴城,周六十七里。”——译者

【3】参看胡渭《禹贡锥指》,1705年,第5卷,第34页。

【4】司马迁,前引书,第29卷,《河渠书》,第2页。

【5】原文为东晋。——译者

【6】胡渭著书于康熙年间。

【7】胡渭,前引书,第5卷,第33页。

【8】魏徽,前引书,第3卷,《炀帝纪》,第5页。

【9】同上,第24卷,《食货志》,第l7页。

【10】《左传》,第58卷,第21页。

【11】参看第6章第7节。

【12】见柳诒徵,《中国文化史》,第2卷,第4页。

【13】魏敞,前引书,第1卷,《文帝纪》,第24页。

【14】当时已建有“龙舟”。

【15】刘义庆:《大业(炀帝)杂记》,第1页。又;查《大业杂记》原文,应为:“自山阳渎至于扬子入江,三百余里,水面阔四十步,造龙舟,两岸为大道,朴榆柳。自东都至江都二千余里,树荫相交。每两驿置一宫,为停顿之所。自京师至江都,离宫四十余所。”这段内容还被引录在《行水金鉴》,第92卷,《运河水》。在《通鉴·隋记》(第180卷)中也有类似内容。又:“步”,为古代长度单位。唐朝以前,1步等于6尺;唐朝以后,l步等于5尺。这里的“尺”也是指当时的“尺”。古代各个时期的1尺均略小于现今1(市)尺(可参阅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译者

【16】柳诒徵,前引书,第2卷,第3页,附注。

【17】参看前面第6章,第4节。

【18】刘义庆:《大业杂记》,第14页。

【19】魏徵,前引书,第46卷,《苏孝慈传》。第11页。

【20】魏徵,前引书,第2卷,《食货志》,第14页。

【21】还应记得,在郑当时的建议下,汉武帝为了避免渭河航行的困难,曾开了一条类似的渠道,将六个月的旅程时间缩成了三个月。汉渠也是长300里。说隋渠是循汉渠之旧迹,看来根据不足;但从当地的环境看,似乎指的是同一条渠道。

【22】魏徵,前引书,第3卷,《炀帝纪》,第11页。

【23】司马光;《资治邇鉴》,第181卷,第1页。

【24】于慎行;《笔塵》(原文误为《笔尘》。“笔座”是过去文人写的杂文性质的著作,名为《笔塵》的不止一书,例如明朝人莫是龙就著有《笔麈》1卷。见清人陆垣辑《奇晋斋丛书》。——译者),(明书,共18卷)引自傅泽洪《行水金鉴》,第92卷,箔16页。

【25】《开河记》,引自傅泽洪,前引书,第92卷,第14—15页。

【26】欧阳修:《新唐书》,第53卷,《食货志》,第1页。

【27】在唐代,江南是指现在的江苏,浙江、江西和安徽省。

【28】《历史年鉴》,第4卷,第95页脚注。

【29】欧阳修,前引书,第53卷,第3页。

【30】欧阳修,前引弓!书,第53卷,第2页。

【31】同上,《食衍志》,第2页。《新唐书》原文:“江南之舟不入黄河,黄河之舟不入洛口。”——译者

【32】欧阳陷,前引书,第53卷,第2页。

【33】欧阳修,前引书,第53卷,第2页。

【34】康基田,前引书,第5卷,第25页。

【35】康基田,前引书,第5卷,第26页。

【36】顾炎武:《日知录》,第12卷,第25页。

【37】安禄山之乱本发生于天宝末期(公元755年),故不应说天宝是安禄山之乱以后的年号。——译者

【38】顾炎武,前引书,第12卷,第25页。

【39】缪凤林:《中国通史纲要》,南京,1932年,第l巷,第68页。

【40】或见柳诒徵《中国文化史》,第2卷,第218—219卷。辽(公元907—1125年)金(公元1115—1260年)统治北方诸省,而南宋(公元1127—1280年)建立于南方。在辽代没有可以用得着的灌溉工程资料。

【41】G·B·克雷西(Cressey),前引书,第4l页。

【42】五代时的岐国不在湖南、湖北,而在今陕西宝鸡凤翔一带,其时限为公元907至923年,与此处所示相差不多。此处的“岐”字可能是“楚”字之误(莢语“Chi”(岐),“Chu”(楚)相近),因为当时在这里建有“十国”之一的“楚国”,建都长沙,不过其时限为公元907至951年。——译者

【43】比较欧阳缨《中国历史地图》中第29—32页的五幅地图,武昌,1933年。

【44】原文为1280年。——译者

【45】康基田,前引书,第5卷,第48—56页。

【46】脱脱:《宋史》,第173卷,《食货志》,第29页。

【47】毕沅;《续资治通鉴》,第144卷,第3页。

【48】大概是指太湖。

【49】《钦定授时通考》,第12卷,第12—13页。

【50】脱脱,前引书,第173卷,《食货志》,第35页。

【51】脱脱,前引书,第173卷,《食货志》,第35页。

【52】刘可毅:《九通通》,第9卷,第4页。

【53】康基田,前引书,第6卷,第79页。

【54】柯劭态:《新元史》,第53卷,《河渠书》,第l—2页。

【55】“步”为长度单位,见第95页脚注。——译者

【56】柯劭态,前引书,第53卷,第8—9页。

【57】一个男劳力,从日出劳动到日落,通常称为一个日工。这种计算劳动量的方法,今天在中国仍然流行。

【58】潘季驯;《河防全书》,第3卷,第36页。

【59】《河南通志》,第14卷,第23页。

【60】张玨玉;《明史》,第88卷,《河渠书》,第1页。

【61】徐光启:《农政全书》,第12卷,第8页。

【62】《畿辅通志》,第91卷,第71页。

【63】向上。

【64】据《元史·顺帝纪》记载,此事发生在至正13年。即公元1353年。——译者

【65】《畿辅通志》,第90卷,第5页。

【66】沈世初:“建天京于金陵论”。发表于《太平天国史料第一集》(该资料为北京大学程演生辑,1926年初版。——译者),第2卷,第9页。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