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与后现代史观之间的论争——以海登·怀特的历史哲学为例
【提 要】怀特历史哲学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其反实在论的本体论立场;二是其语言决定论的主张。这两个方面在逻辑上是相通的,在他看来,正因为历史本身是混沌无序的,所以语言成了写作历史、理解历史的核心,语言包含着历史写作的一切奥秘,从而实现了历史哲学领域的语言学转向。怀特历史哲学存在着它自身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这一矛盾只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才能从理论上加以认识并得到澄清。
【关键词】反实在论;语言决定论;实践;唯物史观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之一,其理论主旨和问题意识都和后现代思潮格格不入,这二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激烈的理论冲突。本文试图以后现代历史哲学的代表人物海登·怀特的思想为切人点,透视后现代史观的内在逻辑,展现后现代史观与唯物史观之间的争论焦点,从而准确地认识唯物史观为何是科学的真理。
一、海登·怀特的历史哲学简析
理解怀特的思想,逻辑的起点是他的历史本体理论。众所周知的是,就像其他的后现代学者一样,他也是一个反实在论者。所谓反实在论,简单说来就是认为历史本身并不是一个有序的整体,而是充满矛盾的混沌领域。这一点在怀特自己说得很清楚,比如,他说:“不可能将人们与过去发生关系的方式定于一尊,这首先是因为过去是一个神奇之地。它已经不复存在。”“20世纪历史哲学教导给我们的一点就是,没有以下这回事:真理就在那里,可以与其表现或者表现形式分离开来。“因为任何写作一个叙事的人都是在进行虚构。”“在我看来,显而易见的是,历史学家创造的是对于过去的想象性的形象……想象一个东西,就是要建构它的形象。……人们所经验的‘历史’是什么呢?那只能是一种想象性的创造物。”“因为真实所指的总是某种被想象出来的东西。”【1】把怀特的这些言论与实在论的说法做个比较,就可以更加凸显其反实在论立场,实在论一般都认为,“它所依据的基本原理是忠于过去的事实,忠于与过去的事实相吻合的真理;把认知者和被认知者的对象、把事实和价值观,特别是把历史与虚构截然区别开来。根据这个观念,历史事实不仅高于历史解释,而且独立于历史解释:要判断某个历史解释是否有价值,取决于它在多大的程度上说明了事实。如果它与事实相违背,必须将它抛弃。客观性的观念坚持真理只有一个,而且固守观察视角的支配。历史模式,无论是否存在,都是‘被发现的’,而不是被‘制作的’。”【2】可以发现,怀特的说法与实在论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
不过,怀特的反实在论针对的是整体的或部分的历史而言的,他并不否认单个历史事实的真实性。按照安克施密特(F.R.Ankersmit)的说法,可以把历史学家的研究活动分为历史研究与历史写作两个方面。【3】和所有其他的叙述主义者一样,怀特的着眼点在于历史写作这一层面,他并不否认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因此他也不会否认历史与小说之间的差别,也不会否认史学家法和史家技艺的重要性,他所关注的是被传统认识论史学所忽视的那个方面,即“历史学家在将自己的研究写成历史文本时,不可避免地会将自身的思维模式、意识形态立场、伦理观念、审美倾向等因素或明或暗地注入其中。因而,历史文本在陈述事实的表象之下,就蕴涵了虚构、想象和创造的因素”。【4】
总而言之,怀特的反实在论立场的要点是:其一,历史本身在整体无意义;其二,单个历史事实具有真值。一句话,历史是由一系列杂乱无章的历史事实构成的混沌领域。
对于某个历史主题,尽管我们知道很多相关的历史事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理解了该历史,散乱的历史事实不会直接告诉我们整体历史的意义。总而言之,我们无法直接理解历史,而必须借助于某种中介,这个中介可以把混沌的历史整理成融贯的有机整体,从而为人们所把握,历史写作的使命就在于此。历史写作的终端产品,即历史叙述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对任何一个历史叙述的分析,我们会发现它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自身是一个融贯一致的有机整体。既然如此,那就可以对历史叙述做理性分析。通过分析,怀特发现,每一个历史叙述都可以包含着三种解释层面:(1)情节化解释;(2)论证式解释;(3)意识形态蕴涵式解释。
所谓情节化解释,怀特指出,“通过鉴别所讲故事的类别来确定该故事的‘意义’,这就叫做惰节化解释。”【5】故事的类别有四种,即浪漫剧、悲剧、喜剧和讽刺剧,每一种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内涵。【6】历史学家赋予其故事某种情节结构,那么这种情节结构的合法性何在?换言之,他如何说服读者接受他所赋予故事的这种情节结构呢?这就引出了论证式解释模式。“在这种概念化层面之上,史学家通过建构一种理论的推理论证,来阐述故事中的事件。”【7】形式论证式解释其实就是类似于规律一演绎式推理论证,它也有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这样的三段论形式。每一位历史学家在构造其叙述时都是在运用这种三段论式的推理论证,这类似于自然事件通过普遍因果律而得到的解释。论证式解释的策略也有四种,即形式论、有机论、机械论和情境论。【8】最后,每一个历史叙述都可以读出意识形态的含义。怀特假设了四种基本的意识形态立场:无政府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它们是具有“理性”、“科学”或“实在论”的权威性的价值体系,在认知上是负责的。
情节化解释、形式论证式解释与意识形态蕴涵式解释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三种解释模式,而是说每一个历史叙述都包含着这三个层面,在实际上它们是无法区分的。它们之间的特定组合就构成历史叙述的风格。按照这样的分析,每一个历史叙述都是自成一体的有机整体,因此都属于“故事”而不仅仅是“编年”。而“故事”的特征在于“它有一种可辨认的形式(即使当那种形式是一种混沌状态的情景也是如此),使得包含在其中的事件能与其他同时期内所有编年史中涵盖的事件区分开来”。【9】“故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意味着,“故事”中的每一个要素都具有自己的特定位置与功能,从而达到一个整体和谐的效果。
既然历史本身混沌无序,而历史叙述则是有序的整体。现在的问题是,历史叙述的这种有序性融贯性有机性从何而来?显然它不可能源自历史实在本身,对此,怀特说,“问题在于确定这种一致性和融贯性的基础。依我看,这种基础是诗性的,本质上尤其是语言学的。”【10】换言之,这种融贯一致性仅仅存在于叙述的言辞结构之中。历史本来是杂乱无章的,它之所以看上去合理有序,这仅仅是语言的一种效果而已。
那么语言是如何制造出这个效果的呢?怀特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在史学家能够把表现和解释历史领域的概念工具用于历史领域中的材料之前,他必须先预构历史领域,即将它构想成一个精神感知客体。这种诗意行为与语言行为不可区分。后者准备将历史领域解释成一个特殊类型的领域。这就是说,在一个特定领域能够获得说明之前,它必须首先被解释成一个有可分辨的各种事物存在的场所。这些事物作为现象的独特状态、层次、族属和类别,又必定被设想成是可以分类的。此外,它们必定被认为彼此之间具有某种关系,而关系的变化构成了一些‘问题’,它们要由叙述中的情节化和论证层面上提供的‘解释’加以解决。”【11】这里的“精神感知客体”就是我们在上文提到的“实体”;而“表现和解释历史领域的概念工具”则分别指的是情节化模式、形式论证模式以及意识形态蕴涵模式,这三种模式代表的是理性阐释模式。
“精神感知客体”是历史学家借助比喻性的语言,即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而预构出来的,随后,又要借助于语言对它的状态、层次、族属和类别及其变化加以说明。这一整个的历史写作过程都无法离开语言,而最终的产品,即历史叙述也是以语言的形式呈现出来。简单说来,历史学家构造出某种言辞结构,然后就把历史素材塞进这个结构之中,从而获得一种整体和谐的效果。很显然,如果没有语言的作用,历史不可能那么有序,人们也不可能理解历史。因此,语言在历史写作中具有核心的地位。
因此,怀特历史哲学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其反实在论的本体论立场;二是其语言中心主义的主张。这两个方面在逻辑上是一致的,正因为他把历史本身看成是混沌无序、无法直接理解的领域,所以语言成了写作历史、理解历史的核心,语言包含着历史写作的一切奥秘。
二、唯物史观的启示
我们也从两个方面来观照一下唯物史观。唯物史观认为,人的存在方式是实践,人的本质就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所谓实践,最根本的就是人的物质生产与交往活动,人的思维及其产物(即语言)就是在这一活动中形成并发展的。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唯物史观显然属于历史实在论。无论是黑格尔还是费尔巴哈,他们共同的错误都在于把历史神秘化,无法做出科学的解释。马克思以实践为核心,以人的物质生产与交往活动作为人存在的根本,从而找到了科学解释历史的钥匙。唯物史观认为,人的物质生产与交往活动本身、思维与语言的形成和发展以及这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都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个规律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推动着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演进,可见“人类社会、历史虽然是由人及其活动构成的,但是社会历史却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12】由此发现人类社会的发展演变规律,历史本身的合规律性和有序性,决定了历史写作的使命不是去重新构造秩序,而是要如实地反映历史本身的秩序,即认识历史真理。
那么我们认识历史真理的可能性何在?也就是说,我们能够认识历史真理的理论依据在哪里呢?按照以往的史学观点,历史尽管是一个充满意义的有序过程,但是只有拥有一个超越性的视角,即在人类历史之外的某个视点才能看清楚整个人类历史的合规律性,因此只有上帝才能知道历史的意义及其规律,而普通人是无法确知的。可以说,以往历史哲学所说的历史意义或者历史规律是外在于人类社会的,和社会实践相脱离,它仅仅是一种抽象的原则。而唯物史观则不一样,它认为历史发展的规律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普通人的现实生产和生活实践,是内在于普通大众的日用伦常之中的实践真理,它只能通过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体现出来,“历史发展的动力,就在历史之中,就在构成社会发展基础和内容的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之中。而社会领域是人的领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必然通过人与人的关系表现出来。”【13】诚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或者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包含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历史的规律是主客两个方面的辩证有机统一,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同时,社会意识也会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缺陷就在于没有看到意识的能动作用,所以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一一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一一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14】这表明,历史发展的规律可以而且只能通过社会实践被把握被理解,“人的思想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5】离开实践,思维的客观性是一个无法确定的问题,只有实践才是判断真理的唯一标准。具体而言。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够促进生产关系的变革,从而推动历史发展的思想就说明是正确的思想,它就如实地反映了历史规律,因为,社会实践就是历史规律的展开,这在逻辑上是自洽的。
而语言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在实践中形成,反映着实践中的真理,可以说是实践在思想中的表现形式。实践决定着语言,因为实践是现实的人的感性的活动,所以“语言乃现实的、感性的意识”。【16】实践构成人的现实世界,而语言则构成人的精神世界、精神家园。同时,语言作为一种能动的意识,对实践也会具有反作用,实践也离不开语言,语言与实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实践不仅是语言的对象而且也是一种内在的把握方式、思维方式。”【17】这就决定了语言不可能离开实践而成为一个独立的实体。按照这样的理解,既然历史本身合乎规律,具有意义,而且我们也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来认识和把握这个规律,那么语言就不可能是理解历史和写作历史的核心,就不是历史意义的来源,它是历史学家用来如实反映社会实践、历史规律的工具,是连接社会实践、历史规律以及思想的桥梁和纽带,它把历史规律与历史意义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稳固在自身之中,“这实际上要求把语言看作人的本质对象性生成的基础,把人的社会实践纳入语言的本质中去理解,将之理解成在实践中生成的属人的世界,即在实践中发生着主客体双向对象化的过程综合体。正因为人的语言包含于实践中,因而从实践的观点或视角去理解语言,便可在实践生存论中将人的生成性本质和语言的实践性本质揭示出来。”【18】语言或者说历史叙述携带着厚重的实践、生存内涵。
三、唯物史观相对于怀特历史哲学的优越之处
按照以上的分析,唯物史观与怀特的历史哲学之间在历史本体论与语言观上迥然相异,对此我们该做何种选择呢?我们也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二者的优劣高低。
作为一个西方马克思主义,怀特其实也非常关注实践,不过他理解的实践,是充满矛盾缺乏秩序的实践,他说:“人们生活在矛盾之中,生活就是由矛盾构成的。”【19】怀特的这种实践观在唯物史观看来显然是不彻底的,它只看到实践中矛盾的一面,没有看到支配实践背后的规律,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它们之间既有矛盾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从总体上看,实践还是具有规律可循,并不是无序的混沌领域。不过,我们可以站在中立的立场之上,不必从唯物史观的立场去刻意批判怀特。但是,仅仅从怀特自身的理论逻辑看,他自己并没有把这种实践观贯彻到底,或者说,他的这种实践观在其自身的理论中就前后不一致。这表现在这一点上,怀特为了逃避相对主义的结局,因此援引实践、效用的标准来判定史学观点的优劣,“只有在生活和实践之中,在行动之中,我们才可能正视不同理论导致的相对主义历史认识,并通过伦理和价值抉择扬弃相对主义。……理论的好坏在于它带来的道德价值的高低和效用的大小,在于它对现实生活是否具有意义,判断它是一个伦理学问题。”【20】并且,“当人们问及好的理论要符合谁的利益时,怀特的回答是‘为了人类的利益’并以此为最终目的,以区别他的同时代人罗蒂的那种带着种族中心主义的实用主义。”【21】问题是,假如人们的生活中充满矛盾而没有统一性的一面,我们又该拿什么样的道德标准作为评价的依据呢?假如这个道德标准并不是该共同体的共识,这个评价的合法性又何在呢?怀特的“为了人类的利益”这一说法表明,生活中总是有统一性的一面,否则“人类的利益”就变成了一个唯名论的名词,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从怀特援引实用的标准以及“人类的利益”这样的标准作为评判史学观点的依据时,其隐含的前提又假定了实践的统一性特征,这显然和他的反实在论立场相悖。要克服怀特理论困境,只有回到唯物史观的立场,别无他途,即要把历史和生活本身,也就是社会实践看成是有着内在规律性的人类活动,而不是杂乱无章的,只有这样,怀特才能在实践的基础上避免相对主义的危机。按照这样的分析,唯物史观倒是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它的实践观在逻辑上更加圆满,前后一致,显然是超越怀特的。因此,在历史本体论上,我们要坚持唯物史观的立场。
同样的道理,在语言观上,怀特也大大逊色于唯物史观,这主要表现在怀特割裂了语言与实践的有机联系。其实,怀特对于一一历史叙述到底是由历史学家的主观因素,即审美和道德判断等决定的,还是由语言自身的逻辑决定的呢?一一这一问题没有说清楚,他一方面肯定历史学家可以自由选择某种语言规则,另一方面就历史叙述本身看,历史叙述的融贯性、有机性又确实是最终沉淀在叙述结构之中,而且它只能依附于、存在于这一结构之中。其实怀特对这二者并未做区分,而是把它们看成是同一个东西,他说过历史学家的诗性预构与语言行为不可区分,也就是说,诗性预构无非就是操作语言的活动。假如怀特继续往下追问的话,他就应该得出结论,归根结底是历史学家的主观因素最终决定着历史叙述,因为正如理查德·汪所指出的,“对于怀特而言,语言应是历史学家的仆人,而非历史学家是语言的一个例证。”【22】怀特为了把语言哲学的成果运用到历史领域之中,因此过于看重语言本身的作用,走向了语言决定论。而我们知道,历史学家的主观因素连接的是社会实践,怀特把语言与历史学家的主观因素这两个层面不作区分并最终走向语言中心论,这其实就割裂了历史学家的语言与实践的有机联系。由此而来的后果就是,历史叙述仅仅是一种语言游戏,无所谓真假优劣,无所谓人文关怀等等。这样,历史学就远离了科学的范畴,最终也背离了艺术的宗旨,和纯粹的意识形态宣传没有了区别,这是任何一个有责任有良心的学者都无法容忍的。这也只有回到唯物史观的立场,才能避免这种极端的形式主义语言观,即要把语言看成是在实践中形成与发展,它记载着人们在实践中所遭遇的酸甜苦辣,可以如实地反映历史的规律与历史的意义,具有生存与实践的厚重感,这样的语言观才是深刻的、沉重的。
四、小结
怀特是后现代史学的肇始者与领军人物,他的历史哲学思想为后现代史学设定了概念框架与理论发展的方向。既然怀特的理论存在着严重的逻辑悖论,而且在其理论框架之下这些问题无法获得解决,这其实预示了后现代历史哲学的最终命运。唯物史观是破解怀特历史哲学中理论难题的指导思想。
注释:
【1】埃娃·多曼斯卡:《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彭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28、33、41、42页。
【2】彼得·诺维克:《那高尚的梦想:“历史客观性问题”与美国历史学界》,杨豫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2页。
【3】安克施密特(F.R.Ankcrsmit)说,“有必要区分历史研究(事实问题)和历史编纂(解释问题)。……历史研究的结果表达在陈述中;叙述的解释是成系统的陈述。”见F.R.安克施密特:《历史与转义:隐喻的兴衰》,韩震译,文津出版社2005年版,第41页。
【4】彭刚:《对叙事主义史学理论的几点辨析》,《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1期,第8页。
【5】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陈新译,彭刚校,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6】对四种情节结构的详细分析请参见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第l0—11页。
【7】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第l4页。
【8】对四种论证模式的详细分析请参见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第l7—24页。
【9】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第7页。
【10】海登·怀特:《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第39页。
【11】海登·怀恃:《元中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第39页。
【12】雷永生:《唯物史观形成史稿》,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50页。
【13】卢娟:《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现时代》,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l992年版,第54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l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16】朱荣英:《西方哲学语言学困境及马克思语言观对它的破解》,《天中学刊》,2010年8月,第49页。
【17】朱荣英:《西方哲学语言学困境及马克思语言观对它的破解》,第49页。
【18】朱荣英:《西方哲学语言学困境及马克思语言观对它的破解》,第50页。
【19】埃娃·多曼斯卡:《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第20页。
【20】陈新:《历史·比喻·想象一一海登·怀特历史哲学述评》,《史学理论研究》2005年第2期,第77页。
【21】陈新:《历史·比喻·想象一一海登·怀特历史哲学述评》,第78页。
【22】理查德·汪:《转向语言学:1960—1975年的历史与理论和《历史与理论》(续),陈新译,《哲学译丛》1999年第4期,第40页。
(作者系厦门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