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记忆与欧洲记忆文化的诞生:二战后德国人与其邻人和解的曲折道路
——关于“二战后东亚与欧洲历史反思与和解进程比较”的讨论之二
【作者简介】鲍尔康泊(Amd Bauerkaimper),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历史系教授。
【编者按】为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10年9月4日至5日在北京主办了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0年·世界史)“二战后东亚与欧洲历史反思与和解进程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承办,中国德国史研究会、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与中国日本史学会协办。来自中国、朝鲜、韩国、日本、越南、美国、俄罗斯、德国、法国、波兰、匈牙利、捷克12个国家的70多位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学者们就二战后德国与日本对本国侵略历史的态度、东亚与欧洲和解进程的差异及其原因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就如何汲取战后欧洲国家反思与和解的积极经验。推动日本的历史反思与东亚的和解进程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本期的“圆桌会议”栏目选择了四位与会学者的发言在这里刊登。宋志勇的文章从整体上对德国和日本战后历史反思的不同态度做了勾画;鲍尔康泊和依田患家的文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两个国家对其在二战中所犯罪行的反思程度;李薇的文章则从战后整个世界政治格局的宽阔视野、日本近代的思想文化和当前国际政治较量的角度,较为深入地分析了为什么日本不能正视自己所犯罪行的原因。通过这些文章的发表,我们希望能够推动这一专题的讨论与研究.有助于实现东亚的进一步和解。
在1945年,德国与欧洲邻国、美国和苏联的和解看来都是不可能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留给欧洲的不仅是毁灭和废墟,还有深刻的对抗和相互之间的指责。更为重要的是,德国的纳粹分子、意大利法西斯主义者以及他们心甘情愿的支持者和执行者所犯下的罪行,严重疏远了从前的被占领各国与德国的关系,而德国本身也将在1940年代末冷战的序幕中分裂。 在这种背景下,针对通敌者和战犯的诉讼只能用来处理刚刚过去的历史问题。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战犯的审理就已被认为应具有跨国性质,1943年lO月30日联合国战争罪行委员会(UNWCC)的成立就表明了这一点。在处理刚刚过去的历史遗产的步骤中,最初的主要工作是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尤其重要的是纽伦堡审判和随后的12次审判,前者处理的是重要战犯、纳粹头目和第三帝国最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后者针对的是军官和医生等特别群体;这些审判象征着获胜的美、苏、英、法同盟国的一个决心,即战犯和纳粹凶手应对他们在德国和各被占领国犯下的暴行承担责任。但是,随着冷战的开始,盟国共同发起和展开审判程序的努力也烟消云散了。在冷战初期,一些单独的审判仍在德国各占领区进行。欧洲各国也通过本国司法机构惩处德国战犯和本国通敌者(主要是法西斯分子)。
然而,在德国人与其欧洲邻国的和解问题上的全面对峙对“国家记忆”【1】产生了颇为矛盾的影响。一方面,这种对峙导致了德国的分裂。结果两个德国对和解问题的态度产生了分歧。虽然东德的统一社会党政府不承认纳粹统治留下的任何责任,西德政府官方却认为,自己所代表的民主政体是第三帝国的继承者(主要为了维护对原德国东部各省的权利要求)。另外,在为纳粹迫害及灭绝政策的受害者设立的赔偿计划中,东欧人大多被排除在外。这样,欧洲的分裂加剧了“记忆斗争”,这场斗争阻碍了全面和解的早期努力。另一方面,冷战导致两个德国分别与其西欧和东欧的新盟友逐步接近。虽然1950和1960年代各方的关系仍不平静,但联邦德国和挪威、民主德国和波兰等国却不得不分别在北约和华约内部合作。【2】
另外,关于赔偿和对纳粹压迫与迫害的受难者的补偿问题的双边条约,尤其是联邦德国与其西欧、北欧和南欧邻国的双边条约,已经使得各方走上了逐步的尽管还是有限的和解之路。有关最近的历史如何在教科书中表述问题的谈判,同样恢复了西德人与二战期间曾被第三帝国占领的欧洲各国人民的关系。不过,全面的和解直到冷战结束之后才开始。特别重要的是,东欧各国不再被排除在外。但和解的进程绝不是没有冲突的。比如,在1999年后加入北约和欧盟的东欧国家,犹太人遭大屠杀的重要地位曾受到质疑。在这些国家,苏联占领的经历盖过了有关犹太人灭绝的记忆。【3】
本文首先对和解的双边路径作一个概述,并以关于赔偿纳粹暴行的非德意志受害者的谈判以及战后审判问题为例。相关的讨论将涉及“负面记忆”【4】的产生问题,而负面记忆已不再排斥历史中那些不愉快甚至有害的方面,也不再一味赞美抵抗运动,不再以自认为是受害者(self-victimization)来逃避过去。1960年代,联邦德国出现一种自我批判式的“负面记忆”,这一运动使得欧洲人不仅直面德国人的罪行,也直面他们自己当年与第三帝国政策的合谋行径。不过,这场自我批判式的再审视运动在很多国家受到质疑。另外,这一运动在对压迫、迫害和犹太大屠杀进行道义谴责时易于忽略历史情境的差异。【5】
1.赔偿:双边和解的限度
与东德的情况不同,西德的国家精英一般承认,原则上应赔偿纳粹暴政的受害者的物质损失、身体和精神损害以及无尽的伤害。相继与以色列政府、西方盟国以及二战期间被德国占领的各国政府签订的条约,目的就在于满足受害者的合法要求。然而,有关这些条约的谈判引发了联邦德国与其邻国的各种冲突,如有关“纳粹罪行”等概念的解释、工作程序问题、支付问题、“受害者”的认定及其损失的补偿问题。本质上说,这些争论反映的是物质利益及相互冲突的历史记忆问题,但也是荣誉与尊重问题的表现。最终,这些冲突及谈判中议定的财政赔偿额妨碍了多边的归还和赔偿方式。实际上,在1950-1960年代,西德政府与其他国家的双边谈判是主要形式。【6】
以归还和赔偿实现和解的步骤开始于1953年,当时西方盟国和苏联已正式宣布它们将终止在德国的赔偿政策。早在1952年9月,西德总理康拉德·阿登纳就与以色列签订了卢森堡协定。该条约规定,联邦德国须向以色列国和犹太索赔联合会分别支付30亿德国马克(DM)和4.5亿马克。在随后的几年中,有关非犹太受害者的赔偿立法亦获通过。但是,1953年7月的《联邦补偿法》和1956年6月的《联邦赔偿法》仅适用于曾生活在第三帝国领土上(以1937年的国界为准)的受害者。此外,获赔的受害者须在1952年年底之前定居于西方世界。但这一“地域原则”排除了大部分外国受害者的赔付要求。尤其重要的是,赔偿仅限于因特别原因(如政治敌对、意识形态和信仰)而受到镇压和迫害的人。【7】
1956年6月,欧洲八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英国、挪威、丹麦和希腊)决定采取联合行动,以要求联邦德国扩大赔偿规章的涵盖范围。但美国拒绝支持这一举动。另外,在挪威等国,被处决、伤害和剥夺的公民相对较少,因此它们对集体行动不是很感兴趣。小国还有一种担心:受德国占领政策的伤害更加深重的国家会让它们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这些小国情愿举行双边谈判。这种路径很合西德政府的意愿,1959至1964年,它同11个欧洲国家签订了双边条约。【8】
然而,相互冲突的解释和记忆一一这部分反映了特定的物质利益一一从一开始就阻碍着西德政府与其邻国的谈判。特别重要的是,西德各部门在抵抗战士的动机问题上存在分歧。财政部拒绝承认欧洲各国抵抗组织中任何受意识形态驱使的部队,外交部则急于平息各欧洲邻国的公共舆论。但德国代表最终否认前抵抗战士的政治动机的有效性,从而使得他们战斗的合法性成了问题。特别是在与意大利和挪威的谈判中,西德代表拒绝在条约中提及抵抗战士,而是将赔付额的分配问题交给他们的谈判对手去处理。1964年,西德报纸披露向意大利抵抗运动成员进行财政转移的消息,愤怒的公民纷纷炮轰当政者。这些公民显然持这样的看法:抵抗战士是非法武装团伙,甚至是罪犯。总体而言,记忆和物质利益方面的冲突阻碍了通过双边谈判实现全面和解。此外,西德政府一直拒绝曾被第三帝国占领的欧洲各国公民的要求。时至今日,德国当局仍利用政府间的正式条约来回绝个人对本国帆构和其公民的索赔要求。【9】
2.“负面记忆”与全面和解之路
只有当德国及欧洲其他国家(其力度当然较小)承认对纳粹罪行的责任之后,更为全面的和解才能最终实现。东德的共产党政权认为,纳粹的镇压、迫害和恐怖,其责任在于“资本家”(大工业家、金融家和大地主),它甚至以“法西斯主义”的标签攻击西德,以败坏后者的声誉;但联邦德国政府不能也不愿轻易逃避刚刚过去的历史遗产。不过,在1950年代,西德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精英喜欢把纳粹独裁和共产党政权联系起来。他们也把责任推卸给如启蒙这样的普遍运动,并责怪通过1919年凡尔赛条约给德国背上沉重包袱的外国列强。1960年代的学生抗议运动虽然信奉忽视个人作用和罪责的马克思主义的结构主义理论,但这一运动最终促进了西德人以自我批判的方式重新审视他们在纳粹统治和压迫中的所作所为。当关于德国人的暴行的沉默被打破,当自认为受害者的情绪消退时,重新检讨过去和自我批判成为新的“负面记忆”的特征,这种记忆承认德国对于欧洲邻国人民的责任和罪过。后者则承认也有(较小)部分的罪责和责任。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欧洲受害者的义务就被逐步接受了。【10】
20世纪70年代,随着关于犹太大屠杀的公共记忆的出现,这种罪行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1979年初的电视系列片《犹太人大屠杀》震动了很多西德人,并引发了对于犹太受难者的羞耻感和罪责感。1979年,这部系列片在几乎所有西欧国家播出,这就提出了非德国人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1980和1990年代,在法国、挪威、意大利和奥地利等国,相继出现抵抗与通敌的双重记忆政策。这些现象并非偶然。这些国家的重要政治家开始承认,他们的某些同胞支持甚至参与过纳粹的镇压、迫害、恐怖及在这些国家的灭绝政策。
虽然是处于被占领的条件之下,但国家社会主义的同道者和支持者的确参与过纳粹罪行。因此,欧洲各国政治家纷纷在1990年代向犹太受害者致歉。例如,l993年,奥地利总理弗兰茨·弗拉尼茨基放弃了奥地利人完全是第三帝国的受害者的既定看法。实际上,在访问以色列期间,他承认了奥地利的罪行和责任。同样,法国总统雅克·希拉克也承认,维希政府的警察曾协助德国占领当局驱逐犹太人。2000年1月1日,挪威首相谢尔。马格纳·邦德维克甚至请求大战期间出生的挪威孩子原谅二战以来他们遭受的歧视、屈辱和排挤。这次道歉已不仅限于二战期间的纳粹独裁、法西斯统治或占领体制所犯下的罪行,还包括二战以后被镇压、有时还受到严惩的公民。【11】
在过去的20年中,“负面记忆”促进了德国与其欧洲邻国的日益全面的和解。由于代际更替和冷战的结束,欧洲人已经承认他们对于纳粹和法西斯统治的责任,以及对占领时期的罪行和1945年之后的歧视的责任。尤其重要的是,犹太人大屠杀已经成为普世的和解参照点。如“斯德哥尔摩国际犹太大屠杀论坛”曾通过一项决议,强调对犹太人的灭绝在最近的欧洲历史上具有独特地位。承诺公开谴责种族屠杀已经成为一种非正式的集体共识。2009年4月4日,欧洲议会甚至做出这样的决定:每年8月23日正式纪念极权主义和专制统治的受难者。这项决议颇受争议,因为它有将纳粹、法西斯和共产党统治下的受难者笼统放在一起的倾向;尽管如此,它仍然见证了这一事实:自我批判式的评价与认识政治罪行的责任,应当是德国人及其后代与欧洲邻居实现真正和解的前提条件。【12】
3.结论——从双边到多边的和解路径
德国人与其欧洲邻居在二战问题上的和解是一个漫长的历程。关于归还、赔偿、补偿、教科书中关于最近历史的表述和历史纪念等问题的双边谈判,无疑对1970年代和解的实现起了促进作用。然而,德国和其西方邻国的联系在于它们同为某些国际组织一一尤其是北约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一一的成员国。但与华沙条约组织成员国的关系仍很麻烦。这些国家的公民被排除在归还和赔偿范围之外。当然这方面也有一些努力,如l972年成立波兰一德国历史教科书委员会,如有选择地交换有关二战期间德国战争罪行的文件,还有经济援助;这些举措在德国人与东欧邻居之间建立起了某种信任,但并没有实现全面的和解。此外,联邦德国之所以与其西方盟友走到一起,首先是因为它们有共同的敌人。不过,作为黏合剂的反共立场对和解的影响毕竟有限。尤其重要的是,德国的分裂既是冷战的反映,也加剧了冷战,这就使得德国与其邻国的接近直到1980年代末仍是局部的、分裂的。
国际局势的缓和及随之而来的谈判一一如1970年代联邦德国与波兰的谈判一一为和解创造了条件,然而,最终使得欧洲人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却是对“负面记忆”的认知。在过去的20年中,此前一直强调英勇抵抗的民族记忆逐步让位于更具跨民族色彩的记忆文化。这种自我批判式的“负面记忆”强调的是共同的罪行和责任,并强调犹太人大屠杀这一极具毁灭性的种族灭绝的警示作用,因此它是基于普世性的而非民族主义的原则和信念。有些观察家甚至已经断言,一种泛欧性质的记忆文化已经展现在人们眼前。1990年代末以来,欧盟和其他超民族机构采取的措施见证了这一仍在继续并与代际更替联系在一起的进程。
如何不忘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占领和犹太大屠杀,这曾经是各社会政治团体与个人之间商讨的问题。但具体做法经常很不协调,并受政治权力的操控。实际上,党派政治家、政治团体的领袖和成员有这样的主张和建议:对最近的历史的记忆可以有所不同。即使是参加过抵抗组织的老兵,也对他们反抗纳粹、法西斯和占领的斗争的作用和成就有不同的看法。这些政治分歧和辩论突出地反映了各种记忆之间的冲突,对它们的研究将为欧洲及欧洲以外的和解机制提供重要的论据和洞见。然而,无论是在独裁体制中还是在民主制度中,家庭和公民团体等小群体之中关于民族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占领与犹太大屠杀的记忆,通常有别于政府和政治领袖们倡导的主导性叙述。另外,“抵抗”、“通敌”和“叛国”等概念不只是在政治领域中受到质疑,在欧洲社会内部及不同社会之间也是如此。实际上,关于法西斯主义、民族社会主义和占领体制下不同的行为方式的争论,一直对某些个人和集体角色的容纳和排除起着决定性影响。
日本在与其邻国,尤其是与中国、朝鲜以及韩国的和解进程中同样涉及这些问题。在东亚,战争造成的毁灭性后果、大屠杀和强迫卖淫留下了怨恨情绪和持久的敌意、日本政治领导人参拜东京靖国神社中已被定罪的战犯的灵位、旨在删除日本教科书中有关战争暴行的内容的教育政策,这些举措一直引发抗议,抗议不仅来自中国和韩国,也来自国际社会。日本和中国之所以产生隔阂,不仅是历史问题造成的,也因为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另外,战后日本整肃运动的过早结束,尤其是荣誉准则,即便对双边和解也构成障碍。然而,超民族的甚至相互矛盾的“负面记忆”的兴起为双边谈判之外的和解带来了希望。如果东亚各国能够协调一致、达成谅解,它们将有机会在转变的初期实现多边和解。尽管目前还有一些似乎无法逾越的障碍,新的趋势(例如代际更替)和最近历史中的角色变化仍然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注释:
【1】“国家记忆”是“一种话语,严格说来它不是一种意识形态或一种学说,而是一种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的政策。在这种政策中,过去被用来服务于当前的政治目标,而当前的决策也依赖于过去的样本”。见Rolf Hugoson,History andMcmory in Support of Neutrality:The Case of Sweden,Kerstin yon Lingen ed.,Kriegserfahrung und nationale Identitat in Eu-ropa nach l945(Paderbom 2009),PP.206—224。
【2】Bill Niven,“Introduction:German Victimhood at the Turn of the Millennium”,idem ed.,Germans as Victims.Remembering the Past in Contemporary Germany(Houndmills2006),PP.1—25,at P.2l(quote).另见RichardNedLebow,“TheMemory of Politics in Post.war Europe”。idem./Wulf Kansteiner/Claudio Fugo eds.,The Politics of Memory in Post—war Europe(London 2006),pp.1—39;Tony Judt,“The Past Is Another Country:Myth and Memory in Post-war Europe”,Istvun Deak/ Jan T.Gross/Tony Judt eds,The Politics of Retribution in Europe.World War ll and Its After math(Princeton 2000), PP 293—323.
【3】Stefan Troebst,“Jalta versus Stalingrad,Gulag versus Holocaust.Konfligierende Erinnemngskulturen im groBeren Europa”, Bemd Faulenbach/Franz-JosefJelich eds.,“Transformationen”der Erinnerungskulturen in Europa nach l989(Essen 2006),pp.23—49;idem,“Was fur ein Teppich?”Postkommunistisehe Erinnerungskulturen in Ost(mittel)europa’,Volkhard Knigge/Ulrich Mahlert eds,Der Kommunismus im Museum.Formen der Auseinandersetzung in Deutschland und Ostmitteleuro- pa(Cologne2005),PP.31—54.
【4】Reinhart Koselleck,“Formen und Traditionen des negativen Gedachtnisses”,Volkhard Knigge/Norbert Frei eds.,Verbrechen erinnern.Die Anseinandersetzung mit Holocaust und Volkermord(Munich 2002),PP.21—32;Heidemarie Uhl,“Die Transfor- marion des,osterreichischen Gedatchmisses in der Erinnerungskultur dcr Zweiten Republik”,Geschichte und Region l3(2004),No.2,pp.23—54,at P.25。
【5】Peter Novick,The Holocaust in American Life (New York l999).Also see Moshe Zimmermann,“Die transnationale Holocaust- Erinnerung”,in:Gunilla Budde/Sebastian Conrad/Oliver Janz eds.,Transnationale Geschichte.Themen,Tendenzen und Theo- rien (Gottingen 2006),PP.202—216;Oliver Marchart/Vraath Ohner/Heidemarie Uhl,“Holocaust revisited-Lesarten eines Medienereignisses zwischen globaler Erinnerungskultur und nationaler Vergangenheitsbew? ltigung”,Tel Aviver Jahrbuch far deutsche Geschichte 31(2003).pp.307—334.at p.333.
【6】Benno Nietzel,“Business finished? Transnationale Wiedergutmachung historischen Unrechts in Europa seit l989”,Zeitschrifi fur Geschichtswissenschafi 57(2009),PP.26—50,at P.49.
【7】Hans Gunter Hockerts,“Die Entschadigung fur NS—Verfolgte in West-und Osteuropa.Eine einfuhrende Skizze”,idem./Clan- dia Moisel/Tobias Winstel eds.,Grenzen der Wiedergutmachung.Die Entschadigung fur NS—Verfolgte in West—und Osteuropa1945—2000(Gottingen 2006),PP.7—58,at PP.14—26.
【8】lbid.,pp.26—29.
【9】Philippo Focardi/Lutz Klinkhammer,Wiedergutmachung fur Partisanen? Das deutsch-italienische Globalabkommen VOn1961,Hockerts/Moisel/Winstel eds.,Grenzen,PP.458—512,at PP.471,486,491,493f,503f,506;Hans Otto FrФland, Wiedergutmachung und Normalisierung.Das bundesdeutsche Entschadigungsabkommen von l959 zugunsten norwegischer opfer von nationalsozialistischen VerfolgungsmBnahmen,Geschichte in Wissenschaft und Unterricht 56(2005),PP.299—307;Dirk Levsen,Erspart uns Speidel-zur Entwicklung der politischen Beziehungen zwischen Norwegen und der Bundesre. publik Deutschland l949 bis l966,Robert Bohn et al.eds.,Deutsch—skandinavische Beziehungen nach l945(Stuttgart 2000), PP.67—82,at P.70.
【10】Philipp Gassert/Alan Steinweis ed.,Coping with the Nazi Past.West German Debates On Nazism and Generational Conflict,1955-1975(New York 2006).
【11】Kare Olsen,“Under the Care of Lebensborn:Norwegian War Children and their Mothers”,Kjersti Ericsson/Eva Simonsen eds..Children of World War ll The Hidden Enemy Legacy(New York 2004),PP.15—34;Uhl,Transformation.S.48.
【12】Jens Kroh,Transnationale Erinnerung.Der Holocaust im Fokus geschichtspolitischer lnitiativen(Frankfurt/M.2006),idem,“Europaische Innenpolitik? Die Stockholmer‘Holocaust-Konferenz’und die diplomatischen MaBnahmen der EU der l4 ge- gen osterreich”.Katrin Hammerstein et al.eds.,Aufarbeitung der Diktatur—Diktat der Aufarbeitung?(Cottingen 2009),PP.204-214.
*原文为英文,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黄艳红译成中文。
原载《史学理论研究》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