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角度来探析晚清的衰败

  内容摘要:中国的传统社会控制机制,是一个以政治体系为中心坚核,主流文化为这样的政治体制作意识形态的作支撑的社会。用背负着沉重历史枷锁的传统政治意识形态来分析清末政府的治国理念,可以看出,自鸦片战争以来,一方面中国的王朝政治正统正在逐步遭到侵蚀,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和政治文化开始逐渐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社会的固有因素仍在延续,而且东西方文明碰撞时,传统因素往往生出巨大的反弹力。双重合力的影响最终导致了满清政府能力的不断下降,使其不断沉沦于世界体系之中。

  关键词:传统政治;体制;清末;衰败;表现

  王家范先生在其论著《中国历史通论》中的“政治构造与政治运作”和“中国现代化艰难性的历史思考”两篇中,极富特点的阐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体制特点问题与中国为什么难以走出“中世界”的问题。简要的说便是中国传统王朝背负着沉重的政治主导主流意识形态与官僚社会深层的权力文化等特征。“事实上,支撑中国的君主制长期存活的社会机制极为复杂,可以说,中国王朝兴衰的起伏命运都与其内在的政治体制特点密切相关。在清代,国家权力随者专制集权社会的加强,而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一点在王亚南先生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早有论述。先生认为传统中国的官僚社会政治其实质是一种特权政治,是在“国家的”或是“国民的“名义下被运用来管制人民,这种政治形态生命的延续,实依赖于”前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民众的愚昧无知以及对外的封闭性。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社会的内核其实是一个坚固的政治体构成,文化与经济,乃至于军事都是为其服务的。在清末,由于外来势力和因素的侵入,中国传统的政治力量平衡被打破,固有的社会秩序遭受挑战。国家力量和能力受制于传统以及顽固的政治体制,因而使得满清政府的能力不断遭到削弱,最终走向衰亡,体现了“专制集权体的政治体制”走到了它的尽头。本文欲从三个方面来显示清末政府国家能力的下降,以及其走向衰亡的真正原因。

  一、中国传统的治理结构

  历史研究表明,传统中国的治理结构有两个不同的部分,其上层是中央政府,并设置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官制系统,其底层是地方性的管制单位,由族长、乡绅或地方名流掌握[2]。中国的中央政权结构到县级为止,作为地方基层官员的县令,大概管辖有20万左右(一说30万)的人口。管辖这么多的人口,县令必须雇用人手(师爷和吏役),吏役不属于官僚体系,从而正式的官僚机构无法控制这些吏役们的收入。作为回报,这些下层吏役被默认从百姓身上收取“礼物”,而知县以及上一级官员同样有如此陋习。这些知县属于正式官员,因此受到升迁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而吏役却不受这些因素的制约,其最大的制约来自于他们的上司——县令的个人影响。同时,中国基层社会并没有直接与皇权联系。中国的绅士作为一个特权阶层,承担了许多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绅士支撑着国家,绅士治理乡村。同时,家族是社会治理的最基本的单元。绅士阶层、家族和宗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县令通常通过下属与地方乡绅和名门旺族合作,实现征税、征兵等国家功能。绅士也乐于同政府合作,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地位,并有可能获得利益,同样,地方乡绅和名门望族也不属于帝国的官僚体系。

  在这一结构下,王朝政府只要有能力控制正式的官制系统官员,并能够与地方乡绅和宗族合作,就可以实现岁入。但在王朝末年,这种结构被打破了,而清末政府力图恢复对地方的控制的,不仅导致了这一结构的解体,并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

  二、清末治理的危机

  从当时的情况看,清末的危机表现在:

  1.满清帝国的人口过剩危机和农业歉收。

  满清帝国从顺治立国开始,国力渐增,“康乾盛世”是清朝帝国辉煌的表征,但是到了18世纪末期,王朝开始受到侵蚀,不无讽刺的是,这正是清王朝国力强盛、政治平稳的鼎峰。罗兹曼认为,19世纪事态的发展证明18世纪的乐观是没有根据的;人口可能出现过剩的征兆,实为人口因战乱而锐减的序曲,而前代因袭而来的社会组织也未能经得起来自国内外的挑战。人口的增长达到了传统的农业经济的极限。中国以农业立国,素有重农轻商的传统,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帝国的人口大量增长,人口与土地的矛盾日益突出。何炳棣在其所著的《中国人口研究:1368—1953年》显示,1750年的人口为2.15亿,到了19世纪初,人口总量已近3亿。

  到了19初世纪初,中国的人口已达到3.6亿,而中国的可耕地面积基本上已经用尽,人均耕地面积逐步减少,平均每人不到2亩。斯考切波的研究也证实了相同的内容,到了19世纪,有用的土地全部开垦完了,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达到了它所能发展的顶点。另外,由于天灾人祸,农民的收入锐减。以四川省巫山县为例,该县县志显示,该县从咸丰二年(1852)到光绪十七年(1902)发生了六起灾荒。“天府之国”尚且如此,可见当时灾害之严重。

  清政府为了偿还赔款,将债务转嫁给地方,而腐朽的地方官僚又将这种债务成倍放大,农民负担日益加重。19世纪以来,中国村庄中接近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大量增多。现代一些局部研究表明,这类人占居民总数的一半或更多……他们处于一种边缘状态:不仅从生理上看,他们在死亡线上啼饥号寒;而且从社会学上看,他们的财产越来越少,这意味着他们与上层阶级关系。愈益疏远。天灾加人祸,清王朝日渐衰落。

  2.农民起义频繁爆发。

  痛苦不堪的农民一再采取了暴力的反抗形式,“1796年到1803年的白莲教起义,虽然主要是反满清政府,但却起源于人口和粮食供应之间不平衡的不断增长”。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起义,也源于人口过剩与中国南部省份的管理不当。在中国北方爆发了历时15年的捻军起义。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周期性的农民起义成为了王朝的衰败和王朝更替的征兆。清政府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抵抗农民起义,因战乱而导致的经济衰退和人口减少又进一步减少了政府岁入。“清代军制就给王朝衰落的螺旋形下降趋势增添了势头:军队越糟,它们镇压起义耗费的时间就越长;它们耗费的时间越长,花销就越大;政府越是拮据,帝国行政管理的质量就越差,叛乱的发生率也就越高。”王朝在战乱中日趋衰败。

  3.地方主义的兴起。

  官僚集团腐败,无法适应人口的增长带来的新问题。清政府的税收因为战争而大量减少,地方行省肆意截留中央财政,镇压农民起义客观上使这种截留合法化,从而为地方势力的膨胀埋下了隐患。正规的军事集团无力镇压民变,这为地方精英的崛起提供了机会。孔飞力的研究显示:地方团练的兴起,成为地方社会崩溃的组成部分,为地方精英的兴起提供了契机。地方团练的兴起帮助政府渡过了农民起义的危机,代价就是中央政府权力的缩小和名流势力的扩张,虽然清政府千方百计想把团练纳入官僚体系,但是清政府薄弱的财政收入无法做到这一点。清政府再无力重新强化中央权威。罗兹曼准确地指出,清政府力图通过行政手段来抑制自主性组织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它也并未大力去扩张自己的组织。在19世纪,地方上的紧迫需要使现状很难再维持下去。出于地方安全和财政实力之考虑,国家有选择地批准士绅基层领导下形成某些新组织。这些新组织并不在国家的控制之下,反而是进一步分裂的源泉,因为它们通常是某个地方或某些精英集团的自保组织。

  清朝以军事立国,却无力抵抗后期的内忧外患。财政的内卷化为地方政权的扩张埋下了隐患,地方的军事化为乡绅的扩张提供了机会。人口的过度增长导致或加速了土地兼并,自然灾害加剧了年轻流民数量,降低国家税收和控制能力,催生异端宗教,农民起义频发。若干不祥的发展表明,新的发展在不断削弱中国社会,清代中叶开始兴起的种种弊端,已经超出了王朝的限度,中央权威的逐步丧失,地方势力开始兴起,这两者几乎是同步进行的。传统中国的正式机制和思想基础都遭到了破坏。上述现象既是清末新政的原因,也是国家能力持续下降的表现。清末地方自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应对上述问题的措施。

  三、地方自治:清王朝努力的失败及其分析

  清末地方自治是在政府推动下进行的。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清政府颁发上谕,命各省督抚及政府大员议奏,“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兴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通常称清廷此举为“新政”。同年4月21日,又命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清朝中央政府推动“新政”的专门机构。从1901年至1911年清政府灭亡,恰好十年。清末地方自治,并没有恢复王朝能力,反而加速了清政府的灭亡。

  清政府试图重新集权,建立起逐步深入到基层社会的权力网络,这种网络组成了以一个等级组织的正式关系网(官僚制),它要能深入和影响并控制各种非正式的关系网,如宗族或者血缘关系。它不仅指国家重新确立对上层和中层的基本行政区域(省、市、县)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国家权力深入基层(特别是乡村)的过程。杜赞奇的研究表明,国家权力深入基层,破坏了传统的“保护型经济组织”,形成了“国家型经济组织”。一方面是半官僚化、雇员增生、财政需求增大;另一方面,上层政权却缺乏控制这些机构和人员贪污中饱的能力,这使国家政权的深入蜕化为将赢利型经济体制推向到社会最下层。黄宗智分析了华北小农的半无产化——中国半个世纪以来的大规模动荡的结构性基础,伴随着小农半无产化的是村庄整体关系的逐渐松弛。官僚化与半无产化两个过程的交接,导致了村庄与国家新的矛盾。

  地方乡绅和名门望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着基层社会的利益。而无论是通过地方绅商僭取官僚职权,还是官方为了吸收或者抵消绅商权力而采取的措施,其结果都是地方绅商的官僚化,实际上变成了国家政权的扩充和渗入村庄的主要工具。当地方精英的功能被简化为管理民族国家,而不是参与政府的时候,地方自治便最终让位于地方行政。而当民众直接面对着国家政权的时候,导致了他们之间更尖锐的对立。所以,清政府试图对吏役的和乡绅官僚化,却让地方陷入了更大的混乱之中。国家权力的扩张矛盾,是任何国家的现代化所必须面对的;清末地方自治,就是力图处理这一矛盾,不过它破坏了旧秩序,却没有来得及建立新制度。所以,在被释放出来的“非法”力量冲到之前,过渡政权必须建立起新的合法性,这是一场关系着政权命运的竞赛。

  参考文献:

  1、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

  2、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

  3、王绍光,胡鞍钢:《中国国家能力报告》,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3年。

  4、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5、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  

  6、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

  7、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该县咸丰年一次、同治年两次,光绪年间三次发生灾荒》,四川省社会科学院,1984年。  

  8、[美]巴林顿·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  

  9、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

  10、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 》,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11、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

  12、唐德刚:《晚清七十年》,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13、赵尔巽等主编:《清史稿》,中华书局,1977年。

  14、何柄棣:《中国人口研究》,坎布里奇版,1959年。

  文章来源: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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