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转:“保水农业”的终结和“大水荒”的降临
——《制度性干旱》第四章

一、建国以来田亩制度回顾

  继70年代中国发生人类历史上最为恢弘的农业灌溉革命之后,在80年代,中国农业再次发生了令史家瞠目结舌的巨大变故:中国农业实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包产到户”,农田被分割为人类农耕史中从未出现过的“极度细碎化”,其细碎程度甚至影响到了汉语语汇系统—连描述土地的不定量词都由“块”变成了“条”。

  在此30年之前,中国也曾经发生过一次“农田细碎化”运动,那就是新中国成立之际的“土地革命”;地主、庄园主的连片土地被夺取了了政权的农民切割为适合家庭耕种的块块,地主的“四驾马车”被农民瓜分为“单驾车”。按照马克思的定义,这或许应算是某种意义的“生产力倒退”,原本就不多的庄园式集约化生产因素被迫终止。但是,局部的、有限的倒退却换来了“耕者有其田”的巨大社会进步和劳动力解放,百年动荡的历史终告一段落。掌握了土地的农民焕发出从未有过的生产热情,中国的粮食产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然而,毛泽东主席很快意识到:不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手段,仅靠“人体劳动力”的“热情”、“勤劳”、“积极性”不可能带来持久的、稳固的农业发展与社会进步。继而,毛主席推动了农业合作化、集体化运动。在这种先进的生产方式基础上,中国农民仅用短短20年时间就先后完成了2次人类历史上最为空前宏大的农业革命:一次是60年代完成的以治理洪涝、积水、盐碱为内容的“农业生态革命” (请……) ,一次就是70年代完成的“农业灌溉革命”。

  请参阅《孟凡贵(苏拉密):万流归海见桑田——从华夏5000年农耕文明的大视野仰望毛泽东》,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研究报告》( No.2007-02)

  农业集体化是既能超越低级的“庄园集约模式”,同时又不引发新一轮土地垄断的唯一途径。没有集体化,土地革命只是一次简单的“劳动力解放”和“生产资料”再分配过程;有了集体化,土地革命成果才能转化为推动农业工程技术革命的巨大动力。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适应的原理,农业集体化是土地革命的合理延续和必然结果。

  但是,发生在80年代的“农田细碎化”和50年代土地革命时的条件相比却颇为不妙,因为此时的中国已经发生了“灌溉革命”。——土地与水源的关系已经非常复杂。土地可以分割,灌溉工程却不可分割;土地可以“包产到户”,水源却不能界定在固定位置。强行把集体化大生产产生的灌溉革命成果应用于众多分散的小农经营,就如同把一件为“大个子”量身定做的衣服拿过来给几个“小个子”合穿,难免会出现有的把脚蹬进袖子里、有的把头套进裤裆里,衣服最终被撑破也不是不可想见的。

二、“包产到户”——保水农业的终结

  中国农业的“个体经营”上可追溯到奴隶社会末期,距今已有2500年的历史。正是连续2000多年的农业“家庭经营”,塑造了中国古典农业的“保水耕作”;——分散的小农不具有灌溉工程能力,再不保水,靠什么吃饭?而当20世纪80年代,小农虽说回归了他们祖辈的本来面目——已同样不再具有工程能力,但却可以坐享“灌溉革命”的成果。那么,一个问题出来了:

  作为“利益经营者”,小农们会不会停止“高成本”的“保水耕作”?单靠“低成本”的灌溉来解决吃饭问题?

  这个问题至关重大,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水源安全!

  ——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耕地18亿亩,合120万平方公里,刚好占国土面积的1/8。假如还没有发生“灌溉革命”,大不了就“豁出去”这1/8头顶的降水,任小农们“爱保不保”。而现在可大不一样了,有“灌溉革命”留下的8.6万座水库、几百万座塘坝、300多万公里引水河渠、百万座提灌站、220万眼动力机井;农业已可以“千里引动黄河浪、百米汲取地下水”,全部960万平方公里头顶的降水和脚下的地下水都难逃农田的摄取。此时,“灌溉能力”已成为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掌握在数以10亿计小农的手中,挥舞在“众水源们”的头上;万一他们不肯为整个社会的水源安全而“保水”,那可真要命!

  很不幸,这种担心在80年代成为了现实。

  自“包产到户”后,小农们纷纷扔掉手中的“牢什子”锄头,撇开祖辈们干了两千多年的“松土保墒”,在播种与收获之间的漫长等待中开始从事另外一种古老而新兴的“农业”——麻将。

  借助于形态研究,笔者认为“麻将”是对农业全过程“开荒-种植-成熟-收获-储藏-发达”的模仿;或按时髦的说法,干脆就叫它“虚拟农业”。

  麻将的三种主牌:

  “萬”,原始含义是“长满了野草的大荒地”。“萬”的数量词含义就来源于“像荒地里的野草那么多”

  “条”,最容易让人想到竹子,实际上它表示的是庄稼的节节生长。我们通常叫做“幺鸡”的,既不是鸡也不是鸟,而是一棵刚刚萌发的幼苗—形如豆芽。

  “饼”,代表一粒粒成熟的谷子,特别是“七饼”的形状和一支沉甸甸的谷穗惟妙惟肖。

  再看它的副牌:

  “白” ,代表一块麦场空地。

  “风” ,就是借风力扬场。

  “中” ,“内也、入也”(《说文解字》释语)。就是把打好的粮食搬到仓库内,注入囤子里。

  “發” ,借典于《孟子》:“舜發于畎畝之中”。这是鼓励农人:只要能把地种好,同样可以“成王成圣”。孟子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发出了他著名的警世格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也许,前人发明“麻将”是为了喻教于乐,在游戏中强调农业的重要,没想到它却成了肢解中国农业的一个平台。80年代,曾有“顺口溜”流行于坊野间:“10亿人民9亿赌,还有1亿在跳舞”;这个“赌”,指的就是麻将。“忽如一夜春风来”,“自摸平和”代替了“精耕细作”;延续了两千多年、昨天还在“灌溉革命”中得到继承和发展的“保水耕作”传统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

  有人会诘问:不是还有很多耕地不能灌溉么?小农为何也要放弃“保水耕作”?

  是的,至70年代末,中国耕地约有一半已被“革命”成了“灌溉农田”,还有一半仍停留在“雨养”阶段。但是,在全国范围内,“灌溉农田”的粮食产出已占到总产量的2/3以上;在华北、西北、“黄淮”地区,“灌溉农田”的平均亩产是“雨养农田”的2.75倍[40];特别是在“黄淮海”平原,粮食产量的近9成(88.7%,以灌溉密度74%计)生产于“灌溉农田”。仅凭“灌溉农田”小农已可保障吃饭;剩几垄“雨养农田”再怎么也“鼓捣”不出“先富”来。就一个村庄的农田布局看,“雨养农田”往往是分布在距村庄较远的坡地、滩地、洼地。与其为几垄“望天收”“爬山涉水”跑5里路去动一次“干戈”,还不如憋足运气来张“自摸”。这样,小农们在放弃“灌溉农田”保水耕作的同时,也无顾忌地捎带荒废了“雨养农田”的保水耕作。

三、大“水荒”的降临

  从“精耕细作”、“保水耕作”到只管种、浇、收的“懒汉耕作”,会损失多少水源?笔者进行了田间实验。实验结果为:放弃“松土保墒”可加大“1/2的棵间土壤蒸发”,或者“1/4的田间总腾发”。证实了民间“锄三省一”的说法;——锄三遍可少浇一水。见《附文四:“松土保墒”实验成果》

  这可不是个小数字!

  不包括东北在内的中国北方——“黄淮海流域”现有耕地面积7.0亿亩[41](另一资料为5.85亿亩[42]);年均降水566mm[43] ;灌溉面积3.46亿亩[44],2005年的灌溉用水为915亿m3[45] ;7亿亩农田包括降水和灌溉用水在内的总“受水”为3556亿m3。

  因放弃“松土保墒”加大的田间腾发总量每年为:3556亿m3×1/4=890亿m3;接近于1条黄河再加2条海河的天然水量;相当于10条“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

  890亿m3的数字,揭示了中国北方发生“大水荒”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

  这个数字不仅印证了本文第一章关于“黄河流域20多年来水源总量减少6000多亿m3”的计算结果;也注解了为什么“大旱荒”起始于80年代后期—80年代初,“包产到户”对“耕作体制”的瓦解在经过“潜伏期”后表现出征状来了。之所以有3-5年的“潜伏期”,是因为水源巨大储量的缓冲能力。

  假如我们留心考查,还会发现80年代中期后还有许多东西在农村“不期而至”。除了“麻将”的普及,比如还有“基督教”兴起、“刑事犯罪率”飙升……等等。

  “大水荒”形成后,各界均对其成因进行了广泛的探讨。除了经本文第二章重新研究并予以排除的“气候论”、“工业论”、“森林论”等主要观点外,还是众说纷纭。

  有观点认为:在“先富论”指导下,人民积极发展经济,纷纷在江河上游挖“虫草”、采“发菜”、刨“甘草”,制造了不少“人工掘坑”,再加之“鼠洞兔穴”,导致土壤水分暴露、地表面积扩大,蒸发加剧,阻碍了水源生成。这个结论局部是成立的。比起“气候”、“工业”、“森林”等诸论来,它触及到了问题的要害——“地表蒸发”。但是,挖“虫草”的能有多少人?算他几百万吧;都用些什么工具?不过是些撅头铲子;再怎么折腾也十分有限。难道能和10亿农民动用140万台大中拖拉机、1500万台小拖拉、800万台柴油机、5000万台水泵在18亿亩耕地上放弃“保水”原则,只管“浇”、不管“保”的“超级折腾”相比?

  还有的研究独辟蹊径,认为干旱和“月全食”的发生有某种联系。

  在已有文献中,惟有“海河水利委员会”李彦东的研究《控制ET(蒸发蒸腾)是海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保障》接近了“大水荒”的本源。文章说:海河流域多年平均降水1700亿m3,能形成地表径流和地下水的只有370亿m3,仅占降水量的22%。其余78%直接成为农业和环境生态用水或消耗于无效蒸发。文章疾呼“减少ET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唯一解”。

  笔者以为,与其千离迢迢去高原考察“人工掘坑”、“鼠洞兔穴”,甚至连“吴刚嫦娥”也难逃其咎;还不如散步到郊外,去仔细揣摩一下农民都还在怎么种地!

四、“保水农业”瓦解的经济、政治、社会基础

  我们无意将责任推给素有勤劳传统的中国农民;但我们有义务探讨都是些什么因素导致了“保水耕作”的终结?我们还有没有办法改变这些因素,重新恢复“保水农业”?

  (一)“包产到户”后,农业转变为“经营”

  既然是“经营”,农民就有权利考虑“利润”和“成本”。人工锄1亩地大约需要2个劳动日,在80年代初一个农业劳动日的平均价格为1.20元,锄4亩地是8个劳动日,工资成本为9.60元;“锄”4亩地减少的水分蒸发为50m3(相当于“浇”1亩地使用的水),50m3水用机井灌溉为用工1.5小时、工资0.23元、用电6度、电费0.72元(“农用电”单价为0.12元/度),总成本0.95元。

  也就是说, “锄”与“浇”的“效益比”为10倍。浇地还可以省出时间去“打麻将”或“投机倒把”,要是运气好来张“自摸”,或是“倒”赢了一平车蔬菜,那可就“发”了。

  有人问,不会使用中耕机械吗?“包产到户”后集体保留的机械没人维护、管理;农机员也是人,他也要“打麻将”、也要“投机倒把”;结果就是机械瘫痪、生锈、最后被孩子们偷拆部件卖废铁换烟抽。就是不瘫痪,一台机器让谁用不让谁用?打起架来还影响社会和谐。

  《石家庄地区志》载: “机引镇压器——1955-1979年(使用期间),平原多数社队使用于耕后镇压、碎土、保墒、镇压地表。1980年后多数地方停用”。[46]

  “市场主义”者认为:可以通过“市场手段”,用“机井加盖子上锁”、“收取水资源费”的方法来调整水关系。那么收多少合适呢?按照“市场原则”,“水价”要高于“保水成本”才能起到调节作用。比如,保1吨水的投入是10元,而水价提高到11元,农民就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主动保水。

  这个办法不错。我们刚才说,保水50m3需投入8个劳动日。目前(2008年7月),农民在县城建筑工地打工的日平均工资是50元,8个劳动日价格400元,保水成本为400/50=8元/m3。也就是说只要把水价提高到8元/m3以上,就可以让农民主动锄地保水。锄地的劳动强度比工地要小许多,而且工伤事故率低,粉尘少,噪音小,还可欣赏田园风光。

  非常好。假如水价提高到8元/m3以上,农民就可以卖水啦!怎么卖?5亩地,在地的一角修一个深10米、长宽各15米的池子,其余地表用塑料膜处理为“沟格式”集水场,按年600mm降水计算,每年可集水2000m3,售买16000元。既为社会创造水资源,又为国家拉动GDP,还不耽误个人奔“小康”。还用种什么粮?锄什么地?把“农民”全都转化为“水民”,“三农”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顺便说几句,若按“市场主义”的思路,当年人民公社社员锄地保下的水岂不是创造了天文数字的价值?根据本文第一章的计算,80年代以来,仅黄河流域水源减少量能给出“清单”的就有6000多亿m3;“改革开放”岂不是挥霍了黄河流域“6000亿m3×8元=4.8万亿元”的财产积累?那么全国该有多少?按黄河流域面积占全国的1/12算,全国就是58万亿元,比2007年全国GDP的2倍还多。这可都是纯利润!折合为GDP岂不是要远远超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创造的所有GDP总和?

  (二)“包产到户”破坏了“保水农业”的生产组织结构

  中耕虽然是劳动强度不怎么大的工作,却非常枯燥、单调。既没有播种的踌躇满志,也没有收获的喜悦。面对满眼的绿色、浩瀚的庄稼地、无尽头的活计,一种难以排遣的孤单、寂寞、渺小、绝望会时时袭上心头。找不到感觉的读者去读一读《老人与海》吧!

  连安全也成问题。村语“麦梢黄,卧下狼”是说当庄稼超过2尺深具有“隐蔽性”时,里面就充满了凶险。解放前,时常有在地里被土匪绑票、仇家伤害、中暑暴倒……直到50年代,都还有在地里被狼吃掉的事。80年代以来,狼的事倒没有,但在青纱帐里被强奸、在村外路上被抢劫、在田头被偷了自行车、少男少女被引诱学坏……这些事还少吗?

  人是社会动物,不可以像老虎一样在一个山头“独处”几年,直到繁殖需要。笔者1976年初中毕业,14岁就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后来联合了好几个村子的初中毕业生自己动手建起了“民办高中”方才复学)。因年龄小,多被安排一些“特殊”的活计。比如,大人们锄地,我在家烧开水,按“赤脚医生”给的方子,仁丹、薄荷、绿豆、生地、清凉合剂什么的摆弄一番。约莫快工间休息了,就平车拉上大茶筒、茶碗筐送往地头。车上还有一件“宝贝”—“学习箱”。说“学习”吧,里面除了十来本到大队图书室来回调换的连环画、故事书之类还有象棋、军棋、“建设牌”(扑克。“桥梁牌”的“大鬼”是“南京长江大桥”)虽然简陋,却也能给劳作的人们带来不少欢乐。

  “包产到户”瓦解了“人性化”集体劳动的社会组织单元。

  (三)农田“细碎化”加大地表面积,也促使“保水耕作”终结

  “土改”是按“块”分地,“包产到户”则是按“垄”分地。按华北通常的情况:1个生产队有150人、25户,250亩地分为10块,每块平均25亩。假如25亩的“大块”地呈“黄金分布”,是约为100米×166米的矩形;假设每户人口相等,每户在10“大块”的每块中分得1亩“4米×166米”的“条”地。

  为什么要这样划分?首先,10“大块”的形成是一个村子划分为多个生产队的结果。土地是按距村子远近、道路交通状况、肥力、土壤、水利条件、平整度、坟头密集度、所接壤村子的民风……等多种标准划分为不同等级的。每个生产队可在各等级中分得一块。同样,“包产到户”也必须遵循这个原则。“丑媳妇近地家中宝”,你不能把村边的一“大块”好地分给两户,而让其他户去分远、差的;只能是在每“大块”中给每户各分一“份”。而这一“份”还必须是“条” ;因为只有“条”才能让每“份”都“就接”到横贯地头的道路和水渠。没听说过么?当时一“条”鞭子都是要剁成25“节”分的,一“口”水缸也是要砸成25“片”分的。

  地还是那么大,为什么“细碎”就加大蒸发呢?因为“边界长度”发生了改变。集体“大块”地除去两头的道路渠道,和两边接壤方共用2条“产权边界”,自己均摊1条,边界长度就是地块长度166米。“包产到户”后“产权边界”总长扩大为4150米。有“边界”就有“界埂”,“界埂”比一般的“耕作埂”要高大许多,就扩大了地表面积。

  那一年春节回老家,酒桌上有人“诉”笔者的远房堂兄,说他“不浇水不施肥”;笔者说,那他就“不打粮食不吃饭”。“诉者”一笑说:“不打?人家不比谁打的少,人家是‘活墒’,很先进。不过和他相邻的倒霉,要多浇两水”。

  原来,水分在土壤中是可以“侧向补给”的。地只有4米宽,两邻只要施肥浇水后,水肥就渗透到他的地里;一边2米,4米宽很容易就“渗灌”了;还带着化肥。花卉爱好者经常把花盆“坐”在浅水里,靠盆底的洞渗水,获得“活墒”。干燥后不板结、不开裂。

  这个故事梢带出一个问题:既然水分可以在土壤中“侧向补给”,“松土保墒”又叫“暄土覆盖”;你“盖”他不“盖”,他那里的水分蒸发了,你这里辛辛苦苦“盖”住的水分就补给他,他再蒸发,你再补给……这里“盖”住那里“漏”,这岂不是“筛子当锅盖”,等于就没“盖”吗?从此,也就没人再“盖”了。

  (四)“保水农业”的全方位终结

  还不只停留在耕作体制的荒废上,下面几则资料展现了中国“保水农业”全面终结的几个景点。

  为提高土壤长远肥力,增加有机质含量,《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不惜在粮食还相对紧缺的建国初期,就将“绿肥”纳入“复种指数”。“有机质”是抑制水分蒸发的。可80年代后,绿肥已踪影不见。残存的水生绿肥“水葫芦”等,因无人管理利用,反成为环境灾害。

  安徽滁州《定远县志》载: “绿肥……70年代中后期,全县绿肥面积发展到20万亩以上,1976年突破40万亩;70年代末,由于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和扩大了麦油面积,大量施用化肥,绿肥面积急剧下降,到80年代几乎无人种植绿肥。[47] ” (笔者注:定远县70年代后期拥有耕地156万亩,40万亩绿肥占耕地总面积的26% )。

  沼气作为有机肥源和新农村建设综合项目,曾经在7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到80年代却也和绿肥同命相连。1978年全国农村拥有沼气池750万口,1984年减少为400万口,几乎减半。[48]

  土壤有机质含量的下降,使得耕地全面板结,从白山黑水到南海之滨,莫不如此。

  图表09反映了吉林省舒兰市土壤有机质下降的情况。

图表09-舒兰市土壤有机质含量变化[49]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2002-200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调查结果表明,与第二次土壤普查(1979-1986)相比,5个市土壤有机质下降了15%-20%。[50]

  (五)“免耕法”——中国农业的耻辱!

  70年代末,正值中国“真理大讨论”之际,著名国际主义战士和农场经营者——韩丁先生,带着他全新的耕作理念——“免耕法”再度来到中国。这次,韩丁先生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中国最重要的政论媒体《人民日报》和最重要的学术媒体《光明日报》,均以整版篇幅介绍了韩丁先生关于“免耕法”的谈话。中国农民首次听说了这种“洋种地”,也透过介绍对美国的私有农场有了最初的“向往性”了解。

  “免耕法”是一种新兴的“保水耕作”方法,以“最小耕作-腐殖覆盖”构成体系。“最小耕作”是说要尽可能减少耕作,以免扰动土壤,造成水分暴露、蒸发。“腐殖覆盖”是说通过“免耕”将作物残茬、秸杆保留在地表,任其腐烂;经多年累积后形成一个“腐殖层”,覆盖地表。

  可以看到,虽然在“耕”的问题上完全对立,但在“覆盖保水”方面“免耕法”和“精耕细作”又是完全一致的。“松土保墒”靠“暄土”覆盖,“免耕法”靠“腐殖层”覆盖。离开“覆盖”,就没有“保水”。

  “免耕法”有一定的优点,也有致命的缺陷。说不定在漫长的农耕文明进程中,中华民族就曾经尝试过这种方法,后来又被淘汰了。

  先说“覆盖”。和“暄土覆盖”相比,“腐殖覆盖”存在着管理上的缺陷。“暄土覆盖”是以土盖土的“同质覆盖”。过水后覆盖层“板结”了,就再浅锄一遍,维护一次;不存在“覆盖物”的损坏问题。而“腐殖层”在播种、灌溉、追肥、播药、采踏等过程中会损坏,从而暴露土壤。比如,中国直到现在都还普遍使用“漫灌”,水流会把“腐殖层”漂浮起来、冲集到灌溉末端,使灌溉前端缺乏“腐殖层”;灌溉时土壤已经成为“泥”状,农民挽着裤腿赤脚在膝盖深的泥里管理水流,会将“腐殖层”与“泥”搅拌,或把“腐殖层”踩到耕作层的底部,使“腐殖层”混入土壤,成为土壤的一般腐殖质含量。“盖子”没了,还怎么“覆盖”?除非你采用“扇型往复式”(退着喷)或“架空式”喷灌,否则“腐殖层”就不可避免要被“踩泥”(“落地圆周式”挪动设备时也要“踩泥”)。70年代,喷灌虽说被列入国家重点推广项目,到1977年中国已拥有喷灌面积290万亩[51],但若不再经过至少10的“跳跃式”发展,就远远不足以支撑“免耕法”的推广。等到80年代,地都分成了“4米宽”了,还喷灌个屁!

  再说“免耕”。“免耕”固然可以减少因扰动带来的水分散失,但在大动力播种机普及之前,未经翻耕的坚实土壤能“条播”得“动”吗?别说“条播”,连“穴播”恐怕也不能实行:密密麻麻地挖坑,那还不如“翻耕细耙耧播”呢。不能“条播”,也不能“穴播”,莫不是要让中国农业倒退到“裸撒播”阶段?因此,“免耕”在70年代的农业“半机械化”条件下是没办法推广的,更不要说80年代连“半机械化”也夭折了。直到现在,也没听说有多少小麦是“免耕”播种的。玉米等株距较大的作物是可以“免耕点播”,那是在70年代中期以前就早已普及了的,和后来宣传“免耕法”毫无关系。但玉米的生长季节是全年降水最集中的七、八、九三个月,“免耕”的土壤过于“瓷实”,不利于“渗水蓄墒”,这才有陈永贵发明“深松锄”来弥补这个缺陷。

  在70年代中期,韩丁先生就曾到大寨推广过他的“免耕法”,老陈没有接受。这倒不是因为老陈思想保守、不敢突破管圣人、孟圣人、毛圣人们“钦定”的“精耕细作”;而确实是“免耕法”不适合中国国情。

  且不说“免耕法”作为一种新兴的耕作体制尚待接受“实践检验”,连它的诞生地—美国,直到2005年都还只有13.4%的耕地实行“免耕法”[52],70年代更是少得可怜,和中国当时几乎100%实行“精耕细作”无法相提并论。而且美国农业也不是“灌溉农业”,它的“灌溉密度”到2005年才13%,中国在70年代就得到了46%。中国在“灌溉革命”发生后实行什么耕作体制都必须紧紧围绕着“灌溉”这个中心。单凭“免耕法”对灌溉方式的苛刻要求,就足以让老陈驳回老朋友的“面子”了。当然,这并不影响70年代在中国普遍实行的玉米“免耕点播”和“海绵田”接受了一些“免耕法”的合理成分。

  “海绵田”是“农业学大寨的”一项重要内容。“海绵田”建造就是大量提高整个耕作层的“腐殖质”含量,而不是象“免耕法”要求的仅仅在地表形成“腐殖层”。“海绵田”才是能让“免耕法”在中国真正推行的基础。“海绵田”土壤蓬松,播种前可以“免耕”;“海绵田”不易板结,可将“松土”次数降低到“最少”(即“免耕法”要求的“最小耕作”);“海绵田”耕作层上下均质,不怕灌溉“踩泥”。可惜,全国“海绵田”建设项目也在1979年夭折了。

  1974年老陈率“中国农业代表团”访问墨西哥,蹲在人家的“滴灌”前长长不舍离去,以至于延误参观日程。弄得陪同的总统埃切维里亚只好许诺送他2套“带回去慢慢研究”。回国后,把这2套“国家礼品”锁进礼品库吧,就“禁锢”了生产力;留在中南海灌园子吧,又过于奢华。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安置在大寨进行实验,这也是中国最早引进的“微灌”技术。

  后来有人说大寨红旗是“假”的,是靠国家投资“树”起来的,投资中就有滴灌。说这话的人听说过什么叫“指鹿为马”吗?不错,国家是在大寨有投资;——大寨出名后共接待134个国家、2288批、25000人、2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外宾。国家当然应该在大寨投资建设展览厅、宾馆、旅行社、邮电所、银行所、道路、桥梁……这些设施国家使用国家投资,天经地义;和大寨有什么关系?能指出大寨人吃饭、住房、农田基本建设化了国家的钱吗?你“国家”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话吧?

  为什么在距70年代中期老陈婉拒“免耕法”仅仅只有短短的3、4年,到70年代末期,中国就轻易而举地接受了“免耕法”?倘或是因老陈“霸占”了中南海浇园子的“滴灌”引起不满?有人要借“免耕法”给他“好看”?还是已经有人准确地“预见”到了中国的“精耕细作”体制必将在80年代初被全面终结?从而提前做好“理论准备”工作?这也太“用心良苦”了吧。

  虽然前面指出了“免耕法”的缺陷和推广的困难,但既然“精耕细作”“内定”要被终结,那么假如能对“免耕法”积极改进方法,创造条件推广,也仍不失为一种选择。

  然而,历史对如此善良的意愿也不肯放过它的嘲弄:在“精耕细作”被终结后,我们丝毫没有看到要建立“免耕法”体制的迹象。

  “免耕”对“腐殖质”的依赖要远远大于“精耕细作”。 “免耕”之所以敢“免”,就是全凭有“腐殖层”覆盖!然而,80年代后,野蛮疯狂的“秸秆焚烧”席卷全国。燃烧使植物遗体释放了一生“光合作用”积累的能量,失去了全部有机成分,仅剩下一点点矿物质无机盐—灰烬;没了有机物,土壤去哪里获得“腐殖质”?更别提“腐殖层”了。80年代后,每当夏、秋收时节,从北京到武汉,到济南,到太原,到西安……广大的北方因秸秆焚烧“狼烟滚滚” 。一开始是没人管的,后来造成高速公路封闭、影响到城市空气质量,政府才开始干涉。特别是2000年以后为了申办奥运会,政府更加大了“禁烧”力度。国家为此专门动用了“卫星遥感监测”,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法规法令禁止,但收效甚微。每到夏、秋收,市、县、乡各级地方政府都要组织“禁烧工作队”,白天硬是驻守在地头,但夜里“偷烧”却禁止不住。“逼”得政府连“臭命昭著”的“连保制”都使了出来—大标语赫然写到:“一处冒烟,全村受罚!” 。

  这是农民“逼”政府吗?集体时秸秆全身都是“宝贝”,连秸根都要集中到地头用大功率切草机切碎沤制,等来年再还田做底肥。这还不够,还要按比例轮流一定面积专门种植“绿肥”—不长粮食、专长“秸秆”的作物用来翻耕掩埋、以提高土壤长远肥力。集体解散后,个体农民既没有切草机,也没有沤肥池,政府硬要求“禁烧还田”,怎么“还”?“掩埋”吧,则需要大型翻耕机,“埋深”才不至于影响播种,才能不因秸秆腐化产热将禾苗“烧”死。没有物质力量支撑,农民们除了“偷烧”还有啥出路!

  2007年09月27日,济南为“秸秆焚烧”关闭了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的车辆也不得不开启雾灯缓行。《齐鲁晚报》报道说:“晚上10点多,一位农民大声喊:‘现在没人啦,赶快再烧一堆吧!’”。[53]

  也许,等到2008年秋收,农民们经过“奥运洗礼”,情况就会好转。最近2、3年来,随着玉米收割机的使用,“秸秆禁烧”是看到了点希望,处理方法是“粉碎掩埋”,和“免耕法”要求的保留在地表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提供的资料,截止2005年,中国已推广“免耕法”面积1500万亩[54]。也就是说从1979年开始宣传“免耕法”以来,中国平均每年推广57.7万亩。这个速度不慢,再过3120年,中国的18亿亩耕地就全部实行“免耕法”啦!

  把前人制订的“耕作保水”体制破坏掉,自己宣扬的“免耕保水”又全无踪影,中国农业一下子就倒退到“原始无体制耕作”阶段。出现这种后果不能不让人对当初苦心宣传“免耕法”的用意产生遐想。

  无论是“耕作保水”,还是“免耕保水”,只要能保水就是好体制;这是符合“黑猫白猫原理”的吧?但在这里不适用;光“忽悠”不实行是违背“实践检验原则”的吧?但在这里不违背!

  《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在80年代初被终结了,中国作为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最大的农业人口国、最大的灌溉国,该不该出个人象毛泽东一样“广泛调查、深入研究、集思广益、亲自起草、多次修改”重新再制订一部新的“农业发展大纲”?30年了,没有订;《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倒是修订了多次。中国有这么多的政治家、管理家、科学家,是不是也该有一个人“时而沿书架渡步若有所得,时而在书中查找如获至宝,时而驻伫留窗前沉思,时而奋笔伏案疾书” ——象毛泽东较真“深”和“精”那样,为“耕”和“免”叫一叫劲?也没有。“有”还能闹出“实行‘免耕法’需要3120年”的笑话?“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是最早建立的政府智囊机构,这些年除了净听他们扯着嗓子满大街喊“‘包产到户’就是好,就是好!”外,没见谁出来说明一下目前中国农业属于什么耕作体制!

  出现这种烂局面怎能不让人重又想起那首《山西民歌》:

  千山那个万水连着天安门,
  毛主席是咱社里人。
  春耕夏锄全想到,
  防旱排涝挂在心,
  八字宪法亲手定,
  丰产的道路细指引。

  在经过以上的全面分析后,可得出中国北方大规模、持续、恶性水源危机的成因链:

  “包产到户”→保水农业瓦解→农田土壤蒸发加大890亿m3→恶性水源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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