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城市社会变革研究的缘起与历程

  

四、唐宋城市变革研究视野的扩展:斯波的研究思路与启发

  随着学者们将研究的视野扩展到城市的方方面面,从都城到地方城市,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城市到内地城市,从传统城市到新兴市镇都逐渐引起学者们的关注。斯波义信从社会经济的诸层面进行系统考察,其中对城市研究的量化工作,使我们在缜密的统计数据面前对城市的发展变化又有了新的认识。

  氏著《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24]对江南地区的生态演变、农田水利、经济开发、移民定居、城市发展、社会流动、商业交通、户籍税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其中,作者依据与宋代府州县城形态有关的基础资料,进行若干定量分析和历史的考察,从而论证宋代长江下游流域城市的特征及其差异的具体情形。通过列举有关宋代150余座城市的资料,列出行政等级、城周长、城高、城宽、城门、濠宽、濠深等项的数值进行排比,形成一个有一定数量足以比较分析的数据库,在数据库的基础上,作者归纳和总结出宋代城市城郭的几个特征:首先,是行政等级和城市大小的关系;其次,从防卫功能和经济功能的相关性来看,城市具备该区域的人口、资源中枢的特征,因此,城市又有排除敌人入侵的防卫功能,必须指出这两个层面围绕城郭建设经常出现相互抵触的矛盾关系;再次,由于这种威胁的日益临近,生活在城市中的民户上层阶层,就是否应出资修城,分担保卫乡土、民众生命、财产的部分责任,被迫作出抉择。作者坦言,上述城市生态上的特色和分化,完全是从得到经验印证的现象中归纳而成的概括性结论。实际上,在给这种概括的影像添加具体差异的变数方面,有着作为对各城市城市化程度起作用的两大要因:一是行政的要素,一是自然、经济的要素。研究成果表明,各城市设立的最佳位置就在这两大要素的交会点处。但是,这种人为的作用力是无法使城市完成城市化进程的。唐宋商业革命、城市革命时期,是这种实况与规划在各地显著脱节的时代。

  氏著《宋代商业史研究》[25]确认商业发展潮流与唐宋变革有着内在联系,而唐宋变革时期“商业繁荣”的一个明显特点是显著的城市化现象(Urbanization)。作者认为:基于唐宋时代的巨大农业生产力的发达的农业财富,一方面通过租税、地租、富商的投机包买等而经由城市吸收再由城市放出,形成了城市的购买力,促进了首都和位于商道上的城市以及拥有特产手工业的城市的发达,从而丰富了城市的商业活动。其结果,改变了过去依存于以官僚消费和统治之需要为主的城市性质,增加了工商业机能的比重,给城市与农村的社会关系带来了新的面貌。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直接生产者间的分工关系有着一定程度的发展,产生了无数的集市。这种集市(market),虽然形成了闭锁的地方性自给自足市场圈,但通过中间商人的媒介活动,则成了全国性商业流通机构的下层机构,于是农产品聚集外流和远地商品流向农村。“市制崩溃”的这一人们所熟知的大转变,正表明了过去那种政治都市与周边农村之关系的传统商业和市场规制,已经不能适应城乡的社会分工所产生的新形势了。

  斯波提出,宋代商业史的中心课题之一,就是要从多方面来探讨全国性市场的形成过程。作者将市场放在中心位置,虽然全国性的市场是以城市为枢纽、中转和中心的,但他的视野和网络是城乡一体的,突破了城市的界限。通过研究,作者提出了“远程商业”的概念(即交换经济距离长的两地间的商品流通),并认为宋代远程商业的主要形态,有由客商(经商、舶商、行商)经营的国内贸易和海外贸易两个主要形态。海外贸易是在交通技术条件低劣的情况下,于经济不发达、距离相当远的地方之间进行,以市场性高的奢侈品交易为主的临时投机商业。国内贸易则是在交通条件发达的条件下,以国内产业的地区分工为支柱,而进行的两地间的商品交易,并逐渐转变为坐商(批发店、批发组织)。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海外贸易,都有质和量的限定,这对于决定当时商业的性质是很重要的。因此,当前必须具体研究清楚远程商品流通、远程商人、中转城市的各种机能。至于远程商业的发展及其规模,毕竟是由市场即购买力(与其时代的、社会的制约)来决定的。关于这一点,必须同时将唐中叶以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特殊化、农工分离、农民经济自给性的解体、阶级分化、贡租、俸禄、剩余产品、商业利润向城市的集中、城市人口与消费的增大、作为农民在局部地区流通商品集结点的市场、小工商城市的广泛出现、交通的发达等社会分工发展的现象,彼此联系起来加以探讨。

  斯波认为,中国的城市,是与古代文明的产生一起出现的。但隋唐以前城市的性质,可以说一是根据政治和军事目的而建设的消费者城市;二是工商业城市和生产者城市。其外以城垣围绕起来,内部有以官衙和官邸为中心的整然区划。工商业是在城内法定的工商业区域即“市”的严格统制之下进行的。商人和工匠只是在王朝统治必要限度内才被允许在市内居住。从古代到隋唐中国城市的这种状态,即农村与城市的分工关系、城市化的发达,总的说来还是很微弱的,城市在整个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着很小的比重。而且,由于政治、军事机能的终了造成城市命运的完结,或者靠流动的客商进行的商品交易只有偶发的,因此,作为地方财源而为后世所重视的商税(即内地税)也并未发达,农村经济活动的集结点即定期市、村市的存在还是分散的。不过,大约以十世纪为划期,迎来了中国城市的明显转变。这就是“市制的崩溃”、“远程商品流通的增大和大市的出现”、“工商业行会的迅速发展”、“工商和生产者城市的产生”、“地方流通的发达和农村市场的普及”、“客商控制下的地方流通机构的形成”,等等。十世纪前后城市变化的特点,在法制上是市制的崩溃;在经济及社会上是由于远程商业的发展带来城市本身的发达和随着农民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的城市化。同时,城市的变迁,要抓住农村与城市的相对关系。关于这一点,必须注意城市和农村在行政、警察、税役等法制方面的构成及其沿革。

  然而,中国城市的转变,不限于原来大都会的发展,同时,农村的城市化,新兴的工商、交通聚落向城市的发展,也迎来了划时代的新局面。具体地说,十世纪以前,在市制建立前,州治、县治才是城市的中心点,在州县治以外的乡村设工商区即市原则上是不允许存在的,即使有也是例外措施而被默认。它能与偶发的流通事情相适应,不至于触发制度的矛盾。但十世纪以后,在行政单位的乡村间断地开办市场地即墟,以其市场地为中心而形成了村落的小都会──虚市、草市,交通、商业聚落──步、埠、店、码头,工商城市──镇,州县城墙外的郭市区──草市等中小规模的城市聚落,并急速地发展了起来。结果使得以农村与城市间的可以说纯粹的分工为前提而构成的乡村与坊郭的行政区划并不能反映实际情况,镇和比较大规模的市由于治安与税收的关系而被指定为准州县治的行政地区。但对于小规模的市集的大量出现,政府却没有在行政上采取使其与农村有原则性差别的特别措施。然而,由农村→农村市场地→半农村城市→中、小城市这样的城市产生的反复过程中,包括工商城市在内的城市经济网,便日益稠密起来,实际上使农村经济走向依存于市场的方向。尽管作者的这个推断应该主要是针对当时的江南地区的,但这一趋势是具有全国意义的。

  斯波提出:加藤在纵观了众所周知的秦汉至明清城市发展的基础上,用“市”制的崩溃对以唐宋为划时代的城市转换加以说明。这种假说,说明了秦汉至隋唐时代的“城市”的崩溃过程,明确了秦汉至隋唐时代“城市”显著的政治性质,乃至弄清了与交换经济的不发达相适应的“消费者都市”的性质,是卓越的见解。但是,宋以后的城市果真是全面的自由放任的吗?还有,宋以后的城市在经济上可否只是单纯地赋予工商城市的性质?对于这些问题,加藤仅指出了现象而未进一步加以说明。因此,作者从人口史、租税史等方面对此作了深入探讨,应该说是延续了加藤没有解决的问题。

  作者首先通过考察城市领域的扩大、供需中心地的分散和行政上的组成与实态的乖离分析了唐宋城市农村间分工的变动;其次通过分析城市的土地所有,揭示了唐宋课税原理与城市再编成的革新;再次通过考察城市人口在全社会人口中所占比例与城市人口的职业构成、阶层划分,分析了唐宋城市市场性质的转变。此外,作者在前人对由唐至宋地方市场发展研究的基础上,对宋代江南的村市和庙市也进行了深入探讨。

  总的看来,斯波研究的特点主要在于:一是对市场的概念及市场转型的认识是很深刻的,他用统计学的方法,对与城市有关的数据进行量化处理;二是在认识中国古代城市的问题上提出城市化进程的概念,并以此概念为纽带,将变化中的城市与乡村统一放在一个进程(城市化进程)中考察;三是更深入地探讨了城市变革的实质。

  马润潮(Laurence J. C. Ma)《宋代的商业与城市》[26]在唐宋变革的语境下,对宋代商业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作了探讨,作者认为:宋代以前,中国的城市在性质上均以行政为主,而都市商业仅为其规模有限的微小附属而已。宋代时期以快速的经济成长与商业发展而著名,此期间商业力量之兴盛使其将城市的性质作显著的改观,其改变之大,致使城市除了作为行政所在地之外,均达到中国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商业化。当然,这种形式上的变化并非突然而来的,它是起源于唐代,而强化于宋代。宋代商业化的程度,远较过去任何时代为大,“商业成长的原因至为复杂,惟与其最密切有关者则为都市状况的变迁”。作者在研究宋代商业发展与都市变迁关系的时候,在对此项变迁背景的其他有关因素(如土地所有制度、交通系统等)也有所考虑后,关注到宋代海上贸易及沿海城市的成长、内陆城市及其结构的变迁。作者认为:宋代繁荣的商业导致了若干新城市的兴起,也为很多原有的城市添加了一层商业化的色彩,这些城市大部分在过去仅有些许地商业活动。沿海地区,若干的港口城市也因海上贸易的繁荣而产生。当沿海城市因海上贸易而繁盛之际,内陆城市也经历了极大的变迁,乡村市集、小型交通中心点,及纯商业性的市镇等均已增多,成为聚散枢纽。这些新出现的商业中心点,连同县城或府级城市,以及首都等,形成了一种经济的层次。作者强调商业活动的程度与城市的政治地位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连,提出中国城市自古代至第八世纪一直是政治中心,仅有有限的商业活动,但自宋代以来,城市也成为商业、社会以及文化活动的中心,在结构上也较为自由,较为活泼,花样也较为繁多。不过,一直到十七及十八世纪,中国才出现了以工业生产供交易及外销为基础的经济自给城市。虽然如此,在中国的都市化过程里,毫无疑问地宋代时期,是一个以多种急剧变迁为特色的重要分水岭。

五、唐宋城市变革研究的深化:“城市革命”论说的提出与影响

  1.“中世纪城市革命”抑或“唐宋城市革命”或“宋代城市革命”的提出

  1973年,英国汉学家伊懋可(Mark Elvin)在《中国往古的模式》(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中提出中国“中古时期的经济革命”(The medieval economic revolution)[27]的理论,认为中国在唐宋(特别是宋)时期出现“经济革命”,而此观点的主要基石之一,就是宋代中国经济出现了巨大进步,即“宋代经济革命”。按照伊懋可的总结,“宋代经济革命”,包括农业革命(The revolution in farming)、水运革命(The revolution in water transport)、货币和信贷革命(The revolution in money and credit)、市场结构与都市化的革命(The revolution in market structure and urbanization)和科学技术革命(The revolution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28]而依照斯波义信的归纳,则主要包括农业革命、交通革命、商业革命以及都市化方面的重大变化。[29]伊懋可与斯波义信的分类虽然不尽相同,但是没有本质区别,并且他们二人都将都市化作为宋代经济革命的重要变化之一。可以说,此后学界经久不衰的“城市革命”论说应该发轫于此。

  在此基础上,美国学者施坚雅(G. W. Skinner)以中心地学说(Central place theory)为基本指导性理论框架,开展中国城市史和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区域经济史的研究,提出了“中世纪城市革命”(The medieval urban revolution)的概念,即“市场结构和城市化中的中世纪革命”。这个革命的鲜明特点是:(1)放松了每县一市,市须设在县城的限制;(2)官市组织衰替,终至瓦解;(3)坊市分隔制度消灭,而代之以“自由得多的街道规划,可在城内或四郊各处进行买卖交易”;(4)有的城市在迅速扩大,城外商业郊区蓬勃发展;(5)出现具有重要经济职能的“大批中小市镇”。施坚雅认为造成中世纪城市革命的原因,是政府放弃对贸易的干预和地区经济的商业化萌芽。[30]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中世纪城市革命”概念[31]的背后有着自20世纪初以来国外学术界广泛争论的“唐宋变革论”的影子。[32]

  施坚雅经过对中国历史长时段的认真考察后指出,这场中世纪城市革命并没有在中国的所有地区或大部分地区同时发生,长江中下游地区在南宋时期所达到的商业化水准,在其它大部分中心地区只是到明清时期才达到。从中世纪城市革命开始,不但内地逐渐落后于沿海地区,而且子地区间发展也常常不平衡。在公元10世纪,中国西北大区域处于经济萧条时期,而华北大区域却处于经济高涨时期;在公元12世纪,长江下游地区经济繁荣,而华北大区却呈经济衰退之势。因而,西北和华北区域的都市化都拖了下来。可以说,中国多数区域的中世纪城市革命是到帝国晚期才发生的。

  作者认为,城市职能的强度水平,从唐初至中世纪周期末,始终是稳定的,或者甚至是增长着,真正重大的变化,就是官僚政府在这些职能──行政社会职能及经济职能──上所起的作用在不断收缩。因而,这场革命是整个社会的管理方式上的革命。

  施坚雅的上述论断,的确很有见地,尤其是他对政府作用于社会经济及对城市的解析,以及研究区域经济的发展对城市革命的作用,这两点给我们提供了新的认识。

  自从20世纪70年代中叶施坚雅和伊懋可合著的具有开创性质的著作──《两个世界之间的中国》(The Chinese Between Two Worlds)[33]出版以后,西方学界关于过去一千年来中国城市发展的知识和评价大量增加了。最重要的是,西方学者开始越来越注重过去时代中国城市变革的一种或多种模式。[34]总的看来,中外学界关于唐宋城市变革的研究在不断深化,学者们的研究已经涉及到城市规划、城市形态、城市结构、地域空间、政治空间、社会空间,等等。

  2.城市规划的研究

  贺业钜对中国古代城市规划进行了系统研究。氏著《关于我国古代城市规划体系之形成及其传统发展的若干问题》[35]指出:回顾自春秋、战国之际直到明、清,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岁月里,就营国制度体系传统论,它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从封建制勃兴的春秋、战国之际,到形成封建大一统帝国的秦、汉时代,可列为第一阶段。自东汉迄明、清,则列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又可以唐、宋市坊规划制度的改革为转折,分为两个发展过程。作者认为,市坊规划制度的变革推动了城市规划制度改革。自东汉末期以来,由于社会不断发生动乱,社会生产遭受了极大破坏。交换经济呈现衰竭之势,自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了主导地位。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唐初。经过初唐的努力,工农业生产形势好转,交换经济也随之繁荣起来。进入中唐,生产更加发展,交换经济呈突飞猛进之势。交换经济不断发展,势必要求扩大市场。工商业繁荣,人口大量集中,城市规模扩大,也迫切要求改变原来的商业布局方式。中期封建社会城市规划体制的集中市制,再也难于承担新的历史任务了。于是中唐开始出现了城市经济发展与旧市制之间的矛盾。经过晚唐至北宋中叶一段时间的继续发展,其间虽曾采取种种折衷措施来调和矛盾,但终不能满足交换经济持续增长的需求。到北宋晚期,旧的市坊规划制度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城市商业布局和聚居生活的组织方式,都按新的规划体制而重新改组。交换经济的繁荣,不仅要求改革市坊制度,而且还引起了城市分区结构的变化。淘汰了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旧分区,增添了当前城市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新分区。这一系列的变动自必推动整个城市规划制度的改革。新的城市规划制度的诞生正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结果。

  作者认为,宋初东京规划仍承唐旧制,到仁宗时,随着交换经济的迅猛发展,东京开始出现重大变化。至北宋晚期,遍布全城的新型商业网代替了原来的集中市制。按街巷分地段组织聚居的坊巷制,代替了旧的坊制。传统的市坊区分规划体制和其分区结构打破了,以往到处高垣耸峙的城市面貌也大为改观。东京这番变化标志着我国封建社会城市建设开始跨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营国制度传统的发展又走到了一个新的历程。

  氏著《唐宋市坊规划制度演变探讨》[36]指出:唐宋时代市坊规划制度的变革,是研究我国古代城市规划发展史的一个关键问题。作者通过对比古典市坊规划制度(即唐宋演变之前的旧制)与唐宋市坊规划制度来揭示这番变革的实质。作者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古典市制因市场狭小,管理也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于是从中唐开元年间开始,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旧城市规划制度之间的矛盾,便集中在市制问题上表现出来了。扩大市场已成为当时的普遍要求,无论长安还是一般城市,都出现了突破旧市制限制的趋向。进至晚唐,扩大市场的要求更加紧迫,此时破坏古典市坊规划制度的事迭出不穷,较之中唐大有进展。在这段时期内,破坏旧市坊制度的行为,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种主要表现。第一是坊内设店。第二是出现夜市。就以上倾向论,第一种现象对古典城市规划体制威胁最大。自出现坊内开设铺店后,不仅破坏了古典的市坊区分规划体制,同时古典坊制也岌岌可危。无论穿坊墙与否,坊制的瓦解已迫在眉睫。封建统治者为维护旧制度,曾采取各种措施阻挡新倾向的发展。就长安而言,维护与破坏古典市坊制度的矛盾,从中唐开始,直至唐王朝灭亡,从没有停止过,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壮大,是愈来愈激化了。唐王朝虽已灭亡,但自中唐以来改革古典市坊规划制度的活动,并未因政权的更递而有所改变。到五代,古典市制实已瓦解,临街盖店成了合法行为。古典坊制形式上固仍勉强维持,但坊内设邸店,市坊区分的古典城市规划体制已再难维系了。经过宋初休养生息,至北宋中叶,工商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手工业生产迅速增长,势必促进商品经济更加繁荣,商业资本力量也更加壮大。在这种新形势下,扩大市场自是当务之急。宋初所推行的那套古典市坊制度,显然又成了冲击目标。从我国中期封建社会城市规划发展的历史进程看,古典市坊规划制度的改革,至此已进入决定性时刻。从古典市制崩溃开始,通过坊内设店,打破再次建立起来的市坊界限,并进而摧毁了古典坊制。古典坊制的瓦解又为市提供了广阔天地,促进市的扩张,加速古典市制的彻底消亡。而市的本身,由于迅速扩张,又打乱了古典市肆制度的严格约束。因古典市坊制度崩溃而引起的这番城市规划体制的大变动,可以说从十一世纪初宋真宗(赵恒)时开始,到十二世纪初才基本完成了改革古典市坊规划制度的历史任务。总的看,北宋仁宗庆历以前,城市一般尚保持古典坊制。此时古典市制已经弛废,市坊区分的古典城市规划体制也受到冲击,但坊制仍在最后挣扎中,进入仁宗末年,情况又有新发展,从首都到地方各大城市,古典坊制都已陆续退出历史舞台。从此,城市以另一种新的方式──“坊巷制”来规划聚居生活。宋室南渡,曾采取措施发展工农业生产,进一步促进了江南商品经济的繁荣,加速了市坊制度的变革。

  作者认为,这场变革的发生和发展进程,正好反映了我国中世纪因工农业生产不断增长,而引起的封建经济中商品经济力量的发展进程。商品经济力量就是这场大变革的推动者。变革的经历是复杂而曲折的,表面看,似乎“无非是一堵墙”的问题,其实,这里蕴藏着历史前进的步伐。通过这番改革所奠定的后期封建社会城市规划新制度,一直为元、明、清各代所继承。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有些新的发展,但基本制度并未改变。现在北京城还留下不少的遗迹,可作为历史见证。由此可见,唐宋市坊规划制度的变革,对我国唐宋以来封建社会城市规划所产生的影响是何等深刻,规划制度演变的转折关键就在于此。

  贺业钜的研究,其特点在于:作者抓住由唐到宋这个关键时期,强调交换经济在市坊规划制度与城市分区结构变化中的作用,进而探讨市坊规划制度变革对推动城市规划制度改革以及改变城市商业布局和聚居生活的组织方式中的积极意义。从城市规划体系演变的角度讲,作者把坊市制的变革(即向开放的转变)作为划分阶段的重要依据,有其独到之处,但是从营国制度体系的传统将东汉以后的城市发展归入一个大阶段,这一观点似乎还可商榷。

  3.地域空间与城市形态的研究

  美国学者芮沃寿(Arthur F. Wright)在《象征主义与功能:关于长安和其他大城市的思考》(Symbolism and Functions, Reflections on Changan and Other Greater Citis)[37]一文中,初步提出了中国城市的“宇宙论”思想。此后,氏著《中国城市的宇宙论》(The cosmology of the Chinese City)[38]一文,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作者认为,所有的文明古国,都有为城市选择吉地的惯例,都有把这个城市及其各部分与神祇和自然力量联系起来的象征意义。在古代,当古老的宗教力量还很强大的时候,一个民族的信仰和价值体系,就会反映他们在何处择定城址,并如何进行建城规划。通常随着文明的发展,古代信仰的权威也就逐渐衰落,而世俗的利害关系──经济、战略和政治各方面──则逐渐在城址选择与城市规划上占据支配地位。在绝大多数社会,早期宗教影响仅仅在后世的城市中偶然地反映出来。但对于这一模式,中国文明的历史却是个例外。纵观中国城市建设的漫长历史,我们发现在城址选择和城市规划上,存在着一种古老而烦琐的象征主义,在世事的沧桑变迁中却始终不变地沿传下来。作者将这种象征主义概括为“宇宙论”,并认为,中国城市的宇宙论是由取自“大传统”核心思想的要素所构成,并时时为假借于农村的“小传统”所丰富,但却几乎绝无假借于异国文明的要素。有关城市的宇宙论思想经过士大夫阶层的努力,历尽沧桑而得以留传于后世。通过考察,作者提出,早期城市设计中虽然掺进了某些仪式象征基本原则,但是直到公元前三世纪初,这些基本原则仍没有系统化起来。东周末年,出现了影响深远的变革,这也影响到城市宇宙论与象征意义,其中阴阳家和五行家两派密切相关,发展了宇宙及其各种力量的模式。西汉末年,关于都城的核心宇宙论已经拼凑了起来,部分是按照古代的传统与习惯,部分则出于汉代具有正统儒家思想的建筑师的系统化想象。魏晋时期,在帝王城市宇宙论中,逐渐松散地添附了一套新的观念:即称为“风水”的观念体系。隋唐时期,帝王宇宙论对长安城的规划者虽然具有权威,但是这种权威是有限的,一方面,规划者利用古典宇宙观中某些特选的基本原则来重申正统性(政权合法性),另一方面,实用主义的考虑──方便、功能区划分、易于治安管理──已超过古制的规定。及至宋代,古代帝王的城市宇宙论,已不大受到宋代诸帝的注意了,不过,那时还有一些力量在起作用,有助于保留这种古老的象征体系。如城门名称对旧的方向、五行、颜色象征还有所反映,但这些名称对国都大部分居民大概也只有一点淡薄的“宇宙”含义,旧时俗名仍在使用。北宋以降直至晚明,由于政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城市宇宙论又得以强化。

  芮沃寿从“宇宙论”视角的考察,非常新颖,对此后的城市史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自芮沃寿之后,从“空间”的概念考察城市结构及其变化,遂成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的研究热点。

  李孝聪即从地域空间的视角对唐宋城市变化作了探讨。氏著《唐代城市的形态与地域结构──以坊市制的演变为线索》[39]将城市作为“面”来研究其选址、城址转移、街道布局等城市外貌的形态特征和城市内部的地域结构,揭示了唐代坊市制城市从形成到解体过程中规模形态、街道布局、职能组织配置关系的变化,以及导致唐代城市变革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唐、五代城市形态与地域结构演变的规律。作者的研究表明中国历史城市的地域结构特征是城市文明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适应整个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种种需要,在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双重影响下的塑造。唐代,中央王朝在全国推行封闭式的城市管理,从京都以至州县,逐步达到整齐划一的形态,体现出中央集权体制的强盛,也使坊市制城市形态达到了颠峰的时期;同时,正是人们赞誉国家能够有效地实行城市管理,使全国城市形态整齐划一作为大唐盛世表象的时刻,即从唐朝中叶开始,也恰恰是用坊墙约限城市生活的管理体制由完善、逐渐松动至走向解体的过程,这似乎应验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因为,用封闭的坊墙来约束城市生活违反了社会发展规律,当时唐朝政权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物质和文化生活丰富,住民不可能永远地被限制在定时、定点的坊区内活动。除非你仍然停留在政权初建的不发达阶段。作者认为,专制集权国家往往通过对城市规模、形态和布局刻意地追求严格统一,借此象征皇权的伟力,中央政令的通达与国家之强盛。而这一强求恰恰又有悖于城市社会的发展规律,必然导致城市的变革:城市形态从规整变得自由无序。看起来,似乎是中央皇权从强盛颠峰上的跌落,但是,却意味着地方城市获得了极大的运作空间,使中国地方城市在新的层面上获得了向富足转变的机遇。作者强调,通过唐、五代及两宋城市形态与地域结构的变化,可以进一步推考一千年前的那个变革时代人类的活动与环境、社会结构和价值标准之间的关联。历史学家研究城市就是要证实城市的历史变迁,并从中描绘出人类发展的历史。城市的形态与地域结构既能够反映中国历史演进的时序,又能够体现当时人设计规划的理念,而将历史的层理传递给后人。

  作者提出,这一城市形态的变化过程是海内外学术界所言“唐宋变革论”的立论基础之一,因此,隋唐时期的坊市制城市一直是中外学者所关注的重点问题,迄今已经有许多研究论著面世。但是,受考古资料与学科分野所限,以往的研究对象多侧重于隋唐都城长安与洛阳,以及扬州、成都、苏州等为数不多的地方城市。对于唐代坊市制城市的总体研究,特别是坊市制解体后城市发展的趋势,城市形态与地域结构的变化,则显得比较单薄。还有一些涉及唐代坊市制的基本问题也没有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同时,作者还强调城市变革的逐步性、渐进性。氏著《历史城市地理》[40]指出,由唐到宋,中国城市开始从封闭的里坊制形态向开放式街巷制形态转变,而开放式的街巷制形态从宋朝一直保存到元、明、清时代,达1000年之久,迄今我们仍然能够从当代中国城市中发现中国王朝中后期城市形态的影子。这个变革的过程是逐步地、渐进式地,其中虽然不乏前一历史阶段城制的余光折射,但是城市发展的总趋势、城市形态、城市结构、城市管理与宋朝相比已有很大差异。

  作者通过对五代十国到两宋时期城市选址、城市形态与城市内部地域结构的分析,认为,如果没有大的天灾人祸,唐代城址会被后世所沿用,但是在城市形态上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城市选址一般会受到地形与区位因素的双重影响,如果城址的位置为凭险避害,选择高燥的阜丘,城市往往只体现单一的军事守御功能。倘若城市功能趋向于物资集散、商业买卖和卜居相宅,城址则不会首先考虑防御性,而是贴近桥渡、闸堰等水陆交通便利处发展,后者的兴废或改动将引起城址的转移。从城市形态和内部功能结构来看,运河沿岸城市受水陆交通、物资集散和商业功能的刺激,最先突破隋、唐时期封闭的坊市制度的束缚,城市形态产生较大的变革,变革发生的时间应该从唐末五代逐渐开始至两宋始然。概括地说,五代两宋城址以唐代的旧州县城为依托,以运河桥市为中心,形成与市河平行的商业街,并沿运河两岸而伸展,运河与平行的市街构成城市新的成长轴线。城市形态能清晰地区分为:一个受唐代坊市制度约束的四方形旧城,一个在旧城外发育成长出来的不规整的新城。旧城内受坊墙影响而形成的规整十字街区与新城内自然发育未经规划的新市街对比强烈。物资运输与商业功能越强的城市,这种形态上的变革越明显。城市内部地域结构的分化愈来愈突出。因中国古代社会城市的功能仍以军事控守和地方行政监管为主,封闭型的各级衙署还是城市中最重要的要素,而配置在城市的中心区段或旧城内,占据较大的位置空间,在州(府)、县衙门前形成一个小的“丁”字形广场。多数官绅住宅靠近这个区段,建筑方位一应中原传统的正南正北的定式,多建造传统的四合进深院落式宅第,封闭的封建家族特征很浓。行政与官绅住宅区构成城市建筑的主体之一,并形成传统的城市建筑文化风貌。新兴的商业市街在旧城外发育,并以城市主干道路或运河为长轴,不断向外延伸,集中了各级主管专卖的场、务、库、局,接待四方行旅的亭、馆、驿,交易买卖或娱乐的店铺、酒楼、瓦子,形成城市商业中心地段和各行商坐贾业主的新住宅区。街道布局以沿干道或运河走向的长街与伸向河沿的短巷为主,店铺宅院的房屋排列,并不比照传统的建筑定式,而是随河、巷走势取便建造,体现出淡化象征意念,追求实用功能的价值观。手工业作坊、外地移入的平民、工匠和杂业从事者的简陋棚屋分布在距离商业市街稍远的外围。城市内部出现相当多的寺庙建筑,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街区,并没有趋近官绅区所在地。贡院和某些寺庙往往演化成大型的世俗性公共活动中心或定期集市,有些分布在城市边缘,反映其服务的对象以过往行旅和客商为主,往往考虑交通之便,并且突破了城垣的限制。寺庙作为城市各个职能地域内各业民众相聚的场所,与繁华的商业街一起构成衙门之外的城市副中心,形成另一种城市建筑文化景观。由于火药的发明,宋代城市的防御技术有所改进,普遍修建瓮城、马面、箭楼、护城壕,但除了都城之外,一般城市只有城门才包砖,城墙还是夯土结构,直到南宋后期,砖墙才渐渐多起来。城门还是过梁式的,很少有全拱式的城门。然而,宋代江南运河城市的地域结构已然不再遵循传统的官方规范,而趋向现实主义的商业都市,城市的地域结构和发展趋势被后来的明、清两代所继承,使中国王朝社会后期的城市形态与城市职能地域的空间配置,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宋代城市奠定的基础所左右。学术界指称历史上的唐、宋时期是中国社会体制的一个变革时期,这个时期城市形态的演化正是社会变革的反映,留下了很深的历史印痕。

  此外,李孝聪《唐宋运河城市城址选择与城市形态的研究》[41]还探讨了唐宋运河城市选址与城市形态的关系,作者认为:从唐朝后期开始,中国城市的市坊制度逐渐解体,官府对城镇物资交易的控制有所松弛,大批中、小城镇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城市商业职能以买卖街为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加强,从而使城市布局形态开始摆脱过去因受严格的等级市坊制约而呈现的整齐划一的特点。这一现象在唐、宋运河沿线的城镇中表现尤为突出,并影响了明、清时代运河城市的发展。作者具体归结为以下几方面:唐宋运河城市的选址一般受两种因素的影响。区位因素,即城址与运河桥、渡、闸、堰的位置关系甚密;距离因素,即城镇的分布受运河船只每日航程的制约。这将导致运河城市在区域中的等级分化;唐宋时期运河交通的发达对周围地区城市极富吸引力,往往导致原有城市发生向运河岸侧的城址转移;北宋以来黄河下游河道的改道和泛滥不但破坏了该地区原有的运河系统,也打断了这个地区运河城市正常的发展进程;唐宋运河城市受交通和物资集散功能的刺激,最先突破封闭的市坊制度的束缚,所以宋代城垣长度多超过唐代。其形态可分为两类:以旧州县城为依托,城市形态多呈不规则形状或纺锤形,曾受市坊制约的旧城街区与自然发展未受规划的新街区对比强烈。随运河开通而新兴的城市,多为以运河为长轴的狭长带状形态;唐宋运河城市多以运河桥市为中心,形成沿河商业街;明清运河城市形态和内部结构的功能分区很大程度上受到唐宋运河城市格局的制约。但城市建筑面积不如前者,城垣往往内缩;由于运河城市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商业和转输功能,因此城市形态所反映的在城市规划上习惯采用的象征主义传统并不浓厚。

  李孝聪的研究,其特点在于:作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坊市制度的演变为线索,从唐代都城与地方城市形态和地域结构的塑造及转型来审视大唐王朝的时代,而且作者通过研究运河城市与城市形态的关系,探讨更大空间范围内城市布局的走向,突出城市形态所反映的在城市规划上由象征主义向实用主义的转向,进而从城市形态来揭示社会变革,并且强调这种城市变革在长时段中的逐步性和渐进性,这些都颇有见地。

  4.城市结构的研究

  关于封闭结构逐渐走向开放,已经成为学界对“唐宋城市革命”的共识。

  林立平《封闭结构的终结》[42]从分析城市结构的生成、发展与递嬗入手,探讨了唐宋之际城市结构的变革。作者认为,自夏代中后期城市形成以来,至唐代中叶为止,无论城市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方面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有三个基本特点是始终不变的,这就是:(1)市场是一个规定性的独立场所,固定空间;(2)商业区与居民区以及居民区之间彼此隔离,分区而治,并有垣、门管制;(3)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受到时间限制。这三个基本特点是与生产──尤其是交换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又不够发达相适应的,它使城市内部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联受到踬阂和阻隔,使城市生活的疏导流通受到限制和障碍,因此在城市结构方面呈现出封闭特质,是一种封闭型城市结构。但是从中唐开始,城市封闭结构进入了弛废更进、递嬗演变的历史阶段,到北宋中叶为止,在空间上独立、固定的指定性市场已不复存在,分区隔离、垣门管制的市坊结构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城市生活受到的时间限制也一去不复返了。城市封闭结构二千多年的形成、发展、完善的历史就这样结束了,这是城市内部空间组织结构的一次重大变革。唐宋时期城市坊、市封闭结构日渐弛废,一种新型城市结构也在逐步形成。这种新型结构至北宋中叶基本确立,它就是以北宋东京开封为代表的厢坊结构,或称区坊结构。厢坊结构的社会背景与封闭结构截然不同。在农业方面,租佃制取代了依附关系的农奴制,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畜养业和副业获得了全面发展,因此市场机制和交换流通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在阶级结构方面,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减轻,无身份性等级差别,国家越来越重视通过制度课征赋税,而对编户齐民包括商人的人身控制明显减弱。在意识形态方面,封建义礼纲常的统治思想日益突出,强制性统治思想与重农抑商思想相对和缓,邻里道德也随着身份性等级观念的消失而容易疏通了。社会的商品生产和交换流通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市、坊封闭结构不再适应城市生活的需要,取而代之的则不仅要适应交换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且必须是有助于城市生活进一步发展的新型结构,城市厢坊结构就是这样诞生的,它的主要特征也同样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城市内部的管理机构,由厢坊组织代替了市坊制度;第二,工商区和居住区在空间上自由分布,基本不存在人为的强制规定;第三,城市居民的各种活动,在时间上更加灵活了。

  不难看出,宋代城市内部的新型结构,是唐中叶以来城市内部空间组织运演递进的总结,也是对定点、定时性市场结构的彻底否定。这种新型结构的实质,是城市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得到更多的发挥,商业和居住的区位自由度明显提高,官府对城市经济直接控制的相对松弛。由此说明,宋代城市确是一种开放型结构,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联所受到的踬碍或限制已经明显减轻,而这种结构的基本特征直至明清时期均无明显变化。但是,宋代城市结构并未完全开放,其开放程度尚有明显的限定。所以说,宋以后新确立的城市结构并没有完全开放,而是继隋唐封闭结构之后的亚开放结构。自城市形成以来至唐中叶为止,城市系封闭结构,宋元明清的城市属于亚开放结构,中唐至北宋中期市坊结构向厢坊结构的过渡,是中国城市内部空间组织由封闭结构向亚开放结构的转折。

  林氏强调唐宋之际是我国城市结构的重要演变时期,这不仅因为城市结构在这个时期由封闭结构演变成亚开放结构,而且还体现在城市分布结构在这时期的重大变迁。作者通过探寻城市分布结构的规律,就中国城市分布变迁的轨迹提出有两条主线:第一,都城分布是按由西向东、从南到北的线路迁徙,其代表城市是西安—洛阳—开封—杭州—南京—北京。第二,城市分布重心则由北向南移动,即最初的城市规模和密度主要以黄河流域为代表,后来则是长江流域尤其是长江下游最突出了。作者认为这是我国城市分布结构变迁的两个基本特征,而这种变迁的关键时期恰在唐宋之际。氏著《六至十世纪中国都城东渐的经济考察》[43]对古代都城由西向东的迁徙过程及其原因作了探讨。作者认为,任何城市都是作为区域发展的经济中心而存在的,一个区域的城市发展水平,是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体现,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则又决定着城市分布的基本格局。城市和区域在经济发展上的这种同步关系,是我们考察城市分布结构变迁的理论前提。唐宋时期南方经济的迅速崛起,特别是江淮地区逐渐形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说明这时的区域经济已发生重大变化,这就决定了城市的分布也必然来一次变革。诚然,都城的选定和迁徙常常与军事形势、民族关系、政权递嬗乃至西域或沿海的对外交通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但是它们的重要性同区域经济(包括都城所在区域)的重大变化相比,显然仅仅是表面的、次要的。长安都城地位的最终丧失,归根结蒂就在于关中地区的经济供给已不能维持日益增长的都城开支。江淮地区经济的崛起,尤其是大运河把江淮、河南、河北三个地区串连成为广阔博大的整体,形成以运河为中轴的东线区域,从而使该区域的交通条件、经济势力、军事地位远远超出其他区域,这正是中国都城自西向东—由长安而洛阳而汴州逐渐迁移的内在原因。自北宋定都汴梁之后,我国都城不再是由西向东的迁徙态势了,而是呈露出南北之间的变易。但是无论如何,都城的变迁再也没有超出东线(运河)区域。氏著《试论唐宋之际城市分布重心的南移》[44]就城市分布重心南移的问题作了探讨。作者认为,唐中叶以后我国城市之间的经济交往主要在南、北之间展开,这种交往并非均衡进行,而是呈现出由南向北的商品流通形式。南方城市间经济联系的加强,是南方市场经济能与北方抗衡的基础,城市经济越发展,这种联系越紧密,南方市场经济对北方的影响也越大,自南而北的经济流向也就越明显。这对我们分析城市分布重心的南移有重要意义。如果把城市仅仅看作是坐落在地表上的静止的点,并且根据这些点的大小和多少来判断城市分布的重心,固然可以得出唐宋之际城市分布重心南移的结论,但这不过是只看到了城市分布的表面,只有进一步看到地表上的这些点所辐射的经济力量的大小,才是看到了城市分布重心的实质。因此,我们不仅要分析城市坐落点的大小和多少,更重要的还应看到城市之间的经济流向,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认为唐宋之际我国城市的分布重心已经基本移到江淮区域。总之,任何城市都是作为区域发展的经济中心而存在着,一个区域的城市发展水平,是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体现,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则又决定着城市分布格局。城市和区域在经济发展上的这种同步关系,是我们考察城市分布结构变迁的理论前提。唐宋之际南方经济的迅速崛起,特别是江淮一带逐渐成为全国的经济重心,说明这时的区域经济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这就决定了城市分布结构也必然来一次变革。中国都城在这个时期已由长安而洛阳而开封地向东迁徙,中国城市的分布重心也从黄河流域移到了长江下游的江淮及太湖区域。所以,城市分布重心南移,是唐宋之际城市分布结构发生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的意义已经不仅仅限于城市自身的分布变迁,它同时还表明全国的经济重心也已移到长江下游地区。从此以后,我国的经济流通基本呈现着南北交往态势,江淮城市网络也就成为市场机制最突出的商品集散地。

  林立平的研究,其特点在于:一方面,作者通过将研究范围扩展到租佃制、国家控制(人身依附关系)、意识形态(统治思想、社会道德)等层面,同时重视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作用,以此探讨唐宋之际城市结构的变革,提出城市结构在这个时期由封闭结构演变成亚开放结构;另一方面,作者强调城市分布结构在唐宋时期的重大变迁,并指出这种城市布局的变化又昭示着经济重心变化的大趋势。这些看法,有其独到之处。

  5.政治空间的研究

  在城市史研究中,除了城市形态、地域空间的角度观察而外,“政治空间”这样的概念,也被引入了城市研究的领域。

  日本学者平田茂树《宋代城市研究的现状与课题──从宋代政治空间研究的角度考察》[45]指出:1980年之后,日本学者向两个学术方向展开研究,其中之一是,利用当时的史料复原城市景观,从而探明其历史性。目前的一个新研究倾向是对城市空间的“场”的研究。城市空间的研究视线产生了对人与人之间结合而形成的“场”的分析和对城市文化设施的分析。从政治史角度考察城市空间时,有必要考察城市的各个具体的“场”中结成了哪些关系,进行了什么样的政治活动,其关键在于所谓的政治空间。氏著《解读宋代的政治空间》中提出:所谓的政治空间包括物理性空间、具有功能性的抽象空间和更微观的皇帝与官僚间的距离所见政治空间三个层次。其中的物理性空间,即是以都城的结构与宫城结构,或宫殿、官府的布局等要素为对象的。作者从政治空间这一视角探讨了唐宋间政治的变化,认为以往的研究将唐宋间的政治变化看成是唐代的贵族政治(通过皇帝与贵族的协议体开展的政治)向宋代君主独裁政治(在官僚制的基础上,皇帝对所有事务都进行政治裁决的体系)的转变[46]。若将其置换到政治空间来看,可以看做是皇帝、官僚政治空间比重的变化。即可理解为,从唐代以前政策决策、审议中,官僚的政治空间比重较大的时代,逐步向皇帝的政治裁决的空间转移重心。在唐代贵族官僚的发言权很大,并且在政策决定过程中是以皇帝与宰相之间的交流为中心的,到了唐代后半期,一般的官僚终于可直接向皇帝上奏文书,进行“对”,唐代的皇帝、宰相间通过“赐茶”“赐坐”等举行会议,而这样的礼遇在宋代消失了,从中可以看出上述政治上的变化。并且,在整个宋代都可以看到这一政治上的变化。[47]

  由于政治权力往往在中心城市发生变动,日本学者的这种研究视角,虽然不是直接研究城市,但却在具有政治中心意义的城市,开辟出政治空间这一概念和领域,的确很有新意。

  6.社会空间的研究

  随着城市史研究的深入,学者们逐渐重视对社会空间的研究。在这方面,荣新江对长安研究一直长期关注,氏著《关于隋唐长安研究的几点思考》[48]将长安研究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相关文献的整理与增补,都城制度及其演变的探讨,考古发掘的成就和历史地理研究的丰富成果。为了推进长安研究的进程,荣氏还组织了“隋唐长安读书班”,以期部分恢复盛唐长安的景象,并以此为基础,来探讨长安的社会、文化等方面。荣氏的读书班更加强调新的研究视角,即打破从北到南的长安文献记载体系,注意地理、人文的空间联系;从政治人物的住宅和宫室的变迁,重新审视政治史和政治制度史;走向社会史,对于长安进行不同社区的区分并分析研究;找回《两京新记》的故事,追索唐朝长安居民的宗教、信仰以及神灵世界。该读书班已坚持数年,从基础性整理工作入手,目前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仍然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更深入的学术研讨,系列成果已蔚为可观。此外,氏著《从王宅到寺观:唐代长安公共空间的扩大与社会变迁》[49]通过将研究视点聚集在唐代长安的王宅向寺观的转移上,并考察这种转移的结果,即城市“公共空间”的扩大,最后阐明了城市“公共空间”的扩大在唐代“中古式”都城向宋代“近世化”都城转变时的社会史意义。作者认为:长安城中的寺观作为一个公共的地理空间,为城市新文明的生发提供了场所,特别是亲王宅第和公主宅第的规模相当广阔,一旦变成佛寺或道观,就为这种公众文明进步提供了广阔的运作空间。新的公共空间必将产生新的文化活动,其表达方式也必将扩展。城市文化生产促进了消费空间的增长,寺观也就逐渐直接介入城市居民的经济和文化生活。受经济因素制约,寺观文化本身就是生产和消费过程的产物,它推动了城市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对比中晚唐长安佛寺的情形来看,寺观中许多庶民文化生活的场景已经与相国寺相当一致,只是这些各式各样的文化娱乐活动所缔造的庞大的消费市场还没有明显地出现,但这些文化娱乐活动一定会推动各行各业的分工和货币经济的流通,推动消费市场的出现。唐代长安王宅向寺观的转变,首先是提供了大众文化活动的空间,由此推动了社会分工和消费阶层的增加,如果把庶民生活的活跃看作是中国近世社会的特征的话,那么中晚唐的长安,应当已经开始迈出走向近世的第一步。

  7.从政治变革角度的研究

  王才强(Heng Chye Kiang)《贵族与官僚之城:中世纪中国都市景观之发展与演变》(Cities of Aristocrats and Bureaucrats: The Development of Medieval Chinese Cityscapes)[50]聚焦隋唐、五代和两宋这一历史时段,结合都城和地方城市两个层面,就城市从形成到功能的变革进程进行了深层次分析研究,该书从建筑史学家的角度,对诸如城市天际线、城市肌理、城市边缘、城市网络、郊区、街道和城市景观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展示了作者敏锐的洞察力。《贵族与官僚之城》一书的理论支撑点之一,是从(汉魏)六朝到宋代中国统治阶级的一个主要变化,即旧贵族的消亡与大量军功贵族的崛起。书中,作者承袭了贯穿于后来的著者们的论著中用以阐明城市变革问题的例证,即隋唐长安和洛阳被作为古老类型城市瓦解崩溃的典型,而宋代的开封和杭州则被作为新型城市崛起的代表,来支持在同一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是城市变革发生的基础这一论点。同时,作者强调,中央权力的削弱既包括皇帝的独裁削弱,也包括贵族统治的削弱这两个方面。如果不考虑可能性的话,文化精英的崛起在某些方面实际上就是崛起了一个富有儒家精神的官僚阶层。作者认为,一个很简单的理由就是,这些新的官僚由于缺乏世袭的权利和威望,绝少可能在帝国晚期去向皇权的重建挑战。因此,作者主张中国中世纪城市生活由封闭走向开放是基于政治上的变革(中央权威的弱化、贵族阶层让位于士绅阶层等)。正是在宋代,一个新的城市纪元已经到来。对照隋唐时期受制于贵族的城市里坊制、宵禁和严格的城市控制,具有实践精神的儒家官僚治理下的城市是开放型城市。在这些城市中,商业和娱乐活动的进行,不再受到以往时空上的控制。作者论证政治变革对城市生活变化的作用,而这一点其实对我们研究城市变革也是十分重要的。

  8.城市社会的多层面及多维空间的研究

  在日本有“中国都市史研究第一人”之誉的学者妹尾达彦在长安研究领域颇有建树,形成了一系列说服力很强的成果。其贡献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他的研究视野相当宽泛,并不仅限于对长安的城市建制及其沿革进行探讨,而是将考察都城制度沿革与论说城市社会文化生活变迁巧妙地融合为一,充分关注长安的经济、政治、文化、市民生活等众多层面。氏著《唐長安の街西》、《唐代長安の盛り場》(上、中)、《唐代長安の店舗立地と街西の致富譚》、《中国都市の景观》[51]等文描绘了长安城市经济繁荣发展的情形;《大明宫的建筑形式与唐后期的长安》[52]一文将考古学调查成果与历史文献记载相结合,分析从8世纪末到9世纪前半期中唐大明宫的建筑构造与政治、社会机构的关联;《唐长安城的礼仪空间──以皇帝礼仪的舞台为中心》[53]、《唐代長安·洛陽城の城郭構造と都市社会史の研究》[54]、《都市の生活と文化》[55]诸文对唐代长安的社会文化进行了考察。在前述多篇论文的基础上,妹尾又出版了《長安の都市計画》[56]。在这部书中,作者以世界史的整体眼光,通过地理环境、民族迁徙、社会思想演变等多个角度来考察隋唐长安,在综合性以及多学科交叉研究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其二,妹尾擅于从他人不甚关注的材料中找到灵感,能够用新的视角解读唐代长安历史。氏著《唐代后期的长安与传奇小说──以〈李娃传〉的分析为中心》[57]通过对传奇小说《李娃传》的分析,具体揭示长安城市结构的变化,同时兼顾分析当时长安的庶民文化;《韦述的〈两京新记〉与八世纪前叶的长安》[58]则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八世纪前叶的长安进行了复原,将《两京新记》中所描绘的八世纪前叶为主的长安的情景,作为跨越三百多年的长安城景观史的定点坐标,为后人的长安史研究作出了贡献;《关中平原灌溉设施的变迁与唐代长安的面食》[59]一文对在关中平原灌溉渠系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泾惠渠的变迁作了整理,主要分析唐三白渠渠系及管理的改善,及其与长安面食流行的密切关系,从而揭示出大城市与周边卫星地带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

  妹尾在研究中提出“历史即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史”的命题,并强调他本人的研究旨趣,在于探讨人与环境的关系,即尝试用一种能够将整个地球史与详述某一地区的地域史相结合的新的叙述方式。从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关系,从东西方文明的关系,以及唐朝在几百年统治期的政治统治力和影响力的变化,审视具有典型意义的长安城。在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成为讨论热点的21世纪,妹尾宏大叙事、中西结合的手法又给我们呈现了新的惊喜。

  从新的观察视角研究城市史,越来越被更多学者所重视,宁欣以多维空间延伸的研究视野对都城地域空间进行了系列研究。

  氏著《转型期的唐宋都城:城市经济社会空间的拓展》将城市空间析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地域空间,诸如城市区划,城市布局,城市建筑等;二是社会与政治空间,诸如居民结构,社会结构,社会流动,城市管理制度等;三是精神空间,诸如城市文化,城市社会心理,城市观念等。作者敏锐地观察到城市空间具有的多重性和多维性,提出从某种角度,可以把唐宋都城长安、开封和临安城市经济社会的变化梳理为有形变化、张力弹性变化和无形变化,具体表现为平面布局的突破、地域空间的拓展、功能区域格局的重新组合、人口流动频率的加快、人口结构的调整、官府职能回应市场的探索与转变等方面。作者认为,在城市社会经济空间拓展的过程中,都城无疑具有典型意义。在城市社会结构变化与制度创新的互动中,商品经济因素展示了其无处不在的穿透力。

  由唐入宋城市变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都市空间的扩展。宁欣《由唐入宋都城立体空间的扩展》对此作了探讨,作者经过深入的研究分析后提出,空间的扩展无疑增强了都市的吸纳力,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空间的扩展至少具有三维(向)性:一是外延的扩展,以城关为中心或枢纽,以城内主要大街通过城关连接城外的重要官道,使都市的实际区域逐渐向城外扩展,即形成“大都市”(不以城墙为界限);二是城内封闭式的坊市制度的突破,主要表现为“打墙侵街”、“接檐造舍”等,这是不改变城内空间的情况下,扩大现有平面空间的利用率,增大城内的弹性和流通性,属于内涵的扩展;三是立体空间的扩展,即在占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建楼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以增加商用和民用宅舍使用空间。外延的扩展和坊市制度的突破。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封闭式的坊市制度和原有的空间结构逐渐被突破。这种突破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立体空间的扩展,表现在民居和商用打破不得起楼阁的规定,尤其是商用起楼,使都城具有了更大的容纳量和吞吐量,也具有更大的弹性。正是由于平面空间和立体空间的多向拓展,都城才有了更大的容纳量和吞吐量,才有了更大的弹性,唐宋城市变革进程才有了更大的回旋空间。但无论是平面面积的扩大,还是立体方向的扩展,都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开拓,也是城市内部结构(如人口结构、社会阶层的构成、社会群体分区特点等)的调整与变化的反映,是传统大都市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表现。

  城市空间的拓展具有渐进性,并且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宁欣《由唐入宋都城城关区经济职能及其变化》以都城城关区作为考察视角对此问题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唐宋时期,随着社会变化,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城市内外的人口流动频率加快,城市流动人口的比重增加,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变化过程中,以城关为中心逐渐形成城关区,城关区所具有的经济功能的增强,对以都城为首的大城市的进一步发展至关重要。表明城市尤其是都城的发展已经突破城墙的桎梏,而扩散到以城关为中心的周边地域。唐长安、北宋东京、南宋临安城关区的经济功能及其变迁,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由唐入宋都城空间扩展的渐进性及其外来、流动人口对城市空间拓展的影响和作用和城市经济功能边缘化问题。

  中国古代城市在空间格局变化的过程中,坊市这种方形格局向街市这种平面大空间布局转换、封闭的坊市管理体制向开放的厢坊管理体制的转换,是中古时期的总体趋势,但在城市地域空间的演变过程中,以往的学者过多关注了街与坊、街与市在时间和空间隔绝因素的突破,即:坊墙的突破,夜市的存在,坊内商业活动,而对城市中的街道这种线形空间所起作用未加重视。宁欣敏锐地洞察这一问题,通过系列论文《不可忽视的城市地域空间与社会空间:街──唐宋城市变革中的线形空间》、《诗与街的对应──白居易“歌钟十二街”所引出的话题》、《街:城市社会的舞台──以唐长安为中心》探讨了街道这种线形空间在突破坊市制度过程中,在都市地域空间的演变过程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功能。作者认为:把街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区,我们在深入探讨时发现,这种线形空间为唐宋城市社会变化过程中的经济社会提供了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舞台,于是我们也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视角和思考。尤其是唐长安城外郭城主干街道具有流动性、延伸性、公共性的特点,以及宣示、警示、炫示、舆论与信息传播功能等多项政治与社会功能,在坊市制向街市制演变的历史过程中,在城市社会变迁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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