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棉花棉布的运销
前人已经对清代前期棉花、棉布的运销进行了很多研究,但从全国角度研究棉花、棉布运销的并不多,而且一般认为,棉花、棉布这类农产品、农副产品多由农家“自给自足”,也就是作为商品买卖的很少。这与史料中记载的大量棉纺织品及其原料,作为商品在全国的流通相互矛盾。本文准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清代前期全国棉布、棉花的运销状况进行探讨,来说明这一问题。
一、棉花棉布的流通
棉花种植在宋末元初传入中国,到了清代前期,广袤的土地上已经普遍种植。棉花生长需要在阳光充足,雨量适中,地势平坦的地方,因此,棉花产地多分布在河流中下游沿岸的冲积平原,低平的湖泊地带及滨海地区,那里土质细而松,排水良好。清代前期,东北的辽河流域,直隶的滦河流域下游,海河流域,黄河流域中部的河南都宜种棉花。山东植棉州县“达州县总数的87%”[1]。黄河支流渭水和汾水下游沿岸,产棉花的州县“达三十八处之多”[2]。位于长江下游三角洲的江苏松江府、常州府、太仓州、通州等地都是重要的产棉区。长江中游九江、湖广,湖北武昌、黄州、汉阳、德安府也都产棉花。在洞庭湖畔的长沙、岳州、常德三府和澧州多产棉花,辰州和永顺二府也有棉田。长江上游地区的四川省,有威远、仁寿、蓬溪、中江、乐至等县产棉花。此外,西北高原阳光、河水、土质都适合棉花种植,所以新疆的布古尔、库尔勒及吐鲁番地方,“商民租赁地亩,种植棉花贩卖,获利数倍”[3]。南方各地虽然无霜期较长,但雨水过多、丘陵地多、冲积土质不好,因此不适宜棉花生长。不过,在广东番禺、顺德、龙门、海阳、连平、龙川等州县,云南的曲靖府、蒙化厅也有棉花种植。
根据棉花产区的分布,大致可以看出棉花流通的特点,首先是平原棉花向山区流动。直隶平原多种棉花,山西北部多山是无棉区,棉花“经平遥东来,南行灵隰,则自孝义转贩”[4]。道光时,“栾地四千余顷,稼十之四……棉十之六,晋豫商贾云集”[5]。豫北内黄县产棉花,山西客商多来此置局收贩。上海的棉花流向浙江西部山区。“吾邑地产木棉,行于浙西诸郡”[6]。这种流通不仅在省与省之间进行,而且在有的省内也如此。乾隆年间,陕西“韩城、郃阳一带出产木棉”,韩城以北是层层山岭,棉花皆由韩城北运。
其次,是北棉南运的情况较多。山东、河南的棉花,沿运河,经过淮安关、宿迁关、扬州关、浒墅关“连舻捆载而下,市于江南”[7]。四川南江棉花买自汉中。福建泉州府棉花“岁仰给于江左”,广东用棉除了依靠从江浙海运之外,还从湖广诸省汉口等处输入,嘉庆年间,甘肃高台知县“见土鲁番棉花捆运入关者甚夥”[8]。
最后,一些沿河地方,中下游的棉花逆流运销到上游地区。嘉庆时期,陕西咸阳是棉花集散地,棉花“水陆并至,南则荆、襄、云梦,东则临汝、宏农,北则幽、冀、三晋,运载殆无虚日”[9]。关中平原棉花“不足本地之用”。棉花自湖北逆汉水、丹水上达;或贩自河南,再转输甘肃、陕北、晋北等地。“川之棉花”溯嘉陵江而达甘肃成县。贵州遵义府、思南府“棉花自铜江口、秀山负荷以来”[10];“棉由湖南常德府贩买,舟载至省溪口江起岸”[11]。逆沅江而上,再逆支流锦水至上述各地。不过,在长江上棉花是双向流通的。九江的棉花往上江装载出境售卖,“由楚贩运棉花来渝投行发卖”[12]。这是逆流运销。四川“更有沿江一带,愚民将所种棉花,贱值卖于客贩,顺流而下,载至江楚”[13]。
棉布生产与棉花产地有一定关系,一些棉花产地同时也是棉布产地,因此,在这些地区棉布的流通与棉花的流通特点是一致的:由平原向山区;北布南运;及沿河地区的逆向运销。直隶布匹向山西、陕西运销,山西平阳、绛州,陕西同州的棉布运往陕北山区的延长县。江苏常熟、昭文的棉布“南到浙江,及于福建”。广东平远布帛“半资江赣”。浙江北新关税收“北来苏松布匹各物为大宗”[14]。四川中江棉布南贩“至滇黔,为大装货”[15]。此外,云南、贵州大部分是山区,所需的部分布匹,从两湖、江西等平原地区,逆水运入。“黔省跬步皆山,出产有限,所有外来货物,惟布匹、磁器等项居多”[16]。遵义东乡尽管从常德输入棉花,但所织布匹一部分逆水上运,“蜀之重庆、泸、溆”;另一部分销往山区,“威宁、平远,极于金川”[17]。在长江上棉布多逆行,“川江来往货船上水布匹”;湖北江陵“川客贾布沙津抱贸者,群相踵接”[18];逆支流金沙江“船路梭织,百货流通,而以盐、布为大宗,一行于雷波及左路蛮地,一行于马边及右路蛮地,云南永善一带均资焉”[19]。在湖南逆湘江,耒阳“布通行郴、桂、粤西间”。
然而,棉布流通与棉花流通也有不同之处。其一,江苏松江、常州二府和通州、太仓州是当时最大的产布区。各种布匹除了向南运销外,还向北运往山东、奉天等地。浒墅关“以奉天、山东各路布匹为杂税”;淮安关、扬州关也都有南来布匹经过输税;山东布匹经山海关或沿海北运。其二,当时甘肃、宁夏、蒙古、青海等少数民族地区需要棉布,许多山西、陕西商人在河南、湖北、江苏等产布区,大量收购布匹往贩。河南孟津“秦陇巨商终年坐贩”;湖北棉布为“西贾所收”,以上所述,都是省与省之间的较长距离的运销。在各省内部也还有县与县之间的运销,其特点与省际间棉布流通特点基本一致。
此外,由于产棉区的纺织业不发展,也形成原料和纺织品的对流。如:东北的棉花与山东的棉布,长江上棉花和棉布的相对流通;广西“自桂林贩棉花、白糖等杂货至湖南”,不过,这种对流只是较小范围和局部的。
对各州县内部棉花、棉布的流通的状况,我们从另一角度进行分析,大体上可以按是否种植棉花,有无棉布买卖分成两种情况,也就是棉花、棉布自给不足或自给有余的州县,和自给自足的州县。
第一类棉花、棉布自给不足或自给有余的州县,主要有以下十种情况:
1、产棉外输,产布外销。
江苏省松江府、太仓州的一些县,既种植棉花,又生产棉布,而且棉花和棉布的产量很多,因此,棉花、棉布都外销。如:上海县“地产木棉,行于浙西诸郡。纺绩成布,衣被天下”[20]。当然,这种情况也有例外的时候,康熙三十四、三十五年,上海遭受奇荒,“花种俱绝,陈花卖尽”[21]。因此,这里举的例子(包括以下实例)指的都是一个县正常年景的情况。不过,象上海县这种棉花、棉布双双外销的县在全国也是不多的。
2、产棉也产布,只外销布。
湖北随州“户种木棉,人习为布。秋熟后,贾贩鳞集,”购买棉布[22]。直隶滦州地“宜木棉”,“女勤纺织,比屋皆然”,“尤多棉布,然用于居人者十之二三,运于他乡者十之七八”[23]。四川新津县产棉花,“邑男女多纺织,故布最多,有贩至千里外者”[24]。这类县用自种棉花,纺织成布,除自用外,销往他处。
3、产棉也产布,只外销棉。
直隶冀、赵、深、定诸州“每当新棉入市,远商翕集,肩摩踵错”[25]。山东清平县“人多种木棉”,“木棉市集,向来新集最盛。近来王家庄、康家庄、仓上等处亦多买卖,四方贾客云集”[26]。这些县的棉花产量很高,但人们不能织大批的布出售,所织布仅供自用,输出剩余的棉花。
4、产棉不足用,输入棉花,织布自用。
湖南新化县“妇人女子纺织之声,虽于夜分不辍,但所需棉花,尚藉资于邻境,不全出于土产”[27]。邵阳县棉花“种之颇多……大约每年所收,不足衣本土之人,多贩之他处”[28]。这类县虽然种植棉花,但棉花不够本地人用,靠输入外地棉花,织布自用。所谓自用也包括在本地出售多余棉布,易换或易买棉花等所需日用必需品。
5、产棉不足用,输入棉花,织布外销。
广东长乐县“旧志〔指康熙志〕云,邑棉比江西为胜,但花时忌风,收时忌雨,以故仰江西者恒什五。近来县前出布颇多,谓之县庄贩往他处,其棉花多买自羊城”[29]。河南孟县“虽县西高坂颇产棉花,究属不敷,尚赖直隶、山东、湖广以及本省各外郡县棉花货用。”居民所织布,以“孟布驰名,自陕、甘以至边墙一带,远商云集,每日城镇市集,收布特多”[30]。这种县棉纺织业比较发达,本地棉花不够用,靠输入外地棉花,织布外销。
6、产棉也产布,布不足用,输入布。
山东诸城县虽产棉花,但所用布匹“半仰给于北商”。四川昭化县“棉花少产,民间或种之为织布纺线之用。布线粗松,且少不给用,恒市南布用之”[31]。陕西延长县“棉花不多种,惟川地爽垲为宜。苗不高长,结苞亦颇稀,花绒短,纺织不能促工;即成线,亦难细。所以地少织布,所需白兰大布,率自同州驭〔?驮〕来。各色梭布,又皆自晋之平〔阳〕绛〔州〕,购以成衣”[32]。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县虽然产棉也产布,但布不能满足本地人的需要,所以要向外地购买棉布。
7、产棉外销,输入布。
“奉天各处地多宜棉,而布帛之价反倍于内地,推其原故,大抵旗民种棉者虽多,而不知纺织之利,率皆售于商贾,转贩他省,既不获种棉之用,而又岁有买布之费”[33]。在产棉区,当人们不会纺织时,多产生这种情况。四川“沿江一带,愚民将所种棉花,贱值卖于客贩,顺流而下,载至江楚织布,运川重价出售,川民习以为常,宁甘买用商布,初不知种棉自织之为利便也”[34]。
8、非产棉县,输入棉花,织布外销。
山西孝义县“男妇皆能纺织,所制棉布,鬻于西北州县外,而棉花则出真定诸处,经平遥东来,南行灵隰,则自孝义转贩”[35]。贵州印江“棉花自铜江口、秀山负荷以来,而印江之布,衣被远方,则女红之勤也”[36]。这类县虽然不种植棉花,但人们多能从事纺织,依靠输入棉花,织布外销。
9、非产棉县,输入棉花,织布自给。
江西龙南县乾隆时“妇多织棉、苎为布,贫户恒取其息,以自给养。”棉花则沿赣江“溯流而来”[37]。至道光年间,纺织业发展,“木绵布邑人竞织之,或被袄巾带之类,贸于四方”[38]。直隶平乡县“不产棉花”,但“女务机杼,贫者鬻粗布以食”[39]。这类县的妇女要购买外地棉花,从事纺织,以自给。
10、非产棉县也不织布,输入棉布。
河南舞阳县“不宜木棉,布帛之须,多资贸易”[40]。甘肃甘州府“布絮其来自中州”,“甘人用线皆市买,不自绩”[41]。“甘省苦寒,土不宜桑,种棉纺织,概置不讲。布帛之价,贵于别省”[42]。有的不产棉花,不织棉布的县,也要输入少量棉花,以供人们纺线、絮衣被之用。
第二类棉花、棉布自给自足的州县,如:山东栖霞县“绩纺木棉以自衣被,绅士农家无男妇皆为之”[43]。陕西耀州“能植木棉,事织纺。然为布无多,不能出村落也”[44]。从史料反映的情况看,真正自给自足,不买卖棉花、棉布的州县,是很少的。如果把河南沈邱县“花布足以自赡,至粮税所需,尤多籍以供办”[45]。这类只有少量棉花、棉布买卖,“贸以佐日用”的州县算上,也不会很多。但严格地说,这类州县并不是自给自足,而是自给有余的。
以上这些典型事例,几乎代表了清代前期全国各种类型的县。从中可以看出,只有自给自足完全不买不卖棉花、棉布的县的人们,不依靠市场,而其他县的人们,不是需要依靠棉花市场,就是需要依靠棉布市场,或者两个市场都要依靠。即使加上那些棉花或棉布其一是自给自足的州县,数量也不会多。而且对一个州县来说,也不是所有的乡村都产棉花,都织布,或者都相反。乾隆安肃县有263个村庄,只有两个村庄纺棉织布。有的县则是几个村镇产棉,几个村镇织布,前述的上海县就是如此。即使在江南这种棉纺织业发达的地区,也有吴县、长洲、元和三县大多数乡村不纺织的情况。在元和县又有周庄镇这类从事棉纺织业的地方。就是无锡这类棉纺织业发达的县,也不是乡乡、村村、家家都从事棉纺织业。
二、棉花棉布的交易方式
在城镇、集市上,参与棉花、棉布交易活动的人主要有乡民(包括居民、织户等一般民众。)、小商贩、商贾和牙行经纪人。这四种类型的人,各自都有不同的交易方式。
乡民一般是在黎明到市场,“棉布、草履市易,必以黎明。虽蒙犯霜露,间遇鼠窃,禁之不止。询诸父老,谓早去早回,既充一日之用,又不妨一日之功”[46]。有的乡民把纺成的线买给牙行,而大部分乡民和织户,或用纱易换棉花;或以纱易布;或“以布易棉”;或“以棉易布”。在湖南辰溪,“妇女宵旦勤劳,以棉为纱布换棉,更迭取值,以资生计”[47]。贵州遵义“织家买之〔棉花〕以易纺线,纺家持线与之易”[48]。从云南蒙自到贵州罗平,“仅七八站,路既通商,滇民之以花易布者,源源而来”。安平县“妇女俱执棉线,赴黑神庙兑易棉花,至辰时而散。场将散时,及次日早晨,以所织棉布交易,谓之布市”[49]。地方志中类似“清晨抱布入市,易花米以归”[50]的记载,比比皆是。一般“视纱精粗易棉多寡”,乡民以纱一斤易棉斤八两,或易一斤十二两,然后,纺纱或织布,再易换棉花或线,从而可以纺出更多的纱或布,这样辗转生息。也有的乡民直接从集市上购买棉花,“指挂为线,积日卖之,利可温给”[51]。或者“贫民以卖线换布为生”[52]。还有的乡民以其他纺织品、或土产品易换棉和布。陕西、江西、四川、湖南、广西等地的方志中,都有这种以物易物的记载,这实际上还是货币交易。
小商贩主要是在集市上或乡村里,从乡民手中收购棉花、棉布,转贩他处。汉阳县“妇女老幼机声轧轧,人日可得一匹,长一丈五六尺。乡逐什一者,盈千累万,买至汉口”[53]。湖南永州府“木棉之利,出于永明、江华。零陵闲人每收买远贩”[54]。乾隆时,由于织户偷工减料,河南孟“布遂不行。不惟西商不来,即本地贩卖布匹者,亦赴山东、湖广等地转买。邑中商贾寥寥,惟无帖小贩沿门收买”[55]。小贩沿门挨户;或逐集收买棉花、棉布,运到其他市场上投行发卖。小商贩就是从这种较近距离的贩运中,取得利润的。
与乡民同样,商贾也在黎明入市,“布商始萃南翔,近则黎明至广福、石冈、戬浜,迁徙不常”[56]。河南正阳布“惟陡沟店独盛,家家设机,男女操作,其业较精。商贾至者,每挟数千金,昧爽则市上张灯设烛,骈肩累迹,负载而来,所谓布市也”[57]。他们在市场上设立布庄或花庄。这类庄有两种:一种是零收零卖棉花或棉布的店铺,“余族人有名焜者,住居无锡城北门外,以数百金开棉花庄换布以为生理”[58]。“布有数种:曰半头;曰长头;曰庄布”[59]。江陵县“布有京庄、门庄之别。故川客贾布,沙津抱贸者,群相踵接”[60]。“近来县前出布颇多,谓之县庄,贩往他处”[61]。
另一种庄,泛指收购棉花、棉布的街市、网点。那里只收购棉花、棉布,不零卖,是零购趸售的“收花之所,曰花布纱庄”[62]。“布庄在唯亭东市,各处客贩及阊门字号店,皆坐庄买收”[63]。“外冈之布,名曰冈尖,以染浅色鲜妍可爱,他处不及,故苏郡布商多在镇开庄收买”[64]。
商贾在所设的花布纱庄中,与乡民易换纱或布;或者用银钱收买棉布;然后或批发给别的商人;或自己转贩他地。浙江石门县“商贾从旁郡贩花,列肆吾土,小民以纺织所成,或纱或布,侵晨入市,易花以归,仍治而纺织之”[65]。河南内黄县,“山西客商多来此置局收贩”[66]。这些庄或局,是商贾为收购棉花、棉布,临时在当地租房开设的。
在城镇、集市上,乡民、小贩与商贾通常要经过牙行进行交易。“郭稍东而南,几于比户皆售花者,名花市。清晓村人肩花入市,有司其价值者,两造具备,衡其轻重,别优劣以定价,而于中取百一之利,名花主人家”[67]。“市中交易,未晓而集。每岁棉花入市,牙行多聚少年以为羽翼,携灯拦接,乡民莫知所适”[68]。有的牙行代商贾收购,在上海“洋行街铺户代闽粤诸商贱值收之〔棉花〕。天未明,棉花上市,花行各以竹竿挑灯招之〔乡民〕”[69]。也有坐贾、铺户兼营牙行的,一般是零购趸售,转贩给商贾。如上所述,乡民、小商贩和商贾的每一方,都与其他二方进行交易,牙行在其中进行各种服务,由此形成棉花、棉布的交易活动。
棉花不仅是织布的原料,而且还被人们用做御寒衣、被、褥的棉絮。棉布则是人们制衣、做被褥的材料。即使在天气炎热的南方,冬季人们也穿棉布衣服。一般来说,除了部分少数民族地方的人们常用皮衣、皮被之外,在清代全国大部分地区生活的人们,都离不开棉花、棉布。因此,在清代前期,全国绝大部分州县的棉花、棉布是自给不足,或者是自给有余的,人们都要依靠棉花或者棉布市场。正是大多数人的这种需求,才形成了棉花、棉布在省际间、县际间、城乡间、乡村间的流通。这也是棉花、棉布流通的最基本条件。
注释:
[1] 许檀:《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
[2] 志勤:《清代前期陕西植棉业的发展》,载《西北历史资料》1980年,第1期。
[3] 《清宣宗实录》卷九,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辛巳。
[4] 乾隆《孝义县志》物产民俗,物产。
[5] 道光《栾城县志》卷二,食货志,物产。
[6] 叶梦珠:《阅世篇》卷七,食货三。
[7] 康熙《嘉定县志》卷之四,物产。
[8] 郑光祖:《(醒世)一斑录》杂述,卷二,教民纺织。
[9] 《创建花商会馆碑记》嘉庆二十年,转自志勤前引文。
[10] 道光《印江县志》田赋志,第四。
[11] 道光《遵义府志》卷十七,物产。
[12]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343、339、422页。
[13] 乾隆三十年十月十日四川总督阿尔泰奏,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6辑,第285页。
[14] 道光十四年三月三十日英裕奏折,见钞档。
[15] 道光《中江县新志》卷一,地里志,物产。
[16] 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贵州巡抚李庆棻奏折,见第一历史档案馆档案。
[17] 道光《遵义府志》卷十七,物产。
[18] 乾隆《江陵县志》卷之二十二,风土二,物产。
[19] 嘉庆《屏山县续志》卷下,舆地志,场市。
[20] 叶梦珠:《阅世篇》卷七,食货三。
[21] 姚廷遴《续历年记》康熙三十五年,见《清代日记汇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22] 乾隆《随州志》卷之三,物产。
[23] 嘉庆《滦州志》卷一,疆理,风俗。
[24] 道光《新津县志》卷三十九,物产。
[25] 方观承:《棉花图》收贩,乾隆。
[26] 嘉庆《清平县志》书六,户书第二。
[27] 《湖南省例成案》户律,卷七,乾隆二年。
[28] 嘉庆《邵阳县志》卷之四十七,风土志,物产。
[29] 道光《长乐县志》卷之四,舆地略,物产。
[30] 乾隆《孟县志》卷四上,田赋,物产。
[31] 乾隆《昭化县志》卷之二,土地下,土产。
[32] 乾隆《延长县志》卷之四,食货志,服食。
[33] 和其衷:《根本四计疏》乾隆十年,载《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五,户政十,八旗生计。
[34] 乾隆三十年十月十日四川总督阿尔泰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6辑,第285页。
[35] 乾隆《孝义县志》物产民俗,物产。
[36] 道光《印江县志》田赋志,第四。
[37] 乾隆《龙南县志》卷之十三,风俗。
[38] 道光《龙南县志》卷二,地理志,物产。
[39] 乾隆《平乡县志》卷五,田赋,风俗。
[40] 乾隆《舞阳县志》卷之四,风土。
[41] 乾隆《甘州府志》卷六,食货,市易。
[42] 《清高宗实录》卷二一三,乾隆九年三月是月。
[43] 乾隆《栖霞县志》卷一,疆舆志,物产附民业。
[44] 乾隆《耀州续志》卷四,田赋志,风俗。
[45] 乾隆《沈邱县志》卷之四,食货志,物产。
[46] 乾隆《嘉定县志》卷十二,风俗。
[47] 道光《辰溪县志》卷之十六,风俗志。
[48] 道光《遵义府志》卷十七,物产。
[49] 道光《安平县志》卷四,食货志,场市。
[50] 道光《蒲溪小志》卷之一,风俗。
[51] 道光《乐至县志》卷三,地理志,风俗。
[52] 道光《钜野县志》卷二十三,风俗志,人情。
[53] 乾隆《汉阳县志》卷十四,物产。
[54] 道光《永州府志》卷五上,风俗志。
[55] 乾隆《孟县志》卷四上,田赋,物产。
[56] 嘉庆《石冈广福合志》卷一,疆域考,风俗。
[57] 嘉庆《正阳县志》卷之九,补遗上,物产。
[58] 钱泳:《履园丛话》卷二三,杂记上,换棉花。
[59] 乾隆《蒲台县志》卷二,物产。
[60] 乾隆《江陵县志》卷之二十二,风土,物产。
[61] 道光《长乐县志》卷之四,舆地略,物产。
[62] 道光《金泽小志》卷一,风俗,上海史料丛编,1962年。
[63] 道光《元和唯亭志》卷三,风俗,物产附。
[64] 乾隆《续外冈志》卷四,物产。
[65] 嘉庆《石门县志》卷四,物产。此记最初载于明代朱国桢:《涌幢小品》,但清代以来修志者仍引用,说明清代前期的情况与此相同。
[66] 道光《河北采风录》卷二,内黄县水道图说。
[67]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道光十九年,上海掌故丛书,第1集。
[68] 乾隆《宝山县志》卷一,地里志,风俗。
[69] 杨光辅:《淞南乐府》卷一,嘉庆,上海掌故丛书,第1集。
原载《史学月刊》1999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