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经济史探》目录、代前言

  

《古代社会经济史探,高树林著,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1

河北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术丛刊弁言

  河北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学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本学科的开创者——漆侠教授便对王安石变法、农民战争、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及土地、地租制度等重要课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七十年代中后期至八十年代漆先生又对宋代经济史诸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探讨,推动了本学科的较快发展。也是从八十年代开始,漆先生开始招收中国古代史专业研究生,他当时要求学生:在确定自己选题时,要更多地考虑做商业、商品货币经济、城市经济、禁榷制度等方面的课题。这是当时新的学术生长点,由于漆先生敏锐地抓住了它,经过若干年后,河北大学以宋代经济史为中心,对中国古代经济史尤其是宋以后各代如元代、明代、清代乃至民国的经济史上的一些重大问题,做出了若干重要的成果,从而引起经济史学界的注意,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重要中心之一。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随着一些学者的改行及调离,河北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的力量有所削弱,但其根基尤存。在新的世纪里,我们有责任发展振兴老一代学者所开创的这一学科。

  学科的发展首要的条件当然是要形成一个有创新能力的研究团队,形成比较稳定的研究领域,同时发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当然有一个较宽松的、有一定资源配置的外部学术环境也是很重要的,河北大学领导既有意于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这对多年从事这一学科教学科研的我来说,当然觉得是个好事,我们义不容辞地要做一些事情。编辑出版这一丛刊,正是想为河北大学社会经济史学科的发展平整出一块小小的平台,汇集我们的一些研究成果,展示给学术界。

  丛刊以汇集个人论文、会议论文及有学术价值的经济史原始资料为主,本学科青年学者的学术专著也适当考虑收入。

刘秋根
2010.12.15

代前言
编高树林《古代社会经济史探》有感

  本书是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高树林教授论文的选集,收集了高树林教授对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主要是赋役制度史的文章。高树林教授是我的老师,攻读硕士学位期间(1983—1986年),曾听过他讲授的《隋唐史专题》、《辽金元史专题》等课。后又长期在他的关心指教之下工作,理所应当说上几句,以便对其文、其人有所了解。

  该书共收高树林教授23篇论文,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古代人口、阶级、农业、市场”是对古代河北人口、农业生产、水利、市场等问题的研究,共收七篇论文。其中有三篇文章研究探讨了中国古代河北人口、元代河北人口及金代人口诸问题。一篇文章论述了中国地主阶级在中国古代的起源与发展。一篇文章探讨了辽金元时期蒙古草原农业生产的发展。一篇文章探讨了元朝农田水利的恢复与发展。一篇文章探讨了明朝隆庆年间与蒙古右翼的封贡互市问题。第二部分“古代赋役制度与社会”是对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变迁的宏观探讨及宋辽金与元代赋役制度的比较研究,共收入六篇论文。其中一篇文章从人头税、实物税、货币税变动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的税役变化问题。《关于宋辽金的封建赋役问题》、《宋元赋税制度之比较》、《宋元两代矿冶户比较研究》、《宋朝赋役浅论》等四篇文章对宋辽金、宋元赋役制度进行了多个侧面的比较研究。还有一篇文章对宋朝身丁钱进行了具体探讨。第三部分篇幅最大,共收十篇文章,是对兀代赋役制度、诸色户计制度的具体探讨。其中《元朝差役与民户差役负担》、《试析元朝北方“税粮”的几个问题》、《元朝“税粮”制度简论》、《试论元朝“科差”制度》、《元朝盐茶酒醋课研究》等五篇文章是对元代赋役制度的研究,《元朝民户研究》、《元朝匠户研究》、《元朝冶炼户研究》、《元朝盐户研究》、《元朝茶户酒醋户研究》等五篇文章是对元代诸色户计制度的具体研究。

  高树林教授是他们那一代人当中研究断代赋役制度史比较早的学者之一,综观以上文章,如果以作为本文集主体的宋元及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史研究来说,高树林教授的学术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具有长时段的眼光。高树林教授的研究虽主要针对元代,力图作一种断代赋役制度史的考察,但作者打通宋、元二代,不但对宋元赋役制度、宋辽金赋役制度、辽金元赋役制度本身作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更重要的是从这三个侧面对赋役制度的变动作了比较研究。尤其关注赋役制度在金元以后在北方地区的变化,他认为,表现为以田亩为征收单位的田亩税向以人丁、户为征收单位的人头税倒退,如元代北方便从宋代北方的两税变为税粮、科差、包银制度,而这三项制度无一例外是以人丁或者户为单位来征收的。实际上,汉唐时代及中唐以后各代也表现为这种变动,即封建社会前期赋役征收以人头税性质的兵役、徭役及其代役钱为主,而后则以田亩税性质的两税为主。为此高树林教授专门撰文对这一变化作了数字测算。即使是对宋代身丁钱(米、绢)的研究,也贯穿了这一精神。身丁钱是五代的制度残余,北宋以后,政府逐渐废除这种落后的人头税性质的税收,或者在一些地方开始摊入田亩征收。高树林教授细致地叙述了这一过程,并指出了这一过程作为封建社会后期摊丁入亩制度变革的最早尝试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大多数的文章作者都贯彻了这种长时段的眼光,总是在前后对比的背景下来论述各代具体的赋役制度。

  第二,善于结合中国古代生产关系的整体变动来探讨宋元时代及元代赋役。就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长时段变迁而言,宋元时代正处于第二个马鞍形,北宋是高峰,元代乃至明初为低谷;就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的变化而言,大体说来,中唐以前是以封建农奴制、中唐以后尤其是宋代以后,则是封建租佃制为主。而在辽宋夏金元这一历史阶段,至少在北方地区,不但生产力表现出了下降,更为重要的是生产关系亦表现出了倒退,由宋代的封建租佃制向农奴制倒退。而宋金元时代赋役制度的变化也以相当曲折的途径表现了这样一种趋势。如元代税粮、包差制度的推行,不但反映了金元时代生产力遭到大破坏后,统治阶级对劳动人El控制的加强、封建农奴复兴的趋势,甚至体现了奴隶制下,奴隶主掠夺的落后制度。在多篇文章中,高树林教授一再提醒人们要注意这一演变趋势。正是对这一发展趋势的揭示,使宋元乃至整个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显示出规律性。表明作者对赋役制度的研究,已经摆脱了单纯考证制度前后变化的窠臼,进入了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史的新范式。当然因材料的匮乏,这种关系的揭示还有必要进一步细化与深化。

  第三,善于结合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变化来探讨赋役制度的变化。为什么封建社会中后期会有由人头税为主向田亩税为主的转变,最关键的还是生产力的发展,及伴随这种发展而来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统治者再强大,剥削再残酷,也不可能在很大的程度上超越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杀鸡取卵,即使封建士大夫制定治国的方案,尤其是王朝初年那些平天下的理想,更难免空想,但经过调整,它会扭转到与生产力及商品货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平上来。

  中国古代至少自秦汉以后,确立了强大的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而要维持巩固这一制度,中华民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沉重的赋役剥削正是这一代价的具体体现。对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在其初起时,学术界便重视各种制度的探讨,包括赋役制度、土地制度、租佃制度、禁榷制度等等,而赋役制度正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说,以九卷本《中国经济通史》各卷主编为代表的学者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的第一代学者的话,高树林教授则可以说是第二代,而他正是他们那一代人中探讨中国赋役制度史最早的一批学者之一。他的研究在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其成果在《历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史研究》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刊出。高树林教授撰写的专著《元代赋役制度研究》,也曾在河北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得二等奖。

  高树林教授毕业于南开大学(1957年),长期服务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上世纪七十年代(1976年)来河北大学历史系工作,1982年,漆侠教授创办河北大学宋史研究室(后更名为历史研究所,即现在的宋史研究中心),高树林教授又来宋史研究室工作,历任历史研究所副所长、河北大学出版社常务副社长。为宋史研究室、历史研究所研究生的培养、研究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中国古代史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运作乃至资料室的建设管理,辛勤操劳、任劳任怨。我曾接任高老师工作的一小部分——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我发现,因为上世纪八十年代乃至九十年代,办公技术落后,经费匮乏,大部分的文件,如培养计划、研究生课程大纲、科研工作计划等,均是高树林教授清秀的行楷字,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他为这个研究单位及这个学科所付出的心血是多么的大。

  宋史研究室、历史研究所及后来的宋史研究中心均以宋史及辽夏金元史研究为主,但在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大家似乎都重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也正是在这种风气之下,高树林教授将自己的学术转向了经济史方面,重点就是以上所说的宋元赋役制度史领域。本书所呈现的二十三篇文章未必反映了高树林教授的全部学术追求。但我也期盼这本集子能使人们对其学术成果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漆侠先生的全集已由宋史研究中心编集出版,这里又将高树林教授的主要作品编成集子,提供给学术界,这是河北大学中国经济史学科发展的一项重要成果,是高树林教授对河北大学中国经济史学科的贡献。

  有关本书的编辑,我想说明的是,尊照高树林教授之意,所有文章均保持了原貌,所做的工作有两点:一是为便于出版,统一了注释、标点等,对明显的个别文字及标点符号错误做了修改。二是校对了所有原始材料。所有校对工作均由我的研究生李潇、任欢欢、杨洋、杨贞、王瑞蕾等五位同学完成。我要对她(他)们的细心与工作表示感谢。

  我还要感谢河北大学学科发展处对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的重视暨对本书的资助。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宋史研究室初创,国内及学校形势似乎都比较复杂,再加上学生又少,漆侠先生、高树林教授等人如同母鸡管小鸡般管着我们、护着我们,尤其是高树林教授更是实际上的义务辅导员,一入学便吓唬我们:要好好做学问,若要拿学位,是要掉肉、要流汗的。其管理不但是读书报告写完了没有,今年发了几篇文章,甚至微观到今天读了几页书,有些什么样的感想。对于缺乏远大追求且感觉迟钝的我,正是在他们指教、恩荫及棒喝之下才读了些书,在那个理想张扬、有着无限选择的八十年代,喜欢上了孤独寂寞的历史研究,也算是对宋代及中国古代经济史,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了些学习及理解,至今为止也发表过一些文章。而且更重要的是,学风还算扎实,学问的路子也还未走偏。所有这些全拜漆侠先生、高树林教授之赐。

  我大学时期也有位高老师,是教先秦至秦汉~段的,头发花白,个子高高的,因为他老人家不但课讲得好,对学生的生活也非常关心,说话偶尔有些絮叨,78级的师兄、师姐们曾称之为“高妈妈”。由以上所述可见,我在硕士阶段遇到的本书作者高树林教授可以说是一位比大学时高老师更甚的“高妈妈”。值此书出版之际,我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表示我对高树林教授衷心的感谢与敬意,并颂“高妈妈”身体健康。

学生 刘秋根
2010年7月15日初稿
2010年11月2日修改

目录

河北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术丛刊弁言……………………………………………………………………………………………(1)

代前言…………………………………………………………………………………………………………………………………(1)

上篇 古代人口、阶级、农业、市场

元朝时期的河北人口初探……………………………………………………………………………………………………………(3)
河北古代人口发展概述………………………………………………………………………………………………………………(13)
金朝户口问题初探……………………………………………………………………………………………………………………(25)
中国封建地主阶级的形成和演变……………………………………………………………………………………………………(40)
辽金元时期蒙古草原农业生产的发展………………………………………………………………………………………………(60)
元朝农田水利的恢复与发展…………………………………………………………………………………………………………(72)
明朝隆庆年间与蒙古右翼的封贡互市………………………………………………………………………………………………(84)

中篇 古代赋役制度与社会

试论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税役变化问题………………………………………………………………………………………(97)
关于宋辽金的封建赋役问题……一…………………………………………………………………………………………………(114)
宋元赋税制度之比较…………………………………………………………………………………………………………………(126)
宋元两代矿冶户比较研究……………………………………………………………………………………………………………(137)
宋朝赋役浅论…………………………………………………………………………………………………………………………(160)
试论宋朝身丁钱………………………………………………………………………………………………………………………(173)

下篇 元朝赋役制度与元代社会

元朝差役与民户差役负担……………………………………………………………………………………………………………(189)
试析元朝北方“税粮”的几个问题——兼及与宋、金制度有关问题……………………………………………………………(201)
元朝“税粮”制度简论………………………………………………………………………………………………………………(215)
试论元朝“科差”制度………………………………………………………………………………………………………………(223)
元朝盐茶酒醋课研究…………………………………………………………………………………………………………………(237)
元朝民户研究——元朝“诸色户计”研究之………………………………………………………………………………………(253)
元朝匠户研究——元朝“诸色户计”研究之二 ……………………………………………………………………………………(263)
元朝冶炼户研究——元朝“诸色户计”研究之三 …………………………………………………………………………………(273)
元朝盐户研究…………………………………………………………………………………………………………………………(289)
元朝茶户酒醋户研究…………………………………………………………………………………………………………………(305)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