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周边地区的粮食运输

  周边地区,包括东北三省、蒙古、新疆、甘肃、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居住区。一般来说,少数民族的生活环境、方式与汉族人不同。他们多经营牧业,食物结构以羊、牛肉为主,配以少量粮食。完全不吃粮食的地方虽然也有,但比较少。粮食对于周边地区的人们来说,需求程度不如内地人那么大。或许就是这种原因,在以往对民族地区的商品经济研究中,很少专门涉及粮食运输问题。

  实际上,生活在山区的少数民族,如云南、贵州、东北的人们,多经营山产,食物结构以粮食为主。生活在东北平原、新疆地区、云贵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与汉族人一样,食物结构也以粮食为主,并进行农业生产,包括种植水稻。此外,清政府推行逐放内地犯人到周边地区生活的政策,也促使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食物结构发生变化,增加了周边地区对粮食的需求程度。更重要的是,清代以来,汉族人大批迁往周边地区,开垦土地,种植粮食作物,使周边地区出现大面积粮田。生产的粮食,一部分向内地运销,以补充内地的粮食不足;另一部分向周边地区运销,使生活在边远牧区的人们,比较容易获得粮食,促成食品结构的变化,反过来增加了对粮食的需求。总之,清代前期粮食同样是周边地区不可缺少的商品,粮食流通也有其必然性。不过,由于交通条件的限制,周边地区粮食运输方式,多采用车载、牲驮、人背的陆路运输,所以粮食运输量也受到影响。

  本文准备对周边地区粮食运输状况,以及与内地粮食运输网络的联系作一考察,附带说明,文中只探讨民间粮食运输,不涉及官方采买和军粮。

  1、东北

  清代前期东北地区农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奉天以北兴起了诸如吉林、宁古塔、齐齐哈尔等地,“商贾云集,竟为内地”的城市[1]。宁古塔“五谷俱生,惟无稻米”[2]。商人从奉天,经铁岭、开原,出威远堡门,运米至宁古塔。在这条商路上,“商贾车辆往来不绝”[3]。齐齐哈尔“稻米甚贵”,商贩从奉天,出法库门,经哲里木盟,运米至齐齐哈尔[4]。在黑龙江的游猎地区,每年春秋,汉族商贾驮载粮食等商品前往交易[5]。

  山海关外,沿奉天西部各边门一带,是蒙古民族居住区,清初有许多汉族农民迁入,促进了这一地区农业的发展。卓索图盟土默特旗、喀喇沁三旗等地生产的粮食,集中于塔子沟、三座塔,蒙古商人车载马驮,经九官台、清河门运至奉天义州,由义州转运锦州,或经松岭子门直接运到锦州[6]。据山海关监督奏报,经过清河门、九官台的“蒙古客商贸易,随到随行,进口车辆,盈千累万”[7]。塔子沟的粮食向直隶永平府迁安县等地运销[8]。科尔沁三旗、郭尔罗斯二旗所产粮食,也由蒙古商人车载马驮,经发库门运到奉天。这条商路俗称:“八虎道”,是“商贩往来必由之路”[9]。据文献记载,奉天“各处边口皆通蒙古地方,其间买卖商民,以及蒙古车辆驼驮出入者甚众”[10]。

  奉天义州是粮食集散地。早在顺治十一年就有人在锦州城,“见粟数百车,庾数千石,诸贾走集,俱贩自义州者”[11]。义州的粮食,或经锦州运到海口;或经宁远运入山海关、永平府等地。牛庄也是粮食集散地,从这里粮食“一舟浮二千石”[12],海运天津、山东、江浙等地。辽阳州、岫岩厅、凤凰城“三处之人向来俱在牛庄买米”[13]。在奉天聚集的粮食,不仅海运直隶、山东、江南、闽广,而且陆运“河南、山西、陕西等省”[14]。

  2、北边

  北方蒙古南部各旗,清代前期出现大面积粮田。“蒙古一切衣食等物,大半买之内地。内地人持货赴边,日积月累,迄今归化城、八沟、多伦诺尔数处所集之人,已至数十余万”[15]。八沟、鞍匠屯“为各蒙古米粮总汇之区”[16]。归化、四旗、丰镇也是口外粮食集散地。这些地方“米多价贱”,其中“八沟厅为产米最广之区,较之四旗更为平贱”[17]。多伦诺尔是“众蒙古云集往来,顺便买卖”之地[18],因距四旗较近,粮食多自四旗运去,“商贩搬运较多”[19]。蒙古南部各地的粮食,沿蒙古地区驿道,向北方广大游牧地区运输。多伦诺尔的粮食运往锡林郭勒盟,外蒙古车臣汗、土谢图汗部;丰镇的粮食,经鄂连诺尔,运往库伦;归化城的粮食,运往乌兰察布、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地[20]。蒙古游牧地区是草原,一般凡是有水有草的地方〔沼泽地除外〕,运输商品的牛车便可以直达牧民住的蒙古包。粮食通过这种渠道,运至牧民的蒙古包前销售。

  蒙古南部各旗的粮食,除了向北运输之外,也输入内地。本来清政府不准“口外米谷”进口销售,怕蒙古人缺粮食[21]。但由于连年“口外收成颇好”,内地又需要粮食,所以粮禁也放开了[22]。“内地商贩前赴采买者多。”“直隶一省,向藉八沟粮石”[23]。“大都京城之米,自口外来者甚多”[24]。八沟粮食由大车载运,进喜峰口,至遵化州分销。遵化州“城铺民设有堆房,成总堆贮,零星发卖”[25],亦可直接运往京师。四旗、鞍匠屯的粮食,则经古北口,运到密云等处。归化城是塞外“粟米聚会之所,五方辐辏之地,粜者必由此入,籴者必由此出。不论岁之丰欠,此其常事”[26]。该地粮食“较晋省内地为多,民食兵粮而外”,还有剩余[27]。这些粮食或沿黄河运往山西、陕西;或“由陆路则运至大〔同〕、朔〔平〕、宁〔武〕、代〔州〕等郡”[28]。宁远厅的粮食,由农户运到左云县城,卖粮买农具[29]。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地方,即河套也。”在乾隆时期由移民种植了大片粮田,与之接壤的陕西“榆林、怀远、定边、靖边四县,近邻边塞,土多沙瘠,即丰收之年犹取资于口外”[30]。到河套耕的农民“秋成驮运糜谷回至内地粜卖,向皆听附近州县与晋省商贩买运”[31]。也有蒙古商人到内地集市“以牛驴易换粮食”[32]。在这里“夷人汉人往来贸易,络绎不绝,不但彼此相安,亦且相资为生”[33]。

  3、西北

  宁夏府口外是阿拉善厄鲁特旗,蒙古商民“进赤木、黄峡、宿嵬三口,与宁夏城内民人交易”,以“羊只、毛毡、皮张、大盐易换布匹米粮”[34]。

  青海蒙古游牧地,原在甘肃安西一带。“雍正元年,平定青海之后,蒙古悉移青海”[35]。官方在西宁府、丹噶尔城、大通县乌什沟、察罕俄博等处设立市场,青海蒙古人与内地汉人“互相交易”[36]。西宁府“每岁蒙古、番回自口外贸易而来者,络绎不绝”[37]。西宁的粮食一部分来自河州,“卫虽不产稻,而麦豆杂粮随地皆有……麦豆杂粮辇载驴驮以往西宁者,不绝于路”[38]。游牧于青海黄河以西和以北的蒙古牧民,把牲畜、盐等商品运到西宁、丹噶尔,易换粮食和布等生活必需品。游牧于黄河以东的青海蒙古牧民,就近到河州土门关附近的双城堡,“以牛羊求售,易买口粮、布匹等物”[39]。青海岛居牧民“于冬时渡冰入口,购办粮茶,足一岁之食”[40]。内地商民也带着粮食、布匹、茶叶等商品,前往“柴达木等远处”地区,与青海蒙古人贸易[41]。还有西藏商人也到西宁等地贸易。

  甘肃西北的新疆地区,自乾隆统一,归入版图之后,就开始屯垦,到嘉道之际,北疆耕种面积已达一百数十万亩。粮食总产量不断增长,仓贮丰盈,足敷支用[42]。在南疆,也有开垦的农田,粮食自给有余。因此,新疆一般无需从内地输入粮食,民间粮食交易主要在新疆各地和蒙古地区。乌鲁木齐“粮贮饶裕,实为新疆之沃土”[43]。有人说:“天下粮价之贱无逾乌鲁木齐”,“载麦盈车不能得钱三贯”[44]。“绥来县其地产稻,粮米价皆廉,商民辐辏,庐舍如云”[45]。“伊犁四境,一望平川,地裕水广”,也是产米麦杂粮的沃土[46]。所以,北疆粮食运输以乌鲁木齐、绥来县为中心,向各地输出。古城西通乌鲁木齐,北通蒙古科布多、乌里雅苏台等地,那里 “不产五谷”,商民从古城“常川贩运米面”到科布多、乌里雅苏台地区[47]。在南疆,叶尔羌的谷物,“经常以驴子运送到喀什噶尔出卖。”阿克苏的粮食也运往喀什噶尔求售,同时还越过沙漠,运往和阗等地[48]。

  4、西边

  四川西北、西、西南部是少数民族居住区,不产稻谷,“各番收获杂粮,每户或收一石有余,或仅收数斗。”尽管受到大小金川战争的影响,但常年粮产不高,也是史实[49]。“保县至茂州以及松潘一带,重山复叠,田地甚稀,且率皆童山顽石,颇鲜树木。该处人民于山脚溪畔,播种青稞、荞麦等项,以资糊口。洵属地瘠民贫,全资贩运灌县等处粮石,以为接济”[50]。“松潘地处苦寒,鲜产稻谷,其食米全赖成都府属之灌县,龙安府属之江油、彰明二县商贩”[51]。商贩从灌县、江油、彰明运粮至松潘、茂州;或从甘肃文县,沿山沟经下阳、中阳、上阳三洞直抵松潘,“贩载货物”粮食[52]。也有商人从灌县,经汶川卧龙关,运粮至懋功厅等地[53]。茂州“土民每值八、九月间,即赴成都川东一带庸工,资其糊口,直至次年春末夏初,彼处可以播种,方始回窠”[54]。有人写道:“队队番夷作活来,连村绕舍总成堆。明年二月绵江口,负米呼猪打伴回。”作者说:“蛮人至冬月俱襁负而至,为人作活。一交二月即买猪、米,结伴归去。彼处常寒,难禁内地之热也”[55]。松潘西北的青海蒙古人,也到黄胜关贸易,又把运到松潘的粮食转输青海[56]。

  雅州府打箭炉地方,“系通西藏要隘,往来蛮客赴炉贸易者,络绎不绝”[57]。打箭炉税关,“米谷向不征税”,乾隆二年也停征黄豆税[58]。说明打箭炉聚集一定量的粮食,藏民来炉交易,其中包括买粮食。巴塘、里塘与云南丽江府维西,及西藏各寨相通,各族商民“常在四川巴、里二塘所辖之擦栋安、安天柱各寨,及西藏所属之擦瓦岗、左工〔贡〕、波乌〔罗〕、曲棕、工布、渣峪〔察隅〕、扎玉滚、南墩、汉人寺、江卡、扎呀、黄连山等处,或与藏来之番商;或与川属之夷客”,相互交易。从云南维西,经康晋,达梅里村,与四川和藏属扎达盐井相连,云南少数民族居民“赴井买盐售卖,或对换油米等物,以资生计”[59]。

  四川宁远府越嶲厅“山多田少,即终岁丰稔所产米粮尚不敷本地民食”[60]。彝族人“或种苦荞;或种黄豆,收获之余,杂以草茅木皮以充其腹”[61]。这一地区所需粮食,全靠商民从附近产粮地成都、嘉定、叙州等地贩入[62]。

  5、西南

  地处西南的贵州“夷多汉少”[63],与之交界的川、湘、桂地区,也是少数民族居住区。那里“山多田少,所产米谷杂粮,恒不敷本地民苗日食”[64]。人们“撒种杂粮,历代相传,名曰刀耕火种,既无粪土,又泛池塘。丰稔之年,可收菽粟乔〔荞〕麦等项,稍愆雨泽,所获即少,往往为穷所迫”[65]。所需粮食由各省互相转输。松桃河流经黔、川、湘交界地区,沿河的茶洞地方是三省人贸易市场,川黔的“牛、猪、米、豆”,“舟中装载而来,亦极便易”[66]。“永绥山多田少,不产稻谷,一遇阴雨,城中不得米食。南与松桃路近,松桃地宜稻,于永绥南门建集,松桃民挑至集场发卖”[67]。沅江支流<氵舞>水,在贵州境称镇阳江,湘米沿此江运往贵州镇远府[68]。贵州的豆、杂粮也沿此江运往湖南。<氵舞>水是民族地区不同粮食品种交流的渠道。沅江支流清水江、锦水,也是“舟楫东来,商贾云屯”[69]。“苗人皆食杂粮,其收获稻米,除纳赋之外,皆运售楚省者也”[70]。黎平府古州江,经古州厅,下达广西怀远县,合于柳州融江,“贸易之人,多由此河往来”[71]。广西柳州等地的米价低于古州,“商贩米船来古者,络绎不断”[72]。

  贵州贵阳“食米全赖定番、广顺”[73],大定府威宁州,群山环绕,“止种杂粮,不产米谷。惟藉外贩米粮以资民食。”米谷由平远州,马驮运至威宁州[74]。

  贵州与云南交界的民族居住区,“陆路多系崇山峻岭”,往来商贩“肩挑背负”[75]。这里运输的商品也包括粮食。

  云南与广西交界地区的少数民族居住区,有驮娘江,流经广南府、广西西林,云南剥隘,至广西百色入右江。雍正年间此河开通,广西、广东商船“载货前来,沿河交易”[76]。粮食也当是交易的商品之一。

  综上所述,无论是东北、北边、西北,还是西边、西南,所有地区的人们,或粮食自给有余;或自给不足;甚至不能自给,都要依靠粮食市场。尽管牧区少数民族的人们食粮很少,可是依靠粮食市场的程度,却更强于内地或其他地区,因为他们的粮食完全不能自给。除了不食粮食的地区之外,粮食完全自给自足,人们不依靠粮食市场的情况也是不多见的。

  其次,周边地区的粮食流通渠道,与内地粮食运输路线相连接。如上所述,东北的粮食运路,从义州,经山海关,直通永平府,还可达京师,与运河相通。北边的粮食运路,分别经喜峰口、古北口,至直隶,达京师,也与海河水系和运河相接;或经杀虎口至山西;或从河套至陕西,粮食运路与黄河水系相通。西北甘肃的粮食运路,分别在东、西二个方向,与黄河水系相通;新疆地区的粮食运路,通过驿路,与蒙古、甘肃相接。西边的粮食运路,与长江水系相通。西南的粮食运路,经长江与洞庭湖相通;云贵的粮食运路,也与长江水系相连;云南、广西的粮食运路,与西江水系相连。因此,周边地区的粮食运输路线,不仅与内地粮食运输路线相连接,而且形成互通的网络。这样,周边、内地、沿海的粮食运路连接起来,形成清代前期全国粮食运输网络。而全国粮食运输网的形成,促使清代前期全国粮食运输的范围、规模,超过以往任何朝代,从而,带动了其他商品的流通,呈现封建社会商品流通的繁荣。

注释:

[1]张穆《蒙古游牧记》,科尔沁,咸丰,见《皇朝藩属舆地丛书》第三集,上。[清代前期东北诸城市已形成。]

[2]吴振臣《宁古塔纪略》,康熙,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一帙。

[3] 《清朝文献通考》卷三一,征榷六,第5138页。

[4]方式济《龙沙纪略》;西清《黑龙江外纪》,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一帙。

[5]参阅袁森坡《论清代前期的北疆贸易》,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6] 《清高宗实录》卷一七八,乾隆七年十一月丁卯。

[7] 《清高宗实录》卷三九七,乾隆十六年八月戊午。

[8]参阅袁森坡前引文。

[9]西清《黑龙江外纪》。

[10]詹事府伊尔敦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6辑,第381页。

[11]谈迁《北游录》,纪邮下,顺治十二年四月辛已。

[12]谈迁《北游录》,纪邮下,顺治十二年四月辛已。

[13] 《清圣祖实录》卷一六二,康熙三十三年正月丙辰。

[14]牟昌裕《条陈时政疏》,乾隆,见光绪《栖霞县续志》卷九,艺文。

[15]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九九四,理藩院,刑法。

[16] 《清高宗实录》卷一九六,乾隆八年七月辛卯。

[17]乾隆三十年十月初七日直隶总督方观承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6辑,第257页。

[18]雍正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直隶总督李卫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3辑,第876页。

[19]乾隆二十九年十月十七日直隶总督方观承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3辑,第1页。

[20]参阅卢明辉《清代蒙古地区与中原地区的经济贸易关系》,载《内蒙古社会科学》1982年,第5期。

[21] 《清世宗实录》卷一,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丁酉。

[22] 《清世宗实录》卷三五,雍正三年八月癸未;《清高宗实录》卷七六,乾隆三年九月癸亥。

[23]乾隆《口北三厅志》卷五,地粮志;杨锡绂《遵旨陈明米贵之由疏》,乾隆,见《四知堂文集》卷十。

[24]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庚寅。

[25]乾隆三十年九月十四日允祈、盛昌、公义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6辑,第96页。

[26]祁寯藻《马首农言》,见《秦晋农言》,道光。

[27]乾隆十九年十月初九日山西布政使多纶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9辑,第732页。

[28]乾隆二十九年四月初二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1辑,第110页。

[29]乾隆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山西巡抚和其衷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0辑,第842页。

[30]乾隆二十年十月二十七日署陕西巡抚台柱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2辑,第768页。

[31]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十九日陕西巡抚卢焯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4辑,第462页。

[32]道光《怀远县志》卷二,市集。

[33]乾隆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陕西巡抚陈宏谋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0辑,第106页。

[34]乾隆《宁夏府志》卷二,地里。

[35]乾隆二十年七月初四日甘肃布政使明德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2辑,第31页。

[36]张穆《蒙古游牧记》卷一二四,青海和硕,载《皇朝藩属舆地丛书》第三集下。

[37]乾隆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陕甘总督黄廷桂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辑,第797页。

[38] 《秦边纪略》卷一,河州,乾隆。

[39]雍正三年四月初八日岳钟琪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4辑,第142页。

[40]徐珂《清稗类钞》第一册,地理类,该文记述清末事,但青海岛居人的生活方式似前期与后期变化不大。

[41] 《清高宗实录》卷六三三,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壬戌。

[42]参阅华立《清代新疆屯垦方式重心的转移及其意义》,载《西域研究》1991年,第4期。

[43]乾隆三十年七月二十五日陕甘总督杨应琚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5辑,第597页。

[44]纪昀《乌鲁木齐杂记》,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二帙。

[45]祁韵士《万里行程记》道光。

[46]格琫额《伊江汇览》乾隆,见《清代新疆稀见史料汇辑》1990年。

[47] 《清宣宗实录》卷六十,道光三年十月丁已;卷一七二,道光十年八月癸丑。

[48]参阅陈庆隆《清代天山南北的贸易》,载《食货》第六卷,第三期。

[49]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初九日舒常等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37辑,第494页。

[50]乾隆二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四川总督阿尔泰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9辑,第304-305页。

[51] 《清高宗实录》卷三○七,乾隆十三年正月已酉。

[52]雍正三年五月十四日刑部左侍郎黄炳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4辑,第343页。

[53]李心衡《金川琐记》乾隆,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54]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四川总督黄廷桂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2辑,第332页。

[55]林孔翼等《四川竹枝词》;陆箕永《绵州竹枝词》,转自秦和平《试折清代四川羌区农业的发展和劳动力问题》,载《中国农史》1991年,第3期。

[56]雍正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四川总督黄廷桂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13辑,第712页。

[57] 《年羹尧奏折专辑》第二集,雍正元年二月二十七日奏折,台湾版。

[58]乾隆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四川巡抚杨馝题本,见钞档。

[59]乾隆十八年三月十六日云南总督硕色等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4辑,第820页。

[60]乾隆二十年五月二十二日四川提督岳钟琪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1辑,第455页。

[61]张瑛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7辑,第496页。

[62]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二日四川总督阿尔泰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8辑,第471页。

[63] 《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一,乾隆十三年三月是月。

[64] 《湖南省例成案》卷23,《户律·仓库》。乾隆十八年。

[65]乾隆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湖广总督德沛奏折,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14辑,中华书局1990年。

[66] 《湖南省例成案》卷34,《户律·市廛》。

[67]严如煜《苗疆风俗考》,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8帙。

[68]彭而述《重开诸葛洞碑记》,见乾隆《镇远府志》卷22,艺文考。

[69]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卷六,道光。

[70]爱必达《黔南识略》卷二十一,黎平府,乾隆。

[71]康熙五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张文焕奏折,见《宫中档康熙朝奏折》第4辑,第598页。

[72]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古州镇总兵韩勋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2辑,第450页。

[73]爱必达《黔南识略》卷一,贵阳府。

[74]乾隆二十一年三月二十日贵州巡抚定长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4辑,第9页。

[75]康熙五十七年七月十三日贵州巡抚黄国材奏折,见《宫中档康熙朝奏折》第7辑,第391页。

[76]雍正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尹继善奏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3辑,第323页。

原载《史学月刊》199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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