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唐宋军政变革研究概述

    

  中国历史演进至唐宋,由于时代、社会变化的关系,军政方面也相应呈现出诸多变革和新动向,并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对此,学界进行了许多思考与探索。2000年以来,有关唐宋军事史的研究更趋深入,其中颇多涉及到军政变革方面的内容。以下分为若干方面予以阐述。

一、唐宋时期军事与政治关系走向

  (一)总论

  唐宋时期,王朝统治集团在对待军事与政治的关系态度上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即唐朝治国倚重武力,并实施开疆拓土的政策,因此也产生藩镇割据和干预政治的后果;而宋朝汲取了以往兵变的教训,调整了治国思想,抑制武力对政治的干扰,特别是从宋太宗朝后期开始更不断推行“崇文抑武”的方略,并放弃了对外用兵的政策。对此,有多位学者的论著从不同方面进行了论述。

  李焕青《唐宪宗中兴与藩镇政策》[1]认为唐宪宗朝因藩镇政策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是一个暂时的盛世,而矛盾却在激化。唐宪宗中兴,使唐王朝结束了和藩镇对抗的中唐时代,进入了藩镇割据之势横流的后唐时期。日本学者山根直生所撰《唐朝军政统治的终局与五代十国割据的开端》[2]一文指出,淮南节度使高骈在史书中一直被认为“惑于神仙之说”,而通过对崔致远《桂苑笔耕集》的考察,认为这是淮南节度使实行的一种改革。“它的目的是克服唐王朝军政、财政全面崩溃的困境,使其走向完全独立化。”认为“‘妖人吕用之之党’其实具有下层商人的特性,而且跟扬州周边有盐铁专卖的关系,因此可以说是改革的旗手。”促使唐朝灭亡的原因是当时各州府互相斗争状态的持续,这到五代十国时也成了诸势力的政治课题。

  北宋建立后全国政治与军事走向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又是什么造成了宋代日后的积弱之势?陈峰《武士的悲哀——北宋崇文抑武现象透析》[3]一书提供了新的认识视角。作者把握了史料细节,考察了宋初以来统治者对待军事与政治之间关系的态度变化,从中探索历史深层的发展脉络。通过对北宋九朝上起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下迄徽、钦二帝“靖康之难”诸史事的探究,展现了所提出的北宋“崇文抑武”国策从最初产生,到被作为祖宗成法日益强化以至最终定型的变迁过程。另就北宋推行“崇文抑武”国策所产生的巨大消极影响指出:这不仅导致了国家武装力量的核心——武将群体的萎靡、无能以及自卑,而且更造成了一个时代尚武精神的沦丧,最终影响到中国历史日后的发展走势。李承、宋新夫《宋朝享国与国防制度文化》[4]认为国防制度文化是宋王朝在“内困外扰”政治环境中却能享国长久的重要因素。宋朝国防制度文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所践行的“宽典待吏”、“重文轻武”等军事政治理念已丧失其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其所蕴含的军权制约观、法典治军理念、文人政治观以及忠义爱国精神却是中国传统军事文化之精华所在。刘旭东、杨晓红《南宋沿袭了北宋“守内虚外”策略吗?》[5]一文则对“‘守内虚外’是北宋初期确立的三大国策之一,并一直延续到南宋末”的提法提出质疑,认为较北宋而异,南宋存在更为严峻的边疆形势,这决定了南宋不可能仍以此作为国策,而是既要“守内”,又必须重视防外。

  对于宋初收兵权的问题,又有进一步的探讨。程兆奇《宋初收权得失略论》[6]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再论述了宋初太祖实施的强化专制皇权的过程,包括削夺禁军统帅兵权、剪除强藩、析分相权、以文代武。认为这一系列的收权措施是有相当自主意识的制度更张,曾有效的保全了赵氏皇脉,但因过分集权而付出的军队战斗力弱化等代价,对于边患特重的宋代,却又尤具危害性。该文所论涉及到宋初军政的特点。范学辉《关于“杯酒释兵权”若干问题的再探讨》[7]将“杯酒释兵权”视为宋初新贵集团取代留用的后周旧臣的重要举措。文章认为:宋太祖与留用的后周大将之间的关系是战友关系;与自己殿前军中嫡系部下的关系是长官与下级的关系;而宋太祖与亲兵卫士们的关系则更进一层,是“养”与“被养”的关系,是带有强烈人身控制和依附色彩的主仆关系,相比于部下和战友,奴仆无疑更可靠,也更容易驾驭,自然就更易得到提升。因此,宋太祖一朝禁军指挥权的转移,呈现出由留用的后周大将向宋太祖的嫡系部下转移,再由宋太祖的嫡系部下向其亲兵卫士群体转移的明显轨迹。就南宋统治者收兵权与诛杀大臣的问题,顾宏义《岳飞之死与宋太祖“不杀大臣”誓约考》[8]认为宋高宗诛杀岳飞并未违背太祖以来“不杀大臣”的传统,因为太祖誓约所言大臣,仅指文臣士大夫而不包括武将在内。北宋不乏武将被杀的先例,高宗所为,完全与其祖宗猜忌、迫害武将的家法一脉相承。宋志红《论南宋初年韩世忠罢兵权》[9]认为韩世忠从拥兵权到罢兵权,反映了整个南宋军政局面的演变以及宋金关系的变化。他拥兵权在当时是形势需要,具有现实的必要性,而后来罢兵权又是南宋政局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关于宋朝对战争持何种思想与态度的问题,程民生《宋初和平统一战略及实践》[10]根据具体实现过程,将宋初和平统一行动的实践概括为:在武力威胁下不战而降的荆南模式;没有直接的军事威胁,但朝廷做出过明确的归顺要求,最终主动归顺的吴越模式;既没有任何军事威胁,朝廷甚至也没有做出明确的或暗示的归顺要求,自觉纳土的漳泉模式。从而指出,宋政府英明的统一战略和高超的政治手段,为国家的统一和历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分裂时期提供了和平统一的可行性,应得到充分肯定。陈峰《宋代统治集团以和缓战思想及其影响》[11]在长时段的背景下考察了宋代统治集团以和缓战思想的形成及其影响,认为在中国古代传统政治中,长期具有重视武备和积极御边的主流意识,但至宋代则发生了明显的转变。在宋朝“崇文抑武”统治方略的推动以及两次北伐失败的影响下,主流意识逐渐形成了以和缓战的应对边患的导向。武力虽然有时也是现实的选择,但宋朝统治集团在精神上却对边防战争产生了怀疑和抵触。宋代统治思想中的以和缓战意识及其流播,对国家的发展路线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形成了宋朝时代特征的重要方面。

  (二)军事决策机制的变迁

  唐宋时期中央军事决策、统兵与军事机要制度的变化,受到多位学者的关注。张国刚《唐代中央军事决策与军队领导体制论略》[12]认为唐代中央在君相对军国大政进行决策的前提下,尚书省兵部负责政令的制定与推行,中央和地方的军队统帅机构则是实施军事行动的指挥组织,它们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唐代的军事领导体制的基本内容。此外,唐代军队的统领和指挥机关前后变化最大,从最初的行台、天策上将府,到藩镇节度使、天下兵马大元帅府,唐代中央和地方的军队统帅组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终唐之世,唐朝都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军队领导组织和指挥机构。黄修明《唐代神策中尉考论》[13]一文提出,神策中尉是唐后期中央神策禁军最高军事统帅,其军职设置最突出的特征在于任职人选身份必须是宦官。而唐后期出现的宦官专权以及由宦官专权引发的种种政治矛盾斗争,与神策中尉这一特殊军职的设置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李军《略论五代使职官的几个特征》[14]提出使职官在五代产生的新特点在于:枢密使、三司使在政治、经济体制中取得核心地位,内诸司使多由士人充任,并出现阶官化趋势,部分在唐朝业已消失的使职重新恢复,部分使职可兼领外职,即将三省体制与使职差遣结合起来,最终形成了枢密使掌军事,三司使掌财政,中书掌行政的局面,对北宋政治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李军、张军刚《论五代使职官的军事化》[15]认为五代军事性质的使职官在继承唐朝的基础上又有创新,许多非军事色彩或在隋唐时期军事色彩较淡的使职都带有了军事意味。军巡使和亲军侍卫使等带有司法色彩的军管系统的产生,意味着五代司法建设的突破;枢密使、三司使更多的涉足军事;出于军事考虑,恢复了营田使的设置。这都反映了五代动荡中又有革新的社会特点。

  而特就枢密使与枢密院制度予以探究,则有如下多篇论文:黄洁琼《唐代枢密使与神策中尉之比较研究》[16]谓唐代安史之乱以后,宦官成为左右中枢政局的一支重要力量。宪宗元和年间基本确立的枢密使制,使宦官参政合法化,德宗贞元年间确立的神策军护军中尉制则标志着宦官对中央禁军领导权的最终确立。枢密使与神策中尉也因此成为最有权势的宦官,在唐后期政治舞台上的表现极为引人注目。戴显群在《五代的枢密使》[17]指出:五代枢密使承袭唐制,但发生若干重要的变化,如以朝士代替宦官任枢密使且职权进一步扩大以及兼管军事乃至主持征伐等。这些变化反映出我国古代枢密使正是沿着由内廷班子向外朝机构转化的趋势发展,而五代的枢密使仍处在这个转化过程中。陈峰《北宋枢密院长贰出身变化与以文驭武方针》[18],从枢密院长贰的文武出身变化入手,论述了其与北宋政治发展的互动关系,因探究的主旨围绕系列问题展开,此处从略。邓小南《近臣与外官:试析北宋初期的枢密院及其长官人选》[19]就中晚唐至北宋初期的枢密使制度的演变进行了深入的论述,指出了唐宋时期“机要之司”枢密院逐步解脱其作为皇帝近密私属性质的过程,从帝王任用宦官掌机要,一变而任用亲信僚属,再变而为主要任用文臣,虽然反复错综而非直线发展,却基本上反映出这一机构逐渐由内廷向外朝转变的路径。本文通过对晚唐以来枢密院职能性质的演变以及宋初枢密院长官人选背景的分析,探索该机构性质在北宋初年逐渐转变的曲折轨迹。傅礼白《宋代枢密院的失势与军事决策权的转移》[20]对学术界所存在的关于宋代相权因枢密院分割而削弱之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在两宋时期,宰相的军权自始至终一直存在,并且渐次得到加强;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枢密院的权力、地位逐步削弱,并最终沦为宰相的下属机构。同时提出宋初所面临的首要政治问题乃在于如何削夺唐末、五代以来威胁皇权、影响政权安危的禁军和枢密使权力,而非长期大权旁落、徒具其名的宰相相权。这样的背景决定了宋朝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是以解决禁军和枢密使问题为核心的,而以枢密使专司军政的目的恰好在于分割、削弱枢密使权力,实现还政于宰相。李全德《从宦官到文臣:唐宋时期枢密院的职能演变与长官人选》[21]一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枢密院长贰人选入手,进一步论述了唐五代北宋前期枢密院制度的发展演变。

二、宋代文武关系与治国方略

  (一)宋代治国方略与文武关系

  宋朝时期,其治国方略与文武关系无疑是当时影响王朝演进的重大问题,陈峰就此专题撰写了系列论著加以深入探究。氏著《北宋枢密院长贰出身变化与以文驭武方针》[22]从详细统计、分析北宋时期枢密院长贰出身情况入手,全面考察了其长贰由武臣向文臣过渡的发展变化的过程。指出这种变化是逐渐向着抑制武将的方向发展的,其根源则在于防范将帅操纵军权、左右政局所采取的“以文驭武”及“崇文抑武”方针政策的影响。氏著《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23]一书第三章《北宋武将在枢密院地位的变迁》立足于对北宋枢密院长贰文武出身所作的统计,反映出在北宋的167年期间,枢密院内文臣、武官之间的比重和地位经历了显著的变化。具体表现为:武将不仅有人数逐渐下降的趋势,而且武职出身者的实际地位、作为和影响也在明显下滑。在是书第六章《北宋“崇文抑武”的治国方略及其影响》中,作者则针对以往学界使用“重文轻武”一词概括宋朝文官政治的特点所可能引起的“宋朝对军队及武备轻视”的误解,特提出“崇文抑武”概念对宋代治国方略进行深刻阐释。指出“崇文抑武”的涵义当理解为“宋统治者不仅仅是一般的重视文教事业和轻视武略,而是长期侧重于以意识形态化的儒家道德思想文化治国,有意抑制武将群体和武力因素在国家政治及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这种指导思想落实为治国方略,而贯穿于宋朝历史以及各个方面之中。”并认为北宋时期,“崇文抑武”最初被确立为重要的治国方略之一,是最高统治集团对唐末五代军阀分裂割据、“武人跋扈”历史经验的汲取。但随着其被不断加以推行、贯彻和放大,并与“将从中御”相融合,所派生出的畸形的“以文驭武”之策,则是矫枉过正的结果,也是北宋专制皇权与文官士大夫集团利益结合的产物。在“内”与“外”的关系上,强调“守内虚外”,以内部稳定和发展为重心,不事开疆拓土。这个方略和政策的长期推行,对维护北宋专制统治秩序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影响了边防建设。氏著《从“文不换武”现象看北宋社会的崇文抑武风气》[24]考察了突出存在于北宋政坛的“文不换武”现象,认为这一文武隔阂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宋初以来逐渐形成的不断压制、歧视武将和过度抬高文官地位的崇文抑武政治取向。由此影响到社会风尚及价值观。氏著《何去非的选择与宋朝社会时尚》[25]一文则透过曾六次科考落第,但却以饱读兵书,精于谈兵而得授武职的何去非终因耻于为武,渴求改换文资的事例,解读北宋的文武取向与社会时尚。指出宋代“守内虚外”与“崇文抑武”的政治导向,是造成文武隔阂,导致士人崇尚文资、羞于武职的根本原因。何去非的兵学思想也因如此隔阂而与实战检验相脱离,终难逃空谈之弊。李贵录《宋朝“右文抑武”政策下的文臣与武将的关系——以余靖与狄青关系为例》[26]着眼于展现北宋仁宗朝文臣余靖与武将狄青之间关系由疏转亲的变化过程,认为尽管二人关系能有如此突破,但在宋朝“右文抑武”政策的氛围中,文臣对武将的偏见仍难改变。

  有关宋代统治者对文臣武将的角色定位,邓小南《谈宋初之“欲武臣读书”与“用读书人”》[27]围绕宋初太祖“欲武臣尽读书以通治道”及“宰相须用读书人”说法之事实与附着其上的层累式塑造结果进行文本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提出:关于宋代士大夫对于“本朝祖宗”“立制垂范”的许多阐说,假若逼近历史的细节,则会发现其中的某些说法经不起验证。然而宋人曾经那样表述,也大多那样相信,这实际上反映出宋人的“本朝史观”问题。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需要把层层包裹的解释与史实本身剥离开来。文章认为,宋太祖“欲武臣读书”的说法体现了其御将之道,首要目的乃在于将武臣改造成明了尊卑名分、自觉维护治国秩序的将佐官僚;而“用读书人”的说法,核心在一“用”字,意在令读书人为太祖所用,为建立统治秩序、安定赵宋政权所用。但实际上,无论是“欲武臣读书”还是“用读书人”,导向的实现都是相当有限的,非但武臣实践“读书”者有限,太祖等人对于文士的任用,也更多地着意于建构统治秩序,着意于文武制衡;对于他们以往所不熟悉的读书人,并非完全放心倚用。太祖更多的是在以个人能力恩威并施控驭文武、平衡文武关系,同时允文允武,提倡文武兼长。但在太祖之后诸帝,都仅能在提倡忠顺谨循方面下功夫,致使文武分途。其中太宗朝的治国驭将方针,明显地走上了“崇文抑武”的道路,此后士人们方通过科举等方式涌入仕途,开始在国家政治与制度运转方面有所作为。文章最终强调,10 世纪中叶以来国家政治秩序建设中“文治”导向的确立及文武关系的演变,并非如宋人通常所说,是取决于“祖宗”远见卓识的突然转折,而是经历了一个曲折反复的渐变过程。陈峰《政治选择与宋代文官士大夫的政治角色——以宋朝治国方略及处理文武关系方面探究为中心》[28],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文武分途后文臣的政治角色与政治作为。认为宋朝开国以来逐渐确定的治国方略以及处理文武关系的政策,使得文臣群体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宋太宗朝后期内政外交路线的引导之下,科举出身的文官在政坛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至宋真宗时代,王朝终于完成其政治上的选择,科举出身的文官遂成为统治的政治中坚力量,走向政治舞台的最前列,亦即以不同于以往的身心继承了士大夫的衣钵。从此士大夫的自信心日益增强,并勇于承担政治责任,自然也就产生了强烈的国家认同感。进而阐述宋统治者采行上述政治选择与唐宋之际社会变迁所存在的内在联系,即门阀世族势力消亡之后,通过科举考试制度选拔的地主阶层精英分子成为国家的统治力量。同时,通过这一途径成长起来的官僚队伍没有军功贵族、门阀士族的稳定特权,更没有藩镇跋扈的资本,因此他们只能更诚挚地效忠帝国,成为皇权统治的可靠工具。最后文章总结了承担治国角色的文官士大夫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内政外交现实,特别是剧烈的边防战争时,受自身背景、特点与局限性的制约,容易深陷儒家政治理想与现实复杂世界的冲突之中。

  由唐入宋后,武官制度与军政体制发生了怎样变化?赵冬梅《试论勋赏与文武分途背景下的宋代武官制度》[29]一文认为勋赏问题是国家和武人的关系问题,是古代国家如何处理武人的权力和地位的问题。故而从勋赏的独特视角阐释文武分途制度产生的根源,探讨在此背景下所产生的武选官与军职分立制度及其意义。该文指出:宋代文、武官截然分为两途,而武官又分为武选官与军职两个序列,武选官以武阶标志阶秩,以非职业军人而参与统兵,分散了三衙的统兵权,是枢密院——三衙体制之外的又一保障兵权安全的制度;禁厢军将校则称军职,职任与阶秩合一。文官与武选官有换官之制,但严格说来,这只是武选官与文官之间的一条狭窄通道。军职则只有换授武选官之制,称为“换前班”,而无换授文官的制度,文官也没有换授军职的制度。军职与文官完全隔离,互不相通,此外军职之换前班,所授差遣也以统兵为主。文武分途与武选官、军职分立合在一起,从制度上将职业军人完全排除在非统兵行政职位之外。这个设计精巧的体系,确保了素质较高的文官对于国家主干行政职位的垄断,同时,在一定范围内(武选官和军职)满足了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武人对官职的欲求,又将职业军人的迁转限定在一个自给自足的圈子里面。从而杜绝了武人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分享要求。由此,长期困扰中国古代国家的勋赏问题真正从制度上得到解决,但所付出的代价却是军队战斗力的降低。范学辉《宋人本朝军政体制论争试探》[30]通过考察作为历史当事者的历朝宋人对于以强干弱枝、将从中御和以文制武三大原则为主要内容的宋代本朝军政体制所作出的论争、批评及改革倡议,指出:出于对武将的成见,防范武将的思路在朝野上下居于主导地位,始终是宋代政治生活的基本语境和主流话语之一。如此遂导致了多数改革倡议或流于空谈,或收效寥寥,陷入“急则谋之,缓则忘之” 、“多议论而少成功”的恶性循环。宋朝对外“积弱”的被动格局也因此始终未能改变。

  (二)宋代的驭将之策

  宋代的驭将之策问题,近年来又有一些研究进展,就驭将之策的演变发展及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等方面皆有新的研究成果。陈峰《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31]一书第七章《北宋驭将之策的演变及其影响》着重论述了北宋驭将之策的演变过程,并就其影响做出评价。指出宋太祖朝为防范禁军主帅乱政而采取的种种措施,对于巩固统一、稳定政局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而至宋太宗朝出现转折,僵硬、极端化的驭将之策中既钳制又放纵的互相矛盾的内容,加上“崇文抑武”方略的影响,更产生了极大的副作用,使武将丧失了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摧残了其应有的积极进取的精神和斗志,导致自卑意识弥漫军营,促使其追求享乐安逸,从而极大地降低了作为战将角色的群体素质。更重要的是,这一驭将之策被视为祖宗之法而奉行不悖,对后世继承者带来了深远的消极影响。至宋真宗朝及其之后,驭将之策中的“以文驭武”手段逐渐推广,相应而来的消极影响遂进一步加剧。极大地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对边防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致使北宋在御外战争中长期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即反映为“声容盛而武备衰”。张明《北宋驭将政策矛盾探析》[32]的研究表明,北宋建国后鉴于唐末五代武人跋扈的历史教训,逐渐形成了一套看似内在矛盾的驭将政策。即一方面,通过种种措施对将官权力进行削夺,大行猜忌和防范之法;另一方面,却纵容将官在物质上的奢靡腐化,乃至于在刑罚上对其姑息宽贷。进而指出此政策使北宋中期以后,在军政上出现了“将懦兵骄惰”的现象,从而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国防实力。范学辉《“将从中御”始于宋太祖考》[33]认为不论从独揽禁军日常训练、调动和将校任免权,还是战时或御驾亲征,或居中遥控,不授大将以重权,都表明宋太祖是“将从中御”的始作俑者。分析“将从中御”是宋太祖基于宋初人心未固、军情不稳等具体政治、军事形势所采取的针对性很强的举措,也取得了巩固北宋政权的良好效果。但此后宋太宗在主客观诸条件已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仍然机械地照搬“将从中御”,由此加剧了宋军在对辽战争中的惨败,遂难逃后人诟病。

  对于宋太宗及之后滥用“将从中御”具体化措施的消极影响,陈峰进一步从多个方面作出分析。氏著《“平戎万全阵”与宋太宗》[34]一文以宋太宗所创制“平戎万全策”为例,剖析了宋朝盛行的皇帝赐将帅阵图的具体内容与成效诸问题。指出“平戎万全阵”是以步兵为主的防御性阵法,体现以步制骑的意图。但其在实战中却存在僵化的巨大缺陷,尤其难以应付辽军骑兵机动灵活的战术特点。文章进而深入分析宋太宗之所以违背“将能而君不御者胜”的指挥原则,并大肆依靠阵图钳制将帅,原因在于宋太宗本人对武将的猜忌心理;以及两次北伐失败后,“守内虚外”方略得以确立,宋朝边防战略最终转为全面防御。陈峰、王路平合著《北宋御制阵法、阵图与消极国防战略的影响》[35]以宋太宗、真宗、仁宗三朝为中心,对北宋时期所存在的统治者长期对阵法予以高度重视,不断加以建设,更通过授阵图指挥作战的特殊现象进行剖析。认为尽管宋朝君臣为此耗尽心机,但因为当政者制阵法授阵图的主要目的在于消极防御和控制将帅,因而这些产物恰恰违背了作战的基本原则,束缚了统军将领的手脚,造成巨大的危害。同时指出,当时朝野推演出的许多阵法、阵图大都毫无实用价值,甚至颇多虚妄之作,仅为纸上空谈的图文。陈峰《宋初名将郭进事迹述评》[36]对宋初御边名将郭进的治军事迹进行评述,并探究郭进死于非命的原因。认为郭进与同为宋初名将的杨业命运几乎如出一辙,均因监军的凌辱与逼迫而亡。从而进一步指出造成如此悲剧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宋太宗即位后对统军将帅所采取的诸多猜忌与压制措施。

  宋室南渡后,北宋的驭将政策仍得以继承,继续对军政产生巨大影响。王青松《从刘整叛宋论南宋的“打算法”及其末期的军政危机》[37]通过考察南宋末年刘整叛宋事件及贾似道推行“打算法”始末,探讨了南宋末期的军政危机。认为刘整叛宋投元的直接诱因即在于主帅俞兴“遣吏至泸州打算军前钱粮”。而朝廷对地方统帅军费开支大范围实行“打算法”政令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挽救南宋后期濒临崩溃的中央财政。文章进而指出,上述系列事件所折射出的是地方和中央之间在财政关系上呈现出的矛盾状态,在这种矛盾状态的背后,反映了南宋的驭将政策及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制度模式。首先,南宋秉承北宋的法度,在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上,依然采取收权和分权的模式;其次,在军队领导体制上,以总领所作为中央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诸军的用度开支。其制度安排的用意依然是把军权和财权进行分离,着眼点则是为求加强中央对地方军队的控制。如此则导致地方一方面缺乏足够的自主权,对中央调拨的钱物不能随意处置,而另一方面地方军务的需要,中央又不能一一满足。致使地方往往违反规定,自由行事,从而加剧了中央和地方间的矛盾。随着战事的紧迫,二者矛盾的激化,必然令军权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其结果就是刘整的叛变。

三、宋代武将群体与武将个案研究

  (一)武将群体研究

  以往学界对武将的研究,多侧重于人物个案方面。而对于武将群体的研究,是近年来出现的重要进展。陈峰《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38]一书首次对北宋武将群体进行了探究,所论述的武将群体范围主要包括从事军事及与军事有关活动的中级及以上武官(含武职)。在第一章《北宋武将群体的主要构成》中,作者据《宋史》有关传记统计出北宋武官480人左右资料,依此将其出身划分为以下类型:武将世家、军班行伍、潜邸亲随、外戚成员、文人文官从军、武举选拔、宦官、蕃将、吏人、宗室等等。并指出其中武将世家、军班行伍、潜邸亲随及外戚成员四类武将,是北宋各时期武将群体中的主要力量。文章进而就仕宦、事迹等要素对分属于各出身类别之武将个体,进行了细致的考察。第二章《北宋武将群体主要类别的作为》主要对构成北宋武将群体主要类别的武将世家、军班行伍、潜邸亲随、外戚及文官等类出身武将的作为,分别加以考察和评述。结论认为:在北宋武将群体四个主要类别中,将门世家、军班行伍出身者虽然存在着自身的诸多问题,但其中名将众多且发挥的作用最为突出;在潜邸亲随和外戚成员类别中,则不仅罕见名将,而且不乏能力低下、品行低劣者;文人为将,人数虽不多,却因普遍素质较高,故尔表现过于拙劣者有限,反而亦有名将身影出现。汪圣铎、孟宪玉《宋真宗的潜邸旧臣考论》[39]一文,包含了对宋真宗潜邸出身类武臣的研究。认为潜邸旧臣是宋真宗朝的重要政治力量,群体成员文化素质较高,且文官数量居多。但总体而言却存在武将官大而无功,文臣无为而因循之弊,没有利用和平有利之形势,改革政治,发展生产;而是和真宗一起因循守旧,继续延续太宗朝后期的保守政治,对宋朝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顾宏义、孙建民《宋初大将自晦现象初探》[40]钩辑了关于北宋初大将自晦、自污现象的史料,认为宋初武将不勤政务、甘于平庸的群体性格的形成是出于应对统治者,尤其是宋太宗对武将的猜忌心理。为求自保,大将们或忠谨逊言、不理政事,或佞佛崇道,贪财聚货。流弊所致,严重挫伤了国防军事力量。陈峰《试论宋初武将精神面貌的转变》[41]以北宋初期统治者崇文抑武的治国思想与价值取向为出发点,对大量武将在此背景导向下所作出的适应与转变进行了个案考察,指出武将群体五代时强悍跋扈的精神面貌在宋太祖时转变为谨慎、谦恭,并最终在宋太宗的刻意打压下定型为庸碌、萎靡与怯懦。陈峰、张明《从名将狄青的遭遇看北宋中叶武将的境况》[42]通过考察北宋仁宗时期名将狄青之政治遭遇,探讨了武将在北宋中叶所处的地位境况,究其原因,乃是宋初以来“重文轻武”、“以文驭武”政策一以贯之,变本加厉所致。压制、蔑视武将的社会意识改变了武将的群体性格,成为北宋武事不振的原因之一。陈峰《北宋武将群体素质的整体考察》[43]着眼于北宋武将作为个体的军事领导素质及作为群体的政治影响力,对北宋武将群体素质进行整体考察,发现武将群体素质存在明显下降的趋势。认为其原因在于由统治者刻意营造的“重文轻武”社会风气与“以文驭武”治军原则共同作用下所造成的文武隔阂。将门现象在中国古代长期存在,同时将门又是武将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陈峰《北宋“将门”现象探析——对中国古代将门的断代史剖析》[44]对中国古代的“将门”现象进行回顾和考察,并以北宋为例,从整体角度对此现象作出断代史剖析。认为唐宋之际中国社会在诸多方面出现了重大转折,但“将门”现象却被延续下来,将门在北宋武将群体中占有重要地位。文章进而将北宋将门分为开国将领之家、前朝遗臣故将及新兴将门之家三类分别加以描述。并探究北宋将门出身者在武将群体中占有很大比例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既有承袭历史传统的因素,即武官在选举和培养上基本缺乏制度化,长期以来武将后备队伍的培养,仍主要依赖军队内部,特别是武将家族来完成;又有北宋自身维持将门存在的制度及政策,即推行募兵制度使从军更加职业化、宋皇室对上层武将家族给予优待甚至与其联姻、荫补作为选拔武官和武将的重要途径、武将家族间相互联姻等。最后文章指出,北宋将门中也存在诸如能力不断退化以及坐享富贵等痼疾问题,其原因在于武将任用过多地依赖家门和荫补、“崇文抑武”国策造成的文武间鸿沟令北宋将门在职业自信和荣誉感上呈现出明显弱化的趋势以及长期对武将处处设防使得将家大都无所作为安于现状。宋廷能有效地将“将门出将”现象控制在“抑武”的框架之中,虽然杜绝了“将门”势力的膨胀,却也对其自身的职业角色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此外,氏著《北宋皇室与“将门”通婚现象探析》[45]则对北宋皇室与“将门”通婚现象,即一方面帝王、太子大都娶武将女为后妃,另一方面武臣及子弟则多尚公主及宗室女进行深入考察与探析。认为这一现象最初出现,主要是宋初统治集团对武将上层收买所致,以后则逐渐成为以打压和拉拢相结合的武将政策中的一个内容,并为后嗣帝王所沿袭。由此皇室得到了一些重要将帅家族的支持,同时也造就了如曹彬、李处耘、高琼等一批长期与皇室联姻而又统军的著名将门。氏著《论宋朝武将培养选拔体制的缺陷及影响》[46]就宋朝武将培养选拔体制所存在的缺陷及影响进行讨论,指出宋代武将的培养选拔体制与以科举为主的文臣体制不同,是建立在沿袭传统制度基础之上的。其中以传统的荫补和军员转补制度最为重要,而新兴的武举及武学制度发展滞后,影响很小。在此体制下,所培养和选拔的武将,注重的是门第出身、资历和军功,而轻视包括文化知识水平在内的综合素质,这难免产生很大的缺陷和消极影响,从而造成平庸、匹夫之勇者居多,善谋略和有胆识者较少的不良后果。

  (二)武将个案研究

  在武将群体研究之外,还有不少学者侧重于对诸多武将人物、事迹和相关时代背景进行研究。其中就北宋武将个案探究着力最多的是香港学者何冠环。氏著《北宋武将研究》[47]一书为作者长期从事北宋武将研究的论文结集,由12篇论文组成。其中前4篇涉及的内容较为宽广,包括:宋初三朝武将的量化分析、宋太祖朝的武将党争、宋太宗朝的武将党争和宋太祖朝的外戚武将,其余8篇则为若干武将的个案论述。前者关注的问题包括武将群体的社会流动、武将群体内部之党争、外戚武将群体等;后者则选取了功臣世胄、将门子弟、皇帝亲随、行伍步卒、儒臣为将、外戚统兵等类型作为考察对象,人物涉及马知节、曹利用、刘平、张玉、贾逵、杨文广、狄青、高俅、种师道、种师中等。此书的研究为认识北宋武将的事迹、性格、人际关系以及了解其在政治军事方面的相关史实,提供了广泛而有益的视角。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作者在褒扬流播广泛的英雄式人物或家族时,也指出其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史实;而对或时论针砭、或后世唾骂的角色,也通过透析各种传说的流变过程,还原其本来面目,揭示出被不断夸大罪恶的事实。氏著《宋太祖的从龙功臣李处耘(920-966)》[48]通过考察宋太祖朝武臣李处耘的家世及生平,认为在宋太祖的从龙功臣中,除赵普外,以李处耘的表现及功劳最为突出。但其不幸被赵普排挤,加之英年早逝,以致大志不酬。同时又指出,李处耘所奠下之基础,加之李家后来成为外戚的机遇,这都使上党李氏成为宋初最为显赫的外戚将家。韦祖松《论北宋安徽名将高琼》[49]对北宋名将高琼的功业及家世进行考辑,认为高琼在宋初统一南北的征战中立下功勋,尤其在宋辽澶渊之役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促成真宗渡河亲临澶州前线,稳定战局,签订澶渊之盟,从而开启宋辽百年和平的局面。

  有关南宋武将个案的研究成果相对较丰富。研究岳飞的主要成果有:龚延明《评岳飞的军事思想》[50]从时人议论与具体战例出发,分析并阐释了岳飞的军事思想,即以德为先、以智取胜、治军以严、临战以勇、用人以信。视岳飞为“杰出战略家和军事家”,并将对岳飞治军经验和治军思想的总结作为全面评价岳飞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依据。王曾瑜《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51]是研究岳飞与南宋前期政治、军事方面的重要成果。作者在重点对岳飞事迹及相关军政史实作系统考辩和论析的同时,也对最高统治者宋高宗及秦桧的主要事迹和罪恶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和分析,意在揭示岳飞所处的时代,及造成其悲剧的背景。在对岳飞事迹进行的考辩当中,作者指出,经过后世对岳飞史事层累地叠加,今日人们所熟知的岳飞形象,已非历史上的真实形象,而成了半神半人。作者的研究,正是力求剥离这些附会与杜撰的成份,还历史以真实面目。另外,是书还将岳飞的军事思想总结为:重视人民的抗金力量;以正己为治军前提,恪行“仁、信、智、勇、严”的为将之道;反对消极防御,主张积极进攻;“仁心爱物”,珍惜人命,不轻杀戮等四个方面。陈桂炳《略论刘锜被罢兵权》[52]由南宋抗金名将刘锜在取得柘皋大捷后旋被罢兵权一事入手,分析此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宋高宗为加强君主专制而采取的抑制武臣措施。认为高宗所行一系列削夺大将兵权的措施对于宋金对峙下的南宋方面带来长期的消极影响。陶喻之《吴玠死因辩诬》[53]认为,吴玠并不是死于挟妓和吸毒,而是死于腑脏寄生虫病。曲解吴玠死因既缺乏史料依据,又不符合战时实况,更与吴玠的一贯为人秉性不相符。认为在这一问题上,《宋史》论述有失偏颇。就此问题,引起了学者积极回应。顾吉辰《也谈吴玠死因》[54]经过旁考多种史料,认为《宋史·吴玠传》中关于吴玠“晚节颇多嗜欲,使人渔色于成都,喜饵丹石,故得咯血疾以死”的记载不误。王智勇《从吴玠死因之争谈史料的发掘与解读》[55]赞成前引顾文观点,并主张对陶文所引洪迈《夷坚志补》的内容,应作具体、更为深入的分析。认为将洪迈《夷坚志补》卷十八《吴少师》中之吴少师断言为吴玠并不准确,其所指亦或可为吴璘。文章最终指出,治史者在对笔记小说的史料价值引起足够重视的同时,更应对其所载内容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解读。舒仁辉、陈仰光《论吴氏抗金在南宋军事史上的地位》[56]对吴玠、吴璘兄弟所领导的抗金活动进行评述,认为吴氏兄弟力保全蜀,粉碎了金人欲通过四川对南宋进行迂回包抄的企图,为巩固南宋政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结合宋金和尚原、饶凤关、杀金坪等系列战例,对吴氏抗金的军事思想作出总结。李贵录《“曲端冤狱”与南宋初年的陕西陷失》[57]考察了南宋初年宋金陕西富平之战后“曲端冤狱”一事始末,认为曲端冤死,主要是因张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罗织罪名陷害所致。此事几令陕西人心尽失,其消极影响远甚于富平战败。陕西陷失,使南宋丧失对中原的夹击之势,终成偏安之局。黄宽重《贾涉事功述评——以南宋中期淮东的防务为中心》[58]一文将贾涉置于南宋中期对外事务纷杂的背景中考察,试图突显此类人物及其角色扮演所具有的时代意义,以之作为了解十三世纪中国境内政治社会的冲突与融和变化过程的基础。认为贾涉身处宋金蒙三国势力交错兴替的非常时期,对山东忠义军的处置方式是其成败的关键。

四、唐宋武职官、统兵官及其体系研究

  唐宋时期,随着王朝政治格局的演进,武职官、统兵官及其体系前后也存在一定的变化。对此学界出现的论著中,或多或少都有所涉及。

  (一)武职官员

  关于唐宋武职官的问题,吴丽娱《试论晚唐五代的客将、客司与客省》[59]指出,唐后期和五代,中央和地方都有接待四方来使的礼仪机构和官员。在中央是客省和客省使,在地方则是客司与客将。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主要负责藩镇派至朝廷的人事往来;而客司和客将则赞导藩镇礼仪,接待朝廷及他镇来使,其职一同于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敦煌书仪和传世史料中相关文书的出现,表明了以上职司在礼仪方面的特殊作用。该文通过对两者职能的分析比较,来论证唐后期五代藩镇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在礼仪职司方面的对等与互接作用。陈志学《试论唐代武官的入仕途径》[60]考察了唐代武官入仕途径的概貌和趋势,阐述了因具体时间不同,“上之好恶、有司选士之法、因时增损”之不同,仕途相互间的主次有所变化,以及形成这种变化的内外因素。认为片面地理解唐代“文武不殊途”是不能揭示唐代选举制度的全貌的。赵冬梅《试论宋代的閤门官员》[61]透过閤门官员地位的起落,考察了武选官在宋代政治运作中的地位。指出北宋中期以后,随着枢密院的外廷化,文官占据了枢密院长贰职位,武选官被完全排斥在中央高层行政权力之外,閤门司等内廷机构成了武选官在中央所掌握的最重要的职位资源。閤门司直接服务于最高权力,閤门官员又多出身于外戚勋贵,地近而人亲。从宋神宗朝开始,閤门官员依凭皇权,试图重新打通武选官自閤门司入枢密院的道路。至南宋孝宗时则明确提出要以武臣为枢密长贰,希望藉此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但是同文官相比,閤门官员素质低下;同军职相比,武选官又非职业军人。宋孝宗朝的做法非但“不足以服文吏之心”,激起了文官的强烈反对,而且还有可能引发军职的反感,“反激武臣之怒”。在文官、武选官、军职三途分立的体制下,宋孝宗“右武”强兵的愿望化为乌有。閤门官员可以得到皇帝的信任,却受到文官的鄙薄与制度的遏制,一旦抱负及权力欲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释放,在极端的情况下便可能演变成佞悻干政,对国家政治造成很大影响。

  (二)北宋禁军三衙及三衙将帅

  有关宋代禁军三衙及三衙将帅相关问题,取得了相当深入的研究。陈峰《论宋初三朝的禁军三衙将帅》[62]通过对宋初三朝禁军三衙将帅出身的全面考察分析,指出其大都与皇帝存在特殊关系。尤其是宋太宗朝以后,藩邸背景成为入选三衙将帅的重要条件,而对于能力和素质却往往忽略,因此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至宋仁宗朝后,三衙将帅无论是在能力还是在权威上都更进一步沦落,基本上退出了战场上方面军指挥者的位置,成为文官统帅手下的配角。氏著《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63]第四章《北宋的禁军三衙及其将帅》强调,就三衙在北宋前后存在的实际过程来看,其地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概要而言,在北宋前三朝,三衙及其将帅的地位为高,自宋仁宗朝以后,其权威则明显衰落。具体来说,至宋仁宗朝以后,随着“崇文抑武”方略,特别是“以文驭武”举措的深入推行,文臣不仅逐渐主宰了最高军事机要和决策性的枢密院,而且以帅臣的身份控制了各地的统军体系,三衙更主要的职责便成为日常统领禁军。由此,一方面,三衙将帅的身份资格明显降低;另一方面,三衙将帅出镇前线失去了独立指挥军队的权利,按例只能充当文臣大帅的副职。

  范学辉亦撰写系列论文对三衙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氏著《北宋三衙的地位、待遇及其政治作用》[64]就北宋三衙的地位、待遇及政治作用等问题分别予以论述。认为尽管北宋实行“重文轻武”国策,但三衙长官的政治地位及作用仍然在宋仁宗朝“庆历新政”后,经历了由低重新趋高的变化过程。尤其在宋英宗、哲宗、钦宗即位过程中,曾作为军事威慑力,协助宰相,对稳定政局起到良好作用。并将此视为北宋政治运作趋向文明化、理性化的重要体现。氏著《北宋三衙除授制度简论》[65]考察了北宋三衙除授制度的变迁过程,认为其制度变化日趋严密:从初期的权归枢密院,至宋仁宗朝之后发展为经枢密院初拟,宰相、枢密院共议,且侍从、台谏等朝臣亦有权参预。氏著《论北宋制衡三衙的相关措施》[66]指出三衙制度在北宋初趋于定型,它的确立,首先解决了中唐以降的藩镇割据问题,兵权得以由地方集中到中央。与此同时,从宋太祖开始,北宋统治者本着“兵权宜分不宜专”的原则,又从合理调整三衙与枢密院、皇城司以及帅臣之间的关系入手,构建了三衙、枢密使、皇城司之间彼此相互制衡的严密体系,并加强了台谏对三衙的监察以及皇帝对军政的亲自控制,从而进一步实现了兵权向皇帝手中的集中。氏著《北宋三衙管军素质状况的动态考察》[67]认为北宋三衙管军群体的素质状况,以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以及“庆历新政”和宋英宗、神宗的整军经武为界线,经历了一个动态变化过程。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后,管军素质开始呈现下降趋势,至仁宗初降至谷底。自“庆历新政”后,其素质开始有了初步的提高,至英宗、神宗朝,三衙管军的整体素质与北宋前期相比,更表现出了强烈的上升势头。北宋后期的哲宗、徽宗朝虽然略有反复,但同英宗、神宗朝基本上保持着相当的连续性,就整体素质而言在北宋仍然是比较高的。最后强调,北宋靖康亡国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管军将帅。氏著《论北宋三衙管军选任标准的前后变化》[68]认为北宋三衙管军的选任标准,与当时的政治、军事大背景相适应,其侧重点前后有着明显的变化。进而指出其选任原则大致可以分为宋太祖“更置易制者”,宋太宗、真宗用“藩邸旧僚”,宋仁宗“用亲”和“循资格”,以及宋英宗朝以后“重边功”等几个阶段。氏著《论北宋三衙管军制度的演变》[69]指出三衙管军制度,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相适应,肇始于唐末五代,以后唐侍卫亲军司的出现为开端,经过了后周殿前、侍卫二司并立,在北宋继续沿着三衙管军长官的级别呈递减之势和三衙鼎峙、互不统属两个基本趋势发展,至宋仁宗朝方定型为“管军八位”的三衙四厢制。并强调三衙管军制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成熟的职业军队管理体制,发挥了强化皇权和保障北宋政局稳定的重要作用。氏著《北宋三衙职能问题试探》[70]研究显示,作为宋代军队的日常统帅机构,三衙的职能主要包括掌管全国的禁军和厢军、干预所部将校的任命、战时领兵出征、平时主管在京禁军的训练、以军法辖治所部、掌所部军人的狱讼、负责所部的拣选等诸多方面,此外并行使多项事务性和礼仪性的职能。进而指出,三衙职能的扩大是三衙管军制度日益强化的标志,具有强化皇权和保障北宋政局稳定的重要作用。

  (三)地方统军体系

  唐宋时期,因中央集权体制的前后演变,引起地方统军体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近年来,颇多学者都关注到这方面的内容,研究成果涉及节度使、都部署、经略按抚使、制置使、宣抚使等。从不同使职的兴废更替,可以看到中央与地方在统军体系关系上的发展趋势。许正文《论唐代节度使的兴起和演变》[71],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就节度使兴起和演变的原因从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方面进行了探讨。陈明光、王敏《唐朝开元天宝时期节度使权力状况析论》[72]指出,唐朝开元天宝时期节度使权力的确在增长,但增长状况并不平衡,节度使行使权力受到中央的有力约束。唐中央通过频繁调动和限制兼统,有效防止绝大多数节度使专擅一方。安禄山的权力状况属于特例,其形成过程及发动叛乱有复杂的原因,不宜简单归结为当时节度使制度运行的必然结果。顾锦春、叶剑飞《略论北宋节度使的地位、待遇以及历史作用》[73]认为北宋的节度使虽经赵匡胤改革,权力大不如昔,但是地位、待遇明显高于过去。朝廷往往将节度使职衔作为荣誉赏赐给宗室、元老重臣、为国捐躯的将领、少数民族首领等,以示尊崇;对于实任节度使的授予则比较慎重。地方节度使在北宋一朝基本不对中央构成威胁,反而在捍卫边疆与钳制监司方面,为巩固北宋王朝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陈峰《都部署与北宋武将地位的变迁》[74]从北宋都部署官职的源流及其角色变迁考察了北宋之文武关系。认为源于五代的都部署一职,是北宋初期由武将担任的方面军主帅,权位显赫;到宋真宗朝中后期,由武将出任都部署的惯例出现松动;至宋仁宗朝后,都部署最终成为文臣经略、安抚使的兼职,而武官通常出任副都部署(副总管),遂成为文官统帅的副手和下属。这一变化过程,也正是武将地位不断下降的一个缩影。氏著《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75]第五章《北宋各地统军体系中武将地位的变迁——以都部署到经略安抚使的变化为中心》着重考察由都部署到经略、安抚使的变化过程,另兼比较地方帅臣中文、武官员的比例,以探究武将在北宋时期各地统兵体制中地位、作用的演变。结论强调:第一,北宋前三朝,以武将承担的都部署是在外统军的主帅,特别是在重兵云集的河北、河东和陕西地区更是如此;第二,从宋仁宗朝开始,文臣出任经略、安抚使,才掌握了北方边防前线军队的指挥权,武将则沦为副职和部将;第三,在以南方地区为主的广大内地,各路文臣地方官的兵权始终极为有限,形同虚设,即使是兼任统军之职,往往也不稳定。张邦炜、杜桂英《论北宋前期的都部署问题》[76]提出人们往往将北宋初期的都部署视为地方统兵官,将当时的统兵体制概括为“枢密院——三衙体制”。但实际上北宋初期的都部署主要是中央统兵大员或前敌总指挥,宋初的统兵体制应概括为“枢密院——三衙——都部署体制”。

  关于宋代制置使与宣抚使,姚建根《宋朝制置使战略攻防述论》[77]认为宋朝立国所长期面临的边患直接影响了王朝的兵制和官制,其中制置使的设置,目的就在于发挥军事职能,在长期而激烈的战争中,宋朝制置使制度逐步确立,并逐渐在宋朝与其他民族政权的战争中承担起战略攻防的军事职能。进而指出,自宋太宗雍熙北伐失败后,“守内虚外”成为宋代基本国策,宋朝国防以“防”作为战略支撑点。但在某些历史时期,宋朝又因受到国内政治发展复杂变化的影响,其对外政策也会表现出一定的扩张力。另外,在遭受外族政权的强烈打击时,或为了继续维持自身的统治,或想恢复旧疆,宋朝在战略上也会采取“攻”的一面。文章透过制置使这一军事官职在宋朝与西夏、吐蕃、金、蒙元等政权的战争中所承担的职责,把握到宋朝国防攻防政策的变化。最终肯定,以制置使为中心的指挥体系对宋王朝维系其生存、延缓其败亡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余蔚《论南宋宣抚使和制置使制度》[78]认为出于南宋初年军事行动的需要,宋政权建立了多种管理数路兵马防务并兼管民事的机构。其中以制置使和宣抚使为长官的机构,在绍兴五年之后,已在四川、京湖和江淮地区形成较稳定的辖区,两使并成为辖区内最高军事民政长官。通过剥夺监司和总领的权力,其在民事和财政上的职权于绍兴五年之后一直呈现逐渐扩张之趋势。进而指出,制置使和宣抚使是南宋政权加强军事防御的产物,但它们增加了地方行政层级,导致中央集权的力度减弱。此外,文章还讨论了与制置使、宣抚使相关的其他制度,分析了四川、京湖、江淮三大制置使、宣抚使辖区的区别。

五、兵制及相关研究

  近年来,学界就唐宋时期兵制的变革以及相关政策、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取得了许多有影响的成果,推动了中国古代史特别是唐宋史的研究。

  (一)兵制总论

  从宏观上把握和认识唐宋军政的演变,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张国刚《唐代兵制的演变与中古社会变迁》[79]一文,为近年来有关唐宋军制变革研究的力作。作者围绕唐代兵役和兵员结构所发生的重要变化,探讨了其制度特征和社会意义,为中古社会历史变迁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观察角度。该文认为唐五代兵制的变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从征兵制走向雇佣职业兵制,其军队编制与兵士待遇亦随之变化。唐代前期兵役制度重视兵士的身份和家庭经济条件;后期则重视应募者的武技。中古社会历史的这种变革,体现了国家通过权力直接控制臣民的制度在转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唐宋社会变迁的历史大趋势。作者指出,唐代军士身份的变化、军队的职业化和军队待遇的变化所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导致了士兵们从争功到逐利的明显变化。不仅谋求经济利益是当兵的动机,而且在唐五代藩镇兵乱中,经济利益也是导致兵乱的最重要的驱动因素。唐代后期及于五代,兵士的待遇在不断上扬,而兵士的社会地位却在降低,出现了经济待遇与政治身份背道而驰的状况。像魏博和徐州军士这样的强悍表现,并不能真正表明武人社会地位的高贵和强大,恰恰相反,却表现出无业流民的特征,说明武人地位的逐渐衰落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唐朝前期当兵是为了获得勋赏,提高政治地位,许多官宦子弟以此作为自己政治上进步的阶梯。富裕人家也愿意自出资财参加行武,以博取功名。一般百姓也必须忍受番役的负担去当府兵,并指望由此获得功勋。唐朝后期,当兵者追求的是经济赏赐,他们不仅不自出资财,而且要官府出资养活,对于勋赏已经采取了务实的态度,甚至不愿意花钱去接受朝廷颁赐的空洞勋诰,与唐朝前期的情况形成了极大的反差。贞观、永徽之世,府兵的地位很高,卫士宿卫被称为侍官,“言侍卫天子”。高宗后期至武则天时期府兵的地位已经在衰落,以至“侍官”成为京师里詈骂人的话。至少在武则天时代,卫士之役就被作为惩罚罪犯的措施,以军功起家的军官也在社会上受到诋毁。他认为唐代兵制的上述变化的本质,是军人身份的开放性和职业化、雇佣化。其一是军将的开放性,不再是固定的世袭的特权;其二是兵士身份的开放性,不再是固定在少数府兵之家。这个结果直接为宋代所继承。军人的职业化和雇佣化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军事管理体制的变化。军队常年驻扎需要有自己的编制,从而导致军事编制的固定化,并且与战时编制相一致。社会身份的流动性本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历史特征,而这种变化可以说正是在唐宋时期趋于完成的。唐末五代围绕科举与门荫的朋党之争,地方藩镇动乱势力的消长,都构成了新旧秩序交替过程的历史背景。宋朝人试图重建新秩序,只是在唐朝历史后期发展的基础上往前走。宋代武人地位的衰落,新的士人阶层的崛起,不是宋太祖为了防范武夫而收其兵权的结果,而是社会潮流的发展所致,反映了走出中古之后的新社会秩序的时代特征。他进而指出,以往考察唐宋社会变革,比较关注科举制度的兴起带来的上层精英集团的变化,对于兵士地位的考察则获得一个新的视角,能够比较深入地观察到基层社会的变动。孙继民《唐宋兵制变化与唐宋社会变化》[80]认为唐宋兵制变化,与通常所说的唐宋社会变化一样,并非指唐宋两个朝代之间的严格区分和比较,而是指整个唐宋时期依其演进过程可以划分为若干前后有别的历史阶段之间的区分和比较。“唐后期与唐前期相比,兵制的变化明显且对比强烈,因此,我们主要通过唐代前、后期的变化来说明整个唐宋兵制变化。”认为唐宋兵制的变化是整个社会变化的一部分和缩影,唐宋主流兵制的转换、变化与唐宋社会变化具有同步性和一致性。

  (二)唐宋军制的具体问题与宋代募兵制度

  赵雨乐《唐前期北衙的骑射部队——“北门长上”到“北门四军”的几点考察》[81]认为,唐代前期是北衙军力的初步形成阶段,北衙是在南衙的母体内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北衙肇始于南衙诸卫轮番宿卫北门的旧有制度,但并非建立在与南衙对立的层面上。唐太宗至玄宗期间宫廷政变频生,加速了君主对精锐卫队的需求,北衙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着朝廷与宫廷的政治主导地位。孟宪实《略论唐前期河北地区的军事问题》[82]一文指出,所谓唐朝前期的河北军事问题不仅涉及对河北地区的府兵制理解,还涉及唐朝军事制度的发展演变,是研究唐代军事制度不能回避的一个课题。提出不从府兵的立场看待河北军事力量变动的新观点,谓从武则天到唐玄宗时,河北的府兵只有在确立神都的时候有过增加,此后就只采用军镇和团结兵这样的非府兵的方式增加军事力量。朱德军、杜文玉《关于唐朝中后期南方“土军”诸问题的考察》[83]关注到目前地方军事的研究相对薄弱,尤其对于唐王朝国命所系的南方地方军队——土军。本文从唐代南方“土军”的构成着手,探讨了南方地区出现土军的“团练化”,统领官员的“文职化”以及军力“薄弱化”的问题。杜文玉《前后蜀兵制初探》[84]对五代时期割据西南的前后蜀之兵制进行研究,认为:前后蜀的兵制分为禁军与州郡军两类,其中州郡军兵力寡弱,相关记载极少,而禁军是其主要军事支柱。前后蜀的禁军均由马军、步军和水军构成,其中前蜀禁军主要由决云军、威信军、义勇军、定远军、散旗军、神勇军、奉驾军、决胜军、飞棹军、骁骑军、长直军、龙武军等20多支军队组成;后蜀禁军由卫圣军、匡圣军、捧圣控鹤军、奉銮肃卫军、骁锐军、亲卫军、殿直军等组成。前后蜀禁军的主要任务是宿卫、征伐、戍防,禁军将领还兼任各地节度使,权任极重,任其职者不是皇帝义子,便是功臣宿将。

  关于宋代募兵制的研究,周銮书《宋代养兵政策剖析》[85]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探究,该文首先从纵向对比历代,认为宋代无论兵员常备数或兵员占总人口比例均极为突出;再从横向探讨宋代养兵之多的原因在于防止割据、抵御外族、对内镇压和承担劳役;最后从军费与财政角度说明募兵制在宋代完善是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和免役法在军事上的反映。范学辉、于芹《论募兵制度对北宋农业生产的积极意义——兼谈“荒年募兵”》[86]通过对比普遍征兵制,认为北宋所行募兵制度的积极意义在于:使得农民兵役、徭役负担的大幅度减轻成为可能,从而为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足够的劳动力和充足的劳动时间。此外还有利于人口增长、农事安定、农业技术的提高及对劳动者人身束缚的放松。范学辉《募兵制度与北宋的“百年无事”》[87]分析北宋所实行募兵制度对其政权稳定的利弊影响,认为北宋以募兵为基本国策,虽然存在着小规模兵变频发的负面影响,但募兵制毕竟提供了一条由士兵到军官在政治上逐步上升的出路,满足了唐宋之际初步挣脱了血缘、门第观念束缚的社会底层成员对个人政治、经济地位的强烈追求。从而为北宋“百年无事”亦即社会大局的持续安定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对于实行募兵制带来的冗兵问题,马玉臣、郭九灵《略论北宋前期之裁军》[88]论述了北宋太祖至神宗六朝裁军的措施及效果,着重探讨了宋神宗裁军的特点与成效。认为神宗以前各朝之裁军,裁汰难而招募易,始终未能遏止冗兵之势。而宋神宗对于裁军态度最为坚决,又与王安石君臣相得,从而使作为熙丰改革内容之一的裁军活动取得成功。马玉臣、杨高凡《“易进难退”的兵制与北宋前期之冗兵》[89]认为“易进难退”的兵制是造成军队数量迅速增长的诱因,而军员激增及其所带来的军费开支超过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支付能力,才是产生冗军之根本原因。

  (三)黥兵制与配隶法

  夏凌《唐宋间之黥兵制及其评价》[90]对黥兵制产生的时间、原因及推行情况作了较为详尽的探析,并结合其对当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深刻危害进行简要评价。指出,黥兵制的施行,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的确帮助统治者提供了数量较大的兵源,但由于其视兵士为非人,对兵士人格之侮辱、自由之践踏,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终不免被后世唾弃而走向灭亡的命运。魏殿金《试析宋代配的刑罚内容》[91]指出当前学术界普遍所持“配即刺配,是决杖、刺面、流配三者并用的一种混合刑”的观点是一种误解。认为决杖不是配的内容,配有刺面、不刺面之分,配也非流配。配即指配军,是强制犯罪者隶属军籍,充当役卒的一种刑罚方法。魏峰《从刺字看宋代军制》[92]指出刺字在宋代是军人和罪犯共有的体貌特征,二者在刺字内容和部位上虽有差异,却都被社会主流群体视为贱民,军人的身份与罪犯颇为接近。同时进一步提出:军人受到的身份歧视和身份控制,促使军人的职业化与身份世袭化。在宋代社会的文化和政治背景下,大量的壮年人口自愿加入军队是很难想像的,募兵制度在宋代是否是军队征召的主要方式值得进一步讨论。认为结合元、明以后的军事制度,也能说明军户制的出现恐怕不是纯粹的制度发明,而是适应了军队职业化、军人阶层封闭化的社会现实,成为国家迫于军事需要不得不作出的制度选择。淮建利《宋朝的配隶法与厢军中的配军》[93]认为,宋朝的配军制度,是建立在配隶法基础上的强制罪犯充军的集兵制度,是宋代兵制中于募兵制之外又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文章指出:一,宋朝的配隶法不仅是统治者惩治犯罪、强化社会管理的手段,而且也是强征罪犯充军的法律依据;二,以罪犯配隶充军是宋朝不可忽视的集兵之制,宋朝兵制不能简单地以募兵制概括;三,配隶制和募兵制是统治者征募士兵的不同手段。募兵制的实行反映出在土地私有制、租佃关系、雇佣关系以及商品经济得到发展的历史条件下,封建国家对农民及其他社会阶层控制力的相对削弱。但宋朝募兵的范围和对象毕竟有限,通过配隶法强制罪犯充军恰好弥补了募兵制的不足,便于宋朝统治者对人力的控制。

  (四)厢军

  杜文玉、王凤翔《唐宋时期牢城使考述》[94]指出牢城使最早出现于唐末,在五代时期发展成为重要的军事职官,后为宋代所沿袭。牢城使的职能随着牢城含义的演变,在各时期是不同的。牢城使在唐及五代前期作为州镇重要的统兵军官,负有防御及野战之责;至五代后晋时牢城已经成为兼具管理配隶罪囚的场所。宋代为加强中央集权把牢城使的任命权收归中央,同时将牢城军改编为厢军之一,由此致使其战斗力不断削弱,牢城使地位也随之下降,最后成为督管罪犯配隶的地方司法性职官。关于宋代的厢军问题,淮建利的研究成果较为突出。氏著《“升隶”与“落厢”试论北宋厢军与禁军的互动关系》[95]认为,北宋初年太祖、太宗通过简拔厢军精锐扩充禁军,实现了“收其精兵”的既定目标,消除了藩镇割据的军事基础,改变了厢军这一藩镇旧兵的性质。此后,奉行“祖宗家法”的北宋君臣,在军队建设中,都把厢军与禁军视为一体,不断以厢军补充或升隶禁军,同时又把不合格的禁军兵员降为厢军。进而指出,在北宋厢军和禁军的互动关系中,统治者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始终都在于不断地加强禁军建设,充实禁军力量,提高禁军素质。因此,禁军始终居于核心地位,而厢军居于从属地位,充当了禁军的后备队和“蓄水池”。这体现了宋代厢军的重要军事功能,也是厢军在宋代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并籍此说明仅以“役兵”来概括厢军的特点是很不全面的。氏著《宋朝厢军研究》[96]从厢军的产生、种类、来源和规模;厢军的军事职能;厢军与宋朝城防设施建设;官营手工业中的厢军;厢军与水患防治和水利事业;厢军中的递铺兵;厢军中的配军等方面考察了宋代厢军制度的运作与变迁。作者提出:厢军作为宋代的常备军,是一个集多兵种为一体,包括不同专业兵种在内的具有多种职能,成分复杂的军队。这是中国古代军队发展史上的新现象,这一特点符合军队发展所经历的由单一军事职能逐渐转变为以军事职能为主、多种职能并存的发展历程。

  (五)蕃兵

  关于宋代的蕃兵问题,刘建丽、赵炳林《略论宋代蕃兵制度》[97]从蕃兵的编制、职官、俸禄、犒赏、抚恤、刺字、招刺、拣选、马政等角度,考察了北宋蕃兵制度的建立与完备。进而探讨蕃兵军种的作用在于配合正兵、抵抗入侵,靖边平寇、保境安民,镇压平叛、维护安定及筑城建堡、巩固边防等。最后复列举北宋政权对蕃兵的种种歧视待遇,认为此诸多不平等待遇是由宋朝实行的民族政策所决定的。指出宋朝为将蕃兵纳入拥宋反夏、镇叛御寇的轨道,对其进行了制度化建设,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蕃兵管理制度化的过程,亦即北方少数民族封建化的过程,客观上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社会进步。并最终肯定了蕃兵的建立是宋朝兵制改革的创新。

  (六)唐宋时期的海军与海防

  近年来对唐宋时期的海军与海防研究,出现了多篇论文。熊义民《唐初海军初探》[98]对唐初海军进行了考察,认为当时唐朝海军已拥有先进的装备、高超的航海技术并能运用适宜的战术。何灿浩《唐末五代的水军和水战》[99]简要考察了唐末五代水军的规模、职能以及影响的水战因素、攻备之术等。认为水军建置在当时相当普遍,水战区域则有一个北移的轨迹。水战在军事上的作用渐趋重要,在兵种、战式上的南北差异则在逐渐缩小。

  海军和海防在南宋国防格局中的地位远高于以往,对此,王青松《南宋海防初探》[100]指出为了应对来自海上的军事威胁,南宋政府加强了对海防的统一领导,设立了沿海制置司。在防御上,实行了积极的海防战略,并确定了以江浙海域及临安为核心的防御格局,还在沿海建立了多支水军,建立了相应的警戒和通信系统,同时又依靠巡检、县尉、禁军等其他地方武装以及民间武装,在千里海岸建立起了严密的防御体系。作者肯定南宋在海防上采取的措施和战略,保证了东南沿海地区长期的安全。氏著《海军在南宋国防中的地位和作用》[101]认为南宋海军在国防中的地位提升主要表现为:在总兵力中所占比例大幅度增加,在诸军中的地位明显上升并引起时人对海军的相当重视。并将海军在南宋国防中的具体作用概括为:在海战中起主导作用,在历次战争中配合全局战略,越海深入敌境协助陆军作战,参加长江防线的防御以及保卫临安陷落后的南宋流亡政府,进行最后的抵抗。另外指出,海军虽然在南宋国防上发挥了比较突出的作用,但由于受到时人陆战思维和南宋整体消极国防战略思想的影响和制约,其作用仍受到了不小的限制。何锋《12世纪南宋沿海地区舰船数量考察》[102]对作为南宋海上防卫力量要素之一的舰船数量进行考察。文章认为,到十二世纪60年代,南宋政府拥有1.8万余艘舰船,并完成了多支大型海军舰队的组建工作。但此后因宋孝宗将海军建设经费转投到内河水军建设中,导致海军建设陷入长期停滞、装备破损严重的艰难境地,由此南宋海军无可挽回地从兴盛走向衰败。熊燕军《南宋沿海制置司考》[103]对南宋沿海制置司及其变迁进行考察。指出沿海制置司掌握了数量可观的军事力量,本来是一个纯粹的军事部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民政的色彩越来越浓,最终变为一个主要负责内部社会治安的准行政衙门。认为此一变化再加上沿海制置使选任上的“以文制武”,正是宋朝统治重心内向的重要表征,反映了宋朝统治者对军事力量的紧张与不安,是宋朝军事软弱无能的重要原因。

  (七)宋代军法与军事审判

  在此领域,主要有张明的一系列研究成果。氏著《北宋军法实际操作问题考察》[104]认为在内容上堪称完备的北宋军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形成了对军官姑息宽待,对士兵严刑峻罚的不良传统,从而使军政出现军纪不明、“将懦兵骄惰”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氏著《北宋军法基本内容考略》[105]考察了北宋军法的基本内容,包括阶级法、擅兴律、罚条、士兵逃亡法及诸种禁律等。指出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一个堪称完整的北宋军法体系,有效的维系着北宋的军队,也维护着北宋王朝的专制集权统治。张明、陈峰《宋代军事审判管辖问题考论》[106]认为宋代为了强化中央军事集权,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一套详密的军事审判系统,针对不同军种的军人犯罪、军官犯罪以及军民纠纷,各级军事司法机构被严格地赋予了不同的司法审判管辖权限。进而指出,通过对军事司法体制的一系列精心构建,统治者一方面的确收到了严控军权的预期效果,终宋之世,政局上没有出现武将恃兵弄权的现象,军队从总体上得到强有力的控制,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在军事司法管辖上所存在的多头参与的问题,则对军政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统治者以分散地方各级军事机构司法事权的方式来严控军队。军人罪案,不仅各级地方军事官司可得管辖,而且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对其中某些案件亦有管辖权,这样势必影响日常军事司法操作,导致军队刑政局部紊乱。二,皇帝拥有不受法律约束的最高军事司法权,通过操纵刑罚高下来加强军事集权。宋代统治者为了防止军官因不堪忍受抑武政策而反抗宋廷,于是在不伤害最高统治利益的条件下,对军官犯罪予以姑息宽贷;而对于士兵犯罪,则多施以严刑峻法,以杀立威。统治者在军法量刑上的两手做法,影响了军事司法的公正性,造成军队执法不一。张明、马红军《宋代战时军法考述》[107]通过对《武经总要》中所保存的现今所能看到的最为完备的宋代战时军法——“罚条”进行研究。指出,宋代战时军法的基本精神是战时量刑严于平时,这也体现了军事法规与一般行政法规的不同特点。文章更分析了宋代的时代特征对军法的影响,提出:宋代为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逐步确立了“崇文抑武”的治国方略。统治者在不懈压制武将的同时,不断提升文官的地位,从而于朝野上下营造出了文尊武卑的政治格局。在此形势之下,一方面统治者为了防止军官因不堪忍受抑武政策而反抗赵宋王朝,于是在其集团利益允许的范围内,对军官犯罪予以姑息宽贷,以之作为一种补偿及安抚的手段。另一方面,将权不专,动辄受限,使得军官无力管束军队。为了消释朝廷的猜忌,军官常常也不敢从严治军队。因此,尽管宋代战时军法在立法上堪称完备,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非常混乱,以致对军政产生一定消极影响。

  (八)唐宋地方行政体制中的军事职能

  黄正建《唐代戎服“櫜鞬服”与地方行政长官的军事色彩》[108]认为唐代戎服“櫜鞬服”由抹额、袍袴、靴、刀、箭房弓袋等服饰组成,是刺史谒见观察使、节度使谒见宰相或朝廷使臣时穿的礼服,属于“刺史礼”或“宰相礼”范畴。穿上“櫜鞬服”, 不仅表示对上级、宰相和朝廷的尊从,也表示愿意从军事上接受指挥,反映了唐代刺史所具有的军事长官色彩。夏炎《唐代刺史的军事职掌与州级军事职能》[109]指出,在唐代的州级官员中,明确具有与军事行动相关职掌的官员是刺史,唐代刺史的“使持节某州诸军事某州刺史”并非虚号,而是与刺史的军事职掌及州级的军事职能相符的。唐前期,刺史对州郡兵的军事权力有限,对州郡兵有领兵权而无发兵权,普通州级机构对州郡兵的军事职能较弱,中央拥有对军事的绝对领导权力。而唐后期,在藩镇长官兼治所州刺史的情况下,这些刺史拥有对州兵的绝对军权。此外,刺史还参与府兵、镇兵、团结兵等兵种的管理和领导,并参与募兵。刘琴丽《墓志所见唐折冲府卫官》[110]根据墓志材料对唐折冲府卫官加以考察。认为:折冲府卫官的充任情况大体有依靠军功、门荫、才能和科举几种。从充任对象来看,基层官僚子弟居多,平民子弟也占有一定份额。因此,折冲府卫官与纯靠门荫起家的卫官有着本质不同,它带有一定平民色彩。同时,府兵卫官的任命本身具有很大的流动性,这种流动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庭内部的职业流动,二是人员任命的地域流动,三是平民子弟进人官场的向上阶层流动。黎虎《汉唐时期的“军吏”》[111]研究表明,唐五代时期的“军吏”范畴较前代有所变化,府署僚佐并不笼统纳入军吏范畴,而主要指其中的武职僚佐。军吏的作用在唐五代时期曾有突出表现,尤以唐代中后期为甚。此时军吏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带有世袭性特征的群体,部分军吏成为藩镇与朝廷沟通的重要中介,同时成为皇权与宦官势力争夺和利用的工具。

  姜锡东、王钟杰《宋代的武臣县尉》[112]考察了宋代的武臣县尉,以及由其反映出的宋代政治、军事和治安发展过程。指出宋代武臣县尉职能较为专业,根据特殊需要而在治安混乱的重法、边塞等特定地区设置,主要是突出其打击与镇压的能力。在缉捕盗贼、维护社会治安和抵抗入侵的过程中,武臣县尉以自己的优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鉴于武臣县尉自身素质的局限性,一直倍受争议,曾遭受两次废黜,最终得以保留。黄宽重《唐宋基层武力与基层社会的转变——以弓手为中心的观察》[113]以军中基层弓手为中心,探讨唐宋基层武力与基层社会的转变。他指出,以往学界囿于断代研究之限,将唐宋的历史问题明显区隔,分别讨论,以致将历史现象孤立化,缺乏联系;对基层社会的发展与转变,缺乏长时段的观察与联系,以致出现断裂的现象,影响对中国社会前后相继的历史延续性的完整了解。“弓手”一词,在宋代之前多指职业军人的一个军种类别,赵匡胤建国以后,正式将弓手当作维护基层治安的武装力量。这一转变,使得弓手与国家权力及地方社会有了更为紧密的联系。它不仅是宋王朝的政治设计和作为的重要环节,也是中国王朝维护治安、巩固帝业的基本武力,在王朝统治力深入民间的历史上,具有指标性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弓手的出现显示了唐宋之间政治、社会型态,以及运作机制的一大转变。

  (九)士卒变乱

  唐宋时期,由于朝政的紊乱与士卒待遇存在的问题,引起了许多军队士卒的变乱。贾艳红《唐后期军乱原因浅析》[114]认为唐朝政府经过安史之乱的沉重打击,各种潜伏的社会危机全面爆发,整个唐廷呈江河日下之势,军乱就是这种日趋没落的政治现状在侧面的一个反映。唐代后期军队动乱次数较多,原因各异。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士卒骄横,动辄为乱;藩帅失政,激起军乱;己怨私利,诱发军乱。这都与唐后期中央宦官专权和地方藩镇割据的状况息息相关。军乱使唐后期日趋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削弱了大唐帝国的权威,并耗费了国家大量的财力、兵力,加速了唐王朝的灭亡。程喜霖《唐代桂州戍卒兵变论析》[115]认为唐懿宗咸通九年(868年)由庞勋发动的桂州兵变最终发展成拥众20万的农民起义,体现了反压迫的戍卒暴动发展成反黑暗统治的农民起义,是一个完整的历史运动的两个阶段。王军营《北宋基层士卒频繁变乱原因考析》[116]则对北宋时期国内政治生活相对稳定的背景下,基层士卒却频繁变乱的原因作出考析。认为导致此种社会现象的原因较为复杂,主要表现为:北宋社会存在兵变的历史渊源,募兵制下基层士卒自身具有的问题,统治者特殊的治国方针和驭将策略在基层士卒中的消极影响,以及北宋兵制上暴露的待遇低下、歧视军人等诸多弊病。多种因素错综交织,构成了基层士卒屡屡变乱的深层根源。

  (十)唐宋时期的军礼

  军礼作为国家武备的象征,其兴废往往能反映出国家军事力量的盛衰及对武力的重视程度。关于唐宋变革期的军礼的变迁,日本学者丸桥充拓《唐宋变革期的军礼与秩序》[117]重点探讨了“以军事为媒介的秩序的存在方式”。作者研究的时间跨度起自《开元礼》成书的唐代前期,下至唐宋变革转换期为止。在论文的首部分“军礼制度概观中”,将军礼区分为战时的军礼与平时的军礼两类,复将平时军礼中皇帝参与的田猎与讲武礼仪作为主要讨论对象。通过史料检索,整理出唐、五代及北宋每位皇帝(五代是每个王朝)统治时期讲武与田猎礼仪的实施次数。结果显示这两种礼仪的发展在唐代前期与宋代前期出现了两次高峰,而唐后期的发展正处于夹在两次高峰之间的“低谷”地位。假设这一结果若与军事制度史的发展趋势相重合的话,可认为这两种礼仪在府兵制时期达到第一次发展的顶点,在府兵制向募兵制转化的时期趋于混乱,而在募兵制定型的时期又再次复兴发展。在文章第二部分“《开元礼》中的军礼秩序”中,结合《开元礼》内容,基于对唐代前期讲武与田猎礼仪的考察,认为《开元礼》中关于军礼的规定出自经书,礼仪的实际执行情况也与《开元礼》中的规定相符。在讲武与田猎礼仪中,因观礼者礼仪空间的参加、仪式程序的同步进行以及在饗宴场所的君臣共食等,对帝国秩序的维系具有象征作用,以此为媒介实现共同的结合。另外,由于军礼所动用的人员规模的庞大和空间的广大,已经凌驾于郊庙祭祀的吉礼和朝会礼仪的嘉礼之上。所以认为《开元礼》出现的时代,正是唐朝建构帝国秩序之时,而军礼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推测唐代的府兵并没有在物质上依赖国家,而国家用来维系府兵的媒介力,就是军礼。随之对唐宋变革期的田猎及讲武仪式变迁的探讨中,作者强调:进入唐宋变革期,军礼面貌为之一变。在唐后期,伴随田猎游兴化色彩的加强,并逐渐形成在田猎中,经常有进奉、赏赐猎物和鹰犬等的习惯,君臣间的二次互酬关系逐渐扩大。在宋代,猎物的宗庙贡献呈形骸化趋势,几乎不再举行。同时,唐后期实行的以宦官为主导的北衙禁军制度,限制了传统讲武礼的举行,宦官只能通过具有极大游兴性质的高水准竞技来密切皇帝与禁军间的关系。加之皇帝对禁军的赏赐,从而产生了这种基于垂恩与谢恩的带有个别性质的君臣互酬关系。入宋后,在讲武时汇集全部帝国成员代表的情况逐渐减少,皇帝仅仅临御每个军营,对武官个人的技术进行评价,并进行赏赐。无论在哪种礼仪中,军礼本身的象征媒介作用都在减弱,取而代之的是以皇帝个别的垂恩作为君臣间结合的媒介。由于募兵在通常的给予以外,结成了皇帝与募兵个体间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以示接受了国家的统一。这正与宋代全体实战兵力均“禁军化”的转变同出一辙。所以,如果把在郊外整齐划一的府兵制下的军队称为“帝国的军队”的话,那么能够在殿庭、军营中受到皇帝接见的募兵制下的军队就应该是“皇帝的军队”。至宋代后期,军礼在整体上逐渐衰退。军事教练的共同动作和猎物的宗庙贡献等的核心部分已经空洞化,军礼象征的媒介作用逐渐丧失,所残留下来的仅是第二次的君臣关系。而第二次的君臣关系也可以由在其他契机下发生的互酬关系代替进行。因此,已经成为一纸空谈的空洞化的礼仪陷入存续危机。随着军礼的消退,郊庙祭祀重新登上历史舞台,体现了国家以何种媒介实现统一,是随着时代的推移而变化的。

  陈峰、刘缙《北宋讲武礼初探》[118]则就北宋讲武礼的兴废过程及原因进行探讨,认为北宋讲武礼的发展、沿革及荒废与治国方略和军事政策、国防战略密切关联。作者指出:宋初面临统一天下的形势,故保持了重视讲武礼并注重实效的传统。自宋太宗朝第二次北伐失败后,宋廷逐渐实行了“重内轻外”的被动防御战略,在治国上推行“崇文抑武”的方略,讲武活动遂有所淡化。宋真宗即位伊始,面对巨大的边防压力,再度举行大型讲武典礼。但澶渊之盟后,统治集团长期依赖议和缓解边患,进一步推崇文儒气象,排斥用兵动武,也不愿因阅武活动引起辽国的误解。因此讲武礼虽从制度和形式上趋于完备,在现实中却逐渐受到冷遇。宋神宗时代一度提倡变法强兵,讲武又得到重视和变革。但此后,随着统治日渐衰乱,讲武礼不仅在现实中被遗忘,在制度和形式上也遭到抛弃。

  (十一)宋代的军事思想

  有关宋代军事思想的研究,有几篇论文加以探讨。陈峰《宋代主流军事思想及兵学批判》[119]一文强调宋朝较之前代统一王朝而言,占据朝廷主流的军事思想与理论发生重大变化,保守的重内轻外的意识取代了积极进取拓边外向的精神。与此同时,其国防战略与兵学也随之而改变。进而对“崇文抑武”治国方略下所形成的保守军事理论对宋代国防战略与兵学思想造成的消极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批判,具体为:一,弱化军队外向职能,降低武臣职业素质;二,以文驭武,以文臣统兵;三,放弃攻防结合原则,单纯依赖消极防御战略;四,文官集团怀疑、歧视武力因素;五,以火器为代表的前所未有的制造业工艺未能促成军事变革;兵学停滞,与战争实践相脱离。张洁《试论叶适的军事思想》[120]将叶适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因地代募、精汰疲冗、由募还农、以田养兵的兵制改革思想;“备成而后动”、“以攻为守”、“以江北守江,经营两淮”的军事战略思想。姜国柱《王安石的军事思想》[121]结合宋神宗时期政治、经济、外交等多方面状况,考察了王安石围绕富国强兵思想宗旨所阐发的诸种军事思想。指出王安石为制“冗兵”,而提出的“省兵”之策,是以择将为前提,且与政治、经济改革相密切配合;改“更戌法”为“将兵法”,则是在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将帅权力关系的基础上,一改以往“守内虚外”的形势,适时调整防御重心的措施,并且授予将帅一定的指挥权,使之能发挥才能、管理军队,从而提高了战斗力;主张实行屯田,恢复“兵农合一”制度,目的则在于欲除边境之患、解边民之苦,最终实现固边“和戎”、安民保土。最后强调:在王安石看来,实现国富兵强,须做到文武兼备、不可偏废,文武并非异途,只有通过改革吏治与教育,培养文能治国、武能统兵的人才,方能国治而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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