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概念的内涵及思想源流——《中国生态演变与治理方略》第一章

第二节 中国古代的生态思想

  中国古代的生态思想源远流长,既有浩如烟海的文字记载,也有丰富的实物佐证,许多精华部分一直继承、发扬光大至今。追寻我国古代生态思想的源头,理清其历史沿革的来龙去脉,应当从有文字记载的久远时代开始。这不仅有利于当代生态科学的理论升华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而且对于生态思想的古为今用,丰富我国的生态文明内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古代生态思想的缘起

  人类之初,本与自然界浑然一体,完全依赖自然生产力生活。由于没有能力抗衡种种影响人类生活的自然现象,因而产生了对生命体和自然环境的敬畏。考古发掘表明,在漫长的蒙昧时期,人类以图腾等形式表达对自然现象的崇拜和畏惧。这是人类最早产生的生态文化现象。

  1.对动物图腾崇拜是人类最早的生态思想萌芽

  远古时代,先民们把某种动物作为图腾崇拜,产生了最早的图腾神。例如,我国传说中的“黄帝族以熊为图腾”;“夏族以鱼为图腾”;“商族以玄鸟为图腾”;半坡母系氏族公社实行以鱼为象征的生殖器崇拜,并举行“鱼祭”。我国古代图腾崇拜非常普遍,崇拜的动物很多。有些少数民族至今仍有动物崇拜的现象。

  中国古代的先民们,一方面崇拜大自然,依靠大自然提供食物和避风遮雨的场所等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另一方面又惧怕大自然,因为人们经常遭受凶猛动物的侵害,也抵御不了水、火、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便以崇拜图腾的方式乞求大自然的恩赐与保护。在长期的进化中,人们逐渐积累了顺应自然的理性认知,这就是远古时期人与自然界保持和谐、一致的生态思想萌芽。

  2.对自然环境现象的图腾崇拜是又一种早期生态思想萌芽

  如果说对动植物的自然崇拜,是源于自然生长发育的动植物提供给人类以衣食之源,从而对其产生图腾崇拜的话,那么把天、地、日、月、星、雷、雨、风、云、水、火、山等自然物尊奉为神,是由于古人类对自然环境运动现象无法从科学上进行解释,从而对自然现象产生原始感性经验,即把自然当作神加以崇拜,并以某种顶礼膜拜的仪式寄托人类的某种愿望;同时,也把自身看做是顺自然神意而生,受天地之命而降。

  其实,在世界各个民族的自然观上,曾普遍存在自然崇拜现象。古代人类无论是狩猎和采集,还是农耕和牧畜,天时地利具有决定性作用。由此看来,这种自然文化现象就是“天地人”协调的生态哲学思想萌芽,即人、动植物都是自然所生;大自然就是天、地、日、月、星、雷、雨、风、云、水、火、山、石等。

  从积极的方面看,是人们已意识到这些生物和自然现象对人类有重要意义。为了生存,对自然界既要依附、顺从、和谐,又要斗争和保护。这不仅表现为一种信仰,也是人们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对当时保护生命和自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人类最早的生态思想和实践,它的精华部分已经融人中华文化,并成为一种传统观念传承至今,为后人所遵从。

  3.中国古代生态思想源于农耕文明

  如果在旧石器的采集、狩猎期形成了生态思想萌芽的话,那么从新石器时代以来就进入了农耕文明,而农耕文明则促使生态思想由萌芽走向人类生态学思想的逐步形成。

  种植业的产生,标志着人类从蒙昧时代进入了古代文明时期。源于黄河流域的中华文明是农业文明发展的显著标志。它意味着人类从自然文化时代过渡到人文化时代。自然文化的所有领域,即无论是物质生产——采集和狩猎,或人口生产——“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杂婚”形式,还是消费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是自然而然的,是和自然界浑然一体的,甚至美(装饰品和雕刻)也表现了自然主义的特色。农耕文明却不同,与自然文化相比,是重人伦和人事的,是一种人文化,是人用文字记载的文明。

  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天地人和”、“阴阳调和”与“天人合一”的观念,并且把热爱土地和保护自然融人了这些观念中。在实践上,创造并总结了一整套提高耕作技术的丰富经验,如种植制度上的轮作复种和间作套种,耕作制度上深耕细作和水、旱耕作的技术,以及栽培制度上的中耕除草和加强田间管理等。早在上古舜帝时,就设有管理自然的虞官伯益。到先秦时代已设有山虞、泽虞、川衡、林衡,并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规定。如《礼记·月令》根据保护生物资源及生产的需要,曾提出过各季、各月环境与生态保护的具体规定,《吕氏春秋》中提出的“四时之禁”,《淮南子·主术训》中有关保护生物资源的“先王之法”,对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护生态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淮南子·主术训》)。纵观中外历史,凡是延续至今的古老文明都是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凡是强调对自然资源休养生息的民族,其古代文明也都延续至今;越是不断更新自然力的文明,就越是能持续繁衍不息。我国许多农田已开垦耕作了上万年,至今仍然丰产丰收,就是最有力的佐证!

  4.缺少生态理性是诸多古文明消亡的根本原因

  在人类历史上,有些曾辉煌一时的古文明消亡了,他们作为历史陈迹被淹没在沙海之中,沉埋在黄土之下,或被浩瀚的海洋所吞噬,只是在考古发掘中人们才知道其昔日的光辉。历史学家在研究这些古文明毁灭时,揭示了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严重破坏森林和其他绿色植被,过度使用土地,以致生态的恶化使无际的沃野变为荒漠的土地,失去支持生命因素的能力。

  这种历史现象发人深省:越是古老的文明,其古老的主人越是认为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就越是拼命从大自然中索取。换句话说,越是一开始拥有良好生态与环境条件的部落或民族,就越是易于逆生态规律而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越是悠久,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就往往越是深化而广泛,从而对生态与环境的破坏也就愈加严重。以至生态学家和历史学家共同用这样一句话来勾画他们的历史:“文明人跨越过地球表面,在他们的足迹所过之处留下一片荒漠。”一旦生态与环境迅速恶化,人类文明也就随之衰落了。

  人类的文明源于农业,但农业并不仅仅就是耕地和粮食,它必须有一个“土壤-农作物-林木-草植被-水体-水生物”相互支撑的基本生存体系。而一个“农业-工业-商业-文化-科技-教育”相互促进的人文环境,一个尊重生态、热爱自然的人类思想意境和一个良性循环的自然-经济-社会大系统的稳态进化,才能形成现代生态文明。不管信息时代的知识经济如何发展,也不管无土栽培技术怎样先进,在没有营养元素的支撑层中是种不出庄稼的,在没有水源的地方是永远生长不了鱼类的。

  二、“天地人合一”的生态观

  中国古代“天地人合一”思想,对生态学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古老的农耕文明与天地人合一思想和由此衍生出的生态文明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1.“天地人合一”是古代生态系统思想的萌芽

  我们尚不能断定中国古代已经有了生态系统的思想。但从哲学意义上看,“天地人合一”是一种生态系统的思想萌芽却是没有太多争议的。这是由于“天地人”思想具有客观性、整体性、统一性与和谐性的特点,而这些特点是建立在朴素的系统哲学基础上的。早在3 000多年前,中国古代哲学家就提出了“天地人合一”的思想,其基本点是人与自然统一。既然天地代表大自然,人与其他生物又是自然所生,这就形成了人、生物和环境等自然现象相互统一的整体。这个整体就是大生态观或者叫做朴素的生态系统思想。

  2.“天地人合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的人生态思想

  “天地人合一”是一种宏观战略思想,因而也属于大生态思想的萌芽。《周易·乾卦》:“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先天而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就是说,在天地人的关系中强调按自然规律办事,顺应自然,谋求天地人的和谐。也就是“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与天地相似,故不违”。当然,人不是消极地顺应自然,而是在遵从自然规律的条件下采取积极的态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象传上乾》)从周代起,经先秦至明清,历经3 000多年,这种“天地人合一”的思想为大多数哲人所宣扬、解释和发展,成为代表中国哲学基调的思想,并在发展中又不断丰富和完善。“天地人合一”思想具有宏观、整体与和谐的内质,这与生态思想的哲学辨识是统一的。所以,“天地人合一”思想一向为古代历代王朝的统治者及其文武战略家所青睐。

  儒家对于“天地人合一”思想的发展做出了极重要的贡献。相传孔子作《易传》,在《说卦传》中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阳;立地之道,曰柔刚;立人之道,曰仁义。”《易传》以天地人“三才”之理作为自然法则,建立有条理的世界体系。孟子以“诚”这一概念阐述天人关系,他说:“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他以“诚”作为天人合一理论的指向。《中庸》把“诚”视为天的本性,是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本:“诚者物之始也,不诚无物”,从而要求人以“诚”这一道德修养达到“天地人合一”。

  汉代董仲舒认为,“天地人”三者处于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作用,但它们是“合而为一”的。他说:“事物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他又说:“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不可一无也。”(《春秋繁露·立之神》)

  我国古代这些论述“天地人合一”思想的例证,可归纳为一点,即把自然界、人和万物看做是统一的整体,可以说这是大生态思想的萌芽。

  3.“天地人合一”的人类生态学思想

  天地人合一思想还有另外一层重要涵义,即人本思想。从生态学观点看,这是典型的人类生态学观点。人类生态学是研究人的吃、穿、住过程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的生态科学的分支。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生产力主要是以解决吃、穿、住为主,可见当时的人本思想与人类生态学的研究内容是不谋而合的。孔子对“天”的解释就是立足于人的产生。他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他把天和时间联系起来,世间万物皆“天”所生,天是指自然界。可见“天地人合一”有比较深刻的人类生态思想的萌芽,即人是天地生成的,人与天的关系是个别与一般、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人与万物既然都是天地所生,他们是共生共处的关系,当然应该和睦相处。

  道家也提出了“天人一体”的人本生态思想。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25章)这种“道法自然”的思想,强调人来自于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是以人为主的。道家承认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同时以人为本,但不承认主宰者:“万物归焉而弗知主,则恒无名也,可名曰大。”(《道德经》,第34章)庄子对天也做了精辟的解释,他说:“天地与我并存,万物与我为一。”(《庄子·秋水》)也就是说,天就是自然,人是自然所生,但人能变天然的东西为人为的东西,两者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人是主动的一面,“乐”与“不乐”,就看人与自然采取“和”还是“不和”的态度。庄子强调天就是自然的东西,人变自然物为人造物,以便为人服务。事实上,也正是这种人本生态思想道出了人与自然的区别,即人能把自然的东西变为人为的东西。

  三、尊重生命与热爱自然的生态伦理思想

  一些国外思想家十分推崇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法国思想家施韦兹在他创立尊重生命伦理学的著作中,多次提及中国思想家老子、孔子、孟子、庄子、墨子等人,说在他们的思想中,人和动物的问题早就具有重要的地位,在哲学原则上确定了人对动物的义务和责任,说他们是深刻而富有活力的生态哲学思想的创立者和宣告者。

  1.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的价值

  国际环境伦理学学会主席、美国哲学家罗尔斯顿指出,东方传统文化思想对伦理学的哲学基础突破会有所帮助。东方的伦理不是以人类为中心的,它不鼓励剥削资源。他们懂得,要给予所有事物的完整性,而不去剥夺个体在宇宙中的特殊意义,懂得如何把生命的科学和生命的神圣统一起来。西方现代思想家所寻找的尊重生态的伦理学突破口正是中国古代的天地人合一思想。儒家天地人合一的思想发展到宋代,更趋成熟。他们在继承先前儒家思想的同时,吸收了墨家的“兼爱”,庄子“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的思想,进一步发展了“天地人合一”思想,并且主张人与自然平等。就是说,在人与自然平等的基础上,提倡人们爱护其他一切自然物和人造物。程朱(程颢、程颐、朱熹)学派的“天地人合一”哲学特别是程颢提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生态伦理学价值。

  中国古代思想家尊重生命的思想具有普遍性和连续性,并为大多数后来的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天道生生”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与“天地人合一”并列的深湛的思想。“天道”是自然界的变化过程和规律;“生生”指产生、出生,一切事物生生不已。我国古代思想家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遵循一定的规律的,自然界生物生生不息,既是自然之“道”,又是自然之“德”。

  老子哲学认为,“道”是宇宙的本源,它先于天地存在,即“先天地生”(《老子》第42章),并以它自身的本性为原则产生万物。这里,“道”作为宇宙的本体,它产生原始混沌之气,气分裂为阴阳(生天地),天地产生万物。这是道家世界观的总观点。儒家哲学也是主张“天道生生”的。《周易大传》的最基本的思想有二:一是“生生之谓易”;二是“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上》)。意思是说,世界万物生而又生,生生不息,这就是“易”,即“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而且,“圣人之情见乎辞,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是对生态伦理哲学思想的深刻阐述。

  2.生生不息的生态循环思想

  程颢把“天理”作为他的哲学的最高范畴。他说“天只以生为道”,天理即“生”,“生”是宇宙的本体。也就是说,在生生不息的天道之下,产生天地万物,人是天地万物之一。人明白这个道理才成为仁者,故“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这里的生是运动的意思,世界万物由于运动而不断生出;或者把生理解为循环,天地万物都在运动中循环,在循环中进化,这是宇宙的本体,即基本规律;人是这生生不息运动中的一员。

  明朝的王阳明对此也作过论证,他说:风,雨,露,雷,日,月,星,辰,禽,兽,草,木,山,川,土,石,与人原只一体。他的学生问人与禽兽草木“何谓之同体”?他说:“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如何与它间隔得。”认为人只是宇宙中的一员,人与天地万物一体,是伙伴关系,充塞于天地之间的气构成人与万物的形体,统帅气的变化的本性也就是人与万物的本性。这是哲学向生态伦理学的过渡,从“天地人合一”得出生态伦理的结论。可见,中国古代哲学“天地人合一”思想有别于西方的入主宰和统治自然的思想,这更符合现代生态伦理学精神,它对于生态伦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重视资源永续利用的生态更新思想

  儒家学者在说“仁”时,把道德范畴扩展到自然界。这就是由“仁民”到“爱物”。例如,曾子引述孔子的话说:“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孔子说:“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我国夏代制定的古训:“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孔子正是依据这一古训,把伦理行为推广到生物,认为不以其时伐树,或不按规定打猎是不孝的行为,宣扬“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绕卵”(《礼记·曲礼》下)。这里把保护自然提到道德行为的高度,对于自然资源来说这是一种永续利用的观点。

  “礼”这一伦理范畴,也被推广到尊重自然。“礼也者,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乎鬼神,合于人心,理万物者也”(《礼记·礼器》)。这里的“礼”包括了天地人。荀子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他的“礼”的范围包含天地人万物,而且它是生生之本、类之本、治之本也。因而他说:不合时宜过早宰杀动物是不符合礼的。《孔子集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大意是:“季子”这个人在捕鱼时,把小鱼放生了。孔子听后说:“季子真是道德完备呵。”这里把对待动物的行为被视为道德问题,强调捕鱼时应捕捉大鱼而放生小鱼。这个包含资源永续利用思想的故事发生在2 000多年前。

  儒学发展到汉朝董仲舒,就其生命哲学而言,可以说是完成了“仁”从“爱人”到“爱物”的转变,用生态伦理学的话来说,道德关心从人的领域扩展到整个自然界。他说:“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春秋繁露·仁义法》)把“仁”的范畴扩展到了鸟兽鱼虫,这是极为难得的。宋代以后伦理思想家,不仅把人类的伦理道德看成是人为的社会规范,而且还把其看成是宇宙的本体。他们对“仁”的论述,与先秦儒家相比,有重大发展,其中之一是把“仁”与整个宇宙的本质和原则相联系,把“仁”直接解释为“生”,即解释为一种生命精神和生长之道。例如,朱熹在《仁说》中说,天地之心要使万物生长化育。它赋予每一种生物以生的本质,从而生生不息。清代思想家戴震进一步提出“生生之德”就是仁。他说:“仁者,生生之德也……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孟子字义疏正·仁义礼信》)即人人都能遂其生,不是只求人类遂其生,而是让天下的万物共生,便是“仁”。

  中国古代思想家把“仁”等社会伦理扩展到人对自然现象与生物的伦理,也就是中国古代哲学与古代文化中的生态思想。这对现代生态学来说,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四、由对自然的道德规范到生态利用保护思想

  生态规律本身不是保护生态的命令,从自然规律到保护生态,有一个转化的环节,即二者之间有一座“桥”。例如,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规律转变为人类社会的道德规范,需通过如下的形式实现。

  ·遵从生态学规律:维持生命活动、生态系统的物质必须循环,否则将毁灭生命。

  ·实行生态学评价: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对人和其他生命的生存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道义前提:人类应当保护人自身和其他所有生命的生存。

  由上述三个方面得出的结论是,人类必须维护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禁止损害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行为。这里,“禁止损害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行为”,就是“从自然规律到保护生态”之间的“桥”;或者说,“生态伦理观念”就是自然规律与生态保护之间的“桥”。由此对自然规律的朴素认识向生态保护与利用规范转化。

  1.老子从宇宙整体性观点出发提出“道法自然”的生态利用思想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主要观点,“尊道贵德”是《老子》理论的核心。老子把“道”提升为对自然总规则的高度。他说的道大体上有三层意思:第一,它先于天地存在,“道者万物之奥”,它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产生了天地万物。第二,它是世界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清代哲学家王夫之把它读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道,自然无为,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件事物不是它所为。唐代的李约,在《道德真经新注》把这一名句断为:人以地为法则,以天为法则,以道为法则,便是以自然的本性为法则。这就是自然之“道”。第三,“道”是人类追求的最高境界。圣人之治就是按“无为”的原则,符合“天道自然本性”的原则,“为无为,则无不治”。按照这一原则,过顺乎自然的生活,是人的最高德行。这就是王充所说:“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

  2.程朱学派从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角度提出生态保护思想

  程颢认为,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因而人对天地万物要施以仁爱之德。他在《河南程氏遗书》中说,自然万物是人的“四肢百体”,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怎么能不爱呢?朱熹认为,仁者是“天地万物之心”,仁的基本内涵是“心之德”、“爱之理”。这里,“心之德”是从心上说,就人而言的;“爱之理”是从规律上说,就“天”而言的。“仁者,爱之理”,指“仁是体,爱是用”,“仁是根,爱是苗”。也就是说,仁爱是人心的根本德性,“在天地则盎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朱文公文集》)。

  明代的王阳明也是从“天地万物一体”而提倡“仁民”、“爱物”的。他说:“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就是说由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爱人就要爱物,包括爱惜有生命的鸟兽草木,也要爱惜没有生命的瓦、石(《大学问》)。

  3.儒家、道家从人-生物-环境相互统一上提出生态保护与利用思想

  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当然离不开从人的利益出发阐述“生态伦理”思想,因为生物和自然界对人是有价值的。这也体现出中国古代思想家的人类生态思想,开始把人独立于自然界,即有了人本思想。儒家和道家都把爱的伦理原则,推广到生物和自然界。把生物和非生物作为两个范畴提出,而非生物则主要是指现代生态学中的环境。可见中国古代思想家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了生态的本意,只是用中国古代特有的语言表达生态涵义。例如,把“混沌”世界尚未认知的规律称作“道”。这里的“混沌”是指生命产生之前的自然界。这样对生态概念的表达,较之2000年后的西方自然观,更加富有理性。

  道家提出“爱人利物之谓人”(《庄子·天地篇》),把“爱人”和“利物”作为道德要求,并把两者结合起来。用现代生态学语言表达,就是:人类既要利用生态资源,又要保持生态,更新自然资源,达到永续利用目标,这才是有道德的。

  儒家提出“爱人及物”,“仁者,爱人之及物也”。“仁”是爱人,但五谷禽兽之类,皆可以养人,故“爱”育之。这是“仁民爱物”。可见,儒家、道家对待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界的基本态度是:爱万物,永续利用万物,人天地万物是一个有序的整体。这和现代的生态系统的基本原理有极为相似之处。

  4.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生态良性循环目标

  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与天地相参”。“参”的涵义为:天、地、人三者相互作用,兼利万物。用当今术语解释就是人与自然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和谐进化。“和谐”与“合作”是最早的良性循环目标。“和-合”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亦是被各家各派所认同的普遍原则。无论是天地万物的产生,还是人对自然、社会与人际关系,都与“和-合”相关,这两个字的深刻涵义也被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先哲们的各个学派所接受。和与合,两字最早见于甲骨文,表示和谐与合作。“和-合”对当代的发展思想仍然很有价值。

  中国古代思想家孜孜不倦地宣传人与自然万物的生态协调思想,追求“和-合”的境界。  《周易》提出:保“合”太“和”,“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乾卦》)。这里,“乾”是指关于“天”的法则,它时刻都在变化。在这种变化中,事物各以其本性,生育万物,赋予生命。它以整体的法则存在,保持大自然的和谐,才使万物各得其“所”,各得其“宜”,真正祥和有益,持续纯正。“元亨利贞”表示四德:元为始(如植物种子发芽),“亨”是通(植物生长),“利”是祥和(如植物开花),“贞”是“正”或“成”(如植物结果)。“元亨”是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功能,“利贞”是这种功能的完成。朱熹说:盖天地之心,其德有四,曰“元亨利贞”,而“元”无不统;其运行焉,则为春、夏、秋、冬之序,而“春生之气”无所不通(《仁说》)。“元亨利贞”四德表示事物以时序循环不已,表示世界的统一性。这是天之道,即“天地人和”:“天地之所合,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合,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周礼》)。

  儒家发扬“和合”的思想。孔子把和的概念主要应用于人际关系,主张“为政应和”。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又在《礼记·乐记》说:“礼之用,和为贵。”“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归化”。“序故群物皆别”。孟子强调“人和”,他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因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荀子把“和”与“神”(即贞)联系起来。他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谓之神。”(《天论》)意思是说,万物获得各自需要的和谐之气而生存,获得各自需要的滋养而成长,虽然看不见它们如何工作,却看见了它们的成绩,这就是“神”。可见,“和”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古代思想家把“和合”提到天地生成的本能,万物生成发展的机制,并把“和”与“德”联系起来,又把“和”与“中”联系起来。“和”与“中”是互相联系的客观规律。

  用现代生态科学的观点看,和与合是世间万物运行的前提。先哲们力图把对自然规律的最初认识上升到理性的高度,首先形成了生态伦理思想,又把这些思想要达到的目标归结为万物之间的和谐,和谐即良性循环,只有良性循环才能实现持续进化,而进化就是发展,发展就必须容纳“差异”。这是中国古代生态哲学的精华,也是先哲们从中悟出的最基本的自然生态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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