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人口和教育——《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第二章

第二节 人口与教育

一、人口数量变动

  明清以后中国人口的大致状况是这样的:清代是中国有史以来的人口剧增时期。明代人口只有6000万上下 ,自清代康熙朝人口大幅度上升,17世纪达到1亿多,18世纪突破3亿,19世纪已达4亿[7] 。也就是说,19世纪中叶以前的三百年中国人口成倍增长,是空前的膨胀时期;自19世纪初期到20世纪上半叶即民国时期结束,中国人口时有浮动,但总量变化不大。

  查阅陈翰笙1930年的调查记载,以及河北省统计局其后的追踪调查记载,基本符合上述概况。1930~1946年的16年间,清苑人口增长不快,甚至可以说是比较缓慢的,以固上等5村的统计看,人口自然增长率均在7~9.5‰之间。请看表2-1关于固上村、谢庄、大阳村、孟庄和大祝泽村等人口的自然变动情况。

表2-1 清苑固上等5村人口变动情况 单位:人

年份 1930 1936 1946
项目 人口 出生 死亡 净增人口 人口 出生 死亡 净增人口 人口 出生 死亡 净增人口
数目 5,986 72 15 57 6,040 64 22 42 6,779 88 22 66
自然增长率‰ 9.5 7.0 9.7

  资料来源:河北省统计局编《二十八年来保定农村经济调查报告》,1958年。

  这一时期人口发展缓慢,与战争有关,也与人们极其低标准的生活水平有关。由于生活异常艰辛,不少农民难以娶妻生子,即使勉强成家,又出现婴儿成活率低或有病得不到医治而中途夭折等现象。有时甚至出现一家人相继亡故而成为绝户。在重点调查的11村中,30~40年代一家全部死亡的竟达182户,占总户数的8.59%,这些灭绝户绝大多数是贫雇农家庭,显然主要是生活极端困苦造成的。艰苦的生活环境大大制约了人口的增长速度。从11村的总体情况看,其人口增长率比固上等5村还要慢:1930年11村人口总共11851人,到1946年底达到13506人,平均每年每村增长9人,自然增长率在2.89~12.02‰之间,平均为8.35‰。

  从整个清苑县看,三四十年代的人口增长也是有限的。清苑县一部分地区成为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的时间较早,到1949年时已经过了几年的安稳日子,人口有所增长,可并未出现大幅度腾升。1949年全县有78510户,35426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4‰,人口密度为371/平方公里[8] 。

  关于每户农民家庭的平均人口,清苑11村每户为5.6人。其中家境较好的,人口也较多,一部分家庭平均可达七八人;家境较差的,人口也较少,三四口之家的农户占据一定比例。这与同期直隶等7省调查的情况相近,在直隶等7省11县2370家农户中,每家人口最多9人,少者4人,总平均每家5.7人[9] 。

  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人口增长不快,但户数增长却较快,30年代中叶到40年代中叶这一时段最为明显。1930年11村共有2119户,到1946年增加到2595户,相当于1930年的122.46%。尽管有前面提及的灭绝户,还有一小部分外迁户,单独立户的家庭总数量还是明显增加了。户数增加主要是由于分家,特别是那些富裕户的不断分家立户造成的。1937~1946年10年中,富裕农户中的分家者相当于初期户的几乎一半,中农次之,贫雇农最少;贫雇农分家立户者不到初期户的9%。“初期户”指统计所及时段初期的农户数量。详见表2-2。

表2-2 清苑11村家庭户数变动情况(单位:人)

  1930~1936 1937~1946
初期户 分家户 占初期户的% 初期户 分家户 占初期户的%
富农以上 239 9 3.8 245 110 44.9
中农 742 185 24.9 906 164 18.1
贫雇农 1138 52 4.6 1121 96 8.6
合计 2119 246 11.6 2272 370 16.3

  资料来源:河北省统计局编《二十八年来保定农村经济调查报告》,1958年。

  富裕农民分家者多,原因之一是他们家庭的规模较大,相比之下,贫苦农民的家庭规模较小。就11村情况看,1930年平均家庭人口为5.59人,富农家庭平均9.52人,而贫雇农家庭人口仅为3.3人,人口少,也无财产可分。家庭规模与经济条件有关,一般说来,家庭人口多少与家庭的富裕程度成正比例关系。地主、富农一般土地较多,家境殷实,往往人口也增长得快,这正是中国农民所追求的“人财两旺”。由于地主家庭在外工作或上学的人口偏高,所以他们往往不是家庭人口最多的村民;富农家庭则更为典型,即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人口也最多。当大家长去逝后,这种家庭就有可能分成若干户。大家庭的分裂本是正常的,但是由于中国一向没有长子继承制,家长死后其财产就由诸子均分继承。这样一来,即使一宗很可观的家产,经过数代细分后便也微不足道了,这种现象曾被美国学者何炳棣称为“资本耗散结构”之表现[10] 。例如谢庄张家本是该村大户,大家长死后,他的3个儿子张为周,张为世和张为四经常因平分家产而争吵不已,最后变卖了一部分房产和地产,一分为三而告终结,张家从此也没落下去。

  清苑三四十年代分家立户现象较为突出,还与当时的一些特殊背景有关。日伪统治时期,为逃避抓壮丁,青壮男人较多的农户被迫采取分家的办法。再有就是受土地改革的影响。四十年代冀中搞土地改革时,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宽窄情况,往往先定出标准农户(也就是中农)持有土地的数量,高于这个标准量以上的农户必须将多出的那部分土地“平分”出去,称为“出地”,出地者也就成为地主或富农;接受土地为“入地”,入地者则为下中农、贫农或雇农。所以土改在当地又被称为“土地平分”,倒也名副其实[11] 。搞土地平分之前,一些富裕农户听到风声后便忙于疏散土地,多采取分家立户的办法,既避免土地被强行分出,也逃避划为地富成分而遭批斗的命运,这些都是户数增加的原因。

二、人口素质:教育

  冀中像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一直到民国初年,私塾仍然是乡村教育的主要形式。清苑私塾大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教书先生在家里讲学,如大福村清末举人丁国华,在自己家里聚徒教书;二是由殷实富户或者同宗家族聘请先生来家中教书,又谓之家塾;三是由村里头面人物出面组织办学,经费来自于祠堂、庙堂地租或由个人捐助的私塾,称做义塾,也叫义学。这三种形式,以前两者居多。私塾先生多是清末的秀才或童生,来听课的学生几人、十几人、二三十人不等,没有统一教材和修业年限,学生也无年龄限制。塾师的薪水称“束修礼”,通常是每年订一次合同。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冀中,教会学校往往成为现代小学的先导。19世纪晚期,天主教(其后是基督教)在清苑的活动由秘密转为公开,为配合传教活动,一些村庄的教会组织先后开办教会学校。由于天主教会在清苑传教较早之缘故,清苑乡村教会学校的兴起,竟然早于保定市区。进入20世纪后,教会学校有所增加,教徒比较密集的村庄如东吕、全昆、谢庄、北和庄、姜庄等,都经营着较稳定的教会学校。这种学校一般用教堂的一部分做教室,有文化的教友任教师。教会学校免收学费,学生多为教友子弟或穷苦人家的子弟。

  在教育方面对村民有普遍影响的事情,还是村办学堂的兴起,这是现代小学教育的真正前身。村办学堂,一般都是在私塾的基础上,以庙宇改进为学堂,被老百姓戏称为“中华民国大改良,以大庙改学堂”。选出校董一人,董事数人负责筹办。资金一部分来自村民田产和房产买卖的交易税,一部分来自庙会、集市交易费,再是通过举办抽签中彩等方式来筹措。学生入学条件不限,只拿书费,没有其他负担。虽然如此,贫困家庭子弟入学率仍然很低,此点下面还要述及[12] 。

  清苑县城保定,也是直隶省府所在地,又临近京城,故此得兴办新学风气之先。清苑劝学所于1906年成立,“劝学所”是北洋政府办学机构的县一级称谓(1923年改称教育局)。劝学所设总董1人,下有劝学员6人,分赴各乡镇,督促建立小学堂。1908年,全县初级小学已有150余处,这些初级小学分布在5个学区,每学区又设高等小学1处。初等小学学制4年,高等小学3年,初小4年是义务教育。现代小学普及之始,师资薄弱及缺乏师资是主要问题之一。为提高现有教师水平,劝学所组织初等小学教师和私塾塾师,分期分批到县城参加讲习班,进行培训;另一举措就是于1923年创办清苑师范学校(1931年改称县立乡村师范学校),以缓解乡村师资严重短缺之现状。师范学校只招收1个班,学生每人月津贴饭费3元,后降为2元。师范生多数来自农村,毕业后又回到农村,担任高小和一部分初小教师。该师范学校先后为清苑培养了数百名乡村小学教师,是当年全县的教育中心。

  笔者发现一份1938年该师范学校教职员工及其基本状况清单,从中可对学校的师资水平、年龄结构、课程设置、工资报酬等情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份资料表明,包括校长在内,共有教职工21人,课程有国文、历史、算术、生物、外语、音乐、美术、体育和劳作等科目。外语除英文外还有日语。从课程类别的设置看,现代教育的面貌已基本显现。教职员工的一半、教师的大半来自外地,除河北省其他一些县城外,还有来自北京、四川等地的外省教师,表明师资来源已突破传统“土著”塾师的封闭模式,学校开始形成不同地区人员及不同文化的交汇地。教师平均年龄37.1岁,个别大学毕业,如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多数中学、中师毕业或曾在大学或中学任教,如国文、历史教员张晓质曾任河北大学教授,可见师资队伍本身已经接受过现代教育,均有一定的学历和任教资历,即使依当今中国中等教育师资的标准看,也堪称一支相当不错的教师队伍。教辅、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的比例结构也是合理的,事务员、书记等行政人员共3人,颇为精干,仅占教工总数的10%余,似乎没有人浮于事或因人设事一类现象。

  教师待遇也足以令当地一般国人倾慕。校长薪水90元,教员薪水平均41元。20年代北洋政府制定的学校薪资标准是:大学校长400元,学长300元,专任教员280元,预科常任教员240元。高等师范校长300元,专任教员160~250元。小学教师薪金一般为40元[13] 。清苑师范学校属于中等教育,教员薪金仅40余元,与当年一般小学教师工资差不多,但考虑到该校师范生每月2元钱的伙食费以及当地一般民众的消费水平(当地长工一年工资平均37.8元[14] ),应当说这份待遇已经是相当不错的。如果以师范生每月2元津贴为基本消费水平的话,中等师范教师收入是这一基本消费水平的21倍,校长则是 45倍。详见表2-3。

表2-3 清苑县县立师范学校教职员的覆历和待遇

职务 姓名 年龄(岁) 原籍 简历 薪水(元)
校长 宋子元 50 清苑 曾任保定地方维持会教育处长 90元
教务主任 董荣久 62 徐水 曾任省立滦县师范校长 45元
训育主任 刘宏茹 30 北京 北京师大毕业 45元
事务主任 范锦堂 58 叶城 曾任保定女师校长 45元
国文、历史教员 张晓质 53 景县 曾任河北大学教授,保定中学教员 42元
历史教员 张 仓 52 高阳 曾任邢台师范校长、天津女中教员 42元
英文、算术教员 汤沛青 47 清苑 曾任保定志存中学教员 49元
算术教员 马国祯 27 博野 曾任大同中学教员 28元
体育、国术教员 刘春元 40 满城 曾任保定中学教员 50元
国文教员 于翰仙 40 清苑 曾任保定中学教员 35元
历史教员 谭继贤 26 四川 师范大学毕业曾于附中服务 67元
音乐劳作教员 桑季春 27 清苑 保定女师附小任职5年 42元
美术教员 苑素生 22 清苑 保中毕业国立北京艺术专科肆业 14元
生物教员 谢仲谋 43 徐水 曾任保定女师教员 70元
英文教员 苏子兴 23 清苑 北京师大英文系毕业 21元
日语教员 胡拙吾 50 清苑 曾任日语教员 21元
训育员 李 兰 23 清苑 保定女师毕业 28元
教务员 贺春兆 27 清苑 曾任医学院图书馆主任 28元
事务员 高友鹤 26 清苑 曾任保定地方维持会教育科员 28元
事务员 李自杰 27 交河 曾任本县小学庶务主任 28元
书记 卢锡祥 26 清苑 曾任印刷所校对员 16元

  资料来源:卞乾孙,《河北省清苑事情》,第346、348页,1938。

  到1932年,保定除设置县立师范学校和县立第一高等小学校外,还在张登、孙村、固上、温仁等共建12所高等小学,每个高等小学有两个班,学制改为二年。多数是走读生,住宿生仅占10%,学生年龄参差不齐,20岁的高小学生并不罕见。教师由县统一分配,教学经费、教师薪金,一律由县政府划拨。学生除书费、伙食费外,全年还交2~4元学费[15] 。

  与此同时,初级小学也发展到214所,其中包括女子小学8所,私立小学2所。当时清苑辖400余村,大约2个村便有一所初级小学,可见,就初小设置的密度看,基本可以满足村民就近入学的需求。初小开设的课程有国文、算术、常识、修身、公民教育等,写字和珠算也是必修课。高小除初小课程外,增设历史、地理、自然等,个别高小还开设英语课。后来高小和一部分初小又增设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由于教学内容多样、实用,气氛活跃,教学秩序也有所改善,私塾学生不断向新式小学转移,私塾逐渐衰微而淘汰。显然,到30年代,现代初等教育已在全县占据主导地位。除一所县立师范学校外,清苑没有普通中学[16] ,只有大李各庄、温仁等少数高小附设过初中班。

  私塾办学虽然逐渐被淘汰,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是起到补充和调剂作用。1932年,天津《大公报》的一个统计表明,保定地区“全境四五百村,而未设立学校之村庄,竟达十分之三四,女小尤寥若晨星”[17] 。即使设立小学的村庄,往往同时也保留私塾。整个华北地区情况也差不多,根据1935年的一项统计,冀鲁豫三省共有351个县,平均每县有私塾48所,孰师48人,学生735人。考虑到当时很低的入学率,显然还是一个不小的比例[18] 。教会办学的作用亦不可忽视。

  清苑沦陷后,大部分学校停课,教育遭到严重破坏。抗战胜利后教育才逐渐有所恢复,1949年,全县有初小261所,教学班427个,教师453人,在校生19882人。高小发展到25所,教学班49个,教师70人,在校生1722人[19] 。

  以上可以看到,20世纪上半叶清苑现代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进展,新式小学教育取代了延续几千年的传统私塾教育,开始传播比较系统的现代知识,而且面向普通大众的初等教育体系在农村初步确立,这无疑是一桩有历史意义的变化。尽管这一变化对当时国民教育影响相当缓慢,却为其后的发展打下基础。教育对人口素质的影响要有一个过程,而且它还需要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的辅助,至少需要一个和平与宽松的社会环境等,而旧中国连续不断的内外战争,尤其是残酷的八年抗日战争,无疑损害和延缓了这一过程。

  生产者普遍受教育的程度,是农村人口素质最重要的标志。

  11村调查资料表明,就普通生产者来讲,清苑农民受教育的机会极其有限,绝大部分人仍然处于惊人的文盲和半文盲的愚昧状态。1930年调查的农村人口中,文盲比例接近90%;1936年和1946年两个时点的文盲比例有所下降,但始终未能改变文盲构成农村人口主体这一基本状况。农民家庭几代没有一人识字的现象极为普遍。农民受教育的情况,不仅数量小,而且层次低,大部分是小学水平,其中又以初小程度占绝对多数,也就是说,农村中所谓识文断字的人主要是指那些读了1~4年书的初小生,称其初小生而不称其初小毕业生,因为许多人不过读了二三年甚至一二年,并未毕业;所谓高小生和初中生等亦如此。即使这样笼统的统计,在农村14岁以上人口总数中,初小生所占比例不到10%;高小生占3%左右;初中生占0.3%,二百人中有一位,几百人的村庄可能就有一二位,是村中绝对的“秀才”;而高中生仅为0.1%。读到大学的村民子弟(当然包括文中地主富农子弟),更是凤毛麟角,平均为0.02%,许多时候其实是零,如1936年的统计就是没有一个大学生。大学生如此稀少,以至成为一种高等文化的象征,90年代笔者重访这些村庄的时候,一些朴实的村民把我们调查组的成员都称作大学生。三四十年代11村村民受教育的情况详见表2-4。

表2-4 清苑11村14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状况(单位:人)

时间 总计 文盲 初小 高小 初中 高中 大学
1930 7767(100%) 6927(89.19%) 621(8%) 185(2.38%) 21(0.26%) 11(0.14%) 2(0.03%)
1936 7963(100%) 6921(86.91%) 776(9.75%) 234(2.94%) 25(0.31%) 7(0.09%) 0(0%)
1946 8707(100%) 7262(83.4%) 1053(12.09%) 334(3.83%) 48(0.55%) 8(0.1%) 2(0.02%)
总计(%) 86.5% 9.95% 3.05% 0.37% 0.11% 0.02%

  与清苑相邻的定县,情况也相近。据李景汉调查统计,1930年前后,在7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占83%,女子的识字率更低,文盲占98.3%[20] 。另据津南农村生产建设实验场学员的调查,沧县白家口村,“村民蔑视教育”,“全村识字者不及百分之十”[21] 。1934年9月,河南省对境内各县进行人口文化调查,文盲占88%,其中妇女每百人中识字者仅有2人[22] ,可见华北地区农村的教育情况大致相似。

  统计资料还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家庭经济富裕程度成正比。如清苑统计资料的三个时点上(1930、1936、1946),数量极少的高中以上学历者全部来自中农以上家庭,其中富农以上家庭又占主体。贫农及其以下家庭一般最好的教育程度是高小,只有极个别人(大约1‰)读到初中。这些数据证明,贫穷是农民接受教育的最大障碍。

  由于贫穷,多数学龄儿童不能入学。一是家里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没有经济力量供子女上学。其实当时上学并不需要多少支出:小学不收学费,基本文化用品的开销有限,不过简单的教科书和笔墨纸张,即使按低标准的消费水平也是很有限的。可是许多农民仍然无力提供。解庄贫农肖老舍对调查者说:“我给地主打一天短工,才挣一支毛笔钱,供给一个孩子上学可不容易哟!”二是由于劳动生产率低,家庭要尽量和尽早缩小非生产人口比重,所以,孩子很小就参加劳动,如打草、拾柴、喂猪等,成为维持家庭生产和生活运转不可或缺的小劳动力。结果,在7~13岁学龄儿童中,只有少数孩子在学。详见表2-5。

表2-5 清苑11村7~13岁儿童入学情况(单位:人)

  1930年 1936年 1946年
学龄儿童总数 1554 1766 1712
在学人数 348 425 603
在学儿童占总数% 22.39% 24.06% 35.22%

  显然,有65~75%的适龄儿童失学。

  另据冀察政务委员会调查,1935年,河北省境内97个县失学儿童比例为60.94%[23] 。1936年河北沧县白家口村个案调查,也认定失学儿童占60%以上。另据河南省有关方面的统计,沁阳等地区“就学儿童占学龄儿童百分之三十九,失学儿童占学龄儿童百分之六十一”[24] ,可见,60%以上的儿童失学率在华北地区有一定的普遍性。其中,女童入学率尤其低,一项统计表明,仅占男童的5%,女孩上学反而成为奇事。1935年易县的一份调查记载:“如有某家女子出乡上学,农民以此为奇闻”[25] 。另一方面,在学儿童比例在缓慢增长,清苑统计资料表明, 16年间提高了12.83个百分点,考虑到其间战争等天灾人祸连绵不断,应该承民国期间乡村教育水平还是有所发展的。

三.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

  工业革命以前英国乡村人口及其素质情况如何呢?前已提及,如果说20世纪上半叶中国战火连绵,人口缓慢增长,那么19世纪中叶以前的三百年则是中国人口空前的膨胀时期。有趣的是,19世纪工业革命以前的数百年间,也是英国和欧洲大陆人口快速增长期,这一现象引起著名史学家布罗代尔的注意,他以猜测的口吻说,这一时期的世界人口运动大概有一种“共时性”,“似乎整个人类都服从统一宇宙的命运。”[26]

  1500年英格兰与威尔士人口为260万,1600年达到440万,1700年540万,1800年已达到920万,300百年间增长2.5倍,人口增长速度明显高于16世纪以前。英格兰人口在1086年约为150万,因此,1086~1500年英格兰人口增长率仅为11‰[27] 。这一时期西欧各国人口发展基本上都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用赫伦纳的话说,在西欧,“1500年后持续的人口增长在所有的国家都成为主导现象”[28] 。如果将1800年的人口数量同16世纪前人口增长最高峰的14世纪上半叶的人口数量相比,英国人口为1340年的204%,法国人口为1328年时153%,意大利人口为1300年的223%。而荷兰从15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的200年间,人口增长了328%[29] 。

  关于16~18世纪人口增长的原因,很有影响的一派观点是“生物革命”论。他们认为,这一时期人口增长主要由于人口死亡率的降低,而死亡率降低则主要归因于鼠疫等几种杀伤力极大的传染病的消失。鼠疫的主要病毒载体是黑鼠,适宜黑鼠栖身的木结构房屋在15世纪后逐渐被砖石结构代替,黑鼠的生存区域逐渐缩小,数量与日俱减,随之,鼠疫也渐渐消失。一些人对这样的解释持有异议。麦克文等人认为,死亡率的降低应归因于营养条件的改善,更深一层的原因要归于农业的发展,食物供应的增多和多样化。而食物供应的丰富、农业的发展最终还要归于农业结构性的变化。还有一种观点是从人口出生率的变化方面说明人口增长。他们认为,生产领域的开拓,劳动力实际购买力的增长,刺激结婚率和人口出生率提高,推动了总人口的增长。其实,不论人口出生率提高,还是人口死亡率降低,都与经济发展分不开。经济发展一方面使社会能够供养更多的人口,同时死亡率降低,另一方面扩大生产领域,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从而刺激人口出生率的提高。如果没有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力量无法支撑过多的人口,就会出现人口过剩,出现生活水平下降,那么,即使没有鼠疫,照常会有饥荒或其他疾病使人口数量减少,从而陷入新一轮马尔萨斯危机[30] 。

  社会环境的相对稳定,生产的恢复和开发,都会在一定时期内推动人口数量增长;人口增长反过来又要求开发更多的荒地和生产领域。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显然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不过,英国及西欧16~18世纪人口与经济增长联系有其特殊含义,这一时期的人口增长,伴随着农业革命和原始工业化过程。其一,英国这一时期人口增长,呈稳定持续增长的态势。英国约在17世纪中叶,人口就恢复乃至超过14世纪初期即黑死病前的最高水平。在14世纪,这种人口水平曾经使英国及西欧付出沉重代价,严重的人口过剩,随后出现了人口灾难性的大幅度减少。传统社会的人口大幅度增长,最终与贫困、饥荒相伴随;但16~18世纪的英国人口增长,并没有同时产生那样的负向后果。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区别,英国人口增长,生活水平及人们的健康状况并没有因此而下降,恰好相反,生活水平随人口的增长而攀升。显然,这是新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创造的空前的劳动生产率使然。16世纪以后英国高效率的增长,与此前经济增长具有本质区别。英国人口增长快,但经济发展的速度更快。英国人口增长并没有像欧洲大陆一些国家那样形成经济发展的过重负担,更没有像中国那样以高死亡率和低生活水准为代价。单单从人口增长数据看,英国快于其他国家,但如果相对于人均产量而言,英国人口增长并不比其他国家快。在17世纪初到18世纪初百余年间,人口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英国的实际工资也增长了36.5%[31] 。

  17世纪以前,除个别时段外,中国人口基本控制在一亿以内[32] 。17世纪中叶人口达到1.5亿,此时开始清康熙王朝,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18世纪100年间,中国人口翻一番有余,首次突破3亿,并且一反前代波浪式增长的态势,直线上升。19世纪中期达到4亿。所以晚清薛福成讲:“户口蕃衍,实中国数千年来所未有”[33] ,并非夸大之谈。究其快速增长原因,固然不能排除清王朝疆域空前扩大、户籍编审和人口统计制度强化、单位面积产量和复种指数提高、高产作物玉米和番薯的引进等原因,同时更多学者将其主要归于清王朝的租税政策。18世纪初康熙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及“摊丁入亩”政策无疑极大助长了人口繁衍。人口增长,以及鼓励垦荒为中心之对策所引起的垦殖面积扩大,显然都是量的扩张,并无质的提升,所以人口问题并没有像英国那样摆脱了旧生态体系的束缚[34] 。相反,人口的过快增长及土地过渡开垦,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土地资源愈加紧张,而这些问题都对20世纪中国农业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总之,19世纪以前中国人口快速增长,并非经济快速发展的结果,而主要因清王朝的政策使然;英国19世纪前的人口快速增长则是工业革命的一部分。

  再看英国的乡村教育。

  工业化以前,英国教育呈现出两个明显特征:其一,教育主要是教会、民间自愿团体、自治机构及家庭的事业。“政府拒绝教育为国家经营的事业,学校皆由私人捐助或创办而成,没有受国库津贴,学校设施没有由政府计划或规划,就是课程和训练也没有政府的管理和监督”[35] 。迟至1833年,英国政府才开始以立法的形式,对教育进行干预,强迫家长送子女入学,并拨款二万英镑建小学校舍。1870年,又根据枢密院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威廉·福斯特的建议,颁布了著名的《初等教育法》,在整个王国内对5—12岁儿童实行强迫义务教育,初等教育由此才开始得到全面普及。

  其二,形成事实上的双轨制。贵族、绅士和其他富裕阶层一般选择公学(public school)、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一类比较正规、条件优越、学费高昂的学校,接受较高层次的教育,最终进入高等学府。相比之下,普通劳动者的子女限于经济条件,一般选择由宗教团体、慈善机构或个人捐资兴办的初级学校,接受最基本的读、写、算的所谓“三R”教育和宗教教义教育。初等教育几乎成为劳动者子女教育的代名词。

  上述特征,在工业化以前的英国乡村地区,表现得尤其明显,自然也是笔者考察和评估英国乡村教育的基本出发点。

  由于种种原因,工业化以前,英国乡村教育最重要的承担者是教会。出于传播宗教的目的,教会对创办学校始终抱有特殊的兴趣,加之在中世纪相当长的时期,僧侣几乎是唯一掌握文化知识的阶层,所以教会学校和由教会控制的各类教学组织形式,长期以来一直成为乡村居民获取知识的最主要的场所和来源。早在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兰宗教会议上,就通过这样一条法令:每个教堂都应当有一名教师,人选由主教决定。这是教会首次以法令形式规定教师由神职人员承担并由主教指定[36] 。根据英国教育史的研究成果,教育与教会的关系可上溯到更远的时期。西欧教育史专家利奇指出:“最初,英国教育乃是宗教的产物,学校是教堂的一种附属物,校长是教会的职员。自598年至1670年,凡1100余年之久,一切教育机关完全是在教会的统治之下。……教会法庭对于各学校、大学及学院等有完全司法之权。而直到1540年止,一切教师学者都是牧师会吏之流”[37] 。此说无疑有过于武断之嫌,但教会在教育中的特殊地位,确是事实。

  教会开办的学校无疑对乡村农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一方面宗教活动是中世纪农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村民一生中几个最重要的时刻,如出生受洗、婚丧嫁娶等都离不开教堂。在一年中,农民有52个礼拜天要去教堂作弥撒。在农民看来,对宗教是否忠诚和信仰,意味着来日能否升入天堂。另一方面,教会学校大多数带有慈善性,实行免费教育,开支也相对低廉。对于大多数生活拮据的农民子女来说,至少接受教育并非全然可望而不可及。在中世纪农奴制盛行的时代,一个农奴的孩子进入教会学校,还有一项特殊的意义,即接受教会学校的教育后,可能因此改变一生的命运:改变农奴身份,成为摆脱领主各种屈辱性义务的自由人。最初农奴子弟的求学要求肯定受到制约,但不可否认,农奴子弟正在逐渐挤入教会学校;在许多情况下,农奴们宁愿向领主交纳一笔钱以购得子女的教育权。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以至引起领主的不满,他们纷纷向理查德二世(1377—1399)请愿,要求国王制止农奴送子女去学校读书。但国会在1406年还是颁布了那项保证个人受教育的法案:“每个男人或女人,不论其地位或条件如何,……均有权利送子女进王国内他们喜欢去的任何学校学习”。[38] 农奴后代经过学校而步入高级圣职者不少,如著名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一职,几次由他们出任:大主教温切尔西出身卑贱;雷诺兹是面包师的儿子;齐切利原是农奴羊倌。[39]

  工业化以前的英国乡村,教会究竟创办了多少学校,我们很难做出准确的估计。但依据堂区的数量,可以得到一个虽然模糊但仍能说明问题的概念。堂区(parish)是教会组织系统的最底层,是教徒日常宗教活动的场所。堂区形成时总是以一个教堂为中心,连同周围一定区域内的居民形成一个堂区。在乡村,一个堂区往往就是一个村庄或一个庄园。根据1291年教会进行的一次教产清查,记录下的堂区数量是9500个。1371年,议会为实行以堂区为单位的税收方案,曾估计英格兰与威尔士两地共有45000个堂区,但按照新的税收方案实际征收的结果,只有8600个堂区,远远少于最初估计的数字。1529年,新教徒西蒙·菲什估计的数字是52000个。1535年,教会教产清查委员会为整顿教会税收而进行“教产大清查”时,确认堂区数量超过8800个,一说为8838个[40] 。上述数字,议会与西蒙的估计显得偏高,可以排除。总的来看,从13世纪末到16世纪前半期,英格兰与威尔士堂区的总数介于8600至9500之间。[41]

  接下来需要判断的是堂区在英国城乡的比例。一般说来,城镇人口密度高于乡村地区,堂区相应集中。但考虑到工业化以前乡村人口又远多于城镇[42] ,二者堂区数量估计不会相差太远。事实上,除人口很少的小村庄难以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堂区外,但凡人口稍多的村庄,便是一个堂区。按照这样的推测,如果乡村堂区能基本实行第四次拉特兰宗教会议的法令,即每个较大的村庄或庄园就有一名主教指定的教师,那么英国乡村学校包括堂区学校在内的各种办学组织,为数应是可观的。

  通过大主教对乡村堂区办学的积极态度,可以对教会办学数量抱相对乐观的估计。亨利六世(1422—1461)在位期间出于对教会权力的约束,曾限制教会办学数量,结果激怒了教会人员。1447年,坎特伯雷主教区有四个乡村牧师提出一份很愤慨的呈辞,言称从前国内各地,除伦敦外,不知道有多少学校,现在大为减少。他们请求在自己的乡村开设学校。他们的请求最终获得了准许[43] 。1695年,欧塞尔主教甚至提出,每个堂区都应设立两所学校,分别为男女儿童提供教育,还要求14岁以前的儿童都应该入学。[44]

  一份来自伊利主教辖区的记录反映了1574至1628年前后剑桥郡南部乡村地区的学校数量。学校大多建在大村庄里。在这60年间,有23个村庄一直有设施良好的学校,有17个村庄在1600年前后都有一名教师。该主教辖区内的学校为当地村民子女入学提供了方便,因为学校或是建在本村,或是建在相距不远的邻村[45] 。另据1563年考文垂郡乡村地区学校的记载,教会在这里建有8所贫民小学,其中4所学校建在人口很少的堂区里。[46]

  关于教会学校的种类,教会出于传教目的及限于乡村农民生活条件,以声乐学校和初级学校居多,并带有很强的慈善性。像这类性质的学校颇为适合乡村普通农民层次的需求,其数量不仅多于其他类学校,而且一直在增加。在15世纪时,较以前增加3倍。从14 世纪到宗教改革这段时间,大约增加了6倍。1500年约克郡主教区初等学校数量是贵族化文法学校的3倍。[47]

  教会学校的教学内容,自然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基督教教义和道德——十诫、七圣事等皆为必修课程。声乐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把男孩子们训练成唱诗班的歌手,教唱无伴奏齐唱乐曲及更为复杂的赞美诗。再有就是基本知识技能的训练,层次较低,且不十分明确。据1574年和1604年剑桥郡教会对乡村教师执教资格的规定,教学内容比较浅显和模糊:“教以文法”,“教以基本文法”,“教以写、读、算”,“教以写和读英文”,“教孩子们”[48] 。但从此类学校数量一直在增加这一事实,可以看出它受到普通农民阶层的欢迎。普通农民阶层的子女大多便是在这类教会学校里获取最基本的识字教育。

  通过对教会所办学校的分析,似乎可以认为,就工业化以前英国乡村整体而言,学校对任何普通农民都是开放的,而且学校数量也并非绝对缺乏。如再加上其他各种团体、机构和个人捐资建校的数目,乡村学校数量会更多一些。玛格丽特·斯普福德通过对1500~1700年剑桥郡乡村学校研究,也认为该郡农民有充分接受教育的机会。不过,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尼古拉·布雷顿对话》作于1618年,作品中乡下人对教育的看法,似乎证明农民对教育不但心怀漠然,甚至不以文盲为耻。那个自以为是的乡下人说:“我们可以学耕地、耙地,学种谷、收获,学剪枝,学打谷、簸谷,学扬谷、碾谷,学酿酒和烤面包。这一切岂是书中所有。在乡下,我们要做的主要就是这些事情。除非我们做了法官,要把窃贼送上绞架,或是凭一个男人的权利说出事情真相,那时良知和经验才教给我们一点知识”。如果真的需要知识而自己又大字不识的时候,这个乡下人又辩解说:“即使我们不会写字,还有教堂的神父和城里的先生来帮助我们。那些简单的事情,他们解决起来可谓轻而易举”[49] 。当然,这个乡下人对教育的态度并非个别情况。

  大量资料同时证明,乡村教育落后并不完全是农民观念使然。相反,真正制约农民教育状况的因素是生活水平。在工业化以前的英国,乡村教育与前述中国冀中的教育状况存在着相似的现象,即农民对教育的态度与教育的程度与家庭经济富裕程度直接相关,而贫穷是制约农民阶层教育程度的最大障碍。

  一般说来,下层农夫、雇工和茅舍农等阶层被认为是识字率最低的阶层。他们土地很少,甚至无地可耕,解决温饱是首要的问题,供子女入学并不重要;子女在很小的时候便已成了家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和帮手,自然也难以保证持续的教育。1670年代,一个名叫威廉·斯托特的人在回忆他幼年上学时的情形时说道:“我们到了10岁或12岁这个年龄时,离开学校(去干农活)是极平常之事,特别是在春秋季节和需要耕地、铺草皮、收干草、收谷的时候,我们要照看羊群,帮着犁地,跟车采集苔藓,晒干草,割谷等等。……所以,我们的拉丁文水平鲜有起色,冬天学过的东西到了夏天便忘光了。教写字的老师多在冬天来博尔顿,我们也就是在冬天学会写字的”[50] 。1807年,拉姆齐附近地区一个只有一块耕地的磨坊主的儿子也生动描述了当时农民子女上学的情况:“在整个夏天那几个月,大一点儿的男孩们……都得离开学校到田里去干除草等一类的农活……我到了9岁的时候,看到伙伴们在干活,而自己仍在上学,心里很惭愧。一天早晨,我走在上学的路上,田里一些人在干活,我听到其中有个人说,‘瞧那个傻瓜,还在上学,他真该干活养活自己了。’”从此以后,这个男孩儿为了不惹别人注意,每次上学都躲在沟里走。12岁时他离开了学校[51] 。在英格兰东部地区,16和17世纪时,农场主的土地一般都需要孩子做劳动力,所以即使当地有学校,家长也不愿意让孩子们去上学。托马斯·泰恩是牛津郡乡村一个泥水匠的儿子,泰恩称他的父亲是个“诚实和蔼的人,名声很好”,一直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将来能过上另一种生活,但因孩子太多,经济困难,不得不让他们早早就去干活”。托马斯·凯尔顿是农夫之子,他的父亲虽然支持他上学,但也只能让他在耕作之余读书[52] 。普通农民阶层教育状况由此可见一斑。

  但是,这种情况难以代表农民阶层的全部。随着时间的推移,教育也得到越来越多农民的认同:能接受一点教育终究不是件坏事。尤其进入 16世纪以后,农民的生产经营与市场的联系进一步密切,需要对投入、产出、利润加以核算,农民对文化知识的依赖性不断加强,对教育表现出的自主性也在提高。个别地区农民对教育的热情与投入甚至令人感到惊讶。威灵汉姆是剑桥郡沼泽区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村庄,1575年,村庄的村民主要是28户拥有半雅得土地(13—23英亩之间)的公簿持有农。根据记载,该村直到1580年才有了一名教师。1593年,在堂区主持人威廉·史密斯的倡导下,全村共有102个村民合计捐款102磅7先令8便士建立了一所学校。其中,威廉在任期内(1586——1601)每年捐1英镑,有5人捐款超过2英镑;16人捐款在1镑以上至2镑(包括2镑)之间,有14人分别捐了1镑。余下者都少于1镑。在这些捐款人中,持有半雅得土地的公簿持有农有13人捐款在1镑以上至2镑;有6人捐一镑。全村几乎所有半雅得地公簿持有农都捐了款,而且是村中捐款最多者。这些人所捐款项平均起来相当于两年的土地租金。如此肯掏腰包,一方面可能因为他们的确富有,但尤其表现出对教育的热切。来自其他人的捐款情况,尤令人为之动容。亨利·贝德尔是半雅得公簿农之子,仅持有3.5英亩土地,他捐献了10先令2便士;马修·尤登是个茅舍农,为供养5个孩子,承租了一块地,他捐了4先令;还有一些茅舍农,如威廉·里德利、西蒙·比斯尔和威廉·海恩斯等,他们既无地可耕,家中也没有什么财产,总共捐了8先令或10先令。

  该学校一直到1876年才被关闭。这所学校属于什么性质,资料中没有说明,大概属于层次较高的学院预备学校,所提供的教育也很充分。该村一位“绅士”的儿子亨利·克利斯伯从该学校毕业,于1627年进入剑桥盖厄斯学院(Caius);剑桥市一位叫詹姆士·德拉克的律师舍近求远将自己的儿子送到这所学校,再转入著名的伊顿公学(Eton),1685年进入剑桥盖厄斯学院。

  更令人感兴趣的,还是该学校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了普通村民的识字水平。这份资料显示,1593年该校成立时,捐资的村民中有3/4的人不会签名;80多年后即1677/8年,在一份关于威灵汉姆公共管理协议上,共有95人在上面签了名字或画了标记,而签名者不少于70人,占74%[53] 。如果把那些未在协议上签名的户主也统计在内,而且不排除他们当中也有会写自己名字的人,估计该村有一半左右的人会识字写字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学校为该村培养了一大批识文断字的村民。[54]

  英国富裕农民即约曼阶层的教育状况十分引人注目。约曼Yeoman(复数写作Yeomen,总称为Yemanry),通常被音译为约曼或意译为自耕农。约曼的真实身份历来存有争议,到近代早期,较为稳妥的观点认为,约曼原指自由身份的年轻人或履行荣誉服役的侍从,但到中世纪晚期,约曼一词主要变成了一种经济标准,也就是说,约曼泛指任何殷实的农民,不管他是自由的自耕农、公簿持有农,还是一个维兰。约曼的经济条件及社会地位,使其普遍有一种相对于其他农民阶层的优越感,要求自己的孩子应该受到“与他们的地位和职业相称”的教育[55] 。资料显示,那些比较正规、条件优越、学费高昂,但同时能体现一个人的身份的学校,如文法学校、各种寄宿学校和公学等,对约曼阶层颇有吸引力。许多约曼子弟都选择进入这样的学校。请看著名的圣·埃德蒙多学校1656年的注册登记所反映的学生身份情况[56] :

  ①贵族          52%
  ②教士/专门职业者    17%
  ③商人          16%
  ④约曼          15%
  ⑤农夫          0

  科尔切斯特文法学校1636-1645年学生注册登记,该校165名学生的社会来源情况为:

  ①贵族          31%
  ②教士/专门职业者    20%
  ③商人          37%(包括一些手工业者和织布工人)
  ④约曼          12%
  ⑤农夫          0
  ⑥雇工          0

  按照一般估计,从17世纪末到18世纪,英格兰和威尔士大约有600-700所文法学校,数量客观[57] 。早期文法学校的共同特点是偏重古典学科,如“七艺”(文法、逻辑、修辞、算术、天文、几何、音乐)、拉丁语(要求会说、会读、会写)以及研习有关拉丁文作品,贵族气息极为浓厚。16世纪以后,受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文法学校课程有所改变,尤其进入17世纪后,除保留拉丁语等古典学科外,普遍增加了数学、地理、历史、科学常识等有关学术和实用课程,显然是较为系统的、高层次的教育。当然,文法学校的费用相对昂贵。一个绅士家庭寄宿生的开销每年预计为18英镑,再加上12英镑衣物费;而一个约曼子弟不包括衣物费每年也要花费4-6英镑[58] 。后者相当于一个雇工半年收入和一个茅舍农一年收入,不是普通农民所能承担的。

  约曼作为乡村中的殷实村民,其文化水准也进入了一了崭新的层次。剑桥郡奥威尔地区一个约曼家庭三代人的教育史,可以加深我们对约曼阶层教育状况的认识。尼古拉斯·约翰逊被人们称为约曼,他死于1601年。长子托马斯,生于1570年,后来进入著名的格瑞法学院学习法律。托马斯的两个弟弟亦识文断字。毕业后托马斯凭借良好的法学知识,成功地经营了一大块地产。他还因买了一套颇为新潮的服装而受到非议,可见很有个性。托马斯的儿子内威尔先是进入剑桥市的一所学校,1623年进入基督学院。托马斯本人1622年去世时,人们已经称呼他为“绅士”。托马斯把所有的书都留给了内威尔。内威尔把自己的长子送到赫特福德的一所文法学校读书,到1649年也进入基督学院。内威尔的四子约翰先是进入一所公学,再于1661年进入基督学院,后来还当了沃灵顿的堂区主持人[59] 。约曼不仅上学,还有人办学,约翰·林恩就是这样一个约曼。林恩本人无子,“出于善心”,他用积攒下来的钱办了一所文法学校,聘请了一名教师兼办事员。该校纪律严明,实行淘汰制:林恩提出在一年岁末之时,如果学生不能在学习方面表现出应有的天资,应该退学。[60]

  约曼的文化水平还反映在其藏书方面。根据约克郡彭尼斯顿地区一个约曼亚当·埃尔1646-1649年日记所述,他不仅为邻居代写书信、契约、请愿书等,还有一所私人图书室,供本地约曼免费借阅。亚当未说他究竟有多少藏书,但从其提及的其中14本书,完全可以看出他的阅读品味。有9本为宗教和半宗教性质,包括当时最畅销的福克斯的《殉道者》和各种布道书、宗教纪事等;还有两本历史书:罗利的《世界史》、《欧洲状况》;其他有米切尔·多尔顿的《国家正义》、伊拉斯谟的《愚人颂》;有关占星术之类的书有3本。像亚当这样有藏书的约曼不在少数。在约曼的遗嘱中,提到最多的当属《圣经》。其他如《殉道者》和索尔兹伯里主教朱厄尔的《作品集》,以及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卡尔文的英文版《基督教要义》等,也是约曼阶层所喜爱的书籍[61] 。由于他们有较好的基础教育,所以剑桥、牛津这样的高等学府都可以发现约曼的后代:1630年剑桥盖厄斯学院新生注册,25%的新生来自约曼、农场主、农夫、平民以及其他中产者。与之同时期的圣·约翰学院,在117名新生中,有24%的成员也来自同样的家庭背景[62] 。1567-1622年牛津大学学生登记薄上也有类似记载。[63]

  资料表明,约曼阶层的识字率要远远高于其他农民阶层。下面是1700年以前剑桥郡威灵汉姆、奥威尔和米尔顿三个乡村地区遗嘱签名情况对照表:[64]

表2-6 1700年前英国三地遗嘱者身份及签名(或做标记)情况

地名 约曼及其以上阶层 农夫 雇工 手工业者 女性 职业不详者 合计
威灵汉姆 21/39 3/33 0/25 6/30 1/29 0/15 31/171
奥威尔 3/13 3/15 0/5 2/6 2/10 1/6 11/55
米尔顿 6/9 1/9 0/6 0/4 1/4 2/6 10/38

  表中每栏数字内容为:签名/做标记

表2-7 1700年前英国三地约曼和其他阶层遗嘱者签名情况

地名 约曼 非约曼阶层 所有立遗嘱者
威灵汉姆 60/35 142/7 202/15
奥威尔 16/19 50/16 66/17
米尔顿 15/40 33/12 48/21
合计 91/33 225/10 316/16

  表中每栏数字内容为:遗嘱总数/签名者所占百分比

  资料表明,约曼识字率明显高于乡村其他阶层,而男性又明显高于女性。根据1580-1640年诺福克和萨福克两郡女性遗嘱证人的抽样统计,女性差不多全是文盲。不过,女性识字率在不断上升,进步明显。1580-1640年,男女识字率之比大约为1:8;17世纪末,变为1:3。到18世纪,差距进一步缩小。1800年,会签名的男性比例稳定在60%,而女性则上升到45%。[65]

  最后,看一看工业化前英国乡村及全国识字率的总体情况。托马斯·莫尔(1478-1535)估计,16世纪早期,英国有50%-60%的人具备阅读能力;当代作家R·杜伯莱认为15世纪时,英国能阅读的人口占30%,到1530年达到40%左右;戴维·克雷西通过对1580-1639年伦敦东郊两个地区的研究,发现有48%的人能够读写[66] ;劳伦斯·斯通认为,1560-1640年是英国教育膨胀时期,出现了教育革命。按他的估计,到17世纪中叶,英国全国男性识字率平均为30%。斯通同时强调了各地的不平衡,如北方乡村地区识字率仅在15-20%之间[67] 。克雷西的研究认为,17世纪中叶,除伦敦和萨福克以外,没有一郡的男性识字率超过38%或低于27%。[68]

  上述估计,托马斯·摩尔估计的数字略显偏高,其他均大体相近。前述威灵汉姆、奥威尔、米尔顿三地农民遗嘱签名率为16%的情况与斯通对北方乡村识字率的估计也大致吻合。综上所述,并考虑到城乡差异、时间变化,估计17世纪中叶英国民众识字率为30%的判断似乎不为过,甚至略显保守些。18世纪的一些统计也可以证明这一判断大致可信。如根据1754年英国全境范围内进行的涉及274个堂区的结婚登记抽样资料,男性识字率为60%,女性为35%,平均为47.5%[69] 。到1770年,农村男子能读写的人已经占50%[70] 。这样高的识字率显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非朝夕能至。

  20世纪4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鲍曼和安德森使用统计学的方法,对5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众文化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横向对比研究,得出一个重要结论:除人均收入达到300美元、识字率至少达到30%以上,才有可能实现经济起飞[71] 。鲍曼并没有谈到英国的工业革命,但前文所述英国工业化以前民众识字率与鲍曼和安德森的估计竟是吻合的,这似乎不完全是一种巧合。

  比较中国冀中乡村教育状况,其间差距不难发现。20世纪30—40年代,冀中人口识字率为13.5%,而英国尚在工业革命开始一百年前的17世纪中叶,乡村人口识字率已达15—20%之间;到工业革命开始后的1770年,英国乡村男性识字率更是达到了50%。

  不能排除英国教会及其学校对普及初级教育的作用,然而工业革命前中英乡村劳动力素质的差异似乎不能完全归因于此。其实在前工业化时期,英国也经历了劳动力低识字率那样的阶段。如前述及,那样的识字率是与农民拮据的经济生活、农业需尽量利用闲置人口的情况联系在一起的。即使至1700年,如前面剑桥郡威灵汉姆等三个村庄遗嘱签名资料所示,来自农夫、雇工和茅舍农等中下层乡村人口的识字率也仅有10%,甚至低于清苑地区的13.5%。这表明,村民的富裕程度无疑是村民教育水准的基础,当然还须有文化积累、宗教人文环境等一系列其他社会条件。依笔者见,英国工业革命前总体较高的识字率似乎主要归因于一个特殊的农民阶层,就是中国农村不为人知的富裕农民——约曼。如前所述,英国进入16世纪以后,一个突出的社会特征是约曼阶层的迅速崛起。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众多的人数,他们很快成为一个介于贵族与普通农夫之间的强有力的“中间等级”,同时成为整个农民中接受教育比例最高、受教育程度也最高的群体。正是靠这一富有的约曼阶层的存在,才改变了英国工业化以前乡村教育状况的整体面貌。仍以前述剑桥郡威灵汉姆等三个村庄的识字率为例,如果不是约曼阶层那高达33%的识字率,就不会弥补当地中下层村民较低的识字率水平,也就无法解答一部分农民阶层识字率低但整体识字率较高这样一个事实。

  反观冀中地区,由于受分家立户等析产习惯的影响,也出于对“土地平分”和“抓壮丁”的担忧,富裕农民家庭深受冲击,始终处于动荡之中。每次分家立户,立即使一个原本财产可观的富裕家庭走向瓦解,财产变得微不足道,甚至重新回到贫穷的起点上。中国农村没有孕育出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群体,同时也就不会出现素有一定文化和素养的“约曼”。依清苑1930年、1936年、1946年三个时点上的统计资料,当地人口中具有中学文化程度者只有0.48%,其中初中文化程度者为0.37%,高中文化程度者为0.11%,能够接受大学文化程度教育者尤属凤毛麟角,一万人中才有二人。至于英国农民受教育的程度,虽然因缺乏相关资料而无法做出像清苑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那样细致的统计,但从约曼人数之众多、经济之富有、对自身身份之特殊的认同与刻意维护、对较高层次教育的强烈追求,以及来自一些文法学校、学院和大学入学率的个案统计,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在他们当中能够接受较高层次教育的人数比例不会太低。而且,似乎还可以进一步推认,两国教育状况的差异,已经不再单纯是识字率的高低这样一个简单的统计数字问题,以不同的生产方式、不同的社会交往方式和不同的观念、语言为背景,两国人口文化素质在层次、结构上已不再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注释:

[1] 邓云特(邓拓):《中国救荒史》,第75~76页,三联书店,北京,1958。

[2] 马扎亚尔:《中国经济大纲》第一章。

[3] 转引自秦含章《中国农业经济问题》,第529页,新生命书局,1931。

[4] 谭其骧:《何以黄河在东汉以后会出现一个长期安流的局面》,《学术月刊》1962年第2期。

[5] 《清苑县志》,第105、110页,1991。

[6]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4~1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80。

[7] 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 (1368~1968)》,第276~2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上海,1984。

[8] 《清苑县志》(1991),第658~659页。

[9] 冯和法编:《中国经济史料丛书·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第37页,华世出版社,1939。

[10] 何炳棣认为,中国封建晚期个人的社会地位取决于功名禄位,而非财富多寡,因而商人的巨额财富因炫耀性消费、社会地位的追求和继承制度而最终耗散。结果,大量可供发展生产的资金,消耗于非生产用途上。所谓继承制度,即指中国的非长子继承因而财产在家庭诸子中平分的制度。见何炳棣:《18世纪中国商业资本主义研究》(Ping – ti Ho, A Study of Commercial Captalism in 18th-Century China),《哈佛亚洲研究杂志》第1卷第17期 (June, 1954)。

[11] 这些情况是90年代笔者再到清苑农村调查时,当年曾参加贫农团的老农亲自向我们介绍的。

[12] 以上参阅郑汉青:《从清末到民国二十一年间清苑县教育变革情况概述》;王树谷:《七七事变前清苑县教育发展概况》;《清苑文史资料》第2辑,1992。

[13] 参见《北洋政府档案》,全宗1057号,案卷105号。

[14] 详见本书第五章第四节“人口流动与雇工”。

[15] 参见王树谷:《七七事变前清苑县教育发展概况》,《清苑文史资料》第二辑,1992。

[16] 一种说法是清苑原有清苑中学堂一所,地址在保定北门外(今保定市三中),创建于1906年,后归省属,列为河北省立第六中学。见《清苑文史资料》第2辑。

[17] 《保定强迫教育》,天津《大公报》1932年9月17日。

[18] 《统计消息·国内》,《河南统计月报》第2卷第9期,1936。

[19] 以上参阅《清苑县志》(1991),第四十五章教育;《清苑文史资料》第二辑。

[20] 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第25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6。

[21] 吴山珍、张梦汉:《沧县白家口村概况》,《津南农声》第1卷第2期(1936年2月)。

[22] 河南省政府秘书处统计处编印《河南统计月报》,第2卷第7期(1936年7月)。

[23] 《河北省天津等九十七县已受教育之学龄统计表》,《晋察调查统计丛刊》第2卷第2期(1937年2月)。

[24] 《各县社会调查》,《河南统计月报》第2卷第1期(1936年1月)。

[25] 崔作林:《易县农村小学教育概况》,《津南农声》创刊号, (1935年9月)。

[26] 布罗代尔:《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一卷,第31页。

[27] 弗瑞斯:《1500-1800年欧洲城市化》,Jan. De. Vries: European Urbanization 1500-1800,London, 1984, P.36-37.

[28] 里奇等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Rich & Wiolson eds: The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 Vol. Ⅳ], 剑桥大学出版社, 1967年版第.20页。

[29] P.克里德特等:《工业化以前的工业化——资本主义起步中的乡村工业》(P.M. Kriedte & J.Schlumbohm: Industrialization before industrialization, rural industry in the genesis of capitalism), 剑桥1983版,第18页。

[30] 以上参阅王渊明《历史视野中的人口与现代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5-127页。

[31] 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第147页。

[32] 如13世纪初期曾达到1.2亿,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人口首次逾亿。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1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33] 薛福成:《庸庵文外编》,卷一。

[34] 布鲁代尔说,在一些地区,“旧的生态体系同18世纪一起结束”,当然,“惟有欧洲的某些地区,但不是整个欧洲,开始摆脱这种束缚”。见布鲁代尔:《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第78页、104页。

[35] E.H.赖斯纳:《德法美英教育与建国》,第180 页,上海民智书局,上海,1933。转引自程西筠《论19世纪英国初等教育改革》,《世界历史》1989年第4期。

[36] P.R.科尔:《西洋教育思潮发达史》,于熙俭译,第252页,商务印书馆,北京,1923。

[37] P.R.科尔:《西洋教育思潮发达史》,第206页。

[38] H.S.贝内特:《英国庄园生活》(H.S.Bennett,Life on the English Manor),第289页,剑桥,1956。

[39] H.S.Bennett, Life on the English Manor , p.289.

[40] 见刘诚著《英国中世纪教会研究》,第42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1996。

[]41 刘诚:《英国中世纪教会研究》,第43页。

[42] 据罗斯托估计,1700年,英国乡村与城市人口分别为570万和120万(注:罗斯托对1700年英国人口的估计与本文所采用的数字有一定差距),1780年分别为680万与220万,1800年分别为760万和320万。文中所述年代远早于罗斯托所指的时期,可以肯定乡村与城镇人口的比例会相差更为悬殊。见徐浩著《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农民卷》,第6页,辽海出版社,沈阳,1999。

[43] P.R.科尔:《西洋教育思潮发达史》,第257~258页。

[44] 罗斯玛丽·奥戴:《教育与社会:1500~1800》(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第33页,朗文,1982。

[45] 玛格丽特·斯普福德:《社会对照:16~17世纪英国村民》(Margaret Spufford, Contrasting Communities :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第183~186页,剑桥,1974。

[46]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30~31.

[47]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42.

[48] Margaret Spufford, Contrasting Communities :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 p.187.

[49] M.坎贝尔:《英国的约曼》(Milderd Campbell, The English Yeoman: under Elizabeth and the Early Stuarts),第263页,纽约,1968.

[50]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3~4.

[51] Margaret Spufford, Contrasting Communities :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p 172.

[52]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7.

[53] 当时该村享有公共权利的家庭共有107户。

[54] 1666年,该村计有150户,其中纳税者159人;1674年,有150户,纳税者152人。以上及该村捐资建学校及其效果见Margaret Spufford, Contrasting Communities :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p193~196.

[55] Milderd Campbell, The English Yeoman: under Elizabeth and the Early Stuarts ,p.265.

[56]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36、37.

[57] 也有人统计为1000所或1700所。见(英)奥尔德里奇:《简明英国教育史》,诸惠芳等译,第107~108页,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87。

[58]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32.

[59] Margaret Spufford, Contrasting Communities :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 p.179~180.
[60] Milderd Campbell, The English Yeoman: under Elizabeth and the Early Stuarts ,p.272~273.

Milderd Campbell, The English Yeoman: under Elizabeth and the Early Stuarts ,p.266~268.

[61] Margaret Spufford, Contrasting Communities :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 p.202.

[62] Margaret Spufford, Contrasting Communities :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 p.174.

[63] 1567-1622年牛津大学学生登记薄上,有这样的记载:贵族之子84人,骑士之子590人,乡绅之子902人,绅士之子3615人,平民之子6635人,教士之子985人,身份不详者785人;平民之子中约曼后代占有一定比例(Milderd Campbell, The English Yeoman: under Elizabeth and the Early Stuarts ,p.271.)。

[64] Margaret Spufford, Contrasting Communities :English Villagers in the Sixteenth and Seventeenth Centuries, p.202.

[65] 以上关于女性识字率的统计和变化,见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190。

[66]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14、17.

[67] L·斯通《1640~1900年英格兰的识字率与教育》(Lawrence.Stone, “Literacy and Education in England,1640-1900”, Past and Present),第99~101页,1969。

[68]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20.

[69] Rosemary O’Day , Education and Society 1500~1800:The social foundations of education in early modern Britain, p.190.

[70] 见杨豫《英国工业革命与民众文化水平》一文,《南京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

[71]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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