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全国商贸网络形成

  明清中国商贸网络的特点:第一,贸易路线作为商品流通的载体,十分庞大,是秦王车同轨以来整个封建时代的长期产物。经过先人两千多年的不断筛选和修治,到了清代,这一交通体系已经达到了封建时代可能达到的最为完美的状态。加之,明清以来,沿海运路的开辟与发展,与内地江河、陆路相联系,使原本的交通体系更完善,是史无前例的。第二,明清商品流通的品种增多,商品量扩大,在商品结构上与前有所不同,这里从不同的牙行名称来说明。据雍正《北新关志》中记载,长距离流通的商品,明代主要有丝、棉花、棉布、苎麻、米麦、豆、铁锅、靛青、纸、生漆、糖等。清代前期除了仍有这些商品之外,还增加了如:网、田炭、犁头铁、芦箬、三楞草、包茶箬、包茶纸、车心木、桕子车、烟叶、花饼、蒲包、石炭、桕油、棕、煤、铁钉、豆饼等商品。[1]清代前期增加的品种,主要是一些生产资料、各类包装用料、运输工具的零件,这些商品的增加,生产发展和商品长距离流通的需求相适应,也从另一侧面说明商品流通的扩大。

一、主要贸易路线与交易设施

  (一)运输路线

  官路,最主要的是驿路。驿路,也称驿道,在明代已经初具规模。官路是国家为政治、军事、财政需要,从中央向各地传递谕令、公文,官员往来,运输物资而开辟的道路,并在沿途建有驿站,配备驿卒、驿马、驿船等设施,提供易换马匹,暂时住宿等服务。明代设立水驿、马驿、递运所;在各省设有急递铺。清代前期基本上继承了明代的驿路体制。清代在西北地区作战,为运输军需、军情传递,递送军队设有军站,其路称为站路。清代前期的驿路,以京师为中心,分达各省省城及边疆的重要城市,这是驿路的干线,从干线还有分达各地方城镇的路,是驿路的支线。有的文献称干路为官马大路;支路为官马支路;简称为官路和大路。由于清中后期将站改成驿,在光绪《清会典事例》中,有塘驿、台驿并称的情况,所以军站路、塘路也都是驿路。[2]官路以陆路为主,水路联运,形成交通网体系。

  此外,各省范围内的府州与府州、府州与县、县与县之间,都设有铺。铺,也称急递铺,是为省内各级地方政府、驻军协、标、营之间,递送公文、军情而设,由军队兵丁负责递送,并规定昼夜行程的里数。[3]铺与铺之间的道路则称铺路。铺路是以各省府、州所在县为中心,与府属各县相连的道路,也是省内连接各县的陆路交通网。北方省份铺路都是陆路,南方部分省份有陆铺,也有水铺。铺路实际是驿路的扩展和延伸部分,是交通体系的支动脉。

  由驿路和铺路组成的官路网,是一个覆盖全国的交通体系。它不仅用于国家行施政令;同时也为商民提供了方便。更应强调的是,这一交通体系为一定区域范围之内,甚至远距离省区之间的商品流通准备了必要的、良好的条件。大量的商品流通,使得政府的税收活动和这一交通体系的关系密不可分。

  在清朝广阔的版图上,除了上述交通网络之外,还有众多连接驿路、铺路的地方小路、山路和许多能通舟行船的河流。这些没有纳入网络的民间道路对于行人和商品流通的意义也是很大的,这里称为民路。除陆路外,还有可以通舟行船的水路。内陆地区的主要江河有黑龙江、滦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西江、闽江、韩江等水系以及运河,对于货物运输来说,都是重要的水路。

  长途贩运所经路途一般多为水陆合程。如从湖南省宜章县“南门外一线溪河,不通本省直达粤东。”“宜邑界连广东乐昌县,凡广货运往楚、蜀、滇、黔等省,俱船载宜邑城外落行,雇夫挑运来郴。其本省长衡等府货物运广者,亦船载郴州城外落行,雇夫挑运宜邑,往来如织,昼夜不息。”[4]民间道路中的陆路,有的虽然只是村寨之间的小路、山路,但这些道路或者是驿路的延长;或者是铺路的延长;或者连接了省际之间的驿路、县际之间的铺路,总之,大部分陆路与驿路、铺路相通,成为驿路、铺路交通网络的扩展部分。

  商贾运输货物,一般都要利用官路。因为官路网络密集,也比较安全。尤其是在不通水路的地区,没有运价高低的考虑的情况下,更是沿官路行走。官路的利用率是很高的。官路上的府州城镇自然也是商贾往来的要津,有的驿站所在地,还是商品交易市场。直隶井陉县城外大石桥,“为山西、四川及陕甘口外驿站,客商往来之地。”[5]所以,从商品流通的角度看,官路和商路都是商品流通的渠道,它们有着共同的功能。

  从商人的立场出发,民路是官路的不可缺少的交通条件。在许多情况下,他们要选择民路。首先,水运运价低于陆运。从运价考虑,所有可以通航的河段都是首选的道路。商人精打细算,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选择道路。逆水行舟速度过慢时,商人必然弃舟就车。例如:从湖南长沙出发向东南方向,经茶陵州至江西永宁县路江。这条水路是山溪,逆水上行比陆路“迟缓”,且“难定日期”,[6]于是,商人一般都先陆行至路江,再沿水路顺流至江西各地。若反向行走也是先陆行至茶陵州高垅,然后顺水至长沙。商人到这里也是择陆而行,像这种小河,重载逆水更难行,即使运货也是陆快于水。所以水陆联运的民路自然成为商品运输的首选通道。

  其次,小路可以抄近,缩短行程。民路既非官马大道,有的崎岖难行,但因里程大为减少,所以商人还是愿意就此而行。例如:陕西泾阳、三原二县“虽非大路,较之大路转近数十里,故为客商行走之捷径。”[7]河南信阳州入湖北境有二条路:“一自信阳州城起向西南行,由平靖关入湖北境,历应山、安陆、云梦、孝感等县至杨店村,计程三百九十里,名为西大路,即向来之驿路也。一自信阳州城起,向东南行,由武胜关入湖北境,历广水小河溪亦至杨店村,计程二百九十里,名为东大路,向来商贾往来之捷路也。”“从前东路荒凉,西路人烟辏集。”到乾隆时,“东路商贾辐辏,日就开展,一切坊店及诸色贸易之人,俱舍西就东,沿路村庄稠密,烟户日繁,较之西路颇称繁庶。”甚至驿路也因此而由西移东了。[8]民间人等在四安山与长兴县交界,“新开山路,凡绸绫纸张等物,可以打捆车载者,商旅皆由此路直达金陵,不过百余里,”里程大大缩短。[9]

  再次,民路不设关卡,商人便于偷漏商税。“商民自杭嘉湖置货至常镇、金陵等处,若由浒关绕道有六百余里,由浙省湖州长兴至乌溪港仅止四十里,商民畏大关之绕道而舍远就近,多由乌溪支河小港,漏税者难以数计。”[10]他如绕越夔州、芜湖、九江、淮安、太平等关都有许多小路,都是这样。

  最后,由于各地方道路的客观环境、条件不同,也决定了商人行走的路线。“由陕至甘,原有两路:一由陕西沿边一带,自安边靖边入宁夏之花马池,由宁夏而至凉、甘、肃,此一路也。一由陕西之邠州长武至甘属之泾州,由泾州而至兰州前往甘、凉、肃,此一路也。但查由泾州一路抵兰,必从巩昌府属之会宁、安定二县地方行走,此二县地方,处在山隈,并无井口,乡民俱食窖水。偶遇天时稍旱,窖水不足,居民即星散奔往他处就水,是以大商大贩皆不从此路而行,缘缺水故也。”[11]这是水的供应状况决定道路的选择。在小道上,每至一程,就有居民歇店十数家,不必带粮背锅了。所以尽管人烟不多,而“商贾奔走络绎不绝”。[12]季节不同,也影响道路选择。在北方冬季水路河冻,商人必须“起岸走路”。春冬季节运河粮船回空,商人为避开漕船,“不得到瓜州者十有八九”。[13]春夏长江水大商货难行,商人转走汉水,中间经陆路,再沿嘉陵江入川。多种因素决定商人选择民路;也可以说,民路的形成,也是商人选择的结果。

  总之,官路与民路共同组成了清代的水陆交通运输网络,这一网络扩大了商品流通的渠道,为商品流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基础条件。大量商品正是沿着这一网络的经纬,从任何一地流到另外一地,农村、市镇、城市之间经济上的联系由此而密切起来。

  (二)交易设施

  商品在流通中需要各种服务,如运输、转运、储存、保管、食宿、纳税,保安等。所以在社会上就产生了相应的设备、人员、机构。这里把这些设备、人员、机构等统称为为商品流通服务的设施,[14]设施的数量以及普遍程度,是和商品流通量成正比的;设施的质量,则和当时的科学发展水平相关。商人运货到达目地,或在中途转运,需要住宿、存贮商品,销售商品,旅店、货栈、铺房、亭廊等设施成为商品运输的必要条件。

  旅店,也称歇店,北方亦称大车店。全国各地道路沿途和行旅较多的集镇,私家业此者甚多。例如,从扬州进京的路上,中经宿迁县新安集“至此,路旁无店屋,只是小草舍,店惟卖点心而已。”进入山东境内,桃墟集有小店,黄家铺有小店,漫河有店可住,香城铺有店可住。[15]江西兴国县鲤公寨,“有旅店十余所,为油贩行人所栖止。”[16]湖南永绥茶洞地方有“客店二十余户”。[17]在安化陈东生与谭一宗合开“歇店生理”。[18]自四川灌、郫两县至金川的小道上,“居民歇店仅有十数家。”[19]大体上说,相距一天的路程,总可找到可以借宿之处,而不必露宿荒郊。诸如此类的旅店,一般都只为商人提供食宿,功能单一。

  另有一些旅店可为商人提供更多的服务。湖南宜章县“沿河一带设立大店,栈房十数间。客货自北至者为拨夫,为雇驴,由南至者为雇船。”[20]贵州与湖南交界处的民族地区,有苗民“在大途旁开店贸易者,黔楚客民贩牛经过,投宿其家,与外间逆旅无异。知敬客民薪水,以及往宿钱取值甚廉,无盘剥客民之习。客或早行,邀其相送,持矛枪护至数十里。”遇有他寨苗民劫掠,“辄挺矛与斗,名曰:护客。”[21]这些店,既贸易又有旅店的职能,还可指派镖丁护卫。陕西咸阳“城内系水陆码头,商贾云集,气象颇形富庶。其实各铺皆系浮居客商,货物皆从各县驮载至此。由水路运往晋、豫。至粮食、木板亦由西路车运而来,用舟载至下路,到此纳税后方准放行。”[22]这里的铺也起到旅店、存贮、代客雇船、纳税等作用。贵州余庆县人李二胡子“向开设饭店生理。道光十三年三月间,有龙泉县人陈老大住歇李二胡子店内,发卖布疋。”[23]可见有的饭店也具有旅店的职能,且可以住在里面做生意。

  货栈,也称行栈、栈房、堆房或行店,专为往来商人存贮货物。乾隆年间,叶忠昌在佛山镇“开张行店,贮顿客货”。[24]江浙“米船丛集”之处,商人将米“或堆贮栈房待价;或栈房收买商米;或商人以米向栈房当银,图复买米。”[25]苏州“米栈在山塘新桥”。[26]道光十六年丁合兴在四川巴县“木洞镇开栈房生理”。[27]直隶获鹿县“关外有栈房,大都皆晋人为之。”[28]木材在运销中,不存贮于货栈,而贮存在河岸滩边,如:芜湖县西滨江炮台下滩地,“为徽、临两郡本【?木】商堆贩木植之所。”[29]道光初年,临清木商建“临清会馆”于此。[30]这些地方是商人开设的木行或木厂,为商人存贮木材,发挥货栈的功能。

  货栈通常都比较大,至少也有房屋数间。四川巴县千厮门外洪岩坊镇江寺侧,有黄明贵自置的“栈房五间,铺面四间”。[31]有的货栈具有相当规模,仓贮量很较大。河南归德府黄河岸边刘家口地方,有“行栈数十家,每一户房屋至百余间,向来豫省饼豆囤积该处,各商贩运南下。”[32]假设有行栈十家,每家有货房一百间,那么,行栈的货房共有一千间,虽然不知每间房的大小,但只从间数就可以知道,货栈规模是相当大的。

  总之,粮食商品体积巨大,所以堆房的占地面积是不会很小的。商人租用货栈堆贮货物,同时向店铺批发商品。有的商人较快批发销售完商品返回;有的商人将货物“暂交行户存贮”,因事回家;有的商人旧货尚未销售完,又返回置办新货;[33]也有的商人委托行户代销,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货栈中总有尚未销售完的商品,商人也有去有还。货栈就在商品的运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运输工具

  运输工具主要有舟船、车辆和牲畜。它们是流通中的商品载体,是商品流通最基本的设施。清王朝幅员广阔,各地江河、道路的自然状况差别很大,所以使用的运输工具,同为舟船各不相同。“船名千百,样式多端,且不时更换,虽老客江湖不能尽识。”[34]同为车辆,也是式样各异。这里根据文献记载,尽可能地描述各地民间船只和车辆的情况。

  民间船只,为适应各该地区江河状况,因而船型不尽相同。黄河水系的船型,上游、中游和下游各不相同。上游,甘肃兰州多用浑脱皮筏,亦称混沌。有羊皮和牛皮二种,分别由多张皮制成,每个混沌又可以与其他混沌联结成筏。混沌吃水浅,不怕搁浅,不怕触礁,操作灵活,运输成本低。一般顺水到达目的地后,可以把混沌卖掉,人空回。[35]很适合黄河上游使用。乾隆元年,有人在兰州“见百姓于黄河中,以牛皮混沌运米,最为便捷。”[36]宁夏一带有板船和木筏。板船“橹舵略具,帆樯不施,无楼无篷,仅有舱以储百货。”[37]中游行驶的多是陕西船,“方头平底,无柁无篷”,[38] 下游“往来载货之船 只有双桅行船,土人名为西河牛,体骨既大,水手亦多”,[39]“腹大受多,楼篷俱备,此种最宜雇用长运”。[40]黄河下游粮船经过淮安关往江浙,在淮安关由黄河来船称西河船。乾隆三十五、三十六年西河船过关分别为7950只和6550只。[41]

  淮河水系的行船有连划、芒子、朴稍等。这类船两头高翘,吃水深,抗风浪能力强。连划和芒子船有两篷两桅。朴稍船一篷一桅,也有双篷桅的。[42]

  行驶在长江中的船类很多,据统计,包括各种官船和漕船在内,约达七十种之多。[43]另据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列出九江关交纳船料的船共有五十四种,按省区可分为川江船、湖北船、湖南船、江西船、江南船也称长江下游船。[44]

  西江水系的行船,有河头船分大、二、三号,“其船稍捷,其价稍廉”;[45]北江有泷船、单船。单船以独木制成,行驶在湖南宜章与乐昌间的河道中。[46]此外,广东船只种类更多,如九江艇、三板船、乡艇等。韩江水系的行船有两兜篷、三兜篷、小河船、驳船,这些船都利于河滩行驶。[47]闽江水系的行船有杉板船、五帆船“专运客货与渡人来往”。[48]浙东之舟“大者曰划船,小者曰橛头船”。[49]钱塘江中之舟,“类湘中之扒捍,大抵滩行皆此类也”。[50]在运河中行驶的船有北方西河牛船,也有南方划子船,种类繁多。

  在缺乏水运的广大地区的商品运输,除山区需要人力背负外,主要靠车载和牲驮。陆运的工具主要包括牲畜、大车等。大车是北方各省主要的运输工具,一般用骡或马牵引,但各省车辆结构不同,用于牵引的牲畜数量也不一样。例如,甘肃兰州的车“惟用一马,车轮较中原宽尺余,故一出甘境,便不合辙。”[51]陕西“民间车辆,每辆驾马骡二三匹头不等。”[52] “向例骡车入关须改用长毂,以关中辙迹较阔,短毂不能行也。”[53]河南车辆更为特殊,“俱系本地四轮太平车,其车轮仅高尺余,车身亦短,并无车辕,虽亦用四马,俱系并列平拉,并无驾辕头畜,非比直省两轮四套高车,装载多而旋转便。”[54]

  用驴、骡、马、骆驼、牦牛等驮运货物,是全国普遍的运输方式,北方尤其如此。例如,陕西山区“自古舟楫不通,车辆难行,惟藉驴头以资转输。”[55]镇安县回民“多畜骡之家,以赶脚为业”。[56]甘肃河州“麦豆杂粮,辇载驴驮以往西宁者,不绝于路。”[57]湖北枝江容美地方,有茶商“驱驴”往来。[58]在贵州“路多陡坡,货物往来,马驮人负,舟车绝迹。”在云南行路也要“雇夫马”。[59]西藏“驴骡有限”,常用牦牛驮运。[60]蒙古则多用骆驼驮货。牲畜载重一步一步行去,速度难以快捷,“日行不能百里。”[61]

  一般来说,用车、牲畜运输货物的距离都比较近,而用船运输商品则比较远。船只、车辆虽各地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各地的运输工具都是当地人长期实践、筛选的结果,它们大都能够适应各该地区河流、道路的交通状况,有利于安全迅速地运输商品。

注释:

[1]许梦闳纂辑《北新关志》卷十一,季钞,附长单,雍正九年刻本。

[2]光绪《清会典事例》卷五五九~五六○,兵部,邮政,中华书局1991年据光绪二十五年石印本影印。

[3] 光绪《清会典事例》卷五三九,兵部,邮政,设铺。铺只设在内陆十八省,但也有少数州县不设铺,如:江苏海州。

[4] 《湖南省例成案》卷三四,户律,市廛,乾隆二十四年,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图书馆缩微卷。

[5]道光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吏科给事中瞿溶奏折,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图书馆藏清代钞档,以下简称钞档。

[6]吴中孚《商贾便览》卷八,天下水陆路程。

[7]乾隆二十九年四月初六日陕甘总督杨应琚等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1辑,第140页。

[8]乾隆二十九年九月十三日湖北巡抚常均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2辑,第614页。

[9]道光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吏科给事中瞿溶奏折,见钞档。

[10]道光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吏科给事中瞿溶奏折,见钞档。

[11]乾隆十九年六月十七日甘肃巡抚鄂昌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8辑,第833~834页。

[12]李心衡《金川琐记》,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13]吴中孚《商贾便览》卷八,天下水陆路程。

[14]以下简称“设施”。

[15]吴中孚《商贾便览》卷八,天下水陆路程。

[16]乾隆《兴国县志》卷之三,六乡图考。

[17] 《湖南省例成案》卷三四,户律,市廛,乾隆二十一年。

[18] 《湖南省例成案》卷一,名例,乾隆三十一年。

[19]李心衡《金川琐记》。

[20]嘉庆《郴州总志》卷二一,风俗志。

[21]严如煜《苗疆风俗考》,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22]卢坤《秦疆治略》咸阳县。

[23] 贵州《成案》稿本。

[24] 《豆豉巷码头碑记》乾隆四年,转自《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第39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

[25]方观承《方恪敏公奏议》卷二,抚浙奏议,乾隆十三年五月三十日。

[26]顾震涛《吴门表隐》卷五,嘉道年间本。

[27]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326页,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年。

[28]乾隆《正定府志》卷之十一,风物上,风俗。

[29]嘉庆《芜湖县志》卷六,古迹志。

[30]民国《芜湖县志》卷十三,建置志,会馆。

[31] 《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第406页,四川省档案馆,四川大学历史系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年。

[32]道光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文光奏折,见钞档。

[33]参阅乾隆《通州志》卷之十,艺文,疏议。

[34]吴中孚《商贾便览》卷二,《 各省船名样式》。

[35]参阅《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史略》第226页,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年。

[36]乾隆八年十月十八日山西巡抚刘于义奏折,载《历史档案》1990年,第3期。

[37]徐珂《清稗类钞》第13册,舟车类,中华书局1984年。

[38]鄂海《汾渭通船并募水手疏》康熙,见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一一四,工政二十,各省水利一。

[39]乾隆五十三年正月二十五日河东河道总督兰第锡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67辑,第152 页。

[40]英和《筹漕运变通全局疏》道光,见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四八,户政二三,漕运下。

[41]乾隆三十八年二月十五日两江总督高晋奏折,见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朱批奏折·财政类·关税。

[42]参阅《河南航运史》第216页,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

[43]参阅《长江航运史》第414页,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年。

[44]程嘉谟等编修《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四七,户部,关税上,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624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1年据乾隆十二年本影印。

[45] 《福星载道路程考》,《公车见闻录》行舟,道光抄本。

[46]参阅《湖南省例成案》卷三四,户律,市廛,乾隆二十四年。

[47]参阅黄钊《石窟一征》卷三,教养。

[48]施鸿保《闽杂记》,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

[49]乾隆《鄞志稿》卷一,建置沿革,风俗。

[50]刘献廷《广阳杂记》卷第三,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一版,1997年重印。

[51]阙名《兰州风土记》,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六帙。

[52]乾隆十九年八月十八日陕西巡抚陈宏谋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9辑,第373页。

[53]吴焘《游蜀日记》同治甲戌五月十四日,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七帙。

[54]乾隆二十年二月二十八日河南巡抚蒋炳奏折,见《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0辑,第814页。

[55]顺治十一年正月巡抚延绥等地董宗圣揭帖,见《明清档案》A18~131,B10215~10217。

[56]乾隆《镇安县志》卷六,风俗。

[57] 《秦边纪略》卷一,河州,乾隆年间版。

[58]顾彩《容美纪游》康熙,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六帙。

[59]郑光祖《(醒世)一斑录》杂述,卷六,《行店欺诈》记乾隆年间事,道光二十七年版。

[60]松筠《西招图略》,见《皇朝藩属舆地丛书》第一集,下。

[61]魏定国《分贮府谷疏》,见乾隆《登州府志》卷十一,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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