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周时期农牧业地区的分界线
——《黄土高原历史地理研究·农牧地区分界编》之一

三、碣石龙门之间农牧业地区分界线的形成及其引伸

  司马迁撰《史记·货殖列传》,分当时全国为4个经济区域:

  (1)山西:饶材、竹、穀、纑、旄、玉石;

  (2)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

  (3)江南:出柟、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瑇瑁、珠玑、齿革。

  (4)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

  这四个经济区域,由战国时形成,一直延续到西汉前期。其中的第四个经济区域,是在龙门碣石之北。龙门即今陕西韩城市和山西河津县黄河两侧的龙门山;碣石,山名,旧说在今河北省昌黎县南,近年在辽宁绥中县海滨发现秦时宫殿遗迹,残砖破瓦犹与秦咸阳遗物相仿佛,惟海滨石块殊难当碣石之名,故仍以在昌黎县者为是。由这里向西南画一条曲线,则这条曲线当过今北京和太原之北,而后及于龙门山下,这条线以北的物产和其他3个区域迥然不同。这里只有马、牛、羊、旃裘、筋角,这是游牧区域的物产,其他地区是不会也具有的。可以说,这条线以南的地区,都是农耕地区,和这条线以北是不一样的。

  这条线和上文论证的春秋时期的农牧业地区分界线大致相仿,而小有差异。上文论燕国都城蓟东的农牧业地区分界线,是由蓟折向东南,而至于渤海沿岸。这是说其东的孤竹和令支尚未包括到农耕地区内。孤竹和令支皆属山戎族类,山戎诸族类皆仍以游牧业为主,不与燕国相同。这些地方的归人燕国版图,当在战国中叶。燕国的略取孤竹和令支应与秦开的袭破东胡有关。秦开为和荆轲刺秦王的秦舞阳的祖父[1]。荆轲刺秦王在秦始皇二十年(公元前227年),则秦开的袭破东胡当不能过晚。

  孤竹和令支之外,太行山西也有一段差异。这是位于今山西盂县的仇由国的覆灭。仇由国之西为盂县,西南为马首县。这都是春秋时晋灭祁氏之后,即以其采邑分设的县邑。晋国县邑多半绕着的仇由国是难于避免晋国的吞并的。春秋末叶,终于为智伯所伐取[2]。仇由国既人于晋,又毗邻盂县和马首,这是很容易转化为农耕地区的。这样,这条农牧业地区的分界线就可由燕国都城蓟之北,斜向西南,越过太行山,而到了盂县之北。由盂县之北再斜向西南,越过吕梁山,而至于龙门山下。这条分界线在春秋之时没有绕过屈,屈于战国时称为北屈。司马迁所定的碣石龙门一线还是没有绕过北屈之北。

  司马迁所定的这条农牧业地区分界线仅至龙门。这是因为龙门以西另作了规划。根据他的划分,龙门以西是属于山西的地区。所谓山西是指崤山以西而言。崤山之上有函谷关。这是战国时的一座雄关。当时的人以此关区分天下,因而有了关西和关东的区别。如以崤山来说,就应该是山西和山东。在这里关西关东和山西山东实为同义词。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司马迁就以山西和山东各为一个经济地区。当然山西和山东都有其独特经济条件,也是应该各自成为一个经济地区的。不过山东和山西也有不同处。山东在春秋时曾经有过不少的习于游牧的所谓戎翟,后来都逐渐转而从事农耕生涯。不能再以之归人游牧地区。山西则不然,它虽然另成为一个地区,但它的西北两方面却是和游牧地区相毗连的,甚而这个经济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已经涉及到游牧地区。这是不能不再作探索的。

  前面论述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农牧业地区的分界线时,曾经指出在陇山和龙门之间是有一条这样的分界线的。龙门碣石一线的一端是止于龙门。既然陇山和龙门之间也有一条农牧业地区的分界线,而且它的一端也是达到龙门。这就可以说,龙门碣石一线可以再向西南引伸,由龙门达到陇山。陇山和龙门之间的这条分界线,如前所说,是由陇山东北行,经岐山和梁山,再经过麻隧和彭衙之北,再到龙门的。到了战国时期,这条线大致没有较为显著的变化,倒是可以增添一些具体的充实和说明。

  秦国于春秋时就已开始设县。有些县设在原来为一些所谓戎人据有的地方,秦国取得这些地方后,为了便于控制就设置了一些新县。有些县却是设置在秦国的内地。这应是变贵族受封的采邑为秦王亲自控制的土地。既是这样的设置,则是所设置的地方应该是较为富庶,也是适于农耕的所在。佐秦始皇平灭赵国和燕国,更南下平荆地为郡县的王翦为频阳东乡人。秦频阳县在今陕西富平县北。当王翦最后灭楚国之前,为了不使秦王怀疑他有任何企图和野心,曾面请赐美田宅园地甚众。他率师出关时,还先后派遣使者5人,一再请求秦王给他上好的田地[3]。王翦的请赐田宅,是为了使秦王不对他有若何怀疑的地方,则他所请赐的田宅不会在秦国都城咸阳,而是在他的家乡频阳县。这就可以证明,频阳县也应在农耕地区之中。频阳县在麻隧和彭衙之间,正是这条分界线由龙门向西南引伸时经过的地方。

  陇山西南,现在的成都平原,战国时为蜀国,现在云南滇地周围及其以西各地,那时分居许多不同的族类。由于和秦楚间的交通日趋发达,当地情况亦逐渐为世人所了解。蜀的农耕的发展可以上溯到杜宇。据说,当七国称王时,杜宇却自称为帝[4]。其时当在战国初年。杜宇教民务农,蜀东的巴也化其教而力农务[5]。后来秦灭蜀,得到蜀的粮食和财力的接济,显得更为富强,而轻视诸侯[6]。杜宇称帝之后,自以为功德高迈,就对其国内作了一番规划。除过前门、后户、池沼、园苑之外,还以汶山为畜牧之地[7]。汶山即岷山。蜀的西部多山。这里所谓汶山,当不仅限于岷江源头一隅之地。至于滇池周围及其以西各地之为世人所备知,则当始于楚威王时。楚威王在位时,为周显王三十年至四十年(公元前339年至公元前329年)之间,其逝世尚在秦惠文王初更元年之前。楚威王曾使庄*略巴、蜀、黔中以西。跡至滇池,不得归,因王其地[8]。庄蹻虽变服从其地的风俗,楚地的农耕技术因之传到这些边远的地区,也应该是不可磨灭的事实。

  司马迁撰《史记·西南夷传》,对于西南各族类曾作过具体的论述,他说:“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魋结、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同师以东,北至楪榆,名为巂、昆明,皆编发,随畜迁徙,毋常处,地方可数千里。自巂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徙、笮都最大;自笮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在蜀以西,自冉駹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司马迁这篇记载不仅举出各族类的名称和居地,而且也分别描绘它们从事农耕和畜牧的生涯。这是一篇十分重要的记载。

  这些族类的居地,用现在的地理来说,夜郎在今贵州省,滇在今云南滇池周围,邛都在今四川西昌、会理等处;同师,无考;橾榆,汉时为县,在今云南大理县北;巂在今云南保山县,昆明在今云南大理、楚雄等处,徙在今四川天全县,笮都在今四川荥经、冕宁等处,冉駹在今四川松潘、茂县等处,白马在今甘肃武都、文县等处。根据司马迁所说,则今贵州省和云南省滇池周围和四川省西昌和会理等处,都应是农耕地区,而云南省楚雄、大理、保山等处,则应是游牧地区。至于四川省天全、荥经、冕宁等处。司马迁没有作出肯定的说明。四川松潘、茂县的冉*和甘肃武都、文县的白马等族,司马迁更是置而不论了。

  司马迁在上面这段论述西南夷各族类之后,加了一句:“皆氐类也”。如何解释这句话?一说是总结上文。也就是说自夜郎以下,靡莫、滇、邛都、巂、昆明、徙、笮都、冉駹、白马,都属于氐族。这是从文义方面作出的解释。氐族如何能有这么多的分支?又如何能分布到这么广大的地区?据说,氐族为居于水滨或低下的平原的族类。在这些族类中,白马为氐族,这是历来没有异义的说法。汉武帝时开置的武都郡,就是因白马氐而设立的[9]。武都郡在现今甘肃东南部。现代地理称之为陇南山地,一般海拔高程在2000—4000米之间。这里虽有几条较大的河流,如西汉水和白龙江,河谷皆相当窄狭,和平原地区不同。这里的白马氐族就不是居于水滨或低下的平原的。因而以氐族为居于水滨或低下的平原的族类的解释,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以夜郎以下的一些族类都是氐族,也是没有根据的。西汉时,广汉郡属县有甸氐道和刚氐道,蜀郡有湔氐道,分别是在现在甘肃文县,四川平武县和松潘县。既以氐道为名,当与氐族有关。前面曾经说过,冉駹的居地就在松潘,茂县等处。据后来的记载,冉駹有六夷、七羌、九氐等部落[10],则冉駹与氐族有关,或者就是氐族。至于其他各族似难与氐族混而为一的。

  当杜宇在蜀称帝时,汶山为游牧之地。汶山正是冉駹所居地。后来汉武帝分置汶山郡,就是以冉駹的居地设立的[11]。据说,当地刚卤,不生谷粟麻菽,惟以麦为资,而宜畜牧[12]。显然可见,当地虽有一点农业,实际上却是游牧的地区。白马氐的情况亦与冉駹相仿佛。据说,当地土地险阻,有麻田,出名马、牛、羊、漆、蜜[13]。仅有麻田,而畜产有名于一时,则其为畜牧地区是无待怀疑的。据三国时的记载,这一族人“俗能织布、善田种,畜养豕,牛、马、驴、骡[14]”。较之两汉时的仅有麻田是有不少的进展,这大概也是“由与中国错居”的缘故。虽说如此,但畜产仍当是重要的物产,所以当地还应该是游牧的地区。

  司马迁论述徙、笮都和冉駹,说是“其俗或土著,或移徙”。范晔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引用这段话,稍加改易,成为“或土著,或随畜迁徙”。所谓随畜迁徙,当然是从事游牧生涯的。《后汉书》论这一族类,谓其居处略与汶山夷同[15]。所谓汶山夷就是冉駹。冉駹既以游牧业为主,则这一族类也应该是一样的。《后汉书·西南夷传》还记载这一族类所作的《远夷怀德歌》,其中有句云:“荒服之外,土地硗确,食肉衣皮,不见盐谷”。则其地为游牧地区是无所疑义的。至于徙族,当时后世皆未见有更多的记载,可能就是司马迁所说的土著,若是这样推测不错,其地就应列入农耕地区了。

  冉駹和笮都以及西南的巂、昆明为游牧地区,巂、昆明之东的滇、邛都和夜郎为农耕地区,这在司马迁已有明确的记载,似乎不必再作探索。可是近年云南考古发掘的结果,却大有出入,是不容漠然置之的。前面曾经提到剑川海门口遗址中发现的青铜制作的犁、斧等物和碳化的稻粒,显示出当地农业已经有了相当基础。这样的遗址还不断有所发现,其中以祥云县大波那[16]和楚雄县万家坝的遗址最引人注目。大波那的墓葬中出土的青铜制作的生产工具,有3把斧头和8张锄头。万家坝的墓葬中出土的青铜制作的生产工具,有43把斧头和99张锄头,还有5把凿子[17]。经过碳(上14)年代测定,这些墓葬都应在战国时期[18]。其他出土青铜制作的生产工具的还有大理县鹿鹅山,昌宁县新街,德钦县永芝,姚安县白鹤水库,禄丰县黑井和妥安,牟定县琅井等处。据说这些地方出土的青铜制作的生产工具,属滇西青铜文化的中期,年代相当于战国中期至西汉初期[19]。在这些地方中,德钦县永芝所出土的工具,仅有一把斧头,而且当地较为高寒,恐怕这么一把斧头,未必就一定用于农业生产。就是当地有农业生产,也不可能占主要的地位。除过德钦县一地外,其他有关各地相距都不甚远,显然可能这里是一个农业地区。这个农业地区,应和滇池周围以及安宁河流域相衔接。

  这样的论述显然和司马迁的记载不相符合。司马迁固然曾经遍历过名山大川,也曾奉使西征巴蜀,南略邛、笮、昆明[20],可能轺车匆促,王命迫切,难于细究底蕴。现在已经发现的这些往古遗址及遗物,就可使当时情形更为清晰。

  应该指出:司马迁所规划的碣石龙门一线以北,实际上并非纯粹的游牧地区。战国时期,秦、赵、燕3国的北陲皆与匈奴为邻,而燕国边外更还有东胡。这3国为了不再受这些游牧族类的侵扰,都竭力扩展土宇。秦国的陇西、北地、上郡;赵国的云中、雁门、代郡;燕国的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就都是这样设立的[21]。既然设立了郡,郡内也就有了县。郡县的设立显示原来的匈奴人和东胡人都被驱逐退去,相继迁徙来的乃是各国内地习于农耕的人们。这些习于农耕的人们来到新设立的边郡,应该是开辟农田,从事耕耘。可是由于若干自然条件的限制,所有的土地难于都开辟为田亩,一些人不能不改而执鞭放牧牛羊,甚至畜牧业的比重还要超过农业。《史记·货殖列传》所说的“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正是来自这些边郡的从事农耕的人们,和匈奴、东胡并没有什么关系。

  匈奴[和东胡虽被驱逐远飏,却仍未忘情于对农耕地区的侵扰掠夺。秦、赵、燕3国为了防患于未然,都相继在北陲修筑长城。秦国长城修筑于陇西、北地、上郡之北。而赵国也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燕国的长城则是自造阳至襄平[22]。秦国的长城修筑于秦昭襄王时,和后来秦始皇修筑的不同。秦昭襄王时修筑的长城,起于今甘肃岷县,经今临洮、渭源,东北行,经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再经今甘肃环县北,又东北经今陕西吴旗、榆林、神木诸县,而止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黄河岸旁的十二连城。这是在拙著《黄河中游战国及秦时诸长城遗迹的探索》一文中已经论证过了的[23]。赵长城所起的代,当指赵国所设立的代郡而言,其地有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和山西阳高县等处。长城所止的高阙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杭锦后旗的西北,而不在其东北。这条长城是循着阴山修筑的。现在呼和浩特市之北就有遗址,在阴山山脉的南麓。自呼和浩特市以西至包头市的一段,逶迤在大青山南麓,在包头市北的大庙村附近的一段犹清晰可见。呼和浩特市以东,经卓资县、察右中旗、集宁市、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与其东的燕长城相接[24]。燕长城所起的造阳在今河北省沽源县和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等处,而襄平则在今辽宁省辽阳县。不过现在正蓝旗以西就有燕长城,直至化德县和赵长城相衔接。燕、赵的长城虽说都是为了防御而修筑,但两国修筑长城时绝不会预先经过协商,使两条长城彼此联系起来。这可能是秦汉时的遗迹,而被推溯到战国时期。今正蓝旗有燕长城,那是和史籍相符合的。燕长城自正蓝旗经多伦县,而折入河北省围场县境,再东进入赤峰市境,经敖汉族和奈曼旗,折南伸人辽宁省[25]。辽宁省也有燕长城遗址的发现,在辽西的就有南北两段。北段沿英金河北岸,横贯赤峰市、敖汉旗,从吉林奈曼旗和库伦旗南部进入阜新县。南段经喀喇沁旗和赤峰市南部,越老哈河,过建平县北和敖汉旗南部,进入北票县。南北两段间距40—50公里[26]。

  秦、赵、燕3国长城的修筑,隔绝了匈奴、东胡和其南农耕民族,这应该是当时的农牧业地区的分界线。虽然这3国的长城并不相互连接,但并无妨这条农牧业地区分界线的构成。不过这条农牧业地区分界线之南,畜牧业还占有相当的成分,甚至超过了当地农业的比重。因而这个地区就可以称为半农半牧地区。司马迁所规划的龙门碣石一线相应地就成为农业地区和半农半牧地区的分界线。由龙门碣石引伸出来的达到陇山东西的一线,也应作如此解释。这条农业地区和半农半牧地区的分界线,是由于当时秦、赵、燕3国和匈奴、东胡之间的关系的变化而形成的。这对于陇山西南今四川、云南两省的西部是不会发生什么影响的。

注释:

[1]《史记》卷一一○《匈奴传》。

[2]《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二《河东道一》。

[3]《史记》卷七三《王翦传》。

[4]《华阳国志》卷三《蜀志》;《太平御览》一六六引《十三州志》。

[5]《华阳国志》卷三《蜀志》。

[6]《战国策》卷三《秦策一》。

[7]《华阳国志》卷三《蜀志》;《太平御览》卷一六六引《十三州志》。

[8]《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传》。

[9][10][12]《后汉书》卷八六《西南夷传》。

[11]《华阳国志》卷三《蜀志》。

[13][15]《后汉书》卷八六《西南夷传》。

[14]《三国志》卷三○《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注》引《魏略》。

[16]云南省文物工作队《云南祥云大波那木椁铜棺墓清理报告》,刊《考古》,1964年第十二期。

[17]云南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云南省楚雄县万家坝古墓群发掘简报》,刊《文物》,1978年第十期。

[1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

[19]王大道《滇池区域的青铜文化》,刊《云南青铜器论丛》。

[20]《史记》卷一三○《太史公自序》。

[21]《史记》卷一一○《匈奴传》。

[22]《史记》卷一一○《匈奴传》。

[23]史念海《河山集二集·黄河中游战国及秦时诸长城遗迹的探索》。

[24]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内蒙古博物馆《内蒙古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刊《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

[25]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内蒙古博物馆《内蒙古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刊《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

[26]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概述辽宁省考古新收获》,刊《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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