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福建社会经济史料杂抄
《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之二十二
抄前短引【1】
地区性研究的重要性,近来已渐为史学界所认识,特别中国是一个幅员广大的大国,人口众多,南北异俗差别很大,为掌握中国社会的发展过程的研究方法,应从地方看全国,又从全国看地区,有的还要看到世界历史变化的影响,才能抓住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这点我们早即注意及此。最近为着开展明清福建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对于史料的资料,无论是文字的,考古学的,或民间文字,随手摘录,以备遗忘。不敢自珍,陆续发表,并为帮助读者对于史料的认识,略加说明,供作参考。
注【1】《明清社会经济史料杂抄》原系与陈支平合作整理。
一
中国封建社会的特点,它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在这个社会里,它的组合成分是非常复杂的。有身份性的,也有非身分性的,因为它和等级制不同,土地的占有,是依靠政治权力而取得的,所以它的土地所有制,有来自国家的赐予,有的通过经济力量的购买,有的不是依靠政权,而凭藉人多族大,在地方上拥有特殊力量而获得的。还有沿袭原始公社制的残余形式,在中国商品经济有一定发达,通过同族或同乡的乡族组织或神权组织,乡族内的人们互相组合,互相合股出资,购买土地。于是中国封建社会里出现有不少的乡族土地,这在其他国家里是不多见的。土地所有权的分散,既妨碍了土地集中,也促进了小农经济的存在。不久前,我们调查组曾到浦城县进行调查,发现一些神会土地买卖契约,他们互相买卖出让继承,具有特点,对于研究中国土地所有制占有形式,有一定作用,特录如下以供参考。
(一)
立卖社人毛吉官,今因缺钱使用,承伯父遗有前坊社分四十八股,内有一股抽出,托中言议出卖与吴宅春官兄边,春秋二季分内。当日三面言定卖得进价钞七百文足,并无拆(折)债逼勒等因。自卖之后,永远吴边分内,卖者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卖社股字为照。
日亲收足讫,并无少数分文。
乾隆四十七年六月初五日立 卖社分 毛吉官
保人 徐细官
代笔 任国耀
(二)
立卖社分人童长寿,自手置有社分一股,原系前洋前坊社主之祭,今因缺乏使用,自托中议将其社分出卖与吴宅春官兄边前去登簿听名。是日经中言议,三面订定,卖得铜钱四千文正,是日亲收无短少。所卖所买系是二家甘愿,并无相贪逼勒,亦无交易折债。自卖之后,听凭前去轮留分内收租,当日面断童边办得原钱无论远近早晚收赎,吴边不得执留。先言后定,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社契为照。
嘉庆四年十二月廿九日立 卖社分人 童长寿
中议人 赖永林
代笔 雷鸣高
(三)
立卖社字人张明耀文,手遗有前坊社壹股,今因缺钱使用,自情愿托中言议,将其前坊社立出卖与吴宅春观亲边管业。当日三面言断,卖得时价铜钱玖百伍拾文九八串,其钱即日亲收足讫并未短少分文。所卖所买出在二家情愿,亦无相贪逼勒折债等情。其社系是自置物业,与门房叔侄弟各无干涉,自卖之后,听凭吴边前去管理。自卖之后二家不得异言。先言后定,各无反悔,恐口难凭,立卖字为永远为照。
嘉庆七年十二月十二日立 卖字人 张明耀
中人 季正芳
代笔 钟永能
(四)
立卖天后宫赐福堂会契陈金秀,承祖置有前洋天后宫敬奉天上圣母香灯需用产业,递年合众入宫祭祀演戏庆贺自合壹股。今因乏用,自托言中将其分内壹股,立契出卖与沈宅立森边为业,是日经中言议,卖得土风时值会价光洋伍元正,即日收讫未少。卖受两愿,亦无贪逼等情。其会系祖手自起,与门房人等无涉,自卖之后任凭沈边进宫入簿助祭庆贺,陈姓不得与(异)言。先议后定,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契为照
道光拾玖年玖月拾陆日立 卖赐福堂契 陈金秀
言中 季立晃
代笔 徐学锦
(五)
立卖社会契人吴贤华同侄树芬,自手置有前坊社会各半,又新力社各半股。自情愿托言中二社立出卖与吴贤寿兄边为业,卖得土风时价钱七千文正,即日亲收足讫,并未短少分文。出在二家情愿,所卖所受亦无相贪逼勒折债等因,自卖之后,任凭受者前去订社属管理分内,卖者不得订社之理,同侄再不得生端之折(枝节)异言,不涉与门房伯叔兄弟侄等各无干涉。先言后定,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二社契永远管业为照。
道光贰拾年玖月初二立 卖二社会契人 吴贤华
同侄 树 芬
言中 翁春弟
在见 吴春弟
代笔 徐焯廷
(六)
立当全福堂群人吴凤鸣,承祖置有堂群壹股,坐落前洋街天后宫。今因缺乏使用,自托言中将其堂群立契出当与吴宅新弟观边,当出价光洋壹元伍角正,其洋面订行息长年加贰算,约至冬成本息一并送还,不敢欠少。如若负欠,当与卖同。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当字为照。
光绪元年三月十六日立 当堂群契人 吴凤鸣
中见 维 良
言中 陈天林
代笔 沈大治
(七)
立卖断社会契字人沈坤弟,承父手置有前洋前坊社会共计肆拾捌股,内合壹股。今因乏用,自托族侄将其社会应合壹股立契卖与吴宅新弟亲边登名入簿,收租完纳,春秋奉祀,杀猪分肉管业,卖得土风时价光洋贰元正,其洋即日亲收足讫,并未短少分厘。所卖其会,系是父手遗下关内应合物业,与门房伯叔兄弟侄孙内外人等毫无干涉。倘有上手来历不清,不涉受者之事,卖者自己支理。自卖断之后,听凭受者递年春秋二季分肉管业,向后卖者不得生端异言。二家先言后定,各无后悔。恐口难凭,立卖断社会契字永远为照。
光绪三年五月初六日立 卖断社会契字人 沈坤弟
言议(堂侄) 大本
在见(胞兄) 乾弟
代笔 恒荣
(八)
立卖社会契吴金棋,承祖父手置有高坂村仁和社会共贰拾捌股,计额租贰千陆佰伍拾斤。其会念捌股内合壹股,今因乏用,自托言中,愿将其社会应合壹股,立契出卖与宗兄树声边登名入会,春秋两季分内管业。当日三面言订卖得土风时值价银洋捌元正,其洋即日亲收足讫,并未短少分厘。所卖所受亦无相贪逼勒折债等因。此系自己应合之业,与门房伯叔兄弟人等原无干涉。倘有来历不清,不涉受者之事,卖者自己支理。所卖其社,是日面订光绪庚辰年交纳租谷贰硕;自后任凭受者入簿分内管业,三年之外,办得契内原价银洋对期取赎,受者不得执留。但庚辰如有租谷不清,赎社之日,任凭受者加贰算息,卖者不得异言。此是先言后定,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卖社会契为照。
光绪五年拾贰月初二日立 卖社会契 吴金棋
言议 恒 荣
见中 桂 清
代笔 毛东园
(九)
立卖社会契宁桂林兄,手承挑(桃)有□南公名下前坊社会肆拾捌股内合壹股。今因乏用,自托族中将其社会内合壹股,立契出卖与吴宅树声亲边登名入簿管业,当日卖得土风时价银洋贰元正,其洋即日亲收足讫,并末短少分厘。所卖其社系是兄手承挑(桃)物业,与门房伯叔兄弟侄等概无干涉。倘有来历不清,不涉受者之事,卖者自己支理。自卖之后,递年春秋贰季听凭买者入会分内管业,卖者不得生端异言等情。是日面断,向后其社不得加找,即许听凭对期取赎,受者不得执留。二家先言后定,各无反悔。恐口难凭,立卖前坊社会契为照。
光绪拾年五月十九日立 卖前坊社会契 宁桂林
言议 徐泰明
中见 沈士吉
代笔 宁恒荣
(十)
立卖断老会契沈士波,承祖遗下置有天后宫赐福堂老会壹股。今因缺乏钱应用,自托中人将其会出卖断与吴宅道德兄边为业,当日三面言订卖得时值价银洋二十五元正,其洋即日收讫,并未短少分文。所卖所受出在两愿。其会系是祖遗物业,亦无挂欠之理,自卖之后任凭吴边管业置会,向后不得言找、不得言赎。此系先言后定,各无反悔。恐口难凭,立卖断赐福堂老会契为照。
光绪拾陆年叁月拾叁日立 卖老会契 沈士波
言议 沈大昌
中见 大 行
代笔 兄士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