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的豪族
《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之一
一、豪族的来源
中国社会现象的资料之缺乏,这是治社会史的人所深切感到的;尤其在古代方面,既因文献无征,而历代的史家,又多为传统观念所束缚,所以尽有许多的社会现象为其所湮没,不复留一点的痕迹于人类的脑海里;或遂无闻于世。所以我们欲考见某种时代社会的真相,只能从残存的文献中,略略地叙述。
“豪族”为中国古代社会组织中的一种集团,发达于秦汉的时候,是当时社会、政治制度下的产物。虽然,在表面上看来,他不过是大宗族的团体,可是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自然不是统治阶级,而又不同于普通民众,与中间阶级的士人、商人的地位较,也有点不同。而他在当时却有“无冠之王”的威力。这样奇异的团体,是怎样的产生呢?殊值得我们的考究。我已说过他是社会、政治的产物,所以关于他的来源,我们非明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不可。
现在我们知道豪族为秦汉时代变质的大宗族组织。他或称“大姓”,也有叫做“著姓”,此外,还有其他的名称。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豪族”从那里来呢?关于这个来历,据近人的研究,谓古代大族的后人,是有尊崇的地位的,我们只看僧侣阶级的“宗”,即彼居社会极高的地位。《国语》上有这么说:
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民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1】
宗便是“名姓之后”,即是大族的后人。这虽是一个理由,但我却以为豪族的产生,乃基于贵族政治的破坏,大宗族制度发达的结果。我们知道周代为中国的封建制度的时代,父系的家族,已经成立,于是宗法便继之而起,而为其羽翼。所谓宗法:“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2】“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3】宗法最重宗子,宗子者,别子之后,世世的嫡长子,均谓之“宗子”;宗子的各兄弟,统称做“支子”。宗子一系,既世世为大宗;各支子之后,均谓之“小宗”,小宗须受支配于大宗。故在政治上有反映“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4】而在社会上,宗之职能,即为“收族”,《仪礼·丧服传》说:“大宗者,收族者也。”依《传》说:收族的工作有五:(一)祭祀,(二)燕饮,(三)扶养,(四)教导,(五)主持。其用意在巩固宗族的组织,使其有一定的秩序。所以自西周以迄春秋时代,政治的中心活动,差不多纯在贵族的手中,而贵族又率皆由公族而来。久而久之,便成为世卿制度,而大宗族的组织,也愈形巩固。所以虽贵族政治破坏的战国时代,如楚之屈、昭、景诸族,及孟尝、平原、信陵、春申四公子,在政治上仍占有相当的势力。其后六国因自身的矛盾,为秦所统一。秦虽统一六国,然六国的故家遗族,仍散处各地聚族而居,隐为民望,所谓“其势虽殁而独视也”。他们也不愿与齐民齿。虽失去了政权,而社会上对他们仍愿重视,犹不失为豪族,且依其旧日的威势,足以恐吓人们垄断一方。所以秦汉豪族的前身,多为六国的故家遗族。我们试看秦始皇灭六国之后,便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余万口。至汉,徙族之举尤多:
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且实关中。无事可以备胡,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此强本弱末之术也。上曰:善。乃使刘敬徙所言关中十余万口。【5】
(高祖九年)十一月,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忭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6】
至武帝时,尚有徙豪于茂陵。
偃说上曰:天下豪杰兼并之家乱众民,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销奸滑,此所谓不诛而害除,上从之。【7】
这可见豪族的来源。他们的余孽,一直到了东汉末年才渐渐地消灭,尤足见其在社会上力量之伟大。其不徙入关中,仍散居各地者,亦颇不少,是均为其地的大姓,横行一方,握有相当的势力。不过“豪族”并非单从六国之后演变而来,而各地新兴的大族,乃大吏的子孙,也常常变为“豪族”。这是我们所当注意的。
二、豪族的组织
我们既明白豪族的来源,出于六国的故家遗族,所以他的人数,在社会上占着非常广大的数目,自然其内部成分的组织,是很复杂的。这样,才能握着社会的势力。现在我们先来看看“豪族”在秦始的社会,其人数究竟有多少?其聚集的地方多在哪里?
徙天下豪富于成阳十二万户。【8】
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民家,且实关中。……上曰:善。乃使刘敬徙所言关中十余万口。【9】
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于长陵。后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赀富人及豪杰兼并之家于诸陵;盖亦以强干弱枝。【10】
元朔二年,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汉书·武帝本纪》:
太始元年,徙郡国吏民豪杰于茂陵,陵在云阳。【11】
这可见当时豪族数目之广大,多在关中一带之地,如长陵、茂陵等地。但其他的郡国,也常为豪族所聚之地,其数目亦颇非小,“王温舒由广平都尉,迁河内太守……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至流血十余里”。【12】
但是“豪族”之内部组织的人物,到底是怎样的呢?依我看起来,其内部组织的人物,大概有三大部分。
(一)宗族“聚族而居”为我国家族制度的特色,这实为宗法施行的结果。所以古代的人,对于宗族的观念,非常之重。尤其大族的部分,他们更有严密的宗法,以保其宗之不失坠。为了这,所以豪族的第一个任务,在于保宗、收族,以为其组织的中心。只看当时豪族,都是聚族而居,便可以明白。
田儋,狄人也。故齐五田氏之族也。儋从弟荣,荣弟横,皆豪桀,宗强,能得人。【13】
济南,瞷氏宗人三百余家,豪滑,二千石莫能制。【14】
赵广汉,迁颍川太守,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15】
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也。其先齐诸田,诸田徙园陵者多,故以次第为氏,伦少介,然有义行。王莽末,盗贼起,宗族闾里争往附之。伦乃依险固,筑营壁。【16】
(二)养客。在战国时代的贵族,有一种风气,即竞行养客。如齐孟尝君的食客,有三千余人。而其他像赵平原、魏信陵、楚春申等,均养客以自雄。“豪族”虽是没落的贵族,然而他们哪里会忘记了政治,更为了社会的风气、传统的习惯,所以还广养宾客,而这般宾客又不能离开了他,去自找出路,为了这样的关系,宾客都成了豪族的内部人物,而宾客对于主人也尽有相当的义务。
夫不好文学,喜任侠,已然诺,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桀大滑,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17】
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蓄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18】
岑彭字君然,南阳棘阳人也。……彭将宾客,战斗甚力。【19】
冯鲂宇孝孙,……其先魏之别支。秦灭魏,迁于湖阳,为郡族姓。王莽末,四方溃畔,鲂乃聚宾客,招豪杰,作营堑,以待所归。【20】
祭遵字弟孙,颍川颍阳人也。少好经书,家富给,而遵恭俭,恶衣服。丧母,负土起坟,尝为部吏所侵,结客杀之。初,县中以其柔也,既而皆惮焉。【21】
(三)蓄奴。秦汉时代的中国奴隶经济,尚在发达的时候,故问人之富,有数奴以对者。如《史记·货殖列传》上说:“……马蹄躈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此亦比千乘之家。”【22】而当时的豪族,袭其先世的余业,故蓄奴之风,亦颇盛。
留侯张良者,其先韩人也。……韩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23】
……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数十人,是以内多怨女,外多旷夫。【24】(按歌者亦奴隶之一种)
这可见当时蓄奴之盛。但家族为巩固其组织,并保存其身份起见,常与王家结婚,藉以援引。
郑崇字子游,本高密大族,世与王家相嫁娶。祖父以赀徙平陵。【25】
先是颍川豪杰大姓相与为婚姻,吏俗朋党。【26】
此外,在豪族之间,则互相结党,以充实力。
长安宿豪大猾,东市贾万,城西万章、剪张禁、酒赵放,杜陵杨章等皆通邪结党,挟养奸轨,上干王法,下乱吏治。……【27】
这均反映出当时豪族结党之风之盛。而豪族之内部的组织的情形,也大概是这样了。
三、豪族的生活与行径
现在我们要问豪族的生活,是怎样呢?我从文献上的考察,觉得豪族的生活,都是非常的奢侈。因为豪族的经济力非常的充裕,差不多都“家累数千万”,所以汉如遇有什么饥馑,郡国仓廪还不足以赈贫,于是常“募豪人相假贷”。这可见出其经济力之雄厚。他们既有这么的经济力,自然生活方面,极其奢侈豪纵。
关于他们奢侈生活之可考见者,约述如下:
(一)营宫室
秦并天下……徙天下豪富于成阳十二万户。……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成阳北陂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尾屋复道周阁相属。【28】
陈相县人彭氏旧豪纵,造起大舍,高楼临道。【29】
(二)蓄姬妾歌女
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数十人,是以内多怨女,外多旷夫。【30】
于是既庶且富,娱乐无疆,都人士女,殊异乎五方。游士拟于公侯,列肆侈于姬姜。乡曲豪俊游侠之雄,节慕原、尝,名亚春、陵,连交合众,聘骛乎其中。【31】
(三)侈婚葬
太原、上党又多晋公族子孙,……嫁取送死奢靡,汉兴,号为难治。【32】
嫁娶尤崇侈靡,送死过度。【33】
兹再引仲长统一段话,以见当时豪族生活的总体相。
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平绮室,倡讴妓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34】
因其为大宗族的生居,所以虽在家庭内,也极有一定的秩序。
李通字次元,南阳宛人也。世以货殖著姓,父守,身长九尺,容貌绝异,为人严毅,居家如官廷。【35】
豪族的生活,既是这样的奢侈,而他的行径,也极端地放纵不轨,不受法律的制裁;并恃势凌人,鱼肉民众。若分析起来,他们的行径,大概是这样的:
(一)藏亡纳死。这本为游侠的行径,而豪族也常有之。“永始、元延问……红阳长仲兄弟,交通轻侠,藏匿亡命”。【36】
(二)干乱吏治。豪族因其为地方的重要人物,所以常故意犯法律,而二千石也多不能制。
济南,瞷氏宗人三百余家,豪滑,二千石莫能制。【37】
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前二千石莫能禽制。【38】
尹翁归拜东海太守,东海大豪郯许仲孙为奸猾,乱吏治,郡中苦之。【39】
(三)杀人行刺。豪族的行径,是那样地横恣,自然大为人们所不满,于是互相刺杀之风以起,甚或无故刺杀良人。
原涉字巨先,祖父武帝时,以豪杰自阳翟徒茂陵。……先是,涉季父为茂陵秦氏所杀,涉居谷口半岁所,自劾去官,欲报仇,谷口豪杰为杀秦氏,亡命岁余,逢赦去。【40】
董宣字少平……累迁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孙丹为五官掾。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为当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杀道行人,置尸舍内,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杀之。【41】
(四)勾结官吏。豪族为肆行其横恣的举动计,于是不得不勾结地方官吏,或政府大员,以遂其奸,而官吏亦均乐与勾结,藉以互相朋比为盗,所以如遇有豪族被强吏所执时,必竭力营救之。
建素豪侠,宾客为奸利,广汉闻之,先风告,不改,于是收案致法。中贵人豪长者为请,无不至,终无所听。【42】
球迁南阳太守,以纠举豪右,为势家所谤,征诣廷尉抵罪。【43】
齐孝王孙刘泽交结郡国豪杰,谋反,欲先杀青州刺史,不疑发觉,收捕,皆伏其辜。【44】
大姓李子春先为琅琊伯(应为“相”),豪猾并兼,为人所患。熹下车闻其二孙杀人事,未发觉,即穷诘其奸,收考子春二孙自杀,京师为请数十,终不听。时赵王良疾病将终,车驾亲临,闻所欲言。王曰:素与李子春厚,今犯罪,怀令赵熹欲杀之,愿乞其命。【45】
(五)垄断社会事业。我们知道豪族既有财势,横行一方,那么社会上的事业,自被其垄断,而他们即从中取利。这与我们今日的乡绅,尚强占社会上的事业,是一样的。不过我们从文献上所能得到的只有下面的一件事。
帝曾欲置常平仓,公卿议者多以为便,般对以“常平仓,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置之不便”。【46】
(六)强奸妇女。这种的行径,在豪族间并不以为怪,而且认为必然的现象。
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从横郡中。【47】
长陵大姓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着其颊,府功曹受赂,自除禁调守尉。博闻知,以它事召见,视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问禁:“是何等创也?”禁自知情得,叩头伏状。【48】
当时豪族的行径,类是这样的横恣,故为盗贼,鱼肉乡里,压迫民众。而民众畏其焰,尤甚于官吏。
夫……宗族宾客为权利,横颍川,颍川儿歌之曰: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49】
严延年为涿郡太守,时郡比得不能太守。涿人毕野白等由是废乱。大姓西高氏、东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莫敢与忤。咸曰:“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宾客放为盗贼,发辄入高氏,吏不敢追。浸浸日多。道路张弓拔刃,然后敢行。其乱如此!【50】
豪族的横恣的行径,从这里我们可以见出他们是到了什么程度,这样的行径,不消说和统治者的利益冲突。所以关于他们间的关系怎样,我将在下面详说。
四、豪族与统治者
从上面的这些话,所谓豪族的前身,乃六国的故家遗族及各地的大姓,拥有社会势力者。这本已为统治者所不喜。而他们的行径,又是那样地干法横恣,更处处与统治者的权利相冲突。所以对于他们也毫不客气地压服,使其就范,并且将其迁徙在京都的所在,以杜其奸谋。我们试看汉代的能吏,差不多都以“搏击豪强”称。
义纵为河内都尉,至则族灭其豪族民之属。【51】
王温舒由广平都尉,迁河内太守……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至流血十余里。【52】
特征为洛阳令,搏击豪强,莫不震栗。【53】
而汉代并于豪族会集的长安,特设(一)京兆尹及长安令,(二)执金吾,(三)司隶校尉,专门以“搏击豪强,擒奸讨猾”为事。统治者对于“豪族”,虽然是用这样严酷的手段,然而豪族对于统治者也时存反抗之心。如秦与新莽之政权的移转,虽由其社会之内部矛盾的展开,但为其中心人物者,豪族实占一个的地位。所以我们试看秦之崩溃,而其反抗者,差不多全为豪族中人。如:
项籍字羽,下相人也。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梁,梁父即楚将项燕者也。家世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54】
田儋,狄人也,故齐王田氏之族也,儋从弟荣,荣弟横,皆豪桀;宗强,能得人。【55】
魏豹,故魏诸公子也。其兄魏咎,故魏时封为宁陵君,秦灭魏,为庶人。陈胜之王也,咎往从之。【56】
这可见出他们的力量,盖人情囿于所习,故其政权虽已殁落多时,然其余威遗泽,尤足以号召一时,实在的,他们还有多少的力量呢?再看(王)莽的失败、光武的复兴,也陷入同样的情形。而豪族的力量,更十分地表现出来,他们不仅足以左右时局,且俨为一方之长,拥堡自固。
舞阴大姓李氏拥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将军李宝降之,不肯。【57】
郭伋字细侯,扶风茂陵人也。高祖父解……王莽时为上谷大尹,迁并州牧。更始新立,三辅连被兵寇,百姓震骇,强宗右姓,各拥众保营,莫肯先附。【58】
而光武的中兴,实在也半赖于“豪族”的力量。
寇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也,世为著姓。【59】
耿弇字伯昭,扶风茂陵人也。其先武帝时,以吏二千石,自巨鹿徙焉。【60】
刘植字伯先,巨鹿昌城人也。王郎起,植与弟喜,从兄歆,率宗族宾客,聚兵数千人据昌城。闻世祖从蓟还,乃开门迎世祖。【61】
这里,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见其常处于对立的地位。故宗族豪杰不见容于统治者,但他们却不肯示弱,乘机以倾覆其政权。这是值得注意的。
五、豪族的潜伏
秦汉时代的豪族势力的膨胀,其活动的情形,既如上述。可是他们的势力,从什么时候开始消灭呢?依我们看来;自东汉以后,即开始慢慢地消灭。但推测其原因有二:若从外面的说来,即为统治者的压迫;而其内部组织之开始崩坏,尤为不可掩的事实。
(一)统治者的压迫。我已在上面说过汉代的能吏,多以搏服豪强称。所以西汉的郅都、宁成、尹赏、王温舒、赵广汉等,东汉的董宣、樊晖、李章、周纥、黄昌、陈球等,都是其中的出色人物。而其手段的残忍,至于“积骸满阱,漂血十里”。温舒有虎冠之吏。王温舒为中尉,穷治奸猾,尽糜烂狱中,其爪牙吏虎而冠者也。延年受屠伯之名。严延年为河南太守,所诛杀血流数里,河南号曰屠伯,言之屠人若杀六畜也。我们虽至今日,就可想见其暴威的一二。故豪族虽倔强不法,然终不能不慑服于暴力之下。
(二)内部组织的崩坏。“豪族”是一种大宗族的组织,这是我们所晓得的。但他们欲维持这种组织的不坏,必有相当的财力。豪族虽席其先世富裕的产业,以保宗收族,可是这不能持久。所以“豪族”在西汉虽盛极一时,横恣不可一世。而自东汉以后,则销声匿迹,况且他们的行为,极为统治者所忌,处处地压迫呢!
为了这两个的原因,所以豪族的声焰,渐开始消减。更因东汉末年的大乱,社会的秩序,大起动摇,而豪族遂亦随这大变动而俱渺,于是急流直转,豪族乃不得不潜伏,所以在东汉以后的社会组织中,我们见有门阀与乡绅的力量,实即为豪族之变相的活动,然而他们终为史家所忽视,所以“豪族”这两个字,也许尚不在人们的脑海里留点痕迹。
注释:
【1】《国语·楚语》。
【2】《礼记·大传》。
【3】《礼记·丧服小记》。
【4】《礼记·礼运》。
【5】[汉]班固:《汉书》卷四三《列传第一三·娄敬》。
【6】[汉]班固:《汉书》卷一下《帝纪第一下·高祖下》。
【7】[汉]班固:《汉书》卷六四上《列传第三四上·主父偃》。
【8】[汉]司马迁:《史记》卷六《本纪第六·秦始皇》。
【9】[汉]班固:《汉书》卷四三《列传第一三·娄敬》。
【10】[汉]班固:《汉书》卷二八下《志第八下·地理志》。
【11】[汉]荀悦:《前汉纪》卷第十五《孝武皇帝纪》。
【12】[汉]班固:《汉书》卷九○《列传第六○·王温舒》。
【13】[汉]班固:《汉书》卷三三《列传第三·田儋》。
【14】[汉]班固:《汉书》卷九○《列传第六○·郅都》。
【15】[汉]班固:《汉书》卷七六《列传第四六·赵广汉》。
【16】[南朝]范晔:《后汉书》卷四一《列传第三一·第五伦》。
【17】[汉]班固:《汉书》卷五二《列传第二二·灌夫》。
【18】[汉]班固:《汉书》卷七七《列传第四七·孙宝》。
【19】[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列传第七·岑彭》。
【20】[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三三《列传第二三·冯鲂》。
【21】[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二○《列传第一○·祭遵》。
【22】[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二九《列传第六九·货殖》。
【23】[汉]司马迁:《史记》卷五五《世家第二五·留侯》。
【24】[汉]班固:《汉书》卷七二《列传第四二·王吉》。
【25】[汉]班固:《汉书》卷七七《列传第四七·郑崇》。
【26】[汉]班固:《汉书》卷七六《列传第四六·赵广汉》。
【27】[汉]班固:《汉书》卷七六《列传第四六·王尊》。
【28】[汉]司马迁:《史记》卷六《本纪第六·秦始皇》。
【29】[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七七《列传第六七·黄昌》。
【30】[汉]班固:《汉书》卷七二《列传第四二·王吉》。
【31】[南朝]范晔:《后汉书》卷四○上《列传第三○上·班彪》。
【32】[汉]班固:《汉书》卷二八下《志第八下·地理下》。
【33】同上。
【34】[南朝]范晔:《后汉书》卷四九《列传第三九·仲长统》。
【35】[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一五《列传第五·李通》。
【36】[汉]班固:《汉书》卷九○《列传第六○·尹赏》。
【37】[汉]班固:《汉书》卷九○《列传第六○·郅都》。
【38】[汉]班固:《汉书》卷七六《列传第四六·赵广汉》。
【39】[汉]班固:《汉书》卷七六《列传第四六·尹翁归》。
【40】[汉]班固:《汉书》卷九二《列传第六二·原涉》。
【41】[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七七《列传第六七·董宣》。
【42】[汉]班固:《汉书》卷七六《列传第四六·赵广汉》。
【43】[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五六《列传第四六·陈球》。
【44】[汉]班固:《汉书》卷七一《列传第四一·雋不疑》。
【45】[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列传第一六·赵熹》。
【46】[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三九《列传第二九·刘般》。
【47】[汉]班固:《汉书》卷七七《列传第四七·何並》。
【48】[汉]班固:《汉书》卷八三《列传第五三·朱博》。
【49】[汉]班固:《汉书》卷五二《列传第二二·灌夫》。
【50】[汉]班固:《汉书》卷九○《列传第六○·严延年》。
【51】[汉]班固:《汉书》卷九○《列传第六○·义纵》。
【52】[汉]班固:《汉书》卷九○《列传第六○·王温舒》。
【53】[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七七《列传第六七·董宣》。
【54】[汉]班固:《汉书》卷三一《列传第一·项籍》。
【55】[汉]班固:《汉书》卷三三《列传第三·田儋》。
【56】[汉]班固:《汉书》卷三三《列传第三·魏豹》。
【57】[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列传第一六·赵熹》。
【58】[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三一《列传第二一·郭伋》。
【59】[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一六《列传第六·寇恂》。
【60】[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一九《列传第九·耿弇》。
【61】[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列传第一一·刘植》。
(原文发表于《现代史学》第1卷第1期,1933年)
编者按:秦汉的豪族,为春秋封建制度下的遗物,他们的行径,处处有“任意”的色彩(此本封建时代意识之一种,封建时代的统治者,是不把对方看做人的)。所以在商品化的汉代社会,是非常不适合的(参看本文)。汉代的统治阶级是自由地主的代表,汉代的社会,已进到“佃耕制”的时代(或亚细亚式的前资本时代),所以这一般反时代的东西,纵能挟其前期的力量,夸耀于一时,终亦不免崩溃而消灭了,此亦可为佃耕社会之一证,——虽然衣凌先生草此文时,尚未知中国社会史论史上,有这么一种的新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