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开封犹太社团:中犹文化交流的绮丽

  开封犹太社团的消失是由自身孤立无援的处境、与主体民族通婚、开封水灾以及城市的衰败等多种原因造成的。近代以来,在中国的上海、哈尔滨、天津出现了规模不同的犹太社团,特别是二战时期上海犹太难民社区的形成,为中犹关系史谱写了新的篇章。

  犹太人与中国人的交往源远流长。据早期的拉比文献、《塔木德》文献及罗马文献记载,犹太人既是中国丝绸的加工商又是经销商。古代时期,开封犹太社团的存在成为犹太人与中国人深层次交往的明证,也为中犹文化交流谱写了回荡千年的佳话。  

  利玛窦的意外“发现”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6月24日,来自开封的举人艾田在北京慕名造访了颇具盛名的传教士利玛窦神父,这次普通的拜访在中国开封犹太人的历史上掀开了不同寻常的一页。利玛窦是最早来华的耶稣会传教士之一。他不仅精通中国文化,而且学识渊博、乐于交游,深得中国儒士的信赖,鸿儒硕学、巨卿名流登门求见者络绎不绝。会面之初,无论是艾田还是利玛窦都互不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艾田虽然读过一些有关这位神父及其教友们的书面资料,但只知道对方除了主以外不敬任何别的神。一走进利玛窦的住宅,艾田就非常高兴地说,他与神父大人属于同一宗教信仰者。这一天恰逢浸礼节圣日,利玛窦把艾田带进教堂,当他看到了祭坛上的圣母和婴儿耶稣以及圣徒约翰的画像时,艾田“坚信这是利百加及其儿子雅各、以扫的画像,于是便鞠身向画像行礼”。利玛窦起初误认为艾田是属于中国的基督教聂斯托里教派(即景教),但随着交谈的深入,他了解到艾田很熟悉旧约的历史,知道以扫、雅各为其祖先,并自称是“一赐乐业教”人(“一赐乐业”为古代开封犹太人对希伯来文Yisrae即以色列的音译),而且“他的整个外貌、鼻、眼和脸型一点也不像中国人”。由此,利玛窦神父已初步判断艾田并非一般的基督教徒,而是在此之前从未想到过的中国犹太人。

  利玛窦神父把中国开封犹太社团存在的消息及有关资料报告传给梵蒂冈之后,立刻引起了西方社会的极大兴趣,被舆论界称为“耶稣会士的一大发现”。从此,许多耶稣会士来开封访问调查。耶稣会士之所以对中国开封犹太人问题如此感兴趣,其主要意图有三:第一,争取开封犹太人改宗,以扩大天主教的影响。第二,想从开封犹太人那里得到未经篡改过的最古本的《圣经》,以恢复《圣经》的本来面目。第三,耶稣会士及欧洲学术界为了发掘新的史料、得出新的学术结论而关注开封犹太人问题。在随后的300年间,耶稣会士以及隶属于其他不同教派的西方传教士多次来中国访问,各类有关开封犹太人问题的调查报告、访问记录及研究著述纷纷问世。西方传教士的遗存文献留下了许多独一无二的珍贵资料,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开封犹太社团的兴衰浮沉,也折射了开封犹太人族群心理的变化。  

  开封犹太人对民族传统的维持  

  犹太人入住开封的年代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开封犹太人于明弘治二年(1489)所立的《重建清真寺记碑》、明正德七年(1512)所立的《尊崇道经寺记碑》以及清康熙二年(1663)所立的《重建清真寺记碑》提出了三个截然不同的时段,即宋朝、汉朝和周代。大多数学者认为,犹太人是在北宋时期随着阿拉伯人、波斯人通过丝绸之路来到当时闻名于世的国际大都市——东京(今河南开封),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与稳定之后,形成了较大的犹太社团。开封犹太人信仰“一赐乐业教”,保持独特的宗教礼仪和社会习俗。从宋、元、明到清乾、嘉年间,开封犹太人与汉、回等民族和睦相处,甘苦与共,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也延续了传统的犹太礼仪,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封犹太人主要通过立碑的方式来阐释犹太教。从碑文资料中可以断定,开封犹太人熟悉早期希伯来民族的历史,坚信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后代,他们的圣典《托拉》是上帝在昔那山(今译为西奈山)授予摩西的,其宗旨是“以善为师,以恶为戒”、“教人为善,戒人为恶”。他们不崇拜偶像、不敬奉鬼神,只信仰“无声无息、至微至妙,而行生化育,咸顺其序”的上帝。

  第二,开封犹太人延续了传统的犹太礼仪。犹太教作为“伦理一神教”,在漫长的形成过程中凝练了独特的礼仪与习俗,它们是希伯来民族生活经历的结晶,也是犹太人区别于异族人的主要标志。在开封犹太社团存在的早期,犹太人尚能维持严格的宗教信仰。他们一日三次礼拜,一月四次守斋(安息日),一年七次举戒(过宗教节日),并施行割礼,忌食猪肉,严守犹太教的风俗习惯。

  第三,早期开封犹太人精心修建会堂、保存《托拉》。会堂(synagogue)的原意为“会议之所”,是犹太人聚众礼拜的地方,尤其在大流散时期,“会堂一直作为城市犹太社区的精神与公共生活的聚焦点而存在”。开封犹太会堂于1163年兴建之后,一直称“清真寺”,明正德年间为了区别于伊斯兰教清真寺,曾一度改称“尊崇道经寺”,清朝初年又恢复旧称。据史料记载,该寺规模巨大、金碧辉煌,有“梁园胜境”之称。自金、元,历明、清,到咸丰年间(约1854年前后)被毁,开封犹太清真寺存在了700来年,在此期间,由于开封地势低洼,历史上屡遭洪水袭击,再加上年代久远,自然破落,犹太会堂曾多次被毁坏。为此,犹太人多次花重金修复。1163—1688年,他们曾12次修复和重建会堂,特别是1653—1688年的35年间连续4次修复会堂,但是从1688年即康熙二十七年之后,他们已没有能力再修复会堂,嘉、道年间,会堂到处是残垣断壁,破旧不堪。

  开封犹太社团的衰落

  17世纪中叶以后,在开封犹太社团繁荣发展的背后,却出现了由盛转衰的种种迹象,此后,经过200年左右的自然同化,到1850年前后,开封犹太人已不识希伯来文,完全丧失了对救世主弥赛亚的期望。1867年,美国圣公会主教施约瑟访问开封后作了如下报道:“他们已完全丧失了自己的宗教,从任何方面看都几乎难以与异教徒区分开来。他们的家里供着偶像,并留着祖先的牌位,一人还当了和尚。他们与当地人通婚,并不再行割礼,衣著、习惯、宗教诸方面已如同汉人。” 加拿大基督中华圣公会河南教区主教怀特也指出,到19世纪中叶,“无论从宗教意义或作为一个社团来说,开封犹太人已不复存在”。可见,19世纪开封犹太人的同化,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现实,同化的标志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宗教信仰的淡漠。在17世纪以前,不断有其他国家的师傅(即信仰犹太教、精通希伯来语的人)来到开封,从而为当地犹太社团增添了新鲜的活力。18世纪以后,开封犹太社团与外界的联系日益中断,成为孤立于海外的群体,宗教信仰也日趋淡漠。1850年,当中国信徒邱天生、蒋荣基代表伦敦犹太人布道会来开封访问时,发现开封犹太人已50多年没有掌教(即拉比),没有希伯来名字,不能认读希伯来文,宗教礼仪已经停止。

  第二,清真寺的废弃。如前所述,开封犹太人曾多次修缮清真寺,但从19世纪中叶之后,犹太人再也没有能力修复清真寺了。1866年2月17日,美国著名传教士丁韪良访问开封,这时,清真寺已成为一片废墟,唯有一块6英尺高的石碑(弘治碑)立在污水池旁边。到1910年,清真寺的遗迹亦荡然无存,甚至连遗址周围的土也被人挖去卖掉了。1914年,怀特以中华圣公会的名义与七姓头目签约,购去清真寺旧址。

  第三,经书流失。古代开封犹太人曾拥有一些珍贵的经书。他们称《摩西五经》为《天经》、《正经》或《道经》。在清真寺里所珍藏的《摩西五经》共13部。开封犹太人还辗转辑录了13部《五经》,另有《方经》、《散经》数十册。18世纪以前,开封犹太人尚能坚定地保护经书,使之免遭流失。 骆保禄神父曾经说过:“开封犹太人保存经书比保存金银还要精心”,在他们的心目中“谁出卖《圣经》就是出卖上帝”。然而好景不长,1840年以后当新教传教士们到来之际,不少开封犹太人已自觉不自觉地背离了这一观念。这是因为开封犹太社团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兴衰之后,在民族融合这一巨大洪流的冲击之下已日趋衰落,犹太人的民族意识日趋淡漠,出卖经书或圣物正是这一趋向的标志之一(也不排除迫于生计的缘故)。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开封犹太人把原来珍藏在清真寺内的13部希伯来文《摩西五经》中的10部卖给他人,使这些珍贵的资料从此流散于各地。

  第四,体质特征的消失。犹太人初来开封之时,实行“族内婚制”,由于这种婚姻习俗与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相违背,所以中国史籍中有了这样的记载:顺帝至元六年(1340)“十一月甲寅,监察御史世图尔言,宣禁答失蛮、回回、主吾人等叔伯为婚姻”。这里的“主吾”是元时对犹太人的称谓,一般认为,史料中的“术忽”、“主鹘”、“珠赫”等均为“主吾”的别译。可见,在犹太人定居开封的100多年后仍保持着族内婚制。可是,明代中期以后,开封犹太人逐渐放弃了这一犹太传统,与汉、回等民族通婚,从明末清初记载的开封犹太七姓《登记册》中可以看出,开封犹太人至少娶了40多个姓氏的外族妇女为妻。普遍的通婚现象不仅加速了犹太后裔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及言谈举止等方面的同化,而且也使他们失去了体质上的特征,在他们身上已很少能找到“高鼻深目”的犹太人形象。

  开封犹太社团的消失是由自身孤立无援的处境、与主体民族通婚、开封水灾以及城市的衰败等多种原因造成的。近代以来,在中国的上海、哈尔滨、天津出现了规模不同的犹太社团,特别是二战时期上海犹太难民社区的形成,为中犹关系史谱写了新的篇章。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犹太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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