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驯象卫考论

  【内容摘要】象在古代是象征太平的瑞兽,朝仪中多所使用。为满足朝仪需要,明洪武年间在广西十万山地区特设驯象卫以捕捉、驯化野象。自建立后,其治所几经迁移,至洪武后期,最后迁至横州。作为明朝控驭桂西南民族地区重要的军事堡垒,驯象卫除捕象外,还多次参与了朝廷征剿广西少数民族的行动,为明朝在广西民族地区统治的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至明中叶后,随着明廷驯象供应体制的建立、完善,以及在广西民族反抗频频的情况下,其职能渐由捕象、驯象向镇戍地方转变。驯象卫也由一个特殊卫所沦落为普通卫所,所统领的旗军不断减少,最后走向衰亡。这一过程也是与桂南一带因自然环境变迁导致野象种群不断减少的现实相关的。

  【关 键 词】明代;广西卫所;野象;自然环境

  【作者简介】刘祥学,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桂林 5410013)

  历史上,中国是亚洲象(Elephasmaximus)的重要分布地,受气候不断转冷以及人类开发活动的影响,亚洲野象在我国的分布界限不断南移。至明代,野象仅在广西南部、云南南部地区有分布。【1】

  在明代的数百个卫所中,【2】位于广西南部的驯象卫最先就是明朝统治者为捕捉、驯化野象进贡朝廷而专门设立的特殊卫所。自设立后,位置几经变迁,职能也发生丁一些显著的变化,其沿革兴废与当时广西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变迁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虽然已有一些学者对明代军事卫所的军户、屯田、军事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过研究,但多侧重北方卫所,对南方卫所研究则相对较少。在对明代广西卫所的研究中,范植清的《明代广西卫所的设置与迁徙》一文,【3】是迄今为止研究明代广西卫所最全面的成果,文中简略地提及驯象卫的设置与迁移,而有关驯象卫的军事职能及变迁原因等,并没有展开探讨。本文拟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专门对此作一考论。不当之处,敬请专家指正。

一、驯象卫建置沿革考释

  明朝在广西的军事卫所,是随着统一广西的军事行动开展,以及统一广西的完成而逐步建立起来的。

  最先设立的是广西卫,约在洪武元年(1368)明军攻取广西东部地区后设立。由于其时桂西左右江一带广大民族地区还未正式纳入到明朝的统治之下,故明太祖朱元璋于这年十一月遣中书照磨兰以权前往诏谕。为保护其人身安全,遣“广西卫镇抚彭宗、万户刘惟善以兵护送”。在护送兰以权前往桂西的途中,明军打败了不服统治的当地民族首领潘宗富,并取得了“两江之民,由是慑服”的实际效果。【4】其时明朝只是开始尝试把势力伸展到桂西民族地区,并没有立即在其地建立卫所,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桂东地区方面。洪武二年春正月,为进一步巩固从中原进入广西的通道,明廷于全州置守御千户所,“命都督佥事吴良领北方将校精锐者二百九十余人守之”。同月,湖广行省大臣建议:“庆远府地接八番溪洞,所辖南丹、宜山等处,宋元皆用其夷酋为安抚使以统之。天兵下广西,安抚使莫天护首来款附,宜如宋元制录用以统其民,则蛮情易服,守兵可减。”【5】明太祖接受了这一建议,开始在广西推行土司制度。改庆远府为南丹军民安抚司,置安抚使、同知副使、经历知事各一员,委任率先归附明朝的壮族首领莫天护为同知通判。但明太祖对此并不放心,同时又另派汉宫王毅为副使,意欲形成土流并治局面,以加强对这一民族地区的统治。然仅过一年,明朝即因莫天护庸弱,不能御众,接受广西行省大臣建议,罢安抚司而复设庆远府,“置军卫以守其地”。【6】

  由于其时明军主要驻扎在以桂林为中心的桂东地区,在桂中、桂西南地区的统治力量较为薄弱。为加强对广西民族地区的控制,明朝逐步向桂西南方向派驻军事力量。洪武三年三月,即设南宁、柳州二卫;【7】六年四月,设立广西都卫,作为当地最高军事机构;八年十月,改称广西都指挥使司。至此,明在广西的卫所设置已初具规模,并将南宁一柳州一桂林一线以东地区,纳入直接统治之下。对于少数民族人口较多,上司力量较强的桂西、桂西南左右江壮族聚居地区,明朝沿袭元代,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土司制度,由当地民族世家大姓维持对地方的统治,明朝只在其边缘地带建立起有限的几个军事卫所。显然,仅靠桂林卫(原广西卫)、柳州、南宁这些据点式的卫所,要对当地土司保持威慑之势,并不容易。如何加强对左右江一带土司地区的控制,始终是明太祖想要解决的问题。

  驯象卫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设立的,其军事目的就是要在桂西土司控制的地区建立起一个军事据点,必要时可与南宁、柳州等卫相互声援。虽然,《明实录》称设立驯象卫的目的只是“专捕象”,【8】范植清也认为驯象卫最初并无镇戍任务,直至洪武二十八年十月,明廷设龙州军民指挥使司,调驯象卫官军筑城守御,驯象卫才有镇戍任务。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无镇戍任务并不代表没有镇戍目的。实际上,驯象卫从一开始设置,就带有一定的镇戍目的。这是因为桂西南一带土司与交阯接壤,且存在边界纠纷,不时发生武力争斗。洪武九年五月时,龙州土官赵帖坚就曾上言“本州地邻交耻,所守关隘二十七处,设有警急,须申报太平达于总司。比报下,已涉旬月,恐误事机”,【9】太祖即以左江太平府龙州改属广西布政司。洪武十四年六月,广西西南端的思明府又报“安南脱、峒二县攻其永平等寨,安南亦言思明府攻其脱、峒、陆峙诸处”。【10】双方各执一词,迫使明廷遣使臣赴安南调处.明太祖始终认为安南(即交趾)对明是个隐患,加强桂西南沿边地区的防务自在情理之中。但是左右江一带壮族聚居区,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势力向来很强,统治者只能通过“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推其雄者为首领,籍民为壮丁,以藩篱内郡”的办法,【11】实行间接统治。如在设立驯象卫的思明土府,即由黄姓壮族土司世袭统治,明廷虽“设流同知佐之,实驻南宁”,【12】中央根本无法渗透进去。面对这种状况,明太祖是很不满意的。然而要真正处置起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方面,思明、田州等土司“封疆袤于内地,士马雄于近郊,其制驭甚难”,【13】成为明太祖的一块心病。在土司服从统治之时,明朝维持这一地方的统治当然没有问题,而土司一旦起来反叛,明廷只能从广西其他卫所调集兵力加以征剿,难以迅速平息叛乱。纯粹从军事角度看,明廷确实有必要在此设立卫所,将明朝的军事力量延伸到土司辖境内,才能达到拱卫边防、制驭土司的双重目的。另一方面,土司强大的实力却是明朝对付交阯的可靠保障,明人称交耻之所以不敢进一步窥伺内地,是因为“土酋兵力之强,足制其死命也。若自弱其兵,轻撤其阵,恐中国之边患,有甚于土司矣”。【14】两相权衡之下,以捕象的名义设立军事卫所,无疑是实现明太祖意图的最佳方法。因此,笔者认为驯象卫的设置从一开始就具有捕象与镇戍的双重目的。

  驯象卫最先设置于思明府(治今宁明县)上思州(今上思县,弘治十七年改隶南宁府)凤凰山,其具体设置时间《明实录》中没有明确记载,广西方志史料记载也不一致。范植清根据《明实录》中记载,洪武十九年八月时,明太祖“命营阳侯杨通、靖宁侯叶昇领兵捕象于广西左江之十万山”,【15】推测驯象卫的设置是在洪武十九年前后不久。清代乾隆年间所修《横州志》也载“驯象卫,明洪武十九年置于思明府”。【16】嘉庆谢启昆所修《广西通志》卷93《舆地略十四·物产五·太平府》先是载“洪武十八年,十万山象出害稼,命南通侯率兵二万驱捕,立驯象卫于郡”,后又载“洪武十九年,置卫于思明府凤凰山”。【17】不仅所列时间、地点前后矛盾,而且查《明史》卷105《功臣世表一》,洪武朝所封列侯中也无南通侯其人,可见谢志所载并不可靠。但据明嘉靖方瑜纂修的《南宁府志》记载,洪武十二年,“移军上思州凤凰山驻扎,取交阽象,因名”,【18】这显然是说驯象卫设置于洪武十二年间,而非洪武十九年。嘉靖时期距洪武年间不远,应该说这个记载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也就是在这一年五月,明太祖对广西卫所重新进行了调整,将广西护卫改为桂林左卫,原桂林左卫改为桂林中卫,【19】以加强靖江王所在地桂林的统治力量。驯象卫的设置,从侧面透露了明太祖急欲加强桂西一带统治的意图。

  驯象卫设立之后,有过短暂的裁撤经历,《明实录》中留下了两则史料。一是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明太祖“以广西驯象卫指挥佥事王德为陕西都指挥使。先是德为山东都指挥使,坐事下吏,寻宥之,左迁驯象卫指挥佥事。至是上思其材,复升用之”。【20】说明作为一个军事卫所,其名称在当时还是存在的。二是同月又载“复置驯象卫指挥使司于广西龙州之左江”,【21】这条看似矛盾的史料让人颇感费解。如结合其设置地已发生变化的情况考虑,可能是驯象卫原设于思明府之上思州,洪武二十一年时,移置于广西龙州左江。次年移往南宁屯种,因与南宁卫重叠,“寻迁横州(今横县)”。【22】天顺时《大明一统志》卷85《广西布政司·南宁府》载“驯象卫,在横州治东,洪武二十一年建”;【23】而明嘉靖郭楠所修《南宁府志》载“洪武二十二年建卫,正德间重修”,【24】指的应该是在横州建立卫所的时间。乾隆《横州志》记载驯象卫于“(洪武)二十年迁南宁,二十二年迁于州城东北”,【25】显然不实。

  综合分析,驯象卫迁往横州是在洪武二十二年左右,范植清认为驯象卫迁至横州是在永乐修《太祖实录》之前,应系错误。自此,驯象卫置于横州一直存在至明末。

二、驯象卫迁移原因考论

  驯象卫自设立后为何东移?所有的史料都没有记载,于是论者纷纭。一些学者认为因为桂西土司力量太强,明廷不得已从桂西回迁卫所以避其锋;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在明太祖的有效制驭下,桂西土司对明朝较为忠顺,叛乱较少,其地壮族狼兵还为明所用。而桂东地区的大藤峡等地,民族矛盾却十分尖锐,迫使明朝频频兴兵征讨。在此背景下,设于思明府境的驯象卫难以起到镇戍作用,因而需要东移,以应付桂东地区民族反抗。【26】其实,上述观点并不正确。因为驯象卫的迁移在明洪武时期即已完成,而其他广西卫所的变动多是在明仁宣之后。用明中期广西卫所的变动来解释洪武时期驯象卫的变动原因,当然得不出正确结论。况且洪武时期,不仅对广西民族地区治理较好,其军力也是较强的,很难想象明朝卫所会被桂西土司逼走。要解释驯象卫的迁移原因,需要从其本身的职能谈起。

  毫无疑问,明初设立驯象卫目的有二,一是为朝廷捕捉、驯化野象,然后进贡朝廷;二是镇戍桂西,以巩固明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洪武时期,其职能是以捕象为主。

  驯象卫既然专为捕捉野象而设,其辖地必然有野象分布。根据文焕然、何业恒等学者的研究,明代中国境内有野象分布的地方,一是云南南部。主要为麓川思氏土司、木邦军民宣慰司、孟定府、威远州、八百大甸、缅甸军民宣慰司等地辖境。这些地方地处偏远,以麓川为首的土司力量又很强,不时起来反叛。如洪武二十一年,麓川土司思伦法发动叛乱,“众号三十万,象百余只”,【27】其象阵对明军有一定威胁。由于其时明朝的统治力量并不能对之实行有效的统辖,自然无法在此设立捕象机构。二是岭南西部属广东布政使司的雷州、廉州府以及广西的南宁府、太平府、思明府等桂西南左江流域。这些地方多为丘陵山地,海拔不高,植被茂盛,水源充足,适合畏寒喜水的野象生存。如廉州府,“濒海地卑土薄,故阳燠之气常泄,阴湿之气常盛”,“四时常花,三冬不雪”,【28】气候温暖湿润。在今广西南部各府州县,广布着野象喜食的野芭蕉等瓜果类植物,以及草、竹等植物嫩叶,而且这些地方在明初时,人烟稀少,对野象的生境干扰不大。明代文献中,今广西南部有不少野象活动的记载。思明府所属之思明州,还有“逐象山”地名留存;【29】廉州府,史籍记载嘉靖二十年(1541)八月时,“合浦大廉山群象践禾稼”。【30】何兆雄从生态学的角度推测,认为明代广西南部地区生活着约3000头野象,堪称野象集中地。【31】从地理位置上看,广西南部距首都明显要较云南南部为近,当地土司也没有麓川土司强悍,这是设立捕象机构的有利条件。

  然而,自洪武十二年设卫捕象始,至洪武二十一年,驯象卫在思明府地捕象已达十年之久。虽然野象在当时尚未成为濒危动物,但捕象过程中不可能百分之百成功,会出现一些野象受伤死亡,或捕获之后因饲养驯化不当死亡,最后成功送至南京的野象数量不可能太多。也就是说,每捕送一头野象到南京,都可能以若干头野象的死亡作为代价。同时也不能排除野象群在受人类捕捉、难以为生的情况下,转徙他地的可能。这样,历经十年的捕捉,野象在当地栖息的数量应该不会太多。因而从动物生态学方面考虑,洪武时期,驯象卫东移,最有可能的是当地野象已经不足,因而需要转移到野象分布较多的横州一带,才能确保驯象卫履行其基本的职责。

  从史料上看,横州也是明代野象活动的重要区域。如洪武十九年八月,明太祖一面命营阳侯杨通、靖宁侯叶昇领兵到桂西南的十万大山捕象,一面遣行人前往广西思明府,“访其山象往来水草之处,凡旁近山溪与蛮洞相接者,悉具图以闻”。【32】这至少说明野象已经减少,不如先前那样容易发现其行踪了。其后至洪武二十一年,广西太平、思明等府才有贡象的记载,而次年广东雷州卫一次即贡象132只。其后明太祖又下诏令广西思明、太平、田州、龙州诸土官领兵于横州驯象卫,汇合官军前往北部湾沿岸的钦、廉、藤、蓠、澳诸山捕象。洪武二十六年时,驯象卫才又向京城贡象。【33】这都说明广西上思、思明一带野象已经不多,而东部的钦、廉诸山已成野象活动中心。正因如此,设于上思、龙州左江一带的驯象卫,才有必要往东迁移,这在当时与桂东民族矛盾应该是没有什么联系的。此外,也应考虑驯象卫原设于思明府,位置较为偏远,水陆交通并不便利,粮饷运输较为困难,维持不易,因而也有必要调整卫所部署。

三、驯象卫职能演变原因考辨

  驯象卫迁至横州后,其职能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洪武年间,其职能主要以捕捉、驯化野象为主,这是和当时的政治需要密切相关的。

  象在古代是象征太平的瑞兽,在朝仪中的使用可追溯至周代。【34】明朝建立前夕,明太祖和中书左丞相李善长即拟定了明朝的一系列礼仪制度,其中涉及使用象辂的礼仪场合,至少有登极仪、大朝仪等数种。据明代史料记载,朝廷每举行朝会,即用驯象陈列,承担祭祀礼仪以及驾辇驮宝之用。【35】史称“时朝廷大辂用象挽之,凡朝会亦用象陈列殿陛两墀及阙门之外”。【36】所谓大辂,即封建皇帝所乘之象车,源于黄帝乘象车而来的传说,通常由仪鸾司掌管。象车的形制高大,这在《明实录》中有明确记载。【37】大辂车厢还绘有金云龙、鹰、飞禽、海兽等图案,饰以铜龙头、铜鳞片等,各个部件做工考究,极尽奢华,以彰显皇权威严。大辂用大象两只驾驭,往返于寝宫与大殿之间。登极仪是新皇帝即位时所举行的盛大礼仪,史载明太祖朱元璋称帝,举行登基大典的那一天,“拱卫司陈卤簿、列甲士于午门外,东西列旗仗于奉天门外,东西设五辂于奉天门外,玉辂中,左金辂,次革辂,右象辂,次木辂,并丹墀左右陈布黄麾侍、仪舍二人,举表案入”。【37】最为频繁的是大朝仪,遇有重大节庆,如正旦、冬至、圣节三大朝会,都要举行庆典活动,以接受文武百官和“四夷”使臣的朝贺。举行朝贺时,“典牧官陈仗马、犀、象于文武楼南,东西相向”。【38】立仗时,驯象要严格根据朝廷授予其爵禄尊卑站位,不能违背,“如获罪贬秩,则立仗时必退居贬所,不敢复立原处”。举行重大祭祀活动时也要使用象仪,如享太庙、郊祀等。史载“朝廷有事于南北郊及祈谷雩祭大典,必使象驮祭器驾辂车以出”。【39】

  洪武时期,朝仪初创,明廷对驯象需求较大,因此各地贡象十分频繁。除贡象之外,还贡象奴。如洪武二十一年四月,麓川土司在明军打击下,不支请降,明太祖即指示云南镇守总兵官沐英,令其“进马万五千匹,景东累丧军士,令贡象五百,牛三万,象奴三百人”,【40】始可许降。九月,真腊国向明贡象28只,象奴34人。【41】在这个背景下,驯象卫也较受重视,明太祖不时授命卫所官兵捕象、贡象。故在洪武年间的大部分时期内,驯象卫的主要职责就是捕捉、驯化野象以贡朝廷,其所谓的镇戍只具有象征意义而已。对此,文焕然、何业恒等学者在前述文中认为,明代驯象卫捕捉野象加以驯化,也有对付云南麓川土司的意图。不过在明代正史中并没有明确记载,其所据者为清道光《廉州府志》,亦是转引旧志材料,且是孤证,故暂存疑。事实上,洪武时期麓川土司思伦发在与明军作战中,确实是使用了不少象阵,但明军已掌握利用火器对付象阵的办法。如洪武二十年四月时,明太祖诏令征讨麓川,曾授领军将领战法:

  凡要打那十个寨,先教人看了贼周回地势,何处可安七稍炮,若可安时,预做下炮。……那象也则是吓人,如今京城见有牙象八十只……马少时你每则步军对住阵后往来着马折冲,或数千马或一万马来往冲近根前射象,不多时便得拿他。【42】

  结果一战,明军即“杀获人众数千,象四十余只”。【43】在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的另一次战斗中,明军不仅击杀叛军三万余人,俘万人,还生获大象37只。思伦发百余只战象,被明军打死一半多。所获之象,明太祖令占城象奴送至京城,战俘则送至驯象卫役使。【44】正统年间时,思任发的战象也不能对明军构成根本性威胁。因此笔者认为驯象卫捕捉、驯养野象,主要用途就是满足朝仪需要,而与对付麓川土司关系不大。

  驯象卫捕捉的野象,经初步驯化后,即由象奴负责送至京城。对此,史书中有明确记载,《明太祖实录》称“见获之象,则令占城象奴送至京”。【45】从现有史料记载看,京城设有演象所、驯象所、象房之类负责接收、管理、饲养驯象的机构。经驯象卫初步驯化的野象,由象奴送至京城后,并不能马上交付使用,而是先交由演象所负责进一步驯化。这就是史料所说的“象初至京,先于射所演习,故谓之演象所”。【46】明初设于南京的演象所具体位置史料无载,迁都北京后设于西长安街一带。因明初贡驯象频繁,演象所常有驯化野象的任务。至明中叶后,贡象不常,演象所几近荒废,只在贡象来时偶尔一演而已。故史载“今京城内西长安街射所,亦名演象所,故大慈恩寺也。嘉靖间毁于火后,诏遂废之。为点视军士及演马教射之地。象以非时来,偶一演之耳”。【47】象房是负责饲养驯象的机构,明代京城设有专门的象房及御马监象房。象房平时饲养的大象较多,而御马监象房只驯养“母象九只,各居一房,缺则外象补之”。【48】锦衣卫之下设有驯象所,作为专门的驯象管理机构。《明史》载“锦衣卫……统所凡十有七……驯象所,领象奴养象,以供朝会陈列、驾辇、驮宝之事”。【49】宣德时设有行在锦衣卫驯象千户所。在南直隶的太平府丹阳湖,明初还辟有草场,以牧养驯象;【50】所需象食,则由光禄寺供给。

  但需要指出的是,明代驯象卫所贡驯象,并不是明朝重大仪式所用驯象的唯一来源。向明进贡驯象的,还有东南亚的安南、占城、真腊、暹罗、缅甸等国,以及云南南部各地土司如元江、威远、麓川、木邦、车里、孟定、湾甸、干崖等。由于其所贡驯象,驯化成熟,可直接用于朝仪,因而明廷规定“凡进象驼到于会同馆,令本馆喂饲,次日早进内府御前奏进。如候圣节、正旦、冬至,陈设正收。日远先行奏闻,象送驯象所,驼送御马监收养。至期令内府陈设”。【51】随象进贡的象奴,明廷视需要直接将部分留在了锦衣卫驯象所服役。如明英宗年间,明廷以思机发弟招赛为头目,“给月粮房屋,隶锦衣卫,其从人俱令驯象所供役”。【52】至于洪武年间征讨麓川土司俘获的象奴,明廷则直接押送驯象卫“役之”。【53】

  洪武末期,明太祖开始征调驯象卫官兵修筑城池,参与地方守御。驯象卫由是具有了双重职能。永乐、宣德年间,明廷还征调驯象卫官军参加征伐安南、镇压广西少数民族的军事活动。也就是在这一时期,驯象卫的军制开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洪武九年,明太祖创立卫所之初,每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一百户所”。【54】驯象卫在洪武初建时就已大大突破了这一定制,“原额官军一万一百三十六名”,【55】分辖左、右、中、前、后五个千户所。迁至横州后,明廷前后共“发来”旗军“二万一百四十六名”,拥有一定的实力。洪武二十九年,又从驯象卫分调“军士五千人隶奉议卫,寻增设中左、中右、中前、中后四千户所”。【56】然而宣德初年,驯象卫官军“随征交阯,失陷大半。且原为捕象而设,少携妻子,故多绝未全勾补”。【57】导致驯象卫人数急剧减少,难以承担镇戍重任。至宣德三年(1428)七月,广西少数民族义军攻横州,驯象卫指挥佥事张巩与千户徐礼、百户周俊领兵哨守,因畏缩不进而被逮。【58】这从侧面反映了该卫本因捕象而设,并无多少镇戍能力的事实。

  驯象卫职能转变的原因与当朝统治者态度的转变有关。如永乐初期,明成祖朱棣锐意进取,注意采取措施发展社会经济,减轻百姓负担,纠正了洪武时期大规模豢养驯象的做法。因驯象食量惊人,每18小时要摄人的食物多达270315公斤。【59】明廷不断捕捉、驯养大象,以及各地不断进贡大批驯象,集中在京城抚养,需要大量的草料等象食。又因气候等自然环境方面的差异,对大象还需进行精细周到的护理,才能保证其成活,成本很大,难免会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永乐二年(1404)时,户部尚书向明成祖奏报御马监索白象食谷之事,明成祖即言“白象何补实用?乃欲夺民食以饲之。古人所谓率兽食人者,勿听”。随即遣人斥责御马监官员曰:“汝辈坐之食膏粱衣轻暖,岂知百姓艰难?计象一日所饲谷,当农夫数口之家一日之食,朕为君,职在养民,汝辈不令朕知而为此事,是欲朕失天下心,如复敢耳,必诛不宥!”【60】同时,驯象卫职能的转变,也是广西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的结果。那就是宣德以后的明中叶,广西各地民族反抗与土司叛乱不断增多,如桂东的大藤峡地区、桂北的古田等地瑶壮各族人民持久反抗,以致广西各地烽火连绵。如万历时在驯象卫驻地的横州附近,“八寨、镇龙、五山等地,皆贼巢穴”。【61】明在广西民族地区的统治受到严重威胁,迫使明廷频频调集大军征剿。在此情况下,驯象卫继续以捕象为职责,显然不合时宜。因此,为巩固在广西的统治,明朝统治者赋予驯象卫更多的镇戍职责。这样,驯象卫由原先的捕捉、驯化野象为主,转变为镇戍地方为主。而用于朝仪的驯象,更多地通过东南亚各国及云南土司的贡象来承担。

四、驯象卫镇防区及地位演变考论

  已故明史专家顾诚先生认为,明代疆土分属两个管辖系统。一个是行政管辖系统,即由六部一布政使司(直隶府、州)一府(直隶布政司的州)一县(府属州)构成;军事系统由五军都督府一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直隶都督府的卫)一卫(直隶都司的守御千户所)一千户所构成。军事组织的卫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基层地理单位,负责管辖明代不属于行政系统的大片疆土。【62】然而,明代的军事卫所分为实土卫所与非实土卫所两种,实土卫所兼理军政、民政,因而只有实土卫所才具有明确的行政管辖范围。驯象卫作为明代华南边疆地区的非实土边卫,只有自己的镇防范围。不过,由于史料记载的缺乏,以及一些古地名已难以考订明确,更主要的是其镇防区前后变化较大,要准确地划分明代驯象卫的镇防范围,已不可能。在此,笔者试根据其营堡、哨所、屯田等方面的材料,作一个大致的考察。

  驯象卫在迁横州之前,其主要职能就是负责为明廷捕捉、驯化亚洲野象,其军制并不清楚,亦未见有关屯田等方面的史料记载。只知道卫所官兵在今桂西南思明府属上思、宁明境内的十万大山一带驱捕野象。估计当时驯象卫只是据点式的卫所,还没有固定的防御范围。而明初的南宁卫,除辖五所外,据嘉靖《南宁府志》载,“国初建七千户所,统旗军七千有奇,继拨三千戍守太平、武缘、贵县”,【63】远比一般卫所规模要大。后来又统辖武缘(今武鸣)守御千户所、守御太平千户所,以及守御贵县(今贵港市)中、前千户所。【64】其军事防区大致包括:永淳县(今横县境)、宣化县(今南宁)、武缘县、隆安县、贵县以及太平府(今大新、崇左等)部分地区。驯象卫迁至横州之后,明廷即在南宁卫原镇防区之内析出一部分地区作为其镇防区。

  从驯象卫布防设置看,设有巡司二:即南乡巡抚司和古江口巡检司,俱在横州境内。营堡有四,即武思营(位于贵县武思江口)、六庄堡(位于州东50里,临近合浦)、洞口堡、楞佛堡(具体地址不详)。【65】万历时驯象卫通过增设屯堡,加强在当地的守御。“设二堡于山心、镇横,即抽四乡兵轮番侦戍。又筑甲塘城分为三堡,于内外又置上下廓、南北门四营于州城之外不里许,于是屯御四密,而八寨、五山诸贼渐以远迹,且江路之有哨,云馆之有防,东西二关之有护,横其可以少安矣”。【66】其兵力的布防情况,史书记载:

  旗军三百二十六名,內掣后所军五十二名,守甲塘三堡,北门、下廓二营兵各十五名;上廓、江南二营兵各十名;乐山乡狼兵三百名;端峰里狼兵二百名;从化乡狼兵三百名;高登里狼兵一百九十二名;东关抽四乡狼兵二十二名;西关抽四乡狼兵五十八名;山心、镇横二堡抽四乡狼兵各十名。甲塘堡拔守所军三十六名、狼兵五十名;青桐堡所军十六名、狼兵三十名;定祥营狼兵三十名。甲塘、青桐、定祥三处军兵委千户一员统领。云表公馆弓兵七名,南乡巡司弓兵七名,陆村、动弄、飞龙、陈埠、米埠、清江、苦竹、龙门、船湾、甜菜、横石、武思十二哨,每哨哨长各一名,打手各九名,哨船各一只,委武职三员分领。【67】

  结合书中所绘简图,高登里、上廓、下廓、西关、东关几处皆紧附横州城,而从化乡、青桐堡、甲塘堡、定祥堡皆与宾州相邻,端峰里与属广东布政司廉州府的灵山县相邻,乐山乡与贵县相邻。形成“狼兵”守外,明军守内的布防格局。乾隆时修的么横州志》卷5《防抚志>>所列驯象卫所设哨所,如云表公馆、陆村、飞龙、清江、龙门、甜菜等,均为今横县境内地名。最后从其屯田范围看,嘉靖时林富、黄佐所纂《广西通志》所列驯象卫百户屯田地名,已多不可考。但部分地名与今横县地名完全一样,如百户周仁的屯地丹竹冲,故百户张裕的屯地西津渡口等。【68】由此推断,驯象卫镇防区就在以今横县为中心的区域,以及贵县西南部分地区。

  作为一个军事卫所,其下设经历司、镇抚司、千户所、百户所等机构,设有指挥、同知、佥事共3员,镇抚1员,正副千户共7员,百户14员,经历、知事各l员(嘉靖三十七年裁知事),合计将官共90员。有关驯象卫指挥一级官员,以史料所见,兹列于下表。

  伴随着卫所制度的衰落,至明中叶后,驯象卫也经历了一个走向衰落的过程,卫所军士因各种原因不断减少。成化二十三年时,尚有军士619名。至弘治十八年(1505),减少到540名。嘉靖年间减少为324名,万历时存有马步兵368名。将官原额为9。名,万历时只存28名。军士的不断减少,使驯象卫已难以担负其镇戍职责。为弥补军力不足,明廷主要通过征调壮族“狼兵”协助镇守,以维持地方治安。万历时隶驯象卫统辖的“狼兵”即有992名,【69】为驻守明军的两倍多。在驯象卫镇防区协助守御的“狼兵”主要来自归德州(治今平果县东北),对此史料有明确记载,称“横北接于宾,东界于贵。宾与贵之八寨镇龙、五山等地皆贼巢也……自调归德狼兵分守乐山、端峰等四乡,以防宾、贵之外瞰”。【70】这样,驯象卫由明朝为加强桂西民族地区统治而设置的军力投放前沿基地,演变成为地方守备据点,仅能维持治安而已。

  驯象卫衙署设在横州城内东北部,洪武时原建有正厅5间,后厅5间,架阁库2间,吏舍东西各6间。景泰年间指挥使范信、弘治年间指挥吴瑺均曾重建,至正德年间指挥钱勋又增建后堂。清代,废除卫所后,横州地方官员将原驯象卫署建筑改为文昌祠。“国朝康熙四十年(1701),知州柯宗仁以祠改建。……乾隆十一年(1746),知州谢钟龄重建,增置学舍,左右凡十间”,【71】以兴办义学。驯象卫演兵用的校场则设在城守署右,墙外余地30余丈,清代尚存。

  与其他卫所不同的是,尽管驯象卫军户世袭,但在创设之初,主要是为了捕捉野象,军户“少携妻子”,后驯象卫将士又随征交趾,多半战亡,兵额难以得到勾补。其军余及卫籍人员在明中叶后的社会流动情况,通过钩稽史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横州、永淳一带开展屯田为主。“其军余屯田,大率卫所军士,以三分守城,七分屯种”。【72】驯象卫军屯的方式,主要是“总小甲分管,各以百户统之,招民代耕,收租变粮,运横州军储”。至嘉靖年间,驯象卫军屯所税田额为“五十六顷一十四亩”,然实际所开垦田额远大于此数。据嘉靖二十二年统计,“军余王环等并州民王暹等各告闻垦本州及永淳余田共一百六十四顷六亩有奇”,其中军余田“一百二十三顷八十六亩有奇”。【73】由于屯田赋额沉重,广西各卫军屯即开始出现“征差逃故者多”的情况,【74】明廷虽对余丁实行优免措施,仍难以扭转屯田士兵逃亡的局面,至弘治年间时,广西各卫开始出现“兵荒”,【75】加以社会动乱,屯田数多有减少。至清雍正年间,归并的驯象卫原额屯田数为“七十四顷四亩六分五厘七毫”。【76】二是子孙世代承袭军职,调往其他卫所,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如驯象卫指挥钱山的子孙中,钱勋升为都指挥,充左右二江参将,钱希贤则升任福建行都司。【77】千户朱銮之子朱冕,正德末年升指挥,朱冕之弟昇升四川行都司。【78】又百户周瑛,丹徒人,永乐七年调为驯象卫左所百户,其弟周俊、其子周埙均在当地承袭军职。三是参加科举考试,幸被录用,这类人员不多。以史料所见,驯象卫籍民户中参加科举考试并幸而中举者主要有:亦孔昭,中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解元;邓世芳,中万历四年(1576)丙子科解元;陆应泗,中嘉靖四十年辛酉科;钟伊,中万历元年癸酉科;孙承统,中万历四年丙子科;王用钦、邓昌兆,中万历十三年乙酉科;范日华,中万历十六年戊子科;钱有信,中万历十九年辛卯科。史料记载他们皆为“驯象卫籍”。【79】四是部分人员与当地居民联姻,落户横州。如当地方志记载的驯象卫处士杨芳之女,驯象卫耆士黄洪之女,驯象卫指挥之弟钱象龙之妻夏氏,皆与当地人士联姻,因守节而被封为列女。【80】

  驯象卫东迁横州后,其地位随着镇戍职能的强化发生显著变化。自明英宗正统年间以后,即很少有驯象卫捕象方面的记载,驯象卫也由一个特殊卫所向普通卫所转变。

  洪武年间,驯象卫地位较为特殊,较受明廷重视。主要是因为其时为朝仪度制初创时期,要求齐备,对驯象需求较大,凡重要活动,对使用驯象数量都有严格规定。(见下表)

  在明朝尚未与东南亚主要产象国建立朝贡关系前,驯象缺乏。为驱捕野象,满足朝仪需要,驯象卫军额一度突破丁原有定制,如前所述拔来的旗军最多时竞达2万余名,规模远超一般卫所。这是因为亚洲野象形体硕大,一头成年亚洲野象身高在5.5—6.4米,肩宽2.5—3米,体重达5000公斤,是现今世界上尚存的最大陆栖动物。【81】其体大力大,发狂时横冲直撞,无可阻挡。因而捕捉野象,往往需要大量人员通力协作,不仅万分劳苦,其危险性丝毫也不亚于征战。因此明朝洪武设立驯象卫后,卫卒与卫所长官常由谪戍、谪罚人充当。如前述广西驯象卫指挥佥事王德,原为山东都指挥使,因犯法而被免职,明太祖以其有才,令其为驯象卫指挥佥事。洪武二十年,广西都指挥使耿良,“在任多不法,军士薛原桂诉之,既而镇抚张原复言其不法二十余事”,【82】明太祖将之贬为驯象卫指挥佥事。洪武之后,虽随着职责的调整,以贬谪作为其官员主要构成的状况逐渐有所改变,但至明中叶仍有部分官僚或因犯罪,或因得罪权贵被贬驯象卫服役。如正德五年(1510),陕西人韩范因交结大宦官刘瑾,事败后“诏范及家属俱发广西驯象卫,永远充军”;【83】嘉靖年间,给事中吴时来,“以谏谪戍驯象卫”。【84】

  但随着明朝朝贡体系的建立,朝仪所用驯象逐渐由东南亚各国所贡的成熟驯象承担。同时大象的寿命一般长达六七十年,驯象本身也可繁殖部分。因而,明中叶后对驯象卫捕捉、驯化野象的需求已不再如明初那般强烈。明正统以后,明廷即很少令驯象卫贡象,这就导致它原先最特殊的捕象职能最终趋于淡化。

  当然,作为一个军事卫所,它是明初设于桂西南地区较早的两个卫所之一,是明朝控驭桂西南民族地区重要的军事堡垒,故驯象卫在明初地位较为特殊,在明初发挥的作用还是较为显著的。除了捕捉、驯化野象,满足明朝朝仪需要之外,还参与了朝廷征剿广西少数民族的行动,为明朝在广西民族地区统治的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宣德年间,驯象卫指挥使范信以义勇前卫指挥之职,与征蛮将军山云一起,“来镇广西,参决机务……保任驯象卫,后升都司,屡平柳州、修仁、大藤峡、庆远、思恩等处徭贼”。【85】这是因为明初广西卫所处于草创时期,数量不多,明廷对其多所倚重。但至明中期时,明在广西的布防格局已日臻完善,各卫职责分工较为明确。从地理位置上看,南宁卫“夷旷濒海徼,接溪洞,控制左右两江,为安南咽喉”。【86】而驯象卫守备的横州,又是拱卫南宁的战略要地,史称“粤西之要在邕州,邕州之要又在横州”。【87】但在军事上,驯象卫是作为南宁卫的犄角而存在的,迁移横州的主要目的就是协助南宁卫控驭桂西南地区。明中期以后,桂中地区因大藤峡等地民族矛盾尖锐,民族反抗斗争频繁,成为明朝迫切希望加强镇戍的重点。为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统治,明廷对广西的卫所作了全面的调整。迁南丹卫于上林,后迁宾州(宾阳),迁奉议卫于贵县,加上原先所设之浔州卫、柳州卫以及所属之千户所,在桂中一带形成众多的军事据点,而驯象卫因处于这一中心的边缘地带,在卫所旗军大为减少的情况下,仅能承担横州守备任务,对震慑大藤峡民族地区,所能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明廷在大藤峡地区开展的军事征剿行动,主要由来自湖广、江西的明军以及征调的“狼兵”承担,因而驯象卫受到重视的程度,当然难与洪武时期相比。

五、余论

  综上所述,驯象卫自迁至横州之后,其特殊地位即开始随其职能由捕象向镇戍地方转变而发生显著变化。这其中的原因,是明中叶后在朝仪驯象供给体系建立,已能满足朝仪需求,而面临广西地方社会动荡不宁的情况下,需要加强地方守御的结果。同时也是与桂南一带自然环境的变迁导致野象不断减少的现实密切相关的。

  根据何业恒、文焕然、何兆雄等人的研究,亚洲野象平均每百年即从北纬南移1度,约为111公里。从明初至清乾隆年间,约有4个多世纪,野象南移也达4度,约444公里,故至嘉庆谢启昆修《广西通志》时,明言“象今出交阻山谷间,内地无其种类矣”。【88】

  亚洲野象在广西的消失,应该说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不排除野象本身适应能力的因素。就外界的因素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

  气候因素。明代正处于世界气候寒冷期,即小冰期。尤其是从15—17世纪,是我国历史上气候最为寒冷的时期。【89】广西南部虽处于热带和亚热带,但强劲的寒潮还是会从南岭山口南下,进入广西境内。一旦强冷空气前锋抵达桂南,众多野象喜食的植物,如野芭蕉、嫩叶等就会迅速枯萎死亡,促使野象为了觅食而被迫南迁。明中期广西南部地区就有遭受寒潮的记载。如驯象卫所在横州,嘉靖十一年“冬有雪”,嘉靖三十五年春正月和三十六年春三月,当地遭遇罕见的“雨雹”,“大者如米升,小者如鹅卵”。【90】神宗万历十三年“冬十一月朔,雪”,四十二年“十一月,大雪,积尺许”。【91】受气候变冷影响,明中期以后广西各地连遭干旱袭击,这在明代所修广西地方志中有很多记载。如万历末期,广西宾州旱灾,史籍记载“赤地千里,流离遍野”。【92】可以说,自明中期始,桂南地区适于亚洲野象生存的温暖湿润的气候已有所改变。

  其次是人类生产活动增多对野象生境的影响。明代,在今广西南部有野象分布的南宁府、廉州府属各州、县人口,在明天顺年间以后有一个逐步增加的过程。如南宁府人口,成化八年时,“户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九,口八万二千一百一十九”;嘉靖元年时,有“户一万一千九百八十六,口九万六千六十一”。【93】廉州府,天顺六年时,有“户八千一百二十七,口四万六千五百二十一”;嘉靖元年时,“户八千八百零四,口六万三千六百四十四”;万历十年时,“户八千五百三十一,口五万二千八百四十一”。【94】再如驯象卫所在地横州,嘉靖间王济到此为官时,“有村八百余,墟百余,一墟每期贸易财货不下数十万”,【95】人口显然已有一定规模。伴随着人口的增长,桂南地区土地开发也有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最重要的表现就是耕田面积在不断增加。如南宁府,弘治十五年时有“官民田地塘五千六百九十一顷”;嘉靖十年时,为“一万零四百一十四顷一十八亩三分二厘六毫”;嘉靖四十年时,有“一万二百四十七顷九亩九分一厘六毫二丝八忽”。【96】廉州府,在洪武二十四年,有“官民田地塘共六千三百二十七顷七十五亩三分五厘二毫”;嘉靖十一年时,有“六千五百八十二顷二十三亩六分二厘九毫”;至万历十年时,有“七千五百三十九顷四十八亩七分三厘九毫有奇”。【97】又如钦州,洪武二十四年有“官民田地七百四十顷九亩八厘一毫”,万历十年“清丈田地一千六十五顷一亩一分”。【98】横州,当地的瑶壮等民族已开始有目的地在山岭间开垦田地,种植旱禾,史称“皆从山岭中种此禾(即畲禾)”。因采用落后的生产方式,效率很低,在土地肥力下降后,又往别的山岭开辟土地种植。在横州的丘陵地区,以养牛为主的畜牧业发展很快,当地大户人家有牛数百头,乃至上千头者,“虽数口之家,亦不下十数,时出野外,一望弥漫坡岭,间如蚁”。【99】

  由于平原、丘陵地带不断被开发出来,桂南山区植被尽管还保持较完整的原始状态,如灵山县,至清初时还“深林密箐,绵亘数百里”。【100】但原先大片的原始植被被人为分割成互不连接的若干区域,这对有漫游习性的亚洲野象而言,只要其走出山林,就是开发成片的农田,难免遭到人们的驱捕,因而其活动区域受到人类生产活动的极大限制。而即使在桂南的深山地区,人迹罕至的林区也越来越少,在此栖息的野象也无法安宁。如广西太平府,明初即在此设太平守御千户所,隶南宁卫,所军在长岭、高山等处屯田,嘉靖时还令当地土官贡献贵重木材铎木,嘉靖三十五年时,额度为16460根;嘉靖四十年时,增至51060根。当地土官为完成任务,不得不役使属下百姓人山砍伐。【101】正是人类生产活动的增多与范围的不断扩大,极大地影响了野象的原始生境,因而自明中期以后,桂南地区只偶尔有“象出害禾”的情况了。【102】这一方面显示出野象在不断减少的现实,另一方面也显示出野象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人类争夺生存领地。最后,在人类的猎捕下濒于灭绝。显然,在此情况下,驯象卫已不可能再以捕象作为其主要职能了。

  总之,自明中叶后,随着朝仪驯象供应体系的完全建立,分布于广西的亚洲野象不断减少,是促使驯象卫职能演变的外在原因。职能的转变,直接导致其特殊地位的沦落。至于其最终走向衰微,则是由明代卫所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病决定的。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4106101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批准号07JJD77095)阶段性成果;匿名评审专家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注释:

【1】关于历史时期中国野象的分布与变迁问题,早在20世纪30年代起,就有学者陆续做了一些研究工作,主要有徐中舒《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本第1分,1930年)、姚宝猷《中国历史上气候变迁之另一研究——象和鳄鱼产地变迁的旁证》(《中山大学研究院文科研究所历史学部史学专刊》第1卷第1期,1935年),两人分别对中国古代的人象关系及野生象群的分布变迁做了初步的研究。还有一些学者从考古地理的角度研究中国古代野生象群的分布问题,如周明镇、张玉萍《中国的象化石》(北京:科学出版社,1974年)。当然,研究历史时期象群分布变迁成绩最为显著,也最有心得的是文焕然、何业恒两位学者,他们从动物地理的角度对中国近六七千年来野象的分布做了全面而系统的研究。成果除文焕然等《历史时期中国野象的初步研究》(《思想战线》1979年第6期)一文外,还有文焕然《中国历史时期的野象》(《博物》1980年第3期);何业恒、文焕然《历史时期华北的野象》(《地理知识》1981年第7期);文焕然《再探历史时期中国的野象》(《思想战线》1990年第5期)。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从生态学的角度对中国野象分布变迁进行了一些富有新意的探讨,如何兆雄《中国野象的南移和森林的破坏》(《生态学杂志》1984年第5期)、蓝叙波《广西野象绝迹探析》(《野生动物》2000年第5期)。以上所论虽不是本文研究的主题,但因与本文所涉内容有关,在下面的论述中,本文将结合进行分析论述。

【2】关于明代卫所数目,史籍记载很不一致。《明太祖实录》卷78“洪武六年春正月庚申”,载有内外卫139个(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上海:上海书店,1984年,第1432页);卷84“洪武六年八月壬辰”载有内外卫164个(第1503页)。《明史》卷90《兵志二》载洪武二十六年时“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有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及成祖在位二十余年,多所增改”(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196页);而卷76《职官志五》则载,洪武二十三年,“计天下内外卫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第1875页)。这是因为明代所设卫所由于增置与裁撤,其数目是不断发生变化的。

【3】范植清:《明代广西卫所的设置与迁徙》,《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

【4】《明太祖实录》卷36上“洪武元年十一月丙午”,第667、668页。

【5】《明太祖实录》卷38“洪武二年春正月辛酉”、“洪武二年春正月王戌”,第779页。

【6】《明太祖实录》卷50“洪武三年三月辛亥”,第981页。

【7】徐学聚:《国朝典汇》卷142《兵部·卫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影印本,史部第266册,第208页;《明太祖实录》卷50“洪武三年三月辛亥”载广西行省臣言:“广西地接交吐、云南,其所治皆溪洞苗蛮,性狼戾而叛服不常.近南宁盗谭布刑、宾州盗黄郎观等肆掠其民,已遣兵讨之。然府卫之兵远在靖江数百里外,率有警急,难相为援,乞于南宁、柳州立卫置兵以镇之,庶几苗獠有所惮而不敢窃发于其间,其民有所恃以安其生,而无奔窜失业之患。”(第981页)

【8】《明太祖实录》卷188“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亥”,第2816页。

【9】《明太祖实录》卷106“洪武九年五月壬子”,第1777页。

【10】《明太祖实录》卷l37“洪武十四年六月丙辰”,第2169页。

【11】曹学佺:《广西名胜志》卷10《左江土司》,《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史部第735册,第115页下—l16页上。

【12】陆化熙:《目营小辑》卷4《广西·南宁府》,《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7册,第221页。

【13】曹学佺:《广西名胜志》卷10《左江土司》,《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35册,第116页下。

【14】曹学佺:《广西名胜志》卷10《左江土司》,第116页下。

【15】《明太祖实录》卷179“洪武十九年八月丙戌”,第2704页。

【16】乾隆《横州志》卷4《建设置·古迹》,横县文物管理所据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重印本,1983年,第62页。

【17】嘉庆《广西通志》卷93《舆地略十四·物产五·太平府》,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919页。

【18】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影印本,第3册,第437页上。

【19】《明太祖实录》卷125“洪武十二年六月甲午”,第2004页。

【20】《明太祖实录》卷188“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甲午”,第2814页。

【21】《明太祖实录》卷188“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亥”,第2816页。

【22】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第437页上。

【23】李贤:《大明一统志》卷85《广西布政司·南宁府》,《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473册,第787页下.

【24】嘉靖《南宁府志》卷4《兵卫》,《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上海:上海书店,1990年影印本,第67册,第128—129页。

【25】乾隆《横州志》卷4《建设置·古迹》,第62页。

【26】方铁主编:《西南通史》,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623页;范植清:《明代广西卫所的设置与迁徙》,《中南民族学院学报》l993年第2期。

【27】《明太祖实录》卷189“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甲辰”,第2858页。

【28】崇祯《廉州府志》卷2《气候》,《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25册,第4l页上。

【29】《明史》卷45《地理六·广西》,第1163页。

【30】崇祯《廉州府志》卷14《外总志·象牙》,《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25册,第260页上。

【31】何兆雄:《中国野象的南移和森林的破坏》,《生态学杂志》1984年第5期。

【32】《明太祖实录》卷179“洪武十九年十一月己卯”,第2713页.

【33】《明太祖实录分》l93“洪武二十一年八月庚寅”,第2905页;《明太祖实录》卷195,“洪武二十二年春正月戊寅”,第2924页;《明太祖实录》卷226“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壬戌”,第3306页。

【34】《周官》有载“大驭,掌驭玉路以祀……道仆,掌驭象路,以朝夕燕出入”(郑玄注:《周礼》卷8《夏官司马下》,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据北京图书馆藏南宋刻本影印,第2册,第6页b)。

【35】申时行:《明会典》卷228《锦衣卫·驯象所》,《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92册,第683页上。

【36】《明太祖实录》卷188“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亥”,第2816页。

【37】《明太祖实录》卷86“洪武六年十一月丁巳”载:“大辂成。其制通高丈三尺六寸九分,座面至脚高三尺八寸,至上面盘高六尺八寸五分,顶高三尺四分,面阔五尺六寸五分,深入五尺六寸九分。辂身长八尺九寸。辕条二,各长二丈一尺三寸九分,顶盘方八尺四寸五分,顶盖一座。”(第l528页)

【37】郭正域:《皇明典礼制》卷1《登极仪》,《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0册,第524页;《明史》卷53《礼七·嘉礼一·登极仪》,第1347页。

【38】申时行:《明会典》卷43《礼部一·朝贺·正旦冬至百官朝贺仪》,《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90册,第1页下;郭正域:《皇明典礼制》卷2《大朝仪》,《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0册,第527页。

【39】佚名:《燕京杂记》,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12—113页。

【40】《明太祖实录》卷190“洪武二十一年夏四月癸亥”,第2868页。

【41】《明太祖实录》卷193“洪武二十一年八月丙戌”,第2904页。

【42】王世贞:《弁山常别集》卷87《诏令杂考三》,中国野史集成续编编委会、四川大学图书馆编:《中国野史集成续编》,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影印本,第12册,第90页下。

【43】王世贞:《弁山常别集》卷87《诏令杂考三》,第89页下。

【44】《明太祖实录》卷189“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甲辰”,第2860页;《明太祖实录》卷192“洪武二十一年秋七月丙子”,第2886页。

【45】《明太祖实录》卷192“洪武二十一年七月丙子”,第2885页;乾隆《横州志》卷9《职官志·官制》也载“每象以一奴畜之,俟其驯顺,始贡于朝”(第149页)。

【46】吴长元:《宸垣识略》卷7,北京:北京出版社,1964年,第113页。

【47】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4《畿辅·射所》,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607页。

【48】刘若愚:《酌中志》卷16《内府衙门职掌》,《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967册,第1。6—107页。

【49】《明史》卷76《职官志五·锦衣卫》,第1862页。

【50】《明宣宗实录》卷89“宣德七年夏四月丙辰”,第2053页;《明英宗实录》卷68“正统五年六月丙戍”,第1309—1310页。

【51】申时行:《明会典》卷108《礼部六十六·朝贡四·朝贡通例》,《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91册,第105页下。

【52】《明英宗实录》卷154“正统十二年五月乙卯”,第3019页。

【53】《明太祖实录》卷192“洪武二十一年七月丙子”,第2886页。

【54】徐学聚:《国朝典汇》卷142《卫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209页。

【55】嘉靖《广西通志》卷31《兵防五·官兵》,《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影印本,第41册,第386页上。

【56】《明太祖实录》卷246“洪武二十九年五月乙酉”,第3569页。

【57】乾隆《横州志》卷5《防抚志·戎备》,第70页。

【58】《明宣宗实录》卷44“宣德三年六月辛丑”,第1086页。

【59】何兆雄:《中国野象的南移和森林的破坏》,《生态学杂志》1984年第5期。

【60】《明太宗实录》卷35“永乐二年冬十月丁亥”,第615页。

【61】杨芳、詹景凤:《殿粤要纂》卷3《横州图说》,《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41册,第823页上。

【62】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

【63】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第432页下。

【64】嘉靖《广西通志》卷27《兵防一·兵署》载:“守御贵县中前千户所,在贵县西北,洪武二十五年建,隶南宁卫。”(第359页下)另一说为正统十一年(1446)建。

【65】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第444页上。

【66】杨芳、詹景凤:《殿粤要纂》卷3《横州图说》,第823页上。

【67】杨芳、詹景凤:《殿粵要纂》卷3《横州图说》,第823页上、下。

【68】嘉靖《广西通志》卷27《兵防一·兵署》,第378页上、下。

【69】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第437页上;乾隆《横州志》卷5《防抚志·戎备》,第70页。

【70】杨芳、詹景凤:《殿粤要纂》卷3《横州图说》,第823页上。

【71】乾隆《横州志》卷7《学校志·义学》,第131页。

【72】乾隆《横州志》卷5《防抚志·戎备》,第7。页。

【73】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屯田》,第443页下。

【74】《明英宗实录》卷l2“宣德十年二月丙午”,第218页。

【75】《明孝宗实录》卷176“弘治十四年七月丁卯”,第3229–3230页。

【76】乾隆《横州志》卷6《户产志·田赋》,第86页。

【77】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第437页下。

【78】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第438页下。

【79】乾隆《横州志》卷10《选举志·武科》,第199页。

【80】乾隆《横州志》卷11《人物志·列女》,第210页。

【81】文焕然:《历史时期中国野象的初步研究》,《思想战线》l979年第6期。

【82】《明太祖实录》卷182“洪武二十年六月甲申”,第2745页。

【83】《明武宗实录》卷70“正德五年十二月庚子”,第1553页。

【84】乾隆《横州志》卷8《秩祀志·民祀》,第140页。

【85】嘉靖《南宁府志》卷7《兵防志》,第437页下。

【86】陆化熙:《目营小辑》卷4《广西·南宁府》,第218页;另张天复《皇舆考》卷10《广西图叙》也载南宁“形胜内制广源,外控交趾,南濒海徼,西接溪峒”(《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6册,第401页)。

【87】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110《广西五·南宁府》,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942页。

【88】嘉庆《广西通志》卷92《舆地略十三·物产略·南宁府》,第291l页。

【89】邹逸麟:《中国历史地理概述》,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页。

【90】嘉靖《南宁府志》卷11《祥异》,《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第3册,第527页上、下。

【91】乾隆《横州志》卷2《气运志·灾祥》,第15页。

【92】万盛年:《拙政篇·粤西事实计十条》,《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2册,第223页。

【93】嘉靖《广西通志》卷18《户口·南宁府》,第247页上—248页下。

【94】崇祯《廉州府志》卷4《田赋》,第57页下—58页下。

【95】王济:《君子堂日询手镜》,《丛书集成新编》,台北:台湾新文丰公司,1984年,第94册,第172页。

【96】嘉靖《南宁府志》卷3《田赋志·税粮》,《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3册,第377页下—378页上。

【97】崇祯《廉州府志》卷4《田赋》,第59页上—60页下。

【98】雍正《钦州志》卷4《户役志·户口》,《故宫珍本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影印本,第203册,第192—l93页。

【99】王济:《君子堂日询手镜》,第173页。

【100】乾隆《灵山县志》卷6《风俗》,《故宫珍本丛刊》,第203册,第404—405页。

【101】万历《广西太平府志》卷1《屯田》,第381、388页.

【102】乾隆《横州志》卷2《气运志·灾祥》载万历十年秋,“有象出北乡,害稼”(第15页);雍正《钦州志》卷1《历年纪》也载万历二十二年,“象由灵山地方来辛立乡,践踏田禾,触害百姓。知州董廷钦命哨官张奇设策擒之,民始安耕”(第167页);崇祯《廉州府志》卷14《外总志·象牙》也……凡得十余只”(第260页上、下)。

原载《历史研究》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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