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史学正统观念的发展变化(专题讨论)

      

魏晋南北朝史学正统观念的特点

马小能

  与秦汉大一统政治不同,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国家分裂和民族融合时期,史学正统观念上自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首先,由于王朝更迭频仍,为凸显新朝政权的合法与正统性,史家在史书撰修时的断限、起元及具体内容上,都非常注意弥缝与讳饰。其次,面对魏、蜀、吴三国鼎立政权,由于时代背景的迥异,史家对三国孰为正统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再次,南北对峙时期,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间的正闰之争,主要通过夷夏之辨的方式进行,然而随着民族融合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夷夏色彩逐渐淡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越发凸显。

  政权更易频繁是魏晋南北朝政治的一个显著特点。为凸显新建皇朝的合法与正统性,史家在撰修史书时的断限、起元及具体内容上,普遍重视于弥缝和讳饰。

  断限即划定年代界限。魏晋南北朝时期,晋史、宋史断限所受争议最大。我们知道,司马氏以“弑君”、“篡位”取代曹魏政权,如何洗刷“弑君”的恶名,成为晋武帝即位后的头等大事。据《晋书》所载,贾谧主张以西晋建立之年(265)为始,而荀勖和王瓒则分别把晋朝的历史上推至240年和249年。结合历史事实,不难发现,上推的目的是要将齐王芳的被废黜、魏高贵乡公曹髦的被杀作为西晋内部的政治斗争来处理,这就很好地弥缝了司马氏父子弑君的恶名。另据《宋书·徐爱传》所载:“起元义熙,为王业之始。”两汉政权也早在丰沛和昆阳之日就已开始。“降逮二汉,亦同兹义,基帝创乎丰郊,绍祚本于昆邑。”同理,刘裕亦在义熙年间建立了赫赫功名,实已受命为王。这就很好地掩饰了其篡夺晋室皇位的“不道”行为。

  起元与断限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南朝齐修国史,认为萧齐得天下乃“受之也,非取之也。”(《南齐书·高帝纪下》)因而,所修国史,“开元纪号,不取宋年。”(《南齐书·檀超传》)不再将年限上推。和南朝相对应的北朝,在齐史起元问题上亦争执不一。据《隋书》和《北齐书》所载,魏收认为《齐书》应以高祖平四胡之岁(532年)为起元。阳休之认为应以齐显祖高洋天保元年(550)为限断。二人相持不下,魏收寄书与李德林以征求意见。李在答复中,指出应以“受命之元”作为《齐史》撰修的开端。“受命之元”是指开基业而未有帝号者。其理由是:“唯可二代相涉,两史并书,必不得以后朝创业之迹,断人前史。若然。则世宗、高祖皆天保以前,唯人魏氏列传,不作齐朝帝纪,可乎?”(《隋书·李德林传》)后代创业之迹不能断人前史,这是现实政治所要求。由此可见,在王朝更迭频仍的情况下,断限是粉饰靠阴谋和暴力而建新皇朝的重要手段。

  从史书撰述的具体内容来看,史家在宣扬本朝功业的同时,往往重视大力宣扬天命王权思想,以为新朝建立的合法性与正统性做出论证论。为本朝歌功颂德,是史家的职责所在。如沈约《宋书》就是为了追“述一代盛典”(《宋书·璞子约传》)。《北齐书》则借崔暹之言指出,“国史事重,公家父子霸王功业,皆须具载,非收不可。”(《北齐书·魏收传》)北魏史官高祐认为,“皇风大猷”,“功臣懿绩”,“成事所以昭扬”,是因为“载籍作”的缘故(《魏书·高祐传》)。在正面歌颂之外,史家还通过为本朝避讳、同时暴露前朝之恶的形式从反面进行映衬。《宋书》之“《后废帝纪》,但历叙帝无道之处,以见其必当废杀。”《顺帝纪》亦但叙萧道成之功勋,绝不见篡夺之迹。对于效忠刘宋而谋讨萧道成者,“概曰‘反’,曰有‘罪’。”然“其党于道成而为之助力者,转谓之起义。”(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九)《南齐书》则将齐末帝比作桀、纣,而暗喻梁武帝即汤、武。如此一来,梁代齐,自然也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天命王权思想是神化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种政治理论。《后汉书》开篇不厌其烦地描述了“赤光照室”及诸多神秘预言。《南齐书》和《魏书》中更有“其夜陈孝后、刘昭后同梦龙据屋上”(《南齐书·武帝纪》),“其夜复有光明”、“榆生于埋胞之坎,后遂成林”(《魏书·太祖道武帝纪》)的离奇描写。如此一来,就给新朝统治者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其统治也就被合法、正统化了。《宋书》、《南齐书》、《魏书》还专门设有《符瑞志》、《祥瑞志》、《灵征志》等,在他们看来,讲符瑞的本质目的是要警告那些“力争之徒”、“乱臣贼子”尽快醒悟,“受命之符,天人之应”,王命实乃天授,并非逐鹿可得(《宋书·符瑞志上》)。

  东汉结束之后,中国历史进入三国魏、蜀、吴鼎立时期。三国各为正朔,极力标榜自己为正统,而贬斥他国为非法的僭伪政权。尤其是汉魏之间,长期互指对方为贼。“吴、蜀二贼,非徒白地小虏、聚邑之寇,乃据险乘流,跨有士众,僭号称帝,欲与中国争衡。”(《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诸葛亮《出师表》亦表达出一种“汉贼不两立”的历史意识(《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

  三国究竟以谁为正,成为当时史家研究三国历史的一个重要问题。西晋史家陈寿以其杰出的史才与史识,将三国历史统于《三国志》一书之中。而《三国志》在正统观上是以曹魏为正的。首先,《三国志》采取了帝魏而传蜀、吴的编纂原则,为曹魏君主立“纪”,而为蜀、吴君主立“传”,且将曹魏“纪”置于蜀、吴“传”之前。《魏书》中对蜀、吴君主的继位称帝皆无其本国年号记载,而在《蜀书》、《吴书》中蜀、吴君主继位则必记曹魏之年号。如记蜀汉后主刘禅继位,曰:“是岁魏黄初四年也。”(《三国志·蜀书·后主传》)记孙亮继位,曰:“是岁,于魏嘉平四年也。”孙休继位:“是岁,于魏甘露三年也。”孙皓继位:“是岁,于魏咸熙元年也。”(《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对三国创立者的称谓也有所不同。如对曹操,在《魏书》中称“太祖”或“公”、“魏公”、“魏王”,在《蜀书》和《吴书》中称“曹公”。对刘备,《蜀书》中称“先主”,在《魏书》、《吴书》中则直呼其名。对孙权,不论是《魏书》、《蜀书》还是《吴书》,一概直呼其名。曹魏君主的死称“崩”,蜀汉君主的死则称“殂”,孙吴君主的死则称“薨”。其本人对后主刘禅面缚衔璧、全蜀归魏一事亦极表赞美之情。称赞刘禅此举“恢崇德度,深秉大正。”(《三国志·蜀书·后主传》)

  其次,陈寿在记述曹魏代汉的历史时,还大书特书符瑞之事,以明曹魏政权的建立,实乃天命所归。《魏书·武帝纪》记曹操破袁绍之事时曰:“初,桓帝时有黄星见于楚、宋之分,辽东殷馗善天文,言后五十岁当有真人起于梁、沛之间,其锋不可当。至是凡五十年,而公破绍,天下莫敌矣。”《文帝纪》中则有“黄龙见谯”之异象。“初,汉熹平五年,黄龙见谯,光禄大夫桥玄问太史令单颺:‘此何祥也?’颺曰:‘其国后当有王者兴,不及五十年,亦当复见。天事恒象,此其应也。’内黄殷登默而记之。至四十五年,登尚在。三月,黄龙见谯,登闻之曰:‘单颺之言,其验兹乎。’”汉献帝以为曹魏乃众望所归,于是令人“持节奉玺绶禅位”。按:黄星是土德的象征,黄星的出现,也就“预示着曹魏要以土德代替汉朝火德了,而官渡之战曹操打败袁绍,‘天下莫敌’,说明这种黄星之瑞得到了验证。”黄龙和黄星一样,也是土德的象征。谯是曹操的家乡,谯地出现黄龙,意味着曹魏代汉乃天命所归。不同的是,《文帝纪》中“不但记载了符应出现的地点、时间,更重要的是它有具体的见证人和当年的历史记录,从而使这种符应之说更具有了真实性、可信性。”[1]

  陈寿之后,东晋史家习凿齿对三国正统问题进行了重新思考。其所撰《汉晋春秋》一书,“起汉光武,终于晋愍帝。于三国之时,蜀以宗室为正,魏武虽受汉禅晋,尚为篡逆,至文帝平蜀,乃为汉亡而晋始兴焉。”明确以蜀汉为正,以曹魏为篡逆,认为晋越魏而继汉。其在.临终前又作《晋承汉统论》。上疏重申这一主张,认为东晋如蜀汉一样,乃天之正统。他姓万不可生觊觎之心(《晋书·习凿齿传》)。中国史学史上所谓的三国正统之争,即由此展开。习凿齿的晋承汉统论在中国史学史上产生了极大影响。北宋统一中国后,司马光撰《资治通鉴》,重以曹魏为正。但到南宋时,朱熹又尊蜀汉为正统,再次挑起蜀、魏孰为正统的大论战,延续百年之久。文学经典之作《三国演义》亦受习凿齿“蜀汉为正统,曹魏为篡逆”观念的影响,而分别把刘备、曹操推向了正反、忠奸两方。

  实际上陈寿和习凿齿的正统执政,都是为本朝争正统。陈寿为西晋史臣,他为曹魏争正统,即是为西晋争正统,因为西晋是从曹魏禅位而来,如果曹魏不正,西晋也就不正,这便是陈寿主魏的原因所在。诚如赵翼所言,“正统在魏,则晋之承魏为正统,自不待言。此陈寿仕于晋,不得不尊晋也。”(《廿二史札记》卷六“《三国志》书法条”)此外,陈寿帝魏的思想亦与其师谯周的影响分不开。谯周在《仇国论》中,曾将魏晋视为“肇建之国”,将蜀汉视为“因余之国”。“肇建”实乃天命所在,“因余”则为天意残存圆而在司马氏大军逼近四川时,谯周则力主从晋。对此,《蜀书》本传赞曰:“刘氏无虞,一邦蒙赖,周之谋也。”可见,陈寿对谯周从晋的主张是深表赞同的。而习凿齿之所以为蜀汉争正统,正如《四库提要。史部》三国志条所说的:“盖凿齿时晋已南渡,其事有类乎蜀,为偏安者争正统,此孚于当代之论者也。”习凿齿所生活的东晋王朝偏安江左,北方沦陷,五胡乱华。这和刘汉宗室后裔所建立的偏据西南一隅的蜀汉政权十分类似。出于现实政治的考虑,他要为蜀汉争正统,因为为蜀汉争正统,也就是为东晋争正统。

  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与南方汉族政权分立对峙的局面。南北政权的正统之政,主要是通过夷夏之辨的方式进行的。但随着民族融合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夷夏色彩逐渐淡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越发凸显。

  就南方汉族政权而言,“华夏正统”观念根深蒂固,而对少数民族政权抱有歧视态度。如前所述,习凿齿以蜀为正,以曹魏为篡逆的正统观念,实际上是为偏安江左的东晋争正统。南朝史家沈约、萧子显在叙述北魏历史时,奉南朝之正朔年号,诬北方拓跋鲜卑为“索虏”、“魏虏”、“夷贼”等。认为北方为异族所统治,乃“戎夷乱华,丧我洛食,蹙国江表,仍遘否运,沦没相因。”(《宋书·武帝纪中》)“魏朝虽盛,犹曰五胡。正朔相承,当在江左。”(《资治通鉴》卷一四三,齐东昏侯永元二年)

  就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而言,一方面千方百计地标榜自己的政权也是继承“华夏正统”。如匈奴刘渊就以“吾又汉氏之甥”作为登基的理论依据,定国号为“汉”,并“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晋书·刘元海载记》)前赵刘曜则“以水承晋金行”而居正(《晋书·刘曜载记》)。北魏拓跋氏以“魏”为国号,等于宣称自己才是曹魏的合法承继者。北朝史家魏收为反击南朝的“索虏”之诬,而分别以“岛夷桓玄”、“岛夷刘裕”、“岛夷萧道成”、“岛夷萧衍”记述宋、齐、梁三朝之史事。书中更有“魏所受汉传国玺”(《魏书·世祖纪》)之语。有意思的是,北魏不仅以华夏正统自居,还视其周边诸民族为夷贼,以此来突显其华夏正统地位。

  但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要取得统治中原的合法性和正统性也并非易事。由于长期以来历史造成的夷狄民族自卑感,使得他们的正统之争,往往是与自觉认同于华夏礼义文化联系在一起的。如早年的刘渊本人,“幼好学,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其长子刘宣“朴钝少言,好学修洁。师事乐安孙炎,沉精积思,不舍昼夜,好《毛诗》、《左氏传》。”(《晋书·刘元海载记》)四子刘聪“年十四,究通经史,兼综百家之言,《孙吴兵法》靡不诵之。”(《晋书·刘聪载记》)而不识字的石勒,也“常令儒生读史书而听之”(《晋书·石勒载记下》)。北魏时期,拓跋珪“常引问古今旧事,王者制度,治世之则”(《魏书·崔玄伯传》)于崔宏。孝文帝更是顺应汉化潮流,着力改革鲜卑旧俗,变姓氏,断北语,禁胡服,改官制,定律令、郊祀等,其本人更是“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学不师受,探其精奥。史传百家,无不该涉。善谈《庄》《老》,尤精释义。才藻富赡,好为文章,诗赋铭颂,任兴而作。有大文笔,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魏书·高祖纪》)从而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过程。与此同时,北朝史家也非常重视从族源上对华夏帝王统绪的认同。如《魏书·序纪》就明确认为鲜卑拓跋氏乃黄帝之后:“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华,或外分荒服,昌意少于,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又曰:“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

  毫无疑问,北朝统治者与史家们对于华夏礼义文化与华夏帝王族源系统的认同,也就是对“中国”的认同,而其目的是要为其政权争得正统地位。但这种形式的正统之争,在客观上无疑加速了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从而为此后隋唐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何根海,汪高鑫.中国古代史学思想史[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109—110.

[2]雷家骥.中古史学观念史[M].台北:学生书局,19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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