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李岗文化时期的农作物与农耕文明

  1977年,新郑裴李岗遗址发现后,又在新郑沙窝李、新密、登封、巩义、郑州、中牟、长葛、项城、潢川、灵宝等地发现了此类型的古文化遗址。这类遗址分布广,有共同的文化面貌。因首先在新郑裴李岗村发现,被学术界命名为“裴李岗文化”。经过考古工作者和研究人员30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在中原地区,发现有裴李岗文化遗存150多处。” [1]从目前已经发掘的遗址和遗存来看,裴李岗文化主要分布在河南境内,是目前中原地区发现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裴李岗文化大大丰富了对我国原始文化的认识,为研究我国农业、陶器、纺织、建筑、文字的起源与发展,以及对音乐史、原始数学、原始宗教习俗的研究等,都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也为仰韶文化找到了渊源。[2]

一、裴李岗时期的农作物

  考古发现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史前农业经济按照种植作物的主要种类可以划分为两大文化区。即大致以秦岭一一淮河一线为分界线,北部是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粟作农业经济文化区,南部是以长江流域为中心的稻作农业经济文化区。[3]同样,在裴李岗文化中,不仅出现了粟类和稻类的农作物,还出土了与之相对应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粮食加工工具,表明裴李岗时期农耕文明已经确立,并且还发现有相当规模的聚落和纺织工具,都可以说明当时农业文明发展的情形。

  1.粟类作物

  中国的黄河流域及黄土地带是栽培粟的发生地,[4]因此,黄河流域尤其是中上游地区,是我国粟类作物的主要栽培区,至少已有八千年的栽培史。” [5]迄今为止,黄河流域有关粟的材料最早可追溯到1931年山西万荣荆村遗址的发掘。[6]同时,在河北武安磁山遗址、河南沙窝李遗址、西安半坡遗址、河南郑州大河村遗址、山西夏县西荫村遗址、青海乐都柳湾遗址、甘肃永靖大何庄遗址等均发现有粟类作物遗存。据游修龄先生的研究,新石器时代粟类作物自西至东,经甘肃、青海、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山东遍及黄河流域;东北至辽宁、黑龙江;西南至西藏、云南;东南至台湾,但多数集中在黄河上游的甘肃、陕西、河南三省。[7]

  在裴李岗时期,新郑沙窝李遗址、许昌丁庄等遗址里都有发现,说明粟是裴李岗文化时期河南地区种植最普遍的农作物之一。经鉴定其年代均与河北武安磁山遗址的粟大体同时,为距今七、八千年,是河南粟作的最早记录。据考古发掘和研究表明,在新郑沙窝李遗址,发现有分布面积约0.8—1.5平方米的粟的炭化颗粒。[8]在许昌丁庄遗址中,在一方形半地穴房子中发现炭化粟粒。[9]其中,根据许昌丁庄遗址碳化粟粒鉴定,丁庄遗址炭化粟粒为春谷。[10]

  与此同时,在新郑裴李岗遗址仅还发现为少量炭化谷物,经鉴定为稷。[11]

  从上述作物遗存发现情况来看,裴李岗粟作物与农业生产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我们知道,土壤是农作物生长的根本。黄河中下游地区是黄土高原和黄河冲击而成的华北平原之所在,丰厚的黄土构成了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基本景观。黄土是非常适宜农作物栽培的土壤,由于呈粉尘颗粒状,是由西北气流从亚洲内陆搬迁而来,逐渐飘撒沉积而成,其成岩作用不强。这些风成的黄土在结构上呈现出均匀、细小、松散、易碎的特点,这就使得粗笨的木耒、石铲等原始工具容易人土和耕作。[12]在黄河流域,第四纪黄土高原已开始形成,全新世冰后期黄土高原干旱少雨,气候温暖,用于采集的植物、果实逐渐减少,可猎取的动物数量由于人1:1的增加、猎手的日增以及捕猎手段的提高也逐渐减少,从而逼使原始先民不得不驯化野生植物,于是适于食用、耐干旱、生长期短的野生粟类首先得到驯化,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粟的国家。[13]因此,处于黄河流域的裴李岗文化也孕育着农业文明的发生。

  通过对裴李岗文化的研究,我们发现裴李岗文化遗址的分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遗址座落在靠近河床的阶地上,或在两河的交汇处,一般高出河床10.20米,这类遗址具有较好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空间;第二,遗址座落在靠近河流附近的丘陵地带,遗址的位置本身较高,距河床较远。这类遗址既临河,又有大片可供农耕的土地,也是人类生息活动的好场所;第三,遗址座落在海拔较低并且邻近河流的平原地带,这类遗址一般距河床较低,所以,周围环境多为平坦的沃田。[14],如许昌丁村遗址为平原地带,位于老渭河南岸,比河床高出3米,距裴李岗五十公里;新郑裴李岗遗址位于裴李岗村西北的一块高出河床25米岗地上,双泊河河水自遗址西边流过,然后紧靠遗址的南部折向东流,遗址就在这一河弯上。粟的发现,说明粟确是裴李岗文化时期河南地区种植最普遍的农作物之一。与原始粟作农业兴起有关的精神文化生活内容,也开始丰富起来,如河南密县莪沟遗址出土的泥塑人头像、郏县水泉遗址出工的两件陶祖与墓祭遗存等等,都应是与原始农业有关的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等原始宗教遗存。

  2.稻类作物

  我国是世界上稻作农业最早的发生地。1995年在江西万年仙人洞和湖南道县玉蟾岩(蛤蟆洞)遗址都发现有很可能是公元前10000年前后的稻谷花粉和硅酸体,尤其玉蟾岩遗址还发现了几粒稻谷实物遗存。[15]根据史前考古学研究和对古代植物遗存的分析鉴定成果,这是目前我国发现最早的稻作遗存,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

  中原地区,稻与粟、黍类作物同时见于七、八千年前的裴李岗文化,其稻作农业的发生期与长江中游地区大体同步。目前,河南发现的稻作遗存,主要见于裴李岗文化中的舞阳贾湖遗址。[16]具体来说,舞阳贾湖稻作遗存主要有10枚稻壳印痕[17],1000多粒炭化稻米和水稻叶硅酸体以及水稻颖壳双峰乳突碎片。[18]舞阳贾湖遗址稻作遗存的发现对我国稻作起源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象坤教授等通过对贾湖遗址先前出土的较完整的43粒炭化米的粒形观察,认为贾湖古稻虽然已驯化为栽培稻,但还与现代已分化很彻底的栽培稻不同,是一种籼粳分化尚不明显并且还含有野生稻一些特征的原始栽培稻。[19]

  这些稻作遗存的发现充分表明,在贾湖类型时期,淮河上游一带出现了野生稻,这应是全新世暖湿气候北进淮河上游一带的重要证据。孢粉分析表明的贾湖遗址出现了目前生长在亚热带的枫香、小青冈乔木花粉和热带的水蔗孢粉等即是很好的说明。而生长于水、沼区域的植物硅酸体等也充分表明,在公元前6800。5800年间,贾湖一带的自然环境条件适合于稻作的栽培、大量贾湖原始栽培稻遗存的发现无疑表明了贾湖原始稻作农业的发展水平似高于彭头山文化的原始稻作农业的发展水平。[20]

  与贾湖原始稻作农业大致同步兴起的是贾湖聚落址的出现,贾湖聚落址清理出房址45座、灰坑370座、陶窑9座、墓葬349座、瓮棺32座、埋狗坑10座以及笛形骨管乐器、刻符龟甲片等。[21]与此同时,贾湖遗址还出工了大量的磨制工具和动物骨骼,还有不少炭化果核。[22]通过对贾湖遗址发现的大量动植物遗骸、石制品原料和废料以及地貌、土壤的研究,我们知道使当时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湖沼发育、动植物资源丰富,是人类的生存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和理想的生活环境。[23]

二、裴李岗时期农耕文明的特点

  由于黄河流域广泛覆盖着肥沃、深厚的黄土,但雨量相对较少,在这里发展了以种植粟、黍等作物为主的旱作农业;淮河流域、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气候温暖、无霜期长,水源充足,雨量充沛,在这里发展了以种植水稻为主的水田农业。[24]同时,在新石器时代,黄淮地区形成是粟稻交汇的过渡地带。[25]考古发现的裴李岗作物遗存不仅有黄河流域的粟、稷,也有淮河流域的稻,也说明在新石器早时期,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南稻北粟”及“粟稻交错”分布的格局。

  一般来说,农业生产工具种类和形式与其作用的农作物的种植、收获特点有关,也反映了裴李岗农作物分布状况。裴李岗文化中出工大量的石斧、石铲、石刀、石镰、石磨盘和石磨棒等农业生产和粮食加工工具,详细情况见表一。据对裴李岗文化时期的裴李岗、沙窝李、莪沟、铁生沟、马良沟5处遗址的初步统计,

表一  河南省裴李岗文化遗址出土农业工具统计表

  这类工具发现有石镰37件,石刀4件,石磨盘80件,石磨棒42件。[26]裴李岗文化中出土数量众多的石磨盘和磨棒是谷物加工工具,证明当时已有丰富的谷物加工。在裴李岗文化中,发现这些收割和加工工具之所以能制作得如此精细,并占有较大分量,说明这些农业工具是在长期采集经济的制造、使用中优先发展而来的。正是由于采集和谷物加工工具的进步和作用,人们从事采集活动的收获量的不断增大,对谷物加工技术的进步使植物籽粒更适于人们的胃口,才使得先民们越发看重栽培这些植物对自己谋生的重要性。[27]

  与此同时,在贾湖遗址与这些水稻标本共出土的工具类器物中,农业生产工具共计260余件,[28]其中既有与裴李岗等遗址相同的两端舌形刃石铲,也有较大型的有肩石铲,还有个别类似河姆渡的骨铲,还有大量石斧,以及收割用的齿刃石镰,谷物加工用的石磨盘、石磨棒等。[29]朱乃诚先生对贾湖出土农业工具,进一步的解释:“贾湖遗址属于原始稻作农业,但生产工具却与粟作相同。也许是表明了在相同的地理环境中形成的原始农业工具有相同的特点,也许是反映了贾湖类型分布区域的淮河上游地区在当时可能是原始稻作与粟作农业进行交汇地区。只是粟作农业遗存尚未发现。[30]

  农业出现与文明起源的关系至为重要,我国古代文明是随着农耕的发展而逐渐兴旺起来的。黄河流域不但土壤肥沃,具有良好的保水和供水性能,是原始农业生产的适宜土壤。因而,处于黄河流域的裴李岗时期也成为我国古代农业的重要起源地。从生产工具和发现的农作物遗存分析,在郑州附近的裴李岗文化中心分布区以粟作农业为主,而在淮河上游的舞阳一带则是稻作农业区,虽然粟稻混作的遗址目前尚未发现,[31]但是已经初步形成了“南稻北粟”的农业格局。

  然而,裴李岗时期虽然已经产生农耕文明,但还处在农业发展的初级阶段,这时的采集渔猎经济,在全部裴李岗人的生产活动中,还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如贾湖遗址出土生产工具中,农具仅占25.4%,而狩猎工具则占49.5%,捕捞工具占25.1%。[32]同时,裴李岗的农业聚落遗址发现还不多,面积也较小,文化内涵亦不甚丰富。这也更加说明裴李岗时期的农业耕作发展规模有限,农业文化并不很发展,表明当时社会应处于经济和文化发展都比较落后的状态。[33]而原始农业的发展为裴李岗文化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裴李岗文化应是厚重的中原文明、以至博大精深的中华古代文明的重要源头之一,值得我们加以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桂娟:《河南新郑发现迄今我国最大的裴李岗文化遗址》,《新华网》,2007年7月18日。

[2]杨育彬:《河南考古五十年回眸》,《华夏考古》,1999年第3期。

[3]钱耀鹏:《略论中国史前农业的发展及其特点》,《农业考古》,2000年第3期。

[4]何炳棣:《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69年。

[5]刘军社:《黄河流域史前粟作文化遗存的发现与研究》,《农业考古》,2000年第3期。

[6]董光忠:《本校与山西图书馆美国福利尔艺术陈列馆发掘山西万泉石器时代遗址之经过》,《师大月刊》,1933年第3期。

[7]游修龄:《黍粟的起源及传播问题》,《中国农史》,1993年第3期。

[8]王吉怀:《新郑沙窝李遗址发现炭化粟粒》,《农业考古》,1984年第2期。

[9]吴梓林:《古粟考》,《史前研究》,198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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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杨东升:《论自然地理环境对中国农耕文化的形成及其地域差异的影响》,《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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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张居中:《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现水稻距今约八千年》,《中国文物报》,1993年l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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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朱乃诚:《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存的新发现和新思考》,《东南文化》,1999年第3期;朱乃诚:《中国史前稻作农业概论》,《农业考古》,2005年第1期。

[22]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舞阳贾湖》,科学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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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卢嘉锡总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科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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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杨肇清:《河南舞阳贾湖遗址生产工具的初步研究》,《农业考古》,1998年第1期。

[29]张居中等:《舞阳史前稻作遗存与黄淮地区史前农业》,《农业考古》,1994年第1期。

[30]朱乃诚:《中国农作物栽培的起源和原始农业的兴起》,《农业考古》,2001年第3期。

[31]许天申:《论裴李岗文化时期的原始农业一一河南古代农业研究之一》,《中原文物》1998年第3期。

[32]赵世纲:《石磨盘、磨棒是谷物加工工具吗?》,《农业考古》,2005年第3期。

[33]李友谋:《中原地区原始农业发展状况及其意义》,《农业考古》,1998年第3期;宋爱平:《郑州地区史前至商周时期聚落形态分析》,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思政学院,原载《农业考古》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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