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考论》节选(一):提要、目录、题记

题 记

  只有当一个民族用自己的语言掌握了一门科学的时候,我们才能说这门科学属于这个民族了。

——黑格尔(Georg Wilhelm F.Hegel l770—183I)《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

  2002年夏,笔者访学德国,曾泛舟于山川如画的莱茵河中游,目睹两岸苍翠峰峦,每距二三十公里即有灰色城堡耸立,它们或者已成断壁残垣,或者保持着巍峨壮丽的旧观。此乃西欧中世纪诸侯林立的封建社会的物质遗存。面临其景,近二十年来一直思考着的“封建”概念辨析问题,骤然齐集心头。

  “封建”本为表述中国古代政制的汉字旧名,意谓“封土建国”、“封爵建藩”,近代以前在汉字文化圈诸国(中、越、朝、日)未生异义。19世纪中叶西学东渐以降,日中两国先后以“封建”对译西洋史学术语feudalism(封土封臣、采邑领主制),衍为一个表述普世性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的新名。“封建”一词经历了概念的古今转换和中西移植,日本因素也参与其内,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更深化了此一术语的含义。“封建”作为近现代概念史上的重要案例和历史分期的关键环节,释义纷纭,展现了思想文化领域错综复杂的演绎状况,其成败得失与历史学乃至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相关联,故对其考索探究、阐微决疑,既非细事,也非易事。

  近代以降,汉字文化圈在对译西洋术语时,取音译、意译两法。音译所用汉字扬弃了字意,仅存字音,起着拼音符号作用,以模拟原语的读音,如以“逻辑”译logic,以“布尔乔亚”译bourgeoisie。音译不会引起词义错位,但也未能给译词提供意义支撑,其含义只能在词形以外另加诠释。然而,汉字是表意文字,一个汉字不仅有语音,还有语意,包蕴着文化内涵,掌握汉字的人更倾向于用意译方式推介外来词。所谓意译,指按外来语的构词词素,将字面意转换成相应的汉语表述,如上举两例英语词logic(逻辑)和bourgeoisie(布尔乔亚),又意译为“论理学”和“资产阶级”,可由词形窥探内涵,从而为译词提供意义支撑,意译的优长即在于此,掌握汉字文化的人可以观文索义,易于理解。当然,望文生义也可能诱发歧解,这是由汉语的一词多意性和汉字的多种构词法造成的。

  意译又分两种,一是创建新词以对译西洋术语,如“哲学”、“美学”、“体育”、“义务”等便是新创意译词。二是借用汉语旧名对译西方术语,中国人更习惯于此法。以旧名对译外来术语从而衍为新名的成功之作不少,如“伦理”、“政治”、“范畴”、“机器”、“权利”、“物理”等即是。言其成功,是由于它们较好地实现了古义今义的因革及中义外义的对接。如“物理”,作为汉语旧名,本义“万物之理”,自明清之际至近代,中日两国借以翻译Physics,意指一门研究分子以上层面物质变化的近代科学(包括力学、声学、光学、电学等),内涵收缩,特指性明确,然新名“物理”与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相合,故而东西义顺利实现涵化。

  概念、范畴的演变,是人类思想更革的表征,反映了知识总量的扩大和认识过程的迁衍、深化。然而,由于概念古今转换、中外对接牵涉文化的时代性与民族性问题,情形错综复杂,误植也时有发生。有学者指出,20世纪以来中国对西方哲学研究虽有成就,但在理解中也出现一系列文化错位,即用本民族传统理念去扭曲和附会西哲的理论和概念,诸如“理性”概念的误读、“科学”的实用化、“辩证法”的降级诠释、“实践”概念的变形、“自由”概念的附会,等等。[1]

  意译间旧名衍为新名发生文化错位,还可列举一些典型例证:一如“经济”,旧名本义“经世济民”,而在对译Economy时形成的新名“经济”,含义转为国民生产、消费、分配、交换之总和,兼指节约、俭省,与本义脱钩,新义又无法从“经济”词形推衍出来。[2]再如新名“形而上学”,是借《周易》“形而上者谓之道”一语对译Metaphysics时形成的,此新名之一义“超验哲理”,与旧名本义方向相切合;但所含反辩证法的“静止论”、“机械论”、“外因论”之义,则全然背离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也超出了旧名“形而上”的词形提供的意义空间。[3]另如“自由”、“自由主义”,“个人”、“个人主义”等新名,在古今转换、中西对接的过程中,也在不同层面上发生古今语义错置、中西概念彼此遮蔽的情形。

  至于我们早已“日用而不辨”的史学术语“封建”,在新旧名更替之际,其概念误植尤显突出,造成的后果也较为严重。笔者在莱茵河两岸目睹的昔日容克(Junker)贵族们俯瞰田园农户的古堡群,无声却有力地诠释着与“封建”相对译的西语feudalism的内涵(封土封臣、采邑领主),也呼应着汉语旧名“封建”的本义(封国土、建诸侯),比照之下,流行大半个世纪的泛化新名“封建”的偏失自现。有学者将新名“封建”的概念误译严厉批评为 “语乱天下”[4],并非过分之词。

  术语厘定,是学科形成与发展的必要前提。对于任何学科而言,必须拥有一批义项单一、内涵精准、外延明确的术语(尤其是核心术语,或日关键词)。如果“生产”、“生产力”、“生产关系”、“商品”、“价值”、“市场”等术语的含义紊乱,经济学只能是一派昏话。有了“细胞”、“根”、“茎”、“叶”、“花”、“果实”等术语的确立,植物学方可能成为一门学科。历史学术语的界定也至关紧要。仅以大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而言,之所以长期聚讼未决,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封建”等核心术语(关键词)的概念没有厘清,义项未能取得一致。
  主张“西周封建说”的范文澜先生(1893~1969)所称之“封建”,虽纳入“五种社会形态”之中,却仍与旧名本义(封土建国)保持联系,范老一再论证周初封建爵禄贡赋是有定制的,肯定“分封诸侯时,已规定封建制度的剥削方式”。[5]

  主张“战国封建说”的郭沫若先生(1892~1978)、翦伯赞先生(1898~1968)所称之“封建”,则抛弃旧名本义,加以泛解。。郭老将土地“归为私有”、“地主阶层出现”、“专制帝制确立”等与“封建”本义相背反的要素作为“封建制”的内涵,认为“废封建,立郡县”的战国时期“开始了封建社会”,称实行君主集权的秦始皇为开创“封建制度的元勋”;翦先生曾主西周封建说,后又改为战国封建说,称秦孝公“废井田,开阡陌”确立了封建社会。[6]这些论说中的“封建”既脱离“封土建国”古义,也与西方史学关于中世纪制度(feudalism)的含义相去甚远。
  主张“两汉封建说”的侯外庐先生(1903~1987),力辩“封国”并非封建制,认为“周代封国之所以不能认为是封建,主要由于它没有‘农村为出发点’的经济基础”,可见侯先生是把“农业经济”、“自然经济”这一宽泛的前近代社会的特征视作划分“封建”的主要标准[7]。

  持“魏晋封建说”的尚钺(1902~1982)、唐长孺(1911~1994)、王仲荦、何兹全(1911~)等先生不赞成将“封建”泛化,从魏晋间的封土采邑、门阀制度、佃客的人身依附诸形态认定其封建性,以“封建”本义为基点,再作引申,兼容古义与西义。[8]尚、唐、王、何诸先生所诠释之“封建”,实现了古义与今义的融通,也与马克思的封建社会原论较相切合。

  以上诸家自立标准,各持其端,莫衷一是。这种核心术语内涵歧异、义项多设的讨论,必然出现同一议题之.内“概念不一”、“论旨转移”的逻辑前提问题,此乃难以在历史分期上获得共识的原因之一。当然,由非学术因素作用,也可以达成某种“共识”(如统一为“战国封建说”,将周末至明清称之“封建时代”),然其“共识”只能是一时“众服”之假象。

  在同一词形下,旧名变新名,不乏因革恰当的良例,如“科学”、“革命”、“共和”等,新名所含概念既与旧名保持联系,又有合理的引申,并与对译的西洋术语所蕴概念相涵化。[9]然而,大半个世纪以来,“封建”由旧名向新名转换,在一些史家那里发生了文化错位(笔者也曾信从无疑)——

  甲、封建泛义(土地可以买卖的地主经济、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政治)不仅与本义(土地由封赐而来,不得转让买卖,政权分散、诸侯林立)脱钩,而且同本义指示的方向相背反;
  乙、封建泛义又与相对译的英语词feudalism西义(封土封臣、采邑领主、人身依附、超经济剥夺)大异其趣;

  丙、新名“封建”的上述泛义超出词形提供的意义空间,全然是外在注入的。

  用上述含义的“封建”作词干形成的新词组“封建制度”、“封建社会”、“封建主义”、“封建时代”等,也随之偏离正轨。于是,因为关键术语失准,一部中国历史的宏大叙事,失却构制网络的坚实纽结。由此出发,我们长期探讨的“中国历史分期”、“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分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中国封建社会为何长期延续”诸问题,都缺乏议论得以健康展开所必需的严密的概念坐标系。

  可见,新名“封建”概念的准确性问题,关涉中国历史的框架构筑,兹事体大,不得不考究新名“封建”“形义脱节”、“名实错置”的症结所在。这也是笔者对自己长期以来的模糊认识的一种清理、驳正。

  在追踪问题的来龙去脉之际,有一点可以预先排除:令“封建”含义泛化者不通古汉语及中国古史,或不谙西语及西洋史,造成概念误植。事实上,将“封建”概念泛化的前辈学者,大多饱渎诗书,当然明白“封建”的古义是封土建国、封爵建藩;他们又多半熟识西文、西史,对feudalism的含义为封土封臣、采邑庄园,并不生疏。故“封建”泛化,绝非由于论者不通古义、西义,而是另有原由的。因此,“封建”概念被泛化,不单是一个语义学问题。更是历史学、文化学问题,可以总括为“历史文化语义学”问题。故单从词语角度讨论“封建”的古义及feudalism的西义,只廓清了论题外围,而尚未升堂人室、直逼要害处。

  了然于此以后,笔者决计另辟蹊径:在确认“封建”本义及西义的基础上,梳理“封建”概念演绎的轨迹,对其作历时性的动态研究,考察这个原本创制于中国,又由近代日本借以对译西文的新名,逆输人中国后逐步异化的具体过程,尤其用力于探讨几个导致概念变更的关键时段(如清民之际、五四时期、大革命失败后几年间)的社会—文化生态,以及在此种社会—文化生态下的语义迁衍。这一在古今沿革及中—西—日三语境间的溯源讨流,将构成本书主体。笔者愿偕同读者诸君,从概念的历时性演绎及中外对接的过程中窥探“封建”被泛化的社会—文化因缘。最后,提供一种改良设想,以供学界取舍。

  “词义属于语言学范畴,概念则属于逻辑学范畴。”[10]本书题名《“封建”考论》,意在从“封建”词义的历史考察入手,进而在概念史的论析上展开,故联称“考论”,亦即由词义史之“考”导入思想文化史之“论”,所做的是一番“知识考古学”工作。因新名“封建”已经约定俗成,一时难以更改,本书只是试图从学理层面,通过对“封建”从旧名向新名转变过程的辨识,为中国古史述事提供一个厘清概念(正名)的参考思路。

  以上尝试是一次围绕“封建”名目的“历史文化语义学”遨游。此游不尽如春游踏青,可以纵情领略“千里莺啼绿映红”,有时还需要攀援山岩,潜入溪涧,或许不太轻松,但此番辛苦跋涉若能使诸君获得某种野趣,产生探求“深山更深处”的向往,则不胜欣幸。

注释:

[1]参见邓晓芒:《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中的十大文化错位》,《世界哲学》2002年增刊。

[2]参见拙文:《中日西语文互动与“经济”概念的变迁》,日文本,载国际日本文化研究中心编《日本研究》第31期,2005年。

[3]参见拙文:《新名辨析——以“经济、封建、形而上学”为例》,载《中国文化近代转型的内因与外力》,崇文书局2005年版。

[4]侯外庐:《论中国封建的形式及其法典化》,侯先生言说详见本书第十七章第四目。

[5]参见范文澜:《关于上古历史阶段的商榷》,(延安)《中国文化》第1卷第3期,l940年;《关于中国历史上的一些问题》.《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集刊》1954年第l辑。

[6]参见郭沫若:《关于周代社会的商讨》,《新建设》l951年第4期;翦伯赞:《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历史研究》l959年第6期。

[7]参见《中国古代“城市国家”的起源及其发展》,《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侯外庐:《论中国封建制的形成及其法典化》,《历史研究》1956年第8期。

[8]参见尚钺:《如何理解历史人物、事件和现象》,《教学与研究》l956年第4期;何兹全《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几个问题》,《文史哲》l956年第8期;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l992年版。

[9]参见拙著:《新语探源——中西日文化互动与近代汉字术语生成》(中华书局2004年版)关于“革命”“共和”“科学”等新名生成的论述。
[10]曹炜:《现代汉语词义学》,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l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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