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字新考
“德”字的变迁,反映了中华伦理文明出现的过程。返本才能开新。要了解“德”字的原初意义,也必须从甲骨文的“德”字一窥端倪。在甲骨文中,“德”有多种写法。《甲骨文集释》和《甲骨文编》各收录了其中的15种和20种。从结构上看,甲骨文的“德”字由彳、目和竖三部分组成。“彳”的意思就是行。罗振玉《殷墟书契考释》也认为“彳”为此义。他指出,“象四达之衢,人之所行也。”目,自然就是眼睛。而对于目上的一竖,学者大多认为,是一目或者目上为一直线,也有人认为这就是直。这个直线究竟代表什么、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现有研究大多认为一目即直,甚至认为甲骨文的“德”字与“徝”是一个字。但甲骨文中的“徝”右半部分为十目。《甲骨文字典》认为:“从目上一竖,会以目视悬(悬,悬锤)测得直立之意。”但这只是今人的猜测,而“德”字从一目变为十目已经是金文时期了。“德”字中,目上的那条直线究竟代表什么,“德”又是如何从一目变为十目的呢?我们还需做一番认真的考证。
从甲骨文“德”字的用法,我们可以发现,“德”字多用于占卜战争的卜辞,多为战争前占卜天意。这也就是说,甲骨文的“德”与天意、天人关系相关。甲骨文“德”字目上的一竖也必然反映着这种天人关系。
遗憾的是,我们迄今为止发现的甲骨文之前的文字只有河图洛书和陶文(西安半坡和山东大汶口发现的陶器上的文字,很多人认为是原始的汉字)。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青海乐都柳湾、山东莒县等据今六千年左右的遗址中发现了几百个原始文字刻画符号,或与甲骨文一脉相承,但其比划过于简单,意义很难考证。所以我们只能去找寻文字之外的证据。在诸多考古遗址中,我们可反复看见三种建筑类型,即空地、祭台和大屋子。空地、祭台和大屋子三种建筑类型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沟通天人的中杆。空地中竖一中杆沟通天人,祭台上有祭旗表示神圣和权威,大屋子中的祖先灵位更是一个微型的中杆。这一传统一直影响着中国的建筑。直到今天,天安门前还有华表,代表着政权的神圣。可见中杆在中国文化中是沟通天人的重要工具。甲骨文中的“德”既然多与天人关系相关,“德”字目上的一竖当为中杆。
著名建筑美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张法教授认为,远古时代的这种天地对应与中国的“中”相关。他指出,“中”在古文字中,是与天相观测相关的一个中杆,用天文学的话来说,叫“立竿测影”。通过中杆,古人理解了天的规律,如果说天在远古被理解为一个神的话,那么,中杆上反映的就是神的意图。因此,最早的天人合一就体现在中杆的“中”上。“中”在古文字中的另一个写法是一面旗帜。在中国文化中,旗帜非常重要,在古文字中,民族的“族”就是一个人或一些人站在一面旗帜下。甲骨文中的“德”字是目视于途的意思,但行在途中眼睛要看什么,应该就是看这个旗帜、看这个中杆。
那时的人们相信天地之间并不遥远,人可以通过上插云霄的高山到达天上,甚至见到神灵。山是天人之间自然的桥梁,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能随时登山望神,体悟神意。于是,山的形象被抽象,人们便仿照山的形象创造出了旗帜,并把它作为沟通天人的工具。中国的“中”,最初的写法就是一面旗帜。
不同的部落有着不同的图腾,不同的旗帜。到黄帝时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惟青阳与夷鼓皆为姬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十二姓。姬、酉(有)、祁、已、滕、箴、任、荀、僖、姞、儇(宣)、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同德之难也如是。昔少典娶于有蛟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近,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姓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怨乱毓灾,灾毓减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姓合义。”(《国语?晋语四》)这里的“德”已经是据以区分群族的重要标志,有祖先、神的意思。同姓则有共同的祖先,有共同的祖先神的保佑,就可以同心,就可以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志向。由此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现代汉语的“德”,所谓十四人一心,十四为概数,表示多。德的意思也就是说,要使万众一心,就要有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旗帜。
随着人们宗教观念的加强,祭祀仪式也越来越制度化、专业化,出现了专门为祭祀而造的坛台。从女娲的璜台到黄帝的轩辕台,从夏启的钧台到殷纣的鹿台,都是专门祭祀和沟通天人的场所。在文献中,台还有着特殊的意义,所谓登之乃神;登之乃灵;登之乃帝。天的神圣赋予了地上的统治必要的合法性。登上祭台就成了神,就可以代表神来说话,也就得到了政治上的权威。因此,原始社会的部落联盟首领的就职仪式也是在祭台上实现的。
登上祭台,人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与天沟通,这必然会损及政治的权威,必然为统治者所不容。于是,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关乎政治和思想文化走向的大事——绝地天通。为了结束这种民神杂糅、民神不分、“家为巫史”的现象,黄帝的儿子颛顼进行了一次宗教变革,结束了人人登上祭台任意传达神意的混乱现象。此后,民众就再不能随意与天沟通,只有帝颛顼和南正重可以管天上的事,传达神意。除他们之外的任何巫都不能再传达神意。巫的职责逐渐专业化,并为统治者服务。统治者因为垄断了人与神的沟通,便可以代表天意,他的统治也因此在形式上得到了天的支持,而具有了合法性。另一方面,人与神的关系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人不再被动地完全听命于神,在与神沟通的方式和人选上有了自主性。自此,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兴起,宗教文化开始向伦理文化转变。
明白了中杆及其背后的文化意蕴,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德”的内涵和早期中国思想史变迁的历程了。从颛顼到尧舜,他们借助于天神的权威,为当时的部落联合体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价值取向。如果缺少这种以天神观念为核心的精神凝聚力,是无法有效地克服多元的离心离德的倾向的。正因为此,大禹和夏启也不得不借助神权来确立自己的政权合法性,来达到说服万国承认其统治的目的。这也就是所谓的以“德”服人。
商在夏的诸侯国中,是一个与夏关系较为密切的北方大国,虽然尊夏为共主,但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君臣之分,她保持着夏王朝建立前部落联盟首领与所属部落的关系。成汤灭夏之后,也在景亳召开了诸侯国大会,这也就是《逸周书鎨殷祝》所说的“汤放桀复薄,三千诸侯大会”,正是在这次大会上,汤即天子之位,确立了共主的地位。与夏王朝相比,商与诸侯国的关系紧密了很多,酋邦制的国家体系更加完备。
在那时,所谓国家大事,在祀与戎。祭祀在殷商文化体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殷商文化也称为祭祀文化。在殷人的信仰体系中,上帝是最高的神,管理着自然和下界,特别是管辖着天时影响农业生产。神权高于王权,商王的祖宗神宾于上帝,商王也借此确立和巩固了在地上的统治权。
与这种祭祀文化相适应,反映当时占卜记录的甲骨文,更多的是记录了国家在祭祀和战争等大事时的情况。“德”字也是如此。在战前,目视中杆或通过占卜询问天意;在战时,目视中杆,看代表天意的旗帜。共同的旗帜就代表着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目标。
在此基础上,“德”的含义还得到了引申。人们用“德”表示征伐和征伐所获得的战利品。“德”有了与“得”相通的意义。在卜辞中,还有一个字——“帝”的含义与“德”相关。清末吴大澂提出甲骨文的“帝”字像花蒂之形,认为蒂落生果,所以帝字是表示有生物之德者。这与王国维等人所说的“蒂”是指高祖夔(帝喾)并不矛盾(帝喾为黄帝之子,商人先祖契乃帝喾次妃所生)。有德者方能为帝。是否有德决定着是否能为帝,是否能长久地保持王权。
与夏王朝一样,商王朝的王权也因统治者背弃了与天神的盟约,而被周王朝所取代。商末之时,有两个诸侯国虞国和芮国,因事起了纷争,他们本应找他们的共主——商王来解决问题。但他们却找了彼此共同信任的周文王为他们决断。二人在相约进入西岐之后,发现这里与别处不同,社会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二人有感于此,自觉惭愧,纷争不存。可见,在武王兴兵伐纣之前,民意已属西岐。在周武王兴伐纣之师大举灭商之时,得到了八百诸侯的支持。他们在孟津会盟,召开了誓师大会,此即历史上有名的孟津之誓。《尚书垠泰誓》分上中下三篇详细记载了它的详细过程。《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引《泰誓》佚文曰:“纣有亿兆人,亦有离德,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同心同德是通过文化的整合使社会矛盾得到妥善的解决,这是殷周兴亡的关键。
周王朝的统治者发现了神权背后的意义——国运的昌隆和民众的根本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惟有“同心同德”怀保小民,才能获得天命的永久眷顾。这样到西周金文时期,甲骨文的“德”字就由一目变成了十目,下面还出现了一和心。“德”字的字义逐渐凸显了伦理的意蕴,用来指美好的东西,引申为政治道德之遵从民意。这样,“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中华伦理文明终于在周朝成形了。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哲学部、华民慈善基金会)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