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剥削阶级搭人民的车免费使用公有土地
一、四大窃贼及其代理人从没有停止推进土地私有化的图谋。
1.新华每日电讯2009-03-24 09:55:36以记者张超的名义发了一文《都说不变了,又来意见了,70年后再买一次自己的房?》。
文章胡说:“《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中,住宅用地‘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将替换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并借某小报之言叫嚷 “有偿收取住宅土地续费,是另一种瞎折腾!”
这位记者,竟用“大限”一词去形象公有土地的私有化。让我立即想到香港回归前,一些英国的殖民奴才也攻击1997是香港的大限。
什么叫“大限”?“大限”本指一个生命的终结点。这位记者是不是要把公有土地私有化之日,比喻成社会主义的死亡大限?是不是很希望公有制死亡这一大限的来临?
明明是剥削阶级与贪官污吏相勾结,霸占垄断劳动人民公有的土地,搞房地产垄断开发,把劳动人民的钱全部折腾进了暴富的房产地资本家和贪官污吏的口袋。现在竟然有人反咬一口,指责人民收取它们一些土地垄断使用费是“一种瞎折腾”。
唉!剥削阶级的代理人,你们不要恶人先告状了,是你们在旧中国折腾中国穷人、在现代又折腾人民公有企业、折腾出了数千万下岗工人和无数失业学生及失地农民,折腾出一大批贪官污吏和剥削阶级暴发户,你们怎么还有脸说劳动人民在折腾你们?
2.物权法草案有关住宅用地满70年续费条文被删。
2009年05月25日物权法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动续期”的规定普遍表示赞成。有的常委会委员则提出,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住户还要支付土地使用费,这样规定是否合适,建议进一步研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而对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五次审议稿有关规定修改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上海规定剥削阶级及其企业使用的公有土地用70年到期后收回的合法政策,受到中外剥削阶级的疯狂反扑。
如2011-01-16 20:37:01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场首拍在上周平淡落幕,但预申请须知中“70年公有土地使用期到期后,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这一“史无前例”的规定,在业内又掀起了继《物权法》之后,新一轮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置的争论。
一是说:“公有土地使用期满后无偿收回”的规定已倾向于70年后循环批租制度。这一问题在业内争议已久,从当前批租制度衍生出的‘土地财政’和‘高房价’结局来看,如此定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很可能导致今天的很多问题在未来重演。
二是说:“公有土地使用期满后无偿收回”与物权法规定冲突。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此外,2009年初曾流传的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在全国国土管理系统“征求意见”,最受人们关注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先表述的“无偿自动续期”。显而易见,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住宅用地到期的结果是“有偿”还是“无偿”,但前提都明确是“自动续期”,而不是“收回”。
三是设问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何去何从?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则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也有可能,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开征物业税,如此更符合有偿续期的说法。”
二、中国的土地是中国无产阶级从中外豺狼剥削阶级那里夺取的、决不能重新回到剥削阶级手中。
1、中国的土地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吗? 不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公有土地是属于公民中的人民的,公民中的中外剥削阶级没有权力免费使用、更不能搭无产阶级和公有企业的车非法窃取、免费使用人民公有的土地。
“公民”是什么概念?是一个没有阶级的概念,即剥削阶级也是公民,被剥削阶级也是公民。
让我们正告四大窃贼及其代理人:中国的土地,原来是旧中国地主的,是旧中国资本家的,是旧中国帝国主义霸占去的、如被列强侵占去的无数土地!如门口挂了一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的法兰西帝国主义的租界内的土地!如香港、澳门的土地等。
后来人类出了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他告诉全世界无产阶级:必须从剥削阶级那里夺回属于自己的财产。于是,中国无产阶级的代表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无产阶级闹革命,消灭了剥削阶级,推翻了三座大山,从地主、资本家和帝国主义手中夺回了属于人民的土地。
在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中国人民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将农村的耕地、水面、山林等土地划分给农村三级所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生产经营,其他土地、矿产由各级人民政府代表人民进行管理。并通过宪法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从此,土地回到了人民的手中,成为公有经济体内人民享有、用于发展公有经济、促进全体劳动者共同致富的强大经济基础!
所以,社会主义中国的土地是属于中国公民中的中国人民所有,中国公民中的中国各级各类剥削阶级没有权力获得和免费使用人民公有的土地。
2、人民公有的土地能私有化吗?决不能!推进土地私有的四大窃贼一定会印证这一规律,即“捣乱、失败、再捣乱、失再败,直至灭亡!”
一是决不能重蹈前苏联的覆辙,在帝国主义的忽悠下,把中国的公有资产公有土地分给每一个公民!
如果按照四大窃贼反动派的的逻辑,将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分给14亿中国人个人私有,结果会怎么样?已经有一个先例国家按这个思路做过。当年的俄罗斯,在社会主义的敌人、走资派和反动派的捣鼓下,将国有企业的资产平均分给工人,结果亿万无产阶级分得一些股票后不久,他们在豺狼虎豹般的中外垄断剥削阶级面前,一败涂地,整个前社会主义苏联的公有资产,不到几年,绝大部分落入了极少数俄罗斯的四大窃贼个人腰包。私有化后的俄罗斯立即处于休克频临死亡的状况长达十年!当逐渐缓过劲来,苏联公有企业的资产和土地已经逐步向地主、资本家、帝国主义买办窃取,前苏联90%以上的被剥削阶级重新遭受10%以下的剥削阶级的剥削与压迫的境地。
二是中国的四大窃贼鼓吹土地“公民私有”,其手法就是,先拉小窃贼小伙,再通过丛林资本主义法则,吃掉小窃贼,最终实现垄断中国、剥削人民的目标。
窃贼剥削阶级、窃贼贪官污吏资本家、窃贼帝国主义及其汉奸买办卖国贼、窃贼剥削阶级知识精蝇右派分子,处心积虑、千方百计地要推行土地私有化。它们打着“土地由公民私有”、宅基地可抵押、农民承包的土地可以抵押等等诱人的幌子,企图诱骗小窃贼先窃取公有土地为私有,然后,再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组织垄断资本集团下乡入城,垄断收购人民公有的土地,最终就是要把中国拉回到半封建、半资本主义、半殖民地的深渊!
无知者可恕,欺骗者不饶!可以正告中国的四大窃贼:如果你们再败坏社会主义、祸害无产阶级、复辟资本主义,你们和你们的主子决不会有好下场。因为中国人民的领袖毛主席说过:“反动派的逻辑是:捣乱、失败、再捣乱、失再败,直至灭亡!”
三、严禁剥削阶级搭人民的车免费使用公有土地!
1990年5月19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五十五号)根据宪法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各地方政府对居住用地出让大都按照70年的最高期限审批,有些由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上改建起来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就更短。
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出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产所有人必须提前一年申请续期,否则土地使用权将会由国家无偿收回。
50年或70年首次使用期到期后,人民的政府必须代表人民无偿收回公有土地。对不同的土地使用人依法采取不同的续费免费办法,任何人无权把革命先烈和人民打江山夺得的人民公有的土地无偿送给剥削阶级!
1.高举宪法和法律、旗帜鲜明地宣布:只有有公产的无产者及公有企业才能无偿使用、续用公有土地!
一是对最广大非剥削阶级、即拥有公有资产、不窃取私有剥削类资产的社会主义时代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政党和人民的政府应该继续无偿为他们提供公有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宅基地,70年使用期限到期后,人民的党和政府,应该免除其宅基地的费用。
二是对人民公有的企业、恢复了鞍钢宪法、大众民主和四大自由监督的公有企业,无产阶级的政党和人民的政府应该继续无偿为他们提供公有土地用于生产和经营。
三是对一切中外剥削阶级、帝国主义及其企业,必须按宪法和法律、坚决地收取其公有土地的使用费、剥削阶级个人及其企业公有土地使用期到期后,按当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对剥削阶级及其企业收取公有土地使用费。
四是对非法大肆窃取了公产的窃贼资本家、窃贼地主、窃贼帝国主义及其汉奸买办卖国贼资本家、窃贼贪官污吏资本家、窃贼剥削阶级知识精蝇资本家的公有土地使用费,党和人民的政府不仅不能减免,还要根本其剥削人民的程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加收其土地使用费、直至没收其非法窃取所得。
五是要尽快出台法规,参照国际惯例、按剥削阶级及其企业剥削类资产的数量等级的不同收取剥削类资产累进税。
2.坚持打击和取缔违法侵占公有土地、拒交公有土地使用费的窃贼剥削阶级及其代理人。
如果四大窃贼胆敢继续阳奉阴违、阴谋诡计、或盗用无产阶级及其人民监督下的公有企业的名义免费使用人民公有的土地、拒绝上交公有土地使用费、拒绝续交公有土地的续费,各级党的领导机关、人民代表权力机关、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司法机关、人民新闻媒体等,要按照党章、宪法、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规定,坚决地查处、法办、批判、揭露他们。把他们窃取公有土地、祸害社会主义、祸害无产阶级、颠覆无产阶级政权、造福中外剥削阶级狼子野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3.恢复和完善大众民主和四大自由、全程监督人民公有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
恢复和完善底层无产阶级独享的监督各级各类当权派的大众民主和四大自由。中国亿万无产阶级、尤其是底层无产阶级,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通过大众民主和四大自由等方式,全面地监督各级各类当权派是不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中外剥削阶级及其企业依法收取公有土地使用费;是不是对无产阶级和人民监督下的公有企业有区别地免收公有土地使用费;全程地监督和通报各级各地公有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剥削类资产累进税的征收和支出情况。
要恢复毛泽东时代曾经在公有企业普遍推行的鞍钢宪法、通过法规保障工人阶级对公有企业民主监督、民主参与、民主革新的权力。恢复和加强对公有企业的大众民主和四大自由的监督机制,全程地监督各级各类公有企业利润的分配使用情况。
4.修订《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草案)》反宪法的有关条款,明确剥削阶级及其企业无权免费使用人民公有的土地。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则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删除无偿续期是一个进步,但是,对对谁应当续交多交土地使用费,谁应当少交免交土地使用费还没有明确。
上述法律都应当明确修订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中外剥削阶级及其企业按期满当时的市场价格继续交纳人民公有土地的使用费,拒绝交纳的收回公有土地。中国无剥削类资产的无产阶级免交公有土地使用费。
5.坚决打击包庇四大窃贼窃取公有土地的当权派。
公有土地是人民的,谁胆敢收了剥削阶级的好处费,就把人民的公有土地无偿提供给中外剥削阶级用来继续剥削劳动人民,无产阶级的政党要带领人民把窃贼剥削阶级的代理人清除出党!
如果各级各类走资派、窃贼贪官污吏、混入人民公务员机关、司法机关、媒体机构中的四大窃贼代理人和帝国主义走狗,胆敢以权谋私、为拒交公有土地使用费的中外剥削阶级及其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允许剥削阶级及其企业、免费搭车、与无产阶级及其公有企业一样,免费使用公有土地、拒交公有土地继续使用费,各级党、人大、政府、纪检、司法、人民媒体、人民大众、无产阶级,一定要站出来,依法坚决追究他们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狙击他们祸害社会主义、祸害无产阶级、复辟资本主义、投降帝国主义的犯罪行径。
6.亿万无产阶级要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决击退新一轮颜色反革命的高潮。
众所周知,中国的四大窃贼在中华大地许多地方和领域、三十多年如一日地疯狂窃取人民公有企业、公有资产,完成了人类有史以来最贪婪、最无耻、最罪恶、最反动的窃贼式原始积累。中国人民辛苦60年、用低工资、高积累积攒的天量的公有财富,被四大窃贼窃取过半。中外豺狼剥削经济的份额已经超70%,社会主义中国目前最大的公有资产就是硕果仅存的公有土地。
然而,疯狂颠覆社会主义、疯狂复辟资本主义的窃贼资产阶级,从来没有停止窃取公产、败坏社会主义、祸害无产阶级、复辟资本主义犯罪行径。近来,中国的四大窃贼,即窃贼帝国主义及其买办汉奸卖国贼资本家、窃贼垄断资本家、窃贼贪官污吏走资派资本家、窃贼剥削阶级知识精蝇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在窃取公产、祸害社会主义的犯罪道路上、又施出一个新的毒计—纠集一伙帝国主义和窃贼资产阶级的走狗官员、汉奸、文人、媒体记者,通过央视、各大网站、论坛发文发贴、混淆视听、疯狂叫嚣:剥削阶级及其企业在其使用的公有土地有偿使用期到期后、要和无产阶级及其公有企业一样,免费使用公有土地!
四大窃贼及其代理人的险恶的用心就是假借它们制造的所谓的民意、以达到免费搭乘无产阶级和公有企业免费使用和续用公有土地的车、在剥削阶级及其企业的公有土地使用期到期后,拒绝上交公有土地的使用费!其最终的罪恶的目标,就是要把公有财富之母—公有土地,变成窃贼剥削阶级剥削人民的私有生产资料,完成其彻底窃取中国、彻底垄断中国、彻底剥削中国亿万无产阶级、彻底复辟人吃人的资本主义、彻底颠覆社会主义的罪恶目标!
这一轮企图搭乘无产阶级及其公有企业的车、免费窃取公有土地的复辟疯潮,是变着花样破坏宪法、挑战法律、破坏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政权、祸害亿万无产阶级、复辟人吃人的资本主义、最后背叛祖国、投降帝国主义的丧心病狂的表演!其实质是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四大窃贼发动的新一场没有硝烟的颜色反革命!
当中国社会主义的公有土地被四大窃贼剥削阶级化公为私之日,就是四大窃贼彻底复辟人吃人的资本主义之时。中国无产阶级及其党的领导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权力关机、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司法机关等各级各地的无产阶级的代表们,要旗帜鲜明地站出来,坚决捍卫社会主义制度、坚决保卫无产阶级政权、坚决维护共和国的宪法和人民司法的权威、坚决揭露批判打击四大窃贼及其代理人违宪违法、复辟倒退、窃取中国、卖国投降的犯罪行径。
如果各级各类当权者以权谋私、投降卖国、出卖人民、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听任剥削阶级及其企业拒交公有土地使用费;听任中外剥削阶级败坏社会主义、祸害无产阶级、投降帝国主义、祸害中华民族;中国亿万无产阶级要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高举宪法和法律的武器,紧握无产阶级专政的刀把子,依法打击、坚决击退新一轮颜色反革命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