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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经济史论坛 &#187; 文明起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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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明起源研究的回顾与思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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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1 Dec 2015 02:02: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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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中国人历来认为自己是炎黄裔胄，黄帝是我们的人文始祖。究竟是不是那样，从来都不加以深究。可是进入近代以来，这个观念发生了动摇。当西方列强纷纷侵扰中国时，一些西方学者也忽然对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发生了兴趣。他们无视中国文明的整体特点，摭拾一鳞半爪随意比附，说什么中国文化乃至中国人种是西方起源的，一时间弄得有些中国人也糊里糊涂。不过大多数学者并不相信那些说法，而早先的传说似也有重新研究的必要。五四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把许多学者推上了第一线，其间经历了许多思考和探索。正如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所指出的那样，人们开始“由盲目的信古而进到疑古，更由消极的疑古，而进到积极的考古”（注：翦伯赞《中国史纲》第一卷自序，重庆五十年代出版社，1944年。）。中国古代文明的研究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起步的。 　　用考古来探索中国早期文明是从20年代末开始的。前中央研究院史语所考古组对河南安阳殷墟的大规模发掘，揭示了一个商代晚期的都城，伴随有一个巨大的帝王陵墓区，大量的出土遗物证实商代晚期已经有了高度发达的青铜冶铸业和成熟的文字体系，已经进入文明时代，但不像是文明的开始。主持安阳发掘的李济就曾说过：“殷商以前仰韶以后黄河流域一定尚有一种青铜文化，等于欧洲青铜文化的早中二期，及中国传统历史的夏及商的前期。这个文化埋藏在什么地方，固然尚待考古家的发现；但对于它的存在，我们根据我们考虑各方面事实的结果，却可以抱十分的信心。”（注：李济《殷墟铜器五种及其相关之问题》，载《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历史语言研究所，1935年。）李济的预言到50年代就开始逐步验证了。从1952年起对郑州二里岗等处的发掘，不但确定了一个早于殷墟的二里岗文化，而且从1955年开始发现了一座商代前期的宏伟的都城遗址，其中包括有多处宫殿基址和铸铜、制骨、制陶等手工业作坊遗址。尽管它是不是成汤所建的亳都还有不同看法，但说它是一个都城级遗址，并且体现了较高的文明水准，则是没有争议的。 　　商代考古的重大进展以及一系列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发现，特别是龙山文化与商文化内在联系的识别，使许多学者坚信中国文明是本土起源的。例如梁思永早在1939年就从十个方面论证了龙山文化与殷文化的密切关系，　明确提出龙山文化是中国文明的史前期之一（注：　Liang, S.Y.: &#8220;The　Lungshan　Culture:　 A　Prehistoric　Phase　of Chinese Civilization&#8221;,　 Proceedings Sixth Pacific ScienceCongress, no.4,PP69—79,1939.中译文载《考古学报》第七册，1954年。）。英国考古学家丹尼尔在其所著《最初的文明：关于文明的起源的考古学研究》（注：Glyn Daniel, &#8220;The First Civilization:　TheArchaeology of Their Origins&#8221;, Thames and Hudson, 1968. ）一书中指出中国是世界最古老的六大文明起源地之一。何柄棣从自然生态环境、农业、养畜业、陶器、青铜器、文字和其他方面详细论证了中原黄土地带是中国文明乃至整个东方文明的摇篮（注：Ho, Ping—ti, &#8220;TheCradle of the East:　An　Inquiry　into　the Indigenous Originsof Techniques　and　Ideas　of　Neolithic　and　Early Historic China,5000—1000 B. C. Chicago &#38; Hong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中国人历来认为自己是炎黄裔胄，黄帝是我们的人文始祖。究竟是不是那样，从来都不加以深究。可是进入近代以来，这个观念发生了动摇。当西方列强纷纷侵扰中国时，一些西方学者也忽然对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发生了兴趣。他们无视中国文明的整体特点，摭拾一鳞半爪随意比附，说什么中国文化乃至中国人种是西方起源的，一时间弄得有些中国人也糊里糊涂。不过大多数学者并不相信那些说法，而早先的传说似也有重新研究的必要。五四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把许多学者推上了第一线，其间经历了许多思考和探索。正如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所指出的那样，人们开始“由盲目的信古而进到疑古，更由消极的疑古，而进到积极的考古”（注：翦伯赞《中国史纲》第一卷自序，重庆五十年代出版社，1944年。）。中国古代文明的研究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起步的。</p>
<p>　　用考古来探索中国早期文明是从20年代末开始的。前中央研究院史语所考古组对河南安阳殷墟的大规模发掘，揭示了一个商代晚期的都城，伴随有一个巨大的帝王陵墓区，大量的出土遗物证实商代晚期已经有了高度发达的青铜冶铸业和成熟的文字体系，已经进入文明时代，但不像是文明的开始。主持安阳发掘的李济就曾说过：“殷商以前仰韶以后黄河流域一定尚有一种青铜文化，等于欧洲青铜文化的早中二期，及中国传统历史的夏及商的前期。这个文化埋藏在什么地方，固然尚待考古家的发现；但对于它的存在，我们根据我们考虑各方面事实的结果，却可以抱十分的信心。”（注：李济《殷墟铜器五种及其相关之问题》，载《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历史语言研究所，1935年。）李济的预言到50年代就开始逐步验证了。从1952年起对郑州二里岗等处的发掘，不但确定了一个早于殷墟的二里岗文化，而且从1955年开始发现了一座商代前期的宏伟的都城遗址，其中包括有多处宫殿基址和铸铜、制骨、制陶等手工业作坊遗址。尽管它是不是成汤所建的亳都还有不同看法，但说它是一个都城级遗址，并且体现了较高的文明水准，则是没有争议的。</p>
<p>　　商代考古的重大进展以及一系列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发现，特别是龙山文化与商文化内在联系的识别，使许多学者坚信中国文明是本土起源的。例如梁思永早在1939年就从十个方面论证了龙山文化与殷文化的密切关系，　明确提出龙山文化是中国文明的史前期之一（注：　Liang, S.Y.: &#8220;The　Lungshan　Culture:　 A　Prehistoric　Phase　of Chinese Civilization&#8221;,　 Proceedings Sixth Pacific ScienceCongress, no.4,PP69—79,1939.中译文载《考古学报》第七册，1954年。）。英国考古学家丹尼尔在其所著《最初的文明：关于文明的起源的考古学研究》（注：Glyn Daniel, &#8220;The First Civilization:　TheArchaeology of Their Origins&#8221;, Thames and Hudson, 1968. ）一书中指出中国是世界最古老的六大文明起源地之一。何柄棣从自然生态环境、农业、养畜业、陶器、青铜器、文字和其他方面详细论证了中原黄土地带是中国文明乃至整个东方文明的摇篮（注：Ho, Ping—ti, &#8220;TheCradle of the East:　An　Inquiry　into　the Indigenous Originsof Techniques　and　Ideas　of　Neolithic　and　Early Historic China,5000—1000 B. C. Chicago &amp; Hong Kong. 1975. ）。张光直在其早年的著作中也明确地指出：“中国的文化是一个具有特色的本地产物，是中国人民和他们的环境互相影响的结果。”（注：张光直《关于中国文明起源的继续探索》，”Archaeology”，vol. 30, no. 2 &amp; 3, 1977.引文据《考古学参考资料》第一册20页，1978年。）事实上，从50年代以来，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中国古代文明是本地起源的，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独自发生的古代文明之一。</p>
<p>　　但中国古代文明并不是从商代才开始的，因而对于夏代文明的探索一直吸引着许多考古学家。1959年为着寻找夏墟而发现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是一座规模很大的都城级遗址（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5年第5期。）。 那里有大型的宫殿基址和一万平方米以上的铜器作坊遗址，大家都同意它已进入文明时代，而年代比郑州商城早。至于早到什么时候，是夏是商还是前夏后商，长时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1983年在二里头遗址附近的尸乡沟，发现一座晚于二里头而与郑州商城基本同时的大型城址（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偃师商城的初步勘探和发掘》，《考古》1984年第6期。）， 学术界逐渐认识到它的始建可能与商汤灭夏的事件有关，从而二里头遗址为夏都，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的见解便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鉴于二里头已有若干用青铜做的兵器、礼器、乐器、工具、用具和装饰品等，并且有较大的铜器作坊；郑州商城则有更多、更大、制作也更精良的青铜器和规模更大的铜器作坊，至此李济关于夏和商代前期为青铜文化的预测便已得到完全的证实。而夏代不仅有青铜器，还有宫殿、宗庙和一系列典章制度，说它属于文明时代也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不过中国文明的起源似乎还要追溯到更早的时期。</p>
<p>　　考古发现告诉我们，在二里头文化之前是中原龙山文化，再以前是仰韶文化，三者在年代上是依次衔接的，中间并没有什么缺环。过去以为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都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后来在龙山文化和中原龙山文化中都发现了不少小件铜器，甚至在仰韶文化的个别遗址中也发现有小铜器或铜器痕迹，说明那时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石器时代，而应该属于铜石并用时代（注：严文明《论中国的铜石并用时代》，《史前研究》1984年第1期。）， 是从新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过渡的一个时代。这样二里头青铜文化的产生也就不显得那么突然了。同样的道理，以二里头为代表的夏代文明的产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前面必然有一个酝酿和逐渐走向文明的过程。从70年代末期以来的一系列考古发现，使这个问题日益明朗起来了。<br />
　<br />
　　在中原地区，从1978年开始发掘的山西襄汾陶寺遗址面积达300 万平方米，那里的墓葬非常明显地分为大中小三类（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第1期。），其比例大约是1∶10∶90。大墓中随葬鼍鼓、大石磬、龙纹盘等大量高档次的物品，说明死者不仅富有，而且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小墓的死者则几乎一无所有。这种级差明显反映其社会已经形成为等级分明的金字塔式的结构。1977年在河南登封王城岗发现了龙山文化的城址（注：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登封王城岗与阳城》，文物出版社，1992年。），1979～1980年在同省的淮阳平粮台又发现一座龙山文化城址（注：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3期。）。两处城址虽然都很小， 但前者城内有大片夯土基址和用殉人奠基的情况，后者城内有当时少见的全部用土坯砌筑的分间式房屋、炼铜遗迹和复式地下排水管道等，似乎不是一般的军事城堡，倒有些像是贵族居住的小型统治中心。这些发现都立即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有的认为是夏代遗存，有的认为早于夏代。不管怎样，它们都比二里头文化为早。因而它们的发现表明在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努力中，又向前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p>
<p>　　进入80年代以后，重要的发现一个接着一个。已经发掘了多年的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到1983年又有新的突破。在一个大型的仰韶文化晚期聚落中，发现了一座特大型的房屋（注：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秦安大地湾901号房址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2期。）。有前堂、后室和东西两个厢房，仅前堂的面积就超过130平方米， 前面还有很大的广场。前堂中有直径超过2.5米的特大型火塘和直径达90 厘米的顶梁大柱，地面铺类似于现代水泥的沙浆，墙壁和房顶都抹灰浆。如此规模宏大、设计严谨、工艺先进的房屋建筑，在以前的仰韶文化遗存中从来没有见过，显然不是一般性的公共建筑。有人称之为原始殿堂当不为过。大地湾除这座大型房屋外，还有几座结构和工艺相似的中型房屋和数百座小型房屋，是明显高于一般聚落的一处中心聚落。</p>
<p>　　在辽宁，从1983年开始发掘的凌原牛河梁则是一处大型的贵族坟山和祭祀中心（注：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8期。）， 属于红山文化晚期，与大地湾仰韶文化晚期聚落的年代相当。那里有许多巨大的积石冢，每冢有一座主墓，随葬猪龙等精美的玉器，上面还有一些陪葬的小墓。还有一座“女神庙”，出土了许多女性塑像的残块。其中一个人头跟真人的一般大，形象逼真；另有些耳、鼻和手臂等残块竟有真人的三倍大，塑像大小不等表明其地位不同，也许当时在多神中已经产生主神，反映当时的社会已经有等级的差别。郭大顺等认为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已进入原始文明阶段（注：孙守道、郭大顺《论辽河流域的原始文明与龙的起源》，《文物》1984年第6期。）。 苏秉琦则认为当时“已经产生了植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注：苏秉琦《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文物》1986年第8期。）。</p>
<p>　　稍后不久，长江流域的史前文化中也露出了文明的曙光。 1986 和1987年，在浙江余杭县的良渚遗址群中，先后发掘了反山和瑶山两处遗址。前者是人工筑成的贵族坟山（注：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反山考古队《浙江余杭反山良渚墓地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第1期。）， 后者原来是建造在小山上的祭坛，后来又改做贵族墓地（注：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余杭瑶山良渚文化祭坛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第1期。）。在这两处贵族墓地中， 出土了数千件工艺十分精巧的玉器，有的玉器上有近似微雕的王者形象或神徽。1987年底因为扩建公路而在良渚遗址群中间偏西发现一座面积达30万平方米的“台城”，上面有数万平方米的夯土基址，推测应该是宫殿或宗庙一类大型礼制性建筑的地基。所有这些发现使人有理由推测良渚文化时期已经出现某种政治组织形式，论者多认为当时已进入初级文明社会。张忠培则认为当时已经是文明社会，只是在良渚文化分布范围内还没有形成处于一尊统治的局面，而是被众多权贵分割统治的若干具有国家性质的实体（注：张忠培《良渚文化的年代和其所处社会阶段》，《文物》1995年第5期。）。</p>
<p>　　在长江中游，早在50年代就已发现并且进行过多次发掘的湖北天门石家河遗址群，在1990～1991年春进行全面考察时，确定了一个始建于屈家岭文化而一直沿用至石家河文化中期的古城（注：北京大学考古系等《石家河遗址群调查报告》，四川大学博物馆编《南方民族考古》第五辑，1992年。）。它的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 是已知同时代的许多城址中规模最大的。对于城内外格局和出土遗迹遗物的分析，使调查者提出了“石家河文明”的概念。在此前后在长江中游还发现了若干屈家岭文化的古城，规模都不及石家河古城那么大，看来石家河一带有可能是整个屈家岭——石家河文化的中心区域或最发达的区域。</p>
<p>　　这些发现自然会引发人们的极大关注，同时激发考古学家们去寻找更多、更早的城址和高等级的大型聚落遗址。据个人不精确的统计，陆续发现的早于二里头文化的史前城址，1991年以前有20多座，1995年即增加到30多座，至1997年更达40多座，现在已知有50多座了，发现速度是十分迅猛的。这些城址分布的地域虽然遍及黄河中下游的河南、山东、内蒙古和长江流域的湖北、湖南、四川和浙江等省，但还不能说已经非常普遍。一些很有希望的地方如河北、山西、陕西、安徽等省至今还没有发现。据说江苏已发现良渚文化的城址，也还没有得到确认。这些城址的年代大体在公元前3000年至前2000年，少数可能略早于前3000年。郑州西山的仰韶文化城址和湖南澧县城头山最早一期属于大溪文化的城址，则已达到或接近于公元前4000年，是现在所知道的年代最早的城址。</p>
<p>　　过去因为考古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许多东西没有被发现出来，自然会低估某些考古学文化的发展水平。例如龙山时代的诸考古学文化理应属于铜石并用时代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石器时代，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了。在这个时期不但有铜器，还有玉器、漆器、丝绸、象牙雕刻和快轮制作的精美陶器，个别遗址还发现有原始青瓷器（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山西夏县东下冯龙山文化遗址》，《考古学报》1983年第1期。）。 在物质文化迅速发展的同时恰巧出现了一批礼制性建筑和较大的墓葬。从随葬品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墓主往往掌握了军事、宗教等方面的特权和大量财富。事实上这个时期物质文化的最新成就差不多全部为这些新生的权贵所垄断。权贵们不会满足于对本族平民的剥夺，在氏族血缘关系还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这种剥夺自然还会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于是他们把目标转向外部，为着掠夺资源和他人的财富不惜频繁地发动战争。正是在这个时期，专门性武器石钺等的出现与改进，表明战争越来越经常和激烈化了。在这种情况下，发动战争的人自己也难免受到强敌的掠夺。为了免受战争的惨祸，只好下决心组织大量人力物力来构筑防御工事。于是一大批城址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地拔地而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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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从小城邦崛起的罗马帝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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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1 Aug 2011 15:03:0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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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文明起源]]></category>
		<category><![CDATA[罗马帝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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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罗马在起初只是意大利中部台伯河沿岸的一个小城邦。但到了公元1世纪，它已统治了一个帝国，其疆域北起不列颠，南抵利比亚和埃及，西至西班牙，东达叙利亚地区。令人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它的幅员辽阔，还有其生命力的长久：从公元前3世纪征服意大利起，直到公元5世纪蛮族入侵时为止，罗马帝国维持了约700年之久。这种非凡的扩张历程是通过同大大小小的邻邦——北非的迦太基等强大城邦，东方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后继者等君主，以及占据着西班牙、高卢等地的诸多部落——进行不间断的战争而完成的，直到罗马再也没有对手为止。 　　早在古典时期，人们已开始讨论这一事件发生的原因。希腊史学家波利比乌斯在意大利居住将近17个年头，创作了一部记载罗马帝国兴起的历史。这部书成为我们了解罗马扩张相关记载的基础，但并非所有人都接受他的解释，即罗马原本就是一个扩张性的城邦，冷酷无情地追求着统治全世界的目标。 　　多年以来，现代学者们结合自己对19世纪和20世纪初欧洲列强的看法，对罗马帝国进行了较为温和的评判，并利用“防御性帝国主义”的理论来解释它的发展。该理论认为，从本质上讲，帝国的产生是出于安全需要所迫而出现的不得已的结果。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威廉·哈里斯的影响下，人们又开始更多地强调罗马的扩张性和军国主义，并且这两个特征都被视为是在一个追逐荣耀与财富的贵族集团推动下产生的结果。更晚近的时候，阿瑟·埃克斯坦调和了上述两种分析方法。他提出，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古代国际关系格局中，所有的国家都必须同时既是扩张性的，又是防御性的，在这方面罗马的做法跟任何其他国家都没有什么区别。 　　我们只要瞥一眼地图，就会发现惊人之处。罗马帝国的中心是全世界最大的内陆海——地中海。在中国或波斯等帝国里，一支军队可以从帝国的一端沿陆路畅通无阻地行进到另一端，但在罗马帝国，这却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罗马作家老普林尼认为，罗马的中心地理位置对它成为世界统治者极其有利，这个看法在地中海的背景下是成立的。罗马位于意大利中部，而意大利位于地中海中心，因此，罗马的帝国既是海上的，又是陆上的。罗马的许多胜利是在陆地上取得的，但罗马的扩张也依赖于对海洋的控制。直到统治了地中海后，罗马军队才开始越过阿尔卑斯山，向北方进行大规模的扩张。为了理解罗马帝国，我们不能低估地中海的重要性。它使得商品、思想有机会在此前一定程度上处于隔绝状态的不同地区间进行流通。通过对战败臣服地区的掠夺、课税得来的帝国利润，也可以借助比陆路交通容易得多的方式被运往罗马。同等重要的是，罗马可以确保自己从远方获得充足的食品供应，沿海路从西西里、阿非利加和埃及运来谷物。这使得罗马城的人口可以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虽然罗马需求水平的提高无疑导致了其他地区的物资短缺。 　　作为帝国的最初源头，台伯河畔的那个小城邦也在两个重要方面影响了帝国的发展历程。首先，在其扩张的最初阶段，统治罗马的不是国王、皇帝或武将，而是一个由贵族元老院和平民大会共同构成的共和政体。这使得帝国拥有了弹性和稳定性，那是由个人创立、统治的帝国往往不具备的。例如，亚历山大的庞大帝国仅维持了十年，就因他的死亡而分崩离析。直到公元前1世纪末，罗马城的这种政体系统才最终瓦解，让位于元首制。 　　罗马的另一个令人惊异之处在于其包容他者的能力，这进一步增强了帝国的弹性。作为一个城邦，它的公民要和同盟者们一同参加战斗；但与希腊城邦不同的是，罗马乐于将公民权向外来者开放。在公元前1世纪初，罗马与意大利同盟者之间的一场战争使意大利的全体自由民都获得了公民权，并逐渐改变了罗马的国家性质。其后果之一便是，臣服于罗马的各国统治精英成了帝国统治精英的一部分。因此，他们非但没有领导自己的人民抵抗罗马，反而成了罗马政权的拥护者。他们中的一些人得以进入罗马元老院，有的甚至成为元首。罗马城本身则逐渐与帝国融为一体。 　　罗马帝国是靠暴力建立的，即便在它建立之后，暴力的征兆仍无时不在。罗马政权最持久、最引人注目的遗物便是它的那些竞技场，其中最有名的便是罗马当地的圆形大竞技场。但帝国是不能仅仅仰仗暴力而生存的。臣民在帝国里享受到越多的既得利益，他们便越乐意支持这个帝国。罗马史家塔西佗曾记载过，被征服的不列颠首领们是如何慢慢地开始欣赏罗马文化的：他们讲拉丁语，穿罗马长袍，光顾浴室并享用丰盛的酒宴。塔西佗不无讽刺意味地评论道：“懵懂无知的他们把这一切都称为文明；但事实上，这些正是他们所受奴役的一部分。” （作者单位：爱丁堡大学） 吕厚量/译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3207" title="20110820_016"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20_016.jpg" alt="" width="600" height="355"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rel="attachment wp-att-3199" href="http://economy.guoxue.com/?attachment_id=3199"></a></p>
<p>　　罗马在起初只是意大利中部台伯河沿岸的一个小城邦。但到了公元1世纪，它已统治了一个帝国，其疆域北起不列颠，南抵利比亚和埃及，西至西班牙，东达叙利亚地区。令人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它的幅员辽阔，还有其生命力的长久：从公元前3世纪征服意大利起，直到公元5世纪蛮族入侵时为止，罗马帝国维持了约700年之久。这种非凡的扩张历程是通过同大大小小的邻邦——北非的迦太基等强大城邦，东方的亚历山大大帝的后继者等君主，以及占据着西班牙、高卢等地的诸多部落——进行不间断的战争而完成的，直到罗马再也没有对手为止。</p>
<p>　　早在古典时期，人们已开始讨论这一事件发生的原因。希腊史学家波利比乌斯在意大利居住将近17个年头，创作了一部记载罗马帝国兴起的历史。这部书成为我们了解罗马扩张相关记载的基础，但并非所有人都接受他的解释，即罗马原本就是一个扩张性的城邦，冷酷无情地追求着统治全世界的目标。</p>
<p>　　多年以来，现代学者们结合自己对19世纪和20世纪初欧洲列强的看法，对罗马帝国进行了较为温和的评判，并利用“防御性帝国主义”的理论来解释它的发展。该理论认为，从本质上讲，帝国的产生是出于安全需要所迫而出现的不得已的结果。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威廉·哈里斯的影响下，人们又开始更多地强调罗马的扩张性和军国主义，并且这两个特征都被视为是在一个追逐荣耀与财富的贵族集团推动下产生的结果。更晚近的时候，阿瑟·埃克斯坦调和了上述两种分析方法。他提出，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古代国际关系格局中，所有的国家都必须同时既是扩张性的，又是防御性的，在这方面罗马的做法跟任何其他国家都没有什么区别。</p>
<p>　　我们只要瞥一眼地图，就会发现惊人之处。罗马帝国的中心是全世界最大的内陆海——地中海。在中国或波斯等帝国里，一支军队可以从帝国的一端沿陆路畅通无阻地行进到另一端，但在罗马帝国，这却是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罗马作家老普林尼认为，罗马的中心地理位置对它成为世界统治者极其有利，这个看法在地中海的背景下是成立的。罗马位于意大利中部，而意大利位于地中海中心，因此，罗马的帝国既是海上的，又是陆上的。罗马的许多胜利是在陆地上取得的，但罗马的扩张也依赖于对海洋的控制。直到统治了地中海后，罗马军队才开始越过阿尔卑斯山，向北方进行大规模的扩张。为了理解罗马帝国，我们不能低估地中海的重要性。它使得商品、思想有机会在此前一定程度上处于隔绝状态的不同地区间进行流通。通过对战败臣服地区的掠夺、课税得来的帝国利润，也可以借助比陆路交通容易得多的方式被运往罗马。同等重要的是，罗马可以确保自己从远方获得充足的食品供应，沿海路从西西里、阿非利加和埃及运来谷物。这使得罗马城的人口可以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虽然罗马需求水平的提高无疑导致了其他地区的物资短缺。</p>
<p>　　作为帝国的最初源头，台伯河畔的那个小城邦也在两个重要方面影响了帝国的发展历程。首先，在其扩张的最初阶段，统治罗马的不是国王、皇帝或武将，而是一个由贵族元老院和平民大会共同构成的共和政体。这使得帝国拥有了弹性和稳定性，那是由个人创立、统治的帝国往往不具备的。例如，亚历山大的庞大帝国仅维持了十年，就因他的死亡而分崩离析。直到公元前1世纪末，罗马城的这种政体系统才最终瓦解，让位于元首制。</p>
<p>　　罗马的另一个令人惊异之处在于其包容他者的能力，这进一步增强了帝国的弹性。作为一个城邦，它的公民要和同盟者们一同参加战斗；但与希腊城邦不同的是，罗马乐于将公民权向外来者开放。在公元前1世纪初，罗马与意大利同盟者之间的一场战争使意大利的全体自由民都获得了公民权，并逐渐改变了罗马的国家性质。其后果之一便是，臣服于罗马的各国统治精英成了帝国统治精英的一部分。因此，他们非但没有领导自己的人民抵抗罗马，反而成了罗马政权的拥护者。他们中的一些人得以进入罗马元老院，有的甚至成为元首。罗马城本身则逐渐与帝国融为一体。</p>
<p>　　罗马帝国是靠暴力建立的，即便在它建立之后，暴力的征兆仍无时不在。罗马政权最持久、最引人注目的遗物便是它的那些竞技场，其中最有名的便是罗马当地的圆形大竞技场。但帝国是不能仅仅仰仗暴力而生存的。臣民在帝国里享受到越多的既得利益，他们便越乐意支持这个帝国。罗马史家塔西佗曾记载过，被征服的不列颠首领们是如何慢慢地开始欣赏罗马文化的：他们讲拉丁语，穿罗马长袍，光顾浴室并享用丰盛的酒宴。塔西佗不无讽刺意味地评论道：“懵懂无知的他们把这一切都称为文明；但事实上，这些正是他们所受奴役的一部分。”</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爱丁堡大学）</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吕厚量/译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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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神话与两河流域神话的文化比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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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1 Aug 2011 14:54:3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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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外比较]]></category>
		<category><![CDATA[两河流域神话]]></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神话]]></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明起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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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神话是人们为崇拜神灵编造的故事，是宗教情绪化下想象力的产物，属于宗教文学的范畴。神话的发达与否最能反映一个民族宗教情绪的高低，因而也是文明类型区分的显著标志。 　　先秦两汉时期与苏美尔阿卡德时期分别是中国与两河流域古代文明类型的形成和奠基时期，在诸多文明要素之中，宗教与神话的发展趋势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自文明类型的形成。比较而言，中国与两河流域古代神话发展的情形呈现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神话的文献载体、神灵人格化、神谱以及神话的叙述艺术等多个方面。 　　从神话的文献载体上讲，中国古代神话主要记载在诸子哲学中，充当着辅助论证的素材，很少独立成篇，也与宗教观念无关。如著名的“女娲补天”和“嫦娥奔月”神话，都出自西汉哲学论著《淮南子·览冥训》中，两则神话都服务于议论，与宗教神灵观念无关。早期儒家经典号称“六经”，即《诗》、《书》、《礼》、《易》、《乐》、《春秋》，为中国古代本土文化的主要遗产，但其中可见的神话寥若晨星。中国最早的两部正史《史记》和《汉书》，其中在“本纪”中有开国皇帝的感生神话的叙述，开启了后世正史编撰帝王感生神话的传统笔法。这些感生神话故事情节简单，都是祖先崇拜宗教意义上的政治神话，正史宣扬的是封建王朝帝王将相的文治武功，绝少神灵干预的神话事迹。史前至夏商周三代时期考古文物中很少看到与后世流行神话题材一一对应的图案，尤其是商代甲骨文、周秦之际的青铜铭文等载体中很少看到。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神话数量稀少，没有独立的作品和鸿篇巨制，这种事实也反映在文献目录学中。文献分类格局真实反映出中国本土文化形成时期神话势力衰微的事实。 　　两河流域神话经历了苏美尔和阿卡德两个历史时期，时间跨度达2500年之久，其神话无论数量还是内容形式都堪称是该民族古代文化的重要遗产。世界上最早的文学目录发现于古代两河流域南部城市尼普尔废墟中，编撰时间在公元前两千纪。在两个盘状泥板上铭刻的21篇文学作品中有7篇都是神话题材，说明神话作为宗教文学中的大宗在文献分类中占据独立地位了。古代两河流域神话不仅文献载体形式多样，篇幅规模都多见鸿篇巨制，著名的神话史诗“吉勒旮美什”记载在11块泥板上，“埃塔那”神话更有450行的文字规模。这些与中国古代神话零碎片段未见独立成篇的局面形成显著反差，生动反映出两大民族神话发展上的早晚盛衰之别。 　　中国古代神话中神灵人格化进展缓慢，春秋以前的文化典籍中很难看到具体可感的神灵形象，天神的形象数千年当中一直模糊不明，《诗·大雅·文王》说“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他如日神、月神、风神、水神等自然神人格化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神灵与人类之间是若即若离的关系，也无由知道它们的性别、性格、家庭谱系等。相反，古代两河流域神话中的神灵大都具备神人同形同性的特征，人格化比较彻底。如苏美尔时期一个圆筒印章上描绘了五个神灵的组图。神话中的神灵有说有笑，和人类一样需要吃、穿、打扮，还有爱情和婚姻家庭等，在神灵之间冲突的故事中神灵形象更加栩栩如生。 　　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灵缺乏严密的家庭谱系，彼此互不统属。相反，古代两河流域神学家按照人类的家庭组织为神灵编排了严密的谱系，每一个主要神都有父母妻子和儿女，众多的神灵组成一个大家庭。 　　中国古代神话零碎稀少、缺乏系统，更遑论什么艺术手法了，后世熟知的神话大多出现在战国及以后历史时期，道教、佛教等宗教的兴起是神话发生的主要动力，在春秋以前的文明时期很少有神话产生。两河流域古代神话早在国家出现之前就大量产生，充当着宣传宗教教义的重要文化功能，神话多采用反复、拟人和夸张等艺术手法，取得了叙事艺术的很高成就。祖先崇拜是中国古代宗教的主流形式，自然崇拜被深深压抑未能获得充分发展，自然神话的衰微是命中注定的事实。相反，自然崇拜从史前文明时期就是两河流域宗教的主流形式，因而，自然神话获得了充分发展、呈现发达的特征。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神话是人们为崇拜神灵编造的故事，是宗教情绪化下想象力的产物，属于宗教文学的范畴。神话的发达与否最能反映一个民族宗教情绪的高低，因而也是文明类型区分的显著标志。</p>
<p>　　先秦两汉时期与苏美尔阿卡德时期分别是中国与两河流域古代文明类型的形成和奠基时期，在诸多文明要素之中，宗教与神话的发展趋势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自文明类型的形成。比较而言，中国与两河流域古代神话发展的情形呈现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神话的文献载体、神灵人格化、神谱以及神话的叙述艺术等多个方面。</p>
<p>　　从神话的文献载体上讲，中国古代神话主要记载在诸子哲学中，充当着辅助论证的素材，很少独立成篇，也与宗教观念无关。如著名的“女娲补天”和“嫦娥奔月”神话，都出自西汉哲学论著《淮南子·览冥训》中，两则神话都服务于议论，与宗教神灵观念无关。早期儒家经典号称“六经”，即《诗》、《书》、《礼》、《易》、《乐》、《春秋》，为中国古代本土文化的主要遗产，但其中可见的神话寥若晨星。中国最早的两部正史《史记》和《汉书》，其中在“本纪”中有开国皇帝的感生神话的叙述，开启了后世正史编撰帝王感生神话的传统笔法。这些感生神话故事情节简单，都是祖先崇拜宗教意义上的政治神话，正史宣扬的是封建王朝帝王将相的文治武功，绝少神灵干预的神话事迹。史前至夏商周三代时期考古文物中很少看到与后世流行神话题材一一对应的图案，尤其是商代甲骨文、周秦之际的青铜铭文等载体中很少看到。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神话数量稀少，没有独立的作品和鸿篇巨制，这种事实也反映在文献目录学中。文献分类格局真实反映出中国本土文化形成时期神话势力衰微的事实。</p>
<p>　　两河流域神话经历了苏美尔和阿卡德两个历史时期，时间跨度达2500年之久，其神话无论数量还是内容形式都堪称是该民族古代文化的重要遗产。世界上最早的文学目录发现于古代两河流域南部城市尼普尔废墟中，编撰时间在公元前两千纪。在两个盘状泥板上铭刻的21篇文学作品中有7篇都是神话题材，说明神话作为宗教文学中的大宗在文献分类中占据独立地位了。古代两河流域神话不仅文献载体形式多样，篇幅规模都多见鸿篇巨制，著名的神话史诗“吉勒旮美什”记载在11块泥板上，“埃塔那”神话更有450行的文字规模。这些与中国古代神话零碎片段未见独立成篇的局面形成显著反差，生动反映出两大民族神话发展上的早晚盛衰之别。</p>
<p>　　中国古代神话中神灵人格化进展缓慢，春秋以前的文化典籍中很难看到具体可感的神灵形象，天神的形象数千年当中一直模糊不明，《诗·大雅·文王》说“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他如日神、月神、风神、水神等自然神人格化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神灵与人类之间是若即若离的关系，也无由知道它们的性别、性格、家庭谱系等。相反，古代两河流域神话中的神灵大都具备神人同形同性的特征，人格化比较彻底。如苏美尔时期一个圆筒印章上描绘了五个神灵的组图。神话中的神灵有说有笑，和人类一样需要吃、穿、打扮，还有爱情和婚姻家庭等，在神灵之间冲突的故事中神灵形象更加栩栩如生。</p>
<p>　　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神灵缺乏严密的家庭谱系，彼此互不统属。相反，古代两河流域神学家按照人类的家庭组织为神灵编排了严密的谱系，每一个主要神都有父母妻子和儿女，众多的神灵组成一个大家庭。</p>
<p>　　中国古代神话零碎稀少、缺乏系统，更遑论什么艺术手法了，后世熟知的神话大多出现在战国及以后历史时期，道教、佛教等宗教的兴起是神话发生的主要动力，在春秋以前的文明时期很少有神话产生。两河流域古代神话早在国家出现之前就大量产生，充当着宣传宗教教义的重要文化功能，神话多采用反复、拟人和夸张等艺术手法，取得了叙事艺术的很高成就。祖先崇拜是中国古代宗教的主流形式，自然崇拜被深深压抑未能获得充分发展，自然神话的衰微是命中注定的事实。相反，自然崇拜从史前文明时期就是两河流域宗教的主流形式，因而，自然神话获得了充分发展、呈现发达的特征。</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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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陶寺邦国文明与中国古史体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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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8 Aug 2011 14:02:1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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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在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中，作为早期国家代表性的都邑遗址，位于山西省襄汾县的陶寺是非常典型的。陶寺遗址自1978年首次发掘以来，已经历30多年的考古发掘，获得了一系列重要的考古发现。 　　在陶寺城邑的周边，由规模大小不等的遗址构成了陶寺聚落群。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和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最新的联合调查，以陶寺都邑为中心，在南北70公里、东西25公里、面积大约175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发现陶寺文化遗址54处，可划分出四五个聚落等级。 　　综合陶寺遗址各种考古发现，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历史发展的画面：陶寺城邑乃都邑（都城），陶寺都邑和其周围村邑以及更大范围内聚落群的分布格局，已具有早期邦国的框架，即已出现邦君的都城、贵族的宗邑和普通的村邑这样的组合结构；墓葬的等级制表明社会存在着阶级和阶层的分化；陶寺的经济生产不但有发达的农业和畜牧业，而且制陶、制玉、冶金等手工业也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生产的专门化使产品空前丰富，但不断增多的社会财富却愈来愈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陶寺发现的两个朱书陶文已说明都邑内文字的出现和使用；从彩绘龙盘、彩绘陶簋等陶礼器，玉琮、玉璧、玉钺、玉戚、玉兽面器等玉礼器，文字的使用，以及观象授时的天文神职人员的存在，说明陶寺都邑内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性质的社会职能分工是显著的，前者为智者圣者，亦即陶寺都邑内以邦君为首的管理兼统治的统治者，后者乃一般的族众。陶寺城址的规模很大，城内发掘出土物非常丰富，陶寺文明是当时众多邦国文明的佼佼者。 　　从考古发掘上升到对社会的说明，这应当是考古与历史最基本的整合。此外，陶寺遗址得天独厚，它还是目前较有条件与古史传说相联系的遗址之一。陶寺遗址被分为早中晚三期，作为都邑的早期和中期遗址，碳14测定的年代为距今4300—4000年前，属于夏代之前的尧舜时代。而在地望上，陶寺文化和陶寺遗址与“尧都平阳”的古史传说相吻合。为此，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学者多主张陶寺都邑乃帝尧陶唐氏的都城。在条件具备的地方，谨慎地将考古学文化与古史传说中的族团作些系统的整理和整合，也是研究深化所需要的。 　　我们称陶寺都邑所反映的是都邑邦国文明，这是因为在我们的古史体系中，笔者曾经对文明和国家的起源及其之后的发展，作过这样的时代与类型的分化：平等的农耕聚落形态—初步不平等的中心聚落形态—都邑邦国形态—复合制的王国形态—郡县制下中央集权的帝国形态。在这一古史体系中，陶寺邦国属于早期国家。依据这样的划分，我国的一些学者将夏商周三代的国家称为“早期国家”，而将秦汉以来的国家称为“成熟国家”。这是一种两分法。而苏联学者A.M.哈赞诺夫则说：“早期国家是指最早的、真正原始类型的国家，是紧接着原始社会解体之后的国家。早期国家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它构成了这一地区或那一地区或长或短的国家发展链条的第一环。”按照这一定义，我们应当只将那种最初的国家（初始国家），即原始国家，称为“早期国家”，这样也就可以作出三分法的划分：龙山时代，即夏代之前、尧舜禹时代的邦国，属于初始国家，即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复合制的王国，属于国家结构和形态进一步发展了的国家，可称为“发展了的国家”；秦汉至明清可称为“成熟的国家”。 　　陶寺遗址所处的尧舜时代的另一重要现象，就是邦国联盟，也是史书所称的“万邦”时代。这里的“万邦”之“万”字，只是极言其多，不必指实。不可否认，在“万邦”这些政治实体中，既有自炎黄时期以来仍处于原始社会发展程度的诸氏族、部落或酋邦，也有一批政治实体已演进为早期国家的邦国。过去把这一时期的联盟称为“部落联盟”。而从事物的性质总是由其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予以规定的来看，既然尧舜禹时期已出现一批属于早期国家的邦国，那么尧舜禹时期诸部族之间的关系，与其称为“部落联盟”，不如称之为“邦国联盟”或“族邦联盟”。唐尧、虞舜、夏禹之间的关系实为邦国与邦国之间的关系，只是当时随着势力的相互消长，唐尧、虞舜、夏禹都先后担任过“族邦联盟”的盟主而已。为此，笔者很赞成这样一种说法：尧舜禹他们的身份有一度曾是双重的，即首先是本国的邦君，其次是族邦联盟之盟主或霸主，这种盟主地位就是夏商周三代时“天下共主”之前身。“邦国联盟”是国际关系而不是一种国家形态，其时的国家形态就是邦国；夏商周三代“家天下”之“天下”，则属于以时王（夏王、商王、周王）为天下共主的复合制国家。这一差异我们也可以表述为：陶寺等龙山时代的国家，是单一制的邦国，属于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王朝国家属于多元一体的统一的复合制国家，是发展了的国家；秦汉以后的国家则属于更加发展了的成熟国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3146" title="20110818_002"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18_002.jpg" alt="" width="511" height="405" /></p>
<p>　　在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中，作为早期国家代表性的都邑遗址，位于山西省襄汾县的陶寺是非常典型的。陶寺遗址自1978年首次发掘以来，已经历30多年的考古发掘，获得了一系列重要的考古发现。</p>
<p>　　在陶寺城邑的周边，由规模大小不等的遗址构成了陶寺聚落群。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和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单位最新的联合调查，以陶寺都邑为中心，在南北70公里、东西25公里、面积大约175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发现陶寺文化遗址54处，可划分出四五个聚落等级。</p>
<p>　　综合陶寺遗址各种考古发现，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历史发展的画面：陶寺城邑乃都邑（都城），陶寺都邑和其周围村邑以及更大范围内聚落群的分布格局，已具有早期邦国的框架，即已出现邦君的都城、贵族的宗邑和普通的村邑这样的组合结构；墓葬的等级制表明社会存在着阶级和阶层的分化；陶寺的经济生产不但有发达的农业和畜牧业，而且制陶、制玉、冶金等手工业也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生产的专门化使产品空前丰富，但不断增多的社会财富却愈来愈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陶寺发现的两个朱书陶文已说明都邑内文字的出现和使用；从彩绘龙盘、彩绘陶簋等陶礼器，玉琮、玉璧、玉钺、玉戚、玉兽面器等玉礼器，文字的使用，以及观象授时的天文神职人员的存在，说明陶寺都邑内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性质的社会职能分工是显著的，前者为智者圣者，亦即陶寺都邑内以邦君为首的管理兼统治的统治者，后者乃一般的族众。陶寺城址的规模很大，城内发掘出土物非常丰富，陶寺文明是当时众多邦国文明的佼佼者。</p>
<p>　　从考古发掘上升到对社会的说明，这应当是考古与历史最基本的整合。此外，陶寺遗址得天独厚，它还是目前较有条件与古史传说相联系的遗址之一。陶寺遗址被分为早中晚三期，作为都邑的早期和中期遗址，碳14测定的年代为距今4300—4000年前，属于夏代之前的尧舜时代。而在地望上，陶寺文化和陶寺遗址与“尧都平阳”的古史传说相吻合。为此，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学者多主张陶寺都邑乃帝尧陶唐氏的都城。在条件具备的地方，谨慎地将考古学文化与古史传说中的族团作些系统的整理和整合，也是研究深化所需要的。</p>
<p>　　我们称陶寺都邑所反映的是都邑邦国文明，这是因为在我们的古史体系中，笔者曾经对文明和国家的起源及其之后的发展，作过这样的时代与类型的分化：平等的农耕聚落形态—初步不平等的中心聚落形态—都邑邦国形态—复合制的王国形态—郡县制下中央集权的帝国形态。在这一古史体系中，陶寺邦国属于早期国家。依据这样的划分，我国的一些学者将夏商周三代的国家称为“早期国家”，而将秦汉以来的国家称为“成熟国家”。这是一种两分法。而苏联学者A.M.哈赞诺夫则说：“早期国家是指最早的、真正原始类型的国家，是紧接着原始社会解体之后的国家。早期国家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它构成了这一地区或那一地区或长或短的国家发展链条的第一环。”按照这一定义，我们应当只将那种最初的国家（初始国家），即原始国家，称为“早期国家”，这样也就可以作出三分法的划分：龙山时代，即夏代之前、尧舜禹时代的邦国，属于初始国家，即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复合制的王国，属于国家结构和形态进一步发展了的国家，可称为“发展了的国家”；秦汉至明清可称为“成熟的国家”。</p>
<p>　　陶寺遗址所处的尧舜时代的另一重要现象，就是邦国联盟，也是史书所称的“万邦”时代。这里的“万邦”之“万”字，只是极言其多，不必指实。不可否认，在“万邦”这些政治实体中，既有自炎黄时期以来仍处于原始社会发展程度的诸氏族、部落或酋邦，也有一批政治实体已演进为早期国家的邦国。过去把这一时期的联盟称为“部落联盟”。而从事物的性质总是由其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予以规定的来看，既然尧舜禹时期已出现一批属于早期国家的邦国，那么尧舜禹时期诸部族之间的关系，与其称为“部落联盟”，不如称之为“邦国联盟”或“族邦联盟”。唐尧、虞舜、夏禹之间的关系实为邦国与邦国之间的关系，只是当时随着势力的相互消长，唐尧、虞舜、夏禹都先后担任过“族邦联盟”的盟主而已。为此，笔者很赞成这样一种说法：尧舜禹他们的身份有一度曾是双重的，即首先是本国的邦君，其次是族邦联盟之盟主或霸主，这种盟主地位就是夏商周三代时“天下共主”之前身。“邦国联盟”是国际关系而不是一种国家形态，其时的国家形态就是邦国；夏商周三代“家天下”之“天下”，则属于以时王（夏王、商王、周王）为天下共主的复合制国家。这一差异我们也可以表述为：陶寺等龙山时代的国家，是单一制的邦国，属于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王朝国家属于多元一体的统一的复合制国家，是发展了的国家；秦汉以后的国家则属于更加发展了的成熟国家。</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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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明的另一面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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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7 Aug 2011 11:25:1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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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文明” 一词常被用来描述个人或群体较高等的文化﹑教养﹑品味等。文明人相对于野蛮人，文明行为相对于粗俗举止，文明话语相对于粗鄙言谈——文明代表一切美好与秩序，不文明则是丑恶混乱的代名词。在历史演化上，文明又代表人类进入理智、进步与繁荣社会的历史阶段，相对的是原始社会的野蛮与落后。然而，文明真的带给人类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价值吗？事实并非如此。 　　在所谓 “新石器时代革命” 这段时间里，人类花了5000—8000年才学会把石器打磨得更精致，将陶器制作得更结实，并在种植作物及驯养动物方面有些进步。事实上，巨大的改变发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特别是在社会方面。因定居及农业生产，使得人口与聚落增加。接着，人群间的敌意与冲突增强，防卫性的城与墙出现﹔此均显示由于资源竞争，人类除了继续改进生产技术之外，还须有其他手段来解决生存资源不足问题。这手段，便是在人群间建立一种制度，让被统治者来从事生产，以供养及服务于统治者。就在这样的普遍背景下，诞生了世界四大古文明。因此，人类文明的诞生原来就不是在美好﹑和谐与繁荣的背景下，它是匮乏﹑冲突与暴力胁迫的产物。 　　这些古文明中普遍出现城，城中的统治阶层，城内外的被统治者，以及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所构成的 “国家”。国家是一种社会阶序化﹑权力集中化的政治体。在人类早期文明古国中，宏伟的公共建筑与宫室，工艺细腻﹑制作耗时的器物﹑雕刻与雕塑，这些都是文明的象征。但在另一方面，它们也是统治者能拥有及操控大量人力﹑物资的表征，是有些人成为被奴役者的表征。透过这些可见的“物”，统治阶层的权力成为“看得见”的社会现实。总之，城居生活是文明的摇篮，国家是保障城市居民安全﹑富裕及维持社会阶序的工具。城内的统治阶层享受并沉溺于音乐﹑美术﹑雕塑﹑哲学﹑天文，城外则有农人辛勤工作，有军人四处征伐﹑掠夺，以供应城内的统治者并滋养其文明雅好。 　　大多数人类文明均建立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谷类作物无法离开土地，农人因而无法离开土地——此种生产方式，便于早期文明国家统治阶层将大量人口附着于土地。地力与人力透过植物可转化为被屯积﹑运送的谷粮，而粮食的征集﹑屯积及再分配又可以豢养一群不事生产的官吏﹑艺匠﹑祭司与上层统治者。在人类历史上，也有不少文明是游牧人群所创造的。在这样的例子中，国家仍是文明产生的关键。无论如何，文明是阶序化社会的产物，在各人群平等且各自为主的游牧部落中难以产生“文明”。 　　人类文明的重要特征是出现文字书写。文字最早的功能主要在于记忆统治阶层的祖先系谱，及其功绩与神圣性，如殷商甲骨上刻着的殷王父﹑祖之名。透过文字与器物让统治者的权力及其祖先功绩得到记忆﹑流传，这样的做法更表现在西周铜器上常见的“子子孙孙永宝用” 这样的套语上——制作耗时的铜器是权力（以及财富）的表征，期望子孙永远保有此器，也就是期望统治者的地位与财富得以传诸子孙。文字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记忆工具，它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便是用来记忆过去，也就是“历史”。如此，文明世界中的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区分、英雄圣王的嫡传与支庶后裔区分，借着文字的社会记忆功能被强化及稳固地延续下来。 　　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文明多能在广大地域中扩张其势力或影响范围。文明扩张，一方面靠的是文明背后的国家武力，以征服﹑殖民﹑商业等手段，强制对他方人群施以政治﹑经济控制与 “文明教化”。另一方面，国家经由上述手段在其边缘领域中建立直接或间接统治后，文明扩张更普遍透过人与人相互间的夸耀与歧视——在能亲近接触的人群间（如同村或邻近村庄的人），有些人以文明﹑优雅﹑进步自夸，并以野蛮﹑鄙陋﹑落伍来歧视他人﹔不堪受歧视者，则常模彷﹑攀附前者的文明习俗与行为规范。如此代表文明的行为﹑习尚，包括对一些精美艺品的雅好，在各地人群间逐渐流布。 　　人类文明由最早的 “四大古文明” 走来，虽有其阴暗的一面，但我们无法否认在各历史阶段及各地域，人类文明皆不断有新的创造与改进，这证明人类文明最珍贵之处不在宏伟的纪念性建筑及奇匠巧思制作的工艺品，而是文明人对文明的反思。 （作者单位：台湾中兴大学文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文明” 一词常被用来描述个人或群体较高等的文化﹑教养﹑品味等。文明人相对于野蛮人，文明行为相对于粗俗举止，文明话语相对于粗鄙言谈——文明代表一切美好与秩序，不文明则是丑恶混乱的代名词。在历史演化上，文明又代表人类进入理智、进步与繁荣社会的历史阶段，相对的是原始社会的野蛮与落后。然而，文明真的带给人类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价值吗？事实并非如此。</p>
<p>　　在所谓 “新石器时代革命” 这段时间里，人类花了5000—8000年才学会把石器打磨得更精致，将陶器制作得更结实，并在种植作物及驯养动物方面有些进步。事实上，巨大的改变发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特别是在社会方面。因定居及农业生产，使得人口与聚落增加。接着，人群间的敌意与冲突增强，防卫性的城与墙出现﹔此均显示由于资源竞争，人类除了继续改进生产技术之外，还须有其他手段来解决生存资源不足问题。这手段，便是在人群间建立一种制度，让被统治者来从事生产，以供养及服务于统治者。就在这样的普遍背景下，诞生了世界四大古文明。因此，人类文明的诞生原来就不是在美好﹑和谐与繁荣的背景下，它是匮乏﹑冲突与暴力胁迫的产物。</p>
<p>　　这些古文明中普遍出现城，城中的统治阶层，城内外的被统治者，以及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所构成的 “国家”。国家是一种社会阶序化﹑权力集中化的政治体。在人类早期文明古国中，宏伟的公共建筑与宫室，工艺细腻﹑制作耗时的器物﹑雕刻与雕塑，这些都是文明的象征。但在另一方面，它们也是统治者能拥有及操控大量人力﹑物资的表征，是有些人成为被奴役者的表征。透过这些可见的“物”，统治阶层的权力成为“看得见”的社会现实。总之，城居生活是文明的摇篮，国家是保障城市居民安全﹑富裕及维持社会阶序的工具。城内的统治阶层享受并沉溺于音乐﹑美术﹑雕塑﹑哲学﹑天文，城外则有农人辛勤工作，有军人四处征伐﹑掠夺，以供应城内的统治者并滋养其文明雅好。</p>
<p>　　大多数人类文明均建立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谷类作物无法离开土地，农人因而无法离开土地——此种生产方式，便于早期文明国家统治阶层将大量人口附着于土地。地力与人力透过植物可转化为被屯积﹑运送的谷粮，而粮食的征集﹑屯积及再分配又可以豢养一群不事生产的官吏﹑艺匠﹑祭司与上层统治者。在人类历史上，也有不少文明是游牧人群所创造的。在这样的例子中，国家仍是文明产生的关键。无论如何，文明是阶序化社会的产物，在各人群平等且各自为主的游牧部落中难以产生“文明”。</p>
<p>　　人类文明的重要特征是出现文字书写。文字最早的功能主要在于记忆统治阶层的祖先系谱，及其功绩与神圣性，如殷商甲骨上刻着的殷王父﹑祖之名。透过文字与器物让统治者的权力及其祖先功绩得到记忆﹑流传，这样的做法更表现在西周铜器上常见的“子子孙孙永宝用” 这样的套语上——制作耗时的铜器是权力（以及财富）的表征，期望子孙永远保有此器，也就是期望统治者的地位与财富得以传诸子孙。文字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记忆工具，它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便是用来记忆过去，也就是“历史”。如此，文明世界中的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区分、英雄圣王的嫡传与支庶后裔区分，借着文字的社会记忆功能被强化及稳固地延续下来。</p>
<p>　　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文明多能在广大地域中扩张其势力或影响范围。文明扩张，一方面靠的是文明背后的国家武力，以征服﹑殖民﹑商业等手段，强制对他方人群施以政治﹑经济控制与 “文明教化”。另一方面，国家经由上述手段在其边缘领域中建立直接或间接统治后，文明扩张更普遍透过人与人相互间的夸耀与歧视——在能亲近接触的人群间（如同村或邻近村庄的人），有些人以文明﹑优雅﹑进步自夸，并以野蛮﹑鄙陋﹑落伍来歧视他人﹔不堪受歧视者，则常模彷﹑攀附前者的文明习俗与行为规范。如此代表文明的行为﹑习尚，包括对一些精美艺品的雅好，在各地人群间逐渐流布。</p>
<p>　　人类文明由最早的 “四大古文明” 走来，虽有其阴暗的一面，但我们无法否认在各历史阶段及各地域，人类文明皆不断有新的创造与改进，这证明人类文明最珍贵之处不在宏伟的纪念性建筑及奇匠巧思制作的工艺品，而是文明人对文明的反思。</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台湾中兴大学文学院）</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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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类学方法——作用与局限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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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7 Aug 2011 11:17:49 +0000</pubDate>
		<dc:creator>lgp</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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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人类学方法]]></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明起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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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我国对中国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开展得很早，比较重要的时期也许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上半叶。而我国这项研究的特点是很注意吸收人类学研究成果。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主要是对19世纪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学说的借鉴和参考。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对人类学相关成果参考的视野扩大到对当代西方文化人类学有关成果的了解上，对于推进国内研究有很大意义。 　　人类学方法之所以能对我们研究远古时期历史的课题有借鉴意义，是因为它以近代以来所观察到的实例为依据，为我们描述和解释了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一些可能属于较早进化阶段的具体表现形式。但是在历史学研究中借鉴人类学成果是有条件的，人类学成果对于历史学研究而言其意义也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虽然人类学成果的全部基础是来自对田野调查对象的观察，由此形成的资料也因而具有特别的说服力和证据质量，但是，在这些资料与历史学面对的特定个案之间的关系毕竟不是自明的，而每个特定人群的社会政治生活情形包括可能有的国家形成的具体过程实际上也是不可能完全雷同的，所以尽管人类学成果对于历史学个案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是人类学概念对于历史学个案的适用性是需要证明的，同时这些概念或理论模型并不能直接代替在特定个案中对特定国家进程所有表现及细节的描述。尽管人类学以田野为基础提供了有价值的新型资料，但在人类学成果中对这些资料的描述和解释仍然是与每个学者自身的选择有关的，所以人类学成果本身并不能简单地看做是一种事实性的依据。 　　但是，尽管有上述情况，我认为对于人类学成果积极利用的方向还是应当肯定的。理由是这些成果对于推进历史学某些研究是有价值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利用目前还很不够。总体上我国学术界对人类学有关成果了解还很初步。我认为除了对中国国家起源课题感兴趣的中国古史界、考古学界、世界古代史学界外，国内人类学界在这方面投入更多力量也是很重要的。 　　就中国国家起源研究对于人类学成果利用的具体内容而言，在当前阶段，对于人类学关于人类早期政治组织演进的多种解释理论模型及有关概念意义的研究仍然十分重要。在这方面国内学者的认识还有许多不相一致的地方，需要通过研究和讨论来提高对这些问题认识的水平。在人类学关于人类早期政治组织演进的各种理论和概念中，我认为关于酋邦理论和酋邦概念还是值得特别关注和认真研究的。这主要是因为这个理论和概念对于中国个案有适用性。就人类学史本身而言，酋邦理论的提出和使用酋邦概念，是标志了在摩尔根之后，人类学对于人类早期政治组织演进及国家形成问题认识的某种重要变化，也可以说是重要发展，在当代人类学研究中被持续高度地重视。其对人类政治组织演进过程的解释有很高的真实性。同摩尔根有关学说相比，其最重要意义在于指出了前国家时期人类政治组织发展可能达到的复杂程度，而在以往的理论中对人类在进入国家社会前政治组织复杂性的估计要低很多。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纠正，也是人类学在国家起源问题上对许多历史学个案有很高适用性的一个解释模型，包括对中国个案而言。所以根本上并不是仅仅由于酋邦概念和理论是西方人类学的新成果，我们在中国个案中也必须引用它，而是因为它适用于解释中国的资料，对中国古代事实有很好的说明力，所以要借鉴它，也可以借鉴它。 　　中国国家起源研究是一项带有很重的解释性目标的课题。历史学在这一课题上对于人类学成果的利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更好地达成课题中对于解释性工作的要求。在此我们也应看到，国内一些历史和考古学者在近30年的研究中也陆续独立提出了一些关于中国早期政治组织演进问题的解释性意见框架或基本概念，如对于“古国”、“方国”、“邦国”问题的论述等。这些对于最终认定中国国家形成的具体过程都很重要。我认为要在对这些解释性意见框架讨论基础上推进研究本身，进一步澄清这些意见框架及相关概念的确切理论含义及相互关系还是很必要的。而在这方面恐怕也需要就这些意见框架及重要概念与人类学有关概念或解释模型之间在认识上的关系努力作出尽可能明确的说明，因为只有这样，所有有关研究才能在公认的术语规则下具备表明其意义的共同基础，当然这实际上也是人类学与历史学、考古学在这个问题上深度合作的重要表现。作为历史学者，我看重这种合作，根本原因是在于它能帮助我们得出关于人类早期活动的真正合理的、准确的和有很高说服力的认识。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历史学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我国对中国国家起源问题的研究开展得很早，比较重要的时期也许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上半叶。而我国这项研究的特点是很注意吸收人类学研究成果。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主要是对19世纪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学说的借鉴和参考。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对人类学相关成果参考的视野扩大到对当代西方文化人类学有关成果的了解上，对于推进国内研究有很大意义。</p>
<p>　　人类学方法之所以能对我们研究远古时期历史的课题有借鉴意义，是因为它以近代以来所观察到的实例为依据，为我们描述和解释了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一些可能属于较早进化阶段的具体表现形式。但是在历史学研究中借鉴人类学成果是有条件的，人类学成果对于历史学研究而言其意义也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虽然人类学成果的全部基础是来自对田野调查对象的观察，由此形成的资料也因而具有特别的说服力和证据质量，但是，在这些资料与历史学面对的特定个案之间的关系毕竟不是自明的，而每个特定人群的社会政治生活情形包括可能有的国家形成的具体过程实际上也是不可能完全雷同的，所以尽管人类学成果对于历史学个案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是人类学概念对于历史学个案的适用性是需要证明的，同时这些概念或理论模型并不能直接代替在特定个案中对特定国家进程所有表现及细节的描述。尽管人类学以田野为基础提供了有价值的新型资料，但在人类学成果中对这些资料的描述和解释仍然是与每个学者自身的选择有关的，所以人类学成果本身并不能简单地看做是一种事实性的依据。</p>
<p>　　但是，尽管有上述情况，我认为对于人类学成果积极利用的方向还是应当肯定的。理由是这些成果对于推进历史学某些研究是有价值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利用目前还很不够。总体上我国学术界对人类学有关成果了解还很初步。我认为除了对中国国家起源课题感兴趣的中国古史界、考古学界、世界古代史学界外，国内人类学界在这方面投入更多力量也是很重要的。</p>
<p>　　就中国国家起源研究对于人类学成果利用的具体内容而言，在当前阶段，对于人类学关于人类早期政治组织演进的多种解释理论模型及有关概念意义的研究仍然十分重要。在这方面国内学者的认识还有许多不相一致的地方，需要通过研究和讨论来提高对这些问题认识的水平。在人类学关于人类早期政治组织演进的各种理论和概念中，我认为关于酋邦理论和酋邦概念还是值得特别关注和认真研究的。这主要是因为这个理论和概念对于中国个案有适用性。就人类学史本身而言，酋邦理论的提出和使用酋邦概念，是标志了在摩尔根之后，人类学对于人类早期政治组织演进及国家形成问题认识的某种重要变化，也可以说是重要发展，在当代人类学研究中被持续高度地重视。其对人类政治组织演进过程的解释有很高的真实性。同摩尔根有关学说相比，其最重要意义在于指出了前国家时期人类政治组织发展可能达到的复杂程度，而在以往的理论中对人类在进入国家社会前政治组织复杂性的估计要低很多。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纠正，也是人类学在国家起源问题上对许多历史学个案有很高适用性的一个解释模型，包括对中国个案而言。所以根本上并不是仅仅由于酋邦概念和理论是西方人类学的新成果，我们在中国个案中也必须引用它，而是因为它适用于解释中国的资料，对中国古代事实有很好的说明力，所以要借鉴它，也可以借鉴它。</p>
<p>　　中国国家起源研究是一项带有很重的解释性目标的课题。历史学在这一课题上对于人类学成果的利用，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更好地达成课题中对于解释性工作的要求。在此我们也应看到，国内一些历史和考古学者在近30年的研究中也陆续独立提出了一些关于中国早期政治组织演进问题的解释性意见框架或基本概念，如对于“古国”、“方国”、“邦国”问题的论述等。这些对于最终认定中国国家形成的具体过程都很重要。我认为要在对这些解释性意见框架讨论基础上推进研究本身，进一步澄清这些意见框架及相关概念的确切理论含义及相互关系还是很必要的。而在这方面恐怕也需要就这些意见框架及重要概念与人类学有关概念或解释模型之间在认识上的关系努力作出尽可能明确的说明，因为只有这样，所有有关研究才能在公认的术语规则下具备表明其意义的共同基础，当然这实际上也是人类学与历史学、考古学在这个问题上深度合作的重要表现。作为历史学者，我看重这种合作，根本原因是在于它能帮助我们得出关于人类早期活动的真正合理的、准确的和有很高说服力的认识。</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历史学系）</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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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明与文明的延续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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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6 Aug 2011 13:31:5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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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世界史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明延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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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在中国史和中国考古学领域经常出现这样的说法，即中华文明是世界历史上唯一连绵不断的文明。作为一名世界古代史研究者，笔者对此感到错愕。毋庸置疑，中华文明呈现出突出的连续性特征，其发展谱系明晰，作为中华文明主要载体的汉字和汉民族都没有出现根本性中断。然而这个命题仍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它包含着另一个判断，即世界上所有其他历史悠久的文明都曾中断，或者业已中断。但在笔者看来，许多古代文明也都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延续了下来，例如印度文明、犹太文明，甚或是希腊罗马文明。 　　以印度文明为例。公元前1500年左右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后，在吸取当地文化基础上创造了吠陀文明。这一时期人们创造和接受的基本观念如因果、轮回、业报，此后一直是指导印度居民生活的核心精神，时至今日并未有根本性的改变。再如犹太文明，尽管历史上绝大部分时期犹太民族都生活在其他民族统治之下，并没有自己的国家，甚至流散到世界各地，但他们却很好地保持了自己特有的以犹太教信仰为核心的文明传统。至于希腊罗马文明，恐怕很少有中国史学者会认可其延续性。但希腊人创造的文明传统经由罗马人继承和发扬，传承到近现代西方，却是我们理解整个西方文明的一条重要线索。希腊文明的核心精神如理性与民主却始终是西方文明创造性力量的源泉。以此而论，虽然传承者甚至语言都发生了变化，但也可以说希腊罗马文明也并没有中断过，有的只是转变。 　　文明的延续与中断是个复杂的问题，并不像有些学者想象的那样简单。对于文明的核心内涵，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虽然对于什么是文明，学者们从来不能给出公认的定义，但如果将不同的文明进行比较，便不难看出它们之间的根本性区别，而这也是它们的独特性所在。中华文明区别于印度文明，不在于它的社会结构或者国家形态，亦不仅仅在于它的语言或者民族属性本身，而在于它独创的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思想和观念体系。这思想和观念体系一经确立之后，就长期成为这个区域内人们思想和生活的指引，指导人们处理人和自然、人和人以及人和其精神世界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具有内在一致性的世界秩序，并且深刻影响到周边民族的思想和行为。相反，印度人的世界秩序则是以印度文明独有的因果、轮回、业报思想和观念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以此而论，文明的实质内涵不是其表现形式，而是其基本思想和观念体系。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汤因比认为应该从精神层面上定义文明。其他学者的看法大同小异。布罗代尔提出，文明是“一个文化区域”，是“一组文化特征和现象”。沃勒斯坦也认为，文明是“特定世界观、习俗、结构和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关联体，它形成某种历史整体并与其他各种各样的现象共存”。涂尔干和毛斯则说，文明是“包含了一定数量民族的道德环境，其间各民族文化只是这整体的一个特定形式”。亨廷顿在概括这些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尽管有时候特定文明可能同特定种族和民族相契合，但并不能说文明就等同于特定种族或民族。同一个文明可能包括不同的种族或民族，反过来，同一个种族或民族也可能分属不同的文明。同样，亦不能简单地把文明等同于一个国家。 　　文明是一个人为创造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环境，它通常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稳定性，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其思想和行为都受到这环境的制约。但它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能够不断接受内部和外部的影响而自我更新甚至改变。如果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古代人类创造的诸多文明中，有一部分的确是完全中断了，例如古代西亚文明、埃及文明和美洲文明。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文明以这样和那样的形式延续了下来，至今仍然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这就是学者们所说的轴心文明，主要包括中国文明、印度文明、犹太文明和希腊罗马文明。这些文明的一个共同特征在于，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它们可能吸收了外来的因素，从而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和变化，但它们的基本精神传统并未消亡，或者未被全新的思想和观念体系所取代，它们仍然是人们一切活动的轴心。 　　人类的文明既有共同的特征，也呈现出形式的多样性。对于什么是文明，文明是否是延续的，我们不能单独以中华文明为尺度，来得出一个结论或者下一个判断。我们必须了解不同的文明，对它们进行比较研究，才能较好地认识文明的一些基本问题。更为重要的不是断言中华文明是否是唯一延绵不断的，而是去探究文明的生命力何在，文明何以会发生变化乃至转变，甚至文明何以会消亡，从而进一步思考中华文明如何能够得到发展和弘扬。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西方古典学中心、历史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在中国史和中国考古学领域经常出现这样的说法，即中华文明是世界历史上唯一连绵不断的文明。作为一名世界古代史研究者，笔者对此感到错愕。毋庸置疑，中华文明呈现出突出的连续性特征，其发展谱系明晰，作为中华文明主要载体的汉字和汉民族都没有出现根本性中断。然而这个命题仍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它包含着另一个判断，即世界上所有其他历史悠久的文明都曾中断，或者业已中断。但在笔者看来，许多古代文明也都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延续了下来，例如印度文明、犹太文明，甚或是希腊罗马文明。</p>
<p>　　以印度文明为例。公元前1500年左右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后，在吸取当地文化基础上创造了吠陀文明。这一时期人们创造和接受的基本观念如因果、轮回、业报，此后一直是指导印度居民生活的核心精神，时至今日并未有根本性的改变。再如犹太文明，尽管历史上绝大部分时期犹太民族都生活在其他民族统治之下，并没有自己的国家，甚至流散到世界各地，但他们却很好地保持了自己特有的以犹太教信仰为核心的文明传统。至于希腊罗马文明，恐怕很少有中国史学者会认可其延续性。但希腊人创造的文明传统经由罗马人继承和发扬，传承到近现代西方，却是我们理解整个西方文明的一条重要线索。希腊文明的核心精神如理性与民主却始终是西方文明创造性力量的源泉。以此而论，虽然传承者甚至语言都发生了变化，但也可以说希腊罗马文明也并没有中断过，有的只是转变。</p>
<p>　　文明的延续与中断是个复杂的问题，并不像有些学者想象的那样简单。对于文明的核心内涵，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虽然对于什么是文明，学者们从来不能给出公认的定义，但如果将不同的文明进行比较，便不难看出它们之间的根本性区别，而这也是它们的独特性所在。中华文明区别于印度文明，不在于它的社会结构或者国家形态，亦不仅仅在于它的语言或者民族属性本身，而在于它独创的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思想和观念体系。这思想和观念体系一经确立之后，就长期成为这个区域内人们思想和生活的指引，指导人们处理人和自然、人和人以及人和其精神世界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具有内在一致性的世界秩序，并且深刻影响到周边民族的思想和行为。相反，印度人的世界秩序则是以印度文明独有的因果、轮回、业报思想和观念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以此而论，文明的实质内涵不是其表现形式，而是其基本思想和观念体系。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汤因比认为应该从精神层面上定义文明。其他学者的看法大同小异。布罗代尔提出，文明是“一个文化区域”，是“一组文化特征和现象”。沃勒斯坦也认为，文明是“特定世界观、习俗、结构和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关联体，它形成某种历史整体并与其他各种各样的现象共存”。涂尔干和毛斯则说，文明是“包含了一定数量民族的道德环境，其间各民族文化只是这整体的一个特定形式”。亨廷顿在概括这些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尽管有时候特定文明可能同特定种族和民族相契合，但并不能说文明就等同于特定种族或民族。同一个文明可能包括不同的种族或民族，反过来，同一个种族或民族也可能分属不同的文明。同样，亦不能简单地把文明等同于一个国家。</p>
<p>　　文明是一个人为创造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环境，它通常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稳定性，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其思想和行为都受到这环境的制约。但它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能够不断接受内部和外部的影响而自我更新甚至改变。如果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古代人类创造的诸多文明中，有一部分的确是完全中断了，例如古代西亚文明、埃及文明和美洲文明。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文明以这样和那样的形式延续了下来，至今仍然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这就是学者们所说的轴心文明，主要包括中国文明、印度文明、犹太文明和希腊罗马文明。这些文明的一个共同特征在于，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它们可能吸收了外来的因素，从而发生了深刻的转变和变化，但它们的基本精神传统并未消亡，或者未被全新的思想和观念体系所取代，它们仍然是人们一切活动的轴心。</p>
<p>　　人类的文明既有共同的特征，也呈现出形式的多样性。对于什么是文明，文明是否是延续的，我们不能单独以中华文明为尺度，来得出一个结论或者下一个判断。我们必须了解不同的文明，对它们进行比较研究，才能较好地认识文明的一些基本问题。更为重要的不是断言中华文明是否是唯一延绵不断的，而是去探究文明的生命力何在，文明何以会发生变化乃至转变，甚至文明何以会消亡，从而进一步思考中华文明如何能够得到发展和弘扬。</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北京大学西方古典学中心、历史系）</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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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明探源需多学科协作</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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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6 Aug 2011 13:26:4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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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原始经济]]></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明起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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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早期文明的兴衰不是单凭两重证据法就能解决的，必须依赖多学科方法的协作。这种研究不但要了解文明起源的历史，而且要对起源的原因和动力机制作出解释。 　　当今国际的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领域，结合了社会科学通则与历史学个案的研究。而在我国，这一课题仍然主要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来承担，因此表现出较强的传统国学倾向和较弱的社会科学特点。 　　探究世间万物的来历是人类的本性。古希腊哲学家就把国家和文明起源作为探讨的对象。在中世纪，西方文明起源是通过《圣经》表述的，它使得进化思想没有立锥之地。 　　启蒙运动提倡进化的视野。在考古学领域，丹麦学者汤姆森从技术发展来构建人类的史前史，导致了三期论的诞生。在社会科学方面，法国思想家米拉波首次用“文明”形容社会发展的最高层次。19世纪，摩尔根提出经典的直线文化进化论，将人类社会分为蒙昧、野蛮和文明三个阶段。摩尔根的论述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促使他们探索国家的成因，并努力以进化思想来构建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发展模式。根据摩尔根和马恩的论述，苏联学者提出了一种人类社会直线进化模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18—20世纪初，文明探源大体上是一种规律性的研究，而且带有明显的直线进化论色彩。20世纪上半叶，博厄斯学派开始占据学界的主导地位，它否认人类社会的发展存在普遍规律，反对社会进化学说。在历史学领域里，兰克学派主导着国际史学潮流。它强调用史料来重新认识历史，反对规律性阐释。 　　二战后，以莱斯利·怀特和朱利安·斯图尔特为代表的“新进化论”开始在美国流行，将总结社会发展规律看做是人类学的主要目标。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和塞维斯运用民族志材料，提出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四阶段的社会发展序列。 　　20世纪上半叶，柴尔德的自发论和魏特夫的水源论是两种影响很大的文明起源理论。柴尔德将技术经济发展导致的剩余产品增长看做是文明起源的动力。魏特夫认为，早期文明起源的一些主要地区都存在大规模的灌溉农业，水源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使得大规模的农业灌溉需要集中控制管理和协调。1960年代起，美国新考古学强调科学实证论和社会规律探究的重要性，于是，文明和国家探源不再局限于何时何地的问题，也要探究其形成的原因和孕育的过程。因此，文明探源开始用“社会复杂化研究”来表述。 　　在我国，文明和早期国家探源主要是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来从事的，视野比较狭窄。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历史学（文献研究）、考古学、社会人类学和其他学科相互结合或交叉的途径。 　　古代文字可以告诉我们早期国家的具体年代、地点、国王的称谓及世系，但也有缺点。文字的出现大多晚于原始国家的诞生，而有的文明和国家则没有文字，而且文字并不能告诉我们国家是如何形成的。许多早期文字只是与宗教活动相关的记载。历史文献是由古代文书所撰写，受制于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笔者的立场和知识面。古代文献中的称谓不能作为当代科学定义的依据。古代文献并不告诉我们早期国家的社会制度，需要我们根据它们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来判断。 　　考古材料是古代社会的直接证据，但最大缺点是残缺不全，而且并非不言自明。我们要避免简单的推论，比如看见随葬品多少就断言是贫富差异的证据，进而推断剥削和阶级的出现。 　　美国考古学家戈登·威利开创的聚落考古，被公认为是探究社会复杂化的一种有效方法。聚落形态可以从个别建筑、社群布局和区域形态三个层次对史前社会做微观到宏观的研究。个别建筑可以了解人们对气候环境的适应、建筑技术、家庭结构、财富和等级差异、手工业专门化、宗教活动、政治体制乃至世俗品位。社群布局与环境、资源相关，也与血缘关系、族群差异、阶级分层、贸易或生产专门化、宗教活动和宇宙观念有密切的关系。区域形态是从聚落的区域布局来了解人类的生计和经济形态、生产与贸易、政治结构与统治方式、战争与防御、宗教与宇宙观。从这三个方面来整合研究史前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历时变迁，就能为社会复杂化和文明起源提供非常有价值的洞见。 　　当代文明探源不再局限在何时与何地，而且要探究其起源的原因与过程，了解史前社会为何及如何从最原始社会进化到国家的。中国文明探源也不应局限于有史可稽的夏商周三代，应该探究不见经传和满天星斗般的边缘文明。而且，这些早期文明的兴衰不是单凭两重证据法就能解决的，必须依赖多学科方法的协作。这种研究不但要了解文明起源的历史，而且要对起源的原因和动力机制作出解释。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size-full wp-image-3105 aligncenter" title="20110816_003"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16_003.jpg" alt="" width="411" height="269"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3106" title="20110816_004"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16_004.jpg" alt="" width="414" height="258"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3107" title="20110816_005"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16_005.jpg" alt="" width="351" height="425" /></p>
<p>　　<strong>早期文明的兴衰不是单凭两重证据法就能解决的，必须依赖多学科方法的协作。这种研究不但要了解文明起源的历史，而且要对起源的原因和动力机制作出解释。</strong></p>
<p>　　当今国际的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领域，结合了社会科学通则与历史学个案的研究。而在我国，这一课题仍然主要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来承担，因此表现出较强的传统国学倾向和较弱的社会科学特点。</p>
<p>　　探究世间万物的来历是人类的本性。古希腊哲学家就把国家和文明起源作为探讨的对象。在中世纪，西方文明起源是通过《圣经》表述的，它使得进化思想没有立锥之地。</p>
<p>　　启蒙运动提倡进化的视野。在考古学领域，丹麦学者汤姆森从技术发展来构建人类的史前史，导致了三期论的诞生。在社会科学方面，法国思想家米拉波首次用“文明”形容社会发展的最高层次。19世纪，摩尔根提出经典的直线文化进化论，将人类社会分为蒙昧、野蛮和文明三个阶段。摩尔根的论述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促使他们探索国家的成因，并努力以进化思想来构建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发展模式。根据摩尔根和马恩的论述，苏联学者提出了一种人类社会直线进化模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18—20世纪初，文明探源大体上是一种规律性的研究，而且带有明显的直线进化论色彩。20世纪上半叶，博厄斯学派开始占据学界的主导地位，它否认人类社会的发展存在普遍规律，反对社会进化学说。在历史学领域里，兰克学派主导着国际史学潮流。它强调用史料来重新认识历史，反对规律性阐释。</p>
<p>　　二战后，以莱斯利·怀特和朱利安·斯图尔特为代表的“新进化论”开始在美国流行，将总结社会发展规律看做是人类学的主要目标。美国人类学家萨林斯和塞维斯运用民族志材料，提出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四阶段的社会发展序列。</p>
<p>　　20世纪上半叶，柴尔德的自发论和魏特夫的水源论是两种影响很大的文明起源理论。柴尔德将技术经济发展导致的剩余产品增长看做是文明起源的动力。魏特夫认为，早期文明起源的一些主要地区都存在大规模的灌溉农业，水源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使得大规模的农业灌溉需要集中控制管理和协调。1960年代起，美国新考古学强调科学实证论和社会规律探究的重要性，于是，文明和国家探源不再局限于何时何地的问题，也要探究其形成的原因和孕育的过程。因此，文明探源开始用“社会复杂化研究”来表述。</p>
<p>　　在我国，文明和早期国家探源主要是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来从事的，视野比较狭窄。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历史学（文献研究）、考古学、社会人类学和其他学科相互结合或交叉的途径。</p>
<p>　　古代文字可以告诉我们早期国家的具体年代、地点、国王的称谓及世系，但也有缺点。文字的出现大多晚于原始国家的诞生，而有的文明和国家则没有文字，而且文字并不能告诉我们国家是如何形成的。许多早期文字只是与宗教活动相关的记载。历史文献是由古代文书所撰写，受制于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笔者的立场和知识面。古代文献中的称谓不能作为当代科学定义的依据。古代文献并不告诉我们早期国家的社会制度，需要我们根据它们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来判断。</p>
<p>　　考古材料是古代社会的直接证据，但最大缺点是残缺不全，而且并非不言自明。我们要避免简单的推论，比如看见随葬品多少就断言是贫富差异的证据，进而推断剥削和阶级的出现。</p>
<p>　　美国考古学家戈登·威利开创的聚落考古，被公认为是探究社会复杂化的一种有效方法。聚落形态可以从个别建筑、社群布局和区域形态三个层次对史前社会做微观到宏观的研究。个别建筑可以了解人们对气候环境的适应、建筑技术、家庭结构、财富和等级差异、手工业专门化、宗教活动、政治体制乃至世俗品位。社群布局与环境、资源相关，也与血缘关系、族群差异、阶级分层、贸易或生产专门化、宗教活动和宇宙观念有密切的关系。区域形态是从聚落的区域布局来了解人类的生计和经济形态、生产与贸易、政治结构与统治方式、战争与防御、宗教与宇宙观。从这三个方面来整合研究史前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历时变迁，就能为社会复杂化和文明起源提供非常有价值的洞见。</p>
<p>　　当代文明探源不再局限在何时与何地，而且要探究其起源的原因与过程，了解史前社会为何及如何从最原始社会进化到国家的。中国文明探源也不应局限于有史可稽的夏商周三代，应该探究不见经传和满天星斗般的边缘文明。而且，这些早期文明的兴衰不是单凭两重证据法就能解决的，必须依赖多学科方法的协作。这种研究不但要了解文明起源的历史，而且要对起源的原因和动力机制作出解释。</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6日第214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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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明与国家起源新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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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5 Aug 2011 13:55:0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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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国家起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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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范毓周认为，“国家和文明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并非一致的概念”，这也是目前中国学术界尤其考古学界的主流观点。在这个问题上，笔者有些不同想法，提出来，与范毓周及其他学者商榷。 　　从词源角度看，文明即国家。研究文明起源，也就是研究国家起源。文明社会，也即国家社会，而不是金属社会、文字社会、大型建筑社会、礼仪社会，等等。金属、文字、大型建筑、礼仪等，只有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与国家社会的结构相关，才能够作为国家产生的依据，用来证明文明的起源。 　　国家起源诸说的挑战 　　1949年以后的中国学术界，基本上都在使用摩尔根-恩格斯的定义，认为国家是氏族制度破坏之后构建在地区原则基础之上的“第三种力量”。它是一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国家有两个明显的标志：一是地区原则，国家是“按地区”而不是“按血缘”来划分自己的人民；二是公共权力的设立。此点最为重要。按照恩格斯的话来说，“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国家的本质特征”。“这种公共权力已经不再直接就是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了”。它还包括“宪兵队”、“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等等。 　　第一个标志，已经受到包括中国材料在内的许多无法应对的挑战。比如，现有的史料足够证明，中国的夏商周三代，主要是血缘关系社会。因此，中国学者越来越认为，地区原则不具有普遍性。 　　“公共权力的设立”这一标志，迄今为止中国学者尚未怀疑过。 　　在中国学者对摩尔根-恩格斯定义的修正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较有影响的是王震中的观点，他将 “一是阶级或阶层、等级的存在；二是强制性权力系统的设立”作为国家产生的两大标志。 　　王震中的这两大标志，在去掉“按地区划分国民”上是有进步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将国家产生的前提条件“阶级”作为主题事物本身的标志，十分不宜。任何一种前提条件，都可以存在于主题事物出现之前，这是一个常识。并且，有了该前提条件，也难以断定，该主题事物一定会随之产生。比如，就社会发展来看，有了阶级，国家并未产生的情况，比比皆是。典型的例子如中国凉山彝族。因此其做法显然是不恰当的。此外，将“阶级或阶层、等级”并列，也不适宜。无论是在摩尔根-恩格斯的理论中，还是在当代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中，这都是一些可能相互联系但仍有区别的概念。还有，阶级是否一定是文明产生的前提，争议颇大。最为著名的争论见于塞维斯与弗里德等人之间。在塞维斯看来，社会分层或者说阶级是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产生的，历史上并无社会分层先于国家产生的例子，社会分层是国家形成的结果，而非原因。 　　因此，放弃将那只是国家产生前提条件之一而不能肯定其必然会导致国家出现的“阶级”（或其他）来作为国家产生标志的做法，才是明智的。 　　什么是“公共权力”？按照一般理解，“公共权力”是指公共行为主体对公共权力客体的制约能力和力量。需着重指出两点，一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行为主体，一是“公共权力客体”也即社会公共事务。这里所谓的“公共权力”，是指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具有强制性质的掌握在“公共行为主体”手中的权力。 　　在前国家社会，也与任何社会一样，存在着需要处理的公共事务，但怎么处理，在塞维斯等当代人类学家来看，却是前国家社会与国家社会的根本区别。塞维斯认为，在前国家社会只有非强制性的“权威”，而无强制性的“权力”，后者是国家社会的产物。问题在于，国家社会拥有的这种强制性权力，不可能很快从酋邦社会产生出来，并介入全社会的所有公共事务。人类学家的研究表明，在许多他们认为是酋邦的社会中，其实已经存在了不同程度的强制性权力。奥贝格1955年最先使用 “酋邦”一词，他提到在南美洲的低地酋邦社会里，酋长有处罚罪犯甚至处死犯人的权力；卡内罗也提到，在现今哥伦比亚治下的高卡流域，根据记载，16世纪早期存在着很多酋邦，它们的最高酋长也有许多掌握着“相当大的权力”，“设有原始的法庭”。 　　所以，作为摩尔根-恩格斯国家本质标志的“公共权力的设立”一说，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公共权力的设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历史表明，公共权力的完备过程，在大多数地区，时间长度都在数百年上千年甚至数千年。因此，以其作为国家产生的标志，就需要回答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什么程度“公共权力的设立”，才足以表明国家产生了。 　　韦伯国家概念修正 　　欧美学界广泛认同马克斯·韦伯的定义，即国家是一种“在一个给定范围领土内合法垄断了武力（暴力）使用权的”组织。由于“合法”、“垄断”和“武力（暴力）”几个限制词，清晰地界定了国家与“公共权力”偶尔或者较少介入社会公共事务的情况，构成国家与前国家社会的明确区别。 　　“合法”是一种得到社会长期认同的权力，受到其影响的大多数社会成员，即便其自身受到惩罚，也会接受这种公共惩罚权；因而，它有效地排除了仅仅是因为难以对抗而不得不服从的“强力”。“垄断”一词又明确地说明，只有 “第三种力量”，才可以行使武力（暴力）；故而，它有效地排除了前国家社会中各个“权力”并行的情况，也即谁都可以对任何人使用武力（暴力）；武力（暴力）行使者主要担心的是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友的报复。在国家社会里就不一样了，由于存在着一个常设的或固定的公共报复者或惩罚者，社会才能够感觉到“安全”，与前国家社会依赖于氏族制度而维持的安全不同。最后，国家社会又以之作为基本支撑的权力，与前国家社会以之作为基本支撑的非暴力的“权威”区别开来。 　　不过，使用韦伯的定义，仍旧会遇到一个难题。“公共权力的设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种权力的行使者不可能一日便“垄断”了所有合法的武力（暴力）。不管是哪位学者所认定的古代国家，公共行为主体都不可能在一开始便“垄断”了所有的权力。这是要经历一个漫长过程的。比如，中国进入文明社会后的很长时间，甚至晚至明清民国时期，仍旧存在着刑事惩罚权掌握在公共行为主体之外私家手中的情况。这样的例子很多，最突出的是广泛存在着的祠堂刑事惩罚权。如，建宁孔氏规定：“至反大常，处死，不必禀呈。”《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也提到，祠堂里有“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与此同时，中国的公共行为主体也并未完全“垄断了武力（暴力）使用权”。如果严格按照韦伯与许多政治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处理方法，此时的中国，还不能称作“国家”。那么可以肯定地说，韦伯的“国家”定义本身存在着根本性的问题。 　　考虑到历史实际材料，笔者以为，需要对韦伯的定义进行修改。国家是一种“在一个给定范围领土内合法垄断了武力（暴力）使用权的”组织，这只是一种标准形态的国家定义。为了在研究上更具有操作性，为了与历史所留下来的浩如烟海的材料以及现实更相适应，笔者将国家划分为三个主要发展阶段： 　　1.早期国家阶段。处理涉及全社会主要公共事务的权力，掌握在公共行为主体手中。这个时期，仍会出现其他组织甚至个人在公共行为主体之外，处理涉及全社会公共事务的情况。国家与社会对此并无明确禁止。小团体内部成员、个别组织甚至个人，仍旧掌握有刑事处罚权。国家与社会对此视为当然。2．成熟国家阶段。处理涉及全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垄断在公共行为主体手中。但是，小团体内部成员、个别组织甚至个人，仍掌握刑事处罚权，但公共行为主体对此逐渐进行限制。3．标准国家：公共行为主体合法地垄断了武力（暴力）使用权。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1日第213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范毓周认为，“国家和文明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并非一致的概念”，这也是目前中国学术界尤其考古学界的主流观点。在这个问题上，笔者有些不同想法，提出来，与范毓周及其他学者商榷。</p>
<p>　　从词源角度看，文明即国家。研究文明起源，也就是研究国家起源。文明社会，也即国家社会，而不是金属社会、文字社会、大型建筑社会、礼仪社会，等等。金属、文字、大型建筑、礼仪等，只有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与国家社会的结构相关，才能够作为国家产生的依据，用来证明文明的起源。</p>
<p>　　<strong>国家起源诸说的挑战</strong></p>
<p>　　1949年以后的中国学术界，基本上都在使用摩尔根-恩格斯的定义，认为国家是氏族制度破坏之后构建在地区原则基础之上的“第三种力量”。它是一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国家有两个明显的标志：一是地区原则，国家是“按地区”而不是“按血缘”来划分自己的人民；二是公共权力的设立。此点最为重要。按照恩格斯的话来说，“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国家的本质特征”。“这种公共权力已经不再直接就是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了”。它还包括“宪兵队”、“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等等。</p>
<p>　　第一个标志，已经受到包括中国材料在内的许多无法应对的挑战。比如，现有的史料足够证明，中国的夏商周三代，主要是血缘关系社会。因此，中国学者越来越认为，地区原则不具有普遍性。</p>
<p>　　“公共权力的设立”这一标志，迄今为止中国学者尚未怀疑过。</p>
<p>　　在中国学者对摩尔根-恩格斯定义的修正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较有影响的是王震中的观点，他将 “一是阶级或阶层、等级的存在；二是强制性权力系统的设立”作为国家产生的两大标志。</p>
<p>　　王震中的这两大标志，在去掉“按地区划分国民”上是有进步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将国家产生的前提条件“阶级”作为主题事物本身的标志，十分不宜。任何一种前提条件，都可以存在于主题事物出现之前，这是一个常识。并且，有了该前提条件，也难以断定，该主题事物一定会随之产生。比如，就社会发展来看，有了阶级，国家并未产生的情况，比比皆是。典型的例子如中国凉山彝族。因此其做法显然是不恰当的。此外，将“阶级或阶层、等级”并列，也不适宜。无论是在摩尔根-恩格斯的理论中，还是在当代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中，这都是一些可能相互联系但仍有区别的概念。还有，阶级是否一定是文明产生的前提，争议颇大。最为著名的争论见于塞维斯与弗里德等人之间。在塞维斯看来，社会分层或者说阶级是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产生的，历史上并无社会分层先于国家产生的例子，社会分层是国家形成的结果，而非原因。</p>
<p>　　因此，放弃将那只是国家产生前提条件之一而不能肯定其必然会导致国家出现的“阶级”（或其他）来作为国家产生标志的做法，才是明智的。</p>
<p>　　什么是“公共权力”？按照一般理解，“公共权力”是指公共行为主体对公共权力客体的制约能力和力量。需着重指出两点，一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行为主体，一是“公共权力客体”也即社会公共事务。这里所谓的“公共权力”，是指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具有强制性质的掌握在“公共行为主体”手中的权力。</p>
<p>　　在前国家社会，也与任何社会一样，存在着需要处理的公共事务，但怎么处理，在塞维斯等当代人类学家来看，却是前国家社会与国家社会的根本区别。塞维斯认为，在前国家社会只有非强制性的“权威”，而无强制性的“权力”，后者是国家社会的产物。问题在于，国家社会拥有的这种强制性权力，不可能很快从酋邦社会产生出来，并介入全社会的所有公共事务。人类学家的研究表明，在许多他们认为是酋邦的社会中，其实已经存在了不同程度的强制性权力。奥贝格1955年最先使用 “酋邦”一词，他提到在南美洲的低地酋邦社会里，酋长有处罚罪犯甚至处死犯人的权力；卡内罗也提到，在现今哥伦比亚治下的高卡流域，根据记载，16世纪早期存在着很多酋邦，它们的最高酋长也有许多掌握着“相当大的权力”，“设有原始的法庭”。</p>
<p>　　所以，作为摩尔根-恩格斯国家本质标志的“公共权力的设立”一说，仍有待进一步明确。</p>
<p>　　“公共权力的设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历史表明，公共权力的完备过程，在大多数地区，时间长度都在数百年上千年甚至数千年。因此，以其作为国家产生的标志，就需要回答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什么程度“公共权力的设立”，才足以表明国家产生了。</p>
<p>　　<strong>韦伯国家概念修正</strong></p>
<p>　　欧美学界广泛认同马克斯·韦伯的定义，即国家是一种“在一个给定范围领土内合法垄断了武力（暴力）使用权的”组织。由于“合法”、“垄断”和“武力（暴力）”几个限制词，清晰地界定了国家与“公共权力”偶尔或者较少介入社会公共事务的情况，构成国家与前国家社会的明确区别。</p>
<p>　　“合法”是一种得到社会长期认同的权力，受到其影响的大多数社会成员，即便其自身受到惩罚，也会接受这种公共惩罚权；因而，它有效地排除了仅仅是因为难以对抗而不得不服从的“强力”。“垄断”一词又明确地说明，只有 “第三种力量”，才可以行使武力（暴力）；故而，它有效地排除了前国家社会中各个“权力”并行的情况，也即谁都可以对任何人使用武力（暴力）；武力（暴力）行使者主要担心的是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友的报复。在国家社会里就不一样了，由于存在着一个常设的或固定的公共报复者或惩罚者，社会才能够感觉到“安全”，与前国家社会依赖于氏族制度而维持的安全不同。最后，国家社会又以之作为基本支撑的权力，与前国家社会以之作为基本支撑的非暴力的“权威”区别开来。</p>
<p>　　不过，使用韦伯的定义，仍旧会遇到一个难题。“公共权力的设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种权力的行使者不可能一日便“垄断”了所有合法的武力（暴力）。不管是哪位学者所认定的古代国家，公共行为主体都不可能在一开始便“垄断”了所有的权力。这是要经历一个漫长过程的。比如，中国进入文明社会后的很长时间，甚至晚至明清民国时期，仍旧存在着刑事惩罚权掌握在公共行为主体之外私家手中的情况。这样的例子很多，最突出的是广泛存在着的祠堂刑事惩罚权。如，建宁孔氏规定：“至反大常，处死，不必禀呈。”《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也提到，祠堂里有“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与此同时，中国的公共行为主体也并未完全“垄断了武力（暴力）使用权”。如果严格按照韦伯与许多政治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处理方法，此时的中国，还不能称作“国家”。那么可以肯定地说，韦伯的“国家”定义本身存在着根本性的问题。</p>
<p>　　考虑到历史实际材料，笔者以为，需要对韦伯的定义进行修改。国家是一种“在一个给定范围领土内合法垄断了武力（暴力）使用权的”组织，这只是一种标准形态的国家定义。为了在研究上更具有操作性，为了与历史所留下来的浩如烟海的材料以及现实更相适应，笔者将国家划分为三个主要发展阶段：</p>
<p>　　1.早期国家阶段。处理涉及全社会主要公共事务的权力，掌握在公共行为主体手中。这个时期，仍会出现其他组织甚至个人在公共行为主体之外，处理涉及全社会公共事务的情况。国家与社会对此并无明确禁止。小团体内部成员、个别组织甚至个人，仍旧掌握有刑事处罚权。国家与社会对此视为当然。2．成熟国家阶段。处理涉及全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垄断在公共行为主体手中。但是，小团体内部成员、个别组织甚至个人，仍掌握刑事处罚权，但公共行为主体对此逐渐进行限制。3．标准国家：公共行为主体合法地垄断了武力（暴力）使用权。</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1日第21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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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离不开本土化创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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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5 Aug 2011 13:51:0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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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文明起源]]></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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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编者按：文明与国家探源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国内学者对文明与国家的认识日益深化，涌现出许多研究成果，但由于关注点不同，理解上仍有分歧。本期刊发范毓周、易建平两位学者的文章，以期引起更深入的研讨。 　　强调理论方法的本土化创新，并不是要中国学者坐井观天，也不是随意杜撰和世界流行理论相对抗的理论方法，而是要在中国历史发展实际中把通过文献、考古资料显现的基本模式归结为既可以阐释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的实际问题，又对理解人类文明和国家的普遍模式具有认识价值的理论方法。 　　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问题，是近年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重要学术问题，也是当前中国学术界探讨的重大课题。国内学者在探讨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问题的过程中，作了多方面的理论讨论与阐释。其中一些学者对于国内史学界和考古学界的研究理论与方法提出批评，认为“中国文明和国家探源工作一直是历史学研究的一部分”， 以往的研究“囿于狭隘的编史传统”，“缺乏理论的探讨和支持”因而“对处于直观范围之外的社会演变原因一无所知”；并且指出，“中国文明和早期国家探源目前还没有摆脱直觉思辨的成分，仍缺乏重视和强调规律运用的科学方法”。 　　因而，当前研究“根据史籍的记载将夏定为最早的朝代国家，将早于夏的社会称为‘古国’或‘方国’”是不可取的；认为所作的本土化理论探索是“缺乏严谨的科学定义，难以作为具体观察和分析的理论依据”。在这一背景下，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中国学者的探究是没有基础和徒劳的。应当说，这种看法在当前学术界颇有一定影响。因此，有关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讨论，已经涉及究竟如何对待理论方法本土化的问题。就此问题，笔者阐明自己的观点。 　　国家与文明关联但并不一致 　　应当承认，“文明”一词在中国虽然早已见于《尚书·尧典》、《易传·文言》等传世文献，但是今天学术论著中普遍使用的则是近代以来西方学术传入中国后对英文civilization的翻译用语。 　　Civilization首先是近代人类学术语。17世纪英国人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首先运用civilization来描述与没有文字、艺术的未开化的人类群体相对立的完善、开化的社会状态。随后，18世纪的德国人类学家约翰·戈特弗里德·冯·赫德尔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原始、野蛮和文明三个阶段，作为表述“文明”和“文明社会”的概念开始流行。1871年，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布迈特·泰勒在其名著《上古文化》中用来论述健全的社会与政治制度后，civilization作为“文明”和“文明社会”的确切表述大体已经具有今天通行的意蕴和内涵。 　　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civilization是专指人类社会发展到摆脱史前野蛮状态进入组织完善、发展协调的社会状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国家和文明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并非一致的概念，但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文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载体。因而要探索和阐明中国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虽然需要借鉴政治学和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但主要还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考察，才能最终解决问题。而中国文明在世界历史上是唯一绵延至今未曾断裂的文明，不仅留下丰富的历史文献，而且考古资料和出土文献都很丰富，为我们研究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和形成问题带来极大的方便。这也是为什么有关此类研究一开始就被放进历史学与考古学视野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甚至国外学者也特别强调：“任何人用任何社会科学来研究中国，或迟或早需要面对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必须是一个历史学者。”因此“中国文明和国家探源工作一直是历史学研究的一部分”并没有什么不妥。 　　理论与方法本土化辨正 　　应当看到，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研究与探索，虽然从一开始就是从对考古资料的历史学解读开始的，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并非仅仅“囿于狭隘的编史传统”，“缺乏理论的探讨和支持”，也并非“对处于直观范围之外的社会演变原因一无所知”。只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以“摩尔根-恩格斯”理论为其主流理论支持和探讨基础的。后来一些学者从国外引入西方流行的 “酋邦理论”、“社会分层理论”、“早期国家理论”等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理论后，中国学者随即开始思考能否运用中国本土的历史学概念来解读和阐释这一问题。 　　中国学者在研究进程中，并非没有理论和方法，只是未必都以“酋邦理论”、“社会分层理论”、“早期国家理论”为其指导。试想，没有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还能够称为学术探索吗？难道只有依照外来理论方法并严格按照译介者的理解来使用才能称为“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吗？ 　　理论方法的精髓在于启迪创新。西方理论只有“为我所用”，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味强调只有西方学者才有创造理论方法的能力，显然低估了中国学者的理论方法创新能力，也是对自己的妄自菲薄。试问，中国学者都是低能和弱智吗，难道一个从事考古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只以译介为能事、只会在国外理论研究者后面追踪其发展并无理论方法创新，就可以标榜自己是深受哲学或文化人类学训练、精透理论与方法的学界精英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强调理论方法的本土化创新，并不是要中国学者坐井观天，也不是随意杜撰和世界流行理论相对抗的理论方法，而是要在中国历史发展实际中把通过文献、考古资料显现出来的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模式归结为既可以阐释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的实际问题，又对理解人类文明和国家的普遍模式具有认识价值的理论方法。以中国现代考古学家苏秉琦为代表的中国学者把文明形成进程分为古国、方国、帝国三个阶段，对于这一分类目前学界仍有一些争议，如方国研究还需进一步探讨。他在理论方法本土化方面的探索尽管有一些不尽人意的方面，但考虑到中国学术发展的实际情况，这种不足是正常的，但并不意味其“缺乏严谨的科学定义，难以作为具体观察和分析的理论依据”。事实上，我们正是在本土化的理论方法基础上才更好地推进了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深入研究，引导大家探寻文献和考古资料背后的内在因素，从而揭示社会演变的深层原因。 　　当然，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探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理论方法本土化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笔者深信，中国学者在未来的研究中通过对国际流行理论方法的理解和中国历史发展实际的解读，能够更好地进行理论方法的本土化创新，补充、完善国际流行理论，或创造崭新的理论，并逐渐成为国际主流理论。只要我们做到了这些，本文开头某些学者的偏见自然会烟消云散。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历史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1日第213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rong>编者按：</strong>文明与国家探源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国内学者对文明与国家的认识日益深化，涌现出许多研究成果，但由于关注点不同，理解上仍有分歧。本期刊发范毓周、易建平两位学者的文章，以期引起更深入的研讨。</p>
<p>　　强调理论方法的本土化创新，并不是要中国学者坐井观天，也不是随意杜撰和世界流行理论相对抗的理论方法，而是要在中国历史发展实际中把通过文献、考古资料显现的基本模式归结为既可以阐释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的实际问题，又对理解人类文明和国家的普遍模式具有认识价值的理论方法。</p>
<p>　　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问题，是近年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重要学术问题，也是当前中国学术界探讨的重大课题。国内学者在探讨中国文明起源与形成问题的过程中，作了多方面的理论讨论与阐释。其中一些学者对于国内史学界和考古学界的研究理论与方法提出批评，认为“中国文明和国家探源工作一直是历史学研究的一部分”， 以往的研究“囿于狭隘的编史传统”，“缺乏理论的探讨和支持”因而“对处于直观范围之外的社会演变原因一无所知”；并且指出，“中国文明和早期国家探源目前还没有摆脱直觉思辨的成分，仍缺乏重视和强调规律运用的科学方法”。</p>
<p>　　因而，当前研究“根据史籍的记载将夏定为最早的朝代国家，将早于夏的社会称为‘古国’或‘方国’”是不可取的；认为所作的本土化理论探索是“缺乏严谨的科学定义，难以作为具体观察和分析的理论依据”。在这一背景下，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中国学者的探究是没有基础和徒劳的。应当说，这种看法在当前学术界颇有一定影响。因此，有关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讨论，已经涉及究竟如何对待理论方法本土化的问题。就此问题，笔者阐明自己的观点。</p>
<p>　　<strong>国家与文明关联但并不一致</strong></p>
<p>　　应当承认，“文明”一词在中国虽然早已见于《尚书·尧典》、《易传·文言》等传世文献，但是今天学术论著中普遍使用的则是近代以来西方学术传入中国后对英文civilization的翻译用语。</p>
<p>　　Civilization首先是近代人类学术语。17世纪英国人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首先运用civilization来描述与没有文字、艺术的未开化的人类群体相对立的完善、开化的社会状态。随后，18世纪的德国人类学家约翰·戈特弗里德·冯·赫德尔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原始、野蛮和文明三个阶段，作为表述“文明”和“文明社会”的概念开始流行。1871年，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布迈特·泰勒在其名著《上古文化》中用来论述健全的社会与政治制度后，civilization作为“文明”和“文明社会”的确切表述大体已经具有今天通行的意蕴和内涵。</p>
<p>　　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civilization是专指人类社会发展到摆脱史前野蛮状态进入组织完善、发展协调的社会状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国家和文明是两个相互关联但并非一致的概念，但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文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载体。因而要探索和阐明中国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虽然需要借鉴政治学和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但主要还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考察，才能最终解决问题。而中国文明在世界历史上是唯一绵延至今未曾断裂的文明，不仅留下丰富的历史文献，而且考古资料和出土文献都很丰富，为我们研究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和形成问题带来极大的方便。这也是为什么有关此类研究一开始就被放进历史学与考古学视野的原因。</p>
<p>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甚至国外学者也特别强调：“任何人用任何社会科学来研究中国，或迟或早需要面对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必须是一个历史学者。”因此“中国文明和国家探源工作一直是历史学研究的一部分”并没有什么不妥。</p>
<p>　　<strong>理论与方法本土化辨正</strong></p>
<p>　　应当看到，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研究与探索，虽然从一开始就是从对考古资料的历史学解读开始的，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并非仅仅“囿于狭隘的编史传统”，“缺乏理论的探讨和支持”，也并非“对处于直观范围之外的社会演变原因一无所知”。只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以“摩尔根-恩格斯”理论为其主流理论支持和探讨基础的。后来一些学者从国外引入西方流行的 “酋邦理论”、“社会分层理论”、“早期国家理论”等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理论后，中国学者随即开始思考能否运用中国本土的历史学概念来解读和阐释这一问题。</p>
<p>　　中国学者在研究进程中，并非没有理论和方法，只是未必都以“酋邦理论”、“社会分层理论”、“早期国家理论”为其指导。试想，没有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还能够称为学术探索吗？难道只有依照外来理论方法并严格按照译介者的理解来使用才能称为“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吗？</p>
<p>　　理论方法的精髓在于启迪创新。西方理论只有“为我所用”，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味强调只有西方学者才有创造理论方法的能力，显然低估了中国学者的理论方法创新能力，也是对自己的妄自菲薄。试问，中国学者都是低能和弱智吗，难道一个从事考古学理论研究的学者只以译介为能事、只会在国外理论研究者后面追踪其发展并无理论方法创新，就可以标榜自己是深受哲学或文化人类学训练、精透理论与方法的学界精英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p>
<p>　　强调理论方法的本土化创新，并不是要中国学者坐井观天，也不是随意杜撰和世界流行理论相对抗的理论方法，而是要在中国历史发展实际中把通过文献、考古资料显现出来的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模式归结为既可以阐释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的实际问题，又对理解人类文明和国家的普遍模式具有认识价值的理论方法。以中国现代考古学家苏秉琦为代表的中国学者把文明形成进程分为古国、方国、帝国三个阶段，对于这一分类目前学界仍有一些争议，如方国研究还需进一步探讨。他在理论方法本土化方面的探索尽管有一些不尽人意的方面，但考虑到中国学术发展的实际情况，这种不足是正常的，但并不意味其“缺乏严谨的科学定义，难以作为具体观察和分析的理论依据”。事实上，我们正是在本土化的理论方法基础上才更好地推进了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深入研究，引导大家探寻文献和考古资料背后的内在因素，从而揭示社会演变的深层原因。</p>
<p>　　当然，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探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理论方法本土化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笔者深信，中国学者在未来的研究中通过对国际流行理论方法的理解和中国历史发展实际的解读，能够更好地进行理论方法的本土化创新，补充、完善国际流行理论，或创造崭新的理论，并逐渐成为国际主流理论。只要我们做到了这些，本文开头某些学者的偏见自然会烟消云散。</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历史系）</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8月11日第21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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