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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经济史论坛 &#187; 历史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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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建构、重构、解构与历史学的自由之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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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9 Apr 2013 03:49:55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史学领域]]></category>
		<category><![CDATA[历史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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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关键词】建构；重构；解构；自由 　　【摘要】历史解释可以划分为建构主义、重构主义和解构主义三种模式。建构主义史学预设好解释的框架，以之解释历史；历史的意义不是来自于历史本身，而是被预设的解释框架制造出来。重构主义史学相信有一个绝对的“历史真实”存在着，认为通过对历史证据及其指涉的研究，可以发现这种真实。解构主义史学反思了作为知识的历史学本身，揭示了历史学与社会权力的紧密联系，更进一步指出传统史学信奉的历史学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是虚假的。解构主义史学的努力将有助于历史学获得充分表达历史的自由。 　　历史解释可以划分为建构主义（construetionism）、重构主义（reconstructionism）和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三种类型。解构主义历史学和后现代主义思潮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在最根本的问题——历史与过去、历史的真实性、历史学家的角色、历史知识与权力、历史叙事与文学性等——上，与建构主义和重构主义历史学有巨大差别，是有关史学方法论争论的焦点。但就笔者在国内所见的研究文献中，很少有学者把这三种历史学的解释模式作为研讨的主题[1]。如果把建构主义、重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历史学放置到更宏大的后现代主义概念中，则有人涉及。如在韩震、董立河合著的《历史学研究的语言学转向》中，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对解构主义予以关注[2]；赵世瑜的论文对历史建构有所提及[3]。不过，就整体而言，绝大多数文章的主要目的是从宏观层面介绍后现代主义对历史研究的影响[4]，并没有对建构、重构和解构的历史学加以专门的论述。在一些涉及后现代主义历史学重要人物的文章中，情况略有改观。因为讨论的需要，创作者会谈及历史学的解释模式，如在有关海登·怀特的文章中就可以看到相关论述[5]。 　　英国学者艾伦·芒斯洛在《解构历史学》一书中，从“后现代”这个大的时代背景出发，对建构主义、重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历史学做了详尽的分析，介绍了所谓后现代历史学所关注的议题及其争论，力争不偏不倚地描画出当代历史研究的思想版图[6]。克里斯托弗·肯特在一篇评论文章中说，就芒斯洛的观点来看，“重构主义者是常识意义上的经验论者，虽然他们非常努力，但还是多少有些想当然地在尚存的蛛丝马迹中寻找过去并将其重现为他们所说的故事；以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历史学家为代表的建构论者，根据被科学地建构起来的可以解释过去事件之间关系的模型，清晰地讲述着过往；而解构主义者则相信语言在决定历史学家以历史之名所做之事中的首要性，因为根本不存在我们能够到达的、可接近的‘那里’（out there）”[7]。依照芒斯洛教授提供的信息，本文对历史学的三种构建分别加以论述，并简单论述它们与历史学的自由及历史的自由的关系。 　　一 、建构主义历史学 　　在历史学视野中，建构论“要求历史学家去提供而不是去发现过去事件之问的关系”[8]。历史研究的是“过去”。在建构论者看来，只有在证据被置于预设的解释架构当中而且这一架构允许有关人类行为的一般法则对证据进行“计算”的情况下，历史才可以解释过去[9]。在认识过去事件的时候，建构史学使用了各种各样的计量经济学或统计学的方法；而这些方法把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演绎一归纳性的概括作为“涵盖法则”（covering law，亦译覆盖率）[10]。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信奉建构主义的历史研究者对历史中是否有内在的联系以及这些联系是什么并不感兴趣，他们关注的是如何在对历史进行解释之前建立起来一种模式，使所有的历史素材都可以被投放其中，最终生产出一种有意义的历史。 　　在西方批评家看来，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是20世纪建构主义最突出的例子。这一学派强调“阶级剥削的社会理论”是所有历史变化的基本模式，通过建构“阶级剥削”来完成对历史的理解[11]。我们对此并不陌生。在思想比较僵化的年代，阶级剥削／阶级斗争理论是历史研究至高无上的指南，历史中的任何变化和发展，都可以在阶级模式中获得解释。从解释的纯粹意义上看，建构主义的阶级模式有其完整性和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历史都可以放置其中并得到解读。阶级的解释模式是一种强大的方法论；从“涵盖法则”这一概念出发，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的力量之所在。艾尔顿（G．R．Elton）就认为，马克思主义把历史真实看作是被一个“让人生厌的”版本的涵盖法则所“预定”的[12]。 　　涵盖法则是历史解释的一种模式，由美国的历史哲学家卡尔·寒波（Carl Hempel）提出。这种解释模式的基础在于，如果一个事件可以从有关本质或人类行为的法则中推导出来，那么这个事件就可以获得解释[13]。换言之，涵盖法则相信历史中是有因果关系的，而且这种因果关系来自于演绎推理；根据一个恒定的法则，对某一事件或者特定行为的解释就可以被制作（推导）出来[14]。涵盖法则相信：考虑到某些脉络条件的特定情况，历史事件应该是可被预测的。所以，历史和科学一样，适用一般性或者涵盖性的法则；这些法则根据对事件意义的推论（待解说项）而实施，而对事件意义的推论则来自于构成一般法则和前提条件的陈述（解说项）[15]。 　　据此，我们可以揭示阶级的解释模式如何理解历史。以中国历史的研究对象为例。在解读中国历史之前，一个关于人类行为的普遍法则已经确立：人类行为都是阶级性的，阶级斗争及其衍生行为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内容。所以，中国历史上的诸多事件——政治的、经济的、思想文化的——都可以获得纯粹意义上的完整解释。中国历史中的因果关系是：阶级剥削导致了阶级斗争，是为因；阶级斗争推动了社会的变化，在变化中社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就是果。在看待中国历史的时候，只要坚持阶级分析的原则，任何复杂和隐晦的事件都可以获得解释。充分考虑具体时问和空问中的特定情况，一些历史事件是可以被预知的；因为，中国历史正是按照具有普遍意义的阶级法则变化、发展的。中国历史是由无数历史事件构成的。对这些事件的意义的推论就是前面所说的“待解说项”，而一般法则体现在对这些事件的意义的推论当中；我们之所以能够对这些事件的意义进行推论，是因为构成一般法则或者解读中国历史的前提的陈述——阶级剥削／阶级斗争的普遍性和决定性——已经存在了。这样，一个完整的、超大容量的解释框架就被建构起来，而历史——事件以及人物——的意义将从中诞生。 　　当然，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并非建构论的唯一代表。曾经红极一时的法国年鉴学派也创造出受到社会学启发的建构主义历史学；在其中，行为与人口统计学的理论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芒斯洛认为，年鉴学派把来自于事实证据的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结合起来；这里的演绎推理以更具有普遍性和重要性的关于某个社会的社会一经济和政治—文化结构的社会学式的概论为基础。对年鉴派的拥趸者来说，这一方法论上的“发展”极大地增强了历史学的解释力量。年鉴学派方法论的形成是启蒙时代以来对科学和理性等绝对性概念的信仰在历史研究领域的一次显现。在年鉴派看来，如果历史学可以拓展其解释理论，它就应该为了确证其推论性的知识，依靠更有数学性、试验性和观察性的手段[16]。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和年鉴学派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建构主义历史学。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深受人类学恩泽的社会史对阶级作为历史解释的主要建构的情况发出了挑战，转而把目光落在单独的事件上，对其进行“解码”，以期发现事件中蕴含的更大层面上的文化意义。除此以外，“现代化学派”强调了对比较史学而言，模式制造（model-making）的好处之所在。而“新经济史”（New Economic History）在60年代和70年代则看重数量化。总之，在这一时期，建构论一度成为历史研究中的风尚[17]。 　　如果所谓“科学的”现代历史学最重要的任务是求“真”——真实和真理性，那么，建构主义历史学最重要的特点就在于：“真”并不存在于历史当中，而是解释赋予——或者说创造——了历史的“真”。解释——它的根本原则、框架以及有关运用的规定——必须先于历史而存在。或者说，建构主义解释的产生与历史毫无关系。历史只是一个被观察的对象，而建构主义历史学则是观察者；观察者的存在独立于被观察者。这样一来，历史与建构主义历史学之间的关系就成了单向的：作为被观察者的历史是静止的和沉默的，其自身也没有意义；作为观察者的建构主义历史学则是行动者和言说者，更是有意义的历史的创造者。据此，我们可以说：真正的历史并不存在于历史之中，而是在历史之外；历史的意义取决于对其进行解释的框架或者模型；这些解释的框架和模型往往是一种预设的理论。此类的历史研究在奉行社会学理论的史学家当中相当普遍，这就是芒斯洛所说的：“社会理论史家书写历史的时候，凭借早已存于头脑中的——性别的、种族的、阶级的或者其他什么什么的——解释模式，他们开始讲解或者叙述过去的生命、意图和事件。”[18] 　　这种把历史的真正意义交给外在于历史的理论的实践，完全否定了历史是一种独立的、有生命的和有意义的存在，同时也把历史学转变为一门压抑性的科学，封闭了历史学的自由之路。历史学追求的自由是一种摆脱了权力限制的表达历史的自由。限制历史学的权力有两种，一种是显而易见的政治权力，比方说过去中国的极左政治势力对历史研究的干预以及美国曾有过的极右的反共势力对历史表达的妨害；另一种是非常隐蔽的、以非政治的面孔出现的权力，我们姑且称之为“文化的”。压迫性的政治权力很容易就被识别出来，历史学的反抗也就有了清晰、准确的目标；但是限制性的“文化的”权力却难以识别，在很多时候，历史学身处这一权力的樊笼却浑然不知，也就没有了反抗的意愿。 　　这种难以辨别的“文化的”权力以知识的形式出现，是一种规制性的学术话语。在本文的脉络中，它体现为一种认识论，试图规定人们如何去看待和理解历史，限定历史学的形式和内容，垄断历史知识的制造和使用。建构主义历史学就是这种权力的一个产物。由于它没有政治权力的僵硬外壳，披上了中性的知识外衣，所以人们很少去注意在背后支撑着它的压迫性的权力。这种隐蔽性麻痹了人的反抗精神，让人的思想在接受历史知识的过程中被悄然地改造，逐渐获得这种知识背后的权力所认可的形式；更甚，这种知识展现的“科学的”——即数学、统计学、社会学等等的——色彩，会对人产生巨大的诱惑，让人们误以为从中看到的就是最客观、最真实的历史。建构主义历史学最危险的一面就是它把纯粹主观的、预先设定的——甚至不惜将其扭曲的——历史称之为客观真实，通过高度系统化和模式化的知识渗透，塑造了大众对历史的认知。 　　以“文化的”权力为基础的建构主义史学不仅毁灭了历史学自由表达的可能性，也在根本上否定了历史自身的独立和自由。在本文中，历史学的自由之路有两层含义。首先，自由之路的终点是历史表达的自由，也就是历史学作为独立的知识体系，它在成功抵抗各式各样的权力后，能够对过去做出属于自己的叙述和判断。再者，经过在自由之路上的奔波，历史学不仅获得了自身的自由，也更加确认历史本身是一种有生命的、有意义的存在，这一个体有独立的个性和对自由的渴求。历史学的自由和历史的自由是不同的。历史学的自由指的是历史学对权力性的学术话语的挣脱，实现在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上的自在自为。历史的自由则强调历史自身是一个生命体，有独特的规律和个性，它的发展和变化也是一种自在自为，是一种绝对的自由，完全不由认知主体所决定。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无论呈现出什么样的知识面相，都是一种主观的构建，都不可以被无知、傲慢地称之为“客观真实”。从以上角度看，建构主义历史学的模式制造窒息了历史学的表达自由，把历史看作无生命无意义的不可言说者，也就等于否定了历史自身的独立自由的存在。因此，建构主义历史学成为阻碍人们走上历史学自由之路的知识堡垒中最顽固的敌人。 　　二、重构主义历史学 　　芒斯洛认为，重构主义历史学家包含了保守的经验主义者，也包括了务实的现实论者；识别他们，主要依靠的是他们对待作为基本历史工具的常识经验论（commonsense　empiricism）的合法性与实践的态度。因为对重构论的描述依赖历史学家对使用证据和指涉（referentiality）的看法，特别是依赖他们如何看待作为认知元素的语言和叙事在重建过去中的角色，所以对其做出精准的刻画绝非易事[19]。重构主义历史学最显著的特点是对“指涉”的高于其他一切的首要性的坚持[20]。为了更好地理解重构主义学派，我们可以从该学派的四个前提人手：第一，历史学拥有自己的认识论；第二，根据证据的推论法则——比较、综合（colligation）、证明和对该证据的公平的解释，对原始资料进行法医学般的检查，而这构成了历史学的手段；第三，既然所谓一般性法则暗指历史是可预测性的，那么对这些法则就予以拒绝；第四，“叙事”可以作为历史重建的工具，虽然它不是解释的充分的构成，但它也不是这项事业的障碍[21]。 　　重构主义史学家非常看重历史证据，但他们认为只是去征询证据本身是不够的。也就是说，证据只有被放入一个它们可意识到的更大的框架——即“脉络”——中，才可以把真实的过去重建起来。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脉络化”（contex—tualization）。在重构论当中，这种脉络化与“配置”（configuration）还有“布局／情节化”（emplotment）不尽相同。所谓配置和布局（情节化）是历史学家主观努力的产物，是一种新的创造；而脉络，重构主义史学家把其设定为“仅仅是场景的铺陈，展示了相近的证据和拼图中的其它证据”[22]。重构论者之所以倚重证据，从更深的层面看——尤其是在比较保守的主流重构主义史家那里，是因为他们相信存在有一个独立于历史学家思维的可知的历史真实。换言之，（认知的）主体与（认知的）客体是分离的，就如同思想和知识应当是分离的那样。文本就“在那里”，它的作用不过是尽可能清楚地传递过去的含义[23]。 　　既然有一个可知的历史真实“在那里”，那么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去发现它。要想发现这个所谓的“历史真实”，历史学家必须依靠历史证据，尤其是要厘清这些证据的“指涉”，也就是准确地找出证据指向了哪里，指向了谁以及指向的是什么。这么看来，历史证据——或者说历史的原始资料——将成为推动历史学的最重要的力量。因为，历史真实是确实存在的，独立于任何主观的创造；历史真实存在于证据（原始资料）中，需要人去发现；在现存的历史资料中，用合适的方法，去寻找其中的历史真实，这就是历史学存在的意义、发展变化的主要内容以及最终的价值所在。 　　正是对“历史真实”的相信和对“历史证据”的强调，让重构主义历史学和建构主义历史学有了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芒斯洛指出，重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的主流方法都依赖于几个有关联的原则：首先，二者都接纳一种受客观主义影响的方法论，为了一个公正、准确、如实的重建的过去，这种方法论提供证据并把历史学家隔离出来；第二，历史学是关乎究竟发生了什么的，所以二者都相信历史的真理可以跟虚构和价值判断区别开来[24]。 　　把重构论和建构论绑在一起的就是所谓的“以证据为基础的方法论”。通过遵行根本的、推论性的“证据法则”，这种方法论被认为将会带来接近真实的对过去的重构或者建构。在终极的层面，重构论和它的“模式制造性的衍生物”——建构主义历史学——共享一种观念：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完整性以及“那里”有一个可被发现的过去的真实。如果没有对从可用的历史证据中推论出的历史描述的可靠性的信奉，那么我们就永远不能说历史学可以作为一种独特的认识论而存在。和“现在”一样，“过去”是真实的；通过指涉和推论的机制——也就是在证据中发现事实，“真理”和那种真实相一致[25]。 　　然而，在重构主义和建构主义史学的话阈中，“历史真实”或者说历史的真正意义所在的位置有根本的不同。前文有述，建构主义的历史真实存在于外在于历史的、被预先制定好的解释的框架中，是解释模式制造出来的，而不是历史本身所有的；历史本身并无意义可言。与之相反，重构主义历史学认为历史中有真实存在于“那里”，是历史中固有的。不过，指明“那里”在哪里，却不是一件轻易而举的事情。“那里”不是一个具体的、特定的位置，而是说在尚存的历史碎片——有关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证据（原始资料）——中，我们可以找到历史的真实，发现历史的意义。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直接到达历史的真实，而必须依靠“证据”（历史资料）提供的信息，去努力重建过去；如果我们对证据的处理足够科学和完整，那么我们重建出来的过去就是“真实的”。 　　可是，历史证据一定是安全可靠的吗？有关证据的最根本的问题是：“是谁，怀着什么样的目的创造了它们？他们又是怎样进行创造的？”[26]历史证据——原始资料——的背景不是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证据／史料也有作者，那么这位作者的真实的意图是什么？如果历史学家根本不可能知道其意图，却又试图把了解这种意图作为解读证据的方法，那么就需要更进一步的文本考察；这个过程将会是没完没了的。这或许就是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所认为的“含义的永不终结的迂回”？在不可能真正知晓证据／史料的含义的问题之外，证据／史料同样也是被塑造的。这就是说，证据／史料也不是完全客观的，它一样摆脱不了主观性的污染。建构主义历史学把完全是主观预设的历史视为并且让人相信它就是真实的历史，这样的实践必然招致有独立思考和批判精神的人的反抗；重构主义迷信证据／史料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试图通过对证据的处理来找到历史中的真实，如此的做法也难免让人心生疑虑。 　　这种对证据／史料的过分倚重，并不利于历史学自由的实现。建构主义历史学对历史学自由的妨害在于它完全抛弃了历史，从其他的有所谓科学性的学科中选取解释模式，从而形成了一种虚假的对历史的“自由”解释；重构主义历史学则过分拘泥于史料，不能够识别所谓史料的被创造性，把自己淹没在材料的碎片中，在对历史进行解释时缺乏必要的勇敢去说的自由。如果说建构史学对认识历史的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得有些过了头，甚至到了离开历史说历史的虚无状态，那么重构史学则对被认识的客体——历史——的客观准确性过分慎重，从而无法帮助人们获得对历史宏大而通透的认识。历史证据固然对历史认知是不可或缺的，但它确实存在着被主观建构的问题，它的指涉跟历史的真实没有必然的联系。仅仅通过对历史证据及其指涉的处理，并不能够完全发现真实的历史以及解读出历史的意义。 　　但在与历史的自由的关系上，重构主义历史学呈现了令人惊讶的一面。这一点体现在它对解构主义历史学的批评上。重构主义史学处理的是历史中的具体，而非社会学家或者解构主义历史、语言哲学家的“理论性的”（speculative）构建；在重构论者看来，把解释的范式或者模型强加到历史证据头上，这就意味着过去不能被视为是独立于历史学家的了。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重构论者认为吸收了其他许多学科理论的解构主义，也不过是另外一种对“过去”的“建构主义类型的强加”而已[27]。这构成了对流行的解构主义史学的有力批评。事实上，解构主义的目标就是发现历史学构成的秘密，亦即拆开历史学作为一种知识的内在结构，借此解开它究竟是什么的疑问。不过在重构论者看来，这样的努力和建构主义历史学的实践一样，也是把一种外在的解释模式强加给历史。 　　或许在重构论者的心中，历史是一种自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虽然重构主义史学没有明确说明，它却与本文主张的历史之自由的前提——历史是一种独立客观的自在自为——是一致的。这立刻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如此看来，解构主义史学的工作就是对自在历史的反动，也就从最根本上妨害了历史的自由；而这必然与解构论一直以来所展现的勇敢破除既有霸权性话语、赋予学术真自由的形象相悖。对此，又该如何解释呢？ 　　诚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重构主义历史学是一种常识性的、能够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历史解释模式。对绝大多数普通读者来说，所谓历史就是通过阅读或者听讲解，获得有关过去的知识，满足心理的、情感的或者实际的生活需要。在他们眼中，有关过去的人和事，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才可以；但是对证据本身，尤其是对作为知识的历史学本身，普通受众既没有能力更没有兴趣去做批判性的思考。在这种情况下，解构主义相对于传统史学而言充满了反叛精神的革命主张，挑战了人们对历史学几乎全部的既定认识。这些看似极端的主张着实让人难以接受，人们不得不去怀疑：如此巨大的“破坏”，真的有意义吗？站在大众的角度，相比之下，随着解构主义“破坏”而来的混乱和无所适从，确实不如重构主义史学的清晰和（因证据而来的）“准确”更有吸引力。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忙碌的现代人没有时间、精力和兴趣去经历一场思想上的折磨，对历史知识本身做出思考，去区别真的“真”与假的“真”；人们需要的只是一份历史知识的快餐而已。重构主义史学既没有建构主义史学的强烈的预设性，也没有解构主义史学曲折难懂的理论换置，它从历史中来又回到历史中去，让人颇感亲切。 　　然而，以“常识”面目出现的重构主义历史学并没有对历史学自身做出应有的反思和检讨。在今天这个光怪陆离的知识世界中，它坚守无征不信的古老原则，延续着历史学最传统的功能：根据现存的原始资料，告诉人们过去发生了什么，让大众对历史仍能保存一丝遐想和几缕乡愁。这让重构主义历史学，在一个绝大部分知识都是被刻意制造出来并经过高度抛光的时代，有了一副难得的质朴而自然的面孔。但是这样一种在今天显得意义非凡的价值，不能成为不去反思历史知识自身的借口。无论重构主义历史学承认与否，它也是在制造一种特定的历史知识。而在我们这个时代，知识分子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去面对知识提出问题：知识是怎样产生的？产生它的条件是什么？知识与权力的关系如何？在变化了的条件中，知识又将怎样？重构主义历史学的信奉者和实践者，应该就这些问题给出具有说服力的答案，证明自己所坚守的知识的合法性。而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就是回到这一知识的中心，进行客观的再认识。 　　芒斯洛认为，在英美传统的重构主义史学写作中，“经验主义”是其最核心的方法论；而且，这一方法论尤其强调对“‘在那里’的真实的客观观察之必然结果的坚持”。经验主义方法认为我们在观察或者经历生活的时候，通过对“理性”（senses）的运用，或者通过被表明为真的宣称与辩称，我们可以获得知识。但是，思考不仅来自于经验，更为我们提供概念和“心智分类”（men—tal category）；我们亦借此组织和赋予我们的经验以意义。这就必然导致一个问题：考虑到我们的观察可能不过是我们自己的思维或者直觉的建构而已，我们又怎么能确切地知道那个“在那里”的真实呢？于是乎，许多今天的重构论者采取中间立场，即：我们在观察；同时，通过利用“合适和有益的”先验知识（a priori knowledge），我们也在处理信息[28]。 　　“怎么能确切地知道那个‘在那里’的真实”？这个问题引导我们对重构主义历史学做出更深入的思考。重构主义者的真实在历史之中，是一种绝对的历史性的存在，等待着人们去认识和发现。表面看来，这似乎承认了历史独立于认知者而存在，历史是一种自在自为，拥有终极意义上的绝对自由。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重构主义史学所讲的“在那里的真实”不是完整的，而是以无数碎片的形式存在于历史证据之中。要想获得“真实”，只有无限量地整理证据，把“真实”的每一点、每一滴剥离出来。历史证据的不可穷尽性意味着真实永远都不可能被完整地再现出来。毋宁说，重构主义史学的真实的真正目的不在于历史，而在于历史证据，也就是给予人们信仰的力量，相信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有一种真实存在。可是，我们——无论是专业的研究者还是普通的历史知识受众——所接触到的所谓证据／史料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形形色色编纂者的主观制造，并不拥有绝对的真实。那么，重构论者所相信的“那里的真实”，极有可能是一种纯粹的想象，它与我们所主张的自在自为的历史及其绝对自由，或许只是形似神非。 　　也许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最杰出的重构主义史学家兰克提出了“历史作为艺术”的观点，也就是让历史学拥有艺术性的再创造力，以之掩盖重构主义史学根本无法发现历史真实的尴尬。他说：“历史学不同于其他所有的科学，因为它也是一门艺术。历史学是一门收集、寻找和洞察的科学；历史学亦是艺术，因为它重现和描画了它所发现和识别的东西。其他科学仅仅满足于记录其所发现的，而历史学仍需要再创造的能力。”[29]这意味着重构主义历史学为了完成自己的至高无上的目标——发现历史真实，不得不对自己的发现——也就是历史证据／史料本身——进行一种再创造；而这样的实践必然跌入主观建构的泥淖。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关键词】建构；重构；解构；自由</p>
<p>　　【摘要】历史解释可以划分为建构主义、重构主义和解构主义三种模式。建构主义史学预设好解释的框架，以之解释历史；历史的意义不是来自于历史本身，而是被预设的解释框架制造出来。重构主义史学相信有一个绝对的“历史真实”存在着，认为通过对历史证据及其指涉的研究，可以发现这种真实。解构主义史学反思了作为知识的历史学本身，揭示了历史学与社会权力的紧密联系，更进一步指出传统史学信奉的历史学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是虚假的。解构主义史学的努力将有助于历史学获得充分表达历史的自由。</p>
<p>　　历史解释可以划分为建构主义（construetionism）、重构主义（reconstructionism）和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三种类型。解构主义历史学和后现代主义思潮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在最根本的问题——历史与过去、历史的真实性、历史学家的角色、历史知识与权力、历史叙事与文学性等——上，与建构主义和重构主义历史学有巨大差别，是有关史学方法论争论的焦点。但就笔者在国内所见的研究文献中，很少有学者把这三种历史学的解释模式作为研讨的主题[1]。如果把建构主义、重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历史学放置到更宏大的后现代主义概念中，则有人涉及。如在韩震、董立河合著的《历史学研究的语言学转向》中，从历史研究的角度，对解构主义予以关注[2]；赵世瑜的论文对历史建构有所提及[3]。不过，就整体而言，绝大多数文章的主要目的是从宏观层面介绍后现代主义对历史研究的影响[4]，并没有对建构、重构和解构的历史学加以专门的论述。在一些涉及后现代主义历史学重要人物的文章中，情况略有改观。因为讨论的需要，创作者会谈及历史学的解释模式，如在有关海登·怀特的文章中就可以看到相关论述[5]。</p>
<p>　　英国学者艾伦·芒斯洛在《解构历史学》一书中，从“后现代”这个大的时代背景出发，对建构主义、重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历史学做了详尽的分析，介绍了所谓后现代历史学所关注的议题及其争论，力争不偏不倚地描画出当代历史研究的思想版图[6]。克里斯托弗·肯特在一篇评论文章中说，就芒斯洛的观点来看，“重构主义者是常识意义上的经验论者，虽然他们非常努力，但还是多少有些想当然地在尚存的蛛丝马迹中寻找过去并将其重现为他们所说的故事；以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历史学家为代表的建构论者，根据被科学地建构起来的可以解释过去事件之间关系的模型，清晰地讲述着过往；而解构主义者则相信语言在决定历史学家以历史之名所做之事中的首要性，因为根本不存在我们能够到达的、可接近的‘那里’（out there）”[7]。依照芒斯洛教授提供的信息，本文对历史学的三种构建分别加以论述，并简单论述它们与历史学的自由及历史的自由的关系。</p>
<p>　　<strong>一 、建构主义历史学</strong></p>
<p>　　在历史学视野中，建构论“要求历史学家去提供而不是去发现过去事件之问的关系”[8]。历史研究的是“过去”。在建构论者看来，只有在证据被置于预设的解释架构当中而且这一架构允许有关人类行为的一般法则对证据进行“计算”的情况下，历史才可以解释过去[9]。在认识过去事件的时候，建构史学使用了各种各样的计量经济学或统计学的方法；而这些方法把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演绎一归纳性的概括作为“涵盖法则”（covering law，亦译覆盖率）[10]。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信奉建构主义的历史研究者对历史中是否有内在的联系以及这些联系是什么并不感兴趣，他们关注的是如何在对历史进行解释之前建立起来一种模式，使所有的历史素材都可以被投放其中，最终生产出一种有意义的历史。</p>
<p>　　在西方批评家看来，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是20世纪建构主义最突出的例子。这一学派强调“阶级剥削的社会理论”是所有历史变化的基本模式，通过建构“阶级剥削”来完成对历史的理解[11]。我们对此并不陌生。在思想比较僵化的年代，阶级剥削／阶级斗争理论是历史研究至高无上的指南，历史中的任何变化和发展，都可以在阶级模式中获得解释。从解释的纯粹意义上看，建构主义的阶级模式有其完整性和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历史都可以放置其中并得到解读。阶级的解释模式是一种强大的方法论；从“涵盖法则”这一概念出发，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它的力量之所在。艾尔顿（G．R．Elton）就认为，马克思主义把历史真实看作是被一个“让人生厌的”版本的涵盖法则所“预定”的[12]。</p>
<p>　　涵盖法则是历史解释的一种模式，由美国的历史哲学家卡尔·寒波（Carl Hempel）提出。这种解释模式的基础在于，如果一个事件可以从有关本质或人类行为的法则中推导出来，那么这个事件就可以获得解释[13]。换言之，涵盖法则相信历史中是有因果关系的，而且这种因果关系来自于演绎推理；根据一个恒定的法则，对某一事件或者特定行为的解释就可以被制作（推导）出来[14]。涵盖法则相信：考虑到某些脉络条件的特定情况，历史事件应该是可被预测的。所以，历史和科学一样，适用一般性或者涵盖性的法则；这些法则根据对事件意义的推论（待解说项）而实施，而对事件意义的推论则来自于构成一般法则和前提条件的陈述（解说项）[15]。</p>
<p>　　据此，我们可以揭示阶级的解释模式如何理解历史。以中国历史的研究对象为例。在解读中国历史之前，一个关于人类行为的普遍法则已经确立：人类行为都是阶级性的，阶级斗争及其衍生行为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内容。所以，中国历史上的诸多事件——政治的、经济的、思想文化的——都可以获得纯粹意义上的完整解释。中国历史中的因果关系是：阶级剥削导致了阶级斗争，是为因；阶级斗争推动了社会的变化，在变化中社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就是果。在看待中国历史的时候，只要坚持阶级分析的原则，任何复杂和隐晦的事件都可以获得解释。充分考虑具体时问和空问中的特定情况，一些历史事件是可以被预知的；因为，中国历史正是按照具有普遍意义的阶级法则变化、发展的。中国历史是由无数历史事件构成的。对这些事件的意义的推论就是前面所说的“待解说项”，而一般法则体现在对这些事件的意义的推论当中；我们之所以能够对这些事件的意义进行推论，是因为构成一般法则或者解读中国历史的前提的陈述——阶级剥削／阶级斗争的普遍性和决定性——已经存在了。这样，一个完整的、超大容量的解释框架就被建构起来，而历史——事件以及人物——的意义将从中诞生。</p>
<p>　　当然，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并非建构论的唯一代表。曾经红极一时的法国年鉴学派也创造出受到社会学启发的建构主义历史学；在其中，行为与人口统计学的理论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芒斯洛认为，年鉴学派把来自于事实证据的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结合起来；这里的演绎推理以更具有普遍性和重要性的关于某个社会的社会一经济和政治—文化结构的社会学式的概论为基础。对年鉴派的拥趸者来说，这一方法论上的“发展”极大地增强了历史学的解释力量。年鉴学派方法论的形成是启蒙时代以来对科学和理性等绝对性概念的信仰在历史研究领域的一次显现。在年鉴派看来，如果历史学可以拓展其解释理论，它就应该为了确证其推论性的知识，依靠更有数学性、试验性和观察性的手段[16]。</p>
<p>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和年鉴学派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建构主义历史学。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深受人类学恩泽的社会史对阶级作为历史解释的主要建构的情况发出了挑战，转而把目光落在单独的事件上，对其进行“解码”，以期发现事件中蕴含的更大层面上的文化意义。除此以外，“现代化学派”强调了对比较史学而言，模式制造（model-making）的好处之所在。而“新经济史”（New Economic History）在60年代和70年代则看重数量化。总之，在这一时期，建构论一度成为历史研究中的风尚[17]。</p>
<p>　　如果所谓“科学的”现代历史学最重要的任务是求“真”——真实和真理性，那么，建构主义历史学最重要的特点就在于：“真”并不存在于历史当中，而是解释赋予——或者说创造——了历史的“真”。解释——它的根本原则、框架以及有关运用的规定——必须先于历史而存在。或者说，建构主义解释的产生与历史毫无关系。历史只是一个被观察的对象，而建构主义历史学则是观察者；观察者的存在独立于被观察者。这样一来，历史与建构主义历史学之间的关系就成了单向的：作为被观察者的历史是静止的和沉默的，其自身也没有意义；作为观察者的建构主义历史学则是行动者和言说者，更是有意义的历史的创造者。据此，我们可以说：真正的历史并不存在于历史之中，而是在历史之外；历史的意义取决于对其进行解释的框架或者模型；这些解释的框架和模型往往是一种预设的理论。此类的历史研究在奉行社会学理论的史学家当中相当普遍，这就是芒斯洛所说的：“社会理论史家书写历史的时候，凭借早已存于头脑中的——性别的、种族的、阶级的或者其他什么什么的——解释模式，他们开始讲解或者叙述过去的生命、意图和事件。”[18]</p>
<p>　　这种把历史的真正意义交给外在于历史的理论的实践，完全否定了历史是一种独立的、有生命的和有意义的存在，同时也把历史学转变为一门压抑性的科学，封闭了历史学的自由之路。历史学追求的自由是一种摆脱了权力限制的表达历史的自由。限制历史学的权力有两种，一种是显而易见的政治权力，比方说过去中国的极左政治势力对历史研究的干预以及美国曾有过的极右的反共势力对历史表达的妨害；另一种是非常隐蔽的、以非政治的面孔出现的权力，我们姑且称之为“文化的”。压迫性的政治权力很容易就被识别出来，历史学的反抗也就有了清晰、准确的目标；但是限制性的“文化的”权力却难以识别，在很多时候，历史学身处这一权力的樊笼却浑然不知，也就没有了反抗的意愿。</p>
<p>　　这种难以辨别的“文化的”权力以知识的形式出现，是一种规制性的学术话语。在本文的脉络中，它体现为一种认识论，试图规定人们如何去看待和理解历史，限定历史学的形式和内容，垄断历史知识的制造和使用。建构主义历史学就是这种权力的一个产物。由于它没有政治权力的僵硬外壳，披上了中性的知识外衣，所以人们很少去注意在背后支撑着它的压迫性的权力。这种隐蔽性麻痹了人的反抗精神，让人的思想在接受历史知识的过程中被悄然地改造，逐渐获得这种知识背后的权力所认可的形式；更甚，这种知识展现的“科学的”——即数学、统计学、社会学等等的——色彩，会对人产生巨大的诱惑，让人们误以为从中看到的就是最客观、最真实的历史。建构主义历史学最危险的一面就是它把纯粹主观的、预先设定的——甚至不惜将其扭曲的——历史称之为客观真实，通过高度系统化和模式化的知识渗透，塑造了大众对历史的认知。</p>
<p>　　以“文化的”权力为基础的建构主义史学不仅毁灭了历史学自由表达的可能性，也在根本上否定了历史自身的独立和自由。在本文中，历史学的自由之路有两层含义。首先，自由之路的终点是历史表达的自由，也就是历史学作为独立的知识体系，它在成功抵抗各式各样的权力后，能够对过去做出属于自己的叙述和判断。再者，经过在自由之路上的奔波，历史学不仅获得了自身的自由，也更加确认历史本身是一种有生命的、有意义的存在，这一个体有独立的个性和对自由的渴求。历史学的自由和历史的自由是不同的。历史学的自由指的是历史学对权力性的学术话语的挣脱，实现在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上的自在自为。历史的自由则强调历史自身是一个生命体，有独特的规律和个性，它的发展和变化也是一种自在自为，是一种绝对的自由，完全不由认知主体所决定。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无论呈现出什么样的知识面相，都是一种主观的构建，都不可以被无知、傲慢地称之为“客观真实”。从以上角度看，建构主义历史学的模式制造窒息了历史学的表达自由，把历史看作无生命无意义的不可言说者，也就等于否定了历史自身的独立自由的存在。因此，建构主义历史学成为阻碍人们走上历史学自由之路的知识堡垒中最顽固的敌人。</p>
<p>　　<strong>二、重构主义历史学</strong></p>
<p>　　芒斯洛认为，重构主义历史学家包含了保守的经验主义者，也包括了务实的现实论者；识别他们，主要依靠的是他们对待作为基本历史工具的常识经验论（commonsense　empiricism）的合法性与实践的态度。因为对重构论的描述依赖历史学家对使用证据和指涉（referentiality）的看法，特别是依赖他们如何看待作为认知元素的语言和叙事在重建过去中的角色，所以对其做出精准的刻画绝非易事[19]。重构主义历史学最显著的特点是对“指涉”的高于其他一切的首要性的坚持[20]。为了更好地理解重构主义学派，我们可以从该学派的四个前提人手：第一，历史学拥有自己的认识论；第二，根据证据的推论法则——比较、综合（colligation）、证明和对该证据的公平的解释，对原始资料进行法医学般的检查，而这构成了历史学的手段；第三，既然所谓一般性法则暗指历史是可预测性的，那么对这些法则就予以拒绝；第四，“叙事”可以作为历史重建的工具，虽然它不是解释的充分的构成，但它也不是这项事业的障碍[21]。</p>
<p>　　重构主义史学家非常看重历史证据，但他们认为只是去征询证据本身是不够的。也就是说，证据只有被放入一个它们可意识到的更大的框架——即“脉络”——中，才可以把真实的过去重建起来。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脉络化”（contex—tualization）。在重构论当中，这种脉络化与“配置”（configuration）还有“布局／情节化”（emplotment）不尽相同。所谓配置和布局（情节化）是历史学家主观努力的产物，是一种新的创造；而脉络，重构主义史学家把其设定为“仅仅是场景的铺陈，展示了相近的证据和拼图中的其它证据”[22]。重构论者之所以倚重证据，从更深的层面看——尤其是在比较保守的主流重构主义史家那里，是因为他们相信存在有一个独立于历史学家思维的可知的历史真实。换言之，（认知的）主体与（认知的）客体是分离的，就如同思想和知识应当是分离的那样。文本就“在那里”，它的作用不过是尽可能清楚地传递过去的含义[23]。</p>
<p>　　既然有一个可知的历史真实“在那里”，那么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去发现它。要想发现这个所谓的“历史真实”，历史学家必须依靠历史证据，尤其是要厘清这些证据的“指涉”，也就是准确地找出证据指向了哪里，指向了谁以及指向的是什么。这么看来，历史证据——或者说历史的原始资料——将成为推动历史学的最重要的力量。因为，历史真实是确实存在的，独立于任何主观的创造；历史真实存在于证据（原始资料）中，需要人去发现；在现存的历史资料中，用合适的方法，去寻找其中的历史真实，这就是历史学存在的意义、发展变化的主要内容以及最终的价值所在。</p>
<p>　　正是对“历史真实”的相信和对“历史证据”的强调，让重构主义历史学和建构主义历史学有了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芒斯洛指出，重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的主流方法都依赖于几个有关联的原则：首先，二者都接纳一种受客观主义影响的方法论，为了一个公正、准确、如实的重建的过去，这种方法论提供证据并把历史学家隔离出来；第二，历史学是关乎究竟发生了什么的，所以二者都相信历史的真理可以跟虚构和价值判断区别开来[24]。</p>
<p>　　把重构论和建构论绑在一起的就是所谓的“以证据为基础的方法论”。通过遵行根本的、推论性的“证据法则”，这种方法论被认为将会带来接近真实的对过去的重构或者建构。在终极的层面，重构论和它的“模式制造性的衍生物”——建构主义历史学——共享一种观念：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完整性以及“那里”有一个可被发现的过去的真实。如果没有对从可用的历史证据中推论出的历史描述的可靠性的信奉，那么我们就永远不能说历史学可以作为一种独特的认识论而存在。和“现在”一样，“过去”是真实的；通过指涉和推论的机制——也就是在证据中发现事实，“真理”和那种真实相一致[25]。</p>
<p>　　然而，在重构主义和建构主义史学的话阈中，“历史真实”或者说历史的真正意义所在的位置有根本的不同。前文有述，建构主义的历史真实存在于外在于历史的、被预先制定好的解释的框架中，是解释模式制造出来的，而不是历史本身所有的；历史本身并无意义可言。与之相反，重构主义历史学认为历史中有真实存在于“那里”，是历史中固有的。不过，指明“那里”在哪里，却不是一件轻易而举的事情。“那里”不是一个具体的、特定的位置，而是说在尚存的历史碎片——有关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证据（原始资料）——中，我们可以找到历史的真实，发现历史的意义。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直接到达历史的真实，而必须依靠“证据”（历史资料）提供的信息，去努力重建过去；如果我们对证据的处理足够科学和完整，那么我们重建出来的过去就是“真实的”。</p>
<p>　　可是，历史证据一定是安全可靠的吗？有关证据的最根本的问题是：“是谁，怀着什么样的目的创造了它们？他们又是怎样进行创造的？”[26]历史证据——原始资料——的背景不是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证据／史料也有作者，那么这位作者的真实的意图是什么？如果历史学家根本不可能知道其意图，却又试图把了解这种意图作为解读证据的方法，那么就需要更进一步的文本考察；这个过程将会是没完没了的。这或许就是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所认为的“含义的永不终结的迂回”？在不可能真正知晓证据／史料的含义的问题之外，证据／史料同样也是被塑造的。这就是说，证据／史料也不是完全客观的，它一样摆脱不了主观性的污染。建构主义历史学把完全是主观预设的历史视为并且让人相信它就是真实的历史，这样的实践必然招致有独立思考和批判精神的人的反抗；重构主义迷信证据／史料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试图通过对证据的处理来找到历史中的真实，如此的做法也难免让人心生疑虑。</p>
<p>　　这种对证据／史料的过分倚重，并不利于历史学自由的实现。建构主义历史学对历史学自由的妨害在于它完全抛弃了历史，从其他的有所谓科学性的学科中选取解释模式，从而形成了一种虚假的对历史的“自由”解释；重构主义历史学则过分拘泥于史料，不能够识别所谓史料的被创造性，把自己淹没在材料的碎片中，在对历史进行解释时缺乏必要的勇敢去说的自由。如果说建构史学对认识历史的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得有些过了头，甚至到了离开历史说历史的虚无状态，那么重构史学则对被认识的客体——历史——的客观准确性过分慎重，从而无法帮助人们获得对历史宏大而通透的认识。历史证据固然对历史认知是不可或缺的，但它确实存在着被主观建构的问题，它的指涉跟历史的真实没有必然的联系。仅仅通过对历史证据及其指涉的处理，并不能够完全发现真实的历史以及解读出历史的意义。</p>
<p>　　但在与历史的自由的关系上，重构主义历史学呈现了令人惊讶的一面。这一点体现在它对解构主义历史学的批评上。重构主义史学处理的是历史中的具体，而非社会学家或者解构主义历史、语言哲学家的“理论性的”（speculative）构建；在重构论者看来，把解释的范式或者模型强加到历史证据头上，这就意味着过去不能被视为是独立于历史学家的了。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重构论者认为吸收了其他许多学科理论的解构主义，也不过是另外一种对“过去”的“建构主义类型的强加”而已[27]。这构成了对流行的解构主义史学的有力批评。事实上，解构主义的目标就是发现历史学构成的秘密，亦即拆开历史学作为一种知识的内在结构，借此解开它究竟是什么的疑问。不过在重构论者看来，这样的努力和建构主义历史学的实践一样，也是把一种外在的解释模式强加给历史。</p>
<p>　　或许在重构论者的心中，历史是一种自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虽然重构主义史学没有明确说明，它却与本文主张的历史之自由的前提——历史是一种独立客观的自在自为——是一致的。这立刻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如此看来，解构主义史学的工作就是对自在历史的反动，也就从最根本上妨害了历史的自由；而这必然与解构论一直以来所展现的勇敢破除既有霸权性话语、赋予学术真自由的形象相悖。对此，又该如何解释呢？</p>
<p>　　诚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重构主义历史学是一种常识性的、能够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历史解释模式。对绝大多数普通读者来说，所谓历史就是通过阅读或者听讲解，获得有关过去的知识，满足心理的、情感的或者实际的生活需要。在他们眼中，有关过去的人和事，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才可以；但是对证据本身，尤其是对作为知识的历史学本身，普通受众既没有能力更没有兴趣去做批判性的思考。在这种情况下，解构主义相对于传统史学而言充满了反叛精神的革命主张，挑战了人们对历史学几乎全部的既定认识。这些看似极端的主张着实让人难以接受，人们不得不去怀疑：如此巨大的“破坏”，真的有意义吗？站在大众的角度，相比之下，随着解构主义“破坏”而来的混乱和无所适从，确实不如重构主义史学的清晰和（因证据而来的）“准确”更有吸引力。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忙碌的现代人没有时间、精力和兴趣去经历一场思想上的折磨，对历史知识本身做出思考，去区别真的“真”与假的“真”；人们需要的只是一份历史知识的快餐而已。重构主义史学既没有建构主义史学的强烈的预设性，也没有解构主义史学曲折难懂的理论换置，它从历史中来又回到历史中去，让人颇感亲切。</p>
<p>　　然而，以“常识”面目出现的重构主义历史学并没有对历史学自身做出应有的反思和检讨。在今天这个光怪陆离的知识世界中，它坚守无征不信的古老原则，延续着历史学最传统的功能：根据现存的原始资料，告诉人们过去发生了什么，让大众对历史仍能保存一丝遐想和几缕乡愁。这让重构主义历史学，在一个绝大部分知识都是被刻意制造出来并经过高度抛光的时代，有了一副难得的质朴而自然的面孔。但是这样一种在今天显得意义非凡的价值，不能成为不去反思历史知识自身的借口。无论重构主义历史学承认与否，它也是在制造一种特定的历史知识。而在我们这个时代，知识分子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去面对知识提出问题：知识是怎样产生的？产生它的条件是什么？知识与权力的关系如何？在变化了的条件中，知识又将怎样？重构主义历史学的信奉者和实践者，应该就这些问题给出具有说服力的答案，证明自己所坚守的知识的合法性。而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就是回到这一知识的中心，进行客观的再认识。</p>
<p>　　芒斯洛认为，在英美传统的重构主义史学写作中，“经验主义”是其最核心的方法论；而且，这一方法论尤其强调对“‘在那里’的真实的客观观察之必然结果的坚持”。经验主义方法认为我们在观察或者经历生活的时候，通过对“理性”（senses）的运用，或者通过被表明为真的宣称与辩称，我们可以获得知识。但是，思考不仅来自于经验，更为我们提供概念和“心智分类”（men—tal category）；我们亦借此组织和赋予我们的经验以意义。这就必然导致一个问题：考虑到我们的观察可能不过是我们自己的思维或者直觉的建构而已，我们又怎么能确切地知道那个“在那里”的真实呢？于是乎，许多今天的重构论者采取中间立场，即：我们在观察；同时，通过利用“合适和有益的”先验知识（a priori knowledge），我们也在处理信息[28]。</p>
<p>　　“怎么能确切地知道那个‘在那里’的真实”？这个问题引导我们对重构主义历史学做出更深入的思考。重构主义者的真实在历史之中，是一种绝对的历史性的存在，等待着人们去认识和发现。表面看来，这似乎承认了历史独立于认知者而存在，历史是一种自在自为，拥有终极意义上的绝对自由。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重构主义史学所讲的“在那里的真实”不是完整的，而是以无数碎片的形式存在于历史证据之中。要想获得“真实”，只有无限量地整理证据，把“真实”的每一点、每一滴剥离出来。历史证据的不可穷尽性意味着真实永远都不可能被完整地再现出来。毋宁说，重构主义史学的真实的真正目的不在于历史，而在于历史证据，也就是给予人们信仰的力量，相信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有一种真实存在。可是，我们——无论是专业的研究者还是普通的历史知识受众——所接触到的所谓证据／史料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形形色色编纂者的主观制造，并不拥有绝对的真实。那么，重构论者所相信的“那里的真实”，极有可能是一种纯粹的想象，它与我们所主张的自在自为的历史及其绝对自由，或许只是形似神非。</p>
<p>　　也许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最杰出的重构主义史学家兰克提出了“历史作为艺术”的观点，也就是让历史学拥有艺术性的再创造力，以之掩盖重构主义史学根本无法发现历史真实的尴尬。他说：“历史学不同于其他所有的科学，因为它也是一门艺术。历史学是一门收集、寻找和洞察的科学；历史学亦是艺术，因为它重现和描画了它所发现和识别的东西。其他科学仅仅满足于记录其所发现的，而历史学仍需要再创造的能力。”[29]这意味着重构主义历史学为了完成自己的至高无上的目标——发现历史真实，不得不对自己的发现——也就是历史证据／史料本身——进行一种再创造；而这样的实践必然跌入主观建构的泥淖。</p>
<p>　　出现如此遗憾的局面，原因应当是作为传统历史解释模式的重构主义历史学自身的局限性。在发生了深刻变化的当代世界中，重构论者没有意识到历史学存在与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对自身进行反思，明了自身作为一种知识的虚假性。重构论者想当然地认为“在那里”——在证据中——有可被发现的真实，却没有去思考这种“真实”自身的真实性问题，更没有勇气痛苦地承认这种“真实”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主观建构。承认这些，无异于历史学的自我毁灭。依旧把19世纪经验主义的智慧奉为圭臬的重构主义史学没有这样的豪情，去摧毁自身的知识结构，在一片灰烬中寻找通向历史学与历史真自由的道路。焚烧旧知识樊笼的任务留给了解构主义历史学。</p>
<p>　　<strong>三、解构主义历史学[30]</strong></p>
<p>　　“解构主义”这个概念“来自于雅克·德里达，其含义是：理解文本并非完全依靠对经验主义的、神的、理性的、道德的、客观性的或者作者意图的外部真实的指涉。这一逻各斯中心论的观点——绝对含义的源起之处——被人争论，人们支持这样的假设：所谓含义是随意的，是被象征性地制造出来的”。而“解构主义历史学”指的是一种历史研究的模式，它“质疑了传统的经验主义设想。这种设想把自己表达为尊重事实、公正的分析、客观性、真理，以及在历史学、意识形态、虚构和客观判断之间持续的分割。相反，解构主义史学认为，通过比喻表达（figuration）的语言学力量，语言构成了历史的内容以及用来整理和解释历史证据的概念与分类”[31]。</p>
<p>　　解构主义历史学的产生和大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这个发生了深刻变化的时代，在思想文化方面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所谓“后现代主义”的产生。这里的后现代主义指的是当代已经变化过的我们获取知识的“状况”；在其中，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怀疑，即对“真实”的准确再现是否可能的疑虑[32]。这样的怀疑情绪深刻地影响了具有批判眼光的人对作为知识的历史学的认识。历史学也是一种知识的制造，是历史学家对有关过去的知识的制作。在这一过程中，主观性的个体——历史学家或者其对等物——决定了历史知识的性质。正因为此，传统史学所相信和试图展现的所谓历史学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是根本不存在的。历史学更进一步的发展，首要的一点就是应对此有正确的体认。否则，历史学只能在传统的轨道上空转，而没有真正的突破和进展。解构主义历史学的意义在于它回到作为知识的历史学本身，把其中的主观建构的内容一层层剥离出来，放置于具有独立批判精神的眼睛面前。</p>
<p>　　在历史学的范畴内，任何历史都是历史学家的创造；因而解构主义史学强调历史学家在历史知识制造中的“交互性的及拼装者（impositionalist）的角色”；正是因为这样的角色，“我们所拥有的无论什么样的有关过去的知识都不单单是由过去本身提供的，它们也是由历史学家的转义式预制的（tropically prefigured）、情节化的、争辩过的以及意识形态性地放置的叙述所提供的”[33]。历史是历史学家的历史，是历史学家借语言——叙述——创造出来的历史。历史叙述本身就是历史，而不是它反映了历史是什么。</p>
<p>　　这不是对历史学家的称赞，而是对我们所谓的客观历史的虚假性的指责。建构主义和重构主义历史学都相信有一个“客观真实”存在着，无论它存在于历史之中还是历史之外。解构主义史学则完全否定了这种认识。建构主义的“历史真实”是解释者在其解释框架中预先设定好的，完全是一种想象；重构主义所主张的历史证据中的“真实”是完全不可知的，因为历史证据自身根本无法完整展现“真实”。所以，解构主义认为，我们所说的历史存在于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叙事——中，脱离了叙事，也就无所谓历史；叙事必然是主观性的，因为它依赖叙述者的主动作为，故而“客观的”历史是不可能存在的。历史学家就是这样的叙述者，他“消费着历史证据，也生产着意义”[34]，最终为我们创造了历史。在整个的过程中，客观性早已荡然无存。</p>
<p>　　在解构论者看来，通常所认为的反映过去是什么的语言一叙事——历史表现的形式，其本身就是意义之所在，成为历史的内容。这样一来，形式和内容之间的界限就不复存在了。叙事就是历史，历史就是叙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叙事都要受到外部社会力量的强烈影响，因而历史就成了“社会建构的叙事表达”。传统史学所相信的客观真实的历史是不可能有的，有的只是关于过去的“可能的叙事表达”；再没有人敢宣称过去究竟是什么[35]。这会让人们得出结论：历史学彻底失败了，因为它最根本的功能——同时也是它存在之理由的——“告诉人们过去是什么”根本无法实现。但是，我不觉得这样的失败是场悲剧；相反，这样的失败是历史学走向自由的开始。既然今天历史学对自身的研究已经证明了过去多少代史学家所确信无疑的、引以为豪的客观性、必然性、诚实性和独立性都是被想象出来的，因而是一种虚假；那么，随着思想深处的迷信般的信仰骤然消失而来的震荡逐渐消退后，历史学会以它最真实的面貌出现，外在力量强加在它身上的枷锁碎裂了，找到历史学的自由之路，因此成为可能。</p>
<p>　　或许可以这样理解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解构主义历史学。在历史研究中，解构意识的兴起，使得历史研究有了内向的发展，即所谓历史学家真正应该关注的是历史学本身，也就是它的形式与内容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引领我们思考历史知识——关于过去的知识——是如何产生的？这样一种知识制造和外在力量的关系又会是怎样的？在深入思考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历史学的客观性、纯洁性和神秘性都逐渐消失了。对今天的历史学研究者和创作者而言，解构主义史学的兴起和发展，让我们不再是那种“想象的客观性”的奴隶。</p>
<p>　　现代（modernist）史学追求历史学的科学性，力图让历史学成为一门“科学的知识”。这一知识将科学、客观、公正地再现历史，告诉人们过去发生了什么，让人们相信他们看到的、听到的就是历史的真实，最终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塑造一种有关历史的公共意识。在奉行高度集权体制的国家中大行其道的历史教科书，以及所谓民主政体中借电影、文学、媒体等大众文化手段形成的有关历史的流行认识，就是这种“科学知识”最显著的例子。能够把有关过去的叙述合法化为一种科学知识，并且把它应用到最大数量的人群，只有社会力量——也就是外在于知识的（政治）权力——可以做得到。我们所谓的每一种科学知识都是在社会所限定的范围和社会所规定的二元对立的框架内被制造出来的，并非知识本身的力量使然。这种范围和框架属于现实政治权力确定的文化空间，也就是所有现代科学知识的诞生之地。这一空间表现为对思想（概念）等的抽象[36]，成为一种无处找寻却又无处不在的规制性的力量，决定了每一种科学知识的出现和发展。现代主义者所称的有关历史的科学知识就是从中诞生的；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历史学就是特定时代的（政治）权力的产物。无论它怎么样为自己辩白，都掩盖不了这样的事实：它不是为了发现真实的过去而来到这个世界，而是为了维护权力背后那个更加庞大和可怕的社会一文化机制。</p>
<p>　　这种毫无自由品质可言的现代主义历史学——建构的抑或是重构的——不可能对历史学的真自由产生任何有意义的推动。作为权力的衍生物，它没有对自由的诉求；更糟糕的是，为了维护既成的权力体制，它在整齐划一大众的历史意识的同时，极力压制具有独立批判精神的历史研究，将其排挤在历史话语之外。在持续不断的现代化进程中，随着权力机制愈发精巧隐蔽，现代主义历史学披上了具有更大迷惑性的知识一科学一文化一娱乐的外衣，一刻不停地为大众制造历史产品，最终让人们消费完这些产品后成为拥有历史知识的功能性历史文盲。它的不断膨胀和渗透，极大地压缩了具有独立批判精神的历史研究的生存空间。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解构主义历史学的意义显得更加突出：它揭穿了现代主义史学炮制的历史学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的虚假；它在权力一知识复合体的身躯上打开窗口，让人们看到现代主义史学与政治权力之间筋脉相连；在这些努力的基础上，它试图让所有人——知识分子和大众——能够获得一种健康的批判精神，去质疑任何对真实和真理的虚伪的宣称。虽然这些还不足以让历史学的真自由得以实现，但至少会为历史学追求充分的表达自由创造一个应有的空间。</p>
<p>　　前文说过，历史学追求的是挣脱了权力限制的表达历史的完全自由，而限制历史学自由的权力就是政治权力和拥有一副非政治面孔的文化权力。但在现代主义的高级阶段，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已经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同时具备政治、文化和知识维度的立体结构。这一结构是自适应的，会根据外部的实际情况，不断地发生形变，从而确保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就历史学而言，政治—权力—文化（知识）的复合体像一种强大的病毒，侵蚀了这门古老的学问的内脏和躯干，依靠传统史学自身的免疫力，即让建构的或者重构的历史学主动地拒绝权力、挣脱权力，从而实现自愈，这只能是一种善良的妄想。无论建构的还是重构的历史学，都没有意识、勇气和能力去问自己：“我”，是一门有着自由的心和追求自由的梦想的真知识，还是一种被权力构建出来、发挥着维护既成的权力体制作用的伪知识？在我们这个时代，只有解构主义历史学指出了现代主义历史学作为一门知识的虚假性、欺骗性以及它与权力的交互共生关系；换言之，解构主义历史学从根本上破坏了现代主义历史学作为一门知识的合法性。这或许正是后现代主义思潮进入历史学领域的必然结果：引爆现代主义历史学的伪知识内核，在碎片与灰烬中，迎接历史学的新生。</p>
<p>　　通常以为，解构主义历史学擅长“破坏”，在“建设”上的表现让人难以满意。在挑战了几乎所有对历史学的传统认识后，它告诉人们：历史学不再是客观的、准确的，发现真实的过去纯粹是妄想，历史叙述必然是权力性的和意识形态性的，等等。那么，历史学是一种虚无吗？历史学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历史学又该怎样继续未来的路程？表面看起来，解构主义历史学似乎没有答案；实际上，它有自己的回答。相对于传统史学而言，解构主义史学是一种“嘲弄”（irony），它指出了旧史学迷信所谓客观性的荒唐可笑，也讥讽了作为知识的历史学极力遮掩自己与社会权力共舞的虚伪做作。有了这些，我们就可以找到历史学的出路。换言之，新史学应该不再盲信“客观真实”，因为在任何一种主观构建的知识体系中，根本没有绝对的客观和真实；更重要的，新史学要尽可能地摆脱权力的影响，因为这是历史学获得真自由的最重要前提。当迷信被破除，历史学将会发现所谓的“真”不是单数的，知识的世界就是一个复数的王国，对过去的探索将为人们展现一幅多姿多彩的画卷；当挣脱了权力，就没有任何一种外在的东西可以强迫历史学为了特定的人、集团或者政治群体的既得利益，去形成有关过去的绝对的、单一的认识，历史学的多元、开放和批判性，将成为人类思想自由的重要根基。而在这个时候，历史学自身追求的真自由亦将实现：不再迷信的历史学不会成为臆造出来的至高无上法则的奴隶，也就拥有了真正的自由之心；摆脱了权力桎梏的历史学将产生多样化的有关过去的知识，在各种各样的叙述中，历史学放飞完全自由表达的梦想。</p>
<p>　　历史学自由的实现，也意味着历史的自由的实现成为可能。在本文中，历史之自由是指：历史是一种有生命有意义的存在，它有自身的规律与个性，它的发展变化是不受认知主体限制的绝对的自在自为。这里所讲的，并非要把历史当作一种神性的存在，而是说我们对历史应该有一种充满尊重和敬畏的态度。旧史学要么把历史看作是死亡的或者是无法言说者，在历史之外去制造有关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要么从整体上把历史搁置起来，转而从过去残存下来的碎片中寻找所谓的“真实”，在没完没了的堆砌工作中，让历史变得更加黯淡无光。新史学有了表达的自由，所以它尊重历史，知道对过去的理解永远都不可能是唯一的，尽其所能呈现多样化的历史知识；它也敬畏历史，深知付出再艰苦的努力，都不能宣称发现了绝对真实的过去，更知道自觉抵抗形形色色的权力，为历史的自我展现创造合适的环境。</p>
<p>　　作者池桢，历史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上海，200235。</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在中国期刊网中，以“解构主义”为题名可以检索到521篇论文。这五百多篇论文基本上都是从翻译学和文学评论的视角来讨论解构主义的。我个人认为其中与历史研究直接相关的文章只有1篇。来源：中国期  刊网，2011年1月19日访问。</p>
<p>[2]参见韩震、董立河：《历史学研究的语言学转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章。</p>
<p>[3]赵世瑜：《传说·历史·历史记忆——从20世纪的新史学到后现代史学》，《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p>
<p>[4]参见王晴佳：《后现代主义与历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1期；杨共乐，《后现代主义与后现代史学》，《史学史研究》2003年第3期；张仲民，《后现代史学理论述论》，《重庆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等等。</p>
<p>[5]参见陈新：《历史·比喻·想象——海登·怀特历史哲学述评》，《史学理论研究》2005年第2期。</p>
<p>[6]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Alun Munslow，Deconstructing History），伦敦：拉特里奇（Routledge）出版社2006年版。本书初版于1997年；2006年，经过作者的修订后再版。文中有关建构主义、重构主义和解构主义史学的叙述，如无另注，均参照该书，特此说明。</p>
<p>[7]克里斯托弗·肯特（Christopher Kent）：《历史编纂学与后现代主义》（Historiography and Postmodernism），《加拿大历史杂志》（Canadian Journal of History），第34辑，第3期（1999年12月），第390页。“out there”在这里指的是建构论者和重构论者所相信的一个可能的、可被发现的客观历史真实的存在。</p>
<p>[8]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3，24，184，193、9，49，194，49，53页。</p>
<p>[9]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3，24，184，193、9，49，194，49，53页。</p>
<p>[10]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3，24，184，193、9，49，194，49，53页。</p>
<p>[11]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3，24，184，193、9，49，194，49，53页。</p>
<p>[12]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3，24，184，193、9，49，194，49，53页。</p>
<p>[13]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3，24，184，193、9，49，194，49，53页。</p>
<p>[14]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3，24，184，193、9，49，194，49，53页。</p>
<p>[15]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3，24，184，193、9，49，194，49，53页。</p>
<p>[16]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9、52～53，9～10，49页。</p>
<p>[17]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9、52～53，9～10，49页。</p>
<p>[18]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9、52～53，9～10，49页。</p>
<p>[19]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03、42、60、45、177、60、39～41页。</p>
<p>[20]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03、42、60、45、177、60、39～41页。</p>
<p>[21]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03、42、60、45、177、60、39～41页。</p>
<p>[22]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03、42、60、45、177、60、39～41页。</p>
<p>[23]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03、42、60、45、177、60、39～41页。</p>
<p>[24]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03、42、60、45、177、60、39～41页。</p>
<p>[25]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03、42、60、45、177、60、39～41页。</p>
<p>[26]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46、24页。</p>
<p>[27]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46、24页。</p>
<p>[28]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5～196页。</p>
<p>[29]兰克著：《论历史科学的特性》（On the Character of  Historical Science），收入吉奥格·伊格尔斯编：《利奥波德·冯·兰克：历史学的理论与实践》（Georg G．Ig  gers，Leopold ZIOn Ranke：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istory），纽约：拉特里奇（Routledge）出版社2011年  版，第8页。</p>
<p>[30]解构主义历史学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囿于篇幅，对与其密切相关的概念和人物，如语言、文本、叙事、福柯、海登·怀特等，本文只有简略的提及而未能论述之。有关这些概念和人物，作者会另行撰文加以详细阐释。</p>
<p>[31]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4、2、179页。</p>
<p>[32]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4、2、179页。</p>
<p>[33]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194、2、179页。</p>
<p>[34]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7、17～18、134页。</p>
<p>[35]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7、17～18、134页。</p>
<p>[36]艾伦·芒斯洛：《解构历史学》，第27、17～18、134页。</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章来源：《史学月刊》20121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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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历史学中典型性研究的类型及其限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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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8 Mar 2013 01:56:00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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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史学史研究》编者按】本期“历史理论”栏目发表的两篇文章，探讨历史学中的“个别”（或典型性）与“一般”问题。关于此问题，张耕华教授在本刊2010年第四期发表的《略论历史归纳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已有讨论。在本期发表的《历史学中典型性研究的类型及其限度》中，张耕华教授对此问题作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他指出，历史研究要涉及两种不同类型的历史事实，即特殊的历史事实（历史的“个别”）和普通的历史事实（历史的“一般”）。普通的历史事实在大部分情况下要通过对典型性的研究来加以推论。张教授引用中外史学研究的大量例证，对李凯尔特所提出的三种典型性进行了解释，并指出典型性研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限制。董立河副教授的文章对亨普尔的名作《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作了深入的文本解读，同时对历史学中的普遍性问题表述了自己的见解。历史学中的“个别”与“一般”及其关系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史学理论问题，本刊希望有更多的学界同仁能参与对此问题的讨论。 　　【作者简介】张耕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方向为历史哲学（上海200241）；董立河，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西方历史哲学（北京100875）。 　　【原文出处】《史学史研究》（京），2012.1.1—15，24 　　关于典型性问题，李凯尔特曾有专门的讨论，虽未充分的展开，但基本的思路和框架，仍可用作我们今日研讨的出发点。我们知道，李凯尔特的研究主旨是为学科划界。他认为，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文化科学，研究工作都是从对个别的考察人手的，然而个别在研究工作中的作用、目的是不同的。表现在研究方法上，那就是典型性方法的不同类型。他在《历史上的个别》[1]一文中，论述了学科研究中三种不同的典型性：一种是代表性的或类别标本的典型性，一种是“完美模型或榜样”的典型性，还有一种是理想的典型。为了便于讨论，我把这三种典型性，分别称之为第一种、第二种和第三种典型性；有时也称个别性的、普遍性的和理想型的典型性。 　　第一种典型性，以求取普遍性为目的，即从个别提取普遍或一般结论的典型性研究。按照李凯尔特的观点，这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自然科学对个别的研究，目的是提取出普遍或一般。在此种研究中，个别之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它（个别）是普遍、一般的“例证”。就“例证”而言，某一个别并无特殊价值，个别A与个别B的作用、地位都是同等的，故而也是可以彼此替代的。在这里，典型性“表示将一组事物或事件平衡之后所得出的具有代表性的东西，这样，典型这个词的意思有时干脆就是某种一般的、自然科学的类别概念的标本。”[2] 　　按照李凯尔特对学科的划界（质料的和形式的）原则，这一种典型性研究主要是属于自然科学的方法，而不是文化科学的方法。因为文化科学、尤其是历史学的情况有所不同。在那些学科里，个别（其地位和作用）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歌德不可替代李白，秦始皇不可替换汉武帝。所以，历史学家总是关注个别，他们按照价值的引导，选定个别对象，并对它进行叙述，其目的不是求取普遍或一般，而是叙述某一个个别，它只想“缝制一套只适合保罗、或彼得的服装”。如果我们也采用第一种典型性方法，即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缝制一套既适合保罗也适合彼得的服装，这样，我们就会用“诗人”（或“皇帝”）的一般来概括歌德或李白（秦始皇或汉武帝）。一旦这么做了，我们就会满足于以“诗人”的概述来代替对歌德、李白的具体描述：以“皇帝”的概论来取代对秦始皇、汉武帝的个别叙述。这时候，歌德、李白，秦皇、汉武都就成了“诗人”、“皇帝”的例证而已，歌德可以等同于李白，秦皇可以替代汉武。李凯尔特认为，这已经不是历史学了，没有对独一无二的个别的特别关注，就没有了历史学。 　　以上是李凯尔特的主要观点。我们不能否认，李凯尔特所说的这一种情况，在历史学中是确实存在的。但这是否意味着这一种典型性方法在历史学中完全绝迹呢？似乎也不是。在《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一书中，李凯尔特讨论了这样一个案例，他说：“我曾经强调指出，弗里德里希•威廉第四拒绝接受德国王位，这在历史上是本质成分；反之，给他制作外衣的裁缝虽然也同样是真实的，但在历史上却无关紧要。迈尔可能对此反驳；当然，所说的裁缝对于政治历史来说始终是无关紧要的，但是我们很可能设想，在关于服装式样、缝纫手艺和服装价格的历史上，他是本质成分。”[3]说某一历史人物、事件是本质的成分，就是说这一历史人物、这一事件因有特殊的价值而为史学研究者所关注。至于研究者用其来说明特殊性，还是用来说明普遍性，这视研究者的研究目的而定。如果我们研究的目的是想去关心“关于服装式样、缝纫手艺和服装价格的历史”一般状况，那么，我们就会把“威廉第四的裁缝”视为典型性研究的标本，以求取当时纺织业、手工业、缝纫制作、乃至服饰审美等某种普遍或一般的东西。这种典型性自然指向普遍性。李凯尔特又说：“如果我们把譬如像歌德这样的人物拿来同随便一个普通人作比较，并且对这个普通人的个别性就任意的一些价值而言所具有的某些意义不予考虑，于是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歌德对于这个普通人的关系和科伊诺大钻石对于一块煤的关系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就一般价值而言，这个普通人的个别性可以被凡是属于人这个概念的每个客体所替代……”[4]科伊诺大钻石（重109克）是英国王室的珍宝，将歌德与普通人的等量齐观，那就是把科伊诺大钻石等同于一块普通的煤。那就把事物的（科伊诺大钻石、或歌德）本质特征取消了，把事物的独一性、不可替代性取消了。但对于普通的煤块、普通的人，既然是没有特殊价值无关紧要，那就不妨对它们等量齐观，也不妨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处理。这样说来，李凯尔特也未尝完全将第一种典型性排斥在历史学之外。只不过按照他的观点，这不是历史学的重要内容，不反映历史的本质特质，故而不是历史学的主要方法。 　　前苏联学者康恩曾批评李凯尔特“轻视‘普通人’——人民群众。说他无视人民大众在历史中的作用，主张用‘一般化的’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他们的活动”。[5]普通的人民群众在历史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这自然无可怀疑。而且，借助普通的人民群众，将其视为典型个案来求取历史中的某种普遍性，也是历史研究的重要方法。我们知道，历史研究通常要涉及二类不同的历史事实：一类是特殊的历史事实，它是指发生于某一时空点上历史现象；另一类是普通的历史事实，[6]腏是指发生或流行于某一地域、某一时段里的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普通的历史事实应该通过历史归纳法来获得，但有时受史料的限制，往往只能通过典型性的个案研究来加以推论。如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有“井底引银瓶”一节，陈先生云：“乐天新乐府与秦中吟所咏，皆贞元元和间政治社会之现象。此篇以‘止淫奔’为主旨，篇末以告诫痴小女子为言，则其时社会风俗男女关系与之相涉可知。此不须博考旁求，元微之莺莺传即足为最佳之例证。盖其所述者，为贞元间事，与此篇所讽刺者时间至近也”。“夫‘始乱终弃’，乃当时社会男女间习见之现相。乐天之赋此篇，岂亦微之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序所谓‘病时之尤急者’耶？”这就是以《莺莺传》为个案，来求取当时社会流行的普通或一般。书中另有一节“时女妆”，陈先生云：“乐天则取胡妆为此篇以咏之。盖元和之时世妆，实有胡妆之因素也。凡所谓摩登之妆束，多受外族之影响。此乃古今之通例，而不须详证者。又岂独元和一代为然哉？”又云：“岂此种时世妆逐次兴起于贞元末年之长安，而繁盛都会如河中等处，争时势之妇女立即摹傲之。其后遂风行于四方较远之地域。迄于元和之末年，尚未改易耶？今无他善本可资校订，姑记此疑俟以更考。”[7]说“无他善本可资校订”，即无其他史料可资佐证，但白乐天此诗足以证明当时长安流行以胡妆为摩登的一般风尚，则无疑义矣。这种典型性研究，就具有李凯尔特所说的“代表陛”和“标本”的意思，它在社会史、文化史等研究领域，使用得很为普遍，应该也是历史学中一种很重要的研究方法。 　　我们读李凯尔特的《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发现当他借助史学实践的案例来论证他的观点时，所列举的总是兰克史学。[8]这似乎表明，李凯尔特的上述观点，与他过于倚重兰克学派为事实案例有关，因为兰克学派的史学著述常常凸现的是第二种典型性，而不是第一种典型性。然而，这里还有一层问题不可忽视，即历史学对此类“平均类型”的典型性的把握，确实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式不同。因为历史中的个别与一般的关系，远比自然界来得复杂。论者或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个别，个别总是相对于普遍而言，典型总是相对于一般一的典型。李凯尔特的错误就在于把这两者绝对割裂了。当年俄国学者普列汉诺夫写《论一元论历史观的发展》，就是从这里人手批判李凯尔特的观点。爱德华•卡尔也批评李凯尔特将历史中的特殊与一般完全对立，他说：“语言的运用本身使得历史学家就象科学家一样，要从事于概括。伯罗奔尼撒战争跟第二次世界大战截然不同，而两者又都是独特的。可是历史学家却管两者都叫战争。”[9]翻翻我们的历史著述，不是充满着诸如“皇帝”、“农民”、“战争”、“革命”之类的概括用语吗？这不就是普遍性的东西吗？历史学只要还在使用概括语，那它的对象就不能视为绝对的个别，这与“铁矿石”、“麻雀”之类的概括有什么本质不同呢？如果我们遵循这样的思路而不再深入推敲，我们一定会同意普列汉诺夫或卡尔的批评，而李凯尔特的问题也就随之被打发。然而，问题远非这么容易被打发。我们知道，概念来自个别，但它又超越个别。所谓“执一以范多”、“执型以范实在”。[10]一个“麻雀”的概念，可以管辖着千千万万个麻雀；而一个“皇帝”的概念能管辖着多少个皇帝呢？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明太祖，这些当然都属于它管辖；但东汉的冲帝呢？他二岁即帝位，一年后便死了；还有那位殇帝诞育百余日就死了，却也做了百余日的皇帝。如果要写一本《中国皇帝大全》之类的书，殇帝、冲帝自然不可少，因为他俩确确实实做过皇帝啊！但在他俩身上又有多少皇帝的典型性呢？这是有其名而无其实的皇帝。历史上还有一些无其名而有其实的皇帝，他们具备了“皇帝”所有的本质特征，却没有皇帝的名号，写不进《中国皇帝大全》，不受“皇帝”概念的管辖。如何来解释历史中的这类现象，这需要另外撰文来讨论。但这至少表明了李凯尔特的观点并非无的放矢。而他的观点，也不是像卡尔那样随意地批评几句就可以把它打发、驳斥了的。 　　证之于具体的史学研究的实际，你就会发现，历史研究中的这一类典型性研究，有时非常可靠，有时却非常危险，如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中的一些考证，大约是可靠的。然而有时则不然。因为社会历史领域的个别，并不像自然界中的事物那样所具有的天然同一性，后者为自然科学的典型性研究提供了无穷的便利。而历史学的研究，显然没有这样的便利，且还隐含着种种陷阱。这也就是严中平先生在他《科学研究方法十讲》中“典型研究的目的性、代表性和局限性”一节所提出的问题。关于第一章典型性研究所碰到的困难和限度，笔者曾撰文做过分析，此处不再赘述。[11] 　　与第一种典型性研究不同，第二种典型性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普遍性，而是为了凸现特殊性，它不是要“缝制一套只适合保罗、或彼得的服装”，而只是“按照每个人的体形”缝制只适合保罗或彼得的衣服。关于此类典型性研究的对象，李凯尔特说它（典型）是“意味着完美模型或榜样，它该是一个价值概念，确切地说，是一个有某种价值寓于其中的好物的概念”，“譬如我们说歌德或俾斯麦是典型的德国人，那么这有时就意味着二者在其独特性上及个别性上是榜样性的。因为他们作为榜样必然对众人都是重要的，所以他们作为典型，实际上同时也就成了不可分个体；反之，倘若将平均性的这层意思悄悄地塞进典型的这个词里，然后还照样地声明历史只研究典型性的东西，那么，人们就会获得这样的错误观点：在所有的个体中，只有其大多数所共有的东西才是历史性的。如果歌德或俾斯麦被称为此种意义的典型，人们则会得出这样的一种奇怪的结论：‘大人物’乃纯属‘大量存在的现象’。[12]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的个体恰恰是因其与众不同之处才对众人是重要的。谁要是认为只有一般事物而永远不会是个别事物才具有一般意义，谁就忽视了这样的事实：那些最具一般意义的价值恰恰能够寓于绝对个别的和绝对独特的事物之中。”[13] 　　“榜样”一词，通常是褒义的，虽然有时也说某某是“坏榜样”之类的话，但大都还是从正面去理解它、使用它。说此类典型性都是“榜样”、“好物”，这就会容易引起误解——那些为“四人帮”写传的，那书店里林林总总的诸如西太后传、袁世凯传等，难道也都有“榜样”意义？也属于“有某种价值寓于其中的好物”？有些历史人物功绩极大，但罪孽也不轻，可以说是集流芳百世与遗臭万年于一体，如张学良在西安事变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以至于被称为民族功臣；但这也不能掩饰他弃守东北的大错，而这样的“错误是不能犯的，一犯就是千古罪人，百身莫赎。”[14]说给张学良写传，原因在于他是集“好榜样”与“坏榜样”于一身。这样的说法岂不别扭？所以，我认为此类典型性研究，与其在“好榜样”、“坏榜样”里犹豫斟酌，倒不如直接强调其特殊性。[15]转换到李凯尔特的话题，那么，与其说“典型意味着完美模型或榜样，它该是一个价值概念，确切地说，是一个有某种价值寓于其中的好物的概念”，倒不如直截了当地说此类典型性的研究，就是为了凸显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特殊性、独一无二性。 　　对照具体的史学实践，应该承认，凸显特殊性的典型性研究在我们的史学研究中是大量存在的，只是我们一直没有对它们有自觉的反思。我们甚至有一种错觉，认为历史学中的典型性研究，都是为了求取普遍性为目的的。上文所提到的严中平先生的批评，主要也是针对这一种情况。现代史学史的研究，很关注陈寅恪、吕思勉等史学大家。如果我们把这些大家称之为“大人物”，那么，他们究竟是“大量存在的”人物呢？还是恰恰是少数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大”的人物？如果我们的专题研究是将他俩视为中国现代史学史上的标本而求取普遍性，那么，我们就会得出中国现代史学史的“史学大家”就是“大量存在着的这样的历史学家”之类的结论。这是不符实际且非常可笑的结论。数年前，我曾写过一本吕思勉的传，在书的“后记”中写道：“吕思勉先生曾说：‘真正的学者，乃是社会的、国家的，乃至全人类的宝物，而亦即是祥瑞。我愿世之有志于学问者，勉为真正的学者。如何则可为真正的学者？。绝去名利之念而已。’吕先生的学生、也即我的老师李永圻先生常常对我说，多读老先生（指吕先生）的文章，尤其是他的日记序言，对于道德修养的提高极有帮助。他很希望老先生的学问道德能够发扬光大。吕先生的女儿吕翼仁先生的看法则不同，她说：‘记不得有谁说过，列夫•托尔斯泰带走了一个时代。我也许不该把父亲去比一个伟大的文学家，但总觉得父亲带走一种道德标准。如果今天仍按这样的标准来为人处事，恐怕连饭都没得吃。’”[16]可见，这里涉及的个别，即便不能说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至少也是与众不同的特殊性。诚如李凯尔特所说，这种类型的典型性，正好表示的是它的与众不同的独特性，而不是大量存在、人人都具有的一般性。 　　其实，在常见的史学著作中，有不少段落都是在论述这种典型性。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第三十二章论宋代“士大夫的自觉与政治革新运动”第一节“学术思想之新曙光”中云：“宋朝的时代，在太平景况下，一天一天的严重，而一种自觉的精神，亦终于在士大夫社会中渐渐萌茁。所谓‘自觉精神’者，正是那辈读书人渐渐自己从内心深处涌现出一种感觉，觉到他们应该起来担负着天下的重任。范仲淹为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他提出两句最有名的口号来，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那时士大夫社会中一种自觉精神之最好的榜样。”士大夫可视之为传统社会里的知识分子，他们或尚在野，或已入仕途。进入仕途之后士大夫，究竟有多少能如范仲淹那样仍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呢？读上面这段钱先生的叙述，千万不要造成．种错觉：即“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已是当时士大夫普遍怀抱的一种“自觉精神”，范仲淹只是这种普遍存在的士大夫及其“自觉精神”的一个典型。《国史大纲》同一章的第二节讲“庆历变政”及其失败时，钱先生又云：“仲淹的政策，到底引起了绝大的反动。宋朝百年以来种种的优容士大夫，造成了好几许读书做官人的特有权利，范仲淹从头把他推翻，天下成千成万的官僚乃至秀才们，究竟能‘以天下为己任’的有多少？能‘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有多少？”[17]钱先生的这一段叙事，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决不能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看作是普遍存在于二般官员、士大夫身上的“自觉精神”，范仲淹只是一个榜样性的典型性，他并不反映当时一般官员、士大夫的普遍状况，不能视为普遍性的典型。换言之，范仲淹只是特殊的典型性，而不是普遍的典型性。在野的士大夫或许抱有此种“自觉精神”的多一点，但究竟能普遍到怎样的程度，仍不好推测。因为大部分的士大夫是官僚的后备队伍，他们中的大部分孜孜以求视为悬鹄的，无非是如何尽快地挤进官僚阶层。“天下只有天良发现之个人，无有天良发现之阶级；只有自行觉悟之个人，无有自行觉悟之阶级”。[18]在中国传统社会，作为统治者阶级的官僚集团（以及它的候补）不会普遍地具有“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自觉精神。即便就更广大的士大夫阶层而言，说其有这种普遍的精神也值得推敲。 　　读钱穆先生的著述，我们常常会获得这样一种观感：即他对中国传统社会中“士大夫”及其精神的描述似乎带有不少理想化、情感化的色彩。此种色彩在他的学生余英时先生的著述中，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明显。读者若不做深入的推敲，就不能清醒地加以辨析：钱先生《国史大纲》中关于范仲淹及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精神的那些陈述，究竟是为了凸显一种特殊性的典型性，还是属于理想型的典型性分析呢？这就牵涉到下面要讨论的“理想典型”了。 　　李凯尔特所说的“理想典型”，我在这里简称为第三种典型性研究，这自然可以马克斯•韦伯的研究为原型。李凯尔特说：“马克斯•韦伯就曾经论及过在历史科学上起着作用的‘理想典型’。然而这里的‘理想的东西’这个概念同价值概念很少有什么关系。它只暗示着同现实的对立，也就是说，指出任何地方的现实事物都不会同这些有时会被历史学家所造就出来的理想典型完全相符。”他又说，“恰恰因为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是某些相对历史的东西，所以它根本不适于用来确定历史的个体这个概念，而仅仅适用于通过历史表述所形成的一些特殊类型的产物。”[19]众所周知，马克斯•韦伯是反实证主义的，他自称是李凯尔特的继承人，但又不愿像李凯尔特那样将文化科学的任务仅仅停留在个别事物的描述上。他设计出理想类型的典型性研究，就是为了对个别、特殊的对象作出一定程度的抽象和提升。但这种抽象和提升又不能过高，过高的抽象和提升就会导致超时间、超地域的普遍概念，而这是历史学所做不到的。由此而形成的概念，都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和地域性。没有永恒的、决定意义的概念体系，也没有以某种概念为基础的超时代、超地域的客观性。[20]这样，马克斯•韦伯的理想型的典型性研究，就有这样一些特征：它是理念性的，与经验事实不全然符合；但它又不是凭空虚构。它侧重于概括事物的某一点和某一方面的特征，而不可能囊括了事物的所有特征。因此，理想类型的典型性是将经验事实中的某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因素加以强化、突出、或者是简化、极端化而形成的，作为一种研究的方法，它可以增强我们的推论技巧；它虽然不是对实在的描写，却可以为我们的描写提供清晰的表达手段，也为事物间的比较研究提供参照。[21] 　　按照李凯尔特的看法，理想型的典型性研究“根本不适于用来确定历史的个体这个概念”，而他的讨论主要“局限在典型这个词所以表示的榜样性的东西和平均性的东西这两个概念上”。[22]然而，在实际的史学研究中，理想类型的典型性研究仍为历史学家所看重，且自有它别具一格的功用。余英时先生的《士与中国文化》可视为此类典型性方法的代表作（下文简称为“余书”）。[23]余先生在该书的“自序”中写道：“本书所刻画的‘士’的性格是偏重在理想典型的一面，也许中国史上没有任何一位有血有肉的人物完全符合‘士’的理想典’型。但是这一理想典型的存在终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至于终身‘仁以为己任’而‘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的‘士’，在历史上原是难得一见的。”在余书的《道统与政统之间》一篇里，余先生又说：孟子所谓“无恒产而有恒心”，“事实上只能期至于极少数突出之“士”，因此但有‘典型’的意义，而无普遍的意义”。[24]然而，何以说“无恒产而有恒心”、“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是士大夫的基本特征呢？为什么“难得一见”的“士”，却又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呢？对此，余书序文中的另一段叙述可以回答这个疑问。余先生写道：“隋唐时代除了佛教徒（特别是禅宗）继续其拯救众生的悲愿外，诗人、文士如杜甫、韩愈、柳宗元、白居易之伦更足以代表当时‘社会的良心’。宋代儒家复兴，范仲淹所提倡的‘以天下为己任’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风范，成为此后“士”的新标准。”此外，便是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的那许多“为民请命”的“士大夫”。这是凭借着这一点，中国文化才能一再地超越自我的限制。[25]很显然，余先生对“士”的研究方法，正是运用了韦伯的“理想典型”，可以说是理想型典型研究方式在中国史领域里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为了说明第三典型性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我们有必要暂时抛开学术性的语言，而回到日常生活中去，借用一些日常所见所闻的概念术语来做点分析，以便对这里的问题有所简化，因为问题一旦被学术语言所包裹，其实质往往不易被人察觉。比如“教师”一词是很常见的一个概念。“教师”一词如何解释，自有各种不同的定义。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就列举出两类很常见的说法，虽然不甚规范，但颇能说明问题：其一，有时我们说：教师是指以教育工作为其职业的人。其二，有时我们也说：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以爱心和知识触摸、改变人的内心）。与第二类说法相似的，还有不少。如教师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是传承人类文化的功臣；是学识渊博、经验丰富、道德高尚、积极向上、理智稳重的学习楷模。所谓“理想典型”的研究，就是着眼于上文所说的第二类说法。按此种说法去选取对象，恐怕只能期至于极少数的个别；甚至在现实生活中还找不到一个能够全面吻合这些特征的个体，而只能借助抽象提炼的方法，将经验事实中的某些因素加以强化、突出、或者是简化、极端化。一般说来，当我们要表彰某一个优秀教师的时候，当我们把第二种说法内容写进我们的《教师手册》时，我们自然不会认为这就是一种普遍性。同样，我们也不会从第二种说法出发去满打满算地估量一般教师的作用和影响。反之亦然。回复到上文的有关“士”的讨论，吕思勉先生有一段论述值得引用。他曾写道：“惟‘士’为能的士字，不可逆看。这‘士’字不是以地位言，乃是以道德言，亦和君子两字，有以地位言、以道德言两义一般。惟‘士’为能，就是说只有生而道德性格外丰富的人为能。而今偏要责之于一般人，这就是责一个平常人以旷世的高节了。殊不知人总是中材居多数。这个因为在生物学上，上智下愚，同为变态，惟中材为常态之故。这是人力所不能变更的事实，而今要责中材以为上智之事，那自然是镜花水月了。”[26]余书所论的中国史上的“士”及其精神，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大致也当作如是观。 　　有了上述的讨论，我们或许能体会到，李凯尔特有关“歌德对于这个普通人的关系和科伊诺大钻石对于一块煤的关系”的分析，有关“大人物”不等于“大量存在的人物”，有关“理想典型”只是“适用于通过历史表述所形成的一些特殊类型的产物”的论述，都不是随意可以打发的话题，其后自有他一番深入的思考。至少提醒我们，历史研究里典型性，远比我们原先所认识到要复杂。对于这三种典型性的区分，以及混同之后的后果，我们当抱一种清醒的警觉。这种警觉，既是针对研究者、写作者而言，也是针对读者，接受者、使用者而言。行文至此，笔者想起了马克思给米海洛夫斯基信中的一段名言，马克思说：“他（米海洛夫斯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27]所以，严中平先生在《科学研究方法十讲》特别提醒学者当注意典型性研究的局限性，“忘却了自己典型研究的局限性，把自己所找到的特殊规律，夸大成一般规律。”[28]当然，这里除了要注意严先生所说的特殊与一般的混淆，尤其当注意不能将理想的典型性与前二种典型性相混淆。 　　以上所述，都是读李凯尔特的书而引出的思考，且以“笺注”的方式为李氏的观点做点辨析，大致都未能超出李氏的论域。李凯尔特的著述之被介绍到中文界，已有二十多年了。随着一波接一波的新流派、新思潮的兴起，李凯尔特及其观点已渐渐地淡出学界的视野，而他的著述以及他所思考的问题，似乎已不再能引起我们的兴趣。其实，他的研究是有深度的，许多看法都引而未发，或发而未畅，然而都可以用作我们进一步研究的起点。在《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最后一章，他曾论述文化科学的客观性问题，他写道：“如果价值是一种指导历史材料的选择，从而指导一切历史概念的形成的东西，那么人们可能而且必定会问：在历史科学中是否永远把主观随意性排除了呢？……这里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即这是一种特殊的客观性，看起来特别不能把它和普遍化自然科学的客观性相提并论。一种与价值联系的叙述始终只是对一定范围的人有效。”[29]愚笨如我者只是读到了沃尔什《历史哲学一导论》里的“配景理论”，[30] 　　才回想到李凯尔特早已有类似的论述，才体会到《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还有《历史上的个体》）的价值及其重要性。他的著述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也常常浏览。然而，许多年来我也一直仅是浏览而已，常常是“入宝山而空手归”，这真是何等遗憾的事啊！ 注释： [1]李凯尔特《历史上的个体》，取自他的《自然科学概念构成的界限》，由白锡垄译，王太庆校，收入张文杰先生主编的《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2]《历史上的个体》，载《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26、27页。 [3]《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涂纪亮译、杜任之校，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81页。 [4]《历史上的个体》，载《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25页。 [5]康恩著、乔工等译：《哲学唯心主义与资产阶级历史思想的危机》，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74页。 [6]“普通”一词，借用金岳霖先生的用法。或还有更合适的术语，暂且用之。参见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96 年版，第846页。 [7]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86-288、267-270页。 [8]《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第53、75页。 [9]卡尔：《历史是什么？》，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5- 66页。 [10]金岳霖：《知识论》，第229页。 [11]严中平：《科学研究方法十讲》，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6-61页。相关讨论，也可参见拙著《历史哲学引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0-72页。 [12]《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第28-29页。 [13]《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第26页。 [14]张鸣：《张作霖父子头上的光环》，《历史学家茶座》2007年第1期。 [15]张鸣先生说他是“民国史上的传奇人物，人称他总做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每每出人意料。”又说他“率性而为，胆子大，天都可以捅个窟窿，当然可能做点好事，但也容易把事弄砸了，一砸就砸个大的”。“对于这样的军人，我们说他什么好呢”。字里行间无不感慨这种古今中外、千古难得一见的特殊性（参见张鸣《张作霖父子头上的光环》，《历史学家茶座》2007年第1期）。 [16]张耕华：《人类的祥瑞一吕思勉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9页。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史学史研究》编者按】本期“历史理论”栏目发表的两篇文章，探讨历史学中的“个别”（或典型性）与“一般”问题。关于此问题，张耕华教授在本刊2010年第四期发表的《略论历史归纳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已有讨论。在本期发表的《历史学中典型性研究的类型及其限度》中，张耕华教授对此问题作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他指出，历史研究要涉及两种不同类型的历史事实，即特殊的历史事实（历史的“个别”）和普通的历史事实（历史的“一般”）。普通的历史事实在大部分情况下要通过对典型性的研究来加以推论。张教授引用中外史学研究的大量例证，对李凯尔特所提出的三种典型性进行了解释，并指出典型性研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限制。董立河副教授的文章对亨普尔的名作《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作了深入的文本解读，同时对历史学中的普遍性问题表述了自己的见解。历史学中的“个别”与“一般”及其关系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史学理论问题，本刊希望有更多的学界同仁能参与对此问题的讨论。</p>
<p>　　【作者简介】张耕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方向为历史哲学（上海200241）；董立河，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西方历史哲学（北京100875）。</p>
<p>　　【原文出处】《史学史研究》（京），2012.1.1—15，24</p>
<p>　　关于典型性问题，李凯尔特曾有专门的讨论，虽未充分的展开，但基本的思路和框架，仍可用作我们今日研讨的出发点。我们知道，李凯尔特的研究主旨是为学科划界。他认为，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文化科学，研究工作都是从对个别的考察人手的，然而个别在研究工作中的作用、目的是不同的。表现在研究方法上，那就是典型性方法的不同类型。他在《历史上的个别》[1]一文中，论述了学科研究中三种不同的典型性：一种是代表性的或类别标本的典型性，一种是“完美模型或榜样”的典型性，还有一种是理想的典型。为了便于讨论，我把这三种典型性，分别称之为第一种、第二种和第三种典型性；有时也称个别性的、普遍性的和理想型的典型性。</p>
<p>　　第一种典型性，以求取普遍性为目的，即从个别提取普遍或一般结论的典型性研究。按照李凯尔特的观点，这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自然科学对个别的研究，目的是提取出普遍或一般。在此种研究中，个别之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它（个别）是普遍、一般的“例证”。就“例证”而言，某一个别并无特殊价值，个别A与个别B的作用、地位都是同等的，故而也是可以彼此替代的。在这里，典型性“表示将一组事物或事件平衡之后所得出的具有代表性的东西，这样，典型这个词的意思有时干脆就是某种一般的、自然科学的类别概念的标本。”[2]</p>
<p>　　按照李凯尔特对学科的划界（质料的和形式的）原则，这一种典型性研究主要是属于自然科学的方法，而不是文化科学的方法。因为文化科学、尤其是历史学的情况有所不同。在那些学科里，个别（其地位和作用）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歌德不可替代李白，秦始皇不可替换汉武帝。所以，历史学家总是关注个别，他们按照价值的引导，选定个别对象，并对它进行叙述，其目的不是求取普遍或一般，而是叙述某一个个别，它只想“缝制一套只适合保罗、或彼得的服装”。如果我们也采用第一种典型性方法，即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缝制一套既适合保罗也适合彼得的服装，这样，我们就会用“诗人”（或“皇帝”）的一般来概括歌德或李白（秦始皇或汉武帝）。一旦这么做了，我们就会满足于以“诗人”的概述来代替对歌德、李白的具体描述：以“皇帝”的概论来取代对秦始皇、汉武帝的个别叙述。这时候，歌德、李白，秦皇、汉武都就成了“诗人”、“皇帝”的例证而已，歌德可以等同于李白，秦皇可以替代汉武。李凯尔特认为，这已经不是历史学了，没有对独一无二的个别的特别关注，就没有了历史学。</p>
<p>　　以上是李凯尔特的主要观点。我们不能否认，李凯尔特所说的这一种情况，在历史学中是确实存在的。但这是否意味着这一种典型性方法在历史学中完全绝迹呢？似乎也不是。在《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一书中，李凯尔特讨论了这样一个案例，他说：“我曾经强调指出，弗里德里希•威廉第四拒绝接受德国王位，这在历史上是本质成分；反之，给他制作外衣的裁缝虽然也同样是真实的，但在历史上却无关紧要。迈尔可能对此反驳；当然，所说的裁缝对于政治历史来说始终是无关紧要的，但是我们很可能设想，在关于服装式样、缝纫手艺和服装价格的历史上，他是本质成分。”[3]说某一历史人物、事件是本质的成分，就是说这一历史人物、这一事件因有特殊的价值而为史学研究者所关注。至于研究者用其来说明特殊性，还是用来说明普遍性，这视研究者的研究目的而定。如果我们研究的目的是想去关心“关于服装式样、缝纫手艺和服装价格的历史”一般状况，那么，我们就会把“威廉第四的裁缝”视为典型性研究的标本，以求取当时纺织业、手工业、缝纫制作、乃至服饰审美等某种普遍或一般的东西。这种典型性自然指向普遍性。李凯尔特又说：“如果我们把譬如像歌德这样的人物拿来同随便一个普通人作比较，并且对这个普通人的个别性就任意的一些价值而言所具有的某些意义不予考虑，于是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歌德对于这个普通人的关系和科伊诺大钻石对于一块煤的关系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就一般价值而言，这个普通人的个别性可以被凡是属于人这个概念的每个客体所替代……”[4]科伊诺大钻石（重109克）是英国王室的珍宝，将歌德与普通人的等量齐观，那就是把科伊诺大钻石等同于一块普通的煤。那就把事物的（科伊诺大钻石、或歌德）本质特征取消了，把事物的独一性、不可替代性取消了。但对于普通的煤块、普通的人，既然是没有特殊价值无关紧要，那就不妨对它们等量齐观，也不妨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处理。这样说来，李凯尔特也未尝完全将第一种典型性排斥在历史学之外。只不过按照他的观点，这不是历史学的重要内容，不反映历史的本质特质，故而不是历史学的主要方法。</p>
<p>　　前苏联学者康恩曾批评李凯尔特“轻视‘普通人’——人民群众。说他无视人民大众在历史中的作用，主张用‘一般化的’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他们的活动”。[5]普通的人民群众在历史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这自然无可怀疑。而且，借助普通的人民群众，将其视为典型个案来求取历史中的某种普遍性，也是历史研究的重要方法。我们知道，历史研究通常要涉及二类不同的历史事实：一类是特殊的历史事实，它是指发生于某一时空点上历史现象；另一类是普通的历史事实，[6]腏是指发生或流行于某一地域、某一时段里的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普通的历史事实应该通过历史归纳法来获得，但有时受史料的限制，往往只能通过典型性的个案研究来加以推论。如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有“井底引银瓶”一节，陈先生云：“乐天新乐府与秦中吟所咏，皆贞元元和间政治社会之现象。此篇以‘止淫奔’为主旨，篇末以告诫痴小女子为言，则其时社会风俗男女关系与之相涉可知。此不须博考旁求，元微之莺莺传即足为最佳之例证。盖其所述者，为贞元间事，与此篇所讽刺者时间至近也”。“夫‘始乱终弃’，乃当时社会男女间习见之现相。乐天之赋此篇，岂亦微之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序所谓‘病时之尤急者’耶？”这就是以《莺莺传》为个案，来求取当时社会流行的普通或一般。书中另有一节“时女妆”，陈先生云：“乐天则取胡妆为此篇以咏之。盖元和之时世妆，实有胡妆之因素也。凡所谓摩登之妆束，多受外族之影响。此乃古今之通例，而不须详证者。又岂独元和一代为然哉？”又云：“岂此种时世妆逐次兴起于贞元末年之长安，而繁盛都会如河中等处，争时势之妇女立即摹傲之。其后遂风行于四方较远之地域。迄于元和之末年，尚未改易耶？今无他善本可资校订，姑记此疑俟以更考。”[7]说“无他善本可资校订”，即无其他史料可资佐证，但白乐天此诗足以证明当时长安流行以胡妆为摩登的一般风尚，则无疑义矣。这种典型性研究，就具有李凯尔特所说的“代表陛”和“标本”的意思，它在社会史、文化史等研究领域，使用得很为普遍，应该也是历史学中一种很重要的研究方法。</p>
<p>　　我们读李凯尔特的《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发现当他借助史学实践的案例来论证他的观点时，所列举的总是兰克史学。[8]这似乎表明，李凯尔特的上述观点，与他过于倚重兰克学派为事实案例有关，因为兰克学派的史学著述常常凸现的是第二种典型性，而不是第一种典型性。然而，这里还有一层问题不可忽视，即历史学对此类“平均类型”的典型性的把握，确实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式不同。因为历史中的个别与一般的关系，远比自然界来得复杂。论者或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个别，个别总是相对于普遍而言，典型总是相对于一般一的典型。李凯尔特的错误就在于把这两者绝对割裂了。当年俄国学者普列汉诺夫写《论一元论历史观的发展》，就是从这里人手批判李凯尔特的观点。爱德华•卡尔也批评李凯尔特将历史中的特殊与一般完全对立，他说：“语言的运用本身使得历史学家就象科学家一样，要从事于概括。伯罗奔尼撒战争跟第二次世界大战截然不同，而两者又都是独特的。可是历史学家却管两者都叫战争。”[9]翻翻我们的历史著述，不是充满着诸如“皇帝”、“农民”、“战争”、“革命”之类的概括用语吗？这不就是普遍性的东西吗？历史学只要还在使用概括语，那它的对象就不能视为绝对的个别，这与“铁矿石”、“麻雀”之类的概括有什么本质不同呢？如果我们遵循这样的思路而不再深入推敲，我们一定会同意普列汉诺夫或卡尔的批评，而李凯尔特的问题也就随之被打发。然而，问题远非这么容易被打发。我们知道，概念来自个别，但它又超越个别。所谓“执一以范多”、“执型以范实在”。[10]一个“麻雀”的概念，可以管辖着千千万万个麻雀；而一个“皇帝”的概念能管辖着多少个皇帝呢？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明太祖，这些当然都属于它管辖；但东汉的冲帝呢？他二岁即帝位，一年后便死了；还有那位殇帝诞育百余日就死了，却也做了百余日的皇帝。如果要写一本《中国皇帝大全》之类的书，殇帝、冲帝自然不可少，因为他俩确确实实做过皇帝啊！但在他俩身上又有多少皇帝的典型性呢？这是有其名而无其实的皇帝。历史上还有一些无其名而有其实的皇帝，他们具备了“皇帝”所有的本质特征，却没有皇帝的名号，写不进《中国皇帝大全》，不受“皇帝”概念的管辖。如何来解释历史中的这类现象，这需要另外撰文来讨论。但这至少表明了李凯尔特的观点并非无的放矢。而他的观点，也不是像卡尔那样随意地批评几句就可以把它打发、驳斥了的。</p>
<p>　　证之于具体的史学研究的实际，你就会发现，历史研究中的这一类典型性研究，有时非常可靠，有时却非常危险，如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中的一些考证，大约是可靠的。然而有时则不然。因为社会历史领域的个别，并不像自然界中的事物那样所具有的天然同一性，后者为自然科学的典型性研究提供了无穷的便利。而历史学的研究，显然没有这样的便利，且还隐含着种种陷阱。这也就是严中平先生在他《科学研究方法十讲》中“典型研究的目的性、代表性和局限性”一节所提出的问题。关于第一章典型性研究所碰到的困难和限度，笔者曾撰文做过分析，此处不再赘述。[11]</p>
<p>　　与第一种典型性研究不同，第二种典型性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普遍性，而是为了凸现特殊性，它不是要“缝制一套只适合保罗、或彼得的服装”，而只是“按照每个人的体形”缝制只适合保罗或彼得的衣服。关于此类典型性研究的对象，李凯尔特说它（典型）是“意味着完美模型或榜样，它该是一个价值概念，确切地说，是一个有某种价值寓于其中的好物的概念”，“譬如我们说歌德或俾斯麦是典型的德国人，那么这有时就意味着二者在其独特性上及个别性上是榜样性的。因为他们作为榜样必然对众人都是重要的，所以他们作为典型，实际上同时也就成了不可分个体；反之，倘若将平均性的这层意思悄悄地塞进典型的这个词里，然后还照样地声明历史只研究典型性的东西，那么，人们就会获得这样的错误观点：在所有的个体中，只有其大多数所共有的东西才是历史性的。如果歌德或俾斯麦被称为此种意义的典型，人们则会得出这样的一种奇怪的结论：‘大人物’乃纯属‘大量存在的现象’。[12]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的个体恰恰是因其与众不同之处才对众人是重要的。谁要是认为只有一般事物而永远不会是个别事物才具有一般意义，谁就忽视了这样的事实：那些最具一般意义的价值恰恰能够寓于绝对个别的和绝对独特的事物之中。”[13]</p>
<p>　　“榜样”一词，通常是褒义的，虽然有时也说某某是“坏榜样”之类的话，但大都还是从正面去理解它、使用它。说此类典型性都是“榜样”、“好物”，这就会容易引起误解——那些为“四人帮”写传的，那书店里林林总总的诸如西太后传、袁世凯传等，难道也都有“榜样”意义？也属于“有某种价值寓于其中的好物”？有些历史人物功绩极大，但罪孽也不轻，可以说是集流芳百世与遗臭万年于一体，如张学良在西安事变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以至于被称为民族功臣；但这也不能掩饰他弃守东北的大错，而这样的“错误是不能犯的，一犯就是千古罪人，百身莫赎。”[14]说给张学良写传，原因在于他是集“好榜样”与“坏榜样”于一身。这样的说法岂不别扭？所以，我认为此类典型性研究，与其在“好榜样”、“坏榜样”里犹豫斟酌，倒不如直接强调其特殊性。[15]转换到李凯尔特的话题，那么，与其说“典型意味着完美模型或榜样，它该是一个价值概念，确切地说，是一个有某种价值寓于其中的好物的概念”，倒不如直截了当地说此类典型性的研究，就是为了凸显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特殊性、独一无二性。</p>
<p>　　对照具体的史学实践，应该承认，凸显特殊性的典型性研究在我们的史学研究中是大量存在的，只是我们一直没有对它们有自觉的反思。我们甚至有一种错觉，认为历史学中的典型性研究，都是为了求取普遍性为目的的。上文所提到的严中平先生的批评，主要也是针对这一种情况。现代史学史的研究，很关注陈寅恪、吕思勉等史学大家。如果我们把这些大家称之为“大人物”，那么，他们究竟是“大量存在的”人物呢？还是恰恰是少数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大”的人物？如果我们的专题研究是将他俩视为中国现代史学史上的标本而求取普遍性，那么，我们就会得出中国现代史学史的“史学大家”就是“大量存在着的这样的历史学家”之类的结论。这是不符实际且非常可笑的结论。数年前，我曾写过一本吕思勉的传，在书的“后记”中写道：“吕思勉先生曾说：‘真正的学者，乃是社会的、国家的，乃至全人类的宝物，而亦即是祥瑞。我愿世之有志于学问者，勉为真正的学者。如何则可为真正的学者？。绝去名利之念而已。’吕先生的学生、也即我的老师李永圻先生常常对我说，多读老先生（指吕先生）的文章，尤其是他的日记序言，对于道德修养的提高极有帮助。他很希望老先生的学问道德能够发扬光大。吕先生的女儿吕翼仁先生的看法则不同，她说：‘记不得有谁说过，列夫•托尔斯泰带走了一个时代。我也许不该把父亲去比一个伟大的文学家，但总觉得父亲带走一种道德标准。如果今天仍按这样的标准来为人处事，恐怕连饭都没得吃。’”[16]可见，这里涉及的个别，即便不能说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至少也是与众不同的特殊性。诚如李凯尔特所说，这种类型的典型性，正好表示的是它的与众不同的独特性，而不是大量存在、人人都具有的一般性。</p>
<p>　　其实，在常见的史学著作中，有不少段落都是在论述这种典型性。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第三十二章论宋代“士大夫的自觉与政治革新运动”第一节“学术思想之新曙光”中云：“宋朝的时代，在太平景况下，一天一天的严重，而一种自觉的精神，亦终于在士大夫社会中渐渐萌茁。所谓‘自觉精神’者，正是那辈读书人渐渐自己从内心深处涌现出一种感觉，觉到他们应该起来担负着天下的重任。范仲淹为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他提出两句最有名的口号来，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那时士大夫社会中一种自觉精神之最好的榜样。”士大夫可视之为传统社会里的知识分子，他们或尚在野，或已入仕途。进入仕途之后士大夫，究竟有多少能如范仲淹那样仍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呢？读上面这段钱先生的叙述，千万不要造成．种错觉：即“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已是当时士大夫普遍怀抱的一种“自觉精神”，范仲淹只是这种普遍存在的士大夫及其“自觉精神”的一个典型。《国史大纲》同一章的第二节讲“庆历变政”及其失败时，钱先生又云：“仲淹的政策，到底引起了绝大的反动。宋朝百年以来种种的优容士大夫，造成了好几许读书做官人的特有权利，范仲淹从头把他推翻，天下成千成万的官僚乃至秀才们，究竟能‘以天下为己任’的有多少？能‘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有多少？”[17]钱先生的这一段叙事，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决不能把“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看作是普遍存在于二般官员、士大夫身上的“自觉精神”，范仲淹只是一个榜样性的典型性，他并不反映当时一般官员、士大夫的普遍状况，不能视为普遍性的典型。换言之，范仲淹只是特殊的典型性，而不是普遍的典型性。在野的士大夫或许抱有此种“自觉精神”的多一点，但究竟能普遍到怎样的程度，仍不好推测。因为大部分的士大夫是官僚的后备队伍，他们中的大部分孜孜以求视为悬鹄的，无非是如何尽快地挤进官僚阶层。“天下只有天良发现之个人，无有天良发现之阶级；只有自行觉悟之个人，无有自行觉悟之阶级”。[18]在中国传统社会，作为统治者阶级的官僚集团（以及它的候补）不会普遍地具有“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自觉精神。即便就更广大的士大夫阶层而言，说其有这种普遍的精神也值得推敲。</p>
<p>　　读钱穆先生的著述，我们常常会获得这样一种观感：即他对中国传统社会中“士大夫”及其精神的描述似乎带有不少理想化、情感化的色彩。此种色彩在他的学生余英时先生的著述中，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明显。读者若不做深入的推敲，就不能清醒地加以辨析：钱先生《国史大纲》中关于范仲淹及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精神的那些陈述，究竟是为了凸显一种特殊性的典型性，还是属于理想型的典型性分析呢？这就牵涉到下面要讨论的“理想典型”了。</p>
<p>　　李凯尔特所说的“理想典型”，我在这里简称为第三种典型性研究，这自然可以马克斯•韦伯的研究为原型。李凯尔特说：“马克斯•韦伯就曾经论及过在历史科学上起着作用的‘理想典型’。然而这里的‘理想的东西’这个概念同价值概念很少有什么关系。它只暗示着同现实的对立，也就是说，指出任何地方的现实事物都不会同这些有时会被历史学家所造就出来的理想典型完全相符。”他又说，“恰恰因为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是某些相对历史的东西，所以它根本不适于用来确定历史的个体这个概念，而仅仅适用于通过历史表述所形成的一些特殊类型的产物。”[19]众所周知，马克斯•韦伯是反实证主义的，他自称是李凯尔特的继承人，但又不愿像李凯尔特那样将文化科学的任务仅仅停留在个别事物的描述上。他设计出理想类型的典型性研究，就是为了对个别、特殊的对象作出一定程度的抽象和提升。但这种抽象和提升又不能过高，过高的抽象和提升就会导致超时间、超地域的普遍概念，而这是历史学所做不到的。由此而形成的概念，都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和地域性。没有永恒的、决定意义的概念体系，也没有以某种概念为基础的超时代、超地域的客观性。[20]这样，马克斯•韦伯的理想型的典型性研究，就有这样一些特征：它是理念性的，与经验事实不全然符合；但它又不是凭空虚构。它侧重于概括事物的某一点和某一方面的特征，而不可能囊括了事物的所有特征。因此，理想类型的典型性是将经验事实中的某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因素加以强化、突出、或者是简化、极端化而形成的，作为一种研究的方法，它可以增强我们的推论技巧；它虽然不是对实在的描写，却可以为我们的描写提供清晰的表达手段，也为事物间的比较研究提供参照。[21]</p>
<p>　　按照李凯尔特的看法，理想型的典型性研究“根本不适于用来确定历史的个体这个概念”，而他的讨论主要“局限在典型这个词所以表示的榜样性的东西和平均性的东西这两个概念上”。[22]然而，在实际的史学研究中，理想类型的典型性研究仍为历史学家所看重，且自有它别具一格的功用。余英时先生的《士与中国文化》可视为此类典型性方法的代表作（下文简称为“余书”）。[23]余先生在该书的“自序”中写道：“本书所刻画的‘士’的性格是偏重在理想典型的一面，也许中国史上没有任何一位有血有肉的人物完全符合‘士’的理想典’型。但是这一理想典型的存在终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至于终身‘仁以为己任’而‘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的‘士’，在历史上原是难得一见的。”在余书的《道统与政统之间》一篇里，余先生又说：孟子所谓“无恒产而有恒心”，“事实上只能期至于极少数突出之“士”，因此但有‘典型’的意义，而无普遍的意义”。[24]然而，何以说“无恒产而有恒心”、“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是士大夫的基本特征呢？为什么“难得一见”的“士”，却又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呢？对此，余书序文中的另一段叙述可以回答这个疑问。余先生写道：“隋唐时代除了佛教徒（特别是禅宗）继续其拯救众生的悲愿外，诗人、文士如杜甫、韩愈、柳宗元、白居易之伦更足以代表当时‘社会的良心’。宋代儒家复兴，范仲淹所提倡的‘以天下为己任’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风范，成为此后“士”的新标准。”此外，便是出现在中国历史上的那许多“为民请命”的“士大夫”。这是凭借着这一点，中国文化才能一再地超越自我的限制。[25]很显然，余先生对“士”的研究方法，正是运用了韦伯的“理想典型”，可以说是理想型典型研究方式在中国史领域里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p>
<p>　　为了说明第三典型性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我们有必要暂时抛开学术性的语言，而回到日常生活中去，借用一些日常所见所闻的概念术语来做点分析，以便对这里的问题有所简化，因为问题一旦被学术语言所包裹，其实质往往不易被人察觉。比如“教师”一词是很常见的一个概念。“教师”一词如何解释，自有各种不同的定义。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就列举出两类很常见的说法，虽然不甚规范，但颇能说明问题：其一，有时我们说：教师是指以教育工作为其职业的人。其二，有时我们也说：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以爱心和知识触摸、改变人的内心）。与第二类说法相似的，还有不少。如教师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是传承人类文化的功臣；是学识渊博、经验丰富、道德高尚、积极向上、理智稳重的学习楷模。所谓“理想典型”的研究，就是着眼于上文所说的第二类说法。按此种说法去选取对象，恐怕只能期至于极少数的个别；甚至在现实生活中还找不到一个能够全面吻合这些特征的个体，而只能借助抽象提炼的方法，将经验事实中的某些因素加以强化、突出、或者是简化、极端化。一般说来，当我们要表彰某一个优秀教师的时候，当我们把第二种说法内容写进我们的《教师手册》时，我们自然不会认为这就是一种普遍性。同样，我们也不会从第二种说法出发去满打满算地估量一般教师的作用和影响。反之亦然。回复到上文的有关“士”的讨论，吕思勉先生有一段论述值得引用。他曾写道：“惟‘士’为能的士字，不可逆看。这‘士’字不是以地位言，乃是以道德言，亦和君子两字，有以地位言、以道德言两义一般。惟‘士’为能，就是说只有生而道德性格外丰富的人为能。而今偏要责之于一般人，这就是责一个平常人以旷世的高节了。殊不知人总是中材居多数。这个因为在生物学上，上智下愚，同为变态，惟中材为常态之故。这是人力所不能变更的事实，而今要责中材以为上智之事，那自然是镜花水月了。”[26]余书所论的中国史上的“士”及其精神，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大致也当作如是观。</p>
<p>　　有了上述的讨论，我们或许能体会到，李凯尔特有关“歌德对于这个普通人的关系和科伊诺大钻石对于一块煤的关系”的分析，有关“大人物”不等于“大量存在的人物”，有关“理想典型”只是“适用于通过历史表述所形成的一些特殊类型的产物”的论述，都不是随意可以打发的话题，其后自有他一番深入的思考。至少提醒我们，历史研究里典型性，远比我们原先所认识到要复杂。对于这三种典型性的区分，以及混同之后的后果，我们当抱一种清醒的警觉。这种警觉，既是针对研究者、写作者而言，也是针对读者，接受者、使用者而言。行文至此，笔者想起了马克思给米海洛夫斯基信中的一段名言，马克思说：“他（米海洛夫斯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27]所以，严中平先生在《科学研究方法十讲》特别提醒学者当注意典型性研究的局限性，“忘却了自己典型研究的局限性，把自己所找到的特殊规律，夸大成一般规律。”[28]当然，这里除了要注意严先生所说的特殊与一般的混淆，尤其当注意不能将理想的典型性与前二种典型性相混淆。</p>
<p>　　以上所述，都是读李凯尔特的书而引出的思考，且以“笺注”的方式为李氏的观点做点辨析，大致都未能超出李氏的论域。李凯尔特的著述之被介绍到中文界，已有二十多年了。随着一波接一波的新流派、新思潮的兴起，李凯尔特及其观点已渐渐地淡出学界的视野，而他的著述以及他所思考的问题，似乎已不再能引起我们的兴趣。其实，他的研究是有深度的，许多看法都引而未发，或发而未畅，然而都可以用作我们进一步研究的起点。在《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最后一章，他曾论述文化科学的客观性问题，他写道：“如果价值是一种指导历史材料的选择，从而指导一切历史概念的形成的东西，那么人们可能而且必定会问：在历史科学中是否永远把主观随意性排除了呢？……这里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即这是一种特殊的客观性，看起来特别不能把它和普遍化自然科学的客观性相提并论。一种与价值联系的叙述始终只是对一定范围的人有效。”[29]愚笨如我者只是读到了沃尔什《历史哲学一导论》里的“配景理论”，[30]</p>
<p>　　才回想到李凯尔特早已有类似的论述，才体会到《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还有《历史上的个体》）的价值及其重要性。他的著述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也常常浏览。然而，许多年来我也一直仅是浏览而已，常常是“入宝山而空手归”，这真是何等遗憾的事啊！</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李凯尔特《历史上的个体》，取自他的《自然科学概念构成的界限》，由白锡垄译，王太庆校，收入张文杰先生主编的《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p>
<p>[2]《历史上的个体》，载《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26、27页。</p>
<p>[3]《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涂纪亮译、杜任之校，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81页。</p>
<p>[4]《历史上的个体》，载《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25页。</p>
<p>[5]康恩著、乔工等译：《哲学唯心主义与资产阶级历史思想的危机》，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74页。</p>
<p>[6]“普通”一词，借用金岳霖先生的用法。或还有更合适的术语，暂且用之。参见金岳霖《知识论》，商务印书馆1996 年版，第846页。</p>
<p>[7]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86-288、267-270页。</p>
<p>[8]《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第53、75页。</p>
<p>[9]卡尔：《历史是什么？》，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5- 66页。</p>
<p>[10]金岳霖：《知识论》，第229页。</p>
<p>[11]严中平：《科学研究方法十讲》，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6-61页。相关讨论，也可参见拙著《历史哲学引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0-72页。</p>
<p>[12]《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第28-29页。</p>
<p>[13]《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第26页。</p>
<p>[14]张鸣：《张作霖父子头上的光环》，《历史学家茶座》2007年第1期。</p>
<p>[15]张鸣先生说他是“民国史上的传奇人物，人称他总做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每每出人意料。”又说他“率性而为，胆子大，天都可以捅个窟窿，当然可能做点好事，但也容易把事弄砸了，一砸就砸个大的”。“对于这样的军人，我们说他什么好呢”。字里行间无不感慨这种古今中外、千古难得一见的特殊性（参见张鸣《张作霖父子头上的光环》，《历史学家茶座》2007年第1期）。</p>
<p>[16]张耕华：《人类的祥瑞一吕思勉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39页。</p>
<p>[17]钱穆：《国史大纲》（下），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58、565页。</p>
<p>[18]吕思勉：《中国文化思想史九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765页。</p>
<p>[19]《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28页。</p>
<p>[20]王养冲：《西方近代社会学思想的演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93页。</p>
<p>[21]参见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第320页；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61页。</p>
<p>[22]《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28页。</p>
<p>[23]《士与中国文化》系八篇长文组成，称其为韦伯方法的代表作，也是笼统的说法，其中前面数篇，大致借助韦伯式的理想性典型研究模式。最后一篇《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是借用“韦伯式”的问题，来考察中国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商人的社会地位和意识形态的变化。故而，韦伯式的提问与韦伯式的理想型研究，还是有区别的。</p>
<p>[24]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8、109页。</p>
<p>[25]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自序第10、11页。</p>
<p>[26]吕思勉：《中国现阶段文化的特征》，刊于1940年4月5日《中美日报》。</p>
<p>[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0页。</p>
<p>[28]严中平：《科学研究方法十讲》，第57页。</p>
<p>[29]《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第122页。</p>
<p>[30]沃尔什：《历史哲学一导论》，何兆武、张文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118页。</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章来源：《史学史研究》2012年第1期，《历史学》2012年第6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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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亨普尔《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之文本研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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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6 Mar 2013 01:21:08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史学领域]]></category>
		<category><![CDATA[历史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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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史学史研究》编者按】本期“历史理论”栏目发表的两篇文章，探讨历史学中的“个别”（或典型性）与“一般”问题。关于此问题，张耕华教授在本刊2010年第四期发表的《略论历史归纳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已有讨论。在本期发表的《历史学中典型性研究的类型及其限度》中，张耕华教授对此问题作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他指出，历史研究要涉及两种不同类型的历史事实，即特殊的历史事实（历史的“个别”）和普通的历史事实（历史的“一般”）。普通的历史事实在大部分情况下要通过对典型性的研究来加以推论。张教授引用中外史学研究的大量例证，对李凯尔特所提出的三种典型性进行了解释，并指出典型性研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限制。董立河副教授的文章对亨普尔的名作《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作了深入的文本解读，同时对历史学中的普遍性问题表述了自己的见解。历史学中的“个别”与“一般”及其关系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史学理论问题，本刊希望有更多的学界同仁能参与对此问题的讨论。 　　【作者简介】张耕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方向为历史哲学（上海200241）；董立河，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西方历史哲学（北京100875）。 　　【原文出处】《史学史研究》（京），2012.1.1—15，24 　　1942年，亨普尔于《哲学杂志》第39卷第2期发表了一篇题为《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的论文。[1]在这篇仅有14页的短文中，针对那种认为历史学在方法论上迥然有别于自然科学的流行观点，亨普尔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他明确主张，与在自然科学中一样，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也同样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是历史研究不可或缺的手段。此观点一经提出，立即激起了分析哲学家们对历史认识问题空前的探究热情。在随后大约30年左右的时期内，哲学家们围绕着亨普尔所提出的历史解释和因果规律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持久的论争。 　　熟悉西方哲学史的人知道，亨普尔的观点并不新颖，它实际上是来自于波普尔在《研究的逻辑》（Logik der Forschung，英译本为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avery【《科学发现的逻辑》】）（1935）中所提出的因果解释理论。[2]而根据多纳根的研究，莫里斯·柯亨（Morris Cohen）在其《理性与自然》（Reason and Nature）（1931）一书中，已经早于波普尔提出了类似的观点。[3]但是，思想史上一种颇为常见的现象是，某种伟大学说或理论的巨大影响力往往不在于它的首次被提出，而是由于它表述的精确性和说服力，或者它所提问题的时代性和代表性。在我看来，亨普尔的这篇短文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大的效应，一方面是由于其篇幅虽短但严谨紧凑的论证结构以及清晰明快而又措词精当的语言形式，它们体现了作为逻辑实证主义者的亨普尔之卓越的逻辑分析功力；一方面是由于它所提出的是历史学中的“普遍化”（generaliza-tion）这样一个史学家和哲学家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它体现了作为科学哲学家的亨普尔之敏锐的理论洞察力。另外，亨普尔在这篇文章中详细而又明确阐述的覆盖率问题，不仅构成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历史哲学的核心话题，而且还间接影响了当前西方历史哲学的理论趋向。 　　一、论证特点和语言特色 　　亨普尔的这篇论文共分8部分，个别部分（第2、第3、第5和第7部分）以下细分为若干小节，部分或小节之下又包括若干段落。每一部分都突出了某个主题或论点，小节则是对论点的详细论证或例示。前后各部分之间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彰显出逻辑的力量，散发着理性的光辉。 　　在第1部分中，针对“历史学关心对过去个别事件的描述，而自然科学关注对普遍规律的探究”这样一种较为通行的看法，亨普尔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普遍规律在历史学和自然科学中起着非常类似的作用，它们形成了历史研究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它们甚至构成了经常被认为是与自然科学大相径庭的社会科学所特有的各种研究规程的共同基础。”紧接着，作者对“普遍规律”（general laws）或“普遍假设”（universal hypothesis）进行了初步界定：但凡某个特定的事件C（cause）在某地某时发生，另一个特定的事件E（effect）就会在与该地该时相关联的某地某时发生。 　　接下来的三部分（第2、第3和第4部分）主要考察自然科学中普遍规律发挥作用的两种主要模式：“解释”（explanation）和“预测”（prediction）。 　　第2部分第1节，作者用说明“汽车水箱何以在某寒夜破裂”的例子来阐明（科学）解释的步骤以及普遍规律在其中的作用。在自然科学中，对于事件E的解释，就是根据一组普遍规律，再参照一组“决定性因素或条件”（Cl，C2&#8212;C。），最后合乎逻辑地推断出E的发生。作者在第2节强调指出，虽然很难获得对某个事件的完全“解释”或者“描述”（description），但历史学和自然科学一样，能够根据普遍规律把握其研究对象的“独特个性”。 　　第3部分用三小节分别从三个方面强调了普遍规律在解释中的重要作用：第一，对于某种“原因”及其“结果”，“只有当（onlyif）”我们把其中所涉及的普遍规律指明以后，才可以说它们之间存在真正的因果关系；第二，类似地，对于某种解释而言，无论其中有无“因果术语”，“只有当”它应用了“经验规律”之后才算是科学的；第三，是否把“普遍的经验假设”作为“解释原则”是区分真假解释的唯一标准。另外，亨普尔指出，一种具有科学性的解释，其中的各个步骤，从决定性的条件到普遍规律再到推断过程，都应经得起经验的检验或者符合逻辑的要求。 　　在第4部分，作者通过6个段落阐述了普遍规律在科学预测中的重要作用。科学预测与科学解释具有逻辑同构性，因而也同样包含“普遍的经验假设”。而且，只有当解释具有预测功能时，才可以说是完全的解释。然而，解释很少具有预测性，因而通常都是不完全的。 　　在探究了主要是自然科学的解释和预测之后，亨普尔在第5部分用了很大的篇幅（共5小节15个段落）详尽考察了历史学中的解释问题，从而构成了论文的核心部分。 　　在亨普尔看来，有关科学解释和科学预测的论断也同样适合于历史解释，也就是说，普遍规律也同样在历史解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有些情况下，历史解释中所包含的普遍假设是显而易见的，但大部分的历史解释都缺少对普遍规律的明确陈述。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历史学中的普遍规律通常都与个人或社会心理相关，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视为当然；其二，历史学中的普遍规律往往很难精确地表达出来，而且经不起所有经验证据的检验。 　　因此，历史学中的解释仅仅具有“统计学性质”（statistical character），而其中包含的所谓普遍规律不过是“概率性假设”（probability hypothe-ses）。亨普尔把这种统计性的历史解释称为“解释略图”（explanation sketch）。虽然解释略图需要完善和补充，但绝对不是“伪解释”（pseudo-expla-nation），因为它终究能够得到经验的检验。 　　在全面阐述了依据普遍规律的历史解释之后，亨普尔接下来在第6部分批驳了另一种截然相反的历史解释方法：“移情理解方法”（the method of empathetic understanding）。在他看来，移情理解仅具有启发作用，它根本不可能像普遍规律的那样保证解释的可靠性。 　　第7部分，在前面详尽探讨了普遍规律对于“解释”、“预测”甚至历史“理解”的重要性之后，文章又较为简略地考察了它在其他历史研究方法中的作用。比如，对于“历史现象的阐释”（interpre-tation of historical phenomena）来说，它的一种含义就是根据普遍规律进行解释；另外一种研究方法是确定特定历史事件的“意义”（meaning），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确立所论事件与其他事件的因果关系，因而也就会涉及普遍假设；至于对某些社会制度的历史解释，史学家也并非仅仅平铺直叙制度发展过程中的所有事件，而是有选择地陈述那些与制度的形成“相关联”（relevant）的事件，而且，这种关联性并不是出于史学家主观的价值判断，而是要依据基于普遍假设的客观的因果分析；同样，在包括历史学在内的经验科学中，使用“决定”（determination）和“依赖”（dependence）等概念也会涉及普遍规律。 　　在文章的最后也就是第8部分，亨普尔阐述了科学理论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在经验科学中，“纯粹描述”（pure description）与“假设概括和理论建构”（hypothetical generalizationand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史学史研究》编者按】本期“历史理论”栏目发表的两篇文章，探讨历史学中的“个别”（或典型性）与“一般”问题。关于此问题，张耕华教授在本刊2010年第四期发表的《略论历史归纳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已有讨论。在本期发表的《历史学中典型性研究的类型及其限度》中，张耕华教授对此问题作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他指出，历史研究要涉及两种不同类型的历史事实，即特殊的历史事实（历史的“个别”）和普通的历史事实（历史的“一般”）。普通的历史事实在大部分情况下要通过对典型性的研究来加以推论。张教授引用中外史学研究的大量例证，对李凯尔特所提出的三种典型性进行了解释，并指出典型性研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限制。董立河副教授的文章对亨普尔的名作《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作了深入的文本解读，同时对历史学中的普遍性问题表述了自己的见解。历史学中的“个别”与“一般”及其关系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史学理论问题，本刊希望有更多的学界同仁能参与对此问题的讨论。</p>
<p>　　【作者简介】张耕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方向为历史哲学（上海200241）；董立河，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西方历史哲学（北京100875）。</p>
<p>　　【原文出处】《史学史研究》（京），2012.1.1—15，24</p>
<p>　　1942年，亨普尔于《哲学杂志》第39卷第2期发表了一篇题为《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的论文。[1]在这篇仅有14页的短文中，针对那种认为历史学在方法论上迥然有别于自然科学的流行观点，亨普尔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他明确主张，与在自然科学中一样，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也同样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是历史研究不可或缺的手段。此观点一经提出，立即激起了分析哲学家们对历史认识问题空前的探究热情。在随后大约30年左右的时期内，哲学家们围绕着亨普尔所提出的历史解释和因果规律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持久的论争。</p>
<p>　　熟悉西方哲学史的人知道，亨普尔的观点并不新颖，它实际上是来自于波普尔在《研究的逻辑》（Logik der Forschung，英译本为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avery【《科学发现的逻辑》】）（1935）中所提出的因果解释理论。[2]而根据多纳根的研究，莫里斯·柯亨（Morris Cohen）在其《理性与自然》（Reason and Nature）（1931）一书中，已经早于波普尔提出了类似的观点。[3]但是，思想史上一种颇为常见的现象是，某种伟大学说或理论的巨大影响力往往不在于它的首次被提出，而是由于它表述的精确性和说服力，或者它所提问题的时代性和代表性。在我看来，亨普尔的这篇短文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大的效应，一方面是由于其篇幅虽短但严谨紧凑的论证结构以及清晰明快而又措词精当的语言形式，它们体现了作为逻辑实证主义者的亨普尔之卓越的逻辑分析功力；一方面是由于它所提出的是历史学中的“普遍化”（generaliza-tion）这样一个史学家和哲学家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它体现了作为科学哲学家的亨普尔之敏锐的理论洞察力。另外，亨普尔在这篇文章中详细而又明确阐述的覆盖率问题，不仅构成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历史哲学的核心话题，而且还间接影响了当前西方历史哲学的理论趋向。</p>
<p>　　<strong>一、论证特点和语言特色</strong></p>
<p>　　亨普尔的这篇论文共分8部分，个别部分（第2、第3、第5和第7部分）以下细分为若干小节，部分或小节之下又包括若干段落。每一部分都突出了某个主题或论点，小节则是对论点的详细论证或例示。前后各部分之间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彰显出逻辑的力量，散发着理性的光辉。</p>
<p>　　在第1部分中，针对“历史学关心对过去个别事件的描述，而自然科学关注对普遍规律的探究”这样一种较为通行的看法，亨普尔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普遍规律在历史学和自然科学中起着非常类似的作用，它们形成了历史研究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它们甚至构成了经常被认为是与自然科学大相径庭的社会科学所特有的各种研究规程的共同基础。”紧接着，作者对“普遍规律”（general laws）或“普遍假设”（universal hypothesis）进行了初步界定：但凡某个特定的事件C（cause）在某地某时发生，另一个特定的事件E（effect）就会在与该地该时相关联的某地某时发生。</p>
<p>　　接下来的三部分（第2、第3和第4部分）主要考察自然科学中普遍规律发挥作用的两种主要模式：“解释”（explanation）和“预测”（prediction）。</p>
<p>　　第2部分第1节，作者用说明“汽车水箱何以在某寒夜破裂”的例子来阐明（科学）解释的步骤以及普遍规律在其中的作用。在自然科学中，对于事件E的解释，就是根据一组普遍规律，再参照一组“决定性因素或条件”（Cl，C2&#8212;C。），最后合乎逻辑地推断出E的发生。作者在第2节强调指出，虽然很难获得对某个事件的完全“解释”或者“描述”（description），但历史学和自然科学一样，能够根据普遍规律把握其研究对象的“独特个性”。</p>
<p>　　第3部分用三小节分别从三个方面强调了普遍规律在解释中的重要作用：第一，对于某种“原因”及其“结果”，“只有当（onlyif）”我们把其中所涉及的普遍规律指明以后，才可以说它们之间存在真正的因果关系；第二，类似地，对于某种解释而言，无论其中有无“因果术语”，“只有当”它应用了“经验规律”之后才算是科学的；第三，是否把“普遍的经验假设”作为“解释原则”是区分真假解释的唯一标准。另外，亨普尔指出，一种具有科学性的解释，其中的各个步骤，从决定性的条件到普遍规律再到推断过程，都应经得起经验的检验或者符合逻辑的要求。</p>
<p>　　在第4部分，作者通过6个段落阐述了普遍规律在科学预测中的重要作用。科学预测与科学解释具有逻辑同构性，因而也同样包含“普遍的经验假设”。而且，只有当解释具有预测功能时，才可以说是完全的解释。然而，解释很少具有预测性，因而通常都是不完全的。</p>
<p>　　在探究了主要是自然科学的解释和预测之后，亨普尔在第5部分用了很大的篇幅（共5小节15个段落）详尽考察了历史学中的解释问题，从而构成了论文的核心部分。</p>
<p>　　在亨普尔看来，有关科学解释和科学预测的论断也同样适合于历史解释，也就是说，普遍规律也同样在历史解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有些情况下，历史解释中所包含的普遍假设是显而易见的，但大部分的历史解释都缺少对普遍规律的明确陈述。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历史学中的普遍规律通常都与个人或社会心理相关，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视为当然；其二，历史学中的普遍规律往往很难精确地表达出来，而且经不起所有经验证据的检验。</p>
<p>　　因此，历史学中的解释仅仅具有“统计学性质”（statistical character），而其中包含的所谓普遍规律不过是“概率性假设”（probability hypothe-ses）。亨普尔把这种统计性的历史解释称为“解释略图”（explanation sketch）。虽然解释略图需要完善和补充，但绝对不是“伪解释”（pseudo-expla-nation），因为它终究能够得到经验的检验。</p>
<p>　　在全面阐述了依据普遍规律的历史解释之后，亨普尔接下来在第6部分批驳了另一种截然相反的历史解释方法：“移情理解方法”（the method of empathetic understanding）。在他看来，移情理解仅具有启发作用，它根本不可能像普遍规律的那样保证解释的可靠性。</p>
<p>　　第7部分，在前面详尽探讨了普遍规律对于“解释”、“预测”甚至历史“理解”的重要性之后，文章又较为简略地考察了它在其他历史研究方法中的作用。比如，对于“历史现象的阐释”（interpre-tation of historical phenomena）来说，它的一种含义就是根据普遍规律进行解释；另外一种研究方法是确定特定历史事件的“意义”（meaning），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确立所论事件与其他事件的因果关系，因而也就会涉及普遍假设；至于对某些社会制度的历史解释，史学家也并非仅仅平铺直叙制度发展过程中的所有事件，而是有选择地陈述那些与制度的形成“相关联”（relevant）的事件，而且，这种关联性并不是出于史学家主观的价值判断，而是要依据基于普遍假设的客观的因果分析；同样，在包括历史学在内的经验科学中，使用“决定”（determination）和“依赖”（dependence）等概念也会涉及普遍规律。</p>
<p>　　在文章的最后也就是第8部分，亨普尔阐述了科学理论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在经验科学中，“纯粹描述”（pure description）与“假设概括和理论建构”（hypothetical generalizationand theory-construction）之间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第二，科学研究的不同的领域之间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线，它们具有方法论上的统一性。因此，作为经验科学的一种，历史研究也同其他经验科学一样，广泛运用普遍规律；而且，历史学本身并没有“特殊的历史规律”（specifically historical laws）或“真正的历史规律”（genuinely historical laws），史学家所使用的大部分“规律”或“假设”均来自其他经验科学。</p>
<p>　　进一步概括说来，论文观点集中明确，一以贯之，这便是，普遍规律在历史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文章论据充分，典型性强：作者运用了不少有说服力的例证，其中诸如“冬夜汽车水箱破裂”、“干旱多尘地区的农民移居加利福尼亚”等后来还被人们反复引用；论证过程首尾一致，逻辑严谨：第1部分提出论点，中间六个部分详细论证，最后第8部分形成结论，同时也是对第1部分所提论点的呼应、强调和深化。另外，作为一位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家，亨普尔在措词上力求字斟句酌，准确精到，拒绝空泛。难能可贵的是，他同时又极力使自己的表达清晰明白，免于晦涩。</p>
<p>　　上述所有这些文本形式特征都是使这篇文章富有感染力和说服力的重要因素。当然，深刻的思想洞见和敏锐的问题意识，是该文产生深远影响的主要原因。下面我们就详细讨论一下其中包含的主要观点和所提出的重要问题。</p>
<p>　　<strong>二、普遍规律在历史解释中的作用及其局限</strong></p>
<p>　　亨普尔在这篇文章中主要探讨的是自然科学的解释原则应用于历史学的适切性，以及普遍规律在科学解释特别是历史解释中的作用。因此，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尽量把“科学解释”问题阐述清楚。</p>
<p>　　1．普遍规律在自然科学解释中的作用及其限制</p>
<p>　　亨普尔认为，普遍规律在自然科学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事件的解释中。具体来讲，对发生在某地某时的某个特定事件E的科学解释，就在于指明导致该事件发生的一系列决定因素或原因Cl，C2-Cn，也被称为“初始和边界条件”（initial and boundary conditions）。比如，对于“某汽车水箱在某寒夜发生破裂”这样一个事件，如果要对之进行说明或解释，我们很可能会列举出如下的原因：汽车整夜停放在马路上；铁质的水箱装满了水；水箱盖拧得很紧；夜间温度从傍晚的华氏39度降到次日清晨的25度；气压正常；水箱材料的破裂压力为某某数值。</p>
<p>　　但是，在亨普尔看来，仅仅罗列出事件发生的“决定条件”（determining conditions）或“边界条件”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指出其中或明显或隐含的普遍规律，它们是我们陈述这些事件原因的根本依据和解释科学性的可靠保证。就刚才的例子来说，在对“汽车水箱破裂”的科学解释中，诸如以下这些普遍规律至关重要：在标准大气压下，气温在华氏32度以下，水会结冰；气温在华氏39.2度以下，如果体积保持不变或减小，水体的压力会随着温度的下降而增大；当水结冰时，压力就会增大。</p>
<p>　　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够根据这一系列的普遍规律，并充分考虑上述初始条件，对“某汽车水箱在某寒夜发生破裂”现象作出科学合理的说明或解释。这种科学解释的方式后来被亨普尔称为“通过演绎地包容在普遍规律内的解释”（explanations by deductive subsumption under general laws）或者“演绎一定律论解释”（deductive-nomological　ex-planations，其中“nomological”一词的希腊语词根“nomos”在英语中表示“law”），有时被简称为D-N模式。科学解释中所援引的普遍规律被称为被解释现象的“覆盖率”（covering laws），因为解释论证就是把被解释项涵盖在这些规律下的过程。[4]因而，此类解释模式也被称为覆盖率解释模式。</p>
<p>　　亨普尔特别强调初始条件尤其是普遍规律的经验可检验性。实际上，在他那里，普遍规律就是“经验规律”（empirical laws）或“经验的普遍假设”（universal empirical　hypotheses）。在科学解释中，无论是有关初始条件的陈述还是有关普遍规律的陈述，都应该是“可检验的”，都必须“由经验证据充分而合理地加以证实”。只有这样的“经验的普遍规律”才会把“真解释”（genuine explanation）与那些模棱两可的“假解释”（pseudo-explanation）区分开来。（2.1，3.3）</p>
<p>　　而且，“可预测性”（predictability）也是判断某个解释是否科学和完备的重要标准。虽然操作程序相反，但解释和预测具有同构性，而且都要诉诸普遍规律。一个真正完全的解释也能起到预测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根据它所提供的初始条件和普遍规律，预测到被解释事件的必然发生。但是，亨普尔指出，大部分解释都是有残缺不全的，因为其中所包含的初始条件和普遍规律往往是不充分的，从而不具有预测性。拿上面的例子来说，一方面，在解释水箱破裂时，我们通常只限于指出“汽车停放在马路上”、“水箱灌满了水”这类初始条件，而对其中所包含的普遍规律想当然地不予提及；另一方面，即便我们有意识地罗列尽可能多的初始条件和普遍规律，也总会存在可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或可能。</p>
<p>　　另外，亨普尔提醒我们，所有的经验科学解释都应该是具体的，通常都仅限于对某经验客体内部某一特定事件在某时某地的发生所作的描述或说明。比如，对停在马路上的某汽车水箱在某个寒夜破裂所作的解释。我们不可能根据普遍规律对某个事件在其发生期间所涉及的空间地域或个别物体所展示出来的所有特征都描述清楚，而只能“使有关某时某地发生的某事的解释越来越具体和全面”。（2.2）</p>
<p>　　2．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p>
<p>　　在亨普尔看来，上述覆盖率解释模式也同样适用于包括历史学在内的其他经验科学，也就是说，有关历史事件的解释也必须同样诉诸普遍规律（亦即覆盖率）。</p>
<p>　　亨普尔注意到，在个别情况下，作为历史解释基础的普遍规律在历史文本中会得到明确阐述。他摘引如下历史文本予以说明：</p>
<p>　　由于政府的活动扩大，更多人在政府职能的延伸和拓展中发展了自己的既得利益。有工作的人不愿意失去工作；那些习惯于某些技能的人不想改变；那些习惯于操控某种权力的人不想放弃他们的控制——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还想获得更大的权力和相应更大的威望……因此，政府机关和各种部门一经被创立，就会依次开始竞争，不仅是为了强化自身，抵制攻击，而且也为了扩张他们的活动范围。（着重号为该文本作者所加）[5]</p>
<p>　　按照亨普尔的解释模式，这段文字中加着重号的部分应该就是历史社会领域中的普遍规律，“政府机关和各种部门被创立”即是初始条件，如此一来，“政府活动不断扩大”的现象也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p>
<p>　　对此，沃尔什应该不会反对。在探讨历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相似性时，沃尔什也基本同意有关“历史学中的某些教训采取了普遍真理形式”的说法。比如，阿克顿勋爵的有名格言“一切权力都使人腐化，绝对权力则使人绝对腐化”。而且，沃尔什也不否认，“历史思维确实包含着有某种普遍性的成分”。也就是说，历史学家不会满足于逐条逐项地复述一个特定时期的各种事件，他们还试图阐明某个时代或民族的气质和特性，以及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的普遍特征。[6]</p>
<p>　　张耕华教授最近也撰文认为，“一个完整的、可理解的历史叙事，不仅要联结特殊事实，也要使用‘普通事实’”。为了证实他的这一观点，他还参阅有关西汉武帝时代的各种史学著述和论文，撰写了下面一段基本符合史实的历史叙事：</p>
<p>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继位。此时西汉开国已有六七十年了，经过汉初以来的轻徭薄赋，与民休养，到武帝当政时，人口增殖，经济富庶，国家强盛。史书的描写是：“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财”。西汉王朝达到了空前的繁荣阶段。然而，也是在这六七十年间，西汉社会积聚了多种矛盾：贫富分化、土地兼并，繁盛之中隐含着深刻的社会危机。正所谓“物盛而衰，固其变也”。[7]</p>
<p>　　当然，张教授这里所说的“普通事实”采用的是金岳霖的说法，指的是历史上某时某地普遍流行的历史事实，它不同于特殊时空点上的“特殊事实”，也与亨普尔所说的“普遍规律”相区别。张教授因此认为以上文字中的大部分叙述都是在讲“普通事实”。但我认为，至少其中的最后一句话“物盛而衰，固其变也”应该属于亨普尔所说的普遍规律。</p>
<p>　　在我看来，正如张教授自己也意识到的那样，他所引征的吕思勉的那段有关“求状况非求事实”的话，是对亨普尔有关历史解释理论的绝好注解。吕思勉说：“求状况非求事实。……所以求状况的格言，是‘重常人、重常事’，常人、常事是风化，特殊的人所做的特殊的事是山崩。不知道风化，决不能知道山崩的所以然，如其知道了风化，则山崩只是当然的结果。”。[8]这里的“风化”（常人、常事）可以理解为“普遍规律”，而“山崩”（特殊人、特殊事）则可以理解为某个特定事件的发生。那么，这段引文的最后一句话就等于说，只有诉诸普遍规律，我们才能把某个历史事件的“所以然”解释清楚。这恰恰就是亨普尔的观点。</p>
<p>　　再回到亨普尔的文本。亨普尔认为，即使没有对普遍规律的明确陈述，我们也可以通过某些转换词来识别甚至重构历史解释中的普遍规律。历史叙述中常常出现的“因此”（hence，thus，there-fore，consequently）、“因为”（because）、“当然”（nat-urally）和“显然”（obviously）等词往往连接的是初始条件和被解释现象，其中不言而喻地假定了某种普遍规律。比如以下陈述：多风沙地区的农民迁往加利福尼亚，“因为”持续的干旱和沙尘暴使他们的生存境况日益艰险，而加利福尼亚似乎能够给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在这个陈述中，“因为”这个词之前的部分是被解释项，之后的部分是初始条件，这里隐含的普遍规律是：人口总是倾向于迁往那些生活条件更好的地区。而且，在亨普尔看来，所有那些以“阶级斗争”、“经济和地理条件”、“某些集团的既定利益”和“挥霍浪费的倾向”等这些经得起经验检验的概念为基础的解释都暗含着普遍规律。（5.2）</p>
<p>　　另外，根据亨普尔的考察，除了历史解释需要借助于普遍规律而外，其他一些历史研究方法也会诉诸普遍假设。比如，正如我在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到的那样，在亨普尔看来，无论是确定特定历史事件的“意义”，还是叙述某些社会制度的“发展”，还是在历史文本中使用“决定”和“依赖”等概念，都会不同程度地涉及普遍规律。</p>
<p>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历史学本身有无“特殊的历史规律”的问题，亨普尔的态度是暧昧不明的。实际上，在他看来，并不存在“真正的历史规律”，史学家所使用的大部分“规律”或“假设”均来自其他经验科学。拿Joynt和Rescher的话来说，史学家对于科学的态度具有“寄生性”，他不是普遍规律的“生产者”，而是它们的“消费者”。[9]但是，在有关历史学与其他经验科学的关系上，亨普尔的观点是坚定明确，一以贯之的。他相信，历史学没有自律性或独立性，起码在方法论上与其他经验科学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即使史学家试图把他的研究限制在对过去的‘纯粹描述’上，不想提供有关相关性和决定性的陈述亦即解释，他也必须不断地利用普遍规律。”（8）</p>
<p>　　3．普遍规律在历史解释中的局限</p>
<p>　　在将覆盖率解释模式应用于历史学领域以建立经验科学方法论帝国的努力中，亨普尔淋漓尽致地向人们展示了历史学中普遍化和科学化的种种倾向。但是，历史学本身毕竟具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独特个性，它的存在将挫败亨普尔建立帝国的信心，抵制覆盖率对历史学领地的入侵。实际上，对覆盖率应用于历史学后出现的种种困难和局限，亨普尔本人具有充分的自觉和正确的判断。他不得不作出一些修正和妥协，以维持历史学和其他经验科学之间脆弱的统一性。</p>
<p>　　我们已经知道，亨普尔特别强调普遍规律的经验可检验性。根据他的理解，普遍规律就是“经验规律”，它是“能够由适当的经验发现来加以确证或否证的全称条件形式的陈述。‘规律’一词暗示：该陈述实际上得到了可获得的相关经验证据的充分证实。”（1）</p>
<p>　　但是，亨普尔自己也承认，即使在自然科学中也很难明确地阐述出这样与所有经验证据都符合的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就更是如此。或许我们已经认识到，上一节被当作普遍规律的那些有关社会历史现象的普遍假设，它们的确无法得到所有经验证据的证实。无论是“习惯于操控某种权力的人不想放弃他们的控制，甚至还想获得更大的权力和相应更大的威望”和“人口总是倾向于迁往那些生活条件更好的地区”，还是“一切权力都使人腐化，绝对权力则使人绝对腐化”和“物盛而衰，固其变也”，它们都无法覆盖所有的历史事件。正因如此，在论及普遍规律特别是历史学中的普遍命题时候，亨普尔常常用“普遍形式的假设”（hy-pothesis of universal form）或者“普遍假设”（univer-sal hypothesis）之类稍显温和的词语，而尽量避免使用刚性的“普遍规律”术语。</p>
<p>　　而且，由于上述经验检验的不充分性，加之人们习以为常的心理因素，大部分历史解释（也包括不少自然科学解释）都缺乏对普遍规律的明确陈述。即便我们有意识地罗列尽可能多的初始条件和普遍规律，也总会存在可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或可能。不完全的初始条件和普遍规律致使历史解释不具有预测性，从而也就缺乏科学性。这样一来，历史学中普遍规律的刚性原则就进一步削弱了。</p>
<p>　　最后，亨普尔不得不承认，诉诸普遍规律的历史解释仅仅具有“统计学性质”，而其中包含的所谓普遍规律不过是“概率性假设”。亨普尔把这种统计性的历史解释称为“解释略图”。这幅略图仅仅模糊地标示出了初始条件和普遍规律（实际上是“概率性假设”），因而需要加以“填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填充”决不是胡乱的“涂鸦”，它的每笔每划都应该服从经验的指引。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作为逻辑经验主义者的亨普尔对经验可检验性的强硬要求。在他那里，不同于“伪解释略图”（比如，通过“某个民族的历史命运”或“历史正义原则”等隐喻性概念的解释），“解释略图”必须是“科学上可接受的”，也就是说，它所要“扩充”的有关“初始条件”和“概率性假设”的陈述都应该是具体的或经验的。（5.3，5.4）</p>
<p>　　因此，亨普尔反对仅仅通过阐述某个事件的大概特征来解释这个事件的大量细节。比如，根据某个社会群体生存所必需的经济和地理方面的大体条件，我们虽然可以笼统地说明该群体的艺术和道德现象的某些一般特征，但却无法解释其艺术成就和道德体系的详细情况。这里所要诉诸的因果规律必须明确而又具体，必须能够说明经济和地理条件中的哪些特定变化导致人类文化中的何种改变。总之，规律或假设越是具体和精确，解释也就越容易受到经验的检测，从而也就越具有科学性。（5.5，7.4）</p>
<p>　　这种具体明确而又经得起经验检验的概率性假设已经非常类似于沃尔什所说的“对特殊事情的高度压缩了的提要”，后者“虽然与有关个别事实的陈述比较起来乃是普遍的，但在真正的意义上并不是普遍的判断。”它实际上就相当于沃尔什所说的概括社会历史现象的“封闭的类”（closed class），其中的每个成员在原则上都可以一一列举，其适用范围远小于囊括自然科学现象的“开放的类”（open class），其中成员因数目无限而不能一一枚举。[10]这种概率性假设亦犹似于金岳霖先生所说的介乎特殊与普遍之间的“普通事实”。亨普尔的概率性假设与后两者不同的是，前者是取自其他经验科学的“非历史的”规律，而后两者则是对社会历史现象进行归纳的产物。</p>
<p>　　这样，经过一系列的修正和让步，历史解释模式被理解为“解释略图”，严苛的“普遍规律”成为了松散的“概率性假设”，从而也就使得历史解释的威慑力大打折扣。实际上，亨普尔将历史学同化为科学的努力最终并没有达到其预想的目标。</p>
<p>　　<strong>三、几点评论</strong></p>
<p>　　在考察这篇短文的时候，我们必须记住一点：亨普尔不是一个史学理论家，更不是一个历史学家，而是一个逻辑经验主义派的科学哲学家。他有攻读数学、物理学和哲学的经历，但从来没有历史学的实践经验。他涉及历史解释问题的主要动因不在于关注具体的历史研究和写作，而在于论证包括历史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研究方法上的相似性，从而营建一个经验科学的方法论统一体。因而，正如沃尔什敏锐指出的那样，作为所有实证主义哲学的共同策略，亨普尔将历史学同化为经验科学的做法具有一种强烈的先验味道。“事先决定了一切知识都必须是同一种，于是实证主义者们就从事对构成科学知识和科学论证的东西奠定一个公式，然后就根据它们适合于这张普罗克拉斯提斯之床的能力来检验所有现存的学科。有些，诸如形而上学和神学，就被宣告是由无意义的命题所组成的；对待历史学却客气得多，但仍然是以某种高压的方式。”[11]可以说，亨普尔的历史解释理论乃是科学哲学向历史学强行植入的结果，因而对于历史学家们来说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外在性。事实上，人们注意到，“亨普尔告诉历史学家们，他们应该怎么做而非他们实际上如何做的。”[12]的确，我们已经看到，如同亨普尔本人也已认识到的那样，由于历史学所固有的独特性，覆盖率解释模式似乎不太适于解释历史现象。</p>
<p>　　而且，亨普尔在文章中对“移情理解方法”的批驳也并不完全令人信服。虽然也会面临一些颇为棘手的理论难题，但支持这种方法的唯心主义者们（其中许多人都具有相当的历史从业经验，比如狄尔泰、克罗齐和柯林武德，他们本身就是老到的历史学家），在有关历史知识性质的问题上的确得出了一些颇有价值的洞见。如他们所言，史学题材的历史性恰恰体现在其不可还原的特殊性上。而对特殊性的把握主要依靠的是同情式的直觉和想象而非依据一般概念的逻辑推论。他们据此充分论证了历史学对于自然科学的自律性或独立性。因而，较之亨普尔那种将历史学生硬地同化为经验科学的实证主义历史解释理论，唯心主义的历史理解理论反倒更容易获得历史学家的认同，虽然后者的主观主义倾向也有动摇历史学根基的危险。</p>
<p>　　尽管亨普尔的历史解释理论存在上述缺陷和局限，但它对历史哲学的发展和史学方法论研究的意义和作用是不可低估的。</p>
<p>　　首先，亨普尔在这篇具有创新意义的文章中所阐发的基本思想影响了后来西方历史哲学的基本走向。我们知道，19世纪末，针对孔德、J．S．穆勒和H.T.巴克尔等老一辈实证主义者的方法论还原论，德罗伊森和狄尔泰首先对“解释”和“理解”进行了专门的区分，认为前者构成了自然科研究方法学的根基，而后者是历史学和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在此以后的大约六七十年的时期内，主要是在新康德主义者和新黑格尔主义者的推动下，偏重“理解”的解释一理解两分法以及随之而起的历史学和精神科学的自主性主张占据了明显的优势。直到波普尔特别是亨普尔明确提出基于普遍规律的历史解释模式，侧重“解释”的新实证主义科学统一论才获得了同唯心主义的历史理解理论相抗衡的力量。而且，正如K.-O.阿佩尔指出的那样，亨普尔的“新的‘科学逻辑’的威信是如此之大，新的精确性标准是那样令人畏惧，那样有威慑力，以致于一时间理解一解释的争论似乎变得不那么引人注目了。”[13]覆盖率和因果解释问题成为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历史哲学的中心论题。而且，即使进入70年代西方历史哲学出现了“语言学的转向”之后，演绎一定律论模式也是后现代主义者构筑史学理论新范式的重要参照。[14]</p>
<p>　　其次，亨普尔明确提出了历史学中的“普遍化”（generalization）这样一个史学家和哲学家都无法绕开的问题。唯心主义者正确地指出，历史学家主要关心个别事件的精确过程，充分论证了历史学的特点在于其个别性，但是，他们显然忽视或低估了一般性在历史学中的重要作用。虽然亨普尔有关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作用的论证存在一些困难，但它起码使人们充分认识到了“普遍化”或“一般性”对于历史研究的意义。的确，没有理论和概括的历史学是不可想象的。虽然与自然科学家不同，历史学家的主业并不在于总结普遍规律或假设，但他们并非不关心普遍性和概括。历史学家不会满足于单纯描述个别事实，他们还必须借助规律和一般概念来理解或解释它们。但是，与亨普尔不同，我们认为，历史学家不仅仅是规律或概括的消费者，他们也是生产者。他们的确方便地利用了自然科学的某些一般性概念，也从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社会科学那里借取了不少现成的普遍性范畴，以满足他们撰写各种历史学的需要。但正如沃尔什所言，在作为历史思维基础的有关人性的普遍性概括中，历史学家（尤其是那些伟大的历史学家）也有自己创造性的贡献。当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关于这些概括和历史学家们对它们的知识所引起的某些困难”。[15]</p>
<p>　　另外，亨普尔的历史解释理论，尤其是他有关普遍规律应具有经验可检验性的观点，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运用唯物史观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亨普尔不赞成在缺乏经验根据的情况下仅仅通过阐述某个事件的大概特征来解释这个事件的大量细节，因而反对根据社会经济和地理方面的大体条件来笼统地说明艺术和道德现象的一般特征。这似乎是在影射马克思主义有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解释理论。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必须说，一方面，亨普尔所抨击的并不是真正的唯物史观，因为马克思本人从来不把自己的历史理论视为可以解释一切历史现象的万能钥匙；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承认，亨普尔的批评也并非空穴来风，它的确指出了在应用历史唯物主义因果解释理论过程中出现的某些简单化倾向，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反思。</p>
<p>　　从1942年至今，亨普尔的《普遍规律在历史学中的作用》已经发表整整70年。由于其合理严谨的论证和明晰简练的语言，更由于其所提问题的尖锐性和典型性，这篇短文引发了西方史学家和哲学家的持久兴趣。亨普尔详尽阐发的演绎一定律论历史解释模式，唯心主义者们所倡导的历史理解理论，以及当今后现代主义者所提出的历史诗学，已然构成了西方有关历史思维性质的三种具有张力的理论视野。相对于后两者，国内对前者的研究尚显单薄。抛砖引玉，引起国内学界同仁对亨普尔历史哲学的重视，引发一些有关历史学中“普遍化”问题的高见，正乃拙文奢望之所在。</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Carl G.Hempel，“The Function of Ceneral Laws in Histo-ry”，The Jour 7 Ud of Philosophy,Vol.39,No.2（Jan.15,1942）pp.35-48.除特别注明外，本文引文均出自亨氏该英语论文，引文后括号内数码表示章节。</p>
<p>[2]Karl.R.Popper,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Pt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0,n.7 to ch.25.</p>
<p>[3]Alan Donagan，“Explanation in History”，Mind,V01.66 （1957）,reprinted in Patrick Cardiner,ed．，Theories of History, Clencoe, Free Press, 1959 ,n.2 ,p.428.</p>
<p>[4]Carl G.Hempel, Philosophy of Natund Science,Print-ice-Hall,lnc.,1966,p.51.</p>
<p>[5] Donald W.McConnell,Economic Behavior,New York, 1939，pp.894-895.</p>
<p>[6]沃尔什：《历史哲学一导论》，何兆武、张文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34页。</p>
<p>[7]张耕华：《略论历史归纳中的几个问题》，《史学史研究》2010年第4期。</p>
<p>[8]转引自张耕华《略论历史归纳中的几个问题》，《史学史研究》2010年第4期。</p>
<p>[9]Carey B.Joynt and Nicholas Rescher,  “The Ptoblem of Uniqueness in History”，History cmd Theory,Vol.l,No.2（1961）, p．154.</p>
<p>[10]⑩沃尔什：《历史哲学一导论》，第34页。</p>
<p>[11]沃尔什：《历史哲学一导论》，第42页。</p>
<p>[12]伊格斯尔：《欧洲史学新方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p>
<p>[13]K.—0．阿佩尔：“解释—理解争论的历史回顾”，载《哲学译丛》1987年第6期。   </p>
<p>[14]后现代主义历史哲学的代表人物海登·怀特在其著述中多次提到亨普尔的“演绎一定律论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针对亨普尔的这种科学主义解释模式，他才提出自己的历史修辞理论的。</p>
<p style="text-align: left;">[15]沃尔什：《历史哲学一导论》，第61-68页。关于沃尔什所指出的这些困难，张耕华教授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论述。详见张耕华《略论历史归纳中的几个问题》（《史学史研究》2010年第4期）和《历史学中典型性研究的类型及其限度》（《史学史研究》本期本栏目）。 </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章来源：《史学史研究》2012年第1期，《历史学》2012年第6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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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时间与历史学——俞金尧研究员在上海师范大学的讲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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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6 Feb 2013 14:10:16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史学理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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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作者简介】俞金尧，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世界近代现代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方向为近现代西欧经济社会史、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和史学史，承担和参加过多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研究工作。 　　时间作为一种历史研究的工具，还是作为史学的方法或是视角，是无处不在的，它在历史学中是弥漫性地、渗透性地存在着的，甚至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时间的历史。 西方史学界有关时间的研究 　　“时间与历史学”，对学历史的人来说，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天经地义和不言自明的。对时间的确认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工作，对此，不会有人怀疑。法国历史学家马克·布洛克认为，历史学是“关于时间中的人”的科学，撰写编年史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历史学家借用时间线索，将感兴趣的历史事件放在时间过程中。在编年体这种历史编撰方式中，我们是将纪年这一表达时间的方式作为工具来使用的。 　　然而，时间与历史学的关系实际上要复杂得多，我们并不仅仅把时间当作工具。刚才讲到的马克·布洛克，他是法国年鉴学派第一代代表人物。第二代代表人物是布罗代尔，他认为历史变迁有三个时段，短时段（事件），中时段（局势），长时段（缓慢变动的结构，主要指地理结构）。历史中存在不同的运动节奏，对历史学来说，时间成了可以琢磨的对象，而不仅仅是工具。长时段理论为历史学探讨时间问题打开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到了年鉴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勒高夫那里，对时间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发展，他提出历史学是“时间的科学”的观点。在史学界，对时间进行过系统研究的历史学者主要就是法国年鉴学派的历史学家们，他们每一代都提出了有关时间的新观点，且越发深入，从第一代人将时间作为历史研究的背景、框架和工具，到最后把历史学和时间几乎等同起来。 　　随着史学家对时间研究的深入，一些具体的研究在上世纪50、60年代也开始展开。比如1958年布罗代尔写了一篇文章叫《历史与社会科学：长时段》，系统阐述了他的长时段思想。到了1960年，勒高夫写了一篇关于教会时间与商人时间的文章，提出在中世纪时期，欧洲人的时间主要是教会时间，社会生活围绕教会活动展开。到了近代，围绕商人的经济生活展开的世俗时间发展起来，人们的生活才更多受商人时间的支配。之后，1967年，英国历史学家E.P.汤普森写了一篇关于工人怎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受到工厂纪律约束的文章，工厂制度改变了人们原本自由散漫的习惯，让工人适应严格的作息时间规定。这几篇史学文章的影响已经超出了历史学的范围，无论是在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管理学中，还是在其他相关材料中，人们都把这几篇文章当作他们的研究起点。 　　可以说，在20世纪50、60年代，时间的研究曾经在西方史学界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高潮。但在60年代以后，英语世界中这方面的研究就很少了，无论是方法论，还是研究内容，后来的研究几乎没有超越以前的水平，而且，有关的历史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史、哲学史和文化史。历史学对时间的研究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使时间研究的学术影响溢出了史学的范围，但是到后来，历史学本身对于时间的研究却很少，给人总体的感觉是：历史学现在对时间的研究不够重视。 历史是时间的科学 　　勒高夫提出“历史是时间的科学”这个命题，我是非常赞同的，但是，我们从哪些方面去理解这个命题？我认为，只有当我们在研究过程中认识到时间是无处不在的时候，我们才可以称史学是时间的科学，这就需要我们去思考史学活动中与时间有关的方方面面。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随着后现代主义影响的扩大，以前关于历史呈线性发展的时间观念，现在受到了挑战，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历史时间是多重的。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以下我将从五个方面来讨论“历史学是时间的科学”这一命题。 　　第一，社会中的任何存在都是历史性的存在，这就为历史研究规定了时间的界限。 　　史学中有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研究起源。起源意为开端，开端也就意味着时间上的开始。我认为时间是人对运动的感知，我们感知到某一历史的运动过程，就产生了开端、延续、变迁的认识，从而感知到时间的存在。同样，“终结”即为运动的停止，也是时间上的完结，汤因比列出了二十多个大的文明，文明的存在也都是历史性的，从起源到终结的过程本身就包含着时间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就意味着时间。做历史研究很难突破时间的框架加给我们的限制，只能在这个时间框架内研究其产生、发展变化和终止的全过程。 　　历史的时间包含着变迁，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和社会学家古尔维奇探讨过历史学的时间和社会学时间的差别，两人的争论非常刻薄，但他们都同意，这两者是不同的。历史学的时间强调发展变化，所谓的开端和结束都紧扣时间，我们无法随意改变；而社会学的时间是类型学的时间，在不同时期发生或存在的、具有相同特征的主题可以归为一类或混合在一起对待。所以说，历史学的时间有其自己的特点，因此，年代学就成为历史学中一个重要的辅助学科，就是要把曾经发生的事情的时间搞清楚。我们现在都是用公元纪年的方法确定历史事件的时间，给历史事件在时间上排序。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种纪年的方式，现在基本不用了，但那些历史事件，都可以折换到这一时序中去。我们现在所用的纪年方式看上去很客观，似乎只是一种工具而已，但实际上，这里的时间也承载着意义。 　　因此，我要讲的第二点就是历史时间承载着意义。 　　虽然以数字表示的年代本身没有意义，但当这一数字与人们选择的某个历史事件挂钩时，这个年代就可能蕴含了意义。比如公元476年，是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年，对于欧洲来说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始，是古代和中世纪的分界点。所以，公元476年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年份。像这样承载着深刻意义的年代在历史上还有很多，比如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1978年我国开始改革开放等等，这些都是具有深刻历史内涵的年代。 　　我们的世界史体系都是构建起来的，为何要这样构建？为何要以某个年代作为断代的标志？因为这些年代都是包含意义的，单个的年代或事件是这样，延续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的一段历史时期也是这样，包含了我们的思想和价值。比如modern（现代）这个词，它开始出现时具有负面意义，当时人们崇拜的是古代，认为古代才有灿烂的文化。后来，随着历史进步，人们逐渐赋予了它正面的意义，成为发展、进步的同义词。再之后，随着后现代主义的兴起，“现代”这个词渐渐又产生了负面的意义。 　　第三，历史演变的轨迹，体现了历史学家的时间观。 　　这进一步说明了时间是与历史学家的价值观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所了解的人类历史，不管用什么体例编撰，基本都是线性发展的。但这样的历史不是从来就有的，这种线性、连续发展、进步的时间观是在近代以后才有的。 　　在人类学中，一般把时间分成循环时间和线性时间。在古代多采用循环时间，具有周期性，无论是中国、印度，还是古希腊、古罗马都是如此，比如四季循环、白天与黑夜交替，这种自然的节律对古人的时间观影响很大，古代历史学家编写历史，多以统治者在位时间来纪年，如万历多少年、乾隆多少年；或者以天干地支纪年，满60年一个循环。在古罗马，历史学家记载事件，标注时间的方式是采用某某执政多少年发生了什么事这种方式，而不是以数字的形式连续标记时间。所谓线性发展的时间在古代不占主导地位，线性的时间观主要产生于古罗马基督教，呈现的是基督救赎人类的时间观念，它有一个开端，即基督降生，然后一直通向未来。由此，时间就呈现直线的形状。 　　这种线性的时间观最终得以确立下来，其中有几个事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机械钟的发明，人们对时间一去不返有了更直观的感受。机械钟的时间是超越自然时间的，摆脱了自然循环，这是人们形成线性时间观念的技术条件。二是牛顿的理论，即绝对时间的观念，牛顿认为存在着绝对的、真实的、数学的时间，它均匀地流逝，与任何外部事物无关。由于牛顿在近代科学中的影响，“绝对时间”为线性的时间观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三是受启蒙运动时期的进步观念影响，具体体现就是理性的、不断发展的思想。启蒙思想家认为，历史就是人类从愚昧开始，到理性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一不断进步的过程要求用线性的时间来体现，使理性可以沿着一条笔直的时间线，向着未来无限地发展进步。 　　线性时间观确立以后，历史学家就开始按照这样的时间观来编撰历史，结果，历史的进程就好像是道德上成功的故事在时间链上一个接一个地展现出来的一场时间接力赛，比如美国的历史，就呈现为美国人不断地追求自由和民主的过程，是一部不断进步的历史。线性的时间观还影响到我们对历史的解释，当我们利用线性的时间将历史事件串联在一起时，就呈现出一种因果关系，前事为后事之因，后事为前事之果，并形成历史就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这样一种简单的思维方式。 　　这种时间观念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也慢慢改变了。现在的研究表明，人类历史中不仅存在一种时间，其实是存在多重时间和节奏的，比如政治变化很快，但文化、观念、习惯变迁就很慢。历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表明，历史中的时间不仅有一条线，还存在这些不同时间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四，时间可以作为理解历史和评判历史的重要因素。 　　我们在理解历史和评判历史时，经常受时间因素的影响。布罗代尔把多重时间的节奏揭示了出来，但多重时间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怎么样的？布罗代尔认为，历史是分层的，长时段的历史决定了其他时段历史的变化。现在，人们倾向于认为多重时间之间不存在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的。这种关系打破了我们根据线性思维寻找因果关系的习惯，转而要求我们去认识和理解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 　　我们用多重的时间来理解和评判历史，就会出现与过去不同的认识，比如工业化的历史，就包含了很多内容，首先是现代生产发展所引起的物质财富的快速增长，由此我们当然对工业化持积极的态度，但另一方面，从生态环境角度看，随着工业化推进，大量的资源被消耗，很多地方被污染，生态遭到破坏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会长期存在。这样，工业化在不同时间段内呈现两种形象，短时间内我们享受了生活，但从长时段来看，我们可能牺牲了未来。有人认为，1650年以后，世界上主要的森林被大片砍伐，到现在为止，世界上已经有80%的森林被砍伐完了。可是，要长成一片成熟的原始森林，需要1400年的时间。借助于现代化的手段，我们用较短的时间放倒了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长成的森林，这就等于透支了未来。煤炭也是一样，化石燃料需要六千万年才能形成，但我们现在消耗能源的速度太快了，形成和消耗的时间是不匹配的。另外，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评判问题，也需要引入时间因素。很多人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但很多人却反对。那么，评判其是否安全的依据是什么呢？这就要经过时间的检验，要以不同的时间尺度来衡量才行。 　　有些历史问题，从长时段看和用短时段看，也会不同。比如1792年法国颁布了一个新历法，即大革命历，到1806年，这个革命历法被拿破仑废除。我们通常认为是宗教原因。但如果放在长时段来看，恐怕就不那么纯粹了，可能是因为它与全球化进程的相抵触，全球化需要时间的标准化、统一化，大革命历法与当时不断推广的格列高利历法相抵触，所以被废除是必然的。空间交往的不断扩大不可能与时间的统一相分离，全球化必须有统一的时间。1884年，国际社会确定以格林威治时间为标准。 　　最后，从时间角度说，我们可以把人类历史看作一部人类从适应自然的时间到争取时间的历史。 　　在不同时代，人们对时间的态度是不同的。在古代，人们更多是适应自然的时间，按照自然的节奏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工作，时间观念不强，自由度也比较大。人们对时间的认识很有限，记忆中的时间也就几代人。但到了城市社会，对时间的要求就高了。整个人类历史的过程，我认为就是不断争取时间的过程。古代发生了农业和手工业、乡村和城市的分离，这当然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分工。但从时间角度理解，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社会中有一部分人可以腾出时间，不干农活也可以生存，一些人可以从事别的工作，如工商业活动，甚至从事文化和精神方面的活动。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也就是从事为生存所需的物质生产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从事其他各种活动的时间越来越多的过程。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现代社会，人类的生产发展了，人们拥有的时间本来应该更加富裕了，但是，大家反而觉得时间越来越不够用。这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有关系的，资本主义的到来产生了“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马克思也讲到资本家通过购买劳动力，让被雇佣者在规定时间内从事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并不引起人们可自由支配时间的增加，反而使劳动者更加紧张，因为在同样的时间内，资本家会要求劳动者生产更多产品。到了18、19世纪，劳动者争取自己可支配的时间已经变得很重要了，结果，就有了八小时工作制。不过，到现在为止，加班仍是经常发生的事。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争取时间就是争取利润，而资本的积累是无休止的。 　　从上面所讲的几方面看，时间作为一种历史研究的工具，还是作为史学的方法或是视角，是无处不在的，它在历史学中是弥漫性地、渗透性地存在着的，甚至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时间的历史。 来源：文汇报，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12-5]]></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作者简介】俞金尧，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世界近代现代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研究方向为近现代西欧经济社会史、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和史学史，承担和参加过多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研究工作。</p>
<p>　　时间作为一种历史研究的工具，还是作为史学的方法或是视角，是无处不在的，它在历史学中是弥漫性地、渗透性地存在着的，甚至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时间的历史。</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西方史学界有关时间的研究</strong></p>
<p>　　“时间与历史学”，对学历史的人来说，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天经地义和不言自明的。对时间的确认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工作，对此，不会有人怀疑。法国历史学家马克·布洛克认为，历史学是“关于时间中的人”的科学，撰写编年史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历史学家借用时间线索，将感兴趣的历史事件放在时间过程中。在编年体这种历史编撰方式中，我们是将纪年这一表达时间的方式作为工具来使用的。</p>
<p>　　然而，时间与历史学的关系实际上要复杂得多，我们并不仅仅把时间当作工具。刚才讲到的马克·布洛克，他是法国年鉴学派第一代代表人物。第二代代表人物是布罗代尔，他认为历史变迁有三个时段，短时段（事件），中时段（局势），长时段（缓慢变动的结构，主要指地理结构）。历史中存在不同的运动节奏，对历史学来说，时间成了可以琢磨的对象，而不仅仅是工具。长时段理论为历史学探讨时间问题打开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到了年鉴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勒高夫那里，对时间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发展，他提出历史学是“时间的科学”的观点。在史学界，对时间进行过系统研究的历史学者主要就是法国年鉴学派的历史学家们，他们每一代都提出了有关时间的新观点，且越发深入，从第一代人将时间作为历史研究的背景、框架和工具，到最后把历史学和时间几乎等同起来。</p>
<p>　　随着史学家对时间研究的深入，一些具体的研究在上世纪50、60年代也开始展开。比如1958年布罗代尔写了一篇文章叫《历史与社会科学：长时段》，系统阐述了他的长时段思想。到了1960年，勒高夫写了一篇关于教会时间与商人时间的文章，提出在中世纪时期，欧洲人的时间主要是教会时间，社会生活围绕教会活动展开。到了近代，围绕商人的经济生活展开的世俗时间发展起来，人们的生活才更多受商人时间的支配。之后，1967年，英国历史学家E.P.汤普森写了一篇关于工人怎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受到工厂纪律约束的文章，工厂制度改变了人们原本自由散漫的习惯，让工人适应严格的作息时间规定。这几篇史学文章的影响已经超出了历史学的范围，无论是在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管理学中，还是在其他相关材料中，人们都把这几篇文章当作他们的研究起点。</p>
<p>　　可以说，在20世纪50、60年代，时间的研究曾经在西方史学界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高潮。但在60年代以后，英语世界中这方面的研究就很少了，无论是方法论，还是研究内容，后来的研究几乎没有超越以前的水平，而且，有关的历史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史、哲学史和文化史。历史学对时间的研究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使时间研究的学术影响溢出了史学的范围，但是到后来，历史学本身对于时间的研究却很少，给人总体的感觉是：历史学现在对时间的研究不够重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历史是时间的科学</strong></p>
<p>　　勒高夫提出“历史是时间的科学”这个命题，我是非常赞同的，但是，我们从哪些方面去理解这个命题？我认为，只有当我们在研究过程中认识到时间是无处不在的时候，我们才可以称史学是时间的科学，这就需要我们去思考史学活动中与时间有关的方方面面。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随着后现代主义影响的扩大，以前关于历史呈线性发展的时间观念，现在受到了挑战，后现代主义者认为历史时间是多重的。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以下我将从五个方面来讨论“历史学是时间的科学”这一命题。</p>
<p>　　第一，社会中的任何存在都是历史性的存在，这就为历史研究规定了时间的界限。</p>
<p>　　史学中有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研究起源。起源意为开端，开端也就意味着时间上的开始。我认为时间是人对运动的感知，我们感知到某一历史的运动过程，就产生了开端、延续、变迁的认识，从而感知到时间的存在。同样，“终结”即为运动的停止，也是时间上的完结，汤因比列出了二十多个大的文明，文明的存在也都是历史性的，从起源到终结的过程本身就包含着时间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就意味着时间。做历史研究很难突破时间的框架加给我们的限制，只能在这个时间框架内研究其产生、发展变化和终止的全过程。</p>
<p>　　历史的时间包含着变迁，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和社会学家古尔维奇探讨过历史学的时间和社会学时间的差别，两人的争论非常刻薄，但他们都同意，这两者是不同的。历史学的时间强调发展变化，所谓的开端和结束都紧扣时间，我们无法随意改变；而社会学的时间是类型学的时间，在不同时期发生或存在的、具有相同特征的主题可以归为一类或混合在一起对待。所以说，历史学的时间有其自己的特点，因此，年代学就成为历史学中一个重要的辅助学科，就是要把曾经发生的事情的时间搞清楚。我们现在都是用公元纪年的方法确定历史事件的时间，给历史事件在时间上排序。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种纪年的方式，现在基本不用了，但那些历史事件，都可以折换到这一时序中去。我们现在所用的纪年方式看上去很客观，似乎只是一种工具而已，但实际上，这里的时间也承载着意义。</p>
<p>　　因此，我要讲的第二点就是历史时间承载着意义。</p>
<p>　　虽然以数字表示的年代本身没有意义，但当这一数字与人们选择的某个历史事件挂钩时，这个年代就可能蕴含了意义。比如公元476年，是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年，对于欧洲来说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始，是古代和中世纪的分界点。所以，公元476年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年份。像这样承载着深刻意义的年代在历史上还有很多，比如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1978年我国开始改革开放等等，这些都是具有深刻历史内涵的年代。</p>
<p>　　我们的世界史体系都是构建起来的，为何要这样构建？为何要以某个年代作为断代的标志？因为这些年代都是包含意义的，单个的年代或事件是这样，延续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的一段历史时期也是这样，包含了我们的思想和价值。比如modern（现代）这个词，它开始出现时具有负面意义，当时人们崇拜的是古代，认为古代才有灿烂的文化。后来，随着历史进步，人们逐渐赋予了它正面的意义，成为发展、进步的同义词。再之后，随着后现代主义的兴起，“现代”这个词渐渐又产生了负面的意义。</p>
<p>　　第三，历史演变的轨迹，体现了历史学家的时间观。</p>
<p>　　这进一步说明了时间是与历史学家的价值观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所了解的人类历史，不管用什么体例编撰，基本都是线性发展的。但这样的历史不是从来就有的，这种线性、连续发展、进步的时间观是在近代以后才有的。</p>
<p>　　在人类学中，一般把时间分成循环时间和线性时间。在古代多采用循环时间，具有周期性，无论是中国、印度，还是古希腊、古罗马都是如此，比如四季循环、白天与黑夜交替，这种自然的节律对古人的时间观影响很大，古代历史学家编写历史，多以统治者在位时间来纪年，如万历多少年、乾隆多少年；或者以天干地支纪年，满60年一个循环。在古罗马，历史学家记载事件，标注时间的方式是采用某某执政多少年发生了什么事这种方式，而不是以数字的形式连续标记时间。所谓线性发展的时间在古代不占主导地位，线性的时间观主要产生于古罗马基督教，呈现的是基督救赎人类的时间观念，它有一个开端，即基督降生，然后一直通向未来。由此，时间就呈现直线的形状。</p>
<p>　　这种线性的时间观最终得以确立下来，其中有几个事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机械钟的发明，人们对时间一去不返有了更直观的感受。机械钟的时间是超越自然时间的，摆脱了自然循环，这是人们形成线性时间观念的技术条件。二是牛顿的理论，即绝对时间的观念，牛顿认为存在着绝对的、真实的、数学的时间，它均匀地流逝，与任何外部事物无关。由于牛顿在近代科学中的影响，“绝对时间”为线性的时间观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三是受启蒙运动时期的进步观念影响，具体体现就是理性的、不断发展的思想。启蒙思想家认为，历史就是人类从愚昧开始，到理性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一不断进步的过程要求用线性的时间来体现，使理性可以沿着一条笔直的时间线，向着未来无限地发展进步。</p>
<p>　　线性时间观确立以后，历史学家就开始按照这样的时间观来编撰历史，结果，历史的进程就好像是道德上成功的故事在时间链上一个接一个地展现出来的一场时间接力赛，比如美国的历史，就呈现为美国人不断地追求自由和民主的过程，是一部不断进步的历史。线性的时间观还影响到我们对历史的解释，当我们利用线性的时间将历史事件串联在一起时，就呈现出一种因果关系，前事为后事之因，后事为前事之果，并形成历史就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这样一种简单的思维方式。</p>
<p>　　这种时间观念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也慢慢改变了。现在的研究表明，人类历史中不仅存在一种时间，其实是存在多重时间和节奏的，比如政治变化很快，但文化、观念、习惯变迁就很慢。历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表明，历史中的时间不仅有一条线，还存在这些不同时间之间的相互关系。</p>
<p>　　第四，时间可以作为理解历史和评判历史的重要因素。</p>
<p>　　我们在理解历史和评判历史时，经常受时间因素的影响。布罗代尔把多重时间的节奏揭示了出来，但多重时间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怎么样的？布罗代尔认为，历史是分层的，长时段的历史决定了其他时段历史的变化。现在，人们倾向于认为多重时间之间不存在谁决定谁的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的。这种关系打破了我们根据线性思维寻找因果关系的习惯，转而要求我们去认识和理解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p>
<p>　　我们用多重的时间来理解和评判历史，就会出现与过去不同的认识，比如工业化的历史，就包含了很多内容，首先是现代生产发展所引起的物质财富的快速增长，由此我们当然对工业化持积极的态度，但另一方面，从生态环境角度看，随着工业化推进，大量的资源被消耗，很多地方被污染，生态遭到破坏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会长期存在。这样，工业化在不同时间段内呈现两种形象，短时间内我们享受了生活，但从长时段来看，我们可能牺牲了未来。有人认为，1650年以后，世界上主要的森林被大片砍伐，到现在为止，世界上已经有80%的森林被砍伐完了。可是，要长成一片成熟的原始森林，需要1400年的时间。借助于现代化的手段，我们用较短的时间放倒了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长成的森林，这就等于透支了未来。煤炭也是一样，化石燃料需要六千万年才能形成，但我们现在消耗能源的速度太快了，形成和消耗的时间是不匹配的。另外，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评判问题，也需要引入时间因素。很多人认为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但很多人却反对。那么，评判其是否安全的依据是什么呢？这就要经过时间的检验，要以不同的时间尺度来衡量才行。</p>
<p>　　有些历史问题，从长时段看和用短时段看，也会不同。比如1792年法国颁布了一个新历法，即大革命历，到1806年，这个革命历法被拿破仑废除。我们通常认为是宗教原因。但如果放在长时段来看，恐怕就不那么纯粹了，可能是因为它与全球化进程的相抵触，全球化需要时间的标准化、统一化，大革命历法与当时不断推广的格列高利历法相抵触，所以被废除是必然的。空间交往的不断扩大不可能与时间的统一相分离，全球化必须有统一的时间。1884年，国际社会确定以格林威治时间为标准。</p>
<p>　　最后，从时间角度说，我们可以把人类历史看作一部人类从适应自然的时间到争取时间的历史。</p>
<p>　　在不同时代，人们对时间的态度是不同的。在古代，人们更多是适应自然的时间，按照自然的节奏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工作，时间观念不强，自由度也比较大。人们对时间的认识很有限，记忆中的时间也就几代人。但到了城市社会，对时间的要求就高了。整个人类历史的过程，我认为就是不断争取时间的过程。古代发生了农业和手工业、乡村和城市的分离，这当然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分工。但从时间角度理解，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社会中有一部分人可以腾出时间，不干农活也可以生存，一些人可以从事别的工作，如工商业活动，甚至从事文化和精神方面的活动。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也就是从事为生存所需的物质生产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从事其他各种活动的时间越来越多的过程。</p>
<p>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现代社会，人类的生产发展了，人们拥有的时间本来应该更加富裕了，但是，大家反而觉得时间越来越不够用。这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有关系的，资本主义的到来产生了“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马克思也讲到资本家通过购买劳动力，让被雇佣者在规定时间内从事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并不引起人们可自由支配时间的增加，反而使劳动者更加紧张，因为在同样的时间内，资本家会要求劳动者生产更多产品。到了18、19世纪，劳动者争取自己可支配的时间已经变得很重要了，结果，就有了八小时工作制。不过，到现在为止，加班仍是经常发生的事。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争取时间就是争取利润，而资本的积累是无休止的。</p>
<p>　　从上面所讲的几方面看，时间作为一种历史研究的工具，还是作为史学的方法或是视角，是无处不在的，它在历史学中是弥漫性地、渗透性地存在着的，甚至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时间的历史。</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文汇报，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12-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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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世纪历史学的特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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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2 Jan 2013 00:27:53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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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历史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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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作者简介】于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所研究员。 　　19世纪被称为历史学和历史学家的世纪。人们对19世纪史学极尽赞美，并不是因为它已经竭尽历史研究、历史认识的真理。19世纪史学的最大贡献，是史学在这一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门具有完备形态的科学，为20世纪史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现实道路。20世纪史学表现出明显的特点。这些特点，既是对以往史学有益内容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必将对未来史学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其一，理论与方法的创新，“新史学”揭开了20世纪史学的序幕。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家K.G.兰普雷希特发表《文化史的方法论》，大力倡导扩大历史研究领域的“文化史观”。“新文化史学派”力主对历史事实不仅要说明“是什么”，而且要回答“为什么”，历史学家要揭示表面事实背后的深刻的历史内容。他还在《什么是历史》一书中提出，历史主要是一种社会心理科学。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一种居于支配地位的“时代精神”，“时代精神”应是各个历史时代的特征。兰普雷希特的代表作《德國史》，内容广泛，涵盖了文化、社会和政治的领域，努力体现出一种“新的历史科学”，而“新的历史科学”是跻身于系统的社会科学之中的一门科学。 　　1912年，曾在德国受过严格历史学训练的美国历史学家J.H.鲁滨逊首先举起了“史学革命”的旗帜，其代表作《新史学》被公认为20世纪世界史学名著。在这部著作中，他要求冲破以政治史研究为中心的传统，扩大历史认识的视野；他从进步的历史观出发，强调人类历史运动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他主张发展历史教育，普及历史知识，充分实现历史学的社会功能；他还大力提倡历史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建立密切的联盟，开展多学科的历史综合研究。美国“新史学”派，对欧美和一些东方国家的史学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时刻。梁启超以进化论、进化史观为理论基础，发起了“为史界辟一新天地”的“史界革命”，揭开了中国近代史学发展的序幕。他认为“史界革命”的意义远超出学术本身，而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史学是社会的折射，“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中华民族则不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梁启超说：“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而且“天下进化之理，无有穷也，进一级更有一级”。①因此，他强调历史学的性质是“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而历史学的精神则是“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种族盛衰兴亡之故”。②这些认识是当时“救亡图存”、“求强求富”，弘扬民族精神的社会思潮的具体体现。 　　其二，马克思主义史学在20世纪得到长足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它不仅是科学共产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基础。20世纪30年代，即资本主义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爆发之后，西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影响迅速扩大。 　　在欧美各国中，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所取得的成就最大。1938年，A.C.莫尔顿的《人民的英国史》问世，这是英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史学著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得到迅速发展，E.霍布斯鲍姆和E.P.汤普森等创立了“新社会史学派”，强调研究总体的“社会的历史”，对西方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们的一些作品在国际史坛享有盛誉，如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1963年）是研究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奠基性著作之一。此外还有霍布斯鲍姆的《最初的叛逆者》（1959年）、《极端的年代》（1994年）；M.道布的《资本主义发展研究》；R.希尔顿的《中世纪英格兰农奴制的衰落》（1969年）、《从封建向资本主义过渡》（1976年）；C.希尔的《英国革命：1640年》（1955年）等。 　　20世纪下半叶，英国新社会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由底层往上来看历史，这是1966年4月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汤普逊在《自下而上看的历史学》的论文中最早提出。在此之后，英国历史学家理查德森、霍布斯鲍姆、意大利历史学家金兹伯格以及法国年鉴学派的一些史家等，也都持相似的观点。他们强调人类的历史不是精英的历史，而应是民众的历史，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劳动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在其影响下，一批有广泛影响的成果问世。“自下而上”的历史学的广泛影响，是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以及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建设和影响联系在一起的。英国史学家巴勒克拉夫曾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马克思主义对历史研究的影响日益增加，“原因就在于人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合理地排列人类历史复杂事件的使人满意的唯一基础”。“到1955年，即使在马克思主义的反对者中，也很少有历史学家会怀疑聪明睿智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研究方法的积极作用及其挑战”。③ 　　在法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53年，法共组织“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学术研讨会，1979年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都有力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A.索布尔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代表作是《法国革命的农民问题，1789—1848年》（1976年）、《文化与法国革命》（3卷，1970—1983年）。M.伏维尔曾任法国革命史研究所所长，在心态史研究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其主要专著有《旧制度王朝的崩溃》（1972年）、《意识形态与心态》（1982年）、《大革命心态》（1985年）等。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进一步传播。李大钊等开始用唯物史观认识和分析中国历史，向封建主义史学和当时颇有影响的历史进化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1919—1920年，李大钊在《新青年》等刊物发表《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等文章，强调“发明历史的真义的是马克思”。④1920年秋，李大钊在北京大学史学系讲授《唯物史观研究》，同时还开设《史学要论》。他在1924年5月出版的《史学要论》，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论述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专著。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自诞生之日起，就同社会生活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自觉地回答中国社会发展中提出的一系列尖锐的问题。继李大钊之后，郭沫若、吕振羽、翦伯赞、范文澜、侯外庐等堪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优秀代表。 　　其三，史学发展的规律性现象或史学发展逻辑的结果，是传统史学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历史学的分支学科得到迅速发展。 　　在20世纪初欧美新史学思潮的影响下，1929年1月中旬，跨学科的史学杂志《经济与社会史年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问世，年鉴学派也因此而得名。该刊创刊号在《致读者》中阐明了自己的宗旨：打破各学科之间的“壁垒”，倡导跨学科的研究，在继承传统和立意创新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历史。该学派明确提出了“问题史学”的原则，要求在研究过程中建立问题、假设、解释等程序，从而为引入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扩大了历史研究的领域。历史人类学、人口史、社会史、生态文化地理史、心态史以及计量史学、比较史学等，在年鉴学派的研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年鉴学派史学家在自己的学术专著中出色地体现了该学派的原则，如M.布洛克的《法国农村史的基本特性》（1931年）、《为历史学辩护》（1949年）；L.费弗尔的《拉伯雷的宗教》（1942年）、《为历史学而战斗》（1953年）；F.布罗代尔的《地中海和腓力二世时期的地中海世界》（1949年）、《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1979年）；G.勒费弗尔的《法国革命》（1930年）、《恐怖时期的土地问题》（1932年）；E.拉杜里的《公元1000年以来的气候史》（1967年）、《1294—1324年的奥克村庄蒙泰尤》（1975年）；J.勒高夫的《中世纪的商人和银行家》（1955年）、《交易所与生活》（1986年）等。该学派不仅成为当代法国史学的主流，而且深入渗透到西方史学研究的各领域，对20世纪西方史学的发展产生了历久不衰的影响。 　　战后得到迅速发展的历史学分支学科主要有社会史学、文化史学、人口史学、心智史学、心理史学、新经济史学、新政治史学、家庭史学、妇女史学、城市史学、口述史学、计量史学、比较史学等。这些历史学分支学科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是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在20世纪初或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就已经在历史研究中得到运用，但仅仅是一种研究方法而已，在历史研究的诸多方法中并无更多的影响，而战后西方史学的发展使其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影响逐渐扩大，逐渐形成具有完备形态的历史学分支学科，如计量方法——计量史学；比较方法——比较史学等。二是在二战后特别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在学术研究中跨学科方法的影响和推动下，首先是历史学和相关学科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然后在史学研究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在自己的著述中，对其理论意义、方法论原则、发展进程、主要代表人物、有影响的代表性著作以及在史学中所产生的重要影响等进行了较充分的论述。 　　其四，历史研究对现实的强烈关注，突出地表现出历史研究是时代精神的折射，如全球史和全球历史观的提出和发展。全球史产生和发展的两个重要时期是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不言而喻，全球史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殖民体系瓦解有直接的联系，同时与新科技革命、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也有密切的关系。 　　英国史学家G.巴勒克拉夫在《处于变动世界中的史学》（1955年）最先明确提出这个问题，以后又在《当代史导论》（1967年）、《当代史学主要趋势》（1978年）中进一步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从西欧观点来解释事件已经不够了，因此需要建立超越民族和地区界限的“全球历史观”，并从其出发抛弃西欧中心论的偏见，公正地对待与评价世界各国和各个地区的文明。他特别强调考察世界历史进程时，应该有“全球性眼光”，因为世界史不仅仅是世界各地区史的总和，若将其分割再分割，就会改变其性质，正如水一旦分解成它的化学成分，便不再成其为水，而成了氢和氧。 　　美国历史学家L.S.斯塔夫里阿诺斯的两卷本《全球通史》（1970—1982年），一改西欧和北美为中心的传统取向，从“全球历史观”出发，描述了1500年前和1500年以后的全球文明，就建立一种崭新的世界史体系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作者开宗明义即强调：本书是一部世界史，其主要特点就在于，研究的是全球而不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历史；关注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局限于西方人或非西方人。本书的观点，就如一位栖身月球的观察者从整体上对我们所在的球体进行考察时形成的观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趋势的加快，进一步引起人们对它的关注。斯塔夫里阿诺斯的两卷本《全球通史》出版后约30年，《全球通史》第7版在1999年问世。斯塔夫里阿诺斯在题为《为什么需要一部21世纪的全球通史》的“致读者”中说：每个时代都要书写它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书写得不对，而是因为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求新的答案。他在具体回答为什么在世纪之交要撰写新版本的《全球通史》时说：“答案与出版第1版的理由是相同的，还是那句话：新世界需要新史学。20世纪60年代的后殖民世界使一种新的全球历史观成为必须，今天，20世纪90年代以及21世纪的世界同样要求我们有新的史学方法。60年代的新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殖民地革命的产物，而90年代的新世界则正如教皇保罗六世所言，是‘科技的神奇影响力’的结果。科技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难以抗拒的影响令人信服地证明着它的存在”。⑤科技革命，特别是计算机文化的普及是全球化的基础、前提和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全球史的基础、前提和动力。 注释： 　　①梁启超：《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十》；《自由书•成败》，《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 　　②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 　　③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7、42页。 　　④《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78页。 　　⑤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第7版）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18页。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4期，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网2012-12-13]]></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作者简介】于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所研究员。</p>
<p>　　19世纪被称为历史学和历史学家的世纪。人们对19世纪史学极尽赞美，并不是因为它已经竭尽历史研究、历史认识的真理。19世纪史学的最大贡献，是史学在这一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门具有完备形态的科学，为20世纪史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现实道路。20世纪史学表现出明显的特点。这些特点，既是对以往史学有益内容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必将对未来史学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p>
<p>　　其一，理论与方法的创新，“新史学”揭开了20世纪史学的序幕。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家K.G.兰普雷希特发表《文化史的方法论》，大力倡导扩大历史研究领域的“文化史观”。“新文化史学派”力主对历史事实不仅要说明“是什么”，而且要回答“为什么”，历史学家要揭示表面事实背后的深刻的历史内容。他还在《什么是历史》一书中提出，历史主要是一种社会心理科学。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一种居于支配地位的“时代精神”，“时代精神”应是各个历史时代的特征。兰普雷希特的代表作《德國史》，内容广泛，涵盖了文化、社会和政治的领域，努力体现出一种“新的历史科学”，而“新的历史科学”是跻身于系统的社会科学之中的一门科学。</p>
<p>　　1912年，曾在德国受过严格历史学训练的美国历史学家J.H.鲁滨逊首先举起了“史学革命”的旗帜，其代表作《新史学》被公认为20世纪世界史学名著。在这部著作中，他要求冲破以政治史研究为中心的传统，扩大历史认识的视野；他从进步的历史观出发，强调人类历史运动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他主张发展历史教育，普及历史知识，充分实现历史学的社会功能；他还大力提倡历史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建立密切的联盟，开展多学科的历史综合研究。美国“新史学”派，对欧美和一些东方国家的史学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p>
<p>　　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时刻。梁启超以进化论、进化史观为理论基础，发起了“为史界辟一新天地”的“史界革命”，揭开了中国近代史学发展的序幕。他认为“史界革命”的意义远超出学术本身，而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史学是社会的折射，“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中华民族则不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梁启超说：“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而且“天下进化之理，无有穷也，进一级更有一级”。①因此，他强调历史学的性质是“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而历史学的精神则是“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种族盛衰兴亡之故”。②这些认识是当时“救亡图存”、“求强求富”，弘扬民族精神的社会思潮的具体体现。</p>
<p>　　其二，马克思主义史学在20世纪得到长足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它不仅是科学共产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基础。20世纪30年代，即资本主义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爆发之后，西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影响迅速扩大。</p>
<p>　　在欧美各国中，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所取得的成就最大。1938年，A.C.莫尔顿的《人民的英国史》问世，这是英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史学著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得到迅速发展，E.霍布斯鲍姆和E.P.汤普森等创立了“新社会史学派”，强调研究总体的“社会的历史”，对西方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们的一些作品在国际史坛享有盛誉，如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1963年）是研究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奠基性著作之一。此外还有霍布斯鲍姆的《最初的叛逆者》（1959年）、《极端的年代》（1994年）；M.道布的《资本主义发展研究》；R.希尔顿的《中世纪英格兰农奴制的衰落》（1969年）、《从封建向资本主义过渡》（1976年）；C.希尔的《英国革命：1640年》（1955年）等。</p>
<p>　　20世纪下半叶，英国新社会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由底层往上来看历史，这是1966年4月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汤普逊在《自下而上看的历史学》的论文中最早提出。在此之后，英国历史学家理查德森、霍布斯鲍姆、意大利历史学家金兹伯格以及法国年鉴学派的一些史家等，也都持相似的观点。他们强调人类的历史不是精英的历史，而应是民众的历史，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劳动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在其影响下，一批有广泛影响的成果问世。“自下而上”的历史学的广泛影响，是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以及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建设和影响联系在一起的。英国史学家巴勒克拉夫曾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马克思主义对历史研究的影响日益增加，“原因就在于人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合理地排列人类历史复杂事件的使人满意的唯一基础”。“到1955年，即使在马克思主义的反对者中，也很少有历史学家会怀疑聪明睿智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研究方法的积极作用及其挑战”。③</p>
<p>　　在法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53年，法共组织“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学术研讨会，1979年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都有力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A.索布尔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代表作是《法国革命的农民问题，1789—1848年》（1976年）、《文化与法国革命》（3卷，1970—1983年）。M.伏维尔曾任法国革命史研究所所长，在心态史研究方面有很深的造诣，其主要专著有《旧制度王朝的崩溃》（1972年）、《意识形态与心态》（1982年）、《大革命心态》（1985年）等。</p>
<p>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进一步传播。李大钊等开始用唯物史观认识和分析中国历史，向封建主义史学和当时颇有影响的历史进化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1919—1920年，李大钊在《新青年》等刊物发表《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等文章，强调“发明历史的真义的是马克思”。④1920年秋，李大钊在北京大学史学系讲授《唯物史观研究》，同时还开设《史学要论》。他在1924年5月出版的《史学要论》，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论述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专著。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自诞生之日起，就同社会生活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自觉地回答中国社会发展中提出的一系列尖锐的问题。继李大钊之后，郭沫若、吕振羽、翦伯赞、范文澜、侯外庐等堪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优秀代表。</p>
<p>　　其三，史学发展的规律性现象或史学发展逻辑的结果，是传统史学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历史学的分支学科得到迅速发展。</p>
<p>　　在20世纪初欧美新史学思潮的影响下，1929年1月中旬，跨学科的史学杂志《经济与社会史年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问世，年鉴学派也因此而得名。该刊创刊号在《致读者》中阐明了自己的宗旨：打破各学科之间的“壁垒”，倡导跨学科的研究，在继承传统和立意创新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历史。该学派明确提出了“问题史学”的原则，要求在研究过程中建立问题、假设、解释等程序，从而为引入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扩大了历史研究的领域。历史人类学、人口史、社会史、生态文化地理史、心态史以及计量史学、比较史学等，在年鉴学派的研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年鉴学派史学家在自己的学术专著中出色地体现了该学派的原则，如M.布洛克的《法国农村史的基本特性》（1931年）、《为历史学辩护》（1949年）；L.费弗尔的《拉伯雷的宗教》（1942年）、《为历史学而战斗》（1953年）；F.布罗代尔的《地中海和腓力二世时期的地中海世界》（1949年）、《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1979年）；G.勒费弗尔的《法国革命》（1930年）、《恐怖时期的土地问题》（1932年）；E.拉杜里的《公元1000年以来的气候史》（1967年）、《1294—1324年的奥克村庄蒙泰尤》（1975年）；J.勒高夫的《中世纪的商人和银行家》（1955年）、《交易所与生活》（1986年）等。该学派不仅成为当代法国史学的主流，而且深入渗透到西方史学研究的各领域，对20世纪西方史学的发展产生了历久不衰的影响。</p>
<p>　　战后得到迅速发展的历史学分支学科主要有社会史学、文化史学、人口史学、心智史学、心理史学、新经济史学、新政治史学、家庭史学、妇女史学、城市史学、口述史学、计量史学、比较史学等。这些历史学分支学科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是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在20世纪初或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就已经在历史研究中得到运用，但仅仅是一种研究方法而已，在历史研究的诸多方法中并无更多的影响，而战后西方史学的发展使其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影响逐渐扩大，逐渐形成具有完备形态的历史学分支学科，如计量方法——计量史学；比较方法——比较史学等。二是在二战后特别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在学术研究中跨学科方法的影响和推动下，首先是历史学和相关学科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然后在史学研究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在自己的著述中，对其理论意义、方法论原则、发展进程、主要代表人物、有影响的代表性著作以及在史学中所产生的重要影响等进行了较充分的论述。</p>
<p>　　其四，历史研究对现实的强烈关注，突出地表现出历史研究是时代精神的折射，如全球史和全球历史观的提出和发展。全球史产生和发展的两个重要时期是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不言而喻，全球史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殖民体系瓦解有直接的联系，同时与新科技革命、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也有密切的关系。</p>
<p>　　英国史学家G.巴勒克拉夫在《处于变动世界中的史学》（1955年）最先明确提出这个问题，以后又在《当代史导论》（1967年）、《当代史学主要趋势》（1978年）中进一步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从西欧观点来解释事件已经不够了，因此需要建立超越民族和地区界限的“全球历史观”，并从其出发抛弃西欧中心论的偏见，公正地对待与评价世界各国和各个地区的文明。他特别强调考察世界历史进程时，应该有“全球性眼光”，因为世界史不仅仅是世界各地区史的总和，若将其分割再分割，就会改变其性质，正如水一旦分解成它的化学成分，便不再成其为水，而成了氢和氧。</p>
<p>　　美国历史学家L.S.斯塔夫里阿诺斯的两卷本《全球通史》（1970—1982年），一改西欧和北美为中心的传统取向，从“全球历史观”出发，描述了1500年前和1500年以后的全球文明，就建立一种崭新的世界史体系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作者开宗明义即强调：本书是一部世界史，其主要特点就在于，研究的是全球而不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历史；关注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局限于西方人或非西方人。本书的观点，就如一位栖身月球的观察者从整体上对我们所在的球体进行考察时形成的观点。</p>
<p>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趋势的加快，进一步引起人们对它的关注。斯塔夫里阿诺斯的两卷本《全球通史》出版后约30年，《全球通史》第7版在1999年问世。斯塔夫里阿诺斯在题为《为什么需要一部21世纪的全球通史》的“致读者”中说：每个时代都要书写它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书写得不对，而是因为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求新的答案。他在具体回答为什么在世纪之交要撰写新版本的《全球通史》时说：“答案与出版第1版的理由是相同的，还是那句话：新世界需要新史学。20世纪60年代的后殖民世界使一种新的全球历史观成为必须，今天，20世纪90年代以及21世纪的世界同样要求我们有新的史学方法。60年代的新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殖民地革命的产物，而90年代的新世界则正如教皇保罗六世所言，是‘科技的神奇影响力’的结果。科技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难以抗拒的影响令人信服地证明着它的存在”。⑤科技革命，特别是计算机文化的普及是全球化的基础、前提和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全球史的基础、前提和动力。</p>
<p><strong>注释：</strong></p>
<p>　　①梁启超：《论学术之势力左右世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十》；《自由书•成败》，《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p>
<p>　　②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p>
<p>　　③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7、42页。</p>
<p>　　④《李大钊文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78页。</p>
<p>　　⑤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第7版）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18页。</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4期，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网2012-12-1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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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研究”学术研讨会纪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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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5 Jul 2012 23:53:22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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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历史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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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2006年10月7—9日，“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历史文化名城河北保定召开。出席会议的特邀著名学者有：北京师范大学陈其泰教授，天津师范大学庞卓恒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根蟠研究员，河北师范大学沈长云教授。参加会议的课题组成员有：首都师范大学邹兆辰教授，南开大学李金铮教授，以及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的贾俊民教授、张剑平教授和王荣花教授。河北省社科规划办和河北农大科技处的领导也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研究”是由张剑平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会议围绕课题的内涵展开了广泛深入地讨论。与会专家对从“路径”方面审视新中国历史学的创新点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谈到这一课题的研究对中国历史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专家们希望课题组能拿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学术精品。针对目前史学界出现的淡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的倾向，对各种错误的学术观点，专家们希望课题的研究要有针对性，要敢于“亮剑”，要进行有理有据的深入研究和学术论辩。 　　与会专家结合各自的专业特长和研究成果，围绕研讨会的主题，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第一，关于“路径”涵义的认识。有学者说：“路径”即发展道路、途径、路向，包括研究方向、研究策略，“路”是根本道路，“径”是“小路”，这其中有几个层次。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一方面是总方向也即总趋势，新中国史学发展的途径经过许多探索，甚至有曲折，在总的道路之下，也会有偏离的现象。其中走什么路的问题是一个核心的问题。有学者指出：“发展路径”，一是要对已走过的路有一个实事求是的认识、评价；二是对以后要走的路有一个实事求是的认识、展望。特邀专家希望课题组对此应作准确地概括和界定。 　　第二，关于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的讨论。有学者指出：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离不开对新中国成立50余年来中国历史学发展道路的总体认识，包括历史学研究成就的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什么？所存在的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史学研究工作者如何对待这些问题等。应通过对历史学家以及史学成果的分析和评价，总结出各个阶段的特点，展示出中国史学传统和唯物史观是怎样展现的，唯物史观的指导作用，教条主义是如何产生和得到清算和克服的。对所取得的成绩要做出恰当的、实事求是地评价，对出现的曲折也要予以深入地分析。有学者提出可以围绕中国历史学家怎样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历史的实际相结合，怎么样“从一般到特殊”，即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条主线展开论述。有学者将新中国史学的发展概括为“继承、吸收和借鉴”，继承的一面包括新考证学派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学术研究的新发展，又包括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新的条件下的继续发展；“吸收”指吸纳别的学科的学术成果，促进历史学的发展；“借鉴”指借鉴西方史学的理论和方法，发展中国的历史学。有学者论述了推动新中国史学发展的内外因素，关于新中国史学发展的内部因素，一是唯物史观对新中国50余年来历史学发展的推动；二是史料的发现和整理对历史学的推动；三是考古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对历史学的促进。历史学发展的外部因素主要指政治、社会思潮等方面。专家希望对这些因素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述。有学者强调指出：对十七年和新时期应作为重点，将“文革”时期的相关内容渗透到相关的章节之中。把发展道路上确实存在的、对现实有意义的问题提炼出来，对认识已有分歧特别是影响史学发展的敏感问题，要勇于做出回答，要站在2006年的高度，要有层次、有体系的摆出来，重点分析，这样才能体现出课题的理论价值、思想价值，体现出课题的创新性和前沿性。 　　第三，关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十七年”史学的评价问题。不少学者指出，鉴于史学界对十七年史学认识方面出现的分歧，以及这一阶段在新中国史学发展中的地位，课题组应对这一时期下大的力气。把“十七年”的成绩摆足，问题也要指出来。有学者指出：十七年史学的发展有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取得了新的学术成就；二是过去的新考证学派学者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学术研究达到了新境界；三是成长起来了一批史学家，如林甘泉、宁可、漆侠等，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与扎实地考证材料相结合，从事学术研究。将新中国史学家的学术风格简单地划分为史观派、史料派和会通派，是完全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实际上无论是郭沫若、范文澜，还是翦伯赞，都非常重视史料，对此应有理有据地予以论辩。关于重大问题讨论的意义，也有学者指出：五六十年代的讨论，为今天史学的发展打了一个基础，没有那时的讨论，就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把“十七年”与今天完全隔开。也有学者说：经济史学科如农业经济史，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处于萌芽状态，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党中央的支持指导之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如万国鼎先生，按照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亲自批示，农业部成立了农业遗产研究室，万国鼎担任研究室主任，从事中国农业遗产的系统研究，学术取得了更大的成就，几十年来这个研究室成为农业史的镇师之室。对“十七年”史学的论述，要针对目前的一些错误的认识，如“完全政治化”、假问题，只剩下一部农民战争史，等等，予以有理有据的论辩。有学者说：马克思主义在史学中主导地位的确立，应看成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不光是共产党的提倡，是思想争锋的结果。多数人接受马克思主义是真心诚意的，并不是违心的，李蜒先生曾谈到过自己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情况。也有学者指出：20世纪50-60年代的新中国并不是没有文化史的研究，当时的历史教科书的确是政治、经济、军事等格式，但不等于没有文化史的研究，范文澜关于唐五代文化的论述，不亚于文化史的著作。另外，思想史、文学史的研究，游国恩的文学史水平之高，直到现在仍很难超越。 　　第四，关于新时期中国历史学发展的讨论。有学者从人类历史观的发展的宏观角度审视了新时期中国历史学的发展，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人类思想领域一场深刻的革命，用历史发展规律给人以启示，其大概念本身没有错，后来的解释偏离得太多，主要是阶级斗争学说。马克思受时代的影响，提出资本主义的丧钟已经敲响了，强调了阶级斗争史，但马克思根本的历史观并不止于此，他讲人和社会的发展史等等，内容非常丰富。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和平与发展才成为历史的主题，“阶级斗争史”框架遇到了危机和困惑，但其根本理论并没有错，在西方思潮涌入的过程中，出现了现在的多元化的局面。20世纪80年代，新的史学研究方法在中国兴起，金观涛等的新老“三论”，兴起不久就消散下去，比较的方法、心理分析的方法，时间比较久远。文化人类学学术含量高一些，但是否能长久，我不看好。90年代后期以后，后现代主义否认人们能认识真理，否认认识的真理性，提出了历史能不能找到真理，历史算不算科学的问题。后现代主义思潮在中国受到的尊重和批评是不成比例的，在西方已遭到广泛批评的思潮，我们的信仰却在升温。年鉴学派大社会历史的研究打开了一扇很大的门，是对兰克学派的超越，他们研究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生活方式，20世纪50-60年代达到顶峰，法国巴黎高等实验研究院第六部在这其中起了挂帅的作用，到70年代这一学派的影响已日渐衰微，因为他们所展现的是碎化的、静止不动的历史，展现不出历史为什么变化，反映不出人类的祖先怎样生活，为什么那样生活，未来将会怎样生活，因而只能新鲜一段，我们现在还是处于年鉴派时代。有学者谈到了新时期先秦史研究的进展，一是关于中国古代的社会形态问题，目前主流学者对中国没有奴隶制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朱风翰、晁福林、赵世超、张广志、沈长云等学者都持这种意见，何兹全先生的文章也公开提到，称为“古代社会”。二是关于早期国家形态理论已被学术界基本上接受，这一认识是我国学者自发的提出来的，并不是受到国外的影响，中国国家的产生与古希腊、罗马不是一回事，中国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与古希腊、罗马的发展就不是一条路，李学勤、林甘泉等学者都承认这一点，国外的张光直也明确地谈到这一点。三是关于新时期先秦史研究取得的进展，社会史研究成效突出，朱凤翰对家庭结构的研究，他的《商周家族研究》，写得很好，文字学、考古资料皆有。另外，地方史的研究，特别是地方文化的研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也有学者指出：目前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有些泛化，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作为西方中心论，对此应进行分析，西方中心论与欧洲文化优越论相联系，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不能与其划等号。有的学者谈到了文化研究如何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问题，提出：一是文化要对社会经济基础起好的作用，有利于文化发展；二是中国文化的发展必须坚持自己的特点，要有自己的文化气魄；三是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积极吸收各种有益的文化来丰富和发展我国的文化；四是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面对强势国家的文化渗透，我们必须拿出自己的一套价值观。 　　第五，讨论中提出的一些值得课题组思考的相关问题。有学者提出世界史和专题史的研究成果如何反映的问题，关于苏联史学对中国史学的影响，有学者强调指出苏联史学也是不断的发展的。关于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的研究，有学者提出围绕走过了什么路，有什么得失和是非。也有学者提出课题的研究应着重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把学科本身发展的特点总结出来，二是要搞清史学发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互动关系，一定要搞清新中国史学与中国传统史学的差异和共同之处，马克思主义史学与中国传统史学、与外国史学流派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有学者提出，研究一是要注重史观问题，唯物史观的学理层次，产生了怎样的研究方法？有什么成就和缺陷？二是以唯物史观为主线，以什么路径去分析历史，产生了怎样的结果，对此应如何评价等，唯物史观现在面临的挑战，如何适应时代新的需要去发展唯物史观。有专家建议，目前有好多问题可作为研究的开始，如：社会史研究与新时期历史学发展的关系，史料、考古学与新中国历史学发展的关系，先秦史研究的理论进展等问题。也有学者建议：课题组以后再适当开一些小型研讨会，把进行课题的过程作为一个研究的过程，请几位学者谈谈，在研讨中不断亮出自己的旗帜，不断讨论史学中的热点问题，这本身也是对这支队伍的一个锻炼。 　　本次学术会议的集中研讨虽然仅仅进行了一个整天，但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正如有的专家所言：特邀专家对课题组爱之深、望之切，尽其所能贡献出自己的一切，这是一次难得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会。]]></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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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研究”是由张剑平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会议围绕课题的内涵展开了广泛深入地讨论。与会专家对从“路径”方面审视新中国历史学的创新点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谈到这一课题的研究对中国历史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专家们希望课题组能拿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学术精品。针对目前史学界出现的淡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的倾向，对各种错误的学术观点，专家们希望课题的研究要有针对性，要敢于“亮剑”，要进行有理有据的深入研究和学术论辩。</p>
<p>　　与会专家结合各自的专业特长和研究成果，围绕研讨会的主题，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讨论。</p>
<p>　　第一，关于“路径”涵义的认识。有学者说：“路径”即发展道路、途径、路向，包括研究方向、研究策略，“路”是根本道路，“径”是“小路”，这其中有几个层次。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一方面是总方向也即总趋势，新中国史学发展的途径经过许多探索，甚至有曲折，在总的道路之下，也会有偏离的现象。其中走什么路的问题是一个核心的问题。有学者指出：“发展路径”，一是要对已走过的路有一个实事求是的认识、评价；二是对以后要走的路有一个实事求是的认识、展望。特邀专家希望课题组对此应作准确地概括和界定。</p>
<p>　　第二，关于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的讨论。有学者指出：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离不开对新中国成立50余年来中国历史学发展道路的总体认识，包括历史学研究成就的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什么？所存在的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史学研究工作者如何对待这些问题等。应通过对历史学家以及史学成果的分析和评价，总结出各个阶段的特点，展示出中国史学传统和唯物史观是怎样展现的，唯物史观的指导作用，教条主义是如何产生和得到清算和克服的。对所取得的成绩要做出恰当的、实事求是地评价，对出现的曲折也要予以深入地分析。有学者提出可以围绕中国历史学家怎样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历史的实际相结合，怎么样“从一般到特殊”，即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条主线展开论述。有学者将新中国史学的发展概括为“继承、吸收和借鉴”，继承的一面包括新考证学派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学术研究的新发展，又包括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新的条件下的继续发展；“吸收”指吸纳别的学科的学术成果，促进历史学的发展；“借鉴”指借鉴西方史学的理论和方法，发展中国的历史学。有学者论述了推动新中国史学发展的内外因素，关于新中国史学发展的内部因素，一是唯物史观对新中国50余年来历史学发展的推动；二是史料的发现和整理对历史学的推动；三是考古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对历史学的促进。历史学发展的外部因素主要指政治、社会思潮等方面。专家希望对这些因素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述。有学者强调指出：对十七年和新时期应作为重点，将“文革”时期的相关内容渗透到相关的章节之中。把发展道路上确实存在的、对现实有意义的问题提炼出来，对认识已有分歧特别是影响史学发展的敏感问题，要勇于做出回答，要站在2006年的高度，要有层次、有体系的摆出来，重点分析，这样才能体现出课题的理论价值、思想价值，体现出课题的创新性和前沿性。</p>
<p>　　第三，关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十七年”史学的评价问题。不少学者指出，鉴于史学界对十七年史学认识方面出现的分歧，以及这一阶段在新中国史学发展中的地位，课题组应对这一时期下大的力气。把“十七年”的成绩摆足，问题也要指出来。有学者指出：十七年史学的发展有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取得了新的学术成就；二是过去的新考证学派学者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学术研究达到了新境界；三是成长起来了一批史学家，如林甘泉、宁可、漆侠等，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与扎实地考证材料相结合，从事学术研究。将新中国史学家的学术风格简单地划分为史观派、史料派和会通派，是完全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实际上无论是郭沫若、范文澜，还是翦伯赞，都非常重视史料，对此应有理有据地予以论辩。关于重大问题讨论的意义，也有学者指出：五六十年代的讨论，为今天史学的发展打了一个基础，没有那时的讨论，就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把“十七年”与今天完全隔开。也有学者说：经济史学科如农业经济史，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处于萌芽状态，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党中央的支持指导之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如万国鼎先生，按照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亲自批示，农业部成立了农业遗产研究室，万国鼎担任研究室主任，从事中国农业遗产的系统研究，学术取得了更大的成就，几十年来这个研究室成为农业史的镇师之室。对“十七年”史学的论述，要针对目前的一些错误的认识，如“完全政治化”、假问题，只剩下一部农民战争史，等等，予以有理有据的论辩。有学者说：马克思主义在史学中主导地位的确立，应看成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不光是共产党的提倡，是思想争锋的结果。多数人接受马克思主义是真心诚意的，并不是违心的，李蜒先生曾谈到过自己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情况。也有学者指出：20世纪50-60年代的新中国并不是没有文化史的研究，当时的历史教科书的确是政治、经济、军事等格式，但不等于没有文化史的研究，范文澜关于唐五代文化的论述，不亚于文化史的著作。另外，思想史、文学史的研究，游国恩的文学史水平之高，直到现在仍很难超越。</p>
<p>　　第四，关于新时期中国历史学发展的讨论。有学者从人类历史观的发展的宏观角度审视了新时期中国历史学的发展，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人类思想领域一场深刻的革命，用历史发展规律给人以启示，其大概念本身没有错，后来的解释偏离得太多，主要是阶级斗争学说。马克思受时代的影响，提出资本主义的丧钟已经敲响了，强调了阶级斗争史，但马克思根本的历史观并不止于此，他讲人和社会的发展史等等，内容非常丰富。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和平与发展才成为历史的主题，“阶级斗争史”框架遇到了危机和困惑，但其根本理论并没有错，在西方思潮涌入的过程中，出现了现在的多元化的局面。20世纪80年代，新的史学研究方法在中国兴起，金观涛等的新老“三论”，兴起不久就消散下去，比较的方法、心理分析的方法，时间比较久远。文化人类学学术含量高一些，但是否能长久，我不看好。90年代后期以后，后现代主义否认人们能认识真理，否认认识的真理性，提出了历史能不能找到真理，历史算不算科学的问题。后现代主义思潮在中国受到的尊重和批评是不成比例的，在西方已遭到广泛批评的思潮，我们的信仰却在升温。年鉴学派大社会历史的研究打开了一扇很大的门，是对兰克学派的超越，他们研究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生活方式，20世纪50-60年代达到顶峰，法国巴黎高等实验研究院第六部在这其中起了挂帅的作用，到70年代这一学派的影响已日渐衰微，因为他们所展现的是碎化的、静止不动的历史，展现不出历史为什么变化，反映不出人类的祖先怎样生活，为什么那样生活，未来将会怎样生活，因而只能新鲜一段，我们现在还是处于年鉴派时代。有学者谈到了新时期先秦史研究的进展，一是关于中国古代的社会形态问题，目前主流学者对中国没有奴隶制的意见基本是一致的，朱风翰、晁福林、赵世超、张广志、沈长云等学者都持这种意见，何兹全先生的文章也公开提到，称为“古代社会”。二是关于早期国家形态理论已被学术界基本上接受，这一认识是我国学者自发的提出来的，并不是受到国外的影响，中国国家的产生与古希腊、罗马不是一回事，中国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与古希腊、罗马的发展就不是一条路，李学勤、林甘泉等学者都承认这一点，国外的张光直也明确地谈到这一点。三是关于新时期先秦史研究取得的进展，社会史研究成效突出，朱凤翰对家庭结构的研究，他的《商周家族研究》，写得很好，文字学、考古资料皆有。另外，地方史的研究，特别是地方文化的研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也有学者指出：目前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有些泛化，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作为西方中心论，对此应进行分析，西方中心论与欧洲文化优越论相联系，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不能与其划等号。有的学者谈到了文化研究如何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问题，提出：一是文化要对社会经济基础起好的作用，有利于文化发展；二是中国文化的发展必须坚持自己的特点，要有自己的文化气魄；三是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积极吸收各种有益的文化来丰富和发展我国的文化；四是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面对强势国家的文化渗透，我们必须拿出自己的一套价值观。</p>
<p>　　第五，讨论中提出的一些值得课题组思考的相关问题。有学者提出世界史和专题史的研究成果如何反映的问题，关于苏联史学对中国史学的影响，有学者强调指出苏联史学也是不断的发展的。关于新中国史学发展路径的研究，有学者提出围绕走过了什么路，有什么得失和是非。也有学者提出课题的研究应着重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把学科本身发展的特点总结出来，二是要搞清史学发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互动关系，一定要搞清新中国史学与中国传统史学的差异和共同之处，马克思主义史学与中国传统史学、与外国史学流派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有学者提出，研究一是要注重史观问题，唯物史观的学理层次，产生了怎样的研究方法？有什么成就和缺陷？二是以唯物史观为主线，以什么路径去分析历史，产生了怎样的结果，对此应如何评价等，唯物史观现在面临的挑战，如何适应时代新的需要去发展唯物史观。有专家建议，目前有好多问题可作为研究的开始，如：社会史研究与新时期历史学发展的关系，史料、考古学与新中国历史学发展的关系，先秦史研究的理论进展等问题。也有学者建议：课题组以后再适当开一些小型研讨会，把进行课题的过程作为一个研究的过程，请几位学者谈谈，在研讨中不断亮出自己的旗帜，不断讨论史学中的热点问题，这本身也是对这支队伍的一个锻炼。</p>
<p>　　本次学术会议的集中研讨虽然仅仅进行了一个整天，但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正如有的专家所言：特邀专家对课题组爱之深、望之切，尽其所能贡献出自己的一切，这是一次难得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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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邢鐵教授：與歷史系學生的講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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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3 May 2012 22:55:2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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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我以前跟學生交流比較多，隨著年齡的增長，不經意間拉開了距離，學生對我越來越尊敬，跟我也越來越疏遠了。其實我很願意跟同學們交流。前一段時間，我們學院幾名學生編輯找我，讓我談談歷史學習的有關問題。我就直奔主題，按他們的提綱說吧。      1．歷史專業的特點     在上個世紀的這個時候，王國維先生就講過，現代“學有三大類：曰科學也，曰史學也，曰文學也”，史學是介於科學和文學之間的學問，兼有二者的特點：科學是發明，文學是創作，史學主要是發現。歷史哲學是發現和發明兼之，一般人達不到這個層次。     說具體一些，過去中國的史學家走的是人文學科的路子，不太講究學術規範，也沒有嚴格的概念範式之類，注重的是生命的體驗和內心的感悟，是在做“學問”。現在用社會科學方法研究歷史，做的越來越規範了，力圖做成“科學”，失掉了傳統歷史學的“學問”韻味。現代社會科學的方法是從自然科學那裡借鑒來的，並不完全適用於歷史學，比如，一個自然科學定理的成立，必須滿足所有的條件；在歷史上和現實社會生活中，從來沒有滿足所有條件的時候，但所有的事件又都發生了完成了。所以我覺得，我們不能丟棄人文學科的傳統，不要把歷史學做的太技術化了，要重視自己的生命體驗和內心感悟，用程頤的話說是“自家”的“體貼”，這是中國傳統學問的精髓。真正有水準的史學論著都是個性化的“感悟史學”，都是揉進了作者的生命體驗的。     2．歷史學的現實功用     歷史學的研究對象是已經消失了的人和事，而且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沉澱之後才能看清楚，人們常說歷史是公正的，也是很久以後才能公正。滯後性特點決定了邊緣性位置，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歷史學不應該走在學術的前沿，歷史學家也不可能站在時代的中心；反過來說，如果歷史學突然受到舉國上下的重視、歷史學家到處叱吒風雲，如“文革”後期那樣，說明這個社會出問題了。我們對此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     當然，邊緣性不等於對現實無用。歷史是過去了的現實，今天的現實就是以後的歷史，“後之視今，亦由今之視昔”，歷史應該與現實對接。對接的方式因人而異，有的可以直接為現實服務，包括做教育宣傳工作；對於我來說，對接現實的方式有兩個：     一是從現實的啟示中找到研究題目。能否找到有學術價值又能做成的研究課題，取決於研究者悟性，也與閱歷和生活背景有關，自然科學家看到鳥在天上飛就琢磨造飛機，看到魚在水下游就琢磨造潛艇，我們學歷史的人也應該這樣，通過人體的解剖來瞭解猴子，通過現實反觀歷史，想到某個研究的角度和題目。比如，我做唐宋經濟史的時候，比較注意家庭生產生活，沿著衣食溫飽的思路，看到有的學者研究糧食作物和吃飯問題，就幫助研究生選定了衣料作物和穿衣的問題；最近在電視上看到西南地區乾旱缺水，我就想，古代鄉村家庭除了吃穿，還有喝的問題，有人從生產的角度研究水利水害，我們可以從家庭生活的角度研究生活用水問題，通過生活飲水研究古人的家庭生活、家庭與家族與鄉鄰的關係。這應該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角度，因為先秦時期井田制下的鄉村基層組織就叫做“井”，與生產生活用水密切相關，只是我們以前沒有注意到。     二是用現實問題來驗證自己對歷史問題的判斷能力。歷史是已經過去了的事實，我們的研究儘管依據史料，其實主要是一種基於感覺的判斷，自己的判斷是不是符合歷史實際，不能用重複演示的方式來證明，但可以通過現實來間接印證。我雖然是個散淡之人，卻喜歡用心觀察現實生活中的人和事，包括這些年的軍政大事，把瞭解到的資訊視作古書上的史料，根據自己對歷史、社會和人性的認識，判斷其真實情況和最終結果；到真實情況披露、最終結果出來的時候，看自己當初的判斷對不對。隨著年齡和閱歷的增長，判斷的準確率越來越高，我對自己的研究成果也越來越自信了。這個方法你們也可以試試，不過我要提醒你們，這是自己給自己做的，“不足為外人道也”，不要跟別人賣弄。     3．研究歷史的體會     心得和體會都是個性化的，不宜推廣。我們的經歷不一樣，價值觀念和興趣也有差異，我的心得體會對你們不實用，也引不起你們的共鳴，就像胡適先生說的，你不能做我的詩，我也不能做你的夢。我別講個人的心得體會了，還是說說史學工作者的共同感覺吧。     老一代學者經常說學歷史要坐冷板凳、耐得寂寞，是老話，也是實話。而且這種冷漠是長時間的，範文瀾先生說過“板凳要坐十年冷”，其實不止十年，有年輕的藝術家科學家，沒有年輕的歷史學家，歷史專業需要長時間的基礎性積累，年輕的時候很難被承認，曾經有“五十以前賣力氣，五十以後賣名氣”的說法，北京有的大學制定歷史專業教師的培養計畫，叫做“3852”工程，培養38歲到52歲的學者，因為這個年齡段是史學工作者的黃金時段；如果是學數學的，有沒有希望到38歲已經定型了，學歷史的卻剛剛開始。歷史學是古老的傳統學科，特別是中國古代史，經過多少代人的研究，已經接近極致狀態，很難再有突破性的成就，已經成了最能消磨年華和才華的地方，性價比特別低。所以，在選擇歷史學作為專業的時候，應該考慮清楚自己有沒有這個定力、能不能適應這種特殊的生存狀態。     還有一條也很重要，就是衡量一下自己的智商和性格，智商低了做不出像樣的東西，智商太高了研究歷史確實有些浪費，中等偏上的智商最合適；就性格來說，外向浪漫型的不合適，最好是內向理智型的。這是我帶學生的經驗，也包括教訓。     4．我的讀書方法     你們上大學也叫讀大學、讀書，可是據我觀察，即使是用功的學生，主要也是圍繞考試聽課、背講義背課堂筆記，沒有進入真正的讀書狀態。真正的讀書應該是自由的，應該是這樣一種感覺：你讀的書考試的時候用不上，卻讓你知道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東西；你知道的這些東西不能用來吃穿消費，卻讓你很興奮很舒暢，因為你比以前活的明白了，比別人活的明白了。這也就是陳寅恪先生講的“讀書不肯為人忙”的自由境界。 我們都很難超凡脫俗，還進入不了陳先生那種境界，只能是高山仰止。不過，我讀書有一個簡單的辦法，就是少選精讀，而且要反復讀，讀一遍有一遍的新認識，有幾本書我都翻爛了。當然，前提是挑選值得讀的書。     所謂“值得讀的書”，各專業有各專業的標準，在這裡我只說說選書的通用原則。現在出書很方便很多，高低不一，已經不能保證開券有益了。選書的時候，除了聽任課老師的建議，還要記住三個基本原則：一是按出版時間選，同樣內容的書，讀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的，儘量別讀五六十年代和最近十年的。二是同一個學者的書如果很多，讀他最早的那一本就可以了，因為開始寫的時候最精心，越到後來越粗糙，尤其是出名以後。三是把讀書和藏書分開，有的書從收藏的角度看有價值，從讀書的角度看卻沒多大用處，比如我們學校圖書館的一部古書，明朝嘉靖二十三年刻本的《樂府詩》，最近被收入國家珍貴古籍名錄了，國家級善本，確實是無價之寶，其實對研究樂府詩的人來說，還不如中華書局的點校本好用。會讀書的人才會買書，知道哪些書對自己有用。余秋雨先生的《藏書憂》講過這個問題，你們可以看看。另外還要記住，很多書不如論文，建議大家多讀論文，主要是大刊物上的論文。     5．對學生的期待和建議     歷史學在過去是一種貴族學問，是真有學問興趣的人和退休官員們做的，他們都衣食無憂。後來成了一種職業，成了謀生的手段，做學問的感覺就淡化了，甚至消失了。現在你們想把史學當作職業都成問題，我真不好意思再“勸學”了。不過，作為老師，給學生幫不了別的忙，也只能談學習。     大學期間應該培養自己的興趣，為自己的興趣而學，不應再像中學生那樣，把主要精力放在分數上。做到讀書與聽課、思考與記憶的轉換，中學的歷史學習以聽課和記憶為主，大學的學習應該多讀書多思考。在大學裡聽歷史課，主要應該學習老師的思維方式，特別是要注意老師是如何提出問題的，學習發現問題的方法。中小學階段注重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兩個能力，前提是老師已經把練習題、把作文題目給你寫好了，作為中小學學生，只要會做會寫就可以了；大學生則要進一步，不要再讓老師出題，要學會自己給自己出題，這就需要培養自己的發現問題的能力。合格的大學生應該具備三個能力，即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發現問題的能力是最重要的。 &#8230;]]></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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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以前跟學生交流比較多，隨著年齡的增長，不經意間拉開了距離，學生對我越來越尊敬，跟我也越來越疏遠了。其實我很願意跟同學們交流。前一段時間，我們學院幾名學生編輯找我，讓我談談歷史學習的有關問題。我就直奔主題，按他們的提綱說吧。</p>
<p>     1．歷史專業的特點</p>
<p>    在上個世紀的這個時候，王國維先生就講過，現代“學有三大類：曰科學也，曰史學也，曰文學也”，史學是介於科學和文學之間的學問，兼有二者的特點：<strong>科學是發明，文學是創作，史學主要是發現</strong>。歷史哲學是發現和發明兼之，一般人達不到這個層次。</p>
<p>    說具體一些，過去中國的史學家走的是人文學科的路子，不太講究學術規範，也沒有嚴格的概念範式之類，注重的是生命的體驗和內心的感悟，是在做“學問”。現在用社會科學方法研究歷史，做的越來越規範了，力圖做成“科學”，<strong>失掉了傳統歷史學的</strong><strong>“</strong><strong>學問</strong><strong>”</strong><strong>韻味</strong>。<strong>現代社會科學的方法是從自然科學那裡借鑒來的，並不完全適用於歷史學</strong>，比如，一個自然科學定理的成立，必須滿足所有的條件；在歷史上和現實社會生活中，從來沒有滿足所有條件的時候，但所有的事件又都發生了完成了。所以我覺得，<strong>我們不能丟棄人文學科的傳統，不要把歷史學做的太技術化了</strong>，要重視自己的生命體驗和內心感悟，用程頤的話說是“自家”的“體貼”，這是中國傳統學問的精髓。真正有水準的史學論著都是<strong>個性化的</strong><strong>“</strong><strong>感悟史學</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trong>都是揉進了作者的生命體驗的。</p>
<p>    2．歷史學的現實功用</p>
<p>    歷史學的研究對象是已經消失了的人和事，而且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沉澱之後才能看清楚，<strong>人們常說歷史是公正的，也是很久以後才能公正</strong>。<strong>滯後性特點決定了邊緣性位置，</strong><strong>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歷史學不應該走在學術的前沿</strong>，歷史學家也不可能站在時代的中心；反過來說，如果歷史學突然受到舉國上下的重視、歷史學家到處叱吒風雲，如“文革”後期那樣，說明這個社會出問題了。我們對此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p>
<p>    當然，<strong>邊緣性不等於對現實無用</strong>。歷史是過去了的現實，今天的現實就是以後的歷史，“後之視今，亦由今之視昔”，歷史應該與現實對接。對接的方式因人而異，有的可以直接為現實服務，包括做教育宣傳工作；<strong>對於我來說，對接現實的方式有兩個</strong>：</p>
<p>    一是<strong>從現實的啟示中找到研究題目</strong>。能否找到有學術價值又能做成的研究課題，取決於研究者悟性，也與閱歷和生活背景有關，自然科學家看到鳥在天上飛就琢磨造飛機，看到魚在水下游就琢磨造潛艇，我們學歷史的人也應該這樣，通過人體的解剖來瞭解猴子，通過現實反觀歷史，想到某個研究的角度和題目。比如，我做唐宋經濟史的時候，比較注意家庭生產生活，沿著衣食溫飽的思路，看到有的學者研究糧食作物和吃飯問題，就幫助研究生選定了衣料作物和穿衣的問題；最近在電視上看到西南地區乾旱缺水，我就想，古代鄉村家庭除了吃穿，還有喝的問題，<strong>有人從生產的角度研究水利水害，我們可以從</strong><strong>家庭生活的角度研究生活用水問題</strong>，通過生活飲水研究古人的家庭生活、家庭與家族與鄉鄰的關係。這應該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角度，因為先秦時期井田制下的鄉村基層組織就叫做“井”，與生產生活用水密切相關，只是我們以前沒有注意到。</p>
<p>    二是<strong>用現實問題來驗證自己對歷史問題的判斷能力</strong>。歷史是已經過去了的事實，我們的研究儘管依據史料，其實主要是一種基於感覺的判斷，自己的判斷是不是符合歷史實際，不能用重複演示的方式來證明，但可以通過現實來間接印證。我雖然是個散淡之人，卻喜歡用心觀察現實生活中的人和事，包括這些年的軍政大事，把瞭解到的資訊視作古書上的史料，根據自己對歷史、社會和人性的認識，判斷其真實情況和最終結果；到真實情況披露、最終結果出來的時候，看自己當初的判斷對不對。隨著年齡和閱歷的增長，判斷的準確率越來越高，我對自己的研究成果也越來越自信了。這個方法你們也可以試試，不過我要提醒你們，這是自己給自己做的，“不足為外人道也”，不要跟別人賣弄。</p>
<p>    3．研究歷史的體會</p>
<p>    心得和體會都是個性化的，不宜推廣。我們的經歷不一樣，價值觀念和興趣也有差異，我的心得體會對你們不實用，也引不起你們的共鳴，就像胡適先生說的，你不能做我的詩，我也不能做你的夢。我別講個人的心得體會了，還是說說史學工作者的共同感覺吧。</p>
<p>    老一代學者經常說學歷史要坐冷板凳、耐得寂寞，是老話，也是實話。而且這種冷漠是長時間的，範文瀾先生說過“板凳要坐十年冷”，其實不止十年，<strong>有年輕的藝術家科學家，沒有年輕的歷史學家，</strong>歷史專業需要長時間的基礎性積累，年輕的時候很難被承認，曾經有“五十以前賣力氣，五十以後賣名氣”的說法，北京有的大學制定歷史專業教師的培養計畫，叫做“3852”工程，培養38歲到52歲的學者，因為這個年齡段是史學工作者的黃金時段；如果是學數學的，有沒有希望到38歲已經定型了，學歷史的卻剛剛開始。歷史學是古老的傳統學科，<strong>特別是中國古代史，經過多少代人的研究，已經接近極致狀態，很難再有突破性的成就，已經成了最能消磨年華和才華的地方</strong>，<strong>性價比特別低</strong>。所以，在選擇歷史學作為專業的時候，應該考慮清楚自己有沒有這個定力、能不能適應這種特殊的生存狀態。</p>
<p>    還有一條也很重要，就是<strong>衡量一下自己的智商和性格，智商低了做不出像樣的東西，智商太高了研究歷史確實有些浪費，中等偏上的智商最合適</strong>；就性格來說，外向浪漫型的不合適，最好是內向理智型的。這是我帶學生的經驗，也包括教訓。</p>
<p>    4．我的讀書方法</p>
<p>    你們上大學也叫讀大學、讀書，可是據我觀察，即使是用功的學生，主要也是圍繞考試聽課、背講義背課堂筆記，沒有進入真正的讀書狀態。真正的讀書應該是自由的，應該是這樣一種感覺：<strong>你讀的書考試的時候用不上，卻讓你知道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東西；你知道的這些東西不能用來吃穿消費，卻讓你很興奮很舒暢，因為你比以前活的明白了，比別人活的明白了。</strong>這也就是陳寅恪先生講的“<strong>讀書不肯為人忙</strong><strong>”</strong>的自由境界。</p>
<p>我們都很難超凡脫俗，還進入不了陳先生那種境界，只能是高山仰止。不過，我讀書有一個簡單的辦法，就是<strong>少選精讀</strong>，而且要反復讀，讀一遍有一遍的新認識，有幾本書我都翻爛了。當然，前提是挑選值得讀的書。</p>
<p>    所謂“值得讀的書”，各專業有各專業的標準，在這裡我只說說選書的通用原則。現在出書很方便很多，高低不一，已經不能保證開券有益了。選書的時候，除了聽任課老師的建議，還要記住三個基本原則：一是按出版時間選，同樣內容的書，讀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的，<strong>儘量別讀五六十年代和最近十年的</strong>。二是同一個學者的書如果很多，讀他最早的那一本就可以了，因為開始寫的時候最精心，越到後來越粗糙，尤其是出名以後。三是把讀書和藏書分開，有的書從收藏的角度看有價值，從讀書的角度看卻沒多大用處，比如我們學校圖書館的一部古書，明朝嘉靖二十三年刻本的《樂府詩》，最近被收入國家珍貴古籍名錄了，國家級善本，確實是無價之寶，其實對研究樂府詩的人來說，還不如中華書局的點校本好用。會讀書的人才會買書，知道哪些書對自己有用。余秋雨先生的《藏書憂》講過這個問題，你們可以看看。另外還要記住，很多書不如論文，建議大家多讀論文，主要是大刊物上的論文。</p>
<p>    5．對學生的期待和建議</p>
<p><strong>    歷史學在過去是一種貴族學問，是真有學問興趣的人和退休官員們做的，他們都衣食無憂。</strong>後來成了一種職業，成了謀生的手段，做學問的感覺就淡化了，甚至消失了。現在你們想把史學當作職業都成問題，我真不好意思再“勸學”了。不過，作為老師，給學生幫不了別的忙，也只能談學習。</p>
<p>    大學期間應該培養自己的興趣，為自己的興趣而學，不應再像中學生那樣，把主要精力放在分數上。做到讀書與聽課、思考與記憶的轉換，中學的歷史學習以聽課和記憶為主，<strong>大學的學習應該多讀書多思考</strong>。在大學裡聽歷史課，主要應該學習老師的思維方式，特別是要<strong>注意老師是如何提出問題的，學習發現問題的方法</strong>。中小學階段注重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兩個能力，前提是老師已經把練習題、把作文題目給你寫好了，作為中小學學生，只要會做會寫就可以了；大學生則要進一步，<strong>不要再讓老師出題，要學會自己給自己出題</strong>，這就需要<strong>培養自己的發現問題的能力</strong>。合格的大學生應該具備三個能力，即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strong>發現問題的能力</strong>是最重要的。</p>
<p>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多與任課老師溝通交流。現在各個大學都存在一個普遍性的問題，就是本科生只與輔導員接觸，與任課老師的交流太少。我讀書的時候，課下跟老師學的東西比課上多。我剛教書的時候，課間總是有學生提問題，出不了教室。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變了，老師上課來下課走，來去匆匆，教一學期課認識不了幾個學生，學生也記不住老師，大家都疏遠了。上學期有個四年級的學生跟我講，她報考了北京一所學校的研究生，她想進北京，覺得這個專業偏，人少好考，就報了。我說你全錯了，這個專業並不偏，是二級學科，而且這個學校是這個專業的全國一號，是最難考的。我問她是怎麼準備的，她說不知道該讀誰的書，讓同學給她隨便從北京買了一本。我聽了以後很內疚，我們的學生在這裡學了四年，考研這樣盲目，是我們做老師的失職，我們跟學生交流的太少了。正好我給2009級本科生講中國古代史，第二天我只講了一節課，專門留出一節課的時間想跟學生交流一下，出乎我的意料，沒人理我，冷場了，讓我很尷尬。看來，缺少溝通交流不是老師單方面的問題，學生的主動性和興趣的缺失也是一個重要原因。</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博客(2012-04-28 09:00:34)</p>
<p style="text-align: right;"><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0aff7f01012iw6.htm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0aff7f01012iw6.htm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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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1年历史学研究热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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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1 Feb 2012 13:22:57 +0000</pubDate>
		<dc:creator>lgp</dc:creator>
				<category><![CDATA[年度述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2011年]]></category>
		<category><![CDATA[历史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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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在即将过去的2011年中，中国的历史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现综述如下。 　　辛亥革命百年的研究、纪念与反思 　　2011年是辛亥革命爆发一百周年。由于这一革命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以及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分别举办了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各种活动，例如，不同规模的学术研讨会、杂志报纸的专题研究与讨论、影视媒体的相关作品、多个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网站的开通等，形成了回顾、纪念、研究辛亥革命的高潮。迄今为止，尚无其他近代历史事件如此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辛亥革命也成为本年度史学界最重要的关注和研究热点。在纪念热潮中，史学界更加注重从时间和空间上对辛亥革命的研究加以扩展，更加强调把辛亥革命置于近代中国、亚洲和世界历史中，进行整体的、贯通的考察，进一步深入认识辛亥革命对近代中国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外交以及整个社会的影响。著名辛亥革命史研究专家章开沅先生以“百年锐于千载”（孙中山语）来阐述对辛亥革命百年的反思，强调重视历史的延续性和复杂性，应当从辛亥前一百年、辛亥以来一百年以及下一个一百年这“上下三百年”的视野来研究和认识辛亥革命的意义和价值。对辛亥革命的纪念与研究，除了在还原辛亥革命的事实真相、深入探讨辛亥革命的性质和特点、总结辛亥革命的得与失等以往已有的研究领域有明显进展之外，在总结海内外辛亥革命研究百年进程、探讨百年来官方与民间如何纪念辛亥革命和建构“辛亥”记忆等方面，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由辛亥革命百年所引发的对辛亥革命及其研究的关注，使其重要意义和历史地位显得更为重要。 　　世界史学科发展的新思考 　　2010—2011年初，呼吁积极推进中国的世界史学科快速发展、将世界史升级为一级学科的声音日趋强烈。史学界的大多数学者尤其是世界史学者认为，世界史升级为一级学科是学术界的需要，也是国家的需要，中国的世界史学科应该伴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而不断发展，而学科地位的提高应是这种更大发展的重要前提。今年春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世界史学科与中国史、考古学并列为历史学的一级学科，世界史学科由原来的作为历史学一级学科下属的八个二级学科之一的地位，升格为历史学领域的三个一级学科之一。这一举措对于中国的历史学学科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引发了史学界对世界史学科发展的高度关注与热烈讨论。世界史的学科地位发生变化后，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转变为如何应对世界史面临的学科建设与发展问题。作为一级学科的世界史，在科研和教学中随之相伴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例如世界史学科之下二级学科的设置、人员编制、课题立项、招生名额等具体问题，均亟待论证和解决；而如何完善学科体系建设、更合理地分配资源、加强后备力量培养等事关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亦需全面深入地思考。已经成为一级学科的世界史，面临的问题还有：应该如何与中国史学科协调与合作，怎样加强培养兼及世界史和中国史知识的科研教学人才，中国的世界史学科的长远规划应如何制定等。随着当代中国国情和世界局势的变化，世界史学科在中国历史学中的地位将变得日益重要，中国的世界史学科建设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也将受到更多关注。 　　古代文明起源和国家起源的研究 　　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和国家起源问题是近年来在史学界、考古学界持续受到关注的一个热点。中国古代文明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既与人类文明发展的普遍趋势相适应，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对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的研究，须从考古学、传世文献、语言文字学入手，更需要加强理论方面的研究，同时不能脱离与世界其他文明进行比较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2011年的相关研究，在理论方面具有更明显的进展，在文明与国家的概念、中国早期文明与国家形成的时间与空间、中国文明起源的过程与路径、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的机制等问题上有了更深入的探讨，充分利用考古学成果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理论探索的研究思路也得到确认。 　　对“清华简”的释读与研究 　　2008年，清华大学收藏了一批战国竹简，俗称“清华简”。经过对“清华简”的科学保护、真伪鉴定和利用科学手段测年等工作后，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著的整理报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已于2010年末由上海中西书局出版，许多内容系首次披露。随着“清华简”的陆续公布，国内外历史学、文献学、哲学、古文字学等各个领域的学者都给予了密切关注。在文字、训诂等问题的研究之外，关于今古文《尚书》的问题，《诗经》、《逸周书》的问题以及相关的古史、思想、礼制等问题的论文不断发表，学术界对“清华简”的研究在2011年达到高潮。 　　历史知识社会化与通俗史学 　　近年来，历史知识以媒体、影视剧、各种读物等形式传播于社会，形成了“历史热”，历史知识的普及工作及其产品受到社会公众较多关注。然而，在历史知识社会化过程中掺杂了各种各样的错误观点和做法，引起了史学界的重视，诸如历史研究的提高与普及的关系、历史知识社会化的主要途径和价值取向、史学工作者在历史知识社会化中的作用和责任、历史知识普及读物中的趣味性与历史真实性、怎样看待近些年来的“历史剧”创作及其影响、历史题材文艺作品应当遵循正确的历史观等问题，成为2011年讨论的热点。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12月29日第251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rel="attachment wp-att-4844" href="http://economy.guoxue.com/?attachment_id=4844"></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rel="attachment wp-att-4848" href="http://economy.guoxue.com/?attachment_id=4848"><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4848" title="20120210_001"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0210_0012.jpg" alt="" width="640" height="423" /></a></p>
<p>　　在即将过去的2011年中，中国的历史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现综述如下。</p>
<p>　　<strong>辛亥革命百年的研究、纪念与反思</strong></p>
<p>　　2011年是辛亥革命爆发一百周年。由于这一革命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以及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分别举办了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各种活动，例如，不同规模的学术研讨会、杂志报纸的专题研究与讨论、影视媒体的相关作品、多个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网站的开通等，形成了回顾、纪念、研究辛亥革命的高潮。迄今为止，尚无其他近代历史事件如此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辛亥革命也成为本年度史学界最重要的关注和研究热点。在纪念热潮中，史学界更加注重从时间和空间上对辛亥革命的研究加以扩展，更加强调把辛亥革命置于近代中国、亚洲和世界历史中，进行整体的、贯通的考察，进一步深入认识辛亥革命对近代中国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外交以及整个社会的影响。著名辛亥革命史研究专家章开沅先生以“百年锐于千载”（孙中山语）来阐述对辛亥革命百年的反思，强调重视历史的延续性和复杂性，应当从辛亥前一百年、辛亥以来一百年以及下一个一百年这“上下三百年”的视野来研究和认识辛亥革命的意义和价值。对辛亥革命的纪念与研究，除了在还原辛亥革命的事实真相、深入探讨辛亥革命的性质和特点、总结辛亥革命的得与失等以往已有的研究领域有明显进展之外，在总结海内外辛亥革命研究百年进程、探讨百年来官方与民间如何纪念辛亥革命和建构“辛亥”记忆等方面，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由辛亥革命百年所引发的对辛亥革命及其研究的关注，使其重要意义和历史地位显得更为重要。</p>
<p>　　<strong>世界史学科发展的新思考</strong></p>
<p>　　2010—2011年初，呼吁积极推进中国的世界史学科快速发展、将世界史升级为一级学科的声音日趋强烈。史学界的大多数学者尤其是世界史学者认为，世界史升级为一级学科是学术界的需要，也是国家的需要，中国的世界史学科应该伴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而不断发展，而学科地位的提高应是这种更大发展的重要前提。今年春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世界史学科与中国史、考古学并列为历史学的一级学科，世界史学科由原来的作为历史学一级学科下属的八个二级学科之一的地位，升格为历史学领域的三个一级学科之一。这一举措对于中国的历史学学科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引发了史学界对世界史学科发展的高度关注与热烈讨论。世界史的学科地位发生变化后，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转变为如何应对世界史面临的学科建设与发展问题。作为一级学科的世界史，在科研和教学中随之相伴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例如世界史学科之下二级学科的设置、人员编制、课题立项、招生名额等具体问题，均亟待论证和解决；而如何完善学科体系建设、更合理地分配资源、加强后备力量培养等事关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亦需全面深入地思考。已经成为一级学科的世界史，面临的问题还有：应该如何与中国史学科协调与合作，怎样加强培养兼及世界史和中国史知识的科研教学人才，中国的世界史学科的长远规划应如何制定等。随着当代中国国情和世界局势的变化，世界史学科在中国历史学中的地位将变得日益重要，中国的世界史学科建设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也将受到更多关注。</p>
<p>　　<strong>古代文明起源和国家起源的研究</strong></p>
<p>　　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和国家起源问题是近年来在史学界、考古学界持续受到关注的一个热点。中国古代文明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既与人类文明发展的普遍趋势相适应，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对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的研究，须从考古学、传世文献、语言文字学入手，更需要加强理论方面的研究，同时不能脱离与世界其他文明进行比较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2011年的相关研究，在理论方面具有更明显的进展，在文明与国家的概念、中国早期文明与国家形成的时间与空间、中国文明起源的过程与路径、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的机制等问题上有了更深入的探讨，充分利用考古学成果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理论探索的研究思路也得到确认。</p>
<p>　　<strong>对“清华简”的释读与研究</strong></p>
<p>　　2008年，清华大学收藏了一批战国竹简，俗称“清华简”。经过对“清华简”的科学保护、真伪鉴定和利用科学手段测年等工作后，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著的整理报告《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已于2010年末由上海中西书局出版，许多内容系首次披露。随着“清华简”的陆续公布，国内外历史学、文献学、哲学、古文字学等各个领域的学者都给予了密切关注。在文字、训诂等问题的研究之外，关于今古文《尚书》的问题，《诗经》、《逸周书》的问题以及相关的古史、思想、礼制等问题的论文不断发表，学术界对“清华简”的研究在2011年达到高潮。</p>
<p>　　<strong>历史知识社会化与通俗史学</strong></p>
<p>　　近年来，历史知识以媒体、影视剧、各种读物等形式传播于社会，形成了“历史热”，历史知识的普及工作及其产品受到社会公众较多关注。然而，在历史知识社会化过程中掺杂了各种各样的错误观点和做法，引起了史学界的重视，诸如历史研究的提高与普及的关系、历史知识社会化的主要途径和价值取向、史学工作者在历史知识社会化中的作用和责任、历史知识普及读物中的趣味性与历史真实性、怎样看待近些年来的“历史剧”创作及其影响、历史题材文艺作品应当遵循正确的历史观等问题，成为2011年讨论的热点。</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12月29日第251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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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加强历史学与考古学的对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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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Oct 2011 14:04:2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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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史学理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历史学]]></category>
		<category><![CDATA[考古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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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这是一个“二重证据法”主导的时代。但历史学的文献研究与考古学的器物研究究竟能不能、要不要合作的话题，一直没有停止讨论。2011年夏天，笔者与几位学者在豫南、鄂东北地区进行了10天的田野调查。由于分别出身于历史系和考古系，一路争论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他们对传世文献的解释力提出质疑，强调器物研究与文献研究话语系统的分歧，审慎地主张考古资料与文献记载实际使用时应该泾渭分明，避免学科研究实践中的相互引用。其实历史学与考古学，特别是上古阶段的研究，可以拆解为两个特别具体的工作，一个是如何处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矛盾，另一个是如何处理文献材料与非文字材料的互证。 　　传世文献：解构下的信任 　　先说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矛盾。历年来诸多新出土的金文貌似无法纳入已有文献系统，这成为两个学科在日常工作中都经常面对的头疼问题。以封国为例，弓鱼、长子口、霸、戈、夨、潶等几个大墓地出土的国族名究竟该如何理解，在田野小组中就不止一次引发讨论。每每至此，历史训练与考古训练间的分际便出现了。历史学更倾向于首先通过训诂手段、考虑字形、通假等情况，寻找在文献中的可能对应，可以简言之为一种“证史”倾向。而考古学则更倾向于尊重其呈现的既有特异性，不作更多解释，将其置于与传世文献对等的地位，简言之为一种“补史”倾向。 　　这不仅是学科审美和价值取向问题，更多是怎样多层次、多尺度理解传世文献、理解传世文献的解释能力的问题。虽然似乎有些不合潮流，但还是应该坚持，在发现一个新出土材料的时候，首先选择与传世文献比对。这种强调，首先是研究流程角度上的。因为毕竟传世文本有大量信息，对历史时段的反映相对完整，发现一个所谓新材料，可以先看看究竟是不是真的新，是不是确实在文献系统内找不到对应。近年来，各种文类的出土材料使我们对早期历史的认识丰富起来，但同时催生一个问题，即大家可能对出土文献提供信息的特异性估计过高。强调回归传世文献，其实是想提醒，虽然新材料看起来五花八门，但可能很难对传世文献所提供的对某一时段历史的基本认识构成革命性挑战。即无论新材料有多好，也决不能小视传世文献的历史解释能力。 　　当然，不可能所有出土材料都能与传世文献直接对应，强调注意将这些材料纳入文献系统思考，是希望更谨慎地处理它们，避免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字就认为是发现了文本记载以外的人群。造成对不上的原因不止一种，可能是确实在传世文献中没有提及，也可能是因为我们对传世文献没有看懂。所以，对文献价值的保护并不是出于保守。一个不断强调传世文献重要性的人，可能并不是目前解释系统的维护者，而恰恰相反，本质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质疑者、解构者。但这种解构不是将某些内容臻于虚无，而是追求充分展示文献内部丰富的层次和尺度，并最终在合适的位置上与出土文献结合。 　　不知道将出土文献与中古以后研究中的地方文献相类比能否被接受——因为出土文献与地方文献的面貌上确有一些共性，比如叙述内容都相对具体，文本文类都比较多元——这两年与后段学者关于地方文献的日常交流确实提示笔者一种更复杂的看待出土材料的心态。即在正经正史官方叙述等主流文本之外，有太多各种性质的地方文献，其知识在既有认识之外。但这些文本提供的信息不该与官方文本做简单的加法，因为这些貌似在区域上、表述上很独特的材料，如果不将思考仅局限于其所在的小区域历史，其实大多都还可以纳入更丰富的问题、更多层的结构以及更大尺度的历史脉络之中。或者说，这些材料的功能不仅在于摊大已有的历史知识面，而且应是与传世文献一起构建一种框架更多层、逻辑更复杂的历史“结构—过程”（structuring）。所以，虽然一时无法找到金文的文献对应，但当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已有文献系统更多的表达层次和尺度时，也许就找到了这些材料的坐标。 　　出土器物：也是一种文献 　　一位考古的朋友说过一句让笔者深深动容的话，“在用文献的时候，要明白文献书记员原来想说什么，为什么要这么说，在使用考古材料的时候，更需如此。否则，乱用坛坛罐罐、一期二段、侈口敛口之类的单词，毒害更大”。平心而论，历史学恐怕很少像考古学这样自省横向引用材料是否恰当，反思考古学材料是否已经“熟化”给历史学用了。所以，一些直接引用考古器物材料的研究尝试中难免存在不小的问题。触目可及的各种硬伤，也是考古学者提醒我们是否可以暂时各走各路的重要原因。 　　但由此推及两个学科研究似乎应该通过不互相引用来避免使用错误，未免有些因噎废食。前面已经谈及文献解释体系的开放性，同时，文献观也是可以较泛化的。文字之外的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都可以被看做一种文类。非文字材料表达形式的背后都承载有时间过程，那么应该就有一种与其他文类一样可解读、有解释人的活动的可能性，前面提到的文类解释模式的逻辑都可以使用。当然，器物研究可能真的因为对象问题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但这样的问题同样存在于其他非文字史料的研究中，仪式、信仰甚至印花布，都有人愿意尝试去做，考古学器物研究大可不必独善其身。邹衡先生找燕晋的例子是目前可知结合尝试的优秀个案。可见，若考古和文献双方学养到了，还是可以左右逢源。 　　携手并进：探索共同的问题角度和尺度 　　这个问题或许可以有一种更理想主义的解决办法，即器物研究与文献研究真正的打通在于找到共同适合的问题尺度和角度。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或者都必须联合，但有些问题是适宜且不得不的。同时，这种问题的寻找绝不该单纯以历史学为主导。谁都没有权利要求考古学家让纯文献历史学家看考古报告的时候可以拿来“结语”直接就用。考古学当然应该有独立的问题意识，不可以让历史学问题牵着走。记得很多年前就有学者强调考古学该关注类型式以后做什么。但似乎这些年考古学的取向多半成了类型式以后要解决历史问题。如果没有历史问题，商周考古在类型式以后也许会有更丰富的问题意识吧。真心希望考古学未来更多处理的是自己的、历史问题之外的、由器物研究引导出的进一步问题。这样对时代理解的贡献一定会更大。历史学如果能在对话学科中找到一些现象作为切入点，分析历史过程，更容易发现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历史地理学经典的东汉以后黄河为何长期安流的问题。依照这个思路，也许器物研究与文本分析可以找到某种契合点。 　　显然这些思考都还不是一个实在的、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更像是一种信念。无论如何，这种尝试不是一个人能做的，需要一群相信器物与文献在某一尺度上的某些问题分析中可以同时被使用的人一起做。 　　链接：“邹衡找燕晋” 　　邹衡（1927—2005），湖南澧县人。著名考古学家、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从事商周考古、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工作。邹衡最早提出并论证了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1—4期均为夏文化，郑州商城是早于殷墟的商代都城，首次对殷墟成功地进行了文化分期，第一个命名了先周文化，发现了西周的诸侯国燕国与晋国的都城遗址，指导和参与过西周晋侯墓地等重要遗址的考古发掘。邹衡先生在1970年代初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断定燕国始封地在今北京房山琉璃河。在“农业学大寨”期间，他努力争取保护琉璃河一带免于被夷平。其后果然在当地发现了西周燕侯墓地。他曾确信晋国始封地在晋南天马—曲村一带，历经十数年寻找，直到1992年，才在那里发掘出8座晋侯墓，关于晋的始封地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他主持了墓地20余年的发掘工作，为探索西周晋国历史作出巨大贡献。邹衡先生通过文献和墓地材料结合确定西周燕国和晋国的故事，堪称考古学史上的传奇。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9月29日第227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small;"><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4464" title="20111010_007"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11010_007.jpg" alt="" width="299" height="311" /></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这是一个“二重证据法”主导的时代。但历史学的文献研究与考古学的器物研究究竟能不能、要不要合作的话题，一直没有停止讨论。2011年夏天，笔者与几位学者在豫南、鄂东北地区进行了10天的田野调查。由于分别出身于历史系和考古系，一路争论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他们对传世文献的解释力提出质疑，强调器物研究与文献研究话语系统的分歧，审慎地主张考古资料与文献记载实际使用时应该泾渭分明，避免学科研究实践中的相互引用。其实历史学与考古学，特别是上古阶段的研究，可以拆解为两个特别具体的工作，一个是如何处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矛盾，另一个是如何处理文献材料与非文字材料的互证。</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strong>传世文献：解构下的信任</strong></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先说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矛盾。历年来诸多新出土的金文貌似无法纳入已有文献系统，这成为两个学科在日常工作中都经常面对的头疼问题。以封国为例，弓鱼、长子口、霸、戈、夨、潶等几个大墓地出土的国族名究竟该如何理解，在田野小组中就不止一次引发讨论。每每至此，历史训练与考古训练间的分际便出现了。历史学更倾向于首先通过训诂手段、考虑字形、通假等情况，寻找在文献中的可能对应，可以简言之为一种“证史”倾向。而考古学则更倾向于尊重其呈现的既有特异性，不作更多解释，将其置于与传世文献对等的地位，简言之为一种“补史”倾向。</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这不仅是学科审美和价值取向问题，更多是怎样多层次、多尺度理解传世文献、理解传世文献的解释能力的问题。虽然似乎有些不合潮流，但还是应该坚持，在发现一个新出土材料的时候，首先选择与传世文献比对。这种强调，首先是研究流程角度上的。因为毕竟传世文本有大量信息，对历史时段的反映相对完整，发现一个所谓新材料，可以先看看究竟是不是真的新，是不是确实在文献系统内找不到对应。近年来，各种文类的出土材料使我们对早期历史的认识丰富起来，但同时催生一个问题，即大家可能对出土文献提供信息的特异性估计过高。强调回归传世文献，其实是想提醒，虽然新材料看起来五花八门，但可能很难对传世文献所提供的对某一时段历史的基本认识构成革命性挑战。即无论新材料有多好，也决不能小视传世文献的历史解释能力。</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当然，不可能所有出土材料都能与传世文献直接对应，强调注意将这些材料纳入文献系统思考，是希望更谨慎地处理它们，避免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字就认为是发现了文本记载以外的人群。造成对不上的原因不止一种，可能是确实在传世文献中没有提及，也可能是因为我们对传世文献没有看懂。所以，对文献价值的保护并不是出于保守。一个不断强调传世文献重要性的人，可能并不是目前解释系统的维护者，而恰恰相反，本质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质疑者、解构者。但这种解构不是将某些内容臻于虚无，而是追求充分展示文献内部丰富的层次和尺度，并最终在合适的位置上与出土文献结合。</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不知道将出土文献与中古以后研究中的地方文献相类比能否被接受——因为出土文献与地方文献的面貌上确有一些共性，比如叙述内容都相对具体，文本文类都比较多元——这两年与后段学者关于地方文献的日常交流确实提示笔者一种更复杂的看待出土材料的心态。即在正经正史官方叙述等主流文本之外，有太多各种性质的地方文献，其知识在既有认识之外。但这些文本提供的信息不该与官方文本做简单的加法，因为这些貌似在区域上、表述上很独特的材料，如果不将思考仅局限于其所在的小区域历史，其实大多都还可以纳入更丰富的问题、更多层的结构以及更大尺度的历史脉络之中。或者说，这些材料的功能不仅在于摊大已有的历史知识面，而且应是与传世文献一起构建一种框架更多层、逻辑更复杂的历史“结构—过程”（structuring）。所以，虽然一时无法找到金文的文献对应，但当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已有文献系统更多的表达层次和尺度时，也许就找到了这些材料的坐标。</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strong>出土器物：也是一种文献</strong></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一位考古的朋友说过一句让笔者深深动容的话，“在用文献的时候，要明白文献书记员原来想说什么，为什么要这么说，在使用考古材料的时候，更需如此。否则，乱用坛坛罐罐、一期二段、侈口敛口之类的单词，毒害更大”。平心而论，历史学恐怕很少像考古学这样自省横向引用材料是否恰当，反思考古学材料是否已经“熟化”给历史学用了。所以，一些直接引用考古器物材料的研究尝试中难免存在不小的问题。触目可及的各种硬伤，也是考古学者提醒我们是否可以暂时各走各路的重要原因。</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但由此推及两个学科研究似乎应该通过不互相引用来避免使用错误，未免有些因噎废食。前面已经谈及文献解释体系的开放性，同时，文献观也是可以较泛化的。文字之外的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都可以被看做一种文类。非文字材料表达形式的背后都承载有时间过程，那么应该就有一种与其他文类一样可解读、有解释人的活动的可能性，前面提到的文类解释模式的逻辑都可以使用。当然，器物研究可能真的因为对象问题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但这样的问题同样存在于其他非文字史料的研究中，仪式、信仰甚至印花布，都有人愿意尝试去做，考古学器物研究大可不必独善其身。邹衡先生找燕晋的例子是目前可知结合尝试的优秀个案。可见，若考古和文献双方学养到了，还是可以左右逢源。</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strong>携手并进：探索共同的问题角度和尺度</strong></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这个问题或许可以有一种更理想主义的解决办法，即器物研究与文献研究真正的打通在于找到共同适合的问题尺度和角度。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或者都必须联合，但有些问题是适宜且不得不的。同时，这种问题的寻找绝不该单纯以历史学为主导。谁都没有权利要求考古学家让纯文献历史学家看考古报告的时候可以拿来“结语”直接就用。考古学当然应该有独立的问题意识，不可以让历史学问题牵着走。记得很多年前就有学者强调考古学该关注类型式以后做什么。但似乎这些年考古学的取向多半成了类型式以后要解决历史问题。如果没有历史问题，商周考古在类型式以后也许会有更丰富的问题意识吧。真心希望考古学未来更多处理的是自己的、历史问题之外的、由器物研究引导出的进一步问题。这样对时代理解的贡献一定会更大。历史学如果能在对话学科中找到一些现象作为切入点，分析历史过程，更容易发现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历史地理学经典的东汉以后黄河为何长期安流的问题。依照这个思路，也许器物研究与文本分析可以找到某种契合点。</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显然这些思考都还不是一个实在的、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更像是一种信念。无论如何，这种尝试不是一个人能做的，需要一群相信器物与文献在某一尺度上的某些问题分析中可以同时被使用的人一起做。</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strong>链接：“邹衡找燕晋”</strong></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邹衡（1927—2005），湖南澧县人。著名考古学家、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从事商周考古、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工作。邹衡最早提出并论证了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1—4期均为夏文化，郑州商城是早于殷墟的商代都城，首次对殷墟成功地进行了文化分期，第一个命名了先周文化，发现了西周的诸侯国燕国与晋国的都城遗址，指导和参与过西周晋侯墓地等重要遗址的考古发掘。邹衡先生在1970年代初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断定燕国始封地在今北京房山琉璃河。在“农业学大寨”期间，他努力争取保护琉璃河一带免于被夷平。其后果然在当地发现了西周燕侯墓地。他曾确信晋国始封地在晋南天马—曲村一带，历经十数年寻找，直到1992年，才在那里发掘出8座晋侯墓，关于晋的始封地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他主持了墓地20余年的发掘工作，为探索西周晋国历史作出巨大贡献。邹衡先生通过文献和墓地材料结合确定西周燕国和晋国的故事，堪称考古学史上的传奇。</span></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font-size: small;">（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学系）</span></p>
<p style="text-align: right;"><span style="font-size: small;">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9月29日第227期</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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