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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经济史论坛 &#187; 农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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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温铁军北大演讲：农民被逼成无产阶级是进步还是倒退？（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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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5 Jan 2013 00:33:30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当代三农]]></category>
		<category><![CDATA[农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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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温铁军（资料图） 　　2012年12月3日，温铁军在北大做题为《八次危机》的演讲，凤凰网《大学问》栏目获得温铁军老师授权，分上下两期刊发。在上篇中，温铁军指出，乡土社会是中国八次危机软着陆的基础条件；中国属于超稳定的金字塔型结构，庞大的基础是60%、70%的有地农民。现在生要把他的土地剥夺，把他逼成无产阶级，用激进政策让进城打工的农民成为产业工人，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退步？ 　　温铁军，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乡村建设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先后任职于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著有《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我们到底要什么》、《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认识与实践的对话》等。 　　精彩摘要： 　　很少有人认识到中国农村改革恰恰不是渐进的，它一上来就把农村中的最重要的资产土地分了。 　　危机硬着陆的结果要么被叫做调整，要么被叫做改革，没有本质差别。我要做的是去意识形态化的分析，告诉你们60年代的调整和80年代的改革，其实并没有太本质的差别。 　　历次危机所造成的代价只要能够顺畅向乡土社会转嫁，城市产业资本危机就能软着陆，现在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1%，危险已经开始。把乡土社会毁掉，将不会再有危机软着陆的基础条件。 　　中国本来是一个小资社会，根本不是枣核型，而是金字塔型，超稳定结构，庞大的底座60%、70%是有地的小资。现在生要把他的土地剥夺，把他逼成无产阶级，用激进政策断掉他们回去的根，让进城打工的农民成为产业工人，我们以为这是历史进步，有谁想过，他原来是小资，把小资变无产，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退步？说得清楚点，这是在城里拍脑袋拍出来的。 上篇 　　把分析建立在经验过程而非意识形态 　　温铁军：谢谢学生社团的邀请，安排讲座，感谢你们对于另类观点有如此的兴趣。 　　我今天跟大家讲的和教科书上的观点恐怕差别比较大。我是认真的试图用古典政治经济学作为分析框架，把长期以来人们所分析的“中国特殊论”上升到“中国一般论”，也就是说使“个别”上升为“一般”，使一般的分析框架能够具有真正意义的国际化与建构权，如果我们永远只会说中国特殊，那我们就很难做国际话语的讨论。我现在这套说法好像在国际上的反应似乎还大于在国内的反应。 　　把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过程，做这样一种理性分析，将逻辑建构的起点建立在经验过程之上，我举个例子大家就听明白了。 　　人们一般会说1978年改革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或者说某某领导人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很少有人去认真做一点资料的整理，去看看1978年哪一份文件上明确写了“改革开放”这四个字。如果你们认真做文件梳理，就会发现，1978年的文件中没有这四个字。也有人说1978年中国改革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一个渐进的改革过程，不断创造增量，因此中国改革被国际社会认为是一个渐进的改革过程，很少有人认识到中国农村改革恰恰不是渐进的，它一上来就把农村中的最重要的资产土地分了，根本不是创造增量。 　　为什么改革？是因为1978年到1979年中国遭遇严重的财政赤字危机，而危机的爆发使得政府无暇顾及已经不能产生剩余的农业资源，于是乎我们把农村改革解释为政府退出，有的解释说农民退出。我的解释是农民无权退出，在原有的体制内，有退出权的唯一主体是政府。 　　所以，在这些解释上，我试图建立理性分析的基本原则，一定要把构建理论的逻辑起点放在经验过程的起点之上，分析才具有理性的可能，而不能随意割断历史，随便找一个意识形态确定的所谓起点，然后建立经验分析，这很容易被套进意识形态体系。 　　我把60年的基本经验做了一个粗线条的框架性归纳，四次大规模外资引发八次危机。一个经济体在经济发展特别是追求工业化的过程中间会出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并不是理论创新，我只不过搬用了传统的古典政治经济学。 　　我的理论创新是危机转嫁。任何危机都会出现代价，代价转到哪去？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历次危机所造成的代价只要能够顺畅向乡土社会转嫁，城市产业资本危机就能软着陆，只要不能向乡土社会转嫁，就砸在城里硬着陆。 　　砸出的结果要么被叫做调整，要么被叫做改革，没有本质差别，只是危机应对的政策体系。用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包装，取决于政治家。我不是政治家，因此我要做的是去意识形态化的分析，告诉你们60年代的调整和80年代的改革，其实并没有太本质的差别。 　　理论创新集中在软着陆上。其实很多次危机没有软着陆，而是硬着陆，更何况现在大家都在高呼着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1%，中国将会达到70%的城市化率，城市与农村一半对一半的时候，危险就已经开始了。当把乡土社会毁掉的时候，将不会再有危机软着陆的基础条件，为什么？因为乡土社会有一种特殊的机制，把外部性内部化处理。 　　我现在研究的是中国或者东方的经济发展经验，和西方经济学不一样。世界上几乎找不到能够从危机所造成的发展陷井中跳出来的国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深深跌入发展陷井跳不出来。这十几年的国际化，一般高校追的是美国，连欧洲都不追，是比较单一、狭窄的国际化，其实是美国化，而真正的国际化应该关注发展中国家，关注其他非主导性的国家。 　　1950年危机：不是新中国自身危机而是民国的延续 　　从1949年新中国建国开始做经济发展的经验过程梳理。中国在1949年到1950年，是一个高通胀、大规模失业、危机爆发的时期，但我在分析、归纳时，不把1949-1950年这次危机当成“八次危机”，如果当成了，那就是九次。为什么排除这次危机？是因为我觉得这场危机是民国年间，自20、30年代发生危机以来的延续，不是新中国进入工业化以来内生性的危机。我把逻辑建构在经验过程的起点之上，放在新中国开始要进入工业化的经验起点之上，而不是放在时间上。 　　为什么说这次危机是民国危机的延续？大家可能都知道一个概念，民国20年代到30年代被历史认为是“黄金十年”，黄金增长时期，民国经济年平均增长8.4%，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高增长，这一时期出现外生性和内生性两个重要因素。20年代到30年代西方爆发了生产过剩危机，危机不可能靠资本主义自身来解决，因为生产过剩乃是资本主义一般内生性矛盾，于是演化为第二次世界大战。 　　外生性的危机跟今天一样，现在西方世界再次发生大危机，金融过剩，当年是生产过剩。今天也不可能靠西方金融资本自身解决矛盾，于是金融资本走向法西斯化，出现所谓必然战略的一系列安排，恐怕也是当代的趋势。当年产业资本遭遇过剩危机，走向法西斯化，世界大战以大量人口的死亡为代价，才使危机平缓下来。 　　这对中国有什么影响？这场大危机导致贵金属价格上涨，中国当时是以白银作为货币的国家，北方有“袁大头”，南方有“孙大头”，海外白银价格上升，与中国原来签有白银稳定协议的四个产银国放弃对中国的承诺，导致中国国内白银大量外流。到30年代，中国白银外流发生白银危机，白银危机导致通货紧缩，严重打击了正在高增长的民国经济，这是我们说的外生变量。 　　另一方面，内生变量是什么？因为中国是被殖民化的半殖民地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只能内向型发生。城市工业高速发展，地主就转变成在外居住，在外地主把原来的秋后收食物租改变成春前收货币租，货币化在农村开始推进，于是农民就开始遭到高利贷金融资本和工商业资本的双重剥夺，农村小农大量破产，社会开始不稳，乡土社会衰败，要么搞土匪、要么搞游击队，农民革命就起来了。内生性变量极大影响着民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和城市化。 　　民国不得不在1935年前后开始推行纸币制。但紧接着就遭遇到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华北，日本在日战区大规模抬价抢购白银，试图摧毁民国经济，摧毁刚刚实现的货币制度，于是进一步造成中国白银外流。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打响，中国不得不用残留的一点贵金属去海外买军火，金融大规模通胀，从1937年开始一路通胀1950年。所以说1949年到1950年的危机不是新中国自身的危机，而是延续了民国外部问题和内部问题两个变量的同时作用。 　　应对危机：土改使农民回归传统割断与现代经济联系 　　新中国面临国民党遗留下来的经济烂摊子，怎么办？土地改革。什么叫土地改革？让88%的农民回归传统。历朝历代新王朝建立都有四个字，均田免赋，新中国同样是均田，没免赋，这就是土改。土改使中国接近90%的人口回归了传统的小农经济，与现代城市经济割断了联系，用萨米尔·阿明（备注：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全球化问题专家，提出依附理论）的理论就叫做“去依附”。 　　最大多数人口回归了农村，自给自足，作为政府不用再管他们到底会怎么活，只需要管那12%的城市人口，这是新中国重新得以恢复的一个重要条件。也就是说使民国时期遗留的危机软着陆的重要制度基础，恰恰是乡土中国，而不是我们想象的现代经济，那时城市现代经济一片凋敝，失业率高达百分之二十几，不光一般的城市市民失业，知识分子也大规模失业。 　　现在很多意识形态化的解读都说因为建立了新政权，全国人民意气风发，然后斗志昂扬走向新胜利。其实首先要解决的还是怎么能够应对大危机。第一个因素是农民回归传统的乡土中国；第二个因素，1950年6月份朝鲜战争爆发，战争需求使得原来凋敝的工业开始开足马力生产，于是城市经济火起来，再加上1950年10月份中国参战，苏联把中国作为战略盟友，开始大规模向中国境内投入军事工业，导致中国工业复苏。 　　1950年代并非“极左”体制追求工业化亲资本 　　我所提出的逻辑关系是在进入工业化的目标之下，最大的挑战不是什么政治制度或者领导人，而是资本稀缺程度趋零。现代西方经济学所确立的讨论前提是要素相对稀缺，可以在市场的作用下实现优化配置，最终达成最优，但它适不适用发展中国家呢？根本不适用。因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挑战是要素绝对稀缺，资本要素绝对稀缺，稀缺程度趋零。 　　以中国1950年要进入工业化的情况来看，不仅是一般意义的资本要素绝对稀缺，而且连国库黄金都已经被前政府带到台湾去。所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会追求外部资本进入，每一次成规模的外部资本进入都会转化成外债，每一次大规模的外资转换的外债都会带动发生危机。由于中国是在90年代开始加快进入全球化，而9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危机，很明显具有全球化代价向中国转嫁的特点，所以我们把90年代末期以后的最近两次危机归类为外生性变量造成的经济危机，而把此前中国自己进入产业资本发展过程归纳为六次内生性危机。 　　有一个基本的政治经济学的常识，只要追求工业化，一定是资本导向。任何体制、意识形态、领袖领导之下的政府都会亲资本。今天我们意识形态化得把上世纪50年代定义为“极左”的时候，世上可有任何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可以被叫做“左”？政府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如果不亲资本，就根本没有资本积累的可能。 　　当人们说1950年代是“左的错误”的时候，恐怕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忘了。一个亲资本的，追求资本原始积累的经济基础，会有“左”的上层建筑？不要把官僚主义说成是“左”，其实官僚主义是典型的极右。教条主义也不是“左”，都是形式。 　　1949年到1953年，我们是私人资本原始积累，1953年后苏联投资形成国家资本，已经有了庞大的生产能力，变成工业主导，这叫做国家资本主义，所以1953年中共中央正式开始讨论国家资本主义如何替代原来的私人资本。 　　到了1956年完成的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这一点在当年不是秘密，都是公开的。比如1957年国家“一五规划”报告就明确指出，“一五计划”建立的是国家资本主义。认真看1950年代的实际过程就知道，前三年是私人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后六年是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只有当资本过剩的情况下，亲资本的政策体系才会转向为不亲资本。我们现在是什么层次上出现资本过剩？中央层次出现资本过剩，因此中央转向民生。地方上特别是中西部仍然面临资本短缺，仍然亲资本；东部沿海地区出现产业资本过剩，开始转向亲环境，也部分转向亲民生。不同地区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或者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并不是简单的政治上的朋友，一定程度上是资本稀缺发生影响。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rel="attachment wp-att-8114" href="http://economy.guoxue.com/?attachment_id=8114"><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8114" title="20130115_006"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30115_006.jpg" alt="" width="265" height="360" /></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温铁军（资料图）</p>
<p>　　2012年12月3日，温铁军在北大做题为《八次危机》的演讲，凤凰网《大学问》栏目获得温铁军老师授权，分上下两期刊发。在上篇中，温铁军指出，乡土社会是中国八次危机软着陆的基础条件；中国属于超稳定的金字塔型结构，庞大的基础是60%、70%的有地农民。现在生要把他的土地剥夺，把他逼成无产阶级，用激进政策让进城打工的农民成为产业工人，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退步？</p>
<p>　　温铁军，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乡村建设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先后任职于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著有《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我们到底要什么》、《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认识与实践的对话》等。</p>
<p>　　<strong>精彩摘要：</strong></p>
<p>　　很少有人认识到中国农村改革恰恰不是渐进的，它一上来就把农村中的最重要的资产土地分了。</p>
<p>　　危机硬着陆的结果要么被叫做调整，要么被叫做改革，没有本质差别。我要做的是去意识形态化的分析，告诉你们60年代的调整和80年代的改革，其实并没有太本质的差别。</p>
<p>　　历次危机所造成的代价只要能够顺畅向乡土社会转嫁，城市产业资本危机就能软着陆，现在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1%，危险已经开始。把乡土社会毁掉，将不会再有危机软着陆的基础条件。</p>
<p>　　中国本来是一个小资社会，根本不是枣核型，而是金字塔型，超稳定结构，庞大的底座60%、70%是有地的小资。现在生要把他的土地剥夺，把他逼成无产阶级，用激进政策断掉他们回去的根，让进城打工的农民成为产业工人，我们以为这是历史进步，有谁想过，他原来是小资，把小资变无产，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退步？说得清楚点，这是在城里拍脑袋拍出来的。</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上篇</strong></p>
<p>　　<strong>把分析建立在经验过程而非意识形态</strong></p>
<p>　　温铁军：谢谢学生社团的邀请，安排讲座，感谢你们对于另类观点有如此的兴趣。</p>
<p>　　我今天跟大家讲的和教科书上的观点恐怕差别比较大。我是认真的试图用古典政治经济学作为分析框架，把长期以来人们所分析的“中国特殊论”上升到“中国一般论”，也就是说使“个别”上升为“一般”，使一般的分析框架能够具有真正意义的国际化与建构权，如果我们永远只会说中国特殊，那我们就很难做国际话语的讨论。我现在这套说法好像在国际上的反应似乎还大于在国内的反应。</p>
<p>　　把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过程，做这样一种理性分析，将逻辑建构的起点建立在经验过程之上，我举个例子大家就听明白了。</p>
<p>　　人们一般会说1978年改革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或者说某某领导人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很少有人去认真做一点资料的整理，去看看1978年哪一份文件上明确写了“改革开放”这四个字。如果你们认真做文件梳理，就会发现，1978年的文件中没有这四个字。也有人说1978年中国改革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一个渐进的改革过程，不断创造增量，因此中国改革被国际社会认为是一个渐进的改革过程，很少有人认识到中国农村改革恰恰不是渐进的，它一上来就把农村中的最重要的资产土地分了，根本不是创造增量。</p>
<p>　　为什么改革？是因为1978年到1979年中国遭遇严重的财政赤字危机，而危机的爆发使得政府无暇顾及已经不能产生剩余的农业资源，于是乎我们把农村改革解释为政府退出，有的解释说农民退出。我的解释是农民无权退出，在原有的体制内，有退出权的唯一主体是政府。</p>
<p>　　所以，在这些解释上，我试图建立理性分析的基本原则，一定要把构建理论的逻辑起点放在经验过程的起点之上，分析才具有理性的可能，而不能随意割断历史，随便找一个意识形态确定的所谓起点，然后建立经验分析，这很容易被套进意识形态体系。</p>
<p>　　我把60年的基本经验做了一个粗线条的框架性归纳，四次大规模外资引发八次危机。一个经济体在经济发展特别是追求工业化的过程中间会出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并不是理论创新，我只不过搬用了传统的古典政治经济学。</p>
<p>　　我的理论创新是危机转嫁。任何危机都会出现代价，代价转到哪去？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历次危机所造成的代价只要能够顺畅向乡土社会转嫁，城市产业资本危机就能软着陆，只要不能向乡土社会转嫁，就砸在城里硬着陆。</p>
<p>　　砸出的结果要么被叫做调整，要么被叫做改革，没有本质差别，只是危机应对的政策体系。用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包装，取决于政治家。我不是政治家，因此我要做的是去意识形态化的分析，告诉你们60年代的调整和80年代的改革，其实并没有太本质的差别。</p>
<p>　　理论创新集中在软着陆上。其实很多次危机没有软着陆，而是硬着陆，更何况现在大家都在高呼着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1%，中国将会达到70%的城市化率，城市与农村一半对一半的时候，危险就已经开始了。当把乡土社会毁掉的时候，将不会再有危机软着陆的基础条件，为什么？因为乡土社会有一种特殊的机制，把外部性内部化处理。</p>
<p>　　我现在研究的是中国或者东方的经济发展经验，和西方经济学不一样。世界上几乎找不到能够从危机所造成的发展陷井中跳出来的国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深深跌入发展陷井跳不出来。这十几年的国际化，一般高校追的是美国，连欧洲都不追，是比较单一、狭窄的国际化，其实是美国化，而真正的国际化应该关注发展中国家，关注其他非主导性的国家。</p>
<p>　　<strong>1950年危机：不是新中国自身危机而是民国的延续</strong></p>
<p>　　从1949年新中国建国开始做经济发展的经验过程梳理。中国在1949年到1950年，是一个高通胀、大规模失业、危机爆发的时期，但我在分析、归纳时，不把1949-1950年这次危机当成“八次危机”，如果当成了，那就是九次。为什么排除这次危机？是因为我觉得这场危机是民国年间，自20、30年代发生危机以来的延续，不是新中国进入工业化以来内生性的危机。我把逻辑建构在经验过程的起点之上，放在新中国开始要进入工业化的经验起点之上，而不是放在时间上。</p>
<p>　　为什么说这次危机是民国危机的延续？大家可能都知道一个概念，民国20年代到30年代被历史认为是“黄金十年”，黄金增长时期，民国经济年平均增长8.4%，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高增长，这一时期出现外生性和内生性两个重要因素。20年代到30年代西方爆发了生产过剩危机，危机不可能靠资本主义自身来解决，因为生产过剩乃是资本主义一般内生性矛盾，于是演化为第二次世界大战。</p>
<p>　　外生性的危机跟今天一样，现在西方世界再次发生大危机，金融过剩，当年是生产过剩。今天也不可能靠西方金融资本自身解决矛盾，于是金融资本走向法西斯化，出现所谓必然战略的一系列安排，恐怕也是当代的趋势。当年产业资本遭遇过剩危机，走向法西斯化，世界大战以大量人口的死亡为代价，才使危机平缓下来。</p>
<p>　　这对中国有什么影响？这场大危机导致贵金属价格上涨，中国当时是以白银作为货币的国家，北方有“袁大头”，南方有“孙大头”，海外白银价格上升，与中国原来签有白银稳定协议的四个产银国放弃对中国的承诺，导致中国国内白银大量外流。到30年代，中国白银外流发生白银危机，白银危机导致通货紧缩，严重打击了正在高增长的民国经济，这是我们说的外生变量。</p>
<p>　　另一方面，内生变量是什么？因为中国是被殖民化的半殖民地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只能内向型发生。城市工业高速发展，地主就转变成在外居住，在外地主把原来的秋后收食物租改变成春前收货币租，货币化在农村开始推进，于是农民就开始遭到高利贷金融资本和工商业资本的双重剥夺，农村小农大量破产，社会开始不稳，乡土社会衰败，要么搞土匪、要么搞游击队，农民革命就起来了。内生性变量极大影响着民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和城市化。</p>
<p>　　民国不得不在1935年前后开始推行纸币制。但紧接着就遭遇到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华北，日本在日战区大规模抬价抢购白银，试图摧毁民国经济，摧毁刚刚实现的货币制度，于是进一步造成中国白银外流。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打响，中国不得不用残留的一点贵金属去海外买军火，金融大规模通胀，从1937年开始一路通胀1950年。所以说1949年到1950年的危机不是新中国自身的危机，而是延续了民国外部问题和内部问题两个变量的同时作用。</p>
<p>　　<strong>应对危机：土改使农民回归传统割断与现代经济联系</strong></p>
<p>　　新中国面临国民党遗留下来的经济烂摊子，怎么办？土地改革。什么叫土地改革？让88%的农民回归传统。历朝历代新王朝建立都有四个字，均田免赋，新中国同样是均田，没免赋，这就是土改。土改使中国接近90%的人口回归了传统的小农经济，与现代城市经济割断了联系，用萨米尔·阿明（备注：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全球化问题专家，提出依附理论）的理论就叫做“去依附”。</p>
<p>　　最大多数人口回归了农村，自给自足，作为政府不用再管他们到底会怎么活，只需要管那12%的城市人口，这是新中国重新得以恢复的一个重要条件。也就是说使民国时期遗留的危机软着陆的重要制度基础，恰恰是乡土中国，而不是我们想象的现代经济，那时城市现代经济一片凋敝，失业率高达百分之二十几，不光一般的城市市民失业，知识分子也大规模失业。</p>
<p>　　现在很多意识形态化的解读都说因为建立了新政权，全国人民意气风发，然后斗志昂扬走向新胜利。其实首先要解决的还是怎么能够应对大危机。第一个因素是农民回归传统的乡土中国；第二个因素，1950年6月份朝鲜战争爆发，战争需求使得原来凋敝的工业开始开足马力生产，于是城市经济火起来，再加上1950年10月份中国参战，苏联把中国作为战略盟友，开始大规模向中国境内投入军事工业，导致中国工业复苏。</p>
<p>　　<strong>1950年代并非“极左”体制追求工业化亲资本</strong></p>
<p>　　我所提出的逻辑关系是在进入工业化的目标之下，最大的挑战不是什么政治制度或者领导人，而是资本稀缺程度趋零。现代西方经济学所确立的讨论前提是要素相对稀缺，可以在市场的作用下实现优化配置，最终达成最优，但它适不适用发展中国家呢？根本不适用。因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挑战是要素绝对稀缺，资本要素绝对稀缺，稀缺程度趋零。</p>
<p>　　以中国1950年要进入工业化的情况来看，不仅是一般意义的资本要素绝对稀缺，而且连国库黄金都已经被前政府带到台湾去。所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会追求外部资本进入，每一次成规模的外部资本进入都会转化成外债，每一次大规模的外资转换的外债都会带动发生危机。由于中国是在90年代开始加快进入全球化，而9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危机，很明显具有全球化代价向中国转嫁的特点，所以我们把90年代末期以后的最近两次危机归类为外生性变量造成的经济危机，而把此前中国自己进入产业资本发展过程归纳为六次内生性危机。</p>
<p>　　有一个基本的政治经济学的常识，只要追求工业化，一定是资本导向。任何体制、意识形态、领袖领导之下的政府都会亲资本。今天我们意识形态化得把上世纪50年代定义为“极左”的时候，世上可有任何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可以被叫做“左”？政府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如果不亲资本，就根本没有资本积累的可能。</p>
<p>　　当人们说1950年代是“左的错误”的时候，恐怕把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忘了。一个亲资本的，追求资本原始积累的经济基础，会有“左”的上层建筑？不要把官僚主义说成是“左”，其实官僚主义是典型的极右。教条主义也不是“左”，都是形式。</p>
<p>　　1949年到1953年，我们是私人资本原始积累，1953年后苏联投资形成国家资本，已经有了庞大的生产能力，变成工业主导，这叫做国家资本主义，所以1953年中共中央正式开始讨论国家资本主义如何替代原来的私人资本。</p>
<p>　　到了1956年完成的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这一点在当年不是秘密，都是公开的。比如1957年国家“一五规划”报告就明确指出，“一五计划”建立的是国家资本主义。认真看1950年代的实际过程就知道，前三年是私人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后六年是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p>
<p>　　只有当资本过剩的情况下，亲资本的政策体系才会转向为不亲资本。我们现在是什么层次上出现资本过剩？中央层次出现资本过剩，因此中央转向民生。地方上特别是中西部仍然面临资本短缺，仍然亲资本；东部沿海地区出现产业资本过剩，开始转向亲环境，也部分转向亲民生。不同地区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或者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并不是简单的政治上的朋友，一定程度上是资本稀缺发生影响。</p>
<p>　　<strong>让农民成为产业工人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strong></p>
<p>　　1949年中国建立的国家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国际社会一直有争论。如果给全国88%农民都分了地，那他们是小土地所有者，小土地所有者就是小资，毛泽东早年就说过，我们只是一个小资产的汪洋大海，说的就是当农民都成为小土地所有者的时候。从1949年土地改革以后，所发生的各种各样社会问题都和小资的分散性，以及小资并非自觉阶级有直接关系。因为小资高度分散，没有集中表达意愿的可能，因此政府对付小资的经验是在农村实行村社制，城市实行单位制，卓有成效。</p>
<p>　　但几十年过去，中国崛起了世界上最庞大的中资人群，据说有五亿，是美国中产阶级的两倍半，是欧盟国家中产阶级的两倍。政府没有“对付”中资的经验，现在所遭遇到的网络各种各样表达，其实某种程度上是单位解体，深受破坏，小资、中资的多样化表达，又不能够形成集中的表达方式。中国现代社会乱象是社会结构变化的结果。</p>
<p>　　中国本来是一个小资社会，根本不是枣核型，而是金字塔型，超稳定结构，庞大的底座60%、70%是有地的小资。现在生要把他的土地剥夺，把他逼成无产阶级，用激进政策断掉他们回去的根，让进城打工的农民成为产业工人，我们以为这是历史进步，有谁想过，他原来是小资，把小资变无产，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退步？说得清楚点，这是在城里拍脑袋拍出来的。</p>
<p>　　你们再去问问进城的打工者，有几个是愿意在生产线上长期当产业工人的，大部分仍然抱有小资之梦，进城是为了干什么？挣点钱开小店当老板。</p>
<p>　　印度为什么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它号称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少说了半句话，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贫困国家，贫困人口比非洲全部贫困人口总和还多，民主解决贫困吗？它有百分之三十几的农村无地农民，因此是枣核形，是倒金字塔，底层社会是无地的无产者，大量流入城市变成贫民窟的群体，城市贫民窟是底座，农村中的无地农民是底座，这种倒金字塔能稳吗？</p>
<p>　　你们知道现在中国是私人住宅拥有率世界最高的国家，为什么？因为仍然还是一个小资国。我们的私人住宅拥有率高达89%，接近90%，什么人是100%的拥有私人住宅？农民。你让小资变小资，还是让小资变中资，变中资他高兴，变小资他认可，变无产他不干。我们今天的很多政策是剥夺农民使其无产，这就是社会矛盾。</p>
<p>　　中国原来是一个小资社会，现在是小资、中资仍然占大部分人群的社会，我们的上头，最上边的大资只占人口的不到1%。但是小资不是自觉阶级，谁是中国现在具有自觉性的阶级？假如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意义上的无产阶级，我得告诉大家另外一个说法，那就是大资，大资最懂如何稳定并且增加利益，最懂如何左右政策体系以保证自己的利益。对国内来说，这是一个具有大资本自觉性的利益集团主导的政策体系，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当人们都在高唱改革的时候，请问改革对象是什么？改革的动力是谁？谁改谁的革？在这些基本的问题上不搞清楚，很难让大家跟着一块喊。</p>
<p>　　另外，我最近在海南讲课，他们要我分析2013年的宏观形势，我说先搞懂中国经济体制的ABC是什么？有谁想过中国的经济体制是什么？是中央政府承担最终风险责任条件下的地方政府公司化恶性竞争。地方政府公司化了，它在竞争，可承担最终风险责任了吗？没有，风险层层上交，最终上交到中央政府。我们在90年代后期的金融改革，中央政府买单，把所有地方政府造成的银行坏账一次性得转交到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备注：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这些不良资产都是地方政府20多年干出来的，人都提拔了，因为他不承担责任，完全没有风险责任。地方政府公司化在没有风险责任的条件下一定是恶性竞争，谁比谁更“恶”谁就上去了。最终风险责任中央能承担吗？不能。他只能增发货币，增发国债，于是向社会转嫁，这就是中国今天的实际经济体制。</p>
<p>（未完待续，下篇即将刊发。主办：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来源：凤凰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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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农民谈劳动为什么失去价值</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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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3 May 2012 08:27:57 +0000</pubDate>
		<dc:creator>lgp</dc:creator>
				<category><![CDATA[经济纵横]]></category>
		<category><![CDATA[价值]]></category>
		<category><![CDATA[农民]]></category>
		<category><![CDATA[劳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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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劳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类自已。历史唯物主义还是共产党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但劳动价值观为什么贬值了？ 　　回想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劳动是何等的荣光。农民的代表陈永贵，当上了国务院的副总理，让一个农民来参加管理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农业，真是开了共运的先河。 　　作为国家的主人，农民对当时得到的劳动分红，是多么的珍惜。收入虽少，但大家都懂得这是为自已的家业在艰苦创业之中，为了集体事业的发展和为子孙后代的献出，虽苦犹乐。 　　当年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时，年终结算编造分配方案前的定案要经全体队员讨论。总收入中提留扩大再生产的公积金、为照顾老弱病残军烈属与合作医疗经费的公益金，扣除生产成本、国家 的农业税金、民办教师教育经费，留出下年生产备用资金等，余下的才由农户分红。因为兴修水利修筑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投工量大收益又不在当年，军烈属民办教师等公益事业收益不在生 产队，但只要是生产队里的劳力出去投工的都能记上工分纳入当年分配，所以收入是低的。但当时子女读大学不要交学费，毕业后国家保证就业分配，工作后保证住房分配。社员生病根本不 会想到要交不起医疗费，合作医疗里看病一共只收2分钱挂号费。当时听到说西方国家医疗费很贵穷人生不起病时，还感到像听天方夜谭一样。 　　上世纪70年代，村里一个正男劳力干一天“点工” （即按时间记工）八小时，记工分得12分；收割、插秧等农忙时因劳动强度或技术性农活搞包工，每天十来个小时得三、四十分，技术能力强 的少数人能更高。除因私或雨休天，一年下来大概投工三百来天。一个正劳力一年得分约四千多至五千，妇女的得分约为正劳力的六折。当时每年10分工分分红大都在七八角钱之间，高的年 份达到l元左右。正劳力按每天平均得分15分、每10工分分红0.80元计，平均每月所得折币30几元（多数为实物、但物价很低），加上自留地等经营收入，和当时农村学校里小学教师每月40几元 工资比较水平相当。每家饲养几只鸡鸭猪兔之类，牛不可能每家养、因要有一定的辅助劳力配合。自留地里种蔬菜、自留田里种粮食作物，每人的这二份土地面积约为二分，由村民私体经营 。另外每家还分得可开荒扩种的丘陵地，面积与自留田地相当。 　　当时领40几元工资的小学教师，现在工资已达4000多元相比较，膨胀了100倍。与百姓休戚相关的教育、医疗等也因经过市场镀身经费同样成百倍的上涨，但粮食等农业实物生产没有按其它物 价一样上涨。当时每担（100斤）秈谷国家统一收购单价9.6元，村里现在秈谷单价百元左右，和以前比上涨约10倍。农村一个正劳力与现在小学教师工资涨幅10倍于农业实物经济比，就是说农 民农业经济的相对收入只有小学教员的十分之一。解释这一问题的原委是经济学家们的知识，我们只能认为人民币为虚拟经济滥印，被不创造劳动价值的权力与资本向农民剥夺去了收益的十 分之九。 　　以前权力只为人民服务是不值钱的，现在值钱得炙手可热了。 　　发展经济是和平年代社会的大势所趋，但政治服务对象侧重的改变决定着蛋糕分配方案的变化。财权是身份的象征，工农实体劳动者从经济地位的降低到政治权益的贬值都是无法避免的。收 入鸿沟使青壮年农民只能入城打工以弥补生活费，城市泡沫经济多赚钱相对容易，把小孩的抚养照顾、农田的收种管理抛给留守在家的父母和媳妇。 　　资本树立了生产上的绝对权威，劳动者从主人到雇工的差落与以前传统工人对比：是劳动时间延长、强度加大、劳动环境恶化、计取报酬条件苛刻。农民工只能尽力发挥挑战生命极限中的工 具功能。 　　农民工大规模入城拉开序幕前，农村分田到户后劳力只为自已的一亩三分土地操劳，不需要再为集体基础设施或公益事务投工了。城市改革滞后又未需要大量农民工，富余劳力想入城搞副业 被户口政策限制着，当时地方政府就以每加入一个城市户口（不附加就业福利等其它一切条件）售价二万元左右向农民捞了一笔入城费（当然现在资本进农村从来没有进村费）。因此后来农民不 用户口就能入城打工还感觉优惠了，故一开始从主人公到雇工的身份转换还不敏感，以为只是农村与城市的环境不同。但是极低的农民工报酬还赖着不肯兑现的资本本性及地方政府总与资本 一鼻孔出气的社会现实最终教育了农民工。开始懂得了集体化时收入虽然低，但毕竟大家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积累起来发展起来的大家都有份，都为以后的日子有盼头着想。结果现在所谓 收入高并不包括工人农民工的雇工群体和在农村里留守的。现在农民工成商品了，录用你就剥夺了你的人格，干多长時间给多少工资、工伤事故发生会不会承担及承担多少费用等由人格化的 资本来决定了。 　　工资是劳动力的商品价格，进入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越低当然资本的利润分配就越高。成本与利润此降彼涨的对立关系，是剥夺人格的农民工与人格化资本的对立关系。在“多种分配方式并 存的”分配中，农民工离开了以前农业上利润分配的资格，进入了资本日夜考虑着想降低的生产成本的 “对象”，从利润的得益者转化为剩余价值的死对头，劳动价值就这样失去了。 　　从另一角度来看，以前集体化的农民作为主人为公共财经承担义务，也享受了在水利上、教育上、医疗上、社会秩序上、国防安全上等等方面的受益。如果现在认为教育、医疗、水利等方面 的资本股权出售给私方资本市场了，但农民没有了在这些公共资源上红利损失的弥补。 　　农民工队伍入城，低报酬高体力消耗量的任务中，让资本投入的生产中显示出了低成本高效率，冲击着城市原体制的工人队伍，逼使工人们的处境也更惨。城市原体制下工人的工资福利，住 房分配子女就业等主人翁地位的保障条件也被剥夺着，一些福利待遇转換成资本的剩余价值。把国有资产集体经济资源等公共生产资料通过政绩工程房地产经济及改制改革的操作，为资本原 始积累服务的经济发展中，虽然“漂洗”掉权力为私有生产资料服务的路径，但农民工人们失去了“为人民服务”者的依靠是明明白白的。 　　入城为资本服务当雇佣工，劳动力是活的劳动工具。在血汗工厂里活工具比死工具待遇条件更差。比方资本为创造利润需要购置进来一辆汽车，除购置的成本费以外还需要：为汽车加油，保 证它产生动力的来源；为它维修养护，让它维持或增加动力；为它配置牌照办理保险，是让它参于社会管理保障服务体系；还要雇个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但对农民工这活的劳动工具，待遇就 不如汽车了。只给他工资维持生存、相当於给他加油产生动力。不给活工具培训教育、看病就医等福利待遇，也就是不给维修养护以保证或提升动力的成本；更不管从生儿育女到教养成人的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劳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类自已。历史唯物主义还是共产党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但劳动价值观为什么贬值了？</p>
<p>　　回想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劳动是何等的荣光。农民的代表陈永贵，当上了国务院的副总理，让一个农民来参加管理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农业，真是开了共运的先河。</p>
<p>　　作为国家的主人，农民对当时得到的劳动分红，是多么的珍惜。收入虽少，但大家都懂得这是为自已的家业在艰苦创业之中，为了集体事业的发展和为子孙后代的献出，虽苦犹乐。<br />
　　当年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时，年终结算编造分配方案前的定案要经全体队员讨论。总收入中提留扩大再生产的公积金、为照顾老弱病残军烈属与合作医疗经费的公益金，扣除生产成本、国家 的农业税金、民办教师教育经费，留出下年生产备用资金等，余下的才由农户分红。因为兴修水利修筑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投工量大收益又不在当年，军烈属民办教师等公益事业收益不在生 产队，但只要是生产队里的劳力出去投工的都能记上工分纳入当年分配，所以收入是低的。但当时子女读大学不要交学费，毕业后国家保证就业分配，工作后保证住房分配。社员生病根本不 会想到要交不起医疗费，合作医疗里看病一共只收2分钱挂号费。当时听到说西方国家医疗费很贵穷人生不起病时，还感到像听天方夜谭一样。</p>
<p>　　上世纪70年代，村里一个正男劳力干一天“点工” （即按时间记工）八小时，记工分得12分；收割、插秧等农忙时因劳动强度或技术性农活搞包工，每天十来个小时得三、四十分，技术能力强 的少数人能更高。除因私或雨休天，一年下来大概投工三百来天。一个正劳力一年得分约四千多至五千，妇女的得分约为正劳力的六折。当时每年10分工分分红大都在七八角钱之间，高的年 份达到l元左右。正劳力按每天平均得分15分、每10工分分红0.80元计，平均每月所得折币30几元（多数为实物、但物价很低），加上自留地等经营收入，和当时农村学校里小学教师每月40几元 工资比较水平相当。每家饲养几只鸡鸭猪兔之类，牛不可能每家养、因要有一定的辅助劳力配合。自留地里种蔬菜、自留田里种粮食作物，每人的这二份土地面积约为二分，由村民私体经营 。另外每家还分得可开荒扩种的丘陵地，面积与自留田地相当。</p>
<p>　　当时领40几元工资的小学教师，现在工资已达4000多元相比较，膨胀了100倍。与百姓休戚相关的教育、医疗等也因经过市场镀身经费同样成百倍的上涨，但粮食等农业实物生产没有按其它物 价一样上涨。当时每担（100斤）秈谷国家统一收购单价9.6元，村里现在秈谷单价百元左右，和以前比上涨约10倍。农村一个正劳力与现在小学教师工资涨幅10倍于农业实物经济比，就是说农 民农业经济的相对收入只有小学教员的十分之一。解释这一问题的原委是经济学家们的知识，我们只能认为人民币为虚拟经济滥印，被不创造劳动价值的权力与资本向农民剥夺去了收益的十 分之九。</p>
<p>　　以前权力只为人民服务是不值钱的，现在值钱得炙手可热了。</p>
<p>　　发展经济是和平年代社会的大势所趋，但政治服务对象侧重的改变决定着蛋糕分配方案的变化。财权是身份的象征，工农实体劳动者从经济地位的降低到政治权益的贬值都是无法避免的。收 入鸿沟使青壮年农民只能入城打工以弥补生活费，城市泡沫经济多赚钱相对容易，把小孩的抚养照顾、农田的收种管理抛给留守在家的父母和媳妇。</p>
<p>　　资本树立了生产上的绝对权威，劳动者从主人到雇工的差落与以前传统工人对比：是劳动时间延长、强度加大、劳动环境恶化、计取报酬条件苛刻。农民工只能尽力发挥挑战生命极限中的工 具功能。</p>
<p>　　农民工大规模入城拉开序幕前，农村分田到户后劳力只为自已的一亩三分土地操劳，不需要再为集体基础设施或公益事务投工了。城市改革滞后又未需要大量农民工，富余劳力想入城搞副业 被户口政策限制着，当时地方政府就以每加入一个城市户口（不附加就业福利等其它一切条件）售价二万元左右向农民捞了一笔入城费（当然现在资本进农村从来没有进村费）。因此后来农民不 用户口就能入城打工还感觉优惠了，故一开始从主人公到雇工的身份转换还不敏感，以为只是农村与城市的环境不同。但是极低的农民工报酬还赖着不肯兑现的资本本性及地方政府总与资本 一鼻孔出气的社会现实最终教育了农民工。开始懂得了集体化时收入虽然低，但毕竟大家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积累起来发展起来的大家都有份，都为以后的日子有盼头着想。结果现在所谓 收入高并不包括工人农民工的雇工群体和在农村里留守的。现在农民工成商品了，录用你就剥夺了你的人格，干多长時间给多少工资、工伤事故发生会不会承担及承担多少费用等由人格化的 资本来决定了。</p>
<p>　　工资是劳动力的商品价格，进入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越低当然资本的利润分配就越高。成本与利润此降彼涨的对立关系，是剥夺人格的农民工与人格化资本的对立关系。在“多种分配方式并 存的”分配中，农民工离开了以前农业上利润分配的资格，进入了资本日夜考虑着想降低的生产成本的 “对象”，从利润的得益者转化为剩余价值的死对头，劳动价值就这样失去了。</p>
<p>　　从另一角度来看，以前集体化的农民作为主人为公共财经承担义务，也享受了在水利上、教育上、医疗上、社会秩序上、国防安全上等等方面的受益。如果现在认为教育、医疗、水利等方面 的资本股权出售给私方资本市场了，但农民没有了在这些公共资源上红利损失的弥补。</p>
<p>　　农民工队伍入城，低报酬高体力消耗量的任务中，让资本投入的生产中显示出了低成本高效率，冲击着城市原体制的工人队伍，逼使工人们的处境也更惨。城市原体制下工人的工资福利，住 房分配子女就业等主人翁地位的保障条件也被剥夺着，一些福利待遇转換成资本的剩余价值。把国有资产集体经济资源等公共生产资料通过政绩工程房地产经济及改制改革的操作，为资本原 始积累服务的经济发展中，虽然“漂洗”掉权力为私有生产资料服务的路径，但农民工人们失去了“为人民服务”者的依靠是明明白白的。</p>
<p>　　入城为资本服务当雇佣工，劳动力是活的劳动工具。在血汗工厂里活工具比死工具待遇条件更差。比方资本为创造利润需要购置进来一辆汽车，除购置的成本费以外还需要：为汽车加油，保 证它产生动力的来源；为它维修养护，让它维持或增加动力；为它配置牌照办理保险，是让它参于社会管理保障服务体系；还要雇个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但对农民工这活的劳动工具，待遇就 不如汽车了。只给他工资维持生存、相当於给他加油产生动力。不给活工具培训教育、看病就医等福利待遇，也就是不给维修养护以保证或提升动力的成本；更不管从生儿育女到教养成人的 生育费、抚养费、教育费，也就是不承担财产的购置费。这些本应由社会或“资本”承担的成本费用都转嫁到劳动力身上以榨干他们的血汗来补充。</p>
<p>　　血汗工厂的工资不是给农民工能有体面生活、能包括子女家人生存的标准来付给的有尊严生活的工资。光棍汉和多子女父亲的工资是一样对待的，都只能是一个人能生存下去，社会不会因你 多子女额外负担着人力抚育成本就给予补偿。额外的家庭负担，还要靠老弱病残的家庭留守者在自已那一亩三分土地上搜索出来补给。甚至还要父亲卖血，母亲卖淫这种无尊严不体面的额外 生计来解决高学费高医疗费等义务。</p>
<p>　　劳动者与利润分配绝缘。农民工工资既然是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成本，为什么把培养子女成为后备活工具的义务加在劳动者父母身上？农民工作为活工具、也就是为资本服务的财产成本 ，其购置费按折旧率各年应分摊计入生产成本，要“资本”来承担的，或者是代表资本利益的体制内预算来解决的！现在还要在教育、医疗上通过“改革”为老百姓的义务负担上加码，这是 “以人为本”还是让活工具进入炼狱呢。</p>
<p>　　死工具没有良好的养护维修，它死机了，也就是“罢工” 了，天经地义，就只能拖进汽修厂去享受服务；但对活工具罢工，不让宪法承认，不追查“养护维修”者的失责，反而要惩罚“死机 ”，这就是活工具不如死工具的逻辑。</p>
<p>　　农民工的遭遇，不管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劳动价值观与改革开放前农民的主人公地位对照，或以改革开放后用市场经济中资本经营的成本管理模式分析，其矛盾都是无法自园其说的。这是GDP发 展中二极分化迅速的奥秘之一。</p>
<p style="text-align: right;">草根网2912年5月23日</p>
<p style="text-align: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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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8、19世纪的中国农业生产和农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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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8 Mar 2012 00:35:17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清代通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农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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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18—19世纪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这个时代约相当于清代的康熙中后期到光绪中后期，虽然只有短短两百年，然而却跨越了从传统帝制时代发展的鼎盛期到衰落敝败、进入另一个新时期的巨大变化。促使这种变化的，首先当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人侵有密切关系，但是，中国传统社会各种固有矛盾的长期沉淀、积重难返，亦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与政治变化相比，经济上的变动有时可能相对迟缓一些，不过它与政治、与社会各种因素是互为影响、纠合不可分割的。 　　在我国的传统社会里，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是人口的主体，农业则是整个经济的基础。在18世纪的经济繁荣时期，中国农业曾达到历史的高峰，所以，当中国民众期盼近代化之时，实际上也就包含了如何使传统农业走向近代化，并由此带动各个部门的近代化。当然，由于这个问题牵涉面实在太大，更多的是属于政治家或经济学界讨论的课题，而且即使从史学的角度，也足以写一部厚厚的书。因此，本文只能就某些方面有选择的试作探讨。 一、18、19世纪的农业生产 　　由于学术界长期无统一定论，所以在切人正题以前，必须就某些基本数据提出我们的看法。首先是人口和农业人口。全国人口数，根据文献记载和有关估测，18世纪初大概在1亿多至1．2亿左右，18世纪20年代是1．2亿—1．4亿，以后增长速度加快，到60年代初增至2亿以上，80年代后期到3亿，19世纪初进入4亿大关，以后盈缩不一，直至19世纪末仍徘徊在3亿多至4亿多之间。农业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0％上下，大致18世纪初高于90％，19世纪中后期接近或低于90％。 　　确定耕地面积也是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学者们认为见于官书的各种耕地数都基于征田数，加上折亩、隐漏等因素，与实际　　耕地数差着相当距离。为此，某些学者曾努力试图推算出一个比较接近真实的田亩数。史志宏在《清代前期的小农经济》（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一书中，确认康熙末、雍正初，即18世纪20年代，全国耕地数是9亿余市亩，到鸦片战争前夕，即19世纪中，增至11．5亿市亩。这个数字若按现在的田亩数前推，可能仍稍显保守，不过在没有其他合适数字替代前，采用它还是比较合适的。 　　清代在18—19世纪之交，农业生产比起以前各朝来，是有相当进展的，其具体表现为： 　　（一）耕地面积的扩大 　　一般认为18世纪20年代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明万历盛期大体相当，耕地数则稍有超过。如果我们把这期间的耕地指数定为100，那么到19世纪中已增加到120以上。若我们把雍正《清会典》所载18世纪20年代各省区耕地指数定为100，拿它与嘉庆《清会典》载录的19世纪初耕地数相比较，其指数依次为：吉林14923，新疆11141，黑龙江816，奉天367，四川217，贵州190，云南129，安徽121，山西112，广西110，河南109，福建109，甘肃109，湖北109，直隶106，江苏104，湖南101，浙江101，广东101，陕西100．1，山东99，江西97。增长最快的是东北关外、新疆和西南地区，大都在边疆或靠近边疆。另外像山西、直隶的耕地增加，与口外热河、察哈尔。归化城等地的开垦有关，福建则与台湾的垦辟有关。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最后奠定，边疆政治局面的稳定和大批农民越长城出关、走西口，下云贵，渡海到台湾，边疆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上述数字亦在相当程度上证明了这一点。 　　（二）水利建设投入增加 　　当时人程含章说：“生民之本计在农，农夫之大命在水。”又说：“农田之于水利犹鱼也，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不可须臾分离也。”[1]这与现在我们常挂在嘴边的“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意思是一样的。清代的水利建设最值得称道的，当推康熙时对苏、皖、豫地区黄淮运河的浚治，以及康熙、乾隆时疏浚直隶永定河和乾隆时大修浙江海塘。搞这些工程，不只限于保证农田水利，而是关系着一方百姓能否摆脱河海决溢的灾难，对于稳定社会、安心农业生产都是头等大事。至于直接行施于农田的沟渠塘堰等水利建设，各级政府和地方绅民们也给予很大的关心。美国学者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8211;1968）》（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l984）一书中，曾对我国历史上的水利工程作了统计，其中18—19世纪的工程数如下： 　　从帕氏的全部统计中，18世纪的工程项目只次于16世纪（明中期）的工074项，而高出历史上的其他任何时期．实际上，帕氏的统计是不完全的，像西北地区只统计了陕西省，缺略了甘肃。甘肃宁夏府自清初历康、雍，在重修唐渠、汉渠的基础上，又新修了大清渠、惠农渠、昌润渠等大小灌渠，全部渠长2229里（另大支渠1221．7里），溉田l6万余亩[2]。另如雍正、乾隆初，为配合军民屯垦，曾在嘉峪以东的肃、凉、甘三府州大兴水利，共开渠400余里，灌田156000余亩，规模最大的柳林湖屯薑，大小总渠支渠数十道，引柳林湖水，垦熟屯地12万余亩[3]，都是很突出的事例。即使在陕西，统计也不完整，乾隆时，巡抚毕沅根据西安等府各属40余州县呈报，共完成大小农田水利工程1171项，灌田64万余亩[4]，仅此一例，就比帕氏所说的78项多出很多倍。   　　在此，还要特别提出的是17世纪中后期，中国曾经历了明清之际长期战乱的影响，很多水利设施都因缺少维修荒废破坏了。它们大多在清代得到重修和扩修，前述唐渠和汉渠就是如此。同治《攸县志》卷九记载该县12项陂塘工程，明确得知建于明代的是5项。它们都在清代得到重修增修，有的还多次加以改建。又比如广东省，明代共兴建较大水利工程302宗，清代165宗，清低于明，但清代对有明的不少工程加以重修改修。著名的四川都江堰工程，在明清之际也遭到重大的破坏，康熙后不断重修扩修，乾隆时进入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因新建扩建灌渠而得到浇灌的田地达30余万亩，至嘉庆、道光时，即进人19世纪前中期，整个灌区溉田面积已接近300万亩，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5]。假若我们把这些重修扩修的水利项目都计算在内，18世纪的农田水利工程量，肯定要超过16肚纪。 　　18世纪农田水利工程的几个最重要特点是： 　　1．北方诸省因开凿水井，使水浇地面积大增  北方的气象特征是雨量少又季节集中，许多河流平时水量稀少，不适合于开渠引水，这样只好凿井利用地层水。乾隆时，直隶仅保定、正定两府开挖的水井就超过4万口[6]。陕西在乾隆十三年（1748）前已有新旧水井67500余眼[7]。其他像山西、河南、山东等省，井灌也很发达。山西因“民稠地狭，为生艰难”，  “井利甲于诸省”[8]，康熙时，晋东南一带的开井数目已“多于豫秦”等省。河南省的河内县（今沁阳县），  “并渠依井者为水田，水田十之三”[9]。道光二十七年（1847）许州大旱，知州汪根敬一次“劝民开井三万余”[10]。据有人统计，乾隆时北方五省已有大小灌井六七十万眼，每井低洼地溉田10多亩，高亢地溉田6—7亩，统合估计，可溉田600万—700万亩[11]。 　　2．南方的圩田、垸田和堤围有显著的发展  圩田是一种围水为田、同时又有一套良好灌溉系统的旱涝保收田。圩田的发展始于唐，盛于宋，到了清代，除地域上更多地由江浙转向皖北巢湖沿岸和偏西的江西鄱阳湖区，还在修复旧圩的基础上，不断将小圩连成大圩，以致有的州县竟至出现“殆无无圩之田”的境地[12]。 　　垸田与圩田一样，属于围江围湖的产物，把治水与垦殖土地结合在一起，集中于湖北、湖南两省。垸田在明代已相当普遍，清代乾隆以后进入极盛期。截止18世纪中为止，湖南湘阴县共有官民堤垸130多处，建于明代4处，建于清康熙年间12处，雍正年间3处，另110多处均修于乾隆前期。有的学者就17世紀末到18世纪之间两湖15个州县的堤垸作了统计，总数已达召398处。在这2398处中，少数始建于明，多数是在清代完成的[13]。 　　堤围亦称基围，也是筑堤防水以作耕垦的一种形式，开始多散布于广东珠江三角洲的冲积平原上，涉及东西北三江沿岸的10多个县份，以后又扩及韩江流域下游的潮阳、澄海等县和西边雷州半岛以西的廉江、钦江下游沿区。及至19世纪末叶，堤围最发达的三水、南海、顺德等县，共有大小堤围102处，成为广东乃至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上述圩田、垸田和堤围区，都土肥水沃，构成清代重要的高产农业区，出现于16世纪中的“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在18世纪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两湖、江西、安徽以及四川，是清代全国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其中就得力于圩田和垸田。 　　3．山区和边疆水利事业突飞猛进  这与清代农民不断向山区、边疆移垦的浪潮大体吻合一致的。山区水利因受条件限制，多以中小型为主，大者灌田数百顷，小的不过几十亩、百余亩，但都比较实用，通常是把开渠和修陂、筑堰、挖塘配套在一起，清代南方山区的很多梯田，都是利用这种设施溉田的。边疆地区的水利建设中，最出名的当推新疆伊犁引水屯田，再如云南多次重修扩修滇池水系工程，也收到相当的效果。连横《台湾通史》（商务印书馆，1983）载全岛各坡圳244处，除荷兰占领时期2处，郑氏统治时期14处，其余均修于清代，中间明确纪录修于18世纪的40处。 　　（三）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土地利用率 　　这更多的是指传统农业区，因为平原区的土地多已垦辟，不大可能通过扩大耕地来增加产量，只好用内部挖潜得以实现。这在南方主要表现为在有条件的地方广泛种植双季稻或稻麦、稻杂、棉麦、棉杂的一年两熟制，在闽广、四川、浙南等少数地方，还有三熟稻或麦稻稻，麦稻杂、麦杂等一年三熟的田地。根据资料，种植双季稻最普遍的是广东珠江三角洲等地，约占全部耕地的60％；其次是江西、福建，占30％—40％，再下就是浙江、广西等省。小麦大规模地在长江流域推广，也是在18世纪到19世纪之间，康熙时“种麦甚鲜”的两湖地区[14]，至雍正末，各府州县几乎都有其踪迹了，普及面较广的湖北省，有的府县高达70％—80％；最低也有40％。湖南不及湖北，在11个府州中，也有4个府州达到50％[15]。实行稻麦连作是18世纪以来南方稻作区最常见的耕作形式，不过也有很多地方因不适合种麦，或嫌其产量偏低而实行稻与杂粮连作，或稻与其他作物连作的。 　　两年三熟多推行于黄河流域各省区，像山东、河南、直隶，以及陕西、山西部分地区，一般是一季粮，隔年再回种一季冬作物。也有少数地方实行一年两熟的。 　　据有关专家计算，推行双季稻和稻麦、稻杂二熟，可使土地利用率提高一倍，实施两年三熟则提高30％—50％。18—19世纪间，南方稻作区有将近一半耕地推行双季稻和稻麦、稻杂两熟，北方的二年三熟的田土约占全部耕地的二至三成，这样等于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多出了3亿—4亿亩土地[16]。 　　（四）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的广泛引种 　　自明代中后期起，随着东西方交通的展开，原产于美洲的玉米、番薯等农作物也先后传人中国。由于玉米具有“生地、瓦砾、山场皆可植，其嵌石罅尤耐旱”，“不须厚粪”，“收成至盛”的优点[17]；番薯也是因易种、产量高，不畏风雨虫害、耐旱而受到人们的青睐。18世纪后，随着人口急速增长，传统农业区多已垦殖，人们不断移居山区海岛，玉米、番薯亦因适宜种植，大量得到推广，同时也使原来不适合农耕的山地、沙地等低劣地得到利用。以玉米为例，明代至清初，种植初仅限于少数几十个点，到乾隆、道光间，也就是18世纪至19世纪中，全国已有441个府州县厅记载种有玉米。这是我们查阅了近3000种资料后得出的，虽然仍有遗漏，不过基本情况已反映出来了。在这些新发展的地区，进展最大的是四川省，有68个府州厅，陕西40个府州厅，还有湖南30个、江西26个、湖北25个，都不算少。在这些省份中，如陕西的陕南，湖南的湘西、湖北的鄂西，都是静地流民迁居的山区，此外像皖南、浙南、赣南等山地，玉米的推广也很迅速。 　　有的学者估算，清代北方有玉米参加轮作复种的耕地，比不种玉米的耕地，可增产32．75％；南方可增产28．33％；在同一块土地上，种植番薯的比不种番薯，北方可增产50％，南方增产86．33％[18]。对于上述推算的增产百分比是高是低，人们可能有不同看法，但是有一点大家无法否定，即推广植玉米、番薯对提高粮食产量是有作用的。又据资料：20世纪30年代初，玉米产量是158万—176万石之间，番薯316万石左右，照此推估，19世纪初中期，玉米年产约在60万—80万石，番薯150万—200万石之间。 　　（五）扩大经济作物种植 　　这在清代十分突出。以棉花为例，清代的植棉地域和面积都大大超过明代，其主要产棉区，江苏有松江、太仓、通州、海门等府州厅和浙江的余姚等地。乾隆四十年（1775），两江总督高晋在向皇帝报告时，就提到松、太、通、海地区，“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19]。若按嘉庆《大清一统志》所载松江府册载额田40489顷、太仓州39627顷，通州52401顷、海门厅5228顷，合共137745顷，十分之七八，就等于96422—110196顷。余姚“沿海百四十里皆植木棉”，“邑民资是以生者十之六七”[20]。北方诸省以鲁、豫、冀种植最广。有的学者按史籍所载，对山东省植棉州县作出统计，明嘉靖、万历时（16世纪中后期）有40余个，约占全省104个州县的40％，到了清代，增至90余个，占总数的87％，而且还出现了“种花地多，种谷地少”，或种花之地“过于种麦豆”的州县[21]。又据有的学者调查，在冀、鲁、豫329个县级单位（包括散州，直隶宣化、承德二府和口北三厅除外）的地方志中，注明种植棉花的有243个，占总数的73．86％[22]。史籍中的某些具体描述，亦可加深我们对华北种棉业的印象，直隶乾隆初，“保定以南，从前凡有好地者皆种麦，今则种棉花”[23]；又如“冀、赵、深、定诸州属，农之艺棉者什八九”[24]；河南则有“中州沃野，半植木棉”的说法[25]。另如湖北、陕西、湖南、安徽、广西、奉天等省份，棉田的发展也很显著。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人民出版社，l985）中估计，18、19世纪全国的棉田面积已接近5％，约5000万亩。应该说，这个估测并不算高。 　　种桑为养蚕。清代桑田除原有的江浙太湖平原区外，广东珠江三角洲成为新的桑丝区，有的学者根据1894年统计，推算1840年前后蚕户160万户，桑田240万亩[26]。还有像制糖的甘蔗，以及烟草，茶等，都有新的发展。大致在18、19世纪间，有蔗田150万亩左右，烟田数百万亩，茶山521万亩[27]，几项相加为六千几百万亩，如果再加上养鱼、种藕、种菱芡以及蒲草、芦苇的河湖塘荡水面，植木、种竹、种桐的丘陵山地，以及其他轻济作物用地，可达7000万—8000多万亩。有的学者认为18—19世纪间经济作物占地约占全部耕地的10％左右，若是，那么应在9000万亩到1亿多亩之间。因为轮作复种制的普遍推行，同一块土地，往往既种粮食，又种棉、豆、花生、菜子等作物，这对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是十分有利的。 　　清代经济作物的种植，到了19世纪中期后，扩展更加迅速，达到1.5亿亩以上。清代经济作物，在种植面积上，已超出明代一倍以上。 　　那么在18—19世纪之交，我国的农业究竟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了呢?从产量来看，粮食仍是最主要的。当时，除苏南和杭嘉湖地区的传统高产区外，广东、福建、湖南、湖北、四川、江西等省的不少地区，都出现了亩产稻谷4—5石、5—6石，乃至7、8、9、10石的田地，其中湖南的洞庭湖区和四川都江堰灌区的稻作总体产量，已超过了传统的太湖沿岸区。总计在南方稻作区，平均亩产达到343．57市斤／市亩。北方旱作区的亩产虽比不上南方，但已有相当多的土地亩产在1石以上，少数也有达2石和2石多的，平均产量114．3市斤／市亩。在1150百万市亩甲，南方诸省624百万市亩，占54％，北方526百万市亩，占46％，南方总产粮214386百万市斤，北方60123百万市斤，统共274509百万市斤。1840年前后，全国人口41888万人，每人平均粮食652．88市斤[28]。  　　经济作物的产量，据匡算，在1840年前后，全国棉花总产800万关担，按海关担等于120．96市斤计算，合共96768万市斤，桑蚕茧96万关担，11612万市斤，茶521万亩，亩产50斤计，合26050万市斤[29]。剩下的像烟草、甘蔗、油料作物的大豆、花生等，因资料零散，笔者尚难作出总的估计。 　　清代的农业生产，在19世纪后半叶，因为战争破坏和生产条件恶化（生态条件变劣，水土流失加剧、灾害增多、生产成本投入减少），在不少地方，单产不同程度地有所下降，严重的竟降至原产量的五至六成[30]。不过，此时因关外东地区和口外蒙古等地放丈开荒，耕地面积增加，而人口却相对处于停滞徘徊，甚至还有下降，从而避免了人均口粮的大滑坡。与粮食产量下滑的同时，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却在增加，比如茶叶，若1840年前夕产量的指数是100，1894年便是180；桑蚕茧则高达250，其他如棉花等，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造成这种背况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开放口岸后，对外出口增加所致。比起以前，农民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更大了。 二、自耕农、佃农和农业雇工 　　在农民队伍中，由于掌握生产资料的程度不同，有自耕农、佃农和农业雇工之分。他们虽同称农民，但实际内涵是有差别的。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18—19世纪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这个时代约相当于清代的康熙中后期到光绪中后期，虽然只有短短两百年，然而却跨越了从传统帝制时代发展的鼎盛期到衰落敝败、进入另一个新时期的巨大变化。促使这种变化的，首先当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人侵有密切关系，但是，中国传统社会各种固有矛盾的长期沉淀、积重难返，亦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与政治变化相比，经济上的变动有时可能相对迟缓一些，不过它与政治、与社会各种因素是互为影响、纠合不可分割的。</p>
<p>　　在我国的传统社会里，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是人口的主体，农业则是整个经济的基础。在18世纪的经济繁荣时期，中国农业曾达到历史的高峰，所以，当中国民众期盼近代化之时，实际上也就包含了如何使传统农业走向近代化，并由此带动各个部门的近代化。当然，由于这个问题牵涉面实在太大，更多的是属于政治家或经济学界讨论的课题，而且即使从史学的角度，也足以写一部厚厚的书。因此，本文只能就某些方面有选择的试作探讨。</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18、19世纪的农业生产</strong></p>
<p>　　由于学术界长期无统一定论，所以在切人正题以前，必须就某些基本数据提出我们的看法。首先是人口和农业人口。全国人口数，根据文献记载和有关估测，18世纪初大概在1亿多至1．2亿左右，18世纪20年代是1．2亿—1．4亿，以后增长速度加快，到60年代初增至2亿以上，80年代后期到3亿，19世纪初进入4亿大关，以后盈缩不一，直至19世纪末仍徘徊在3亿多至4亿多之间。农业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0％上下，大致18世纪初高于90％，19世纪中后期接近或低于90％。</p>
<p>　　确定耕地面积也是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学者们认为见于官书的各种耕地数都基于征田数，加上折亩、隐漏等因素，与实际　　耕地数差着相当距离。为此，某些学者曾努力试图推算出一个比较接近真实的田亩数。史志宏在《清代前期的小农经济》（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一书中，确认康熙末、雍正初，即18世纪20年代，全国耕地数是9亿余市亩，到鸦片战争前夕，即19世纪中，增至11．5亿市亩。这个数字若按现在的田亩数前推，可能仍稍显保守，不过在没有其他合适数字替代前，采用它还是比较合适的。</p>
<p>　　清代在18—19世纪之交，农业生产比起以前各朝来，是有相当进展的，其具体表现为：</p>
<p>　　（一）耕地面积的扩大</p>
<p>　　一般认为18世纪20年代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明万历盛期大体相当，耕地数则稍有超过。如果我们把这期间的耕地指数定为100，那么到19世纪中已增加到120以上。若我们把雍正《清会典》所载18世纪20年代各省区耕地指数定为100，拿它与嘉庆《清会典》载录的19世纪初耕地数相比较，其指数依次为：吉林14923，新疆11141，黑龙江816，奉天367，四川217，贵州190，云南129，安徽121，山西112，广西110，河南109，福建109，甘肃109，湖北109，直隶106，江苏104，湖南101，浙江101，广东101，陕西100．1，山东99，江西97。增长最快的是东北关外、新疆和西南地区，大都在边疆或靠近边疆。另外像山西、直隶的耕地增加，与口外热河、察哈尔。归化城等地的开垦有关，福建则与台湾的垦辟有关。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最后奠定，边疆政治局面的稳定和大批农民越长城出关、走西口，下云贵，渡海到台湾，边疆地区的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上述数字亦在相当程度上证明了这一点。</p>
<p>　　（二）水利建设投入增加</p>
<p>　　当时人程含章说：“生民之本计在农，农夫之大命在水。”又说：“农田之于水利犹鱼也，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不可须臾分离也。”[1]这与现在我们常挂在嘴边的“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意思是一样的。清代的水利建设最值得称道的，当推康熙时对苏、皖、豫地区黄淮运河的浚治，以及康熙、乾隆时疏浚直隶永定河和乾隆时大修浙江海塘。搞这些工程，不只限于保证农田水利，而是关系着一方百姓能否摆脱河海决溢的灾难，对于稳定社会、安心农业生产都是头等大事。至于直接行施于农田的沟渠塘堰等水利建设，各级政府和地方绅民们也给予很大的关心。美国学者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8211;1968）》（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l984）一书中，曾对我国历史上的水利工程作了统计，其中18—19世纪的工程数如下：</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5342" title="20120308_001"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8_001.jpg" alt="" width="650" height="121" /></p>
<p>　　从帕氏的全部统计中，18世纪的工程项目只次于16世纪（明中期）的工074项，而高出历史上的其他任何时期．实际上，帕氏的统计是不完全的，像西北地区只统计了陕西省，缺略了甘肃。甘肃宁夏府自清初历康、雍，在重修唐渠、汉渠的基础上，又新修了大清渠、惠农渠、昌润渠等大小灌渠，全部渠长2229里（另大支渠1221．7里），溉田l6万余亩[2]。另如雍正、乾隆初，为配合军民屯垦，曾在嘉峪以东的肃、凉、甘三府州大兴水利，共开渠400余里，灌田156000余亩，规模最大的柳林湖屯薑，大小总渠支渠数十道，引柳林湖水，垦熟屯地12万余亩[3]，都是很突出的事例。即使在陕西，统计也不完整，乾隆时，巡抚毕沅根据西安等府各属40余州县呈报，共完成大小农田水利工程1171项，灌田64万余亩[4]，仅此一例，就比帕氏所说的78项多出很多倍。  </p>
<p>　　在此，还要特别提出的是17世纪中后期，中国曾经历了明清之际长期战乱的影响，很多水利设施都因缺少维修荒废破坏了。它们大多在清代得到重修和扩修，前述唐渠和汉渠就是如此。同治《攸县志》卷九记载该县12项陂塘工程，明确得知建于明代的是5项。它们都在清代得到重修增修，有的还多次加以改建。又比如广东省，明代共兴建较大水利工程302宗，清代165宗，清低于明，但清代对有明的不少工程加以重修改修。著名的四川都江堰工程，在明清之际也遭到重大的破坏，康熙后不断重修扩修，乾隆时进入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因新建扩建灌渠而得到浇灌的田地达30余万亩，至嘉庆、道光时，即进人19世纪前中期，整个灌区溉田面积已接近300万亩，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5]。假若我们把这些重修扩修的水利项目都计算在内，18世纪的农田水利工程量，肯定要超过16肚纪。</p>
<p>　　18世纪农田水利工程的几个最重要特点是：</p>
<p>　　1．北方诸省因开凿水井，使水浇地面积大增  北方的气象特征是雨量少又季节集中，许多河流平时水量稀少，不适合于开渠引水，这样只好凿井利用地层水。乾隆时，直隶仅保定、正定两府开挖的水井就超过4万口[6]。陕西在乾隆十三年（1748）前已有新旧水井67500余眼[7]。其他像山西、河南、山东等省，井灌也很发达。山西因“民稠地狭，为生艰难”，  “井利甲于诸省”[8]，康熙时，晋东南一带的开井数目已“多于豫秦”等省。河南省的河内县（今沁阳县），  “并渠依井者为水田，水田十之三”[9]。道光二十七年（1847）许州大旱，知州汪根敬一次“劝民开井三万余”[10]。据有人统计，乾隆时北方五省已有大小灌井六七十万眼，每井低洼地溉田10多亩，高亢地溉田6—7亩，统合估计，可溉田600万—700万亩[11]。</p>
<p>　　2．南方的圩田、垸田和堤围有显著的发展  圩田是一种围水为田、同时又有一套良好灌溉系统的旱涝保收田。圩田的发展始于唐，盛于宋，到了清代，除地域上更多地由江浙转向皖北巢湖沿岸和偏西的江西鄱阳湖区，还在修复旧圩的基础上，不断将小圩连成大圩，以致有的州县竟至出现“殆无无圩之田”的境地[12]。</p>
<p>　　垸田与圩田一样，属于围江围湖的产物，把治水与垦殖土地结合在一起，集中于湖北、湖南两省。垸田在明代已相当普遍，清代乾隆以后进入极盛期。截止18世纪中为止，湖南湘阴县共有官民堤垸130多处，建于明代4处，建于清康熙年间12处，雍正年间3处，另110多处均修于乾隆前期。有的学者就17世紀末到18世纪之间两湖15个州县的堤垸作了统计，总数已达召398处。在这2398处中，少数始建于明，多数是在清代完成的[13]。</p>
<p>　　堤围亦称基围，也是筑堤防水以作耕垦的一种形式，开始多散布于广东珠江三角洲的冲积平原上，涉及东西北三江沿岸的10多个县份，以后又扩及韩江流域下游的潮阳、澄海等县和西边雷州半岛以西的廉江、钦江下游沿区。及至19世纪末叶，堤围最发达的三水、南海、顺德等县，共有大小堤围102处，成为广东乃至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p>
<p>　　上述圩田、垸田和堤围区，都土肥水沃，构成清代重要的高产农业区，出现于16世纪中的“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在18世纪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两湖、江西、安徽以及四川，是清代全国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其中就得力于圩田和垸田。</p>
<p>　　3．山区和边疆水利事业突飞猛进  这与清代农民不断向山区、边疆移垦的浪潮大体吻合一致的。山区水利因受条件限制，多以中小型为主，大者灌田数百顷，小的不过几十亩、百余亩，但都比较实用，通常是把开渠和修陂、筑堰、挖塘配套在一起，清代南方山区的很多梯田，都是利用这种设施溉田的。边疆地区的水利建设中，最出名的当推新疆伊犁引水屯田，再如云南多次重修扩修滇池水系工程，也收到相当的效果。连横《台湾通史》（商务印书馆，1983）载全岛各坡圳244处，除荷兰占领时期2处，郑氏统治时期14处，其余均修于清代，中间明确纪录修于18世纪的40处。</p>
<p>　　（三）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土地利用率</p>
<p>　　这更多的是指传统农业区，因为平原区的土地多已垦辟，不大可能通过扩大耕地来增加产量，只好用内部挖潜得以实现。这在南方主要表现为在有条件的地方广泛种植双季稻或稻麦、稻杂、棉麦、棉杂的一年两熟制，在闽广、四川、浙南等少数地方，还有三熟稻或麦稻稻，麦稻杂、麦杂等一年三熟的田地。根据资料，种植双季稻最普遍的是广东珠江三角洲等地，约占全部耕地的60％；其次是江西、福建，占30％—40％，再下就是浙江、广西等省。小麦大规模地在长江流域推广，也是在18世纪到19世纪之间，康熙时“种麦甚鲜”的两湖地区[14]，至雍正末，各府州县几乎都有其踪迹了，普及面较广的湖北省，有的府县高达70％—80％；最低也有40％。湖南不及湖北，在11个府州中，也有4个府州达到50％[15]。实行稻麦连作是18世纪以来南方稻作区最常见的耕作形式，不过也有很多地方因不适合种麦，或嫌其产量偏低而实行稻与杂粮连作，或稻与其他作物连作的。</p>
<p>　　两年三熟多推行于黄河流域各省区，像山东、河南、直隶，以及陕西、山西部分地区，一般是一季粮，隔年再回种一季冬作物。也有少数地方实行一年两熟的。</p>
<p>　　据有关专家计算，推行双季稻和稻麦、稻杂二熟，可使土地利用率提高一倍，实施两年三熟则提高30％—50％。18—19世纪间，南方稻作区有将近一半耕地推行双季稻和稻麦、稻杂两熟，北方的二年三熟的田土约占全部耕地的二至三成，这样等于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多出了3亿—4亿亩土地[16]。</p>
<p>　　（四）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的广泛引种</p>
<p>　　自明代中后期起，随着东西方交通的展开，原产于美洲的玉米、番薯等农作物也先后传人中国。由于玉米具有“生地、瓦砾、山场皆可植，其嵌石罅尤耐旱”，“不须厚粪”，“收成至盛”的优点[17]；番薯也是因易种、产量高，不畏风雨虫害、耐旱而受到人们的青睐。18世纪后，随着人口急速增长，传统农业区多已垦殖，人们不断移居山区海岛，玉米、番薯亦因适宜种植，大量得到推广，同时也使原来不适合农耕的山地、沙地等低劣地得到利用。以玉米为例，明代至清初，种植初仅限于少数几十个点，到乾隆、道光间，也就是18世纪至19世纪中，全国已有441个府州县厅记载种有玉米。这是我们查阅了近3000种资料后得出的，虽然仍有遗漏，不过基本情况已反映出来了。在这些新发展的地区，进展最大的是四川省，有68个府州厅，陕西40个府州厅，还有湖南30个、江西26个、湖北25个，都不算少。在这些省份中，如陕西的陕南，湖南的湘西、湖北的鄂西，都是静地流民迁居的山区，此外像皖南、浙南、赣南等山地，玉米的推广也很迅速。</p>
<p>　　有的学者估算，清代北方有玉米参加轮作复种的耕地，比不种玉米的耕地，可增产32．75％；南方可增产28．33％；在同一块土地上，种植番薯的比不种番薯，北方可增产50％，南方增产86．33％[18]。对于上述推算的增产百分比是高是低，人们可能有不同看法，但是有一点大家无法否定，即推广植玉米、番薯对提高粮食产量是有作用的。又据资料：20世纪30年代初，玉米产量是158万—176万石之间，番薯316万石左右，照此推估，19世纪初中期，玉米年产约在60万—80万石，番薯150万—200万石之间。</p>
<p>　　（五）扩大经济作物种植</p>
<p>　　这在清代十分突出。以棉花为例，清代的植棉地域和面积都大大超过明代，其主要产棉区，江苏有松江、太仓、通州、海门等府州厅和浙江的余姚等地。乾隆四十年（1775），两江总督高晋在向皇帝报告时，就提到松、太、通、海地区，“每村庄知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19]。若按嘉庆《大清一统志》所载松江府册载额田40489顷、太仓州39627顷，通州52401顷、海门厅5228顷，合共137745顷，十分之七八，就等于96422—110196顷。余姚“沿海百四十里皆植木棉”，“邑民资是以生者十之六七”[20]。北方诸省以鲁、豫、冀种植最广。有的学者按史籍所载，对山东省植棉州县作出统计，明嘉靖、万历时（16世纪中后期）有40余个，约占全省104个州县的40％，到了清代，增至90余个，占总数的87％，而且还出现了“种花地多，种谷地少”，或种花之地“过于种麦豆”的州县[21]。又据有的学者调查，在冀、鲁、豫329个县级单位（包括散州，直隶宣化、承德二府和口北三厅除外）的地方志中，注明种植棉花的有243个，占总数的73．86％[22]。史籍中的某些具体描述，亦可加深我们对华北种棉业的印象，直隶乾隆初，“保定以南，从前凡有好地者皆种麦，今则种棉花”[23]；又如“冀、赵、深、定诸州属，农之艺棉者什八九”[24]；河南则有“中州沃野，半植木棉”的说法[25]。另如湖北、陕西、湖南、安徽、广西、奉天等省份，棉田的发展也很显著。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人民出版社，l985）中估计，18、19世纪全国的棉田面积已接近5％，约5000万亩。应该说，这个估测并不算高。</p>
<p>　　种桑为养蚕。清代桑田除原有的江浙太湖平原区外，广东珠江三角洲成为新的桑丝区，有的学者根据1894年统计，推算1840年前后蚕户160万户，桑田240万亩[26]。还有像制糖的甘蔗，以及烟草，茶等，都有新的发展。大致在18、19世纪间，有蔗田150万亩左右，烟田数百万亩，茶山521万亩[27]，几项相加为六千几百万亩，如果再加上养鱼、种藕、种菱芡以及蒲草、芦苇的河湖塘荡水面，植木、种竹、种桐的丘陵山地，以及其他轻济作物用地，可达7000万—8000多万亩。有的学者认为18—19世纪间经济作物占地约占全部耕地的10％左右，若是，那么应在9000万亩到1亿多亩之间。因为轮作复种制的普遍推行，同一块土地，往往既种粮食，又种棉、豆、花生、菜子等作物，这对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是十分有利的。</p>
<p>　　清代经济作物的种植，到了19世纪中期后，扩展更加迅速，达到1.5亿亩以上。清代经济作物，在种植面积上，已超出明代一倍以上。</p>
<p>　　那么在18—19世纪之交，我国的农业究竟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了呢?从产量来看，粮食仍是最主要的。当时，除苏南和杭嘉湖地区的传统高产区外，广东、福建、湖南、湖北、四川、江西等省的不少地区，都出现了亩产稻谷4—5石、5—6石，乃至7、8、9、10石的田地，其中湖南的洞庭湖区和四川都江堰灌区的稻作总体产量，已超过了传统的太湖沿岸区。总计在南方稻作区，平均亩产达到343．57市斤／市亩。北方旱作区的亩产虽比不上南方，但已有相当多的土地亩产在1石以上，少数也有达2石和2石多的，平均产量114．3市斤／市亩。在1150百万市亩甲，南方诸省624百万市亩，占54％，北方526百万市亩，占46％，南方总产粮214386百万市斤，北方60123百万市斤，统共274509百万市斤。1840年前后，全国人口41888万人，每人平均粮食652．88市斤[28]。 </p>
<p>　　经济作物的产量，据匡算，在1840年前后，全国棉花总产800万关担，按海关担等于120．96市斤计算，合共96768万市斤，桑蚕茧96万关担，11612万市斤，茶521万亩，亩产50斤计，合26050万市斤[29]。剩下的像烟草、甘蔗、油料作物的大豆、花生等，因资料零散，笔者尚难作出总的估计。</p>
<p>　　清代的农业生产，在19世纪后半叶，因为战争破坏和生产条件恶化（生态条件变劣，水土流失加剧、灾害增多、生产成本投入减少），在不少地方，单产不同程度地有所下降，严重的竟降至原产量的五至六成[30]。不过，此时因关外东地区和口外蒙古等地放丈开荒，耕地面积增加，而人口却相对处于停滞徘徊，甚至还有下降，从而避免了人均口粮的大滑坡。与粮食产量下滑的同时，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却在增加，比如茶叶，若1840年前夕产量的指数是100，1894年便是180；桑蚕茧则高达250，其他如棉花等，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造成这种背况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开放口岸后，对外出口增加所致。比起以前，农民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更大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自耕农、佃农和农业雇工</strong></p>
<p>　　在农民队伍中，由于掌握生产资料的程度不同，有自耕农、佃农和农业雇工之分。他们虽同称农民，但实际内涵是有差别的。</p>
<p>　　（一）自耕农</p>
<p>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学术界一直存在着这么一种看法，认为在封建社会中，既然地主所有制占有主导的位置，那么在阶级构成中，地主和佃农亦应是主要的，从而常常有意无意地貶低或缩小自耕农的作用，对其人数的估计，也倾向于偏小。其实，我国的地主所有制经济，和西欧领主制下的封建社会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其中土地可以买卖，中央国家因需要仰赖自耕农的赋税支持和源源不断地提供劳役、兵员等人力供应，都促使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耕农采取保护政策。自耕农的广泛存在和自耕农经济富有活力，是中国地主制经济下一大特点。</p>
<p>　　至于自耕农在农民人口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在各个时期和各个地区亦不相同。以清代而言，顺康之际，由于受农民起义和改朝换代的影响，一批贵族、官僚地主遭到打击，原有的土地关系程度不同地受到冲击，从而使地权分配发生变化，土地分散，出现了一批新的自耕农。对于这一问题，李文治教授曾作过很好的研究。他说：“总之，明清时代自耕农的消长趋势是，明代前期，自耕农占着相当大的比重。中叶以后，不少地区地权趋向集中，很多地区地主所有制占据统治地位。清代前期，农民所有制有所发展，所占比重超过明代，并且有些地区自耕农占据了统治地位。”[31]这是李先生对比时代、同时又根据清大量史实得出的结论，是可以作为依据的。</p>
<p>　　清代自耕农数量的盈缩规律，亦与时代大体相同。康熙四十三年（1704）初，皇帝玄烨在与大学士等官员的一次谈话中，就说到当时“田亩多归缙绅豪富之家”，“约计小民有恒业者十之三四耳”[32]。估计到雍正、乾隆之际，在有的地方土地集中的趋势已相当严重。有称“土田尽为富户所收，富者日富，贫者日贫”[33]。清初的湖南省，曾是自耕农占有相当优势的省份，乾隆时亦是“田之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34]。</p>
<p>　　有两则经常被人引用的资料，因为是量化说明，所以能给我们比较明确的概念。</p>
<p>　　一是直隶获鹿县编审册。康熙四十七年（1708），在被统计的1700户中，有地主13户，占0．76％；无地户378户，占22．24％；占地10亩以下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627户，占36．88％；占地10亩以上至90亩的自耕农和富裕自耕农682户，占40．12％。到了乾隆元年（1736），统共1746户，其中地主28户，占1.6％；无地户494户，占28．3％；占地10亩以下户616户，占35．28％；  占地10亩以上至100亩户608户，  占34．82％。将其两相对照，地主和无地户增加了，占地10亩以下户变化不大，可占地10亩以上的自耕农和富裕自耕农则由40．12％降至34．82％，下降了5．3个百分点[35]。</p>
<p>　　另一是安徽休宁县三都十二图的编审册资料，取自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一书，见下表：</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5343" title="20120308_002"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0308_002.jpg" alt="" width="650" height="206" /></p>
<p>　　作者根据徽州地区的具体情况，把占地25亩以上者算成地主，我们则把占地不足1亩者归在无地和基本无地户，1—10亩为下等农户，介乎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之间，10—25亩则属自耕农和富裕自耕农，这样在康熙四十五年至五十五年里，虽然时间很短，但仍可看到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人数下降、无地和基本无地户人数增加的趋势。</p>
<p>　　在土地趋向集中的浪潮中，四川省延续的时间较晚．这是因为清初的四川经历了巨大的破坏，当很多省份社会秩序已走向稳定时，四川还有很多荒田有待招垦，并在招垦中出现了许多自耕农，形成了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四川农村基本阶级结构，一直到乾隆中后期不少地区还保持了这样的势头，有的可能延伸至更晚。</p>
<p>　　因为可列举的资料很多，而篇幅又不允许我们更多罗列，只能点到为止。从上面谈到的事例看，尽管各地地权集中程度有高有低，自耕农减少的数量有多有少，但比起先前来，总的呈减少趋势，这是毫无疑问的。以后在同治、光绪初，由于受太平天国起义的影响，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等省，以及捻军和回民起义后的山东、河南、陕两和山西等地的某些州县，地权又一度有所分散，农民小土地所有制有所增长[36]。</p>
<p>　　就地区来看，一般地说，北方的自耕农比例要大于南方，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陕西关中地区。有的学者通过对清康熙年间起直到民国时止的一批地籍档册的分析，发现在关中，虽然二三百年间土地分配状况常因时因地而有各异，但不能改变地权分散这一明显特征。“这些地方的农村主要由自耕农构成，地主与租佃关系均很少”[37]。在直隶，我们通过前引获鹿县的资料看到，至乾隆初，自耕农比例仍接近或超过50％（这里包括占34．82人口的占地10—100亩的自耕农，及占人口数35．28％占地10亩以下农民中的一部分自耕农数，另一部分因自种地太少，可能属于自耕农兼佃农，或雇农兼自耕农）。比较起来，土地集中程摩较高的山东省，可能存在30％—40％人数的自耕农，在胶东地区，这个比例也许还要更大些。有的学者提出，“大江以北黄河流域多自耕农，而且基本上是自耕农”[38]。如果这个说法能够成立，那么自耕农在总体上应占整个农村人口的50％以上。</p>
<p>　　南方地区租佃制发达，自耕农人数的比例低于北方。有的地方还出现“贫民之食于富民者十室而九”[39]；或仅占人口十分之一的富民“坐拥一县之田，役农夫、尽地力，而安然食租衣税”[40]的严重状况。不过这不等于没有自耕农生存发展的空间了。苏南地区，一向被认为是全国土地高度集中之区，顾炎武曾以“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41]的话，来形容明末苏南一带地权之集中。明清改朝换代之际，此地虽有震荡，但比起北方的河南、山东等经过农民军扫荡的地区，要差得多了，旧有的阶级结构无根本变动。照理，顾炎武的话仍应基本适用，可据近人章有义教授对苏州府长洲县三册鱼鳞簿的考察，发现即连“其利倍于常田”的苏州湖田区，“不足20亩的小土地所有者仍然占有土地的30％以上”。他还说：“由康熙初年（5—15年）至1949年，二百七八十年间，地主（包括富农）同富农占地的比率几乎稳定在65；35。看来，人们设想的地主所有制支配下地权不断集中的必然性，在这里没有得到证实。”[42]当然，章教授说的只是一个点，但选择地区却很有典型性。就是在苏南，也存在着占相当比例的自耕农和自耕农经济。</p>
<p>　　在自耕农中，由于占有土地多少的不同，有富裕自耕农（富农、中等自耕农（中农）和下等自耕农《贫农》之分，还有自已有少量土地、同时又租种部分土地介乎自耕农和佃农之间的半自耕。就人数而言，一般说来，前者的比例较少，后者可能占有多数。</p>
<p>　　（二）佃农</p>
<p>　　佃农系指自己没有土地，向地主租田耕种并缴地租的那部分农民。在北方，佃户承租土地，多“与业主分收籽粒”，以分租制为主。在分租制条件下，由于产量多，地主分得也多，所以佃户的勤惰和对土地尽心与否，都要受到地主的监督。甚至连种子、牛具等，也常由地主供给。在南方的不少地方，定额租制得到较大的发展。定额租一般都租额固定，有的铁板租，不管年成歉熟都一样缴租，地主关心的只是每年的租粮，至于其他就不管了，佃户在生产乃至人身上的自由度，就相对宽松多了。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永佃制，以及在租佃关系中的田皮、田骨等名目，于是，有的佃农事实上成为二地主，也有少数演变成佃富农。佃农有了比较独立的经济活动场地。</p>
<p>　　比起自耕农来，佃农的生产、生活条件当然要差一些，因为他们起码要把将近一半或一半以上的生产物（少数也有折成银子的）缴给地主，但这也是就一般情况说的。首先，正如前面所说，自耕农的经济地位也是高下不等的，对于多数贫苦自耕农，他们的生活同样充满着艰辛。同样，佃农的队伍也很复杂，在南方某些地区，由于独立的佃农经济的发展，有的具有永佃权的佃农或佃富农等，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不一定就次于自耕农。在八旗旗地庄园或曲阜孔府田庄中，我们还看到这么一种情况，有的人对于八旗庄园主或孔府，身份是佃农，必须按时规定纳银当差，可同时又是个拥有百亩、几百亩土地的地主，有佃户供其剥削，这样的人，如其说他是佃农，不如说是地主。其次是对国家的负担。按照清朝定例，田赋出自有田业主，即地主和自耕农，佃农不在其内。在摊丁人地以前，多数地区的丁银按本摊派，佃农亦不能幸免。摊丁入地后，丁银匀进田地并收，佃农原则上摆脱了正赋的骚扰，而不少自耕农的负担却增加了。当然与地租相比，国家的赋税要低于地租，可也有特殊情况，特别是在赋差繁苛的年代，不少业主因为不堪重负，不得不将田地投献地主绅缙门下，自己甘居佃户。这在明代相当普遍，清代虽较少见，但并未绝迹，比如甘肃省，直到乾隆初年，仍有不少农户因“畏惧差徭，必藉绅衿出名，报垦承种，自居佃户”的[43]。</p>
<p>　　至于佃农的人数，一般与自耕农成反比，自耕农比例上升，意味着佃农人数的减少，反之亦然。</p>
<p>　　（三）农业雇工</p>
<p>　　我国的农业雇佣工人，很早就出现了，但从没有像清代这样人数众多，而且在人身地位等方面具有某种新的变化。有的学者根据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乾隆朝“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58000多件档案的统计，涉及农业雇工命案的档案就有6100余件，约占总数的10．52％，其地域遍及内地所有的18个省区，以及盛京、吉林等地，中间超过700件的有山西、四川、直隶，超过300件是广东、江苏、湖北、福建、陕西，数量最少的甘肃省也有92件[44]。又据另一位学者统计，在总共6100件有关农业雇工的命案中，发生于乾隆元年（1736）至十年的45件，十一年至二十年643件，二十一年至三十年1235件，三十一年至四十年1855件，四十一年至五十年1055件，五十一年至六十年1267件[45]，据参加档案收集整理者告知，乾隆四十一年以后数量的减少，主要是因为原档散失太多。如此看来，雇工的数量也是呈上升势头的。</p>
<p>　　为什么清代农业雇工队伍较前任何时期都庞大、而且发展势头也在增长?这除了乾隆以后土地兼并更趋严重外，亦与人口大量增加，出现人浮于地的情况有很大关系。正如有人所说：“天地生财只有此数，生齿日繁”，“渐多游手”[46]。朱泽云在《养民》一文中也说：“古之闲民十之一，今之闲民十之六”，这十之六的闲民中，有“无田之闲民，有无业之闲民，有有田而无田、有有业而无业之闲民。”[47]“闲民”们为了糊口养生，有的流人城市，也有的跑到山区边疆等人口较稀、有闲荒可垦的地区开荒、打工，其中有不少人成为农业雇工。湖南巴陵县（今岳阳）在以力谋生的农业、手工业队伍中，竟有一半是为人佣作者[48]。按照当时劳动力的配置结构，农业雇工肯定要超过从事其他的雇佣者。</p>
<p>　　人口增加，一方面造成社会上“浮口”的增加，但同时也促使人们想办法在同一块土地、或单位时间上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样就需要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在南方平原区，一个有耕地10—20亩、北方有土地20—30亩的5 口或8 口之家，真正称得上能干农活的整劳动力也就是2—3人。农业具有季节性强、劳动密集的特点，在繁忙时节，只靠家庭2—3人，要搞精耕细作，或加上其他多种经营，是很难完成的，于是临时性的短工（日工）或季节工便成为必需的了。早在明代起，陕西关中一带就有雇佣麦客收麦的传统，每当“麦秋刈获，必须麦客，其人俱秦陇之民”[49]。类似关中这样的情况，在南方很多地方也都不同程摩地存在。至于论年或半年计的长工，更多地出现于少数富裕农民和中小地主之家，总人数亦少于短期工。</p>
<p>　　国家政策上的改变，对于促进雇工的发展也起着有利的作用。首先是在法律地位上，雇工、特别是短工，与雇主一般都是“同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在身份是属于同等，即“凡人”。“凡人”是相对“雇工人”而言的。“雇工人”的法律地位虽高于奴仆，但与雇主（家长）间存在主仆名分，仍不平等。在“乾隆刑科题本”中看到的有关雇主和雇工发生命案档案，政府对雇工绝大多数是以“凡人”论处的。雇主和雇工间平等关系的出现，拓展了短工市场的范围，使得一些自耕农或佃农，也可利用劳作的间隙，临时“待雇求食”，劳动者的队伍扩大了。其次，政府实行“摊丁人地”的赋税改革和取消人丁编审后，对农民流动的控制大大放松了，许多在本乡本土无法获得生计的贫苦农民，亦可通过外出选择更多的机会，求雇的地域大大地开阔了。大批身份平等、求雇自由的农业雇工的出现，在农业生产关系中无疑是增加了新的因素，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活跃农村经济，无疑是有益处的。</p>
<p>　　农业雇工，从原则上说应指那些没有自己的土地，或没有其他生产资料，专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那些人。实际情况远比这要复杂，特别是临时短工队伍中，有不少贫苦自耕农和佃农参与其间，类似半自耕半雇工和半佃农半雇工的情况。说到农业雇工的人数，这比佃农和自耕农更难匡估，如果排除临时参与雇佣的目耕农和佃农，比较单纯的农业雇工，大概超不过全部农业人口四10％。</p>
<p>　　在清代农业人口中，除了上述以外，还有少数佃仆和农奴，因不是主流，故略而勿述。</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发展和制约并存</strong></p>
<p>　　清代农业，从生产力的角度考察，最大的成就是在人口成倍增加的条件下，由于粮食总产提高，不但保证了全国黎民百姓基本不致挨饿，而且还能在有限耕地里，不断增加经济作物面积，促进农副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增强了农民的生存能力，这是18—19世纪中国农业所创造的重大成绩。</p>
<p>　　我们可以联系明代的情况来看，按据匡估，明万历间人口数是1．2亿—1．5亿，耕地7亿市亩（7．6亿明亩），人均耕地4.7—5．8亩。用将近5—6亩地养活一个人，在当时生产条件下，只要没有大的变故，那是不困难的。清康雍之际，耕地9．02亿市亩，人口1．5亿左右，人均耕地6亩，总体农业条件稍超过于明代，有人鼓吹的“康乾盛世”，正是在这样的物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可在这以后，情况就日趋严峻，主要矛盾是人口增加速度超过耕地面积的增长。到1840年前后，人口达到41888万人，较康雍间增长了将近1．9倍，可耕地只增加12．75％，计11．5亿市亩，人均耕地2．75亩，较前减少3．25亩。这意味着要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总体上不致下降，必须通过更多的办法来加以保证，前面我们提到的扩大耕地，重视水利兴修，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土地利用率，广泛引种高产作物以及增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多种经营，都是为此所作的努力，而农民队伍内部某种带有结构性的变化，则有利于适应这种变革。但由此而来，农民的劳动投入也相应增加了，其主要表现为农业以外的相关作业投入的加大。</p>
<p>　　很多史料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河南孟县，乾隆时已是“地窄人稠，按口计地，每人不足一亩”，故“通邑男妇”于种地外，“惟纺织营生糊口”[50]。湖北天门县，  “无论山农、泽农，家必兼织”，“农隙即率妇子昼夜勤纺织”，而且随着人户滋繁，“在昔机杼不过十室而三，今（乾隆时）则十室而九矣”[51]；直隶南宫县，乾嘉以后，亦是“妇人皆务绩纺”，即“男子无事亦佐之”[52]。处于丘陵山区的江西宁都、石城、瑞金等州县，嘉道之际，“计口授田不及二亩”，农民为了“上纳粮赋，下以仰事俯育”，满足“衣服、饮食、医药、婚嫁、丧葬之费”，必须于种粮外，“以其余力种植烟、芋、茶、桐，妇女绩苧为布以佐之”[53]。经济发达的沿太湖平原区和广东珠江三角洲农民，更是农、副、渔等兼而容之，并与市场密切联系在一起。</p>
<p>　　关于上述情况，有的学者称之为“过密化”或“过密型变化”，就是说农民收入的增加，是以加大单位劳动时间为代价的，劳动生产率没有相应提高，造成边际报酬的递减。并且说，这种仅敷糊口水平的小农生产，不会把农村引向“结构性质变”，即无法实现“近代化”。应该说，这是一种值得重视的见解，有其合理的内容，因为18、19世纪间，中国农业确实存在着“过密化”的情况，前面的例子也多少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不能绝对化。因为衡量农业生产的发展不只是单位时间的劳动报酬，而应与生产结构、制度变化和人的需求满足这样一些指标，综合进行考察，即既包含了生产力的进步，也看到生产关系的变化，并与流通、分配紧连在一起。照此看来，清代农业，至少在18世纪是有进步、有发展的。</p>
<p>　　其次，要看到不同地区不同的特点。中国地方那么大，各地的农业发展水平也千差万别，笼统的以一种模式来概括全部，就不一定合适。就以长江三角洲为例，有的学者认为是过密型增长，可也有学者通过明清水稻生产的考察，得出了另外的结论，他说：“我们认为，明清水稻亩产量确实在不断提高，直至清代中叶方达到其传统农业时代（1950年以前）的顶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提高并不伴随有水稻亩均劳动投入的明显增加”。按照后一种说法，“过密化”就难以成立[54]。另如珠江三角洲，这在18、19世纪之交也是个人多地少、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全国的地区，有的学者从对那里沙田经营的考察发现，在“18世纪以后，该地区沙田的经营，表现出一种相当粗放的形式，却为整个珠江三角洲迅速的农业商品提供了大量的商品粮供应。这一情况是在单位面积土地的劳动投入相对较少、单位面积产量相对较低的条件下发生的”[55]。这个例证表明，在这里，边际报酬递减的理论并不合适。</p>
<p>　　过密化理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人口膨胀对农业造成的压力。其实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人多地少的矛盾，那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事，主要发生在传统农业区。那里的一些农民为寻求土地，不断向边疆、山区、海岛以及海外流迁，可有趣的是人口最密集的沿太湖平原和珠江三角洲，农民们不但很少外迁，而且随着工商业的发达和城镇的兴起，还有不少外地人口流向此地，使该地成为当时全国经济最发达、人们总体生活水平最高的地区，这说明不能过分夸大人口压力对中国发展所起的阻滞作用。</p>
<p>　　我们认为，18、19世纪之际的中国农业生产是有进步的，在农民队伍中所出现的某些变化是值得重视的，当然也有困难、有压力，存在着“过密化”的情况。总体来看，是发展和制约并存，如果不是外国帝国主义入侵打乱了这一进程，中国也有着向近代化迈进的因素和机会。</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程含章：《岭南集》卷六，《兴水利二十六陂记序》，《新开恒丰陂记》。</p>
<p>[2]乾隆《宁夏府志》卷二。按：文中有田地以分计，每分合50亩。</p>
<p>[3]乾隆《重修肃州新志·肃州附载》。</p>
<p>[4]梁家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农业出版社，1989年，471页。</p>
<p>[5]参见彭雨新、张建民《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333—334页。</p>
<p>[6]乾隆《正定府志》卷四，《清高宗实录》卷二一一，页七。</p>
<p>[7]陈弘谋：《培远堂文集》卷二九，《再申浚井泉檄》。</p>
<p>[8]王心敬：《丰川续集》卷一八，《答高安朱公》。</p>
<p>[9]道光《河内县志》卷一二。</p>
<p>[10]参见吴芳《清代北方井灌的发展及其作用》，《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p>
<p>[11]陈树平：《明清时期的井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4期。</p>
<p>[12]光绪《南昌县志》卷五。</p>
<p>[13] 《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190—191页。</p>
<p>[14]孙廷铨：《孙文定公奏疏》卷八，《请开曲麦疏》。</p>
<p>[15] 《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2辑，52—54页。</p>
<p>[16]闵宗殿：《清代的人口问题及其农业对策》，  《清史研究通讯》1990年第1期。</p>
<p>[17]包世臣：《齐民四术》卷一。</p>
<p>[18]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185—187页。</p>
<p>[19] 《清经世文编》卷三七，高晋：《请海疆禾棉兼种疏》。</p>
<p>[20]光绪《余姚县志》卷六，戴廷珠；《敕修海侯庙记》。</p>
<p>[21]许檀：《明清时期山东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p>
<p>[22]史建云：《清代华北平原农村棉纺织业商品生产》，  《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p>
<p>[23]黄可润：《畿辅闻见录》。</p>
<p>[24]方观承：《御制棉花图跋》。</p>
<p>[25] 《荒政丛书》卷五，《救荒图说》。</p>
<p>[26]徐新吾主编：《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52页。</p>
<p>[27]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210—212页。</p>
<p>[28]拙作《清代粮食生产的发展》。</p>
<p>[29]上述数字分别釆自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180页，《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52页；《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212页。</p>
<p>[30]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89年，963页</p>
<p>[31]《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中国社科出版社，1991年，81页。</p>
<p>[32]《清圣祖实录》卷二一五，页四。</p>
<p>[33]《大义觉迷录》，《清史资料》第4辑，中华书局，1983年，31页。</p>
<p>[34]《清经世文编》卷三九，杨锡绂：《陈明朱贵之由疏》。</p>
<p>[35]根据《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79页所列表格计算所得。</p>
<p>[36]参见《中国近代经济史》，801—820页。</p>
<p>[37]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80页。</p>
<p>[38]王毓铨：《莱芜集》，中华书局，1983年，363页。</p>
<p>[39]李兆洛：《养一斋文集》卷一四，《君赓颺家传》。</p>
<p>[40]《清经世文编》卷三○，盛枫：《江北均丁说》。</p>
<p>[41]《日知录集释》卷一○，《苏松二府田赋之重》。</p>
<p>[42]《康熙初年江苏长洲三册鱼鳞簿所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p>
<p>[43]《清高宗实录》卷一七五，页一九。</p>
<p>[44]吴量愷：《清代经济史研究》，华中师大出版社，1991年，265—266页。</p>
<p>[45]刘永成：《清代前期农业资本主义萌芽初探》，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65页。</p>
<p>[46]嘉庆《临安府志》卷一九，陈为詝：《应诏陈事务疏》。</p>
<p>[47]《清经世文编》卷二八，《闲民》。</p>
<p>[48]《清经世文编》卷二九，《巴陵志田赋论》。</p>
<p>[49]乾隆《宝鸡县志》卷一二。</p>
<p>[50]乾隆《盂县志》卷四上。</p>
<p>[51]乾隆《天门县志》卷六。</p>
<p>[52]道光《南宫县志》卷六。</p>
<p>[53]道光《宁都直隶州志》卷一一。</p>
<p>[54]李伯重：《天地人的变化与明清江南的水稻生产》，《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p>
<p>[55]刘志伟、陈春声：《应重视传统农业发展的社会空间》，《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1期。</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原载《中国历史上的农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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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初垦荒政策分析——《民命所系：清代的农业和农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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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7 Feb 2012 00:39:33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清代通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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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在中国，一向有所谓“务本足国”、“首治农桑”的说法。“本”或者“农桑”，就是指耕作农业。因此，每当一个朝代发生农民大起义、或其他剧烈的社会变动以后，新上台的统治者为了稳定封建秩序，巩固剥削制度，总是把恢复、整顿农业放在重要的地位。以招徕流民，垦复荒地为目的的“劝垦”政策，就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清初统治者大力推行的垦荒政策，也是上述背景下的产物。 　　清初的垦荒，虽然离不开诸如放宽起科年限，官给牛种、加强官员考成等传统形式，但是，由于各个朝代的历史条件不尽相同，统治者在推行垦荒中所遇到的问题也各有差异，因此，即使是相同的形式，在政策的制订和推行中，也往往有着各自的侧重和特点。下面我们结合清初情况，分八个问题，就当时国家的垦荒政策进行讨论。 一、清初社会经济的残破 　　清朝是在镇压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轰轰烈烈的农民革命风暴，彻底埋葬了明朝统治，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大批的王公、贵戚、官僚、绅衿遭到镇压，他们的金银财货被没收，还有不少土地回到农民手里，归劳动者所有。但与此同时，地主阶级也在调动一切力量，进行拼死反扑。从明末一直延续到清初的几十年战争，特别是统治者在镇压农民起义中，对反抗者采取一概“剿灭”、“杀绝”的做法，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的摧残。 　　当时，从北方到南方，从城镇到农村，几乎到处都有流亡的人丁，残破的屋宇，以及荒芜的田土．像“山东地土荒芜，有一户之中止存一二人，十亩之田止种一二亩者”【1】。称为中州之地的河南，“自明季以来，兵火相仍，郡邑丘墟，土田荆棘，户口耗减，腹心受病，视四肢为较甚”【2】。陕西、甘肃一带，“民间所种熟田，不过近城平衍之处，其余则荒芜弥望，久无耕耨之迹”【3】。“三晋之民”，由于天灾人祸连年不断，“逃亡最多，而庐舍丘墟，田土荒废，匪朝夕矣!”【4】顺治四年(1647)，山西巡抚祝世昌一次就奏报了该省“实在荒地七万五千五百三十四顷一十八亩”【5】。就在这一年，有个叫张懋熔的巡按御史，就官湖南，他从岳州到长沙，因为沿途没有人烟，只好“夜宿草中，昼食树下”，进入长沙以后，“城中房舍皆无，民皆弃家远遁”【6】。久经兵火的四川省情况更惨，保宁、顺庆、潼川、龙安等三府一州所属的29县，“一望丘墟，倚山逼水者豺虎昼游”【7】。顺庆府属的南充县，“招徕户口人丁五百零六名”，被老虎吞噬的竟达228名，后来新招人丁74名，又被老虎吃去42名。因为人丁稀少，屋宇残破，甚至“有耕田行路，被老虎白昼吞食者；有乡居散处，被虎夤夜人食者，及各州县城垣倒塌，虎亦有径行阑食者”【8】。这个省直到康熙十年(1671)，封建国家账籍上记载的“实熟田地”还只有15304顷多，比明朝万历六年(1578)的134827顷，还不到十分之一【9】。 　　江西省的情况也很严重。明万历六年(1578)，该省的田土数额是401151顷，人口5153005口，到顺治十三年(1656)，“杀戮逃亡人丁七十余万口，抛荒田土一十七万余顷”【10】。江南和浙江也因屡经“变乱”，“男妇罹于杀掠，庐舍遭于焚毁”，结果“桑柘之木伐以为薪，养蚕之人与食俱竭，而丝与杼皆废矣!”【11】其他如广东、广西、福建等省，亦无不如此，甚至连素称繁华、受兵燹之祸相对较少的江南苏、松地区，也因房舍多成“瓦砾”，而使人有“沧海桑田”之感【12】。 　　由于人丁逃亡，土地荒芜而形成的社会经济的残破，给清朝统治者带来最直接的后果是赋税缺额。马克思说：“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13】又说：“小块土地……还肩负着赋税的重担。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14】没有足够的赋税，也就意味着难以养活皇室、各级官僚、军队等国家机器，也就无法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固，而这对统治阶级来说是无法想象的。 　　就在顺治初年，江西南昌等10府共有有主、无主荒地68000余顷，南安，赣州两府还有“荒米”42199石有零。它们一个“止有地数而无粮数”，另一个“止有米数而无地数”【15】，封建国家都征不到赋税。安徽潜山县原额田土3020余顷，其中抛荒地亩竟达2204顷；太湖县原额田土4196顷余，抛荒地亩有3096顷多【16】；英山县(今属湖北省)原额田土1195顷多，人丁11335丁，而今只剩熟田26顷余，人丁542丁【17】，田赋丁役都大大缺额。河南省在明代政府账籍上记载的原额地亩数字是954179顷余，共征银3791228两，到了顺治十六年(1659)，只剩“行粮熟地三十八万三千三百零七顷多，征银一百九十八万三千零一两”【18】，土地减少一半多，征银数也相应减少一半多。 　　必须指出，这种“地荒民逃，赋税不充”【19】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据顺治九年(1652)有人计算，直隶和各省钱粮，因为土地荒芜所造成的缺额就有400多万两【20】。而实际的财政开支，由于南方的战争继续进行还在急速增长。当时，封建国家的税收包括盐课，关榷等项目，但最主要的是地丁税，特别是出自土地的田赋。所谓“人丁地土乃财赋根本”【21】，“无地则无民，无民则无赋，惟正供有亏，根本之伤”【22】，反映了当时官员们的忧虑和不安，他们纷纷向清廷上疏，要求解决这个问题。 　　事实上，与赋税缺额紧密相连，并同样引起统治者惊恐的，还有社会上存在的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而形成的流民群。这些流民，有的“携男挈女，千百成群”，“竟无所归”【23】；有的“逃避于深山穷谷”“如麋鹿”【24】；有的像山东滨海地区，不少农民“倚洪涛为险，借山岛为窑，出没不常”【25】。辽东则有“寄居登州海岛者甚众”【26】。大批流民迫于饥寒，又无法从事生产，不少人只好重新拿起刀枪，用武力反抗清朝统治。像陕西，当李白成等农民被清军“次第歼灭”以后，南北山谷间仍有大股小股的武装起义“不时窃发”，“皆由逃亡所结聚也”【27】。在山西，“饥民逃兵，啸聚为乱，不止一处”【28】。江西广信府一带还有“县中比一比，山上多一旗”【29】的说法。清朝封建政府企图用严刑酷法逼农民缴粮应差，结果促使更多农民上山与清军对抗。甚至连帝都所在的顺天府等地，也有大批“游民”、“饥民”组成的武装，他们“千百成党”，反抗清朝政府【30】。 　　大批流民的存在，以及不少人拿起武器进行斗争，严重地威胁着清朝的封建统治。所谓“流民安则转盗为民，流民散则转民为盗”【31】，表现了他们对流民存在的惊恐心情。顺治十一年(1654)，都察院都御史龚鼎孳，得知山东一带积聚大批流民，立刻向清廷上疏，要求“以康奠民生为久安长治之本”，妥善进行处理，他认为：“一旦良民化而为乱民，即发兵剿除，……兴师动众，烦费何堪，而况走险之民，不可胜诛，又谁办耕而课织乎!”【32】工科给事中魏裔介针对当时存在的大批流民，提议：各级地方官员，“凡流民所至，不收卹者，题参斥革。若能设法抚绥，即分别多寡，准以优等保荐【33】”。龚鼎孳和魏裔介等所说的“康奠民生”。“抚绥”“流民”，就是要诱使这些农民重新附着于土地，为封建国家和地主阶级“办耕课织”。 　　下面是顺治八年(1651)到顺治十八年，清朝户籍账册上所载田土，人丁以及地丁税粮的数额： 　　上表根据《实录》并参见张玉书《张文贞公集》卷七《纪顺治间户口数目》，《纪顺治间钱粮数目》制成。按：有关清代田土数额，各书记载颇有出入，如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九《田土》条记：“顺治十六年，天下田土五百四十九万三千五百七十六顷四十亩”。康熙《大清会典》和《清朝文献通考》根据奏销册载：顺治十八年的田地额为5493576顷余．究竟哪些数字比较准确，有待进一步讨论．又，有关地丁征银数，歧异也不小，均暂存待考。 　　以上所载人丁、田土数额，与明代万历六年(1578)《会典》所载：人口6692856。田土7013976顷28亩【34】，相差相当距离。这也有助于说明清初社会经济破坏的严重。清朝统治者要补上缺额，使其能够掌握更多的田土、人丁，为其供赋纳差，在当时，最根本的办法，即仿效历代封建统治者实行的所谓“劝垦”政策。 二、关于领垦“无主荒地”“永准为业” 　　清朝人关以后，陆续任用了一批明朝降官，委派他们在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各省、府、州、县担任职务．由于这些人长期在明朝做官，对明末以来的社会经济情况，认识要比刚刚人关的满族贵族深刻得多。特别是被派到地方供职的官员，对于“无民可役”，“无地可税”的窘状，感受更加深刻。因此，为制止流民、充实赋税的“劝令垦荒”的主张，都是先由他们提出来，然后为清朝统治者接受并颁令推行的。 　　作为垦荒政策的第一步，必须区别不同荒地，解决所有权问题。 　　当时社会上存在的荒地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无主荒地”，另一类是“有主荒地”。所谓“无主荒地”，并不是从来没有主人．拥有这些土地的原主人，大多是平时苛剥农民、民愤极大的明代藩王、戚畹和显贵豪绅，都是大土地所有者。在明末农民起义的狂飙中，这些人及其家属，往往最先成为起义军镇压的对象，而他们所遗下的土地，部分为佃耕农民所占种，但也有不少因为明末清初连年的战乱，广大农民无法从事正常生产而荒废了。至于另一类“有主荒地”，它们的原主人，也在农民起义中受到冲击，但由于当时本人或家属，或者因为在外做官，或者因为事先听得消息，逃窜他乡。清军人关以后，他们依靠清朝政府的保护，名义上还对该土地拥有所有权，但是由于战乱之余，不少佃农纷纷逃亡，实际上很多田土有待“招佃开垦”。当然，在上述“无主荒地”和“有主荒地”中，也有一些是属于一般中小地主或自耕农民的土地，但数量相对较少。 　　清朝政府对上述两种不同荒地，规定的政策是不同的。顺治元年(1644)，山东巡抚方大猷向清廷条陈：“州县卫所荒地无主者，分给流民及官民屯种。”【35】至于“有主荒地”，则由原来主人“招佃开垦”，官府适当给以资助或放宽纳赋年限。方大猷的建议，很快为清朝统治者所批准，敕令各地官员“率属实力奉行”【36】。但方大猷的条陈和朝廷的批复，都没有正面回答分给“流民”耕种的这些土地，最终所有权究竟属于谁，而这对于耕种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顺治六年(1649)，清朝政府在诏谕中正式提出：“凡各处逃亡民人，不论原籍别籍，必广加招徕，编人保甲”，由各道府州县，查“察本地方无主荒田，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37】。以后，清朝政府又多次重申“无主荒地”，开垦耕种后可以“永准为业”的规定。 　　清朝政府颁布垦种“无主荒地”“永准为业”，目的是为了引诱农民回到土地上来，使“差赋有出”。顺治六年(1649)的诏谕同时规定，开垦“无主荒地”的“逃亡民人”，必须“编人保甲”，并由“州县给以印信执照”，道理也就在此。但是，清朝政府的这项规定，毕竟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农民获得土地。在当时农民起义已经处于低潮的情况下，回到农村、回到土地耕作。当然，清朝政府颁布“永准为业”的诏令，绝不是由于新政府的仁慈，因为没有农民起义，没有起义军推翻明朝和对官僚地主们的镇压扫荡，统治者是不会给被剥削者以任何施舍的。 　　所谓“无主荒地”“开垦耕种，永准为业”，虽然有利于农民获得土地，但地主阶级凭借他们在政治上的特权和经济上的优势，可以抢占更多的土地。而官府又总是保障地主豪强的利益，从而使得这种“永准为业”，在很大程度上常为地主抢占田土敞开方便之门。]]></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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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清初统治者大力推行的垦荒政策，也是上述背景下的产物。</p>
<p>　　清初的垦荒，虽然离不开诸如放宽起科年限，官给牛种、加强官员考成等传统形式，但是，由于各个朝代的历史条件不尽相同，统治者在推行垦荒中所遇到的问题也各有差异，因此，即使是相同的形式，在政策的制订和推行中，也往往有着各自的侧重和特点。下面我们结合清初情况，分八个问题，就当时国家的垦荒政策进行讨论。</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清初社会经济的残破</strong></p>
<p>　　清朝是在镇压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p>
<p>　　轰轰烈烈的农民革命风暴，彻底埋葬了明朝统治，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大批的王公、贵戚、官僚、绅衿遭到镇压，他们的金银财货被没收，还有不少土地回到农民手里，归劳动者所有。但与此同时，地主阶级也在调动一切力量，进行拼死反扑。从明末一直延续到清初的几十年战争，特别是统治者在镇压农民起义中，对反抗者采取一概“剿灭”、“杀绝”的做法，使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的摧残。</p>
<p>　　当时，从北方到南方，从城镇到农村，几乎到处都有流亡的人丁，残破的屋宇，以及荒芜的田土．像“山东地土荒芜，有一户之中止存一二人，十亩之田止种一二亩者”【1】。称为中州之地的河南，“自明季以来，兵火相仍，郡邑丘墟，土田荆棘，户口耗减，腹心受病，视四肢为较甚”【2】。陕西、甘肃一带，“民间所种熟田，不过近城平衍之处，其余则荒芜弥望，久无耕耨之迹”【3】。“三晋之民”，由于天灾人祸连年不断，“逃亡最多，而庐舍丘墟，田土荒废，匪朝夕矣!”【4】顺治四年(1647)，山西巡抚祝世昌一次就奏报了该省“实在荒地七万五千五百三十四顷一十八亩”【5】。就在这一年，有个叫张懋熔的巡按御史，就官湖南，他从岳州到长沙，因为沿途没有人烟，只好“夜宿草中，昼食树下”，进入长沙以后，“城中房舍皆无，民皆弃家远遁”【6】。久经兵火的四川省情况更惨，保宁、顺庆、潼川、龙安等三府一州所属的29县，“一望丘墟，倚山逼水者豺虎昼游”【7】。顺庆府属的南充县，“招徕户口人丁五百零六名”，被老虎吞噬的竟达228名，后来新招人丁74名，又被老虎吃去42名。因为人丁稀少，屋宇残破，甚至“有耕田行路，被老虎白昼吞食者；有乡居散处，被虎夤夜人食者，及各州县城垣倒塌，虎亦有径行阑食者”【8】。这个省直到康熙十年(1671)，封建国家账籍上记载的“实熟田地”还只有15304顷多，比明朝万历六年(1578)的134827顷，还不到十分之一【9】。</p>
<p>　　江西省的情况也很严重。明万历六年(1578)，该省的田土数额是401151顷，人口5153005口，到顺治十三年(1656)，“杀戮逃亡人丁七十余万口，抛荒田土一十七万余顷”【10】。江南和浙江也因屡经“变乱”，“男妇罹于杀掠，庐舍遭于焚毁”，结果“桑柘之木伐以为薪，养蚕之人与食俱竭，而丝与杼皆废矣!”【11】其他如广东、广西、福建等省，亦无不如此，甚至连素称繁华、受兵燹之祸相对较少的江南苏、松地区，也因房舍多成“瓦砾”，而使人有“沧海桑田”之感【12】。</p>
<p>　　由于人丁逃亡，土地荒芜而形成的社会经济的残破，给清朝统治者带来最直接的后果是赋税缺额。马克思说：“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13】又说：“小块土地……还肩负着赋税的重担。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14】没有足够的赋税，也就意味着难以养活皇室、各级官僚、军队等国家机器，也就无法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固，而这对统治阶级来说是无法想象的。</p>
<p>　　就在顺治初年，江西南昌等10府共有有主、无主荒地68000余顷，南安，赣州两府还有“荒米”42199石有零。它们一个“止有地数而无粮数”，另一个“止有米数而无地数”【15】，封建国家都征不到赋税。安徽潜山县原额田土3020余顷，其中抛荒地亩竟达2204顷；太湖县原额田土4196顷余，抛荒地亩有3096顷多【16】；英山县(今属湖北省)原额田土1195顷多，人丁11335丁，而今只剩熟田26顷余，人丁542丁【17】，田赋丁役都大大缺额。河南省在明代政府账籍上记载的原额地亩数字是954179顷余，共征银3791228两，到了顺治十六年(1659)，只剩“行粮熟地三十八万三千三百零七顷多，征银一百九十八万三千零一两”【18】，土地减少一半多，征银数也相应减少一半多。</p>
<p>　　必须指出，这种“地荒民逃，赋税不充”【19】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据顺治九年(1652)有人计算，直隶和各省钱粮，因为土地荒芜所造成的缺额就有400多万两【20】。而实际的财政开支，由于南方的战争继续进行还在急速增长。当时，封建国家的税收包括盐课，关榷等项目，但最主要的是地丁税，特别是出自土地的田赋。所谓“人丁地土乃财赋根本”【21】，“无地则无民，无民则无赋，惟正供有亏，根本之伤”【22】，反映了当时官员们的忧虑和不安，他们纷纷向清廷上疏，要求解决这个问题。</p>
<p>　　事实上，与赋税缺额紧密相连，并同样引起统治者惊恐的，还有社会上存在的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而形成的流民群。这些流民，有的“携男挈女，千百成群”，“竟无所归”【23】；有的“逃避于深山穷谷”“如麋鹿”【24】；有的像山东滨海地区，不少农民“倚洪涛为险，借山岛为窑，出没不常”【25】。辽东则有“寄居登州海岛者甚众”【26】。大批流民迫于饥寒，又无法从事生产，不少人只好重新拿起刀枪，用武力反抗清朝统治。像陕西，当李白成等农民被清军“次第歼灭”以后，南北山谷间仍有大股小股的武装起义“不时窃发”，“皆由逃亡所结聚也”【27】。在山西，“饥民逃兵，啸聚为乱，不止一处”【28】。江西广信府一带还有“县中比一比，山上多一旗”【29】的说法。清朝封建政府企图用严刑酷法逼农民缴粮应差，结果促使更多农民上山与清军对抗。甚至连帝都所在的顺天府等地，也有大批“游民”、“饥民”组成的武装，他们“千百成党”，反抗清朝政府【30】。</p>
<p>　　大批流民的存在，以及不少人拿起武器进行斗争，严重地威胁着清朝的封建统治。所谓“流民安则转盗为民，流民散则转民为盗”【31】，表现了他们对流民存在的惊恐心情。顺治十一年(1654)，都察院都御史龚鼎孳，得知山东一带积聚大批流民，立刻向清廷上疏，要求“以康奠民生为久安长治之本”，妥善进行处理，他认为：“一旦良民化而为乱民，即发兵剿除，……兴师动众，烦费何堪，而况走险之民，不可胜诛，又谁办耕而课织乎!”【32】工科给事中魏裔介针对当时存在的大批流民，提议：各级地方官员，“凡流民所至，不收卹者，题参斥革。若能设法抚绥，即分别多寡，准以优等保荐【33】”。龚鼎孳和魏裔介等所说的“康奠民生”。“抚绥”“流民”，就是要诱使这些农民重新附着于土地，为封建国家和地主阶级“办耕课织”。</p>
<p>　　下面是顺治八年(1651)到顺治十八年，清朝户籍账册上所载田土，人丁以及地丁税粮的数额：</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5085" title="20120227_001"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0227_001.jpg" alt="" width="600" height="332" /></p>
<p>　　上表根据《实录》并参见张玉书《张文贞公集》卷七《纪顺治间户口数目》，《纪顺治间钱粮数目》制成。按：有关清代田土数额，各书记载颇有出入，如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九《田土》条记：“顺治十六年，天下田土五百四十九万三千五百七十六顷四十亩”。康熙《大清会典》和《清朝文献通考》根据奏销册载：顺治十八年的田地额为5493576顷余．究竟哪些数字比较准确，有待进一步讨论．又，有关地丁征银数，歧异也不小，均暂存待考。</p>
<p>　　以上所载人丁、田土数额，与明代万历六年(1578)《会典》所载：人口6692856。田土7013976顷28亩【34】，相差相当距离。这也有助于说明清初社会经济破坏的严重。清朝统治者要补上缺额，使其能够掌握更多的田土、人丁，为其供赋纳差，在当时，最根本的办法，即仿效历代封建统治者实行的所谓“劝垦”政策。</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关于领垦“无主荒地”“永准为业”</strong></p>
<p>　　清朝人关以后，陆续任用了一批明朝降官，委派他们在中央政府各部门和各省、府、州、县担任职务．由于这些人长期在明朝做官，对明末以来的社会经济情况，认识要比刚刚人关的满族贵族深刻得多。特别是被派到地方供职的官员，对于“无民可役”，“无地可税”的窘状，感受更加深刻。因此，为制止流民、充实赋税的“劝令垦荒”的主张，都是先由他们提出来，然后为清朝统治者接受并颁令推行的。</p>
<p>　　作为垦荒政策的第一步，必须区别不同荒地，解决所有权问题。</p>
<p>　　当时社会上存在的荒地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无主荒地”，另一类是“有主荒地”。所谓“无主荒地”，并不是从来没有主人．拥有这些土地的原主人，大多是平时苛剥农民、民愤极大的明代藩王、戚畹和显贵豪绅，都是大土地所有者。在明末农民起义的狂飙中，这些人及其家属，往往最先成为起义军镇压的对象，而他们所遗下的土地，部分为佃耕农民所占种，但也有不少因为明末清初连年的战乱，广大农民无法从事正常生产而荒废了。至于另一类“有主荒地”，它们的原主人，也在农民起义中受到冲击，但由于当时本人或家属，或者因为在外做官，或者因为事先听得消息，逃窜他乡。清军人关以后，他们依靠清朝政府的保护，名义上还对该土地拥有所有权，但是由于战乱之余，不少佃农纷纷逃亡，实际上很多田土有待“招佃开垦”。当然，在上述“无主荒地”和“有主荒地”中，也有一些是属于一般中小地主或自耕农民的土地，但数量相对较少。</p>
<p>　　清朝政府对上述两种不同荒地，规定的政策是不同的。顺治元年(1644)，山东巡抚方大猷向清廷条陈：“州县卫所荒地无主者，分给流民及官民屯种。”【35】至于“有主荒地”，则由原来主人“招佃开垦”，官府适当给以资助或放宽纳赋年限。方大猷的建议，很快为清朝统治者所批准，敕令各地官员“率属实力奉行”【36】。但方大猷的条陈和朝廷的批复，都没有正面回答分给“流民”耕种的这些土地，最终所有权究竟属于谁，而这对于耕种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顺治六年(1649)，清朝政府在诏谕中正式提出：“凡各处逃亡民人，不论原籍别籍，必广加招徕，编人保甲”，由各道府州县，查“察本地方无主荒田，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37】。以后，清朝政府又多次重申“无主荒地”，开垦耕种后可以“永准为业”的规定。</p>
<p>　　清朝政府颁布垦种“无主荒地”“永准为业”，目的是为了引诱农民回到土地上来，使“差赋有出”。顺治六年(1649)的诏谕同时规定，开垦“无主荒地”的“逃亡民人”，必须“编人保甲”，并由“州县给以印信执照”，道理也就在此。但是，清朝政府的这项规定，毕竟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农民获得土地。在当时农民起义已经处于低潮的情况下，回到农村、回到土地耕作。当然，清朝政府颁布“永准为业”的诏令，绝不是由于新政府的仁慈，因为没有农民起义，没有起义军推翻明朝和对官僚地主们的镇压扫荡，统治者是不会给被剥削者以任何施舍的。</p>
<p>　　所谓“无主荒地”“开垦耕种，永准为业”，虽然有利于农民获得土地，但地主阶级凭借他们在政治上的特权和经济上的优势，可以抢占更多的土地。而官府又总是保障地主豪强的利益，从而使得这种“永准为业”，在很大程度上常为地主抢占田土敞开方便之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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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民命所系：清代的农业和农民》前言、目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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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6 Feb 2012 15:31:4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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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民命所系：清代的农业和农民／郭松义著．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6   前言       《民命所系：清代的农业和农民》，是一本专题性文集。我之所以将此类论文编辑成集，是因为农业和农民，不但关系着当时社会的稳定和朝代的兴衰，即使在现代同样十分重要。而我所关注的农业、农民主要指清代，与近代时代相近。那时发生的事和遇到的矛盾，有的到今天仍可寻见源头，甚至有借鉴意义。其次，在我从事的研究生涯里，农业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我的研究成果，除著作外，已发表的百余篇论文中，有关农业、农民的达30余篇、60余万字，占了将近三分之一。此次，我选录24篇，约40万字，恰好是一本中等部头的书。     我所选录的24篇论文，从内容上可分为5个方面：     一、从国家政策角度作讨论的，像《清初垦荒政策分析》、《由重征九厘银看清初的三饷蠲免》、《清初的更名田》、《政策与效应：清中叶的农业生产形势和国家政策投入》、《清代蠲免政策中有关减免佃户地租规定的探讨》、《清代的灾赈》、《清代的“黄宗羲定律”》，都是针对朝廷的一些重大政策，诸如垦荒、减免赋税、兴修农田水利、告劝精耕细作，倡导多种经营，以及变更田制等而写的。它们与有清一代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息息相关。     二、直接谈农业生产和农民的，有《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生活水平》、《18、19世纪的中国农业和农民》、《玉米、番薯在中国传播中的一些问题》、《清代的自耕农和自耕农经济》、《清代的男女并作》、  《清代农村伙种关系试探》、《清代的牛租剥削》、《清代的灾害和农业：兼及农业外延式发展与生态的关系》、《清代的“农转非”》。这里有的是从生产力领域着眼的，如粮食生产量、玉米番薯传播、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灾害与农业；也有与生产关系接链的，如伙种关系、牛租剥削；更有两者兼具的，如自耕农和自耕农经济；另有若男女并作、“农转非&#8221;，则是连系清代社会环境和土地压力加大情况下，在生产领域出现的劳动新组合、新变化，所作的一些考察。     三、关注农产品的流通领域，谈商品粮和商品粮的集散，共两篇：《清代粮食贸易》、《清代粮食市场和商品粮数量的估测》。     四、几篇与农事有关的考证性文章：《清代的亩制和流行于民间的田土计量》、《清代的量器和量法》、《古籍所载有关玉米别称的几点辩证》、《花生别称考略》。这前两篇针对的是清代复杂的度量衡，就田土计量和量器量法作了某种梳理和考订；后者是从玉米、花生传入中土后，因各地称谓不同，常引出混乱，故稍作辩证。     五、在时段上不限于清代但又与清代有所牵连的文章：《略论我国战国至清代的粮食生产》是应当时《中国史研究》编辑部之约与张泽咸、王曾瑜二兄合作完成的，我负责明清时期和篇末结尾部分。收入此文的目的，是想稍稍摆脱一下单纯说清代，使读者对我国长时间里粮食种植历史的发展轨迹，有一个纵向了解。另一篇是《明末的三饷加派》，它与前面的《清初的三饷蠲免》属于姊妹篇。两稿早在1966年前已完成，因遭遇“文化大革命”，延至l982年、l983年才发表。它们都是谈赋税，先是明朝搞加派，后来才有清初行蠲免但又遭遇困难，都关系到农民。考虑到先已收了《清初的三饷蠲免》，故决定稍占篇幅，将《明代的三饷加派》忝附于后，以示全璧。     上述24篇文章，早的发表于20世纪80年代初，晚的是近一两年里刊登的，其中也有先在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上的演讲或发言，‘经修改充实被收进论集或在刊物上发表的。在所选文章中，有的具有学术探索性质，像《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生活》、《清代粮食市场的商品粮数量的估测》。前文以明清两代的粮食生产记录为依据，对其平均亩产和总产作了大体的匡算，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后文前段谈清代粮食销售由多级市场网络所组成，后段推算全国各时段商品粮的数额。虽然我在演算时，采用了上千个基本数据，但由于资料本身的局限和其他客观原因，要作如此大范围、大时段计量研究，必然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主要是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不过作为一种学术尝试，或表达个人的学术观点，应仍有其价值。另有一些文章，如讨论自耕农和自耕农经济、讲牛租剥削、伙种关系、“农转非”等，多是些在学术界触及较少或尚无涉及的问题，多少具有求全补缺的意思。     “更名田”是清初国家出台的一项重要土地政策，治清史者不断有所提及，但在涉及更名田诏旨发布前后事件的演变过程和更名田的数额方面，学者们的论述常有缺误。为此，文章详细考订史实，对其过程和结果，包括更名田数额，力求作较完整的论述。《政策与效应：清中叶的农业生产形势和国家的政策投入》一文，是要说明清代农业经过近百年的恢复、发展，又进入到新的转折时期：一方面是经济繁荣给农业生产带来机遇，同时又因人地矛盾加剧和城镇化的增速，给农业造成巨大压力。在此情况下，国家是通过哪些政策调控来缓解矛盾的。这除了加大财政注资，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如兴修农田水利)，减免田赋，扶植农民复兴生产外，还告劝精耕细作，倡导多种经营，而其中的核心便是各随土地条件，勿强民树所非宜，亦不必强有作为，造成滋扰，要使民有余资。即政策要顺从民意，尊重种植规律，使百姓得到实惠，这对一个正处于强势的政府尤其显得重要。再就是适时关注生产关系中出现的矛盾，妥善加以解决。应该说，上述内容，直到今天仍颇具新鲜感。《玉米、番薯在中国传播中的一些问题》是我从档案、方志、文集、农书等史籍中搜辑30多万字资料的基础上写成的(该资料与邓自燊合编，已于198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1987年初，我在美国作学术访问，曾以此为题，在加州大学作过演讲，与会者认为类似成果虽有不少，但我的报告仍表现了新意，有新的研究进展。     灾害和环境史是当前学术界关注的重点之一。我写《清代的灾害和农业》，也是根据提纲先有会议发言，后补充成文。文章讨论了三个问题：一、有清灾害数骤增的原因；二、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和农民的应对举措；三、怎样看待农业外延式发展的得和失，即生态环境和灾害的关系，重点放在人们如何应对灾害，积极进行防治上，是以史带论。《清代的灾赈》原是我承担的《清史·农业志》中的一部分。写完后发现它与《清史·灾赈志》内容有所重叠，故抽出另文刊于《清史论丛》中。《清代的“黄宗羲定律”效应》和《清代的“农转非”》是两篇短文，前一篇系中央电视台为纪念农村费改税3周年向我采访后有感而写的；另一篇则是有关“三农”问题学术会议上的发言(曾被选登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上)，因为多少有以古为鉴的意思，结果被一个内部刊物看中，分别登载，最后又收入《清史镜鉴：部级领导干部清史读本》第l辑中，得公开出版，算是说史资政。     以上便是我对所选论文所作的择要说明。至于我的未选文章中，也有经常被人提及或作征引的，甚至在我已选文章里，亦有引述它们数据的，此次所以将其摈斥在外，一是有的文章字数过多，如《论“摊丁入地”》有75000字，太占篇幅；二是还有些文章的主要内容已纳入到我的有关专著中了；当然也有别的一些考虑。在这本集子的最后，我作了一个附录，将其未经收录的有关农业、农民文章和所登书刊名称、日期加以罗列，以方便有兴趣者进行检索。     大概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我就考虑写一本关于清代农业和农民的书，并注意搜集资料，可却困于偿还旧账新欠而难以动笔。到了90年代中，又因工作关系改变研究方向，离我原先的距离又远了一步，以致拖到今天，眼见年过古稀，精力惫倦，当日设想似已很难完成，故编此文集以示寄托，同时也算是一种交待。     需要说明的是拙作编成后，曾得到著名经济史学者吴承明先生和著名农史专家闵宗殿先生的学术推荐，在此表示感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rel="attachment wp-att-5076" href="http://economy.guoxue.com/?attachment_id=5076"><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5076" title="20120226_007"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0226_007.jpg" alt="" width="420" height="613" /></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民命所系：清代的农业和农民／郭松义著．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6</p>
<p>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前言</p>
<p> </p>
<p>    《民命所系：清代的农业和农民》，是一本专题性文集。我之所以将此类论文编辑成集，是因为农业和农民，不但关系着当时社会的稳定和朝代的兴衰，即使在现代同样十分重要。而我所关注的农业、农民主要指清代，与近代时代相近。那时发生的事和遇到的矛盾，有的到今天仍可寻见源头，甚至有借鉴意义。其次，在我从事的研究生涯里，农业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我的研究成果，除著作外，已发表的百余篇论文中，有关农业、农民的达30余篇、60余万字，占了将近三分之一。此次，我选录24篇，约40万字，恰好是一本中等部头的书。</p>
<p>    我所选录的24篇论文，从内容上可分为5个方面：</p>
<p>    一、从国家政策角度作讨论的，像《清初垦荒政策分析》、《由重征九厘银看清初的三饷蠲免》、《清初的更名田》、《政策与效应：清中叶的农业生产形势和国家政策投入》、《清代蠲免政策中有关减免佃户地租规定的探讨》、《清代的灾赈》、《清代的“黄宗羲定律”》，都是针对朝廷的一些重大政策，诸如垦荒、减免赋税、兴修农田水利、告劝精耕细作，倡导多种经营，以及变更田制等而写的。它们与有清一代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息息相关。</p>
<p>    二、直接谈农业生产和农民的，有《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生活水平》、《18、19世纪的中国农业和农民》、《玉米、番薯在中国传播中的一些问题》、《清代的自耕农和自耕农经济》、《清代的男女并作》、  《清代农村伙种关系试探》、《清代的牛租剥削》、《清代的灾害和农业：兼及农业外延式发展与生态的关系》、《清代的“农转非”》。这里有的是从生产力领域着眼的，如粮食生产量、玉米番薯传播、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灾害与农业；也有与生产关系接链的，如伙种关系、牛租剥削；更有两者兼具的，如自耕农和自耕农经济；另有若男女并作、“农转非&#8221;，则是连系清代社会环境和土地压力加大情况下，在生产领域出现的劳动新组合、新变化，所作的一些考察。</p>
<p>    三、关注农产品的流通领域，谈商品粮和商品粮的集散，共两篇：《清代粮食贸易》、《清代粮食市场和商品粮数量的估测》。</p>
<p>    四、几篇与农事有关的考证性文章：《清代的亩制和流行于民间的田土计量》、《清代的量器和量法》、《古籍所载有关玉米别称的几点辩证》、《花生别称考略》。这前两篇针对的是清代复杂的度量衡，就田土计量和量器量法作了某种梳理和考订；后者是从玉米、花生传入中土后，因各地称谓不同，常引出混乱，故稍作辩证。</p>
<p>    五、在时段上不限于清代但又与清代有所牵连的文章：《略论我国战国至清代的粮食生产》是应当时《中国史研究》编辑部之约与张泽咸、王曾瑜二兄合作完成的，我负责明清时期和篇末结尾部分。收入此文的目的，是想稍稍摆脱一下单纯说清代，使读者对我国长时间里粮食种植历史的发展轨迹，有一个纵向了解。另一篇是《明末的三饷加派》，它与前面的《清初的三饷蠲免》属于姊妹篇。两稿早在1966年前已完成，因遭遇“文化大革命”，延至l982年、l983年才发表。它们都是谈赋税，先是明朝搞加派，后来才有清初行蠲免但又遭遇困难，都关系到农民。考虑到先已收了《清初的三饷蠲免》，故决定稍占篇幅，将《明代的三饷加派》忝附于后，以示全璧。</p>
<p>    上述24篇文章，早的发表于20世纪80年代初，晚的是近一两年里刊登的，其中也有先在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上的演讲或发言，‘经修改充实被收进论集或在刊物上发表的。在所选文章中，有的具有学术探索性质，像《明清时期的粮食生产与农民生活》、《清代粮食市场的商品粮数量的估测》。前文以明清两代的粮食生产记录为依据，对其平均亩产和总产作了大体的匡算，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后文前段谈清代粮食销售由多级市场网络所组成，后段推算全国各时段商品粮的数额。虽然我在演算时，采用了上千个基本数据，但由于资料本身的局限和其他客观原因，要作如此大范围、大时段计量研究，必然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主要是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不过作为一种学术尝试，或表达个人的学术观点，应仍有其价值。另有一些文章，如讨论自耕农和自耕农经济、讲牛租剥削、伙种关系、“农转非”等，多是些在学术界触及较少或尚无涉及的问题，多少具有求全补缺的意思。</p>
<p>    “更名田”是清初国家出台的一项重要土地政策，治清史者不断有所提及，但在涉及更名田诏旨发布前后事件的演变过程和更名田的数额方面，学者们的论述常有缺误。为此，文章详细考订史实，对其过程和结果，包括更名田数额，力求作较完整的论述。《政策与效应：清中叶的农业生产形势和国家的政策投入》一文，是要说明清代农业经过近百年的恢复、发展，又进入到新的转折时期：一方面是经济繁荣给农业生产带来机遇，同时又因人地矛盾加剧和城镇化的增速，给农业造成巨大压力。在此情况下，国家是通过哪些政策调控来缓解矛盾的。这除了加大财政注资，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如兴修农田水利)，减免田赋，扶植农民复兴生产外，还告劝精耕细作，倡导多种经营，而其中的核心便是各随土地条件，勿强民树所非宜，亦不必强有作为，造成滋扰，要使民有余资。即政策要顺从民意，尊重种植规律，使百姓得到实惠，这对一个正处于强势的政府尤其显得重要。再就是适时关注生产关系中出现的矛盾，妥善加以解决。应该说，上述内容，直到今天仍颇具新鲜感。《玉米、番薯在中国传播中的一些问题》是我从档案、方志、文集、农书等史籍中搜辑30多万字资料的基础上写成的(该资料与邓自燊合编，已于198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1987年初，我在美国作学术访问，曾以此为题，在加州大学作过演讲，与会者认为类似成果虽有不少，但我的报告仍表现了新意，有新的研究进展。</p>
<p>    灾害和环境史是当前学术界关注的重点之一。我写《清代的灾害和农业》，也是根据提纲先有会议发言，后补充成文。文章讨论了三个问题：一、有清灾害数骤增的原因；二、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和农民的应对举措；三、怎样看待农业外延式发展的得和失，即生态环境和灾害的关系，重点放在人们如何应对灾害，积极进行防治上，是以史带论。《清代的灾赈》原是我承担的《清史·农业志》中的一部分。写完后发现它与《清史·灾赈志》内容有所重叠，故抽出另文刊于《清史论丛》中。《清代的“黄宗羲定律”效应》和《清代的“农转非”》是两篇短文，前一篇系中央电视台为纪念农村费改税3周年向我采访后有感而写的；另一篇则是有关“三农”问题学术会议上的发言(曾被选登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上)，因为多少有以古为鉴的意思，结果被一个内部刊物看中，分别登载，最后又收入《清史镜鉴：部级领导干部清史读本》第l辑中，得公开出版，算是说史资政。</p>
<p>    以上便是我对所选论文所作的择要说明。至于我的未选文章中，也有经常被人提及或作征引的，甚至在我已选文章里，亦有引述它们数据的，此次所以将其摈斥在外，一是有的文章字数过多，如《论“摊丁入地”》有75000字，太占篇幅；二是还有些文章的主要内容已纳入到我的有关专著中了；当然也有别的一些考虑。在这本集子的最后，我作了一个附录，将其未经收录的有关农业、农民文章和所登书刊名称、日期加以罗列，以方便有兴趣者进行检索。</p>
<p>    大概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我就考虑写一本关于清代农业和农民的书，并注意搜集资料，可却困于偿还旧账新欠而难以动笔。到了90年代中，又因工作关系改变研究方向，离我原先的距离又远了一步，以致拖到今天，眼见年过古稀，精力惫倦，当日设想似已很难完成，故编此文集以示寄托，同时也算是一种交待。</p>
<p>    需要说明的是拙作编成后，曾得到著名经济史学者吴承明先生和著名农史专家闵宗殿先生的学术推荐，在此表示感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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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历史视野下的国家与农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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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2 Oct 2011 01:38:41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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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农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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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在哲学家和文人看来，农业是让人高尚的职业，农村则像是芳草萋萋的伊甸园。当他们飘然而至，在乡村住上几日，又带着轻灵闲适和心灵的满足悠然而去，这便是一种优美的心绪、一种诗意的生活、一种古老价值的现代发微，或许也暗示着人道的初原和终极。但是，当我们从思想的世界降到现实的世界，就会发现外来客体虚空的感验，不过是浪漫主义的浅斟低吟，而乡村本身却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厚重经典，它充满了艰辛和沉重。 　　按照普鲁东的说法，“现实主义即是批判”，它应该表现人道主义思想，同时闪烁着或温和或炙热的锋芒。我们只有批判，才能真实客观地再现社会现实，并符合历史性的要求和未来指向，我们也才能够理解农民的世界和农民的命运。 农民的逻辑 　　农民用新石器敲开了文明之门，从那时起人类从非历史走向了历史。当荒远的原始中出现了牛耕，发生了铁制农具革命，农民又开启了传统农耕文明时代。这个漫长的时代，生存是农民的最低同时也是最高的目标，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都围绕这个目标而展开，这里有“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愉悦，但常态的情形则是充满了劳作的艰辛和生存的重压。由此，就铸造了农民特有的品行，这些品行又是根深蒂固的，以致发生在最近30年的改革还无法实现对它的实质改造和重塑。 　　在《汉书·食货志》中，曾有“辟土殖谷曰农”之说。农民身上有许多与土地相联系的品质，他们质朴无华、厚重笃实，而且历来是善良、谦卑而又格外简朴的；他们不长于抽象理论，也很少巧佞的辞令和一切浮虚的东西。他们大都脚踏实地，颇能茹苦耐劳，无论是大风大雨，或者炎日当头，都不会畏缩懒惰，无不尽心出力。这些都是人类文化中最珍贵的文化品质，是现代社会的稀缺资源。但是，小农的生产方式，也给农民打上了深刻的历史局限性，当他们步履蹒跚地走在现代经济社会体系中，留下更多的是传统的身影和足迹。 　　保守品行。根据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我国传统农业发端于春秋战国，定型于秦汉，发展于隋唐，深化于明清，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农业体系。这个体系是一种以习惯为契机的“周而复始的经济”，其本质是没有不确定性。农民事先就知道行为的结果，他们无须学会高深的统计和预测，日复一日，不变的经济机制可以教会他们所需的投入和产出量。周而复始，终会把行为转化为习惯，这是理性为自然立法的过程。 　　在传统农作中，农民已习惯于缓慢的常规运行机制，他们不需要创新，技术进步的“水珠”几乎不会在乡村的画布上留下明显扩散的痕迹。农民尽管在原则上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掌握经营方向以及资源流向和组合方式，但是，传统的技术结构和社会结构使他们几乎没有选择。这种情势，无论是黄河流域的旱农，还是长江流域的泽农，皆是如此。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启动了农村的改革。30年来，新的制度、工业化的力量、现代化的技术、新型的管理，给农村带来明显可观察到变化。但是，30年的变化相对3000年的历史传统，毕竟根底太浅。尽管广大农民被投入到持续不断的技术变化和经济变化中，同时生活在两种相互矛盾的逻辑中，但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文化行为上的古老品质，还不可能脱胎换骨，源于小农经济的保守倾向也不可能完全改变。 　　政治冷漠。传统农耕文明中，农民基本上认识不到自己对政治体系和政府决策过程可能施加的影响或是应该承担的义务，他们会认为国家、政府是至高无上的，是自己利益的天然代表。这些缺少文化、在社会阶层结构最底层的农民，倒是可能积极参与村庄一级的决策，并在农村社区内形成平民事务，参与社区的自我运行。然而，农民在生活中只关心非政治性事务，对自己与国家政治过程的关系很少认识，表现出明显的政治冷漠感。从我国的农民看，他们曾经是长期的封建集权统治的基础，尽管有时他们也要起事，要揭竿而起，但那不过是冷兵器时代在没有活路的情况下的极端行为，常态的情况下，他们是政治的莫名其妙的观众和国家权力的俯首帖耳的受众，表现出的是低调的集体意识和政治意识。即使到了今天，这种历史铸造的政治淡漠意识，对权力的驯服和膜拜，在中国农民中间，仍然是普遍存在的，成为一种显著的文化形态，并从根源性质上制约着他们对政治生活的参与的利益表达。 　　农民的异化。现代社会的结构日趋开放，为数不多的农民代表可能会得到机会，到城里参加会议。这些代表通常并不是普通的农民，而是农民中的佼佼者，他们在某些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并因此而获得代表的资格和证书。但是，荣誉的光环也正是他们精神活动的枷锁， 　　他们离开村庄去参加代表大会，在全国性会议的各色人等中，显得很不起眼。为了显示自己不是土气十足的农民，就会模仿别人的行为方式，乡村的实际问题就会被抛在一边，或者只是轻描淡写，无关痛处，因而也就不再是农业生产者的忠实代言人，不能把农民中最迫切通常也是最尖锐敏感的问题反映出来。这些原本优秀的小农一旦登上政治舞台，就很可能卷入文化的冲突和权力的纷争中，不断发生异化，从而慢慢地脱离了“自己的基础”。返回村庄后，他开始按城市的规则而不再是按周围存在的问题来看待事物，他既在城市里局促不安，也不再属于村庄了。这种尴尬状态，使农民利益表达的能力大打折扣。 　　另外，一些农家出身的人士，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业绩，甚至还成了成功人士，这些人思想深处乡村的小溪还在哗哗流淌，但他们在外在行为上却试图抹掉农村的印记，自然也就不会为农民的利益鼓呼，而是把乡村的根本和农民的疾苦抛在了一边。他们本来应该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但是也变得再也靠不住了。 农为邦本：过去和现在 　　“农者，天下之大本也”。按照诺斯的观点，国家决策理性追求的是政治支持的最大化和经济收益最大化双重目标。在整个古代，一则小农经济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是财政收入最大化最可靠的来源；据研究，即使到了商品经济已有所发展的明代，农民仍然提供了80%以上的岁入。再则，小农们对封建国家有很强的约束力，直接决定着社会的治乱、经济的衰荣，是影响统治者最重要的因素。小农们安居乐业，还是“啸聚倡乱”，直接关系到封建政权的稳定性，影响着政治收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中国封建政治社会具有很强的修复机制，是一个超稳定系统。但这种稳定性是动态的，封建王朝处于“危机—灭亡—重建”的不断的更替之中，而导致改朝换代的原因，除了宫中事变和异族入侵外，主要是由农民起义所引起的。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既然小农们保守顺从，对政治冷漠，为什么还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统治政权呢?究其原因，小农经济是低水平的脆弱均衡，承受灾害风险的能力很弱，遇到大一点的天灾人祸，小农就可能要流离失所，面临饿死的命运，而萨缪尔逊在《经济学》中告诉我们，“人并不总是一声不响地饿死”。另外，古时，农民与国家的武力对比也不是强弱分明的格局，官军杀“敌”五千，自伤三千，并无必胜的把握，所以农民才敢起来反抗。就因为这样的机制，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无数次农民起义，而每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都给封建王朝以沉重的打击，甚至使其元气大伤，走向覆灭。农民对封建政权的这种威慑力是其它阶层所远远不及的。 　　所以，自先秦以来，中国无论在意识形态层面，还是政策层面，都表现出了明显的重农抑商取向，视农为天下之本。 　　革命、建设和改革。20世纪以来，共产党的崛起和执政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而其中的主导力量无疑是农民。广大农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都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0世纪上半叶，“革命”是中国政治社会场域中最重要的关键词。然而，没有农民的支持，就很难取得革命的胜利。毛泽东认为：“中国这个国家，离开农民休想干出什么事情来。”摩尔（1966）指出：“在中国，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甚至超过了俄国。他们为最终摧毁旧秩序提供了炸药。” 　　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化成了崇高的目标。同样，没有农民的“剪刀差”贡献，国家工业化也很难取得成功。1953-1978年间，国家通过“剪刀差”的方式，从农民提取了8000亿左右的巨额资金（即暗税）。 　　1978年以来，中国进入了改革年代。30年间，没有农民率先突破土地制度，没有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也很难取得改革以来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1978年冬天，小岗农民冒险签订了一份契约，同期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一个文件；契约要求分田，而文件上明确写的是“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因此，我们更应该说，改革源于农民的诉求和特有方式的抗争。所以，中国的改革要感谢一个人的话，就是邓小平；如果要感谢一群人，就是农民。 　　位势下移。在整个古代社会，国家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高度依赖农民，因而要重农抑商，“士农工商”四民中农民可位列第二。但到了现在，情况已经起了实质性的变化。 　　一则，农业仍然是基础性产业部门，但已经不再是决定性部门。农业最原初和要重的功能在于它为人类提供了食品，只要人类不变成不食烟火的神仙，农业的基础地位就不会改变。但是，近世以来，由于工业化的兴起和纵深发展，农业部门的经济地位发生了急剧了变化，农业的份额在持续下降，因而逐渐丧失了过去的决定性地位。按照库茨涅茨的说法，由于食品的需求弹性小于1，故人类经济的发展有个“告别农业”的过程。 　　再则，更重要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了农民政治地位的式微衰落。在这个过程中，城市逐渐成为新型经济活动、新兴社会阶级、新式文化和教育的场所，城市内部的各集团诸如文职官员、学生、知识分子、商人、医生、银行家、手工业工人、企业家、教师、律师和工程师等，能够利用他们在技能、地利和集聚在一处等条件去影响政府的决策。他们对政治过程有或多或少的认识，并形成了鼓励自己利用各种参与机会的态度，甚至他们本身已经融入政治体系，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塞尔索·弗塔多（1962）评述巴西的情况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只对产业工人开放的社会，对农民却不开放。事实上，我们的政治体制允许城市集团组织起来，以便在民主斗争的法规之内实现他们的要求。农业工人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因为什么权力也没有，他们就不可能提出合法的要求和具有讨价还价的力量。” 　　亨廷顿（1968）则指出，“城市是国内反对派的中心；中产阶级是城市反对派的集中点；知识分子是中产阶级反对派内部最活跃的集团；而学生则是知识分子内最有内聚力也是最有战斗力的革命者。”在世界范围内，“知识分子带有革命性几乎是是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普遍的现象”，他们的目标往往是不着边际的和属乌托邦式的，同时他们又是敏感和挑剔的。亨廷顿继续说：“没有一个政府能指望造反学生感到满意，但一个政府如果是真心实意的话，就能够极大地影响农村的情况，从而化解农民的造反倾向。”因此，“政治越是变成城市化的政治，它就越不稳定。”亨廷顿（1968）曾告诫说，与乡村的沉默和冷漠相比，对于政治生命，“城市可能象炸弹一样要命”。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在工业化过程中，一系列择定扭曲的制度安排造成了城乡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体制，即以一系列具体社会制度建构起来了一种城乡隔离的经济社会结构状态。这是一种以户籍制度为表征，以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价值和权力分配不平等格局。这种二元差序格局的背后，是城乡居民在政治地位和政治能力上的实质性差异。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革命胜利以后，农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日益退居次要的位置”；与此同时，城市居民的政治重要性呈上升态势，确定了自己的地位，成了政治体制内占优势的集团。城乡居民在对权力资源的控制以及行动的能力上发生了此消彼涨的变化，农民变成了体制内的“二等公民”。 　　所以，农民尽管劳苦功高，但他们更多的是在暗处默默贡献，像牛一样勤劳，像土地一样奉献，但他们的地位再也凸显不出来了，再也不会有“士农工商”中“老二”的地位了。 国家与农民：一个模型 　　中国农村改革以来的各种法规、政策、文告，无数的事实、现象、变种，可谓层出不穷，俯拾皆是。由于作为焦点热点的三农问题本身门槛较低，以致各方面人士争相言事，各种说法纷然杂陈。但相当多的说法只抓住了真理的碎片，而非真理本身。 　　那么，如何深入准确地认识中国的三农问题，什么又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基本逻辑和主要内容呢？ 　　在我看来，中国农村改革的实质就是调整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是一个农民权益变化的过程。 　　我们可以构建一个简单的模型，来说明农民权益的变化。 　　R=L+M+F+G+T+Φ 　　R：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农民的权利） 　　L：农民的土地权利 　　M：农民进入市场的权利 　　F：农民流动、迁徙和从事非农产业的权利 　　G：农民自治的权利 　　T：农民获得财政资源的权利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在哲学家和文人看来，农业是让人高尚的职业，农村则像是芳草萋萋的伊甸园。当他们飘然而至，在乡村住上几日，又带着轻灵闲适和心灵的满足悠然而去，这便是一种优美的心绪、一种诗意的生活、一种古老价值的现代发微，或许也暗示着人道的初原和终极。但是，当我们从思想的世界降到现实的世界，就会发现外来客体虚空的感验，不过是浪漫主义的浅斟低吟，而乡村本身却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厚重经典，它充满了艰辛和沉重。</p>
<p>　　按照普鲁东的说法，“现实主义即是批判”，它应该表现人道主义思想，同时闪烁着或温和或炙热的锋芒。我们只有批判，才能真实客观地再现社会现实，并符合历史性的要求和未来指向，我们也才能够理解农民的世界和农民的命运。</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农民的逻辑</strong></p>
<p>　　农民用新石器敲开了文明之门，从那时起人类从非历史走向了历史。当荒远的原始中出现了牛耕，发生了铁制农具革命，农民又开启了传统农耕文明时代。这个漫长的时代，生存是农民的最低同时也是最高的目标，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都围绕这个目标而展开，这里有“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愉悦，但常态的情形则是充满了劳作的艰辛和生存的重压。由此，就铸造了农民特有的品行，这些品行又是根深蒂固的，以致发生在最近30年的改革还无法实现对它的实质改造和重塑。</p>
<p>　　在《汉书·食货志》中，曾有“辟土殖谷曰农”之说。农民身上有许多与土地相联系的品质，他们质朴无华、厚重笃实，而且历来是善良、谦卑而又格外简朴的；他们不长于抽象理论，也很少巧佞的辞令和一切浮虚的东西。他们大都脚踏实地，颇能茹苦耐劳，无论是大风大雨，或者炎日当头，都不会畏缩懒惰，无不尽心出力。这些都是人类文化中最珍贵的文化品质，是现代社会的稀缺资源。但是，小农的生产方式，也给农民打上了深刻的历史局限性，当他们步履蹒跚地走在现代经济社会体系中，留下更多的是传统的身影和足迹。</p>
<p>　　<strong>保守品行。</strong>根据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我国传统农业发端于春秋战国，定型于秦汉，发展于隋唐，深化于明清，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农业体系。这个体系是一种以习惯为契机的“周而复始的经济”，其本质是没有不确定性。农民事先就知道行为的结果，他们无须学会高深的统计和预测，日复一日，不变的经济机制可以教会他们所需的投入和产出量。周而复始，终会把行为转化为习惯，这是理性为自然立法的过程。</p>
<p>　　在传统农作中，农民已习惯于缓慢的常规运行机制，他们不需要创新，技术进步的“水珠”几乎不会在乡村的画布上留下明显扩散的痕迹。农民尽管在原则上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掌握经营方向以及资源流向和组合方式，但是，传统的技术结构和社会结构使他们几乎没有选择。这种情势，无论是黄河流域的旱农，还是长江流域的泽农，皆是如此。</p>
<p>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启动了农村的改革。30年来，新的制度、工业化的力量、现代化的技术、新型的管理，给农村带来明显可观察到变化。但是，30年的变化相对3000年的历史传统，毕竟根底太浅。尽管广大农民被投入到持续不断的技术变化和经济变化中，同时生活在两种相互矛盾的逻辑中，但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文化行为上的古老品质，还不可能脱胎换骨，源于小农经济的保守倾向也不可能完全改变。</p>
<p>　　<strong>政治冷漠。</strong>传统农耕文明中，农民基本上认识不到自己对政治体系和政府决策过程可能施加的影响或是应该承担的义务，他们会认为国家、政府是至高无上的，是自己利益的天然代表。这些缺少文化、在社会阶层结构最底层的农民，倒是可能积极参与村庄一级的决策，并在农村社区内形成平民事务，参与社区的自我运行。然而，农民在生活中只关心非政治性事务，对自己与国家政治过程的关系很少认识，表现出明显的政治冷漠感。从我国的农民看，他们曾经是长期的封建集权统治的基础，尽管有时他们也要起事，要揭竿而起，但那不过是冷兵器时代在没有活路的情况下的极端行为，常态的情况下，他们是政治的莫名其妙的观众和国家权力的俯首帖耳的受众，表现出的是低调的集体意识和政治意识。即使到了今天，这种历史铸造的政治淡漠意识，对权力的驯服和膜拜，在中国农民中间，仍然是普遍存在的，成为一种显著的文化形态，并从根源性质上制约着他们对政治生活的参与的利益表达。</p>
<p>　　<strong>农民的异化。</strong>现代社会的结构日趋开放，为数不多的农民代表可能会得到机会，到城里参加会议。这些代表通常并不是普通的农民，而是农民中的佼佼者，他们在某些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并因此而获得代表的资格和证书。但是，荣誉的光环也正是他们精神活动的枷锁，</p>
<p>　　他们离开村庄去参加代表大会，在全国性会议的各色人等中，显得很不起眼。为了显示自己不是土气十足的农民，就会模仿别人的行为方式，乡村的实际问题就会被抛在一边，或者只是轻描淡写，无关痛处，因而也就不再是农业生产者的忠实代言人，不能把农民中最迫切通常也是最尖锐敏感的问题反映出来。这些原本优秀的小农一旦登上政治舞台，就很可能卷入文化的冲突和权力的纷争中，不断发生异化，从而慢慢地脱离了“自己的基础”。返回村庄后，他开始按城市的规则而不再是按周围存在的问题来看待事物，他既在城市里局促不安，也不再属于村庄了。这种尴尬状态，使农民利益表达的能力大打折扣。</p>
<p>　　另外，一些农家出身的人士，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业绩，甚至还成了成功人士，这些人思想深处乡村的小溪还在哗哗流淌，但他们在外在行为上却试图抹掉农村的印记，自然也就不会为农民的利益鼓呼，而是把乡村的根本和农民的疾苦抛在了一边。他们本来应该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但是也变得再也靠不住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农为邦本：过去和现在</strong></p>
<p>　　<strong>“农者，天下之大本也”。</strong>按照诺斯的观点，国家决策理性追求的是政治支持的最大化和经济收益最大化双重目标。在整个古代，一则小农经济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是财政收入最大化最可靠的来源；据研究，即使到了商品经济已有所发展的明代，农民仍然提供了80%以上的岁入。再则，小农们对封建国家有很强的约束力，直接决定着社会的治乱、经济的衰荣，是影响统治者最重要的因素。小农们安居乐业，还是“啸聚倡乱”，直接关系到封建政权的稳定性，影响着政治收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p>
<p>　　中国封建政治社会具有很强的修复机制，是一个超稳定系统。但这种稳定性是动态的，封建王朝处于“危机—灭亡—重建”的不断的更替之中，而导致改朝换代的原因，除了宫中事变和异族入侵外，主要是由农民起义所引起的。</p>
<p>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既然小农们保守顺从，对政治冷漠，为什么还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统治政权呢?究其原因，小农经济是低水平的脆弱均衡，承受灾害风险的能力很弱，遇到大一点的天灾人祸，小农就可能要流离失所，面临饿死的命运，而萨缪尔逊在《经济学》中告诉我们，“人并不总是一声不响地饿死”。另外，古时，农民与国家的武力对比也不是强弱分明的格局，官军杀“敌”五千，自伤三千，并无必胜的把握，所以农民才敢起来反抗。就因为这样的机制，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无数次农民起义，而每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都给封建王朝以沉重的打击，甚至使其元气大伤，走向覆灭。农民对封建政权的这种威慑力是其它阶层所远远不及的。</p>
<p>　　所以，自先秦以来，中国无论在意识形态层面，还是政策层面，都表现出了明显的重农抑商取向，视农为天下之本。</p>
<p>　　<strong>革命、建设和改革。</strong>20世纪以来，共产党的崛起和执政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而其中的主导力量无疑是农民。广大农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都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p>
<p>　　20世纪上半叶，“革命”是中国政治社会场域中最重要的关键词。然而，没有农民的支持，就很难取得革命的胜利。毛泽东认为：“中国这个国家，离开农民休想干出什么事情来。”摩尔（1966）指出：“在中国，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甚至超过了俄国。他们为最终摧毁旧秩序提供了炸药。”</p>
<p>　　新中国成立后，工业化成了崇高的目标。同样，没有农民的“剪刀差”贡献，国家工业化也很难取得成功。1953-1978年间，国家通过“剪刀差”的方式，从农民提取了8000亿左右的巨额资金（即暗税）。</p>
<p>　　1978年以来，中国进入了改革年代。30年间，没有农民率先突破土地制度，没有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也很难取得改革以来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1978年冬天，小岗农民冒险签订了一份契约，同期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一个文件；契约要求分田，而文件上明确写的是“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因此，我们更应该说，改革源于农民的诉求和特有方式的抗争。所以，中国的改革要感谢一个人的话，就是邓小平；如果要感谢一群人，就是农民。</p>
<p>　　<strong>位势下移。</strong>在整个古代社会，国家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高度依赖农民，因而要重农抑商，“士农工商”四民中农民可位列第二。但到了现在，情况已经起了实质性的变化。</p>
<p>　　一则，农业仍然是基础性产业部门，但已经不再是决定性部门。农业最原初和要重的功能在于它为人类提供了食品，只要人类不变成不食烟火的神仙，农业的基础地位就不会改变。但是，近世以来，由于工业化的兴起和纵深发展，农业部门的经济地位发生了急剧了变化，农业的份额在持续下降，因而逐渐丧失了过去的决定性地位。按照库茨涅茨的说法，由于食品的需求弹性小于1，故人类经济的发展有个“告别农业”的过程。</p>
<p>　　再则，更重要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了农民政治地位的式微衰落。在这个过程中，城市逐渐成为新型经济活动、新兴社会阶级、新式文化和教育的场所，城市内部的各集团诸如文职官员、学生、知识分子、商人、医生、银行家、手工业工人、企业家、教师、律师和工程师等，能够利用他们在技能、地利和集聚在一处等条件去影响政府的决策。他们对政治过程有或多或少的认识，并形成了鼓励自己利用各种参与机会的态度，甚至他们本身已经融入政治体系，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p>
<p>　　塞尔索·弗塔多（1962）评述巴西的情况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只对产业工人开放的社会，对农民却不开放。事实上，我们的政治体制允许城市集团组织起来，以便在民主斗争的法规之内实现他们的要求。农业工人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因为什么权力也没有，他们就不可能提出合法的要求和具有讨价还价的力量。”</p>
<p>　　亨廷顿（1968）则指出，“城市是国内反对派的中心；中产阶级是城市反对派的集中点；知识分子是中产阶级反对派内部最活跃的集团；而学生则是知识分子内最有内聚力也是最有战斗力的革命者。”在世界范围内，“知识分子带有革命性几乎是是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普遍的现象”，他们的目标往往是不着边际的和属乌托邦式的，同时他们又是敏感和挑剔的。亨廷顿继续说：“没有一个政府能指望造反学生感到满意，但一个政府如果是真心实意的话，就能够极大地影响农村的情况，从而化解农民的造反倾向。”因此，“政治越是变成城市化的政治，它就越不稳定。”亨廷顿（1968）曾告诫说，与乡村的沉默和冷漠相比，对于政治生命，“城市可能象炸弹一样要命”。</p>
<p>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在工业化过程中，一系列择定扭曲的制度安排造成了城乡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体制，即以一系列具体社会制度建构起来了一种城乡隔离的经济社会结构状态。这是一种以户籍制度为表征，以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价值和权力分配不平等格局。这种二元差序格局的背后，是城乡居民在政治地位和政治能力上的实质性差异。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革命胜利以后，农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日益退居次要的位置”；与此同时，城市居民的政治重要性呈上升态势，确定了自己的地位，成了政治体制内占优势的集团。城乡居民在对权力资源的控制以及行动的能力上发生了此消彼涨的变化，农民变成了体制内的“二等公民”。</p>
<p>　　所以，农民尽管劳苦功高，但他们更多的是在暗处默默贡献，像牛一样勤劳，像土地一样奉献，但他们的地位再也凸显不出来了，再也不会有“士农工商”中“老二”的地位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国家与农民：一个模型</strong></p>
<p>　　中国农村改革以来的各种法规、政策、文告，无数的事实、现象、变种，可谓层出不穷，俯拾皆是。由于作为焦点热点的三农问题本身门槛较低，以致各方面人士争相言事，各种说法纷然杂陈。但相当多的说法只抓住了真理的碎片，而非真理本身。</p>
<p>　　那么，如何深入准确地认识中国的三农问题，什么又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基本逻辑和主要内容呢？</p>
<p>　　在我看来，中国农村改革的实质就是调整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是一个农民权益变化的过程。</p>
<p>　　我们可以构建一个简单的模型，来说明农民权益的变化。</p>
<p>　　<strong>R=L+M+F+G+T+Φ</strong></p>
<p>　　R：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农民的权利）</p>
<p>　　L：农民的土地权利</p>
<p>　　M：农民进入市场的权利</p>
<p>　　F：农民流动、迁徙和从事非农产业的权利</p>
<p>　　G：农民自治的权利</p>
<p>　　T：农民获得财政资源的权利</p>
<p>　　Φ：其他变量</p>
<p>　　对这个模型进行时间上的解读，就会发现，1978年改革之前，国家制定了以人民公社、统购统销和户籍制度“三驾马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高度控制了农民社会，形成了国家大、社会小的治理结构。在这种体制下，（1）农民没有独立的土地权利。农民被组织在人民公社体制里，集体劳动，集体分配，没有土地剩余索取权，故而也就普遍没有积极性。（2）没有进入市场的权利。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被完全排斥，连古老的农村集市也被关闭，农民做小生意则被视为投机倒把；特别是实行了统购统销制度，农民没有决定种植什么、种植多少的权力。有资料显示，60年代贵州某生产队为了完成任务，而不得不种2分地的花生。这样，资源配置效率自然就不会高。（3）没有流动的权利。由于有户籍制度的藩篱，加之短缺经济的凭票供应，农民不可能自由地流动到城市。其结果是导致农村中积淀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隐蔽性失业严重。（4）没有自治的权利。传统农村自治的机制基本被摧毁，而是普遍实行大队书记的一元化领导，形成了国家穿透（penetrate）社会的局面，导致了民间资源的废置。（5）交售公粮成了农民的强制性义务，他们被迫通过“剪刀差”的方式，以农养工，给国家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税赋，结果导致农业失去了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p>
<p>　　由于统得太多，管得太死，农民缺失了促进经济增长的基本权利，结果是农村经济发展非常缓慢，1953-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才增长区区1元钱，到1978年年初还有2.5亿的贫困人口，近乎一个赤贫的世界。</p>
<p>　　改革之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被革除，社会主义制度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向着积极的方向不断得到调整，农民逐渐获得了过去缺失的权利，处境有了明显改善。（1）农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这是农村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并且确定了家庭经营的基础。农民获得了直接的土地使用收益权，因此积极性大为提高，尤其是在改革初的黄金时期，更是如此。（2）获得了进入市场的权利。改革之初，首先是恢复集市，放开需求弹性大的产品的市场，到后来取消了统购统销，实行大宗产品的双轨制改革，到现在除个别产品基本上都实现了市场化，由此就大大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3）获得了流动和从事非农产业的权利。改革以来，一个巨大的变化，就是大批农民“洗脚上田”，进城务工，形成了历史性的民工潮。根据各种渠道的估计，目前至少有1.2-1.4亿农民工在城市里工作。这是改变中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巨大力量。另外，农民离土不离乡，创办乡镇企业，也为农村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4）获得了村民自治的权利。从80年代中期开始，全国普遍实行了村民自治，恢复利用了农村熟人社会的传统资源，给农村带来了积极的变化，在乡村的土地上“民主的蝴蝶”开始翩翩起舞。（5）获得了国家财税支持的权利。200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6年出台一号文件，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从过去的“以农养工”转向“以工补农”。这一系列变化主要有，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提高粮食收购价，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3-2007年累计投入超过16000亿元，2008年超过了6000亿元，2009年进一步达到7161亿元。</p>
<p>　　由于农民获得了以上的权利，境况就有了明显可观察到的改观。主要包括，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了2008年的4761元；农民的衣食住行的变化随处可见，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也较之过去有了不小的进步，同时农民的精神状态也有所提振。</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关键还在于权利</strong></p>
<p>　　但是，正如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的那样，“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在肯定30年来农村改革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为真实世界的另一面而感到担忧。比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1978年二者差距为200元左右，2008年已经超过10000元，一些农民还没有脱贫，生活还很艰难；农民因征地而导致利益被侵害，甚至变成无地无业无岗的“三无”人员；农村低保标准偏低，有时还不能瞄准对象；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迟迟不能建立，一些老农的处境令人忧虑；一些地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农民兄弟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除了干活，就是吃饭睡觉，自然古朴的生活里完全没有文化的新意，等等，都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说明情况并非都是暖风丽日，形势并非一片大好。我们无意于专门块辑负面的问题，以致形成可能的对全局性质的片面误判，但这毕竟是真实的存在。</p>
<p>　　问题的根源还在于权利。尽管30年来，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总体上在逐步好转，农民获得了一组过去所没有的权利，但对农民赋权还远远不够。农民的世界发生了诸多的变化，但是没有变化的他们在经济社会二元结构中的地位，他们仍然是弱势群体，还不能平等地分享改革的成果；他们的权利还不完整，权益被侵犯的事情还屡见不鲜。这是“三农”问题的根本症结所在，逻辑性地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堡垒。</p>
<p>　　第一，土地应该是农民最主要的财产，但是农村改革迈出承包制的第一步后，就再没有实质性的第二步，以致农民的土地产权至今没有达到相对的完整，土地权益被经常分割，甚至侵犯。近些年来，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了大量的失地农民，由征地而引发的冲突甚至群体性事件不绝如缕，其关键原因就在于农民缺乏完整的土地权利，在集体所有下没有充分的排他权利。西谚云“穷人的寒舍，风能近，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意指穷人自己所有的寒舍，不经同意，连国王也无权随便进入，充分体现了所有权的重要性。</p>
<p>　　抛开充满争议的所有权不说，中国农民连法律上的土地的抵押权也没有。《物权法》第四、五次审议稿中原本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相关条款。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最终还是把这个条款删除了，并在其中的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显然是对作为产权的核心——处分权完整性的分割，是对农民土地权益的限制，实际上也意味着，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除了农作和自居，再没有其他用途。因而，必然会影响到土地的资产属性和流动性，农民就不可能通过土地抵押的方式获得就业转移和产业扩张的信贷资金；同时，也会影响到农民的社会保障，如果某位农民不幸得了大病，需要做手术，他丝毫指望不上他的承包地和宅基地。</p>
<p>　　第二，农民得到了市场带来的好处，也深受市场波峰浪谷的冲击折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果实并不直接等于通用财富，有时多收了三五斗，倒成了农民的负担，农耕社会了“丰收的喜悦”不再是必然的逻辑。对于高度分散的小农而言，社会化的大市场是一种难以驾驭的力量，以致谷贱伤农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有的地方西瓜只卖3分钱一斤，有的地方白菜卖不出去而喂了猪羊，这成了农民的切肤之痛。农民的这个遭遇，显然与政府调控和保护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从机制上讲，政府是否要保护农民的市场利益，似乎主要取决于市民的态度和反应，而不是农民的诉求。比如，2007年猪肉价格大涨时，市民反应强烈，政府为之担忧，以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讨论生猪问题，农业部的有关领导甚至一年开了近100个有关猪的会议，并采取了很多措施平抑猪肉价格。但2006年，还有2009年以来，猪肉价格持续低迷，农民养猪收益大减，但政府关心的程度和支持力度显然与2007年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再如，三鹿事件后，奶业受到沉重打击，奶农损失惨重。在某奶业大县，奶农把牛奶倒入一个大坑，竟然淹死了一头猪。但是，快一年时间过去了，政府在保护奶农利益方面所采取的措施还远远不够。</p>
<p>　　第三，农民可以流动，进城打工，权益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但20多年过去了，他们仍不能在城市落地。十六大报告中就曾提出，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举的城镇化道路，这也是解决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的基本路径。但是，这些年来，政府显然缺乏实质性的政策安排，甚至没有把问题摆在决策的议程之上。政府只是在统计中，把（在城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算作了市民，而并没有让他们真正变成市民。按照这样的统计，就有了一个自欺欺人的数据，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了46%，农民只剩了7亿多一点。但是，显而易见的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在城市的处境仍然是“经济上接纳，社会上排斥”，他们在城市辛勤地劳动，但并不是城市的主人。他们可能劳动2年，才能挣到自己亲手盖得一平米房子。</p>
<p>　　第四，农民有了自治，但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公民社会的发育迟缓。农村是熟人社会，熟人群中通常会有一些成本更低的功能，可以解决公共物品的提供和集体行为中的权责对应等问题。按照秦晖的研究，在这样的熟人社会，有民主当然不错，没有民主，也不见得就是大问题。其实许多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非民主不民主，在这些地方“自治优于民主”，“自治比民主更重要”。真正最需要民主的，是那些缺少直接人际情感联系的陌生人社会、大尺度社会。农村主要是要推进有效的自治。所以，就不能把村民自治简单地等同于村民选举，重要的是要立足于乡村土壤发育公民社会，诸如各种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同人团体、互助组织、兴趣组织，特别是要发育类似日本农协和我国台湾农会的农民组织，等等。这些组织通常是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主性、志愿性，有利于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激发出民间的能量和力量，实现社会责任真正社会化，减缓社会震荡，也有利于城乡二元结构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减轻政府统筹城乡的压力。但是，目前看来，农村公民社会的发育空间还有限，还有不少障碍和牵扯，特别是农会的组建似乎还期之无期。</p>
<p>　　第五，近年来，财政支农的力度不断加大，体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善政养民，得到了农民的拥护，但距农民真实世界和公平原则的要求还相差很远。这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福利保障方面，尤为突出。比如，在农村养老上，农民不像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有退休工资，也不像城镇企业职工有养老保险；农民老年后的收入来源非常有限且不稳定，而且其中的一些老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加之，30年来，立足于农业—宗法之上的农村传统文化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农村中“孝”的文化已经大不如前，家庭养老并不可靠；这一切使得农村老人，特别是中西部（包括东部较穷的河北）4750万65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处于令人堪忧的境况之中。再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虽然得到大面积推广，但相当多的农民仍然难以负担高额的住院费用（按规定住院费用只有在门槛费之上的部分才能报销，不同级别医院的门槛费分别为500元或1000元不等，可报部分的报销比例也较低，其中像CT之类的检查费需要自费），以致一个不重的病可能最终要命。事实说明，公共财政的阳光还没有平等地照耀城乡大地，城乡间冷暖不匀，苦乐不均。</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赋权农民</strong></p>
<p>　　从逻辑上看，中国农村的发展，农民生存状态的改善，皆因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得到了调整，在于国家赋予了农民一组关键性的权利；而“三农”问题依然严重，也是因为国家对农民的赋权还不充分；因而，解决“三农”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也就是要进一步给农民赋权，在上述权利的赋予上要进行得更为彻底。</p>
<p>　　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也是实现城乡协同治理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促进国家整体现代化和提高国民总体福利的必然要求。</p>
<p>　　显然，保护农民权益，就是要实现社会财富和权益的公正分配，保障城乡居民之间共享最基本的权益，亦即普遍的、超越了任何职业、身份和文化认同性的基本需求，如受到保护的产权、得到调节的收入、健康保障体系、受教育的权益等等。这些根本性的自由与平等的权益对于所有的人都是共同的，乃是现代性建设的主题和基础。</p>
<p>　　数月前，我国颁发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其中，以较大篇幅论述了农民权益问题。这也说明保障农民的权益，是我国进一步改善人权状况的要义和急务。</p>
<p>　　保障农民的权益，尤其需要关注那些贫困中的贫困者，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农民的扶持力度，提高他们的收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社会建设，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让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共和国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位公民。让善政之光“少照绮罗筵，多照茅草屋”。</p>
<p>　　从哲学上讲，早在17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洛克都专门研究了国家的起源，提出了社会契约论；18世纪法国的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论。20世纪罗尔斯在其著名的《正义论》中则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础，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认为，政府应该保证“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每个人在最广泛的基本自由和财产权利方面相对于其它人的类似自由，具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需要得到调整，即所有的社会价值，包括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等，都应得到平等分配。为了实现这种平等，政府和社会必须对那些拥有较少资产的人和出生于社会地位较为不利的人予以更多的关心。</p>
<p>　　保护农民利益，不仅应是国家的意图伦理，更应成为其责任伦理。近年来，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总体上有了明显的改进，但这种改进只是常规的进行式，还需要加速度和可持续。9亿农民期望着国家能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快的速度为他们做好事，做实事，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并致力于体制的改革完善，从善政而至善治，全面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农民的利益。</p>
<p>　　最后，把不久前本人在法国南部拉哈扎克农村一个著名的羊圈（可称之为法国南部农民政治运动的教堂）旁，听到的一句耐人寻味的名言，送给9亿农民，并与政府共勉。那就是，“我们必胜，因为我们是弱者。”</p>
<p><strong>参考文献：</strong></p>
<p>道格拉斯·诺思，1990：《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上海三联书店，1993。</p>
<p>西蒙·库兹涅茨，1966：《现代经济增长》，戴睿等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p>
<p>塞尔索·弗塔多：《巴西的发展模式》，载于K·威尔柏编《发达与不发达问题的政治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p>
<p>塞缪尔·Ｐ·亨廷顿，1968：《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p>
<p>巴林顿·摩尔，1966：《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p>
<p style="text-align: right;">载《亚洲农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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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四千年农夫》部分章节摘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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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1 Jul 2011 17:18:24 +0000</pubDate>
		<dc:creator>lgp</dc:creator>
				<category><![CDATA[古今通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四千年农夫》]]></category>
		<category><![CDATA[农业]]></category>
		<category><![CDATA[农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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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提要】在我们乘船或是乘火车游历上海、嘉兴和杭州的过程中，经常看到人们将稻田里的土壤挖出，之后将其堆放在运河沿岸或是直接倾倒进运河里。迄今为止，中国农民实行的最伟大的农业措施之一就是利用人类的粪便，将其用于保持土壤肥料以及提高作物产量。 　　保护自然的第一课 　　在我们乘船或是乘火车游历上海、嘉兴和杭州的过程中，经常看到人们将稻田里的土壤挖出，之后将其堆放在运河沿岸或是直接倾倒进运河里。这些土壤是从农田周边的沟渠里挖出来的，之后它们被堆放在河床沿岸。据一些农民判断，它们也可能在水中经历了生长或者发酵等过程。将土壤堆放在河岸上，是为了方便用船将它们运送到桑园中去。 　　早春时节，这儿是一片绿色海洋，一眼望去尽是油菜。一段时间之后就开始变成一片金黄，最后当叶子掉落、油菜成熟之后，田里就变成一片灰色，就像奶牛一样，油菜能用于生产植物油，每100磅的油菜籽能产出40磅的菜籽油。这些油可以食用，可以燃烧，也可以出售。假如将油菜渣和灰作为肥料施用于田间，那么土地的肥沃程度能够保持平衡。 　　我们（指美国，编者注）农业产量大的首要原因是土壤肥沃，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大，我们只是最近才开始了解一些好的耕作方法。农业耕作的首要条件是保持土壤的肥沃，东方各民族早已遇到此类问题，而且也已经找到了解决方法。 　　他们保持土地资源的经验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是我们向他们学习保护自然资源的第一课。 　　东方的供养 　　我们一直盼望着和中国的农民见面，一起走过他们的田地，通过观察学习他们的耕作方法、农耕器具。渴望了解长达四千年的演化,如何做到在有限的土壤仍然能够生产充足的食物，养活如此稠密人口的农耕体系。 　　迄今为止，中国农民实行的最伟大的农业措施之一就是利用人类的粪便，将其用于保持土壤肥料以及提高作物产量。要理解这个措施的演变过程，首先要知道，在西方现代农业生产中使用矿物肥料就如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煤一样广泛。但是，矿物肥料也仅仅是在近几年才在西方国家普及，供给短缺才得到一定缓解。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东方国家的人民长期以来生活并没有因供养巨大的人口而遭到破坏。 　　当反思我们农场的土地为什么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就耗尽了肥力，以及为了保证土地的年产量而不得不施用巨量的矿物肥料数时，我们便意识到必须深刻了解和认识自古以来东方人一直延续的施肥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中国人利用1/6英亩的良田就足以维系一个人的生存，而在日本最南边的三个主要岛屿上，每英亩良田只能养活三个人。 　　心思细腻的农夫 　　挖掘运河，开垦三角洲平原和其他耕地，这项工作在中国仍在取得进展。反复耕作并日渐成熟的土地成为他们最重要的财产，并支持起他们高度密集的人口。 　　在中国，我们曾有一段旅程是在上海和杭州之间的运河里度过的，住在一条房船上，走了大约117英里。我们毫不怀疑这项工程是过去4000年来人类改造冲击平原案例中最成功的一个。 　　这项工程所发挥的作用将在这个民族繁衍生息的历史过程中缓慢显现，而且它的建造及维护还培养了这个民族强壮的体格和恒久的毅力，这里的人们心思细腻，木讷于言，更多的时候是在默默地为家园的建设和土壤肥力的保持贡献力量。 　　我们共同探讨的农耕活动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拥有五亿人口的民族的伟大创举。他们四千年来不断积累农耕经验，并且这个势头还将保持下去。这群人有很高的道德修养，足够聪明，他们正在苏醒。 　　利用土地的哲学 　　这些古老民族的人，习惯于充分利用土地，很早以前就能让四片草叶生长在本来只能生长一片草叶的地方，也学会怎样加倍扩大面积来满足作物对更大空间的需求。 　　有个农夫在他不足0.06英亩的土地上种的黄瓜将给他带来20美元的收入。他已经卖了价值5美元的蔬菜，第二茬作物将在黄瓜之后种植。他只从邻近的运河用一个脚踏水车来抽水灌溉他的花园，每周浇一次水，下雨时不浇。 　　但是拥挤的作物在田地里挨得更近，需要更多的肥料以带来更大的收获，也需要相对更多的照顾，多方面更近的观察和更好的耐心，这些举措都远远超越了美国人的方法。因此，可以看出，这些站在茂盛的作物附近的农民极富智慧，他们不断寻找有效的措施来改进耕种技法。这可以从他那风景优美的田地里体现出来，也可以从茂盛的作物中看出来，还可以从老人的脸上看出来。 　　如果想要永续 　　如果美国想永续发展下去，如果我们要像东方人那样将我们的历史延续至4000年甚至是5000年，如果我们的历史要一直保持和平的状态不受饥荒和瘟疫的困扰，那么我们就必须采取措施竭力保护资源，而且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历世长存。 　　中国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发展永久性农业的意识，但却是在现在才真正开始完善起来。因为他们现在才有能力改善农业的发展，而他们的经验不仅为后人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发扬他们的有利经验，最终为整个世界的农业发展引进一种全新的、先进的农耕方法。 原载《浙江日报》2011年4月12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提要】在我们乘船或是乘火车游历上海、嘉兴和杭州的过程中，经常看到人们将稻田里的土壤挖出，之后将其堆放在运河沿岸或是直接倾倒进运河里。迄今为止，中国农民实行的最伟大的农业措施之一就是利用人类的粪便，将其用于保持土壤肥料以及提高作物产量。</p>
<p>　　<strong>保护自然的第一课</strong></p>
<p>　　在我们乘船或是乘火车游历上海、嘉兴和杭州的过程中，经常看到人们将稻田里的土壤挖出，之后将其堆放在运河沿岸或是直接倾倒进运河里。这些土壤是从农田周边的沟渠里挖出来的，之后它们被堆放在河床沿岸。据一些农民判断，它们也可能在水中经历了生长或者发酵等过程。将土壤堆放在河岸上，是为了方便用船将它们运送到桑园中去。</p>
<p>　　早春时节，这儿是一片绿色海洋，一眼望去尽是油菜。一段时间之后就开始变成一片金黄，最后当叶子掉落、油菜成熟之后，田里就变成一片灰色，就像奶牛一样，油菜能用于生产植物油，每100磅的油菜籽能产出40磅的菜籽油。这些油可以食用，可以燃烧，也可以出售。假如将油菜渣和灰作为肥料施用于田间，那么土地的肥沃程度能够保持平衡。</p>
<p>　　我们（指美国，编者注）农业产量大的首要原因是土壤肥沃，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大，我们只是最近才开始了解一些好的耕作方法。农业耕作的首要条件是保持土壤的肥沃，东方各民族早已遇到此类问题，而且也已经找到了解决方法。</p>
<p>　　他们保持土地资源的经验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是我们向他们学习保护自然资源的第一课。</p>
<p>　　<strong>东方的供养</strong></p>
<p>　　我们一直盼望着和中国的农民见面，一起走过他们的田地，通过观察学习他们的耕作方法、农耕器具。渴望了解长达四千年的演化,如何做到在有限的土壤仍然能够生产充足的食物，养活如此稠密人口的农耕体系。</p>
<p>　　迄今为止，中国农民实行的最伟大的农业措施之一就是利用人类的粪便，将其用于保持土壤肥料以及提高作物产量。要理解这个措施的演变过程，首先要知道，在西方现代农业生产中使用矿物肥料就如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煤一样广泛。但是，矿物肥料也仅仅是在近几年才在西方国家普及，供给短缺才得到一定缓解。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东方国家的人民长期以来生活并没有因供养巨大的人口而遭到破坏。</p>
<p>　　当反思我们农场的土地为什么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就耗尽了肥力，以及为了保证土地的年产量而不得不施用巨量的矿物肥料数时，我们便意识到必须深刻了解和认识自古以来东方人一直延续的施肥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中国人利用1/6英亩的良田就足以维系一个人的生存，而在日本最南边的三个主要岛屿上，每英亩良田只能养活三个人。</p>
<p>　　<strong>心思细腻的农夫</strong></p>
<p>　　挖掘运河，开垦三角洲平原和其他耕地，这项工作在中国仍在取得进展。反复耕作并日渐成熟的土地成为他们最重要的财产，并支持起他们高度密集的人口。</p>
<p>　　在中国，我们曾有一段旅程是在上海和杭州之间的运河里度过的，住在一条房船上，走了大约117英里。我们毫不怀疑这项工程是过去4000年来人类改造冲击平原案例中最成功的一个。</p>
<p>　　这项工程所发挥的作用将在这个民族繁衍生息的历史过程中缓慢显现，而且它的建造及维护还培养了这个民族强壮的体格和恒久的毅力，这里的人们心思细腻，木讷于言，更多的时候是在默默地为家园的建设和土壤肥力的保持贡献力量。</p>
<p>　　我们共同探讨的农耕活动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拥有五亿人口的民族的伟大创举。他们四千年来不断积累农耕经验，并且这个势头还将保持下去。这群人有很高的道德修养，足够聪明，他们正在苏醒。</p>
<p>　　<strong>利用土地的哲学</strong></p>
<p>　　这些古老民族的人，习惯于充分利用土地，很早以前就能让四片草叶生长在本来只能生长一片草叶的地方，也学会怎样加倍扩大面积来满足作物对更大空间的需求。</p>
<p>　　有个农夫在他不足0.06英亩的土地上种的黄瓜将给他带来20美元的收入。他已经卖了价值5美元的蔬菜，第二茬作物将在黄瓜之后种植。他只从邻近的运河用一个脚踏水车来抽水灌溉他的花园，每周浇一次水，下雨时不浇。</p>
<p>　　但是拥挤的作物在田地里挨得更近，需要更多的肥料以带来更大的收获，也需要相对更多的照顾，多方面更近的观察和更好的耐心，这些举措都远远超越了美国人的方法。因此，可以看出，这些站在茂盛的作物附近的农民极富智慧，他们不断寻找有效的措施来改进耕种技法。这可以从他那风景优美的田地里体现出来，也可以从茂盛的作物中看出来，还可以从老人的脸上看出来。</p>
<p>　　<strong>如果想要永续</strong></p>
<p>　　如果美国想永续发展下去，如果我们要像东方人那样将我们的历史延续至4000年甚至是5000年，如果我们的历史要一直保持和平的状态不受饥荒和瘟疫的困扰，那么我们就必须采取措施竭力保护资源，而且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历世长存。</p>
<p>　　中国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了发展永久性农业的意识，但却是在现在才真正开始完善起来。因为他们现在才有能力改善农业的发展，而他们的经验不仅为后人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发扬他们的有利经验，最终为整个世界的农业发展引进一种全新的、先进的农耕方法。</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原载《浙江日报》2011年4月12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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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蒋高明：农民非正常死亡说明了什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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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9 Feb 2011 02:46:53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当代三农]]></category>
		<category><![CDATA[农民]]></category>
		<category><![CDATA[非正常死亡]]></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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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今年春节是在山东老家度过的。春节期间与村民们闲聊，得知村里去年有11人过世了。“有的人死得太早太可惜了”，提到不正常死亡的人，村民们无不扼腕痛惜。他们透露的这个信息引起了笔者的关注，我特地走访了几个农户，从村会计那里找到了该村村民死亡登记表。 　　这个沂蒙山区仅900多人的小村庄，2010年死亡人口11人，年龄最小的22岁，最大的79岁，平均年龄58.2岁。在具体死因中，4人死于癌症，占36.4%；3人死于其它病因，占27%；2人死于打工事故，占18.2%；1人死于交通事故，占9%；死亡人口中，男5人女6人；只有3人年龄超过70岁，勉强算“正常死亡”。这样看来，该村村民非正常死亡比例高达72.7%。 　　目前，中国人平均寿命72岁。按这个平均标准看，笔者家乡经历了32年经济大潮后，尽管农民们住上了瓦房，用上了电饭锅，看上了彩电，骑上了摩托车，然而，他们为这些“幸福生活”付出了沉痛的生命代价。是不是该村环境不适合人类居住呢？显然不是，这个村庄有个107岁的老人，依然健在，生活自理。 　　会计展示在我面前的村民死亡登记表，至少反映了下述信息，必须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第一，癌症成为农民最主要的死因。再加上其他病因，许多农民在“天年”来临之前，就被病魔活活折磨而死。农村为什么出现了那么多的癌症病人呢？这与他们的生产方式改变有很大的关系。目前农民种地，一年到头打交道的是化肥、农药、除草剂、添加剂、农膜(焚烧后产生严重的致癌物)。8年前，农民向我反应井里打出来的水变苦了，他们不知道什么原因造成的，其实那是大量化学物质渗入到地下水的缘故。即便是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的工作、生存环境及食物也几乎是最差的。 　　目前，我国不少省份已出现“癌症村”。我随机问我的几个农村学生，都反应他们村死于癌症的人每年都有，且不断增加。癌症，这个30年前中国农民非常陌生的名词，如今已经成了他们的头号杀手。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同时，不幸的消息又传来了，家乡的村庄又有2人分别患了肺癌和肠道癌，年龄为60出头和50岁不到。后者是我的初中同学。 　　两年前，由卫生部和科技部联合完成的《第三次中国居民死亡调查报告》显示：癌症已成为中国农民最主要的死因：肺癌、肝癌、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人数明显上升，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过去30年间分别上升了465%和96%，据医学专家分析，80%癌症发病率与环境恶化有关。 　　第二，农民为生计所迫，外出打工的风险越来越高。上述死亡名单中，两名80后青年民工，是工厂发生火灾被烧死的。他们是亲兄弟，年龄分别为22岁和26岁。工厂老板补偿了死亡弟兄的家庭60万元，将他们的生命作为“生产成本”抵销掉了。农村青年打工仔在异地意外死亡，在全国范围内绝非个案。媒体经常曝光的矿难、工厂火灾、水灾事故，就说明不少问题。目前，农民外出打工，年轻而聪明点的多从事那些所谓技术活，其中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黑心厂家”是不会透露给他们的。全球著名的某笔记本电脑品牌，在上海生产，在全球销售，生产它们的却是农村热血青年。青年民工变成了外国资本家的挣钱机器。 　　第三，交通事故是农民死亡的另一大杀手。在上述村庄，几乎每年都有人因骑摩托车过快而丧命。春节期间，山东西南某县一个村庄，24口人办完喜事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全部死于拖拉机车祸，最小的是没有断奶的婴儿。一个小小拖拉机上，乘坐24人本身就是违规的，但没有人来制止。中国农村分布比较分散，警力有限，管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在农村，很多车辆是“三无”车辆”，即无车牌，无驾驶证，无年检。中国农民苦，他们买不起好车，城里的淘汰车继续在农村开，这都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原因。 　　中国农民面临严重的人口非正常死亡问题，“寿终正寝”成为农民的奢望。农民生计面临着高风险，这些风险来自不公平的分配制度；许多农民因打工而丧命；农业生产方式改变，造成大量有害物质进入农村，进而进入农民的身体。 　　农村非正常死亡现象，暴露出了环境恶化、食品安全、社会分工、医疗保障等方方面面的环境与社会问题，这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社会信号。中国社会经济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产业布局实施合理调控，不能过分放纵市场经济。中央资金要向农村投入，要让农民在家门口有活干，在健康的环境下从事健康的职业。全社会必须尊重农民的生命，尊重他们的创造，尊重他们的人格。农民富裕才是中国真正的富裕，农民健康才是国民真正的健康。]]></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今年春节是在山东老家度过的。春节期间与村民们闲聊，得知村里去年有11人过世了。“有的人死得太早太可惜了”，提到不正常死亡的人，村民们无不扼腕痛惜。他们透露的这个信息引起了笔者的关注，我特地走访了几个农户，从村会计那里找到了该村村民死亡登记表。</p>
<p>　　这个沂蒙山区仅900多人的小村庄，2010年死亡人口11人，年龄最小的22岁，最大的79岁，平均年龄58.2岁。在具体死因中，4人死于癌症，占36.4%；3人死于其它病因，占27%；2人死于打工事故，占18.2%；1人死于交通事故，占9%；死亡人口中，男5人女6人；只有3人年龄超过70岁，勉强算“正常死亡”。这样看来，该村村民非正常死亡比例高达72.7%。</p>
<p>　　目前，中国人平均寿命72岁。按这个平均标准看，笔者家乡经历了32年经济大潮后，尽管农民们住上了瓦房，用上了电饭锅，看上了彩电，骑上了摩托车，然而，他们为这些“幸福生活”付出了沉痛的生命代价。是不是该村环境不适合人类居住呢？显然不是，这个村庄有个107岁的老人，依然健在，生活自理。</p>
<p>　　会计展示在我面前的村民死亡登记表，至少反映了下述信息，必须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p>
<p>　　第一，癌症成为农民最主要的死因。再加上其他病因，许多农民在“天年”来临之前，就被病魔活活折磨而死。农村为什么出现了那么多的癌症病人呢？这与他们的生产方式改变有很大的关系。目前农民种地，一年到头打交道的是化肥、农药、除草剂、添加剂、农膜(焚烧后产生严重的致癌物)。8年前，农民向我反应井里打出来的水变苦了，他们不知道什么原因造成的，其实那是大量化学物质渗入到地下水的缘故。即便是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的工作、生存环境及食物也几乎是最差的。</p>
<p>　　目前，我国不少省份已出现“癌症村”。我随机问我的几个农村学生，都反应他们村死于癌症的人每年都有，且不断增加。癌症，这个30年前中国农民非常陌生的名词，如今已经成了他们的头号杀手。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同时，不幸的消息又传来了，家乡的村庄又有2人分别患了肺癌和肠道癌，年龄为60出头和50岁不到。后者是我的初中同学。</p>
<p>　　两年前，由卫生部和科技部联合完成的《第三次中国居民死亡调查报告》显示：癌症已成为中国农民最主要的死因：肺癌、肝癌、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人数明显上升，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过去30年间分别上升了465%和96%，据医学专家分析，80%癌症发病率与环境恶化有关。</p>
<p>　　第二，农民为生计所迫，外出打工的风险越来越高。上述死亡名单中，两名80后青年民工，是工厂发生火灾被烧死的。他们是亲兄弟，年龄分别为22岁和26岁。工厂老板补偿了死亡弟兄的家庭60万元，将他们的生命作为“生产成本”抵销掉了。农村青年打工仔在异地意外死亡，在全国范围内绝非个案。媒体经常曝光的矿难、工厂火灾、水灾事故，就说明不少问题。目前，农民外出打工，年轻而聪明点的多从事那些所谓技术活，其中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黑心厂家”是不会透露给他们的。全球著名的某笔记本电脑品牌，在上海生产，在全球销售，生产它们的却是农村热血青年。青年民工变成了外国资本家的挣钱机器。</p>
<p>　　第三，交通事故是农民死亡的另一大杀手。在上述村庄，几乎每年都有人因骑摩托车过快而丧命。春节期间，山东西南某县一个村庄，24口人办完喜事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全部死于拖拉机车祸，最小的是没有断奶的婴儿。一个小小拖拉机上，乘坐24人本身就是违规的，但没有人来制止。中国农村分布比较分散，警力有限，管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p>
<p>　　在农村，很多车辆是“三无”车辆”，即无车牌，无驾驶证，无年检。中国农民苦，他们买不起好车，城里的淘汰车继续在农村开，这都是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原因。</p>
<p>　　中国农民面临严重的人口非正常死亡问题，“寿终正寝”成为农民的奢望。农民生计面临着高风险，这些风险来自不公平的分配制度；许多农民因打工而丧命；农业生产方式改变，造成大量有害物质进入农村，进而进入农民的身体。</p>
<p>　　农村非正常死亡现象，暴露出了环境恶化、食品安全、社会分工、医疗保障等方方面面的环境与社会问题，这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社会信号。中国社会经济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产业布局实施合理调控，不能过分放纵市场经济。中央资金要向农村投入，要让农民在家门口有活干，在健康的环境下从事健康的职业。全社会必须尊重农民的生命，尊重他们的创造，尊重他们的人格。农民富裕才是中国真正的富裕，农民健康才是国民真正的健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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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论中国的生产方式与农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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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4 Oct 2008 08:03:25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古代通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农民]]></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产方式]]></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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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之二 一、叙言 　　研究经济史难，尤其是研究中国的经济史，更不知有了多少的困难。经济的现象是非常复杂的，我们常见在同一的社会里面，包含着许多不同的生产方式，很容易发生误会，错把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当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所以乌里亚诺夫对于1921年俄罗斯现存现象的经济关系，是这样地划分： 　　第一——家长制的农民经济（大部分是自然经济）； 　　第二——商品小经济（出卖农产物的农民大多数属于这一类）； 　　第三——私经济的资本主义； 　　第四——国家资本主义； 　　第五——社会主义； 　　这可见经济划分的不易，所以我们在一个社会里，绝不能机械地说只有一个单纯的经济关系，而无其他的成分驳杂着。只就这一点，我们可以推想得出研究中国经济史是到了怎样困难的程度。 　　“社会史论战”，是中国近来学术界底一桩大事。自从公孙愈之、陶希圣这一干人在革命回想期所写的文章，一直的到了现在，战士愈打愈多，文章也出了不少，可是“中国是怎样的社会呢？”这个问题，却无人能够置答，即连中国经济发展的途径，也还没有正确的理解。这场论战，我觉得很失望，因而我近来颇潜心于经济史的研究，认定经济是社会底下层基础。假如此路不通，则社会史将永无解决的可能。试看经济史认识的薄弱，对于中国社会有那样光怪陆离的认识，就为着经济史认识的薄弱，他们全是机械的说法，拿西洋的学说，来刻画中国的社会，而尤自封建经济崩坏后，秦汉时代——这长期里的中国经济，更弄得一团糟，他们大概不是忘记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就是不以生产方式为割分的标准。 　　马克思说：“在大体的轮廊上，亚细亚的、古典的、封建的及近代有产者的生产方法是可以表识为经济的社会结构之延长的各个时代。”【1】马氏的意思，就是指出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她底经济的发展，并不与欧洲全然相同的，而自有其特殊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所以我研究中国经济发展的形态，除以殷代为民族社会，西周和东周初年为封建社会，自战国秦到了清代鸦片战争前，在这长期里，我想，应该划分做隶农制。这是什么理由呢？ 　　因为我觉得这长期里中国的生产者——农民，既非农奴，又不是佃农，若是佃农则尚有独立的身份，自己的私有财产，除偿还地主的地租外，还有其余的时间为自己劳动，仍不能自营生活，且有许多土地，尚在地主手中，但一面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像飓风一般，吹进了农村，正陷在这样的苦况中，而封建的残余利用其生产工具与经济外的强制，依旧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而地主们又可以不守封建的牵绊，得自由处理；这样迫得农民不得不隶属于地主，像晋代的佃客、宋代的客户，便可为很好的例证。故其所过的生活，较诸欧洲佃农不如远甚，且有极严密的隶属关系，所以我特指出此时期的生产方式与隶农为中国农民的本质。 　　前者陈啸江先生曾分此期为“佃庸制社会”，识力远大，惠我实深。惟从文献上的考察，似中国的农民生活，尚未到此种程度，若为佃庸制，则应该商业资本有非常的高涨，而中国亦可与欧洲各国走同一的路径，不至长期逗留在这样可怜的状况里了。质之陈先生以为然否？ 二、中国封建制度的崩坏 　　隶农为中国特有的生产方式，他不是封建的，自非资本主义的，而为最典型的亚细亚社会的生产方式。这种的生产方式建立于封建制度崩坏之后。这里，我们要先明白当西周和东周初年的时候，中国曾有过封建制度的时代。可是关于封建制度的制度的解释，说者纷纷，莫衷一是。依乌里亚诺夫的意见，则为第一是自然经济的统治。农奴的地主经济应该是自足的、闭关的整体，和外界的关系十分淡薄。第二在这种经济中必需一般的生产工具，特殊将土地分配给直接生产者；并且——还要把他束缚在土地上，因为不如此便不能为地主保证工作。第三此种经济制度底条件，是农民对地主的个人依赖性。第四此种经济制度都是极端低等的、窳败的技术状况。【2】因此，可知封建制度非仅为政治上的名词，而实建立于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农奴除取得其必要的生产品外，其余时间差不多都为地主服役，并纳相当的生产物地租。 　　这是封建制度的真粹处，然而我们到了春秋、战国时代，这样的情形，渐渐是不能维持了。其最明显是： 　　第一，生产技术的进步： 　　A．铁器使用的扩大，关于中国铁器时代，近来学者多有所述，据章鸿钊所著的《中国铜器铁器考》，章氏因不信《管子》的缘故，谓耜铁之兴，始于战国。但《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赵鞅、荀寅……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事虽后于《管子》，然古代鼎皆用铜，此独用铁，且有赋铁之事，可见自春秋时铁之使用已广，由此可知农器、手工业器具之用铁。 　　B．牛耕的开始。牛耕不始于赵过，历代学者已多有疑之者。可惜他们都缺乏确实的确据，直到近来徐中舒先生依先秦的实物来说明，故确信无疑。他说：“牛耕的开始，今唯于古代遗物中求之，确是先秦以前物。此种大农具，决非人力所能胜任，故由此物即可推知先秦以前已有牛耕。但亦不得在战国以前。”【3】 　　C．人工灌溉的发达。“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而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4】 　　第二，田制的破坏。是亦为一重要的事实，大概当时田制破坏最明显的事实有二： 　　A．行爰田。爰田亦曰辕田，始见于《左传·僖公十五年》，“晋于是乎作爰田”。关于爰田制的解释，孟康说：“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浸废。商鞅相秦，复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5】《汉书·食货志》又云：“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年更耕之，自爰其处。”【6】爰田实行的结果，就使农民可不束缚在土地上面，而能自爰其田。 　　B．开阡陌。《史记·商君列传》云：“鞅为大良造，……筑冀阙，……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7】这里，就是开阡陌，就是土地可以买卖，农民得有自己私有的财产，脱离地主，而土地的兼并，亦随之特别加烈，应值得我们大书特书。 　　生产技术的变动与改良，自然社会生产力渐见增加，所以在春秋、战国后，我们常见许多的生产品，已变成商品。《史记·货殖列传》上说： 　　夫山西饶材、竹、毂、鲈、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楠、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8】 　　生产品既变成商品，于是货币的流通以起。 　　太史公曰：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候，用区区之齐显成霸业。【9】 　　此外，关于货币流通的痕迹，亦随处可见，有商品，有货币，必然地产生了大工商业与许多的商业市场，像《史记·货殖列传》所载： 　　陶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候四通，货物交易所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子孙修业而息之，遂之巨万。 　　子赣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 　　白圭，周人也，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趋时若猛兽鸷鸟之发。 　　猗顿用盬盐起，而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10】 　　与工商业同时发达的尚有高利贷资本之活动，我们看孟尝君遣冯谖赴薛收债、焚券的事实，便可明白，至春秋、战国时代的市场，是怎样呢。 　　我们晓得封建时代之城为贵族自卫的堡垒，范围极小。但到春秋时代，因商业发达，旧有的堡垒，不足以供贸易，故筑城之举屡见。及到战国时代，则其范围愈扩大，而繁华热闹的程度，也达于极点。依《史记·货殖列传》所载，当时著名的都会，有咸阳、洛阳、江陵、颍川、南阳……其他如邯郸等，亦均为有名的都会。 　　从这样的情形看来，中国商业的发达，已到了相当的程度。于是封建的自然经济的基础，遂完全被这可怕的商品的魔力推翻殆尽而崩溃了。 三、高利贷商人资本与封建残余的结合 　　自战国以后，中国的封建经济已成强弩之末，被高利贷商人资本的势力所渗透而变质了。它早非单纯的自然经济，而间杂着许多的新成分，农民自行了爰田、阡陌之后，可不再束缚在土地上面，而商人阶级则活跃于当时的社会上，像吕不韦这些人，一跃而为卿相。庄严华丽的秦朝，即建立在这个基础上。依这样的讲来，中国当很早地踏上资本之路，成立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然而事实却不如此，中国反长期地陷落于高利贷商人资本与封建残余的结合的剥削制度中。而秦朝也历了十五年而崩坏。这个谜，真不知多少的人在谜着，却没有一个能猜得着。它的原因很多，一为地理的关系，没有殖民地的刺激；二为蛮族的侵入，扰乱中国经济发展的步骤。这虽都不失为一个原因，而最有力的，厥在经济之内部的结构，看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能否适应，和社会上有没有此种的要求，有踏上工业资本的可能？关于这个原因，我引了乌里亚诺夫关于俄国自然经济崩坏底经济的情形，很可以拿来比拟。 　　劳役的经济制度，因农奴法之废除而破坏。……农民经济脱离了地主经济；农民可赎回自己的土地作为百分之百的私有物，地主们——则转入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我们已经说过两个制度之在极端相反的基础上。但是向着完全不同的制度之转变，当然不能马上完成，其所以不能者，因为有两个不同的东西，第一资本主义所要求的那些条件，目下还没有，需要一个阶级的人，他们习于雇佣劳动，需要地主的家具，来代替农民的家具；需要把农业的组织同别的一切工商业的企业一样，而不能把他当作一种老爷事业来做。而所有这些条件只有慢慢地才能成立，在农民改革之后最初几年有些地主企图赎买外国机器甚至雇佣外国工人，结果不能不归于完全的可笑的失败。不能马上转变到资本主义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旧的劳役的经济制度，虽然破坏了，但是还没有最后的消灭。农民经济还没有完全脱离地主经济，因为还有很多的农民分有地在地主手中，如“割裂地”森林、草地、水池、牧场等等。农民没有这些土地完全不能够经营独立的经济，而地主们用这些方法倒可以继续旧时的经济制度，还用劳役的方法。“经济外的强制”之可能依旧存在：如短期义务状况，轮流帮工制，派用农民的车辆，分配农民去做社会工作等等。【11】 　　这里，我们要先问中国自封建经济崩坏后，果具有资本主义的条件吗？当时的生产力能否和生产关系互相适应，然而事实告诉我们，战国、秦时代中国的高利贷商人资本虽绝活跃于一时，打碎了自然经济的堡垒。可是他们犹未能占绝对优势的地位，而且资本主义所要求的条件，目前还未能达到。至若社会上我们依旧可以看见残余的封建集团的活动，故秦始皇虽借其商业资本的力量，消灭了六国，但六国的豪族，还享有社会上底许多的特权。这样，还不可避免地展开了。于是纯粹代表商人阶级的利益秦朝，在刚过了十五个年头，戍卒一呼，而农民暴动遂布满天下。暴动的结果，在这青黄不接的当儿，造成中国经济暂时的落后，像汉代的初年，将相或乘牛车的情况，齐民无藏盖，便可以知道。 　　现在我们要注意到中国广大的农民暴动的队伍，常有投机的封建残余分子的揽入，这些分子就应用其欺骗的手段，利用农民群众推翻旧的统治者，而自己像代表农民的利益般，乘机来夺取政权。当这些封建分子取得政权成功的时候，自不会忘记他们自己底阶级的利益，来援助农民。于是农民依旧束缚在封建的压迫中。而这些封建分子对于商人阶级之会侵蚀其他阶级的利益，也是非常地痛恨，惟一的政策，就是压迫，像汉代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及禁商人的活动等。然而自然经济之不可能，这是人所尽知，为了交换的频繁，商业资本又复活跃于市场上，其势力也很不可忽视，所以汉武帝也不得不应商人阶级的要求而有击匈奴、开西域底商路的战事，不然，卜式等为什么白白地把他们的财产交给政府呢！所以自汉代以后的中国经济是代表三位一体底具明的表示。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之二</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叙言</strong></p>
<p>　　研究经济史难，尤其是研究中国的经济史，更不知有了多少的困难。经济的现象是非常复杂的，我们常见在同一的社会里面，包含着许多不同的生产方式，很容易发生误会，错把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当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所以乌里亚诺夫对于1921年俄罗斯现存现象的经济关系，是这样地划分：</p>
<p>　　第一——家长制的农民经济（大部分是自然经济）；</p>
<p>　　第二——商品小经济（出卖农产物的农民大多数属于这一类）；</p>
<p>　　第三——私经济的资本主义；</p>
<p>　　第四——国家资本主义；</p>
<p>　　第五——社会主义；</p>
<p>　　这可见经济划分的不易，所以我们在一个社会里，绝不能机械地说只有一个单纯的经济关系，而无其他的成分驳杂着。只就这一点，我们可以推想得出研究中国经济史是到了怎样困难的程度。</p>
<p>　　“社会史论战”，是中国近来学术界底一桩大事。自从公孙愈之、陶希圣这一干人在革命回想期所写的文章，一直的到了现在，战士愈打愈多，文章也出了不少，可是“中国是怎样的社会呢？”这个问题，却无人能够置答，即连中国经济发展的途径，也还没有正确的理解。这场论战，我觉得很失望，因而我近来颇潜心于经济史的研究，认定经济是社会底下层基础。假如此路不通，则社会史将永无解决的可能。试看经济史认识的薄弱，对于中国社会有那样光怪陆离的认识，就为着经济史认识的薄弱，他们全是机械的说法，拿西洋的学说，来刻画中国的社会，而尤自封建经济崩坏后，秦汉时代——这长期里的中国经济，更弄得一团糟，他们大概不是忘记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就是不以生产方式为割分的标准。</p>
<p>　　马克思说：“在大体的轮廊上，亚细亚的、古典的、封建的及近代有产者的生产方法是可以表识为经济的社会结构之延长的各个时代。”【1】马氏的意思，就是指出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她底经济的发展，并不与欧洲全然相同的，而自有其特殊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所以我研究中国经济发展的形态，除以殷代为民族社会，西周和东周初年为封建社会，自战国秦到了清代鸦片战争前，在这长期里，我想，应该划分做隶农制。这是什么理由呢？</p>
<p>　　因为我觉得这长期里中国的生产者——农民，既非农奴，又不是佃农，若是佃农则尚有独立的身份，自己的私有财产，除偿还地主的地租外，还有其余的时间为自己劳动，仍不能自营生活，且有许多土地，尚在地主手中，但一面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像飓风一般，吹进了农村，正陷在这样的苦况中，而封建的残余利用其生产工具与经济外的强制，依旧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而地主们又可以不守封建的牵绊，得自由处理；这样迫得农民不得不隶属于地主，像晋代的佃客、宋代的客户，便可为很好的例证。故其所过的生活，较诸欧洲佃农不如远甚，且有极严密的隶属关系，所以我特指出此时期的生产方式与隶农为中国农民的本质。</p>
<p>　　前者陈啸江先生曾分此期为“佃庸制社会”，识力远大，惠我实深。惟从文献上的考察，似中国的农民生活，尚未到此种程度，若为佃庸制，则应该商业资本有非常的高涨，而中国亦可与欧洲各国走同一的路径，不至长期逗留在这样可怜的状况里了。质之陈先生以为然否？</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中国封建制度的崩坏</strong></p>
<p>　　隶农为中国特有的生产方式，他不是封建的，自非资本主义的，而为最典型的亚细亚社会的生产方式。这种的生产方式建立于封建制度崩坏之后。这里，我们要先明白当西周和东周初年的时候，中国曾有过封建制度的时代。可是关于封建制度的制度的解释，说者纷纷，莫衷一是。依乌里亚诺夫的意见，则为第一是自然经济的统治。农奴的地主经济应该是自足的、闭关的整体，和外界的关系十分淡薄。第二在这种经济中必需一般的生产工具，特殊将土地分配给直接生产者；并且——还要把他束缚在土地上，因为不如此便不能为地主保证工作。第三此种经济制度底条件，是农民对地主的个人依赖性。第四此种经济制度都是极端低等的、窳败的技术状况。【2】因此，可知封建制度非仅为政治上的名词，而实建立于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农奴除取得其必要的生产品外，其余时间差不多都为地主服役，并纳相当的生产物地租。</p>
<p>　　这是封建制度的真粹处，然而我们到了春秋、战国时代，这样的情形，渐渐是不能维持了。其最明显是：</p>
<p>　　第一，生产技术的进步：</p>
<p>　　A．铁器使用的扩大，关于中国铁器时代，近来学者多有所述，据章鸿钊所著的《中国铜器铁器考》，章氏因不信《管子》的缘故，谓耜铁之兴，始于战国。但《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赵鞅、荀寅……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事虽后于《管子》，然古代鼎皆用铜，此独用铁，且有赋铁之事，可见自春秋时铁之使用已广，由此可知农器、手工业器具之用铁。</p>
<p>　　B．牛耕的开始。牛耕不始于赵过，历代学者已多有疑之者。可惜他们都缺乏确实的确据，直到近来徐中舒先生依先秦的实物来说明，故确信无疑。他说：“牛耕的开始，今唯于古代遗物中求之，确是先秦以前物。此种大农具，决非人力所能胜任，故由此物即可推知先秦以前已有牛耕。但亦不得在战国以前。”【3】</p>
<p>　　C．人工灌溉的发达。“西门豹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而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4】</p>
<p>　　第二，田制的破坏。是亦为一重要的事实，大概当时田制破坏最明显的事实有二：</p>
<p>　　A．行爰田。爰田亦曰辕田，始见于《左传·僖公十五年》，“晋于是乎作爰田”。关于爰田制的解释，孟康说：“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浸废。商鞅相秦，复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5】《汉书·食货志》又云：“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年更耕之，自爰其处。”【6】爰田实行的结果，就使农民可不束缚在土地上面，而能自爰其田。</p>
<p>　　B．开阡陌。《史记·商君列传》云：“鞅为大良造，……筑冀阙，……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7】这里，就是开阡陌，就是土地可以买卖，农民得有自己私有的财产，脱离地主，而土地的兼并，亦随之特别加烈，应值得我们大书特书。</p>
<p>　　生产技术的变动与改良，自然社会生产力渐见增加，所以在春秋、战国后，我们常见许多的生产品，已变成商品。《史记·货殖列传》上说：</p>
<p class="kt">　　夫山西饶材、竹、毂、鲈、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楠、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8】</p>
<p>　　生产品既变成商品，于是货币的流通以起。</p>
<p class="kt">　　太史公曰：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候，用区区之齐显成霸业。【9】</p>
<p>　　此外，关于货币流通的痕迹，亦随处可见，有商品，有货币，必然地产生了大工商业与许多的商业市场，像《史记·货殖列传》所载：</p>
<p class="kt">　　陶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候四通，货物交易所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子孙修业而息之，遂之巨万。</p>
<p class="kt">　　子赣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p>
<p class="kt">　　白圭，周人也，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趋时若猛兽鸷鸟之发。</p>
<p class="kt">　　猗顿用盬盐起，而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10】</p>
<p>　　与工商业同时发达的尚有高利贷资本之活动，我们看孟尝君遣冯谖赴薛收债、焚券的事实，便可明白，至春秋、战国时代的市场，是怎样呢。</p>
<p>　　我们晓得封建时代之城为贵族自卫的堡垒，范围极小。但到春秋时代，因商业发达，旧有的堡垒，不足以供贸易，故筑城之举屡见。及到战国时代，则其范围愈扩大，而繁华热闹的程度，也达于极点。依《史记·货殖列传》所载，当时著名的都会，有咸阳、洛阳、江陵、颍川、南阳……其他如邯郸等，亦均为有名的都会。</p>
<p>　　从这样的情形看来，中国商业的发达，已到了相当的程度。于是封建的自然经济的基础，遂完全被这可怕的商品的魔力推翻殆尽而崩溃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高利贷商人资本与封建残余的结合</strong></p>
<p>　　自战国以后，中国的封建经济已成强弩之末，被高利贷商人资本的势力所渗透而变质了。它早非单纯的自然经济，而间杂着许多的新成分，农民自行了爰田、阡陌之后，可不再束缚在土地上面，而商人阶级则活跃于当时的社会上，像吕不韦这些人，一跃而为卿相。庄严华丽的秦朝，即建立在这个基础上。依这样的讲来，中国当很早地踏上资本之路，成立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然而事实却不如此，中国反长期地陷落于高利贷商人资本与封建残余的结合的剥削制度中。而秦朝也历了十五年而崩坏。这个谜，真不知多少的人在谜着，却没有一个能猜得着。它的原因很多，一为地理的关系，没有殖民地的刺激；二为蛮族的侵入，扰乱中国经济发展的步骤。这虽都不失为一个原因，而最有力的，厥在经济之内部的结构，看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能否适应，和社会上有没有此种的要求，有踏上工业资本的可能？关于这个原因，我引了乌里亚诺夫关于俄国自然经济崩坏底经济的情形，很可以拿来比拟。</p>
<p>　　劳役的经济制度，因农奴法之废除而破坏。……农民经济脱离了地主经济；农民可赎回自己的土地作为百分之百的私有物，地主们——则转入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我们已经说过两个制度之在极端相反的基础上。但是向着完全不同的制度之转变，当然不能马上完成，其所以不能者，因为有两个不同的东西，第一资本主义所要求的那些条件，目下还没有，需要一个阶级的人，他们习于雇佣劳动，需要地主的家具，来代替农民的家具；需要把农业的组织同别的一切工商业的企业一样，而不能把他当作一种老爷事业来做。而所有这些条件只有慢慢地才能成立，在农民改革之后最初几年有些地主企图赎买外国机器甚至雇佣外国工人，结果不能不归于完全的可笑的失败。不能马上转变到资本主义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旧的劳役的经济制度，虽然破坏了，但是还没有最后的消灭。农民经济还没有完全脱离地主经济，因为还有很多的农民分有地在地主手中，如“割裂地”森林、草地、水池、牧场等等。农民没有这些土地完全不能够经营独立的经济，而地主们用这些方法倒可以继续旧时的经济制度，还用劳役的方法。“经济外的强制”之可能依旧存在：如短期义务状况，轮流帮工制，派用农民的车辆，分配农民去做社会工作等等。【11】</p>
<p>　　这里，我们要先问中国自封建经济崩坏后，果具有资本主义的条件吗？当时的生产力能否和生产关系互相适应，然而事实告诉我们，战国、秦时代中国的高利贷商人资本虽绝活跃于一时，打碎了自然经济的堡垒。可是他们犹未能占绝对优势的地位，而且资本主义所要求的条件，目前还未能达到。至若社会上我们依旧可以看见残余的封建集团的活动，故秦始皇虽借其商业资本的力量，消灭了六国，但六国的豪族，还享有社会上底许多的特权。这样，还不可避免地展开了。于是纯粹代表商人阶级的利益秦朝，在刚过了十五个年头，戍卒一呼，而农民暴动遂布满天下。暴动的结果，在这青黄不接的当儿，造成中国经济暂时的落后，像汉代的初年，将相或乘牛车的情况，齐民无藏盖，便可以知道。</p>
<p>　　现在我们要注意到中国广大的农民暴动的队伍，常有投机的封建残余分子的揽入，这些分子就应用其欺骗的手段，利用农民群众推翻旧的统治者，而自己像代表农民的利益般，乘机来夺取政权。当这些封建分子取得政权成功的时候，自不会忘记他们自己底阶级的利益，来援助农民。于是农民依旧束缚在封建的压迫中。而这些封建分子对于商人阶级之会侵蚀其他阶级的利益，也是非常地痛恨，惟一的政策，就是压迫，像汉代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及禁商人的活动等。然而自然经济之不可能，这是人所尽知，为了交换的频繁，商业资本又复活跃于市场上，其势力也很不可忽视，所以汉武帝也不得不应商人阶级的要求而有击匈奴、开西域底商路的战事，不然，卜式等为什么白白地把他们的财产交给政府呢！所以自汉代以后的中国经济是代表三位一体底具明的表示。</p>
<p>　　中国经济的落后底最有力的原因，已如上述。同时因为地理环境特殊的缘故。我们知道中国文化活动的地方，在于河流——黄河与长江流域，由河流的航行直接转到海洋的航行，就非常的困难，而西北则山峦重叠，交通不便，故虽有商人想努力把剩余品向国外发泄，而终不可得，也就有地理因素，而东北、西北的蛮族，常思向中原的河流地方活动，于是当这些蛮族侵入成功时，反使中国造成一时的退步，虽然，其间也有例外。</p>
<p>　　因此，中国的商人资本既无路可走，于是转过来把资本投在土地上面，和封建集团共同的压迫，把农民陷入非人的生活。我们知道农民生活的不良，常为技术改革的阻碍，因为在“经营的封锁和孤立，从属农民的贫困卑屈，实行改良的可能也没有了。特别雇役经营中劳动的报酬，比之使用自由工银劳动的场合还低廉呢。而低廉的工银，在机械的使用上成为重大的障碍”。【12】并且他们又无殖民地的刺激，更无须改良技术，以制造过剩的生产品。所以在这样情形之下，中国经济发展的地方，只限于他底国内，全没有外来因子的活动。故其发展是非直线的，或为毫无变动的，而有循环率的作用。就是经济发达达到相当的程度，便行崩坏，继之以暂时的落后，这样地一直循环下去（此意详在我所拟著《中国经济史之循环率的研究》中）。但我们要注意到这个循环期限，乃各不相同的，而后来的循环期常较前者为进步。末了我还申明一句话，即上文所谓落后，乃指程度的差等而言，非说复原到自然经济，这要请读者注意。</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四、隶农的本质</strong></p>
<p>　　现在就要轮到讨论本文所谓的隶农的问题。隶农是什么样东西，他们所代表的是什么？这似是困难，而实很简单。譬如有人问农奴是什么东西？我们可以无疑地说：农奴是适应封建社会必须的产物。那末，我们也同样地说：他是中国历史的特殊现象——适应的经济关系底必然的产物，而代表亚细亚社会的生产方式，他们不是农奴，亦非佃农，而为一种的隶农。关于他的本质，将在下面详细之。</p>
<p>　　（一）中国农民的重负</p>
<p>　　我们晓得在封建时代，地主予农民以分有地，农民则为地主劳动，以取得生活必需品。其支付的形态，有所谓地租与力役。上面已说过中国为了特殊的关系，未能急速地走上资本主义之路，而变为高利贷、商人资本与封建经济三位一体的东西。所以使中国的经济，长期地陷落于停滞不进的状态中。于是此时活动的人物，多属于上面所说的两大集团，而其活动的战场，仍在土地上面，故中国地主的前身，不是商人阶级，便是封建贵族。因此，中国的农民除受了封建的剥削外，还要受高利贷和商品经济的侵蚀。有地租，又有力役，还有可怕的商品摆在眼前。</p>
<p>　　现在试举唐代的税赋，以代表中国农民负担之一斑。</p>
<p class="kt">　　武德七年始定均田赋税，凡天下丁男十八以上者，给田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永业之田，树以榆桑枣及所宜之木，田多可以足其人为宽乡，少者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其他（应为“地”）有薄厚，岁一易者倍授之，宽乡三易者不倍授。工商者，宽乡减半，狭乡不给，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世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已卖者不复授，死者收之，以授无田者。凡收授皆以岁十月授田，先贫及有课役者；凡田，乡之有余，以给比乡；县有余，以给比县，州有余，以给比州。凡授田者丁岁输粟二石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绫絁各二丈，布加五之一；输绫绢纯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租调皆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13】</p>
<p>　　这可观农民负担之重。其间虽不无变动，大体上还是如此。这种剥削形态，的确是最典型的亚细亚社会底地租与力役，较诸封建的剥削，还进一步。因为在封建时代，尚为自然经济，此时则不然了，农民不但为地主作必须的劳动，且须为地主累积剩余品，以应市场的要求，还只有在农民身上加紧地剥削。一面因土地的大兼并，而地主又可以不守封建的信条，任意驱逐农民，常使农民有失地之苦。这样，农民为谋生存起见，宁可依赖于地主而为隶农，因为隶农除负了地租之外，不必再负国家的劳役，在表面上虽说是自由农，实际还不如隶农的自由。</p>
<p>　　（二）农民之农奴化</p>
<p>　　基于上面的原因，中国农民是较农奴还不如了，兹试从文献上的考察，引两三个例，以见农民之农奴化。</p>
<p>　　其一则为晋代的佃户：</p>
<p class="kt">　　佃客起于晋初，王公贵人各自占荫，以官品为差，多者四五十户，少者一户，《文献通考》卷十一：“晋武帝平吴之后，令王公以下得荫人为衣食客及佃客，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品九品一户。”又东晋“官品第一第二佃客无过四十户，每品减五户，至第九品五户”。其五人号日大家，“其客皆注家籍，皆无课役，其佃谷与大家量分”（《通考》原文）。盖一种农奴制也。【14】</p>
<p>　</p>
<p>　　第二则为宋代的客户、佃客：</p>
<p class="kt">　　川陕豪民多旁户，以小民役属者为佃客，使之如奴隶，家或数十户，凡租调庸敛悉佃客承之。【15】</p>
<p class="kt">　　宁宗开禧元年，夔州路转运判官范荪言：“本路施、黔等州荒远，绵亘山谷，地旷人稀，其占田多者，须人耕垦，富豪之家，诱客户举家迁去。乞将皇祜官庄客户逃移之法校定，凡为客户者，许役其身，毋及其家属；凡典卖田宅，听其离业，毋就租以充客户；凡贷钱止凭文约交还，毋抑勒以为地客；凡客户故，其妻改嫁者，听其自便，女听其自嫁。庶使深山穷谷之民，得安生理。”刑部以皇祐逃移旧法，轻重适中，可以经久，淳熙比附略人之法太重，今后凡理诉官庄客户，并用皇祜旧法，从之。……【16】</p>
<p>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了然中国农民的生活，还赶不上农民生活的水平线，差不多全隶属地主，哪里像欧洲的佃农有独立的身份？此外，伴随这个制度而同时产生的，还有一个“欠债还利”的办法。</p>
<p class="kt">　　至道二年，诏江南、两浙、福建州军，贫人负富人息钱无以偿，没入男女为奴婢者，限诏到，并令检勘还其父母，敢隐匿者治罪。【17】</p>
<p>　　为更欲认识中国农民生活的真相，兹再引宋人底一段话，来互相参证。苏老泉曰：</p>
<p class="kt">　　周之时用井田，井田废，田非耕者之所有，而有田者不耕也。耕者之田资于富民，富民之家地大业广，阡陌连接，募召浮客，分耕其中，鞭笞驱役，视以奴隶，安坐四顾，指麾于其间。而役属之民，夏为之耨，秋为之获，无有一人违其节度以嬉！而田之所入，已得其半，耕者得其半。有田者一人而耕者十人，是以田主苟不其半以至于富强，耕者日食其半以至于穷饿而无告。夫使耕者致于穷饿，而不耕不获者坐而食富强之利，犹且不可，而况富强之民，输租于县官，而不免于怨叹嗟愤。何则？彼以其半而纳县官之税不若周之民以其全力而供其上之税也。周之十一，以其全力而供十一之税也，使以其半供十一之税，犹用十二之税然也，况今之税，又非特止于什一而已，则宜乎其怨叹嗟愤之不免也。噫！贫民耕而不免于饥，富民坐而饱且嬉，又不免于怨。其敝皆起于废井田。……【18】</p>
<p>　　（三）中国农民暴动的特质</p>
<p>　　为了这个缘故，中国农民暴动底特质，非徒反抗地主们底惨酷的压迫，而尤其痛恨那些杀人不见血的商人阶级，用了商品经济的力量，吮吸他们的膏脂。所以当唐代黄巢暴动攻陷广州时，他杀死了很多的外国人。</p>
<p class="kt">　　据当时阿剌伯商之旅行记，则当乾符五年黄巢陷广州时，回教徒、景教徒、袄教徒被害者已十二万人，则外国人流离之多可想。【19】</p>
<p>　　这便是一个好例，黄巢为什么杀死这些外国人呢？就是当时的外国人，多做商业的勾当，来诈取中国的农民。至如农民之反抗地主，差不多为历代农民暴动的本色。不过这里我要特地提出中国农民暴动的特质，有含着这样底意义。</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五、市民英雄与封建专制主义</strong></p>
<p>　　中国经济的本质，既如上述。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我们不见有代表商业资本底市民英雄的活动，到处只见封建专制主义者的獗狂。而封建专制主义为保持其势力底均衡计，也特别地压制市民英雄的活动。虽有时也受社会底经济关系的刺激，产生了所谓的市民英雄，但这新兴的势力，究竟有限，其社会的基础，亦未稳固，而旧有的势力，遂乘机围攻，于是这昙花一现的市民英雄，一忽儿便都为历史的陈迹了。兹随举一例说明。</p>
<p>　　王安石谁都承认他是一个大政治家，主张变法，然而不免失败，这是什么缘故呢？历代的史家囿于成见，对于这桩大有历史意味的大事体，差不多没有下过正确的批评。王安石的失败，不是由于历史上所描写的那样的坏人，至若司马光那般旧党也不是地道的正人君子。实际上，宋代新旧党之争，实为两种阶级利益之冲突的斗争，各有其后台老板。我们已明白中国经济为周期的循环率的发展，所以宋代的经济状况，大体上，反较唐代为退步，故封建地主阶级占着社会大优势。那末，此时的一切活动，自当以封建地主利益为前提，但是我们试看王安石的政策，是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p>
<p class="kt">　　二年二月，拜（安石）参知政事，上（神宗）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为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于是设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安石令其党吕惠卿预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免役之法，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加罚钱百分之二。保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值，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方田之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额。又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又令民封状增价，以买坊场，又增茶盐之额，又设措置河北籴使司，广积粮谷于临流州县，以备馈运，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20】</p>
<p>　　这完全是代表当时商人阶级之利益的要求，用政府的权力，来解除封建地主的特权，使农民不再受土地的束缚，而建立代表资本的国家。可是这种改革的时期，尚未成熟，而旧的封建地主阶级还占着大势力，自然对此变法加以袭击，并且再看安石那样急进的态度，至谓天变不足畏，自和保守的、封建的旧党之人更格格不相入了。于是这代表商人阶级的王安石，遂陷入四面楚歌之中，而完全失败。</p>
<p>　　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我们见不到市民的英雄活动，于是，中国的政治形式，全被封建的专制主义所垄断。</p>
<p>　　关于专制主义的理论，近来已有人加以介绍。但中国的专制主义，并非与其他国家完全相同的，要注意中国的经济基础为隶农制，乃高利贷、商人资本与封建经济所合成的。所以中国的专制主义，以封建地主为主体，重等级的划分，标榜重农的政策，常思用法律的方式，以制裁商人，终不生效力。故中国无代表市民的各种会议，如欧洲各国，然谓法律贱商人，而商人已富贵矣。且商人常可以捐钱买官，渐进仕途，尽亦时会使然，无可如何，所以中国的专制主义的方式有如下表：</p>
<p>　　阶级：封建地主——商人——农民（隶农）——奴隶</p>
<p>　　统治方式：封建专制主义者——官僚——雇佣军队（或亲兵如部曲等）</p>
<p>　　此外，则阀阅与身份之划分极谨严，像六朝的门阀制度，有时虽为一个阶级中人，因阀阅身份的不同，常起纠纷，虽以专制君主的权力，亦不能变更之。如：</p>
<p class="kt">　　右军将军王道隆权重一时，到蔡兴宗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兴宗亦不呼坐。何敬容与到溉不协，谓人曰：“到溉尚有余臭，遂学作贵人”，以其祖彦之担粪也。……宋文帝宠中书舍入宏兴宗，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当判耳。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及至，宏将坐。球举扇曰：“卿不得尔。”宏还奏，帝曰：“我便无如此何。”……及僧真启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他无所需，惟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此事由江教、谢{艹沦}，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lt;学攴&gt;，登榻坐定，&lt;学攴&gt;命左右：“移吾床让客。”僧真丧气而退。告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21】</p>
<p>　　这可见阀阅与身份之谨严，也为中国政治结构之特色。当时因为需要广大的官僚，于是实行考试制度，以登庸社会中的优秀分子，以为候补官僚。但要知道官僚薪俸的支付，仍不脱封建的方式。至若法律则多为压迫农民，拥护地主的特权。一切均表示到十分保守的样子，维持现状，所谓中庸主义是此时代底活动的结晶。</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六、余论</strong></p>
<p>　　从上面的许多论证，我就是指出中国经济的特殊性，并提供所谓亚细亚社会的生产方式，尤其注意于农民的特质的说明，因为是为亚细亚社会的生产方式最真实的基础。但这里我要申明一声，本篇文章，不过是我的私见，自难免没有错误的地方，极希大家指正。</p>
<p>　　至若详尽的意见，我拟在最近的将来，写成《中国经济史上之循环率的研究》、《中国农民论》二文将对这问题作较深切的研究，以期完成我所计划的《中国经济史论》一书。那末，现在，我非常抱歉，就平日研究的感想与鄙陋的见解写出来，呈献给读者的面前。</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德]马克思著，郭沫若译：《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神州国光社1921年版。</p>
<p>【2】[俄]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春秋书店1930年版。</p>
<p>【3】徐中舒：《耒耜考》，《史语所集刊》第2卷第1期，1930年。</p>
<p>【4】[汉]司马迁：《史记》卷二九《书第七·河渠》。</p>
<p>【5】[汉]班固：《汉书》卷二八下《志第八下·地理下》。</p>
<p>【6】[汉]班固：《汉书》卷二四上《志第四上·食货上》。</p>
<p>【7】[汉]司马迁：《史记》卷六八《列传第八·商君》。</p>
<p>【8】[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二九《列传第六九·货殖》。</p>
<p>【9】[汉]司马迁：《史记》卷三○《书第八·平准》。</p>
<p>【10】[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二九《列传第六九·货殖》。</p>
<p>【11】[俄]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春秋书店1930年版。</p>
<p>【12】[俄]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春秋书店1930年版。</p>
<p>【13】[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田赋考二·历代田赋之制》。</p>
<p>【14】梁启超：《中国文化史》，商务印书馆1922年版。</p>
<p>【15】[元]脱脱：《宋史》卷三○四《列传第六三·刘师道》。</p>
<p>【16】[元]脱脱：《宋史》卷一七三《志第一二六·食货上一》。</p>
<p>【17】[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十一《户口考二·历代户口丁中赋役》。</p>
<p>【18】[宋]苏洵：《嘉祐集》卷五《衡论下·田制》。</p>
<p>【19】粱启超：《中国文化史》，商务印书馆于1922年版。</p>
<p>【20】[元]脱脱：《宋史》卷三二七《列传第八六·王安石》。</p>
<p>【21】[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七《六朝重氏族》。</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原文发表于《现代史学》第1卷3、4期合刊，1933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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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目录、绪论摘录、后记和专家评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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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Apr 2003 04:52:14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近代史著]]></category>
		<category><![CDATA[农民]]></category>
		<category><![CDATA[市场]]></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变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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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与英国乡村比较》，侯建新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一版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旧中国农村经济调查与研究 　　　一　晏阳初、梁潄溟：乡村建设运动实验区 　　　二　陈翰笙：农村调查中的马克思主义学派 　　　三　国民党政府和其他农村调查成果 　第二节　本课题的材料与研究方法 　　　一　资料来源 　　　二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环境、人口和教育 　第一节　环境 　　　一　生态环境 　　　二　行政区划沿革及地理位置 　　　三　重点研究的村庄 　第二节　人口与教育 　　　一　人口数量变动 　　　二　人口素质：教育 　　　三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 第三章　土地与产权 　第一节　生产规模和产权关系 　　　一　农家田场规模 　　　二　农村经济性质分析 　第二节　土地产权转移的一般趋势 　第三节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 第四章　农业生产考察 　第一节　农业生产条件与技术 　　　一　耕地灌溉 　　　二　农业工具 　　　三　挽力 　　　四　施肥、选种等农业科技的引进 　　　五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 　第二节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一　粮食作物结构及其变化 　　　二　中等农民家庭实际播种面积 　　　三　农业劳动生产率 　　　四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 第五章　产业结构变化与雇工 　第一节　生产领域的扩大（一） 　　　一　棉花种植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与英国乡村比较》，侯建新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一版</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目录</strong></p>
<p>第一章　绪论<br />
　第一节　旧中国农村经济调查与研究<br />
　　　一　晏阳初、梁潄溟：乡村建设运动实验区<br />
　　　二　陈翰笙：农村调查中的马克思主义学派<br />
　　　三　国民党政府和其他农村调查成果<br />
　第二节　本课题的材料与研究方法<br />
　　　一　资料来源<br />
　　　二　研究方法</p>
<p>第二章　环境、人口和教育<br />
　第一节　环境<br />
　　　一　生态环境<br />
　　　二　行政区划沿革及地理位置<br />
　　　三　重点研究的村庄<br />
　第二节　人口与教育<br />
　　　一　人口数量变动<br />
　　　二　人口素质：教育<br />
　　　三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p>
<p>第三章　土地与产权<br />
　第一节　生产规模和产权关系<br />
　　　一　农家田场规模<br />
　　　二　农村经济性质分析<br />
　第二节　土地产权转移的一般趋势<br />
　第三节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p>
<p>第四章　农业生产考察<br />
　第一节　农业生产条件与技术<br />
　　　一　耕地灌溉<br />
　　　二　农业工具<br />
　　　三　挽力<br />
　　　四　施肥、选种等农业科技的引进<br />
　　　五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br />
　第二节　农业劳动生产率<br />
　　　一　粮食作物结构及其变化<br />
　　　二　中等农民家庭实际播种面积<br />
　　　三　农业劳动生产率<br />
　　　四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p>
<p>第五章　产业结构变化与雇工<br />
　第一节　生产领域的扩大（一）<br />
　　　一　棉花种植<br />
　　　二　养殖业<br />
　　　三　家庭织布业<br />
　第二节　生产领域的扩大（二）<br />
　　　一　工匠和小贩<br />
　　　二　食品加工作坊<br />
　　　三　苇编、猪鬃加工等手工业<br />
　　　四　乡村副业分析<br />
　第三节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br />
　第四节　人口流动与雇工<br />
　　　一　人口流动<br />
　　　二　雇工及其收入<br />
　　　三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p>
<p>第六章　农民日常生活与消费<br />
　第一节　农民的吃、穿、住<br />
　　　一　饮食<br />
　　　二　住房和穿衣<br />
　第二节　其他日常消费<br />
　第三节　灾荒年<br />
　第四节　与工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p>
<p>第七章 市场与借贷<br />
　第一节 市场分布与密度<br />
　第二节 农民日常交易<br />
　　　一　劳动产品交易及商品率<br />
　　　二　农村市场分析<br />
　　　三　与产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br />
　第三节 乡村借贷<br />
　　　一　普遍负债是乡村高利贷的沃土<br />
　　　二　与产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p>
<p>第八章　农户收支核算：中国没有“约曼”似的富裕农民群体<br />
　第一节　农户总收入及生产赋役支出<br />
　　　一　农民一年创造多少价值，农、工副业各占多少<br />
　　　二　生产费用<br />
　　　三　农民实际负担<br />
　　　四　与产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br />
　第二节　各类农户收支核算<br />
　　　一　一般农民家庭分析<br />
　　　二　上层农民家庭分析<br />
　　　三　与产业革命前英国乡村比较</p>
<p>第九章　余论：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误区<br />
　第一节　所有制问题<br />
　第二节　雇佣劳动地位问题<br />
　第三节　人口问题</p>
<p>后　记<br />
参考文献</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绪论摘录</strong></p>
<p>　　1840年后，国门被强力打开。中国逐渐丧失其政治和经济的独立性，或被迫和主动、或直接和间接地置身于空前广阔的外部世界之中。以往，这个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古老王朝，虽然不止一次遭受北方畜牧圈的颠覆，可它最终都以悠久的儒家文明将其同化，并在一次次的民族融合中不断扩大疆域和影响。鸦片战争，却是第一次败在高于自己文明程度的异帮之手，而后者又披着杀人越货的强盗外衣。这一段经历对于中国人来讲，相当复杂和痛苦，救亡与变革，独立与发展，战争与和平，一时泥沙俱下，鱼目混珠，使中华大地饱经忧患与沧桑。</p>
<p>　　鸟瞰最普通、最基本的生产者群体，从短时段看，中国农村似乎并未被外部世界的政治风暴与喧嚣所警动，农民依旧在那里重复着世世代代都差不多的生产和生活；然而从长时段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外部经济与社会条件尤其市场条件的变动，农民的经济生活依然艰辛可也逐渐注入未曾有过的新因素，发生着缓慢的静悄悄的变化。岁月流失不能淹没那一段时光留下的痕迹，反而愈久而弥新，那毕竟是“乡土中国”与近代西方交手后产生的第一回合冲击波。150年过去了，回眸中国农民生产与消费的历史，近代农村市场经济启动和演进之曲折历程，是一个平凡而不无裨益的话题。“历史是一件无缝的天衣”，今天是昔日的延伸，现实是历史的继续；本书基本内容就是鸦片战争半个多世纪后即20世纪上半叶中国北方农村相关情况的一个白描。</p>
<p>　　所谓“白描”，并无任何文学含义，是指笔者力求规避主观的或其他的因素干涉，而将该时段某一地域发生了什么和如何发生的尽可能接近原貌地呈献给读者。不敢许诺做出了什么，但真实是我追求的最重要目标。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西方学术界勃发的经济社会史（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以其广阔的学术视野和细密的研究手段而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经久不衰。就研究领域而言，其探索的触角不独占据传统的经济史，还涉足非经济领域；就研究对象而言，不仅宏观的即一个国家或地区，还可能是微观的即一个区域、一个村庄甚至家庭及家计。本书属于后者。它主要以华北冀中11村颇为系统、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依据，对20世纪上半叶尤其三四十年代农民家庭的生产生活周期，做较为全面和深入的分析研究，包括他们的生产与消费，收入与交换，人口与土地，以及投入再生产的储蓄率等，从而反映这一时期的农村生产力水平和近代市场发展轨迹。笔者还置冀中11村个案分析于华北乃至全国的宏观视野中，并与工业革命前英国农民和农村在相应范围内做出比较，为读者提供尽可能广阔和丰富的思考空间。</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摘自该书第一章）</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后记</strong></p>
<p>　　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八五”规划项目的最终成果，主体部分曾是我的博士论文。该书几年前就已基本写成，此后几易其稿，总难尽如人意，直至付梓出版心中也不无缺憾。我一直主要从事英国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经济社会史研究，也做过一些中西历史比较，而且对中国农村现代化历史一直抱有浓厚兴趣，然而真正做起一项专题研究，就轻松不起来了。跟魏宏运先生在南开做了三年中国史研究生，魏先生的悉心指导使我的知识结构有了较大调整，可做起来还是捉襟见肘。</p>
<p>　　微观研究或个案研究亦属不易。微观研究的一些要求颇为苛刻，客观上需要非常翔实、系统和准确的资料，不允许东拉西扯，夹泥带水，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存的资料条件普遍不能满足这种研究要求。在西欧，中世纪以来就有凡事经过法庭，生死婚嫁皆经过教堂的传统，且较少翻天覆地的社会动荡，因此许多地区甚至一个村庄都可能保留极为详尽的民事法庭档案和教堂档案。中国史研究中很少具备这种资料条件，偶尔存在，也多属零散。资料是一难，论点则是二难。尽管作者可以有自己观察世界的角度，但是，由于微观研究资料往往翔实而又不容选择，因而不能不对作者的主观推断产生较大制约，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p>
<p>　　微观研究有局限性，也有优长，比如微观研究更具实证性，后者对于我国史学界曾盛行一时的“以论带史”的偏向，无异于一剂良药。那样的史学往往先确定一个“正确的观点”，然后在宽泛以至漫无边际的范围内选择“史例”，甚至不惜剪裁史实，以证明自己的观点，于是，史学的可信度大打折扣，历史学的形象遭到损害也就不奇怪了。</p>
<p>　　有人将历史学归于科学，有人归于人文艺术，无论如何，真实是历史学的根本属性，失去真实，史学也就失去生命。所以人们可以容忍枯燥，却不能原谅失实。兰克云：“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历史学家就怎样叙述”（Historian must narrate the events of the past as they actually happened –“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仍然可以写进21世纪中国历史学的宣言。</p>
<p>　　本书主要根据陈翰笙先生领导的20世纪30年代清苑农村调查（又称保定调查）和河北省统计局关于40年代的追踪调查资料写成。陈翰笙早年留学美国和德国，回国后，先成为北京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后又受蔡元培先生委托主持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工作，冀中农村调查即在此期间进行。当年翰笙先生心怀鸿鹄志，脚踏黄土地，率数十人的农村调查团穿行于田野与茅舍之间，访谈于农夫与贩妇之中，录载下极其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时仅而立之年；而当他与我谈起这次调查时，已是年逾八旬德高望重的学界前辈。虽然年事已高，但精神矍铄，仍然担任着中国社会科学院顾问，对中国的学术事业，对中国农村现代化以及半个多世纪前的那次农村调查，仍有挥之不去的情愫。20世纪80年代，有幸经常向陈翰笙先生和陈洪进先生等前辈请益，在一次次交往中，他们给了我许多关爱与教诲，翰老还以耄耋之年，亲自为我那本英国农村现代化研究并与中国比较的小书《现代化第一基石》作序。翰老多次提起30年代农村调查（他在《现代化第一基石》序中也述及），尤其保定和无锡的调查，对这批资料未被充分利用留有遗憾。他先后将一些资料及有关论著惠赠与我，鼓励我继续做下去。此情此景，深深印在我心中。此为本书之缘起。</p>
<p>　　这项工作拖了这么久，中途有俗事干扰，亦有学力不逮所致。研究对象是特定的、唯一的，比较和探讨的范围与问题却广及中外。在苦苦思索与枯燥的数据中，有喜悦，也有迷惑，其间甘苦非局外人所能体味。本书即将问世，不敢说聊补陈翰老当年的遗憾，只能说我尽了一份力量。令人欣慰的是，翰老健在，我企盼着这本小书尽快送到百岁老人手上。</p>
<p>　　1995年暑假和1996年寒假，我两次赴冀中农村，沿着当年陈翰笙先生的调查路线，挨村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有关资料，也亲身感受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和60年来的变迁。第一次随我下乡的有天津师大历史系的年轻教师田涛、刘春敏，研究生张元立、陈玮、李铮，第二次有马瑞江、孙立田、刘春敏，研究生张元立、李铮，还有南开大学的宋在夏博士。工作条件是艰苦的。为了节省经费和时间，我们沿着既定的路线一村一村走下去，走到那里就吃、住在那里，简陋的乡镇小旅社是我们的主要宿营地。有时连简陋的小店也找不到，索性住在“大车店”。一次，走出最后一户访谈的农家时，天色已晚，附近没有任何食宿条件，只好连夜奔往乡政府，临时挤在乡干部的宿舍里，最后，还是有二位男士的床位没着落，只得屈就“计划生育手术室”过夜，成为一段笑谈。盛夏蚊蝇叮咬，冬天又没有取暖设备，几次都是合衣而眠，第二天还要赶路。这使我想到，这样的“学问”不是谁都能做的，要学力，还要体力。大家非常充实和乐观，我们都有不同程度的使命感，都非常珍惜陈翰笙等老一辈学者当年开创性的调查成果，都非常关注中国农村现代化事业。所以，苦一些也无怨无悔。有一点需说明，本课题最初设想的时间范围是1930～1995年，因此90年代的实地调查不仅核实1949年以前的资料，还搜集农村改革以后即70年代以来的资料；上面提到的调查组成员也是原计划的课题组成员。由于主客观上的种种原因，后来调整了课题规模，将研究时段缩减为20世纪上半叶，一些关于改革以后的新资料，只好暂且束之高阁。可是，上述同仁为本课题付出的辛勤劳动与热情不可埋没，在此谨表示由衷的感谢，并期待着再次合作。</p>
<p>　　这本书凝聚了许多前辈和学者的心血。我在本书的写作中得到魏宏运教授的精心指导，他和另一位著名历史学家朱寰教授分别为本书写了出版推荐意见书。中国人民大学李文海教授、彭明教授、中共中央党校郭德宏教授、山东大学吕伟俊教授、南开大学王永祥教授、陈致远教授、张洪祥教授、左致远教授、中国社科院蒋大椿研究员等前辈审阅了本书稿并惠赐教示。天津师范大学孙立田副教授撰写了该书第二章第二节“人口与教育”中的英国部分，赵文君撰写了第五章第三节“乡村借贷”中的英国部分；赵文君、刘春敏、徐滨还帮助校阅书稿和绘制地图。我还要特别提到当代中国研究所的李丹慧女士，她牺牲了大量宝贵时间，细心阅读了全部书稿，从结构到内容乃至一些细节都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纠正了不少偏误。这些都使我受益匪浅，感激不尽。</p>
<p>　　英国学术院王宽成基金会（British Academy K C Wong Fellowship）为该课题提供了1997-1998年度研究奖学金，使我能够在剑桥大学查阅大量有关资料并与有关专家进行探讨。著名经济社会史学家、剑桥大学历史系哈彻尔（John•Hatcher）教授就英国史部分无论从资料上还是观点上，都极大的帮助了我。</p>
<p>　　原河北省统计局50年代的追踪调查，使陈翰笙先生等老一辈学者的农村调查资料更加系统，使这一地区长时段、趋向性研究成为可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农村发展研究所、河北省档案馆、保定市档案馆和清苑县档案馆为查阅资料无私提供了服务；我的老朋友陕西师范大学王大伟教授还协助从陕西省档案馆获得颇为宝贵的资料；剑桥大学历史系、剑桥大学图书馆、英国李约瑟研究中心也给了我诸多方便，在此一并谨致谢忱。</p>
<p>　　我还要对以下几方面表示感谢：天津市政府研究室的魏炳昆主任、刘景伟副主任，保定市政府研究室和清苑县政府研究室的同志们，没有他们提供的有效支持和帮助，就不可能有连续两年的冀中农村实地考察；本课题的立项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的资助；本书的出版，则有赖于东方历史研究出版基金学术评委会的指导和支持，沈志华先生作了大量的工作。徐燕女士和杨群先生为修改本书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对他们的感谢自不待言。对于本书的缺点和不足，我则期待着读者的批评指教。</p>
<p style="text-align: right;">侯建新<br />
2001年春于天津</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专家评语</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一）</p>
<p>　　作者依据原始资料，对20世纪上半页冀中11村农民家庭的生产、消费、人口、教育与市场做了实证性的分析，令人信服地反映了这一时期农村生产力水平。唯真、唯实、唯是。该研究对于我们重新认识我国市场化的历史，不仅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也具有现实的理论和实践意义。</p>
<p style="text-align: right;">——魏宏运</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二）</p>
<p>　　作者总是将农户个案分析置于华北地区乃至全国的宏观视野中，尤其可贵的是，还与前工业社会的英国农村进行比较，为读者提供了广阔的思考空间。英国部分的论述，繁简适度，比较分析，中西融会，多所创新，实实在在地推动了我国历史比较研究，推动了经济社会史与农民史的研究。</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朱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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