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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经济史论坛 &#187; 中国资本主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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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经营进出口商品华商的出现之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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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economy.guoxue.com/?p=721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7 Aug 2012 01:13:34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近代通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category><![CDATA[进出口商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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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四、西药商业 　　鸦片战争前，广州、澳门已有西医、西药传入。东印度公司来华的船队就随带有医员。1827、1828年，该公司医师郭雷枢（J.R. Colledge）先后在澳门、广州设医院和诊所。1834年，美国支委会的派克（Peter Parker）在广州设眼科医院并附设药房[1]。鸦片战争后，外国教会先后在上海开设仁济、同仁、惠爱、体仁等医院，在武昌、汉口开设普爱、协和、同仁等医院。随之，西药的进口也逐渐增加，到1859年进口值27,712关两，1895年激增至711,424关两[2]。 　　起初，华人对西医西药多持怀疑态度。认为“外国之药，其 名既异，其性复殊”，多“不敢服”[3]。后来由于教会不断施医舍药，又证明其确有疗效，华人乃渐信之。 　　鸦片战争后40多年，我国西药市场几乎全为外商独占。外商经营西药一开始就分为洋行兼营和药房专营两类。兼营西药的洋行有兆丰（H.Fogg ＆ Co.）、晋隆（Mustard ＆ Co.）等，到甲战争前在上海有12家，它们是经批发为主。专营的药房以1841年在香港开设的英商屈臣氏（A.S. Watson）为最早，它于1860年在上海设分店，继在国内设分店多处，规模较大。此外，有英商老德记（Shanghai Medical Hall）、大英医院（British Dspensary）、德商科发（Kofa Drug Co.Ltd.）、法商良济（Grenard ＆ Co.）等，到1894年在上海有14家[4]。 　　外商药房的创设，对华商西药业有直接影响。不仅华商药房的货源都来自料行和外商药房，早期有名的华商药房的创办人，很多都是曾在外商药房服务过的职员或买办，他们在那里学得药理、调剂和经营的知识，才自设药房。 　　1、华商西药商业的产生 　　西药输入中国后，最早是和化妆品一起由洋广杂货店经营，有些中药铺也售少量西药。1888年，才有第一家华商西药创设，到1894年，上海共有6家。 　　第一家是中西药房，1888年由大英医院职员顾松泉创办。大英医院西文名Dispensary，原应译为药房，顾松泉创设中西药房时的启事亦自称：“余在大英医院老铺执事已十八年，今自告退，……创中国大药房”[5]；而当时论者则谓顾“本知医理，向在大英医院司刀圭之事”[6]。该店原名中国大药房，后合伙人提出“中国”两字不能表示经营西药，改名为中西大药房。初创时资金几千元，1906年后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至四五万元，从业人员增至30余人。 　　华英药房，1889年由庄凌晨创设。庄原在英商老德记药房任买办，工作12年，积资3万多元，因见中西药房获利甚厚，乃集资设华英药房。邀集的股东、多为上海商业名流或官员，如买办朱葆三、大清银行经理严筱舫、上海道台袁海观等。资金初创时1万元，后增为5万元，1913年再增为15万元，从业人员50人，“其营业之盛，为当时上海药业之冠”[7]。 　　中法药房，1890年由黄楚九创设。黄是浙江余姚人，“世本中医，其父母均专眼科，黄本人亦好研究医药”，自称眼科医生。初来上海时，在南市开授堂中药铺，后向一富孀借来资本，改为中法药心，资金3,000元。因生意兴隆，两迁店址，扩建楼房，资本增至6.8万元（有买办虞洽卿等加入合伙）。黄善于欺骗敛财，有人称他“思想新特，策谋奇异”，在社会上则被指为“滑头商人”。后来也大有发展，资本增至50万元。 　　中英药房，1894年由李厚桂创办。李原是邮政局的高级职员，最初资本几千两，后增至一二万两。该企业为合伙组织，股东有杨宝荣（银楼老板）、贝润生（大颜料商）、严筱舫（大清银行经理）等，李厚桂自任经理。后股东发生变动，改为主要是颜料商贝润生等人的投资，经理也一再易人。1909年改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增至10万两。 　　1894年以前，上海西药房的创办情况如表2—44。这时，华商西药业虽已初步形成，但家数远逊于外商药房（外商有14家），规模更弗如，并且只限于上海，其他大埠，西药业还没有从百货业中分化出来。汉口郑大有1891年开始经营西药，是当地最早一家华商，但还是“主营参燕，兼营中西药”[8]。 　　2、早期西药商业的经营特点 　　我国原有历史悠久的药材商业，并已形成几个大商人资本系统。而华商西药业的出现，却与原有的中药商并无渊源，以后生长时间内也是两个商业体系，互不兼营。所以，西药房完全是一个新兴商业，在经营管理上与中国原有的封建商业不同，而是处处模仿外商药房。后来民族制药工业发展，产品亦由华商西药业经销，改称新药业，原经营中药者遂称国药业。 　　早期西药房与外商药房关系密切。从表2—44可见上面6家西药房的创办人和投资人中，可考知身份的有13人，其中买办4人，外商药房职员2人，约占一半。这些药房的名称均有“中西”“中英”“中法”等字样；后来有“五洲”一词，曾因上海、保定两药商竞用，几致成讼。其“药房”一词亦系英文dis-pensary 译来，而不沿用中药商之惯称“堂”。它们每家又都有西文名称，如中英药房西文竟改为“英中”（Anglo—Chinese Dispensary）。药房所用发货票、价目表等也都印有英文，店堂布置、商品装潢俱仿外商。 表2—44：甲午战争前上海的华商西药房（1888—1894年） 商号名 开设 时间 资本额(元) 创办人 其他投资人 姓名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四、西药商业</strong></p>
<p>　　鸦片战争前，广州、澳门已有西医、西药传入。东印度公司来华的船队就随带有医员。1827、1828年，该公司医师郭雷枢（J.R. Colledge）先后在澳门、广州设医院和诊所。1834年，美国支委会的派克（Peter Parker）在广州设眼科医院并附设药房[1]。鸦片战争后，外国教会先后在上海开设仁济、同仁、惠爱、体仁等医院，在武昌、汉口开设普爱、协和、同仁等医院。随之，西药的进口也逐渐增加，到1859年进口值27,712关两，1895年激增至711,424关两[2]。</p>
<p>　　起初，华人对西医西药多持怀疑态度。认为“外国之药，其 名既异，其性复殊”，多“不敢服”[3]。后来由于教会不断施医舍药，又证明其确有疗效，华人乃渐信之。</p>
<p>　　鸦片战争后40多年，我国西药市场几乎全为外商独占。外商经营西药一开始就分为洋行兼营和药房专营两类。兼营西药的洋行有兆丰（H.Fogg ＆ Co.）、晋隆（Mustard ＆ Co.）等，到甲战争前在上海有12家，它们是经批发为主。专营的药房以1841年在香港开设的英商屈臣氏（A.S. Watson）为最早，它于1860年在上海设分店，继在国内设分店多处，规模较大。此外，有英商老德记（Shanghai Medical Hall）、大英医院（British Dspensary）、德商科发（Kofa Drug Co.Ltd.）、法商良济（Grenard ＆ Co.）等，到1894年在上海有14家[4]。</p>
<p>　　外商药房的创设，对华商西药业有直接影响。不仅华商药房的货源都来自料行和外商药房，早期有名的华商药房的创办人，很多都是曾在外商药房服务过的职员或买办，他们在那里学得药理、调剂和经营的知识，才自设药房。</p>
<p>　　1、华商西药商业的产生</p>
<p>　　西药输入中国后，最早是和化妆品一起由洋广杂货店经营，有些中药铺也售少量西药。1888年，才有第一家华商西药创设，到1894年，上海共有6家。</p>
<p>　　第一家是中西药房，1888年由大英医院职员顾松泉创办。大英医院西文名Dispensary，原应译为药房，顾松泉创设中西药房时的启事亦自称：“余在大英医院老铺执事已十八年，今自告退，……创中国大药房”[5]；而当时论者则谓顾“本知医理，向在大英医院司刀圭之事”[6]。该店原名中国大药房，后合伙人提出“中国”两字不能表示经营西药，改名为中西大药房。初创时资金几千元，1906年后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至四五万元，从业人员增至30余人。</p>
<p>　　华英药房，1889年由庄凌晨创设。庄原在英商老德记药房任买办，工作12年，积资3万多元，因见中西药房获利甚厚，乃集资设华英药房。邀集的股东、多为上海商业名流或官员，如买办朱葆三、大清银行经理严筱舫、上海道台袁海观等。资金初创时1万元，后增为5万元，1913年再增为15万元，从业人员50人，“其营业之盛，为当时上海药业之冠”[7]。</p>
<p>　　中法药房，1890年由黄楚九创设。黄是浙江余姚人，“世本中医，其父母均专眼科，黄本人亦好研究医药”，自称眼科医生。初来上海时，在南市开授堂中药铺，后向一富孀借来资本，改为中法药心，资金3,000元。因生意兴隆，两迁店址，扩建楼房，资本增至6.8万元（有买办虞洽卿等加入合伙）。黄善于欺骗敛财，有人称他“思想新特，策谋奇异”，在社会上则被指为“滑头商人”。后来也大有发展，资本增至50万元。</p>
<p>　　中英药房，1894年由李厚桂创办。李原是邮政局的高级职员，最初资本几千两，后增至一二万两。该企业为合伙组织，股东有杨宝荣（银楼老板）、贝润生（大颜料商）、严筱舫（大清银行经理）等，李厚桂自任经理。后股东发生变动，改为主要是颜料商贝润生等人的投资，经理也一再易人。1909年改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增至10万两。</p>
<p>　　1894年以前，上海西药房的创办情况如表2—44。这时，华商西药业虽已初步形成，但家数远逊于外商药房（外商有14家），规模更弗如，并且只限于上海，其他大埠，西药业还没有从百货业中分化出来。汉口郑大有1891年开始经营西药，是当地最早一家华商，但还是“主营参燕，兼营中西药”[8]。</p>
<p>　　2、早期西药商业的经营特点</p>
<p>　　我国原有历史悠久的药材商业，并已形成几个大商人资本系统。而华商西药业的出现，却与原有的中药商并无渊源，以后生长时间内也是两个商业体系，互不兼营。所以，西药房完全是一个新兴商业，在经营管理上与中国原有的封建商业不同，而是处处模仿外商药房。后来民族制药工业发展，产品亦由华商西药业经销，改称新药业，原经营中药者遂称国药业。</p>
<p>　　早期西药房与外商药房关系密切。从表2—44可见上面6家西药房的创办人和投资人中，可考知身份的有13人，其中买办4人，外商药房职员2人，约占一半。这些药房的名称均有“中西”“中英”“中法”等字样；后来有“五洲”一词，曾因上海、保定两药商竞用，几致成讼。其“药房”一词亦系英文dis-pensary 译来，而不沿用中药商之惯称“堂”。它们每家又都有西文名称，如中英药房西文竟改为“英中”（Anglo—Chinese Dispensary）。药房所用发货票、价目表等也都印有英文，店堂布置、商品装潢俱仿外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4：甲午战争前上海的华商西药房（1888—1894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rowspan="2">商号名</td>
<td rowspan="2">开设</p>
<p>时间</td>
<td rowspan="2">资本额(元)</td>
<td colspan="2">创办人</td>
<td colspan="2">其他投资人</td>
</tr>
<tr>
<td>姓名</td>
<td>身份</td>
<td>姓名</td>
<td>身份</td>
</tr>
<tr>
<td>中西药房</td>
<td>1888</td>
<td>几千元</td>
<td>顾松泉</td>
<td>英商大英医院职员</td>
<td>徐亦庄</td>
<td>大英医院职员</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程惠臣</td>
<td> </td>
</tr>
<tr>
<td>华英药房</td>
<td>1889</td>
<td>10,000</td>
<td>庄凌晨</td>
<td>英商老德记药房买办</td>
<td>朱葆三</td>
<td>买办</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严筱舫</td>
<td>大清银行经理</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袁海观</td>
<td>上海道台</td>
</tr>
<tr>
<td>中法药房</td>
<td>1890</td>
<td>3,000</td>
<td>黄楚九</td>
<td>眼科医生</td>
<td>虞洽卿</td>
<td>买办</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周金箴</td>
<td> </td>
</tr>
<tr>
<td>中英药房</td>
<td>1894</td>
<td>几千元</td>
<td>李厚桂</td>
<td>邮局高级职员</td>
<td>杨宝荣</td>
<td>银楼老板</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贝润生</td>
<td>颜料商</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严筱航</td>
<td>大清银行经理</td>
</tr>
<tr>
<td>华洋药房</td>
<td>1894</td>
<td>5,000</td>
<td>黄德馨</td>
<td>牙科医生</td>
<td> </td>
<td> </td>
</tr>
<tr>
<td>惠济药房</td>
<td>1894</td>
<td>10,000</td>
<td>洪子文</td>
<td>中庸洋行买办</td>
<td> </td>
<td> </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上海私营医药商业发生发展及其社会主义改造》1962年油印本；上海市医药公司等：《上海近代西药行业史》1983年油印本。</p>
<p>　　早期华商药房，也和外商药房一样，经营范围很广。除西药外，还有医疗器材、化妆品、照相材料、石印器材、糖果、罐头、洋酒、烟草、汽水、冰激淋等。最早开设的中西药房在 1888年的一则广告中就几乎包括了所有这些品目[9]。到20世纪，它们才逐步专业化。</p>
<p>　　西药的经营，因有外商竞争，以及不同国别的医生、留学生处方、用药不同，故品种颇繁杂，同一药种，英制、德制、法制均须备办。清末估计，上海华商药房经营的药品在200种以上。但以销售额计，则以戒烟药和营养滋补药为大宗，约占55%，治疗性药品和家用成药各占20%，制方药约占5%[10]。</p>
<p>　　早期西药房的货源，主要是向上海洋行或外商药房批购或订购，也有外国制药厂派推销人员来上海批发。华商西药房也依照外商，自行调制一些家用成药出售。最初成药配方也是取自外商，只是加上本店牌号，称“本牌成药”。这种成药利润很高，如中西药房的痴癫痫灵药，每瓶售价2元，实际成本（包括原料、工资）不过0.25元。为此，有些药房附设合药间、制药部，成为后来民族制药工业的胚胎。20世纪以来，发展颇快的民族新药制药厂，几乎全是较大的西药房所附设，或者由他们投资建立。</p>
<p>　　不过，在甲午战争前，成药的利用尚不普遍，西药房都有配药剂人员，按医生处方配药。而所谓成药中，最流行的也是利润最大的是所谓戒烟药。此类药物亦起于外商药房如老德记的戒食洋烟药、屈臣氏的外国戒烟药粉等，其实都是吗啡、海洛因等制剂，无异变相贩毒。时清廷晓谕戒烟，此种戒烟药成为鸦片代用品，销路日广。华商药房群起仿制，如中西药房的戒烟梅花参片，中英药房的桂花参片，华英药房的兰花参处，中法药房的天然戒烟丸等，都成为大宗业务，其流行又远超过外商。这种戒烟药多为吗啡和奶糖水制剂。如中英药房的桂花参片，100多盒才用吗啡一磅，价值25元，而售价高达100元，获利几达三倍。又如中西药房“最初以售戒烟药品为大宗，营业极盛，不几年获利数十万”[11]。数十万之说，未免夸大，不守据中国征信所调查，中西药房于20世纪初确已增资至10万两，改为股份有限公司[12]。戒烟药之外，中西药房还曾公开出售吗啡白药粉。后来有个全球大药房，有“吗啡大王”之称。这种贩毒经营，造成早期华商西药商业的一段极不光彩的历史。</p>
<p>　　80年代以后，国内罂粟的种植日盛。1891年，清政府公然解除种植罂粟的禁令。鸦片价格下降，禁烟徒具虚文。上海的西药业又以配制滋补成药作为盈利的大宗。这种滋补成药主要成份是砂糖等可口剂，略加药物，或加点麻醉剂，带有很大的欺骗性。而售价很高，又属日常服用，利润很大。不过，其中一些著名产品，如人造自来血之类，出现较晚，都是在20世纪以后。</p>
<p>　　戒烟药和滋补药的推销，都要利用广告宣传。不惜巨资，从事报纸、招贴等大幅广告宣传，成为西药商业的特殊传统，有异于其他商业，即后来国药业之重视广告，也是仿西药业竞争而来。西药广告，肆意夸张疗效，绘声绘色，成为风气。此外，他们还用赠送画报、年历、月份牌，以及随出售药品赠送奖券等，均开商业竞争的先河。早在1892、1893年，《北华捷报》即刊登有“接到中西大药房惠赠日历”的消息[13]，惠赠又起了报纸广告之效。</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五、茶商</strong></p>
<p>　　我国早有相当广阔的茶叶市场，并形成大商人资本的茶商。因实行茶行制度，茶商具有一定程度的专利权，利润优厚。清代茶商可分三大类型。一为安徽、福建商人，属主要茶产区的茶商，尤以经营安徽祁门和福建武夷茶著称，资本巨大，行销四方。二为陕西、四川商人，原由边区茶马互市而来，后以经营边茶为主，行销康藏。三是山西商人及江浙、湖广商人，经营内地茶叶贸易。其中尤以晋商即习称西客者实力最雄厚，足迹遍全国，并经营蒙古、新疆和在恰克图与俄国的茶叶贸易。</p>
<p>　　我国茶叶亦早有出口。17世纪时即有荷兰人来澳门购茶，而以陆路输俄国为大宗。18世纪起，海路出口日增，以输英国为主。1833年以前，中英贸易为英国东印度公司所垄断，而茶叶占该公司自中国出口商品总值的80—90%，其增长情况如表2—45。估计鸦片战争前全部水陆出口茶叶年约45万担，占茶叶总销量的23%左右，价值约858万两（见第六节表2—53），在相当长时期内都是中国出口的第一位商品。</p>
<p>　　鸦片战争前，出口茶价很高，红茶每担在26两，绿茶24两[14]。但因系广州一口通商，茶商将茶叶由江南产区翻越大庚岭运至广州，路途艰远，需时六周至二个月，费用很大。而出口业务由广州十三行经手，利润为十三行及东印度公司所夺。东印度公司经营茶叶利润年达350万镑，英政府亦获同样多的税收[15]。</p>
<p>　　鸦片战争后，外贸中心转移上海。徽州绿茶集中屯溪，由新安江经杭州转上海；祁门红茶或经屯溪，或经九江运上海；水运都不过10日。浙东平水茶由绍兴起运，经杭州到上海，只需5日。而武夷山茶运福州出口，只需4日。上海、福州成为两大茶叶口岸，1856年，上海出口44.5万担，福州出口30.7万担，两共占全国海运出口量的77%[16]。二次鸦片战争后，汉口开埠，成为华茶区的出口口岸，原陆路运俄国之砖茶亦改由汉口出海。至1881年，上海出口茶62.3万担，福州出口66.3万担，汉口出口26.8万担，三大茶埠出口占全国茶出口量的73%[17]。从事茶出口的华商，亦以此三大口岸为中心，进行运销。</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5：东印度公司自中国输往英伦本土茶叶量值（1760—1833年）　每年平均数</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茶叶量（担）</td>
<td>价值（银 两）</td>
</tr>
<tr>
<td>1760—64</td>
<td>42,065</td>
<td>806,242</td>
</tr>
<tr>
<td>1765—69</td>
<td>61,834</td>
<td>1,179,554</td>
</tr>
<tr>
<td>1770—74</td>
<td>54,215</td>
<td>963,554</td>
</tr>
<tr>
<td>1775—79</td>
<td>33,912</td>
<td>666,039</td>
</tr>
<tr>
<td>1780—74</td>
<td>55,590</td>
<td>1,130,059</td>
</tr>
<tr>
<td>1785—89</td>
<td>138,417</td>
<td>3,659,266</td>
</tr>
<tr>
<td>1790—94</td>
<td>136,433</td>
<td>3,575,409</td>
</tr>
<tr>
<td>1795—99</td>
<td>152,242</td>
<td>3,864,126</td>
</tr>
<tr>
<td>1800—04</td>
<td>221,027</td>
<td> </td>
</tr>
<tr>
<td>1805—09</td>
<td>167,669</td>
<td> </td>
</tr>
<tr>
<td>1810—14</td>
<td>244,446</td>
<td> </td>
</tr>
<tr>
<td>1815—19</td>
<td>222,301</td>
<td>4,464,500*</td>
</tr>
<tr>
<td>1820—24</td>
<td>215,811</td>
<td>5,704,908</td>
</tr>
<tr>
<td>1825—29</td>
<td>244,704</td>
<td>5,940,541</td>
</tr>
<tr>
<td>1830—33</td>
<td>235,840</td>
<td>5,617,127</td>
</tr>
</tbody>
</table>
<p>　　*1817—19年平均数</p>
<p>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14—15页。</p>
<p>　　由于国内运输路线缩短，出口茶价下降。但在1876年以前，国际市场扩大，出口递增，出口茶价尚维持较高水平，华商运销获利亦厚。1877—1888年间，出口量增长更快，惟已受印度、锡兰、日本出口茶叶影响，中国茶出口价猛跌。1888—1894年间，虽价格略有回升，但出口量下降了20%，传统的输英茶叶下降尤甚，赖输俄茶增加，稍为非作歹弥补。这时从事出口茶的货商，亦陷入不景气。到1894年，出口茶已超过内销茶，但因茶价下降，出口值已由盛时的400万关两降为300万关两。这期间的茶叶出口贸易情况见表2—46。</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6：甲午战争前茶叶出口量值（1868—1894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出口量（担）*</td>
<td>出口值（关两）**</td>
<td>平均每担出口价（关两）***</td>
</tr>
<tr>
<td>1868</td>
<td>1,526,872</td>
<td>33,252,060</td>
<td>23.8</td>
</tr>
<tr>
<td>1870</td>
<td>1,389,910</td>
<td>27,442,694</td>
<td>19.8</td>
</tr>
<tr>
<td>1872</td>
<td>1,923,627</td>
<td>40,283,667</td>
<td>22.6</td>
</tr>
<tr>
<td>1874</td>
<td>1,795,625</td>
<td>36,826,011</td>
<td>21.2</td>
</tr>
<tr>
<td>1876</td>
<td>1,946,250</td>
<td>36,647,926</td>
<td>20.8</td>
</tr>
<tr>
<td>1878</td>
<td>1,954,104</td>
<td>32,013,184</td>
<td>16.9</td>
</tr>
<tr>
<td>1880</td>
<td>2,204,754</td>
<td>35,728,169</td>
<td>17.0</td>
</tr>
<tr>
<td>1882</td>
<td>2,059,333</td>
<td>31,332,207</td>
<td>15.5</td>
</tr>
<tr>
<td>1884</td>
<td>2,017,612</td>
<td>29,055,142</td>
<td>14.4</td>
</tr>
<tr>
<td>1886</td>
<td>2,386,975</td>
<td>33,504,820</td>
<td>15.1</td>
</tr>
<tr>
<td>1888</td>
<td>2,413,456</td>
<td>30,293,251</td>
<td>14.0</td>
</tr>
<tr>
<td>1890</td>
<td>1,723,114</td>
<td>26,663,450</td>
<td>16.0</td>
</tr>
<tr>
<td>1892</td>
<td>1,658,340</td>
<td>25,983,500</td>
<td>16.0</td>
</tr>
<tr>
<td>1894</td>
<td>1,939,189</td>
<td>31,854,575</td>
<td>17.1</td>
</tr>
</tbody>
</table>
<p>　　说明：</p>
<p>　　* 出口量包括经樊城陆路运俄数字，以及1887年后九龙、拱北与香港、澳门的帆船贸易数字，故较历年海关统计出口量为大。</p>
<p>　　** 据海关统计。</p>
<p>　　*** 按海关统计的出口量值平均计算。</p>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1204—1205、1606、1644页。</p>
<p>　　1、经营出口贸易茶商的兴起</p>
<p>　　鸦片战争前的茶商，基本上是从事国内贸易的旧式商人，其经营出口茶者，除传统的中俄恰克图贸易外，也只是将茶卖与广州十三行，本身不与外商打交道。鸦片战争后，出口中心移上海，就有一些“多领洋人本钱”的新兴茶商，“挟重金以来”产区，代外国洋行购茶[18]。继之有人开设专与外商作交易的茶栈，以及加工精制茶的茶厂、茶号（国内运销主要是毛茶，出口茶则需再加工）。上海茶商行业发生分工，主营内销者称本庄，主营出口称洋庄。70年代时，上海已有茶栈几十家[19]。采购毛茶，在沪加工精制以销外商的茶栈（5），也有三四十家[20]。在福州，经营出口的茶庄基本代替了原来的西客，乃至在武夷茶产区，“福州通商后，西客生意遂衰，而下府、广、潮三帮继之起，道光夷茶经营为此三帮独占。”[21]汉口原有领部贴（茶引）的旧式茶商20多家，开埠后，俄、英等外商来汉设厂收茶，即出现专与洋行买卖的茶栈七八家[22]。经营毛茶的茶行，包括崇阳、羊楼司等茶产区，1886年达299家[23]。汉口输俄茶原来由西客经营，在恰克图有山西庄100庄，改由海运出口后，西客均告衰退[24]。三大茶埠之外，其他口岸亦出现新式茶商。如九江1861年开埠时尚无茶栈、茶行，次年即出现十六七家，1882年连同宁州、武宁、祁门等产区有茶行344家[25]。</p>
<p>　　（1）原广东十三行行商改设茶叶行栈。鸦片战争后，广东行商垄断对外贸易特权虽告废止，但旧行商还继续做茶、丝生意。广东的外国商人也都认为新商“不及旧商之可靠”，故仍投“素所相信之行店十余家”[26]。外商的“寓所栈房”，也是经奏明“先向各洋行（注即旧行商）租赁”[27]。据《广东十三行考》：“鸦片战起，洋行制度（即公行制度）隳坏，然十三行犹复改称茶行，继续营业，至咸丰一火始替”[28]。 1838年，广东行商共11家，有材料说，到1846年减少1家[29]，从1845年至1855年增加3家[30]。</p>
<p>　　值得一提的是，旧行商还企图继续垄断茶叶出口业务。“粤商亦曾一再计划，冀将已废之公行制度，改头换面，使之复活。其最著者，厥为呈请官厅特许商人设立茶栈，并将输入（按指从产地输粤）之茶，悉行卸栈存储”[31]。此项活动是以原十三行总商浩官伍崇曜为首进行的。伍崇曜本人就是一个有名的茶商，与美商旗昌洋行关系密切。恢复官办茶栈事，曾经两广总督批准，并由南海、番禺两县县令发布布告，卒因外国商人反对甚力，未能如愿以偿。</p>
<p>　　（2）原广东从事华洋贸易的散商，流寓外埠，充任掮客，最后自开栈号。上海的阿林（A lum音译），就是其一个比较有名的人物。</p>
<p>　　阿林是上海开埠初期，随外国洋行北来的一个广东散商。开始充当英国商人的掮客，他在上海一方面教授本地商人以中西交易方法，同时将英国制造品介绍推销到内地，又推动内地丝、茶商人来上海与外商交易。由于博得英商的信任，遂给予贷款8,000元开设一家义升行仓栈（Esang Hong），当时几乎所有外商都把货物交阿林处理。1845年由阿林经手的贸易额，竟占到上海进出口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二。但这年因棉布超量进口，造成市场呆滞，货价暴跌，义升行终于倒闭。据说当时所欠对外债务达90万两[32]。阿林在1847年再次来沪，重整旧业，终于又拖欠内地茶贩帐款4万元，最后一走了之[33]。</p>
<p>　　上海稍晚些时候的林阿钦（Lin Achin 音译）是又一例。林阿钦也是由广东来上海的商人，受雇于怡和洋行当掮客，由于行东的信任，被赋予怡和“特约代理人”的名义，总办该行在福州地区华茶收购业务，按交易额收取2%的经纪费用。林阿钦自己开设的行栈名福兴隆，1859年经这家字号为怡和收购的华茶即超过9万两[34]。</p>
<p>　　（3）产地的茶商和其他商人到通商口岸开设茶栈。上海的谦和、元吉、仰记、久成、震和等茶栈，都是由浙江平水茶商来沪开设的[35]。他们在沪设栈直接卖茶给外商洋行，可减少中间人费用。上海的方镇记，则是浙江镇海方家开设的。方家起家人方性斋，原在上海经营钱庄、丝号、糖行、杂货，当时钱庄都与丝商、茶商有贷款往来。方家遂设方镇记，一方面到湖州收买土丝，到绍兴、嵊县收买平水绿茶，卖给洋行；一方面向洋行买进棉布，向内地推销[36]。</p>
<p>　　又如湖南安化茶产区，原有山西省人经营黑茶。“迨海运既开，华茶运销外洋，……一般茶商乃纷纷改制红茶，即向日晋商之专制黑茶者，至此亦改制红茶为尚”。[37]类似情况也见于建德、巴陵、宁州等地。山西茶商还在汉口开设有经营洋庄、口庄（蒙、俄方面贸易）的栈号，光绪年间有牌名可考的，即有16家，如德巨生、三德玉、长盛川等[38]。</p>
<p>　　（4）洋行买办开设茶叶行栈。这是当时各口岸普遍的现象。19世纪80年代前后，在厦门汇丰银行任买办达20余年的叶 秋，开设瑞云茶栈，同时他也是源通银号和汇昌、厚诚钱庄的东家。[39]汉口规模较大的茶栈，几乎都是由买办开设。著名的鸿遇顺茶栈，是汉口宝顺洋行买办、汉口茶叶公所负责人盛恒山开设的。俄商阜昌洋行买办唐瑞枝，是厚生祥茶栈主人。阜昌借助唐瑞枝及厚生祥茶栈的活动，80年代末每年运出红茶达五、六十万箱[40]。</p>
<p>　　上海洋行买办经营茶栈的，历史更久，人数更多。50年代宝顺洋行买办徐钰亭、曾寄圃，60年代怡和洋行买办林钦、唐廷枢都是在任职买办同时开设丝茶行栈。郑观应在60年代离开宝顺洋行，充任太古轮船公司买办之前，“承办和生祥茶栈，代两湖、江西、和徽州茶客沽茶”[41]。这些茶叶行栈都具有相当大的规模。例如林钦、唐廷枢等伙开钱庄3家、茶栈1家，另在内地设茶庄7所。经营资金不下十几万两。[42]稍晚些时候，有杜德洋行买办鲍达祥、同孚洋行买办卢家茂投资于公升茶栈；仁记洋行买办丁家英投资于慎源和 昌盛茶栈；瑞昌洋行买办李邦贤投资于源成永、恒益两家茶栈。郭惠伦担任丹麦宝隆洋行买办，是靠忠信茶栈老板陈翊周的支持，郭的买办收入要同陈分拆[43]。</p>
<p>　　在这个时期，上海经营茶栈历史较久、成绩较著的，当属徐润和唐翘卿。</p>
<p>　　徐润在1859年与买办曾寄圃等“合开绍祥字号，包办各洋行丝、茶、棉花生意”；两年后又“试办润立生茶号于温州白林地方”，因“大得其利”，遂“合股续开福得泉、永茂、合祥记等于河口、宁州各处，又与汪乾记（茶栈）合办茶务”；1862年再与徐芸轩全开宝源丝茶土号。总计徐润在宝顺洋行任职期间，独资或合资开设的茶叶栈号已有6家（其中有的停歇）。1868年，他离开宝顺洋行，更是全力集中茶务。自立宝源祥茶栈，加增漫江，羊楼司、崇阳、湘潭、长春街、泮溪等昝茶号。他在各地开设的茶号，不是“年年第一”，也是“不落三名之后”，为当地茶号的大产。这时他自己也自翊“颇知茶味，各路清楚”了。</p>
<p>　　徐润经营茶叶的收入，未见面记述。徐钰亭说他“年中行内入息过万，……白林庄 三四万”。温州白林一处茶号收入即有三四万，他开设外庄茶号共有十余处，其总收入可以想见。正是在这几年，他投资于房地产、典当、购买股票等总额达到320多万两。1873年，李鸿章扎委徐润会办轮船招商局后，他经营茶叶也从未间断，1883年还出银4.5万两买下汉口善昌升茶栈（连同码头）。不久，中法战争爆发，徐润受累濒于破产，官职参革，闲居上海。1886年经各友相劝，重作冯妇，集资、借款20万两，对各茶号放款、搭股，但因各种不利条件（天旱、价格等），结果只能是“空忙一番”了[44]。</p>
<p>　　上海另一个有名的茶栈商人唐翘卿，广东人，怡和洋行买办唐廷枢的族兄弟，在上海人多称他小名为“阿槐”。上海开埠不久，唐就创立谦顺安茶栈，被认为是上海开设最早的、有实力的茶商之一。唐的经历是先茶栈，后买办，由谦顺安老板而后成为茶商元芳洋行的茶叶买办。有资料说他还担任过汇丰银行买办[45]、福州怡和洋行买办[46]。1868年上海成立茶叶公所，他和徐润、唐廷枢等都充任董事。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势力深入到汉口，唐又在汉口开设谦顺安分行。上海谦顺安则交给外甥祝镜澄管理。这个茶栈在沪、汉两地都是有名的大茶栈之一。唐翘卿的长子唐叔 ，清末曾任驻马尼拉领事；次子唐季珊，留学英国，并曾考察国外茶叶市场情况。1916年，唐氏父子创办华茶公司，由唐叔 任总经理，唐季珊协助，成为我国开设最早、规模最大、直接向国外出口的民族资本贸易茶商[47]。</p>
<p>　　2.茶叶的交易环节和中间剥削</p>
<p>　　我国茶叶贸易的交易环节甚多。内销茶相对说少一点，茶号从产地收购的茶叶，运销各大城市，经由当地茶叶中介商，转销客帮并供应当地茶店（有些是批零兼营）。外销茶则要经过更多的中间商人，每经转手，都要从中取利。外销茶在国内市场的流通过程及经营环节，可示如下图：</p>
<p>　　（1）茶栈 茶栈大都设于通商口岸，是适应外国洋行进出口贸易的需要而出现的。最早的行栈，大都是丝、茶、土（鸦片）兼营，甚至同洋行用易货方式交换进口货物。它既中介取佣，又有自营业务。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随进出口贸易的扩大，出现了专业茶栈；80年代后茶叶价格下跌，自营业务常冒险，许多茶栈就“自己不做交易，唯为人作掮客，代客买卖”[48]。</p>
<p>　　茶栈组织出口货源有多种方式，有的是利用同乡关系，组织地区性帮别行栈，各有固定客户；有的是在产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在产区茶号搭股；更多的是新茶上市前派人去茶区，给当地茶号贷款，预先取得茶叶收购权。1889年沪、汉两地茶栈对汉口茶市贷放的春季茶银有300多万两[49]。</p>
<p>　　茶栈本身资金一般不过一二万两，但放款有时多达一二十万两，这主要是靠钱庄的信贷支持；而钱庄又是靠外国银行的拆错。钱庄向茶本放款入利息一分，茶栈转借茶号则在一分五上下。所以茶栈不仅是外销茶贸易中介商，还是个融通茶叶流通资金的信用机构。</p>
<p>　　外国洋行一般不同内地茶商直接交易，必须茶栈为之居间。成交后，茶叶的品质、数量发生纠纷，茶栈要负一定责任。茶栈介绍成交的佣金，一般为交易额的2%，但实际收入要远比此为多。1860年一个记载说，茶号经茶栈卖茶给洋行，付给茶栈的费用，包括佣金、通事费、破箱费、关税等，约为茶价的10%[50]。20世纪初，祁门茶号经上海茶栈售茶，不包括关税，付出的佣金和名目繁多的费用，占到交易额的7.5%[51]。</p>
<p>　　茶栈设有仓库、旅舍，接待客商。备有通事，代客向洋行兜售货物。货物售出前，遇有资金周转上的急需，还可以存货为抵，由茶栈通缓急。茶栈能为外地客商提供种种便利，所以深受欢迎。但有的客商也常遇到茶栈勒索，只好甘苦自尝。</p>
<p>　　茶栈内部，经理之下设有管帐、书手（管文书信件）、通事（跑街）、茶楼司事、学徒等人，另外还派出人员，驻于茶区，负责贷款、汇兑及茶叶的收购、转运事宜。</p>
<p>　　（2）茶号、茶客 茶号（指洋庄茶号，有的地方叫茶厂）为收购并精制外销茶运口岸销售的加工厂，开设者多为茶区或茶叶集散地具有资产实力的地主、资本家、豪绅等，流动资金来源，大部分靠茶栈借贷。此外，上海等口岸城市还有一种称作“土庄茶号”的，系将内地运来之毛茶，就近加工为精制箱茶，经由茶栈，卖给外商。</p>
<p>　　外销茶的加工分两个部分：自采摘鲜叶起，至凋萎、揉捻、杀青或发酵、烘晒等粗制加工，由茶农负责进行；烘焙、补火、筛分、拣选等精制加工，由茶号负责完成。外销茶因要求质量较高，故精制手续颇繁复。茶号设有一批技术人员专司其事。</p>
<p>　　茶号收购对象，包括茶农、茶贩、茶行等，并不固定。习惯上收绿茶的茶号，并不由农民直接送来，而是由茶号自派茶客（亦称水客）到各乡收买。茶客下乡，为了节省费用，多在当地茶行开秤收购，谓之“投行”。茶行代茶客招徕、介绍茶产、天方评议价格，撮合成交。收购茶叶的价格、质量等，由茶客最后决定。收妥的茶叶，再雇力夫运茶号精制。</p>
<p>　　（3）茶行 茶行也是茶叶贸易的中间商，多在产茶区，为数众多。他们中介取佣，与通商口岸的茶栈相似。不同的是：茶栈专中介精制茶的交易，卖方为内地的洋庄茶号或通商口岸的土庄茶号，买方为外国洋行。茶行则是中介毛茶交易，资本较小，卖方为茶农、茶贩，买方为制造外销茶的茶号及贩售内销茶的茶叶店。</p>
<p>　　在产茶区开设茶行，须向地方政府申请，领得牙帖，始可营业，故茶行亦名牙行。茶行负责介绍茶号、水客与茶农、茶贩之间的交易，从中取得茶农付给的2—3%的佣金。水客照规定亦需交付佣金，但茶行为招徕号商，多不收取。茶行介绍水客的收购方式，在浙东多为伴同水客到茶农家中看货议价，茶行负责导引，帮助评议；皖西、皖南多为水客在茶行开秤，茶农就近挑来出售；祁门则由茶农与茶号直接交易，几天茶行居间。</p>
<p>　　茶行除介绍茶号水客与茶农交易外，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接待外地茶贩，临时收购或介绍与茶号成交。例如安微屯溪镇为茶叶集散地，每年外运数量甚多，但所在地休宁县产量有限，供不应求，于是毗邻地区的皖、浙、赣各地茶叶由茶贩贩运而来，每逢茶季，各地茶贩麇集，茶行即出面接待，并居间介绍向茶号售卖。茶行可得买卖双方佣金，为数不少。拥资雄厚的茶行，有时且自为贩客，自设庄号，既作中间商，又自营贩运购销业务。</p>
<p>　　产区茶行之外，通商口岸也有茶行之设。他们基本是代客买卖，应客商急需，有时也作价收购。上海茶行经手的内地毛茶，主要销路有三：一是精制出口箱茶的土庄茶号；二为经营沿海、近海贸易的客帮，如销往厦门、广州、南洋群岛的南洋帮，销往营口、天津、烟台、青岛的北洋帮；三为制造内销茶的当地茶叶店。其中以客帮的销路最大。它们由跑街布样，兜售议价，取佣较茶栈为高，有的达百分之四五。</p>
<p>　　（4）茶贩 各茶产区都有一批茶贩。茶农距茶号、茶行过远，即就近卖与茶贩，由茶贩转售，从中收取购销差价，所以茶贩一般都需有一定数额的自筹资本。从事茶贩生意的，有没落地主、富农，也有地痞、流氓。这些人平时不治生产，但对看茶有几分经验，茶季即从事茶叶贩卖。</p>
<p>　　茶贩一般为“扁担商”，购销数额不大，每次百斤左右，以一根扁担挑动为度。浙东四明山区，有的以咸鲞换茶，担进担出。他们一般不纳捐税，逢低购进，看行情有利，即短期囤积。有的可积累几担、几十担资本。有些茶贩，几个合伙成一集团，购销茶叶的量较大，一般都有囤积待利的周转余地。</p>
<p>　　茶贩的购销对象是茶农和茶号。因之，他们一方面有一套拉拢茶农的本领，攀亲道眷，巧言令色，直到做成交易为止；另一方面又与茶行茶号厮混甚热，吃喝勾搭，分肥牟利。茶号利用他们作眼线，了解各乡茶叶生产、存货数量、品质等情况，同时制造价格涨落空气，散布停庄止购之类谣言，诱使茶农上钩。茶贩收购茶叶，往往是压级压价，拖欠茶银；向茶号交售又是加价“戴帽”，两面三刀。所以，人们常你他们为“两面刀”。</p>
<p>　　有些有实力的“长腿”茶贩，还与通商口岸的茶行直接挂钩，长途贩运。有的茶贩本逐步积累，上升为茶号主人。浙东平水茶帮中，经营茶叶有百年多历史的绍兴王化宋家，就是从茶贩子起家，成为茶业巨擘[52]。</p>
<p>　　上述茶叶出口贸易的各个交易环节，在交易过程中，都有一套陈规陋习和花样繁多的盘剥取利办法，这些中间盘剥，可大别为二级。</p>
<p>　　第一级是洋行、买办以及茶栈对内地茶商的盘剥。内地茶商对茶叶的国际市场需求、银汇变动、价格涨落，几乎是毫无所知。外国洋行利用它独占我国对外贸易的地位，就在价格方面联合垄断。“如茶市，英商照会俄商，不许放价抢盘，俄商即允照办理”。或洋商故意抬价开盘，使华商将茶大量集中口岸，然后抑价收购，叫“放盘杀价”。“洋商抬价，则[华商]尽力多囤，一旦跌价，则又急思脱手。……颠之倒之，一任洋人之所为，播弄华商不竭血本不止”[53]。因外商抑勒茶价，1892年，汉口茶帮“纷纷减价求售，致亏本银一百数十万两，洋行大获其利”。次年，“湘茶开市，英商故意为难，仍以抑价为得计。华商无计可施，以致光绪十九年（1893）又亏本一百余万两，倾家荡产者有之，投河自尽者有之”[54]。</p>
<p>　　除操纵价格外，洋行收茶还在看样、过磅、会款等方面，有许多陋规，举其大者有以下数端：</p>
<p>　　留取样茶：内地茶商将茶运抵通商口岸，向洋行出售前，例而破箱取样。这些样茶，即归洋行买办及茶栈经手人中饱。天启的茶箱，洋行过磅，例称“下一件”，即扣除若干斤。一箱茶约重50的，多批交易，自可积少成多。</p>
<p>　　二五听磅：茶号向洋行售茶，由洋行、茶栈各出一人会同货主过磅，货主担负过磅费，另外扣除“明亏暗吃”，容许洋行买办公开吃磅。每箱茶重50斤，旧例，以茶叶干燥不足为借口，需扣5磅左右；后以茶商群起反对，改扣2.5磅，称二五扣磅。实际不止，每磅折合市斤应为0.9071斤，但外商系按0.9075折算。以上两项合计，每担茶实扣数约合4.5375斤，占5%左右[55]。</p>
<p>　　九九五扣息：华洋茶叶交易，洋行多不按期付款。少数付现款的就要有一定的折扣，遂有“九九五扣息”产生，即茶价1,000元，实付995元。以后不论付款期限工短，一律扣息，成为陋规。</p>
<p>　　延期付款：茶叶售给洋行，照旧章，交货过磅在一星期内办清，同时即付给货款，但事实上，洋行往往迁延时日。70年代初，苏伊士运河开航，中英电讯直通，经营出口茶叶的外商，更采取茶叶装船之后，以银行结汇付款办法，称作“装船银子”。1873年，内地茶商曾要求“货既过磅，须即行结帐付银”，洋商恃强不理，反诬华商“其意不善，其事难行”[56]，于是装船银子，成为惯例。用这种办法，洋行买茶几乎无需资本，但华商需等待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时间，才能收到货款。华商都是借款办茶，须继续承受利息负担。</p>
<p>　　上述这些中间盘剥，为数相当可观，从1868年到1894年，我国出口茶叶总值约为9亿关两[57]，如果按照上述吃磅5%、扣息5‰合计，内地茶商即受损4,950万关两。留存样茶、延期会款增加的利息负担，更难计数。</p>
<p>　　茶栈参与洋行、买办对内地茶商的盘剥，本身亦可分取余沥。例如，样茶茶栈有份；洋行延期付款，茶号借款不能早期归还，茶栈即可坐享更多的利息收入。有些洋行付款不是按每批交易清结，而是合数批整付，不指明某号单位，这样茶栈就可推称货款未到而以之作为周转，并使茶号延长利息负担。</p>
<p>　　此外，茶栈代茶号垫付的运销费用以及各种名目的税捐、佣金等开支，或者浮报，或者中饱，为数亦复不少。1852年，英人福钦（Fortune）写的《中国茶区旅行记》，曾记述当时每担成本4两的茶叶，运到口岸出售，“批发商额外费用”高达1两。而上海收购价平均每担为18两的中上等茶叶，中间商操纵的利润就有4两[58]，即达成本的25%或售价的22%。稍晚些时候的调查材料，也说到祁门茶号委托上海茶栈出售的茶叶，数量损失、付价折扣以及各种费用、陋规等，占到茶叶价格的20%左右。有的调查者说，“茶价八折，已成为祁门红茶习惯商法”[59]。</p>
<p>　　第二级是茶号、茶贩、茶行等对茶农的盘剥，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项。</p>
<p>　　高秤收进：浙东茶号一向用“司马秤”，20两作1斤，比之市上通用的16两秤，每担（百斤）只折合80斤。安徽祁门则是通行漕平22两作1斤。湖南安化历来用七六扣秤，每百斤作76斤。其他有些地方甚至用三七秤、对折秤。“茶商入山买茶，多用大秤，往往有加至32两以外者”[60]。总之，茶农在出售茶叶时，只在秤量上每担就要吃亏二三十斤以上。</p>
<p>　　留取样茶：茶农出售茶叶，每袋均需解开袋口，让“检样手”从中取样评议。一般每百斤取样2斤，有的取样几次，多达四五斤。样茶在成交时，向例不过秤，留归茶号。</p>
<p>　　除皮、杀秤：售茶过秤，需先减去皮重（包装重量），茶叶布袋重量每袋不过1斤（16两），茶号规定每袋除皮1斤（20两或更多），布袋稍厚或有缝补，就要除皮2斤。过秤时，不少茶号秤手或茶贩“高悬短喊”，能在每担茶中压低一二斤，又使茶农觉察不出。</p>
<p>　　付款折扣：安徽六安一带，买茶叫价是银两，再折成钱文，最后合成银元实付。每次折算，或贬值，或抹零，总是茶农吃亏。湖南安化买茶，向用九七制钱，等于茶价九七折算。浙东平水地区茶号结付茶款，要搭配小洋三成，小洋以10角作1元，但市面折换率往往是1元可换12角左右，以此推算，100元实付只抵95元。</p>
<p>　　抽取佣金：茶叶行号代客买卖，只收卖方（茶农）佣金，一般为2—3%。安化茶“每串扣钱50文”，平水茶也是扣佣5%，百元茶价，茶农只得95元，称作“九五圆账”。</p>
<p>　　此外，在交易过程中，茶号、茶贩、茶行等，或借口样货不符，或推称干燥不足，都要再打折扣。偶尔发现杂质，更是百般刁难。安化甚至是不论有无灰末，每担一律扣茶4斤[61]。茶农一般穷困需钱急用，明知吃亏，也只得委屈成交。经过上述七折八扣，百斤茶叶，往往只剩下60斤左右的收入。不仅如此，茶号、茶贩经营亏损，就要拖欠茶款，茶农无力声讨。有时在当地士绅斡旋下，折扣付还，甚至只付一二成，茶农也无可奈何。</p>
<p>　　3、出口贸易茶商的盛衰</p>
<p>　　在甲午战争前，经营出口茶叶的华商已形成一个大的商业资本，它们以外国洋行为靠山，建立了从口岸到产区的收购网。而茶叶的生产者则是个体的小农。小农不能自己推销产品，也无力抵抗流通中的盘剥。因而，在茶叶大量出口的情况下，茶商的利润总是很大的。当时一些论者如：“自开海禁以来，闽茶之利，较之从前不啻倍蓰”[62]；“赢号既操三倍之贾，绌者亦集众腋之裘”[63]；“商民偶沾其利，遂至争相谋效”[64]“浮梁巨贾，获利颇多”[65]等，类皆言而不详。但是，从一些茶商发家的情况中，也可略见梗概。</p>
<p>　　前述口岸较大茶栈，多是洋行买办所设，他们就都是从茶叶贸易中获大利者。其中徐润、唐翘卿的事业尤为显著。徐润一生以买办而经营洋务派企业著称于世，实则他经营茶叶达27年，从他80年代以前的活动和收入看，实际是以茶发家的，故房地产等事业失败后，仍不放弃茶叶经营。唐翘卿是由茶商而买办，由上海而汉口，由父而子，成为茶叶世家。余如林阿钦、刘辅堂等，更都是茶叶起家。刘辅堂原为票号帮工，后任汉口俄商新泰、阜昌洋行买办，并自开广昌和茶栈，去世时有资财200万两[66]。</p>
<p>　　前述上海茶栈不少是浙帮平水茶商所设，平水绿茶是上海出口大宗。平水富商董久大、宋瑞泰等，都有百年经营历史。宋两面泰除开设瑞泰栈外，他家还有带“瑞”字的行号八九家，每年经营出口箱茶以万计。他的后辈宋济川（开设瑞隆号），更是富比王侯[67]。</p>
<p>　　福建茶产区，新兴茶商购买原来由寺庙据有的茶山，道咸时，每家经营资金“动辄百数十万元”[68]（可能是包括借款）。福州茶叶出口，在80年代初曾超过上海，福州茶商利润也大。90年代初的一个记载说，福建各茶产区有名声卓著的百万富翁18家，其中最小的也有资财200万元，最富的达800万元。这时茶叶贸易已趋不振，但他们仍在经营[69]。</p>
<p>　　其他茶产区情况亦相似。如江西，“因茶叶致富者不下数十百家”[70]。1871年，湖南14个茶产区有茶行160家，湖北7个茶产区有茶行94家，而这些茶行中，有100家是江西茶商开设的[71]。湖南湘乡的朱紫桂，原在一米店司事，“以所得薪资红利自设一肆，积千余金，遂业红茶，岁盈万金”，这是1867年左右的事，“既而逐岁贸茶，积资近百万，湘皋汉浒几无不知有朱紫桂名矣”[72]。</p>
<p>　　随着茶商的增长，各地相继成立茶叶公所之类的行业组织。1868年（同治7年）上海首创茶叶公所。接着，汉口、福州等地也陆续成立茶叶公所。沪、汉两地茶叶公所“互为维持”[73]，在垄断茶叶出口方面具有很重要地位。19世纪末叶，在各茶叶产区和集散地，如安徽的屯溪、婺源、歙县、祁门等，也相继成立茶叶公所。屯溪茶叶公所（后改徽州茶务总会）是根据两江总督刘坤一的指示创办的[74]。构成茶叶公所的基础，是籍属各茶产区的茶商行帮。如汉口的茶商就有湖南、江西、福建、湖北、安徽、广东六帮[75]。</p>
<p>　　可是，茶叶出口于1886年达最高峰221万担（海关统计），以后就逐渐下降，茶商也随之趋于中落。1887年，上海茶价“往昔售三十余两至四十两担者，今只售十六两、十七两至十八两”，“贩运商人，血本全靡，多难再举”[76]。茶叶产区商人受影响更大。福建侯官县，100斤袋装茶，过去至少卖20元，1887年时跌至七八元。百斤袋茶，茶行贩运到福州，挑工、 船费用、税厘及各项开支需20余两，而只能售得银八九两。“如此失本，谁人敢为？”最以“茶行破家败产者，不知有几”[77]。1888年，曾国荃奏及安徽产茶区情况：“近年以来，印度、日本产茶日旺，售价较轻，西商皆争购洋茶 ，以致化商连年折阅，遐迩周知。据皖南茶厘总局具详，……统计亏累将及百万两，不独商贩受累，即皖南山户园户亦因之交困”[78]。1898年《农学报》载：“九江城厢内外，往年茶庄林立，或五六十家、三四十家不等。尔来仅存十余家，今年各茶商来者更属寥寥，仅四五家耳”[79]。</p>
<p>　　茶价的下降，固然是印度、锡兰、日本茶叶竞争的结果，但洋行的垄断和抑低收购价也是重要原因，而重重中间盘剥和内地税厘过重，都使茶叶贸易趋于没落。茶价下跌后，垄断盘剥如故，种种陋规反有增加之势，最后受害者还是生产茶叶的农民。茶农终岁辛劳，不获一饱，只胡放弃种茶，别谋生计。于是“茶山抛荒”者有之：“茶圃变谷田”者有之害；茶地“售作坟墓”者亦有之[80]。当然，绝大部分茶农还是继续种茶，但“园户不堪抑勒赔本，不得不迟摘粗茶，并以掺杂水湿充数，希图多压斤两”[81]；或者“园地荒草滋生，不芟不刈，老树不除，任其荣枯”[82]；或者“耕田有粮食兼有茶园者，每年铲掘二三次”，不能精心照料[83]。这都使得茶质日劣，更不能与洋茶竞争。</p>
<p>　　80年代后期以来，华商损失綦重，而垄断茶叶出口的外商洋行，并未受何影响。据1887年各海关的贸易报告，上海的中国茶商，经营红茶损失约300万两，经营绿茶损失约100万两；外商则进行了“有利可图”“令人满意”的交易[84]。同年，九江中国茶商损失100万两，而外商却得到了“可观的利润”。在汉口，经营茶叶的外商“一般情况良好”，经营上等茶的还“利润很大”。而“中国商人损失极重，并且还要继续遭到损失”[85]。</p>
<p>　　华商损失，主要由于贸易不能自主，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外商中梗，操纵茶价所致。有识之士，早已看到这点。1894年，湖南巡抚吴大澄上有《英商压抑茶价湘茶连年亏折奏请借洋款设局督销折》，未能实行。同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从两湖筹借官款，两批共选购红茶320箱，分水陆两路运往俄国销售，以希“官为之倡，商为之继”，直接出口，“不致多一转折，操纵由人”。这次试销成功，又建议清廷，“由招商局自造茶船，自立公司，于俄境自设行栈销售”[86]，惜未能实行。</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六、丝商</strong></p>
<p>　　我国早有广阔的丝市场，丝的行销路线较茶尤远。明代以来，丝业的大商人资本亦以安徽商人为主，至清则江浙商人，广东商人发展甚快。丝的出口历史悠久，“丝绸之路”早已闻名于世。惟清初禁海，除特别恩准洋船配带者外，不准丝绸出口。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弛海禁，但对丝的限制犹严。19世纪初期，广州出口生丝年仅一二千担，20年代增至四五千担，30年代初增至8,000担，主要由英国东印度公司经营[87]。1833年，东印度公司专利权废止后，续有增加。迄鸦片战争前，估计中国出口生丝年约9,000担，占全部内外销生丝（包括丝织品用丝）的14%左右，出口价值约225万两，仅及茶叶出口值的四分之一经（见第六节表2—55，2—56）。其时经营出口的丝商，只是将丝卖与广州十三行，不与外国商人打交道，和那时的茶商一样，仍属旧式商人。</p>
<p>　　鸦片战争后，生丝出口中心向上海转移。这可节省江南丝运广州的时间和运费，一如茶叶。其初，清政府于1843年曾规定“内地湖丝前赴上海，应查明赴粤路程。少过一关，即补纳一关税数”[88]。惟因外国领事反对，1851年起“开办新章程”，中外商人运湖丝来沪，一律只纳子口半税，“免补三关税课”[89]。1845年，上海、广州共出口生丝约10,576担，其中上海约占一半；到1853年，骤增至52,400担，其中上海占93%[90]；9年间增长近4倍。</p>
<p>　　60年代以后，生丝出口仍见增长，但不甚快，1880年达82,201担，以后逐渐跌落，80年代末银价下降，出口再增，1891年出现102,005担高峰，旋再跌落。其情况见有2—47。</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7：甲战争前生丝出口量值（1868—1894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出口量（担）</td>
<td>出口值（关两）</td>
<td>平均每担价格（关两）</td>
</tr>
<tr>
<td>1868</td>
<td>57,346</td>
<td>22,461,042</td>
<td>391.7</td>
</tr>
<tr>
<td>1870</td>
<td>49,167</td>
<td>17,306,073</td>
<td>392.7</td>
</tr>
<tr>
<td>1872</td>
<td>65,340</td>
<td>25,070,750</td>
<td>384.0</td>
</tr>
<tr>
<td>1874</td>
<td>74,749</td>
<td>19,859,285</td>
<td>265.7</td>
</tr>
<tr>
<td>1876</td>
<td>79,385</td>
<td>30,908,199</td>
<td>389.3</td>
</tr>
<tr>
<td>1878</td>
<td>67,343</td>
<td>19,829,699</td>
<td>294.5</td>
</tr>
<tr>
<td>1880</td>
<td>82,201</td>
<td>22,990,341</td>
<td>279.7</td>
</tr>
<tr>
<td>1882</td>
<td>64,508</td>
<td>17,334,601</td>
<td>268.7</td>
</tr>
<tr>
<td>1884</td>
<td>67,790</td>
<td>16,456,675</td>
<td>242.8</td>
</tr>
<tr>
<td>1886</td>
<td>77,044</td>
<td>19,210,052</td>
<td>249.3</td>
</tr>
<tr>
<td>1888</td>
<td>76,782</td>
<td>20,070,351</td>
<td>261.4</td>
</tr>
<tr>
<td>1890</td>
<td>80,402</td>
<td>20,625,783</td>
<td>256.5</td>
</tr>
<tr>
<td>1892</td>
<td>101,201</td>
<td>27,322,913</td>
<td>270.0</td>
</tr>
<tr>
<td>1894</td>
<td>99,445</td>
<td>29,219,408</td>
<td>293.8</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2年版第三册第1606页。</p>
<p>　　生丝出口价格，因受意大利、日本丝的竞争，70年代以后即趋下降。以主要产品白丝而论，据各年关册，70年代初高时达每担450关两，80年代末跌至300余关两，90年代初略有回升，约320关两。出口总值，1876年达3 ,000万关两高峰后，随即下降，迄未超过。表2—47所示为各类丝之平均值，这期间出口丝的品种有变化，亦影响丝价。原来出口以浙江、广东所产白丝为主，稍后四川、山东所产黄丝亦略有出口。60年代末，经农民纺制之经丝渐受国外欢迎，称白经、黄经。70年代以后，机器缫丝厂出现，逐有厂丝出口，原手工所缫则称土丝。厂丝价格几高出土丝一倍。又柞蚕丝、亦称野灰丝，原甚少出口，到80年代末已增至万余担。其价格仅包括土丝60,681担，厂丝22,523担，柞蚕丝16,240担。</p>
<p>　　1894年，中国桑蚕丝的出口已占到国内外总销量的一半，国内市场丝价也受出口影响，丝业陷于不景气。时有人提出“救商”说：“丝则有意大利、法兰西、日本加意制造，缫制极精，已 乎效中国之长，夺中国之利。核之海关总册，销数虽不致大减，而商家岁岁亏耗，人人折阅，几有一蹶不振之势。”[91]“人人折阅”显系夸大，但丝商面临困境，则属事实。</p>
<p>　　1、经营出口贸易丝商的兴起</p>
<p>　　鸦片战争后，经营出口贸易丝商的兴起和上述经营出口贸易茶商的兴起相似，即在通商口岸出现新兴的丝栈、丝号，同时发展了从丝产区到口岸之间贩运的丝行。惟这时间出口生丝以辑里丝（七里丝）最为著名，数量也最大。辑里原为湖州南浔镇的一村名，所产丝洁白柔韧，拉力强，南浔一带的丝遂通称辑里。历史上即行销各埠，“每当新丝告成，商贾辐辏，而苏杭织造者皆至此收焉。”[92]鸦片战争后，贸丝致富者甚多，故上海丝栈、丝号和丝的贩运商都以湖州帮实力雄厚，至19世纪末才有无锡帮兴起。</p>
<p>　　上海早期丝栈，多是与茶栈合一甚至兼营鸦片，已如前述。这些丝栈，也有不少是洋地买办所设。1852年开设的上海亦昌丝茶土号，店主徐荣村是宝顺洋行买办徐钰亭的弟弟，有材料说，创是担任过宝顺洋行的买办[93]。1859年，徐润与宝顺洋行买办曾寄圃等合开绍祥字号，1862年再与人合开宝源丝茶土号，“包办各洋行丝、茶、棉花生意”[94]。50年代初在怡和洋行任买办的杨坊，同时是一个丝业与钱庄商人。左宗棠说他是“以市侩依附洋商致富，十数年间，拥资百万，捐纳道员”[95]。他的后任林钦，也“于买办之外，兼营丝栈、茶栈”，后因“丝茶事务冗繁，于怡和洋行办房职务，无暇兼顾”[96]。继林钦任怡和洋行买办的唐廷枢，在60年代更与徐润同为上海茶叶公所、丝业公所的董事。</p>
<p>　　后来外商看到买办兼为商人对自身有利和方便，竞相延聘在业华商充任买办。瑞记洋行买办吴少卿，原是成顺泰丝栈通事，常常跑街，和瑞记洋行大班厮混熟了，1880年被邀去当了买办。怡成丝栈商人徐棣山，也是因为经常有生意与怡和洋行大班打交道，洋行约他于1882年合开怡和丝厂，徐任董事，并推荐他的堂侄徐三吾当上买办[97]。由丝商出身成为洋行买办的，在甲午战争以前比较有名的还有：海宁丝商沈志云充任拔维宴洋行买办，湖州丝商杨涵斋成为新时昌、公平洋行买办，湖州丝商沈静轩充任永兴洋行、立兴洋行买办等[98]。洋行雇用私商为买办，不仅有利于掌握商情，攫取货源，有些利用他们的社会地位。如杨涵斋是上海丝业公所负责人，而同时被两家洋行聘为买办，他的一家子侄五人也先后担任了买办，有“一门五买办”之称。</p>
<p>　　口岸丝栈的另一源，是丝产区的丝商所设。上海最早的一批专营辑里丝的大成、震泰、恒昌、永达成、怡成、成顺泰、泰康祥、陈舆昌、刘贯记等丝栈，大都是湖州丝商所设，有些就是南浔产区丝行的分号、联号。以后山东、四川的生丝也经由上海出口，于是又出现山东帮开设的恒顺公、和聚栈、益昌丰、恒祥、同和栈（专卖山东黄丝），四川帮开设的泰康祥、宝元祥、绪昶、同康泰等[99]。</p>
<p>　　丝栈是代产区丝行把生丝卖给外商洋行的中间商。70年代后，机器缫丝厂兴起，生产出口厂丝，于是又有经手厂丝买卖的中间商兴起，在上海称丝号，为数不多。70年代初，上海的丝栈、丝号共有76家[100]。在广州，鸦片战争后，原十三行行商仍经营出口生丝，一如上海的丝栈。但广州丝出口业务迅即为上海所夺。不过广州机器缫丝厂建立稍早，遂有专介绍厂丝与洋行成交的丝行出现，抽取佣金千分之十五[101]。</p>
<p>　　上海的丝商业，在以薛南溪为首的无锡帮兴起以前，几乎都是由湖州帮控制，其中尤以陈竹坪开设的陈舆昌丝栈、刘贯经开设的刘贯记丝栈，以及徐眉泉开设的徐眉记丝号，最为有名。直到20世纪初，据《江浙皖丝厂茧行同业录》载，江浙皖丝厂茧业总公所的首脑人物，仍几乎都是湖州人。</p>
<p>　　陈竹坪，原名煦元，又名怡青、舆昌，据《南浔志》说他是“乌程（今吴兴）人，世居南浔镇，先世以业丝起家”。“侨沪数十年，为丝业领袖，能通译西语，而出以诚笃，中西丝商倚之为长城”。他同时还在上海、汉口间经营水运业务，入股美商旗昌轮船公司，担任该公司买办。又捐官候选郎中，与李鸿章、盛宣怀颇有交往，因办赈务加知府衔，去世后李鸿章具奏请旌，诏赠光禄寺卿衔。顾春池原名福昌，“字成之，号春池，国学生。幼而家贫，弃儒学贾。始设布肆于浔溪，旋又移设于震译”。[102]后来转到上海，改营丝业，并创立自己的牌号，经常出现在外国报纸广告中。后亦投资旗昌洋行，1860—1869的任旗昌买办。他和陈竹坪在旗昌的投资不下20万两，旗昌所属金利源仓栈主要即系顾春池的资本[103]。顾去世时，上海美国领事馆曾为之下半旗志哀[104]。徐眉泉也是南浔人，一向经营土丝、土经出口，在上海设有徐眉记丝号，后又与人合开长盛、德兴、慎益钱庄[105]。</p>
<p>　　在丝商业中，经营产区和口岸之间贩运贸易的丝商，似比同类的茶叶贩运商实力较强。这主要是因为湖丝产区集中又与上海接近所致。早期丝商运丝到上海与洋商交易，首先就遇到语言不通的问题，必须假手通事做中间人。这种通事多是“广东、宁波商伙子弟”[106]。有人指斥他们“率皆市井佻达游闲”，“声色货利之外不知其他”。[107]但就丝通事说，“皆为湖州南浔人”；“丝通事名任翻译，实则通晓国内外行情，双方尽受其玩弄，不啻一狡猾之掮客。”又说南浔之大丝商，“或自为丝通事，或有近亲为丝通事”，“苟非得亲戚故旧之为通事者为之介，则资本虽未必尽数亏蚀，但绝无余利可得”[108]。这此话都说得过于绝对。不过，湖州丝商与外国洋行、通事关系密切，当是事实，这也是他们兴起快、利润厚的原因之一。</p>
<p>　　湖州帮丝商的兴起，主要是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后，“出产辑里丝之湖州人士，稍有资产者，相率避居上海，因此得与外人接触机会，渐通外国语言。……肇日后贩丝致富之基”。那时经营湖丝运销的利润很大，他们“以低价向农民购丝，以高价售之于上海之洋行，一转手间，巨富可以立致”。“于是小富者一跃而为中富，中富者一跃而为巨富，一时崛起者甚众。……家财垒聚，自数万乃至数十万者，指不胜屈”[109]。仅就南浔镇而论，据民间传说，有所谓“四象、八牛、七十二支狗”之称。财产达100万以上者称作象，50万以上不足100万者称作牛，30万以上不足50万者称作狗。“四象”，一说为刘（贯经）、顾（春池）、张（竹斋）、庞（芸皋、元济父子）[110]，另据较晚期调查，实为5家，即刘、张、庞、邢（赓星）、邱（仙槎）。传说刘有家资2,000万，张有1,200万，邢有400万，邱、庞各100万。所谓“八牛”，指梅、金、谢、张、蒋、顾、李、桂8户[111]。至于七十二只“狗”，更不一定与实数相符，但足以说明丝商巨富人数之多了。</p>
<p>　　南浔的丝商巨富多，不只是“齐东野人语”，有地方志书也不乏记载。《南浔志》中就提到在鸦片战争后一批在短期内成为巨富的丝商，如刘贯经，“祖若父及诸父咸佐人业丝，乃辍学执业于丝绸店”；后嫌收入微薄，“去之而从事于丝肆”。“自泰西诸国互市上海，湖丝出口益伙，颐岁可十万包。通奉（刘贯经曾捐四品工部郎中封通奉大夫）力微心雄，趋时若鸷 鸟之发，营生如伊吕之谋，不数年，业翔起，当同治初，已殖财数十万，号巨富”[112]。刘贯经不但开了两家丝行，还有十几家典当，并投资垦牧公司和农场，有田地千亩。他在南浔建筑的私人园林小莲庄，有池广十亩，临水回廊亭榭，布置井然，其中有近百年的古杨三本，据说南浔园林之胜，以此为最。类似刘贯经起家的事例，《南浔志》有传或提到姓名的，还有庞云皋、庞无济、陈竹坪、顾春池、蒋维诚、梅月槎、梅福培、朱兆传、金桐、周昌大、周昌炽、许香谷、沈秉钧等一、二十人之多。其中不少是弃学就贾，“获利倍蓰”“蔚然为望族”的巨富。“南浔之定富与通奉（刘贯经）相捋者，凡数十家”。</p>
<p>　　湖州之外，广东、四川等地丝商虽不象南浔那样突出，但类似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广东丝商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一直在商界居于重要地位。主要产区顺德、南海都不乏丝业巨富。广州商会成立前的商业组织负责人，也一向是多由丝商充任。如七十二行总商岑德舆，便是有名的大丝商。</p>
<p>　　2、丝、茧的交易环节和中间剥削</p>
<p>　　生丝的交易环节也是外销繁于内销，但比茶叶的交易环节略少一些。不过自70年代机器缫丝厂兴起后，又有了鲜茧的贸易，形成两套市场。各地丝商、茧商的名称和交易组织不尽一致，兹以经江南一带为例，其丝、茧的流通过程和交易环节可示如下图：</p>
<p>　　（1）丝栈、丝号 都是设在通商口岸，丝栈经营土丝，丝号经营厂丝。丝栈因接待外地客商，大都备有旅舍、栈房，他们还代客报关付税，垫付费用开支，有的甚至可代向钱庄拆借相当于寄存货值50—80%的放款（加收半厘到1厘的佣金）。丝栈自身一般不直接从事生丝买卖，只是代客商向洋行销售，从中收取佣金和栈租。佣金数额，因生丝品种、帮口不同，收取标准不一，一般是每包收2两半银子，由丝栈、通事分得。</p>
<p>　　（2）丝行 丝行大多是产地丝商经营，也有口岸丝栈投资的，他们在产地向丝庄收购生丝，经过整理加工，打上自己的牌子，再运往通商口岸托售。浙江南浔梅恒裕丝行经售的金麒麟、银麒麟牌经丝，重视规格质量，在国际市场颇有信誉。这家丝行盛时雇用职员40多人，抄丝员六七人，生丝上市时，即分派抄丝员到产区各丝庄“抄丝”，即把各丝庄收购的丝抄录数字，收买下来。然后再把从各庄收购的生丝，分别粗细、颜色，按出口规格发交农民复摇、整理，以备运往上海。有名的大丝商，率多由经营丝行起家。</p>
<p>　　（3）丝庄 在南浔亦称划庄，是直接从分散的农民手中收买生丝的收购商。一般都雇有若干个“秤手先生”（进货员），在蚕丝上市时，分别在店内或水陆交通要道向农民买丝，然后集中起来转售给丝行。此外，另有一种名叫土丝行的丝商，丝市旺季，派秤手带学徒在交通要道设立若干“庄板”（即丝庄），从土丝贩子手中收购农民土丝。土丝行以做内销为主，供应国内各地丝绸织户，也有兼做出口洋庄丝的。</p>
<p>　　（4）土丝贩子 早期在湖州一带还有一种土丝贩子，俗称为“小领头”或“航船班子”。“更有招乡丝代为之售，稍抽微利，曰小领头，俗呼白拉主人”[113]。这类土丝贩子，是带有一点恶势力的中间商。根据传统习惯，农民售丝要先拿到小领头处，再由小领头带到丝庄或庄板去卖。路远农民乘船来市，也要先投航船班子，然后率同去卖。据说仅菱湖镇一处，盛时就有一百多个“小领头”和一二百条船的“航船班子[114]。经过这些土丝贩子介绍成交，他们都要索取一定的佣金。</p>
<p>　　（5）茧行 茧行是在机器缫丝厂出现后，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地丝产区兴起的一种带把头性的牙行。丝厂到产区收购鲜茧。无论是自己收购或者委托别人代购，均须通过当地茧行，由茧行代收并用它们的炉灶烘茧。农民生产的蚕茧，除自己缫丝的以外，都要送到茧行出售，不准自由买卖，也不得自烘干茧。开茧行的大多是产地的豪绅，他们既同官府勾结，又有自上而下的丝茧公所组织，新开茧行须公所承认和县知事批准，这就形成一种带封建性的市场垄断。丝厂收茧，一般要在新茧登场前就同茧行签订合约，订明本年度的收购数量、价格等，茧行代收鲜茧并烘干后，交付丝厂，按规定收取各种费用。</p>
<p>　　（6）余茧商 余茧商是指新登场后，经丝厂收购剩下来的茧子。余茧商多数就是茧行老板，他们把丝厂收剩的鲜茧，烘制成干茧，囤积起来，再看市面行情，陆续给丝厂，有的后来干脆就自己开办起丝厂。还有些地主、富农和城市的丝业、银钱业资本家，囤积余茧，投机居奇，余茧遂成为一种投机商品。</p>
<p>　　（7）茧贩 和生丝收购中的土丝贩子相仿，新茧登场时，他们活动在乡镇主要路口上，拦截携茧上市的农民，压价收购，再高价转卖给茧行。这些人迹近于地痞流氓，凭借各种势力，强买强卖。为了避免惹事生非，不但农民，就是茧行也不敢轻易和罪他们。</p>
<p>　　生丝流转中的中间剥削，大体也有两级。一是口岸洋行对丝商的剥削，一是内地私商对农民的剥削。</p>
<p>　　外商洋行的剥削有如下几种。</p>
<p>　　（1）操纵价格。国际市场上的华丝价格，受供求关系，日本、意大利生丝排挤以及汇率变化等因素的作用，变动很大，乃至成倍涨落，通常也会有30%左右的浮动。外商洋行垄断出口，并组有“上海出口生丝公会”，操纵丝价，推波助澜。其所用手法与操纵茶价相似，有时是“一气联络”，互相关照，“不许放价抢盘”[115]；有时则故意抬价放盘，俟华商纷纷在产地加价争购，大量运到口岸后，迅即杀价。而华商“贩丝茶者，半非富商，其本既迫，限期息银亦重，于是出售不能稍缓，洋商乃重抑价以困之，中商无如何也”[116]。总之，丝茶二业，“自有之货，不能定价，转听命于外人”[117]。</p>
<p>　　（2）垄断检验权。农副产品出口，例由政府或公众设立检验机构，评定级别。我国在1929年以前，并无此项机构；20世纪初上海的万国生丝检验所，也是操在外商之手。而在这以前 ，则全由每个外商洋行单方面决定。当时华洋交易“成交认单”上的验收标准是由洋行事先印就，检验时由洋行人员片面决定，不容华商置议。有的洋行就故意吹毛求疵，借口质量不合，在约定货价上减少付款，每包少付银5—10两。又常以销路畅滞作为检验质量的宽严标准，洋行存货积压，就关照本行摇丝间多方挑剔，以求毁约；有的为达退货目的，不惜伪造检验纪录，或将不合格记录张冠李戴，故意刁难。1871年《北华捷报》曾揭露这类卑鄙行径说：“目前的外国商人，十个之中总有一二个惯用这种手法[118]。</p>
<p>　　（3）延期付款。洋行买丝，无论期货、现货，成交时既不不先付货款，亦不预付定洋。购货合约虽然规定交货日期，但洋行可以到期限不收货，厂商非得到洋行提货通知，不能上门交货。在延不提货期间，卖方非但收不到货款，还要负担货物的风险责任、逾期栈租、拆息和保险费用。相反，如果厂商不能按期交货，洋行则有权取消合约并追偿损失。这种办法，可使洋行在交易中不需任何垫付资本。70年代后，洋行在订购时期即发电给国外客户，俟复电装船，取得信用证，转向银行结汇，得款再付给华商。有的洋行经营自负盈亏（非代购）业务，如国外市场无利，延不取货有时竟拖至半年之久。</p>
<p>　　当时外商根据不平等条约享有领事裁判权，而早期领事又常由外商兼任。华商在中外贸易中受欺，发生各种争执，即令提起诉讼，也得不到什么结果。</p>
<p>　　（4）陋规。洋行收购生丝，照例要抽“样条”，每包2条，名义上说是要寄往国外，实际上是自己留下。每包丝出口前，还要抽5条丝进行检验。照规定应该是每条摇一小时，剩余归还丝厂，实际常是摇三四个小时，所剩无几。洋行摇丝间检验摇下的丝，日积月累，一年就有几十包。洋行收货过磅时，还要克扣分量，一般每包丝吃秤2斤左右。</p>
<p>　　有的洋行雇用有经验的买办买丝，然后再转售给洋行。买办收购时，每包要向客户收1两银子佣金，代客户打包每包收打包费1两6钱（实际付出1两3钱），每包份量要扣除袋皮1磅（实重半磅），旧布袋掉新布袋还要贴费4钱8分。有时洋行支付现银，买办付给客户则改为10天期票。如客户需要现银，每1斤两要贴息3两[119]。</p>
<p>　　内地丝、茧商对蚕农的剥削有如下几种。</p>
<p>　　（1）预借丝款，高利盘剥。蚕农生活贫困，育蚕资金常赖丝商预付借款，成为农村高利贷的一种形式。在湖州，丝商贷款，期限二、三月，利息一般为10%，即所谓“贷钱一千息一百”，“责偿毋许逾三月”[120]。有的借款时间稍长一点，利息则为20%。《长兴县志》载，“无论冬底春间贷去，总算蚕胶至蚕毕小满日为期，每千钱偿息二百文”[121]。这种情况在柞蚕区也有，如辽宁盖平附近蚕农，在植柞树开始时即预支丝掮客丝款，并规定须“以产品（丝）付还”[122]。</p>
<p>　　（2）压级、压价、压秤，多收佣金。《长兴县志》载，丝行“秤手口蜜腹剑，狡狯百出，遇诚实乡民，丝每以重报轻，价每以昂报低。俟其不售，出门时又倍其价，以伪许之，以杜其他处成交。俗谓进门一锤，出门一帚”[123]。据说有的丝行，秤锤可以旋转开来，内加一枚铜钱，以涨收份量。有的秤手掌握特殊手法，20斤重量能秤出22斤或者18斤。秤手吃份量是公开秘密，收几百担涨出二、三担以上是司空见惯。</p>
<p>　　秤手不但操纵份量，还一手掌握质量、价格的评定权。鲜茧有干湿、软硬、厚薄之分，缫折（出丝率）出入很大，菱湖茧与改良种蚕茧缫折相差在一倍以上。鲜茧质量好环，全凭秤手目测、手抓、手摇，定级估价。所以茧行总是千方百计延揽“有能力”的秤手，厚给报酬，有的门市收茧七八天，一个熟练秤手能收入几百元。这种秤手，也最惯于压级压价，使茧行获利。</p>
<p>　　小领头或航船班子介绍农民到丝庄售丝，按规定收取一份佣金，约为售价的3%。但他们往往与秤手秘密勾结，上下其手，用切语、暗号，向买卖双方收佣金。暗号一般用“由、申、人、工、大、王、主、井、羊、非”十字，“由”一个头代表1份，“申”二个头代表2份，余类推。如说：“这个人很苦，你帮帮忙吧！”突出一个“人”字，就意味着要3份佣金。秤手心领神会，就在收购价里照数扣算。10个字实际最多用到“大”字。秤手一般能得到10%左右的佣金。</p>
<p>　　（3）垄断茧市场。鲜茧旺产旺销时间极短，一般不过10天左右，存置时间较久，蚕蛹化蛾，即将破茧而造成损失。农民求售心切，急欲脱手，茧商则愿意刁难、抑勒。前文谈到，茧行具有垄断市场特权，收购价格又是由丝茧总公所统一议定。因而当地茧行组织，一方面严格限制新行开设，控制收购网点；另一方面又采取“放小鱼、钓大鱼”等手法，开时故意抬价，等农民闻风远路涌至，又连续杀价，有时高低差额达一倍左右。农民要么甘认吃亏上当，低价售给茧行；要么愤而自己缫丝，但同样会遇到丝行杀价以及土丝贩子的敲诈勒索。</p>
<p>　　农民育蚕，半年辛劳，而所得甚微。有记载说：“同为一两之丝，育蚕农民所得，不及商贩所入之十一，在蚕农因为丝价年年皆好，衣食不缺，已为莫大幸运；在丝商转手之间，利益何啻倍蓰”[124]。</p>
<p>　　3.生丝生产的改进和丝商经营的变化</p>
<p>　　我国旧式丝商，原主要供国内手工织丝的机户所用，其远销者多因所产丝品质较佳。如广东本地产丝，但织高级品广纱、粤缎，则须用绘图苏州丝。又如湖州为最著名之丝产区，但江浙织绫绢，常用四川阆丝。各地产丝品质不同，而在缫制上则墨守陈规，长期无何改进。迨出口旺销，国外已用机器织绸，所用丝要求匀称，拉力较强。所选择出口适宜之丝，称洋庄丝，经营的丝商，称广庄或广行，因原由广州一口通商而名。其内销者则称用户丝，经营的私商，称京庄或乡丝行。董恂《卖丝》诗：“乡人卖乡丝别粗细，京庄不合还广庄”[125]，指此。</p>
<p>　　手工织机，经线需较坚实，常用两根丝合纺为一。各地织户买湖州丝，亦多用于制经。苏州原为丝贸易中心，遂有商人将丝交摇经户纺成经丝，称苏经，行销各地。经营经丝的商人，遂称经行。在湖州南浔镇一带，也早有摇经户，但经丝未出口。据说直到同治季年（60年代未），丝商周昌炽首仿日本制法，纺成东洋经。苏经顺摇，由左旋右，东洋经逆摇，由右旋左。制成后试销外商，大受称许，法、美各洋行咸来购求。洋经于盛行，在产区促成为商人加工的摇丝车户的发展，盛时，南浔各乡及盛泽、黎里一带，有车户二三千家，每户平均有纺车4部，经营出口洋经的商人，称洋经行。洋经行的发展，使“洋庄丝无形淘汰。向之代洋庄收丝之客行亦纷纷改为乡丝行，收买白丝，售与浔镇之经丝行，摇为辑里大经”。辑里大经蜚声欧美时，“每年出口达一千余万元之谱”[126]。这就引起丝商业务经营的一个变化。</p>
<p>　　原来我国出口的生丝，都是手工缫制，运到欧洲以后，都须经过再纺制，才能适合机器织绸的需要。欧洲在1789年就兴建了第一人蒸汽机缫丝厂[127]，以后在法国、意大利都有发展。日本在70年代大力提倡机器缫丝，到1894年，机制厂丝已占全部生丝产量的57%。[128]我国亦在70年代初开始建立机器缫丝厂，先在广东，后在上海。到1894年，广东生丝出口中，已有厂丝18,179担，土丝为2,159担；而上海出口中，仅有厂丝4,344担，土丝44,027担。广东系小型丝厂，分布在桑蚕区顺德一带，可以利用当地鲜茧，所引起的丝商在经营上的变化不是太大。上海丝厂虽产量不多，但需由浙江运进干茧，这就引起了茧行、茧贩、余茧商等的兴起，形成一套和丝平行的茧的贸易，又出现了专营厂丝出口的丝号。另一方面，无论在上海或广东，开设丝厂的不少是资本较大的商业务经营的第二次变化。</p>
<p>　　这期间，丝商在业务经营上虽有上述变化，但不能改变外商洋行垄断丝的出口、操纵丝价的局面，华商即使有雄厚的资本，也难与外商竞争。80年代初，在上海有胡光墉囤丝破产一事，颇值得一述。</p>
<p>　　胡光墉，字雪岩（1824—1885），原籍安徽绩溪。幼家贫，稍长在杭州开泰银号学徒，旋升为跑街。因做官银存放，结识官僚，曾办理浙江粮政，于杭州开设阜康银号。1860年，左宗棠入浙，胡替湘军筹助粮饷，受到左宗棠的赏识，称之为“商贾中之奇男子”。[129]胡成为左的亲信幕僚，助左购军火，借外债，办洋务。他“以小贩健竖，官至江西候补道，衔至布政使，阶至头口顶戴，服至黄马褂，屡尝御书。营大宅于杭州城中，连亘数坊，皆规禁御参西法而为之”。[130]他开设有钱庄、典当数十处，而赖以周转者主要是上海、杭州、宁波、北京的阜康银号，上海阜康雪记钱庄，杭州泰来钱庄，宁波通泉钱庄，福州裕成银号，汉口乾裕银号，吸收官府、贵戚、富贾的大量存款。凭借这种财力，胡光墉于1881年开始购囤生丝。</p>
<p>　　这时，正值丝价暴涨，“今日三百数十两者，明日即昂至四百余矣，又隔宵而五百余矣”。[131]胡光墉遂大量购进，企图与外商争衡。原来江浙丝出口是“夷商把持，无能与竞。光墉以一人之力，垄断居奇，市值涨落国外不能操纵”，一时甚为得计。但是，1882年以后国际市场变化，1883年丝价大幅度下跌。“光墉虽多智”，而“每昧外情。且海陆运输，利权久失，彼能来，我不能往”，所积压的白丝，最后“不得已而贱售”给上海洋行。[132]1883年秋，他卖给怡和洋行12,000包，亏损150万两。[133]10—11月间，再贱价卖给怡和2,000包，又两次卖给天祥洋行6,000包和7,000包。[134]以此推算，亏损总在460万两以上。首先是他发家的杭州泰来钱庄因挤兑倒闭，接上海和各埠康银号先后倒闭。清廷以各号“亏欠公项及各处存款为数甚巨”，谕令革处胡光墉候补道之职，着左宗棠追究欠款。[135]同时，影响所及，杭州“米行停斛，丝行停秤”，北京的“四大恒”（四家最大钱铺）也因挤兑而倒闭。不及二年，胡忧郁死去。</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 周济：《新医东浙史之研究》，《中国医药》第2卷第5期，1936年。</p>
<p>[2] 1859年系上海进口数值，据海关贸易册半年统计相加。</p>
<p>[3] 《医论》，1872年5月23日《申报》。</p>
<p>[4] 过去记述以大英国医院为上海第一家外商药房。近经查证，其开设时间实在上海屈臣氏之后。上海市医药公司等：《上海近代西药行业史》，1983年未刊稿。</p>
<p>[5] 1887年11月8日，《申报》广告。</p>
<p>[6] 《论西药渐行于中土》，1888年1月29日《申报》。</p>
<p>[7] 志学：《百年来的上海工商业》，《自修月刊》第50—51期，1939年。</p>
<p>[8] 武汉市商业局：《商业志·医药（西药）行业志》1984年油印本。</p>
<p>[9] 1888年6月22日《申报》广告。</p>
<p>[10] 前引《上海私营新药业的发生发展及其社会主义改造》第2—10页。</p>
<p>[11] 志学：前引文。</p>
<p>[12] 中国征信调查所：《工厂商号调查表》原稿，1937年，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p>
<p>[13] 《北华捷报》1892年2月12日，1893年2月14日。</p>
<p>[14] 吴觉农：《中国茶叶复兴计划》1935年版第69页。</p>
<p>[15] A.J.Sargent:Anglo-Chinese Commerce and Diplomacy, Oxford,1907 P.52。</p>
<p>[16]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1957年中译本第413页，磅折算为担。</p>
<p>[17] 班思德：《最近百年中国外贸易》1932年中英文本第198页。</p>
<p>[18]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八十三，《复李香雪都转》。</p>
<p>[19] 葛元熙：《沪游杂记》说，70年代初上海有茶栈20家。可能偏少。据1875年5年18日《申报》，当时上海茶栈已有地区行帮之分，其中只广帮就有20余家。</p>
<p>[20] 国民政府实行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1933年版第484页。</p>
<p>[21] 林馥泉：《武夷茶叶之生产制造及运销》1943年版第9页。</p>
<p>[22] 程静安：《旧武汉茶叶的回忆》，《武汉工商经济史料》第一辑，1983年。</p>
<p>[23] 1887年4月19日《申报》。</p>
<p>[24] 英领事商务报告，1868年，天津。</p>
<p>[25] 英领事商务报告，1882年，九江。</p>
<p>[26] 道光二十三年耆英等奏：《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郑六十八。</p>
<p>[27] 道光二十三年七月耆英等奏：《英高租赁栈房片》，同上书，卷六十七。</p>
<p>[28]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1937年版第371页。</p>
<p>[29] 法人Monrigny统计资料，转见前引《广东十三行考》第223页。</p>
<p>[30] 马士：前引书第1卷第412页。</p>
<p>[31] 班思德：前引书第52页。</p>
<p>[32] G.Lanning and S.Couling:The History of Shanghai,1921,P.404。</p>
<p>[33] 《北华捷报》1850年12月7日。</p>
<p>[34] 《北华捷报》1860年10月13日。</p>
<p>[35] 陈一鸣：《浙东茶叶剥削简史》，浙江省政协：《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1978年。</p>
<p>[36]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钱庄史料》，1960年版，第730页。</p>
<p>[37] 《湖南安化茶叶复兴》，1935年4月7日《新闻报》。</p>
<p>[38] 水野幸吉：《汉口》，光绪三十四年版第363—364页。</p>
<p>[39] 1891年6月20日《申报》。</p>
<p>[40] 1889年3月13日《申报》。</p>
<p>[41] 郑观应：《盛世危方后编》，引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8册83页。</p>
<p>[42] 郝延平：《唐廷枢之买办时代》，台北《清华学报》1961年6月第2卷第2期。</p>
<p>[43]上海社科院经济所等：《上海近代华商国际贸易业》（待刊稿）。</p>
<p>[44] 徐润事迹参见《徐愚斋自叙年谱》。</p>
<p>[45] 《中外大事汇记》，商业汇卷7，1989年版，见汪敬虞：《唐廷枢研究》1983年版第155页。</p>
<p>[46] 聂宝璋：《中国买办资产阶级的发生》1979年版第162页。</p>
<p>[47] 前引《上海近代华商国际贸易业》（待刊稿）。</p>
<p>[48] 1890年1月30日《申报》。</p>
<p>[49] 1889年3月13日《申报》。</p>
<p>[50] 《北华捷报》1860年6月9日。</p>
<p>[51] 吴觉农：前引书第64页。</p>
<p>[52] 陈一鸥：前引文。</p>
<p>[53] 柯来泰：《救商十议》，《皇朝经世文三编》卷三十一页三。</p>
<p>[54] 吴大澄：《英商压抑茶价湘茶连年亏折奏请借洋款设局督销折》，光绪二十年，《湖南省志》卷一。</p>
<p>[55] 吴觉农：前引书第61页。</p>
<p>[56] 1873年4月21日《申报》。</p>
<p>[57] 据历年茶叶出口总值合计。</p>
<p>[58] 姚贤镐：前引书第3册第1541页。</p>
<p>[59] 吴觉农等《中国茶叶复兴计划》计算，各项陋规连同佣金、捐税、费用20几项，占茶价的20%左右。另据金陵大学农学院调查材料，占茶价的22%。“八折”语见吴觉农等《祁门红茶复兴计划》，《国际贸易导报》1923年。</p>
<p>[60] 张之洞：《张之襄公公牍稿》卷二十五，光绪二十年二月二十七日。</p>
<p>[61] 湖南调查局：《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附录1，安化黑茶条规，1911年。</p>
<p>[62] 《闽省征收运销茶税》，《皇朝经济文编》卷五十四，光绪二十七年。</p>
<p>[63] 夏燮：《中西纪事》卷二十三，同治四年。</p>
<p>[64] 卞宝第：《卡制军政书》卷四，扎福建藩司延建邵道。</p>
<p>[65] 《益闻录》第267号，光绪九年五月二十三日。</p>
<p>[66] 《关于刘辅堂和刘子敬的历史资料》，皮明庥、冯天瑜等：《武汉近代经济史料》，1981年版第256页。</p>
<p>[67] 陈一鸥：前引文。</p>
<p>[68] 林馥泉：前引书第9页。</p>
<p>[69] 《北华捷报》1893年1月20日，引见聂宝璋：前引书第147—148页。</p>
<p>[70] 1892年12月7日《申报》。</p>
<p>[71] 《英领事商务报告》，1872年，汉口。</p>
<p>[72] 徐珂：《清稗类钞》1916年，第17册第106页。</p>
<p>[73] 《徐愚斋自叙年谱》，同治7年纪事。</p>
<p>[74] 吴觉农编：《皖浙新安江流域之茶叶》1934年版第39页。</p>
<p>[75] 东亚同文会编：《支那经济全书》1908年，东京版，中译本第2册第197页。</p>
<p>[76]江汉关税务司裴式楷申文，附《汉口茶叶公所呈报茶市情况节略》，海关专辑：《访察茶叶情况文件》，1888年，第24页。</p>
<p>[77] 闽海关税务司汉南申文：《查访种茶各节问答》，光绪十三年，前引《访察茶叶情况文件》第89页。</p>
<p>[78] 《曾忠襄公奏议》卷二十九，茶厘酌减税捐片，光绪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p>
<p>[79] 《农学报》第29期，《茶事近闻》，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中。</p>
<p>[80]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957年版第448、452页。</p>
<p>[81] 张之洞：《张文襄公公牍稿》卷二十五，光绪二十年二月二十七日。</p>
<p>[82] 闽海关税务所汉南申文附洋商董《条陈福州茶树情形》，光绪十三年，前引《访察茶叶情形文件》第77页。</p>
<p>[83] 闽海关税务司汉南申文，附《访求种茶各节》，光绪十三年，前引《访察茶叶情形文件》第106页。</p>
<p>[84] 海关贸易报告，1887年，上海，第177页。</p>
<p>[85] 海关贸易报告，1887年，九江，第116—117页；汉口，第79页。</p>
<p>[86] 张之洞：《购办红茶运俄试销折》，光绪二十年七月二十六日；《购茶运俄试销有效拟仍相机酌办折》，光绪二十三年一月十二日，《张文襄公全集·奏议》卷三十五、四十五。</p>
<p>[87] 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16页。</p>
<p>[88] 《清朝续文献通考》，孙善宝奏：《办理上海开市情形折》，道光二十三年。</p>
<p>[89] 《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同治朝，第四册页八二二，李鸿章片。</p>
<p>[90]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1957年中译本，第1卷第413页附表，据包数折算，细丝1包=80斤。</p>
<p>[91] 柯来泰：《救商十议》，《皇朝经世文三编》卷三十一。</p>
<p>[92] 咸丰《南浔志》卷二十四。</p>
<p>[93] 聂宝璋：前引书第163页。</p>
<p>[94] 《徐愚斋自叙年谱》，咸丰九年、同治元年纪事。</p>
<p>[95] 《请勒追革员京米捐献片》，《左宗棠全集》卷六。</p>
<p>[96] 刘广京：《唐廷枢之买办时代》，台北《清华学校》1961年第2卷2期。</p>
<p>[97] 《外商洋行掠夺华丝出口的片断史料》，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选辑》1979年第1辑第113—114页。</p>
<p>[98]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的洋行买办调查》，1964年复写本。</p>
<p>[99] 前引《外商洋行掠夺华丝出口的片断史料》第115—116页。</p>
<p>[100] 葛元熙：《沪游杂记》卷四，光绪二年。</p>
<p>[101] 曾同春：《中国丝业》1933年版第100页。</p>
<p>[102] 民国《南浔志》卷二十一人物四。</p>
<p>[103] 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1983年版第486页。</p>
<p>[104] 民国《南浔志》卷二十一人物四。</p>
<p>[105]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钱庄史料》1960年版第766页。</p>
<p>[106] 李鸿章：《请投外国语言文字学馆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p>
<p>[107] 冯桂芬：《校分阝庐抗议》光绪二十四年，卷下采西学议。</p>
<p>[108] 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吴兴农村经济》1939年版第123页。</p>
<p>[109] 前引《吴兴农村经济》第121、122页。</p>
<p>[110] 本书编写组：《旧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1977年版第48页。</p>
<p>[111] 前引《吴兴农村经济》第124页。</p>
<p>[112] 汤寿潜：《刘贯经家传》，见民国《南浔志》卷四十六。</p>
<p>[113] 民国《南浔志》卷三十二，物产。</p>
<p>[114] 前引《外商洋行掠夺华丝出口的片断史料》第120页。</p>
<p>[115] 柯来泰：《救高十议》，《皇朝经世文三编》卷三十一。</p>
<p>[116] 姚锡光：《整饬商务事宜以挽利权说帖》，光绪二十一年，《尘牍丛钞》，上卷页五十三。</p>
<p>[117] 陈炽：《续富国策》，光绪二十三年，卷四《纠集公司税》。</p>
<p>[118] 《北华捷报》，1871年6月16日。</p>
<p>[119] 前引《外商洋行掠夺华丝出口的版断史料》第97—110页。</p>
<p>[120] 董蠡舟：《贷钱》诗，同治《湖州府志》卷三○。</p>
<p>[121] 同治《长兴县志》卷八页十三。</p>
<p>[122] China Maritime Customs,Special Series:Sile,1917,P.190。</p>
<p>[123] 同治《长兴县志》，卷八。</p>
<p>[124] 前引《吴兴农村经济》第123页。</p>
<p>[125] 咸丰《南浔镇志》，卷二十二。</p>
<p>[126] 前引《吴兴农村经济》第11—12页。</p>
<p>[127] 曾国春：《中国丝业》1973年版第53页。</p>
<p>[128] 野吕荣太郎著、张廷锷译：《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史》1953年版第53页。</p>
<p>[129] 《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十二页七。</p>
<p>[130]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光绪九年十一月初七日记事。</p>
<p>[131] 《申报》1881年6月24日。</p>
<p>[132] 刘体仁：《异词录》卷二页二十五——二十六，自刊本无年月。</p>
<p>[133] 英领事商务报告，1883，上海，第230—231页。</p>
<p>[134] 《申报》1883年12月9日。</p>
<p>[135] 《清实录·光绪朝》卷一七四页十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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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经营进出口商品华商的出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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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4 Aug 2012 02:13: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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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近代通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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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第五节　经营进出口商品华商的出现 　　买办制度有利于外国洋行对中国的商品侵略。但洋行、买办的活动一般限通商口岸。早期它们也曾派人深入内地城镇和农村产地进行购销业务，由于多种隔阂，结果并不理想。后来除少数外商在内地自设推销机构外，都是就近与通商口岸的中国商人交易，利用华商的国内商业网推销洋货和收购出口产品。 　　通商口岸经营进出口商品的华商，按其业务可分两大类：经营进口商品的多称字号，如棉布字号、五金字号；经营出口的多称行栈，如丝行、茶栈；但各地名称不一，它们之下，是一系列的中间商、转运商、内地集散商，最后是零售商和土产收购商。通商口岸的字号、行栈，有些是从前资本主义商人转化而来的。而大部分是新生的。以它们为主的商业体系，代表鸦片战争后形成的一种新的商业资本。 　　下面就甲午战争前进出口的主要商品，分棉布、五金、百货、西药、茶、丝七个目来分述经营这些商品的华商出现和发展的经过。鉴于过去经济史著作论述商业资本较少，本节将介绍稍详些。 一、棉布商业 　　清初开放海禁，就有西方棉毛织品输入，但为量甚少。鸦片战争前，1839年，广州进口英国平织布2,057万码[1]，约合50万匹。战后40—50年代，洋布仍受中国手织布的顽强抵制，进口增长不大。其中个别年份盲目输入，反而造成以后进口量的下降。第二次鸦片战争后，60年代棉布进口有了增长，平均年约五六百万匹。70年代，英国改进纺织设备，加经苏伊士运河通航，棉布价格大幅度下降，输华量剧增到1,000万匹以上，直到甲午战争前，仍在一千五六百万匹水平。不过，90年代初银价下跌，按进口价值计已达300余万关两，与鸦片相等。历年棉布进口量值见第六节表2—51。 　　1、通商口岸洋布商的出现 　　鸦片战争以前，进口棉毛织品的交易，是在广州一口由行商垄断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曾记载了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十三行商人石和（中和行）、潘致祥（同文行）与东印度公司商谈洋布交易的情况[2]。到1819年，广州已有一批布商“小贩”，参加英国洋行棉布的拍卖[3]。1837年，广州棉布商组成“南海布商会馆”，集中进行棉布交易[4]。当时的棉布交易，大约是以土布为主，兼有少量洋布。 　　鸦片战争后，对外贸易中心转移到上海。怡和、宝顺、仁记、泰业、泰和等洋行相继在上海设行，出售英国洋布。当时大宗品种包括哆罗呢、哈喇呢、哔叽绒、羽毛缎等毛织品，及市布、斜纹、漂布、花布等棉织品。最初洋行的销货方式，主要是通过掮额、买办，向各京广杂货店兜售（早期主要是由广东人北来开设的广货店）。有些洋行则在门市定期拍卖，除处理水渍火伤布外，也有的专卖正品洋布，俗称叫庄洋行，元芳、公平、义记、怡和等洋地都采用过这种形式。 　　上海的京广杂货店，原是日用百货、棉布、西药及国产手工业品等统一经营的。后来进口洋布的品种数量逐渐增加，洋行买办、跑街遂怂恿京广货店商人开设专营洋布的零售店。1850年，上海大东门城外开设第一家专营洋布的清洋布店，但招牌仍沿用“洋货”二字，名叫同春洋货号，又叫同春字号洋布抄庄，经营门市零售和内庄批发。经理名郑锦云，投资人为上海“绅董”[5]。这种清洋布店，以后继续有所增加，到1858年振华堂洋布公所成立时，已有同业约十五六家，如表2—38： 表2—38：上海的清洋布店（1850—1858年） 店名 开设年份 资本额（两） 经理 主要投资人 姓名 身份 同春 1850年左右 约2,000 郑锦云 不详 上海绅董 义泰 1851年左右 2,000 凌 西 塘 凌西塘 上海绅董 协丰 1853年左右 2,000 孟 明 甫 孟明甫 上海绅董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第五节　经营进出口商品华商的出现</strong></p>
<p>　　买办制度有利于外国洋行对中国的商品侵略。但洋行、买办的活动一般限通商口岸。早期它们也曾派人深入内地城镇和农村产地进行购销业务，由于多种隔阂，结果并不理想。后来除少数外商在内地自设推销机构外，都是就近与通商口岸的中国商人交易，利用华商的国内商业网推销洋货和收购出口产品。</p>
<p>　　通商口岸经营进出口商品的华商，按其业务可分两大类：经营进口商品的多称字号，如棉布字号、五金字号；经营出口的多称行栈，如丝行、茶栈；但各地名称不一，它们之下，是一系列的中间商、转运商、内地集散商，最后是零售商和土产收购商。通商口岸的字号、行栈，有些是从前资本主义商人转化而来的。而大部分是新生的。以它们为主的商业体系，代表鸦片战争后形成的一种新的商业资本。</p>
<p>　　下面就甲午战争前进出口的主要商品，分棉布、五金、百货、西药、茶、丝七个目来分述经营这些商品的华商出现和发展的经过。鉴于过去经济史著作论述商业资本较少，本节将介绍稍详些。</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棉布商业</strong></p>
<p>　　清初开放海禁，就有西方棉毛织品输入，但为量甚少。鸦片战争前，1839年，广州进口英国平织布2,057万码[1]，约合50万匹。战后40—50年代，洋布仍受中国手织布的顽强抵制，进口增长不大。其中个别年份盲目输入，反而造成以后进口量的下降。第二次鸦片战争后，60年代棉布进口有了增长，平均年约五六百万匹。70年代，英国改进纺织设备，加经苏伊士运河通航，棉布价格大幅度下降，输华量剧增到1,000万匹以上，直到甲午战争前，仍在一千五六百万匹水平。不过，90年代初银价下跌，按进口价值计已达300余万关两，与鸦片相等。历年棉布进口量值见第六节表2—51。</p>
<p>　　1、通商口岸洋布商的出现</p>
<p>　　鸦片战争以前，进口棉毛织品的交易，是在广州一口由行商垄断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曾记载了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十三行商人石和（中和行）、潘致祥（同文行）与东印度公司商谈洋布交易的情况[2]。到1819年，广州已有一批布商“小贩”，参加英国洋行棉布的拍卖[3]。1837年，广州棉布商组成“南海布商会馆”，集中进行棉布交易[4]。当时的棉布交易，大约是以土布为主，兼有少量洋布。</p>
<p>　　鸦片战争后，对外贸易中心转移到上海。怡和、宝顺、仁记、泰业、泰和等洋行相继在上海设行，出售英国洋布。当时大宗品种包括哆罗呢、哈喇呢、哔叽绒、羽毛缎等毛织品，及市布、斜纹、漂布、花布等棉织品。最初洋行的销货方式，主要是通过掮额、买办，向各京广杂货店兜售（早期主要是由广东人北来开设的广货店）。有些洋行则在门市定期拍卖，除处理水渍火伤布外，也有的专卖正品洋布，俗称叫庄洋行，元芳、公平、义记、怡和等洋地都采用过这种形式。</p>
<p>　　上海的京广杂货店，原是日用百货、棉布、西药及国产手工业品等统一经营的。后来进口洋布的品种数量逐渐增加，洋行买办、跑街遂怂恿京广货店商人开设专营洋布的零售店。1850年，上海大东门城外开设第一家专营洋布的清洋布店，但招牌仍沿用“洋货”二字，名叫同春洋货号，又叫同春字号洋布抄庄，经营门市零售和内庄批发。经理名郑锦云，投资人为上海“绅董”[5]。这种清洋布店，以后继续有所增加，到1858年振华堂洋布公所成立时，已有同业约十五六家，如表2—38：</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38：上海的清洋布店（1850—1858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rowspan="2">店名</td>
<td rowspan="2">开设年份</td>
<td rowspan="2">资本额（两）</td>
<td rowspan="2">经理</td>
<td colspan="2">主要投资人</td>
</tr>
<tr>
<td>姓名</td>
<td>身份</td>
</tr>
<tr>
<td>同春</td>
<td>1850年左右</td>
<td>约2,000</td>
<td>郑锦云</td>
<td>不详</td>
<td>上海绅董</td>
</tr>
<tr>
<td>义泰</td>
<td>1851年左右</td>
<td>2,000</td>
<td>凌 西 塘</td>
<td>凌西塘</td>
<td>上海绅董</td>
</tr>
<tr>
<td>协丰</td>
<td>1853年左右</td>
<td>2,000</td>
<td>孟 明 甫</td>
<td>孟明甫</td>
<td>上海绅董</td>
</tr>
<tr>
<td>恒兴</td>
<td>1853年左右</td>
<td>2,000</td>
<td>江辅卿</td>
<td>蔡某</td>
<td>蔡同德药号老板</td>
</tr>
<tr>
<td>大丰</td>
<td>1853年左右</td>
<td>3,000</td>
<td>许春荣</td>
<td>翁某</td>
<td>宁波封建世家</td>
</tr>
<tr>
<td>增泰</td>
<td>1853年后</td>
<td>10,000</td>
<td>孙增来</td>
<td>孙增来</td>
<td>浙江慈溪人</td>
</tr>
<tr>
<td>萃昌顺</td>
<td>1853年后</td>
<td> </td>
<td>王藕塘</td>
<td>王藕塘</td>
<td>海宁人</td>
</tr>
<tr>
<td>协泰</td>
<td>1853年后</td>
<td> </td>
<td>李荣山<br />
孙加伦</td>
<td>李菜山</td>
<td>镇海人</td>
</tr>
<tr>
<td>成德丰</td>
<td>1853年后</td>
<td> </td>
<td>李珍珊</td>
<td>陈春芝</td>
<td>绍兴人，宝丰等五家钱庄老板</td>
</tr>
<tr>
<td>时和</td>
<td>1853年后</td>
<td> </td>
<td>王和厚(后)林汉文</td>
<td>王和厚</td>
<td>宁波人</td>
</tr>
<tr>
<td>鼎丰</td>
<td>1854年左右</td>
<td> </td>
<td>陈幼亭</td>
<td>孟明甫</td>
<td>上海绅董，协丰分店</td>
</tr>
<tr>
<td>泰源</td>
<td>1854年左右</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r>
<tr>
<td>复源镛</td>
<td>1854年左右</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r>
<tr>
<td>史丰顺</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r>
<tr>
<td>恒丰信</td>
<td> </td>
<td> </td>
<td>姚少青</td>
<td>不详</td>
<td>徽州茶商</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上海《市棉布商业》1979年版第10页，略有修改。</p>
<p>　　注：大丰号许春荣后任德华银行买办，企业亦归许所有。其后任经理周荫斋兼祥泰洋行买办。</p>
<p>　　从上表中可知，早期洋布商资本额并不太大，一般为二、三千两，多的不过一万两。但因棉布商业利润优厚，特别是专营或兼营批发业的，往往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积累起雄厚的资本。</p>
<p>　　早期棉布商的出身，从表已知有绅董、世家5人，他们属于地主阶级；其他有钱商、茶商、药商3个，则是属于前资本主义商人。有两家经理后来兼任外国银行、洋行买办，，反映了棉布商与洋行关系的密切。买办兼为商人的在6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除表上提到的许春荣、周荫斋以外，甲午战争以前有名的大买办，如礼和实行虞芗山（虞芗记字号）、华记洋行郁屏翰（屏记棉布店），也都是出身于洋布业。进入20世纪，这种买办与洋布商互兼的情况就更加普遍了。[6]</p>
<p>　　在经营洋布的华商中，还有的为了经营上的方便和逃避清政府的苛捐杂税，向外国领事馆申请加入外籍，挂起洋商招牌。这在厦门最为突出。早期情况未详。1906年报载，厦门中国商家挂洋牌的，包括英、美、荷兰、德、法、日、西班牙等国，共有340家[7]。又1914年厦门棉布商共有48家，其中参加外国国籍、挂洋牌的有21家。[8]</p>
<p>　　类似上海的清洋布店，也出现于其他通商口岸。广州在鸦片战争以后出现了专营洋布的洋货匹头店。汉口的棉布商，是在海禁大开以后，从京货让分化出来，当时称作大布业（相对于经营窄面土布的小布业而言）[9]。重庆开埠较晚，但开埠前汉、渝间已有棉布贩运。有资料说，咸、同年间布匹字号约10家左右[10]。当然，这些店号业务经营范围不尽相同，有的专营洋布，有的兼营绸缎、呢绒，甚至土布。</p>
<p>　　内地口岸的棉布商不少是由地主、官僚开设的。重庆川原通字号，是遂宁双江镇一个杨姓大地主所设。瑞福隆字号资本号称10万，东家陈子钧，四川中江人，是一个卸任的道台。有些棉布字号，资力不足，从农村亲友中寻求地主、乡绅入股[11]。然而，在内地口岸棉布商中，也可看出商人资本的日趋重要。重庆开设较早的布匹字号谢亿泰，投资人兼经理谢易堂，最初仅有资金50两，开设棉布零剪店，后来逐步扩大，经营批发、走水（贩运），资本增至40—50万两。号称“汤百万”的汤子敬，曾在谢亿泰布店当过学徒、帮帐先生，后来吃股分取利润，在职期间兼做“袖筒生意”，暗地搭股贩卖鸦片，离开谢亿泰时，已积蓄有八万两银子。独资经营大昌祥京缎字号，聚福厚广货铺，成为巨富。此外，也还有些经营四川土产出口贩运的商人，从下江回程常贩棉布，最后开设起洋布字号。</p>
<p>　　2、棉布运销和批发业的发展</p>
<p>　　自上海成为对外贸易中心后，洋货进口大部分由此集散，各地商人竞来上海采购，有些还常驻设庄。这样在上海就逐步形成若干采购帮别，比较大的有：天津帮、长沙帮、川帮、江西帮、福建帮、宁波帮等。规模较小的还有西北、西南边远省份及邻近上海的江、浙一些城镇等。</p>
<p>　　各地客帮在上海采购贩运，推动了棉布商业的转批分销业务。如川帮中的重庆商人，在19世纪50年代是由苏货铺（百货店）从上海进货时顺便带回少量洋布试销，因受市场欢迎，才由几家集资共同到上海进货。50年代的同昌义（负责人叶子卿）、恒裕公（负责人尹主之），60年代的谢亿泰（负责人谢易堂）、聚兴仁（负责人杨文光）、义茂和（负责人黄昆文）、聚兴泰（负责人石省斋）、厚昌祥（负责人沙锡如）等，都是在这个时期发展起来的。他们开始都是小本经营，先做零售，以后再发展为批发、走水[12]。到1896年，川帮上海驻人设庄的。已有重庆棉布商27家，成都3家，嘉定1家。</p>
<p>　　棉布贩运批发业务的发展，在一些中转城市形成棉布商业的不同层次结构和专业分工。例如汉口市的布匹业，逐步划分为匹头贩运商、批发商、零售商。批发商又分为大匹头（大型批发）、小匹头（亦称蒲包匹头，资力较弱，具有二批发性质）；零售商中资金雄厚的称“一言堂”（言不二价之意）。重庆的棉布商分为走水字号（经营沪、汉与重庆间的贩运）；广货铺（本市的中间批发商）；大水客、小水客（经营重庆毗邻地区的贩运）；大布店（二批发）、小布店、零剪铺（零售商）等。一般交易程序是：走水字号货船一到，即通知广货铺接货开盘。各家广货铺随即推出有识货、议价经验的“老把式”，共同与走水字号周旋，议定价格，划一行市，所以广货铺这种批发商也称作“齐行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广货铺再将棉布转批给大布店、大水客、小水客。大布店供应本市零售商；大、小水客由贩运至成都、绵州、嘉定、叙州、潼川、保宁以及云南、贵州的一些地区。</p>
<p>　　洋布的分销，除以上海为中心外，还有一条经香港向华南各省及台湾运销的路线。香港进口是免税的，为分销洋货提供了方便。香港经营洋布的华商，1879年有116人，1881年有167人[13]。洋布由此经汕头运往嘉应州（梅县）的兴宁，经由北海运往南宁、玉林，以至云贵边境城镇。这种贩运业大多是广东人经营的。在台湾，棉毛织品贸易也是掌握在广东人手中他们由驻在香港的代理人采购货物，而更多是自己定期到香港办货[14]。</p>
<p>　　洋布在全国范围的运销，推动通商口岸棉布商的经营分工和批发业务。上海市在80年代以前就已形成几种类型的字号：</p>
<p>　　（1）原件批发字号。销售量约占进口棉布量的90%左右，销售对象为外埠常驻上海采购的申庄。这类字号专营批发业务，与洋行关系密切，有的是包牌独家经销。它们以样本向客帮兜售，手续额很大，大型字号全年可达三四百万两，净利有三四万两。</p>
<p>　　（2）零匹批发字号。亦称拆货字号，销售对象是邻近上海的江浙城镇同业及本市中小零售店。这些店号资金少，无力购买原件只能零批购进，甚至赊购，零匹批发字号从洋行买进原件，拆零批发给它们。这类字号也兼营门市零售。全年营业额约三四十万两，盈利在五千到一万两之间。</p>
<p>　　（3）零售店。销售对象为本市消费者，从门市现销扩展到门市赊销（如向大户人家分送折子，按三节付款结算），全年营业额约三四万两，盈利在一二千两之间。</p>
<p>　　此外还有所谓叫庄字号（代客帮于洋行拍卖时叫货，成交取佣）、掮客字号（多为掮客开设，代办转帐、开发票等手续）等，户数不多。</p>
<p>　　据1884年上海振华堂布公所碑记，这时已有洋布字号62家，比1858年该公所成立时（表2—41）增长了三倍。到1900年，估计有一百三四十家，比1884年又增长一倍余。值得注意的是，1884年户类中，可考知其业务类型的有26家，其中批发和批零兼营的15家，专营零售的仅11家[15]。这种批发店多于零售的趋势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又大约自60年代起，美国粗棉布大量输入，以至超过英国货。上海洋布批发商也逐渐出现了按进口国别的分工，称英国字号、花旗（美国）字号。至于专营日本布的东洋字号，则在甲午战争后才逐渐形成。</p>
<p>　　上海洋布商业中批发业的发展与批发商的利润优厚有关。以至原来的一些零售店相继转向批发，并由此产生了一些大户。兹举二例。</p>
<p>　　大丰，是历史悠久、比较著名的一家原件批发字号，开设于1853年左右，资本约3,000两。原为门市零售店，宁波封建世家石塘翁独资开设，所以也称作翁大丰。该号聘湖州世家子许春荣任经理，专营洋布。英商泰来洋行进口的棉布基本上都由大丰经销，并有包牌独家经销商品多种（如兰团龙漂布、花蝴蝶尺六绒布等），获利甚丰，一般每年约三四万两。后因客帮采购数量甚大，业务繁忙，就将门市业务收歇，改为原件批发字号，气派很大。经理许春荣捐有候补道衔，兼为洋布公所总董、上海商务总会议董，又任德华银行买办。1880年左右，大丰翁姓老板将商店盘给许春荣，从此后亦称许大丰。许春荣独资经营大丰，年获厚利，又与镇海叶澄衷（儿女亲家）合资开设余大等4家钱庄，成为19世纪上海有名的大商业资本家之一。1905年，许春荣告老退休，将大丰再盘给邵琴涛，遂改称邵大丰。邵亦捐有道衔，并担任洋布公所协董、上海总商会会董。1917年，邵去世后，共妻弟顾子磐继任经理，并加入股份，改称顾大丰。后因西洋棉布进口减少，营业不振，于1930年收歇。总计大丰经营洋布70余年，中间四易其主，累计营业额达2亿两，盈余超过百万。</p>
<p>　　日新盛，1860年开设，到1945年将店底盘出，历时85年。日新盛资本家陈理耕、陈理本兄弟，浙江海盐县澉浦镇人，向在原籍开设肉店，1860年，陈理耕携本洋200元，与人合伙开设布摊（资本600元），号曰日新。次年拆伙，由陈独资经营，改牌号为陈日新盛，聘印子华为经理（陈自己出任另一合资布店经理，不久收歇）。1870年，日新盛扩大为布店，门市零售兼营内地零匹批发，逐步发展为大型零匹拆货店。后以门市业务衰减，乃着重于零匹批发。因营业盈余，1875年划出资本2,000两，另设新店日增盛。至1885年陈病故时，已积资数十万，并在原籍购田800 亩，自建住宅，成为平湖富翁。日新盛从业人员，设摊时仅二三人，1870年开店时增为20余人，1898年40余人，1927年已近60人。历年营业额从数万元增至数百万元，盈余也由数千元增至数万元，最高达十余万元，成为行业中有名大户之一。</p>
<p>　　3、内陆城镇的棉布商业</p>
<p>　　上海洋布商与原来的土布商没有什么历史渊源；先是共生于京广杂货店，再独立成行；批发商多于零售商。内陆城镇洋布的行销时间较晚，数量较少，其发展情况又有所不同。</p>
<p>　　以北京市为例。“平市布店由来已久，附售洋货始于清光绪叶，仅附售英美布匹，品类无多，附售之家数亦少。自庚子年后，外货风行，土布渐归淘汰，布商之兼营洋货者，遂十有八九。”北京所称绸布店是绸缎、布匹、呢绒、百货综合经营的，“其大者称洋货布店，七标明绸缎洋货呢绒布店，其小者称布店、布庄”[16]。这里的洋布店是在原有的绸缎土布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综合经营的绸缎洋货店，在华北、东北地区相当普遍。北京绸布业居“八大洋”首席地位的瑞蚨祥就是这类企业的一个典型。</p>
<p>　　北京瑞蚨祥是由山东章邱县旧军镇孟家出资开设的。18世纪以前，孟家就已经是山东的一家富商，济南瑞蚨祥在同治以前就已开设，后又在天津、烟台、北京、青岛等地设立分号。北京瑞蚨祥创设于1893年，由资方代理人孟觐侯主持，早在光绪初年，孟家就已在北京开设有鸿记布庄。北京瑞蚨祥资本8万两，经营山东青寨子土布起家，庚子以前兼营洋货，但品类无多。以后外国织物大量涌进中国市场，洋货成为最大利润的商品，瑞蚨祥才以经营绸缎、洋布、泥绒、哔叽为主。并兼及百货、皮货、茶叶等商品。据1926年前的调查，瑞蚨祥经营的商品中西洋货约占80%，东洋货占10%，国产货占10%（1927年以后国货比重逐步增加）。每年营业额几十万两，纯利二三万两。另开有茶叶、皮货专店。瑞蚨祥最盛时，在北京、天津、山东各地共有企业24家。雇用职工1000人[17]。</p>
<p>　　汉口的谦祥益与瑞蚨祥发展情况相似。谦祥益也是绸布业“八大祥”之一，资本家孟姓也是山东章邱旧军镇的一个土财主。道光年间就在山东周村、北京、河北莫州相继开设了3家谦祥益绸布店，主要经营山东周村、潍县一带的土布，加染印花后，畅销农村。从1851年至1894年，谦祥益已在北京、汉口、山东、河北等地开设分店8家，并附设有织布染布工厂。为组织货源，在上海、苏州、杭州、广州设有办庄。汉口谦祥益共有3家，分别于1861年、1894年、1904年开业。第一家专营批发，资本6万两，另有股东借款9万两。其余两家为零售，资本为6万、4万两，也各有几万两的股东借款。汉口谦祥益开业时，洋布大量行销，但它并没有放弃赖以起家的土布染整业务，并在汉口设立了保记染厂。批发业务遍及该市、襄樊地区及河南、山西客帮。门市零售声誉更隆，在武汉三镇及邻近市县，传说有的姑娘没有谦祥益的嫁妆就不出嫁。1894年开业的谦祥益衡记年营业额上百万元，职工最多时有200人，到抗战前，资本已增至53万元[18]。</p>
<p>　　此外，南方城市一些历史悠久、规模较大的绸布店，如江苏无锡1879年开设的时和， 1891年开设的世泰盛，也都是先以经营土布、绸缎为主，再扩大进口洋布、呢绒的经营，逐步发展起来的（世泰盛后期还兼营批发业务）；以后随着民族纺织工业的发展和反帝爱国运动的深入，又扩大国产机织绸、布的进货。世泰盛股东钱保稚、经理张孟肃还投资创设了丽新纺织厂、协新毛纺厂、华丰染织厂等，把一部分商业资本转为工业资本。[19]</p>
<p>　　4、棉布的流转环节和利润</p>
<p>　　棉布商业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至1895年以前，各进销环节已基本建立，形成一个从通商口岸到内地城镇的销售网。其流转情况略如下图：</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7189" title="20120813_001"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0813_001.jpg" alt="" width="462" height="171" /></p>
<p>　　（1）洋行 早期经营进口棉布的洋行大都是所谓“西货洋行”，其中以英国洋行为主。它们从英国兰开夏棉纺织厂定货，经曼彻斯特或利物浦装运来华，卖给通商口岸的华商；上海的原件批发字号的“原件定货”，是这一环节的主要交易形式。“叫庄洋行”则是受兰开夏厂商委托，在上海拍卖出售。拍卖交易对象，除专做此项生意的叫庄字号外，还有部分大客帮、零匹拆货字号、大型零售店等。此种交易基本上略去定货批发字号这一中间环节。叫庄字号虽然也是一个环节，但它主要是代客帮买，收取佣金，与定货字号不同。</p>
<p>　　洋行与中国批发商的交易，最早是买方打5天期庄票，称为买现货，货价按银洋计算，1860年以后，因银洋缺乏，改以上海九八规元（两）为计价单位。以后华商对畅销货为便于添购，就向洋行预定若干箱，一月内陆续出清，称为写货。再后因棉布畅销，洋行现货不足，对货商兜售在途之货，称为卖路货。路货仍不敷需用，从1879年，华商就开始向洋行定货，各家并自打商标，作为本号包牌。定货有契约作保，洋行利润更有保证。</p>
<p>　　定货形式通行之后，洋行就很少自办现货。后来它们为避免定货因汇价变动造成的损失，从80年代初又推行“先令保价”办法。定货时仍以规元计价，并注明当日外汇牌价，货到时，如先令牌价长、缩不超过1便士，仍按原定价出货，超过1便士部分，作为调整规元定价幅度。此办法大约实行了10年左右，从 1894年起，又改为外汇计价，即定货时就按先令计价。这样，就使华商在价格、币值上更加从属于国际市场。</p>
<p>　　（2）国内纺织厂 甲午战争以前还只有上海机器织布局（1893年火焚后重建为华盛纺织总厂）、华新纺织新局、湖北织布局等几家。它们产量不多，由厂方派跑街向大客帮、零匹拆货字号、大型零售店兜售，或由西货批发字号兼营。进入20世纪，才有专营国产布的白货字号出现。华商棉纺织厂在销售中，常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吸引字号预付货款；成批卖出期货则另付1%的佣金。</p>
<p>　　（3）通商口岸的批发字号 它们的分业情况已如前述。在上海，原件批发字号成交量大，成本毛利一般在3—5%之间。零匹拆货字号资金周转较慢，成本毛利一般为5—6%；因常做赊销，销售利润中包含放帐利息。叫庄字号是收佣金，开始时白布每匹加佣5分，色布加佣1钱。后由于同业竞争，佣金减半，但另收佣费。</p>
<p>　　（4）地区贩运商 即前述之大小客帮。大客帮在口岸设庄，一般从原件批发字号进货，或由叫庄字号代购，以现款交易为多。也有不经字号，自行拍进的，利用三个星期的出货期，增收利润。小客帮又叫内地批发，来自口岸附近的城镇，无力设庄，他们现款购货，或向折货字号零匹赊进（也须付部分现款）。</p>
<p>　　地区贩运商主要是赚取地区差价。1868年洋布的地区差价见第二节表2—8。表示从通商口岸到内地白市布差价率最低为2.7%，最高为22.7%，一般在5—10%之间。差价不同，主要因地区远近，运输、利息等费用不同。《上海市棉布商业》曾试算抗日战争前由上海至重庆运销棉布的费用如表2—39：</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39：棉布由上海运重庆的费用（1936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项目</td>
<td>单位</td>
<td>金额（元）</td>
<td>说明</td>
</tr>
<tr>
<td>进价</td>
<td>匹</td>
<td>10.00</td>
<td>假定向原件批发字号的进价。</td>
</tr>
<tr>
<td>运费</td>
<td>匹</td>
<td>0.30</td>
<td>在宜昌拆改小件用小火轮或帆船运重庆，宜昌重庆段为0.18元。</td>
</tr>
<tr>
<td>利息</td>
<td>匹</td>
<td>0.24</td>
<td>按2个月，月息1分2厘计。</td>
</tr>
<tr>
<td>其他</td>
<td>匹</td>
<td>0.20</td>
<td>保险、报关、上下力等。</td>
</tr>
<tr>
<td>合计</td>
<td>匹</td>
<td>10.74</td>
<td>上海、宜昌设庄费用列入开支。</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等：《上海市棉布商业》1979年版第196页。</p>
<p>　　按上述费用，批发毛利率平均为5—7%。不过，地区贩运商还事利用银色差价、秤头等获取额外收益。1898年的一份英领事商务报告，曾记述重庆棉布商人从上海进货，包括银色、银秤折扣（用重庆好银子付款低上海银两，可获5.2%的折扣）及贸易折扣（7.2%）损耗折扣等沿久成习的陋规。重庆商人在合同价格之外，还可另得14.02%的收益[20]。当然，他们也还要应付途中各种意外的地方税捐、勒索和风险。</p>
<p>　　（5）零售商 零售商除大型字号有原件进货的以外，绝大多数是从当地或毗邻城市的拆零批发商零匹进货。它们与批发商比较，资金周转较慢，费用开支较大。零匹拆货批发的资金周转每年可有10次左右（原件批发的周转更快），零售商的资金周转每年只有4次左右。零售商需有较多的职工，租用闹市较宽敞的店堂，有比较讲究的门面装璜，还需必要的广告宣传。因此，零售商的毛利率远比批发商为高。我们没有早期材料，在20世纪初期，零售商的毛利率，白布约为8%，华色布约为18—20%，成本毛利还要高些[21]。</p>
<p>　　零售商中因规模大小、进货方式及经营品种的不同，营业和利润悬殊很大。试以一个中型零售店加以估算，假定自有资本3万元，职工16—20人，在正常年份，其年营业情况大致即如表2—40。</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五金商业</strong></p>
<p>　　1.五金商业的发生和行业形成</p>
<p>　　五金商业经营的范围很广，除金属原材料外还包括工具、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早期并兼营煤油。各地分业不同：广州分大五金、小五金、机械器材业；武汉分钢铁（大五金）、五金两业；北京分新五金、旧五金两业；上海分业较细，有五金业、铁业、钢条旧铁业、五金零件业、铜锡业、玻璃业、旧杂铁业、旧五金业、旧油桶业等九业。这些商品都属进口洋货（进口中很多是拆卸下来的旧货）。至于我国原有的经营土铁、铜锡器的铁业，长期保持传统，20世纪后才有部分店铺经营洋货。</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0：20世纪初一家上海中型棉布零售店的营业估计</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项目</td>
<td>金额或比率</td>
<td>备注</td>
</tr>
<tr>
<td>自有资金</td>
<td>30,000元</td>
<td>向批发商赊销及某些借款，外来存款</td>
</tr>
<tr>
<td>借入资金</td>
<td>15,000元</td>
<td> </td>
</tr>
<tr>
<td>实际运营资金</td>
<td>45,000元</td>
<td> </td>
</tr>
<tr>
<td>年营业额</td>
<td>200,000元</td>
<td> </td>
</tr>
<tr>
<td>运营资金周转率</td>
<td>4.4次</td>
<td>资金周转期为90天左右</td>
</tr>
<tr>
<td>自有资金周转率</td>
<td>6.7次</td>
<td> </td>
</tr>
<tr>
<td>毛利额</td>
<td>28,000元</td>
<td>白布毛利8%，花色布18—20%，绸缎呢绒20—25%，全年统计13—14%</td>
</tr>
<tr>
<td>毛利率</td>
<td>14%</td>
<td> </td>
</tr>
<tr>
<td>费用额</td>
<td>18,000元</td>
<td>以每天50元计</td>
</tr>
<tr>
<td>营业纯利润额</td>
<td>10,000元</td>
<td>包括库存商品盈利</td>
</tr>
<tr>
<td>销货纯正利润率</td>
<td>5%</td>
<td> </td>
</tr>
<tr>
<td>自有资金利润率</td>
<td>33.3%</td>
<td> </td>
</tr>
<tr>
<td>运营资金利润率</td>
<td>22.2%</td>
<td> </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上海市棉布商业》1979年版第233、243页。资料经改编，所估为20世纪初情况。</p>
<p>　　广州贸易时期已有洋铁板、铁条等进口，为数很少。大量五金进口是在60年代以后。据海关报告，迄甲午战争前五金进口量值如表2—41。</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1：甲午战争前金属进口量值（1867—1894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年份</td>
<td>平均每年进口金属量（公吨）</td>
<td>平均每年进口金属值（银两）</td>
<td>进口量指数</td>
</tr>
<tr>
<td>1867—1869</td>
<td>28,890</td>
<td>2,813,211</td>
<td>100.0</td>
</tr>
<tr>
<td>1870—1874</td>
<td>31,231</td>
<td>3,429,377</td>
<td>108.1</td>
</tr>
<tr>
<td>1875—1879</td>
<td>51,946</td>
<td>4,586,148</td>
<td>179.8</td>
</tr>
<tr>
<td>1880—1884</td>
<td>68,966</td>
<td>4,888,249</td>
<td>238.7</td>
</tr>
<tr>
<td>1885—1889</td>
<td>95,865</td>
<td>6,736,447</td>
<td>311.8</td>
</tr>
<tr>
<td>1890—1894</td>
<td>107,150</td>
<td>8,016,895</td>
<td>370.9</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等：《上海近代五金钢铁商业史》（未刊稿）1983年。</p>
<p>　　进口五金商品，最初是由外国洋行直接贩买，如上海的英商祥生茂洋货店、美商丰裕洋行、德商可炽煤铁号等。当时它们也不是专营五金商品，而是各色洋货兼营，不过金属材料特别是洋铁占有很大比重。70年代，又有赉锡、隆茂、亨达利等十几家洋行相继经营五金材料。它们批零兼营，货品运到，定期举行拍卖；为打开销路，有时货在途中就征求预购，个别洋行后来还接受订货向海外选购。</p>
<p>　　最早经营进口五金的华商，是在鸦片战争后，由广东水上居民去香港开设的行号，计有成安、广生、浩昌、杨浩章四家，运货到广州售卖。1873年，广州最早出现的永顺源五金号，就是香港杨浩章来穗开设的分号，主要经营轮船杂项、蓬帆、旗帜、洋铁等[22]。上海第一家经营进口五金商品的是1862年由叶澄衷开设的顺记五金洋杂货号。</p>
<p>　　叶澄衷，浙江镇海人，1840年生，十几岁时来上海，在一家杂货店当学徒。三年满师，出店自己做摊贩，卖面包、洋酒、鸡蛋、蔬菜等。每当外国船舰进口，他就摇舢板载货前往兜售，逐渐学会一些洋泾浜的英语，了解一些洋人的习惯嗜好。船上水手、水兵经常以船用工具、废旧五金同他交换食品，因此他的摊子就兼营起五金。外船除向他采购副食外，还委托他代购船用五金材料及一般用品，如清洁用具、餐具等。这种生意越做越大，他的摊子在1862年也就发展成为顺记五金洋杂货号。1870年，再扩充分没南顺记、新顺记两家，原来的顺记则称老顺记。同年，经营进口煤炭旧铁的德商可炽煤铁号，因普法战争德人被召回国，将店底盘给叶澄衷和龚少蓉（后龚退股由叶独资经营），是为上海经营钢铁业的第一家华商。到1890年前，他以南顺记为中心，在江浙、长江流域、华北、东北一些城市开设了十几家分号，形成一个推销五金、煤油、洋烛、洋纱的商业网。此外叶还投资房地产和火柴、缫丝工业。从1862年顺记开设到1899年叶澄衷去世，37年间积累资本达800万两（其中一部分是房地产收入），叶澄衷成为我国最早也是最大的一个五金商人[23]。</p>
<p>　　南顺记等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号，推动了各地五金商业的发展。1885年，汉口出现的最早一家五金号顺记承，就是上海南顺记开设的分号[24]。它开始以经营火柴、煤油、棉纱为主，后因五金销量大，利润高，才变为专营五金的商号。南顺记于1880年在天津开设的分号，是天津开设最早、最有实力的五金商店之一，经理为叶澄衷的亲信、老顺记高级职员王铭槐[25]，王凭借与李鸿章的关系，为南顺记开辟和巩固了天津的市场阵地，后被洋商延聘，成为天津有名的四大买办之一。继南顺记之后，上海其它五金号如怡昌铁号等，也陆续在外埠设立了分号联号。</p>
<p>　　19世纪后期，上海金属进口占全国金属进口量的70—80%。各地新兴的五金商业，除从当地洋行购进一部分五金商品外，货源大多依赖于上海。或派人来沪采购，或设置常驻坐庄。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经常在上海采购五金商品的有北洋帮、天津帮、长江帮、浙江帮等几大帮系，采购量占上海五金商业总供应量比重：五金器材占50%以上，旧钢铁占80%以上，五金零件和玻璃等占30%左右[26]。</p>
<p>　　在华南地区的两广、福建、湖南等省的五金商品，则是另外一条流通渠道，即从香港、广州一线输入，再向各省市分销。广东的五金商业资本在早期即向这些地区扩展，广设分号。汉口在顺记承打开码头以后十余年中，继起的贞记、顺泰、永利昌、同利、同泰、复泰、永兴祥等有名大店商号，就都是上海或广东人来汉开设的分号[27]。广东人叶树楠开设的叶贞记（后改为贞记）依靠官僚、买办作后台，生意做得很大，是汉口最有实力的大五金商之一。</p>
<p>　　随着五金商品销售数量和销售范围的扩大，五金商号的业务经营也起了变化。一般是对非五金器材的洋杂货，如被称为“吃食五金”的罐头食品以及洋纱、洋布、洋烛、洋火洋皂等经营日益减少，而改为集中经营五金材料。同时，行业内部分业划细，各商号更趋于专业化。以上海为例，到1900年，已出现有五金业14户，钢铁业10户，五金零件业5户，玻璃业（兼营洋钉、活页、木螺丝等）11户，铜锡业18户（旧五金、旧杂铁、油桶等业发生较晚，1910年前的才开始形成）[28]。</p>
<p>　　五金商业在业务经营方面另一个变化是批零分工。一些资金雄厚的大店日益看重于批发，以外埠客帮、大工厂、大企业及本埠零售商为主要销售对象。一些中小型商号，则是着重于本埠零售。因五金的品种规格复杂，一般中小户不易备齐，而接揽船舶、工厂业务时，一张货单又往往罗列多种商品，于是就产生了同业“拆货”制度。开始是小户向大户拆，随后大户之间也相互拆。拆货业务的发展，扩大了五金商号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一个二、三千两资本的商号，每年可做三、五万两的生意。</p>
<p>　　五金商店经过上述调整业务经营范围，实行行业分工、批零分工之后，一个初具规模的行业便开始形成了。</p>
<p>　　2.五金业的投资人和“业内蘖生”</p>
<p>　　据上海、广州、汉口、天津1895年以前开业、规模较大、有记载可查的12家五金商店的资料，其主要投资人的情况如表2—42。</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2：甲午战争前五金商业投资人示例</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rowspan="2">地区</td>
<td rowspan="2">店名</td>
<td rowspan="2">开业时间</td>
<td rowspan="2">资本额（两）</td>
<td colspan="2">主要投资人</td>
<td rowspan="2">备注</td>
</tr>
<tr>
<td>姓名</td>
<td>身份</td>
</tr>
<tr>
<td>上海</td>
<td>老顺记</td>
<td>1862</td>
<td rowspan="3">2000—3000</td>
<td>叶澄衷</td>
<td>摊贩</td>
<td rowspan="4">叶去世，其子叶子衡继承，并任台湾银行买办经理陈荣良后任大连怡和洋行买办</td>
</tr>
<tr>
<td>上海</td>
<td>可识</td>
<td>1870</td>
<td>叶澄衷</td>
<td>摊贩</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龚少蓉</td>
<td>洋行职员</td>
</tr>
<tr>
<td>上海</td>
<td>蔡仁茂</td>
<td>1879</td>
<td> </td>
<td>蔡振茂</td>
<td>手工业主（玻璃白铁铺）</td>
</tr>
<tr>
<td>上海</td>
<td>源昌</td>
<td>1885</td>
<td>500—600</td>
<td>祝大椿</td>
<td>英商祥生茂职员</td>
<td rowspan="2">祝后任上海怡和洋行总买办</td>
</tr>
<tr>
<td>上海</td>
<td>慎记</td>
<td>1888</td>
<td>2,000</td>
<td>洪益三</td>
<td>钱庄跑街</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徐永清</td>
<td>发昌五金号店员</td>
<td> </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鲍穗南</td>
<td>发昌五金号店员</td>
<td> </td>
</tr>
<tr>
<td>上海</td>
<td>怡大</td>
<td>1895</td>
<td>1,000</td>
<td>张文沛</td>
<td>源昌铁号帐房</td>
<td>经理华国章后任宝华洋行买办</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龚子清</td>
<td>源昌铁号职员</td>
<td>龚后任大连怡和洋行买办</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支顺昌</td>
<td>万椿铁号股东</td>
<td> </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应××</td>
<td>宁波乾和铁号股东</td>
<td> </td>
</tr>
<tr>
<td>广州</td>
<td>永顺源</td>
<td>1873</td>
<td> </td>
<td>杨浩章</td>
<td>香港杨浩章五金号股东</td>
<td> </td>
</tr>
<tr>
<td>广州</td>
<td>安和记</td>
<td>1892</td>
<td> </td>
<td>××</td>
<td>香港成安号五金号股东</td>
<td> </td>
</tr>
<tr>
<td>汉口</td>
<td>顺记承</td>
<td>1885</td>
<td> </td>
<td>叶澄衷</td>
<td>上海顺记股东</td>
<td> </td>
</tr>
<tr>
<td>汉口</td>
<td>叶贞记</td>
<td rowspan="2">1885年后</td>
<td> </td>
<td>叶树南</td>
<td>技工</td>
<td> </td>
</tr>
<tr>
<td>汉口</td>
<td> </td>
<td> </td>
<td>××</td>
<td>汇丰银行买办</td>
<td> </td>
</tr>
<tr>
<td>汉口</td>
<td> </td>
<td> </td>
<td> </td>
<td>××</td>
<td>太古洋行买办</td>
<td> </td>
</tr>
<tr>
<td>汉口</td>
<td>同利公司</td>
<td rowspan="2">1885年后</td>
<td> </td>
<td>梁撰勋</td>
<td>太古洋行“大经手”</td>
<td> </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陆安生</td>
<td>银元局局长</td>
<td> </td>
</tr>
<tr>
<td>天津</td>
<td>顺记分号</td>
<td>1880</td>
<td> </td>
<td>叶澄衷</td>
<td>上海顺记股东</td>
<td rowspan="3">经理王铭槐后任泰来洋行、华俄道胜银行买办</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上海、广州、武汉五金商业部门编写的行业历史资料及《天津工商史料》第二辑。</p>
<p>　　表列12家五金商店投资人共21人，减去重复者实共18人，这些人大体可分作三类：</p>
<p>　　第一类是出身于外国银行、洋行买办和洋行职员的共5人，占28%。他们大都是第一批五金商店的创始人。如1870年德商可炽煤铁号职责龚少蓉（一说为祥生船厂职员）与叶澄衷共同接盘可炽，改为华人资本；1885年英商祥生茂洋行职员祝大椿开设源昌铁号等，都是有相当规模的大商号。可炽号最初由龚少蓉负责业务经理，1873年龚退股，继聘经理陈瑞海，也是一个洋行职员（丰裕洋行仓库员，叶澄衷同乡）。这种情况是与五金业的特点分不开的。早期的五金业，不仅货源全部来自外国洋行，它的销售对象也主要是外国船舶和外商企业，特别象外国船厂、工厂、油栈、公用事业等。同时五金商品的经营专业性强，需一定的技术知识。外国商企业的买办、职员就成为最有条件的五金商店的投资人。这条由在洋行任职发展为经营五金商业的道路，在以后还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1895年以后，上海就有30多家五金商店的投资人是曾在外国洋行任职的。</p>
<p>　　另一方面，五金业既与洋行和外商企业关系密切，一些五金商号的资本家、经理在有了一定社会、经济地位之后又往往被外商聘为买办。如表列老顺记的经理叶子衡、可炽的经理陈荣良、怡大的经理华国章和职员龚子清，都是这样。再如上海的祝大椿、天津的王铭槐，也都是在他们经营五金业获得成功后，成为南、北著名的买办的（祝任怡和洋行总买办，王任华俄道胜银行买办）。</p>
<p>　　第二类是出身于五金商号的股东5人，职员4人，共9人，占50%。这就是所谓业内蘖生，下面再详谈。</p>
<p>　　第三类出身于其它方面的，有手工业主2人，钱庄跑街1人，官僚（银元局长）1人，共4人，占22%。这些人投资五金商业的性质和作用各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手工业者之例。上海的蔡振茂，1879年原来是亦工亦商的白铁玻璃铺老板，以作灯具售卖为主。到19世纪末，逐步摆脱手工业务，专门贩卖玻璃、五金，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积资已达10万两以上。蔡振茂代表一种类型，就是旧式五金商人如铁铺、铜锡店等，改营洋货贩卖。</p>
<p>　　表2—42所举示例不多，但可以看出，五金商业约有一半是业内蘖生的，这是五金业发展的一个特点。前面已谈到老顺记之移植外埠，成为外埠五金业之始，其实更多的是在本市分设新号。以上海为例，五金业的第二、三代商店有400家，其中90%和叶澄衷的几家顺记字号有直接间接关系（投资关系，拆伙分店，高级职员出店另设新号等）；少数业外人投资、买办投资也大多是与业内人合伙经营。钢铁专业的第二、三代商店有300多家，从他们的建立过程看，无不和该业的4家老店有历史渊源，这4家是叶澄衷的可炽，唐晋斋的唐晋记，祝大椿的源昌，周舜卿的升昌。唐、祝、周都是无锡人，所用职工均系无锡同乡，因此后来形成无锡帮独占上海钢铁业的局面。</p>
<p>　　业内蘖生原为商业中常有的现象，在过去行会商业中成为惯例。而在经营进出口商品的华商中以五金业最为突出，这又与五金商品的专业性、技术性有关。五金商品不仅品种多，而且国别多、牌号多，尤其是规格极为复杂，如螺丝就有几千种规格，每一种牌号，又往往各有特点，具有不同的性能和用途。这些商品，在计量时有英制、公制、华制的区别，在计价时又有习用的一套复杂办法，如锉刀、螺丝按“先令”计算，洋钉、轴承按“倍司”计算等[29]。其内中情况不仅行外人难于了解，就是业内人也不能全部精通，以至这个行业被人称为“暗行”。因而开五金店的资本家大都是老五金店的科班出身，形成老店蘖生新店。</p>
<p>　　3、五金业的经营和利润</p>
<p>　　五金商业经营生产资料，不是一般消费品，销售对象有一定范围，1895年以前，主要是外国船舶和企业。在上海，一些大五金店还各有固定的供销关系，如老顺记和太古洋行，新顺记与怡和洋行，生昌号与祥生船厂，寅余号与美孚、德士古、亚细亚火等。外商电力公司、电车公司、电话公司等也与某些五金店订有合同，建有供销关系。这种固定关系，有利用保证大五金商的销路，但也使他们依附于外商，在市场和价格上受外商左右；当时还有一种陋规，在大宗售货中通常要付给洋人大班10%的回扣。</p>
<p>　　五金的销售，除外船外商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卖给清政府的官办企业和海军等。汉口的贞记五金号就是靠汉阳兵工厂的生意起 家的。上海叶澄衷开设的义昌成五金号，有清政府海军官僚白某的暗股，与海军关系密切，不但包办上海海军的五金器材采购，就是福建等地海军部门的供应也为义昌成独占，以至当时有人把它称作“海军供应部”。上海同顺昌铜锡号本是一家经营器皿小店，老板肖国峰与清政府的铜元局搭上关系，代向日本定购紫铜原料，数量庞大，每年有十多万两盈余，20世纪初，同顺昌积累资金达70万元，肖国峰被称作“铜锡大王”。</p>
<p>　　五金业通常交易量大，而周转较慢，需有较大垫支资本。1895年以前的五金店，开业时资本不过几百两，最多3,000两。因而在经营中都大量依靠借入资金，包括行庄借款、同业拆货、吸收存款以及从洋行赊进等，其中洋行赊进又占有相当大的数额和比重[30]。早期五金业几乎没有不欠洋行货款的。那时洋行为了打开五金销路，采用“送提单”方式进行推销，不收定金，依五金商号要货的品种数量，装运进口后，即将提货单送交五金店取货。货款在取货后二、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结算。老顺记、可炽等几家老五金号就都是靠这种办法做大生意，发展起来的。至于某些商品由某五金号独家经销，更用不着本店资本。19世纪外国石油公司在华尚无自己的推销机构，美孚公司的火油就是通过太古洋行关系，委托南顺记五金洋杂货号经销的。先销货，后付款，三个月结算，每100箱作95箱计算。南顺记在这样优厚条件下，全力以赴，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先后在镇江、南京、安庆、芜湖、九江、汉口、宁波、杭州、天津、烟台、营口等地设立十几家分号，为美孚油广泛打开销路，销量从每年数千箱，到1900年前增至10余万箱，每箱进价1.1两，销价1.7两，南顺记仅火油一项生意，每年就可赚银十几万两。</p>
<p>　　五金业利润优厚，在商界中有“五金魁首”之称。五金器材品种规格牌号复杂，同业也向无标价，资金利润率通常达30—50%[31]，遇有战争影响，供求矛盾尖锐时，更往往高达一倍至几倍。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一些大五金号，如广州的顺安、慎隆、武汉的顺记承、晋和铁号等，年营业额都在20万元以上。上海市的一些五金店大户年营业额一般在10万两以上，老顺记、南顺记、可炽等更高达30—40万两，一般小户也有几千两乃至上万两的生意。所以五金业虽然初创时资本不过几百、几千两，但很快就能扩大、积累起来。老顺记于1862年“白手起家”，1890年前后资产已达100万两以上。80年代开业的源昌铁行、慎记五金号，最初资本不过几百、上千两，1900—1905年积累资金都已有10万两左右。其余如蔡仁茂、怡大等资本积累也很迅速[32]。就整个五金行业看，歇业倒闭的商店（大都因投机失败或内部矛盾拆伙改组）是少数，大部分商店不是“大好”，就是“小好”，19世纪以前尤其如此。正因为五金业的利润厚，积累快，所以短短二三十年时间，便发展成为商业中数一数二的资金雄厚的大行业。</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百货商业</strong></p>
<p>　　百货商业一词大约始于20世纪初先施、永安等经营“环球百货”的大公司出现以后；在这以前，有苏杭杂货、京广杂货等称呼，进口品的日用工业品则泛称洋杂货。本文用百货商业是沿用后来的通称，以区别于旧有的苏杭、京广等杂货业。</p>
<p>　　鸦片战争前，广州已有很少量洋杂货输入，仅供官府豪门享用。战后输入较多，但因中西习俗不同，并无多大销路；有些洋商盲目进口，反造成积压。19世纪70年代以后，洋杂货进口才逐步增加。这类商品品种繁多，海关分列入不同税目，无单独统计。我们只能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品目，列入表2—43。</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3：甲午战争前一些日用工业品进口值（1868—1894）　单位：海关两</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针</td>
<td>染料、颜料</td>
<td>日用化学工业品①</td>
<td>家用品②</td>
</tr>
<tr>
<td>1868</td>
<td>265,348</td>
<td>148,824</td>
<td>189,501</td>
<td> </td>
</tr>
<tr>
<td>1878</td>
<td>97,937</td>
<td>482,448</td>
<td>407,453</td>
<td> </td>
</tr>
<tr>
<td>1888</td>
<td>299,136</td>
<td>1,432,671</td>
<td>1,281,668</td>
<td>462,805</td>
</tr>
<tr>
<td>1894</td>
<td>347,963</td>
<td>2,401,897</td>
<td>2,070,239</td>
<td>1,062,778③</td>
</tr>
<tr>
<td>1894比1868</td>
<td>31</td>
<td>1614</td>
<td>986</td>
<td>250④</td>
</tr>
<tr>
<td>增长%</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杨端六等：《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1931年版第24—25页，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2年版等1401页。</p>
<p>　　注：①海关统计表列名“其他化学工业制造品”，包括肥皂、化妆品、火柴、胶制品、樟脑、蜡烛等消费品及某些酸、碱类化学制品。<br />
　　　　②包括家具、铁床、钮扣、钟表、镜子、洋扇、洋伞、洒具、衣箱、乐器及某些衣、帽等。<br />
　　　　③1895年进口值。<br />
　　　　④ 1895年比1888年增长率。</p>
<p>　　上表1868—1894年间洋杂货进口增长达数倍至十余倍，因这时期洋货价格下跌，实际进口量增长更大。如洋针进口值表列只增长31%，而此期间洋针进口价由每千根0.51关两降至0.14海关两，实际进口量由517,898千根2,421,724千根，增长368%[33]。</p>
<p>　　1、新兴百货商业的来源和行业的形成</p>
<p>　　1895年以前经营进口日用百货的行业大体有两个来源：一类是由原有的杂货商业兼营洋货而来，一类是新创设的经营洋杂货的店铺。</p>
<p>　　我国原有的杂货商业历史悠久，多用专业或代表性的商品来称呼，如首饰店、香烛店、头巾铺、荷包铺等，而以称绒线店者最普遍，所营范围也较广，它们所经营的主要是手工业品，不少是前店后厂，亦工亦商。如北京明末开业的花汉冲香料店，供应宫庭脂粉，有数百年历史[34]。创设于1816年，由苏州望族朱、钱、汤等家经营的老妙香室粉局，一直负有盛名[35]。明清以来，这类手工业品以苏州、杭州所制最为精巧，北京则以生产宫廷用高级消费品著名。故在广州，除经营针线、脂粉、木梳、刷子等店铺通称“绒线佬”外，有苏杭杂货业，简称功货业，经营和仿制苏杭手工业品质。在上海，京货店指本地人开设的以经营北京手工业品（多为妇女用品）为主的店铺；广货店则因系广东人开设得名，它们最早带来洋杂货。这种类称也被其他地方沿用。如在重庆称苏广杂货业或苏货业，在西安则又称南京行，均表示所营系外地来的佳品之意。</p>
<p>　　鸦片战后洋杂货日用品进口，首先进入这些经营同类商品的店铺。当时进口洋货，一般是由洋行买办或经纪人向这些店号兜售经销。50年代后，广州的广丰、成发等苏杭杂货店就已经营“红毛洋灯”，绒线佬也叫卖起红毛洋针。上海的京货店、广货店，也多兼营洋货，较大京货店德润粮祥、同春祥无50年代开设，同春祥后改为布店。[36]有些成衣铺兼做或专做西式成衣，兼营领带、衬衣、皮带等。再晚些时候，内地城市的绒线铺和苏杭、京广杂货店也卖起洋货来了。</p>
<p>　　再一类是鸦片战争之后新创设的经营洋货的店铺。这类商号，在广州叫“灯色店”，因最初主要经营进口洋灯，以后增加了进口线衫、线袜、毛巾、时钟等，洋灯反退居次要地位。在上海则通称广货店，因是外贸中心转移到上海后，广东商人随洋行来上海开设的。早期一批广货店中，比较著名的有广升祥、老悦生、乾亨、有彰、有隆等，其中广升祥为1850年创办[37]。这类商店大多是由洋行买办的亲友、同乡开设，有的也有买办投资。它们通过买办关系，可以取得进货和资金通融上的便利。当时他们经营的商品，主要有洋灯、桅杆、肥皂、香粉、玻璃瓶花、自鸣钟、帽架、毯子、手帕、围巾、洋针、洋布等；也有少数广东产手工业品，如骨梳、刷子、香云纱等。</p>
<p>　　天津开埠较晚，经营洋杂货店号的发生可能比广州、上海迟一些。值得注意的是，70年代前天津已出现了“洋货街”1870年刊印的《续天津县志》，就辑采了一首题名为《洋货街》的诗，其中有句为：“洋货街头百货集，穿衣大镜当门立，入门一揖众粲然，真成我与我周旋。”[38]</p>
<p>　　随着洋杂货进口的扩大，新开口岸和内陆城镇经销这些商品的商店也不断增加。1881年汉口和武昌、汉阳开设的经营外国玩具、工具、铅笔、图画、装饰品、伞、利器、假珠宝、肥皂的商店，已有10家[39]。现在可以考知店名的有广生裕、汪广和、汪谦和、汪慎记、方义大、黄谦裕等，都是原来经营广货较多的广货铺，因经营洋货比重增加，逐渐形成洋广杂货业[40]。西安主要由外地商人开设的南京行，80年代也普遍增加了洋货商品[41]。保定在90年代靠水路从天津运来的洋货已具有相当规模，除了匹头之外，还可以在商店看到洋灯、钟表、挂锁、玩具，并且有3家照相馆，其中一家对业余照相者供应材料[42]。在封建统治中心的首都北京，同样经受不住洋杂货的冲击。在19世纪末，除了以经销洋广杂货相标榜的货店外，一些旧式的殷实绸布商店如瑞蚨祥等，也在这个时期经营了钟表、眼镜、印花床单、化妆品等洋货，瑞蚨祥店内设有“广货头”，专司洋货商品的进货事宜。</p>
<p>　　这个时期，进口洋杂货日用品还逐步向农村县镇扩展。以产丝闻名的浙江南浔镇，19世纪末营建的楼房就已有不少是“仿洋式者，其中器具，即一灯一镜，悉用舶来品，各出新奇，籍以争胜”[43]。1884年刊行的直隶《玉田县志》更记载说：“洋舶互市，……我之需于彼者，至不可胜数，饮食日用曰洋货者，殆不啻十之五矣”[44]。说洋货占到日用品的一半，可能夸大，但反映洋杂货确已深入农村。洋杂货深入农村，依靠的就是经营洋杂货店铺的下伸。1901年刊印的《皇明经济文编》中有一篇谈论广西市场的文章说：“通都大邑洋货之店固已栉比鳞次，即在乡僻之区，亦必有零星数家，销售杂用之物”[45]</p>
<p>　　洋杂货由口岸逐渐伸向内地，以至深入农村，原来苏杭杂货京广杂货的名称逐渐消失，而改称华杂货业、洋广杂货业了。这说明我国封建社会原有的杂货行业的性质已有改变，具有了新兴百货商业的含义。它们经营的商品也由原来的手工业品而日益着重于机制品，并逐渐包括新兴的民族工业制品。</p>
<p>　　但应看到，在1895年以前，上述意义的百货商业虽已形成，而总的说，行业规模还不很大，店铺户数也不多。在上海、广州这类城市，百数商店也不过数十家，其余都是个体户和摊贩。在百货商店中，除下面要讲的批发商外，大多是中小户，资本不过数十元、数百元，大的亦只一二千元。每日营业额少则一二十元，多则数百元。百货零售因品种多，选择性大，销售毛利率可达20—30%。但因销售零星，营业额不大。这个行业，在上海、广州商办称为“穿破棉袄”，意即可以御寒，但油水不大，非巨商投资兴趣之所在。其中自亦有个别大户，积累较快。如上海的同昌号，东家朱氏，据说是探花出身的世宦之家，资本在万元以上。1880年开业的何锦丰洋货店，创业资本数百两，到甲午战争前后已开设有几家分店。不过百货业的大发展，还是在20世纪以后，何锦丰的资本积累也是在那时，达数十万两。</p>
<p>　　2、百货业批发商的出现</p>
<p>　　百货商业的特点是以零售为主，专营批发的不多。原来封建社会的杂货商是从手工业者那里进货，或自设作坊制造，地区间的贩运主要是原材料，一些苏杭制成品也多是由他业的贩运商兼营。但是，自洋货杂货大量进口后，由于货源集中，也逐渐有专营百货批发业务的商人从零售中分离出来，其出现时间约在19世纪60年代前后。</p>
<p>　　广州的任万利创设于1858年，是已知广州开业最早的百货批发商。80年代以后，出现了兼营或专营洋货的批发店万安隆、马贞记、万和、万生等，它们集中在长寿里、同兴街一带，逐步形成百货批发市场[46]。各商店且有主营某国商品的习惯，有的专营德国货、英美货，有的专营日本货，除向纱面各洋行定购经销外，还有不少直接从香港、日本进货[47]。</p>
<p>　　上海的批发商也称抄庄。百货批发商“同业牌号大都称华洋杂货抄庄”，“华洋杂货业创设于咸丰年间”[48]。1847年开业的振大昌，由京广杂货店而兼营洋货批发，是较早的批发商之一。1880年后，各地向上海采办洋货客帮日益增加，推动了华洋杂货批发业务的发展。南京路、河南路等地陆续出现以批发为主的字号十来家。其中锦章等号包销德商礼和洋行的洋针业务，再转批给小批发商和外地客帮，成为具有二级批发性质的包销户[49]。</p>
<p>　　百货批发商的资本远比零售商为大，小户约需数千元，一般有二三万元。它们多为豪绅、富商开设，粤闽地区又常有华侨、港商投资，资本组织多为合伙经营。其中自亦有小商积累起家的。陈炽在《续富国策》中说：“苏人有奚姓者，贫人也，有德商喜其诚朴，与立约为针贩，针至中国，由其分销。未及五年，积资六七十万。”[50]这个至晚在1895年已成巨富的奚某，很象是个批发商。</p>
<p>　　批发商交易量大，百货品种繁多，一家不可能同时兼营，故各户常是集中经营几类商品，形成专业。批发商所需人手较少，一般店堂简陋，而有仓储设备。因而设店也常避开闹市，选在里巷之中，早期多在靠近码头地区，以便外埠客商装运。上海的华洋杂货批发业，最初就集中在船舶往来的十六铺一带。</p>
<p>　　批发商多数是华洋杂货兼营。其所营洋货的来源，早期大体有三个途径。一是从洋行进货，或为洋行经销，多属热销名牌产品，并有买办垫款的惯例。二是向国际推销员定货。这种推销员在广州称“洋杂经纪”或“勃碌架”（可能是broker的粤语译音），他们受外国厂商委托，携带新产品货样，到通商口岸推销。批发商看样定货，不需付现，可俟收到运货提单后60日付款。三是设办庄采购，最初是广州的批发商在香港设办庄，根据国内市场需求情况向外国厂商定购。又广州的批发商很多与香港有“围内”关系，依靠在港熟识亲友，往来报价，可以赊购到几倍于资本额的商品。</p>
<p>　　批发商的销货，主要靠跑街兜售。为了扩大销售，它们对本埠零售商往往采取赊销办法。对外埠来人采购，因属大宗，更是安排食宿，殷勤接待，竞争激烈。外埠销售，除有信誉的客户可代办函购外，一般是由外埠按季节派人来采办，或者在上海驻庄，其情况与前述棉布业大体相同。如重庆的苏货业，很早即已分出贩运商、贩卖商和零售商，有人把这三都称作“字号”“贩庄”“零售”。贩运商原来多设字号于苏州或广州，采购手工艺品，洋货大量进口后，移至上海。它们从上海批发商进货，溯江而上，或直运重庆，或由宜昌转运（枯水期），至渝后卖给贩卖商。贩卖商系当地批发商，它们除将货批卖给重庆零售商外，还转卖给附近各县和毗邻地区的水客。这三类百货商中，以贩运商资本最大，一般有三四万元，最少也有万元。贩卖商资本不过数千元，零售商从数百元至万元大小不等[51]。</p>
<p>　　随着洋货进口的骤增，上海等口岸的批发商遂又有东洋庄、西洋庄的划分。东洋庄、西洋庄的名称，在华商国际贸易业与百货行业使用的含义不完全相同。在华商国际贸易业，东洋庄泛指经营对日本做进出口生意的行号。在百货业，则系指经营日本或欧美洋杂货的批发商。由于日用百货在市场上的选择性较大，这些批发商常派人到国外设立办庄，按国内市场需要采购，这以在日本设办庄者为早，东洋庄之称或始于此。但是，自己不在国外设庄，委托同业的日本办庄代为采购，以及主要从日本洋行进货的批发商，习惯上也称东洋庄。西洋庄之名则是相对而来的，即经营西洋杂货的批发商，在早期，除香港外，它们还绝少国外办庄。1931年成立的上海华洋杂货行同业公会档案材料称：“考杂货业之沿革，为过去东洋庄、西洋庄之蜕变，而集杂货抄庄与国货字号之大成”[52]。这里“杂货抄庄”即指东洋庄、西洋庄等百货批发商。</p>
<p>　　此外，尚有些经营东南亚与国内贸易的华商，被称作南洋庄。它们主要代华桥销售进口的海产、食糖及南洋转口的日用工业品，出口华桥需用的绸布、杂粮、副食、文具等国产品，属国际贸易业。其中一部分经营日用工业品较多的行号，后来也加入了上海华洋杂货业同业公会；从会员名册中可查出有属于南洋庄的南洋贸易商行、太平洋、大西洋、亚细亚等4家。</p>
<p>　　1853年，日本被迫开放江户、大阪、神奈川、长崎、函馆五口通商，上海成为西方对日贸易的转口口岸，中日往来频繁，即有江南商人旅日。据徐润说：1860年，他派宝顺洋行的杨明轩赴日，迁进被称为“南京生”开设的“保苏局”。“明轩到局，晤苏人杨镜人先生，同事六人在彼营业，专贩鲍鱼、海菜，由中国海船运至乍浦，分销各处。”[53]这已迹近东洋庄的活动。</p>
<p>　　1871年，中日签订修好条约，附有通商章程，旅日华商增多，上海的德盛和、义生荣等，都是早期开设的经营日用工业品的东洋庄。其中以1874年开设的盈丰泰规模较大，它早期主要经营灯料器、火油灯罩等，后来扩大经营到钮扣、肥皂、牙粉、铅笔、洋伞、火柴等，代销日本三家厂商的雨伞、自鸣钟、丝布，1892年资金约5,000两，1920年已积累达30万两[54]。又如全芝卿在日本开设的鸿茂祥办庄，则是专代国内同业在日本进货，迄甲午战争，它在国内并未设立字号。</p>
<p>　　百货批发商在国外设立办庄，直接进口，可适应国内市场需要，又可免除洋行的中间剥削，争取贸易的主动性。但终于敌不过在特权保护下的外国洋行。西洋庄方面，由于欧美洋行的垄断，基本上都是从洋行进货，为洋行经销，或委托洋行订购。由百货业巨擘何锦丰的后人开设的列来行，从英国直接进口日用百货，已是1906年的事了。</p>
<p>　　3.百货商业的分化和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p>
<p>　　百货商业经营的商品没有固定范围，早期概称杂货。在行业发展中，一些数量较大的商品就逐步从杂货经营中分离出来，形成专行专业。同时，随着城市购买力的扩大，又有集中各业商品、以便消费者同时选购的综合商店出现。</p>
<p>　　在甲午战争以前，从百货行业中相继分离出来的主要有棉布业、西药业和颜料业。其余分离都较晚。棉布、西药本节列有专目，这里仅述颜料业。</p>
<p>　　颜料、染料是鸦片战争后进口增长速度最快的商品之一，已见表2—43。进口颜料、染料系化学制品，较之中国原有的植物性染料色泽鲜艳，价格也便宜，1883年有记载说其价格“仅为土产染料的五分之一”[55]。因而迅速打开市场，行销内地。经营既成大宗，遂有专业商出现。</p>
<p>　　19世纪经营颜料、染料的料行主要是德商，有礼和、禅臣等十来家。中国商家向洋行定货不需付定银，可在货到时付款提货。而且他们还实行有各种优惠办法，如包牌、包销等，对经销商很有利。上海最早一家专营颜料的商店名叫林魁记，它原是一家胭脂店，因采用洋货品红作原料，色泽鲜艳，大受欢迎，遂改为以经营进口颜料为主业。它初期销售的颜料仍多属红色，以后增加品绿、青莲等色，包装都是一两六钱一瓶，习称“一六”[56]。</p>
<p>　　80年代前后，上海即出现一些以染料庄命名的商店。1881年虞洽卿由浙江来上海，开始就是一家名为瑞康颜料庄的商店学徒。瑞康颜料庄资本只有800两，据说一年多就赚了2万多两，足见其利厚。到19世纪未，上海颜料商已有十几家，瑞康、成康等是其中的大户。到20世纪初又出现周宗良、贝润生等拥有全国推销网的大颜料商人，颜料商成为洋货的一个重要行业。</p>
<p>　　综合性的百货商店，是集吃、穿、用无所不包的大型商店，以全取胜，顾客可一次购到所需各种商品。这种销货方式始于法国，被称为“零售商的革命”，19世纪后期已风行欧美。这种商店都分类专设货柜，故称“部门商店”(department store )。我国于1900年前后才有华侨商人在香港、广州、上海陆续开设先施、永安等这类商店，称百货公司。不过，在此之前，上海已有外商开设的福利公司（Hall and Holtz Cooperative Co.）等。属部门公司性质。又有一家专营高档洋货的源泰商店出现。它除经营日用工业品外，还兼营呢绒、布匹、洋酒、雪茄、罐头、食品等。品种比较齐全，是当时最有名的一家百货零售商。</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1955年版第58页。</p>
<p>[2] H.B.Mors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1635—1834，Oxford,1926,Vol.II,P,152。</p>
<p>[3] 英国商人函件，剑桥大学藏怡和公司档案。转见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经济研究》1955年第1期。</p>
<p>[4] 见广州市纺织品公司等：《广州市私营棉布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0年油印本。</p>
<p>[5] 过去我国经济史论著中，多以许春荣任经理的大丰洋布店作为我国最早的一家洋布店，实误。同春号的开设，比大丰早三年。此处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上海市棉布商业》1979年版第9页辑的顾杏卿口述资料，顾19世纪年代即在上海布店学徒。</p>
<p>[6] 据20世纪初统计，经营西洋货棉布的主要洋行约五六十家，其中由棉布批发商股东、经理兼任买办的有24人（前引《上海市棉布商业》第58页），约占40%左右，其比例远较其他行业的为高。</p>
<p>[7] 1906年2月28日《时报》。</p>
<p>[8] 据厦门市纱布业董事会提供的资料。见中共厦门市委资改室等：《厦门私营棉布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9年油印本。</p>
<p>[9] 1936年12月汉口《商业月刊》，工商调查栏，《布匹店业》。</p>
<p>[10] 卓德全等：《洋布倾销和重庆布匹业的形成》，重庆工商联等：《重庆工商史料》第一辑，1982年。</p>
<p>[11] 卓德全等：前引文。</p>
<p>[12]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私营棉布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二稿，1961年。商名、人名与其他资料记载略有出入。</p>
<p>[13] 《北华捷报》，1881年8月26日。</p>
<p>[14] 海关报告，1874年，1878年北海，1880年台湾，转见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862年版第3册1552—1555页。</p>
<p>[15] 前引《上海市棉布商业》第27—30页。</p>
<p>[16] 北平市社会局：《北平市工商业概况》1932年版第193—194页。</p>
<p>[17] 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资本主义经济改造研究室：《北京瑞蚨祥》1959年版。</p>
<p>[18] 武汉市工商局：《武汉谦祥益衡记绸布店历史资料》1958年打印本。</p>
<p>[19] 参见《无锡市布绸呢绒业历史资料》，1957年打印本；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委员会：《无锡市世泰盛布绸店历史资料》（初稿）1958年打印本。</p>
<p>[20] 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Diplomatic and Consular Reports,Miscellaneous Series,1898,No.485,Report on the Trade of Central and Southern China,p.30-33.</p>
<p>[21] 前引《上海市棉布商业》第219-222页。</p>
<p>[22] 中国五金机械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大五金业经营发展历史情况》1956年油印本。</p>
<p>[23] 叶澄衷事迹参见上海五金机械采购供应站：《上海私营五金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1961年打印稿；A.Wright Twentieth Century Impressions of Hongkong,Shanghai,and Other Treaty ports of China ,London ,1908,p.560;《中外日报》1899年9月4日。</p>
<p>[24] 武汉市五金交电公司：《武汉市五金商业的发生发展与改造》1959年油印本 1—2页。</p>
<p>[25] 参见王芷洲：《王铭槐的买办世家》，天津市民建会、河北省工商联编《天津工商史料选辑》第二辑，1964年油印本。</p>
<p>[26] 上海五金机械采购供应站：前引文第12页。</p>
<p>[27] 武汉市五金交电公司：前引文第1—2页。</p>
<p>[28] 上海五金机械采购供应站：前引文第7—8页。</p>
<p>[29] 所谓“先令”原来是各种规格商品按英币计价的价目表，业内简称为“先令表”。所谓“倍司”是外国对一些规格复杂的商品，以一种规格为基数，定出不同规格之间价格差别的比例，业内称这种基数为“倍司”。随后又将各国有代表性的价目表和基数表汇集一起，统称为“先令簿”，作为对有关商品各种规格计价的标准。</p>
<p>[30] 19世纪五金商借入资金资料已难考知。20世纪初上海6家资本在10万两以下五金商店统计，自有资金32.3万两，借入资金31万两，相当于自有资金的93%。其中洋行赊进占四分之一以上。有些商号经常欠洋行货款在10万两以上。</p>
<p>[31] 五金行业资金、利润资料，早期已不可考。据20世纪初的典型调查材料，上海五金、钢铁商业销货毛利率一般为10—16%。资金利润率，按经营方式分，向洋行进货批发给本外埠同业的约为30%；向洋行进货主要销售给工厂、企业的为36.9—42.4%。零售利润，多少无定。见前引《上海近代五金钢铁商业史》未刊稿。</p>
<p>[32] 上海五金机械采购供应站：引前文第9、42页。</p>
<p>[33] 姚贤镐：前引书第1401页。</p>
<p>[34] 北平市社社会局：《北平市工商业概况》1932年版第284页。</p>
<p>[35] 上海百货采购供应站：《上海市私营百货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汇编》1959年油印本。另有资料说，上海老妙香室开业时间为1874年。</p>
<p>[36] 前引《上海市棉布商业》第6页。</p>
<p>[37]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等：《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1982年油印第19页。</p>
<p>[38] 赵尧春：《洋货街》，同治《续天津县志》卷十九，艺文四。</p>
<p>[39] 英领事商务报告：1881年，汉口，第19页。</p>
<p>[40] 武汉市商业局：《商业志、百货行业志》，1984年油印本。</p>
<p>[41] 《西安市私营百货业社会主义改造历史资料》（初稿）1959年油印本。</p>
<p>[42] 姚贤镐：前引书第1107页。</p>
<p>[43] 温鼎《见闻偶记》，民国《南浔志》卷三十二。</p>
<p>[44] 光绪《玉田县志》卷五。</p>
<p>[45] 《梧州商情论》，《皇朝经济文编》卷四十五，光绪二十七年。</p>
<p>[46] 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等四单位编：《广州市私营百货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料》，1959年油印本。</p>
<p>[47] 《广州百货商业历史沿革》，广州第一商业局：《价格荟萃》第8期，1984年12月20日。</p>
<p>[48] 1943年9月19日上海华洋杂货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巴凌云呈文，上海市工商联档案。</p>
<p>[49] 前引《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稿第25—26页。</p>
<p>[50] 陈炽：《续富国策》卷三，光绪二十二年版。</p>
<p>[51] 仇秀敏：《重庆市苏货业之沿革及近况》，重庆商会：《工商特刊》，1933年。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私营百货业历史资料汇编》（初稿），1960年油印本。</p>
<p>[52] 上海市工商联档案：全宗号其255，目录号1，卷号2。</p>
<p>[53] 《徐愚斋自叙年谱》，咸丰十年纪事。</p>
<p>[54] 前引《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稿第210页。</p>
<p>[55] 英领事商务报告，1883年，年庄，第215页。</p>
<p>[56] 《上海颜商业调查研究报告书》，1954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资料档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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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入侵</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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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Aug 2012 01:05:50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晚清史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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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第二节　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入侵 一、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在中国攫取的经济特权 　　鸦片战争是英国侵略者为了保护鸦片贸易、扩大商品输出而采取的武力手段，战争结果所订立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1842）以及其后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和善后条款等，也必然是按照英国资产阶级和鸦片贩子的要求制定的。侵略者勒索了赔款银2,100万元，割占了香港作为军事和商业基地，取得了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自由通商贸易以及中国关税则要与英国“秉公议定”等特权，为进一步入取得了有利的条件。 　　接着，美国和法国也乘机要挟清政府缔结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1844），取得了与英国侵略者同样的特权。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如葡萄牙、比利时、瑞典、挪威、荷兰、西班牙等也都援例在1843年至1847年间与中国订约，取得了一些通商贸易的特权。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这五十多年间，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侵略战争接二连三，又迫使清政府同它们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与俄、美、英、法签订的《天津条约》（1858）和与英、法、俄签订的《北京条约》（1860），以及中俄间的《伊梨条约》（1881），中英间的《藏印条款》（1893），《滇缅界商务条款》（1894）等。通过不平等条约，资本主义列强从中国攫取了一系列特权，使一个独立的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的中国。 　　下面我们把自鸦片战争至甲战争前歹资本主义列强攫取的经济特权分三个方面作些分析。其有关政治和其他特权则从略。各项特权，最初大都是规定在双边条约中，但因列强获有片面“最惠国待遇”，故给予一国的特权，实际上各资本主义列强都能享受，我们不再一一说明。[1] 　　1、在沿海和内地通商口岸贸易权 　　1842年《南京条约》开辟了广州等五个通商口岸，作为外国人自由贸易的商埠。在以后的不平等条约中，又继续增辟通商口岸，到1894年止，共有35处，分布在18个省份，如表2—6。 表2—6：依据不平等条约开辟的通商口岸（1843—1894年） 口岸名 所在省份 开放年月 所依据的不平等条约   广州 广东 1843年7月27日 中英南京条约   厦门 福建 1843年11月1日 同上   上海 江苏 1843年11月17日 同上   宁波 浙江 1844年1月1日 同上   福州 福建 1844年7月3日 同上   伊梨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第二节　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入侵</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在中国攫取的经济特权</strong></p>
<p>　　鸦片战争是英国侵略者为了保护鸦片贸易、扩大商品输出而采取的武力手段，战争结果所订立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1842）以及其后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和善后条款等，也必然是按照英国资产阶级和鸦片贩子的要求制定的。侵略者勒索了赔款银2,100万元，割占了香港作为军事和商业基地，取得了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自由通商贸易以及中国关税则要与英国“秉公议定”等特权，为进一步入取得了有利的条件。</p>
<p>　　接着，美国和法国也乘机要挟清政府缔结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1844），取得了与英国侵略者同样的特权。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如葡萄牙、比利时、瑞典、挪威、荷兰、西班牙等也都援例在1843年至1847年间与中国订约，取得了一些通商贸易的特权。</p>
<p>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这五十多年间，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侵略战争接二连三，又迫使清政府同它们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与俄、美、英、法签订的《天津条约》（1858）和与英、法、俄签订的《北京条约》（1860），以及中俄间的《伊梨条约》（1881），中英间的《藏印条款》（1893），《滇缅界商务条款》（1894）等。通过不平等条约，资本主义列强从中国攫取了一系列特权，使一个独立的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的中国。</p>
<p>　　下面我们把自鸦片战争至甲战争前歹资本主义列强攫取的经济特权分三个方面作些分析。其有关政治和其他特权则从略。各项特权，最初大都是规定在双边条约中，但因列强获有片面“最惠国待遇”，故给予一国的特权，实际上各资本主义列强都能享受，我们不再一一说明。[1]</p>
<p>　　1、在沿海和内地通商口岸贸易权</p>
<p>　　1842年《南京条约》开辟了广州等五个通商口岸，作为外国人自由贸易的商埠。在以后的不平等条约中，又继续增辟通商口岸，到1894年止，共有35处，分布在18个省份，如表2—6。</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6：依据不平等条约开辟的通商口岸（1843—1894年）</p>
<table border=" "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口岸名</td>
<td colspan="2">所在省份</td>
<td>开放年月</td>
<td>所依据的不平等条约</td>
<td> </td>
</tr>
<tr>
<td>广州</td>
<td colspan="2">广东</td>
<td>1843年7月27日</td>
<td>中英南京条约</td>
<td> </td>
</tr>
<tr>
<td>厦门</td>
<td colspan="2">福建</td>
<td>1843年11月1日</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上海</td>
<td colspan="2">江苏</td>
<td>1843年11月17日</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宁波</td>
<td colspan="2">浙江</td>
<td>1844年1月1日</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福州</td>
<td colspan="2">福建</td>
<td>1844年7月3日</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伊梨</td>
<td colspan="2">新疆</td>
<td>1852年4月4日</td>
<td>中俄伊梨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td>
<td> </td>
</tr>
<tr>
<td>塔尔巴哈台（今塔城）</td>
<td colspan="2">新疆</td>
<td>1843年4月4日</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潮州（汕头）</td>
<td colspan="2">广东</td>
<td>1860年1月1日</td>
<td>中美天津条约</td>
<td> </td>
</tr>
<tr>
<td>天津</td>
<td colspan="2">直隶</td>
<td>1861年1月20日</td>
<td>中英北京续增条约等</td>
<td> </td>
</tr>
<tr>
<td>牛庄（营口）</td>
<td colspan="2">奉天</td>
<td>1861年4月3日</td>
<td>中英天津条约</td>
<td> </td>
</tr>
<tr>
<td>喀什噶尔（今疏勒县）</td>
<td colspan="2">新疆</td>
<td>1861年4月5日</td>
<td>中俄北京续增条约</td>
<td> </td>
</tr>
<tr>
<td>镇江</td>
<td colspan="2">江苏</td>
<td>1861年5月10日</td>
<td>中英天津条约</td>
<td> </td>
</tr>
<tr>
<td>库伦</td>
<td colspan="2">蒙古</td>
<td>1861年7月11日</td>
<td>中俄北京续增条约</td>
<td> </td>
</tr>
<tr>
<td>汉口</td>
<td colspan="2">湖北</td>
<td>1862年1月1日</td>
<td>中英天津条约</td>
<td> </td>
</tr>
<tr>
<td>九江</td>
<td colspan="2">江西</td>
<td>1862年1月</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登州（芝罘）</td>
<td colspan="2">山东</td>
<td>1843年11月1日</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淡水</td>
<td colspan="2">台湾</td>
<td>1862年7月28日</td>
<td>中法天津条约</td>
<td> </td>
</tr>
<tr>
<td>台湾（打狗、台湾）</td>
<td colspan="2">台湾</td>
<td>1863年10月1日</td>
<td>中英天津条约</td>
<td> </td>
</tr>
<tr>
<td>琼州</td>
<td colspan="2">广东</td>
<td>1876年4月1日</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宜昌</td>
<td colspan="2">湖北</td>
<td>1877年4月1日</td>
<td>中英烟台条约</td>
<td> </td>
</tr>
<tr>
<td>芜湖</td>
<td colspan="2">安徽</td>
<td>同上</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温州</td>
<td colspan="2">浙江</td>
<td>同上</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北海</td>
<td colspan="2">广东</td>
<td>1877年4月2日</td>
<td>同上</td>
<td> </td>
</tr>
<tr>
<td>肃州（嘉峪关）</td>
<td>甘肃</td>
<td colspan="2">1881年4月</td>
<td colspan="2">中俄改订伊梨条约</td>
</tr>
<tr>
<td>吐鲁番</td>
<td>新疆</td>
<td colspan="2">同上</td>
<td colspan="2">同上</td>
</tr>
<tr>
<td>乌里雅苏台</td>
<td>蒙古</td>
<td colspan="2">同上</td>
<td colspan="2">同上</td>
</tr>
<tr>
<td>哈密</td>
<td>新疆</td>
<td colspan="2">同上</td>
<td colspan="2">同上</td>
</tr>
<tr>
<td>乌鲁木齐</td>
<td>新疆</td>
<td colspan="2">同上</td>
<td colspan="2">同上</td>
</tr>
<tr>
<td>古城</td>
<td>新疆</td>
<td colspan="2">同上</td>
<td colspan="2">同上</td>
</tr>
<tr>
<td>拱北</td>
<td>广东</td>
<td colspan="2">1877年4月2日</td>
<td colspan="2">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及会议专约</td>
</tr>
<tr>
<td>九龙</td>
<td>广东</td>
<td colspan="2">1887年4月</td>
<td colspan="2">中英香港鸦片贸易协定定期</td>
</tr>
<tr>
<td>龙州</td>
<td>广西</td>
<td colspan="2">1889年6月1日</td>
<td colspan="2">中法续议商务专条</td>
</tr>
<tr>
<td>蒙自</td>
<td>云南</td>
<td colspan="2">1889年8月24日</td>
<td colspan="2">同上</td>
</tr>
<tr>
<td>重庆</td>
<td>四川</td>
<td colspan="2">1891年3月20日</td>
<td colspan="2">中英烟台条约</td>
</tr>
<tr>
<td>亚东</td>
<td>西藏</td>
<td colspan="2">1894年5月1日</td>
<td colspan="2">中英会议藏印条款</td>
</tr>
</tbody>
</table>
<p>　　说明：“所依据的不平等条约”仅列最先提出的条约，以后其他国家因片面最惠国待遇而取得同样特权的条约从略。所有省分指当时所在省份。</p>
<p>　　口岸通商原是国际贸易的常例。但上面这些通商口岸，并不是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的需要，而是资本主义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强迫中国开放的。它们称之为“条约口岸”（Treaty port），动辄援引条约干涉中国主权。外国人不仅在通商口岸有自由贸易权，《南京条约》还规定英人可携眷在五口居住，五口通商的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并规定英人可在五口租赁房屋子地基，遂成为后来列强强设租界的张本。下面将叙及的沿海贸易权，也是通商口岸条约中的“别口售买”规定衍生的。这些口岸不仅在沿海，还分布在东北、新疆、蒙古、西藏、云南等边塞，真是门户洞开。又沿长江深入中国腹地，直到四川。此外，还规定有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等地作外国轮船寄泊所，等于是变相口岸。</p>
<p>　　外国人在通商口岸所取得的特权不仅是经济上的，还有政治上以至军事上的。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在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已有规定、在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又加扩充的领事裁判权。依照这些规定，外侨与中国人之间、外侨与其他外籍人之间的民刑事案件，均由外国领事官审诉办理，“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2]余如《五口通商章程》规定的外国商船可自由雇用引水，破坏了中国引水权；《望厦条约》规定的自由雇用各种人员和工匠，涉及国内雇佣权，都不只是经济性质。</p>
<p>　　不平等条约即许外国人在通商口岸居住，设立栈房、礼拜堂等，侵略者乃得寸进尺，强迫清政府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他们直接管理的“租界”。在上海通商不久，英国第一任驻上海领事巴尔福（G.Balfour）即向上海道宫慕久提出要在上海开辟租界。1845年11月双方订立了《上海租地章程》（Land Regulation），并划定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场（今北京路）以南、东到黄浦江、西到界路（今河南路）的地区约830亩为英国租用的范围，而当时在上海的英美商人和领事一共不到30人，1848年，英国驻上海领事了阿利国（R.Alcock）又与上海道麟桂商定扩充租界范围西至泥城浜（今西藏路）、北至苏州河边，占地2,820亩，较初开辟时增加了两倍多。继英国之后，美、法两国也相继援例在上海勒索了租界。1848年、1863年、1893年美国先后勒索了苏州河以北地7,856亩作为美租界。1863年9月，英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占地达一万多亩。1870年起又不断越界筑路，范围又不断扩大，法国在1849年与上海道划定北门外地区约五六千亩为法租界，1861年又扩充了34亩。</p>
<p>　　上海租界的形成，标志着国际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一个新的侵略方式的出现。他们制造一切机会。把租界制度推向更多的通商口岸。广州、厦门、福州、天津、镇江、汉口、九江、烟台、芜湖等地也相继在侵略者的勒索下划出了租界。在租界内，一切行政、司法、治安、财政等都由外国侵略者管辖，中国政府无权过问。在1876年的中英烟台条约中甚至规定“以各口租界作为兑收洋货厘金之外，”还要求未划定租界的各个口岸都应当划定租界。租界成了国中之“国”，成了列强变相的殖民地。</p>
<p>　　原来，开放通商口岸只是准许外商在该口岸经商，至于沿海各口岸之间的贸易不在开放之列。《南京条约》规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并未允许外商转口贩运和进入内地。而1844年的中美《望厦条约》则规定，美国民人准赴五口居住贸易，“其五口之船只，装卸货物，互相往来，具听其便”。以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具体规定外国商船可在通商口岸之间自由转口，并不重征关税。1861年，海关总税务司英人制定的《沿海贸易法》列明确规定：外国商船在一口纳税后，即可在沿海各口自由出入。1863年的《中丹条约》更进一步规定：丹麦商民在沿海各口“转运土货，均准出口，先纳整税，后进他口，再纳半税”。这样，列强不仅获得洋货的沿海贸易权，并扩大到土货贸易权；它们在通商口岸也不仅是从事对华贸易，而日益着重经营在华贸易了。</p>
<p>　　内河贸易，深入腹地，更是中国主权范围，并涉及国防和治安，自应对外商加以限制。1843年的《虎门条约》第六款规定，英人“均不可妄到乡间任意游行，更不可远入内地贸易”，其意甚明。然而，这时即有英人“改装易服，潜至内地”，经查出“押令折回”之事[3]。内地是中国最广大的市场，列强决不肯放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中英《天津条约》即规定：“长江一带各口，英国船只俱可通商”。该条约又规定：“英国民人准持照前往内地各处游历通商”，中国政府对英人“雇人装运行李货物，不得拦阻”。其后，海关总税务司英人并于1896年颁布《华洋轮船驶赴中国内港章程》，规定“中国内港嗣后均准在口岸注册之华洋各项轮船，任便按照后列章程往来，专作内港贸易。”</p>
<p>　　陆路通商方面，最早是沙俄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并重申于1881年的《伊犁条约》，取得在蒙古、通州、张家口的贸易权和在新疆天山南北二路至嘉峪关的贸易权。法国也通过一系列条约，取得从法国殖民地安南到我国西南地区的贸易权。英国则根据《藏印条款》、《滇缅商务条款》取得开西藏的亚东为通商点，和从英国殖民地印度、缅甸进入中国西藏、云南的通商贸易权。</p>
<p>　　正象一个美国人所说，在这些不平等条约中，“没有指明路线，没有限制准运入内地商货的性质和数量，也没有任何事物防阻一个外国人——无论是英国人、法国人、俄国人、或美国人——在上海开舱的时候，卸下一船棉花，或是设若该外国人无所忌惮的话，卸下一船鸦片，或是——，并用一只或一队沙船，或各式小轮船，将这批货载到西藏的边境，或经由运河到天津和北京，或总而言之到任何地方，同时尚途加以兜售”。 [4]</p>
<p>　　2.协定关税和海关行政权</p>
<p>　　海关是国家的大门。关税的税则税率又是一个国家用以限制或鼓励某些进出口商品，以便保护本国工商业的利益的手段。一个独立的国家，必然根据本国的利益自主订立关税税则。然而在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侵略者凭借不平等条约侵夺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管理权。我国的海关就变成为国际资本侵略中国而服务了。</p>
<p>　　首先，《南京条约》规定，英商在各通商口岸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所谓“秉公议定”，实际上是由外国人拟定、中国人同意这样一种门面手续。在第一次协定税则前，参加协定税则的英国代表罗伯聃（Robert Thom）已经编了一份进出口税则。1843年最后协定的新税则，基本上就是罗伯聃这份税则。根据1844年中美、中法五口贸易章程，这项新税则也适用于美、法等国贸易，以后改订时亦同。因此，它是列强共享的经济特权。</p>
<p>　　1843年的协定税则列举了许多种进出口货物的税率，其中绝大部分相当于值百抽五；同时，税则还为未列举的进出口货物明文规定了按价值百抽五的征税原则。根据这个税则，一些主要进口货的税率较原来广州海关实征的税率降低了58—79%。新旧税率比较如表2—7。</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7：1843年协定关税前后主要进口货物新旧税率水准　　单位：从价百分数（%）</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货物</td>
<td>单位</td>
<td>1843年前的旧税率</td>
<td>1843年新税率</td>
<td>新税率较旧税率减少百分数</td>
</tr>
<tr>
<td>棉花</td>
<td>担</td>
<td>24.19</td>
<td>5.56</td>
<td>77.02</td>
</tr>
<tr>
<td>棉花</td>
<td>担</td>
<td>13.38</td>
<td>5.56</td>
<td>58.45</td>
</tr>
<tr>
<td>头等白布</td>
<td>匹</td>
<td>29.93</td>
<td>6.95</td>
<td>76.78</td>
</tr>
<tr>
<td>二等白洋布</td>
<td>匹</td>
<td>32.53</td>
<td>6.95</td>
<td>78.64</td>
</tr>
<tr>
<td>本色洋布</td>
<td>匹</td>
<td>20.74</td>
<td>5.56</td>
<td>73.19</td>
</tr>
<tr>
<td>斜纹布</td>
<td>匹</td>
<td>14.92</td>
<td>5.56</td>
<td>62.73</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59页。</p>
<p>　　即使这样低的税率，列强还不满足，它们趁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订立不平等条约的机会，借口原订税则内“各货种式，多有价值渐减而税饷定额不改”者，要求重修税则，即1858年新税则。依照这项税则，一些主要进口商品和税率较之1843年税则又有降低。</p>
<p>　　出口税率在1843年协定税则中一般也比过去减低，如生丝约减50%，夏布、冰糖约减65%，土布、黄白糖等约减75%，茯苓、铜器等约减80%。但也有提高者。当时出口货中最主要的茶的税率，</p>
<p>　　定为每担二两半银子，比旧税率约增加25%。绸缎和金银器也比旧税率提高。在1858年重新修订税则时，出口货基本上出按值百抽五的税则办理，不过茶、丝两项主要出口品和总率未变。根据当时税则起草人威妥玛（T.Wade）的说法：“如果对茶出口税也坚持5%的原则，则茶税将降低40—60%。反之，中国将根据同一原则把丝的出口税提高20%……法国人的贸易几乎全限于出口生丝，如果不给以相应的利益，他们是不全接受抬高其唯一贸易品的关税税则的”；“当我们拒绝把我们的茶叶进口税降低于每磅1先令5便士之下的时候，当我们要求中国降低茶叶一般估计为20—90%的内地税至2.5%的时候，而坚持中国要把每磅51/11法寻的茶叶出口税减低到3法寻左右，这是不必要的”。[5]显而易见，税率的增减者是根据外商的利益决定的。</p>
<p>　　应说明的是，实际征收关税时大都是从量（如按担计），1858年以后物价上升，长时期间征收的关税从未达到5%的税率，时常不到3%，成为世界上最低的海关税率。</p>
<p>　　协定税则中对于进口货还有许多免税的规定。如1843年税则中规定进口米、麦、五谷免税；1858年税则规定金银、外币、熟肉菜、牛奶、牛油、外国衣服、首饰、化装品、烟草、酒、船用杂物等均免税。70年代开放内陆通商后，又扩大了免税减税范围。如俄国在天山南路通商只纳2.5%的进口税，1881年《伊梨条约》又规定俄商在天山南北路和在蒙古各城贸易均免税。1886—1887年间的中法通商各章程规定法商出入云南的贸易减税3/10或4/10。1893年中英《藏印条约》开西藏亚东为商埠，直到1914年亚东撤关，从未征关税。其中如烟、酒、首饰、化装品等进口各国皆重税，我国独免税。</p>
<p>　　各国保护关税都是进口税重，出口税轻。我国关税适得其反，甚至同商品也是出口税重于进口税。如洋煤进口每吨征银五分；土煤出口每担征银四分，运至他口又纳六分，[6]高于洋煤几20倍。以至需煤口岸不用土煤而进口洋煤。如据天津海关报告，1871—1880年进口洋煤81,500余吨，进口土煤仅5,500余吨。“盖由税则厚薄不一，土煤壅滞难销，遂使厚利为洋商垄断”。[7]</p>
<p>　　中外对比，损失更大。“美收中国入口之米税，每它二角二分，每年五十万包计，税银已百余万两；而美之麦粉入中国，竟不纳税。我之油，彼按成本抽税百分之二十五，而煤油入中国，按成本公纳百分之五。丝绸[输美]美收百分之五十，美之绸布入中国仍纳百分之五，两相比较已少收十之九。……”[8]</p>
<p>　　除海关关税实行协定税则外，列强还进一步侵犯中国内地税制。当时中国对国内流通的商品课常关税，本不甚合理，外商耿耿于怀。在《南京条约》中即有限制条款，未作具体规定。1858年《天津条约》遂规定洋货进入内进销售或外商从内地收购土贷出口，只须缴纳一次2.5%的子口税，即可通行全国，不再征税。这原是给予外商的特权，但洋货全持华商推销，后来就变成凡持有洋货的商人均可申请子口税单。这就导致了以下的后果。</p>
<p>　　（1）1853年清政府实行厘金制度后，内地流通税加重，且关卡林立，多重征。洋货只纳2.5%子口税，概不重征，税负相对甚轻，这就使得洋货在内地市场的价格与在通商口岸相差无几；而国货一经转运则价格骤增，不能与之竞争。以进口本色棉布为例，其内地岸和内的的价格情况如表2—8。这种地区差价对于洋布打进在口市场、排挤土布鞋，自然是十分有利的。</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8：1868年进口本色市布在通商口岸和内地市场价格对比　　计价单位：匹</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口岸名</td>
<td rowspan="2">在通商口岸的价格（包括进口税8分）</td>
<td colspan="4">内 地 市 场</td>
<td>内地市场的价格</td>
</tr>
<tr>
<td> </td>
<td colspan="2">名 称</td>
<td colspan="2">与口岸距离</td>
<td> </td>
</tr>
<tr>
<td>牛庄</td>
<td colspan="2">2.20两</td>
<td colspan="2">宽城子</td>
<td>209英里</td>
<td>2.30两</td>
</tr>
<tr>
<td>天津</td>
<td colspan="2">2.13-2.20两</td>
<td colspan="2">山西太谷县</td>
<td>500英里</td>
<td>2.50-2.70两</td>
</tr>
<tr>
<td>烟台</td>
<td colspan="2">2.20-2.50两<strong></strong></td>
<td colspan="2">章邱县</td>
<td>330英里</td>
<td>2.24-2.54两</td>
</tr>
<tr>
<td>汉口</td>
<td colspan="2">2.20-2.34两</td>
<td colspan="2">湖南湘潭</td>
<td>293英里</td>
<td>2.35-2.55两</td>
</tr>
<tr>
<td>九江</td>
<td colspan="2">2.30两</td>
<td colspan="2">南昌府</td>
<td>78英里</td>
<td>2.50两</td>
</tr>
<tr>
<td>镇江</td>
<td colspan="2">2.19-2.24两</td>
<td colspan="2">淮安府</td>
<td>145英里</td>
<td>2.30-2.35两</td>
</tr>
<tr>
<td>上海</td>
<td colspan="2">2.17-2.20两</td>
<td colspan="2">苏州</td>
<td>75英里</td>
<td>2.23-2.30两</td>
</tr>
<tr>
<td>宁波</td>
<td colspan="2">4.45-4.55元</td>
<td colspan="2">杭州</td>
<td>103英里</td>
<td>4.95-5.05元</td>
</tr>
<tr>
<td>福州</td>
<td colspan="2">2.95-3.10元</td>
<td colspan="2">建宁府</td>
<td>87英里</td>
<td>3.30-3.47元</td>
</tr>
<tr>
<td>打狗</td>
<td colspan="2">3.00元</td>
<td colspan="2">凤山县</td>
<td>不明</td>
<td>3.00元</td>
</tr>
<tr>
<td>厦门</td>
<td colspan="2">3.20-3.25元</td>
<td colspan="2">樟州府</td>
<td>24英里</td>
<td>3.49-3.54元</td>
</tr>
<tr>
<td>汕头</td>
<td colspan="2">2.95-3.10元</td>
<td colspan="2">潮州府</td>
<td>10英里</td>
<td>3.10-3.20元</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2册第837页，原据1869年海关报告。</p>
<p>　　（2）由于洋货与土货内地税的差别待遇，商人为了减轻税负，遂将有些土货改作洋货入口。如台湾、广东的蔗糖，原来主销内地，商人就将土糖运往香港，再从香港作为洋货进口。广东西江所产烟草，原销本省北部，现在竟先运香港，再运回本省。[9]这就“悉隐化常税为洋税”，“常税短绌”，引起清官吏的惊惶。[10]并且，常关税是清地方官吏控制的，子口税是由海关洋人控制，化常税为洋税也加强了洋人对清政府财政的干预。同时，由于商品流通路线的变化，增加了香港的贸易，也有利于外国轮船运输业务。</p>
<p>　　（3）华洋商勾结，弊端百出。由于“洋商运货只完整半两税，……于是不肖华商贿买牌照，假托洋商之名。洋商出售保单，坐收华商之利，流弊遂不可究诘”。[11]洋商出卖子口单成为一项有利的投机生意，如每件棉花税单收费5角，华商尚求之不得。还有些洋商代用护照包送华商无运照的土货；以至华商代洋商用洋船装运鸦片，作为利用洋商税单的报偿。</p>
<p>　　外国侵略者在侵夺中国关税自主权的同时，还千方百计地获取了中国海关的行政管理权。</p>
<p>　　鸦片战后初期，各地海关仍系由中国地方官吏管理。1853年，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趁上海小刀会响应太平军起义占领上海县城的机会，借口“目前海关行政陷入停顿”拒纳关税，并与美国驻华公使相勾结，宣布上海海关实行“领事代征制”，即由英、美驻上海领事代向其本国商人征收、保管税款。1854年，英、美、法三国领事和上海道台吴健彰签订“海关征税税则”，由三国领事各派一人成立所谓“关税管理委员会”，管理上海海关，而由英人威妥玛总负责。不久，又由英人李泰国（H.N.Lay）接任。第二次鸦片战争后，1858年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规定，“邀请英人帮办税务”，并“各口划一办理”，即将上海关办法推行于其他口岸。1859年，英人李泰国被任命为第一任海关总税务司，陆续在各口岸改组海关，统由上海的总税务司署管辖。1863年，英人赫德（Robert Hart）继任总税务司，次年制定《募用外人帮助税务章程》，各地海关的行政权就全部落入外国人手中了。</p>
<p>　　赫德充任中国海关税务司达45年之久，一套殖民地式的海关管理制度都是他建立的。赫德本人驻在北京，并充任清政府总理衙门的顾问，干预中国内政和外交，控制中国的财政，俨然以清政府的太上皇自居。他统治下的海关，不仅管理税收，还经办中国的外债，包揽港务、缉私、检疫、气象、航道设施等原属国家主权的业务，制定香港、广州、汕头、福州以至长江内河的轮船章程，兼办邮政乃至某些港口的市政。即在日常的海关业务，在检查、估价、课税时，经常是歧视华商，而让洋商占便宜。走私违法案件，洋商通过领事官交涉了事，对华商则严加追查，以至故意勒索。据理力争878年烟台海关的商务报告称：“这种被认为中国人用外轮走私的案件，每年达三千件以上，其中有800—900件由洋税务司任意课以罚款。每年没收与罚款所得，约有4,000英镑分给下级官吏。……对于所有这些被认为走私的案件，洋税务司署的雇员既是告发人，又是审判人，又是课取罚款的得利人”。</p>
<p>　　3、沿海和内河的航行权</p>
<p>　　资本主义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取得沿海和内河的通商贸易权，也就是取得这些口岸的航行权。并于1844年中美《五口通商章程》取得“自雇引水”的特权。该章程并把原来中国政府征收的船钞（每吨10元以上）对外国船减为每吨银五钱，1858年《天津条约》又减为每吨银4钱，150吨以下的船只都只纳1钱。该章程又规定外国船进港，船主将一切船舶的证件、提单、舱口单等都交各该国领事馆收执，然后由领事通告海关结关，不经中国官署。外国船在中国沿海和内河航行，中国遂无权过问。</p>
<p>　　原来条约规定，外国船的航行只限于条约规定的口岸，《五口通商章程》并规定“五港口外，不得有一船驶入别港，擅自游弋”。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外国船通过走私、贩毒、掠卖华工、“护航”和贩运土货，实际上渗入所有它们需要进出的港口，取得最大限度的航行自由。</p>
<p>　　外国船走私的情况前已言及。走私和贩运鸦片的船只“任意毫不拘束地在他们所愿去的地方，用他们所愿用的方法支进行贸易”，因为愈是“偏僻的港汊”愈是这种贸易最好的场所。[12]利润极大的掠卖华工贸易，主要是英、法商人用英、法轮船从汕头等小港出口，汕头当时还不是条约口岸。由于海盗猖獗，中国沙船和闽粤船雇用较快速的外国船武装护航，于是华船所到之处，不论是否条约，护航外船也能停泊。又1863年《中丹条约》之后，贩运土货成为外国船的大笔生意，甚至超过了贩运洋货，英国船也就“绝大部分都在非约开口岸地方经营土货贩运。”[13]东北的大豆豆饼一向由中国沙船载运，中英天津条约善后条款中原规定“豆石豆饼在登州牛庄两口者，英国商船不准装载出口”。但外国船起初是私运，继则不断向清政府施加压力，终于在1862年向外商开放了豆石贸易。</p>
<p>　　鸦片战争前后，外国来华船只主要是木帆船。蒸汽动力的轮船由于难抗巨风和续船力差，只作辅助运输和短途运输。在中国沿海和内河航行，又使用在南洋和在中国建造的夹板帆船（Loretta）。50年代以后，轮船渐兴，先是木壳轮船，继有钢甲船；首先用于香港广州地区短程运输，继用于沿海和内河；到1875年才完全代替木帆船用于远洋航行。这时轮船迭经改进，其优越性显见。1872年招商局成立前，中国没有自己的轮船，沿海和内河轮船航运全部由外商经营。这以后，中国轮船占到一定比重，但沿海和长江航运仍以外国船占绝对优势。至于远洋航运，更全部为外国船只。据海关报告，各口岸进出口的中外船只的比较见表2—9和表2—10。据表，英国船常占吨位的一半以上，美国船早期亦占30%左右，而中国的船最多一年即1877年只占33.2%。由于外国船据有种种特权，一些中国商人拥有夹板船或轮船者亦委托外国洋行经营，或挂外国旗和雇外国人为船长，表中亦列入外国船，不过为数甚微。</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9：各口岸往来中外轮船木船比较（1865—1895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rowspan="3"> </td>
<td colspan="4">中国船</td>
<td colspan="4">外国船</td>
</tr>
<tr>
<td colspan="2">船只</td>
<td colspan="2">吨位</td>
<td colspan="2">船只</td>
<td colspan="2">吨位</td>
</tr>
<tr>
<td>只</td>
<td>%</td>
<td>吨</td>
<td>%</td>
<td>只</td>
<td>%</td>
<td>吨</td>
<td>%</td>
</tr>
<tr>
<td>1865</td>
<td>574</td>
<td>3.5</td>
<td>39,548</td>
<td>0.6</td>
<td>16,054</td>
<td>96.5</td>
<td>7,096,753</td>
<td>99.4</td>
</tr>
<tr>
<td>1870</td>
<td>469</td>
<td>3.3</td>
<td>29,939</td>
<td>0.4</td>
<td>13,640</td>
<td>96.7</td>
<td>6,877,889</td>
<td>99.6</td>
</tr>
<tr>
<td>1875</td>
<td>2,411</td>
<td>14.2</td>
<td>871,439</td>
<td>8.8</td>
<td>14,583</td>
<td>85.8</td>
<td>8,996,202</td>
<td>91.2</td>
</tr>
<tr>
<td>1880</td>
<td>7,124</td>
<td>31.0</td>
<td>4,828,499</td>
<td>30.4</td>
<td>15,846</td>
<td>69.0</td>
<td>11,045,853</td>
<td>69.6</td>
</tr>
<tr>
<td>1885</td>
<td>4,345</td>
<td>18.5</td>
<td>2,243,534</td>
<td>12.4</td>
<td>19,095</td>
<td>81.5</td>
<td>15,824,643</td>
<td>87.6</td>
</tr>
<tr>
<td>1890</td>
<td>10,603</td>
<td>34.1</td>
<td>6,334,956</td>
<td>25.5</td>
<td>20,530</td>
<td>65.9</td>
<td>18,541,503</td>
<td>74.5</td>
</tr>
<tr>
<td>1895</td>
<td>13,014</td>
<td>35.0</td>
<td>5,220,121</td>
<td>17.6</td>
<td>24,118</td>
<td>65.0</td>
<td>24,516,957</td>
<td>82.4</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聂宝璋：《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1983年版第324—325页</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0：各口岸往来外国轮船木船吨位（1865—1895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英国</td>
<td>美国</td>
<td>法国</td>
<td>德国</td>
<td>日本</td>
<td>其他</td>
</tr>
<tr>
<td>1865</td>
<td>3,467,980</td>
<td>2,645,906</td>
<td>94,687</td>
<td>517,192</td>
<td>——</td>
<td>370,988</td>
</tr>
<tr>
<td>1870</td>
<td>3,125,590</td>
<td>3,004,746</td>
<td>79,824</td>
<td>370,607</td>
<td>——</td>
<td>297,122</td>
</tr>
<tr>
<td>1875</td>
<td>5,167,435</td>
<td>2,777,367</td>
<td>165,551</td>
<td>561,577</td>
<td>96,553</td>
<td>227,719</td>
</tr>
<tr>
<td>1880</td>
<td>9,606,156</td>
<td>287,369</td>
<td>150,207</td>
<td>632,044</td>
<td>167,902</td>
<td>202,175</td>
</tr>
<tr>
<td>1885</td>
<td>11,842,255</td>
<td>2,261,750</td>
<td>73,355</td>
<td>1,217,685</td>
<td>211,585</td>
<td>218,013</td>
</tr>
<tr>
<td>1890</td>
<td>16,087,895</td>
<td>82,946</td>
<td>239,700</td>
<td>1,343,964</td>
<td>505,181</td>
<td>281,817</td>
</tr>
<tr>
<td>1895</td>
<td>20,525,798</td>
<td>86,427</td>
<td>341,345</td>
<td>2,442,185</td>
<td>121,691</td>
<td>999,511</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同表2—9</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五口通商时期的对外贸易</strong></p>
<p>　　自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这段期间，随着资本主义列强商品侵略的加深，中国的对外贸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即1840年至1858年，习称为五口通商时期；自第二次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前，即1859年至1894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殖民地化的时期。</p>
<p>　　鸦片战争前，海路对外通商限于广州一口。《南京条约》开辟五口通商后，对外贸易就逐渐由广州向上海转移。上海地处中国沿海的中心，又是长江的出口，水陆交通便利，经水运可达中国三分之一的地区，又邻近丝茶产区。1844年上海开埠后，外国侵略者即积极经营，作为对华经济侵略的据点。1843年，在广州的怡和、宝顺、仁记、义记等洋行即随同英领事巴尔福（G.Balfour）迁来上海。至1852年，上海已有洋行41家，其中21家为英商，8家为英国资本的印度商（帕西商）。</p>
<p>　　1844年开埠时，有44艘外国商船开到上海，1855折已增为437艘，超过广州。就贸易额说，到1852年，上海的对英进出口数值已与广州持平，此后日益超过广州。其情况如表2—11和表2—12。</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1：广州和上海到埠外国船只（1844—1863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rowspan="2">年份</td>
<td colspan="2">船只数</td>
<td colspan="2">吨数</td>
</tr>
<tr>
<td>广州</td>
<td>上海</td>
<td>广州</td>
<td>上海</td>
</tr>
<tr>
<td>1844</td>
<td>306</td>
<td>44</td>
<td>142,099</td>
<td>8,584</td>
</tr>
<tr>
<td>1849</td>
<td>331</td>
<td>133</td>
<td>142,357</td>
<td>52,547</td>
</tr>
<tr>
<td>1855</td>
<td> </td>
<td>437</td>
<td> </td>
<td>157,191</td>
</tr>
<tr>
<td>1863</td>
<td>867</td>
<td>3,400</td>
<td>300,500</td>
<td>964,309</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黄苇：《上海开埠初期对外贸易研究》，1979年版表25和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1957年版第1卷第401页。</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2：广州和上海对英进出口贸易总值　　单位：千美元</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年份</td>
<td>广州</td>
<td>上海</td>
<td>年份</td>
<td>广州</td>
<td>上海</td>
</tr>
<tr>
<td>1844</td>
<td>33,400</td>
<td>4,800</td>
<td>1851</td>
<td>23,200</td>
<td>16,000</td>
</tr>
<tr>
<td>1845</td>
<td>38,400</td>
<td>11,100</td>
<td>1852</td>
<td>16,400</td>
<td>16,000</td>
</tr>
<tr>
<td>1846</td>
<td>25,200</td>
<td>10,200</td>
<td>1853</td>
<td>10,500</td>
<td>17,200</td>
</tr>
<tr>
<td>1847</td>
<td>25,300</td>
<td>11,000</td>
<td>1854</td>
<td>9,300</td>
<td>12,800</td>
</tr>
<tr>
<td>1848</td>
<td>15,100</td>
<td>7,500</td>
<td>1855</td>
<td>6,500</td>
<td>23,300</td>
</tr>
<tr>
<td>1849</td>
<td>19,300</td>
<td>10,900</td>
<td>1856</td>
<td>17,300</td>
<td>31,900</td>
</tr>
<tr>
<td>1850</td>
<td>16,700</td>
<td>11,900</td>
<td> </td>
<td> </td>
<td> </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中国和英国的条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4页。</p>
<p>　　上海、广州之外，厦门亦系1844年开埠，对外贸易略有发展，到1855年对英进出口值约达180万元。福州则开埠九年并无洋商经营贸易，其后因太平军占上海一带，始有茶叶在福州出口。宁波早就是贸易港口，开埠后进出口值约50—60万元，但随即衰落；因迩近上海，被上海代替。不过这是指合法贸易，至于洋商偷运鸦片和其他商品的走私，则福州、厦门者是他们的重要基地。</p>
<p>　　五口通商时期尚无统一的对外贸易统计。不过，当时中英贸易占总额70%以上，从英国的对华贸易记录中可见其梗概。表2—13是这一时期中英直接贸易数值。</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3：五口通商时期中英直接贸易值（1840—1859年）　　单位：镑</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年份</td>
<td>英货输入总值</td>
<td>华货输出总值</td>
</tr>
<tr>
<td>1840</td>
<td>524,198</td>
<td> </td>
</tr>
<tr>
<td>1841</td>
<td>862,570</td>
<td> </td>
</tr>
<tr>
<td>1842</td>
<td>969,381</td>
<td> </td>
</tr>
<tr>
<td>1843</td>
<td>1,456,180</td>
<td> </td>
</tr>
<tr>
<td>1844</td>
<td>2,305,617</td>
<td> </td>
</tr>
<tr>
<td>1845</td>
<td>2,394,827</td>
<td> </td>
</tr>
<tr>
<td>1846</td>
<td>1,791,439</td>
<td> </td>
</tr>
<tr>
<td>1847</td>
<td>1,503,969</td>
<td> </td>
</tr>
<tr>
<td>1848</td>
<td>1,445,959</td>
<td> </td>
</tr>
<tr>
<td>1849</td>
<td>1,537,109</td>
<td> </td>
</tr>
<tr>
<td>1850</td>
<td>1,574,145</td>
<td>5,849,025</td>
</tr>
<tr>
<td>1851</td>
<td>2,161,268</td>
<td>7,971,491</td>
</tr>
<tr>
<td>1852</td>
<td>2,503,599</td>
<td>7,712,771</td>
</tr>
<tr>
<td>1853</td>
<td>1,749,597</td>
<td>8,255,615</td>
</tr>
<tr>
<td>1854</td>
<td>1,000,716</td>
<td>10,588,126</td>
</tr>
<tr>
<td>1855</td>
<td>1,277,944</td>
<td>10,664,315</td>
</tr>
<tr>
<td>1856</td>
<td>2,216,123</td>
<td>10,652,195</td>
</tr>
<tr>
<td>1857</td>
<td>2,449,982</td>
<td> </td>
</tr>
<tr>
<td>1858</td>
<td>2,876,447</td>
<td> </td>
</tr>
<tr>
<td>1859</td>
<td>4,457,573</td>
<td> </td>
</tr>
</tbody>
</table>
<p>　　原注：上表数字，系指中英直接贸易而言，英国方面系将印度及其他英国各属地除外，中国方面系将香港并入计算。未列数字者缺资料。</p>
<p>　　资料来源：1840—1859年输入总值扎自英国会档案（B.P.P.China,Vol.40,Trad Ssaaion,1802—1888,P.781），1850—1856年输出总值扎自班思德著《最近百年中国对外贸易史》，1931年版第65页。</p>
<p>　　从表2—13可以看出，在中英直接贸易中，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不包括鸦片）呈螺旋式的上升趋势。英国侵略者在鸦片战争后对中国贸易的前景抱了超乎实际的奢望。英国负责签订《南京条约》的璞鼎查（H.Pottinger）回到伦敦后向国会宣布：他已为英国生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这个世界是如此广阔，“倾兰开夏全部工厂的生产也不够供给一省的衣料的”。①于是英国商人将大量商品运进中国，1842年为96.9万磅，1843年增加了55%，1844年又增加58%，1945年还维持上年水平。这样盲目运入的大量商品完全超过当时市场的需要，以致滞销亏损。从1846年起，英国输华商品就迅速下降，直到1850年一直维持在150万磅的水平。这数字比鸦片战争初是大大增加了，但英国侵略者却感到大失所望。1852年，英国驻广州的代办密切尔（W.H.Mitchell）的报告说：“经过和这么大一个国家开放贸易十年之久，并且双方都已废除了一切独占制度，而拥有如此庞大人口的中国，其消费我们的制造品竟不及荷兰的一半，也不及我们那人口稀少的北美和澳大利亚殖民地的一半，赶不上法国或巴西，赶不上我们自己，不在西印度之上，只比欧洲大陆上某些小王国如比利时、葡萄牙或那不勒斯稍微多一点点，这好象是一个奇怪的结局。”[14]</p>
<p>　　其实，分析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情况，这种结局并不奇怪。中国是个资源丰富、有悠久文明的国家。在当时，生产技术虽然落后于西欧，生产力仍保有相当的水平，四亿人民的消费需要可以自足，生活的消费习惯也与西方迥异。当时英国输华的商品主要是纺织品，棉布和棉纱即占总值50－80％。当时中国人尚习用坚实耐穿的土布，农村织布户还习用土纱。外国人也承认：“中国人不独是棉、麻、丝各种纺织品的伟大制造家，而且还是各种原料的生产者，这些纺织品产量庞大，足以供给消费者的需要”。[15]至于呢绒等毛织品，在中国并无市场。还有人运来刀叉、钢琴等，售价还抵不上运费。</p>
<p>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英国人向中国大量走私运进鸦片，也就妨碍了他们正常商品的贸易。这问题下面再详谈。</p>
<p>　　与此相反，英国对中国的出口品却有大量的需求，特别是茶和丝两项，输英数量逐年增加。这时期输英的丝和茶估计如表2—14。</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4：运销英国丝茶数量估计（1845—1859年）　　单位：平均每年磅</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丝</td>
<td>茶</td>
</tr>
<tr>
<td>1845—1849</td>
<td>1,820,000</td>
<td>52,000,000</td>
</tr>
<tr>
<td>1850—1854</td>
<td>2,860,000</td>
<td>67,000,000</td>
</tr>
<tr>
<td>1855—1859</td>
<td>4,410,000</td>
<td>74,000,000</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萨吉物著：《中英贸易与外交》第132页，引自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1册，第515页。</p>
<p>　　中国输英商品总值在鸦片战争前1827—1839年平均每年为427万镑，鸦片战争后1842—1846年平均为532万镑，50年代后逐步增长（表2—13），到1856年为1,065万镑，1864年更达1,650万镑。其发展趋势是稳步上升，而不象英国输华商品那样螺旋式上升。</p>
<p>　　在整个这段中英贸易中，就上述合法商品来说，中国者是出超，而且超数字相当大，40年代平均每年出超350万镑，50年代由出超400余万镑增至900余万镑，竟超过进口额四倍。这只是中英直接贸易，不过即使加上英领印度、澳洲、海峡殖民地等对华贸易，中国仍是出超。</p>
<p>　　五口通商时期，中美间贸易额仅次于中英，居第二位，但就绝对值说，不足中英贸易的四分之一。这期间中美贸易数值如表2—15。</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5：五口通商时期中美贸易值（1842—1860年）　　单位：美元</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rowspan="2">年份</td>
<td colspan="3">自华输美</td>
<td colspan="3">自美输华</td>
</tr>
<tr>
<td>免税品</td>
<td>应税品</td>
<td>合 计</td>
<td>本国货</td>
<td>外国货</td>
<td>合 计</td>
</tr>
<tr>
<td>1842</td>
<td> </td>
<td> </td>
<td> </td>
<td>737,509</td>
<td>706,888</td>
<td>1,444,397</td>
</tr>
<tr>
<td>1845</td>
<td>5,782,295</td>
<td>1,503,619</td>
<td>7,285,914</td>
<td>2,079,341</td>
<td>196,654</td>
<td>2,275,995</td>
</tr>
<tr>
<td>1850</td>
<td>4,586,489</td>
<td>2,006,973</td>
<td>6,593,462</td>
<td>1,485,961</td>
<td>119,265</td>
<td>1,605,217</td>
</tr>
<tr>
<td>1855</td>
<td>6,881,494</td>
<td>4,167,232</td>
<td>11,048,726</td>
<td>1,533,057</td>
<td>186,372</td>
<td>1,719,429</td>
</tr>
<tr>
<td>1860</td>
<td>9,867,946</td>
<td>3,698,641</td>
<td>13,566,587</td>
<td>7,170,784</td>
<td>1,735,334</td>
<td>8,906,118</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1册，第652、654页，原据E.Griffin Clippers and Consuls。</p>
<p>　　表见这时期中美贸易亦非直线上升，40年代末一度下降。第一节中曾指出，由于美国工业还落后，美商主要是经营贩运贸易，运外国货输华，换取中国的茶、丝（见表2—4）。到鸦片战争时这种情况已有所改变，表2—15可见1842年美国输华总值中，美国货已略超过外国货，但起伏很大。美国输华商品亦以棉织品为主，1860年值389.7万美元，占当年美国本国货输华总值的54%，占美国对所有国家棉织品输出总值的1/3。美国已成为英国争夺棉织品市场的对手。其次，是向中国输出白银和银币，1960年达154.5万美元，其中90%是墨西哥和西班牙银币。中国输美货物中，茶叶常占总值的60—80%，其次为丝、丝织品、红糖等。</p>
<p>　　法国在五口贸易时期主要是收取中国的生丝，当时里昂是世界最大的丝市场。法国输华货物则不过是棉毛织品和杂品。中法贸易并无多大起色，进出口总值到1860年亦只100万镑，不到美国的5%。其丝的贸易也渐为英国所夺，英、法对华的丝贸易比较如表2—16。</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6：英、法自中国运出之丝（1845—1860年）　　单位：包</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英国自中国运出</td>
<td>法国自上海运出</td>
</tr>
<tr>
<td>1844—45</td>
<td>10,727</td>
<td>6,500</td>
</tr>
<tr>
<td>1848—49</td>
<td>?</td>
<td>18,000</td>
</tr>
<tr>
<td>1850—51</td>
<td>22,143</td>
<td>?</td>
</tr>
<tr>
<td>1852—53</td>
<td>?</td>
<td>28,000</td>
</tr>
<tr>
<td>1853—54</td>
<td>61,984</td>
<td>58,500</td>
</tr>
<tr>
<td>1856—57</td>
<td>74,215</td>
<td>90,000</td>
</tr>
<tr>
<td>1857—58</td>
<td>60,736</td>
<td>66,500</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1册第661、662页，原据张天护：《清代法国对华贸易问题之研究》文。</p>
<p>　　在这时期，中俄贸易有相当重要地位，就贸易额说，不下于美国。不过中俄是陆路贸易，主要在恰克图成交，不属五口通商范围。俄国输华货品，主要是毛织品，以及棉织品、皮毛等。中国输俄，则90%以上是茶，尤其是砖茶，为俄国人所必需。俄国人并将中国茶转贩到西亚以至欧洲一些国家，获得甚丰。附带克图的中俄贸易无确切统计，从50年代俄商报关数值看，1852年俄国输华制品为614.6万卢布，约合119万镑，1854年88.1万镑，1857年90.3万镑，1858年85.8万镑。因系易货贸易，中国输俄货值大体相当，但因俄商收罗茶甚力，常有超过，至1858年俄国已需向中国输入金银和硬币。此外，俄国人在新疆亦有少量易货交易，主要是以羊只和中国交换布匹。</p>
<p>　　从上述情况看，五口通商时期的对外贸易，中国好象是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但实际并非如此。以上是专就合法贸易而言，如果加上鸦片走私和其他因素，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外国侵略者发动鸦片战争，既是为了推销商品，又是为了保护利益最大的鸦片贸易。西方的工业品，主要是棉毛织品，这时在中国还没有多大市场，鸦片作为毒品，却有很大的侵入力量。当时经营鸦片的主要是英、美的一些大洋行，形成一个势力集团（见表2—17）。英属印度政府，每年从鸦片输华中所获纯收益达100余万磅。而更重要的是，英国以及美国所需中国的茶和丝，年达一千数百万银元，都要靠鸦片贸易所获现金来偿付，并支持纺织资本集团向海外扩张市场。因而，英国以及美国所有与东方贸易有关的资本集团和他们的政府，无不热衷于肮脏的鸦片贸易。鸦片战争后的情况，正如马克思所说：“扩大对华贸易，就是扩大鸦片贸易”。[16]</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7：鸦片走私主要洋行及其所有船只（1823—1860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洋行名称</td>
<td>船舶数</td>
<td>总吨数</td>
<td>开始用自有船只走私年份</td>
</tr>
<tr>
<td>颠地洋行（Dent）</td>
<td>14</td>
<td>3,048</td>
<td>1831</td>
</tr>
<tr>
<td>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td>
<td>13</td>
<td>2,144</td>
<td>1833</td>
</tr>
<tr>
<td>旗昌洋行（Russell）</td>
<td>8</td>
<td>2,047</td>
<td>1836</td>
</tr>
<tr>
<td>考瓦斯吉（R.Cowasjee）</td>
<td>6</td>
<td>1,515</td>
<td>1831</td>
</tr>
<tr>
<td>马凯（Donald C. Mackey）</td>
<td>5</td>
<td>866</td>
<td>1839</td>
</tr>
<tr>
<td>弗巴斯（Capt. H. Phbus）</td>
<td>2</td>
<td>572</td>
<td>1936</td>
</tr>
<tr>
<td>鲁斯唐姆吉（H. Rustomjee）</td>
<td>2</td>
<td>481</td>
<td>1840</td>
</tr>
<tr>
<td>克利夫顿（Capt. W. Clifton）</td>
<td>2</td>
<td>416</td>
<td>1828</td>
</tr>
<tr>
<td>太平洋行（Gilman &amp; Co.）</td>
<td>2</td>
<td>410</td>
<td>1842</td>
</tr>
<tr>
<td>格兰特（A. Grant）</td>
<td>2</td>
<td>318</td>
<td>1838</td>
</tr>
<tr>
<td>其他40家洋行各有一只船</td>
<td>40</td>
<td>8,717</td>
<td> </td>
</tr>
<tr>
<td>船舶产权人不明</td>
<td>3</td>
<td>318</td>
<td> </td>
</tr>
<tr>
<td>合 计</td>
<td>99</td>
<td>20,852</td>
<td> </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1册第436页，原据B.Lubbock The Opium Clippers。</p>
<p>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未敢在《南京条约》中提出禁止鸦片进口，但该条约亦未明提取消过去的禁令，所以，鸦片贸易仍属非法的，海关也不予报关。实际上，鸦片走私范围，远大于五口通商，“沿着整个海岸线……吴淞、福州、舟山、厦门、宁波、刘公岛、锦州及广州，都是烟船所爱之抛锚地。1848年报纸上列举35个‘水面炮台’（武装鸦片趸船），12个在上海，3个在广州，上海成为最重要的烟埠” [17]。这时期从印度输华的鸦片如表2—18。按同一资料，鸦片战争前1837—1839年平均每年输华数为29,903箱，战争中一度减少，《南京条约》签订后立即超过3万箱，以后迅速增长，50年代达6—7万箱。印度政府的纯收入也由战前的100万镑增为400—500万镑。鸦片战争前20年，输进中国的鸦片，包括土耳其烟土，共约34.4万箱；鸦片战争后20年，单印度烟土，即输入94.9万箱。鸦片流毒之甚，实为惊人。</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8：印度输华鸦片和印度政府纯收益（1840—1860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年份</td>
<td>输华鸦片箱数</td>
<td>印度政府纯收益（磅）</td>
</tr>
<tr>
<td>1840—41</td>
<td>17,839 1/2</td>
<td>874,277</td>
</tr>
<tr>
<td>1841—42</td>
<td>25,225</td>
<td>1,018,766</td>
</tr>
<tr>
<td>1842—43</td>
<td>31,236</td>
<td>1,576,581</td>
</tr>
<tr>
<td>1843—44</td>
<td>30,011</td>
<td>2,024,826</td>
</tr>
<tr>
<td>1844—45</td>
<td>32,859 1/2</td>
<td>2,181,288</td>
</tr>
<tr>
<td>1845—46</td>
<td>*</td>
<td>2,803,350</td>
</tr>
<tr>
<td>1846—47</td>
<td>38,057 3/4</td>
<td>2,886,202</td>
</tr>
<tr>
<td>1847—48</td>
<td>*</td>
<td>1,663,384</td>
</tr>
<tr>
<td>1848—49</td>
<td>49,262 1/4</td>
<td>2,845,763</td>
</tr>
<tr>
<td>1849—50</td>
<td>47,509</td>
<td>3,530,281</td>
</tr>
<tr>
<td>1850—51</td>
<td>48,030</td>
<td>2,750,348</td>
</tr>
<tr>
<td>1851—52</td>
<td>56,089 1/2</td>
<td>3,139,246</td>
</tr>
<tr>
<td>1852—53</td>
<td>56,412 1/2</td>
<td>3,717,932</td>
</tr>
<tr>
<td>1853—54</td>
<td>60,054 1/2</td>
<td>3,359,020</td>
</tr>
<tr>
<td>1854—55</td>
<td>69,910 1/4</td>
<td>3,333,602</td>
</tr>
<tr>
<td>1855—56</td>
<td>63,427</td>
<td>3,961,977</td>
</tr>
<tr>
<td>1856—57</td>
<td>66,305 1/2</td>
<td>3,860,389</td>
</tr>
<tr>
<td>1857—58</td>
<td>68,003 1/2</td>
<td>5,918,375</td>
</tr>
<tr>
<td>1858—59</td>
<td>74,707</td>
<td>5,346,391</td>
</tr>
<tr>
<td>1859—60</td>
<td>54,863</td>
<td>5,161,778</td>
</tr>
</tbody>
</table>
<p>　　* 没有输出箱数记录，因有两种税率，不能从收益中算出。</p>
<p>　　资料来源：B.P.P.Papers to the Opium Trade in China,1842—56,P.46，</p>
<p>　　引自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1册第440页。</p>
<p>　　鸦片走私猖狂，大大改变了我国国际收支面貌。原来五口通商时期，中国对英、美的商品贸易都属出超，加上鸦片贸易以后，就多年变为入超了。据英国驻货领事1847年的报告，当时中国国际贸易中，对英贸易有1,000万元的出超，对美贸易有600万元的出超，但加上以运进鸦片为主的对印度的贸易，中国就有1,000万元的贸易逆差了。其估计如下：[18]</p>
<p>　　英国对华输出品　　　　　　　　　　　　　1,000万元<br />
　　英国自华输入品　　　　　　　　　　　　　2,000万元<br />
　　　（1）中国对英贸易出超　　　　　　　　 1,000万元</p>
<p>　　美国对华输出品　　　　　　　　　　　　　　300万元<br />
　　美国自华输入品　　　　　　　　　　　　　　900万元<br />
　　　（2）中国对美贸易出超　　　　　　　　　 600万元</p>
<p>　　英属印度对华输出的鸦片　　　　　　　　　2,300万元<br />
　　英属印度对华输出的棉花　　　　　　　　　　500万元<br />
　　　共　计　　　　　　　　　　　　　　　　2,800万元<br />
　　自华输入的生丝及其他土产　　　　　　　　　200万元<br />
　　　（3）中国对印度贸易入超　　　　　　　 2,600万元</p>
<p>　　中国每年需以白银支付的贸易逆差：<br />
（3）-（1）-（2）=　　　　　　　　　 1,000万元</p>
<p>　　又张仲礼曾对五口通商时期中国对外贸易作过估算.根据他的估算和其他材料,1843—1858年中国对外贸易中共有六年表现出超，九年表现入超，一年持平，净入超额达5,275海关两，合8,218万元。[19]</p>
<p>　　鸦片之外，其他商品的走私也很猖獗。海关和缉查都是掌握在洋人之手，走私也多是有势力的洋行。据厦门英领事雷顿（T.H.Layton）称：1846年厦门走私货物约为全年贸易额的13%。广州英领事巴夏礼（H.S.Parkes）称：1853年广州走私偷漏的税款达法定税收的1/3至1/2（走私、隐报多为高税商品）。上海更是走私和偷漏的大码头。1861年海关总税务司有份“机密”报告，列举1853年以来上海英商逃漏关税一些事例，所述都是怡和、宝顺、仁记等当时最大的洋行，走私货物从一般商品直到金银、武器。[20]</p>
<p>　　鸦片走私，造成中国白银大量外流。以鸦片每箱值600元计，在 1842—1846年间，每年流往印度的白银近2,000万元，1847—1853年间达3,300万元，惟1853年以后，英国输华货值骤降，而对中国茶和丝的需求大增，加以欧美一些国家陆续采用黄金作本位币，将白银兑出，故中国也变白银外流为银元内流。1854—1856年英国输进中国（不包括香港）的白银平均每年达500余万盎斯，美国这时也有大量银元输华。</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对外贸易</strong></p>
<p>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列强在中国获取了一系列新的特权，它们对中国的贸易额迅速增长。在1859—1863年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平均每年约合11.3万海关两。1864年海关开始有全国性进出口统计，1864—1869年平均每年为11.5万海关两，数值增长有限，是由于这期间进出口价格剧烈下降所致。70年代前期增为13.7万海关两，80年代前期增为14.9万海关两，90年代前期增为26.9万海关两，其中进口值的增长又远大于出口。1864年至甲午战争前1894年的进出口统计如表2—19。1858年中英通商章程的善后条约规定对“洋药”即鸦片“稍宽其禁，听商遵行纳税贸易”；同年的《天津条约》中规定“洋药准其进口，议定每百斤纳税银三十两。”</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9：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进出口值（1864—1894年）　　单位：1,000关两</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出口净值</td>
<td>进口净值</td>
<td>总值</td>
<td>出(+)入(-)超</td>
</tr>
<tr>
<td>1864</td>
<td>48,655</td>
<td>46,210</td>
<td>94,865</td>
<td>+2,445</td>
</tr>
<tr>
<td>1865</td>
<td>54,103</td>
<td>55,715</td>
<td>109,818</td>
<td>-1,612</td>
</tr>
<tr>
<td>1866</td>
<td>50,596</td>
<td>67,174</td>
<td>117,770</td>
<td>-16,578</td>
</tr>
<tr>
<td>1867</td>
<td>52,158</td>
<td>62,459</td>
<td>114,617</td>
<td>-10,301</td>
</tr>
<tr>
<td>1868</td>
<td>61,826</td>
<td>63,282</td>
<td>125,108</td>
<td>-1,456</td>
</tr>
<tr>
<td>1869</td>
<td>60,139</td>
<td>67,109</td>
<td>127,248</td>
<td>-6,970</td>
</tr>
<tr>
<td>1870</td>
<td>55,295</td>
<td>63,693</td>
<td>118,988</td>
<td>-8,398</td>
</tr>
<tr>
<td>1871</td>
<td>66,853</td>
<td>70,103</td>
<td>136,956</td>
<td>-3,250</td>
</tr>
<tr>
<td>1872</td>
<td>75,288</td>
<td>67,317</td>
<td>142,605</td>
<td>+7,971</td>
</tr>
<tr>
<td>1873</td>
<td>69,451</td>
<td>66,637</td>
<td>136,088</td>
<td>+2,814</td>
</tr>
<tr>
<td>1874</td>
<td>66,713</td>
<td>64,361</td>
<td>131,074</td>
<td>+2,352</td>
</tr>
<tr>
<td>1875</td>
<td>68,913</td>
<td>67,803</td>
<td>136,716</td>
<td>+1,110</td>
</tr>
<tr>
<td>1876</td>
<td>80,851</td>
<td>70,270</td>
<td>151,121</td>
<td>+10,581</td>
</tr>
<tr>
<td>1877</td>
<td>67,445</td>
<td>73,234</td>
<td>140,679</td>
<td>-5,789</td>
</tr>
<tr>
<td>1878</td>
<td>67,172</td>
<td>70,804</td>
<td>139,976</td>
<td>-3,632</td>
</tr>
<tr>
<td>1879</td>
<td>72,281</td>
<td>82,227</td>
<td>154,508</td>
<td>-9,946</td>
</tr>
<tr>
<td>1880</td>
<td>77,884</td>
<td>79,293</td>
<td>157,177</td>
<td>-1,409</td>
</tr>
<tr>
<td>1881</td>
<td>71,453</td>
<td>91,911</td>
<td>163,364</td>
<td>-20,458</td>
</tr>
<tr>
<td>1882</td>
<td>67,337</td>
<td>77,715</td>
<td>145,052</td>
<td>-10,378</td>
</tr>
<tr>
<td>1883</td>
<td>70,198</td>
<td>73,568</td>
<td>143,766</td>
<td>-3,370</td>
</tr>
<tr>
<td>1884</td>
<td>67,148</td>
<td>72,761</td>
<td>139,909</td>
<td>-5,613</td>
</tr>
<tr>
<td>1885</td>
<td>65,006</td>
<td>88,200</td>
<td>153,206</td>
<td>-23,194</td>
</tr>
<tr>
<td>1886</td>
<td>77,207</td>
<td>87,479</td>
<td>164,686</td>
<td>-10,272</td>
</tr>
<tr>
<td>1887</td>
<td>85,860</td>
<td>102,264</td>
<td>188,124</td>
<td>-16,404</td>
</tr>
<tr>
<td>1888</td>
<td>92,401</td>
<td>124,783</td>
<td>217,184</td>
<td>-32,382</td>
</tr>
<tr>
<td>1889</td>
<td>96,948</td>
<td>110,884</td>
<td>207,832</td>
<td>-13,936</td>
</tr>
<tr>
<td>1890</td>
<td>87,144</td>
<td>127,093</td>
<td>214,237</td>
<td>-39,949</td>
</tr>
<tr>
<td>1891</td>
<td>100,948</td>
<td>134,004</td>
<td>234,952</td>
<td>-33,056</td>
</tr>
<tr>
<td>1892</td>
<td>102,584</td>
<td>135,101</td>
<td>237,685</td>
<td>-32,517</td>
</tr>
<tr>
<td>1893</td>
<td>116,632</td>
<td>151,363</td>
<td>267,995</td>
<td>-34,731</td>
</tr>
<tr>
<td>1894</td>
<td>128,105</td>
<td>162,103</td>
<td>290,203</td>
<td>-33,998</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1984年中文版第334—335页</p>
<p>　　这样，毒品就当作合法商品，纳入合法贸易了。因此，表2—19数值已包括鸦片在内。但实际上鸦片走私并未停止，尤其是1885年统一鸦片内地税以前。据1909年国际禁烟委员会估计，1887年以前走私运入中国的鸦片平均每年有2万担，这以后每年约5千担。[21]惟60年代以后，中国国内种植的鸦片日益增多，抵制了进口鸦片。1861—1894年合法贸易进口的鸦片数量如表2—20。据表，这34年间共输进鸦片253万担，合230万箱（每箱1.1担计）。</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20：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输入鸦片数量（1861—1894年）　　单位：担</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年份</td>
<td>数量</td>
<td>年份</td>
<td>数量</td>
</tr>
<tr>
<td>1861</td>
<td>67,500</td>
<td>1878</td>
<td>72,424</td>
</tr>
<tr>
<td>1862</td>
<td>84,700</td>
<td>1879</td>
<td>83,051</td>
</tr>
<tr>
<td>1863</td>
<td>69,800</td>
<td>1880</td>
<td>71,654</td>
</tr>
<tr>
<td>1864</td>
<td>84,500</td>
<td>1881</td>
<td>79,074</td>
</tr>
<tr>
<td>1865</td>
<td>86,500</td>
<td>1882</td>
<td>65,709.6</td>
</tr>
<tr>
<td>1866</td>
<td>81,350</td>
<td>1883</td>
<td>67,405.14</td>
</tr>
<tr>
<td>1867</td>
<td>86,530</td>
<td>1884</td>
<td>67,181.21</td>
</tr>
<tr>
<td>1868</td>
<td>69,537</td>
<td>1885</td>
<td>66,645.13</td>
</tr>
<tr>
<td>1869</td>
<td>86,065</td>
<td>1886</td>
<td>67,787.73</td>
</tr>
<tr>
<td>1870</td>
<td>95,045</td>
<td>1887</td>
<td>74,349.98</td>
</tr>
<tr>
<td>1871</td>
<td>89,744</td>
<td>1888</td>
<td>82,401.55</td>
</tr>
<tr>
<td>1872</td>
<td>61,193</td>
<td>1889</td>
<td>76,040.59</td>
</tr>
<tr>
<td>1873</td>
<td>65,797</td>
<td>1890</td>
<td>76,636.03</td>
</tr>
<tr>
<td>1874</td>
<td>69,844</td>
<td>1891</td>
<td>77,226.86</td>
</tr>
<tr>
<td>1875</td>
<td>62,949</td>
<td>1892</td>
<td>70,928.95</td>
</tr>
<tr>
<td>1876</td>
<td>69,851</td>
<td>1893</td>
<td>67,912.24</td>
</tr>
<tr>
<td>1877</td>
<td>70,179</td>
<td>1894</td>
<td>63,051.24</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李康华等：《中国对贸易史简论》1981年版第487—488页，原据班思德：《最近百年中国对外贸易史》改编。1865—1871年包括中国帆船自香港运入约计数，其余各年为洋船输入各口岸数。</p>
<p>　　这一时期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不尽是量的增长，而且发生一系列变化，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市场和对外贸易模式，都在这时基本形成了。下面分几个方面来考察。（1）这时期进出口额的增长有多种原因，而其集中表现是洋货从口岸到内地市场的形成。五口通商时期，贸易实际是在上海、广州二埠。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开放天津、烟台、牛庄、汉口等口，贸易发展都很快。天津成为华北贸易的枢纽，1894年进出口值增至1,120余万海关两，成为第三大港。同年和牛庄的进出口值增至240万海关两。两口岸都是出口大于进口。汉口成为内地贸易的中转站，1894年洋货净进口值达1,098万海关两，表明商品侵略已深入腹地。</p>
<p>　　最能说明商品内侵的是利用2.5%低税率的子口的贸易。1874—1894年间子口贸易额由1,084万两增至2,183万海关两。下面是几个口岸海关的报告。[22]</p>
<p>　　〔福州〕“子口单的签发，乃是这些洋货以及各种棉货的内地贸易得以增长的原因。……1869年领有子口单运往内地的洋标布只有2,820匹，去年达到97,324匹，可见这种税单的作用很大。有一个时期，请领子口单的只有三种货品，现在已经增加至34种。其中可举苏木、海带、海参及鱼介产品为例，去年请领子口税单共3,149张，比前一年发出的超过了1,670张”。（Trade Reports,1871—72年，福州。）</p>
<p>　　〔宁波〕1870年领有子口单运往内地的洋布共有281,187匹，占进口洋布半数以上。几个主要销地如下：浙西衢州府33,454匹，广信府25,429匹，绍兴22，312匹，玉山县20,517匹，金华府18,208匹，温州府16,346匹，杭州15,491匹。(Trade Reports，1870年，宁波)。</p>
<p>　　〔镇江〕“若非子口单的有力帮助，此处的进口会非常微小，因为苛重的内地厘金不久就要阻止或大大限制洋货的运往内地。布匹被运往最遥远的地方，而且数量很大，尤其是运往河南各大城市和商业中心，距离此地约有400或500英里。这些城市的洋货几乎完全由此地发出。”（Commercial Reports,1 887年，镇江。）</p>
<p>　　〔芜湖〕“口岸发展的最好的标记之一，就是在子口税制度下对内地贸易的增长。……这些子口税单全部系由中国人请领，约占本埠洋货进口价值的38%，但不包括鸦片在内。”（Commercial Reports,1885年，芜湖。）</p>
<p>　　〔九江〕“根据《天津条约》，洋货完纳子口半税然后运入内地的制度，正一年比一年推广了”。除洋布、毛织品外，领子口单的还有糖、铅、玻璃、化学染料、伞、玻璃杯、煤油、缝针等。“所有这些货物的生意将大为增加。洋烛与煤油已开始代替令人苦恼的土烛和青油灯”。（Trade Reports,1874年，九江。）</p>
<p>　　〔汉口〕“1887年……湖北凭子口单输入的货物约值850,000两，湖南1,600,000两，河南400,000两，四川省1,000,000两，贵州省153,000两，陕西265,000两，广西28,000两。”（Commercial Reports，1887年，汉口）</p>
<p>　　（2）五口通商时期，中国的对外贸易还是出超的，加上鸦片走私，也有较多年份表现为出超。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则除早期有6年出超外，其余年份都是入超，而且入超额由数百万海关两增至三千数百万海关两。1877年，中国对外贸易开始了年年入超的格局，这种格局一直延续到全国解放，成为我国殖民地性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特征。</p>
<p>　　不过，在这种进出口值比较中，有一个计价问题。1904年起，海关的统计是进口货按到岸价格（CIF）计算，出口货按离岸价格（FOB）计算，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办法。但在这以前，包括表2—19所列，则进出口货都是按口岸的市场价格计算的，其进口货包括关税、码头费用和洋行的利润在内，因而偏高；出口货则不包括这些，相对偏低。有人将这一阶段的进出口值按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原则加以改算，则情况迥异。改算结果，1864—1894年间，只1866、1888、1890、1893年为入超，其余各年都变成出超了。[23]这种改算,自未能计入走私商品,其所作税率、费用、利润的估算亦可考虑。据改算结果，八十年代以后虽仍多年出超，但出超值有限，估价稍有不同即可变为入超。同时，无论怎样改算，也无法改变这以后半个世纪之久的年年入超的格局。</p>
<p>　　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的原则，原是适用于主权国家的对外贸易，进出口关税是政府所有，至岸后和离岸前的商业利润主要是本国商人所得，他们是对国外商业机构进行贸易。我国情况并非如此。鸦片战争以后，广州公行制度废除，进出口贸易即转入外国洋行之手，由外国在华的洋行垄断。航运、保险、汇兑（国际贸易大都经过银行信用和汇兑）也都操诸外国洋行、银行之手。我国的国际贸易，实际上是同在华洋行贸易。所谓进口，是中国商人从在华洋行那里进口商品；所谓出口，实际上是将土产卖给在华洋行。这是我国殖民地性对外贸易的一个特征，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才略有改变。这们，早期海关按市价计算货值，即进口货按洋行在（例如）上海的卖价计算，出口货按洋行在上海的买价计算，倒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所有交换的利润，以及汇兑、航运、保险乃至码头、仓储等收益，实际上都不是中国的国民收入，甚至关税也是由外国人掌握。</p>
<p>　　（3）从对我贸易的商品结构来看，也是在这时期奠定了它的殖民地形态。原来进口商品是以鸦片、棉布、棉纱为主，1871年，这三项占全部进口值的75.5%。70年代以后，鸦片因国内种植日多，进口增长不大。棉布仍居第二位，但增长速度不如棉纱。尤其80年代以后，进口以印度产的粗支纱为主，这种纱全部销往农村，供农家织布之用。至90年代初，随着进口总额的剧增，鸦片、棉布所占比重减退，棉纱比重进增。同时，煤油成为一项重要进口商品，火柴、糖、金属制品、毛织品以及烟酒等直接消费浆的进口数量大增，铁铣、机器工具等也有增加。以后贸易中的主要进口类别，这时已大体具备。</p>
<p>　　出口货原是以茶和丝为主，到70年代，二者仍占出口总值90%左右。茶出口量于1886年达于高峰。以后，红茶受到印度茶、锡兰茶的排挤，绿茶受到日本茶的竞争，90年代趋于下降，以后一直是颓势。丝的出口也遭到了意大利、法国和日本丝的竞争，但仍维持增长的趋势，其后出口值并超过茶，居第一位。同时，自70年代起，开始有纯农产品大豆和棉花的出口，并且增长较快，烟叶、皮毛等出口量也增长。这就奠立了我国出口农业加工产品和原料、进口机制消费品的外贸的基本结构；其中出口棉花和进口棉布、棉纱尤为殖民地贸易的典型。这以后，主要是出口农产原料品种的增多（花生、猪鬃、桐油）和增加了矿产原料品（铁、钨、锑、锡等）而已。</p>
<p>　　下面是这一时期主要进出口货物所占比重和进出口货物分类比重的统计。</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21：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主要进出口商品所占比重（1871—1893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colspan="15">主要进口商品占进口总值（%）</td>
</tr>
<tr>
<td> </td>
<td colspan="2">鸦片</td>
<td>棉布</td>
<td colspan="2">棉纱</td>
<td>棉花</td>
<td colspan="2">煤油</td>
<td>糖</td>
<td colspan="2">米</td>
<td>钢铁</td>
<td>机器</p>
<p>工具</td>
<td>其他</td>
</tr>
<tr>
<td>1871—1873</td>
<td colspan="2">37.7</td>
<td>30.2</td>
<td colspan="2">2.8</td>
<td>3.8</td>
<td colspan="2">-</td>
<td>0.9</td>
<td colspan="2">0.9</td>
<td>0.9</td>
<td>-</td>
<td>22.8</td>
</tr>
<tr>
<td>1881—1883</td>
<td colspan="2">37.0</td>
<td>22.8</td>
<td colspan="2">5.8</td>
<td>2.1</td>
<td colspan="2">-</td>
<td>0.5</td>
<td colspan="2">0.3</td>
<td>1.1</td>
<td>-</td>
<td>30.4</td>
</tr>
<tr>
<td>1891—1893</td>
<td colspan="2">20.5</td>
<td>20.5</td>
<td colspan="2">14.6</td>
<td>0.9</td>
<td colspan="2">3.7</td>
<td>2.7</td>
<td colspan="2">5.9</td>
<td>1.8</td>
<td>0.5</td>
<td>28.9</td>
</tr>
<tr>
<td colspan="15">主要出口商品占出口总值（%）</td>
</tr>
<tr>
<td colspan="2"> </td>
<td colspan="3">茶</td>
<td colspan="3">丝</td>
<td colspan="3">豆</td>
<td colspan="2">棉花</td>
<td colspan="2">其他</td>
</tr>
<tr>
<td colspan="2">1871—1873</td>
<td colspan="3">52.7</td>
<td colspan="3">34.5</td>
<td colspan="3">0.1</td>
<td colspan="2">0.2</td>
<td colspan="2">12.5</td>
</tr>
<tr>
<td colspan="2">1881—1883</td>
<td colspan="3">46.2</td>
<td colspan="3">26.2</td>
<td colspan="3">0.2</td>
<td colspan="2">0.4</td>
<td colspan="2">27.0</td>
</tr>
<tr>
<td colspan="2">1891—1893</td>
<td colspan="3">26.9</td>
<td colspan="3">24.6</td>
<td colspan="3">1.2</td>
<td colspan="2">4.8</td>
<td colspan="2">42.5</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76页，原据海关报告。</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22：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进出口商品分类比重1873、1893年占进口或出口总值的百分比（%）</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colspan="14">进口商品</td>
</tr>
<tr>
<td colspan="2" rowspan="2">年份</td>
<td colspan="5">生产资料</td>
<td colspan="7">消费资料</td>
</tr>
<tr>
<td>机器及大工具</td>
<td>原料</td>
<td colspan="3">建筑用品；设备(包括车船)；小工具；器材；半制品；材料；燃料等</td>
<td colspan="2">合计</td>
<td colspan="2">消费品原 料</td>
<td colspan="2">直接消费资料</td>
<td>合计</td>
</tr>
<tr>
<td colspan="2">1873</td>
<td>—</td>
<td>—</td>
<td colspan="3">8.1</td>
<td colspan="2">8.1</td>
<td colspan="2">8.5</td>
<td colspan="2">83.4</td>
<td>91.9</td>
</tr>
<tr>
<td colspan="2">1893</td>
<td>0.6</td>
<td>—</td>
<td colspan="3">7.8</td>
<td colspan="2">8.4</td>
<td colspan="2">13.0</td>
<td colspan="2">78.6</td>
<td>91.6</td>
</tr>
<tr>
<td colspan="14">出口商品</td>
</tr>
<tr>
<td rowspan="2">年份</td>
<td colspan="5">原料</td>
<td colspan="4">半制品</td>
<td colspan="4">制成品</td>
</tr>
<tr>
<td colspan="4">农产品</p>
<p>(_包括林牧渔)</td>
<td width="72">矿产品</td>
<td colspan="2">手工</td>
<td colspan="2">机制</td>
<td colspan="2">手工</td>
<td colspan="2">机制</td>
</tr>
<tr>
<td>1873</td>
<td colspan="4">2.6</td>
<td width="72">—</td>
<td colspan="2">37.4</td>
<td colspan="2">—</td>
<td colspan="2">58.3</td>
<td colspan="2">1.7</td>
</tr>
<tr>
<td>1893</td>
<td colspan="4">15.6</td>
<td width="72">—</td>
<td colspan="2">28.4</td>
<td colspan="2">0.1</td>
<td colspan="2">53.4</td>
<td colspan="2">2.5</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72—73页。</p>
<p>　　由表2—22可见，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仅占8%强，而消费资料占90%以上，其中直接消费资料又占80%左右，从1873的到1893年，并无多少变化。这种结构，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亦无根本改变。出口商品中，农业原料在1893年占15.6%，以后迅速增长，到20世纪30年代占45%左右，而制成品反由占56%退居34%。由这时期开创的殖民地型的贸易结构，以后是日益加深了。</p>
<p>　　（4）我国对外贸易上殖民地型的价格结构，也在这一时期开始形成。19世纪中叶以来，欧美产业革命加速，生产率的提高导致工业品生产成本下降，这是洋货能打开中国内地市场的是个根本条件。英国的棉纺织业，在60年代初由于美国内战引起棉花饥荒，随即加速了技术改革。70年代初，棉纱的劳动生产率（平均每个工人日产量）比60年代初提高了60%，而棉布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90%。[24]1869年苏伊士运河通航，使欧洲到中国的航路缩短四分之一，并加速了轮船取代帆船的过程，使运输时间减少一半以上。这都加快了贸易周转，节省了运费。1871年上海与欧洲的海底电缆建成，上海洋行可与伦敦直接通电报，从此它们可以大幅度削减存货，并订购期货，加速资金周转。因而，从1867年到1873年中国进口商品的价格连年下降，六年间平均价格降低了五分之一以上，这是完全合理的。这期间，出口商品的平均价格则基本持平。</p>
<p>　　1873年以后，进口价格仍有下降趋势，但至1881年，八年间最低不过下降5%。而出口商品价格竟大幅度下降，至1881年跌去五分之一以上，出现了第一次显著的价格剪刀差，计八年间剪刀差扩大了21%。这时候，我国还没有机器缫丝厂，[25]制茶业除汉口的三家俄商砖茶厂外还都是手工操作，谈不提高生产率。但出口价格趋向性的下降不是出于生产上的原因，而是进出口商品结构和洋行操纵的结果。1881年到甲午战争前，进出口价格续有升降，总的趋势仍是出口价格下降大于进口价格下降的幅度。1867—1893年间进出口价格指数如图2—23。[26]</p>
<p>　　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贸易原是一种不等价交换，这是由殖民地型的商品结构决定的。所谓不等价交换，就是列强把它们输入中国的机制品的价格提高到价值以下。但是，商品的价值是难以直接比较的，而是通过价格表现出来。这在进出口价格的长期性或趋向性上升或下降时，就表现为两者的剪刀差。</p>
<p>　　但是，它们要实现这种不等价交换，就不仅是对进口价格有决定权，还需要对中国的出口价格有决定权。茶和丝是我国传统的商品，有广大的国内市场，出口所占比重关不大。在70年代以前，茶丝的出口价格水平基本上是由国内市场价格决定的，其升降主要看年成丰歉，这在外商的记载中也常见。但自70年代走，印度、锡兰、日本茶的贸易兴起，中国茶在国外市场已失去垄断地位。上海的茶叶出口价格，由1868年的平均每担25.7两下跌到1878年的18.7两（16.8海关两）。丝在价格上所受的打击较茶尤甚。这是因为丝业的竞争者意大利、法国、日本都是机器生产，不仅成本低，而且匀净划一，传统的中国湖丝也被视为低质品了。只是由于这时期国际市场需求很大，所以“销数虽不致大减，而商家岁岁亏耗，人人折阅，几有一蹶不振之势”。[27]这时，丝的交易中心也由法国里昂渐移至英国。因此可以说，从70年代起，我国茶和丝的出口价格就已脱离国内市场（自然也脱离农民生产成本），而是受国际市场支配了。传统贸易如此，那些完全由于外商采购而出口的农产原料品以及草帽绠、抽纱等手工艺品，就更是由外商决定价格。</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图2—23：1867—1893年间进出口价格指数 1873=100</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7136" title="20120803_001"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0803_001.jpg" alt="" width="486" height="301" /></p>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3册第1864页（更正）。</p>
<p>　　这在具体交易上，就是由上海的洋行根据伦敦电报行情，或向伦敦进口商询价，扣除自己的利润和费用，在上海“开盘”，即开出洋行收购价。中国的茶栈、丝行，根据洋行开价，扣除自己的利润和费用，向产区报价。产区的各级商人，又根据这个收购价，层层扣除自己的利润和费用，向农民收购。洋行的开价具有决定性作用。因而，当时记载中不少“价实定于洋商”；“中国之贩茶者，几于十岁而九亏，其故由于洋商之勒价”；“自有之货，不能定价，转听命于外人”等语。[28]</p>
<p>　　这种价格结构不仅完成了进出口贸易的不等价交换，而且对国内市场发生深远的影响，并成为由通商口岸到穷乡僻壤的商业剥削网的价格基础，这些我们将在以后有关章节中叙述。</p>
<p>　　以上可见，从第二次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这一时期，我国的对外贸易，无论在市场规模上或贸易平衡上，还是在商品结构和价格结构上，都有重大变化，我国殖民地型对外贸易，已基本形成。</p>
<p>　　此外，我国对各国的贸易往来，不是根据经济上的需要，而是决定于列强在华势力的消长，这也是尽人皆知的。这时候，英国固然是世界是最发达的工业国，但它能长期垄断中国进出口额80%以上，主要还是靠它在中国的特权势力和割据了香港，这从表2—24的比重中就可明显看出。俄国原是比较落后的国家，早期占有相当的贸易额，是和它侵占我北方领土分不开的。60年代以后，美、日两国在中国的势力扩大，它们的贸易额也急剧增长。1870—1895年间，美国的对华贸易额增长了13倍。日本尚属工业落后国家，就更多是从事资源掠夺；1868—1895年，它在中国的出口额中增长了16倍。各国在中国进出口额中所占比重的变化见 2—24。</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24：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各国对华贸易比重占进口或出口总值%（1871—1893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rowspan="2">年份</td>
<td colspan="2">英国</td>
<td colspan="2">香港</td>
<td colspan="2">美国</td>
<td colspan="2">俄国</td>
<td colspan="2">日本</td>
<td colspan="2">其他</td>
</tr>
<tr>
<td>进口</td>
<td>出口</td>
<td>进口</td>
<td>出口</td>
<td>进口</td>
<td>出口</td>
<td>进口</td>
<td>出口</td>
<td>进口</td>
<td>出口</td>
<td>进口</td>
<td>出口</td>
</tr>
<tr>
<td>1871—1873</td>
<td>34.7</td>
<td>52.9</td>
<td>32.5</td>
<td>14.7</td>
<td>0.5</td>
<td>14.1</td>
<td>0.2</td>
<td>3.3</td>
<td>3.7</td>
<td>1.7</td>
<td>28.4</td>
<td>13.3</td>
</tr>
<tr>
<td>1881—1883</td>
<td>23.8</td>
<td>33.3</td>
<td>36.2</td>
<td>25.4</td>
<td>3.7</td>
<td>12.4</td>
<td>0.2</td>
<td>7.3</td>
<td>4.9</td>
<td>2.4</td>
<td>31.2</td>
<td>19.2</td>
</tr>
<tr>
<td>1891—1893</td>
<td>20.4</td>
<td>11.3</td>
<td>51.2</td>
<td>39.3</td>
<td>4.5</td>
<td>9.8</td>
<td>0.6</td>
<td>8.6</td>
<td>4.7</td>
<td>7.2</td>
<td>18.6</td>
<td>23.8</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65—66页，原据海关报告。</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 最惠国待遇原是国际通商条约中常用的互惠条款，即缔约国一方已给予或将来可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也同样给予缔约国的对方。但列强与中国不平等条约中的最惠国待遇是片面的，中国给对方以最惠国待遇，对方实际没有给中国以最惠国待遇。这样，不平等条约中的该项条款就成为列强“利益均沾”的籍口，一国向中国勒索到一种特权，其他列强亦援例享受。这项规定初见于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将来设有新恩施及各国，应准英人一体均沾。”后来中美《望厦条约》、《天津条约》等，都有“一体均沾”规定。由于最惠国待遇条款，这时期一国攫取的特权，共有16国可以享受。</p>
<p>[2] 领事裁判权是一种“治外法权”，是对中国司法的严重破坏。虽属政治特权，又与经济及贸易关系极为密切。《望厦条约》将外国领事的裁判权由刑事推广到民事，一切华洋商民间的涉讼也都由领事裁决乃至在内地的外商犯法，也要由附近口岸的领事官处理。而在19世纪四、五十年代，除上海的英国领事为政府官员外，其余各国的领事均为在华的洋商兼任。如美国领事，先后三任都是旗昌洋行的大班充任；怡和洋行的大班兼任丹麦领事；宝顺洋行的大班兼任葡萄牙、荷兰领事等。他们不少是著名的鸦片贩子，其裁判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p>
<p>[3] 《筹办夷和始末》咸丰朝，卷十七总五八八页。</p>
<p>[4] 泰勒·丹涅特著，姚曾 译：《美国人在东亚》，1959年版第272—273页。</p>
<p>[5] B. P. P. Correspondence Relative to the Earl of Elgin’s Special Mission to China and Japan, 1857—1859，1859，p.415—417；译文见姚贤蒿：前引书第2册第771—772页。1法寻=1/4便士。</p>
<p>[6] 海关报告，1866年上海，第5页。</p>
<p>[7]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四十，光绪七年四月二十三日请减出口煤税片。</p>
<p>[8] 《崔星使日记》，《皇朝经世文编》卷七十一，叶十六。</p>
<p>[9] 此例比较突出，见于Wm Barclay Parsons,An American Engineer in China,1900,P.156—157。</p>
<p>[10 据清代钞档，见姚贤镐：前引书第2册，第833页。</p>
<p>[11] 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总理衙门议复讲求商务疏，见《皇朝经世文四编》卷二十三叶五。</p>
<p>[12] 聂宝璋：《中国近代船运史资料》1983年版第3—4页，原据S.Wright和B.Lubbock著作。</p>
<p>[13] 聂宝璋：前引书第6页，原据英国蓝皮书。</p>
<p>[14] 1852年密切尔报告书，见顾中平：前引文。</p>
<p>[15] 香港《中国邮报》（China Mail）1847年12月2日社论，见严中平：前引文。</p>
<p>[16] 《鸦片贸易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4页。</p>
<p>[17] D.E.Owen,British Opium Policy in China and India,1934,P.194.</p>
<p>[18] B.P.P.Returns of the Trade of the Various Ports of China，1847，1848，P.72—73，引自姚贤镐：前引书第522页。</p>
<p>[19] 《1843—1867年我国对外贸易的变化与背境》，见李康华等：《中国对外贸易史简论》1981年版附表9，</p>
<p>[20] 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1975年版第1卷第75—76页。机密报告见姚贤镐：前引书第449—454页。</p>
<p>[21] 姚贤镐：前引书第2册第858页。</p>
<p>[22] 均引自姚贤镐：前引书，第2册第825—829页。</p>
<p>[23]Hsiao Liang-lin,China’s Foregn Trade Statistics,1864-1949,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P.268-269.</p>
<p>[24]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1955年版第54页。关于英国这次绵纺织业的技术改革，马克思曾有评价，见《资本论》第1卷第476页。</p>
<p>[25] 1881年上海旗昌丝厂开业前，虽有外国人度用机器丝车，但未正式生产过。1872年陈启源在广东创办的继昌隆丝厂何时使用机器缫丝尚无定论，该厂并于1881年被毁。</p>
<p>[26] 指数据姚贤镐：前引书第3册第1641页。</p>
<p>[27] 姚贤镐：前引书第2册第1224页。</p>
<p>[28] 姚贤镐：前引书第2册第974、977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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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和中国的经济关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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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2 Aug 2012 01:06:38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晚清史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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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第二章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 第一节 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和中国的经济关系 一、中国的封建经济 　　1840年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手工业也是以农民家庭手工业占较大比重。商品经济有了发展，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居优势。已出现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但在国民经济中没有什么地位。 　　我国封建经济较早地由领主制过渡到地主制，农业生产力发展较快。加以水田的开发，11世纪以后，铁犁畜耕的传统农业发展到世界先进水平；食物供给状况优于欧洲，人口开始长期性增长。16世纪以后，转向集约化耕作。到18世纪，南方一些省份精耕细作，单位面积产量达到传统农业可能有的高度；加以西南、东北的开发，人口达到4亿。到鸦片战争前，初步估计，年产约有粮食23.2亿担，棉花970余万担，茶260万担，丝7.7万担，蔚为农业大国；除满足国内需要外，茶、丝都大量出口。[1] 　　不过，在我国租佃制度下，农业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平均每户耕作面积原比欧洲农民的份地为小，随着人口增长，就更趋零细。16世纪以来，生产工具甚少改进，生产的发展主要靠农艺学的应用和每亩土地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因而到18世纪，按每人平均产量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反有下降的趋势。我国畜牧业原来不够发达，这时为供应众多人口的衣食，更趋向种植业单一化，影响培养地力和生态平衡，这都给农业的发展带来隐忧。 　　农业生产关系方面，也经历了一系列变化。地主阶级力图把土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但由于农民战争和一朝变动，以及多子继承制的流行，又交替着有地权分散的趋势。到18世纪，人口最集中的地区如江苏南部，无地户可能达总农户的80%；人口最分散的地区如甘肃，无地户只占20—30%，一般地区，无地和少地户大约占50—60%，而中等农户或自耕农亦占有相当比重，多在30—40%之间。地主占不到农村人口的10%，其所占土地则差异很大。如在直隶获鹿县，地主约占有全部耕地的34.5%，而在湖南一些地方，则占到50%以上。不过，这时已是中小地主为主，大约北方数百亩、南方一二百亩，已可算大户；千亩以上的大地主，除个别地区外，已不多见。 　　到18世纪，世族地主早已没落，在多数地区，庶民地主亦逐渐代替缙地绅地主，居于优势。依附农附逐渐消失，除个别地区外，基本上已是自由的租佃关系了。同时，原来农田上的僮仆劳动也基本上为雇工所代替。到18世纪末，仍然是以实物地租为主，货币地租占不到30%。实物地租率通常在50%左右，惟定额租已逐渐代替分成租，成为主要形式。在南方和四川等地，押租制相当盛行。在一些地区，并兴起永佃权制度。定额租、押租和永佃权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佃农在生产上的独立性，以至使土地耕作权和土地所有权发生某种程度的分离。在地权和租佃关系的演变中，农村的宗法关系也有所松弛。 　　我国手工业早以工艺精湛著称。11世纪以后，科学技术有较大进步，生产也有较快发展。丝织、陶瓷、造船以及有色金属和水力的利用，都是较先进的。16世纪起，棉纺织业成为最重要的手工业。同时，手艺人逐步向小商品生产者转化，铺坊手工业有了发展。到鸦片战争前，估计年产生铁约20万吨，棉布近6亿匹（按每匹3663平方码计），丝织品4.9万担。棉布、丝织品、糖，瓷器等均有出口。但是，采矿业相对不足，煤铁资源未能充分利用，铜依靠进口。并且，自16世纪以来，生产工具没有什么改进，科学甚少发展；到18世纪，水力利用反不如前，技术保守，已日益落后于欧洲。 　　生产关系方面，我国原有官手工业传统，曾发展到巨大规模。官手工为属皇族自给经济，又是一种封建垄断制度。它曾对技艺起过促进作用，但其垄断性和相应的匠籍制度又日益成为发展生产力的障碍。16世纪以后，官手工业衰落，城市手工业才有较快发展。手工业行会制度在我国并不发达，又由于城市是封建统治的中心，手工业者不是城市主要居民，城乡对立不尖锐；因而，没有象西欧的城市那样发展成为反对农村封建统治的力量，也没有形成象西方那样的市民阶级。 　　我国城市手工业发展不足，农民家庭手工业却十分发达，除农民家用外，并从事商品生产。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成为我国封建经济基本的生产结构。16、17世纪以来，随着人口增加而耕地日感狭小，农民更需以副养农、以织助耕，这种结合也更紧密。这是许多重要手工业，特别是棉纺织业未能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原因之一。 　　我国较早地结束领主割据局面，建立大统一的国家，商业一向比较发达。但在封建社会前期，除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的墟集贸易和盐铁贸易外，主要是发展了城市零售商业和珍奇宝货等奢侈品的贩运贸易。这种城市商业主要是供封建统治阶级及仆从、士兵等消费之用，是用货币收入（地租转化形态）购买农民的产品，而非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 换。16世纪左右，贩运贸易渐以民生用品为主了，商路扩充，出现一批新兴商业城市，地区间、工农业间的商品交换才成为商业的主要内容。18世纪进一步发展，商业专业化，商人会馆林立。到鸦片战争前，估计国内市场主要商品流通额约达4亿两，其中粮食占40%强，棉布占25%左右，盐占15%，以下依次为茶、丝、丝织品、棉华等。至于对外贸易，下文将专述。 　　这时商业虽颇发达，但在整个国民经济比重不大。当时流通主要是粮食同经济作物、手工业品相交换，农村中有多少粮食可运出，是市场大小的一个界限。我们估计，当时流通中的粮食（不包括地方小市场上农民之间的调剂 ）约2.45亿担，占产量不过10%，若除去无交换的漕粮丁赋等，还占不到9%。[2]并且，粮食不是作为商品而生产的，无论农民或者地主出售的都是自用有余的粮食。市场上最大量的交易是粮与布的交换。布已有松江等十来个商品布产区，但其产量不足全部流通量的15%，绝大部分商品布仍是织布农户自用有余的布。织布户最多时也占不到全国总农户的一半，因而，约半数农户是以粮食等和另一半农户换布的，这实际是农民间耕织结合的另一种结合形式。市场上占第二位压制交易是与盐的交换。盐是商品生产，但盐民是“只缘海角不生物，无可奈何来收卤”[3]，才变成可怜的小商品生产者的；和渔民、猎户一样，实际是一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经济。所以，整个看来，当时的中国仍是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 　　16世纪，已出现徽商、山陕商等大商人资本。到18世纪，大商人的资本积累由数十万两级进入百万两级，以至千万两级。这本来会形成一种革命的因素，因为，资本“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4]欧洲的封建社会,即在这种对立中以货币权力最后战胜土地权力而告终。但在我国地主制经济中这种对立并不尖锐。尤其是世族地主没落，土地买卖日趋自由，不仅地主大量经商和放高利贷,商人也大量购买土地。18世纪的粮价陡涨和地主城居潮流加强了这一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劳动。“三位一体”的剥削结构可以使地租、利润、利息互相转化，其结果是地主阶级通过商品货币关系，加强了自己。 　　我国在16世纪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18世纪有了发展。据我们考察，到鸦片战争前，明确有资本主义萌芽证明的有丝织、染布、踹布、陶瓷、制茶、制烟、榨油、酿酒、造纸、印刷、铜矿、煤矿、冶铁、铁器、木材、井盐、池盐等17个手工行业和沙船运输业。主要形式是工场手工业和商人雇工生产，仅个别行业有包买商。在农业中则仅有一些佃农或自耕农雇工从事商品性生产、地主雇工从事商品性生产和商人租地经营农业的个别事例。 　　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为尔后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市场、雇佣劳动和某些技术组织条件。然而，这时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还只是出现在某些地区的某些户中在全行业中常无代表性，有些在本地区本行业中也无代表性。工场手工业，除四川井盐业具有先进技术和较大规模外，多属简陋，甚少内部分工。有些行业虽然雇工众多，但因存在封建性的分业分帮，在同一个资本支配下的劳动者并不多。总之，直到鸦片战争前，资本主义萌芽还极其微弱。尤其是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棉纺织业仍停留在农民家庭生产，使整个资本主义萌芽黯然失色。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关系，就更微不足道了。 　　我国封建社会，较早地过渡到地主制，较早实现大统一，比之中世纪的欧洲，农民有较多的独立性，到11世纪，工农业生产都居于世界先进水平，商业繁荣，堪称为发达的封建经济。但也正因为是发达的封建社会，它的经济结构比较稳固，特别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紧密，城乡之间、商品货币与土地之间的矛盾不尖锐，上层建筑对旧制度的维护力量比较顽强。因而，当封建社会进入晚期，新的经济关系不容易产生，产生后不容易发展。我国的地主制经济，比之欧洲的领主制，较有灵活性，它能较大限度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能较磊限度地容纳商品经济，能利用商品货币，在生产关系上进行某些调节，借以延长自己的寿命。这样，16世纪，当我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时，西欧已进入工场手工业阶段；18世纪，我国资本主义明芽刚有发展，西欧已开始产业革命；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大规模入侵中国时，中国还是一个封建社会。 二、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 　　14、15世纪,在欧洲地中海沿岸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16世纪，西欧逐步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奠定基础的序幕，即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则是15世纪后期，在地理大发现和西欧殖民主义者的海外征服时期就已经开始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5] 　　作为这一时代的特征的是征服、劫掠和暴力剥夺，“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6]作为这一时代的思想是重商主义，是对黄金的渴望和贸易的追求。它“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成为促进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7] 　　西方最早向海外扩张的是葡萄牙人，继之而起的是西班牙殖民帝国。接着是欧洲各国以地球为战场而进行的商业战争。这场战争以荷兰脱离西班牙开始，而以法国、最后是英国取得海上霸权告一段落。所以，“原始积累的不同因素，多少是按时间顺序特别分配在西班荛、葡萄牙、荷兰、法国、英国。”[8] 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中国，大体也是这个顺序。 　　最早来中国的是葡萄牙人。他们以果阿为据点东侵，在1514—1518年间（明正德中）到达广州，也许还有其他口岸。他们的劫掠行为屡遭中国人民驱逐，在1535—1555年间，终于盘踞在澳门。澳门原是东南亚各国来华通商之地，葡萄牙人到来后，因其凶悍，“诸国人畏而避之，遂专为所据” [9]。他们并在澳门设总督，俨然自己的领土，并以此为据点，阻挠其他西方人与中国通商。 　　西班牙崛起后，海上势力远超过葡萄牙，但其活动主要是在美洲。1565年，西班牙人从葡萄牙人手中夺取了吕宋，遂以吕宋为据点，在1575年（明万历三年）派商船来中国。这以后，吕宋与中国的贸易，实际上是由西班牙人垄断的，明代称他们是佛郎机人，而他们与西班牙本土并无多少往来。 　　荷兰的勃兴，已在16世纪末。他们于1601年到吕宋，与西班牙人交战；继之，在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驾二舰直抵澎湖”，并在福建沿海一带劫掠。[10]1662年再度占领澎湖，1624年强占台湾南部，并排斥了北部西班牙人势力，在台湾建立起殖民地统治，直到1661年才被郑成功驱逐。我国历史上称他们为红毛番。 　　荷兰当时已有比较发达的工场手工业，但出口能力还有限，当时所谓东方贸易，不过是杀人越货，掠取财物和在东南亚与中国；日本之间从事贩运贸易而已。从清代一些记载看，他们输入中国的不外海参、燕窝、槟榔、苏木等，都是东南亚土产，另携大量银元，购买中国的布匹、磁器、茶、纸、雨伞等而去，销往南洋和日本。 　　英国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即于1596年派商船驶华，中途遭海险未果。40年后，英王查理一世投资，与冒险家共置“龙”“殖民地”等商船四艘，并授予船长威忒（John Weddle）把“值得据为己有的一切地方占据下来”的权力，到中国来。[11]船队于1637年（明崇祯十年）6月开到虎门，经过一场炮战，终于登陆，“焚官署，截商船”，开始掠夺式的通商。[12]当时英商的活动以在宁波为多（后移定海），并派船到厦门、福州、上海以至天津，但直到1757年广州一口通商前，实际贸易并不多。广州一口通商后，英商仍“屡违禁令，潜赴宁波”。[13]1787、1793年派使臣来华，要求开宁波、天津为通商口岸，要求在广州“占有一个安全地方”，要求割让浙江沿海岛屿，要求内河航行权等等，均遭清廷拒绝。1802、1808年又两次派军舰来华，后一次并入虎门，被清军炮击而退。 　　英国的对华贸易是由东印度公司垄断。英国东印度公司早在1600年成立，比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早两年，但当时规模甚小，陷于停顿。1708年重组后，才有起色。它享有对印度和对中国贸易的专利权，并成为英国人在印度的实际统治者。在工场手工业时代，产业资本还没有支配商业资本，这种垄断性商业组织是殖民侵略活动的有力机构，也是重商主义的有力工具。它的利润，无疑属于原始积累性质。不过就贸易而言，当时英国还缺乏足以打进中国市场的手工业品，它的棉纺织品质次价高，毛织品又不适合中国需要。英国东印度公司不得不每年运来大量白银，购买中国货物，只是借助于它在印度的掠夺，主要是把印度棉花以及后来的鸦片输华，才能维持贸易的发展。 　　法国人到中国来，已是清康熙间、法王路易十四年代了。柯尔贝尔（J.B.Colbert）当政时，于1660年组织“中国公司”，首次派商船驶华，但遭飓风沉没。1664年，法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享有对印度和东方贸易专利权，亟谋开展对华通商，但结果只是派来传教士。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才由传教士偕来了第一艘法国商船安绯得里底号（L&#8217;Amphitrite）驶进广州，已在柯尔贝尔去世之后。 　　柯尔贝尔是著名的重商主义者，并已是贸易差额论的代表者了。为鼓励出口，他建立了法国保护关税体制，组织各种海外公司和商船队，扶植工场手工业，并创办了一百多个皇家手工工场。但是，法国人也同样不能在对华贸易中取得有利的差额。1700年安绯得里底号的第二次航华即告亏损，以后，陆续几只法国船来华，也常失败。1719年，他们在广州设立商行，从事与荷兰人差不多的贩运贸易，才有了转机。 　　美国在殖民地时代，是由英国东印度公司、以英国为转口地，与中国进行贸易接触的。美国独立后，纽约商人立即组织第一艘美国商船中国皇后号（Empress of china）于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开赴广州。这次舫行是成功的，赚了37,700多元，利润约25%。这是因为所载主要货物人参（40吨）在中国已有较好的市场，而中国的茶这时在美国也已有相当大的市场了。这以后，美国对华贸易虽然数量上不如英国，但船只往来，经常获利。原因是，美国并没有什么工业品，它主要是把其他地区的土产输进中国，把中国的茶叶、丝运销各地，做“世界公共的搬运夫”[14]。另外，美国没有东印度公司那种类型的专利制度。事实上，这种专利制度已愈来愈成为开展贸易的阻碍了。1730年，荷兰即取消荷兰东印度的专利权；1790年，法国停闭法国东印度公司的业务，1813年，英国取消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专利权。奇怪的是，荷兰仍保留了东印度公司对日本和中国贸易的专利权；英国也保留了东印度公司对中国贸易的专利权，直到1833年才取消。 　　在17、18世纪，沙俄还有个经济落后的国家，但它对海外扩张的狂热，却不下于任何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彼得一世的穷兵黩武，令人瞠目。1689年，中俄订立《尼布楚条约》，俄国每年都派商队来华贸易；1727年订立《恰克图条约》，又开始了恰克图互市贸易。1750年以后，俄国停派商队来北京，量恰克图成为唯一贸易中心。这两个条约还都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订立的，互市也是中国传统的陆路贸易方式。俄国输毛皮为主，中国输俄以布匹为大宗。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第二章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第一节 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和中国的经济关系</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中国的封建经济</strong></p>
<p>　　1840年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手工业也是以农民家庭手工业占较大比重。商品经济有了发展，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居优势。已出现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但在国民经济中没有什么地位。</p>
<p>　　我国封建经济较早地由领主制过渡到地主制，农业生产力发展较快。加以水田的开发，11世纪以后，铁犁畜耕的传统农业发展到世界先进水平；食物供给状况优于欧洲，人口开始长期性增长。16世纪以后，转向集约化耕作。到18世纪，南方一些省份精耕细作，单位面积产量达到传统农业可能有的高度；加以西南、东北的开发，人口达到4亿。到鸦片战争前，初步估计，年产约有粮食23.2亿担，棉花970余万担，茶260万担，丝7.7万担，蔚为农业大国；除满足国内需要外，茶、丝都大量出口。[1]</p>
<p>　　不过，在我国租佃制度下，农业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平均每户耕作面积原比欧洲农民的份地为小，随着人口增长，就更趋零细。16世纪以来，生产工具甚少改进，生产的发展主要靠农艺学的应用和每亩土地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因而到18世纪，按每人平均产量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反有下降的趋势。我国畜牧业原来不够发达，这时为供应众多人口的衣食，更趋向种植业单一化，影响培养地力和生态平衡，这都给农业的发展带来隐忧。</p>
<p>　　农业生产关系方面，也经历了一系列变化。地主阶级力图把土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但由于农民战争和一朝变动，以及多子继承制的流行，又交替着有地权分散的趋势。到18世纪，人口最集中的地区如江苏南部，无地户可能达总农户的80%；人口最分散的地区如甘肃，无地户只占20—30%，一般地区，无地和少地户大约占50—60%，而中等农户或自耕农亦占有相当比重，多在30—40%之间。地主占不到农村人口的10%，其所占土地则差异很大。如在直隶获鹿县，地主约占有全部耕地的34.5%，而在湖南一些地方，则占到50%以上。不过，这时已是中小地主为主，大约北方数百亩、南方一二百亩，已可算大户；千亩以上的大地主，除个别地区外，已不多见。</p>
<p>　　到18世纪，世族地主早已没落，在多数地区，庶民地主亦逐渐代替缙地绅地主，居于优势。依附农附逐渐消失，除个别地区外，基本上已是自由的租佃关系了。同时，原来农田上的僮仆劳动也基本上为雇工所代替。到18世纪末，仍然是以实物地租为主，货币地租占不到30%。实物地租率通常在50%左右，惟定额租已逐渐代替分成租，成为主要形式。在南方和四川等地，押租制相当盛行。在一些地区，并兴起永佃权制度。定额租、押租和永佃权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佃农在生产上的独立性，以至使土地耕作权和土地所有权发生某种程度的分离。在地权和租佃关系的演变中，农村的宗法关系也有所松弛。</p>
<p>　　我国手工业早以工艺精湛著称。11世纪以后，科学技术有较大进步，生产也有较快发展。丝织、陶瓷、造船以及有色金属和水力的利用，都是较先进的。16世纪起，棉纺织业成为最重要的手工业。同时，手艺人逐步向小商品生产者转化，铺坊手工业有了发展。到鸦片战争前，估计年产生铁约20万吨，棉布近6亿匹（按每匹3663平方码计），丝织品4.9万担。棉布、丝织品、糖，瓷器等均有出口。但是，采矿业相对不足，煤铁资源未能充分利用，铜依靠进口。并且，自16世纪以来，生产工具没有什么改进，科学甚少发展；到18世纪，水力利用反不如前，技术保守，已日益落后于欧洲。</p>
<p>　　生产关系方面，我国原有官手工业传统，曾发展到巨大规模。官手工为属皇族自给经济，又是一种封建垄断制度。它曾对技艺起过促进作用，但其垄断性和相应的匠籍制度又日益成为发展生产力的障碍。16世纪以后，官手工业衰落，城市手工业才有较快发展。手工业行会制度在我国并不发达，又由于城市是封建统治的中心，手工业者不是城市主要居民，城乡对立不尖锐；因而，没有象西欧的城市那样发展成为反对农村封建统治的力量，也没有形成象西方那样的市民阶级。</p>
<p>　　我国城市手工业发展不足，农民家庭手工业却十分发达，除农民家用外，并从事商品生产。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成为我国封建经济基本的生产结构。16、17世纪以来，随着人口增加而耕地日感狭小，农民更需以副养农、以织助耕，这种结合也更紧密。这是许多重要手工业，特别是棉纺织业未能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原因之一。</p>
<p>　　我国较早地结束领主割据局面，建立大统一的国家，商业一向比较发达。但在封建社会前期，除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的墟集贸易和盐铁贸易外，主要是发展了城市零售商业和珍奇宝货等奢侈品的贩运贸易。这种城市商业主要是供封建统治阶级及仆从、士兵等消费之用，是用货币收入（地租转化形态）购买农民的产品，而非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 换。16世纪左右，贩运贸易渐以民生用品为主了，商路扩充，出现一批新兴商业城市，地区间、工农业间的商品交换才成为商业的主要内容。18世纪进一步发展，商业专业化，商人会馆林立。到鸦片战争前，估计国内市场主要商品流通额约达4亿两，其中粮食占40%强，棉布占25%左右，盐占15%，以下依次为茶、丝、丝织品、棉华等。至于对外贸易，下文将专述。</p>
<p>　　这时商业虽颇发达，但在整个国民经济比重不大。当时流通主要是粮食同经济作物、手工业品相交换，农村中有多少粮食可运出，是市场大小的一个界限。我们估计，当时流通中的粮食（不包括地方小市场上农民之间的调剂 ）约2.45亿担，占产量不过10%，若除去无交换的漕粮丁赋等，还占不到9%。[2]并且，粮食不是作为商品而生产的，无论农民或者地主出售的都是自用有余的粮食。市场上最大量的交易是粮与布的交换。布已有松江等十来个商品布产区，但其产量不足全部流通量的15%，绝大部分商品布仍是织布农户自用有余的布。织布户最多时也占不到全国总农户的一半，因而，约半数农户是以粮食等和另一半农户换布的，这实际是农民间耕织结合的另一种结合形式。市场上占第二位压制交易是与盐的交换。盐是商品生产，但盐民是“只缘海角不生物，无可奈何来收卤”[3]，才变成可怜的小商品生产者的；和渔民、猎户一样，实际是一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经济。所以，整个看来，当时的中国仍是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p>
<p>　　16世纪，已出现徽商、山陕商等大商人资本。到18世纪，大商人的资本积累由数十万两级进入百万两级，以至千万两级。这本来会形成一种革命的因素，因为，资本“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4]欧洲的封建社会,即在这种对立中以货币权力最后战胜土地权力而告终。但在我国地主制经济中这种对立并不尖锐。尤其是世族地主没落，土地买卖日趋自由，不仅地主大量经商和放高利贷,商人也大量购买土地。18世纪的粮价陡涨和地主城居潮流加强了这一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劳动。“三位一体”的剥削结构可以使地租、利润、利息互相转化，其结果是地主阶级通过商品货币关系，加强了自己。</p>
<p>　　我国在16世纪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18世纪有了发展。据我们考察，到鸦片战争前，明确有资本主义萌芽证明的有丝织、染布、踹布、陶瓷、制茶、制烟、榨油、酿酒、造纸、印刷、铜矿、煤矿、冶铁、铁器、木材、井盐、池盐等17个手工行业和沙船运输业。主要形式是工场手工业和商人雇工生产，仅个别行业有包买商。在农业中则仅有一些佃农或自耕农雇工从事商品性生产、地主雇工从事商品性生产和商人租地经营农业的个别事例。</p>
<p>　　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为尔后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市场、雇佣劳动和某些技术组织条件。然而，这时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还只是出现在某些地区的某些户中在全行业中常无代表性，有些在本地区本行业中也无代表性。工场手工业，除四川井盐业具有先进技术和较大规模外，多属简陋，甚少内部分工。有些行业虽然雇工众多，但因存在封建性的分业分帮，在同一个资本支配下的劳动者并不多。总之，直到鸦片战争前，资本主义萌芽还极其微弱。尤其是最重要的手工业部门棉纺织业仍停留在农民家庭生产，使整个资本主义萌芽黯然失色。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关系，就更微不足道了。</p>
<p>　　我国封建社会，较早地过渡到地主制，较早实现大统一，比之中世纪的欧洲，农民有较多的独立性，到11世纪，工农业生产都居于世界先进水平，商业繁荣，堪称为发达的封建经济。但也正因为是发达的封建社会，它的经济结构比较稳固，特别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紧密，城乡之间、商品货币与土地之间的矛盾不尖锐，上层建筑对旧制度的维护力量比较顽强。因而，当封建社会进入晚期，新的经济关系不容易产生，产生后不容易发展。我国的地主制经济，比之欧洲的领主制，较有灵活性，它能较大限度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能较磊限度地容纳商品经济，能利用商品货币，在生产关系上进行某些调节，借以延长自己的寿命。这样，16世纪，当我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时，西欧已进入工场手工业阶段；18世纪，我国资本主义明芽刚有发展，西欧已开始产业革命；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大规模入侵中国时，中国还是一个封建社会。</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strong></p>
<p>　　14、15世纪,在欧洲地中海沿岸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16世纪，西欧逐步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奠定基础的序幕，即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则是15世纪后期，在地理大发现和西欧殖民主义者的海外征服时期就已经开始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5]</p>
<p>　　作为这一时代的特征的是征服、劫掠和暴力剥夺，“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6]作为这一时代的思想是重商主义，是对黄金的渴望和贸易的追求。它“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成为促进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7]</p>
<p>　　西方最早向海外扩张的是葡萄牙人，继之而起的是西班牙殖民帝国。接着是欧洲各国以地球为战场而进行的商业战争。这场战争以荷兰脱离西班牙开始，而以法国、最后是英国取得海上霸权告一段落。所以，“原始积累的不同因素，多少是按时间顺序特别分配在西班荛、葡萄牙、荷兰、法国、英国。”[8] 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中国，大体也是这个顺序。</p>
<p>　　最早来中国的是葡萄牙人。他们以果阿为据点东侵，在1514—1518年间（明正德中）到达广州，也许还有其他口岸。他们的劫掠行为屡遭中国人民驱逐，在1535—1555年间，终于盘踞在澳门。澳门原是东南亚各国来华通商之地，葡萄牙人到来后，因其凶悍，“诸国人畏而避之，遂专为所据” [9]。他们并在澳门设总督，俨然自己的领土，并以此为据点，阻挠其他西方人与中国通商。</p>
<p>　　西班牙崛起后，海上势力远超过葡萄牙，但其活动主要是在美洲。1565年，西班牙人从葡萄牙人手中夺取了吕宋，遂以吕宋为据点，在1575年（明万历三年）派商船来中国。这以后，吕宋与中国的贸易，实际上是由西班牙人垄断的，明代称他们是佛郎机人，而他们与西班牙本土并无多少往来。</p>
<p>　　荷兰的勃兴，已在16世纪末。他们于1601年到吕宋，与西班牙人交战；继之，在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驾二舰直抵澎湖”，并在福建沿海一带劫掠。[10]1662年再度占领澎湖，1624年强占台湾南部，并排斥了北部西班牙人势力，在台湾建立起殖民地统治，直到1661年才被郑成功驱逐。我国历史上称他们为红毛番。</p>
<p>　　荷兰当时已有比较发达的工场手工业，但出口能力还有限，当时所谓东方贸易，不过是杀人越货，掠取财物和在东南亚与中国；日本之间从事贩运贸易而已。从清代一些记载看，他们输入中国的不外海参、燕窝、槟榔、苏木等，都是东南亚土产，另携大量银元，购买中国的布匹、磁器、茶、纸、雨伞等而去，销往南洋和日本。</p>
<p>　　英国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即于1596年派商船驶华，中途遭海险未果。40年后，英王查理一世投资，与冒险家共置“龙”“殖民地”等商船四艘，并授予船长威忒（John Weddle）把“值得据为己有的一切地方占据下来”的权力，到中国来。[11]船队于1637年（明崇祯十年）6月开到虎门，经过一场炮战，终于登陆，“焚官署，截商船”，开始掠夺式的通商。[12]当时英商的活动以在宁波为多（后移定海），并派船到厦门、福州、上海以至天津，但直到1757年广州一口通商前，实际贸易并不多。广州一口通商后，英商仍“屡违禁令，潜赴宁波”。[13]1787、1793年派使臣来华，要求开宁波、天津为通商口岸，要求在广州“占有一个安全地方”，要求割让浙江沿海岛屿，要求内河航行权等等，均遭清廷拒绝。1802、1808年又两次派军舰来华，后一次并入虎门，被清军炮击而退。</p>
<p>　　英国的对华贸易是由东印度公司垄断。英国东印度公司早在1600年成立，比荷兰东印度公司还早两年，但当时规模甚小，陷于停顿。1708年重组后，才有起色。它享有对印度和对中国贸易的专利权，并成为英国人在印度的实际统治者。在工场手工业时代，产业资本还没有支配商业资本，这种垄断性商业组织是殖民侵略活动的有力机构，也是重商主义的有力工具。它的利润，无疑属于原始积累性质。不过就贸易而言，当时英国还缺乏足以打进中国市场的手工业品，它的棉纺织品质次价高，毛织品又不适合中国需要。英国东印度公司不得不每年运来大量白银，购买中国货物，只是借助于它在印度的掠夺，主要是把印度棉花以及后来的鸦片输华，才能维持贸易的发展。</p>
<p>　　法国人到中国来，已是清康熙间、法王路易十四年代了。柯尔贝尔（J.B.Colbert）当政时，于1660年组织“中国公司”，首次派商船驶华，但遭飓风沉没。1664年，法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享有对印度和东方贸易专利权，亟谋开展对华通商，但结果只是派来传教士。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才由传教士偕来了第一艘法国商船安绯得里底号（L&#8217;Amphitrite）驶进广州，已在柯尔贝尔去世之后。</p>
<p>　　柯尔贝尔是著名的重商主义者，并已是贸易差额论的代表者了。为鼓励出口，他建立了法国保护关税体制，组织各种海外公司和商船队，扶植工场手工业，并创办了一百多个皇家手工工场。但是，法国人也同样不能在对华贸易中取得有利的差额。1700年安绯得里底号的第二次航华即告亏损，以后，陆续几只法国船来华，也常失败。1719年，他们在广州设立商行，从事与荷兰人差不多的贩运贸易，才有了转机。</p>
<p>　　美国在殖民地时代，是由英国东印度公司、以英国为转口地，与中国进行贸易接触的。美国独立后，纽约商人立即组织第一艘美国商船中国皇后号（Empress of china）于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开赴广州。这次舫行是成功的，赚了37,700多元，利润约25%。这是因为所载主要货物人参（40吨）在中国已有较好的市场，而中国的茶这时在美国也已有相当大的市场了。这以后，美国对华贸易虽然数量上不如英国，但船只往来，经常获利。原因是，美国并没有什么工业品，它主要是把其他地区的土产输进中国，把中国的茶叶、丝运销各地，做“世界公共的搬运夫”[14]。另外，美国没有东印度公司那种类型的专利制度。事实上，这种专利制度已愈来愈成为开展贸易的阻碍了。1730年，荷兰即取消荷兰东印度的专利权；1790年，法国停闭法国东印度公司的业务，1813年，英国取消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专利权。奇怪的是，荷兰仍保留了东印度公司对日本和中国贸易的专利权；英国也保留了东印度公司对中国贸易的专利权，直到1833年才取消。</p>
<p>　　在17、18世纪，沙俄还有个经济落后的国家，但它对海外扩张的狂热，却不下于任何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彼得一世的穷兵黩武，令人瞠目。1689年，中俄订立《尼布楚条约》，俄国每年都派商队来华贸易；1727年订立《恰克图条约》，又开始了恰克图互市贸易。1750年以后，俄国停派商队来北京，量恰克图成为唯一贸易中心。这两个条约还都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订立的，互市也是中国传统的陆路贸易方式。俄国输毛皮为主，中国输俄以布匹为大宗。</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清政府的对政策</strong></p>
<p>　　我国对外贸易的悠久的历史，到宋代尤有发展，远及东南亚、阿拉伯、印度、东北非洲20余国。当时，中国在农业、主要手工业和造船、航海技术上都属于世界先进水平，输出以丝织品、瓷器等手工业品为主，进口以香料等经济作物为主。元代海上贸易稍差，但重开了中断多年的中西陆路交通，经中亚到君士坦丁堡，或越帕米尔到伊朗高原。至明清两代，则实行了不同程度的禁海政策。</p>
<p>　　明洪武至建文间（14世纪后叶）宣布禁海，永乐至宣德间（15世纪前叶）放松；正统至正德初（15世纪后叶）重禁，但实际有所放松；正德至嘉靖间（16世纪前叶），海疆不靖，加上葡萄牙人侵扰，又严格海禁。至嘉靖末年，又转向开放。</p>
<p>　　明代的所谓禁海，主要是禁止么人出海贸易。政府方面，则有1405—1433年派郑和七次“下西洋”的壮举。对于外国船只来华，则采取贡舶制度。即对来船均作为贡舶，来使为贡使，规定其来华期限，两三年一次，甚至有八年十年一次者。带来货物，或作贡品，或由官府出售，实际是一种封建垄断交易的制度。不过，在整个对外贸易中，贡舶并不占主要地位，大量的仍是私人贸易。这种私人的海上贸易活动，即在禁海最严时，也未能制止。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隆庆时允许私人出海，万历以后（16—17世纪初期）日趋活跃。这时，已有西班牙人，荷兰人入侵，并占领了台湾。</p>
<p>　　清代的禁海政策，也是前后不同的。在1644年开国至1684年这40年间，严厉禁海，以至“寸板不许下海”，“片帆不准入口”，还一度令沿海居民内迁，拆毁沿海房屋。这是因为还有南明势力和郑成功抗清军在海外活动，所以凡是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奏 处斩，货物入官。”[15]1681年平定了三藩之乱，1683年郑成功后代降清，清廷遂于1684年宣布开海禁，并指定澳门、漳州、宁波（后移定海）、江南云台山四处为对外贸易口岸。这就进入了严格限制海外贸易的时期，直到鸦片战争。但这期间，曾于1717—1727年禁止对南洋的贸易。又于1757年起，封闭福建、浙江、江南三口岸，限广州一口通商。</p>
<p>　　清廷虽开海禁，但对贸易的限制十分严格，因而外入称之为“闭关政策”。主要有如下几项：</p>
<p>　　（1）限制和拒绝通使。对东方国家，仍仿明代贡舶制度，限制其来华。顺治初原定，“外国船非正贡时，无故私来贸易者，该督抚即行徂逐。”[16]开海禁后，仍定贡期，如朝鲜每年一次，越南二年一次，琉球间年一次，暹逻三年一次；乾隆时并规定缅甸限十年一次。正使之外，虽允贸易，亦多限制。如1759年朝鲜国一请贸易人参，不准。1763年，琉球国请买丝，先不准，后“著加恩照英咭利国例，准其岁买土丝五千斤，二蚕湖丝三千斤” [17]。对西洋各国限制更多。英国1787年遣使来华，遭拒绝。1793年再遣使来华，虽允接见，但坚持要行三跪九叩觐见礼。1816年，英国再遣使来华，又因跪叩礼事，英使称病未见。</p>
<p>　　（2）歧视出海华商。1717年禁南洋贸易进规定，原出洋贸易人民，三年之内，准其回籍；此后私去者，“不得绚纵入口”（即不准回国）。1727年停止南洋禁令时仍规定：“其从前逗留外洋之人，不准回籍”[18]，至1754年才取消这项规定。我国华侨在南洋有重大贡献，这种歧视出海商民之举，简直不可理喻。</p>
<p>　　（3）限制商船规模。我国海船以多桅多帆、载重大闻名一时；宋元海船常载二千石左右，明代大宝船可容千人。清廷于1684年开海禁时，规定商民出海只准乘单桅五百石以下之船，有打造双桅五百石以上船只出海者，发边充军。1703年放宽限制，许用双桅，但梁头不得超过一丈八尺，舵水人等不得超过28人。又除非遇险损没，不准在国外打造船只回国。</p>
<p>　　（4）限制出口商品。1683年禁硝磺、军器出口。1731年禁铁、铁器出口。米粮早为禁运物，开海禁后，除船民食用米外，准带50石。1717年规定，食用米按每人每日一升计，外准带若干备风险用。1735年并禁豆类出洋。奇怪的是，1759年禁止丝出口，绸缎等“总由丝斤所成，自应一体严禁”[19]。1764年弛禁，但仍不准头蚕丝（精丝）出口，往越南船，每船准带糙丝300斤；往日本办铜及往南洋贸易，每船准带士丝1,000斤、二蚕糙丝1，000斤；绸缎纱罗，仍禁出口。后来对办铜的大商和广东外洋商船，配额有所增加。茶是准许出口的，但广州一口通商后，福建、安徽茶运广东，不准由海道贩运，只准由内河贩运（需用人背越大庚岭），以“肃清海面”。此外，大黄有限额，并禁止史书、地志出口。</p>
<p>　　（5）管理来华外商 。清廷对来华外国商船的贸易，实行垄断制，货物由官府出卖。广州一口通商后，其进出口均由特许的行商进行，即所谓十三行。这种行商制度将于第二节中再为详述。同时，对外商严加管理，1760年颁布《防夷五事》，1809年制定《民夷交易章程》，1831年制定《防范夷人章程》，1835年制定《防范夷人规程》。严格管理外商，自属必需，但有些规定，不近情理。如外商不得直接“具禀事件”，因为他们虽“粗识汉字”，但“词不达意”，须由行商代禀。“夷商不得在粤住冬”。外人“只准于初八、十八、二十八日在附近之花池、海幢寺散游一次，每次不得过十人”，又不准外商携带妇女，也不准雇用西洋婢女，不准坐轿，等等。[20]</p>
<p>　　从这些管理内容看，目的都在限制对外贸易，或防止其扩大，所以1684年以后，清朝统治者虽说开放海禁，实际仍是禁海的思想。只是在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不仅外国（包括友领国家和西方资本主义势力）来华贸易无法完全禁止，而且中国的海商亦已形成强大的经济势力，并在南洋一带开拓了事业，要禁止他们出海，更是做不到的。</p>
<p>　　从当时贸易的内容看，对中国是完全有利的。出口以丝、丝织品、瓷器等手工艺品为主，价值较高；而进口主要是农产品、畜产品和金属矿物，至于哔叽羽绒，数量有限，钟表等物，只作贡品。并且，除铜和粮食外，中国对于外国货并无需求，而外国对于中国的工品和茶，却需求甚殷。中国在对外贸易上是出超，经常有大量白银和银元流入。有人估算，1770—1830年间流入中国的白银共合5亿元左右。[21]这在西方重商主义者看来，正是求之不得的良机。然而，清政府却采取了完全相反的政策，拒财源于门外，也拒绝了科学文化的交流，自安于对世界的无知。[22]上述一些禁令，有些简直是愚蠢的，可笑的。</p>
<p>　　那么，清王朝为什么采取这样的禁海政策呢？</p>
<p>　　从当时的形势说，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入侵，确是一个重要因素。西方殖民主义者那种征服、劫掠、贩卖黑奴和中国苦力的行径，确是骇人听闻的；他们的枪炮和船只（也是木帆船），这时已略优于中国。但是，和印度或东南亚不同，当时中国仍然是一个统一的、完整的、东方最强大的国家。从16世纪初期葡萄牙人首来中国，直到18世纪后期的西方产业革命这两个半世纪内，中国随时可以组织力量击退任何凶悍的西方入侵者；这可以从郑成功一举驱逐盘踞在台湾38年的荷兰殖民政权一事得到证明。即使在西方产业革命以后，中国也还不是个弱者，拥有赫赫武功的乾隆帝弘历，从来也未对保卫中华失掉信心。禁海政策并不是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入侵所引起的，它有更早和更深刻的缘由。</p>
<p>　　我国在元代即曾三度下令禁海，又三度重开（1294年、1314年、1322年），每禁不过数年，都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明初对私人海外贸易严格禁止，主要是防止“倭寇”，其中很大部份就是商人。清初严厉禁海，如前所述，主要是为了对付南明在东南沿海的反清势力，和害怕郑成功与内地反清势力结合。郑氏降清后，反清威胁并未完全消除。正如马克思在评论清廷禁海时所说，这“是一种政治制度”，“推动这个新的王朝实行这种政策的更主要的原因，是它害怕外国人会支持很多的中国人在中国被鞑靼人征服以后大约最初半个世纪里所怀抱的不满情绪。”[23]这就难明白，为什么清廷在开南洋海禁后那样无理地限制华侨回国，因为他们在那里“蓄发居住”，已非清民；更因那里是“西洋泊船之所”，与洋人接触，“不可不预为措置”。[24]也不难明白，为什么那样限制在广州的外商，不得在粤过冬，不得留寓省城，因为怕他们“与内地人民往来交接，夤缘为奸”[25]。</p>
<p>　　但绝不是说，这种禁海政策没有它的物质基础，或者说，没有它更根本的、经济上的原因。中国在汉代，尤其盛唐，以及两宋，原是个开放社会；对于外国商品、文物以至宗教思想，正如鲁迅所说是“拿来主义”，任人选用，并无禁忌。但中国是个地大物博的大一统国家，外贸在国民经济中从来不占重要地位。当它发展成为成熟的封建社会以后，就完全有可能自我封闭了。这正象乾隆帝在1793年致英王的文书中所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或嘉庆帝1815年的上谕所说：“天朝富有四海，岂需尔小国些微货物哉！”[26]。话虽有点狂妄，却是实情，当时中国确是自给自足。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乃是封建统治的基础，对于一个封建统治者来说，是必须千方百计加以保护的。首先就是要保护它免受外国商品和国外市场的冲击。</p>
<p>　　如果说，征服、劫掠、暴力是西方重商主义，或者资本原始积累的特征；那未，那种貌似愚蠢的禁海政策，正是中国成熟的、发达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我们还可以从一些具体措施上作些观察。</p>
<p>　　重商主义也排斥外国商人，但总是蝎力扩大本国的对外贸易额，以扩大积累。清廷却尽量即制本国的贸易额，以至禁止大船出海。这是因为，任何贸易额的扩大，对现有的经济状态，都是一个危险的信号。</p>
<p>　　重商主义，以至任何保护贸易，都是限制进口，鼓励出口，以获取有利的贸易差额。清廷却相反，对进口无所限制（以至对后来的毒品进口失去警惕），而对出口限制綦严，甚至限制丝、丝织品出口。这是因为，进口货铜、米及奢侈呢绒、毛皮、钟表等，都是清廷所用，对国内市场并不多大干扰。而出口品都是原来国内流通的商品，一出口就影响国内供应。1731年禁铁器出口，目的在禁铁外流，如铁锅，“五百连约重万斤，千连约重二万斤，计算每年出洋之铁，为数甚多，诚有关系。”[27]1759年禁丝和丝织品出口，是因为当时“内地丝斤绸缎等物价值渐昂”，为保证内地自足，颁发禁令。当时，“窃意从此丝价自必日减”，谁知，反而每年更贵了，这才知道原来是“生齿日繁”之故。[28]（还应加上白银内流。）</p>
<p>　　重商主义认为货币是唯一的财富，无论货币差额论者或贸易差额论者，目光都集中在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不管的，贩卖呢绒或鸦片都是一样。自然经济相反，眼中只有使用价值。清廷的外贸政策完全反映了这点。限制出口的都是有用之材，所以禁铁出口，“而废铁不在禁例”[29]。禁精丝出口，而糙丝只作限额，因后者使用价值较低。对进口奢侈口并无限制，因为它们没有什么用处；“至于钟表，不过为考察时辰之物，小民无此物者甚多，又何尝废其晓起晚息之恒业乎？”[30]甚至有人主张把这些“奇技淫巧”之物“皆焚毁不用”[31]。由于重视使用价值，关税税率较轻，贡舶所带货物竟免税；而“礼规”则名目繁多，远超过关税。在他们看来，货币并非实用之物，据外国人说：“北京政府对于我国银元的入口，即便不能完全阻止，但很想加以限制，并且虽然知道不可能，但仍然打算在对外贸易上维持物物交换的原则。”[32]</p>
<p>　　若说清王朝不爱银钱，当然不是的。康熙帝在1684年诏开海禁，就提出两点理由：一是“于闽、粤边海民生有益”；二是“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33]。这是在“谕大学士”中冠冕堂皇的话。不过，即使加上封建统治者穷奢极欲的聚敛，其对货币财富的观点，也同资本主义思想有根本的不同。在当时，也有人有较深刻的见解，例如康熙间慕天颜的《请开海禁疏》[34]就主张以殖产贸易开财源。但在整个朝野，占统治地位的是封建的、保守的、自然经济的思想，这就注定了不能与当时并不太强大的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相抗争。再加上朝廷的昏庸，官吏的无能，结果就步步失败，终沦于半殖民地地位。</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四、鸦片战争前的对外贸易</strong></p>
<p>　　鸦片战争前半个多世纪中国的对外贸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日本、朝鲜、琉球和南洋诸国的传统的贸易；另一方面是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间的贸易。</p>
<p>　　同日本的贸易，因日本德川幕府实行锁国政策，禁止本国商民出海，所以主要是中国商船开往日本。中国输日主要是丝、丝织品、药材、手工工艺品和书籍等；而由日本贩回铜及海产品。铜是清廷铸币材料，竭力争取，故去日船只又称办铜船。18世纪初，日本加强限制中国赴日船只数，并规定贸易额为6000贯日银。但因船超位加大，实际贸易额未受多大影响。据日本学者考察，19世纪初已过7000贯，1804年为9217贯。⑦对朝鲜、琉球仍沿袭贡舶制度。朝鲜贸易有所发展，有时一年遣使三次。琉球原间岁一来，1840年改为四年一次。</p>
<p>　　南洋诸国，包括菲律宾（吕宋）、印尼（噶罗巴）、新加坡、越南、柬埔寨、泰国（暹逻），缅甸等地区，基本上也是沿袭贡舶制度。不过，其中有些地区已有西方殖民主义势力侵入，私人贸易不少是掌握在他们之手，变成同西方商舶的贸易。同时，中国商民在南洋者日多，从福建、广东开往南洋的中国商船也不少，据183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报告，有200余艘，连同小帆船不下300艘，约合6—7万吨。[35]中国输往南洋的主要是丝、茶、糖、药材、瓷器等；南洋输华有大米、香料、水产品等。</p>
<p>　　18世纪后半叶，欧洲开始产业革命，逐步从工场手工业进入大机器工业时代，这就使得中国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贸易发生巨大的变化。不过，产业革命有一个过程，加以国际上和中国经济本身的因素，这种变化不是突然出现，而是经过曲折的道路的。</p>
<p>　　英国首先变成世界最先进的工业国，棉纺织业又是首先机械化的工业；由于技术改进，1775—1826年英国棉纱的生产费用降低了94%强，1820—1830年英国棉布的价格降低约一半。[36]但是，英国对中国棉纺织品的输出却不够理想；直到1830年，输华棉纺织品的价值一直比不上中国土布输英的价值，在中英棉纺织品贸易上，中国一直是出超，其情况如表2—1。</p>
<p>　　英国输华的传统商品，即毛织品和金属品（铅、锡、铜）在18世纪后叶增长较快，但进入19世纪，并无起色；随着生产的机械化，价格趋跌，其总值反而略减。1830—1833年，毛织品输华平均每年158.5万两，金属品10.9万两，加上棉纺织品31.5万两，共约200万两。</p>
<p>　　另一方面，中国直接输往英国的茶叶，自1784年英国减低茶税后，50年内增加了三倍，到1830—1833年，平均每年达561.7万两。显然，英国输华的三大主要商品还不足偿付中国输英茶价的半数（茶约占中国输英总值的80%）。</p>
<p>　　原来，英国是靠运进印度土产来平衡它的对华贸易的。在英商输入中国的货值中，印度土产常占60—70%，其中主要是棉花。</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1：早期中英棉纺织品直接贸易（1821—1834年）　单位：银两</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自英输华棉纺织品</td>
<td>自华输英土布</td>
<td>出（+）入（-）超</td>
</tr>
<tr>
<td>1821—22</td>
<td>9,807</td>
<td>367,651</td>
<td>+357,844</td>
</tr>
<tr>
<td>1822—23</td>
<td>——</td>
<td>337,264</td>
<td>+337,264</td>
</tr>
<tr>
<td>1823—24</td>
<td>——</td>
<td>451,434</td>
<td>451,434</td>
</tr>
<tr>
<td>1824—25</td>
<td>——</td>
<td>321,162</td>
<td>+321,162</td>
</tr>
<tr>
<td>1825—26</td>
<td>1,895</td>
<td>366,750</td>
<td>+364,855</td>
</tr>
<tr>
<td>1826—27</td>
<td>36,144</td>
<td>145,172</td>
<td>+109,028</td>
</tr>
<tr>
<td>1827—28</td>
<td>124,980</td>
<td>467,876</td>
<td>+342,893</td>
</tr>
<tr>
<td>1828—29</td>
<td>183,338</td>
<td>469,432</td>
<td>+286,094</td>
</tr>
<tr>
<td>1829—30</td>
<td>215,373</td>
<td>355,295</td>
<td>+139,922</td>
</tr>
<tr>
<td>1830—31</td>
<td>246,189</td>
<td>386,364</td>
<td>+140,175</td>
</tr>
<tr>
<td>1831—32</td>
<td>360,521</td>
<td>115,878</td>
<td>-244,643</td>
</tr>
<tr>
<td>1832—33</td>
<td>337,646</td>
<td>61,236</td>
<td>-276,410</td>
</tr>
<tr>
<td>1833—34</td>
<td>451,565</td>
<td>16,304</td>
<td>-435,261</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13页。原据H. B. Morse，Chronicles。</p>
<p>　　1875年以后，印度棉花输华增加近一倍半，1830—1833年平均年达409.7万两。但是，尽管如此，仍然不能抵付中国茶、丝、土布等的出口。这一时期，中英（包括印度）的进出口贸易如表2—2。</p>
<p>　　中英贸易不能平衡。在广州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英国输华货物上年年亏损，但在中国输华货物上利润很大，1800年以后公司每年盈利100万镑以上，利润主要来自茶叶。茶叶贸易决不能减少，那么，用什么来支付茶价呢？在18世纪，它每年都要运几十万至百余万两白银来，到19世纪，白银来源少了，1825年以后停运。这样，平衡贸易就全靠可耻的鸦片走私了。</p>
<p>　　1773年，东印度公司取得印度鸦片的专卖权，从此鸦片输华逐年增加。1779年，东印度公司不再直接经营鸦片出口，但它取得制造鸦片的特权，把鸦片交给英印私商经营。由于鸦片专专卖，英属印度政府的鸦片收入从1773年的27万卢比到1800年左右增加到400余万卢比，到鸦片战争前增加到1,800万卢比，占印度财政总收入的7%左右。</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2：早期中国与英国（包括印度）贸易值每年平均数（1760—1833年）　　单位：银两</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进口</td>
<td>出口</td>
<td>出（+）入（-）超</td>
</tr>
<tr>
<td>1760—64</td>
<td>470,286</td>
<td>979,586</td>
<td>+509,300</td>
</tr>
<tr>
<td>1770—74</td>
<td>1,466,466</td>
<td>2,119,058</td>
<td>+652,592</td>
</tr>
<tr>
<td>1780—84</td>
<td>1,301,931</td>
<td>2,083,346</td>
<td>+781,415</td>
</tr>
<tr>
<td>1790—94</td>
<td>5,007,691</td>
<td>5,843,714</td>
<td>+836,823</td>
</tr>
<tr>
<td>1800—04</td>
<td>7,715,556</td>
<td>7,556,473</td>
<td>-159,083</td>
</tr>
<tr>
<td>1817—19<sup>*</sup></td>
<td>7,646,777</td>
<td>8,060,271</td>
<td>+413,494</td>
</tr>
<tr>
<td>1820—24</td>
<td>6,525,201</td>
<td>9,816,066</td>
<td>+3,290,865</td>
</tr>
<tr>
<td>1830—33<sup>**</sup></td>
<td>7,335,023</td>
<td>9,950,286</td>
<td>+2,615,263</td>
</tr>
</tbody>
</table>
<p>　　*1819—1814年缺资料。**1834年取消东印度公司专利权，统计停止。</p>
<p>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3页。原据E. H. Pritchard 和H. B. Morse.</p>
<p>　　在1767年以前，运入中国的鸦片每年不过200箱，主要是葡萄牙人运来的。1800年起，超过4,500箱，就主要是英国人经营的了。美国人在1805年左右开始将土耳其鸦片输进中国，1817年又贩来波斯片，1821年后又大量参加印度鸦片的贩卖。1821年起，运华鸦片激增，由过去平均每年4,500余箱。据美国人估计材料，从1800年到鸦片战争前，英美侵略者运进中国的鸦片共约424,620箱，（每箱约1.1担）其估计如表2—3。</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3：鸦片战争前运入中国的鸦片数量估计（1800—1839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箱 数</td>
<td> </td>
<td>箱 数</td>
</tr>
<tr>
<td>1800—01</td>
<td>4,570</td>
<td>1820—21</td>
<td>4,244</td>
</tr>
<tr>
<td>1801—02</td>
<td>3,947</td>
<td>1821—22</td>
<td>5,959</td>
</tr>
<tr>
<td>1802—03</td>
<td>3,292</td>
<td>1822—23</td>
<td>7,773</td>
</tr>
<tr>
<td>1803—04</td>
<td>2,840</td>
<td>1823—24</td>
<td>9,035</td>
</tr>
<tr>
<td>1804—05</td>
<td>3,159</td>
<td>1824—25</td>
<td>12,434</td>
</tr>
<tr>
<td>1805—06</td>
<td>3,938</td>
<td>1825—26</td>
<td>9,373</td>
</tr>
<tr>
<td>1806—07</td>
<td>4,306</td>
<td>1826—27</td>
<td>12,231</td>
</tr>
<tr>
<td>1807—08</td>
<td>4,358</td>
<td>1827—28</td>
<td>11,154</td>
</tr>
<tr>
<td>1808—09</td>
<td>4,208</td>
<td>1828—29</td>
<td>13,868</td>
</tr>
<tr>
<td>1809—10</td>
<td>4,593</td>
<td>1829—30</td>
<td>16,257</td>
</tr>
<tr>
<td>1810—11</td>
<td>4,968</td>
<td>1830—31</td>
<td>19,956</td>
</tr>
<tr>
<td>1811—12</td>
<td>5,091</td>
<td>1831—32</td>
<td>16,550</td>
</tr>
<tr>
<td>1812—13</td>
<td>5,066</td>
<td>1832—33</td>
<td>21,985</td>
</tr>
<tr>
<td>1813—14</td>
<td>4,769</td>
<td>1833—34</td>
<td>20,486</td>
</tr>
<tr>
<td>1814—15</td>
<td>3,673</td>
<td>1834—35</td>
<td>21,885</td>
</tr>
<tr>
<td>1815—16</td>
<td>4,310</td>
<td>1835—36</td>
<td>30,202</td>
</tr>
<tr>
<td>1816—17</td>
<td>5,106</td>
<td>1836—37</td>
<td>34,776</td>
</tr>
<tr>
<td>1817—18</td>
<td>4,140</td>
<td>1837—38</td>
<td>34,373</td>
</tr>
<tr>
<td>1818—19</td>
<td>4,359</td>
<td>1838—39</td>
<td>40,200</td>
</tr>
<tr>
<td>1819—20</td>
<td>4,186</td>
<td>1839—40</td>
<td>20,619</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1册第339—340页。原据H. B. Morse.</p>
<p>　　这个估计是根据印度输出的鸦片数字，其中有小部分是运往东方其他地区的，未予扣除，故可能有些偏高。同时，也有缺项和漏列之处。最近有人考察，以鸦片战争前的三十年代而论，十年间输入广州的鸦片共约有238,171箱，价值163,384,164银元。[37]</p>
<p>　　鸦片的价值很高, 19世纪初平均每箱约1,200元；20年代约1,000元；30年代上等土八、九百元，次等土五、六百元。鸦片大量进口，改变了中国国际收支状况。原来中国与西方的贸易，三百年来是出超，有大量白银入口。19世纪初期，计入鸦片走私，平均每年仍能流入白银约170万两；1810—1820年平均年流入约120万两；1820—1826年平均年流入约80万两；1827年以后就变为年年白银外流了。1827—1830年平均每年净流出358万两；1831—1834年平均每年净流出546.8万两。[38]</p>
<p>　　中国是个用银国家，而银产量并不丰。18世纪以来，在国内贸易上即大量使用进口之银元。白银大量外流，对国民经济发生深远影响。而在当时，主要是引起银贵钱贱的现象。原来银每两合铜1,000文，20年代末增至1,300文，30年代末增至1,600文以上，民间零星交易用钱，农民出售产品亦得钱，而支付、租税、偿债等都要折银，因而大大增加负担。地方征收地丁漕粮也有不少是收钱的，“及办奏销，皆以钱易银，折耗太苦”。盐是专卖品，盐商卖盐得钱，而“交课尽归银两”，也叫嚷起来。总之，“银贵钱贱，地丁漕粮盐课因而交困”[39]，引起清廷一片混乱。至于鸦片流毒民间，危害生产和正常经济生活，就更不必说了。</p>
<p>　　经营鸦片利润极优，这好象只是富了鸦片贩子（英、美和印度帕西族的大洋行），其实不然。鸦片贩子在广州卖烟得银，东印度公司则用伦敦、孟买或加尔各答的汇票向他们兑换现银，作为自己收购茶叶运英的资金，这种汇票又成为英印贸易流通的手段。正因为有源源不断的鸦片以及棉花从印度输往中国，英国才能够将日益增多的棉纺织品输入印度，这就是当时所谓“三角贸易”。可见，其背后乃是英国的产业资本，尤其是当时英国资产阶级的代表——棉纺织资本集团。他们对这种三角贸易关不满意，认为这是因为“对中华帝国没有象对印度帝国那样权力”，“不能强迫他们按照我们的条件接受我们的货物”，因而，在1830年他们就提出：“中英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战争”[40]。这就是蓄谋已久的鸦片战争。</p>
<p>　　在1785—183年间，英国常占中国进口总值的80%—90%，出口总值的65—80%；上述中英贸易，可代表这时期中国整个对外贸易状况。</p>
<p>　　这时期，占中国对外贸易第二位的是美国。美国的资本主义这时还很弱小，南方各州是奴隶制的农业占统治地位。惟机器棉纺织业发展较快，铁路、航运业也较发达。美国驶往广州的商船仅次于英国，鸦片战争前年约20余只，多时达40只（英国船常在100只左右）。这时的统计是把所有经美国船出入广州的货物都作为中美贸易。依此，到鸦片战争前，美国在广州的进口值中占20%左右，在出口值中占到近25%。</p>
<p>　　美国没有东印度公司之类的组织，但其东方贸易也是由普金斯（Perkins ＆ Co.）等三四家大公司垄断。到1818年旗昌洋行（Samual Russell ＆ Co.）在广州成立，成为对华贸易的主要经营者。但美国除人参、皮货外，没有多少物品可以输华，棉布（粗布）在1826年以后才有所增加。美国商人仍是从事贩运贸易，即经营南美、西印度和欧洲的铜、锡、铁、香料、鸦片等，以卖货所得银元和一部分上述货物到广州换取茶、丝、土布等。这些中国产品也不是都运往美国，而有很大部分销往欧洲。从表2—4可以看出，20年代美国输华商品中，美国本国产品仅占5—10%，到30年代也占不到一半。</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4：鸦片战争前美国输华商品值（1820—1840年）　单位：1,000美元</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td>
<td>本国货</td>
<td>外国货</td>
<td> </td>
<td>本国货</td>
<td>外国货</td>
</tr>
<tr>
<td>1820—21</td>
<td>389</td>
<td>3,902</td>
<td>1830—31</td>
<td>245</td>
<td>1,046</td>
</tr>
<tr>
<td>1821—22</td>
<td>429</td>
<td>5,506</td>
<td>1832—33</td>
<td>538</td>
<td>896</td>
</tr>
<tr>
<td>1823—24</td>
<td>330</td>
<td>4,971</td>
<td>1833—34</td>
<td>256</td>
<td>755</td>
</tr>
<tr>
<td>1824—25</td>
<td>160</td>
<td>5,410</td>
<td>1835—36</td>
<td>342</td>
<td>853</td>
</tr>
<tr>
<td>1825—26</td>
<td>242</td>
<td>2,324</td>
<td>1837—38</td>
<td>656</td>
<td>681</td>
</tr>
<tr>
<td>1828—29</td>
<td>261</td>
<td>1,094</td>
<td>1839—40</td>
<td>469</td>
<td>541</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1963年版第1册第288页；李康华等：《中国对外贸易史简论》1981年版第184页。有几个年份不合，取消。</p>
<p>　　法国产业革命和发展仅次于英国。经过1789—1794年的大革命，资本主义广泛发展。但它自17世纪末借传教士力量与中国建立贸易关系后，几经改组“中国公司”，贸易并无起色。1719年对华贸易专利权归于法国东印度公司，又于1776年在广州设商务代表，然而，法国商船来华，每年不过一、二只，最多七、八只，进入19世纪，反而更少了。法商也是从事贩运贸易，运华商品只有少量本国呢绒，余为美洲皮货、东南亚土产，换取中国丝绸、茶叶等。当时清政府对于法商比较优惠，而法国对华贸易迄无进展。这主要是由于法国的海上贸易受到英国的排挤，尤其是它在印度的殖民地被英国侵占，1761年几乎完全退出印度。由此可见在西方国家侵华过程中，印度殖民地基地的重要性；法国所以失败的，正是英国所以成功的。1790年，广州的法国东印度公司停闭。其后，法国重整侵华事业，则是利用它在越南的殖民基地了。</p>
<p>　　除英、美、法外，在广州进行贸易的还有西班牙、荷兰、瑞典、丹麦以及英属塔司干（Tuscan）、热那亚等地区。英国对华贸易中，并包括经东印度公司特许的印度商人，时称港脚（Conutry）商人。现将18世纪后期至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华贸易情况列如表2—5。俄国与中国的恰克图互市贸易，这期间亦有发展，1760年为135.8万卢布，1775年为264.4万卢布，1796年为510万卢布，1810年达1,316万卢布，1854年更增加1,968,9万卢布。[41]以属陆路贸易，不在表2—5统计之列。</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表2-5：鸦片战争前欧美各国在华贸易值每年平均数（1765—1833年）</p>
<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rowspan="2">年份</td>
<td colspan="2" width="107">英国</td>
<td colspan="2" width="103">美国</td>
<td colspan="2" width="108">其他欧洲国家</td>
</tr>
<tr>
<td>银两</td>
<td>%</td>
<td>银两</td>
<td>%</td>
<td>银两</td>
<td>%</td>
</tr>
<tr>
<td> </td>
<td colspan="6" width="318">输入中国</td>
</tr>
<tr>
<td>1765—69</td>
<td>1,192,915</td>
<td>67.2</td>
<td>—</td>
<td>—</td>
<td>581,900</td>
<td>32.8</td>
</tr>
<tr>
<td>1770—74</td>
<td>1,466,466</td>
<td>70.0</td>
<td>—</td>
<td>—</td>
<td>627,870</td>
<td>30.0</td>
</tr>
<tr>
<td>1775—79</td>
<td>1,247,471</td>
<td>62.5</td>
<td>—</td>
<td>—</td>
<td>784,442</td>
<td>37.5</td>
</tr>
<tr>
<td>1780—84</td>
<td>1,301,931</td>
<td>65.3</td>
<td>27,290</td>
<td>1.4</td>
<td>665,396</td>
<td>33.3</td>
</tr>
<tr>
<td>1785—89</td>
<td>3,612,763</td>
<td>80.5</td>
<td>123,164</td>
<td>2.7</td>
<td>753,600</td>
<td>16.8</td>
</tr>
<tr>
<td>1790—94</td>
<td>5,007,691</td>
<td>85.2</td>
<td>181,096</td>
<td>3.1</td>
<td>687,876</td>
<td>11.7</td>
</tr>
<tr>
<td>1795—99</td>
<td>5,373,015</td>
<td>90.9</td>
<td>374,124</td>
<td>6.3</td>
<td>161,798</td>
<td>2.8</td>
</tr>
<tr>
<td>1800—04</td>
<td>7,715,556</td>
<td>88.4</td>
<td>828,326</td>
<td>9.5</td>
<td>183,482</td>
<td>2.1</td>
</tr>
<tr>
<td>1805—06</td>
<td>11,474,509</td>
<td>92.9</td>
<td>767,775</td>
<td>6.2</td>
<td>106,035</td>
<td>0.9</td>
</tr>
<tr>
<td>1817—19</td>
<td>7,646,777</td>
<td>84.5</td>
<td>1,184,551</td>
<td>13.1</td>
<td>221,970</td>
<td>2.4</td>
</tr>
<tr>
<td>1820—24</td>
<td>6,525,201</td>
<td>82.1</td>
<td>1,427,287</td>
<td>17.9</td>
<td>?</td>
<td>?</td>
</tr>
<tr>
<td>1825—29</td>
<td>7,591,390</td>
<td>82.9</td>
<td>1,534,711</td>
<td>16.7</td>
<td>35,213</td>
<td>0.4</td>
</tr>
<tr>
<td>1830—33</td>
<td>7,335,023</td>
<td>79.8</td>
<td>1,766,692</td>
<td>19.2</td>
<td>90,893</td>
<td>1.0</td>
</tr>
<tr>
<td>1765—69</td>
<td>2,190,619</td>
<td>52.4</td>
<td>—</td>
<td>—</td>
<td>1,987,290</td>
<td>47.6</td>
</tr>
<tr>
<td>1770—74</td>
<td>2,119,058</td>
<td>48.6</td>
<td>—</td>
<td>—</td>
<td>2,243,618</td>
<td>51.4</td>
</tr>
<tr>
<td>1775—79</td>
<td>1,968,771</td>
<td>41.7</td>
<td>—</td>
<td>—</td>
<td>2,757,218</td>
<td>58.3</td>
</tr>
<tr>
<td>1780—84</td>
<td>2,083,346</td>
<td>41.6</td>
<td>15,864</td>
<td>0.3</td>
<td>2,909,053</td>
<td>58.1</td>
</tr>
<tr>
<td>1785—89</td>
<td>5,491,508</td>
<td>65.0</td>
<td>325,988</td>
<td>3.9</td>
<td>2,637,224</td>
<td>31.1</td>
</tr>
<tr>
<td>1790—94</td>
<td>5,843,714</td>
<td>79.5</td>
<td>440,978</td>
<td>6.0</td>
<td>1,063,728</td>
<td>14.5</td>
</tr>
<tr>
<td>1795—99</td>
<td>5,719,972</td>
<td>72.1</td>
<td>1,399,680</td>
<td>17.6</td>
<td>817,602</td>
<td>10.3</td>
</tr>
<tr>
<td>1800—04</td>
<td>7,556,473</td>
<td>72.7</td>
<td>2,036,448</td>
<td>19.6</td>
<td>798,876</td>
<td>7.7</td>
</tr>
<tr>
<td>1805—06</td>
<td>7,400,223</td>
<td>66.2</td>
<td>3,391,560</td>
<td>30.4</td>
<td>377,000</td>
<td>3.4</td>
</tr>
<tr>
<td>1817—19</td>
<td>8,060,271</td>
<td>58.5</td>
<td>5,710,469</td>
<td>41.5</td>
<td>?</td>
<td>?</td>
</tr>
<tr>
<td>1820—24</td>
<td>9,816,066</td>
<td>66.9</td>
<td>4,862,186</td>
<td>33.1</td>
<td>?</td>
<td>?</td>
</tr>
<tr>
<td>1825—29</td>
<td>10,215,565</td>
<td>71.0</td>
<td>4,116,182</td>
<td>28.6</td>
<td>58,361</td>
<td>0.4</td>
</tr>
<tr>
<td>1830—33</td>
<td>9,950,286</td>
<td>74.0</td>
<td>3,321,296</td>
<td>24.7</td>
<td>172,059</td>
<td>1.3</td>
</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1955年版第4页。原据E.H.Pritchard和H.B.Morse。</p>
<p>　　原注：英国包括印度；1780—84年美国商船只有一年数字。</p>
<p>　　最后，谈一下苦力贸易。[42]我国早有出海谋生的华工。南宋时爪哇已有华人村，元代华人大量移居菲律宾。他们除定居务农或经商外，主要是从事铁、木、建筑、丝织、雕刻、制锁、制鞋等匠艺，人身是自由的。而所谓苦力贸易，则是另一回事，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中国后产生的。</p>
<p>　　如前所说，葡萄牙人在明正德中就来到中国。明《武宗实录》正德十二年（1517）记载说：“两广奸民私通番货，勾结外夷，与进贡者混以图利，招诱亡命，掠买子女”。1519年，葡萄牙人西冒（Simode Andnade）率“远征队”窃据广州海外伶仃岛，掳掠华南沿海居民，贩往海外为奴。1620年代，在葡属印度果阿即有关于中国童奴的记载。据说，这种被拐卖的儿童平均价格为12—16两银子，女奴称Mui Tsai，即粤语妹仔。贩卖人口早就是非法的。1614年，明政府重下禁令：“凡新旧夷商不许收买唐人子女”。[43]</p>
<p>　　16世纪未，荷兰人占领爪哇的噶喇巴（今雅加达），1609年建巴城（巴达维亚），吸引华人开发该岛，同时，在海上掳掠中国人做苦力。1619年曾劫掠中国商船5艘，掳去乘客2,000人；1622年又劫掠中国商船17艘。一部分劫掠的华人，遂称“老唐”，这些被掳卖来的华人被称“新唐”或“新客”。1683年这种称呼已在巴城形成。1720年，巴城市内外共有10万华人。</p>
<p>　　1786、1819和1824年，英国殖民者先后占领槟榔屿、新加坡和马六甲，后组成海峡殖民地。为了开发殖民地，英国当局诱致华人开垦和在锡矿劳动。贩卖“猪仔”的活动也就在这时开始了。猪仔是一种欠债劳工，是与华人“客头”或包工头订立契约的债奴。其中多半是由拐骗而来，贩运则多属西方殖民者。据说，1800—182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从广州黄埔、金星门和澳门等地偷运苦力到新加坡，槟榔屿等地。[44]1800年，在槟榔屿有关于中国苦力价格的记述，立约劳动一年的华人，售价10—15元增至30元。新加坡逐渐成为买卖苦力的中心。1823年，新加坡总督莱佛士（Stanford Raffles）还制定了一个华工管理的法令，规定“客头”为苦力垫付的船资旅费不得超过20元（实际就是贩卖的成本），偿还期不得多于二年等。这个法令显然关未完全执行，偿还期实际不只二年。“猪仔”一词见于文献，是1827年刊行的张心泰所著《粤游小志》：“东省（广州）……有诱愚民而贩卖出洋者，谓卖猪仔”。不过从文意可知，这个词在民间早已流行了。</p>
<p>　　贩卖猪仔的利润很厚。贩卖一名华工的成本约为20元，其中华工本人或家属所得不过10元，在新加坡的售价则上升很快，19世纪中期约达100元。其利益由贩子、“客头”等分享。而最大受益者是华工的雇主，也就是猪仔的买主。这些华工在南洋劳动，所得工资全部抵债，要三年才能清偿。雇主又常借钱给他们，在雇主所设的烟馆、赌场中花掉，到年终结算，他们又欠了债，只得续订契约，有的续约五次，甚至终生不得脱身。</p>
<p>　　1837年，澳洲悉尼《先驱报》上有个叫戴维逊（C.F.Davidson）的猪仔贩子登了一篇广告。广告说：“在过去的几年中，十二月份和一月份输送到新加坡的华工，从未少于6,000或8,000的数目”。又说，他打算写信给新加坡要400—500名华工，每工需10—11镑成本，另加一镑佣金，运到悉尼来。并说在澳洲已有57个雇主向他订购了335名华工，每名预付价款5镑，等等。[45]看来，这种转贩生意当时是很普遍的。</p>
<p>　　不过，大规模的苦力贸易，还是在鸦片战争以后。苦力已由广东、福建直接贩往澳洲、美国、加拿大和南美。而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又受到不平等条约保护，苦力贸易变成合法的了。</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 本节关于中国封建经济所用资料，除另有注明者外，均取自本书第一卷《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1985年版。</p>
<p>[2] 1820年美国农业的商品率约为25%，1890年日本农业的商品率为20—30%。1870年，美国农业的商品率增为55—55%，开始进入商品性生产。</p>
<p>[3] 林正清：《小海盐场志》。</p>
<p>[4] 马克思：《资本论》1975年中文版（下同），第1卷第167页。</p>
<p>[5] 《资本论》第1卷第819页。</p>
<p>[6] 《资本论》第1卷第783页。</p>
<p>[7] 《资本论》第3卷第372页。</p>
<p>[8] 《资本论》第1卷第819页。</p>
<p>[9] 《明史》卷三二五佛郎机传。</p>
<p>[10] 《明史》卷三二五荷兰传。</p>
<p>[11] H.B.Morse,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vol I，译文据姚贤镐：《中国近代对贸易史资料，1840—1895》，1963年版第1册第139—140页。</p>
<p>[12] 王韬：《华英通商事略》卷首，按原据马利逊著《外国史略》。</p>
<p>[13] 梁廷木丹：《粤海关志》卷二十三，页二。</p>
<p>[14] Blakeslee：China and the Far East，译文见姚贤镐：前引书第169页。</p>
<p>[15]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六二九海禁，卷七七六兵律关律。</p>
<p>[16]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五一页四。</p>
<p>[17] 《皇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三页十五。</p>
<p>[18] 同上注页十二。</p>
<p>[19] 清《高宗实录》卷六○三页十三。</p>
<p>[20] 姚贤镐：前引书第225、227、230页。</p>
<p>[21] 全汉升：《中国经济史论丛》第2册，1972年版第504页。</p>
<p>[22] 嘉庆间，“广东有将汉字夷对音刊成一书者，甚便于华人译字，而粤吏禁之。”魏源：《海国图志》卷二。</p>
<p>[23] 《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7页。</p>
<p>[24] 雍正《朱批谕旨》第四十六册，页二十七《皇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三页十二。</p>
<p>[25] 梁廷木丹：《粤海关志》卷二十八页二十六。</p>
<p>[26] 乾隆《东华续录》卷一一八，乾隆五十八年，《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四，嘉庆二十年。</p>
<p>[27]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六二九页三。</p>
<p>[28] 《皇朝文献通考》卷三十三，叶十五；《皇朝政典类纂》卷一一八页四。</p>
<p>[29] 后来听说有人“专收废铁溶化”作好铁出卖，于是改变政策。《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七七六，页四。</p>
<p>[30]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五十七第5120页，嘉庆二年上谕。</p>
<p>[31] 管同：《禁用洋货仪》，巫宝三等《中国近代经济思想与经济政策资料选取辑》第239页。</p>
<p>[32] John Pripps Practical Treatise on the China and Eastern Trade，译文见姚贤镐：前引书第244页。</p>
<p>[33] 清《圣祖实录》卷116，页18。</p>
<p>[34] “窃查生财之道，必致其源……。盖银两之所由生，其途二焉：一则矿砾之银也。……盖矿砾之开，事繁而难成，工费面不可必，其事未可骤论也。惟番舶之往来，以吾岁出[按指生产]之货而易其岁入之财。岁有所出，则于我豪无所损，而殖产交易，愈足以鼓艺业之勤”。《皇朝政典类纂》卷一一八页一至二。</p>
<p>大庭修：《日清贸易概观》，《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1期，引见李康华等：《中国对贸易史简论》1981年版第175页。</p>
<p>[35] 姚贤镐：前引书第59页。</p>
<p>[36]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1955年版第55页。</p>
<p>[37] 李伯祥、蔡永贵、鲍正延：《关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鸦片进口和白银外流数量》，《历史研究》1980年第5期。</p>
<p>[38] 据贸易差额计算，见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36页。过去记载，或谓1823—1834年由一千七八百万两增至三千万两（《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二，叶五）或谓语1837年各口岸合计达六千万两（《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六三○页七），大约是专指烟价，未计贸易净差。</p>
<p>[39]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二页五、十一。</p>
<p>[40] 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经济研究》1995处第1、2期。</p>
<p>[41] 李康华等：《中国对外贸易史简论》1891年版第420页。</p>
<p>[42] 英语coolie一词来自印度南部泰米尔语，与汉语“苦力”音义相通。印度的苦力贸易是英国废止黑奴贸易后，1838年由印度运苦力到英属毛里求的甘庶种植园劳动开始的。中国则更早就有葡萄牙人贩运中国苦力。又本节所用资料，除另有注明外，均采用自彭家礼近著《华工出国》一文（待发表）。</p>
<p>[43] 印光任等：《澳门记略》上卷，页二十五。</p>
<p>[44] H.B.Morse：The Ch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arding to China,Vol,3,p17—18。</p>
<p>[45] 姚贤镐：前引书第463—464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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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一章导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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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1 Aug 2012 00:26:43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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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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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第一章　导论 　　本书是《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第二卷。关于本书的指导思想和编写主旨已见本书第一卷许涤新所写的《总序》。这一章导论，是介绍我们在第二卷中考察的范围，阐明我们对考察对象和一些问题的基本观点，也涉及有关方法论问题。 一、分期和考察范围 　　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是个困难问题，史学界早有讨论，尚无定论。经济史的分期又比政治史更难。政治史上，一国政权的变更总是一件大事；我国习用断代史，美国常按历届总统任期记事，尚无不便。经济史中，则各部门兴衰互有参差，没有一个统领一切的标志。原来，中外史学都曾有过“事件构成历史”的传统，即主要指政治史而言，对经济史则不适用。按照恩格斯的思想，在本书第一卷中曾阐明我们一个基本观点，即一切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有它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它不是一个事件，不会突然发生，也不会蓦地消失。[1]并且，在政治史上有些突发事件，如异族入侵、宫廷政变，即可招致政权更替，另起一章。经济史却不是这样。任何重要变动，无论是田制、税制的改革，或是新生产方式的建立，都非纸命令朝夕可至，也非一场群众运动所蹴就。 　　经济现象的继承性和延续性不容忽视，否则就会割断历史。即以1840年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上限而论，似已无异议，但在经济史上难点仍多。如本书第一卷是考察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所论农业中萌芽的三种形式当时都还依稀难辨，以至在200多件农业雇工案例中能明确为资本主义性质者不过10例。它们都是在鸦片战争后继续发展，富农经济到20世纪初才成为一种经济成份，经营地主制的形成还更晚。手工业中的工场手工业的包习商形式也是在鸦片战争后才有了较快发展，不过，因为已跨过1840年这个界线，不再叫他资本主义萌芽而已。 　　上限如此，下限更难。我们参考史学界所提出的三分法、四分法等，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分期来说都不尽宜。经过考虑，我们认为：经济史的任何分期法，都不免带有随意性；根据任何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的观点，我们不去强调分期的原则意义，而不便宜行事，遵从习惯。预计写1840—1949年的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至少而150万字，势必分成两卷；若采用近代史习用的以五四运动为界，则两卷篇幅大体可以平衡；这就是理由。因而，我们以1920年作为本卷下限[2]，并名之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以便独立发行。 　　在 1840—1920年这个时期内，又以甲午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界，分为三个阶段，即1840—1894年；1895—1913年；1914—1920年。但在实际编写上并不受约束，而是按所叙内容自行处理。如在论述洋务派企业时就不是以1913年为界，而仅叙至1911年，因为接下去就是北洋政府的官办企业了；在论述北洋政府官办企业时甚至突破了1920年这个下限，而直叙到1926年，以免割裂材料。又如，在论述市场、商业、商业资本的发展时就不是分三个阶段，而是分两个阶段，甲午后直叙到1920年。在论述资本主义手工业的专节，由于资料限制，干脆不分阶段，一竿子插到底。再须声明者，关于资本主义农业，更难分段落，加以本卷书篇幅已过大，难予容纳，最后决定并入本书第三卷中专章处理，本卷只好告阙。 　　关于本书内容，在《总序》中曾有说明：“一部完整的资本主义发展史，应当包括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这三方面的历史”；但是，这样一部历史势必庞大不堪，我们也力有未逮，深感分学科研究的必要性，“所以，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把它写成一部经济史”。而在本卷编写过程中我们对此又有了进一步的体会。 　　本卷所叙，正是中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形成的时期，民族资本的发展是和从戊戌维新到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同步进行的，工人阶级也成长壮大。为此，我们安排了《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一节，由黄如桐写出初稿；《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壮大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一节，特约张同新写出初稿。同时，为了对本时期的经济关系进行集中分析，我们安排了《雇佣劳动制度和资本主义剥削”、“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性质和相互关系》两节，由姜铎写出初稿。但是，在编辑中，总感到体系难以协调，而且大大超过了本卷预计篇幅，难以容纳于一册。最后，决定除将一些直接有关历史发展的资料写入有关章节外，四节原文都予割爱。原来，我们的编写本书之前，已先编写了一本《旧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于是977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关于资本积累、雇佣劳动、剥削关系等资料尚称丰富。同时，我们已获悉刘明达编辑的14卷本的《中国工人阶级历史状况》已陆续会梓；在这种大型专业著作面前，我们的泛论更无必要了。 　　上面屡提到篇幅问题，这确是一个实际问题。一本书或一卷书都有它一定的可读规模，而更重要的是应当有它自己的特点。学术研究不是任何人的专利，各有其特点，才能互相补充，互相切磋，就每部书说，必须有所舍，才能有所取，不可求全。不过，本卷宗经上述删减，实际是把专论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的部分删掉，变成以讨论生产力的发展为主了，这是一个缺点。好在过去出版的近代经济史著作，多是以分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生产关系为重点，本书这种内容的偏在，正可作为前贤著作的补充。 　　作为经济史的书，本书经详析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为已任，并对重要的行业、企业和人物作些介绍，尽量保存数据完整。此外，我们还有如下一些考虑，也可算是本书特点。 　　第一，已出版的经济史著作，多是侧重于工农业生产，而对商业和市场注意不够。这一方面是由于商业史资料（除外贸外）比较缺乏，一方面也受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思想的影响，并常把我国近代商业的发展视为“畸形”。我们认为，社会产品的商品化、社会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演讲过程，而就近代就，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和工业一样，是国民经济近代化的标志之一。因而，本卷对于农村自然经济的分解、农产品的商品化、新式商业资本的兴起，以及市场交易量、商业资本总量等，考察较详，并都作出数量分析。所用市场、商业的资料，有许多是近年来新发掘的和新整理而尚未发表的，我们尽先介绍给读者。对于工业生产，则尽可能介绍一些前人比较忽视的生产技术演讲过程，供研究生产力发展规律的学者参考。 　　第二，对于交通运输业，过去经济史的研究似也注意不够。或以它是属于专业史范围，或以它属“非生产性”而轻视，或以为它是由于帝国主义推销洋货发展起来的，持否定态度。据我们考察，在我国微弱的近代化产业中交通运输业确定比较突出，1920年，在铁路、轮船、邮电部门的投资约为近代工矿业投资的1.4倍。这是面当然有帝国主义攫取铁路权、航运权等因素，但交通部门投资较大，乃是一个社会开始控化过程中应有的现象。以占投资最大比重的铁路而论，它的运输量中，占首位的是煤，其次是农产品、手工加工品；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本身也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我们打算在这方面作些分析，但终因专业知识不够，所作不够理想。 　　第三，在我们所讨论的时代，手工业的总产值约比近代化工厂的总产值大三倍半。尽管人们大体知道这一情况，但在近代经济史著作中，大都是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大烟囱工业，很少研究手工业，或者把它单纯地看成是落后的东西，以至看成是新式工业发展的障碍。我们不赞成这种看法。我们认为，既然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用品还是依靠手工业供给，它也就和传统农业一样，是我国工业化必须面对的现实的经济基础。事实上，我们是把手工业看成是我国传统经济内部的一个能动因素来进行研究的。这在下面还将伸论。这里要说明的是，近代工业和手工业如何划分界线，在理论上还是个争论的问题。鉴于当代国家在立法上多是按企业规模划分，本书在统计分分类上也按照1931年的《工厂法》，即雇工30人以上并使用发动机器者作为近代化工业；而在论述中则更多是从习惯。 二、外国在华资本 　　鸦片战争后，中国经济上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外国资本经营的、官僚资本经营和民族资本经营的近代化企业的相继出现，使原来完全以个体生产为基础的封建的中国，逐步演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本卷也是以这三种资本形式为线索，分别考察其发展变化。 　　我们把外国在华的工业资本，在机器采矿，钢铁冶炬和铁路等方面，比外国在华投资作为中国资本主义的一种资本形态，这在本书《总序》中已有详细说明。这里所要说明的只是：这种外国资本与我们今天对外开放政策下所说的外国资本有什么不同，以及它在当时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到何等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瓦解，第三世界独立国家兴起，世界局势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也发生重大变化。例如，战前的资本输出主要是输往殖民地、关殖民地和落后地区，现在则以输往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者占最大比重；战前的外国资本主要是投源开发和初级加工的产业部门，现在则转向石油化工、电子、汽车、新材料等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部门；同时，出现了投资多元化、跨国公司和生产国际化、经济一体化等趋势。近年来，国际剩余资本大量涌现，资本流通量超过了贸易流通量；资本流通的目的在于寻求最佳利润，利息率、汇率成为机制杠杆，投资一般不附带政治条件，吸引外国资本和技术，对加速国民经济现代化的进程，显然是有利的。 　　本书所讨论的鸦片战争后的外国在华资本则完全不是这样。它不仅不同于今天的外国资本，也不同于二次大战前的外国资本，忽视这一点，势必陷入非历史主义的错误。原来早期的海外投资，是一种殖民主义制度。而早期的殖民主义，既无资本输出，甚至也没有什么商品输出，其目的仅在于掠夺殖民地的财物。正如恩格斯论17、18世纪欧洲人侵略印度时所说：“目的是要从印度输入，谁也没想到向那里输出”。[3]欧洲人大规模入侵中国，已是在19世纪中叶，但是这种原始积累性质的掠夺仍然存在。直到60年代，他们还没有任何商品能在中国畅销（走私的鸦片除外），对华贸易一直处于逆差。从70年代到甲午战争前，以华贸易额按金价计增加不过1/3强。然而，通过暴力和其他非经济手段，他们已获取了巨大财富，养肥了大洋行，为他们在华投资奠立了基础。 　　资本主义列强是以一系列侵华战争、不平等条约和攫取特权在中国立足的。正如一位长期旅华的中国外交史和贸易史的作者所说，那是一个“投降与征服的时代”。[4]在这种朝代北京下形成的外国资本，是以帝国主义在华特权为基础，并服务于扩张这种特权；因而，并非资本这剩以至资本缺乏的国家，如俄国和日本，也在中国拥有巨额投资。而且，这种在华资本，总的说主要并不是来自他们本国，并不是资本输出，而主要是来自中国——包括战争赔款和勒索，鸦片走私和“租界”土地占有的暴利，中国商人向外商缴纳的保证金和附股，外商在中国发行股票和债券，外商银行在中国吸收存款和发行纸币等多种途径。 　　这种在特权保护下的、具有原始积累性质的外国资本，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外国资本，真是不可同日语。至于它对中国经济发生的作用，则是研究中国经济史的中外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论述既多，观点也有异。我们不在此评价，仅以简单事例，表明我们的看法。 　　鸦片战争，中国败于西方的船坚炮利。但当时中国在经济上还是一个自给略有余裕的大国，它发展国民经济所需的主要还不是资本，而是先进技术。我们估计，截至1894年，外国在华的全部投资约合2.34亿元，其中用于近代化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既本书所称产业资本的部分不过0.54亿元；又除轮船业外，用于近代化工业者只0.28亿元，仅及中国本国近代化工业资本的一半强。重要产业如机器制造、机械采矿、铁路、钢铁等都是由中国自筹资金创办，引进西方技术和设备；而外国资本投资于这些关键性产业，都是在中国人创业15年以至30年之后；外国资本在这里并未起什么先驱者或“示范”作用。 　　甲午战后，列强取得一系列经济特权，在中国瓜分势力范围，外资涌进。它们在华的投资总额，1914年约合42.56亿元，1920年约合45.52亿元，其中产业资本分别为10.21亿元和13.03亿元。 　　以1914年的总投资额43.56亿元而论（1920年的投资分配是从1914年的统计推出的），它的一半以上（21.51亿元）是对中国政府的贷款，而贷款的80%以上（17.82亿元）是战争赔款转化的债务和对中国政府的军事财政的军事财政贷款，这部分投资对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可说是无益有害的。总投资中约有6%（2.59亿元）是非企业使用的房地产人价值，它主要是由租界土地价格上涨而来；这部分投资对中国经济起码是无益的。总投资中有约45%（18.46亿元）是企业财产，其分配是：金融和贸易占45%，工业占20%，铁路和轮船占35%。这时候，铁路和轮船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中国借用外债修建的铁路里程已远超过外资直接修建的铁路，民间自行筹款修建铁路已曾形成高潮。外国资本有巨额的铁路直接投资（5.61亿元），完全是它们在华争夺势力范围的结果。外国在华工业投资仅占其总投资的9%（3.78亿元），远小于铁路直接投资，这部分投资对中国经济来说不无裨益。但是，从技术来看，直到1920年，它只是在电力工业上比较先进，其余都无足论；这时期国外新兴的基础化学工业和飞机工业，还是由中国本国资本引进的。 　　最后，说明一个中外产业的比较问题。过去的论述，多是认为外国在华资本自始即居压倒优势，以至成倍地超过本国产业资本，本书初稿的估计也有类似结果。[5]现在本书的估计,情况有所改变。我们估计，在近代化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资本中，中外资本所占的比重：1894年约为55.5%比44.5%；1911—1914年约为42.8%比57.2%；1920年约为48.4%比51.6%。就是说，本国产业资本原居优势，这应归功于洋务派企业的创建；甲午后让位于外资；但到1920年，中外产业资本又接近持平，这主要是由于民族资本发展的结果。 　　本书与前人估计不同的原因是：⑴我们把洋务派所办军用工业也计入产业资本，因为从它的经费来源分析，已基本上属于资本性质，并且它也非完全军用，实是中国机器、造船业的创举。⑵近年来对民族资本的研究，发掘不少新材料，户数的投资都增大。⑶更重要的是，外国资本大都是沿用雷麦（C. F. Remer）的估计（我们也是这样，不过加以修正），他所估实际是企业全部财产的价值；而对本国资本多半是根据企业的设立资本，相对偏低。这次我们对本国企业也用各种方法估算其全部财产的价值或全部使用的资金，数值就比过去增大了。这里，我们采用的是“资本是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这一原则，这原则对于中外资本都应同样适用。 三、官僚资本 　　本书《总序》中曾指出：“官僚资本是个通俗名称，原义并不明确”。近年来，史学界对这个词颇有争议。论者大都同意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有两种不同的资本形态，但不满意于把它们称之为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尤其对于把清代洋务派企业和北洋政府官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有异议，或者认为这个词只是指毛泽东所说的国民党时代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因而，我们有必要先作些说明。 　　据我们所见，在学术著述中，官僚资本一词早见于瞿秋白在1923年所写的《中国这资产阶级的发展》一文，他把洋务派经办的官办企业称这“官僚资本之第一种”，把官商合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之第二种”。[6]1929年，李达在《中国产业革命概况》一书中，说清代官僚在借外债时，“从中渔利，自肥私囊，形成官僚资本”。[7]这是官僚资本的另一含义 。1930年，日本学者橘朴在《中国社会の经济发达阶段》一文中，提出“梁士诒型”“张謇型”的官僚资本。[8]这主要是指北洋政府时期。1936年，吕振羽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中，把清政府的“国营事业的萌芽”称为官僚资本。[9]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国民党大官僚的以权营私、假公济私，1941年起大后方报刊和群众团体对官僚资本大张挞伐。至于毛泽东提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则为时甚晚，已是濒临解放的1947年了。 　　由此事见，官僚资本一词，内含屡变，但所指总是与官方和官僚关系密切、而与民间资本有区别的那一资本体系。本书《总序》中曾说：官僚资本“它的实质，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这些不同政权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并指出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决定于政权的性质，以及它的多种不同形式等。但国家资本主义是个政治经济学范畴，不便用于经济史著作，写历史最好用历史上已有的或习用的称谓，因而我们仍用官僚资本这个通俗的名称。从清代洋务派企业到国民党的官僚资本，随着政权的变更，这些企业的性质有所变化。但是，这种企业有官款支持（或所谓“软财政约束”），它大手大脚、低效益、多冗员、官僚主义十足的特点，则是始终一致的，甚至可说中外一致。而人们对官僚资本的通俗看法，也正是这些特点。 　　我们使用官僚资本一词是把它作为类称，主要在区别于民族资本和在统计分类时应用。在具体论述中，仍用已习用的称谓，如洋务派企业，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等。同样，民族资本一词也是含义不明的，我们在具体论述中仍用民间、民营、商办、华商等称谓。这里，我们有原则是：从历史习惯。 　　洋务运动和洋务派企业是近年来史学界讨论最热烈的问题之一，有大量论文和专著问世。以本书篇幅，不能深究讨论中的这些问题，无宁说，正因为已有大量论著，我们可以从简。这里，仅就洋务派企业的发展路线和经营体制上，略述我们的看法。 　　洋务派企业建设的重点，如当时人所说的“机船矿路”，即用西方技术和设备，从事机器（当时主要指兵器）、造船、开矿、钢铁、铁路等事业。这是在“求强” 的思潮下，一条从重工业开始的工业化路线。当时西方经济已进入“蒸汽和钢铁时代”（熊彼特语），这种路线自然带来追赶先进之义。但它也是一条无积累或低积累、并与中国传统经济脱节的路线，难以贯彻和持久。 　　洋务派企业的创办之初，由于决策失误、用人不当的经营腐朽，不少败局。但迄甲午战争前，仍有一定成绩。这表现在：创建了一批新式工业，规模林于当时外国在华工业；不忘培养技术人材，在生产技术上也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甲午后，情况变化。原办企业部分停顿，新的创建甚少。但有人说甲午战争标志着洋务派企业的破产，则非的论。一些大企业如江南船厂、汉冶萍公司、轮船招商局等都在这时改建扩建，铁路建设更为各时期之冠。我们估计，洋务派企业的资产值，1894年约为0.48亿元，1911年增为5.23亿元，扩大了10倍。1911年投资中，工业占16.1%，交通运输业占75.3%，银行业占8.6%。但是，这时期支持它发展的已不是王朝财政，而主要是外国错款了。占投资最大比重的铁路，90%是借外债修建的。同时，在一些大企业的经营上，也出现买办化的趋势。因而，在这种官僚资本发展的背后，实际是外国资本的延伸。其发展也不再是“机船矿路”路线了，原来“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呼声久已不闻。随着银行业的兴起，此后中国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就变成以金融资本带头了。 　　经营体制和由此引起的官商关系问题，恐怕是洋务派企业最大的内在弱点，我们还得从头说起。洋务派企业创建的时候，国际资本的技术市场尚未进入垄断阶段。这时，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最好是采取自由资本主义的道路。不过，当时我国尚无集中社会积累的机构，民间还没有创办大型企业的经验。而我国有悠久的官工业（那时是手工业）的传统，加以当时是首先以官办形式出现，这是很自然的。然而，官办事业的窳败已早为人知。远在明中叶即有人指出：“山泽之利，官取之则不足，民取之则有余”。[10]19世纪初，具有革新思想的魏源、包世臣等，即在采矿、海运等方面主张开放民营；洋务运动中，有识之士如王韬、郭嵩焘、薛福成、郑观应等，也主张办新式企业。但清王朝和大官僚总是不放权于民的，直到70年代办理轮船运输时，始有官督商办。而官督商办也是有其传统的，即历史上的招商制。招商制是将原由官府经营的事业招商人出资承办，由官府严加控制；它初用于盐政，明后期扩展于木政，清初用于铜政。至此，用于新式企业，一时有轮船招商局、矿务招商局之目。这种官督商办，以及甲午后的官商合办，仍是由官府严加控制，以至官商矛盾日益尖锐化，所谓“官夺商权难自主”[11]，自然不能发挥商办的经营效益。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第一章　导论</strong></p>
<p>　　本书是《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第二卷。关于本书的指导思想和编写主旨已见本书第一卷许涤新所写的《总序》。这一章导论，是介绍我们在第二卷中考察的范围，阐明我们对考察对象和一些问题的基本观点，也涉及有关方法论问题。</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分期和考察范围</strong></p>
<p>　　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是个困难问题，史学界早有讨论，尚无定论。经济史的分期又比政治史更难。政治史上，一国政权的变更总是一件大事；我国习用断代史，美国常按历届总统任期记事，尚无不便。经济史中，则各部门兴衰互有参差，没有一个统领一切的标志。原来，中外史学都曾有过“事件构成历史”的传统，即主要指政治史而言，对经济史则不适用。按照恩格斯的思想，在本书第一卷中曾阐明我们一个基本观点，即一切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有它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它不是一个事件，不会突然发生，也不会蓦地消失。[1]并且，在政治史上有些突发事件，如异族入侵、宫廷政变，即可招致政权更替，另起一章。经济史却不是这样。任何重要变动，无论是田制、税制的改革，或是新生产方式的建立，都非纸命令朝夕可至，也非一场群众运动所蹴就。</p>
<p>　　经济现象的继承性和延续性不容忽视，否则就会割断历史。即以1840年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上限而论，似已无异议，但在经济史上难点仍多。如本书第一卷是考察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所论农业中萌芽的三种形式当时都还依稀难辨，以至在200多件农业雇工案例中能明确为资本主义性质者不过10例。它们都是在鸦片战争后继续发展，富农经济到20世纪初才成为一种经济成份，经营地主制的形成还更晚。手工业中的工场手工业的包习商形式也是在鸦片战争后才有了较快发展，不过，因为已跨过1840年这个界线，不再叫他资本主义萌芽而已。</p>
<p>　　上限如此，下限更难。我们参考史学界所提出的三分法、四分法等，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分期来说都不尽宜。经过考虑，我们认为：经济史的任何分期法，都不免带有随意性；根据任何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的观点，我们不去强调分期的原则意义，而不便宜行事，遵从习惯。预计写1840—1949年的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至少而150万字，势必分成两卷；若采用近代史习用的以五四运动为界，则两卷篇幅大体可以平衡；这就是理由。因而，我们以1920年作为本卷下限[2]，并名之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以便独立发行。</p>
<p>　　在 1840—1920年这个时期内，又以甲午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界，分为三个阶段，即1840—1894年；1895—1913年；1914—1920年。但在实际编写上并不受约束，而是按所叙内容自行处理。如在论述洋务派企业时就不是以1913年为界，而仅叙至1911年，因为接下去就是北洋政府的官办企业了；在论述北洋政府官办企业时甚至突破了1920年这个下限，而直叙到1926年，以免割裂材料。又如，在论述市场、商业、商业资本的发展时就不是分三个阶段，而是分两个阶段，甲午后直叙到1920年。在论述资本主义手工业的专节，由于资料限制，干脆不分阶段，一竿子插到底。再须声明者，关于资本主义农业，更难分段落，加以本卷书篇幅已过大，难予容纳，最后决定并入本书第三卷中专章处理，本卷只好告阙。</p>
<p>　　关于本书内容，在《总序》中曾有说明：“一部完整的资本主义发展史，应当包括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这三方面的历史”；但是，这样一部历史势必庞大不堪，我们也力有未逮，深感分学科研究的必要性，“所以，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把它写成一部经济史”。而在本卷编写过程中我们对此又有了进一步的体会。</p>
<p>　　本卷所叙，正是中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形成的时期，民族资本的发展是和从戊戌维新到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同步进行的，工人阶级也成长壮大。为此，我们安排了《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一节，由黄如桐写出初稿；《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壮大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一节，特约张同新写出初稿。同时，为了对本时期的经济关系进行集中分析，我们安排了《雇佣劳动制度和资本主义剥削”、“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性质和相互关系》两节，由姜铎写出初稿。但是，在编辑中，总感到体系难以协调，而且大大超过了本卷预计篇幅，难以容纳于一册。最后，决定除将一些直接有关历史发展的资料写入有关章节外，四节原文都予割爱。原来，我们的编写本书之前，已先编写了一本《旧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于是977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关于资本积累、雇佣劳动、剥削关系等资料尚称丰富。同时，我们已获悉刘明达编辑的14卷本的《中国工人阶级历史状况》已陆续会梓；在这种大型专业著作面前，我们的泛论更无必要了。</p>
<p>　　上面屡提到篇幅问题，这确是一个实际问题。一本书或一卷书都有它一定的可读规模，而更重要的是应当有它自己的特点。学术研究不是任何人的专利，各有其特点，才能互相补充，互相切磋，就每部书说，必须有所舍，才能有所取，不可求全。不过，本卷宗经上述删减，实际是把专论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的部分删掉，变成以讨论生产力的发展为主了，这是一个缺点。好在过去出版的近代经济史著作，多是以分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生产关系为重点，本书这种内容的偏在，正可作为前贤著作的补充。</p>
<p>　　作为经济史的书，本书经详析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为已任，并对重要的行业、企业和人物作些介绍，尽量保存数据完整。此外，我们还有如下一些考虑，也可算是本书特点。</p>
<p>　　第一，已出版的经济史著作，多是侧重于工农业生产，而对商业和市场注意不够。这一方面是由于商业史资料（除外贸外）比较缺乏，一方面也受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思想的影响，并常把我国近代商业的发展视为“畸形”。我们认为，社会产品的商品化、社会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演讲过程，而就近代就，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和工业一样，是国民经济近代化的标志之一。因而，本卷对于农村自然经济的分解、农产品的商品化、新式商业资本的兴起，以及市场交易量、商业资本总量等，考察较详，并都作出数量分析。所用市场、商业的资料，有许多是近年来新发掘的和新整理而尚未发表的，我们尽先介绍给读者。对于工业生产，则尽可能介绍一些前人比较忽视的生产技术演讲过程，供研究生产力发展规律的学者参考。</p>
<p>　　第二，对于交通运输业，过去经济史的研究似也注意不够。或以它是属于专业史范围，或以它属“非生产性”而轻视，或以为它是由于帝国主义推销洋货发展起来的，持否定态度。据我们考察，在我国微弱的近代化产业中交通运输业确定比较突出，1920年，在铁路、轮船、邮电部门的投资约为近代工矿业投资的1.4倍。这是面当然有帝国主义攫取铁路权、航运权等因素，但交通部门投资较大，乃是一个社会开始控化过程中应有的现象。以占投资最大比重的铁路而论，它的运输量中，占首位的是煤，其次是农产品、手工加工品；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本身也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我们打算在这方面作些分析，但终因专业知识不够，所作不够理想。</p>
<p>　　第三，在我们所讨论的时代，手工业的总产值约比近代化工厂的总产值大三倍半。尽管人们大体知道这一情况，但在近代经济史著作中，大都是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大烟囱工业，很少研究手工业，或者把它单纯地看成是落后的东西，以至看成是新式工业发展的障碍。我们不赞成这种看法。我们认为，既然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用品还是依靠手工业供给，它也就和传统农业一样，是我国工业化必须面对的现实的经济基础。事实上，我们是把手工业看成是我国传统经济内部的一个能动因素来进行研究的。这在下面还将伸论。这里要说明的是，近代工业和手工业如何划分界线，在理论上还是个争论的问题。鉴于当代国家在立法上多是按企业规模划分，本书在统计分分类上也按照1931年的《工厂法》，即雇工30人以上并使用发动机器者作为近代化工业；而在论述中则更多是从习惯。</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外国在华资本</strong></p>
<p>　　鸦片战争后，中国经济上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外国资本经营的、官僚资本经营和民族资本经营的近代化企业的相继出现，使原来完全以个体生产为基础的封建的中国，逐步演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本卷也是以这三种资本形式为线索，分别考察其发展变化。</p>
<p>　　我们把外国在华的工业资本，在机器采矿，钢铁冶炬和铁路等方面，比外国在华投资作为中国资本主义的一种资本形态，这在本书《总序》中已有详细说明。这里所要说明的只是：这种外国资本与我们今天对外开放政策下所说的外国资本有什么不同，以及它在当时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到何等作用。</p>
<p>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瓦解，第三世界独立国家兴起，世界局势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也发生重大变化。例如，战前的资本输出主要是输往殖民地、关殖民地和落后地区，现在则以输往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者占最大比重；战前的外国资本主要是投源开发和初级加工的产业部门，现在则转向石油化工、电子、汽车、新材料等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部门；同时，出现了投资多元化、跨国公司和生产国际化、经济一体化等趋势。近年来，国际剩余资本大量涌现，资本流通量超过了贸易流通量；资本流通的目的在于寻求最佳利润，利息率、汇率成为机制杠杆，投资一般不附带政治条件，吸引外国资本和技术，对加速国民经济现代化的进程，显然是有利的。</p>
<p>　　本书所讨论的鸦片战争后的外国在华资本则完全不是这样。它不仅不同于今天的外国资本，也不同于二次大战前的外国资本，忽视这一点，势必陷入非历史主义的错误。原来早期的海外投资，是一种殖民主义制度。而早期的殖民主义，既无资本输出，甚至也没有什么商品输出，其目的仅在于掠夺殖民地的财物。正如恩格斯论17、18世纪欧洲人侵略印度时所说：“目的是要从印度输入，谁也没想到向那里输出”。[3]欧洲人大规模入侵中国，已是在19世纪中叶，但是这种原始积累性质的掠夺仍然存在。直到60年代，他们还没有任何商品能在中国畅销（走私的鸦片除外），对华贸易一直处于逆差。从70年代到甲午战争前，以华贸易额按金价计增加不过1/3强。然而，通过暴力和其他非经济手段，他们已获取了巨大财富，养肥了大洋行，为他们在华投资奠立了基础。</p>
<p>　　资本主义列强是以一系列侵华战争、不平等条约和攫取特权在中国立足的。正如一位长期旅华的中国外交史和贸易史的作者所说，那是一个“投降与征服的时代”。[4]在这种朝代北京下形成的外国资本，是以帝国主义在华特权为基础，并服务于扩张这种特权；因而，并非资本这剩以至资本缺乏的国家，如俄国和日本，也在中国拥有巨额投资。而且，这种在华资本，总的说主要并不是来自他们本国，并不是资本输出，而主要是来自中国——包括战争赔款和勒索，鸦片走私和“租界”土地占有的暴利，中国商人向外商缴纳的保证金和附股，外商在中国发行股票和债券，外商银行在中国吸收存款和发行纸币等多种途径。</p>
<p>　　这种在特权保护下的、具有原始积累性质的外国资本，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外国资本，真是不可同日语。至于它对中国经济发生的作用，则是研究中国经济史的中外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论述既多，观点也有异。我们不在此评价，仅以简单事例，表明我们的看法。</p>
<p>　　鸦片战争，中国败于西方的船坚炮利。但当时中国在经济上还是一个自给略有余裕的大国，它发展国民经济所需的主要还不是资本，而是先进技术。我们估计，截至1894年，外国在华的全部投资约合2.34亿元，其中用于近代化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既本书所称产业资本的部分不过0.54亿元；又除轮船业外，用于近代化工业者只0.28亿元，仅及中国本国近代化工业资本的一半强。重要产业如机器制造、机械采矿、铁路、钢铁等都是由中国自筹资金创办，引进西方技术和设备；而外国资本投资于这些关键性产业，都是在中国人创业15年以至30年之后；外国资本在这里并未起什么先驱者或“示范”作用。</p>
<p>　　甲午战后，列强取得一系列经济特权，在中国瓜分势力范围，外资涌进。它们在华的投资总额，1914年约合42.56亿元，1920年约合45.52亿元，其中产业资本分别为10.21亿元和13.03亿元。</p>
<p>　　以1914年的总投资额43.56亿元而论（1920年的投资分配是从1914年的统计推出的），它的一半以上（21.51亿元）是对中国政府的贷款，而贷款的80%以上（17.82亿元）是战争赔款转化的债务和对中国政府的军事财政的军事财政贷款，这部分投资对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可说是无益有害的。总投资中约有6%（2.59亿元）是非企业使用的房地产人价值，它主要是由租界土地价格上涨而来；这部分投资对中国经济起码是无益的。总投资中有约45%（18.46亿元）是企业财产，其分配是：金融和贸易占45%，工业占20%，铁路和轮船占35%。这时候，铁路和轮船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中国借用外债修建的铁路里程已远超过外资直接修建的铁路，民间自行筹款修建铁路已曾形成高潮。外国资本有巨额的铁路直接投资（5.61亿元），完全是它们在华争夺势力范围的结果。外国在华工业投资仅占其总投资的9%（3.78亿元），远小于铁路直接投资，这部分投资对中国经济来说不无裨益。但是，从技术来看，直到1920年，它只是在电力工业上比较先进，其余都无足论；这时期国外新兴的基础化学工业和飞机工业，还是由中国本国资本引进的。</p>
<p>　　最后，说明一个中外产业的比较问题。过去的论述，多是认为外国在华资本自始即居压倒优势，以至成倍地超过本国产业资本，本书初稿的估计也有类似结果。[5]现在本书的估计,情况有所改变。我们估计，在近代化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资本中，中外资本所占的比重：1894年约为55.5%比44.5%；1911—1914年约为42.8%比57.2%；1920年约为48.4%比51.6%。就是说，本国产业资本原居优势，这应归功于洋务派企业的创建；甲午后让位于外资；但到1920年，中外产业资本又接近持平，这主要是由于民族资本发展的结果。</p>
<p>　　本书与前人估计不同的原因是：⑴我们把洋务派所办军用工业也计入产业资本，因为从它的经费来源分析，已基本上属于资本性质，并且它也非完全军用，实是中国机器、造船业的创举。⑵近年来对民族资本的研究，发掘不少新材料，户数的投资都增大。⑶更重要的是，外国资本大都是沿用雷麦（C. F. Remer）的估计（我们也是这样，不过加以修正），他所估实际是企业全部财产的价值；而对本国资本多半是根据企业的设立资本，相对偏低。这次我们对本国企业也用各种方法估算其全部财产的价值或全部使用的资金，数值就比过去增大了。这里，我们采用的是“资本是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这一原则，这原则对于中外资本都应同样适用。</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官僚资本</strong></p>
<p>　　本书《总序》中曾指出：“官僚资本是个通俗名称，原义并不明确”。近年来，史学界对这个词颇有争议。论者大都同意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有两种不同的资本形态，但不满意于把它们称之为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尤其对于把清代洋务派企业和北洋政府官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有异议，或者认为这个词只是指毛泽东所说的国民党时代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因而，我们有必要先作些说明。</p>
<p>　　据我们所见，在学术著述中，官僚资本一词早见于瞿秋白在1923年所写的《中国这资产阶级的发展》一文，他把洋务派经办的官办企业称这“官僚资本之第一种”，把官商合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之第二种”。[6]1929年，李达在《中国产业革命概况》一书中，说清代官僚在借外债时，“从中渔利，自肥私囊，形成官僚资本”。[7]这是官僚资本的另一含义 。1930年，日本学者橘朴在《中国社会の经济发达阶段》一文中，提出“梁士诒型”“张謇型”的官僚资本。[8]这主要是指北洋政府时期。1936年，吕振羽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中，把清政府的“国营事业的萌芽”称为官僚资本。[9]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国民党大官僚的以权营私、假公济私，1941年起大后方报刊和群众团体对官僚资本大张挞伐。至于毛泽东提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则为时甚晚，已是濒临解放的1947年了。</p>
<p>　　由此事见，官僚资本一词，内含屡变，但所指总是与官方和官僚关系密切、而与民间资本有区别的那一资本体系。本书《总序》中曾说：官僚资本“它的实质，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这些不同政权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并指出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决定于政权的性质，以及它的多种不同形式等。但国家资本主义是个政治经济学范畴，不便用于经济史著作，写历史最好用历史上已有的或习用的称谓，因而我们仍用官僚资本这个通俗的名称。从清代洋务派企业到国民党的官僚资本，随着政权的变更，这些企业的性质有所变化。但是，这种企业有官款支持（或所谓“软财政约束”），它大手大脚、低效益、多冗员、官僚主义十足的特点，则是始终一致的，甚至可说中外一致。而人们对官僚资本的通俗看法，也正是这些特点。</p>
<p>　　我们使用官僚资本一词是把它作为类称，主要在区别于民族资本和在统计分类时应用。在具体论述中，仍用已习用的称谓，如洋务派企业，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等。同样，民族资本一词也是含义不明的，我们在具体论述中仍用民间、民营、商办、华商等称谓。这里，我们有原则是：从历史习惯。</p>
<p>　　洋务运动和洋务派企业是近年来史学界讨论最热烈的问题之一，有大量论文和专著问世。以本书篇幅，不能深究讨论中的这些问题，无宁说，正因为已有大量论著，我们可以从简。这里，仅就洋务派企业的发展路线和经营体制上，略述我们的看法。</p>
<p>　　洋务派企业建设的重点，如当时人所说的“机船矿路”，即用西方技术和设备，从事机器（当时主要指兵器）、造船、开矿、钢铁、铁路等事业。这是在“求强” 的思潮下，一条从重工业开始的工业化路线。当时西方经济已进入“蒸汽和钢铁时代”（熊彼特语），这种路线自然带来追赶先进之义。但它也是一条无积累或低积累、并与中国传统经济脱节的路线，难以贯彻和持久。</p>
<p>　　洋务派企业的创办之初，由于决策失误、用人不当的经营腐朽，不少败局。但迄甲午战争前，仍有一定成绩。这表现在：创建了一批新式工业，规模林于当时外国在华工业；不忘培养技术人材，在生产技术上也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甲午后，情况变化。原办企业部分停顿，新的创建甚少。但有人说甲午战争标志着洋务派企业的破产，则非的论。一些大企业如江南船厂、汉冶萍公司、轮船招商局等都在这时改建扩建，铁路建设更为各时期之冠。我们估计，洋务派企业的资产值，1894年约为0.48亿元，1911年增为5.23亿元，扩大了10倍。1911年投资中，工业占16.1%，交通运输业占75.3%，银行业占8.6%。但是，这时期支持它发展的已不是王朝财政，而主要是外国错款了。占投资最大比重的铁路，90%是借外债修建的。同时，在一些大企业的经营上，也出现买办化的趋势。因而，在这种官僚资本发展的背后，实际是外国资本的延伸。其发展也不再是“机船矿路”路线了，原来“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呼声久已不闻。随着银行业的兴起，此后中国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就变成以金融资本带头了。</p>
<p>　　经营体制和由此引起的官商关系问题，恐怕是洋务派企业最大的内在弱点，我们还得从头说起。洋务派企业创建的时候，国际资本的技术市场尚未进入垄断阶段。这时，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最好是采取自由资本主义的道路。不过，当时我国尚无集中社会积累的机构，民间还没有创办大型企业的经验。而我国有悠久的官工业（那时是手工业）的传统，加以当时是首先以官办形式出现，这是很自然的。然而，官办事业的窳败已早为人知。远在明中叶即有人指出：“山泽之利，官取之则不足，民取之则有余”。[10]19世纪初，具有革新思想的魏源、包世臣等，即在采矿、海运等方面主张开放民营；洋务运动中，有识之士如王韬、郭嵩焘、薛福成、郑观应等，也主张办新式企业。但清王朝和大官僚总是不放权于民的，直到70年代办理轮船运输时，始有官督商办。而官督商办也是有其传统的，即历史上的招商制。招商制是将原由官府经营的事业招商人出资承办，由官府严加控制；它初用于盐政，明后期扩展于木政，清初用于铜政。至此，用于新式企业，一时有轮船招商局、矿务招商局之目。这种官督商办，以及甲午后的官商合办，仍是由官府严加控制，以至官商矛盾日益尖锐化，所谓“官夺商权难自主”[11]，自然不能发挥商办的经营效益。</p>
<p>　　甲午战败，洋务派企业弱点毕露，并鉴于日本于1880年颁布条例，将国营厂矿出售给民营后实业大振，一时朝野掀起一个民办的思潮。1895年，康有为上皇帝书称官督商办是“自蹙其国”，应“一付于民”，“纵民为之”；顺天府尹胡  芬、给事中褚成博奏请军工改为商办，舆论响应。清廷则仍固守招商成例，但谕令军工招商。以后，一些官办纺织工厂因“招商顶替”或出租转化为民族资本，有些大企业实行商业经营得以扩大生产，有些军工业兼造民用。但同时，也出现轮船招商局“隶部”（指邮传部）和电报局改为官办的逆流，以致“各省华商，咨嗟太息”，“凡在商股，莫不寒心”。[12]这股逆流延至北洋政府,它将艰苦经营的民办铁路几乎全部收归国有。</p>
<p>　　北洋政府库贫如洗，加以各省军阀割据，经济上更少建树。不过，这时期的官僚资本仍有增箍，我们估计到1920年共达9.02亿元，比1911年增加72%强。增长最快的是银行业，次为邮电，再次为工业和铁路。这时官僚资本的发展，就更多地是依赖外债了。</p>
<p>　　甲午以后，官僚资本之日益依赖于外国借款，不能完全归之于中国资本贫乏。这时候，中国社会已有一定的资本集成能力，从下述民族资本比较坚定的增长率可知，19世纪末的民办铁路高潮中，数月间集资6,000万元，亦可佐证。官僚资本之不能利用社会积累，屡招商股无效，实因“官商本相隔阂”，商“一闻官办辄蹙额，视为畏途”[13]所致。这种官商矛盾，阻碍着中国经济事业的发展，成为中国近代化过程中的一大消极因素。而且源远流长，直到国民党政权时代，“官夺商权”之事仍层出不穷。官权炙手，利亦随之；有人用“封建性”来解释它，恐不尽然。</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四、民族资本</strong></p>
<p>　　民族资本的近代企业产生较晚，它一开始就受到外国资本的压迫和官僚资本的排挤；过去的论述常是强调其软弱性，描述它发展微弱，似乎不堪一击。我们考察它在本时期内的发展，却是比较乐观。据我们估计，民间产业资本，1894年约值2,000万元，为官僚资本的42%；1913年为2.87亿元，为官僚资本的60%；1920年再增为5.80亿元，已是官僚资本的87%了。官僚产业资本主要在交通运输业，外国在华的产业资本也以交通运输业为多。民族资本确实在创办航运业时屡受摧残，民办铁路更等于被没收。但若专就工业投资而论（包括制造业、矿冶业、水电业），民族资本在1913年已远超过官僚资本，约抵外国资本的一半；至1920年就发展为官僚资本的4倍，而与外国资本并驾齐驱了。这里，我们的估价方法前已言及，民间资本十分分散，过去资料遗漏也多；又其设立资本传统性偏小，靠借入资本挹注；这都是我们估值比过去不同的原因。但也可看出，它的分布面广，与商业资本和社会积累关系密切，也正是它的优势，非官僚资本和外国资本所能比拟。<br />
　<br />
　　我们曾将1894—1920年间中外产业资本发展的可比值即年增长率加以比较。发现官僚资本的发展在1911年以后就进入颓势，外国资本的发展也在1914年以后受挫，惟民族资本始终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率，全时期平均发展速度为13.8%，还略高于外国资本的13.1%。这说明它有旺盛的生命力，是中国工业化希望之所在。我们又选择主要行业，按设备能力、产量或产值来测算民族资本的发展速度，结果与资本增长速度基本相同。</p>
<p>　　但是，从这两种测算中已可看出。民族产业资本在后一阶段，即1914—1920年的所谓进一步发展阶段，它的发展速度已不如前一阶段、即1894—1913年的初步发展阶段了；一次大战时期所谓“黄金时代”实际是指高利润，而不是高投资。并且，在前一阶段，民族产业资本的发展是在甲午战败后的“设厂自救”和收回利权运动的推动下，与从戊戌维新到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爱国民主运动同步进行的，这种发展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它在后一阶段的发展，则主要是在一次大战爆发后，随之出现的进口减少、出口增加、金贵银贱、工业品价格上升幅度超过原料品价格和工资上升幅度等市场因素造成的。这些都是临时起作用的因素，一旦市场形势变化，就会发生危机。因此，我们在目睹民族产业欣欣向荣之际，也着实为它抱着无限的隐忧。</p>
<p>　　在本书中，我们是把民族资本的近代化工业同资本主义手工业同时进行考察的。资本主义手工业是民族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是我们无法估计其投资额而已。但我们可以估计1920年手工制造业的总产值约为42.61亿元，如果资本主义手工业（工场手工业和散工制）的总产值占整个手工业总产值的30%，那它就要比中外近代化工厂的全部总产值还要大40%左右。我们不能肯定这一惊人的结果，但资本主义手工业的重要性是可以想见的。</p>
<p>　　机器大工业要取代手工业，这是一条经济规律。但在经济史上，还有它更复杂的历史规律。鸦片战争后，除手纺、踹布、土钢、土针等少数手工行业受到洋货摧残、以至被消灭外，其余仍在维持，而大部分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在本书所考察的时期，我们发现，随着市场的扩大，手工业尤其是资本主义手工业，几乎是与近代化工业并行发展的。近代化工业发展最快的时候，也是手工业尤其是资本主义手工业发展最快的时候；1920年可能是手工业总产值的最高峰。[14]</p>
<p>　　我们还发现，在资本主义手工业的发展中有明显的技术改革和向机械动力过渡的现象。如在缫丝业中，由手摇丝车到足踏丝车、再到蒸汽动力丝车；在制棉业中，由手摇轧花车到足踏皮榻轧花车，再到动力齿轮轧花车；在榨油业中，由木槽锲入榨到人力螺丝油榨，再到动力水压油榨；在磨粉业中，由畜力石磨到火轮石磨，再到电力钢磨。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在棉织业和丝织业中，由投梭机到手拉机，再到足踏铁轮机以至足踏自动提花机，最后是电力织机。当然，本时期内，实行技术改革的只是各行业中的部分业户；不过，上述六业都是大行业，其产值占全部手工业产值的60%。还可注意的是，这些革新的技术设备，大半是日本人在同时期内创造的，中国仿制；说明日本的工业化过程中并未忽视改造手工业。</p>
<p>　　这就又涉及工业化的道路问题。洋务派曾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体制，但在实际办企业时却是全盘移植外国的，边螺丝钉都是进口的。民族资本并不完全是这样的。民族资本的两大工业是缫丝和棉纺。最早，陈启源在广东创办丝厂时，是把法国式丝车改为足踏、汽喉（蒸汽煮茧），然后发展为动力小型丝厂，以适应广东农村的多造蚕茧，到1913年，广东的生丝出口已基本上厂丝化即近代化了。上海则一开始就进口当时最先进的意大利式丝车，建大型厂；到1913年，上海丝产量还不及广东一半，出口仍主要依靠土丝。这一年，民族资本在缫丝业的的投资还略大于在棉纺织业的投资，此后，棉纺织就成为民族工业的支柱，也是中国近代比较最有发展的工业了。但是，和李鸿章、张之洞之办“织布局”不同，民族资本的棉纺织业一开始就是以纺纱为主，故称纱厂，将纱卖给农村的织户，用手工织布。本时期经营最有成效的、张謇在南通创办的大生纱厂，更是以生产12支纱为主，以适应通梅棉花；在管理上也是“停车歇夏”，以适应当地农业习惯。机器纺纱与手工织布相结合，推动了城镇手工织布厂的发展（到1920年约有2,000余家），也推动了南通、定县、高阳、宝坻等农村手织布区的勃兴（它们大部分是散工制式的资本主义生产）。这就是大工业的联进（linkage）效应。1920年以后，中国就逐渐由棉纱净进口变为净出口；纱厂开始增设布机；到30年代，洋布的进口也不足道了。</p>
<p>　　从这里，我们隐约地看见一条土洋结合、以农村为基地的新式工业发展的道路，也许可称之为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在南通，张謇借大生纱厂之力，倡组垦殖公司，变盐滩为棉花生产基地；进而创办起包括农、工、商、运输、银行的“南通实业”体系，尤为当时民族资本的一项盛举。在当时国际和国内条件下，中国要走近年来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所走的外向型经济发展道路是不现实的，这种土洋结合、以农村为基地的道路不失为可考虑之一途。但是，也正由于当时的国际和国内条件，民族资本发展新工业的努力总的说是失败的，张謇的乡土建设路线也是败于又口岸、租界为基地的半殖民地型发展路线。因而，我们虽然看到一些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的憧影，却不能总结出什么历史经验。</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五、自然经济的分解和商业资本的发展</strong></p>
<p>　　自80年代初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以来，关于我国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演化，也成为史学界热烈讨论的一个问题。目前的讨论还多少侧重于理论方面，本书则主要是探索其历史过程，并力求提供数量根据。我们是从两方面进行考察的，即农村经济耕织结合的分解过程和农产品的商品化过程。</p>
<p>　　耕织结合或“男耕女织”经济的分解，一向是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但一直没有一个系统的定量分析。我们早就委托徐新吾组织了一个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并为编写《江南土布史》（已完成）之用，他们努力数载，编成《1840—1936年中国棉手工业的产销估计》，作为本书附录。这项估计未必准确，但涉及方面即广，颇为细致。桉该项估计，到1920年，全国农村土布生产用纱，已有50.8%是机制纱（主要是国内产纱），全国棉布消费量中有28.6%是机制布（主要是进口布）。但从详细估算中可以看出，棉手工业的分解过程，地区间有先后，各时期速度不同，商品布和自给布情况迥异，前进中并有回潮。而最足以启发我们思考的是：植棉与纺纱的分离、纺纱与织布的分离、纺织与农业的分离，属于不同层次，具有不同作用，形成不同市场。这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现象，不能用“洋纱破坏土纺、洋布排挤土布”的简单概念作伤感性的回顾。不过，在考虑了这些复杂因素之后，我们感觉到，近80年来棉手工业分解的实际效果要小于上述数字所表达的表面价值，迄1920年，我国农村经济是耕织结合还是十分紧密的。</p>
<p>　　农产品商品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本书第一卷就对明清市场作了概括的考察。本卷，是用各种方法估计出1840—1920年粮食和茶、蚕茧、烟、大豆等主要经济作物的商品量、商品率和商品值，分析其各时期增长情况，顺便也考察它们所占耕地面积和所需劳动力，以及价格变动因素。鸦片战争后，农新产品商品化的加速首先是受茶、丝等出口的刺激引起的，我们的估算也常是从外贸入手；但是这主要是因为外贸有较完整统计。事实上，主要农产品的交易额中粮食独占70%以上，它完全是内销的，有出口的农产商品大多也是以内销为主。从长期看，农产品的商品化主要依靠国内市场，又依靠于国内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从本时期的经历看，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不稳定，造成我国一些农产品商品化过程的曲折和价格损失，而大量纺织品的进口，又是棉花商品化的一个抑制力量。再从农业本身看，农业生产结构之长期得不到改善，又成为阻碍农产品商品化的内在因素。我们估计，到1920年，粮食的商品率还不过16%左右；经济作物因与粮食争地，不能充分发展，畜牧业相对地不发达，都是阻碍农产品商品化的直接原因。而这种情况，也只有依靠国有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才能逐步改变。</p>
<p>　　我们估计，主要农产品的商品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在1840—1894年的54年间，增长还不到一倍，年率不足1.3%；在1895—1920年的25年间，约增长47%，年率约1.6%。后一时期速度略有增长，可归功于工业化的发展，但总的说，速度甚低。加上前述耕织分离过程的缓慢，说明迄1920年，我国农村经济中仍是自然经济占绝对优势。</p>
<p>　　商业方面，本书经较多篇幅考察了买办、买办制度和从事进出口商品的华商的情况；因为这是鸦片战争后新兴的事物，作为经济史，有必要研究其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但是，从市场交易量来说，仍是传统商业占最大比重。对于传统商业，我们不造成简单地把它作为“封建商业”而否定它在近代经济中的作用的观点。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商业资本是最古老的资本形式，它一开始就执行着资本的职能，发挥着促进交换价值的生产和使产品变成商品的作用。[15]本书第一卷中曾考察了它在促发资本主义萌芽中的作用，在本时期内，它就有了促使旧生产方式解体的作用。尽管如上所说，由于我国旧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这个解体过程进行得十分缓慢；但是，因为已有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它“导向何处”的问题已经解决了。[16]事实上，传统商业并不只是经营传统商品，而是日益经营更多的近代工业产品，当然也经营洋货。商业上的保守性在于它行业间或地域上的排它性，或者说行会性，但是，中国早就有了统一的市场，由各级商人组成商品流通系统和商业网络。在中国近代市场上，我们找不出那种严格的二元经济理论的根据。</p>
<p>　　商业资本的数量远大于工业资本的数量，以至有的经济史学家把它看作是“畸形”的、乃至是半殖民地性的表现。在我们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近代中国，商业资本所媒价的交易，主要不是工业品，而是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我们估计，1920年，我国市场上的商品总值约为8 0.44亿元，其中农产品占48.6%，手工业品占37.0%，工厂和矿冶业产品只占14.4%；再加上进口商品净值11.88亿元，共为92.23亿元。依此商品值，可估算出货商的商业资本总额约为23亿元。再加上外商在华的商业资本（可视为在国际市场上运用的资本），共为31.7亿元.这个商业资本总数,与当年的中外工业资本总数对比,约为3比1.我们还可算出,在1894年，这个比数约为9.7比1，而1913年约为3.5比1。我们的估算不很精确，也许很不精确，但这种变化趋势是存在的，也是合理的。如果把它们化成年增长率，则工业资本为10.6%，商业资本为5.7%。商业资本增长率慢，和我们前面所说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十分缓慢的结论是一致的（因为农产品占交易量最大份额），当然也和本时期金融来、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有关（这种发展有利于商业资本的节约）。</p>
<p>　　和对待传统商业一样，在考察民族金额资本的时候，我们是把历史悠久的票号、钱庄包括在内，而不象某些经济史学者那样， 因其“封建性”而把它们排除在近代经济之外。从理论上说，这种资本的原始形式，即高利贷形式，就已是“纯粹的货币资本”或“资本本身”了。[17]从实践上说，票号、钱庄确实是市场上起着借贷资本的作用，而且直到1911年民族资本的新式银行兴起后，银行在资力、信用与工商业的关系上仍然抵不过钱庄。在本时期，票号、钱庄、银行有资力（指它们的营运资金，或股本加存款）主要用于商业信用。市场上的金额资本总额和商业资本总额始终保持比较稳定的比例，它们的增长率也大体相符（6.7%和5.7%），说明我们这种处理方法还是合理的。</p>
<p>　　以上可见对于近代中国经济的研究，在方法论上我们不是采取那种把传统经济和近代（现代）化经济完全对立起来的观点，即所谓“现代——传统模式”。按照这种模式，一切现代化的东西都是先进的、能动的，而一切传统的东西都是落后的，停滞性的，只能起历史惰性的作用。在我们看来，中国是一个东方大国，中国的近代化经济，只能在传统经济的基础发展起来。以本时期最有发展的纱厂和丝厂而论，它们都毫不介意地从传统农业那里取得原料，还有工人以至资本家的饭食。它们的任务是改进传统农业，便如改良棉种和蚕种（这两项工作到1920年都有一寂的成绩），而不是抛开它。事实上，以高度集约化耕作为特点的、以致单位产量居世界之冠的我国传统产业，至今还是我国工业化基础。对于传统工业（手工业）、传统商业、传统金融业也应该这样看待。人们不能抛开它，只能而且必需利用它。象传统文化有糟粕也有精华一样，传统经济中也有它能动的、积极的因素。发现、利用或暂时利用一这些因素，就会形成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或说中国式的近代化道路。</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 本书第一卷1985年版《总序》第19页、《导论》第6页。</p>
<p>[2] 本书《总序》中原订以1919年为限，编写中为求资料列整，改为1920年。</p>
<p>[3] 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80年10月27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1页。</p>
<p>[4] H. B. Morse,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Chinese  Empire,London,1918;引语为该书第一卷副标题。</p>
<p>[5] 这个初步估计见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述略》，载《中华学术论文集》1981年版；兹声明应予修正。</p>
<p>[6] 载《前锋》1923年第1期，署名屈维它。</p>
<p>[7] 《李达文集》1980年版第1卷第393页。</p>
<p>[8] 载《满铁调查月报》1930年2月份，收入《橘朴著作集》第1卷。</p>
<p>[9] 黎明书局1937年版第492页，该书脱稿于1936年8月；又说由此“孕育出官僚资本的立场，出现了龚自珍和魏源的政治哲学”，殊费解。</p>
<p>[10] 邱氵睿   ：《大学衍义补》卷二九。</p>
<p>[11] 郑观应：《商务叹》，《罗浮待鹤山人诗划》卷二。</p>
<p>[12] 前为盛宣怀语，见北京大学历史系：《盛宣怀未刊信稿》1960年版第211页；后为电报局商股禀帖，见邮电部邮电史纺辑室：《中国近代邮电史》1984年版第85页。</p>
<p>[13] 御史蒋式王星 奏，《光绪朝东华录》卷一八六</p>
<p>[14] 50年代，中央手工业管理局把解放前手工业的最高产值定在1936年；近年来，有人对此提出异议。</p>
<p>[15] 参见《资本论》第3卷第363、365页。</p>
<p>[16] 关于商业资本对旧生产方式的解体作用和“导向何处”问题，见《资本论》第3卷第371页。</p>
<p>[17] “纯粹”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0页。后一语见《资本论》第1卷第818页；按原文是als  Kapital  quand  même，今本译“被当作资本”，不妥；郭大力译“作为资本本身看”，较确（郭译本1963年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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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目录前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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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31 Jul 2012 00:05:09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近代史著]]></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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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 许涤新　吴承明　主编 人民出版社1990年9月第一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导论 　　　　一　分期和考察范围 　　　　二　外国在华资本 　　　　三　官僚资本 　　　　四　民族资本 　　　　五　自然经济的分解和商业资本的发展 第二章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 　　第一节　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和中国的经济关系 　　　　一　中国的封建经济 　　　　二　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 　　　　三　清政府的对外政策 　　　　四　鸦片战争前的对外贸易 　　第二节　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入侵 　　　　一　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在中国攫取的经济特权 　　　　二　五口通商时期的对外贸易 　　　　三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对 外贸易 　　第三节　外资企业的建立 　　　　一　金融业 　　　　二　商业和航运业 　　　　三　工业 　　　　四　外国在华投资的估计 　　第四节　买办制度的形成 　　　　一　鸦片战争前对外贸易中的行商制度 　　　　二　鸦片战争后外商企业的买办 　　　　三　买办制度的内容 　　　　四　买办的收入及其使用 　　第五节　经营进出口商品华商的出现 　　　　一　棉布商业 　　　　二　五金商业 　　　　三　百货商业 　　　　四　西药商业 　　　　五　茶商 　　　　六　丝商 　　第六节　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br />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br />
许涤新　吴承明　主编<br />
人民出版社1990年9月第一版</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目　录</strong></p>
<p>前　言</p>
<p>第一章　导论<br />
　　　　一　分期和考察范围<br />
　　　　二　外国在华资本<br />
　　　　三　官僚资本<br />
　　　　四　民族资本<br />
　　　　五　自然经济的分解和商业资本的发展</p>
<p>第二章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p>
<p>　　第一节　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和中国的经济关系<br />
　　　　一　中国的封建经济<br />
　　　　二　鸦片战争前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br />
　　　　三　清政府的对外政策<br />
　　　　四　鸦片战争前的对外贸易<br />
　　第二节　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入侵<br />
　　　　一　外国资本主义列强在中国攫取的经济特权<br />
　　　　二　五口通商时期的对外贸易<br />
　　　　三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对 外贸易<br />
　　第三节　外资企业的建立<br />
　　　　一　金融业<br />
　　　　二　商业和航运业<br />
　　　　三　工业<br />
　　　　四　外国在华投资的估计<br />
　　第四节　买办制度的形成<br />
　　　　一　鸦片战争前对外贸易中的行商制度<br />
　　　　二　鸦片战争后外商企业的买办<br />
　　　　三　买办制度的内容<br />
　　　　四　买办的收入及其使用<br />
　　第五节　经营进出口商品华商的出现<br />
　　　　一　棉布商业<br />
　　　　二　五金商业<br />
　　　　三　百货商业<br />
　　　　四　西药商业<br />
　　　　五　茶商<br />
　　　　六　丝商<br />
　　第六节　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br />
　　　　一　概论<br />
　　　　二　农民家庭棉手工业的初步破坏<br />
　　　　三　农产品的商品化<br />
　　　附录　1840—1936年中国棉手工业产销估计</p>
<p>第三章　洋务派企业和民族资本近代工业的产生</p>
<p>　　第一节　洋务派经营的近代军用工业<br />
　　　　一　产生和发展的概况<br />
　　　　二　江南制造局<br />
　　　　三　福州船政局<br />
　　　　四　湖北枪炮厂<br />
　　　　五　洋务派军用工业的性质<br />
　　第二节　洋务派经营的近代民用工业和交通运输业<br />
　　　　一　产生和发展概况<br />
　　　　二　轮船招商局<br />
　　　　三　开平矿务局<br />
　　　　四　上海机器织布局和华盛纺织总厂<br />
　　　　五　湖北织布官局和纺纱局、缫丝局<br />
　　　　六　汉阳铁厂<br />
　　　　七　洋务派民用企业的性质<br />
　　　　八　小结<br />
　　第三节　民族资本近代工业和航运业的产生<br />
　　　　一　船舶修造业和机器制造业<br />
　　　　二　缫丝工业<br />
　　　　三　轧花业和棉纺织业<br />
　　　　四　其他制造业<br />
　　　　五　采矿业<br />
　　　　六　航运业</p>
<p>第四章　甲午战争后资本主义的发展</p>
<p>　　第一节　外国资本主义入侵的加深<br />
　　　　一　外国资本主义入侵的新形势和特点<br />
　　　　二　外国资本主义商品侵略的加深<br />
　　第二节　外国资本的扩张<br />
　　　　一　金融业<br />
　　　　二　贸易业<br />
　　　　三　运输业<br />
　　　　四　工矿业<br />
　　　　五　房地产投资<br />
　　　　六　外国贷款<br />
　　第三节　洋务派企业的变化<br />
　　　　一　军用工业<br />
　　　　二　民用工矿业<br />
　　　　三　交通运输业<br />
　　　　四　银行业<br />
　　　　五　小结<br />
　　第四节　民族资本近代工业和运输业的初步发展<br />
　　　　一　发展的背景<br />
　　　　二　近代工矿企业的发展<br />
　　　　三　轮船业和民办铁路的兴起<br />
　　　　四　发展的速度<br />
　　第五节　票号、钱庄的演变和私营银行业的出现<br />
　　　　一　票号的演变<br />
　　　　二　钱庄的发展<br />
　　　　三　私营银行业的出现</p>
<p>第五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p>
<p>　　第一节　对外贸易的变化和外国在华资本的不平衡发展<br />
　　　　一　对外贸易的变化<br />
　　　　二　外国在华资本的不平衡发展<br />
　　　　三　外国在华投资的资本来源<br />
　　第二节　买办制度的演变<br />
　　　　一　买办势力的增长<br />
　　　　二　买办制度的演变<br />
　　　　三　变革买办制度的几种形式<br />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的官僚资本<br />
　　　　一　制造业<br />
　　　　二　矿业和汉冶萍公司<br />
　　　　三　交通运输业<br />
　　　　四　银行业<br />
　　第四节　民族资本的进一步发展<br />
　　　　一　发展的因素<br />
　　　　二　工业<br />
　　　　三　运输业<br />
　　　　四　银行业<br />
　　第五节　资本主义手工业的发展<br />
　　　　一　外国资本入侵后受到摧毁的传统手工业<br />
　　　　二　纺织手工业<br />
　　　　三　农产品加工手工业<br />
　　　　四　其他传统手工制造业<br />
　　　　五　新手工业<br />
　　　　六　手工采矿业<br />
　　第六节　中国自然经济的进一步分解<br />
　　　　一　农民家庭棉手工业的进一步破坏<br />
　　　　二　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br />
　　第七节　商业资本的发展<br />
　　　　一　市场交易的扩大<br />
　　　　二　经营进出口商品华商的发展<br />
　　　　三　东北的大豆贸易<br />
　　　　四　商业资本的估计</p>
<p>第六章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br />
　　　　一　产业资本的增长<br />
　　　　二　资本主义生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br />
　　　附录甲　资本估值<br />
　　　　一　外国在华资本估值<br />
　　　　二　官僚资本估值<br />
　　　　三　民族资本估值<br />
　　　附录乙　1920年总产值的估计<br />
　　　　一　农业产值估计<br />
　　　　二　手工制造业产值估计<br />
　　　　三　近代制造业和矿冶业产值估计<br />
　　　　四　交通运输业产值估计</p>
<p>图表目录</p>
<p>表2—1　早期中英棉纺织口直接贸易（1821—1834年）<br />
表2—2　早期中国与英国（包括印度）贸易值（1760—1833年）<br />
表2—3　鸦片战争前运入中国的鸦片数量估计（1800—1839年）<br />
表2—4　鸦片战争前美国输华商品值（1820—1840年）<br />
表2—5　鸦片战争前欧美各国在华贸易值（1765—1833年）<br />
表2—6　依据不平等条约开辟的通商口岸（1843—1894年）<br />
表2—7　1843年协定关税前后主要进口货物新旧税率水准<br />
表2—8　1868年进口本色市布在通商口岸和内地市场价格对比<br />
表2—9　各口岸往来中外轮船大船比较（1865—1895年）<br />
表2—10　各口岸往来外国轮船木船吨位（1865—1895年）<br />
表2—11　广州和上海到埠外国船只（1844—1863年）<br />
表2—12　广州和上海对英进出口贸易总值（1844—1856年）<br />
表2—13　五口通商时期中英直接贸易值（1840—1859年）<br />
表2—14　运销英国丝茶数量估计（1845—1859年）<br />
表2—15　五口通商时期中美贸易值（1842—1860年）<br />
表2—16　英、法自中国运出之丝（1845—1860年）<br />
表2—17　鸦片走私主要洋行及其所有船只（1823—1860年）<br />
表2—18　印度输华鸦片和印度政府纯收益（1840—1860年）<br />
表2—19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进出口值（1864—1894年）<br />
表2—20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输入鸦片数量（1861—1894年）<br />
表2—21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主要进出口商品所占比重（1871—1893年）<br />
表2—22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进出口商品分类比重（1873、1893年）<br />
表2—23　1867—1893年间进出口价格指数<br />
表2—24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各国对华贸易比重（1871—1893年）<br />
表2—25　外国在华企业数（1893年底）<br />
表2—26　甲午战争前外商银行的纸币发行（1845—1894年）<br />
表2—27　外资保险公司的资本和公积（1894年）<br />
表2—28　怡和洋行投资的企业（1835—1895年）<br />
表2—29　甲午战争前设立的主要外国轮船公司（1848—1892年）<br />
表2—30　甲午战争前外资银行业投资估计（1894年）<br />
表2—31　甲午战争前外资保险业投资估计（1984年）<br />
表2—32　甲午战争前外资航运业投资估计（1894年）<br />
表2—33　甲午战争外资历工业投资估计（1894年）<br />
表2—34　甲午战争前未清偿的上国借款<br />
表2—35　甲午战争前外国在华投资估计（1894年）<br />
表2—36　甲午战争前买办的收入估计（1840—1894年）<br />
表2—37　甲午战争前买办资本的投资去向（1840—1894年）<br />
表2—38　上海的清洋布店（1850—1858年）<br />
表2—39　棉布由上海运重庆的费用（1936年）<br />
表2—40　20世纪初一家上海中型棉布零售店的营业估计<br />
表2—41　甲午战争前金属进口量值（1867—1894年）<br />
表2—42　甲午战争前五金商业投资人示例<br />
表2—43　甲午战争前一些日用工业口进口值（1868—1894年）<br />
表2—44　甲午战争前上海的华商西药房（1888—1894年）<br />
表2—45　东印度公司自中国输往英伦本土茶叶量值（1760—1833）<br />
表2—46　甲午战争前茶叶出口量值（1868—1894年）<br />
表2—47　甲午战争前生丝出口量值（1868—1894年）<br />
表2—48　甲午战争前进口棉华、棉纱数量及价格（1867—1894年）<br />
表2—49　各口岸输入洋纱的比重（1867—1894年）<br />
表2—50　洋（机）纱排挤土纱的过程（1840—1894年）<br />
表2—51　甲午战争前进口棉布数量、价值及价格（1867—1894年）<br />
表2—52　洋（机）布排挤土布的过程（1840—1894年）<br />
表2—53　中国茶叶产销量及产销值估计（1836—1838、1894年）<br />
表2—54　茶叶种值面积和茶农户数估计<br />
表2—55　生丝销售量估计（1840年前、1894年）<br />
表2—56　生丝销售价值估计（1840年前、1894年）<br />
表2—57　桑蚕茧产量及产量估计（1840年前、1894年）<br />
表2—58　桑蚕茧、柞蚕产量与产值估计（1894年）<br />
表2—59　蚕茧产量及商品量估计（1840年前1894年）<br />
表2—60　棉华产量与消费量估计（1840—1894年）<br />
表2—61　国产棉花华商品量、值估计（1840—1894年）<br />
表2—62　鸦片商品量、值估计（1840年底—1894年）<br />
表2—63　国产粮食商品量、估计（1840年前，1894报）</p>
<p>第二章第六节附录</p>
<p>甲表一　1860年全国及重点地区农村棉手纺织户估计<br />
甲表二　从1860年全国及重点地区花、纱耗用量匡算土布应有产量和人均绡费水平<br />
甲表三　从1860年完成土布产量所需要的劳动日匡算<br />
乙表一　全国客农村棉手纺织户估计<br />
乙表二　按平均消费水平估算全国棉絮和棉华应有消费量。<br />
参考表一　1904—1938年世界人口以及每人平均消费工厂用棉量的变化<br />
乙表三　全国花、纱、布进出口总数表<br />
乙表四　全国棉布应有产量中机制布与手织布的比重变化<br />
乙表五　全国农村土布耗用机纱与土纱的比重变化<br />
乙表六　从全国棉花应有消费量匡算国内棉花应的产量<br />
乙表七　全国农村棉手纺织户平均年产土布数量的估计<br />
乙表八　按不同消费水平估算城镇、农村纺织户与非纺织户棉布消费量<br />
乙表九　全国农村土布中商品布及自给布数量估计<br />
乙表十　全国棉花消费量中自给棉与商品棉比重<br />
乙表十（附表）　全国农村土布总产量中所需自给棉与商品棉<br />
乙表十一　全国农村土布中采用土纱与机纱数量估算<br />
表3—1　洋务派近代军用工业简况（1862—1894年）<br />
表3—2　江南制造局的收入与支出（1867—1894年）<br />
表3—3　江南制造局的军工生产（1867—1894年）<br />
表3—4　江南制造局制成的轮船（1867—1885年）<br />
表3—5　福州船政局主要机器设备（1909年）<br />
表3—6　福州船政局造船简况（1866—1874年）<br />
表3—7　福州船政局造船简况（1875—1895年）<br />
表3—8　闽海关历年拨给福州船政局款项（1866—1895年）<br />
表3—9　福州船政局的支出概况（1866—1895年）<br />
表3—10　洋务派军用工业经费来源（1863—1894年）<br />
表3—11　洋务派民用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基本情况（1872—1894年）<br />
表3—12　漠河金矿产量（1889—1894年）<br />
表3—13　电报线路简况（1879—1894年）<br />
表3—14　铁路建筑简况（1881—1894年）<br />
表3—15　轮船招商局发展情况（1873—1893年）<br />
表3—16　轮船招商局经营情况（1873—1893年）<br />
表3—17　开平煤矿煤产量和外销量（1882—1898年）<br />
表3—18　湖北织布官局纱布产量（1893—1901年）<br />
表3—19　汉阳铁厂经费预算（1890—1892年）<br />
表3—20　湖北铁政局的经费（1889—1896年）<br />
表3—21　汉阳铁厂产销情况（1894—1895年）<br />
表3—22　官督商办企业中的官款（1872—1893年）<br />
表3—23　官督商办企业向外新风气借款（1877—1894年）<br />
表3—24　甲午战争前民族资本船舶和机器造业（1869—1894年）<br />
表3—25　广东顺德86家缫丝厂概况（1881—1911年）<br />
表3—26　甲午战争民族资本近代缫丝业（1872—1894年）<br />
表3—27　甲午战争前民族资本机器轧花业和机器棉织业（1878—1894）<br />
表3—28　甲午战争前民族资本其他近代工业（1878—1894年）<br />
表3—29　甲午战争前民族资近代矿业（1877—1894年）<br />
表3—30　通商各口岸进出轮船与大船的消长（1864—1895）<br />
表3—31　牛庄港进口的轮船与木船（1861—1872年）<br />
表4—1　帝国主义攫取中国铁路权益简况（1897—1916年）<br />
表4—2　帝国主义攫取中国采矿权益简况（1895—1914年）<br />
表4—3　甲午战争后的进出口贸易值（1894—1914年）<br />
表4—4　甲午战争后开辟的通商口岸（1895—1914年）<br />
表4—5　甲午战争后进出口商品分类比重（1893—1920年）<br />
表4—6　英、日、美在对华贸易中的地位（1894—1914年）<br />
表4—7　外国在华企业投资估计（1894、1914年）<br />
表4—8　汇丰银行资产负债表（1894、1914年）<br />
表4—9　外资银行纸币在华流通额估计（1910年左右）<br />
表4—10　1914年外国金融业在华投资估计<br />
表4—11　南满铁道公司的投资和投资和资产（1907—1913年）<br />
表4—12　1914年外国在华铁路直接投资估计<br />
表4—13　外资工矿企业的设立和设立资本（1895—1913年）<br />
表4—14　外资在华纱厂概况（1897—1914年）<br />
表4—15　外资制造业企业的设立资本（1895—1913年）<br />
表4—16　上海工部局电气处的扩张（1895—1913年）<br />
表4—17　外资控制的七大煤矿历年产量（1902—1913年）<br />
表4—18　外国在华房地产投资估计（1902、1914年）<br />
表4—19　政府外债收支估计（1895—1914年）<br />
表4—20　旧中国的外债（各年结欠额，1902—1914年）<br />
表4—21　1914年各国在华投资估计<br />
表4—22　江南船坞造成的轮船（1905—1911年）<br />
表4—23　江南船坞的营业额和盈余（1905—1911年）<br />
表4—24　湖北枪炮厂的主要产品（1895—1907年）<br />
表4—25　福州船政局造成的轮船（1897—1907年）<br />
表4—26　大冶铁矿砂产量和输日量（1900—1911年）<br />
表4—27　汉冶萍公司产品产量（1908—1911年）<br />
表4—28　汉冶萍公司产品产值（1908—1911年）<br />
表4—29　开平矿务局的盈利（1895—1899年）<br />
表4—30　历年铁路修建里程（1881—1911年）<br />
表4—31　辛亥革命前各省设立的官钱局和银行（1889—1911年）<br />
表4—32　甲午战争后中国资本工矿企业的设立（1895—1913年）<br />
表4—33　甲午战争后设立的华商纱厂（1895—1913年）<br />
表4—34　甲午战争后华商纱厂设备的增长（1894—1913年）<br />
表4—35　洋纱进口价格和纱厂盈利（1895—1912年）<br />
表4—36　大生纱厂资本及盈利（1899—1913年）<br />
表4—37　甲午战争后设立的华商丝厂（1895—1913年）<br />
表4—38　生丝出口量值和价格（1895—1912年）<br />
表4—39　甲午战争后上海丝厂的家数和设备（1897—1913年）<br />
表4—40　上海与广州厂丝出口的比较（1895—1913年）<br />
表4—41　甲午战争后设立的华商面粉厂（1900—1913年）<br />
表4—42　1913年实存的华商面粉厂<br />
表4—43　甲午战争后华商火柴工业的发展（1895—1913年）<br />
表4—44　上海华商机器厂设厂数和资本额（1866—1913年）<br />
表4—45　甲午战争后设立的华商采矿业（1895—1913年）<br />
表4—46　甲午战争后设立的华商轮船公司（1901—1913年）<br />
表4—47　甲午战争后民办铁路公司的兴起（1903—1910年）<br />
表4—48　甲午战争后民族资本工矿业投资估计（1913年）<br />
表4—49　民族资本工矿业发展速度（1894—1913年）<br />
表4—50　山西票号概况<br />
表4—51　非山西人经营的票号<br />
表4—52　上海钱庄家数（1781—1937年）<br />
表4—53　上海钱庄的资本和盈利（1903—1937年）<br />
图4—54　上海日拆行市（1872—1937年）<br />
表5—1　进出口净值、物量及价格比值（1913—1925年）<br />
图5—2　进出口物量及出口品购买力变化（1900—1930）<br />
表5—3　主要进出口商品所占比重（1913—1925年）<br />
表5—4　钢铁和机械进口的增长（1910—1925年）<br />
表5—5　英、日、美在对华贸易中的地位（1913—1925年）<br />
表5—6　各国对华贸易在各大区所占比重（1919年）<br />
表5—7　1920年各国在华投资估计<br />
表5—8　南满铁路的收支和净利（1907—1920年）<br />
图5—9　上海三种16支棉纱价格比较（1915—1920年）<br />
表5—10　五种西原借款的用途（1918年）<br />
表5—11　各国在华投资的不平衡发展（1902—1930年）<br />
表5—12　汇丰银行资本额、存款和纸币发行（1865—1922年）<br />
表5—13　1919年底华旗银行在各地吸收的存款<br />
表5—14　进出口额和在华外商企业的增长（1875—1925年）<br />
表5—15　美孚油公司在华组织系统（1920年前后）<br />
表5—16　英美烟公司在华销售系统（1923年）<br />
表5—17　北洋政府时期官僚资本经营的民用工业（1912—1926年）<br />
表5—18　江南造船所造成的轮船（1912—1926年）<br />
表5—19　江南造船所的营业额和盈利（1912—1926年）]<br />
表5—20　北洋政府时期官僚资本经营和矿业（1912—1926年）<br />
表5—21　汉冶萍公司所借日债（1903—1927年）<br />
表5—22　汉冶萍公司主要产品产量（1912—1926年）<br />
表5—23　世界大战时期汉冶萍公司的盈利和分配（1914—1919年）<br />
表5—24　汉冶萍公司运交日本制铁所的生铁和铁矿石（1911—1926年）<br />
表5—25　汉冶萍公司输日生铁和铁矿石的价格损失（1914—1918年）<br />
表5—26　历年铁路修建里程（1912—1926年）<br />
表5—27　国有铁路客货运输量及运费收入（1907—1925年）<br />
表5—28　国有铁路各类商品的货运量（1916—1925年）<br />
表5—29　国有铁路的收益（1915—1925年）<br />
表5—30　轮船招商局的损益（1912—1926年）<br />
表5—31　招商局与日清轮船公司经营比较（1912—1926年）<br />
表5—32　北洋政府时期设立的官办和官商合办地方银行（1912—1925年）<br />
表5—33　中国银行的营业情况（1912—1926年）<br />
表5—34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银价、国外物价和汇率（1912—1920年）<br />
表5—35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工业品和原料价格指数（1913—1920年）<br />
表5—36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物价和工资指数（1914—1920年）<br />
表5—37　上海市场进口日纱与上海产纱销售量（1912—1920年）<br />
表5—38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民族资本工业发展速度（1912—1920年）<br />
表5—39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华商纱厂设备的增长（1912—1922年）<br />
表5—40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华商纱厂的盈利（1914—1922年）<br />
图5—41　上海、天津的棉价和纱价（1913—1922年）<br />
表5—42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棉纺织业费用、产量及盈利估计（1914—1922年）<br />
表5—43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面粉的国内外运销（1913—1920年）<br />
表5—44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华商面粉工业的发展（1914—1920年）<br />
图5—45　第一次世界大距时期的面粉与小麦价格（1912—1920年）<br />
表5—46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国际丝价和中国厂丝出口量（1912—1921年）<br />
表5—47　上海、广东、无锡华商机器缫丝厂的发展（1912—1920年）<br />
表5—48　无锡机器缫丝厂的发展（1904—1920年）<br />
表5—49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华商火柴厂的发展（1913—1920年）<br />
表5—50　启新洋灰公司的产销量（1912—1920年）<br />
表5—51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矿冶生产指数（1912—1920年）<br />
表5—52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华商煤矿的产量（1912—1920年）<br />
表5—53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设立的华商轮船公司（1914—1920年）<br />
表5—54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华商银行业的发展（1912—1920年）<br />
表5—55　丝织业生产概况（1880年）<br />
表5—56　苏州丝织业帐房经营情况（1913年）<br />
表5—57　手工织布工厂的兴起（1900—1913年）<br />
表5—58　高阳土布区包买商生产形式的发展（1912—1920年）<br />
表5—59　手工开采煤矿产量估计（1907—1920年）<br />
表5—60　铁、钨、锑、锡产量（1912—1920年）<br />
图5—61　花纱比价的变动（1867—1920年）<br />
表5—62　洋（机）纱布排挤土纱布的过程（1894—1920年）<br />
表5—63　茶叶产销量及产销值估计（1894、1919年）<br />
表5—64　茶叶种植面积和茶农户数估计（1894、1919年）<br />
表5—65　生丝产销量值估计（1894、1919年）<br />
表5—66　桑蚕茧产销量值及销路估计（1894、1919年）<br />
表5—67　桑蚕茧、柞蚕茧产销量值估计（1919年）<br />
表5—68　蚕茧产量及商品量估计（1894、1919年）<br />
表5—69　棉华产量与消费量估计（1840—1920年）<br />
表5—70　国产棉花商品量估计（1894、1920年）<br />
表5—71　烟草类进出口贸易（1894、1919年）<br />
表5—72　烟叶种植面积和产量估计（1894、1919年）<br />
表5—73　大豆及其产品出口量值（1919年）<br />
表5—74　大豆产销量值估计（1894、1919年）<br />
表5—75　主要农产品商品值估计（1894、1920年）<br />
图5—76　市场交易量的增长（1866—1920年）<br />
表5—77　1920年农业产品的商品值估计<br />
表5—78　1920年手工制造业的商品值估计<br />
表5—79　上海棉布定货字号盈余示例（1913—1919年）<br />
表5—80　上海、汉口、青岛五金商业的发展（1900—1918年）<br />
图5—81　东北大豆流通路线<br />
表5—82　东北大豆及其制品的出口（1970—1920年）<br />
表5—83　大豆、豆油出口价格（1882—1921年）<br />
表5—84　东北大豆贸易中各级市场价格（1923—1928年）<br />
表5—85　商业资本与营业额比例（1900—1937年）<br />
表5—86　商业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比重（1933—1937年）<br />
表5—87　中国产业资本家的来源（1872—1922年）<br />
表6—1　资本估值（1894—1920年）<br />
表6—2　产业资本估值（1894—1920年）<br />
表6—3　新式产业和传统产业所占产值比重（1920年）<br />
表6—4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水平（1920年）</p>
<p>第六章附录</p>
<p>甲表一　外国在华资本估值（1894—1920年）<br />
甲表二　官僚资本估值（1894—1920年）<br />
甲表三　民族资本估值（1894—1920年）<br />
乙表一　农业产值估计（1914—1918年）<br />
乙表二　手工制造业产值估计（1920、1933年）<br />
乙表三　矿冶业产值估计（1920年）<br />
乙表四　交通运输业产值估计（1920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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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清代】商品流通的发展和会馆、公所、行帮的兴起（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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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7 Feb 2012 08:34:47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近代通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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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四 商人会馆的兴起 　　据现有资料，最初的会馆，是供赴京会试的士子驻足用的，又称试馆。见于记载最早的是“京师芜湖会馆，在前门外长巷三条胡同。明永乐间，、邑人俞漠捐资购屋数椽并基地一块创建。”【1】其后，各大城市的外籍人士纷纷建立会馆，为同乡聚会或来城者驻足场所，故有“会馆之设，肇于京师，遍及都会”之说【2】。商人会馆是其中的一种。 　　商人会馆，或谓也是明代兴于北京。谁所见资料，有的只记商川巳神、修庙、办义家等，还不能确定已有会馆。有的确是商人出资建会馆，但仍系试馆性质。【3】惟浙江商人之勤县会馆有“创自前明”、山西商人之临汾会馆有“创于有明”，又临汾东馆有立馆“自前明始”等碑刻资料。【4】总之，明代北京已有商人会馆，但为数不多。苏州是清代最大商业城市，会馆林立。其中有岭南、三山二馆建于明代，记载较实。“岭南会馆之建，始于有明万历年间”；清雍正元年（1723）扩建，助金者“或仕或商”，而列名中捐款最多的四户均为商号。“三山会馆建自前明万历年间”；道光十年（1830）重修，助金人列官员五名，又列洋帮、干果帮、青果帮、丝帮、花帮、紫竹帮商人百余人。【5】苏州无试馆，这二馆大约自始即商人会馆。 　　商人会馆虽然明代已有，它的大量出现还在清代。从现有资料看，大约以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朝为盛，道光以后在上海、佛山尚有发展，但也已让位于公所了。现将北京、苏州、上海、佛山四地商人会馆的创建情况列如表4—4。其中北京、苏州的商人会馆有三、四十处，而记有创建时间者不多，上海、佛山亦不完全，故仅示概略而已。 　　会馆原是同乡会性质的组织，地方畛域和乡土观念浓厚。商人会馆也多是以省、府、州县命名。但是，也有一些是以行业命名的，如北京的太乙祠银号会馆、当业会馆、药行会馆、文昌会馆（书业）等；上海的商船会馆、丝业会馆、沪北钱业会馆、木商会馆等。惟苏州没有完全以行业命名的会馆，不知何故。这种命名的区别，下面再谈。 表4-4 商人会馆创建时期   北京1 苏州2 上海3 佛山4 有创建时间记载的会馆数明代 康熙 乾隆 嘉庆 道光 咸丰 同治 光绪 18  3 4 3 3 4     1 28  2 8   8 2   3 5 15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四 商人会馆的兴起</strong></p>
<p>　　据现有资料，最初的会馆，是供赴京会试的士子驻足用的，又称试馆。见于记载最早的是“京师芜湖会馆，在前门外长巷三条胡同。明永乐间，、邑人俞漠捐资购屋数椽并基地一块创建。”【1】其后，各大城市的外籍人士纷纷建立会馆，为同乡聚会或来城者驻足场所，故有“会馆之设，肇于京师，遍及都会”之说【2】。商人会馆是其中的一种。</p>
<p>　　商人会馆，或谓也是明代兴于北京。谁所见资料，有的只记商川巳神、修庙、办义家等，还不能确定已有会馆。有的确是商人出资建会馆，但仍系试馆性质。【3】惟浙江商人之勤县会馆有“创自前明”、山西商人之临汾会馆有“创于有明”，又临汾东馆有立馆“自前明始”等碑刻资料。【4】总之，明代北京已有商人会馆，但为数不多。苏州是清代最大商业城市，会馆林立。其中有岭南、三山二馆建于明代，记载较实。“岭南会馆之建，始于有明万历年间”；清雍正元年（1723）扩建，助金者“或仕或商”，而列名中捐款最多的四户均为商号。“三山会馆建自前明万历年间”；道光十年（1830）重修，助金人列官员五名，又列洋帮、干果帮、青果帮、丝帮、花帮、紫竹帮商人百余人。【5】苏州无试馆，这二馆大约自始即商人会馆。</p>
<p>　　商人会馆虽然明代已有，它的大量出现还在清代。从现有资料看，大约以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朝为盛，道光以后在上海、佛山尚有发展，但也已让位于公所了。现将北京、苏州、上海、佛山四地商人会馆的创建情况列如表4—4。其中北京、苏州的商人会馆有三、四十处，而记有创建时间者不多，上海、佛山亦不完全，故仅示概略而已。</p>
<p>　　会馆原是同乡会性质的组织，地方畛域和乡土观念浓厚。商人会馆也多是以省、府、州县命名。但是，也有一些是以行业命名的，如北京的太乙祠银号会馆、当业会馆、药行会馆、文昌会馆（书业）等；上海的商船会馆、丝业会馆、沪北钱业会馆、木商会馆等。惟苏州没有完全以行业命名的会馆，不知何故。这种命名的区别，下面再谈。</p>
<p style="text-align: left;">表4-4 商人会馆创建时期</p>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td>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北京1</span></span></td>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苏州2</span></span></td>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上海3</span></span></td>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佛山4</span></span></td>
</tr>
<tr>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有创建时间记载的会馆数</span></span><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明代</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康熙</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乾隆</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嘉庆</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道光</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咸丰</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同治</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光绪</span></span></td>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18</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3</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4</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3</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3</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4</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1</span></span></td>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28</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2</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8</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8</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2</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3</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5</span></span></td>
<td width="114" valign="top"><span style="color: #000000;"><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15</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color: #000000;"> </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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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body>
</table>
<p>　　资料来源:　　<br />
　　<br />
　　1、李华:《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1980年版</p>
<p>　　2、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p>
<p>　　3、上海博物馆编：《上海碑刻资料选集》</p>
<p>　　4、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六；佛山《金鱼塘陈氏族谱》碑文类。</p>
<p>　　商人会馆的职能，首先也是“联乡情于异地”“叙桑梓之乐”，至少在倡办时都是这样说的。其次是祀神，年有定例，是商人会馆中的大事。“盖夫会馆之设，所以答神麻，睦乡谊也”。再则是“义举”，如设义家、助丧、助药等。因而又可概括为“进神麻，联嘉会，襄义举，笃乡情”。【6】</p>
<p>　　然而，商人的目的是做生意赚钱，设立会馆的实际目的，也离不开这个。下面就是一例：</p>
<p>　　乾隆三十七年（1772）《吴冈钱江会馆碑记》：“通商易贿，计有无、权损益，征贵征贱，讲求三之五之之术，无一区托足，则其群涣美。”【7】</p>
<p>　　这就是说，会馆是为了商人通行情、计盈亏、评价格、讲求商术、避免同业涣散而设的，因而也是同业竞争的产物。在会馆的职能中也确有为经商服务的一面。会馆一般都可供行商住宿，不少还设有储货仓库，有的在会馆内设交易市场。又如上海的商船会馆，在牛庄等口岸设立机构，成为海运联络站。</p>
<p>　　清代商人会馆还有一事值得一提，就是它们与牙行的斗争。康熙五十一年（1712）在北京创建的仙城会馆，其创建缘由即是：</p>
<p>　　“始里（广州）之辐辏京师者，则有若挟锦綺者、纨纻者，绢谷哆啰纻葛者，莫不曰：吾侨乃寄动息于牙行，今安得萃处如姑苏也？既而裹珠贝者，玻璃翡翠珊瑚诸珍错者，莫不曰：吾侪久寄动息子牙行，今安得萃处如湘潭也？既而辇药之若桂若椒者，果核之若槟若荔者，香之若沈若速若檀若美人选若鹧鸪斑者，莫不曰：吾侪终寄动急于牙行，今究安得萃处如吴城也？凡十数年，是图会馆也。”【8】</p>
<p>　　引文中所说的3类18种商品，即所谓广货（包括广州进口洋货）。如本节第一目所说，当时广货是经海路运上海、苏州，或经桂江、湘江集中湘潭，再分销各地，北上京师。苏州、湘潭的牙行主要是垄断当地土产。粤商自有“萃处”之所；而到京师，还得投牙，“寄动息于牙行”，因有建会馆之议。另外，还有靛行会馆、河东会馆、颜料行会馆三则记载：</p>
<p>　　“念我（靛）行坊铺，从无取牙用之说，……自乾隆庚戌，有外牙索诈滋扰，诬控成讼之由。是以我行公议：派人充当靛行经纪四名，凡有自置自用之靛，每车仅取银数钱，聊充输纳国课应卯，敬口口口需。后至嘉庆庚申，渐积千有余金”。至嘉庆十五年（1810），“公议：不若将余项置买会馆”，即新建之靛行会馆。</p>
<p>　　“河东会馆，为（山西河东）在京贸易请君所建。”乾隆十三年（1778）“易州烟庄牙侩为奸，行中不通交易者几乎经年。卒赖三圣之灵，其人自来恳请定为章程，永归平允。行中同人欣喜过望之无已也，愿出囊金，重新神宇。”</p>
<p>　　“颜料行桐油一项，售卖者惟吾乡人甚伙。……搬运来京，报司上税，始行出卖，其由来固匪朝夕也。无何，有网利傅天德者，既不开行，又不评价，不知执何年月日之帖，平空索取牙用”。乾隆十八年（1753），“幸蒙都宪大人……牌批云……毋得建例需索……”【9】</p>
<p>　　这里北京的靛行是商人自派经纪，抵制牙行，以牙税结余建立会馆。河东烟商是以会馆力量与牙行周旋，本获胜利，于是捐款酬神。桐油行是借官府之力，禁牙行勒索，立碑为记，碑文未提会馆，但碑是在颜料行会馆中。</p>
<p>　　清代商业资本发展，不断与牙行制度斗争，是一个进步，故评述。上述四则，均出北京。但我们知道，苏州、松江等地类此事件，尤其是商人疏通官府立碑禁索之事，史料屡见，上海商船也曾自设经纪，抵制牙行。只是这些记载中未提会馆的活动而已。现在，我们可以探讨一下商人会馆的性质。乍看来，清代商人会馆的兴起，似是模仿试馆而来，与我们在第二章第三节论述行会中所考察的宋代的团行、明代的铺行并无继承关系。因为团行、铺行是严格按行业组成的，会馆则以地域、乡土为第一要义。然而，实际情况，恐怕不是这样。</p>
<p>　　工商行业形成行业组织，是很自然的事情。在宋以前，城市商业主要是当地的店铺，以零售为主，自以按行业组织为便。加以官府按行业或按商品课税、和买、派差，以至令摊贩也要按业编行。那时的贩运商人，属外来客商，贩货来某地须投当地的行评价，不俗自行发卖，当然也不参加编行。明代贩运贸易发展，大商帮兴起，它们已不尽是客商，而常挚眷寓居，“如我们提过，有的地方“十九皆徽商占籍”。尤其是入清以来，贩运贸易大盛，他们多在所到城市设立庄号，批零兼营，帮内帮外，竞争日烈，有建立组织的必要，这种组织就是会馆。</p>
<p>　　在清代，原来的行、铺行等组织仍然存在。他们要交通官府，直付需索，抵制牙用，镇压工人，排解纠纷。即在碑刻史料中，象禁当官、禁私派、禁增工价、禁齐行叫歇等事，几乎各行业都有。不过这种行业活动，多是一些大户联名，不必有常设机构，原不必有固定会所。上引“念我行坊铺”一例，是铺行因反牙斗争需要，建立了会馆，这类事在嘉庆以前尚不多；以后则多是建立公所，不称会馆。故明清以来，称会馆者终究以贩运商帮为主。</p>
<p>　　贩运商出门在外，有严重的地域、乡土观念，乃意中事。从古代的洛阳商人、齐鲁商人、巴蜀商人，到明代兴起的徽州商人、山陕商人、洞庭商人，都是这样。到清代，贩运贸易发展，商帮也愈分愈细，因而会馆的命名，省之不足，继以州县，甚至一县旅京的商人，如山西襄陵，来自汾河以东和汾河以西者，也要分立二馆。</p>
<p>　　地域、乡土纽带，自是封建性的东西，但是，它并不是与工商业的行业性相矛盾的。一个地方的某一行业，常为某籍商人独占，在贩运外地货的商业中，尤其是这样。商人会馆中，有一馆包括同籍各业者，如前述苏州的三山会馆包括干果、青果、丝、花等六帮；但这只是一种情况。不少虽是以地区命名的，实际也是行业。如上述之仙城会馆为广货商所建，河东会馆为烟商所建。余如北京的郭县会馆建自药商，盂县会馆专属氆氇商，苏州的汀州会馆建自纸商，全晋会馆实属钱商，上海的漳泉会馆乃二府船商。当然，它们只是某一籍的该业商人，还不是真正的全行业组织。但以行业命名的会馆也不一定是全行业的。如北京的太乙词银号会馆实际限于绍兴帮，而最大的山西帮钱业并不参与；上海的商船会馆实际限于本帮沙船，而福建帮、浙江帮并不参与。这种情况，即在近代，也常不免。</p>
<p>　　因此，不能把会馆的地域性和行业性对立起来。商人会馆既是商人组织，就总有其行业性。同时，还应看到其演变迹象，试举三例。</p>
<p>　　山西平遥商人自明代即“立业都门，崇祀梅、葛二仙翁”，康熙初重修仙翁庙，乾隆初建戏台“献戏设供”，嘉庆中兼把火神庙，一连串都可谓封建迷信活动。但是，他们早就在庙旁组织平遥会馆，只是“馆之始建，上莫之考”；而上述乾隆间桐油行指控牙行勒索，立碑永禁，碑即立在会馆。其后还谋吞并火神庙为会馆财产，未成。这一连串又是行业的经济活动了。由于他们主要经营颜料、桐油，这个会馆，至晚在嘉庆时，就改名颜料行会馆，成为行业性组织了。【10】</p>
<p>　　苏州的武林杭线会馆，是乾隆初年所建，包括线业、绸业、箱业，“创始之初，规模宏大”，有集益堂，两厢有楼，“以联桑样聚会之所”，是个地域性的会馆。道光间，“绸箔两业，亦分立在外”，大约是独立成馆，这个会馆就变成武林人专业性的杭线会馆了。【11】</p>
<p>　　还有苏州的钱江会馆，有如下记载：</p>
<p>　　“吾杭饶蚕绩之利，……衣被几遍天下，而尤以吴同为绣市。国家百货初通，吾乡人之业于吴问者，愿受一座，迄无宁宁。或地僻左而艰子往来；或室救隘而局于栖止。假馆它族，百年于兹。乾隆二十三年，始创积金之议。以货之轻重，定输资之多寡。月计岁会，不十年而盈巨万，费有措矣。同关东北桃花坞，京兆宋氏之旧庐在焉。凡为榕者计一百三十有奇，……以白金七千二百两易之，……榜曰钱江会馆。……而告乡人之至者，得以捆载而来，俄赁无所费，不畏寇盗，亦不畏燥湿。自今以始，母以为唐肆，殉情而馆私人；毋以为过所，畏执而称史客。”【12】</p>
<p>　　碑文表明，杭州绸缎商至少于清初才通贸易时就在苏州开店了。但一百年来都是“假馆它族”，即与杭州的或浙江的其他商人的会馆在一起，没有绸缎商自己的“宁字”。乾隆二十三年（1758）开始集资，到三十七年（1772）买了130多间房，成立钱江会馆，虽仍以地区命名，实际是绸缎专业会馆了。会馆免费供行商寄居，并设有防盗、防潮的仓库。但要声明，和唐代以来的颁店不同，不准接待私人过客；这就是说，它是严格的本行同业的组织。</p>
<p>　　商人会馆与过去团行、铺行更重要的区别，恐怕还不在于它的地域、乡土性，而在于它完全摆脱了官府的羁绊，成为纯粹的商人自己的组织。商人创建会馆时，必然找一些本籍的名宦和乡绅作发起人，也多有当权官吏捐资，但在史料中，未见有须经官府批准之说，这一点大约是沾了试馆和同乡会馆的光。商人会馆的活动，如前所列，包括把神在内，可以说都是为了商人自己的利益。可能由于资料不全，尚未见会馆承担官府科索的记载；上引靛行是因自派经纪而要代缴牙税，且自称“聊充输纳国课应卯”，有特例之意。史料中亦未见官僚把持商人会馆之例，相反，原来的试馆“主权落于商人之手”的事，倒是有之。【13】这是因为，试馆常因“人才消歇，曹署乏人”而陷于困境，商人会馆则因抽厘（成员按营业额抽约1%的款）而经费充裕，有持无恐。</p>
<p>　　从这方面说，清代的商人会馆，较之过去的团行、行铺，是一个进步，也更具有行会性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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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一章导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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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2 Oct 2011 01:30:21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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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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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一个比较发展的封建社会，在晚期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是许多民族历史的共同现象。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问题，在1930年前后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中，曾经涉及。1936年，吕振羽同志在所著《中国政治思想史》中，首先提到“布尔乔亚工场手工业”的出现。【1】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明确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2】但长时间内，学术界对此却少专门的研究。新中国建立后，1955年，以讨论《红楼梦》书的时代背景为契机，史学界和经济学界对我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展开了广泛地、深入地研究和讨论，发表了大量著作。十年动乱期间，正常研究中断，但一些同志仍在艰难条件下努力发掘新的资料，探讨新的问题。1977年以后，又深入一步，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问世。【3】 　　本书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编写的。本书成篇，首先应归功于前辈和同行学者们的辛勤劳动。我们的任务是博览前人各项研究成果，校订、补充有关史料，并发掘新的领域，以求对明清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作一全面的考察和系统的论述。作为一个研究集体，我们自然也有自己的观点，并力求对争论中诸问题作出回答。本章导论，即在提出我们的观点，求教于读者。 一、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 　　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一向有不同看法，因而所论内容和结论，也自然歧异。不过，资本主义萌芽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不仅要从微观上研究，还要从宏观上来考察。对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我们是把资本主义萌芽如实地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生过程，而不是指一种内含的因素或发展趋势。但是，萌芽状态是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质逐渐增长，旧质逐渐衰亡；因而，代表萌芽的经济实体就不能不具有过渡性和两重性。 　　这就是说，在考察萌芽的存在的时候，不能要求它纯粹的资本主义性质，它必然会包含或多或少的封建性的东西，也不能要求它具备资本主义的全部机能，而只是主要的机能。【4】 　　资本主义萌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以经历数百年的历史时期，而总是在封建社会内部稀疏地存在着。它的出现，不必借助于暴力，也不一定以暴风雨式的所谓原始积累为前提。【5】萌芽的历史是平淡的，往往是默默无闻的，而这也正是我们考察它的难处。 　　第二，资本主义萌芽指的是一种生产关系，而不是一厂一店，因而不能用举例子的方法来论证。它指的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个别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不能孤立地看待。这种生产关系，是在封建社会晚期，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时产生的。在这以前，象在自然和社会史中许多进化的事物一样，它会有一些偶发的、先现的现象，但不能因此认为资本主义的萌芽过程已经开始。 　　这就是说，在考察资本主义萌芽时，必须把考察的对象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中，看这个地方、这个行业有没有产生资本主义关系的土壤和气候。同时，考察的对象必须有一定的量，不能相信孤证。必然性是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所以，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总是具有多发性，是可以重复观察到的。【6】 　　第三，资本主义萌芽，对于它所出现的社会和时代来说，是一种新的、先进的生产关系，它具有新生事物的生命力。它一旦产生，除非有不可抗的原因，是不会中途夭折的，而是引导向新的生产方式。因而，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应具有延续性。 　　这就是说，我们考察资本主义萌芽，就要估计它的历史作用，如果它只是历史上的一段插曲，也就不必化那么大力气去研究了。任何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不会突然发生，也不会募地消灭，必有它的继承性和发展阶段性。【7】我们的考察，也不能就事论事，而一要瞻前顾后，对于明后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要研究它在清代的发展变化，对于清代前中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也要在鸦片战争、后有所交代，看出它对尔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 二、生产力发展水平 　　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前提，不能用一句话来回答，但最根本的，是要社会生产力发达到一定的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力的水平。 　　“重农学派正确地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 　　“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8】 　　话虽如此，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考察，限于史料，却是十分困难的。我们对于明清两代的农业生产力，主要是从（1）农业总产量——代表封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2）单位面积产量——代表土地利用的经济效果这两个方面来进行量的估计。再从生产结构、耕作制度上来推论（3）“一夫产量”——代表劳动生产率。 　　我国的农业生产力大约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这主要是由江南（这个近代中国最富庶的地区）水田的经营引起的。江南虽然早经开发，但排涝和沼泽地的处理始终是个难题，这在当时，只能依靠双手。两宋人口的大量南迁，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加以可锻铸铁（俗称熟铁）之应用于农具，促使耕犁的多用途化和手耕铁农具的出现；对于具有早熟和抗旱性能的占城稻（即后来的籼稻），加以推广；发展矮株桑和植桑园林化，以及农艺学的进步等，这就出现了一次“绿色革命”，使我国的传统农业达于成熟。宋以来的几个世纪内，我国食物的供给状况优于欧洲。我国人口长期趋势的增长开始于十一世纪（北宋），而欧洲要到十八世纪才开始。 　　明清两代，农具和排灌工具都绝少革新可言，农田水利亦不及唐宋之规模，水轮等利用反不如前代。但不是说农业生产力就没有增进。据我们估计，粮食的生产，明盛世比宋盛世约增长50%，而清盛世比明盛世增长在2倍以上。如果说，明代农产品的增产约有80%是由于耕地面积的扩大而来，那么，清代农业的发展就只有20%强是由于开垦新地，而更多的是由于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了。清代苏、浙、皖、赣水稻的亩产量一般还高于近代的水平。这种提高，主要是由于农艺学的进步而来的，包括深耕、早播、选种、施肥、人工灌溉、推广复种等。在生产结构上，由于北方的开发，使稻与麦的比重较趋合理；高粱、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的推广，有利于充裕民食。又经济作物的发展比较突出，这不仅调整了生产结构，并通过市场，有利于提高整个农业的经济效益。正是农业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为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提供了物质前提。 　　但是，明清农业生产力的提高终究是有限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耕作的集约化。而在技术设备没有什么革新的情况下，农业的集约化，只是意味着投入更多的劳动力。这在清代尤为突出，清代农学家提出的“多种不如少种好”、“垦田不如粪田”以至成为一个学派的“区田法”理论，也反映了这种情况。事实上，随着人口急剧增长，每户或“一夫”可耕的土地是日渐缩小了，耕作单位更加分散。同时，产量是不能与投入的劳动力成比例增加的。水田一亩，增加一个工只能增产约三十分之一。种两季不过比种单季多收20—30%，而劳动力和费用支出增加近一倍。据一些资料测算，我们有理由相信，从明到清，尽管亩产量有了提高，但劳动生产率，即“一夫产量”，却下降了。这又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迟缓、尤其是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始终微不足道的根本原因。而更深远的影响，则是造成绝大部分人口陷于为果腹而劳动，招致农业经营的单一化，乃至生态平衡的破坏。 　　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要以整个社会生产力、包括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为基础，但逐一考察每个手工行业的生产力，甚至更为重要。这是因为，手工业生产结构大多是并联型的，而非串联型的，各行业有较大相对独立性。另一方面，影响国民经济发展最大的，也往往不是总的社会生产水平，而是当时起主导作用的工业部门。 　　我国手工业生产技术，有些在汉、唐已颇发达，但总的说也是宋代达于高峰。用铁是工业的技术基础，有人估计宋元丰间（十一世纪后期）铁的年产量约达125，000吨，平均每人3.1磅，年增长率2.7%；整个欧洲的铁产量，在十七世纪末才达到这个水平，而其年增长率还不到0.5%。【9】科学技术的许多部门，包括火药，指南针，活版印刷三大发明和造船等，宋代都居于世界先进水平。科学史家李约瑟说：宋王朝“屡为北蛮诸邦所困，但帝国的文化和科学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卡特很贴切地称之为成熟时期。这时，深奥的散文代替了抒情诗，哲学的探讨和科学的描述代替了宗教信仰。在技术上，宋代把唐代所设想的许多东西都变为现实。【10】 　　我们考察明清以来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十几个手工行业，它们的生产技术大都在宋代水平上有所改进。而且改进愈多的，萌芽也愈高。如四川的井盐业，在宋代著名的卓筒井的基础上，革新凿井、造井和汲卤技术，并创造管道系统，利用天然气为燃料，达到手工业生产所可能有的技术高度；而这个行业中，也出现了我国资本主义萌芽中最完备的工场手工业。 　　不过，除四川井盐业外，明清对于手工业技术的改进，多半也还是在量的方面，如治炉加大容积，榨车加大滚轴，坑道加深进尺等。但和农业不同，这种量的改进不必是依靠投入更多的劳动力，有的还能代之以畜力。它们的改进，又很少是在生产工具方面，而主要是在工艺学方面。但对于手工业来说，工艺学方面的改进是很重要的。例如丝织业，直到清代，所用织机大约仍不外宋末薛景石的《梓人遗制》。但是，织机专用化了，织造工艺大有进步，品种多样化，有的趋向坚实耐用，有的增强艺术效果，有的适用于特殊用途，这就能增大产品的市场价值，推动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有些手工业，改进工艺能扩大原料来源，降低加工损耗或缩短工艺流程，也都有一定的经济效果。生产力毕竟是最活泼的因素。 　　然而，总的说来，明清两代我国手工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并且已逐渐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乾隆中叶，西欧已开始使用蒸汽动力。我国矿产资源的利用，这时仍受到人工排水的限制；而水力动力的使用，似乎反不如往昔。我们还明显地看到，商人支配生产使得生产规模狭小，技术保守；尤其在制瓷、锻铸以及丝织工业中，复杂的社会分工代替了场内分工，妨碍着生产力的发展。雇工中的行帮制度，在这里也起着消极作用。尤其是当时商品经济中占最大比重的工业部门，即棉纺织工业，在关键环节即纺的环节上受到技术落后的限制，妨碍了纺和织的专业化。当西方出现16锭纺车时，我国还是单锭。稍有改进的设备（如三锭纺车），也受到小农经济生产结构的限制，未能推广。这样，直到鸦片战争前，我国棉纺织业始终停留在农民家庭手工业阶段，不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并且成为“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的基石。在当时以至近代，又无论中外，棉纺织业都是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主导作用的工业部门。我国棉纺织业生产方式的落后，成为整个社会新生产关系发展的绊脚石，也使得全部资本主义萌芽黯然失色。 三、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前提。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11】 　　“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12】” 　　然而，不能从商品流通直接引申出资本主义萌芽。这不仅是因为流通不能决定生产方式，还有前资本主义商人资本本身的问题。马克思曾指出，古罗马的商人资本已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并未引起工业生产的任何进步。【13】在欧洲，由于日耳曼人的征服和城市的破坏，进入封建社会后，商业大大衰落了，封建领地变成彼此孤立的庄园。到十六世纪以后，民族市场和世界市场的形成，才成为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由于较早地废除领主制割据和实现国家统一，商业一向比较发达。然而，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并不比西欧早，而是比较迟。这当然有其他方面的因素，例如上述生产力的因素，但是，也还应当从流通本身来寻找他的原因。 　　前资本主义的流通主要不是由生产所驱动的，而多半是商业使产品变成商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不是所有的流通都能促进生产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要看它能否为生产准备大市场，能否为生产积累大量货币资本，在中国这样的非海上贸易国家，还要看它是否有助于改变农村自然经济结构。在这些条件下，小商品生产才能向资本主义生产过渡。 　　我国的封建商业也是在宋代有了飞跃的发展。它打破了坊市制，形成各级市场。我们不妨按各级市场分类，来考察它的作用。 　　第一，地方小市场，即墟集贸易，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十分发达的一种交易形式。宋代的墟集、草市，已颇具规模，税收几占全部商税之半。然而，这种市场的交换，主要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是属于自然经济范畴内的交换；它的一定的发展，不是破坏自然经济，而是巩固一个地方的自给自足。这种交换虽采取商品形式，或也经商人之手，而实际上是没有流通的，它是使用价值的直接交换，自然也没有多少积累货币资本的作用。只是在后来，随着长距离贩运贸易的发展，这种地方小市场逐渐起着大宗商品集散地的作用，以至成为真正的初级市场，其作用就不同了。这种市场是在明代以后，首先在丝的集中产区出现的，清代有所发展。 　　第二，城市市场。这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为发达的一种市场形式。宋代的汴京和临安，如《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所记述，已达高度繁荣景象。然而，和中世纪欧洲的城市不同【14】，我国的封建城市原来都是各级政权统治的中心，或军事重镇，集中了大量的消费人口，城市的手工业也主要是供城市居民消费。因此，城市市场上主要不是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而是一种以政府的和私人的货币收入为对象的交换，即贵族、官僚、士绅和他们的工匠、士兵、奴仆用他们的收入购买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而他们的收入基本上不外是封建地租的转化形态，即农民的剩余产品。【15】所以，城市市场的繁荣主要是反映封建经济的成熟（地租量扩大）,不必是代表商品经济的发展。因为在这种交换中，农村流入城市的产品，尽管也经商人之手，但大半是单向流通，没有口头货与之交换，不是真正的商品。【16】 　　我国城市市场消费性的特点又使得它特别发展了零售商业、铺坊加工业、饮食业和服务业，象宋代《清明上河图》所绘的，都是这种商业。它们自然也积累了一定的货币资本。但是，直到现代消费社会兴起以前，城市零售商业并不是执行流通任务的职能商人资本（饮食、服务业当然更不是了），而是一种“不执行职能或半执行职能”的“杂种”。【17】因而，这种商人资本尽管发达，对于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作用是不大的。 　　明清以来，随着贩运贸易的发展，在沿长江、运河等商路要道上，逐渐兴起一批商业城市，以至出现如佛山、汉口这样巨大的商镇。它们的出现，反映真正商品流通的扩大。同时，还兴起了一批县以下的手工业品产销镇市，如苏州的盛泽镇、湖州的双林镇等，对于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尤其有重要意义。 　　第三，区域市场。如“岭南”“淮北”等概念所指的以及一般省区范围内的市场。它们是由同一自然地理条件和共同生活习惯形成的，一般不反映生产的地区分工或社会分工。因此，区域市场可视为自然经济的延伸。这里所说的自然经济,不是指一家一户的自给自足，而是指社会是由许多的“单一的经济单位”所组成，而全部或大部再生产条件都能在本单位中得到补偿。这种单一的经济单位，在古代是指氏族、村社、奴隶主庄园；在中世纪的欧洲，是指一个个的封建领地。在我国地主制经济中，则应当是相当于过去村社或采邑的乡村和区县，并且，应当是包括地主和农民两方面的自给自足。【18】 　　不过，区域市场范围内的流通，究竟已不同于上述的单一经济单位，而已有各单位间的交换，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了。尤其是区域市场内的城乡交换，反映一定的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应予以充分.的注意。这里，重农学派的“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形成市场”这一古老概念，对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颇有用处，因为它代表真正的社会分工，也是自然经济瓦解的前兆。城市手工业者由承接加工订货的手艺人向小商品生产者转化，在明代始见显著。区域市场的重要性，也自此始。但总的说，我国区域市场内的工农业产品交换并不多，因为农村家庭手工业比较发达，城市手工业的产品又主要是供应城市消费。另一方面，一个区域的自给自足，在某种政治势力下，也会成为封建割据的根据，以致关卡林立，阻碍流通。 　　第四，突破区域范围的大市场，亦可称为全国性市场，相当于欧洲的民族市场。这种市场，和在这种市场上流通的长距离贩运贸易，才是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最重要的历史前提。海外贸易，也是一种大市场，欧洲的资本主义萌芽，首先是在海外贸易的城市出现的。但我国从来不是一个海上国家，明清两代又受禁海政策的影响，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基本上依靠国内市场。我们的考察，一般也以国内市场为限。 　　我国长距离的贩运贸易很早就有发展。但在宋代以前，除了官营和专卖品外，发展最盛的是那种“奇怪时来，珍异物聚”【19】的奢侈品贸易，和由“任土作贡”遗留下来的土特产品贸易。这两种贸易所经营的都是已生产出来的东西，其销售对象又限于贵族、士绅小范围，不是生产者之间的交换。所以尽管琳琅满目，对生产关系的改变，却极少作用。大约从明中叶以后，贩运贸易才逐渐以民生用品为主了。 　　我国又很早就有盐、铁以及渔、猎产品的长距离贩运贸易。这种贸易，除有些受官府控制外，又有它本身的特殊性。从生产上看，盐民、坑民、猎户等可说是小商品生产者。但他们这种地位纯粹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所谓“只缘海角不生物，无可奈何来收卤”【20】。他们是由于盐铁等不能当饭吃才进入交换的，为买而卖，目的在使用价值。因此，我们宁愿称他们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经济，而不是真正的商品生产。事实上，自有自然经济，就必须有盐铁等贸易作补充，否则也谈不上什么自给自足。这种贸易，乃是自然经济题中应有之义。明清以来，铁和某些地区盐的生产有了资本主义萌芽，情况才稍有不同。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一个比较发展的封建社会，在晚期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是许多民族历史的共同现象。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问题，在1930年前后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中，曾经涉及。1936年，吕振羽同志在所著《中国政治思想史》中，首先提到“布尔乔亚工场手工业”的出现。【1】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明确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2】但长时间内，学术界对此却少专门的研究。新中国建立后，1955年，以讨论《红楼梦》书的时代背景为契机，史学界和经济学界对我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展开了广泛地、深入地研究和讨论，发表了大量著作。十年动乱期间，正常研究中断，但一些同志仍在艰难条件下努力发掘新的资料，探讨新的问题。1977年以后，又深入一步，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问世。【3】</p>
<p>　　本书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编写的。本书成篇，首先应归功于前辈和同行学者们的辛勤劳动。我们的任务是博览前人各项研究成果，校订、补充有关史料，并发掘新的领域，以求对明清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作一全面的考察和系统的论述。作为一个研究集体，我们自然也有自己的观点，并力求对争论中诸问题作出回答。本章导论，即在提出我们的观点，求教于读者。</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strong></p>
<p>　　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一向有不同看法，因而所论内容和结论，也自然歧异。不过，资本主义萌芽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不仅要从微观上研究，还要从宏观上来考察。对这个问题，我们提出三点意见。</p>
<p>　　第一，我们是把资本主义萌芽如实地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生过程，而不是指一种内含的因素或发展趋势。但是，萌芽状态是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质逐渐增长，旧质逐渐衰亡；因而，代表萌芽的经济实体就不能不具有过渡性和两重性。</p>
<p>　　这就是说，在考察萌芽的存在的时候，不能要求它纯粹的资本主义性质，它必然会包含或多或少的封建性的东西，也不能要求它具备资本主义的全部机能，而只是主要的机能。【4】</p>
<p>　　资本主义萌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可以经历数百年的历史时期，而总是在封建社会内部稀疏地存在着。它的出现，不必借助于暴力，也不一定以暴风雨式的所谓原始积累为前提。【5】萌芽的历史是平淡的，往往是默默无闻的，而这也正是我们考察它的难处。</p>
<p>　　第二，资本主义萌芽指的是一种生产关系，而不是一厂一店，因而不能用举例子的方法来论证。它指的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个别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不能孤立地看待。这种生产关系，是在封建社会晚期，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时产生的。在这以前，象在自然和社会史中许多进化的事物一样，它会有一些偶发的、先现的现象，但不能因此认为资本主义的萌芽过程已经开始。</p>
<p>　　这就是说，在考察资本主义萌芽时，必须把考察的对象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中，看这个地方、这个行业有没有产生资本主义关系的土壤和气候。同时，考察的对象必须有一定的量，不能相信孤证。必然性是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所以，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总是具有多发性，是可以重复观察到的。【6】</p>
<p>　　第三，资本主义萌芽，对于它所出现的社会和时代来说，是一种新的、先进的生产关系，它具有新生事物的生命力。它一旦产生，除非有不可抗的原因，是不会中途夭折的，而是引导向新的生产方式。因而，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应具有延续性。</p>
<p>　　这就是说，我们考察资本主义萌芽，就要估计它的历史作用，如果它只是历史上的一段插曲，也就不必化那么大力气去研究了。任何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不会突然发生，也不会募地消灭，必有它的继承性和发展阶段性。【7】我们的考察，也不能就事论事，而一要瞻前顾后，对于明后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要研究它在清代的发展变化，对于清代前中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也要在鸦片战争、后有所交代，看出它对尔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生产力发展水平</strong></p>
<p>　　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前提，不能用一句话来回答，但最根本的，是要社会生产力发达到一定的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力的水平。</p>
<p>　　“重农学派正确地认为，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从而一切资本的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p>
<p>　　“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8】</p>
<p>　　话虽如此，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考察，限于史料，却是十分困难的。我们对于明清两代的农业生产力，主要是从（1）农业总产量——代表封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2）单位面积产量——代表土地利用的经济效果这两个方面来进行量的估计。再从生产结构、耕作制度上来推论（3）“一夫产量”——代表劳动生产率。</p>
<p>　　我国的农业生产力大约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这主要是由江南（这个近代中国最富庶的地区）水田的经营引起的。江南虽然早经开发，但排涝和沼泽地的处理始终是个难题，这在当时，只能依靠双手。两宋人口的大量南迁，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加以可锻铸铁（俗称熟铁）之应用于农具，促使耕犁的多用途化和手耕铁农具的出现；对于具有早熟和抗旱性能的占城稻（即后来的籼稻），加以推广；发展矮株桑和植桑园林化，以及农艺学的进步等，这就出现了一次“绿色革命”，使我国的传统农业达于成熟。宋以来的几个世纪内，我国食物的供给状况优于欧洲。我国人口长期趋势的增长开始于十一世纪（北宋），而欧洲要到十八世纪才开始。</p>
<p>　　明清两代，农具和排灌工具都绝少革新可言，农田水利亦不及唐宋之规模，水轮等利用反不如前代。但不是说农业生产力就没有增进。据我们估计，粮食的生产，明盛世比宋盛世约增长50%，而清盛世比明盛世增长在2倍以上。如果说，明代农产品的增产约有80%是由于耕地面积的扩大而来，那么，清代农业的发展就只有20%强是由于开垦新地，而更多的是由于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了。清代苏、浙、皖、赣水稻的亩产量一般还高于近代的水平。这种提高，主要是由于农艺学的进步而来的，包括深耕、早播、选种、施肥、人工灌溉、推广复种等。在生产结构上，由于北方的开发，使稻与麦的比重较趋合理；高粱、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的推广，有利于充裕民食。又经济作物的发展比较突出，这不仅调整了生产结构，并通过市场，有利于提高整个农业的经济效益。正是农业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为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提供了物质前提。</p>
<p>　　但是，明清农业生产力的提高终究是有限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耕作的集约化。而在技术设备没有什么革新的情况下，农业的集约化，只是意味着投入更多的劳动力。这在清代尤为突出，清代农学家提出的“多种不如少种好”、“垦田不如粪田”以至成为一个学派的“区田法”理论，也反映了这种情况。事实上，随着人口急剧增长，每户或“一夫”可耕的土地是日渐缩小了，耕作单位更加分散。同时，产量是不能与投入的劳动力成比例增加的。水田一亩，增加一个工只能增产约三十分之一。种两季不过比种单季多收20—30%，而劳动力和费用支出增加近一倍。据一些资料测算，我们有理由相信，从明到清，尽管亩产量有了提高，但劳动生产率，即“一夫产量”，却下降了。这又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迟缓、尤其是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始终微不足道的根本原因。而更深远的影响，则是造成绝大部分人口陷于为果腹而劳动，招致农业经营的单一化，乃至生态平衡的破坏。</p>
<p>　　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要以整个社会生产力、包括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为基础，但逐一考察每个手工行业的生产力，甚至更为重要。这是因为，手工业生产结构大多是并联型的，而非串联型的，各行业有较大相对独立性。另一方面，影响国民经济发展最大的，也往往不是总的社会生产水平，而是当时起主导作用的工业部门。</p>
<p>　　我国手工业生产技术，有些在汉、唐已颇发达，但总的说也是宋代达于高峰。用铁是工业的技术基础，有人估计宋元丰间（十一世纪后期）铁的年产量约达125，000吨，平均每人3.1磅，年增长率2.7%；整个欧洲的铁产量，在十七世纪末才达到这个水平，而其年增长率还不到0.5%。【9】科学技术的许多部门，包括火药，指南针，活版印刷三大发明和造船等，宋代都居于世界先进水平。科学史家李约瑟说：宋王朝“屡为北蛮诸邦所困，但帝国的文化和科学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卡特很贴切地称之为成熟时期。这时，深奥的散文代替了抒情诗，哲学的探讨和科学的描述代替了宗教信仰。在技术上，宋代把唐代所设想的许多东西都变为现实。【10】</p>
<p>　　我们考察明清以来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十几个手工行业，它们的生产技术大都在宋代水平上有所改进。而且改进愈多的，萌芽也愈高。如四川的井盐业，在宋代著名的卓筒井的基础上，革新凿井、造井和汲卤技术，并创造管道系统，利用天然气为燃料，达到手工业生产所可能有的技术高度；而这个行业中，也出现了我国资本主义萌芽中最完备的工场手工业。</p>
<p>　　不过，除四川井盐业外，明清对于手工业技术的改进，多半也还是在量的方面，如治炉加大容积，榨车加大滚轴，坑道加深进尺等。但和农业不同，这种量的改进不必是依靠投入更多的劳动力，有的还能代之以畜力。它们的改进，又很少是在生产工具方面，而主要是在工艺学方面。但对于手工业来说，工艺学方面的改进是很重要的。例如丝织业，直到清代，所用织机大约仍不外宋末薛景石的《梓人遗制》。但是，织机专用化了，织造工艺大有进步，品种多样化，有的趋向坚实耐用，有的增强艺术效果，有的适用于特殊用途，这就能增大产品的市场价值，推动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有些手工业，改进工艺能扩大原料来源，降低加工损耗或缩短工艺流程，也都有一定的经济效果。生产力毕竟是最活泼的因素。</p>
<p>　　然而，总的说来，明清两代我国手工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是十分缓慢的，并且已逐渐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乾隆中叶，西欧已开始使用蒸汽动力。我国矿产资源的利用，这时仍受到人工排水的限制；而水力动力的使用，似乎反不如往昔。我们还明显地看到，商人支配生产使得生产规模狭小，技术保守；尤其在制瓷、锻铸以及丝织工业中，复杂的社会分工代替了场内分工，妨碍着生产力的发展。雇工中的行帮制度，在这里也起着消极作用。尤其是当时商品经济中占最大比重的工业部门，即棉纺织工业，在关键环节即纺的环节上受到技术落后的限制，妨碍了纺和织的专业化。当西方出现16锭纺车时，我国还是单锭。稍有改进的设备（如三锭纺车），也受到小农经济生产结构的限制，未能推广。这样，直到鸦片战争前，我国棉纺织业始终停留在农民家庭手工业阶段，不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并且成为“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的基石。在当时以至近代，又无论中外，棉纺织业都是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主导作用的工业部门。我国棉纺织业生产方式的落后，成为整个社会新生产关系发展的绊脚石，也使得全部资本主义萌芽黯然失色。</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商品经济的发展</strong></p>
<p>　　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前提。</p>
<p>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11】</p>
<p>　　“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12】”</p>
<p>　　然而，不能从商品流通直接引申出资本主义萌芽。这不仅是因为流通不能决定生产方式，还有前资本主义商人资本本身的问题。马克思曾指出，古罗马的商人资本已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并未引起工业生产的任何进步。【13】在欧洲，由于日耳曼人的征服和城市的破坏，进入封建社会后，商业大大衰落了，封建领地变成彼此孤立的庄园。到十六世纪以后，民族市场和世界市场的形成，才成为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由于较早地废除领主制割据和实现国家统一，商业一向比较发达。然而，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并不比西欧早，而是比较迟。这当然有其他方面的因素，例如上述生产力的因素，但是，也还应当从流通本身来寻找他的原因。</p>
<p>　　前资本主义的流通主要不是由生产所驱动的，而多半是商业使产品变成商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不是所有的流通都能促进生产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要看它能否为生产准备大市场，能否为生产积累大量货币资本，在中国这样的非海上贸易国家，还要看它是否有助于改变农村自然经济结构。在这些条件下，小商品生产才能向资本主义生产过渡。</p>
<p>　　我国的封建商业也是在宋代有了飞跃的发展。它打破了坊市制，形成各级市场。我们不妨按各级市场分类，来考察它的作用。</p>
<p>　　第一，地方小市场，即墟集贸易，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十分发达的一种交易形式。宋代的墟集、草市，已颇具规模，税收几占全部商税之半。然而，这种市场的交换，主要是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是属于自然经济范畴内的交换；它的一定的发展，不是破坏自然经济，而是巩固一个地方的自给自足。这种交换虽采取商品形式，或也经商人之手，而实际上是没有流通的，它是使用价值的直接交换，自然也没有多少积累货币资本的作用。只是在后来，随着长距离贩运贸易的发展，这种地方小市场逐渐起着大宗商品集散地的作用，以至成为真正的初级市场，其作用就不同了。这种市场是在明代以后，首先在丝的集中产区出现的，清代有所发展。</p>
<p>　　第二，城市市场。这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为发达的一种市场形式。宋代的汴京和临安，如《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所记述，已达高度繁荣景象。然而，和中世纪欧洲的城市不同【14】，我国的封建城市原来都是各级政权统治的中心，或军事重镇，集中了大量的消费人口，城市的手工业也主要是供城市居民消费。因此，城市市场上主要不是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而是一种以政府的和私人的货币收入为对象的交换，即贵族、官僚、士绅和他们的工匠、士兵、奴仆用他们的收入购买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而他们的收入基本上不外是封建地租的转化形态，即农民的剩余产品。【15】所以，城市市场的繁荣主要是反映封建经济的成熟（地租量扩大）,不必是代表商品经济的发展。因为在这种交换中，农村流入城市的产品，尽管也经商人之手，但大半是单向流通，没有口头货与之交换，不是真正的商品。【16】</p>
<p>　　我国城市市场消费性的特点又使得它特别发展了零售商业、铺坊加工业、饮食业和服务业，象宋代《清明上河图》所绘的，都是这种商业。它们自然也积累了一定的货币资本。但是，直到现代消费社会兴起以前，城市零售商业并不是执行流通任务的职能商人资本（饮食、服务业当然更不是了），而是一种“不执行职能或半执行职能”的“杂种”。【17】因而，这种商人资本尽管发达，对于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作用是不大的。</p>
<p>　　明清以来，随着贩运贸易的发展，在沿长江、运河等商路要道上，逐渐兴起一批商业城市，以至出现如佛山、汉口这样巨大的商镇。它们的出现，反映真正商品流通的扩大。同时，还兴起了一批县以下的手工业品产销镇市，如苏州的盛泽镇、湖州的双林镇等，对于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尤其有重要意义。</p>
<p>　　第三，区域市场。如“岭南”“淮北”等概念所指的以及一般省区范围内的市场。它们是由同一自然地理条件和共同生活习惯形成的，一般不反映生产的地区分工或社会分工。因此，区域市场可视为自然经济的延伸。这里所说的自然经济,不是指一家一户的自给自足，而是指社会是由许多的“单一的经济单位”所组成，而全部或大部再生产条件都能在本单位中得到补偿。这种单一的经济单位，在古代是指氏族、村社、奴隶主庄园；在中世纪的欧洲，是指一个个的封建领地。在我国地主制经济中，则应当是相当于过去村社或采邑的乡村和区县，并且，应当是包括地主和农民两方面的自给自足。【18】</p>
<p>　　不过，区域市场范围内的流通，究竟已不同于上述的单一经济单位，而已有各单位间的交换，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了。尤其是区域市场内的城乡交换，反映一定的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应予以充分.的注意。这里，重农学派的“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形成市场”这一古老概念，对我们研究的目的来说颇有用处，因为它代表真正的社会分工，也是自然经济瓦解的前兆。城市手工业者由承接加工订货的手艺人向小商品生产者转化，在明代始见显著。区域市场的重要性，也自此始。但总的说，我国区域市场内的工农业产品交换并不多，因为农村家庭手工业比较发达，城市手工业的产品又主要是供应城市消费。另一方面，一个区域的自给自足，在某种政治势力下，也会成为封建割据的根据，以致关卡林立，阻碍流通。</p>
<p>　　第四，突破区域范围的大市场，亦可称为全国性市场，相当于欧洲的民族市场。这种市场，和在这种市场上流通的长距离贩运贸易，才是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最重要的历史前提。海外贸易，也是一种大市场，欧洲的资本主义萌芽，首先是在海外贸易的城市出现的。但我国从来不是一个海上国家，明清两代又受禁海政策的影响，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基本上依靠国内市场。我们的考察，一般也以国内市场为限。</p>
<p>　　我国长距离的贩运贸易很早就有发展。但在宋代以前，除了官营和专卖品外，发展最盛的是那种“奇怪时来，珍异物聚”【19】的奢侈品贸易，和由“任土作贡”遗留下来的土特产品贸易。这两种贸易所经营的都是已生产出来的东西，其销售对象又限于贵族、士绅小范围，不是生产者之间的交换。所以尽管琳琅满目，对生产关系的改变，却极少作用。大约从明中叶以后，贩运贸易才逐渐以民生用品为主了。</p>
<p>　　我国又很早就有盐、铁以及渔、猎产品的长距离贩运贸易。这种贸易，除有些受官府控制外，又有它本身的特殊性。从生产上看，盐民、坑民、猎户等可说是小商品生产者。但他们这种地位纯粹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所谓“只缘海角不生物，无可奈何来收卤”【20】。他们是由于盐铁等不能当饭吃才进入交换的，为买而卖，目的在使用价值。因此，我们宁愿称他们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经济，而不是真正的商品生产。事实上，自有自然经济，就必须有盐铁等贸易作补充，否则也谈不上什么自给自足。这种贸易，乃是自然经济题中应有之义。明清以来，铁和某些地区盐的生产有了资本主义萌芽，情况才稍有不同。</p>
<p>　　我国几条1，000公里以上的贸易路线，除从闽、浙出海的南洋航线开通较早外，南北大运河是明初才全部开通的，长江航运至清代才畅达上游，从上海到华北、东北的北洋商运也是清代发展起来的（以前只是军漕）。到清中叶，我国内河航程约达5万公里，已具近代规模。大的贩运商帮，如徽商、山陕商等也是明后期发展起来的，到清代骤增，商人会馆林立，经营也专业化了。我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出现的。据我们考察，大凡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其产品都有长途远销。象丝绸、瓷器等固不必论，有些行业，如烟、糖、纸等，商品量并不大，在市场上所占比重甚小，但却行销甚远，有的并有出口，它们在生产上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p>
<p>　　商人资本的大规模货币积累，也要靠长距离贩运贸易。小地区的封建剥削可以积累财富，但不能积累资本；所谓里有人君之尊，邑有公侯之富，但出不了资本家。因为，资本作为货币财产，是与土地财产相对立的，资本家的腿要长些。我们所见明中叶以来显赫一时的大商人，都是在盐、茶、布、木等长距离贩运贸易中发展起来的。这种大商人的资本，在明后期大约还是50—100万两的规模，到清中叶以后，有些就可以1，000万两计了。</p>
<p>　　尽管如此，直到清中叶，长距离的贩运贸易在我国市场上所占的比重，仍然是不大的。据我们估计，鸦片战争前夕，我国国内市场主要商品流通总量约合3.9亿银两，其中第一位是粮食，约占42%；第二位是棉布，约占24%，第三位是盐，约占15%。粮食的流通具有特殊意义，因为在封建社会，差不多所有其他商品都是直接或间接（通过租赋）与粮食相交换；在一定意义上，农村有多少余粮进入流通，成为市场总量的一个限界，而粮食的商品率，成为自然经济解体的基本指标。我们估计，这时粮食的流通量约为245亿斤（占产量的10.5%）；但是，其中经长距离运销的，包括不是真正商品的漕粮等在内，不过54亿斤，占22%。</p>
<p>　　粮食虽然如此重要，但对流通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工业品。正因为工业（这时是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才有了不受自然条件限制的交换。工业的部门组成，决定市场结构；工业的布局，决定商品流转方向。在鸦片战争前，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是棉布，其商品量约为3.1亿匹（按标准土布每匹3.633平方码计），占产量的52.8%，商品量是不小的。但是，商品布也主要是在地方小市场和区域市场上销售给非织布户，进入长距离流通的，大约不到15%。</p>
<p>　　问题还不在此，如上述估计，粮食、棉布、盐三者占有市场交易总额的80%以上，就是说，市场上最大量的交换是粮食和棉布（以及盐）的交换，并且，双方的价值量几乎平衡。这就构成了鸦片战争前我国市场结构的基本模式，即以粮食为基础，以布以及盐为主要对象的交换。然而，可惜的是，在这个市场模式中，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即棉布，它的生产并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绝大部分商品布是农民自给生产有余的布，仅在少数集中产区才有为市场而生产的织户。即使这些织户，他们卖布也主要是为了补充口粮，是为买而卖，与盐民无异。在整个粮食和棉布交换中，双方都是作为自然经济基础的“男耕女织”的产物，无异于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在市场上的结合。</p>
<p>　　这就可以看出，到清中叶，尽管我国商品流通量已相当大，但从市场结构来看，又是狭隘的。它仍是以地方小市场和城市市场为主，长距离贩运贸易受到很大限制。</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四、雇佣劳动的变化</strong></p>
<p>　　自由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雇佣劳动是前资本主义社会早已存在的社会现象，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标志，必须是受雇者具有基本的人身自由，他们又必须是受雇于资本，并且在同一资本下雇有一定的数量。</p>
<p>　　在我国，雇佣关系要和租佃关系一同来考察，以见其演变的主流。原来我国的佃户和雇工，都属于贱民阶层，与田主或雇主之间是主仆关系，人身是不自由的。宋代开始有所变化，明洪武进一步废除了主佃条例，田主与佃户之间转变为长幼关系。但雇工人身的解放，却迟缓得多。明后期规定的“雇工人”身份，其与权婢的区别，亦只在有年限而已。这主要指农业上的长工。在商业上，到明代还主要是使用奴仆。手工业的雇工，则多属师徒关系，也有身份浪制，并多属辅助劳动者，业主掌握主要技术劳动。</p>
<p>　　不过，有自由身份的雇工，在历史上确也是早就存在的。除原属农民的季节性短工和原属手艺人的临时性雇工外，与奴仆并存的有人身自由的长工，史籍亦不罕见。我国历代都有大量流民，他们已摆脱土地束缚，并且是“无族姓之联缀，无礼教之防维”，除乞讨寇盗外，就会形成有自由身份的雇工。</p>
<p>　　对于封建社会的这种自由雇工，马克思曾讲过三种情况：（1）他们不是被用于生产劳动，而是用于增加雇主享受的服务。（2）他们已被用于生产劳动，并且规模很大，但是为了生产使用价值，而不是生产价值。（3）雇主也出卖产品，“因而自由劳动者为他创造了价值”，但出卖的只是多余的产品，以换取奢侈的消费品，因而只是“对这种劳动进行的伪装的购买”。在这三种情况下，支付给雇工的都不是垫支资本，而是雇主的货币收入。而“货币作为收入，作为单纯流通手段同活劳动相交换，决不可能使货币变为资本，因而也决不可能使劳动变为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21】，即变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p>
<p>　　到清代，尤其是乾隆以来，农民佃户的雇工，以及“店铺小郎”之类，绝大部分都已是“无主仆名分”“同座共食”的自由劳动者了。【22】但是，我们仍需要考虑马克思所说的上述三种情况。郭老（沫若）说他研究奴隶制和封建制，先看劳动者，分不很清，因为奴隶和农奴都很苦，史料记载差不多；后来看奴隶主和地主，倒比较容易辨别。我们研究资本主义萌芽也是这样。不能单看劳动者是否人身自由，更重要的是看雇主，考察雇主的经营性质。就是说，要看他们是受雇于资本呢，还是受雇于别的东西。</p>
<p>　　“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两者互相制约；两者互相产生。”【23】</p>
<p>　　资本的古老形式是商人资本，它代表货币权力，与土地权力相对立。所以，如果雇主是商人，问题比较简单。如果是地主或其他具有封建权力者，就麻烦了。原则上讲，地主作为地主，不能变成资本家。因为土地不是资本，也不能转化为资本，只能由于外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转化为虚拟资本。然而，我们所遇到的地主，往往不是单凭土地权力，而是凭他们积累的财富，来雇工的。因而，又要对他们积累的性质和运用方式，进行考察。【24】</p>
<p>　　先从农业方面看。据我们考察，我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不外三种形式：（1）地主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2）自耕农或佃农雇工经营商品性生产；（3）商人租地雇工经营农业。</p>
<p>　　第（1）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经营地主。明代大的经营地主还都是使用僮仆劳动，到清代才大量雇工。但是，直到鸦片战争前的史料中，我们还只是找到两三个经营经济作物的地主，大体具有资本主义性质，而在粮食作物中，尚难证实。例如，有个农庄雇有50—60人割麦，按日发工牌领工资。但这是个公主的庄园，公主家族可能有百十口人吃饭（方苞说他家有40口人，需100家佃户供应消费），那么，这可能仍是马克思所说的第（2）种情况，即使用价值的生产。看来，封建积累之转化为资本是不容易的。【25】</p>
<p>　　第（2）种即通常所说富农。史料所见又主要是经营经济作物的佃富农，他们雇工不多，但商品性较强。佃富农是用他们的劳动积累雇工的，比较容易资本化。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资本的形成不是来自土地财产（在这种场合，至多是来自作为农产品商人的租地农民）”【26】。不过，这种佃富农多数是自己和家属参加劳动，属小业主性质，真正转化为资本家的也还很少。</p>
<p>　　第（3）种商人租地经营农业，性质比较明显。尽管他们所付地租还带有封建地租性质，还没有达到平均利润的水平，但他们是凭货币积累雇工的，他们的积累已是资本了。不过，有确切史料的，我们所见也是限于经营经济作物的商人。</p>
<p>　　因此，到清中叶，尽管农村雇佣劳动已形成巨大的队伍，但主要是佃农、自耕农、富农雇用的长短期辅助劳动力，或地主雇用耕种自营地、场院的劳动力（几乎每个出租地主都留有少量自营地）。真正的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是极少的，在学者们检阅过的乾嘉间约四百件农业雇工的记载中（主要是清代档案材料），我们能肯定其资本主义雇佣关系的，不过十一例。</p>
<p>　　资本主义雇佣劳动，须在同一资本下有一定的量。不过，据我留们考察，这在农业方面，并不具有决定性，而在手工业方面，则是十分重要的。手工业中，由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雇主是比较多的，他们又多掌握技术，在我们考察的时代，大多还是东家带徒弟。过去我们常把雇工不多的小业主，即所谓上层小资产阶级，划入资产阶级，这本来是不妥当的。在考察历史上的资本主义萌芽时，更不合适，因为当时的手工劳动中剩余价值率是很低的。究竟雇工多少人才算是资本主义，很难说定，因为行业利润情况，技术构成，师徒关系各有不同。分工亦有关系，有些行业，如制瓷业，社会分工代替了场内分工，就不能要求一个资本雇用较多工人。很少分工、接近农业劳动的行业，也是这样，有时雇工五、六人即可剥削致富。但在史料中，往往不分业主、家属、雇工、学徒，笼统提若干人。在无其他情况可据时，所提不足十人者，我们一般就不予考虑。</p>
<p>　　雇工很多的，也常须另行考虑。突出的是采矿业，史料记载，动辄百千，以至数万。若说一个矿场上，几千人几万人都有人给他们发工资，那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很可能是小生产者或从事副业的农民，受矿商支配而已。还有一种自有首领以至拥有武装的“矿徒”，都不必是雇佣关系。【27】冶铁业记载常称“每矿聚集二三百人”“一炉多至五七百人”，这实际是把采矿砂、烧炭、运输的人夫都算进去了。矿砂和炭很可能是向小生产者收购，运输则可能是按件向个体劳动者付运价。明代大型冶炉的直接雇工不过40—50人，小炉仅6人。我们只能据此考察冶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而对其采矿部分，却是不能肯定的。椎煤矿需开竖井，云南铜矿有铜尖系统，均不在此例。</p>
<p>　　手工业中，由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雇主，其雇工性质有一个发展过程。有个大家熟悉的材料，即苏州丝织业中“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小户数百人，嗷嗷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织，日取分金为饕飨计。”【28】这些小户，虽出卖劳动力，仍然是机户，不过是失业户。大户也是机户。大小户之间的关系是临时性的，今天你呼我织，明天另走他家。“在那里也存在着对资本的依附和雇佣劳动，但还未形成任何牢固的形式”，“业主同工人之间的差别较小”【29】。这种雇佣劳动，还正在向资本主义雇佣关系过渡，恐怕还不能算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这是明代的事。依此来看元末徐一夔的《织工对》中所记的织工，竟是那样来去自由，也就不足为怪了。这里所表现的自由，正因为他们还未牢固地依附于资本。这种自由工人，象农业上的短工一样，在还没有形成“短工阶级”以前，还不是无产者；他们的雇主，也只是有“转化为未来资本家的可能性”而已。【30】</p>
<p>　　手工业的商品生产性质比较容易确定。但是，它们是生长在封建社会，封建社会无孔不入，在考察他们的雇佣劳动时，仍须考虑如下一些情况。</p>
<p>　　第一，仍然有一个工人是否真正受雇于资本的问题。在采矿、井盐、海盐、木材等行业中，都常有地主或封建官僚参与其间，在云南铜矿业中，还有所谓官本。在一些农产品加工行业中，也有这个考虑。如甘蔗制糖，台湾有富户开设“头家〓（“厂”下加“吝”“右耳旁”）”，广东有家开设的“一人一寮”（即独资糖房），都雇工生产。在台湾，常行租〓（“厂”下加“吝”“右耳旁”）分成制，即代蔗农加工，收加工费，所以只要有一定规模，即使其〓（“厂”下加“吝”“右耳旁”）是地方开设的，也大体可以肯定其资本主义性质。而广东的“一人一寮”，经营情况未详，就不那么肯定了。</p>
<p>　　第二，分配方式，密切关系劳动者。我们所见如伙计制、亲身制、米分制、提成制以及全家包工等，多半不能成为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实行月工或日工的，工值的构成，即工食与工钱的比例关系和支付方式，亦须加以考虑。</p>
<p>　　第三，行会制度和行帮制度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由于迄今还未发现明代和明代以前的行规，或有关行、行团、铺行内部关系的文献，我们只能根据一般史籍和笔记、杂记来探讨它们的性质。据我们考察，无论是明以前的行、行团、铺行，或清代兴起的会馆、公所，在我们所讨论的有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行业中，并没有起多大阻碍性作用。在清乾隆以后，确有些行业的行规限制性很严，不过主要是手艺人和饮食、眼务性行业，与我们所讨论的行业关系不大。清代兴起的、雇工为防止竞争、保障就业、生活互助所建立的行帮组织，在我们所讨论的某些手工业行业中，关系较大。这种组织具有严格的排它性、把持性和浓厚的地域、乡土观念，同时，也有团结雇工同雇主进行经济斗争的一面。不过，它基本上还是一种封建性组织。它也未能阻止资本主义萌芽出现，但具有消极作用。</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五、商人支配生产和工场手工业</strong></p>
<p>　　我们所考察的资本主义萌芽，除农业方面的三种形式已如前述外，在手工业方面可归结为两种形式：一是商人支配生产，一是工场手工业。这实际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从封建生产方式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两条途径”。【31】</p>
<p>　　商人资本（包括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是古老的资本形式，封建社会晚期，大量出现商人支配生产的情况，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不是所有的商人支配生产都具有新的生产关系的含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称“商人直接支配生产”，是指那些支配着小生产者的劳动的包买商。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所说的包买主，指的是由小生产者分化出来的商人，用词语义亦略有不同。【32】我们在史料中所见，则大都是马克思所说的包买商这种类型。</p>
<p>　　列宁所说的包买主的五种形式，在我们看来，其前三种还不能算是资本主义萌芽。这里，商人是通过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交换关系来支配生产的；这种支配，尽管可以控制市场、价格以至原料供应，尽管可以占有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但没有改变小生产者的生产关系。否则，象后来我国买青苗的情况非常普遍，亿万农民都要进入资本主义了。在清中叶，如商人对茶农的“先价后茶”，对蔗民的放“糖本”，对烟民的“给值定山”，以及对纸坊的“以值压槽”，也都是同样情况在棉纺织业中，明代嘉善即有商人，“以棉换布”之事，清代续数有几例。但经考察，这里商人并未能垄断市场，商人与农民织户之缴向亦无固定关系。这种交换多是“较其中幅以时估之，棉与布交易而退”【33】，即仍是按时值作价，只是省去了银钱做中介而已。所谓包买商，他实际是“购买了暂时还占有生产工具但已经不再有原料的劳动力”，“成了超过他原来商业利润以上的剩余价值的占有者”，并且，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还必须使用追加资本，以便购买纱等物品并让它们留在织工手里，直到织成织物为止。【34】”就我国棉纺织业来说，这样的包买商，是到了“放纱收布”或“放机”的阶段才出现，即他们是在纺和织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而这已是在二十世纪有了机制纱以后的事情了。</p>
<p>　　在我们考察的时代，丝织业的“账房”可称为包买商的典型。它不仅支配机户，而且支配染坊、掉经娘、络纬工、牵经接头工等，井大多是计件工资的形式，有相当大的“追加资本”，因而掌握全部生产过程、是相当完备的资本主义。这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丝织业在明后期已有工场手工业的雏形，而到清中叶反而基本消失；它被较完备的包买商形式所代替了。和过去我们的想法不同，在资本主义萌芽中，并没有一条由商人支配生产向工场手工业过渡的规律。</p>
<p>　　据我们考察，除丝织业外，包买商这种形式却是很少的。佛山的铁钉、土针业，景德镇和广东石湾的红炉业（釉上彩）中有一些，只不过是冶铁、瓷器中工场手工业的附属物。在农业和农家副业中的包买商，主要也是在二十世纪才发展起来的，不属于本书讨论的范围。</p>
<p>　　我们在资本主义萌芽中所见的商人支配生产，甚少包买商制，而较多见的是商人雇主制，即商人雇工生产。</p>
<p>　　商人雇工生产，在农产品加工中最为普遍，从砻米、磨面直到油、酒、酱、醋。它们多半是前店后厂，也有的是附设作坊。按说既是商人雇工，就是受雇于资本，为市场而生产；但是，要确定它的资本主义性质，还必须雇工有一定的规模，并有生产关系的具体材料。据我们考察，还只有某些地方的制茶、刨烟二项比较肯定。酿酒、制糖、造纸则多半已成为独立的工场手工业了。</p>
<p>　　商人雇主制和商人投资于工场手工业的区别，在于他们的投资是否已转化为产业资本。例如，商人在陕南开设的圆木厂、枋板厂，投资颇巨，雇工亦多。但所产木料，一般仍是由该商人运出山来，以至远销河南、江苏。这里，投于本厂的资本并未转化为产业资本，其利润也主要是运销利润，并由住在大城市的商号统一核算，因而我们视为商人雇工生产。反之，如北京西部的煤矿，也是商人所办，而所产的煤大都是就地卖给别的运销商，煤矿的资本也就转化为产业资本，它就不是商人支配生产，而是独立的工场手工业了。</p>
<p>　　棉布的加工中，苏州一带的踹房，雇工以万计。他们实际是由商业资本布号发工资的，但因经营踹房的包头另有投资，布号毋需追加资本，可是它已支付了可变资本，因而仍是商人支配生产的一种形式。至于染坊，设备规模更大，但因嘉庆以前的生产关系记载未详，只好存疑。</p>
<p>　　商人支配生产还有一种形式，即商人租地种植茶、果木、蔬菜，以及在陕南所见的木耳厂、黄连厂，在某些地方的养鱼场之类。虽然规模未必大，但它是把种植、加工、运销联合起来，统一经营，可说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较高形式。它和经营地主不同的是，它摆脱土地权力，单凭资本权力来经营。</p>
<p>　　通常论及商人支配生产的特点是，它不改变旧的生产方式，而是维护旧的生产方式。不过，这是就包买商制而言。在商人雇主制中，就已多少改变生产方式了。当然，就更多的革命作用来说，它还是不如工场手工业。事实上，在我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中，最具有重要意义的，也还是工场手工业。</p>
<p>　　工场手工业的一个特征是劳动分工，这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扩大再生产。但是，我们不能过于强调这一点，资本主义萌芽中的工场手工业是不能和欧洲工场手工业时期（那已是资本主义生方式建立之后）的情况相比的，有些行业，如采矿业、伐木业、池盐海盐业、航运业，本来是没有多少劳动分工的。有些行业，如造纸业，虽说“过手七十二”，实际一人可兼不同工种。在我国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场外分工发达，场内分工反而简化。如景德镇的制瓷业和广东石湾的陶瓷业，即因过份专业化，窑、作、行、店林立，互为加工、协作关系，其工场手工业的规模反而十分可怜。清代苏州的丝织业，也因一些工种独立成行，由织户临时雇请，原来工场手工业的迹象反而消失。在我们的考察中，一般不以场内分工多少作为工场手工业的标志，而主要是看一个资本支配下劳动者的数量，惟采矿除外。</p>
<p>　　我们所见规模最大，组织最完备的工场手工业，是四川的井盐业。这个行业中，也因井、灶等的专业化妨碍了场内分工。并且，它用工最多的是，“担盐之夫”、“盐船之夫”和“挑水（卤）之夫”。前两种都可能用按件或按里程计价给个体劳动者的办法解决，担水夫则史料有明确记载，都是临时工。一套井灶所雇用的固定工人约不过100人，我们是依此决定它们的工场手工业性质的。富荣盐场头号资本家族王三畏堂雇用的固定工人共1，200余人，二号资本家族李四友堂三大灶共雇用固定工人500余人。这恐怕是当时最大的工场手工业主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六、资本主义萌芽的意义</strong></p>
<p>　　考察资本主义萌芽，就我们研究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来说，是探讨中国资本主义有没有一个萌芽过程问题。然而，它有着更广泛的意义，它是认识近代中国社会的一把钥匙。</p>
<p>　　本世纪初，曾有一种理论，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是鸦片战争后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作用下产生的，即所谓外铄论或移植论。最初，这是因为，在《资本论》全面介绍到中国以前，人们并不理解“资本主义”这一外来名词的含义，而以为它指的就是那些有高大烟囱和机器隆隆作响的怪物；这样，对于发生在十六、十七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也只能从文艺复兴和精神上去找原因了。【35】不幸，当时输进中国的西方史学正是这么说的。其后，人们了解到资本主义发展三阶段的历史。但是，在中国并没有一个经西欧那样长达二百多年的工场手工业阶段，加以外国资本在中国势力的嚣张，对于中国资本主义有没有自己的历史，仍然是不肯定的。</p>
<p>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发生一场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论战中，任曙提出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不是内在的而是外铄的”论点，并以为这是帝国主义资本的“伟大作用”。任曙是中国托洛茨基派的理论家，他在这个时候提出外铄论，其含义就不同了。虽然不是所有托洛茨基分子都提倡外铄论，但他们都是把帝国主义资本和民族资本等同看待，认为两者是“共存共荣”的，“好象在世界经济一个部门内合股经营”。因而，只要外国商品占领市场，并进入农村，就“绝对地破坏了中国封建势力”，中国就“已经发展到资本主义国家了”。【36】这就轻而易举地否定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道路，取消了中国民主革命的任务。</p>
<p>　　对历史上有移植的资本主义。《资本论》有一章“现代殖民理论”，讲的就是这个。当时，欧洲殖民主义者在欧洲、美洲建立资本主义工厂，最大的苦恼是找不到工人。聪明的皮尔先生不仅把价值5万镑的生产设备和生活资料从英国运到澳洲的斯旺河畔，还带去了3，000名男工、女工和童工。但一到目的地，皮尔先生竟连一个给他铺床、打水的仆人也没有了，他带去的人都去弄块土地，变成小生产者了。马克思说：这里是“反抗资本迁入”的处女地，“不幸的皮尔先生，他什么都预计到了，就是忘记了把英国的生产关系输出到斯旺河去。【37】</p>
<p>　　可是，中国并不是这样一块处女地。当西方侵略者来到中国时，并不需要输进资本与雇佣劳动的生产关系，他们遇到的是现成的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包括技术高超的熟练工人。事实上，第一家外资工厂，即1845年广州的柯拜船坞，原来就是租用中国手工船厂的泥坞建立的。上海开埠后，第一家外国船厂伯维公司也是这样。“很少人能相信那个时候黄浦江上居然能修造汽船”，可是，第一条汽船“先驱号”1876年下水了，“雇的是宁波木匠，用的是中国柘木与樟木”。【38】不仅如此，第一家洋务派的军工业，即1861年的安庆内军械所，也是由工场手工业发展来的。第一家民族资本的近代工业，即上海发昌机器厂，原也是一家手工工场，1869年左右引进西洋车床，就变成机器工厂了。无论外商、洋务派或民族资本家，在开设第一家纺织厂时都毫无困难地雇到女工。因为妇女离家进广，已早由资本主义萌芽铺平了道路，所有封建礼教问题，也于光绪初清政府关于茶厂女工的廷议中解决了。</p>
<p>　　外铄论和移植论都是一种无视事物发展内因的纯外因论。他们否定中国社会内部的任何能动因素。这种反历史、反辩证法的观点是错误的，但绝非是孤立的。</p>
<p>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在国外，长期流行着一种中国是个停滞社会的理论。这种理论可以上溯到黑格尔。在他看来，中国是“永无变动的单一”，“一种终古如此的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正的历史的东西。”【39】当西方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要求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的时候，包括那些宣扬“白种人责任”的历史学家，倡导中国社会长期停滞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这种理论下，中国的近代化以及任何进步，都只能寄望于外国的炮舰、牧师和资本家的到来。随着中国的殖民地化，这种理论也众口铄金，并由西方传到东方。三十年代，甚至有日本的“马克思主义者”，专门研究了“中国社会的亚细亚停滞性”，寄希望于日本的军国主义者来加以“克服”。【40】</p>
<p>　　一个社会的发展会出现或长或短时间的停滞以至倒退，完全是可能的。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几次辉煌发展的时代，也不乏停滞和倒退。资本主义萌芽所考察的就是中国在经济和科学文化上比较停滞的时期，但它是一个酝酿着巨大变动的时期。我们所看到的明请社会，无论在生产方面或者在流通、交换与分配方面，又无论是土地制度、赋役制度、租佃关系、雇佣关系，以至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都是一个个不断的演变过程，一幅舰筹交错、十分活动的画面。</p>
<p>　　随着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停滞论也彻底破产。但是，研究历史的任务并未终结，理论斗争也不曾停止。六、七十年代，随着发展经济学的兴起，在国外又出现多种关于旧中国的“不发展经济学”。这些学者，比较集中地考察了明清以来中国生产力的状况，着重从积累与消费、人口与环境以及技术等各方面探讨近代中国不发达的原因，并注意运用了经济计量学方法。但是，他们普遍忽视了我国封建生产关系内部的变化，更不曾注意新生产关系的萌芽。其中有些比较流行的理论，如“传统平衡”的理知论、“高度平衡机括”的理论等【41】，实际形成一种新的停滞论。因为这种“平衡”意味着静止，失去内部动力，中国经济的“起飞”或打破平衡，就仍然只有依靠西方的“刺激”和“援助”了。</p>
<p>　　在国内，也有一种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结构是一种“超稳定系统”的理论。它一方面表现出周期性振荡（王朝变迁和大动乱），另方面这种振荡总是使整个系统回到原有的适应状态，表现为停滞性。【42】</p>
<p>　　超稳定论也就变为外铄论。“是否任何国家，任何文明系统都能自动产生资本主义和近代科学？持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说的人显然这样认为，但是文化大革命的历史给这种必然的信念以致命的打击。”“中国这样一个封闭系统是超稳定的经济结构，……拒绝接受其他文明系统的信息（负熵流），只可能在平衡态附近振荡，不可能产生新的结构。”【43】</p>
<p>　　这就和另一种论点接近了：资本主义，“它注定要发生在一国内，然后传播于世界”；“认为任何国家都必然会产生资本主义是荒唐的，特别在中国……，说会自发地产生出资本主义，那真是梦呓！”【44】</p>
<p>　　我们将不对这些理论进行评论，我们只是探讨这一阶段的中国历史，历史事实是不会改变的（无论有无“文化大革命”）。我们考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也绝不含有“中国也有”争一口气的意思。我们看到中国封建社会的内部资本主义萌芽的存在，也明确地观察到，它的出现甚迟，比西欧差不多晚了两个世纪；它的发展极慢，到鸦片战争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只占微不足道的比重。我们研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正是要研究它为什么发展这样迟缓，因为这也是近代中国经济落后的原因。中国的地主制经济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封建经济，经过长期的自发的调整，确实是比较稳定的，尤其是它的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生产结构，十分坚固。然而它并不是一个凝固的体系，它尽管推迟、但不能阻止新生产关系的出现。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尽管微弱，毕竟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它就要在历史上发挥它应有的作用。</p>
<p>　　近年来，国外有一种理论。认为资本主义萌芽和资本主义工业不是直接过渡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不必预示要过渡到资本来会或者工业化。还有一种理论，认为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是在不同地方几度出现和衰亡。兔起鹘落，然后才在某个地方，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p>
<p>　　在中国，也有些同志认为，明清以来的资本主义萌芽，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中断了。鸦片战争后近代工业的建立是另起炉灶，与原来的资本主义萌芽无继承和发展关系。这可称为“中断论”。而这种中断论也自然导致外铄论。</p>
<p>　　本章开始时曾说过，真正的资本主义萌芽应具有延续性，除非有不可抗的原因，它是不会中途夭折的。由于各地区、各民族社会经济的复杂性。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情况和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道路一定会别有差异的。在西欧，意大利某些地中海城市和荷兰某些沿海城市民最早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后来是衰落了，而出现萌芽较晚的英国首先实现向资本主义的过渡。然而，这和葡萄牙殖民帝国特别是西班牙霸权崛起、囊括新大陆贸易，和英荷三次战争、英国成为海上霸主，都是分不开的。原来这些城市的资本主义萌芽都是在海外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变动，对于这些城市的工商业来说，都是不可抗的力量。在我国，较早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佛山冶铁业，后来衰落了，那是因为广东的铁矿枯竭了；规模颇大的云南铜矿业也是这样，至今不能恢复旧观。再如陕西南部的木材采伐业，由于只伐不植，老林砍尽，并由于生态破坏，连同当地的药材厂、纸厂一起衰亡了。这都是不可抗力量。但是，这都只是少数情况。</p>
<p>　　我国的传统手工业，在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商品入侵受到严重的打击以至摧毁，对于手工业者来说，也是一种不可抗的力量。但这一点，包括当时爱国人士的一些议论，常是被夸大了。当时受摧残最厉害的是农家棉纺织业，到二十年代，手纺已有70%以上为洋纱（包括中国纱厂的机制纱）所代替。但手织并非如此。手织布的生产还一度略增，以后也一直维持着相当高的水平。其次是冶铁业，但受打击的是土钢，而土铁直到二十年代还保持着鸦片战争前的产量。据我们考察36个传统手工业行业（艺术品除外）中，受摧残的有手纺、土钢、土针、土烛、踹布、制靛、烟丝、木板印刷等8个行业；而其余行业大多是有所发展的。此外，鸦片战争后还出现了二十几个新的手工行业。在近代中国，正如我们所见到的洋布与土布、洋铁与土铁、洋纸与土纸以至西药与中药都在争夺市场那样，机器工业与手工业也常是平行发展的。二十世纪初民族近代工业发展最快时，也是手工业发展最快的时候。四十年代，民族近代工业陷于极困难境地，手工业却仍有发展。</p>
<p>　　值得注意的是手工业生产关系的变化。据我们考察，有15个手工行业在鸦片战争前还没有资本主义萌芽，这以后，则逐渐出现了工场手工业或包买商形式。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棉纺织业，我们曾说，由于这个行业停留在农民家庭手工业而使整个资本主义萌芽黯然失色，现在，则有了手工织布工厂，也有了土布包买商。这样，鸦片战争后，36个传统手工业行业，除了被摧毁的8个行业外，就都有了或多或少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新兴的手工业，如火柴、肥皂、毛巾、猪鬃、铅石印刷等行业中都有手工工厂，织袜、发网、抽纱、草帽、钨砂等行业中都有包买商。本书是把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的工场手工业和包买商形式作为资本主义萌芽，这只是个人为的划界。其实，这些形式的发展主要还是在1840年以后。到二十世纪初，工场手工业的产值已不是微不足道了，而是在国民经济中占相当的比重。这决不是萌芽的“中断”，而是它的继续和发展。</p>
<p>　　到二十年代，在我们所考察的36个传统手工业行业中，除了被摧毁的8个以外，有16个（恰好一半）行业，已有部分手工工厂逐渐采用了机械动力，开始向机器工业过渡。有些行业，如采煤、缫丝、磨粉，尽管早已有了新式煤矿、丝厂、面粉厂，但仍有土窑、土丝、土磨向机械化过渡。鸦片战争前已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除了被摧毁的以外，基本上都有了向机械化过渡的现象。其中资本主义萌芽发生最早的丝织业，在这种过渡中也最典型，出现了一些现代化的大绸厂。惟景德镇的制瓷业，虽经试用机器生产，终不如手工精致。又酿酒业也一直保持手工。可以认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工业发展三阶段的理论，在中国也是适用的，只是在中国没有形成一个工场手工业时期而已。</p>
<p>　　还应提到，农业方面的资本主义萌芽，也是在继续发展的。尽管直到解放前，我国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仍是微不足道，但比之鸦片战争前，已增大了不知多少倍。尤其是地主雇工经营商品性坐产这一形式，在鸦片战争前还很难找到确切例证，到二十世纪初，在东北和华北若干省份都已非罕见了。</p>
<p>　　总之，说我国资本主义萌芽“中断”的论点是没有根据的，它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也是不能否定的。我们将在本书的最后一章着重讨论这个问题。</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黎明书局1937年版，第491、492页。按布尔乔亚burgeois原义城市者，从burgher,burg而来。</p>
<p>【2】《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589页。</p>
<p>【3】建国以来，截至1982年，已发表的有关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论文共有300余篇。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历史教研室编辑《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收入论文33篇。1960年，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编辑该论文集的《续编》，收入论文20篇。1980年，该校历史系明清史研究室编辑《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收人论文25篇。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和南京大学历史系联合召开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学术讨论会，收到提交会议论文28篇。1982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明清史研究室编辑《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收入论文28篇。</p>
<p>【4】百分之百的、纯粹的资本主义，中国不曾有过，外国也不曾有过。因为，绝对的东西只能存在于相对的东西之中，资本主义的纯粹性质是从相对中抽象出来的。我们在资本主义萌芽中常见的封建性有；工人未脱离土地，保国封建租税和封建性垄断，商人支配生产，存在着行会和行帮组织等。</p>
<p>【5】我国的原始积累过程，我们认为是在鸦片战争以后才大规模的开始的，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中将予论述，本卷暂不涉及。</p>
<p>【6】有同志以《太平广记》记有张守控的茶园，“每岁招采茶人力百余人”和《朝野金载》记有何明远“家有经机五百张”，认为唐代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在我们看来，即使所记属实，也只是一种偶发的、先现的现象，因为那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还不允许新的生产关系出现。</p>
<p>【7】如象北来苏团所述徐州利国监的三十六冶，元末徐一墓在《织工对》中论述的丝织工场，不少同志把他们作为资本主义萌芽的典型。但他们都是后无来者，在我们看来，还不能成为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起点。关于这两个事例，后将论及。</p>
<p>【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885页。</p>
<p>【9】欧洲1700年左右产铁151,000-185,000吨，平均每人3.5-4.3磅，年增长率0.4%。引自Robret Hartwell:”Markets Technology and the Structure of Enterpris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leven-Century Chinese Lron and Steel Industry”,Jonrnal of Economic History,Vol.26-1,1966。</p>
<p>【10】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1卷，第1分册，中译本1975年版，第284页。所称卡特指T.F.Carter:The Invention of Printing in China and its spread Westward,1931,p.55。</p>
<p>【1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167页。</p>
<p>【1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65页</p>
<p>【1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71页。还有些民族，商业精神和商业资本的发展是他们固有的特征，更不意味着生产方式的进步。</p>
<p>【14】欧洲洲原来的城市多数在日耳曼人南下时化为废墟。封建城市大多是十世纪以后，由手艺人和从庄园逃出亡的农奴恢复和新建的。手工业者和商人是城市主要居民，因而其市场上的流通主要是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和城乡间工农业产品的交换。</p>
<p>【15】“在亚洲各社会中，君主是国内产品剩余的唯一所有者，他用他的收入同自由人手（斯图亚特的用语）相交换，结果出现了一批城市”在亚洲，“真正的城市只是在特别适宜于对外贸易的地方才形成起来，或者只是在国家首脑及其他地方总督把自己的收入（剩余产品）同劳动相交换，把收入作业劳动基金来花费的地方才形成起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66、474页。</p>
<p>【16】这种流通大体包括三个内容。（1）政府征收的田赋和尽可能课；（2）城居地主引入城市的地租；（3）商业高利贷资本取自农村的利润和利息。无论采取实物或货币形态，农村每年都要把同值的产品输往城市而不能从城市取得商品补偿。</p>
<p>【17】“商人资本的相对量……是和再生产过程本身的活力成反比的但在这里，零售商人的资本作为一种杂种，是一个例外”，不过，“随着商人资本越来越容易挤进零售商业……不执行职能的商人资本会增加。”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20，347页。</p>
<p>【18】“自然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条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此外，它还要以家庭工业和农业相结合为前提。”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896页。</p>
<p>　　“在自然经济下，社会是由许多单一的经济单位（宗法式的农民家庭、原始公社、封建领地）组成的，每个这样的单位从事各种经济工作”。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第17页。宗法式的农民家庭指从氏族公社向奴隶制过渡中的家长制大家庭，一般包括几十对至百余对夫妻和少量奴隶。</p>
<p>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地主和贵族对于从农民剥削来的地租，也主要地是自己享用，而不是用于交换。”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第587页。</p>
<p>【19】《管子·小匡》。</p>
<p>【20】林正清：《小海盐场新志》。</p>
<p>【2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63、464、468页。</p>
<p>【22】同时，也还有典当家人，隶身长随，车夫、厨役、水火夫、轿夫及其他“饮食不敢与同”“素有主仆名分”的非自由雇工。《大清会典事例》光绪三十四年刊本，卷810，刑律斗殴。</p>
<p>【23】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72年版，第366页。</p>
<p>【24】近年来，国外颇有人研究我国封建社会的积累问题。如有人认为，到乾嘉时代，我国国民积累已趋于零。有人则认为，乾嘉以来，积累已增至国民收人的22%；又有谓到二十世纪初已达国民收人的27%。见Victor D.Lippit:”The Development of Underdevelopment in China”,Modern China,Vol.4,No.3,1978。他们都未能区别积累的性质，因而不能说明问题。</p>
<p>【25】鸦片战争后我国资本主义初步发展时期，确有不少地主投资于近代工业，我们考察到有113例。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是土地主，而大都与当时的洋务、税务、通商有某种关系，即他们的投资并非单纯来自地租，而是具有原始积累性质。</p>
<p>【26】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508页。</p>
<p>【27】前面提到的北宋徐州利国监的三十六冶，“冶有百余人，采矿伐炭”，“土豪百余家，金帛山积，三十六冶，器械所联”，大约是据有武装的地方势力，故苏轼“常令三十六冶每户点集冶夫数十人持掣枪刀”卫护监庭（苏轼《与章子厚书》，《宋文鉴》卷—一八）。此外，南宋在宿松有拥矿徒起兵五百余众的汪革（岳坷：《程史》卷六）；明代在福建有拥五百矿夫约会官军作战的马大王，在浙江有雇矿手二百人流窜数县的叶宗留，在辽东有能聚众五百人、千人的大小矿首（见本书第二章第五节），情况都差不多。</p>
<p>【28】蒋以化：《西台漫记》卷四。</p>
<p>【29】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第393页。</p>
<p>【30】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900页。</p>
<p>【31】“从封建生产方式开始的过渡有两条途径。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这是真正革命化的道路。或者是商人直接支配生产。”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73页。</p>
<p>【32】马克思所说，是指商人资本“直接占领了”（bemachtigt unmittelbar）他所经营的商品的生产过程。他称这种商人为“Verleger”，原意为出版发行人，郭大力译“发货人”，今本译“包买商”。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增补》中用语同，含义亦同。列宁所说的，则原不是商人，而是小生产者；由于小生产者的分散性，不便进城销售，而“由少数富裕户的代表独揽销售”，并作为大城市的商人的代表，向小生产者供料、放款、收货，这就是包买主。他用的是“СКУПЩИКА”，原意是收购人，英文本译“buyer-up”，中文本译“包买主”。见《资本论》第3卷，1975年版，第373、375页，《列宁全集》第3卷，第321、323页。</p>
<p>【33】施国新：《吉贝居暇唱自序》，详见本书第四章第六节。</p>
<p>【34】恩格斯：《价值规律和利润律，《资本论》第3卷增补，1975年版，第1025页。</p>
<p>【35】奇怪的是，直到最近，仍有人说：“我本人，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于资本主义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那是指私人所有的，以谋利为目的的，采用机器生产和合理经营方法的那种生产方式。”作者认为，资本主义“也是一种法权体系”，“是从希腊罗马文明产生出来”的，因而他经过考虑，“坚持我的资本主义定义”。见顾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科学》1981年第5期；原文作于1973年6月。</p>
<p>【36】任曙：《中国经济研究绪论》1932年修订版，第40、45、91页：严灵峰：《中国经济问题研究》1931年版，第122、124页。</p>
<p>【3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975年版，第835、837页。</p>
<p>【38】G.Lanning and S.Couling:History of shanghai,1921，p.384。</p>
<p>【39】黑格尔认为历史是绝对理念展开的外化形式，中国由于理性自由没有充分发展，因而是“在世界历史的局外”。黑格尔；《历史哲学》，中译本1963年版，第158、161页。</p>
<p>【40】秋泽修二：《中国社会的构成》，参见吕振羽：《中国社会史诸问题》1961年版，第48-56页。</p>
<p>【41】“传统平衡”Traditional Equilibrium理论，意谓必须有打破传统平衡的力量兴起，使中国进入分解、改造和孕育发展的阶段，这种力量主要来自人口压力和西方的刺激。见A.Eckstein,China&#8217;s Economic Development，1975，p．87-90。</p>
<p>　　“高度平衡机括”The High-level Equilibrium Trap的理论，意谓中国传统农业在当时资源和人口条件下，生产和消费已达最高水平的平衡，以至失去潜在生产力和积累，即失掉内部动力，须有西方技术介入，始能解脱机括。见Mark Elvin，“Tbe High-Level Eqrilibrium Trap”，载W.E.Willmot，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Chinese society，1972，p.137-172。</p>
<p>【42】金观涛、刘青峰：《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的结构——一个超稳定系统》，《贵阳师院导报》1980年，第1、2期。</p>
<p>【43】陈平：《社会演化的发展观和经济结构的方法论》，《学习与探索》1981年第3期。</p>
<p>【44】顾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科学》1981年第5期，原文作于1973年6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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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目录、凡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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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1 Oct 2011 00:37:36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近代史著]]></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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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目　录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总序 凡　例 第一章　导论 　　一　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 　　二　生产力发展水平 　　三　商品经济的发展 　　四　雇佣劳动的变化 　　五　商人支配生产和工场手工业 　　六　资本主义萌芽的意义 第二章　明代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 第一节　明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演变 　　一　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二　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化　 　　三　租佃关系的演变 　　四　农村雇佣关系的性质 　　五　农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探讨 第二节　明代的商品流通和商人资本 　　一　国内市场的扩大 　　二　主要商品的运销 　　三　大商人资本的兴起 　　四　商人资本的新动向 第三节　官手工业的的衰落和手工业中小商品生产的扩大 　　一　官手工业的衰落 　　二　匠籍制度的演变 　　三　手工业中小商品生产的扩大 　　四　关于行会制度的考察 第四节　苏州、杭州丝织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一　丝织业生产技术的发展 　　二　明代的丝织官手工业 　　三　民间机户的发展 　　四　领织的性质 　　五　大小户间的雇佣关系 　　六　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 第五节　广东佛山冶铁和铁器铸造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一　明代矿冶生产技术的发展 　　二　明代的矿冶官手工业 　　三　民间的矿冶业的发展 　　四　采矿业中的雇佣劳动 　　五　冶铁业的资本主义萌芽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目　录</strong></p>
<p>《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总序</p>
<p>凡　例</p>
<p>第一章　导论<br />
　　一　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br />
　　二　生产力发展水平<br />
　　三　商品经济的发展<br />
　　四　雇佣劳动的变化<br />
　　五　商人支配生产和工场手工业<br />
　　六　资本主义萌芽的意义</p>
<p>第二章　明代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br />
第一节　明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演变<br />
　　一　农业生产力的发展<br />
　　二　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化　<br />
　　三　租佃关系的演变<br />
　　四　农村雇佣关系的性质<br />
　　五　农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探讨<br />
第二节　明代的商品流通和商人资本<br />
　　一　国内市场的扩大<br />
　　二　主要商品的运销<br />
　　三　大商人资本的兴起<br />
　　四　商人资本的新动向<br />
第三节　官手工业的的衰落和手工业中小商品生产的扩大<br />
　　一　官手工业的衰落<br />
　　二　匠籍制度的演变<br />
　　三　手工业中小商品生产的扩大<br />
　　四　关于行会制度的考察<br />
第四节　苏州、杭州丝织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丝织业生产技术的发展<br />
　　二　明代的丝织官手工业<br />
　　三　民间机户的发展<br />
　　四　领织的性质<br />
　　五　大小户间的雇佣关系<br />
　　六　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br />
第五节　广东佛山冶铁和铁器铸造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明代矿冶生产技术的发展<br />
　　二　明代的矿冶官手工业<br />
　　三　民间的矿冶业的发展<br />
　　四　采矿业中的雇佣劳动<br />
　　五　冶铁业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六　铁器铸造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p>
<p>第三章　清代前中期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第一节　清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作物推广<br />
　　一　清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br />
　　二　经济作物的推广<br />
第二节　租佃关系和农村雇佣关系的变化<br />
　　一　土地占有状况<br />
　　二　佃农人身关系的变化<br />
　　三　地租形态的演变<br />
　　四　地居地主的兴起<br />
　　五　农村雇工的增加<br />
　　六　农村雇佣关系的变化<br />
第三节　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自耕农、佃农雇工经营<br />
　　二　地主雇工经营<br />
　　三　商人租地经营农业<br />
　　四　农业雇工的利益</p>
<p>第四章　清代前中期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上）<br />
第一节　商品流通的发展和会馆、公所、行帮的兴起<br />
　　一　国内市场的扩大<br />
　　二　粮食和棉布的流通<br />
　　三　鸦片战争前国内市场量的分析<br />
　　四　商人会馆的兴起<br />
　　五　工商业公所的发展<br />
　　六　手工业雇工的行帮<br />
　　附录：鸦片战争前主要商品市场估计说明<br />
第二节　制茶、制烟、酿酒、榨油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制茶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二　制烟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三　酿酒业中资本主义关系的讨论<br />
　　四　榨油业中资本主义关系的讨论<br />
第三节　制糖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制糖技术的发展<br />
　　二　糖市场和商人资本的作用<br />
　　三　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br />
第四节　江苏、浙江丝织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丝织技术和分工的发展<br />
　　二　清代的丝织官手工业<br />
　　三　民间丝织业的雇佣劳动<br />
　　四　商人支配生产<br />
　　五　账房<br />
第五节　苏松棉布加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棉纺织业的生产技术和劳动生产率<br />
　　二　棉纺织业的生产方式和纺与织分离问题<br />
　　三　棉纺织业中的“以布易棉”问题<br />
　　四　染坊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br />
　　五　踹坊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第六节　造纸业和印刷出版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造纸技术的演变<br />
　　二　民间造纸业的发展<br />
　　三　造纸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四　印刷出版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第七节　陕西木材采伐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木材采伐业的生产概况<br />
　　二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br />
　　三　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经济条件</p>
<p>第五章　清代前中期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下）<br />
第一节　冶铁、铸铁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br />
　　一　清代的矿业政策<br />
　　二　清代冶铁业的发展<br />
　　三　冶铁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四　铁器铸造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第二节　云南铜矿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滇铜采冶技术的发展<br />
　　二　铜政和滇铜生产的发展<br />
　　三　滇铜矿和经营方式<br />
　　四　滇铜矿的雇佣关系<br />
　　五　“官本”和“官收”问题<br />
　　六　滇铜资本主义经营的失败<br />
第三节　山东博山和北京西部煤矿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清代的采煤技术和煤矿业概况<br />
　　二　山东博山煤矿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三　北京西部民营煤窑的发展<br />
　　四　京西煤窑的资本关系<br />
　　五　京西煤窑的雇佣关系<br />
第四节　景德镇瓷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明清制瓷技术的发展<br />
　　二　明清的官窑<br />
　　三　　制瓷业的分工和专业化<br />
　　四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br />
　　五　瓷器业中的行会和行帮<br />
第五节　四川井盐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井盐生产技术的革新<br />
　　二　私人生产制度的确立和产销的发展<br />
　　三　井盐业中的工场手工业<br />
　　四　资本关系<br />
　　五　雇佣关系<br />
第六节　河东池盐业和淮南海盐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河东池盐业生产力的发展和畦归商种<br />
　　二　河东池盐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及其限制<br />
　　三　淮盐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商亭的兴起<br />
　　四　淮南海盐业中资本主义萌芽和讨论<br />
第七节　上海沙船运输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br />
　　一　造船和航海技术的发展<br />
　　二　上海沙船业的兴起<br />
　　三　沙船业中的资本和雇佣关系<br />
　　四　沙船运输业的经营特点</p>
<p>第六章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迟缓及其历史作用<br />
第一节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迟缓的原因<br />
　　一　生产上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br />
　　二　流通中市场的狭隘性和自然经济的优势地位<br />
　　三　分配上地主、商人、高利贷者的三位一体<br />
　　四　封建上层建筑的反作用<br />
第二节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作用<br />
　　一　对于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br />
　　二　对于阶级斗争的影响<br />
　　三　资本主义萌芽在鸦片战争后的发展变化<br />
　　四　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作用</p>
<p>表（图）目录<br />
表2－1　宋、明人口和耕地面积<br />
表2－2　宋代江南水田亩产量举例<br />
表2－3　明代江南水田亩产量举例<br />
表2－4　明后期农户分级举例<br />
表2－5　休西胡玄应家买进田亩表<br />
表2－6　明代前期在籍工匠人数<br />
表2－7　明中叶以后北京住坐匠人数<br />
表2－8　宋、明两代江南绢价<br />
表2－9　宋、明两代江南绢价（折米）<br />
表2－10　明初丝织官手工业的规模<br />
表2－11　明后期织造增派额<br />
表2－12　遵化铁冶生产情况<br />
表2－13　明前期民营铁冶的发展<br />
表3－1　清代人口<br />
表3－2　清代耕地面积<br />
表3－3　清代江南水田亩产量举例<br />
表3－4　近代粮食产量估计<br />
表3－5　浙江桐乡植桑和种稻收益比较<br />
表3－6　直隶获鹿县郑家庄社八甲农户分类<br />
表3－7　安徽休宁三都十二图六甲农户分类<br />
表3－8　清代大地主占田举例<br />
表3－9　清代乾隆朝地租形态<br />
表3－10　清代嘉庆朝地租形态<br />
表3－11　清前中期押租制的发展<br />
表3－12　清前中期刑部档案中农村雇工案件<br />
表3－13　乾隆朝刑部档案中两省雇工命案<br />
表3－14　清中期三人以上的农村雇工举例<br />
表4－1　鸦片战争主要商品市场估计<br />
表4－2　鸦片战争前主要商品流通额（调整）<br />
表4－3　鸦片战争前主要商品的交换<br />
表4－4　商人会馆创建时期<br />
表4－5　苏州、上海的公所<br />
表4－6　苏州、上海手工业性公所名录<br />
表4－7　鸦片战争前后江南米价<br />
表4－8　1840年棉花产量估计<br />
表4―9　1840年棉花市场估计<br />
表4－10　1840年棉布产量和市场估计<br />
表4－11　1840年丝产量和市场估计<br />
表4－12　1840年茶产量和市场估计<br />
表4－13　清中期官盐销售量和销售金额估计<br />
表4－14　清代官织造局的规模<br />
图4－15　清代丝织业的账房<br />
表5－1　清代各种矿在采厂数<br />
表5－2　清代铁矿在采厂数<br />
表5－3　清前中期云南铜厂数及产量估计<br />
表5－4　清代云南铜厂概况<br />
表5－5　清代滇铜收购官价<br />
表5－6　北京西部地区煤窑数<br />
表5－7　北京西部地区煤窑收益分配办法<br />
表5－8　清后期京西煤窑收益分配办法<br />
表5－9　乾隆、嘉庆、道光煤矿业工钱举例<br />
表5－10　清代四川井盐销额<br />
表5－11　富顺等盐场井、锅发展变化<br />
表5－12　清代河东池盐销额<br />
表5－13　清代淮盐销额<br />
表5－14　道光六年（1826）江苏的沙船商<br />
表6－1　清前中期景德镇制瓷工人罢工斗争示例<br />
表6－2　清前中期苏州手工业工人罢工斗争示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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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几个问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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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5 Oct 2008 07:23:28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近世通论]]></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国资本主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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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十四 一 　　任何一门社会科学，都是在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亦不例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之被提起，并引起人们的注意，也是经过一番斗争的。五四运动以后，帝国主义代言人、资产阶级学者胡适之流根据实用主义哲学，大肆宣扬历史没有规律可循；散布东方文明长期静止，外国资本的入侵帮助中国的开化等等谬论。他不仅不注意中国历史的真正研究，且加以种种歪曲，把中国史研究搞得一团糟。直到1926、1927年大革命中及其失败以后，由于当时革命斗争的需要，一部分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工作者为探讨革命失败的根源，反驳帝国主义代言人以及革命叛徒对中国历史的歪曲，才开始从事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并展开了讨论。有些人提出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性和中国不发生产业革命等问题。在探索过程中，人们已经开始接触到资本主义的萌芽问题，不过提得并不十分明确，进一步的研究亦还不多。 　　解放以后，学术界才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这是从批判《红楼梦》研究中的资产阶级思想而引起的。因为牵涉到《红楼梦》的时代背景，于是进而探讨当时的社会性质，也引起史学界对明清时期经济史研究的兴趣。经过几年来的讨论和研究，成绩是很大的，值得提出的有下列两点：首先，通过这几年的讨论和研究，学术界提供了相当多的论文、专著和资料。就南京来说，南京大学历史系编辑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江苏省博物馆编辑了《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这些工作对推动科学研究是有好处的。其次，几年来为了探讨问题，提出了若干新的论点，从方法论的探索到具体问题的研究，普遍开展。例如怎样正确理解“萌芽”的含义，雇佣劳动的两重性，量变和部分质变的关系等等。在具体问题上，谈到萌芽的时期，有人认为始自唐代或宋代，也有说在元末明初，较多的人同意为嘉靖以后，也还有人以为清代才开始的。国内市场究竟在什么时候形成，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以为在鸦片战争以后才开始形成，有人则说当封建社会末期已出现有国内市场。手工工场以及织造工业的性质等，各人的看法也颇分歧。对于明中叶以后阶级斗争的市民性等问题亦有人提到。尽管大家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很不一致，但许多问题都被提出来了。 　　对以上这些问题，各人的估计有高有低，认识很不一致，争论亦颇激烈，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探讨一个新的学术问题，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不免有所距离。真理是愈辩愈明的，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开展百家争鸣，问题才可以逐步得到解决。 　　不过，几年来在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钻研得不够深，还不能很好地运用经典作家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毛泽东同志对中国封建社会提出了不少理论指示，并且指出了应该如何研究中国历史。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他就指出“四权”的问题。但我们运用毛泽东同志的这些理论指示进行研究是很不够的。其次，学术研究必须占有大量的资料。明清两代史料浩如烟海，不但地方志、文集等需要系统地搜集和整理，即其他有关经济史的资料，例如明清时期的档案以及近年发现的徽州民间契约（其他各省也都有类似的资料）也当作进一步的整理。这是研究明清经济史的头等资料，但目前这一工作尚有待于加强。 　　当然，这些问题现已引起注意，相信经过全国史学界继续努力学习，占有材料，勇于大胆提出意见，进行新的探索，一定会取得更大的研究成果。 二 　　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目前存在不同的意见。对于这些问题，应当怎样估计呢？我认为，首先应根据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探讨，这是研究的出发点。同时，还必须注意到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地主经济为基础的多民族的统一的专制主义国家。这个地主经济和领主经济相比较，具有它的特点。诸如土地是可以买卖的，但不是自由买卖，因为在土地买卖过程中有很多的限制；农民具有相对的离土自由，不如欧洲领主那样把农民紧紧地束缚在庄园内部；在中国地主经济统治下，商品经济有较早的发展，从封建社会早期到晚期，商品经济都比较发达，不似欧洲封建社会出现过“黑暗时代”。这些特点，自然会影响到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因此，对资本主义萌芽的估计，既要看到中国封建社会的一般规律，也要注意到它的特殊规律。同时还要认识资本主义萌芽是出现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它正处于新旧交替的阶段，是一个过渡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新生的东西跟旧的成分往往纠缠在一起，呈现出非常矛盾、复杂的现象。再由于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它的表现形式便有差别。所以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既要区别萌芽状态与成熟状态的不同，两者不可等同起来；又当注意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和缓慢性。在研究时，不能只看到发展的一面，还要估计到它的落后和停滞的一面。必须把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性和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结合起来考察，不能片面地以欧洲某些国家的发展情况作为依据来硬套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全史。 　　现在试把我个人的一些看法，论述如次： 　　第一，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时间问题，据我个人的估计，始自明代中叶，以嘉靖朝（1522—1566年）为一转折点，一直到鸦片战争以前，也就是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大约有三百多年的时间，这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 　　第二，作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应该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和变化来进行考察。在手工业生产方面，我认为，明代中叶以后，中国某些手工业生产已经出现有资本主义萌芽状态，尽管大家对于万历时期苏州地区织工的关系，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但从“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的情况看来，仍不失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又如同时代浙江崇德县石门镇的榨油工业很为发达，镇上一共有二十家作坊，每一个作坊有二十多个工人。这些工人是从外地来的，他们向作坊主领取货币工资。这些作坊已比行会作坊前进了一步，是一种为满足商品经济的需要，一方出资本、一方出劳力所建立起来的手工业。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广大群众对生产资料的需求，矿冶工业有着迅速的发展，工场工人有的达数百人，小作坊也有几十人。他们在同一工场主的指挥下，从事不同的分工，制成品是作为商品而出卖的。关于冶铁的生产技术，也和以前有所不同。据屈大均《广东新语》记载，广东已出现高炉冶铁，他们从开矿、炼铁到鼓铸，曾组成为一系列的作业程序，初步具备手工工场的雏型。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出卖劳动力的人，大部分不是本地人，他们除了劳动力之外，别无所有，已与生产资料有一定的分离，具有原始雇佣劳动的形态。其购买劳动力者，大部分是拥有一定资本的商人。我们见到福建的建阳、沙县等地，有许多徽州商人购买大量劳动力从事冶铁经营，目的是为了商品生产。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自由。当然这种自由只是相对而言。清代初年，根据文献记载，台湾的制糖业很为发达，当时应募到糖廊从事劳动的，须由工人先付出十两银子给廊主作为定钱。如果这些劳动者还处于不自由的农奴地位的话，如何能付出十两银子呢？这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 　　在农业生产方面，它的发展速度是比手工业迟缓一些。明清时代农村中的长工，身份是不自由的，这些长工应属于农奴制的类型之内。但也必须看到，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作物的普遍种植，以及粮食作物商品化的加强，在农业生产中出现有一定数量的短工。在短工中，有一部分是具有雇佣劳动的初步萌芽，当然，还不是完整的。这些短工都是从土地上排挤出来的，但他们还在不同程度内附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有人认为短工只要保存生产资料，就不能算是自由雇佣劳动者。但是，在列宁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中，就有很多例证说明短工不一定完全脱离生产资料。即使在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也是如此。例如鞍钢，在解放前，半工半农的劳动力就占百分之五十左右。所以，明清时代农村中的短工，可以说是自由雇佣劳动者的萌芽。可是，在农村中，这批劳动力——短工的购买者，到底是谁呢？地主呢？抑是富农呢？这却是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最后，我在北京，无意中见到乾隆二年十二月的一份档案，帮助我解决了这批短工的购买者为谁的问题。这一份资料，记述山东滋阳县有一个农民宋美立，“分种董姓地亩，工力未足，乾隆二年三月内，美立向贾大言明短雇帮活，议定工价小钱四十文，三月上工，十月下工，原未立有文约”。按上所说，这个短工的身份是自由的，无文契关系，并以货币支付工资。至于这批劳动力的购买者，则是自己劳动又雇人帮活的富裕佃农一类的人物，这种人就当时来说，应和封建地主有所区别，也反映了商品生产给予农村中社会阶级关系的影响，假如不是受到强大的封建压力，短工是有发展前途的。 　　此外，像这一种雇佣关系，在当时对外贸易中，也有类似情况，所谓“富家以财，贫人以躯”，即足以说明其间的关系。 　　我们已知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是在封建社会内部孕育出来的，因而它的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充满着新旧两种势力的斗争的，这在江南市镇经济中，尤其表现得明显，而且激烈。万历年间浙江崇德的石门镇和康熙年间江南嘉善的枫泾镇，均出现有封建地主阶级采取各种手段杀害榨油工和织染工的惨案。对于封建地主阶级这种行为，将不能视为简单的仇杀，而实为旧的力量扼杀新因素成长的一种表现，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这又证实了江南市镇经济之中，已出现有新质的萌芽，否则，将难以说明彼此之间斗争的激烈。 　　从以上所引资料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即明清时代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但因这只是个别地区、个别行业的情况，而不是普遍现象，所以不能对它作过高的估计，加以夸大。并且由于中国地主经济的特性，因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过程，又具有自己的特点，这特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地区性和不平衡性。 　　从中国历史来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因素只是在沿海、沿江和江南地区比较显著。至于广大内地，仍属于自然经济的统治。就以江南地区而论，它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例如：明清时代吴江、秀水等地蚕丝业很为发达，出现有不少丝织的专业市镇，象盛泽、濮院等都较有名，可是在同县内的其他广大地区，仍是十分闭锁的自足自给经济。反之，在自然经济占绝对支配地位的内地山区，有时却出现有商品性较大特点。因为这些地区的产品，如经济作物和木材、果品之类，皆非农民本身所能消费得了，有不少部分需要输出，或作为工业原料而投入市场，这就使山区人民生活和商品经济发生紧密的联系。再则山区富有矿藏，有不少商人为进行商品生产，插足其间组织生产，因此，在这当中也可能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 　　（二）不够成熟和不大完备。 　　中国封建社会，经常出现有死的拖住活的、旧的拉住新的现象。这个情况，就影响到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不够成熟和不大完备，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同时并存，并且交织在一起。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是典型的自然经济的产物，但它也是有变化的。据记载，明代浙江温州地区，有些农民在家内从事纺织，是商人提供原料，并由商人收购成品。从这个情况看来，这个家庭手工业，实际上已受商业资本的控制，是商人支配生产的出发点，但是这一个生产形态，从明代到清代，却长期停留于原始状态，而不能冲破旧的束缚，前进一步。再就地租形态来说，在封建社会后期，不仅有劳役地租、实物地租，也存在有货币地租的萌芽。明代万历年间，湖北汉川县就有银、粟各半纳租之例；徽州地区，住佃承佃房东土地，“前去锄种，议交租银四钱正，秋熟之时，送租银上门，照分交纳，不敢少欠”，【1】这个佃约记明是用白银交纳。本来，货币地租的出现，意味着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可是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货币地租的出现，并不能立即减轻农民的负担及其依附关系。不过，不应否认它为货币地租的萌芽，只能说在封建压力下，它的发展不够成熟，不大完备罢了。 　　（三）出现“夭折”或“中断”的状态。 　　在强大的封建压力下，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还具有另一个特点，即往往出现“夭折”和“中断”的现象。例如在矿冶业方面，明代有些地区十分发达，但到清代就中断了。这些矿山为什么会停废的？可能与矿苗有关系，但封建地主势力的压抑，也就是说社会的因素是主要的。如果有的同志对此感到兴趣，很可以根据全国各地方志的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就不难找出其间原因。明代福建建阳印刷业是很发达的，号称图书之府，当时书市“比屋皆鬻书籍，天下客商，贩者如织”。但到清代就完全衰落了。对这衰落原因的探索，有人说是由于清初的一场大火灾。我的看法不是这样。因为，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它总会向前发展。如不是受到上层建筑或其他社会因素的压制，建阳的印刷业必不致于中途夭折。在中国社会里，不仅工商业财富的积累是困难的，就是地主经济也不易长久维持，所谓“千年田，八百主”，即说明它的脆弱性。 　　（四）长期性和缓慢性。 　　根据中国地主经济以及上述三个特点的影响，又形成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长期性和缓慢性的特点。从十六世纪开始，一直到十九世纪中期，它始终未取得支配地位，它经过了一个长期缓慢的发展过程。 　　综上所述，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是具有自己的特点的。 三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些特点呢？对于这些特点，应该怎样分析呢？我以为应从中国封建经济结构本身去找答案。兹分述拙见如下： 　　（一）国家政权在巩固自然经济统治中的作用。 　　封建国家政权在巩固自然经济中所起的作用，首先表现在对于劳动人民的直接统治。早在封建社会初期，中国封建主就有一套管理农民的措施，如商鞅的什伍制、王安石的保甲制、王守仁的十家牌法等等，通过官僚机构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使农民无法离开土地。中国地主就这样掌握了大量的人口，要他们提供封建地租。 　　其次是对于手工业工人的束缚。这在封建社会早期还不十分突出，但到了明清时代，封建国家政权对矿山地区以及手工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的统治就非常突出，如苏州地区的纺织业和印染业中，皆推行保甲制和包头制来管理手工业工人。在这种情况之下，农民和手工业工人都不能摆脱封建束缚。 　　国家政权为了保持自然经济的统治，还控制了一般工商业经济。中国封建社会早期就实行盐铁国有政策。盐铁国有的结果，许多有利可图的生产事业，就完全落在封建政权手里，使人民不能参预这些经济活动，因而妨害了工商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封建国家长期以来还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商人作出种种特殊的规定，限制商人的活动。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封建主也需要商业交换，因此封建主除了直接通过政府法令抑制商人活动以外，还采取比较隐蔽的手段，通过卖官鬻爵、捐纳制度，使这些商人成为封建政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商业资本和官僚资本结合了起来。封建统治者还把对外贸易掌握在国家手里，他们禁止人民从海上或陆上和国外发生联系。这种情况特别在明清时代更为突出。明清时代对外贸易有一定的发展，从事贸易的不但有商人，还有手工业者。万历时，浙江杭州有一个绸缎商人，开设了工场，参加海上贸易活动，就遭受封建官府的压迫，受到法律处分。这就使一般手工业者不能从事海上贸易活动，在生产上受到很大的限制。据《明清史料》记载，当崇祯到顺治年间，尚有不少商人，如徽商、山西商人等从事海上贸易活动，但自康熙以后，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就很少了。封建政府还通过政治上的特权，随便没收商人的财产，明太祖就曾经抄没了一些商人的财产，强迫商人迁徙，离开本土。清代初年亦有“拔富”之举，对民间财富任意加以剥夺，使工商业的发展受到影响。 　　（二）通过乡族势力对封建经济进行干涉。 　　中国封建地主为巩固自然经济，压迫工商业生产的发展，不但通过封建特权，而且还通过其他各种权力，即族权、神权、夫权诸种力量进行控制，巧妙地利用原始公社制和奴隶制的残余来进行统治。这是束缚农民的极重要的一根绳索，是封建政权的一个补充工具。由于它采取隐蔽的方式，利用民间所固有的风俗习惯势力，通过相互扶助、连带责任来统治农民，中国的封建地主阶级又十分残暴，劳动人民不能一下子就认识到这就是一根束缚自己的绳索，因而这也就形成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一个因素。因为这种乡族势力常被地主阶级所利用，因此在欺骗劳动人民、隐蔽阶级矛盾方面，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宋元时代，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上我们见到了“义庄”、“义田”、“社仓”、“族田”等乡族土地共有制的发达。为什么此时会促使这一种土地占有形态发展起来呢？因为当时农民曾强烈地提出分配土地的要求，如王小波、李顺均贫富的主张。地主阶级为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隐蔽剥削的真相，于是扶植了民间残存的相互扶助的习惯，发展了这一种乡族土地共有制，以便欺骗。北宋时代，范仲淹倡议的范氏义庄，即针对农民的土地要求和模糊的斗争对象而提出的。所以义庄便很快地推行到全国各地，一直到解放之前还有保存，构成为后期封建土地所有制中的一个重要的土地占有形式。 　　中国的封建地主阶级为保护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对财产权也进行干涉。中国土地虽然可以买卖，但不能说是自由买卖，因为封建主常利用乡族势力干涉农民的土地外流。在民间契约中，就可以看到土地买卖总是先兄弟，后乡人，然后是外地人。中国封建地主对农业生产还进行干涉，特别对于经济作物的种植，如茶、烟之类，封建主每通过乡族势力加以制止，这就妨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又限制了工业原料的提供。中古的欧洲，乡村是处在行会制的干涉之外，因而乡村成为产业革命的发源地，其在中国就不可能。明清时代，工业生产曾利用水碓制茶、造纸、制糖等，可是封建地主阶级都订立公约，制定“三时溉田，冬日归碓”，加以限制，于是水碓就只能用于灌溉，而不能用于工业生产，因而延缓了技术改革的产生。封建地主还用“修桥补路”等方式，来控制交通运输大权，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中国社会里，我们还见到有一些农村市场和集市，均受乡族势力的支配，他们分疆割据，保持地方性的度量衡制度。而且中国甚至有整个家族从事某种职业或某种商业，所谓举族为商或为工。他们之中的当权者，在城市或乡村中，既是族长，又是工商业的领袖。这样，就使得有一部分的工商业成为乡族势力的支配物，并在城市工商业经济里刻上封建的烙印。 　　（三）中国地主经济本身的特点。 　　由于土地可以买卖，农民具有相当离土的自由，这就在一定程度内缓和了一些社会矛盾的对抗。譬如土地买卖，则为商业资本找到了出路，商人可以把他剩余的资金用来购买土地，不一定急于为发展生产而找门路；农民有了相对的离土自由，他们就可以在困难时跑到其他城乡去，这也可以缓和农民对土地要求的矛盾。同时，由于农民的离开土地，还产生了一些副作用，使城镇发生劳动力过剩的现象，阻碍了生产技术的改革。 　　总之，根据以上所述，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是不完备、不成熟的，但不能说是没有发展的，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资本主义生产萌芽的发展，虽遭遇到封建主的种种压迫，但它还是向前发展的。假如不是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也会缓慢地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 注释： 【1】万历十一年佃约。 （原文发表于《文汇报》1961年12月21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休休室治史文稿补编》十四</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一</p>
<p>　　任何一门社会科学，都是在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亦不例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之被提起，并引起人们的注意，也是经过一番斗争的。五四运动以后，帝国主义代言人、资产阶级学者胡适之流根据实用主义哲学，大肆宣扬历史没有规律可循；散布东方文明长期静止，外国资本的入侵帮助中国的开化等等谬论。他不仅不注意中国历史的真正研究，且加以种种歪曲，把中国史研究搞得一团糟。直到1926、1927年大革命中及其失败以后，由于当时革命斗争的需要，一部分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工作者为探讨革命失败的根源，反驳帝国主义代言人以及革命叛徒对中国历史的歪曲，才开始从事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并展开了讨论。有些人提出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性和中国不发生产业革命等问题。在探索过程中，人们已经开始接触到资本主义的萌芽问题，不过提得并不十分明确，进一步的研究亦还不多。</p>
<p>　　解放以后，学术界才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进行全面的研究，这是从批判《红楼梦》研究中的资产阶级思想而引起的。因为牵涉到《红楼梦》的时代背景，于是进而探讨当时的社会性质，也引起史学界对明清时期经济史研究的兴趣。经过几年来的讨论和研究，成绩是很大的，值得提出的有下列两点：首先，通过这几年的讨论和研究，学术界提供了相当多的论文、专著和资料。就南京来说，南京大学历史系编辑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江苏省博物馆编辑了《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这些工作对推动科学研究是有好处的。其次，几年来为了探讨问题，提出了若干新的论点，从方法论的探索到具体问题的研究，普遍开展。例如怎样正确理解“萌芽”的含义，雇佣劳动的两重性，量变和部分质变的关系等等。在具体问题上，谈到萌芽的时期，有人认为始自唐代或宋代，也有说在元末明初，较多的人同意为嘉靖以后，也还有人以为清代才开始的。国内市场究竟在什么时候形成，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以为在鸦片战争以后才开始形成，有人则说当封建社会末期已出现有国内市场。手工工场以及织造工业的性质等，各人的看法也颇分歧。对于明中叶以后阶级斗争的市民性等问题亦有人提到。尽管大家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很不一致，但许多问题都被提出来了。</p>
<p>　　对以上这些问题，各人的估计有高有低，认识很不一致，争论亦颇激烈，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探讨一个新的学术问题，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不免有所距离。真理是愈辩愈明的，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开展百家争鸣，问题才可以逐步得到解决。</p>
<p>　　不过，几年来在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钻研得不够深，还不能很好地运用经典作家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毛泽东同志对中国封建社会提出了不少理论指示，并且指出了应该如何研究中国历史。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他就指出“四权”的问题。但我们运用毛泽东同志的这些理论指示进行研究是很不够的。其次，学术研究必须占有大量的资料。明清两代史料浩如烟海，不但地方志、文集等需要系统地搜集和整理，即其他有关经济史的资料，例如明清时期的档案以及近年发现的徽州民间契约（其他各省也都有类似的资料）也当作进一步的整理。这是研究明清经济史的头等资料，但目前这一工作尚有待于加强。</p>
<p>　　当然，这些问题现已引起注意，相信经过全国史学界继续努力学习，占有材料，勇于大胆提出意见，进行新的探索，一定会取得更大的研究成果。</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二</p>
<p>　　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目前存在不同的意见。对于这些问题，应当怎样估计呢？我认为，首先应根据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探讨，这是研究的出发点。同时，还必须注意到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地主经济为基础的多民族的统一的专制主义国家。这个地主经济和领主经济相比较，具有它的特点。诸如土地是可以买卖的，但不是自由买卖，因为在土地买卖过程中有很多的限制；农民具有相对的离土自由，不如欧洲领主那样把农民紧紧地束缚在庄园内部；在中国地主经济统治下，商品经济有较早的发展，从封建社会早期到晚期，商品经济都比较发达，不似欧洲封建社会出现过“黑暗时代”。这些特点，自然会影响到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因此，对资本主义萌芽的估计，既要看到中国封建社会的一般规律，也要注意到它的特殊规律。同时还要认识资本主义萌芽是出现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它正处于新旧交替的阶段，是一个过渡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新生的东西跟旧的成分往往纠缠在一起，呈现出非常矛盾、复杂的现象。再由于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它的表现形式便有差别。所以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既要区别萌芽状态与成熟状态的不同，两者不可等同起来；又当注意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和缓慢性。在研究时，不能只看到发展的一面，还要估计到它的落后和停滞的一面。必须把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性和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结合起来考察，不能片面地以欧洲某些国家的发展情况作为依据来硬套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全史。</p>
<p>　　现在试把我个人的一些看法，论述如次：</p>
<p>　　第一，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时间问题，据我个人的估计，始自明代中叶，以嘉靖朝（1522—1566年）为一转折点，一直到鸦片战争以前，也就是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大约有三百多年的时间，这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p>
<p>　　第二，作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应该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和变化来进行考察。在手工业生产方面，我认为，明代中叶以后，中国某些手工业生产已经出现有资本主义萌芽状态，尽管大家对于万历时期苏州地区织工的关系，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但从“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的情况看来，仍不失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又如同时代浙江崇德县石门镇的榨油工业很为发达，镇上一共有二十家作坊，每一个作坊有二十多个工人。这些工人是从外地来的，他们向作坊主领取货币工资。这些作坊已比行会作坊前进了一步，是一种为满足商品经济的需要，一方出资本、一方出劳力所建立起来的手工业。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广大群众对生产资料的需求，矿冶工业有着迅速的发展，工场工人有的达数百人，小作坊也有几十人。他们在同一工场主的指挥下，从事不同的分工，制成品是作为商品而出卖的。关于冶铁的生产技术，也和以前有所不同。据屈大均《广东新语》记载，广东已出现高炉冶铁，他们从开矿、炼铁到鼓铸，曾组成为一系列的作业程序，初步具备手工工场的雏型。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出卖劳动力的人，大部分不是本地人，他们除了劳动力之外，别无所有，已与生产资料有一定的分离，具有原始雇佣劳动的形态。其购买劳动力者，大部分是拥有一定资本的商人。我们见到福建的建阳、沙县等地，有许多徽州商人购买大量劳动力从事冶铁经营，目的是为了商品生产。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自由。当然这种自由只是相对而言。清代初年，根据文献记载，台湾的制糖业很为发达，当时应募到糖廊从事劳动的，须由工人先付出十两银子给廊主作为定钱。如果这些劳动者还处于不自由的农奴地位的话，如何能付出十两银子呢？这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p>
<p>　　在农业生产方面，它的发展速度是比手工业迟缓一些。明清时代农村中的长工，身份是不自由的，这些长工应属于农奴制的类型之内。但也必须看到，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作物的普遍种植，以及粮食作物商品化的加强，在农业生产中出现有一定数量的短工。在短工中，有一部分是具有雇佣劳动的初步萌芽，当然，还不是完整的。这些短工都是从土地上排挤出来的，但他们还在不同程度内附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有人认为短工只要保存生产资料，就不能算是自由雇佣劳动者。但是，在列宁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中，就有很多例证说明短工不一定完全脱离生产资料。即使在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也是如此。例如鞍钢，在解放前，半工半农的劳动力就占百分之五十左右。所以，明清时代农村中的短工，可以说是自由雇佣劳动者的萌芽。可是，在农村中，这批劳动力——短工的购买者，到底是谁呢？地主呢？抑是富农呢？这却是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最后，我在北京，无意中见到乾隆二年十二月的一份档案，帮助我解决了这批短工的购买者为谁的问题。这一份资料，记述山东滋阳县有一个农民宋美立，“分种董姓地亩，工力未足，乾隆二年三月内，美立向贾大言明短雇帮活，议定工价小钱四十文，三月上工，十月下工，原未立有文约”。按上所说，这个短工的身份是自由的，无文契关系，并以货币支付工资。至于这批劳动力的购买者，则是自己劳动又雇人帮活的富裕佃农一类的人物，这种人就当时来说，应和封建地主有所区别，也反映了商品生产给予农村中社会阶级关系的影响，假如不是受到强大的封建压力，短工是有发展前途的。</p>
<p>　　此外，像这一种雇佣关系，在当时对外贸易中，也有类似情况，所谓“富家以财，贫人以躯”，即足以说明其间的关系。</p>
<p>　　我们已知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是在封建社会内部孕育出来的，因而它的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充满着新旧两种势力的斗争的，这在江南市镇经济中，尤其表现得明显，而且激烈。万历年间浙江崇德的石门镇和康熙年间江南嘉善的枫泾镇，均出现有封建地主阶级采取各种手段杀害榨油工和织染工的惨案。对于封建地主阶级这种行为，将不能视为简单的仇杀，而实为旧的力量扼杀新因素成长的一种表现，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这又证实了江南市镇经济之中，已出现有新质的萌芽，否则，将难以说明彼此之间斗争的激烈。</p>
<p>　　从以上所引资料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即明清时代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但因这只是个别地区、个别行业的情况，而不是普遍现象，所以不能对它作过高的估计，加以夸大。并且由于中国地主经济的特性，因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过程，又具有自己的特点，这特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p>
<p>　　（一）地区性和不平衡性。</p>
<p>　　从中国历史来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因素只是在沿海、沿江和江南地区比较显著。至于广大内地，仍属于自然经济的统治。就以江南地区而论，它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例如：明清时代吴江、秀水等地蚕丝业很为发达，出现有不少丝织的专业市镇，象盛泽、濮院等都较有名，可是在同县内的其他广大地区，仍是十分闭锁的自足自给经济。反之，在自然经济占绝对支配地位的内地山区，有时却出现有商品性较大特点。因为这些地区的产品，如经济作物和木材、果品之类，皆非农民本身所能消费得了，有不少部分需要输出，或作为工业原料而投入市场，这就使山区人民生活和商品经济发生紧密的联系。再则山区富有矿藏，有不少商人为进行商品生产，插足其间组织生产，因此，在这当中也可能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p>
<p>　　（二）不够成熟和不大完备。</p>
<p>　　中国封建社会，经常出现有死的拖住活的、旧的拉住新的现象。这个情况，就影响到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不够成熟和不大完备，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同时并存，并且交织在一起。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是典型的自然经济的产物，但它也是有变化的。据记载，明代浙江温州地区，有些农民在家内从事纺织，是商人提供原料，并由商人收购成品。从这个情况看来，这个家庭手工业，实际上已受商业资本的控制，是商人支配生产的出发点，但是这一个生产形态，从明代到清代，却长期停留于原始状态，而不能冲破旧的束缚，前进一步。再就地租形态来说，在封建社会后期，不仅有劳役地租、实物地租，也存在有货币地租的萌芽。明代万历年间，湖北汉川县就有银、粟各半纳租之例；徽州地区，住佃承佃房东土地，“前去锄种，议交租银四钱正，秋熟之时，送租银上门，照分交纳，不敢少欠”，【1】这个佃约记明是用白银交纳。本来，货币地租的出现，意味着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可是在中国的历史条件下，货币地租的出现，并不能立即减轻农民的负担及其依附关系。不过，不应否认它为货币地租的萌芽，只能说在封建压力下，它的发展不够成熟，不大完备罢了。</p>
<p>　　（三）出现“夭折”或“中断”的状态。</p>
<p>　　在强大的封建压力下，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还具有另一个特点，即往往出现“夭折”和“中断”的现象。例如在矿冶业方面，明代有些地区十分发达，但到清代就中断了。这些矿山为什么会停废的？可能与矿苗有关系，但封建地主势力的压抑，也就是说社会的因素是主要的。如果有的同志对此感到兴趣，很可以根据全国各地方志的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就不难找出其间原因。明代福建建阳印刷业是很发达的，号称图书之府，当时书市“比屋皆鬻书籍，天下客商，贩者如织”。但到清代就完全衰落了。对这衰落原因的探索，有人说是由于清初的一场大火灾。我的看法不是这样。因为，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它总会向前发展。如不是受到上层建筑或其他社会因素的压制，建阳的印刷业必不致于中途夭折。在中国社会里，不仅工商业财富的积累是困难的，就是地主经济也不易长久维持，所谓“千年田，八百主”，即说明它的脆弱性。</p>
<p>　　（四）长期性和缓慢性。</p>
<p>　　根据中国地主经济以及上述三个特点的影响，又形成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长期性和缓慢性的特点。从十六世纪开始，一直到十九世纪中期，它始终未取得支配地位，它经过了一个长期缓慢的发展过程。</p>
<p>　　综上所述，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是具有自己的特点的。</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三</p>
<p>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些特点呢？对于这些特点，应该怎样分析呢？我以为应从中国封建经济结构本身去找答案。兹分述拙见如下：</p>
<p>　　（一）国家政权在巩固自然经济统治中的作用。</p>
<p>　　封建国家政权在巩固自然经济中所起的作用，首先表现在对于劳动人民的直接统治。早在封建社会初期，中国封建主就有一套管理农民的措施，如商鞅的什伍制、王安石的保甲制、王守仁的十家牌法等等，通过官僚机构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使农民无法离开土地。中国地主就这样掌握了大量的人口，要他们提供封建地租。</p>
<p>　　其次是对于手工业工人的束缚。这在封建社会早期还不十分突出，但到了明清时代，封建国家政权对矿山地区以及手工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的统治就非常突出，如苏州地区的纺织业和印染业中，皆推行保甲制和包头制来管理手工业工人。在这种情况之下，农民和手工业工人都不能摆脱封建束缚。</p>
<p>　　国家政权为了保持自然经济的统治，还控制了一般工商业经济。中国封建社会早期就实行盐铁国有政策。盐铁国有的结果，许多有利可图的生产事业，就完全落在封建政权手里，使人民不能参预这些经济活动，因而妨害了工商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封建国家长期以来还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商人作出种种特殊的规定，限制商人的活动。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封建主也需要商业交换，因此封建主除了直接通过政府法令抑制商人活动以外，还采取比较隐蔽的手段，通过卖官鬻爵、捐纳制度，使这些商人成为封建政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商业资本和官僚资本结合了起来。封建统治者还把对外贸易掌握在国家手里，他们禁止人民从海上或陆上和国外发生联系。这种情况特别在明清时代更为突出。明清时代对外贸易有一定的发展，从事贸易的不但有商人，还有手工业者。万历时，浙江杭州有一个绸缎商人，开设了工场，参加海上贸易活动，就遭受封建官府的压迫，受到法律处分。这就使一般手工业者不能从事海上贸易活动，在生产上受到很大的限制。据《明清史料》记载，当崇祯到顺治年间，尚有不少商人，如徽商、山西商人等从事海上贸易活动，但自康熙以后，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就很少了。封建政府还通过政治上的特权，随便没收商人的财产，明太祖就曾经抄没了一些商人的财产，强迫商人迁徙，离开本土。清代初年亦有“拔富”之举，对民间财富任意加以剥夺，使工商业的发展受到影响。</p>
<p>　　（二）通过乡族势力对封建经济进行干涉。</p>
<p>　　中国封建地主为巩固自然经济，压迫工商业生产的发展，不但通过封建特权，而且还通过其他各种权力，即族权、神权、夫权诸种力量进行控制，巧妙地利用原始公社制和奴隶制的残余来进行统治。这是束缚农民的极重要的一根绳索，是封建政权的一个补充工具。由于它采取隐蔽的方式，利用民间所固有的风俗习惯势力，通过相互扶助、连带责任来统治农民，中国的封建地主阶级又十分残暴，劳动人民不能一下子就认识到这就是一根束缚自己的绳索，因而这也就形成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一个因素。因为这种乡族势力常被地主阶级所利用，因此在欺骗劳动人民、隐蔽阶级矛盾方面，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宋元时代，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上我们见到了“义庄”、“义田”、“社仓”、“族田”等乡族土地共有制的发达。为什么此时会促使这一种土地占有形态发展起来呢？因为当时农民曾强烈地提出分配土地的要求，如王小波、李顺均贫富的主张。地主阶级为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隐蔽剥削的真相，于是扶植了民间残存的相互扶助的习惯，发展了这一种乡族土地共有制，以便欺骗。北宋时代，范仲淹倡议的范氏义庄，即针对农民的土地要求和模糊的斗争对象而提出的。所以义庄便很快地推行到全国各地，一直到解放之前还有保存，构成为后期封建土地所有制中的一个重要的土地占有形式。</p>
<p>　　中国的封建地主阶级为保护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对财产权也进行干涉。中国土地虽然可以买卖，但不能说是自由买卖，因为封建主常利用乡族势力干涉农民的土地外流。在民间契约中，就可以看到土地买卖总是先兄弟，后乡人，然后是外地人。中国封建地主对农业生产还进行干涉，特别对于经济作物的种植，如茶、烟之类，封建主每通过乡族势力加以制止，这就妨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又限制了工业原料的提供。中古的欧洲，乡村是处在行会制的干涉之外，因而乡村成为产业革命的发源地，其在中国就不可能。明清时代，工业生产曾利用水碓制茶、造纸、制糖等，可是封建地主阶级都订立公约，制定“三时溉田，冬日归碓”，加以限制，于是水碓就只能用于灌溉，而不能用于工业生产，因而延缓了技术改革的产生。封建地主还用“修桥补路”等方式，来控制交通运输大权，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中国社会里，我们还见到有一些农村市场和集市，均受乡族势力的支配，他们分疆割据，保持地方性的度量衡制度。而且中国甚至有整个家族从事某种职业或某种商业，所谓举族为商或为工。他们之中的当权者，在城市或乡村中，既是族长，又是工商业的领袖。这样，就使得有一部分的工商业成为乡族势力的支配物，并在城市工商业经济里刻上封建的烙印。</p>
<p>　　（三）中国地主经济本身的特点。</p>
<p>　　由于土地可以买卖，农民具有相当离土的自由，这就在一定程度内缓和了一些社会矛盾的对抗。譬如土地买卖，则为商业资本找到了出路，商人可以把他剩余的资金用来购买土地，不一定急于为发展生产而找门路；农民有了相对的离土自由，他们就可以在困难时跑到其他城乡去，这也可以缓和农民对土地要求的矛盾。同时，由于农民的离开土地，还产生了一些副作用，使城镇发生劳动力过剩的现象，阻碍了生产技术的改革。</p>
<p>　　总之，根据以上所述，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是不完备、不成熟的，但不能说是没有发展的，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资本主义生产萌芽的发展，虽遭遇到封建主的种种压迫，但它还是向前发展的。假如不是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也会缓慢地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万历十一年佃约。</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原文发表于《文汇报》1961年12月21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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