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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经济史论坛 &#187; 专题述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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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传教士、萨满与中外文化交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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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2 Apr 2013 01:00:56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专题述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外文化交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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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核心提示】与利玛窦和金尼格的赞扬态度不同，安文思对中国官吏所持的抨击态度，与他本人在明清鼎革时期的个人经历密切相关。 　　2012年10月2—4日，由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和中国华中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传教士、萨满与中外文化的相遇与交流”国际研讨会在拉瓦尔大学隆重召开。拉瓦尔大学校长德尼·布里埃与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事馆总领事赵江平等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 　　此次研讨会由拉瓦尔大学魁北克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李晟文和华中师范大学科研部部长彭南生负责筹办。会议代表大多为在传教士和萨满教研究领域有一定成就的学者，他们分别来自中国、加拿大、美国、法国、比利时、荷兰，讨论议题涉及历史学、人类学、民俗学、宗教学、艺术史、文学与社会史等领域。在正式讨论之外，会议方还主办了一个中国油画作品展。 　　萨满教与基督教信仰的调和 　　针对世界各地的萨满教以及萨满教与基督教的关系，加拿大著名印第安人社会与文化研究者、拉瓦尔大学教授德尼·德纳兹通过《竖立十字架，还是吊挂起狗》一文，考查了17世纪法国传教士在北美印第安人中的传教，以及传教过程中与土著传统信仰的碰撞。拉瓦尔大学爱斯基摩人研究专家贝尔纳·丹格吕教授则通过与法国里昂第二大学弗朗塞瓦丝?莫兰共同撰写的文章《萨满教、福音传播和全球化》，在加拿大爱斯基摩人与南美希皮博人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宗教全球化给土著民族带来诸多问题，并促成了基督教和萨满教信仰的调和。 　　来自北京的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赵志忠是中国萨满教研究的重要学者，他在论文《萨满文化在中国》中指出，中国萨满信仰历史悠久，虽然随着历史的变迁，许多民族放弃了萨满教信仰，但萨满文化遗存还在，并且影响着一些民族的思想与行为。复旦大学教授魏明德的《从四川西南到台湾东部的旅行：中国边境地区的萨满、祖先与祭祀观察者》，对四川西南和台湾东部沿海地区少数民族的祖先祭拜与萨满教信仰进行了对比研究。 　　亚洲与北美民族文化相通 　　亚洲与北美的文化联系是代表们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拉瓦尔大学路易－雅克·多雷提交了《被视为萨满的乌龟：对乌龟在中国人、越南人以及易洛魁人宇宙论中的角色的初步思考》。拉瓦尔大学弗雷德里克·罗刚则与荷兰莱顿大学雅理斯·奥斯顿共同提交了《乌鸦、昆虫、狗与熊：怎样建立美洲和亚洲宇宙观的联系》。多雷比较了北美易洛魁人、中国人和越南人对乌龟的不同传说，指出其共同点是乌龟所处的位置都很重要。在中国，它是四大祥兽之一，在北美印第安人和越南人中它则起着类似萨满的作用，即连接上天、人间与水底世界。罗刚和奥斯顿通过研究北美和亚洲有关乌鸦、昆虫、狗与熊的不同传说，说明了两地文化各自的特异性。 　　来华传教士研究为热点 　　传教士与中西关系是此次研讨会的另外一个主题，这方面提交的论文较多。关于传教士对中国社会的看法与评价，法国法兰西学院院士、西方著名汉学杂志《通报》主编之一魏丕信教授提交了《对（中国）官吏的赞扬与憎恶：从利玛窦到安文思及杜赫德》一文，对比分析了明末清初来华的利玛窦、金尼格与安文思对中国官吏截然不同的评价。他提出，与利玛窦和金尼格的赞扬态度不同，安文思对中国官吏所持的抨击态度，与他本人在明清鼎革时期的个人经历密切相关。比利时法语鲁汶大学教授保罗·塞而韦主要研究17—20世纪的东西方关系史，曾主持《东西方相遇》丛书的出版。他提交的论文《十九世纪耶稣会士资料和巴黎外方传教士报告中的中国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了19世纪来华传教士对中国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看法。他指出，这些传教士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当时西方敌视中国这一特殊背景的影响，因而存在着种种局限性。美国普渡大学教授鲁进是从事该领域研究的少数华人学者之一，她提交的论文《交叉视角下的李明和丁韪良：两个不同时期传教士对妇女裹脚的反应》，对清初来华的李明和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来华的丁韪良对中国妇女缠足的不同态度及其原因进行了探讨。她指出，李明将缠足视为一种奇风异俗，认为无关紧要；丁韪良则用“文明”的尺度进行评价，认为缠足是对妇女的摧残，因而对之加以抨击与反对。 　　传教士与中国穆斯林的关系也是与会学者关注的问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彭南生主要研究中国近代农业与工业经济，他提交的论文《内地会濮家班与近代西北穆斯林》，专门对清末英国内地会宣教士濮习满及其妻子与子女两代四人，在中国西北穆斯林中的传教历史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尽管濮家成员与穆斯林在信仰上存在着重大差异，但濮家传教却是以和平与友好的形式进行，没有发生过激烈的冲突。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刘家峰的《晚清来华传教士与穆斯林的相遇与对话》的看法与彭南生的观点相似，也认为当时传教士在穆斯林中的传教是在平等与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的。 　　关于传教士与中西文化会通以及传教士在华传教策略，台湾稻江科技大学教授孙若怡在《十七到十九世纪中西文化的相遇与相融》一文中，对当时传教士引发的中西文化交流，如圆明园西洋楼的建造，进行了细致考查；暨南大学教授叶农的《澳门城市发展及其天主教精神》一文对葡萄牙人在中国建设一座充分体现天主教精神的城市进行了探讨；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杨翠薇博士的《李提摩太的宗教学及其对晚清时期中国改革的影响》一文指出，李提摩太作为新教传教士自由派的代表之一，在传教策略上强调以学辅政，希望以改革变法之道改变中国社会，从而达到传播基督教的目的。 　　民国时期许多加拿大法语区传教士来到中国，但研究这个问题的人非常少。出于这方面的原因，此次研讨会专门设立了一个“魁北克传教士与中加文化交流”专场。李晟文的论文《二十世纪前半期来华魁北克传教士及其教育活动》，对民国时期魁北克耶稣会传教士在徐州兴办学校的活动与影响进行了系统考查。他指出，上述活动对当地教育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现为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教授的戴安娜主要研究中国战争史、中国移民史以及中加关系史，她宣读的论文《中国战乱期间的加拿大基督徒》，对抗日战争时期在徐州传教的加拿大法裔天主教传教士与在河南传教的加拿大新教传教士的活动及其影响进行了比较研究。 　　传教士与文学、艺术的关系也是研讨会讨论的内容。法国波尔多第三大学教授毕安诺宣读了《明兴礼神父：巴金的传记作家》一文。通过对法国耶稣会士明兴礼神父和巴金长达四年多的通信联系的研究，他指出，明兴礼是巴金的第一位传记作家。湖南师范大学教授陈和西则从画家的角度对清代康乾时期来华的意大利耶稣会士画家郎世宁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西画东进，中西合璧，创立新风——浅析郎世宁的绘画艺术》一文中对郎世宁的作品与中国传统绘画进行了比较。他指出，郎世宁创立了中西结合的新画风，并对中国美术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作者系加拿大拉瓦尔大学魁北克中国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383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核心提示】与利玛窦和金尼格的赞扬态度不同，安文思对中国官吏所持的抨击态度，与他本人在明清鼎革时期的个人经历密切相关。</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7763" title="20121129_001"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1129_001.jpg" alt="" width="600" height="361"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7764" title="20121129_002" src="http://economy.guoxue.com/wp-content/uploads/20121129_002.jpg" alt="" width="461" height="498" /></p>
<p>　　2012年10月2—4日，由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和中国华中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传教士、萨满与中外文化的相遇与交流”国际研讨会在拉瓦尔大学隆重召开。拉瓦尔大学校长德尼·布里埃与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事馆总领事赵江平等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p>
<p>　　此次研讨会由拉瓦尔大学魁北克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李晟文和华中师范大学科研部部长彭南生负责筹办。会议代表大多为在传教士和萨满教研究领域有一定成就的学者，他们分别来自中国、加拿大、美国、法国、比利时、荷兰，讨论议题涉及历史学、人类学、民俗学、宗教学、艺术史、文学与社会史等领域。在正式讨论之外，会议方还主办了一个中国油画作品展。</p>
<p>　　<strong>萨满教与基督教信仰的调和</strong></p>
<p>　　针对世界各地的萨满教以及萨满教与基督教的关系，加拿大著名印第安人社会与文化研究者、拉瓦尔大学教授德尼·德纳兹通过《竖立十字架，还是吊挂起狗》一文，考查了17世纪法国传教士在北美印第安人中的传教，以及传教过程中与土著传统信仰的碰撞。拉瓦尔大学爱斯基摩人研究专家贝尔纳·丹格吕教授则通过与法国里昂第二大学弗朗塞瓦丝?莫兰共同撰写的文章《萨满教、福音传播和全球化》，在加拿大爱斯基摩人与南美希皮博人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宗教全球化给土著民族带来诸多问题，并促成了基督教和萨满教信仰的调和。</p>
<p>　　来自北京的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赵志忠是中国萨满教研究的重要学者，他在论文《萨满文化在中国》中指出，中国萨满信仰历史悠久，虽然随着历史的变迁，许多民族放弃了萨满教信仰，但萨满文化遗存还在，并且影响着一些民族的思想与行为。复旦大学教授魏明德的《从四川西南到台湾东部的旅行：中国边境地区的萨满、祖先与祭祀观察者》，对四川西南和台湾东部沿海地区少数民族的祖先祭拜与萨满教信仰进行了对比研究。</p>
<p>　　<strong>亚洲与北美民族文化相通</strong></p>
<p>　　亚洲与北美的文化联系是代表们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拉瓦尔大学路易－雅克·多雷提交了《被视为萨满的乌龟：对乌龟在中国人、越南人以及易洛魁人宇宙论中的角色的初步思考》。拉瓦尔大学弗雷德里克·罗刚则与荷兰莱顿大学雅理斯·奥斯顿共同提交了《乌鸦、昆虫、狗与熊：怎样建立美洲和亚洲宇宙观的联系》。多雷比较了北美易洛魁人、中国人和越南人对乌龟的不同传说，指出其共同点是乌龟所处的位置都很重要。在中国，它是四大祥兽之一，在北美印第安人和越南人中它则起着类似萨满的作用，即连接上天、人间与水底世界。罗刚和奥斯顿通过研究北美和亚洲有关乌鸦、昆虫、狗与熊的不同传说，说明了两地文化各自的特异性。</p>
<p>　　<strong>来华传教士研究为热点</strong></p>
<p>　　传教士与中西关系是此次研讨会的另外一个主题，这方面提交的论文较多。关于传教士对中国社会的看法与评价，法国法兰西学院院士、西方著名汉学杂志《通报》主编之一魏丕信教授提交了《对（中国）官吏的赞扬与憎恶：从利玛窦到安文思及杜赫德》一文，对比分析了明末清初来华的利玛窦、金尼格与安文思对中国官吏截然不同的评价。他提出，与利玛窦和金尼格的赞扬态度不同，安文思对中国官吏所持的抨击态度，与他本人在明清鼎革时期的个人经历密切相关。比利时法语鲁汶大学教授保罗·塞而韦主要研究17—20世纪的东西方关系史，曾主持《东西方相遇》丛书的出版。他提交的论文《十九世纪耶稣会士资料和巴黎外方传教士报告中的中国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了19世纪来华传教士对中国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看法。他指出，这些传教士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当时西方敌视中国这一特殊背景的影响，因而存在着种种局限性。美国普渡大学教授鲁进是从事该领域研究的少数华人学者之一，她提交的论文《交叉视角下的李明和丁韪良：两个不同时期传教士对妇女裹脚的反应》，对清初来华的李明和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来华的丁韪良对中国妇女缠足的不同态度及其原因进行了探讨。她指出，李明将缠足视为一种奇风异俗，认为无关紧要；丁韪良则用“文明”的尺度进行评价，认为缠足是对妇女的摧残，因而对之加以抨击与反对。</p>
<p>　　传教士与中国穆斯林的关系也是与会学者关注的问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彭南生主要研究中国近代农业与工业经济，他提交的论文《内地会濮家班与近代西北穆斯林》，专门对清末英国内地会宣教士濮习满及其妻子与子女两代四人，在中国西北穆斯林中的传教历史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尽管濮家成员与穆斯林在信仰上存在着重大差异，但濮家传教却是以和平与友好的形式进行，没有发生过激烈的冲突。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刘家峰的《晚清来华传教士与穆斯林的相遇与对话》的看法与彭南生的观点相似，也认为当时传教士在穆斯林中的传教是在平等与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的。</p>
<p>　　关于传教士与中西文化会通以及传教士在华传教策略，台湾稻江科技大学教授孙若怡在《十七到十九世纪中西文化的相遇与相融》一文中，对当时传教士引发的中西文化交流，如圆明园西洋楼的建造，进行了细致考查；暨南大学教授叶农的《澳门城市发展及其天主教精神》一文对葡萄牙人在中国建设一座充分体现天主教精神的城市进行了探讨；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杨翠薇博士的《李提摩太的宗教学及其对晚清时期中国改革的影响》一文指出，李提摩太作为新教传教士自由派的代表之一，在传教策略上强调以学辅政，希望以改革变法之道改变中国社会，从而达到传播基督教的目的。</p>
<p>　　民国时期许多加拿大法语区传教士来到中国，但研究这个问题的人非常少。出于这方面的原因，此次研讨会专门设立了一个“魁北克传教士与中加文化交流”专场。李晟文的论文《二十世纪前半期来华魁北克传教士及其教育活动》，对民国时期魁北克耶稣会传教士在徐州兴办学校的活动与影响进行了系统考查。他指出，上述活动对当地教育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现为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教授的戴安娜主要研究中国战争史、中国移民史以及中加关系史，她宣读的论文《中国战乱期间的加拿大基督徒》，对抗日战争时期在徐州传教的加拿大法裔天主教传教士与在河南传教的加拿大新教传教士的活动及其影响进行了比较研究。</p>
<p>　　传教士与文学、艺术的关系也是研讨会讨论的内容。法国波尔多第三大学教授毕安诺宣读了《明兴礼神父：巴金的传记作家》一文。通过对法国耶稣会士明兴礼神父和巴金长达四年多的通信联系的研究，他指出，明兴礼是巴金的第一位传记作家。湖南师范大学教授陈和西则从画家的角度对清代康乾时期来华的意大利耶稣会士画家郎世宁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西画东进，中西合璧，创立新风——浅析郎世宁的绘画艺术》一文中对郎世宁的作品与中国传统绘画进行了比较。他指出，郎世宁创立了中西结合的新画风，并对中国美术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p>
<p>　　作者系加拿大拉瓦尔大学魁北克中国研究中心主任</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38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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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五谷丰登”是中华文明形成的必要条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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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0 Apr 2013 01:07:38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专题述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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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一、问题的提出 　　探讨中华文明起源，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文明”？ 　　一种概念将文明和文化等同，文明是人类创造的所有成就，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还有一种概念将文明与野蛮相对，文明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文明阶段是从野蛮阶段转化过来的；再有一种概念将国家的出现作为文明形成的标志。 　　这些概念多是理论性的，很难从考古学的角度进行探讨。与历史学不同，考古学是以物说话，确定文明社会的形成，需要通过考古发掘寻找能够证明文明社会存在的实物证据，这就是常说的“文明要素”。 　　什么是文明要素？ 　　学界先后列举出的文明要素很多，得到普遍认可的有城市、文字、金属冶炼、大型建筑、阶级分化等。城市作为文明要素从来没有异议，英文单词“civilization”中的“civil”是拉丁文“城市的”的意思，“civilization”就是城市化的意思。文字作为文明要素也得到普遍认同，凡是古代文明社会都有自己的文字，例如，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楔形文字、古埃及文明的象形文字、古代中国文明的甲骨文、中南美洲玛雅文明的石雕刻文字等。金属冶炼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一场技术革命，世界上几大文明古国的成就都伴随着金属冶炼技术的出现或发展。大型建筑是指具有政治统治或宗教信仰意义的古代建筑，例如宫殿、庙宇、宗教祭祀场所等，是管理阶层和管理制度出现的标志。阶级的出现也是文明形成的要素之一，考古学可以很容易地从古代的墓葬大小以及陪葬品的多寡判别阶级分化。 　　这么多的文明要素，自然需要开展综合研究，因此就有了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从不同的视角多学科地探索中华文明起源的时间、区域、过程和动因。 　　中华文明是什么时间开始形成的？ 　　大众一般认为是5000年前，主要依据是“中华文明五千年”的这个说法；国内有学者认为是4000年，即夏商周文明或三代文明；国外有学者认为是3300年，即以盘庚迁殷为标志的殷商文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将研究的时间范围设定在距今5500－3500年间。 　　中华文明最早在什么地方出现的？ 　　根据考古学研究结果，在距今5500－3500年间，中华大地上曾经存在过数个强势的考古学文化区系，或者称作考古学文化圈。例如，分布在西辽河流域地区的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系统，黄河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海岱龙山文化－岳石文化系统，黄河中游地区的庙底沟二期文化－中原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系统，西北地区的齐家文化－早期青铜文化系统，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钱山漾/广富林文化系统，长江中游地区的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系统等。大约在距今4000年前后，其他文化系统相继衰落了，只有黄河中游地区的中原古代文化系统反而愈加强盛，最后发展到鼎盛的殷商文化。 　　农业与文明形成有什么关系？ 　　农业经济发展是古代文明形成的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农业生产代表着古代文明形成时期的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总和是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就是复原距今5500－3500年间中国大地上不同地区的农耕经济特点和发展模式，探讨古代农业发展与中华文明形成的相互促进关系。 　　二、研究结果 　　在考古学中，古代农业的复原和研究主要依靠的是植物考古研究方法。在考古发掘过程中，采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地、系统地获取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植物遗存资料；应用植物学的分析手段对获得的植物遗存资料进行鉴定和统计，得出具有可重复性和可比性的科学数据；根据对数据的分析，复原古代人类生活方式和解释人类文化的发展与过程。 　　为了复原距今5500－3500年间中华大地上的农耕生产特点，探讨各地古代农业发展模式与中华文明起源之间的关系，在西辽河流域地区、黄河下游地区、黄河中游地区、西北地区、长江下游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这六个区域内选定了30余处考古遗址开展了植物考古研究。从这些遗址出土了各种植物种子数十万余粒，其中包括了谷子（粟）、糜子（黍）、水稻、大豆、小麦和大麻等不同的农作物品种。 　　采用科学的量化分析方法对获取到的这批数量巨大的农作物遗存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了一系列科学数据，并据此对当时的农业生产特点进行了复原。结果发现，在中华文明的形成过程中，即距今5500－3500年间，中华大地存在四个不同的农业区划： 　　其一，分布在西辽河流域地区和西北地区的中国北方旱作农业，特点是以种植谷子和糜子两种小米为主，后期出现了极少量的大豆或小麦； 　　其二，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中国南方稻作农业，特点是仅种植水稻，未见其他农作物品种； 　　其三，分布在黄河下游地区的稻旱混作农业，特点是水田作物水稻和旱地作物小米并重； 　　其四，主要分布在黄河中游即中原地区的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即同时种植谷子、糜子、水稻、大豆和小麦五个不同的农作物品种。 　　需要说明的是，中原地区发现的五种农作物品种与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所谓“五谷”恰好吻合。五谷的说法最早见于《论语》（《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东汉时期的赵歧在注疏《孟子》中解释：“五谷谓稻、黍、稷、麦、菽也”。其中稻就是水稻，黍是糜子，稷是谷子，麦是小麦、菽是大豆。 　　三、中原地区的古代农业发展与中华文明起源的关系 　　前面提到了，在中华文明出现之前，中华大地上至少有六个强势考古学文化区系，但是到后来其他地区的古代文化系统都衰败了，只有黄河中游地区的中原古代文化系统不仅没有衰落，反而愈加强盛，最后发展出中华文明的鼎盛时期殷商文化。造成这种由百花齐放到一枝独秀现象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但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特点也是因素之一。 　　距今5500－3500年间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特点是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那么，这个特点与中华文明起源究竟有什么关联呢？ 　　这需要先解释什么是农业种植制度。农业种植制度是指一个区域在一定时期内为了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条件、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而形成的农业生产的技术体系，包括土地的利用、农作物品种的构成和相应的种植方式。 　　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是指在一个区域内同时种植生产条件需求不同的多种农作物品种，比如水田和旱田，秋收作物和夏收作物等，由此采取的相应的生产方式如混作、套作、连作，等等。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是指在一个区域内就仅种植一种农作物品种或几种生产条件需求完全相同的农作物品种，前者如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单一品种水稻，后者如西辽河流域地区和西北地区的谷子和糜子两种小米。 　　在现今社会，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是一种先进的农业种植制度，因为这种种植制度可以开展大面积种植作业，机械化使用方便，操作管理上相对简单经济。但是，在农业生产技术尚不发达的古代，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具有很大的风险性，特别当遇到专门针对这种农作物品种的自然灾害，如天灾、瘟病、虫害等，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对整个区域的农业生产可能造成全面摧毁，发生在1845-1852年的“爱尔兰马铃薯大饥荒”就是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造成的惨痛教训。 　　在距今5500－3500年间，长江中下游地区、西北地区和西辽河流域地区的农业生产都是以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为特点，这很有可能就是造成这些地区古代文化突然衰亡的重要因素。例如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在距今5000年前后，其发展水平之高让人惊叹，但到了距今4500年前后突然衰亡，而且非常迅速。再例如，西辽河流域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曾经非常辉煌，但大概在距今3600年前后的时候，也突然衰亡，被一支有强烈游牧文化因素的相对弱小的夏家店上层文化所取代。这些辉煌的古代文化竟然如此突然地消亡，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其脆弱的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也值得认真思考。 　　相反，在古代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是一种先进的农业生产制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能够充分利用一个限定的区域内各种不同的自然条件，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产量，提高土地使用率，例如在低洼湿地种植水田作物水稻，在干旱的高地种植旱地作物小米，或者在同一块田地内种植秋收作物和夏收作物。其二，可以有效的应对各种灾害。对各种农作物品种而言，农业生产中的自然灾害往往是有针对性的，不同的农作物的抗灾特性以及天敌（如杂草和病虫害等）都是不同的，如果采用多品种的种植制度可以保证应对自然灾难的能力，不至于整个年度的农业生产遭到毁灭，比如旱、涝、虫灾都可以保证其中一个农作物品种的稳定生产。其三，可以增加植物的多样性，有利于发掘更多的种植品种。 　　我们的研究揭示了，黄河中游地区中原古代文化系统实施的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农业生产特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优势，为中华文明的形成提供了稳定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所谓“五谷丰登”，对中华文明的形成过程而言，不是歌颂赞美之词，而是必要条件。 文章来源：《科学画报》2012年第12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rong>一、问题的提出</strong></p>
<p>　　探讨中华文明起源，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文明”？</p>
<p>　　一种概念将文明和文化等同，文明是人类创造的所有成就，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还有一种概念将文明与野蛮相对，文明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文明阶段是从野蛮阶段转化过来的；再有一种概念将国家的出现作为文明形成的标志。</p>
<p>　　这些概念多是理论性的，很难从考古学的角度进行探讨。与历史学不同，考古学是以物说话，确定文明社会的形成，需要通过考古发掘寻找能够证明文明社会存在的实物证据，这就是常说的“文明要素”。</p>
<p>　　什么是文明要素？</p>
<p>　　学界先后列举出的文明要素很多，得到普遍认可的有城市、文字、金属冶炼、大型建筑、阶级分化等。城市作为文明要素从来没有异议，英文单词“civilization”中的“civil”是拉丁文“城市的”的意思，“civilization”就是城市化的意思。文字作为文明要素也得到普遍认同，凡是古代文明社会都有自己的文字，例如，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楔形文字、古埃及文明的象形文字、古代中国文明的甲骨文、中南美洲玛雅文明的石雕刻文字等。金属冶炼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一场技术革命，世界上几大文明古国的成就都伴随着金属冶炼技术的出现或发展。大型建筑是指具有政治统治或宗教信仰意义的古代建筑，例如宫殿、庙宇、宗教祭祀场所等，是管理阶层和管理制度出现的标志。阶级的出现也是文明形成的要素之一，考古学可以很容易地从古代的墓葬大小以及陪葬品的多寡判别阶级分化。</p>
<p>　　这么多的文明要素，自然需要开展综合研究，因此就有了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从不同的视角多学科地探索中华文明起源的时间、区域、过程和动因。</p>
<p>　　中华文明是什么时间开始形成的？</p>
<p>　　大众一般认为是5000年前，主要依据是“中华文明五千年”的这个说法；国内有学者认为是4000年，即夏商周文明或三代文明；国外有学者认为是3300年，即以盘庚迁殷为标志的殷商文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将研究的时间范围设定在距今5500－3500年间。</p>
<p>　　中华文明最早在什么地方出现的？</p>
<p>　　根据考古学研究结果，在距今5500－3500年间，中华大地上曾经存在过数个强势的考古学文化区系，或者称作考古学文化圈。例如，分布在西辽河流域地区的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系统，黄河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海岱龙山文化－岳石文化系统，黄河中游地区的庙底沟二期文化－中原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系统，西北地区的齐家文化－早期青铜文化系统，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钱山漾/广富林文化系统，长江中游地区的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系统等。大约在距今4000年前后，其他文化系统相继衰落了，只有黄河中游地区的中原古代文化系统反而愈加强盛，最后发展到鼎盛的殷商文化。</p>
<p>　　农业与文明形成有什么关系？</p>
<p>　　农业经济发展是古代文明形成的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农业生产代表着古代文明形成时期的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总和是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就是复原距今5500－3500年间中国大地上不同地区的农耕经济特点和发展模式，探讨古代农业发展与中华文明形成的相互促进关系。</p>
<p>　　<strong>二、研究结果</strong></p>
<p>　　在考古学中，古代农业的复原和研究主要依靠的是植物考古研究方法。在考古发掘过程中，采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地、系统地获取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植物遗存资料；应用植物学的分析手段对获得的植物遗存资料进行鉴定和统计，得出具有可重复性和可比性的科学数据；根据对数据的分析，复原古代人类生活方式和解释人类文化的发展与过程。</p>
<p>　　为了复原距今5500－3500年间中华大地上的农耕生产特点，探讨各地古代农业发展模式与中华文明起源之间的关系，在西辽河流域地区、黄河下游地区、黄河中游地区、西北地区、长江下游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这六个区域内选定了30余处考古遗址开展了植物考古研究。从这些遗址出土了各种植物种子数十万余粒，其中包括了谷子（粟）、糜子（黍）、水稻、大豆、小麦和大麻等不同的农作物品种。</p>
<p>　　采用科学的量化分析方法对获取到的这批数量巨大的农作物遗存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了一系列科学数据，并据此对当时的农业生产特点进行了复原。结果发现，在中华文明的形成过程中，即距今5500－3500年间，中华大地存在四个不同的农业区划：</p>
<p>　　其一，分布在西辽河流域地区和西北地区的中国北方旱作农业，特点是以种植谷子和糜子两种小米为主，后期出现了极少量的大豆或小麦；</p>
<p>　　其二，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中国南方稻作农业，特点是仅种植水稻，未见其他农作物品种；</p>
<p>　　其三，分布在黄河下游地区的稻旱混作农业，特点是水田作物水稻和旱地作物小米并重；</p>
<p>　　其四，主要分布在黄河中游即中原地区的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即同时种植谷子、糜子、水稻、大豆和小麦五个不同的农作物品种。</p>
<p>　　需要说明的是，中原地区发现的五种农作物品种与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所谓“五谷”恰好吻合。五谷的说法最早见于《论语》（《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东汉时期的赵歧在注疏《孟子》中解释：“五谷谓稻、黍、稷、麦、菽也”。其中稻就是水稻，黍是糜子，稷是谷子，麦是小麦、菽是大豆。</p>
<p>　　<strong>三、中原地区的古代农业发展与中华文明起源的关系</strong></p>
<p>　　前面提到了，在中华文明出现之前，中华大地上至少有六个强势考古学文化区系，但是到后来其他地区的古代文化系统都衰败了，只有黄河中游地区的中原古代文化系统不仅没有衰落，反而愈加强盛，最后发展出中华文明的鼎盛时期殷商文化。造成这种由百花齐放到一枝独秀现象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但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特点也是因素之一。</p>
<p>　　距今5500－3500年间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特点是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那么，这个特点与中华文明起源究竟有什么关联呢？</p>
<p>　　这需要先解释什么是农业种植制度。农业种植制度是指一个区域在一定时期内为了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条件、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而形成的农业生产的技术体系，包括土地的利用、农作物品种的构成和相应的种植方式。</p>
<p>　　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是指在一个区域内同时种植生产条件需求不同的多种农作物品种，比如水田和旱田，秋收作物和夏收作物等，由此采取的相应的生产方式如混作、套作、连作，等等。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是指在一个区域内就仅种植一种农作物品种或几种生产条件需求完全相同的农作物品种，前者如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单一品种水稻，后者如西辽河流域地区和西北地区的谷子和糜子两种小米。</p>
<p>　　在现今社会，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是一种先进的农业种植制度，因为这种种植制度可以开展大面积种植作业，机械化使用方便，操作管理上相对简单经济。但是，在农业生产技术尚不发达的古代，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具有很大的风险性，特别当遇到专门针对这种农作物品种的自然灾害，如天灾、瘟病、虫害等，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对整个区域的农业生产可能造成全面摧毁，发生在1845-1852年的“爱尔兰马铃薯大饥荒”就是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造成的惨痛教训。</p>
<p>　　在距今5500－3500年间，长江中下游地区、西北地区和西辽河流域地区的农业生产都是以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为特点，这很有可能就是造成这些地区古代文化突然衰亡的重要因素。例如长江下游地区的良渚文化，在距今5000年前后，其发展水平之高让人惊叹，但到了距今4500年前后突然衰亡，而且非常迅速。再例如，西辽河流域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曾经非常辉煌，但大概在距今3600年前后的时候，也突然衰亡，被一支有强烈游牧文化因素的相对弱小的夏家店上层文化所取代。这些辉煌的古代文化竟然如此突然地消亡，其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但其脆弱的单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也值得认真思考。</p>
<p>　　相反，在古代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是一种先进的农业生产制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能够充分利用一个限定的区域内各种不同的自然条件，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产量，提高土地使用率，例如在低洼湿地种植水田作物水稻，在干旱的高地种植旱地作物小米，或者在同一块田地内种植秋收作物和夏收作物。其二，可以有效的应对各种灾害。对各种农作物品种而言，农业生产中的自然灾害往往是有针对性的，不同的农作物的抗灾特性以及天敌（如杂草和病虫害等）都是不同的，如果采用多品种的种植制度可以保证应对自然灾难的能力，不至于整个年度的农业生产遭到毁灭，比如旱、涝、虫灾都可以保证其中一个农作物品种的稳定生产。其三，可以增加植物的多样性，有利于发掘更多的种植品种。</p>
<p>　　我们的研究揭示了，黄河中游地区中原古代文化系统实施的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农业生产特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优势，为中华文明的形成提供了稳定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所谓“五谷丰登”，对中华文明的形成过程而言，不是歌颂赞美之词，而是必要条件。</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章来源：《科学画报》2012年第12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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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明清佛山经济史研究综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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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6 Apr 2013 08:42:4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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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专题述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佛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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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佛山市博物馆历史研究部　广东　佛山　528000 　　宋代至明代前期，佛山城市经济已经初具规模，在珠三角地区颇具影响。佛山在明清时期就取得了辉煌的经济成就和享有突出的城市地位，其繁荣的商业、发达的农业、手工业及其与资本主义萌芽的关系也逐渐引起了多位学人的关注。特别是手工业的产品种类、总体规模、销售区域等等方面，在国内已跻身首位，享誉“天下四聚”[i]之一和“天下四大名镇”[ii]之一。 　　一、总论：城市经济、空间与环境 　　罗一星根据佛山地方志中的散见资料进行研究，并且指出，明清时期佛山城市的发展史，打破了“先政治、后经济”的中国传统社会郡县城市的发展模式，走发展经济的模式，整个社会也是将主要精力、财力投入到经济建设之中，体现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许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化。[iii] 　　何一民从经济功能、城市空间、基础设施、自然条件等方面对明清四大名镇的佛山、汉口、朱仙和景德镇进行对比研究后指出，明清时期，由于佛山周围丰富的铁矿资源、精湛的铸造技艺、便利的水陆交通、发达的手工行业，使得佛山称为明清四大名镇之一。近代以后，由于佛山河道日益淤塞、外来商品的大量倾销、外来的侵略战争及军阀内战、广三铁路及粤汉铁路的建成而导致商品集散地转移至广州，最终导致佛山经济的衰退，也最终制约佛山城市空间的发展和扩张。[iv] 　　谭棣华认为，明清时期佛山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中心，其冶铁、陶瓷、纺织等行业的兴盛和发展是导致明清佛山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v] 　　罗一星从佛山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入手，研究明清佛山家族起源与铸造业的兴盛、商人形成与商业资本、城市空间的扩展与手工业行会的分化与组合、民间教育与民间文化生活、祖庙及其北帝信仰等等，是不可多得的研究明清佛山经济与社会的一部力作。[vi] 　　邱衍庆从明清佛山历史地位的评析、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经济“传统内变迁”的机制，以及对明清佛山城市空间演变规律的解析及风貌特色的评价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借助“明清佛山城市”这一载体，透过错综复杂的历史事实，在明清珠江三角洲区域背景下，将研究体系主要定位在城市发展的宏观范畴，以及城市空间结构形态、风貌特色等较为微观的层面，对明清佛山这一既具岭南特色又颇有普遍意义的传统工商业城市代表，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和剖析。[vii] 　　朴基水曾从手工业和商业繁荣的角度，对明末清初以来被称为天下四大镇、四大聚之一的佛山镇的城市发展进行过考察，描绘了导致佛山镇发展的铁器制造业的实际状况和商业发展面貌，但尚未对实现手工业、商业发展的商人、手工业者及其组织一一行会和会馆进行深层分析。[viii] 　　冼剑民、王丽娃指出，佛山是在明代兴起的手工业名镇，誉称为“天下四大镇”之一。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佛山的城市环保问题日益严重。佛山民众在地方官府和地方乡绅的支持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们通过发布告示，制定规约等对佛山的城市环境加以整治。这些保护措施对当时的佛山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当代佛山城市环境保护有一定的借鉴作用。[ix] 　　二、商人和商业资本 　　蒋祖缘介绍了清代佛山兴旺发达的工商手工业、四通八达的陆上交通、星罗棋布的水上运输等是佛山商业繁荣的不可或缺的社会和自然条件。[x] 　　罗一星详细介绍了明清时期佛山商人阶层的构成主要有：铁商、布商、丝商、药商、米商、盐商等十一种之多；明清时期佛山商人的特征；明清时期佛山商人的经商理念等，反映了明清时期佛山商人在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的打拼及务实精神。[xi] 　　关于明清佛山商人资本的来源，罗一星指出，主要有货币财富、地租收入、借贷等五种，资本的形式主要有独家资本和组合资本，资本的发展基本趋势：一是商人将资本投入固定资产，比如商铺、房屋等；二是将资本投向手工业行业，如铸造、制陶等；三是放高利贷，坐收利息。充足的资金有利于佛山手工业等产业的兴盛和发达，对明清时期佛山城市经济的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xii] 　　王仁杰介绍了佛山在明代成为南中国的冶铁中心的基本情况：从兴盛时间、总体规模、产品种类以及市场范围等方面来看，在江南的地位均居首位。当时虽有陕西柳子镇、汉中、遵化和山西等冶铁中心，但佛山的铁货仍然畅销到江浙等省，可见佛山铁制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显示出很高的商品化程度。明代佛山的冶铁业，是珠江三角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是佛山的商品生产从单一的冶铁生产到综合性的手工业发展的时期：以冶铁业为主干，以陶瓷业和纺织业为辅助，带动了金属加工业、造纸业、中药业、颜料业、爆竹业、衣帽业等诸业的兴旺，是佛山商人集团崛起、商品经济繁荣的时期，是佛山成为岭南中心市场，是佛山传统手工业在传统社会发展的高峰时期。[xiii] 　　三、手工业 　　明清时期，冶铸、制陶、织造、成药、民间工艺品等五大传统行业，被人们亲切地称为“五朵金花”。[xiv]今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冶铸、制陶及手工业行会、会馆等方面。 　　（一）、冶铸业 　　罗一星对明清时期佛山冶铁业的从业人数、产业规模、产品种类、销售区域等作了初步的探讨，指出明至清前期是佛山冶铁业的兴盛和持续发展的时期。[xv] 　　蒋祖缘指出，由于明清时期佛山是珠三角的冶铸中心，因产品的工艺精湛、质量上乘而被朝廷选为军器生产的基地，在冷兵器时代是对佛山铸造业的一种肯定和褒奖，极大的推动了佛山经济的发展，同时军器的大量生产对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是功不可没的。[xvi] 　　朱培建介绍了明清时期，以佛山为中心的内地百货批发市场，正是起着广东境内农产品的出口、各省百货批发、满足广东各地所需的一个南中国中心市场。按文献记载和调查资料的反映，在广东的罗定以及沿着西江两岸广西各县市，都会有不少的佛山明清时期冶铁业的遗物和商业的遗迹。他通过田野调查探讨明清时期佛山冶铁产品的销售区域以及冶铁业与明清佛山商业繁荣的内在联系。[xvii] 　　邝倩华从政治、经济、地理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政治上生产与国防有关的军械，经济上官准私营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炉户的积极性，地理上发达的陆运、水运条件是明清佛山冶铁业兴盛的原因。[xviii] 　　申小红通过田野作业、走访及查证佛山地方志、族谱等史料中有关铸造业的记载，对佛山现存冶铸遗址进行调查探究。他在该文中指出，宋代至明以前，佛山铸造业初具规模，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颇具影响，至明清时期，佛山铸造业的产品种类、总体规模、销售区域等等方面，在国内已跻身首位，享誉“天下四聚”之一和“天下四大镇”之一。佛山之所以在明清时间享有如此突出的城市地位和取得辉煌的经济成就，个中原因固然不少，然其支柱产业——铸造业，在明清佛山社会经济中所发挥的历史作用是功不可没的。[xix] 　　朱培建利用搜集到的佛山明清时期的铁钟铭文，对佛山明清时期生产的钟钟的使用范围、目的、资金来源、外形特征等进行初步的分析研究。[xx] 　　申小红通过查阅大量的佛山本地族谱，发现很多族谱中，特别是明清时期的世家大族的族谱中有较详细的家族铸造业记载。明清时期，佛山铸造业享誉全国，产品遍及海内外，有“佛山之冶遍天下”之称。铁线、铁锅、铁镬、铁钉、铁链、铁砧、铁针、农具、军器和钟鼎等产品以其质量上乘而畅销全国各地。其总体规模、产品种类、销售区域等方面，已跻身国内首位。在该文中，他指出，明清时期的佛山之所以享有突出的城市地位和取得辉煌的经济成就，主要是铸造业的支柱——以个体家庭小作坊和以家族大作坊为主的作坊式铸造业在明清佛山社会经济中所发挥的历史作用是功不可没的。[xxi] 　　（二）制陶业 　　申家仁指出，佛山是岭南陶瓷业的中心，岭南陶瓷的发展，是岭南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具体体现。在岭南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中，历代从岭外迁入的移民，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历史上先后有五次移民岭南的高潮。移民加快了岭南的开发和汉越文化的融合，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移民带来了北方陶瓷发展信息和技术、陶瓷生产方式，给岭南特别是佛山地区输送了发展陶瓷的生力军，使佛山陶瓷得到极大的发展。佛山陶瓷原材料丰富、水资源充足、交通便利、商贸发达以及有悠久的外贸传统，是移民促进岭南陶瓷发展的先决条件。[xxii] 　　冯雷对佛山源远流长的陶瓷制造历史进行了回顾并指出，早在新石器时代此地区居民就已经开始烧制陶器，历经秦汉唐宋数代佛山陶瓷业逐渐发展起来，到了明清时期佛山陶瓷已经成为当时该地区的一个重要产业。“石湾瓦，甲天下”的评语十分形象地反映出佛山陶瓷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他从生产工具﹑生产资料、产品以及当时的经营组织和贸易发展状况几方面记录了明清时期佛山陶瓷业的历史进程。在生产工具方面佛山的陶瓷从业者们改造了原有的龙窑，使其生产率得到很大地提升；生产资料也较以前丰富，尤其是在釉料色彩方面更是丰富多彩；这一时期佛山陶瓷所生产的产品种类比前代更多，“石湾公仔”的制作以及仿烧各大名窑瓷器让佛山的陶瓷业在中国陶瓷史上书写了浓重的一笔；明清时期佛山陶瓷的贸易也十分发达，它的产品在国内基本控制了两广地区的相关市场，同时海外贸易也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尤其是在东南亚地区它的产品受到了普遍的欢迎。[xxiii] 　　朱培建论述了石湾是明清时期全国著名的陶都，在佛山经济鼎盛时期，石湾制陶业成为佛山三大经济支柱之一。产品远销两广和海外，有“石湾瓦，甲天下”的美誉，而佛山制陶业及其随之出现的行会，对佛山其它行业和佛山城市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石湾以制陶为基地，利用商贸兴镇，取得骄人业绩，与省会、佛山成为当时南海富庶的三大镇。[xxiv] 　　（三）、民间工艺品业 　　黄卫红的研究指出，铜凿金花是是在民间剪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铜箔刻凿而制成，是佛山先民用于祭祀祖先、神灵及婚礼喜庆场合中的装饰用品，这种手工业在明代就已经出现，清代是大发展时期。它的出现，带动了佛山铜箔业的发展，促进了佛山经济的繁荣。[xxv] 　　程宜从文化教育需求、信仰需求、生活娱乐需求等方面来阐述明清佛山对木版印刷的需求，而佛山手工业从优良的技术环境、便利的交通条件、充裕的劳力资源等方面为印刷业的兴盛作了技术上、交通上、人力上的保障与支持，从而保证了佛山的木版印刷业的快速发展，尤其以木版年画的印刷为代表，其远销东南亚各国，助推了佛山经济的高速发展。[xxvi] 　　（四）、手工业行会、会馆经济 　　黄启臣以地方志、家谱、文献等资料为考察中心，论述了包括佛山在内的商帮形成的原因、商帮的来源、构成及分类，着重阐述了海商、牙商及批发商的类型及日常经济行为。[xxvii] 　　朴基水的另一篇研究论文就行会和会馆组织化对佛山城市发展的历史意义、行会在清末急剧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变化及其面貌等问题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将首先考察佛山城市发展的外部表现一一人口集中和人口增加的问题，然后论述人口增加所必然导致的城市结构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外观方面的变化；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将考察与外观变化相应的一种内部变化一一手工业和商业行会的出现，以及行会组织——会馆和堂等等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各种侧面。 　　朴基水认为，自明中叶以来， 随着铁器手工业的发展，佛山镇作为手工业城市开始兴盛起来。 　　由于水路交通便利，佛山作为国内各省间贸易及对外贸易的中转地，头角日益峥嵘，甚至凌驾于省会广州之上的商业城市。该文从各个侧面对清代佛山手工业者、商人的组织行会和会馆进行了考察，指出：引导城市发展的手工业、商业的繁荣，使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同行组织行会和会馆大量出现，呈现了若干共同的特征：第一，几乎看不到在其他地方常见的称为“公所”的组织名称；第二，佛山的行会组织是在明末清初开始出现的，会馆则主要是在各种行会得到充分成长、发展的清代后期(道光～光绪年间)建立的；第三，随着清末的社会变化，手工业行会和商业行会出现了兴亡盛衰的反复。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方铁制品、其它金属制品和棉制品等等的流入，许多手工业和商业行会衰落了，但也有部分行业的行会，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西方产品展开竞争，某些行会随着出口扩大，到清末反而获得了发展。在工业和商业发达的佛山，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也是佛山社会变化的一个主要内容。[xxviii] 　　四、农业 　　（一）铁制农具的使用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佛山市博物馆历史研究部　广东　佛山　528000</p>
<p>　　宋代至明代前期，佛山城市经济已经初具规模，在珠三角地区颇具影响。佛山在明清时期就取得了辉煌的经济成就和享有突出的城市地位，其繁荣的商业、发达的农业、手工业及其与资本主义萌芽的关系也逐渐引起了多位学人的关注。特别是手工业的产品种类、总体规模、销售区域等等方面，在国内已跻身首位，享誉“天下四聚”[i]之一和“天下四大名镇”[ii]之一。</p>
<p>　　<strong>一、总论：城市经济、空间与环境</strong></p>
<p>　　罗一星根据佛山地方志中的散见资料进行研究，并且指出，明清时期佛山城市的发展史，打破了“先政治、后经济”的中国传统社会郡县城市的发展模式，走发展经济的模式，整个社会也是将主要精力、财力投入到经济建设之中，体现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许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化。[iii]</p>
<p>　　何一民从经济功能、城市空间、基础设施、自然条件等方面对明清四大名镇的佛山、汉口、朱仙和景德镇进行对比研究后指出，明清时期，由于佛山周围丰富的铁矿资源、精湛的铸造技艺、便利的水陆交通、发达的手工行业，使得佛山称为明清四大名镇之一。近代以后，由于佛山河道日益淤塞、外来商品的大量倾销、外来的侵略战争及军阀内战、广三铁路及粤汉铁路的建成而导致商品集散地转移至广州，最终导致佛山经济的衰退，也最终制约佛山城市空间的发展和扩张。[iv]</p>
<p>　　谭棣华认为，明清时期佛山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中心，其冶铁、陶瓷、纺织等行业的兴盛和发展是导致明清佛山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v]</p>
<p>　　罗一星从佛山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入手，研究明清佛山家族起源与铸造业的兴盛、商人形成与商业资本、城市空间的扩展与手工业行会的分化与组合、民间教育与民间文化生活、祖庙及其北帝信仰等等，是不可多得的研究明清佛山经济与社会的一部力作。[vi]</p>
<p>　　邱衍庆从明清佛山历史地位的评析、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经济“传统内变迁”的机制，以及对明清佛山城市空间演变规律的解析及风貌特色的评价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借助“明清佛山城市”这一载体，透过错综复杂的历史事实，在明清珠江三角洲区域背景下，将研究体系主要定位在城市发展的宏观范畴，以及城市空间结构形态、风貌特色等较为微观的层面，对明清佛山这一既具岭南特色又颇有普遍意义的传统工商业城市代表，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和剖析。[vii]</p>
<p>　　朴基水曾从手工业和商业繁荣的角度，对明末清初以来被称为天下四大镇、四大聚之一的佛山镇的城市发展进行过考察，描绘了导致佛山镇发展的铁器制造业的实际状况和商业发展面貌，但尚未对实现手工业、商业发展的商人、手工业者及其组织一一行会和会馆进行深层分析。[viii]</p>
<p>　　冼剑民、王丽娃指出，佛山是在明代兴起的手工业名镇，誉称为“天下四大镇”之一。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佛山的城市环保问题日益严重。佛山民众在地方官府和地方乡绅的支持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们通过发布告示，制定规约等对佛山的城市环境加以整治。这些保护措施对当时的佛山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当代佛山城市环境保护有一定的借鉴作用。[ix]</p>
<p>　　<strong>二、商人和商业资本</strong></p>
<p>　　蒋祖缘介绍了清代佛山兴旺发达的工商手工业、四通八达的陆上交通、星罗棋布的水上运输等是佛山商业繁荣的不可或缺的社会和自然条件。[x]</p>
<p>　　罗一星详细介绍了明清时期佛山商人阶层的构成主要有：铁商、布商、丝商、药商、米商、盐商等十一种之多；明清时期佛山商人的特征；明清时期佛山商人的经商理念等，反映了明清时期佛山商人在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的打拼及务实精神。[xi]</p>
<p>　　关于明清佛山商人资本的来源，罗一星指出，主要有货币财富、地租收入、借贷等五种，资本的形式主要有独家资本和组合资本，资本的发展基本趋势：一是商人将资本投入固定资产，比如商铺、房屋等；二是将资本投向手工业行业，如铸造、制陶等；三是放高利贷，坐收利息。充足的资金有利于佛山手工业等产业的兴盛和发达，对明清时期佛山城市经济的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xii]</p>
<p>　　王仁杰介绍了佛山在明代成为南中国的冶铁中心的基本情况：从兴盛时间、总体规模、产品种类以及市场范围等方面来看，在江南的地位均居首位。当时虽有陕西柳子镇、汉中、遵化和山西等冶铁中心，但佛山的铁货仍然畅销到江浙等省，可见佛山铁制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显示出很高的商品化程度。明代佛山的冶铁业，是珠江三角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是佛山的商品生产从单一的冶铁生产到综合性的手工业发展的时期：以冶铁业为主干，以陶瓷业和纺织业为辅助，带动了金属加工业、造纸业、中药业、颜料业、爆竹业、衣帽业等诸业的兴旺，是佛山商人集团崛起、商品经济繁荣的时期，是佛山成为岭南中心市场，是佛山传统手工业在传统社会发展的高峰时期。[xiii]</p>
<p>　　<strong>三、手工业</strong></p>
<p>　　明清时期，冶铸、制陶、织造、成药、民间工艺品等五大传统行业，被人们亲切地称为“五朵金花”。[xiv]今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冶铸、制陶及手工业行会、会馆等方面。</p>
<p>　　（一）、冶铸业</p>
<p>　　罗一星对明清时期佛山冶铁业的从业人数、产业规模、产品种类、销售区域等作了初步的探讨，指出明至清前期是佛山冶铁业的兴盛和持续发展的时期。[xv]</p>
<p>　　蒋祖缘指出，由于明清时期佛山是珠三角的冶铸中心，因产品的工艺精湛、质量上乘而被朝廷选为军器生产的基地，在冷兵器时代是对佛山铸造业的一种肯定和褒奖，极大的推动了佛山经济的发展，同时军器的大量生产对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是功不可没的。[xvi]</p>
<p>　　朱培建介绍了明清时期，以佛山为中心的内地百货批发市场，正是起着广东境内农产品的出口、各省百货批发、满足广东各地所需的一个南中国中心市场。按文献记载和调查资料的反映，在广东的罗定以及沿着西江两岸广西各县市，都会有不少的佛山明清时期冶铁业的遗物和商业的遗迹。他通过田野调查探讨明清时期佛山冶铁产品的销售区域以及冶铁业与明清佛山商业繁荣的内在联系。[xvii]</p>
<p>　　邝倩华从政治、经济、地理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政治上生产与国防有关的军械，经济上官准私营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炉户的积极性，地理上发达的陆运、水运条件是明清佛山冶铁业兴盛的原因。[xviii]</p>
<p>　　申小红通过田野作业、走访及查证佛山地方志、族谱等史料中有关铸造业的记载，对佛山现存冶铸遗址进行调查探究。他在该文中指出，宋代至明以前，佛山铸造业初具规模，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颇具影响，至明清时期，佛山铸造业的产品种类、总体规模、销售区域等等方面，在国内已跻身首位，享誉“天下四聚”之一和“天下四大镇”之一。佛山之所以在明清时间享有如此突出的城市地位和取得辉煌的经济成就，个中原因固然不少，然其支柱产业——铸造业，在明清佛山社会经济中所发挥的历史作用是功不可没的。[xix]</p>
<p>　　朱培建利用搜集到的佛山明清时期的铁钟铭文，对佛山明清时期生产的钟钟的使用范围、目的、资金来源、外形特征等进行初步的分析研究。[xx]</p>
<p>　　申小红通过查阅大量的佛山本地族谱，发现很多族谱中，特别是明清时期的世家大族的族谱中有较详细的家族铸造业记载。明清时期，佛山铸造业享誉全国，产品遍及海内外，有“佛山之冶遍天下”之称。铁线、铁锅、铁镬、铁钉、铁链、铁砧、铁针、农具、军器和钟鼎等产品以其质量上乘而畅销全国各地。其总体规模、产品种类、销售区域等方面，已跻身国内首位。在该文中，他指出，明清时期的佛山之所以享有突出的城市地位和取得辉煌的经济成就，主要是铸造业的支柱——以个体家庭小作坊和以家族大作坊为主的作坊式铸造业在明清佛山社会经济中所发挥的历史作用是功不可没的。[xxi]</p>
<p>　　（二）制陶业</p>
<p>　　申家仁指出，佛山是岭南陶瓷业的中心，岭南陶瓷的发展，是岭南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具体体现。在岭南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中，历代从岭外迁入的移民，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历史上先后有五次移民岭南的高潮。移民加快了岭南的开发和汉越文化的融合，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移民带来了北方陶瓷发展信息和技术、陶瓷生产方式，给岭南特别是佛山地区输送了发展陶瓷的生力军，使佛山陶瓷得到极大的发展。佛山陶瓷原材料丰富、水资源充足、交通便利、商贸发达以及有悠久的外贸传统，是移民促进岭南陶瓷发展的先决条件。[xxii]</p>
<p>　　冯雷对佛山源远流长的陶瓷制造历史进行了回顾并指出，早在新石器时代此地区居民就已经开始烧制陶器，历经秦汉唐宋数代佛山陶瓷业逐渐发展起来，到了明清时期佛山陶瓷已经成为当时该地区的一个重要产业。“石湾瓦，甲天下”的评语十分形象地反映出佛山陶瓷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他从生产工具﹑生产资料、产品以及当时的经营组织和贸易发展状况几方面记录了明清时期佛山陶瓷业的历史进程。在生产工具方面佛山的陶瓷从业者们改造了原有的龙窑，使其生产率得到很大地提升；生产资料也较以前丰富，尤其是在釉料色彩方面更是丰富多彩；这一时期佛山陶瓷所生产的产品种类比前代更多，“石湾公仔”的制作以及仿烧各大名窑瓷器让佛山的陶瓷业在中国陶瓷史上书写了浓重的一笔；明清时期佛山陶瓷的贸易也十分发达，它的产品在国内基本控制了两广地区的相关市场，同时海外贸易也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尤其是在东南亚地区它的产品受到了普遍的欢迎。[xxiii]</p>
<p>　　朱培建论述了石湾是明清时期全国著名的陶都，在佛山经济鼎盛时期，石湾制陶业成为佛山三大经济支柱之一。产品远销两广和海外，有“石湾瓦，甲天下”的美誉，而佛山制陶业及其随之出现的行会，对佛山其它行业和佛山城市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石湾以制陶为基地，利用商贸兴镇，取得骄人业绩，与省会、佛山成为当时南海富庶的三大镇。[xxiv]</p>
<p>　　（三）、民间工艺品业</p>
<p>　　黄卫红的研究指出，铜凿金花是是在民间剪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铜箔刻凿而制成，是佛山先民用于祭祀祖先、神灵及婚礼喜庆场合中的装饰用品，这种手工业在明代就已经出现，清代是大发展时期。它的出现，带动了佛山铜箔业的发展，促进了佛山经济的繁荣。[xxv]</p>
<p>　　程宜从文化教育需求、信仰需求、生活娱乐需求等方面来阐述明清佛山对木版印刷的需求，而佛山手工业从优良的技术环境、便利的交通条件、充裕的劳力资源等方面为印刷业的兴盛作了技术上、交通上、人力上的保障与支持，从而保证了佛山的木版印刷业的快速发展，尤其以木版年画的印刷为代表，其远销东南亚各国，助推了佛山经济的高速发展。[xxvi]</p>
<p>　　（四）、手工业行会、会馆经济</p>
<p>　　黄启臣以地方志、家谱、文献等资料为考察中心，论述了包括佛山在内的商帮形成的原因、商帮的来源、构成及分类，着重阐述了海商、牙商及批发商的类型及日常经济行为。[xxvii]</p>
<p>　　朴基水的另一篇研究论文就行会和会馆组织化对佛山城市发展的历史意义、行会在清末急剧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变化及其面貌等问题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将首先考察佛山城市发展的外部表现一一人口集中和人口增加的问题，然后论述人口增加所必然导致的城市结构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外观方面的变化；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将考察与外观变化相应的一种内部变化一一手工业和商业行会的出现，以及行会组织——会馆和堂等等在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各种侧面。</p>
<p>　　朴基水认为，自明中叶以来， 随着铁器手工业的发展，佛山镇作为手工业城市开始兴盛起来。</p>
<p>　　由于水路交通便利，佛山作为国内各省间贸易及对外贸易的中转地，头角日益峥嵘，甚至凌驾于省会广州之上的商业城市。该文从各个侧面对清代佛山手工业者、商人的组织行会和会馆进行了考察，指出：引导城市发展的手工业、商业的繁荣，使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同行组织行会和会馆大量出现，呈现了若干共同的特征：第一，几乎看不到在其他地方常见的称为“公所”的组织名称；第二，佛山的行会组织是在明末清初开始出现的，会馆则主要是在各种行会得到充分成长、发展的清代后期(道光～光绪年间)建立的；第三，随着清末的社会变化，手工业行会和商业行会出现了兴亡盛衰的反复。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方铁制品、其它金属制品和棉制品等等的流入，许多手工业和商业行会衰落了，但也有部分行业的行会，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西方产品展开竞争，某些行会随着出口扩大，到清末反而获得了发展。在工业和商业发达的佛山，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也是佛山社会变化的一个主要内容。[xxviii]</p>
<p>　　<strong>四、农业</strong></p>
<p>　　（一）铁制农具的使用</p>
<p>　　鲍彦邦的研究表明，明清时期广东铁农具的生产主要集中在冶铁铸造业的中心都会佛山地区，自明代以来，佛山铁农具的生产是冶铸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据崇祯八年(1635年)南海县的官方文告称，佛山“先年”的冶铸业中已有“农具”行业。当时“炒铸”或“炒铁”制品是以铁锅、农具、铁线、器仗等为主，农具行业与农业生产直接关联，其重要性显而易见。故史称“炒铁之为用至广，上资军仗，下备农器”。大约自正德(1488～1521年)末年广东实行“盐铁一体”政策以后，佛山炒铁业包括铁农具的生产便日益发展与兴旺，是时不仅佛山炉户生产铁农具等器，而且本省各产铁州县如潮州府海阳五县等炉商亦往往将其生铁运赴佛山铸造农具发卖，佛山已名符其实成为广东铁农具生产的中心都会了。到清初政府便决定将佛山铁农具等器的生产列入“官准专利”， 规定“通省民间日用必须之铁锅、农具， 必令归佛山一处炉户铸造”。</p>
<p>　　佛山获得了铁农具生产的“官准专利”后， 对其进一步发展铁农具的生产极为有利，同时极大地促进了本地及整个广东乃至华南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xxix]</p>
<p>　　（二）桑园围及桑基鱼塘</p>
<p>　　在对珠江三角洲最大的堤围工程桑园围（主体部分在今佛山境内）进行考察研究后，邓芬指出，明清时期佛山民众在西江、北江干道及其支流沿岸基本上筑上捍水的堤围，总长达近70公里，保护围内耕地面积达万顷以上。当时除了江河两岸堤围有较大的发展外，在海坦围垦方在同样得到极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珠三角人民特别是佛山民众在制服水患、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与江海争田，扩大了耕地面积，提高了粮食产量，对促进当时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xxx]</p>
<p>　　赖作莲认为，珠江三角洲特别是顺德的桑基鱼塘是明清时期发展起来的一种生态农业雏形，成功实现了物质的循环利用，把种桑、养蚕、养猪和养鱼有机的结合起来。史载：“顺德地方足食有方……皆仰人家之种桑、养蚕、养猪和养鱼……鱼、猪、蚕、桑四者齐养”。桑基鱼塘由于自身的优势，能实现良性连环生产，明中叶以后发展迅速，其面积曾一再扩大。在十八世纪三十年代至十九世纪末期间内曾两次掀起“弃田筑塘，废稻树桑”的热潮。当时南海九江乡成了“境内无稻田，仰籴于外”的纯桑塘区。南海龙山在十九世纪嘉庆年间，成为“民舍外皆塘”。顺德更为突出，西海一带，咸丰以前，还有稻田，后皆变为基塘。全县在十九世纪末光绪年间，开挖的基塘就有十万亩之多，桑基面积达到三十万亩以上，稻田面积不及总耕地面积的十分之一。顺德诗人周祝龄《所托山房诗集》内载《土风三弊》描述了当时的情形：“近觉桑区广，渐计禾田轻。自从咸同来，鱼塘日益稠。……人与鱼共命，鱼与谷争秋……”。桑基鱼塘在当时是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土地利用方式，对明清佛山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xxxi]</p>
<p>　　邓芬对明清时期珠三角地区的桑基鱼塘（主体部分在今佛山境内）进行考察研究后指出，桑基鱼塘形式是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农业特色。由于丝织品的兴起和发展，在客观上刺激了桑基鱼塘这种农业形式的出现和兴盛。基塘的形成与桑园围的修筑，果基鱼塘向桑基鱼塘转化，客观上扩大了蚕桑的种植面积。桑基鱼塘与堤围的结合，又增强了防洪抗旱的能力，从而使得桑、蚕、鱼等实现了连环性的发展，实现循环经济，有利于佛山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xxxii]</p>
<p>　　吴建新论述了在佛山顺德的基塘农业历史中，池塘以淡水养殖业为基础而兼有蓄水的生态功能，而基面上的作物应对市场而转换，由此形成不同的基塘类型。基面作物的转换与经济类型的变化有关。明代的果基鱼塘，促进了面对国內市场的果品加工业的形成，以果基鱼塘为特色的商品性农业的兴起，是顺德开县以来的第一次经济转型；明末清初是广东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广州的丝织业，以湖丝和粤丝搭配，织造出来的丝绸产品深受洋商欢迎，为此对本地蚕丝的需求扩大。清初学者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十五《货语》中记载：“广之线纱与牛郎绸、五丝、八丝、云缎、光缎，皆为岭外、京华、东、西二洋所贵。”蚕丝业的发展刺激了明末清初顺德等地的果基鱼塘向桑基鱼塘的过渡。</p>
<p>　　从果基鱼塘向桑基鱼塘的过渡是顺德经济的第二次经济转型。清代基鱼塘和缫丝业的大发展，产生了面对国际市场的缫丝业，使顺德的经济变为外向型模式，这种外向型经济，使顺德变为广东最富庶的地方，经济文化也最发达；晚清民国初年机器缫丝业兴起，桑基鱼塘与外向型的缫丝业更紧密连接一起，晚清顺德当时有广东最发达的机器缫丝业。顺德丝业在外贸中如此重要，以致成为近代广东的经济的重要支柱，由于经营丝业资金庞大，顺德的商业资金流量是全省最大的，被称为广东的金融中心。[xxxiii]</p>
<p>　　（三）、沙田、墟市与家族经济</p>
<p>　　叶显恩认为，随着商业化的出现，社会流动加速，新的士绅阶层兴起；在商品经济发展中致富的阶层，冲破宗法制为官宦世家所垄断的藩蓠，也修坟墓祠堂，撰写族谱，置族产，按照宗法制的原则组织起来。宗族制趋向庶民化、普及化。作为宗族集团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形式——族田，也从16世纪起，日益受重视，并且不断地增殖。商业化也从此时起日渐加深。</p>
<p>　　从明中叶起，因得益于商业化，他们又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与此同时，一个通过科举仕宦而形成的官僚士绅集团也被培植出来了。他们追本溯源，把自己的家世与中原名族联系起来，并按照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统合、组织宗族组织。明中后期活跃于政坛上的珠江三角洲的佛山官僚伦文叙和以训、以谅、以诜父子，霍韬、庞尚鹏、李待问等，就分别从农民、鸭户、小商贩、冶铁户等社会底层出身而出任朝廷大臣，或地方高级官僚。其所属的宗族，也就成了当地的官宦望族。明中叶珠江三角洲因商业化的兴起，而引起宗族的普及化和庶民化。宗族组织实施沙田的开发；沙田的开发又同族田的增殖联系一起的。族田加强了宗族的经济实力。专种水稻的沙田区，支持了民田区、围田区因农业商业化所需要的粮食。商业化、族田与宗族制，互相关联，交相起作用。[xxxiv]</p>
<p>　　申小红分析了明清时期佛山地区墟市的地理位置、历史变迁、发展概况，考察了墟市的分布网络、层次与功能、墟市的建立、管理及其与封建家族的关系等问题。他认为，明清佛山的墟市经历了一个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的过程，已具有商品集散市场的作用，家族经营理念的灵活性、经营方式的多样性，使得墟市一方面对明清佛山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也表明墟市被封建宗法家族的控制也加强了。[xxxv]</p>
<p>　　罗一星认为，明初地方土地所有权的国家认同，导致了芦苞社区各宗族间资源控制的分化。先到的宗族控制了大片沙田和神明祭祀等文化资源，并制造出一套地方认同的话语和族群分类标志。后到的族群则通过“造祖”和“请神”等文化手段模糊族群分类，并尽快融入到地方认同之中。地方认同比国家认同具有更大的弹性和宽容，不同的族群可以在地方认同的空间下寻找适合自己的生存空间和文化支点。而地方认同一旦形成，就将长期而深刻地影响地方宗族组织和地方文化的发展，而沙田的开发，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xxxvi]</p>
<p>　　<strong>五、民俗经济</strong></p>
<p>　　申小红对每年正月十五前后佛山“行通济”这一自明至清的民间民俗活动进行历史考察，指出这一古老的民俗活动寄托着佛山人民的美好祝愿，“行通济，无闭翳”的谚语在佛山尽人皆知，意思是走走“通济桥”，就没有忧愁和烦恼，事事顺利，客观上能刺激经济的发展。通济桥在佛山独特的影响力主要源于两点：一是通济桥为佛山古八景之一的“村尾垂虹”所在地；二是数百年来形成的“行通济，无闭翳”的传统习俗。在“行通济”前后一周时间里，十里八乡的人们趁墟、赶集，进行着商品交换，尤其是“行通济”当天，各种商业活动达到高潮，极大地促进了明清时期佛山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xxxvii]</p>
<p>　　李小艳阐述了佛山庙会是古代民间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与传统社会中人们的信仰、文化、经济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明清时期是佛山庙会的兴盛和发展时期，一方面是佛山民间信仰的发达，神庙众多；二是商品经济的繁荣、商品交易的活跃和墟集的兴起。庙会为商品交流和贸易提供了机会，同时也促进了商品贸易的场所——墟集的兴起和发展。[xxxviii]</p>
<p>　　申小红的研究表明，在“神”权支配一切的传统社会里，人们祈雨贺晴、消灾祈福、求子生财等，都想依靠神明、求得神明的保佑，因而向神献戏就成为一种风俗。旧时的戏曲演出，以敬神为正宗，人随神娱。戏剧歌舞的功能既有原始娱神的遗存，又有后増的娱人的成分。广大民众为了酬谢神恩，以家族或宗族为主导，在佛山是以八图里甲、世家大族为主导，在传统节日里举行一连串的庆祝活动，如舞龙舞狮、放鞭炮等，更会筹集资金聘请戏班演戏作为主要庆祝活动，这种酬神戏或神功戏，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另一方面也拉动了佛山手工业特别是酬神用品行业销售额的增长，有利于佛山经济的发展、社区的整合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建设。[xxxix]</p>
<p><strong>注：</strong></p>
<p>[1]申小红，男（1969—），佛山市博物馆，硕士，馆员，主要从事地方史、民俗学等研究工作。</p>
<p><strong>注释：</strong></p>
<p>[i]（清）刘廷献《广阳杂记》，卷四，中华书局，1957年第1版，第193页。</p>
<p>[ii]（民国）冼宝干《佛山忠义乡志》，卷首之二，第九页。佛山市博物馆藏线装本，出版者暂无定论。</p>
<p>[iii]罗一星《论明清时期佛山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 期。</p>
<p>[iv]何一民《兴盛与衰落：明清四大名镇在近代的舛变》，《学术月刊》2008年第12期。</p>
<p>[v]谭棣华《明清时期佛山经济繁荣的原因》，《广东社会科学》1986年第3期。</p>
<p>[vi]罗一星《明清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p>
<p>[vii]邱衍庆《明清佛山城市发展与空间形态研究》，华南理工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p>
<p>[viii]（韩）朴基水《清代佛山的手工业、商业之发达与市镇之扩展)，《东洋史学研究》第69期，2000年。</p>
<p>[ix]冼剑民、王丽娃《明清时期佛山城市的环境保护》，《佛山科技学院学报（社科）》2005年第4期。</p>
<p>[x]蒋祖缘《清代佛山商业繁荣的条件》，《广东社会科学》1984年第1期。</p>
<p>[xi]罗一星《明清时期的佛山商人》，《学术研究》1985年第6 期。</p>
<p>[xii]罗一星《试论明清时期的佛山商人资本》，《广东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p>
<p>[xiii]王仁杰《明清时期佛山的商业地位》，《探求》2003年第3期。</p>
<p>[xiv]杨河源《向东平河望过去》，《佛图通讯》2003年第5期。</p>
<p>[xv]罗一星《明至清前期佛山冶铁业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4 期。</p>
<p>[xvi]蒋祖缘《试谈明清时期佛山的军器生产》，见朱培建主编《佛山明清冶铸》，广州：广州出版社，2009年版，第114－120页。</p>
<p>[xvii]朱培建《佛山明清时期冶铁业和商业的调查报告》，见朱培建主编《佛山明清冶铸》，广州：广州出版社，2009年版，第42－57页。</p>
<p>[xviii]邝倩华《试析明清佛山冶铁业兴盛的原因》，《广东文化艺术论丛》2002年第1期。</p>
<p>[xix]申小红《佛山老城区冶铸遗址调查报告》，《文化遗产》2010年第4期。</p>
<p>[xx]朱培建《佛山明清时期冶铁业和商业的调查报告》，见朱培建主编《佛山明清冶铸》，广州：广州出版社，2009年版，第158－161页。</p>
<p>[xxi]申小红《族谱所见明清佛山家族铸造业》，《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2期。</p>
<p>[xxii]申家仁：《略论岭南移民及其对岭南陶瓷发展的推动》，《佛山科技学院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1期。</p>
<p>[xxiii]冯雷《明清时期佛山地区陶瓷业研究》，广州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p>
<p>[xxiv]朱培建《石湾在清代佛山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石湾窑研讨会论文，2009年10月。</p>
<p>[xxv]黄卫红《佛山铜凿金花的历史概貌及其民俗功用》，《神州民俗》2006年第3期。</p>
<p>[xxvi] 程宜《明清佛山木版年画印刷初探》，《佛山科技学院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1期。</p>
<p>[xxvii]黄启臣：《明清广东商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p>
<p>[xxviii]（韩）朴基水《清末佛山镇的城市发展和手工业、商业行会》，《近代中国的城市、乡村与民间文化——首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p>
<p>[xxix]鲍彦邦《明清广东铁农具的生产》，《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97年第4期。</p>
<p>[xxx]邓芬《桑园围——珠江三角洲最大的堤围工程》，《农业考古》2006年第1期。</p>
<p>[xxxi]赖作莲《论明清珠江三角洲桑基鱼塘的发展》，《农业考古》2003年第1期。</p>
<p>[xxxii]邓芬《桑基鱼塘——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农业特色》，《农业考古》2003年第3期。</p>
<p>[xxxiii]吴建新《明清民国顺德的基塘农业与经济转型》，《古今农业》2011年第1期</p>
<p>[xxxiv]叶显恩：《明清珠江三角洲土地制定、宗族与商业化》，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30周年纪念专号），1997年第6期。</p>
<p>[xxxv]申小红《明清时期佛山的墟市》，《五邑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p>
<p>[xxxvi]罗一星《资源控制与地方认同——明以来芦苞宗族的构建与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1期。</p>
<p>[xxxvii]申小红《佛山‘行通济’民俗探析》，《地方文化研究辑刊》2011年第4期。</p>
<p>[xxxviii]李小艳《明清佛山庙会及其功能的研究》，《岭南文史》2009年第1期。</p>
<p>[xxxix]申小红《明清佛山庙会的酬神戏》，《五邑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章来源：作者投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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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述往知来：历史与现实交汇下的中国经济史研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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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2 Apr 2013 03:21:28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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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430072 　　由中国经济史学会、武汉大学、三峡大学共同举办的“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历史探索”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经济史学会年会于2012年9月14日—20日在武汉大学和三峡大学召开，来自中国大陆和港台地区以及美国、日本、印度等地的180余位学者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收到论文120余篇。与会学者涵盖了中国经济史学会所属的中国古代经济史、近代经济史、现代经济史、世界经济史四个专业委员会，是近年来国内举办的参会人数多、年轻学者多、提交论文多、地区分布广的一次中国经济史年会。 　　此次会议共安排了两场大会主题报告和四场分组讨论，并于9月15日下午各专业委员会举行了新一届的理事换届选举。与会代表的论文及发言主要围绕“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道路”这一主题，内容涉及历史时期的商品经济、市镇与商人群体；财政、金融与货币政策；企业、公司制度与产业经济；农田水利、农业经济与农村问题；制度经济、政府职能与中外经济发展路径；经济史研究的理论、方法与新趋势等。兹概要总结如下。 　　一、商品经济、市镇与商人群体 　　自亚当·斯密提出市场交换导致分工，分工和专业化推动经济发展的论点提出以来，商品经济的研究一直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并不断拓展到商路、商镇、商品运销以及商人群体（商帮）的研究领域。 　　在商品经济与市场研究方面，论文选题在广度和深度方面不断扩展和加深。魏明孔《唐代吐蕃时期商品经济述论》，利用《吐蕃简牍综录》等考古出土文献，通过对吐蕃时期本土地区以及占领下的河湟河西等地区商贸活动的初步考察，归纳总结出吐蕃以马匹及其畜牧加工品输出为主的特色贸易。任放《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的结构》则从整体、宏观层面考察了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强调城乡之间的连续性、互动性和复杂性。林文勋、张锦鹏《中国古代近海市场形成及历史启示》对以前学界较为忽视的近海市场的形成、特点及其地位进行了探讨，认为它形成于唐宋，到明清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兼具海洋市场与内陆市场的区域市场，以对外贸易为支撑，是中国与世界联系的桥梁和枢纽。 　　区域之间的贸易发展与地区经济及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李庆新《“南海Ⅰ号”沉船出水遗物的初步考察》通过沉船出水遗物——瓷器、铜钱、铁器等金属制品——考察了宋代商品的生产与外销，为我们展现了海洋社会生活场景。杨建庭在《清代前期浒墅关于苏州商品市场》中以浒墅关为例，从流通角度对苏州的粮食市场进行了初步研究，探讨了税关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的作用。高福美则在《清代前期的崇文门税关及其商品流通》中对作为外地进京货物重要的税收机构——崇文门税关进行了探讨，揭示了清代北京城市消费的各类商货的来源情况。周建明《民国时期广西与香港的贸易》探讨了广西与香港两地之间贸易的物品类型以及对广西社会近代化的作用。从世界范围来探讨国际间的贸易发展无疑是世界经济史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印度学者奥姆·普拉卡什（OmPrakash）《近代早期世界贵金属向印度的流动》（王雪莹译）通过计量的方法，分析了16-18世纪世界各地金属流入印度次大陆的情况。林珏在《入世以来的中美经贸发展及近年两国摩擦不断的原因分析》一文中认为随着中美之间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双边摩擦也随之增多，其症结有经济原因，也有政治原因。田中景则在《中日双边贸易四十年的回顾与展望》中指出中日两国应保持政府间政治稳定，尽早建立中日韩和中日自由贸易区，以此保证中日双边贸易长期快速发展。 　　从基层市镇到内陆及沿海的城镇港口的研究不断受到学者的关注。许檀、吴志远《明清时期河南清化镇的商业》以田野考察所得之碑刻资料为中心，对明清清化镇的商业进行了考察，指出其地处河南、山西交界，山西泽潞地区的铁器南下、河南的粮食北上皆以清化镇中转，加上本地的药材、花炮、竹器等重要商品输出，共同促使了清化镇商业的繁盛。石莹《明代中叶汉口镇之兴起》纠正了以前学界将汉口的兴起归因于成化初年的汉水改道，认为汉口的兴起自有其内在的条件和原因。目前学界对于上海何以成为航运中心研究着墨不多，范金民在《清代中期上海成为航运中心之原因探讨》中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认为独特的区位优势、江南腹地发达的商品生产等促使上海成为南北航运中心。水海刚《承继与建构：近代通商口岸的腹地变迁》则以福州港为中心，探讨了中国通商口岸与内陆腹地之间的种种经济联系及其背后所反映出的近代中国经济变迁的一个侧面。 　　商人、商帮以及商会的研究成为此次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之一。以前学界关注较少的沿海商人得到初步的研究。其中叶显恩《唐宋以来海南商人谱系刍议》阐释了海南商人所具有的“海量”精神，即海南商人海纳百川的包容情怀，认为海涵商道、胸怀宽广、放眼世界是海洋文化的重要内容。张侃则在《从月港到十字门：明代漳州海商严启盛史事考论》中细致考辨了漳州月港海商先驱严启盛纵横于闽粤海域的相关事迹，认为其活动具有深刻的王朝制度和地域社会的背景。徽商是中国社会最有影响的地方商人。张忠民《略论明清时期徽商商人精神的多元化结构》深入到徽商的精神世界，着力探讨了徽商的商人精神与商业伦理。认为徽商的商人精神呈现一种多元化的结构，具体表现为商人精神的内容和层面的多元化。吴晓亮《云南小家庭、世界大市场——以云南商号“仰光洪盛祥”账册为个案》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云南商人在境外生活的近代化场景。刘秋根《江西商人长途贩运》则通过解读地方文献《江西商人经营信范》，考察了江西商人所贩商品的种类、贩运地点与路线、地域帮会组织与合作、江西商人与牙商以及金融信用等相关问题。揭示了江西商人“小本经营”的特色及其成因。王翔《传统中介商人的近代演变》以江南“绸领头”为中心，分析了“绸领头”产生的原因、职能、性质及其发展演变。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认识近代手工业生产、流通及其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张学军、孙炳芳《动荡中的坚守：直隶商会与金融市场的稳定》凸显了直隶商会在规范市场秩序、缓解金融危机等方面做出的诸多努力。 　　二、财政、金融与货币政策 　　徭役制度是古代经济史、特别是赋役制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耿元骊《宋代官户免役与限田之制研究》通过梳理相关史实，分析官户免役以及民户与官户纠役的过程，展现了宋代役法执行的一个侧面。刘永华《明代匠籍制度下匠户的户籍与应役实态》则通过对《四川各地勘案及其它事宜档册》中的两件司法文书的解读，对于明代匠户制度下匠户户籍的内部构造与住坐民匠的应役实态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考察。透过此种制度运作的实态考察，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王朝制度与民众生活之间相互影响。 　　货币经济涉及钱币、钞法以及发行与流通诸环节。王文成《元朝至元十七年江淮行钞废钱考》从货币替代的角度，集中就元朝江淮行钞废钱的源流、影响及其反映的市场价值体系等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讨。戴建兵、许可《乾隆朝铸币与GDP》则从铸币的币材开采、收购的投入、币材运输等生产成本入手，估算出乾隆朝铸币量，并进而分析铸币量对GDP的贡献，此种分析是一种新的清代GDP研究思路。领券是中国银行业独有的发行制度，马长伟《民国时期纸币发行中的领券制度》通过援例领券、依法领券、集中领券三个阶段的阐述，梳理了民国领券制度的历史进程，并分析其作用和历史意义。刘巍《改革以来中国的物价波动分析与货币流通速度预测》通过分析1979—2008年中国物价波动的历史与货币流通速度之间的关系，指出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货币变量应该是货币流通。因此，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只关注货币供应量而忽视流通速度是不妥的。刁莉《市场交易、货币形态的历史发展及货币的合约功能》以市场交易为切入点，从合约的角度考察了货币的历史形态、演变过程。认为货币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具有合约功能，这种功能可以更节省交易费用。 　　民间借贷、典卖以及金融体系一直是经济史学界的重要主题。陈新立《清代湖北天门县民间借贷探析》聚焦于146件湖北天门县熊氏家族典当借贷契约，认为湖北民间借贷资本具有宗族化、多元化经营的模式，从而增加了民间借贷资本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邓亦兵《清代前期京城房屋交易》考察了清军入关之后的北京住房制度与房屋贸易情况之后，指出在房屋买卖中，有专以出租为目的的房产买卖或典卖，并衍生出活卖、绝卖方式以及典房产和房屋抵押形式。黎志刚《“高利贷”：一个特定的历史概念》追溯了“高利贷”一词的历史渊源，并对其划分标准进行了辨析，认为高利贷与其说是一种经济概念，不如说是一种政治与文化概念，主张使其回归到借贷关系的经济本质。刘梅英《我国民间金融组织网络述论》以上海钱庄为例，指出钱庄通过同业公会、商会把钱庄与银行、工商企业紧密联系起来，使得网络呈现了层次分明、联系多重、动态流动的特点。 　　财政政策及其相关的漕粮、盐政、证券等相关问题也受到与会学者的广泛关注。张研《乾隆朝的经济繁荣》从宏观层面考察了乾隆一朝诸如市场、财政制度、租佃关系、雇工制度等方面的发展变化。陈锋《晚清财政说明书的编纂与史料价值》从文本的角度出发，对于晚清重要的经济史料——财政说明书的编纂缘起、宗旨即过程，编纂特点及内容等进行了仔细的梳理，认为这些史料是研究清代后期的财政以及财政与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吴琦《一种有效的应急机制：清代漕粮截拨》认为清代有效的利用漕粮的实物特性和优势，或截留地方，或调拨他处，或充实地方仓储，或用于地方兵饷，或用于赈灾平籴。漕粮截拨成为朝廷一种有效的应急机制。徐凯希《曾国藩与晚清盐务》从川淮争岸为切入点，分析了曾国藩推行“票法”的内容及影响。孙建国《论民国时期证券经纪人信用管理制度多元结构》认为民国时期的政府与市场交易机构加强对经纪人信用管理，以及同业公会的自律性管理，对于经纪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至今仍具有参考意义。宏观财政制度方面，王丹莉《集权与分权——工业化初期的大国财政格局之演进探析》指出计划经济时期财政分权在中央与地方的频繁博弈、集权与分权的反复更替中推进。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较早建立了完善的财政体制，马金华《英国财政现代化的变迁和启示》通过探讨英国财政体制改革、近代税收体系的建立、公债制度的设计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四个方面的研究，为中国相关财政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三、企业、公司制度与产业经济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史研究日益成为经济史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棉纺织企业在近代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任贤兵《略论近代湖北纺织四局的管理弊端》、彭涓涓《从湖北纺织四局到楚兴公司：一个清末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都聚焦于近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纺织四局，前者分析了官督商办的诸多弊端，后者则通过纺织四局私有化的过程研究，认为由洋务企业演变而来的新民营企业构成二十世纪初中国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纠正了以前学界一味否定洋务企业的做法。于新娟《国际背景下的近代中国手工业》以民国初年江浙沪三地棉纺织业为例，探讨其由盛转衰，以及在国际贸易背景下不断随势改良创新，寻找新的经济发展点的曲折历程。罗萍《城乡产业互动与近代内地民族棉纺织企业的发展》以裕大华纺织集团为中心，依托内地乡村购销市场，立足于“内地-内需-乡村”市场的发展路线，展现了后发型国家充分发掘本土经济内在动能，实现城乡互动的工业化路径。刘兰兮《浅论上海协大祥绸布店的两次改组》利用建国初年对资改造材料，以上海协大祥绸布商店的两次改组为例，透视了合伙制下产权关系的变化，探讨了合伙商业组织的制度演进。认为合伙企业具有共同出资、协议缔结并承担无限责任的特点，从而导致企业的不稳定性。 　　工矿及其他企业相关问题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钞晓鸿《清代前中期京西煤窑股份的生成与让渡》利用1950年代邓拓先生在京西调查所得煤窑契约等文书，揭示出民窑开采程序、不同层次合同的签署收执以及煤窑股份的筹措与让渡等问题。薛毅在《20世纪中国煤矿城市发展述论》以占资源型城市比例最大的煤矿城市为例，论述中国煤矿城市的兴起与演进，总结中国煤矿城市的特点。赵津、刘凤华《日本控制下“永久黄”团体留津企业研究》以永利化学工业公司为例，从组织、人事和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变化，揭示了日本占领下民族企业的生存状态。肜新春《厂商、竞争与中国电信业的发展》认为建国以来，我国电信业的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完整过渡，通过政府对行业发展的有效规制，以及发挥厂商在市场中的竞争作用，逐步使得电信业成为中国的支柱产业。杨在军《家族企业长期地位探析：基于家族与企业关系》从宏观层面重新解读中国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长期普遍存在的原因所在，认为现代化并没有抛弃家族企业，家具有现代化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工业发展与地区经济之间相互影响和制约。刘义程《近代江西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探析》认为导致近代江西产业资本严重短缺的原因在于税赋繁重、战事频繁、观念落后等。张笃勤《抗战时期武汉工厂内迁损失研究估计》认为晚清武汉良好的工业基础受到日本侵华战争的破坏，其内迁损失惨重，以至于新中国成立前都未能恢复到抗战前水平。游海华则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东南地区的工业合作运动》中认为抗战中后期，闽粤赣皖浙五省毗邻地区的国统区成立了月500个左右的工业合作社，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的持久抗战，并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工业化是中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参考指标。申晓勇《20世纪50-70年代国防工业化与中国西部工业化路径的选择和反思》指出新中国成立后，一方面因为国家将国防工业重心放在西部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西部钢铁、机械、电子、石油化工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国防工业在西部“嵌入式”发展模式造成了二元经济结构和条块分割，不利于西部地区工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段娟则在《坚持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中以攀枝花创业时期的发展模式为例，强调社会主义国家在统筹协调与有效整合方面所具有的优越性和重要性。于文浩《工业化进程及其对居民收入的影响研究综述》在梳理学界已有的关于工业化进程的事实、工业化进程与居民收入的相互关系以及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的基础上，认为未来研究的方向应在定量研究、农村居民收入与工业化的复杂关系上面。林柏《1979-1991年中国工业技术引进及其绩效分析》认为中国更多地是通过引进和仿制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改善和增加资本存量的性能和数量，从整体上海停留在模仿创新阶段。李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传统和现代因素关系的处理》围绕产业自主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系问题，从经济史的视角，总结了日本近代产业对传统与现代因素融合推进产业自主发展的成果经验，为中国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借鉴作用。 　　四、农田水利、农业经济与农村问题 　　理解农村就是理解中国，因此对于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简称“三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包括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关注的核心课题。贾俊民《论三农问题的提出及其意义》就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和学术界提出三农问题的原因、过程和意义进行了深入讨论。而其他经济史学者则从历史的视角，对不同时期的田地分配制度、农业耕作、作物种植、农田水利、家庭手工业、小农经济乃至农民贫困化等社会问题等展开了充分的探讨。 　　在土地制度方面，谢作诗《论井田制的劳动交换契约性质》从契约论出发，认为井田制下的劳役地租是一种交换安全保护的费用。“井田”之废实乃“公田”之费，确认土地私有产权，用实物租税契约取代劳动租税契约，这就是所谓的“废井田，开阡陌”。王大任《压力下的选择——近代华北农村土地关系的衍化与生态变迁》从探讨近代东北地区生态系统与农民经济的互动关系入手，提出生态压力导致大土地所有者的资金从乡村撤离，造成该地区自耕农经营的主导地位和均贫化的出现。 　　农业种植与农家经济方面。方高峰《六朝时期长江中游民族融合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认为六朝时期长江中游侨流人口的土著化与少数民族的汉化，成为推动该地区经济开发的动力。张天虹《唐代长安的种植经济》从“窦乂种榆”入手，揭示唐代长安种植业的发展及其与长安社会的互动。认为长安的种植活动不限于庭院经济，而是城市商人、商业与市场联系在一起，促进了长安各产业之间的关联和物质流通与人口流动，从而冲击了坊市制度。苏金花《唐五代敦煌绿洲农业的特点及其评价》总结了敦煌绿洲农业的三个特点：首先具有完善的灌溉系统和灌溉管理制度；其次，是北方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多元交汇的产物；再次，实行农牧并重的生产结构。孙洪升《英国学者艾伦?麦克法兰额茶研究》系统介绍了麦克法兰对于茶研究的独特视角和方法。丰富了我们对于人类历史的新认识。陈国灿、建红英《突破自给自足模式：南宋时期江南农村的家庭经济》则认为南宋时期，随着农村市场的成长和社会经济的高涨，江南小农经济开始突破自给自足的传统模式，呈现朝着市场化、商品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史志宏《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粮食亩产量及总产量再估计》根据历史记载并参考近代的调查统计，分别讨论了水稻、旱粮在不同农作方式下的亩产，在此基础上估算出十九世纪全国粮食产量大约在3502-3853亿斤。陈洁则对当代中国小农经济的特点进行了研究，在《当代中国小农经济的新特点与共产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必须坚持的历史经验》中，作者认为目前小农经济依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但已经发生了兼营、规模化、组织化趋势和农户之间的分化现象。 　　农村家庭收入和居民家庭生活水平方面。张丽《无锡近代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的变化》研究了无锡农村从1840到1940年代的经济结构变化：先是家庭棉纺织业被蚕桑业取代，后来蚕桑业衰落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从而导致农民生活水平的下跌。李金铮《题同释异：中国近代农民何以贫困的论争》认为近代中国农村问题不应纠结于农民是否贫困，而是农民为什么贫困，农村经济为什么落后？学界目前的单因论、多因论和双重因素论等阐释，都需要继续进行大量实证研究，才能做出更为合理的判断。隋福民《华北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与结构的历史变化》基于保定11村农户经济调查资料，分析了近70年来华北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及结构的历史变化。统计数据显示，保定农村人均纯收入由1930年的51.03元增加到1998年的297.33元。朱高林《毛泽东时代我国农村居民文化生活考察》认为这一时期我国农村有线广播入户率之高、人均电影观看次数之多在世界是无法比拟的。李文《改革以来农户的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认为农业经营比较效益低、机会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了农户兼业化。宋士云、吕磊《2002-2010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实证分析》指出在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农村金融与农户借贷问题。龚关《政府、社会与农村合作金融的命运》以民国时期为考察对象，分析了民国时期农村金融失败的原因在于中国政府行为、社会结构与行为方式的变动不利于合作基本原则的贯彻，从而导致合作的异化。康金莉《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关于近代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理论思考》运用制度经济变迁理论，探讨了近代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的特征及原因。认为国民政府的干预在促进了农业合作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导致其低效率。赵学军《华北农户借债用途的结构与变迁》则在无锡保定农村调查的基础上，指出从1930年到2000年的70年中，农户借债用途发生了由非生产性借债为主转向生产性借债为主的变迁，反映了农户自身经济环境的变迁。 　　乡村工业化问题一直都是乡村史研究的重要议题。王玉茹、张玮《乡村土布业与县域经济社会》强调乡村工业化进程中政府、地方精英、市场条件之间的多向互动关系，并以高阳县的土布业为个案，探讨了市场、权力之间的匹配关系对区域工业化的作用。常明明《20世纪50年代前期乡村手工业发展的历史考察》则认为乡村手工业具有生产分散、资金有限、规模狭小、季节性强、依附于农业的特点，并且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其从业人数和产值逐步下降。 　　水利建设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廖艳彬《从档案史料看清代基层水利系统的建设管理》通过对江西丰城县堤防水利的考察，探讨了清代基层水利与国家和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金诗灿《黎世序与嘉道时期南河的治理》透过黎世序治理黄河的经历，揭示出嘉道时期河政的一个侧面。朱正业、张宇健《北京政府时期安徽治淮方略的历史演进》则通过比较《导淮兴垦条陈》和《治淮原委计划图说》，指出北京政府时期治淮方略呈现三方面的变化，即规划的科学性不断提高，方案的可行性逐步增强，立足的地域性日益凸显。 　　五、制度经济、政府职能与中外经济发展路径 　　政府行为对于经济及社会的影响无疑是巨大。张利民《近代中国城市税收与经济管理的初立——兼论国家权力的下移》指出，近代以后在各国租界和殖民城市管理体制的影响下，一些城市开始建立新的税种和税收机构，并且趋于制度化和规范化，其征税对象也包括最下层的普通民众，由此体现出国家权力的下移。罗桂林《国民政府初期福州的城市税负与社会抵制》则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视角出发，提出因为国民政府初期福州城市的税负，即各类城市捐税不断加重，从而引发了市民的各类抗税斗争。胡俊修、田春丽《市政整顿与民生冲突——1946年上海摊贩风潮探析》认为市政当局背离民生的执政理念，警察与摊贩之间猫捉老鼠的错位关系，使得下层民众成为冲突的参与者，报刊舆论成为催化剂，从而加剧了城市有关摊贩的管理问题。郭立珍《近代上海饮食消费模式变迁及其影响探析》主要利用了王韬、孙宝瑄、英敛之、鲁迅等人的日记，考察了近代上海居民的饮食消费模式变迁的过程、动力及其对上海餐饮业、食品加工业的影响等。王学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监管问题研究》认为只有通过建立合理的经营、监控制度的办法，实现市政公用事业“公益性”与“经营性”的有机结合，“公益性”为本，“经营性”为用。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经济发展道路方面不断探索前进，与会学者对此展开了充分的讨论。赵梦涵《新中国早期经济发展道路的经验与反思》认为新中国早期的经济道路是在“共同纲领”和“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导下确立和发展的。通过三大改造，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得国民经济走上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发展道路。李占才《试析中国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的时代性》梳理了从新民主义革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到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郑有贵《开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丰碑》指出我国创造性的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开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是经历了陈云关于社会主义必须由两种经济的论断、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以及中共十四大以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三个发展阶段的结果。迟爱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为什么在1992年确立》也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的理论结果。武力、肖翔《不均衡与均衡：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与逻辑——兼对十六大以来中共关于经济发展思和政策的考察》指出由于中国复员辽阔、地区、城乡、行业差别较大，因此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从计划均衡到市场非均衡发展思路的转变，而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实现社会均衡发展将是一个长期过程。 　　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对于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和地区性经济政策进行重新认识。如张连辉、苏少之《再论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经济动因》从经济史的角度对“文革”进行了新的阐释。认为大跃进的失败，促使毛泽东放弃了同时实现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式，转而诉诸首先通过“文革”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焦建华、黄霜《政治优先于生产力：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研究》指出毛泽东出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政治斗争的需要，认为政治才是决定性因素。陈东林《评价三线建设战略的三个新视角》主张从国家安全、经济效率、区域经济发展三个方面重新评价三线建设的历史价值和意义。高伯文《海西岸区科学发展与东部率先发展的动态关系研究》、彭连港、李佛赏《东北经济区振兴新策略的探索》从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出发，分别对于海峡西岸、东北经济区提出了一些新的策略和发展路径。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增长迅速，对于背后的原因也引起了学者的热议。郭旭红《中国经济崛起——基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分析》利用1980-2008年时间序列数据，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崛起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劳动力、资本、技术进步投入的产出弹性之和大于1，说明中国经济是规模报酬递增的。其中资本投入的贡献大于技术进步的贡献。瞿商《中国经济崛起原因探析》则认为中国经济崛起的原因在于两方面的合力，一方面通过计划生育政策降低了人口，并通过教育提升了人力资本。另一方面通过对内调整产业结构，对外引进外资和技术，使得中国从后发国家跃升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将工业化推进到中期阶段，带动了经济增长。姜长青《改革开发初期经济调整推动体制改革》认为改革初期的经济调整促进了人民商品经济意识的发展，从而导致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 　　从全球视野来探寻中外历史上的不同国家的经济制度、经济增长方式，成为中外经济史学家共同关注的话题。颜鹏飞《关于发展的多维度思考》认为必须正确区分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科学发展与非科学发展，倡导科学的发展观。李则鸣《文明史上最富于生命活力的经济发展形式》简要分析了古希腊典型、古中国春秋战国过渡型、美国开创型三种经济发展形式。韩琦、曹龙兴《论智利大庄园制度的起源》认为智利大庄园起源于国王分配给殖民地的恩赐地，并最终演变为合法的私人大地产。周见《涩泽荣一的中国观》分析了这位日本近代财界的领袖人物，并对其主张的“王道主义”对华经济扩张路线做了简要的评论。雷鸣、邓宏图《传统社会下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形态及其演进：从结构主义到个体主义》、《近代中日两国历史演进的比较制度分析：以戊戌变法和明治维新为例》分别论证了理论界对君主专制主义认识和方法论从结构主义向个体主义的转变，以及中日之间变法成败的制度成因。张乃丽《战前日本的经济成长路径研究——跳出贫困陷阱的另类模式初探》分析指出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的胜利获得了2.3亿两的白银赔偿和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全部满洲和南库页岛的实际控制权。日本用所获得的巨额资金在世界市场换取了投资必须的资本品，经济增速大大提高。李洁《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砖国家制度变迁研究》指出了新兴经济体所面临的内部结构缺陷，包括产权制度界定不清、政府公权压制市场机制、路径依赖制约经济内动力等，并提出要不断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以解决上述诸问题。 　　六、经济史研究的理论、方法与新趋势 　　关于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方面。何晓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研究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近60年的曲折历程，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史研究的世界眼光、本土特色与规律情结，另一方面进行了方法论的反思。王日根《中国经济史若干问题的思索》综合全面检视了经济史研究的七大主题：即环境对环境的改变、经济制度与经济运行、中国经济的“府库充盈”与“藏富于民”、中国经济的“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中国经济的“士农工商”四民秩序、中国经济的传统内发展与近代化、中国经济的多元性、边缘性与中心，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等。陈争平《经济史研究若干基本问题探讨》则认为经济史研究必须“一通”，即“通古今之变”；“二合”，即融合社会经济史、经济思想史研究于一炉；“三侧重”，即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侧重实证分析，短期考察与中长期考察相结合，侧重中长期考察，突变因素与渐变因素的考察相结合，而侧重渐变因素的考察。另外，作者还就经济史学如何预测未来，史无定法与方法规范化、关于经济史中的“人”的研究以及关于GDP的研究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赵晓阳《2011年中国近代经济史学科研究综述》根据全国各种期刊统计2011年近代经济史论文近400篇，其中财政金融、三农问题成为研究的重点。 　　董志凯《如何认识经济史研究中的“史无定法”》针对吴承明先生提出的“史无定法”，阐明了背后蕴含的深意。吴先生重提“史无定法”是为扩大眼界、博采众长。应该做到经济史研究的五个层次和历史研究方法的三个层次的有机结合。依照吴先生所言，经济史研究的五个层次分别是历史条件、经济运行、制度、社会与思想文化。而历史研究方法的三个层次，一是世界观意义的方法，是从整体上指导研究的思维工具；二是认识论意义的方法，是解释、求证、推理的思维工具，其中又分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两种。三是专业和技术研究方法，如社会学、经济学、计量学、比较研究法等。杨祖义《经济学东渐与中国经济史学的成长》则考察了经济史学的起源，以及西方经济学东渐的过程和影响。他认为经济学东渐为中国经济史学的胚胎培育了成长的土壤，进一步拓展了中国经济史学成长的学术路径，中国经济史学由此逐渐成长起来。 　　综上所见，本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对中国经济史诸多领域进行了多视角的探讨，所提交的论文许多都代表了经济史研究领域的前沿成果，提出了一系列值得重视的见解和新的议题，揭示出若干理论以及方法论上的新创建，为经济史学界进一步以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概言之，笔者以为此次会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新材料的挖掘和使用。史料是经济史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石，此次会议提交的许多论文在史料方面不局限于传世文献，而是广泛挖掘各类民间材料，包括碑刻、土地契约、借贷契约、考古材料、村社文书、档案材料、日记等，从而深化了相关研究。第二，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经济史本身就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经济学与历史学的交叉融合，而从提交的会议论文来看，根据研究主题的不同，学者们广泛借鉴了诸如计量数学、社会学、地理学、政治学等学科方法。比如运用计量方法统计十九世纪粮食总产量、清代GDP总量、近代华北农家人均纯收入等。再如用政治学的视野考察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经济制度选择等。第三，学术探索和现实关怀相结合，做到古为今用。中国经济的许多现实问题都需要放在与其相应的历史背景中进行分析考察，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和正确的理解，中国经济史研究为中国现实问题带来了历史的眼光和世界的眼光。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必将极大推动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发展，并为中国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贡献。 　　本届年会按学会章程进行了理事会换届选举，经民主投票选举表决，选举了新一届的理事会。推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刘兰兮研究员为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魏明孔研究员为秘书长。]]></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430072</p>
<p>　　由中国经济史学会、武汉大学、三峡大学共同举办的“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历史探索”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经济史学会年会于2012年9月14日—20日在武汉大学和三峡大学召开，来自中国大陆和港台地区以及美国、日本、印度等地的180余位学者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收到论文120余篇。与会学者涵盖了中国经济史学会所属的中国古代经济史、近代经济史、现代经济史、世界经济史四个专业委员会，是近年来国内举办的参会人数多、年轻学者多、提交论文多、地区分布广的一次中国经济史年会。</p>
<p>　　此次会议共安排了两场大会主题报告和四场分组讨论，并于9月15日下午各专业委员会举行了新一届的理事换届选举。与会代表的论文及发言主要围绕“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道路”这一主题，内容涉及历史时期的商品经济、市镇与商人群体；财政、金融与货币政策；企业、公司制度与产业经济；农田水利、农业经济与农村问题；制度经济、政府职能与中外经济发展路径；经济史研究的理论、方法与新趋势等。兹概要总结如下。</p>
<p>　　<strong>一、商品经济、市镇与商人群体</strong></p>
<p>　　自亚当·斯密提出市场交换导致分工，分工和专业化推动经济发展的论点提出以来，商品经济的研究一直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并不断拓展到商路、商镇、商品运销以及商人群体（商帮）的研究领域。</p>
<p>　　在商品经济与市场研究方面，论文选题在广度和深度方面不断扩展和加深。魏明孔《唐代吐蕃时期商品经济述论》，利用《吐蕃简牍综录》等考古出土文献，通过对吐蕃时期本土地区以及占领下的河湟河西等地区商贸活动的初步考察，归纳总结出吐蕃以马匹及其畜牧加工品输出为主的特色贸易。任放《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的结构》则从整体、宏观层面考察了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强调城乡之间的连续性、互动性和复杂性。林文勋、张锦鹏《中国古代近海市场形成及历史启示》对以前学界较为忽视的近海市场的形成、特点及其地位进行了探讨，认为它形成于唐宋，到明清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兼具海洋市场与内陆市场的区域市场，以对外贸易为支撑，是中国与世界联系的桥梁和枢纽。</p>
<p>　　区域之间的贸易发展与地区经济及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李庆新《“南海Ⅰ号”沉船出水遗物的初步考察》通过沉船出水遗物——瓷器、铜钱、铁器等金属制品——考察了宋代商品的生产与外销，为我们展现了海洋社会生活场景。杨建庭在《清代前期浒墅关于苏州商品市场》中以浒墅关为例，从流通角度对苏州的粮食市场进行了初步研究，探讨了税关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的作用。高福美则在《清代前期的崇文门税关及其商品流通》中对作为外地进京货物重要的税收机构——崇文门税关进行了探讨，揭示了清代北京城市消费的各类商货的来源情况。周建明《民国时期广西与香港的贸易》探讨了广西与香港两地之间贸易的物品类型以及对广西社会近代化的作用。从世界范围来探讨国际间的贸易发展无疑是世界经济史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印度学者奥姆·普拉卡什（OmPrakash）《近代早期世界贵金属向印度的流动》（王雪莹译）通过计量的方法，分析了16-18世纪世界各地金属流入印度次大陆的情况。林珏在《入世以来的中美经贸发展及近年两国摩擦不断的原因分析》一文中认为随着中美之间双边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双边摩擦也随之增多，其症结有经济原因，也有政治原因。田中景则在《中日双边贸易四十年的回顾与展望》中指出中日两国应保持政府间政治稳定，尽早建立中日韩和中日自由贸易区，以此保证中日双边贸易长期快速发展。</p>
<p>　　从基层市镇到内陆及沿海的城镇港口的研究不断受到学者的关注。许檀、吴志远《明清时期河南清化镇的商业》以田野考察所得之碑刻资料为中心，对明清清化镇的商业进行了考察，指出其地处河南、山西交界，山西泽潞地区的铁器南下、河南的粮食北上皆以清化镇中转，加上本地的药材、花炮、竹器等重要商品输出，共同促使了清化镇商业的繁盛。石莹《明代中叶汉口镇之兴起》纠正了以前学界将汉口的兴起归因于成化初年的汉水改道，认为汉口的兴起自有其内在的条件和原因。目前学界对于上海何以成为航运中心研究着墨不多，范金民在《清代中期上海成为航运中心之原因探讨》中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认为独特的区位优势、江南腹地发达的商品生产等促使上海成为南北航运中心。水海刚《承继与建构：近代通商口岸的腹地变迁》则以福州港为中心，探讨了中国通商口岸与内陆腹地之间的种种经济联系及其背后所反映出的近代中国经济变迁的一个侧面。</p>
<p>　　商人、商帮以及商会的研究成为此次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之一。以前学界关注较少的沿海商人得到初步的研究。其中叶显恩《唐宋以来海南商人谱系刍议》阐释了海南商人所具有的“海量”精神，即海南商人海纳百川的包容情怀，认为海涵商道、胸怀宽广、放眼世界是海洋文化的重要内容。张侃则在《从月港到十字门：明代漳州海商严启盛史事考论》中细致考辨了漳州月港海商先驱严启盛纵横于闽粤海域的相关事迹，认为其活动具有深刻的王朝制度和地域社会的背景。徽商是中国社会最有影响的地方商人。张忠民《略论明清时期徽商商人精神的多元化结构》深入到徽商的精神世界，着力探讨了徽商的商人精神与商业伦理。认为徽商的商人精神呈现一种多元化的结构，具体表现为商人精神的内容和层面的多元化。吴晓亮《云南小家庭、世界大市场——以云南商号“仰光洪盛祥”账册为个案》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云南商人在境外生活的近代化场景。刘秋根《江西商人长途贩运》则通过解读地方文献《江西商人经营信范》，考察了江西商人所贩商品的种类、贩运地点与路线、地域帮会组织与合作、江西商人与牙商以及金融信用等相关问题。揭示了江西商人“小本经营”的特色及其成因。王翔《传统中介商人的近代演变》以江南“绸领头”为中心，分析了“绸领头”产生的原因、职能、性质及其发展演变。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认识近代手工业生产、流通及其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张学军、孙炳芳《动荡中的坚守：直隶商会与金融市场的稳定》凸显了直隶商会在规范市场秩序、缓解金融危机等方面做出的诸多努力。</p>
<p>　　<strong>二、财政、金融与货币政策</strong></p>
<p>　　徭役制度是古代经济史、特别是赋役制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耿元骊《宋代官户免役与限田之制研究》通过梳理相关史实，分析官户免役以及民户与官户纠役的过程，展现了宋代役法执行的一个侧面。刘永华《明代匠籍制度下匠户的户籍与应役实态》则通过对《四川各地勘案及其它事宜档册》中的两件司法文书的解读，对于明代匠户制度下匠户户籍的内部构造与住坐民匠的应役实态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考察。透过此种制度运作的实态考察，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王朝制度与民众生活之间相互影响。</p>
<p>　　货币经济涉及钱币、钞法以及发行与流通诸环节。王文成《元朝至元十七年江淮行钞废钱考》从货币替代的角度，集中就元朝江淮行钞废钱的源流、影响及其反映的市场价值体系等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讨。戴建兵、许可《乾隆朝铸币与GDP》则从铸币的币材开采、收购的投入、币材运输等生产成本入手，估算出乾隆朝铸币量，并进而分析铸币量对GDP的贡献，此种分析是一种新的清代GDP研究思路。领券是中国银行业独有的发行制度，马长伟《民国时期纸币发行中的领券制度》通过援例领券、依法领券、集中领券三个阶段的阐述，梳理了民国领券制度的历史进程，并分析其作用和历史意义。刘巍《改革以来中国的物价波动分析与货币流通速度预测》通过分析1979—2008年中国物价波动的历史与货币流通速度之间的关系，指出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货币变量应该是货币流通。因此，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只关注货币供应量而忽视流通速度是不妥的。刁莉《市场交易、货币形态的历史发展及货币的合约功能》以市场交易为切入点，从合约的角度考察了货币的历史形态、演变过程。认为货币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具有合约功能，这种功能可以更节省交易费用。</p>
<p>　　民间借贷、典卖以及金融体系一直是经济史学界的重要主题。陈新立《清代湖北天门县民间借贷探析》聚焦于146件湖北天门县熊氏家族典当借贷契约，认为湖北民间借贷资本具有宗族化、多元化经营的模式，从而增加了民间借贷资本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邓亦兵《清代前期京城房屋交易》考察了清军入关之后的北京住房制度与房屋贸易情况之后，指出在房屋买卖中，有专以出租为目的的房产买卖或典卖，并衍生出活卖、绝卖方式以及典房产和房屋抵押形式。黎志刚《“高利贷”：一个特定的历史概念》追溯了“高利贷”一词的历史渊源，并对其划分标准进行了辨析，认为高利贷与其说是一种经济概念，不如说是一种政治与文化概念，主张使其回归到借贷关系的经济本质。刘梅英《我国民间金融组织网络述论》以上海钱庄为例，指出钱庄通过同业公会、商会把钱庄与银行、工商企业紧密联系起来，使得网络呈现了层次分明、联系多重、动态流动的特点。</p>
<p>　　财政政策及其相关的漕粮、盐政、证券等相关问题也受到与会学者的广泛关注。张研《乾隆朝的经济繁荣》从宏观层面考察了乾隆一朝诸如市场、财政制度、租佃关系、雇工制度等方面的发展变化。陈锋《晚清财政说明书的编纂与史料价值》从文本的角度出发，对于晚清重要的经济史料——财政说明书的编纂缘起、宗旨即过程，编纂特点及内容等进行了仔细的梳理，认为这些史料是研究清代后期的财政以及财政与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吴琦《一种有效的应急机制：清代漕粮截拨》认为清代有效的利用漕粮的实物特性和优势，或截留地方，或调拨他处，或充实地方仓储，或用于地方兵饷，或用于赈灾平籴。漕粮截拨成为朝廷一种有效的应急机制。徐凯希《曾国藩与晚清盐务》从川淮争岸为切入点，分析了曾国藩推行“票法”的内容及影响。孙建国《论民国时期证券经纪人信用管理制度多元结构》认为民国时期的政府与市场交易机构加强对经纪人信用管理，以及同业公会的自律性管理，对于经纪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至今仍具有参考意义。宏观财政制度方面，王丹莉《集权与分权——工业化初期的大国财政格局之演进探析》指出计划经济时期财政分权在中央与地方的频繁博弈、集权与分权的反复更替中推进。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较早建立了完善的财政体制，马金华《英国财政现代化的变迁和启示》通过探讨英国财政体制改革、近代税收体系的建立、公债制度的设计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四个方面的研究，为中国相关财政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p>
<p>　　<strong>三、企业、公司制度与产业经济</strong></p>
<p>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史研究日益成为经济史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棉纺织企业在近代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任贤兵《略论近代湖北纺织四局的管理弊端》、彭涓涓《从湖北纺织四局到楚兴公司：一个清末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都聚焦于近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纺织四局，前者分析了官督商办的诸多弊端，后者则通过纺织四局私有化的过程研究，认为由洋务企业演变而来的新民营企业构成二十世纪初中国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纠正了以前学界一味否定洋务企业的做法。于新娟《国际背景下的近代中国手工业》以民国初年江浙沪三地棉纺织业为例，探讨其由盛转衰，以及在国际贸易背景下不断随势改良创新，寻找新的经济发展点的曲折历程。罗萍《城乡产业互动与近代内地民族棉纺织企业的发展》以裕大华纺织集团为中心，依托内地乡村购销市场，立足于“内地-内需-乡村”市场的发展路线，展现了后发型国家充分发掘本土经济内在动能，实现城乡互动的工业化路径。刘兰兮《浅论上海协大祥绸布店的两次改组》利用建国初年对资改造材料，以上海协大祥绸布商店的两次改组为例，透视了合伙制下产权关系的变化，探讨了合伙商业组织的制度演进。认为合伙企业具有共同出资、协议缔结并承担无限责任的特点，从而导致企业的不稳定性。</p>
<p>　　工矿及其他企业相关问题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钞晓鸿《清代前中期京西煤窑股份的生成与让渡》利用1950年代邓拓先生在京西调查所得煤窑契约等文书，揭示出民窑开采程序、不同层次合同的签署收执以及煤窑股份的筹措与让渡等问题。薛毅在《20世纪中国煤矿城市发展述论》以占资源型城市比例最大的煤矿城市为例，论述中国煤矿城市的兴起与演进，总结中国煤矿城市的特点。赵津、刘凤华《日本控制下“永久黄”团体留津企业研究》以永利化学工业公司为例，从组织、人事和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变化，揭示了日本占领下民族企业的生存状态。肜新春《厂商、竞争与中国电信业的发展》认为建国以来，我国电信业的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完整过渡，通过政府对行业发展的有效规制，以及发挥厂商在市场中的竞争作用，逐步使得电信业成为中国的支柱产业。杨在军《家族企业长期地位探析：基于家族与企业关系》从宏观层面重新解读中国家族制度与家族企业长期普遍存在的原因所在，认为现代化并没有抛弃家族企业，家具有现代化的包容性和适应性。</p>
<p>　　工业发展与地区经济之间相互影响和制约。刘义程《近代江西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探析》认为导致近代江西产业资本严重短缺的原因在于税赋繁重、战事频繁、观念落后等。张笃勤《抗战时期武汉工厂内迁损失研究估计》认为晚清武汉良好的工业基础受到日本侵华战争的破坏，其内迁损失惨重，以至于新中国成立前都未能恢复到抗战前水平。游海华则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东南地区的工业合作运动》中认为抗战中后期，闽粤赣皖浙五省毗邻地区的国统区成立了月500个左右的工业合作社，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的持久抗战，并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p>
<p>　　工业化是中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参考指标。申晓勇《20世纪50-70年代国防工业化与中国西部工业化路径的选择和反思》指出新中国成立后，一方面因为国家将国防工业重心放在西部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西部钢铁、机械、电子、石油化工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国防工业在西部“嵌入式”发展模式造成了二元经济结构和条块分割，不利于西部地区工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段娟则在《坚持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中以攀枝花创业时期的发展模式为例，强调社会主义国家在统筹协调与有效整合方面所具有的优越性和重要性。于文浩《工业化进程及其对居民收入的影响研究综述》在梳理学界已有的关于工业化进程的事实、工业化进程与居民收入的相互关系以及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的基础上，认为未来研究的方向应在定量研究、农村居民收入与工业化的复杂关系上面。林柏《1979-1991年中国工业技术引进及其绩效分析》认为中国更多地是通过引进和仿制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改善和增加资本存量的性能和数量，从整体上海停留在模仿创新阶段。李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传统和现代因素关系的处理》围绕产业自主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系问题，从经济史的视角，总结了日本近代产业对传统与现代因素融合推进产业自主发展的成果经验，为中国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借鉴作用。</p>
<p>　　<strong>四、农田水利、农业经济与农村问题</strong></p>
<p>　　理解农村就是理解中国，因此对于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简称“三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包括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关注的核心课题。贾俊民《论三农问题的提出及其意义》就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和学术界提出三农问题的原因、过程和意义进行了深入讨论。而其他经济史学者则从历史的视角，对不同时期的田地分配制度、农业耕作、作物种植、农田水利、家庭手工业、小农经济乃至农民贫困化等社会问题等展开了充分的探讨。</p>
<p>　　在土地制度方面，谢作诗《论井田制的劳动交换契约性质》从契约论出发，认为井田制下的劳役地租是一种交换安全保护的费用。“井田”之废实乃“公田”之费，确认土地私有产权，用实物租税契约取代劳动租税契约，这就是所谓的“废井田，开阡陌”。王大任《压力下的选择——近代华北农村土地关系的衍化与生态变迁》从探讨近代东北地区生态系统与农民经济的互动关系入手，提出生态压力导致大土地所有者的资金从乡村撤离，造成该地区自耕农经营的主导地位和均贫化的出现。</p>
<p>　　农业种植与农家经济方面。方高峰《六朝时期长江中游民族融合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认为六朝时期长江中游侨流人口的土著化与少数民族的汉化，成为推动该地区经济开发的动力。张天虹《唐代长安的种植经济》从“窦乂种榆”入手，揭示唐代长安种植业的发展及其与长安社会的互动。认为长安的种植活动不限于庭院经济，而是城市商人、商业与市场联系在一起，促进了长安各产业之间的关联和物质流通与人口流动，从而冲击了坊市制度。苏金花《唐五代敦煌绿洲农业的特点及其评价》总结了敦煌绿洲农业的三个特点：首先具有完善的灌溉系统和灌溉管理制度；其次，是北方游牧文化和中原农耕文化多元交汇的产物；再次，实行农牧并重的生产结构。孙洪升《英国学者艾伦?麦克法兰额茶研究》系统介绍了麦克法兰对于茶研究的独特视角和方法。丰富了我们对于人类历史的新认识。陈国灿、建红英《突破自给自足模式：南宋时期江南农村的家庭经济》则认为南宋时期，随着农村市场的成长和社会经济的高涨，江南小农经济开始突破自给自足的传统模式，呈现朝着市场化、商品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史志宏《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中国粮食亩产量及总产量再估计》根据历史记载并参考近代的调查统计，分别讨论了水稻、旱粮在不同农作方式下的亩产，在此基础上估算出十九世纪全国粮食产量大约在3502-3853亿斤。陈洁则对当代中国小农经济的特点进行了研究，在《当代中国小农经济的新特点与共产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必须坚持的历史经验》中，作者认为目前小农经济依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但已经发生了兼营、规模化、组织化趋势和农户之间的分化现象。</p>
<p>　　农村家庭收入和居民家庭生活水平方面。张丽《无锡近代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的变化》研究了无锡农村从1840到1940年代的经济结构变化：先是家庭棉纺织业被蚕桑业取代，后来蚕桑业衰落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从而导致农民生活水平的下跌。李金铮《题同释异：中国近代农民何以贫困的论争》认为近代中国农村问题不应纠结于农民是否贫困，而是农民为什么贫困，农村经济为什么落后？学界目前的单因论、多因论和双重因素论等阐释，都需要继续进行大量实证研究，才能做出更为合理的判断。隋福民《华北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与结构的历史变化》基于保定11村农户经济调查资料，分析了近70年来华北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及结构的历史变化。统计数据显示，保定农村人均纯收入由1930年的51.03元增加到1998年的297.33元。朱高林《毛泽东时代我国农村居民文化生活考察》认为这一时期我国农村有线广播入户率之高、人均电影观看次数之多在世界是无法比拟的。李文《改革以来农户的兼业化发展及其原因分析》认为农业经营比较效益低、机会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了农户兼业化。宋士云、吕磊《2002-2010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实证分析》指出在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p>
<p>　　农村金融与农户借贷问题。龚关《政府、社会与农村合作金融的命运》以民国时期为考察对象，分析了民国时期农村金融失败的原因在于中国政府行为、社会结构与行为方式的变动不利于合作基本原则的贯彻，从而导致合作的异化。康金莉《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关于近代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理论思考》运用制度经济变迁理论，探讨了近代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变迁的特征及原因。认为国民政府的干预在促进了农业合作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导致其低效率。赵学军《华北农户借债用途的结构与变迁》则在无锡保定农村调查的基础上，指出从1930年到2000年的70年中，农户借债用途发生了由非生产性借债为主转向生产性借债为主的变迁，反映了农户自身经济环境的变迁。</p>
<p>　　乡村工业化问题一直都是乡村史研究的重要议题。王玉茹、张玮《乡村土布业与县域经济社会》强调乡村工业化进程中政府、地方精英、市场条件之间的多向互动关系，并以高阳县的土布业为个案，探讨了市场、权力之间的匹配关系对区域工业化的作用。常明明《20世纪50年代前期乡村手工业发展的历史考察》则认为乡村手工业具有生产分散、资金有限、规模狭小、季节性强、依附于农业的特点，并且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其从业人数和产值逐步下降。</p>
<p>　　水利建设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廖艳彬《从档案史料看清代基层水利系统的建设管理》通过对江西丰城县堤防水利的考察，探讨了清代基层水利与国家和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金诗灿《黎世序与嘉道时期南河的治理》透过黎世序治理黄河的经历，揭示出嘉道时期河政的一个侧面。朱正业、张宇健《北京政府时期安徽治淮方略的历史演进》则通过比较《导淮兴垦条陈》和《治淮原委计划图说》，指出北京政府时期治淮方略呈现三方面的变化，即规划的科学性不断提高，方案的可行性逐步增强，立足的地域性日益凸显。</p>
<p>　　<strong>五、制度经济、政府职能与中外经济发展路径</strong></p>
<p>　　政府行为对于经济及社会的影响无疑是巨大。张利民《近代中国城市税收与经济管理的初立——兼论国家权力的下移》指出，近代以后在各国租界和殖民城市管理体制的影响下，一些城市开始建立新的税种和税收机构，并且趋于制度化和规范化，其征税对象也包括最下层的普通民众，由此体现出国家权力的下移。罗桂林《国民政府初期福州的城市税负与社会抵制》则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视角出发，提出因为国民政府初期福州城市的税负，即各类城市捐税不断加重，从而引发了市民的各类抗税斗争。胡俊修、田春丽《市政整顿与民生冲突——1946年上海摊贩风潮探析》认为市政当局背离民生的执政理念，警察与摊贩之间猫捉老鼠的错位关系，使得下层民众成为冲突的参与者，报刊舆论成为催化剂，从而加剧了城市有关摊贩的管理问题。郭立珍《近代上海饮食消费模式变迁及其影响探析》主要利用了王韬、孙宝瑄、英敛之、鲁迅等人的日记，考察了近代上海居民的饮食消费模式变迁的过程、动力及其对上海餐饮业、食品加工业的影响等。王学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与监管问题研究》认为只有通过建立合理的经营、监控制度的办法，实现市政公用事业“公益性”与“经营性”的有机结合，“公益性”为本，“经营性”为用。</p>
<p>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经济发展道路方面不断探索前进，与会学者对此展开了充分的讨论。赵梦涵《新中国早期经济发展道路的经验与反思》认为新中国早期的经济道路是在“共同纲领”和“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导下确立和发展的。通过三大改造，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得国民经济走上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发展道路。李占才《试析中国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的时代性》梳理了从新民主义革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到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发展道路的选择问题。郑有贵《开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丰碑》指出我国创造性的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开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是经历了陈云关于社会主义必须由两种经济的论断、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以及中共十四大以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三个发展阶段的结果。迟爱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为什么在1992年确立》也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的理论结果。武力、肖翔《不均衡与均衡：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与逻辑——兼对十六大以来中共关于经济发展思和政策的考察》指出由于中国复员辽阔、地区、城乡、行业差别较大，因此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从计划均衡到市场非均衡发展思路的转变，而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实现社会均衡发展将是一个长期过程。</p>
<p>　　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对于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和地区性经济政策进行重新认识。如张连辉、苏少之《再论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经济动因》从经济史的角度对“文革”进行了新的阐释。认为大跃进的失败，促使毛泽东放弃了同时实现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式，转而诉诸首先通过“文革”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焦建华、黄霜《政治优先于生产力：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研究》指出毛泽东出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政治斗争的需要，认为政治才是决定性因素。陈东林《评价三线建设战略的三个新视角》主张从国家安全、经济效率、区域经济发展三个方面重新评价三线建设的历史价值和意义。高伯文《海西岸区科学发展与东部率先发展的动态关系研究》、彭连港、李佛赏《东北经济区振兴新策略的探索》从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出发，分别对于海峡西岸、东北经济区提出了一些新的策略和发展路径。</p>
<p>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增长迅速，对于背后的原因也引起了学者的热议。郭旭红《中国经济崛起——基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分析》利用1980-2008年时间序列数据，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崛起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劳动力、资本、技术进步投入的产出弹性之和大于1，说明中国经济是规模报酬递增的。其中资本投入的贡献大于技术进步的贡献。瞿商《中国经济崛起原因探析》则认为中国经济崛起的原因在于两方面的合力，一方面通过计划生育政策降低了人口，并通过教育提升了人力资本。另一方面通过对内调整产业结构，对外引进外资和技术，使得中国从后发国家跃升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将工业化推进到中期阶段，带动了经济增长。姜长青《改革开发初期经济调整推动体制改革》认为改革初期的经济调整促进了人民商品经济意识的发展，从而导致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p>
<p>　　从全球视野来探寻中外历史上的不同国家的经济制度、经济增长方式，成为中外经济史学家共同关注的话题。颜鹏飞《关于发展的多维度思考》认为必须正确区分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科学发展与非科学发展，倡导科学的发展观。李则鸣《文明史上最富于生命活力的经济发展形式》简要分析了古希腊典型、古中国春秋战国过渡型、美国开创型三种经济发展形式。韩琦、曹龙兴《论智利大庄园制度的起源》认为智利大庄园起源于国王分配给殖民地的恩赐地，并最终演变为合法的私人大地产。周见《涩泽荣一的中国观》分析了这位日本近代财界的领袖人物，并对其主张的“王道主义”对华经济扩张路线做了简要的评论。雷鸣、邓宏图《传统社会下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形态及其演进：从结构主义到个体主义》、《近代中日两国历史演进的比较制度分析：以戊戌变法和明治维新为例》分别论证了理论界对君主专制主义认识和方法论从结构主义向个体主义的转变，以及中日之间变法成败的制度成因。张乃丽《战前日本的经济成长路径研究——跳出贫困陷阱的另类模式初探》分析指出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的胜利获得了2.3亿两的白银赔偿和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全部满洲和南库页岛的实际控制权。日本用所获得的巨额资金在世界市场换取了投资必须的资本品，经济增速大大提高。李洁《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砖国家制度变迁研究》指出了新兴经济体所面临的内部结构缺陷，包括产权制度界定不清、政府公权压制市场机制、路径依赖制约经济内动力等，并提出要不断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以解决上述诸问题。</p>
<p>　　<strong>六、经济史研究的理论、方法与新趋势</strong></p>
<p>　　关于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方面。何晓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研究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近60年的曲折历程，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史研究的世界眼光、本土特色与规律情结，另一方面进行了方法论的反思。王日根《中国经济史若干问题的思索》综合全面检视了经济史研究的七大主题：即环境对环境的改变、经济制度与经济运行、中国经济的“府库充盈”与“藏富于民”、中国经济的“量入为出”与“量出为入”、中国经济的“士农工商”四民秩序、中国经济的传统内发展与近代化、中国经济的多元性、边缘性与中心，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等。陈争平《经济史研究若干基本问题探讨》则认为经济史研究必须“一通”，即“通古今之变”；“二合”，即融合社会经济史、经济思想史研究于一炉；“三侧重”，即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侧重实证分析，短期考察与中长期考察相结合，侧重中长期考察，突变因素与渐变因素的考察相结合，而侧重渐变因素的考察。另外，作者还就经济史学如何预测未来，史无定法与方法规范化、关于经济史中的“人”的研究以及关于GDP的研究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赵晓阳《2011年中国近代经济史学科研究综述》根据全国各种期刊统计2011年近代经济史论文近400篇，其中财政金融、三农问题成为研究的重点。</p>
<p>　　董志凯《如何认识经济史研究中的“史无定法”》针对吴承明先生提出的“史无定法”，阐明了背后蕴含的深意。吴先生重提“史无定法”是为扩大眼界、博采众长。应该做到经济史研究的五个层次和历史研究方法的三个层次的有机结合。依照吴先生所言，经济史研究的五个层次分别是历史条件、经济运行、制度、社会与思想文化。而历史研究方法的三个层次，一是世界观意义的方法，是从整体上指导研究的思维工具；二是认识论意义的方法，是解释、求证、推理的思维工具，其中又分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两种。三是专业和技术研究方法，如社会学、经济学、计量学、比较研究法等。杨祖义《经济学东渐与中国经济史学的成长》则考察了经济史学的起源，以及西方经济学东渐的过程和影响。他认为经济学东渐为中国经济史学的胚胎培育了成长的土壤，进一步拓展了中国经济史学成长的学术路径，中国经济史学由此逐渐成长起来。</p>
<p>　　综上所见，本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对中国经济史诸多领域进行了多视角的探讨，所提交的论文许多都代表了经济史研究领域的前沿成果，提出了一系列值得重视的见解和新的议题，揭示出若干理论以及方法论上的新创建，为经济史学界进一步以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概言之，笔者以为此次会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新材料的挖掘和使用。史料是经济史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石，此次会议提交的许多论文在史料方面不局限于传世文献，而是广泛挖掘各类民间材料，包括碑刻、土地契约、借贷契约、考古材料、村社文书、档案材料、日记等，从而深化了相关研究。第二，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经济史本身就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经济学与历史学的交叉融合，而从提交的会议论文来看，根据研究主题的不同，学者们广泛借鉴了诸如计量数学、社会学、地理学、政治学等学科方法。比如运用计量方法统计十九世纪粮食总产量、清代GDP总量、近代华北农家人均纯收入等。再如用政治学的视野考察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经济制度选择等。第三，学术探索和现实关怀相结合，做到古为今用。中国经济的许多现实问题都需要放在与其相应的历史背景中进行分析考察，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和正确的理解，中国经济史研究为中国现实问题带来了历史的眼光和世界的眼光。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必将极大推动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发展，并为中国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贡献。</p>
<p>　　本届年会按学会章程进行了理事会换届选举，经民主投票选举表决，选举了新一届的理事会。推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刘兰兮研究员为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魏明孔研究员为秘书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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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12年亚洲历史经济学大会综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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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1 Apr 2013 01:39:03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专题述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经济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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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广西师范大学　541001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2012年9月13日至15日,在日本一桥大学举办了2012年亚洲历史经济学大会(Asian　Historical　Economics　Conference)，是为亚洲历史经济学学会(Asian　Historical　Economics　Society)成立以来举办的第二次国际性大会。（有关AHES的情况以及历次AHEC的相关信息，详见http://ahec2012.org）然亚洲历史经济学学会本身即是国际学术对话与合作的产物。当今，国际经济史学界显现两大研究趋向：研究方法日益计量化与研究视角日益全球化。在两大趋向的引领下，亚洲一些一流的研究机构与来自欧美的研究机构逐步展开学术对话和合作研究，双方合作宗旨便是希望将亚洲经济史纳入到全球经济史的研究视域，并推动计量方法在亚洲经济史研究中的广泛运用。起先，合作的形式仅是举办一些非正式的小型讨论会，比如在2008年秋天由哈佛大学、华威大学与一桥大学在威尼斯联合举办“环印度洋地区的经济长期变化”国际讨论会。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入开展，亚洲内外的学者们深感有必要建立一种正式而持续的合作组织。为此，2010年在清华大学举办的亚洲历史经济学大会上一个名为“亚洲历史经济学学会”诞生了。这意味着亚洲经济史学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具有“范亚洲”意义上的经济史学者的国际学术团体，来自亚洲各国、各地区、美洲和欧洲50多名学者参与其间，该学会的主要任务乃是举办每两年一次的亚洲历史经济学大会。 　　今年一桥的第二次大会继续秉承合作对话的学术理念，第一次公开向亚洲内外的各大学、研究机构征求学术论文，并经专门委员会严格评审，筛选出一批具有新意，研究扎实的论文，比较重视吸收年轻学者的前沿成果。此次大会历时3天，参会学者来自亚洲、欧洲与美洲各国、各地区，共100余人。全会共有26场讨论会、1个公开讲座和1个圆桌讨论会。其中分场讨论会的主题依次为“就业、经济部分的变化与经济发展”、“比较史视野下的亚洲工业化：中国、印度语日本”、“公共财政”、“西亚”、“中国发展、转型与不平等的关系”、“日本经济史”、“经济长期表现”、“大萧条的再思考：亚洲与世界”、“身高与生活水平”、“比较史视野下的农民资产动态：战前日本与当代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货币与信用体系”、“人力资本”、“劳动生产率”、“国家财政能力与公共物品的供给”、“俄罗斯历史的经济统计”、“中国与日本的财政”、“中国经济史上的大震荡”、“亚洲内部不平等的地区差异”、“金融市场发展的比较研究：来自英国、美国与日本的经验”、“伊斯兰与经济发展”、“南亚”、“19世纪中国的白银与货币”、“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检测中国历史上的经济增长”、“铁路”、“亚洲及其超越”、“东南亚的量化研究”。公开讲座的主讲人是日本著名经济史学者齐藤修（Osamu　Saito），其主题是“大分流讨论中的经济增长与不平等：莫卧儿印度、斯图亚特英国与德川日本的比较”。这些讨论或讲座的主题囊括亚洲各地区、各国，同时也涵盖了当前国际经济史学的几乎所有的热点研究。正因为主题上的前沿性与专业性，每场讨论会与公开讲座上的讨论都异常热烈，甚至在某些讨论会上出现了激烈的辩论。最后，大会以圆桌讨论会的形式结束，并商定下次会议将于2015年在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尔举行。 　　此次大会的另一大特点，则是中国经济史已经成为了亚洲内外学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领域。专门以中国经济史为主题的分场讨论会就有4场，与中国相关的讨论会则有11场，两者占全部讨论会的近60%；另外，专论或涉及中国经济史的会议论文共计31篇，几近一半于全部会议论文。无论主题为何，这些分场讨论会与论文都集中体现了三个共同点。 　　第一、绝大多数的论文都将中国经济史的研究置于全球或亚洲这一整体史的背景下展开研究。有的学者是从全球货币史的角度来考察19世纪中国的货币金融史。更多的学者则是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重新审视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的诸多相面。第二、既然各国学者们的研究视野都是全球或亚洲这样的整体史，那么国际合作研究就成了各国学者展开中国经济史研究的重要方式。这次会议大多数有关中国经济史的论文都由数个国家、地区或数个研究机构的学者合作完成的。就主题来看，各国学者合作研究领域相当广泛，包括历史国民账户的重建、市场发展、生活水平、货币金融与价格、传统教育与人力资本、财政、中国经济史上的大波动、国际贸易以及中国经济史的理论问题等等。第三、在研究方法上，越来越多的会议论文坚持历史数据的系统整理与计量方法的有机结合。我们知道，在国际学界，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的方法运用于历史研究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用上述研究趋向的学者被统称为“历史统计学派”。他们对中国也做过许多经典的研究，比如甘博（Gamble）等人对19世纪后期以来的中国工资与生活水平的研究。当时，他们通过社会调查的形式，获取了大量的一手数据，在此基础上再结合统计学方法展开分析研究。可以说，他们是非常注重历史数据的系统整理与统计方法运用之间的有机结合。所以，他们的成果至今仍然是学者们不断引用的经典之作。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再次兴起“计量史学”或者“计量经济史”的热潮中，部分经济学背景出生的学者由于历史学功底不深，所以在研究中出现了以二手研究成果为基础，盲目运用统计或计量方法，不顾历史史实的浮躁学风，大大影响了计量经济史的健康发展。近来，在国际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为此，出现了经济学背景的学者与历史学背景的学者合作展开研究的新趋向，这势必让计量经济史的研究重新回到20世纪30年代的正规上来——即注重历史数据的的系统整理与计量方法运用的有机结合。这次大会中的部分论文就是这种有机结合的成果，比如学者在整理账册的系列数据的基础上，研究19世纪中国银钱比价，及其与工资的关系等问题；还有学者则系统计算科举时代的读书人数，进而量化传统的科举与教育制度对经济增长与个人收入的影响等等。 　　总而言之，无论通过大会的哪个方面，我们都能明锐的洞察到这样一个事实，中国经济史学在国际学界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广西师范大学　541001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p>
<p>　　2012年9月13日至15日,在日本一桥大学举办了2012年亚洲历史经济学大会(Asian　Historical　Economics　Conference)，是为亚洲历史经济学学会(Asian　Historical　Economics　Society)成立以来举办的第二次国际性大会。（有关AHES的情况以及历次AHEC的相关信息，详见http://ahec2012.org）然亚洲历史经济学学会本身即是国际学术对话与合作的产物。当今，国际经济史学界显现两大研究趋向：研究方法日益计量化与研究视角日益全球化。在两大趋向的引领下，亚洲一些一流的研究机构与来自欧美的研究机构逐步展开学术对话和合作研究，双方合作宗旨便是希望将亚洲经济史纳入到全球经济史的研究视域，并推动计量方法在亚洲经济史研究中的广泛运用。起先，合作的形式仅是举办一些非正式的小型讨论会，比如在2008年秋天由哈佛大学、华威大学与一桥大学在威尼斯联合举办“环印度洋地区的经济长期变化”国际讨论会。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入开展，亚洲内外的学者们深感有必要建立一种正式而持续的合作组织。为此，2010年在清华大学举办的亚洲历史经济学大会上一个名为“亚洲历史经济学学会”诞生了。这意味着亚洲经济史学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具有“范亚洲”意义上的经济史学者的国际学术团体，来自亚洲各国、各地区、美洲和欧洲50多名学者参与其间，该学会的主要任务乃是举办每两年一次的亚洲历史经济学大会。</p>
<p>　　今年一桥的第二次大会继续秉承合作对话的学术理念，第一次公开向亚洲内外的各大学、研究机构征求学术论文，并经专门委员会严格评审，筛选出一批具有新意，研究扎实的论文，比较重视吸收年轻学者的前沿成果。此次大会历时3天，参会学者来自亚洲、欧洲与美洲各国、各地区，共100余人。全会共有26场讨论会、1个公开讲座和1个圆桌讨论会。其中分场讨论会的主题依次为“就业、经济部分的变化与经济发展”、“比较史视野下的亚洲工业化：中国、印度语日本”、“公共财政”、“西亚”、“中国发展、转型与不平等的关系”、“日本经济史”、“经济长期表现”、“大萧条的再思考：亚洲与世界”、“身高与生活水平”、“比较史视野下的农民资产动态：战前日本与当代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货币与信用体系”、“人力资本”、“劳动生产率”、“国家财政能力与公共物品的供给”、“俄罗斯历史的经济统计”、“中国与日本的财政”、“中国经济史上的大震荡”、“亚洲内部不平等的地区差异”、“金融市场发展的比较研究：来自英国、美国与日本的经验”、“伊斯兰与经济发展”、“南亚”、“19世纪中国的白银与货币”、“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检测中国历史上的经济增长”、“铁路”、“亚洲及其超越”、“东南亚的量化研究”。公开讲座的主讲人是日本著名经济史学者齐藤修（Osamu　Saito），其主题是“大分流讨论中的经济增长与不平等：莫卧儿印度、斯图亚特英国与德川日本的比较”。这些讨论或讲座的主题囊括亚洲各地区、各国，同时也涵盖了当前国际经济史学的几乎所有的热点研究。正因为主题上的前沿性与专业性，每场讨论会与公开讲座上的讨论都异常热烈，甚至在某些讨论会上出现了激烈的辩论。最后，大会以圆桌讨论会的形式结束，并商定下次会议将于2015年在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尔举行。</p>
<p>　　此次大会的另一大特点，则是中国经济史已经成为了亚洲内外学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领域。专门以中国经济史为主题的分场讨论会就有4场，与中国相关的讨论会则有11场，两者占全部讨论会的近60%；另外，专论或涉及中国经济史的会议论文共计31篇，几近一半于全部会议论文。无论主题为何，这些分场讨论会与论文都集中体现了三个共同点。</p>
<p>　　第一、绝大多数的论文都将中国经济史的研究置于全球或亚洲这一整体史的背景下展开研究。有的学者是从全球货币史的角度来考察19世纪中国的货币金融史。更多的学者则是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重新审视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的诸多相面。第二、既然各国学者们的研究视野都是全球或亚洲这样的整体史，那么国际合作研究就成了各国学者展开中国经济史研究的重要方式。这次会议大多数有关中国经济史的论文都由数个国家、地区或数个研究机构的学者合作完成的。就主题来看，各国学者合作研究领域相当广泛，包括历史国民账户的重建、市场发展、生活水平、货币金融与价格、传统教育与人力资本、财政、中国经济史上的大波动、国际贸易以及中国经济史的理论问题等等。第三、在研究方法上，越来越多的会议论文坚持历史数据的系统整理与计量方法的有机结合。我们知道，在国际学界，统计学和计量经济学的方法运用于历史研究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用上述研究趋向的学者被统称为“历史统计学派”。他们对中国也做过许多经典的研究，比如甘博（Gamble）等人对19世纪后期以来的中国工资与生活水平的研究。当时，他们通过社会调查的形式，获取了大量的一手数据，在此基础上再结合统计学方法展开分析研究。可以说，他们是非常注重历史数据的系统整理与统计方法运用之间的有机结合。所以，他们的成果至今仍然是学者们不断引用的经典之作。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再次兴起“计量史学”或者“计量经济史”的热潮中，部分经济学背景出生的学者由于历史学功底不深，所以在研究中出现了以二手研究成果为基础，盲目运用统计或计量方法，不顾历史史实的浮躁学风，大大影响了计量经济史的健康发展。近来，在国际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为此，出现了经济学背景的学者与历史学背景的学者合作展开研究的新趋向，这势必让计量经济史的研究重新回到20世纪30年代的正规上来——即注重历史数据的的系统整理与计量方法运用的有机结合。这次大会中的部分论文就是这种有机结合的成果，比如学者在整理账册的系列数据的基础上，研究19世纪中国银钱比价，及其与工资的关系等问题；还有学者则系统计算科举时代的读书人数，进而量化传统的科举与教育制度对经济增长与个人收入的影响等等。</p>
<p>　　总而言之，无论通过大会的哪个方面，我们都能明锐的洞察到这样一个事实，中国经济史学在国际学界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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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西经济大分流：历史比较分析”国际学术研讨会纪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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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8 Mar 2013 01:31:34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专题述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经济]]></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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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经济学研究所　100084 　　18世纪在英国发生的工业革命，西欧成功突破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东亚等地发生了历史性的“大分流”，彻底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的格局，也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为什么工业革命发生于西欧？西欧有什么样独特的内生优势？西方为何兴起、东方为何停滞？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政治家们对于这一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一直有着极大的兴趣。近三十年来，人们越来越多地将东亚的经济发展置于一个较长时段的历史考察之中，对东西方经济史的比较研究日益深入。2000年前后，《Journal of Asia Studies》出版讨论专栏，彭慕兰、王国斌、李中清、李伯重、黄宗智等的论著与辩论相继展开，引发了影响国际学坛多学科的大讨论。十多年来，围绕“大分流”问题展开的激烈的学术辩论，在许多方面厘清了历史的真相和经济发展的本质，使人们得以更深刻地把握中西经济发展的大势。2012年8月29日至30日，“中西经济大分流：历史比较分析”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清华大学舜德楼举行。来自海内外的10多位著名专家学者，带来了近十余年来的新成果，检阅了世界经济史比较研究的最新学术进展。 　　比较研究是“大分流”讨论的起点和新视角的源泉。上世纪90年代学界对中国小农经济为什么不能向现代经济转化的问题的研究，即开始注重比较研究的方法。此后的探讨不仅围绕于东西方农业发展的比较，也延伸到技术、人口、制度、文化、区域经济、经济总量、产业结构、政府行为等多个比较层面。“大分流”争论的焦点问题是：为什么是英国、而不是其他国家最先发生了工业革命？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就是：为什么中国的经济发展在19世纪停滞了？这些问题不仅在置于东西方的“大分流”的比较视野时充满张力，在观察西欧和东亚内部各国之间发生的“小分流”时也同样发人深思。 　　密歇根大学校长Daniel Little教授以“What about Involution，evolution and revolution？”（中国农业：内卷、进化还是革命？）为题，对近20年来学术界对于“大分流”的讨论做了一个全面的回顾，并着重阐述了中西农业比较研究的最新进展和发展方向。黄宗智等认为明清时期中国面临着马尔萨斯危机和农业边际生产力下降。方行、李伯重、Thomas Rawski、Loren Brandt、彭慕兰、王国斌、李中清等学者分别从农业生产、人口、生活水平等不同角度批判驳斥了这种观点，认为在18世纪，中国的劳动生产力、人口增长率、生活水平与欧洲处于一个大体相当的水平。在制度方面，中国的制度对于商业是比较友好的。在生态环境方面，他评论了伊懋可（Mark Elvin）关于生态制约的研究。作为总结，他对“大分流”讨论的价值做出了评价，认为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分流”的讨论是有意义的：1.这场大讨论确定了东西方分流的时间是在现代化早期，而不是其他更早的时候或更晚的时候；2.对于中西方比较的时间概念、空间单位等都做了新的界定；3. 通过比较的方法，重新认识了中西经济史，对以往一些流行的观点做出了澄清和辨正。Little教授主张要用最新的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对中国经济史做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对于中国自身的发展道路要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对中国历史的了解也将对西方历史的研究发生重要的影响。他还提出对历史的偶然性、路径依赖、文明发展的历史多样性等的理解对于比较研究的重要意义，认为中国自己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其他国家的发展模式所不可取代的。 　　“为什么是英国？”英国工业革命成因之谜吸引了一代又一代学者的兴趣。牛津大学Robert Allen教授以“Economic Incentives and the Invention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经济刺激和工业革命的发明）为题，从技术创新的经济动因的角度回答了为什么工业革命在英国、而不是其他国家发生的问题。他认为，工资高昂、煤价低廉刺激了机器工业技术的发明和改进，从而导致工业革命最初在英国发生。15世纪以后，由于黑死病的流行，英国人口锐减，工资水平大幅提高，在客观上产生了节省劳动耗费的需要。与此同时，英国的煤炭蕴藏丰富，易于开采，导致能源价格低廉，使用机器的成本不高。这两种因素结合起来，就导致了劳动对资本的相对价格较高，人们有更强的经济激励去发明和使用节省劳动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如蒸汽机等。而在工资较低、煤炭资源不丰富的国家如法国，节省劳动的技术就不可能一经发明就立即得到采用。工业革命的最初成果——蒸汽机原来是高耗能的，在能源价格较高的国家使用起来并不经济。可是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蒸汽机不断改进，提高了效率，使得在其它国家采用蒸汽机也变得可行，于是工业革命才开始在19世纪中期以后扩散到世界各国。这种经济因素就支配着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技术发展阶段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也就形成了“大分流”的历史现象。 　　Allen教授所描绘的英国兴起的历史动因，其核心是人口的减少间接而戏剧性地导致了工业革命。很多学者曾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自发走上工业革命的道路，是因为明清时期中国人口过度膨胀所导致的“马尔萨斯陷阱”。然而，香港科技大学李中清教授以“Do Facts　Matter？——The Scholarship of Discovery and the Great Divergence”（重视数据：学术发现和大分流研究）为题，回顾了中国人口史研究，指出明清时期的中国并没有陷入“马尔萨斯陷阱”。他的研究结论建立在他创建的中国长期人口数据库的基础上。在他的学术生涯中，他建立了黑龙江双城人口、辽东旗人人口、内务府户口、满清皇族人口等数据库，并向学术界免费开放，对人口史和社会史的研究作出了重大的基础性贡献。他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史实是解释的基础，弄清史实是历史研究的前提。新的材料，新的数据库，新的发现在社会科学中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对这些新发现的分析、解释，能够带来对事物的新认识。在中西经济“大分流”的比较研究中，人口问题是一个重点。李中清教授利用他对于中国人口数据的坚实研究，推翻了传统观点，揭示了中国人口控制的微观机制，为“大分流”的讨论奠定了重要的事实基础。 　　著名经济史学家D.C.诺斯将有效率的制度和组织视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东西方经济“大分流”的讨论中，制度解释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斯坦福大学青木昌彦教授以“Institutions in China&#8217;s Economic Development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经济学研究所　100084</p>
<p>　　18世纪在英国发生的工业革命，西欧成功突破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东亚等地发生了历史性的“大分流”，彻底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的格局，也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为什么工业革命发生于西欧？西欧有什么样独特的内生优势？西方为何兴起、东方为何停滞？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政治家们对于这一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一直有着极大的兴趣。近三十年来，人们越来越多地将东亚的经济发展置于一个较长时段的历史考察之中，对东西方经济史的比较研究日益深入。2000年前后，《Journal of Asia Studies》出版讨论专栏，彭慕兰、王国斌、李中清、李伯重、黄宗智等的论著与辩论相继展开，引发了影响国际学坛多学科的大讨论。十多年来，围绕“大分流”问题展开的激烈的学术辩论，在许多方面厘清了历史的真相和经济发展的本质，使人们得以更深刻地把握中西经济发展的大势。2012年8月29日至30日，“中西经济大分流：历史比较分析”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清华大学舜德楼举行。来自海内外的10多位著名专家学者，带来了近十余年来的新成果，检阅了世界经济史比较研究的最新学术进展。</p>
<p>　　比较研究是“大分流”讨论的起点和新视角的源泉。上世纪90年代学界对中国小农经济为什么不能向现代经济转化的问题的研究，即开始注重比较研究的方法。此后的探讨不仅围绕于东西方农业发展的比较，也延伸到技术、人口、制度、文化、区域经济、经济总量、产业结构、政府行为等多个比较层面。“大分流”争论的焦点问题是：为什么是英国、而不是其他国家最先发生了工业革命？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就是：为什么中国的经济发展在19世纪停滞了？这些问题不仅在置于东西方的“大分流”的比较视野时充满张力，在观察西欧和东亚内部各国之间发生的“小分流”时也同样发人深思。</p>
<p>　　密歇根大学校长Daniel Little教授以“What about Involution，evolution and revolution？”（中国农业：内卷、进化还是革命？）为题，对近20年来学术界对于“大分流”的讨论做了一个全面的回顾，并着重阐述了中西农业比较研究的最新进展和发展方向。黄宗智等认为明清时期中国面临着马尔萨斯危机和农业边际生产力下降。方行、李伯重、Thomas Rawski、Loren Brandt、彭慕兰、王国斌、李中清等学者分别从农业生产、人口、生活水平等不同角度批判驳斥了这种观点，认为在18世纪，中国的劳动生产力、人口增长率、生活水平与欧洲处于一个大体相当的水平。在制度方面，中国的制度对于商业是比较友好的。在生态环境方面，他评论了伊懋可（Mark Elvin）关于生态制约的研究。作为总结，他对“大分流”讨论的价值做出了评价，认为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大分流”的讨论是有意义的：1.这场大讨论确定了东西方分流的时间是在现代化早期，而不是其他更早的时候或更晚的时候；2.对于中西方比较的时间概念、空间单位等都做了新的界定；3. 通过比较的方法，重新认识了中西经济史，对以往一些流行的观点做出了澄清和辨正。Little教授主张要用最新的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对中国经济史做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对于中国自身的发展道路要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对中国历史的了解也将对西方历史的研究发生重要的影响。他还提出对历史的偶然性、路径依赖、文明发展的历史多样性等的理解对于比较研究的重要意义，认为中国自己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其他国家的发展模式所不可取代的。</p>
<p>　　“为什么是英国？”英国工业革命成因之谜吸引了一代又一代学者的兴趣。牛津大学Robert Allen教授以“Economic Incentives and the Invention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经济刺激和工业革命的发明）为题，从技术创新的经济动因的角度回答了为什么工业革命在英国、而不是其他国家发生的问题。他认为，工资高昂、煤价低廉刺激了机器工业技术的发明和改进，从而导致工业革命最初在英国发生。15世纪以后，由于黑死病的流行，英国人口锐减，工资水平大幅提高，在客观上产生了节省劳动耗费的需要。与此同时，英国的煤炭蕴藏丰富，易于开采，导致能源价格低廉，使用机器的成本不高。这两种因素结合起来，就导致了劳动对资本的相对价格较高，人们有更强的经济激励去发明和使用节省劳动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如蒸汽机等。而在工资较低、煤炭资源不丰富的国家如法国，节省劳动的技术就不可能一经发明就立即得到采用。工业革命的最初成果——蒸汽机原来是高耗能的，在能源价格较高的国家使用起来并不经济。可是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蒸汽机不断改进，提高了效率，使得在其它国家采用蒸汽机也变得可行，于是工业革命才开始在19世纪中期以后扩散到世界各国。这种经济因素就支配着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技术发展阶段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也就形成了“大分流”的历史现象。</p>
<p>　　Allen教授所描绘的英国兴起的历史动因，其核心是人口的减少间接而戏剧性地导致了工业革命。很多学者曾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自发走上工业革命的道路，是因为明清时期中国人口过度膨胀所导致的“马尔萨斯陷阱”。然而，香港科技大学李中清教授以“Do Facts　Matter？——The Scholarship of Discovery and the Great Divergence”（重视数据：学术发现和大分流研究）为题，回顾了中国人口史研究，指出明清时期的中国并没有陷入“马尔萨斯陷阱”。他的研究结论建立在他创建的中国长期人口数据库的基础上。在他的学术生涯中，他建立了黑龙江双城人口、辽东旗人人口、内务府户口、满清皇族人口等数据库，并向学术界免费开放，对人口史和社会史的研究作出了重大的基础性贡献。他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史实是解释的基础，弄清史实是历史研究的前提。新的材料，新的数据库，新的发现在社会科学中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对这些新发现的分析、解释，能够带来对事物的新认识。在中西经济“大分流”的比较研究中，人口问题是一个重点。李中清教授利用他对于中国人口数据的坚实研究，推翻了传统观点，揭示了中国人口控制的微观机制，为“大分流”的讨论奠定了重要的事实基础。</p>
<p>　　著名经济史学家D.C.诺斯将有效率的制度和组织视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东西方经济“大分流”的讨论中，制度解释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斯坦福大学青木昌彦教授以“Institutions in China&#8217;s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比较视野下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制度）为题，在中日比较的视野下探讨了东亚经济发展“小分流”的制度成因。长期以来，世界经济史比较研究总是将东亚和西方作为比较的对象，而青木昌彦教授通过研究指出，同样是以农业为主导的经济体，在东亚地区内部的中国、日本和韩国之间实际上也存在着非常大的区别。青木教授从农业税收和土地合约的执行入手，来比较中日农业制度体系的差异。他认为中国金字塔式的官僚机构对农村的控制力不强，合约的执行依靠的民间或半官方的中介机构，例如宗族、商团、租栈、官督商办等组织或体制。此外，儒家意识形态、社会关系的声誉机制也帮助了合约的执行。在日本，幕府对大名、大名对地方有很强的控制，是一种网格状的统治结构，官方与民间相互包络，形成了广泛的控制和联系；民间则通过一种会员制度（membership system）来促进合约的执行。中日两国在合约执行方面不同的制度遗产在19世纪对中日两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中国，因为地方中间势力的强大，就影响到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经济的形成，使中国向现代经济制度的转变经历了长期的过程。毛泽东时代对意识形态的强调，可能与靠儒家文化促进合约执行的历史有关。权贵资本主义与中国历史上的官商结合的制度传统也有很深的渊源。同样由于历史遗产的作用，日本向现代政府制度的转化速度快于中国，会员制度也加快了日本的公司制度转型。青木昌彦教授的制度分析包括了国家角色、税收制度、国家与社会经济团体的关系、文化背景等。他认为这些历史遗留的制度因素延缓了中国经济的现代化转型。</p>
<p>　　清华大学龙登高教授以“Continuous Reinforcement of the Resource Allocation Centered on Land Property: the Land Transaction System in Pre-Modern China”（强化以地权为轴心的资源配置：近世中国的土地交易体系）为题，展示了从汉代到1957年公社化运动前夕中国传统土地交易制度的演变和多样性及其历史意义。他分析了历史上各个地区留存下来的地权交易契约中显示出来的产权观念，解释了胎借、典、押、抵、活卖、绝卖、回赎、找价、租佃、押租制、田底权、田面权等中国特有的土地交易形式和产权形式。中国传统土地制度中的交易合约一般是在民间习惯的制约下自我执行的，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直到20世纪50年代不断升级的革命运动中才被强制性地改变。从宋代到清代，随着土地交易形式和产权形式的多样化，土地日益成为传统农业社会的一种金融工具，小农家庭可以利用各种土地交易形式获得资金以帮助维持农业和其家庭的再生产。他指出，传统农业社会是以土地为轴心配置资源和运行市场的，而现代经济是以资本为轴心的。如果以土地为轴心配置资源的方式越来越得到强化的话，那么它向现代经济的转化的障碍就可能越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经济制度在当时就是落后的、没有活力的，事实恰恰相反，在当时的约束条件下，传统经济制度是具有活力的，推动着经济不断发展，尽管没有向现代经济发展，没有向其异质因素——资本——转化。制度变迁往往发生在那些急需变革、而变革成本又较低的边缘地区，而那些政治经济较为稳定的国家，因原有制度的有效性，变迁的动力不强。这或许可以解释中国为什么没有像西欧那样自发地走上现代化道路。</p>
<p>　　一种经济制度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组织与之配合，就无法在一个经济体中有效地建立起来。社会组织不仅是制度运行的背景，也会型塑制度的变迁过程。剑桥大学Joseph McDermott教授以“What Weber,Freedman,and Pomeranz Did Not Know about the Ancestral　Hall”（韦伯、弗里德曼和彭慕兰不曾了解的宗祠）为题，讨论了徽州地区的宗祠和族谱，着重分析了中国传统宗族组织的金融功能，并比较了中日不同的金融组织形式对近代金融制度转型的影响。在明清时代，由于政府有意压制佛教寺院的社会势力，农村社会的宗祠显著增多，成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生活的新中心。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务农休闲，教育医疗，多种功能系于一身。除此之外，宗祠还有一种为过去的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所未曾注意到的经济功能，即向地方社会提供小额信贷的金融功能。通过提供不同等级的地位待遇，宗祠向不同财富水平的成员收取数额不等的公银以最大限度地筹集资金。借助强化宗族认同，宗祠增强了宗族成员之间的诚信水平，并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和经商活动给予信贷支持。此外，宗祠还对非本族成员发放贷款，从而成为中国农村重要的民间草根金融机构，证明“以钱生钱”的资本主义法则在普通的中国农民中也能自发地产生。然而，宗祠金融的资本规模比同时代中国城镇的典当、钱庄等专业金融机构的资本规模小得多，提供的服务种类和范围也要小得多。比起欧洲近代前期城市金融业者的专业化程度和经营水平，中国必定远远落后。但是一个更适当的比较对象其实是中国的近邻日本。江户幕府允许寺院发挥金融功能，尽管它削弱了寺院其他方面的社会功能。在幕府的支持下，寺院金融的回款率上升、违约诉讼减少，进而使寺院成为一个更为安全的存款机构和相对独立的营利性的银行，贷款利率因而得以降低，大大有利于城乡居民从事商业活动。明治维新时期，经过20年的磨合，江户寺院金融的制度遗产被现代世俗银行所继承，为日本的工业化奠定了金融基础。由于中国宗祠的金融运营功能不及日本寺院，近代以前的中国民间借贷利率差不多是日本的两倍。但这两种制度的优劣不能仅仅从现代人的角度来评判，因为当时的徽州商人也曾因相对于政府的自治地位而受益，并取得过极大的经济成功。中日两国民间金融的制度遗产的历史差异也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东亚国家之间的“小分流”。</p>
<p>　　诺斯将文化归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和负面影响，也是解释东西方“大分流”的重要维度。美国乔治梅森大学Jack Goldstone教授以“Cultural Foundations of Technological Change in Europe vs.Asia”（亚洲与欧洲技术更新的文化根基）为题，探讨了东西经济大分流的文化制约因素。他根据“加州学派”的研究成果指出，在1500年前后，在气候、贸易、制造业、生活水平、人口、科学、宗教、税收、国际关系等诸多方面，东亚地区至少是不逊于欧洲的表现的。然而在1500到1800年间，中国和欧洲都发生了一些经济和政治上的危机。大部分政府是以保守的方式来应对危机，只有西欧走上了不同的路径，并出现了近代技术和科学知识，于是引起了东西方经济的“大分流”。Goldstone教授指出了对大分流的经济解释的局限性，转而强调工业革命得以发生的科学文化基础。他认为没有对知识传播和自由创造的宽容态度，近代科学的发展就是不可能的；而没有对创业活动的积极支持，技术知识的广泛应用也是不可想象的。政治、经济、认知、文化等因素都是决定工业革命最终发生的偶然性因素，其中，地理大发现、阿拉伯世界科学知识的传入等都对欧洲人新的价值观的形成产生巨大的影响。欧洲和东亚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欧洲的科学和信仰的关系更为紧密，当科学的进步会在信仰上带来很大的变化时，信仰体系也会相应改变；反之，如果像中国传统思想那样，信仰体系有充分的弹性去调整，不容易被改变，那么工业革命也不会发生。</p>
<p>　　在东西方比较研究中，区域经济的比较是一个热门的实证领域。由于经济区域是比国家更好的比较单位，而且因目标更加集中，研究更加深入，在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等经济指标的估计上能够得出更具体可靠的结果。荷兰莱顿大学包乐史（Leonard Blussé）教授以“Rhine and Yangzi, a Great Divergence？ The Lower Yangziand Rhine Basin Compared:1350-1850”（莱茵和长江大分流？——长江下游和莱茵河流域的比较（1350—1850年））为题，比较了莱茵河盆地和长江中下游城市集群在19世纪中期以前的发展。他指出莱茵河盆地和长江中下游城市的相似之处有以下几点：1.从13世纪开始，在这两条河流流域都形成了富有经济活力的城市群，将当地经济与全球经济紧密联系起来，分别成为了中国和欧洲经济发展的引擎；2.这两条河流两岸在许多经济领域都存在着相似的行为，如纺织生产的传统、挖掘运河的工程等，因此莱茵河下游的荷兰人被称为“欧洲的中国人”；3.长江中下游的中心城市如武汉，和莱茵河中游的德国城市具有同样的区域经济地位。包乐史教授认为，在经济史研究中除了要研究最重要的中心海港城市之外，还要研究另外一些海港城市，它们能够将外海和内陆腹地有效地连接起来。要城镇和腹地的关系，就要研究城镇如何从周边农村获得商品的供给，如何向农村施加其影响。这种区域经济模式与施坚雅提出的中心地层级理论非常相似。与19世纪英国伦敦“一城独大”的现象不同的是，莱茵河流域与长江中下游地区都是以城市集群为区域经济发展的特征。尽管英国最先发生了工业革命，但上述两个区域在19和20世纪后期快速的经济发展与它们早期的城市经济发展是分不开的。</p>
<p>　　许多学者认为中国经济的历史遗产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香港科技大学讲席教授、清华大学教授李伯重则主张历史遗产促进、而不是阻碍了中国长江三角洲现代经济的发展。他以“Why does the Theory of the Great Divergence Matter？——Taking the Case Study of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Yangzi Delta”（为何大分流学说如此重要？——基于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史研究）为题，从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的角度比较了19世纪早期长江三角洲地区与荷兰的经济发展。他在最近出版的《中国的早期近代经济——1820年代华亭-娄县地区GDP研究》中运用19世纪江苏松江府（今上海附近）的资料，分析了1823-1829年间华亭-娄县地区的GDP。如果将长江三角洲作为单个经济体来计算的话，它今天已经是世界第9大经济体，比韩国、意大利、墨西哥、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经济总量都大。但是仅仅在30年前它还是一个非常贫困的地区。这种历史性剧变的根源，还要到历史中去寻找。李伯重教授将这项研究的结果和荷兰学者Jan Luiten van Zanden对19世纪早期荷兰经济的研究结果比较，发现1820年代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和荷兰经济一样，已经不再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经济，而是一个以工商业为主的经济，为后来的经济起飞提供了重要的基础。</p>
<p>　　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经济发展的比较是建立在经济总量数据估计的基础研究工作之上的。德国Muenster大学Martin Uebele教授以“German Long Growth Since 1500 in the Context of the Great Divergence”（在大分流背景下德国1500年以来的长期增长）为题，通过估计1500至19世纪中期德国的GDP，考察了大分流背景下德国的长期经济增长。他根据当时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估计真实工资，根据当时的报道估计农村的雇佣结构，并以经济学关于消费、劳动力市场等方面的假设建构了数学模型，最后得出1800-1850年间的年增长率大约为0.7%。</p>
<p>　　政府行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一个经久不衰的研究主题。韩国岭南大学车明洙教授以“State Famine Relief as a Cause of the Great Divergence: Evidence from a Vassal State of China“（大分流原因之一的政府饥荒救济：来自中国藩属的证据）为题，在中国与朝鲜的比较视野中研究了两国的灾荒赈济和赋税蠲免制度，通过数据分析得到了预期之外的结果。表面上来看，国家赈济似乎是好事，但是车教授用有关的数据资料进行回归分析，认为从长远来看会产生非预期的结果，即阻碍农业经济的长期增长。他从三点来解释数据分析所反映的结论：1.国家赈济会减少家庭的储蓄；2.会降低农民发展手工业的动机，不利于农村的工业化；3.会减缓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车明洙教授认为，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扮演过多的角色或许是阻碍中朝两国走向现代化的原因之一。</p>
<p>　　研讨会后举行了“社会经济史译丛”新书发布会，Robert Allen教授、包乐史教授、Jack Goldstone教授分别介绍了他们的著作《近代英国工业革命揭秘》、《看得见的城市》、《为什么是欧洲？》的主要内容，著作中译本的译者介绍了著作的学术意义和翻译情况。Peter Nolan教授的《中国的崛起与俄罗斯的衰落》一书的译者也向读者进行了推介。该丛书由龙登高教授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p>
<p>　　本次“大分流”国际研讨会由龙登高与白重恩教授等联合发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主办，国际经济学会、中国经济史学会、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清华大学经济史研究中心协办。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教授、清华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李伯重教授致开幕辞。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四川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与来自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日本、韩国等地的海外学者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交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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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敦煌寺院财务结算浅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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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0 Mar 2013 02:54:48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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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敦煌]]></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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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210097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对敦煌寺院应在帐的结构、作用、意义等问题进行了辨析，指出应在帐是敦煌寺院年度财务结算时制作的一类独立财务文书，它对四柱帐予以了补充，也是寺院向负债的僧俗百姓和常住斛斗执掌者追征缺欠的依据。应在帐的使用是当时寺院财务管理制度趋于严密的重要表现。 　　关键词：敦煌　寺院　应在帐　财务结算 　　敦煌寺院的财务文书种类丰富，包括入历、破历、四柱式入破历算会牒、领得历、交割点检历等多种形式。对这些财务文书及其所反映的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学界已经有大量研究。近年，王祥伟的《敦煌文书关于“四柱结算法”外欠帐务的两则资料》一文，又对四柱结算法如何记载外欠帐务以及外欠帐务如何滚存入下一会计年度结算的一般规则进行了剖析。[①]本文试以记载敦煌寺院外欠帐务的应在帐为主要对象，对应在帐的结构、作用和意义等问题略作探讨，以进一步说明寺院外欠帐务的结算和管理制度。敬请专家教正。 　　一、应在帐的结构 　　应在或称应在人上欠、应在人上。敦煌寺院财务文书中的应在帐有P．3881背《宋太平兴国六年（981）正月一日某寺招提司算会应在人上欠》、S．6237《9世纪末或10世纪某寺算会应在人上欠》及S．4452《后晋开运三年（946）某寺算会破除外见存历稿》等4件。首先，我们逐件对其结构进行剖析，迻录文书如下： 　　P．3881背《宋太平兴国六年（981）正月一日某寺招提司算会应在人上欠》 　　1、太平兴国六年庚辰岁正月一日，徒众就众堂算会招提司惠觉 　　2、年课及前掌（帐）回残斛斗纸布褐什物等应在人上欠 　　3、准掌（帐）尾，麦壹伯壹拾玖硕叁斗：陆硕柒斗，戌年在贺祐奴 　　4、叁硕肆头（斗），亥年在贺祐奴；贰拾叁硕，子年在樊保富；贰拾硕 　　5、丑年在樊保富；贰拾壹硕陆斗，寅年在樊保富；贰拾肆硕 　　6、陆斗，寅年在王再德；贰拾硕□（卯）年在樊保富 　　7、准掌（帐）尾，粟 　　8、准掌（帐）尾，麻玖拾壹硕壹斗：内叁拾陆硕伍斗，付都师住员；陆 　　9、斗，在僧福昌；叁硕，在氾僧正；壹硕伍斗，在押衙氾善俊；柒斗，在 　　10、应浄；肆斗，在应集；两硕玖斗，在马孔目；壹硕肆斗，在程僧正；（后略）[②] 　　这件某寺应在帐的尾部不完整，存18行。起首部分（第1、2行）交代了算会的时间、地点、参与者、执掌僧的寺职、法名等内容，与四柱帐起首的构成要素基本一致。两者的差别在于，本件没有具列当年收入的“年课及前掌（帐）回残斛斗纸布褐什物等”的总数、分类数，却突出了“应在人上欠”一语。这表明，本件算会的对象不是某寺全年的收支情况，而是各种应在而未在的欠帐。收支情况应该已经在四柱帐中点算完毕。所以，应在帐与四柱帐的性质明显不同。 　　文书从第3行开始记载具体的欠帐情况。记帐时，首先按粮食品种（麦、粟、黄麻等）分类，每类之下又按时间先后和人头依次条列，分类帐直接控制相应的明细帐，眉目清晰。其中，粟类下为空白，可能无外欠则不记。根据本件文书可以大致归纳其书式如下： 　　① 某年月日，某寺徒众就某处算会，某人年课及前帐回残斛斗什物等，应在人上欠： 　　② 准帐尾，某斛斗若干：[内]若干，[某年]在某人；若干，[某年]在某人 　　③  …… 　　（后缺） 　　又S．6237《（9世纪末或10世纪）某寺算会应在人上欠》 　　（前略） 　　9、年欠在张义全。 柒硕叁斗欠在张全全。壹拾 　　10、贰硕六斗，子年在马养奴。 贰拾叁硕捌斗，子 　　11、年欠在张义全。准帐尾，粟：伍硕叁斗伍升，在阳 　　12、员信。 壹硕叁斗，在王义通。 肆硕玖斗，在令狐荣 　　（中略） 　　17、准帐尾，黄麻： 玖斗叁升在杨员信。 伍斗陆升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210097</p>
<p>　　<strong>内容提要：</strong>本文主要对敦煌寺院应在帐的结构、作用、意义等问题进行了辨析，指出应在帐是敦煌寺院年度财务结算时制作的一类独立财务文书，它对四柱帐予以了补充，也是寺院向负债的僧俗百姓和常住斛斗执掌者追征缺欠的依据。应在帐的使用是当时寺院财务管理制度趋于严密的重要表现。</p>
<p>　　<strong>关键词：</strong>敦煌　寺院　应在帐　财务结算</p>
<p>　　敦煌寺院的财务文书种类丰富，包括入历、破历、四柱式入破历算会牒、领得历、交割点检历等多种形式。对这些财务文书及其所反映的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学界已经有大量研究。近年，王祥伟的《敦煌文书关于“四柱结算法”外欠帐务的两则资料》一文，又对四柱结算法如何记载外欠帐务以及外欠帐务如何滚存入下一会计年度结算的一般规则进行了剖析。[①]本文试以记载敦煌寺院外欠帐务的应在帐为主要对象，对应在帐的结构、作用和意义等问题略作探讨，以进一步说明寺院外欠帐务的结算和管理制度。敬请专家教正。</p>
<p>　　<strong>一、应在帐的结构</strong></p>
<p>　　应在或称应在人上欠、应在人上。敦煌寺院财务文书中的应在帐有P．3881背《宋太平兴国六年（981）正月一日某寺招提司算会应在人上欠》、S．6237《9世纪末或10世纪某寺算会应在人上欠》及S．4452《后晋开运三年（946）某寺算会破除外见存历稿》等4件。首先，我们逐件对其结构进行剖析，迻录文书如下：</p>
<p>　　P．3881背《宋太平兴国六年（981）正月一日某寺招提司算会应在人上欠》</p>
<p>　　1、太平兴国六年庚辰岁正月一日，徒众就众堂算会招提司惠觉</p>
<p>　　2、年课及前掌（帐）回残斛斗纸布褐什物等应在人上欠</p>
<p>　　3、准掌（帐）尾，麦壹伯壹拾玖硕叁斗：陆硕柒斗，戌年在贺祐奴</p>
<p>　　4、叁硕肆头（斗），亥年在贺祐奴；贰拾叁硕，子年在樊保富；贰拾硕</p>
<p>　　5、丑年在樊保富；贰拾壹硕陆斗，寅年在樊保富；贰拾肆硕</p>
<p>　　6、陆斗，寅年在王再德；贰拾硕□（卯）年在樊保富</p>
<p>　　7、准掌（帐）尾，粟</p>
<p>　　8、准掌（帐）尾，麻玖拾壹硕壹斗：内叁拾陆硕伍斗，付都师住员；陆</p>
<p>　　9、斗，在僧福昌；叁硕，在氾僧正；壹硕伍斗，在押衙氾善俊；柒斗，在</p>
<p>　　10、应浄；肆斗，在应集；两硕玖斗，在马孔目；壹硕肆斗，在程僧正；（后略）[②]</p>
<p>　　这件某寺应在帐的尾部不完整，存18行。起首部分（第1、2行）交代了算会的时间、地点、参与者、执掌僧的寺职、法名等内容，与四柱帐起首的构成要素基本一致。两者的差别在于，本件没有具列当年收入的“年课及前掌（帐）回残斛斗纸布褐什物等”的总数、分类数，却突出了“应在人上欠”一语。这表明，本件算会的对象不是某寺全年的收支情况，而是各种应在而未在的欠帐。收支情况应该已经在四柱帐中点算完毕。所以，应在帐与四柱帐的性质明显不同。</p>
<p>　　文书从第3行开始记载具体的欠帐情况。记帐时，首先按粮食品种（麦、粟、黄麻等）分类，每类之下又按时间先后和人头依次条列，分类帐直接控制相应的明细帐，眉目清晰。其中，粟类下为空白，可能无外欠则不记。根据本件文书可以大致归纳其书式如下：</p>
<p>　　① 某年月日，某寺徒众就某处算会，某人年课及前帐回残斛斗什物等，应在人上欠：</p>
<p>　　② 准帐尾，某斛斗若干：[内]若干，[某年]在某人；若干，[某年]在某人</p>
<p>　　③  ……</p>
<p>　　（后缺）</p>
<p>　　又S．6237《（9世纪末或10世纪）某寺算会应在人上欠》</p>
<p>　　（前略）</p>
<p>　　9、年欠在张义全。 柒硕叁斗欠在张全全。壹拾</p>
<p>　　10、贰硕六斗，子年在马养奴。 贰拾叁硕捌斗，子</p>
<p>　　11、年欠在张义全。准帐尾，粟：伍硕叁斗伍升，在阳</p>
<p>　　12、员信。 壹硕叁斗，在王义通。 肆硕玖斗，在令狐荣</p>
<p>　　（中略）</p>
<p>　　17、准帐尾，黄麻： 玖斗叁升在杨员信。 伍斗陆升</p>
<p>　　18、在福定。 伍斗肆升在佛帐。 壹硕肆斗在晏</p>
<p>　　（中略）</p>
<p>　　28、斗在朱员住。 贰硕捌斗，亥年在张义全。 贰硕捌</p>
<p>　　29、斗，亥年在张全全。 贰硕捌斗，子年在马养奴。 贰硕</p>
<p>　　30、捌斗，子年在张义全。 柒斗，在西宅马苟子。 柒斗[在]</p>
<p>　　31、阴寅子。 六斗在道明。 贰斗，在法凝。 叁斗，在愿护</p>
<p>　　32、肆斗，在福定。 肆硕捌斗捌升壹抄，在弁捷。（后空）[③]</p>
<p>　　本件首尾残缺，原题佚失。但根据其措词、内容可以判断为“应在人上欠”帐，故笔者赞同《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的拟题。在记帐时，与上件应在帐一样，本件也是以斛斗为纲，分类记录，并且所记欠帐的时间也跨越了数年（三年以上）。这些外欠帐务应该不是产生于同一会计年度，而是作为以往没有清缴的缺欠，被继续计入了下个会计年度的应在帐。与上件应在帐不同的是，本件在斛斗种类下直接记载细目帐，而没有分类帐。最后，根据本件的残存部分可以将其一般书式归纳如下：</p>
<p>　　②【某年月日，某寺徒众就某处算会，某人年课及前帐回残斛斗什物等，应在人上欠：】</p>
<p>　　②准帐尾，某斛斗：若干[某年]在某人。若干，【某年】在某人</p>
<p>　　③ ……</p>
<p>　　（后缺）</p>
<p>　　又S．4452《后晋开运三年（946）某寺算会破除外见存历稿二件》</p>
<p>　　（一）</p>
<p>　　1、开运叁年丙午岁二月十五日，当寺徒众就中院算会</p>
<p>　　2、癸卯年直岁保集应入诸司斛斗苏油布緤等，一周</p>
<p>　　3、年破除外见存</p>
<p>　　4、准帐尾，麦叁石陆斗，欠在保集</p>
<p>　　5、准帐尾，粟肆硕柒斗，欠在保集。  准帐尾，油贰斗</p>
<p>　　6、叁升一抄，欠在保集。  准帐尾，黄麻叁硕</p>
<p>　　7、陆斗，欠在保集。  准帐尾，豆肆硕贰斗</p>
<p>　　8、欠在保集。  准帐尾，布六尺，欠在保集。</p>
<p>　　9、准帐尾，麦两[石]六斗，粟两石七斗，僧政法律徒</p>
<p>　　10、众矜放保集用</p>
<p>　　（二）</p>
<p>　　1、开运三年丙午岁三月一日，当寺徒众就中院算会，甲辰年</p>
<p>　　2、直岁福信应入诸司斛斗油面布緤等，一周年破除</p>
<p>　　3、外见存：</p>
<p>　　4、准帐尾，麦肆石五升，欠在福信。  准帐尾，粟肆石</p>
<p>　　5、叁斗，欠在福信。  准帐尾，油贰斗玖（肆）升，欠在福信。</p>
<p>　　6、准帐尾，黄麻两（壹）石贰升，欠在福信。  准帐尾，豆</p>
<p>　　7、叁硕壹斗，欠在福信。  准帐尾，布緤贰拾贰尺，</p>
<p>　　8、欠在福信。  准帐尾，麦肆石五斗，粟肆石三</p>
<p>　　9、斗，伏缘都师造簷一年周新（辛）苦，和尚及徒</p>
<p>　　10、众矜放福信。[④]</p>
<p>　　这两件文书的原题中均有“破除外见存”的字样，但是根据其记帐形式、内容和用语判断，它们实际不是现存帐而是应在帐。在记载欠帐时，这两件也是按照斛斗品种分类列计。但是，与前揭应在帐又不同，它们只有分类帐而无明细帐，所有缺欠都记录在了本财务年度直岁的名下。并且，两件算会的时间断限为一年，可见应在帐既可以专计一年的欠负，也可以通计数财务年度。根据这两件文书，可以将其一般书式完整地归纳如下：</p>
<p>　　1、某年月日，某寺徒众就某处算会，某年某人应入斛斗什物等，破除外见存（应在人上欠）</p>
<p>　　2、准帐尾，某斛斗若干，欠在某人；……</p>
<p>　　3、准帐尾，某斛斗若干，徒众等矜放某人</p>
<p>　　需要补充的是，由于这两件文书保存完整，于是在文书末尾可以看到，寺院放免本财务年度管理者部分斛斗，以作为其一年辛苦执作的抵偿的内容。这是否是应在帐的普遍格式，只能有待于更多文书的佐证。</p>
<p>　　综合以上分析，虽然这四件应在帐在形式或内容上存在着若干差异，我们仍然可以钩稽出它们的共同要素，即从内容上看，应在帐所处理对象的性质一致：专门记载寺院应收而未收，欠在他人身上的帐目，这与四柱帐综合记录收支、结余情况存在着明显差别；从形式上看，应在帐有独立的结构——其起首部分一般记载了算会的时间、地点、参与者、算会内容等。其次，基本上固定地采用了“准帐尾，某斛斗若干，某年在某人”的格式书录欠负（个别措辞有增省）。那么，将它们单独归为一类帐历文书，庶几可之。</p>
<p>　　<strong>二、四柱帐的“应及见在”柱再析</strong></p>
<p>　　应在帐与寺院每财年的结算总帐——四柱帐具有重要关联。关于四柱帐的体例和内容，唐耕耦、杨际平、韩国磐诸位先生进行过深入研究，为理解四柱帐奠定了基础。[⑤]这里，先有必要对四柱帐的第四柱“应及见在”再略作赘述，以便探究应在帐的内涵。</p>
<p>　　简言之，四柱帐是由前帐回残、自年新附入、破除和应及见在四部分构成。根据P．2049背《后唐同光三年(925)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保护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牒》及同卷《后唐长兴二年（931）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牒》两例完整的四柱帐，敦煌寺院四柱帐的第四柱“应及见在”一般由应及见在的总数即结余总数和分类数构成。据《唐开元十年（722）西州长行坊牒为应在、见在死畜皮物数事》云：“长行坊合闰五月廿五日长行死驼、马、驴、牛、骡、羊皮后尾、筋、脑、羊□、紧膜应在及见在总贰阡伍伯壹拾伍斤张半。”[⑥]由此可知，“见在”和“应在”是两种并列的项目。又财务帐中凡“在人者并无可科征，属官者悉不任货卖，但存名额，虚挂簿书。大抵钱谷之司，皆耻财物减少，所以相承积累，不肯涤除，每当计奏之时，常充应在之数。”[⑦]那么相对于“见在”，“应在”就是结余中的欠，即应收而没有收回的欠帐。例如P．3841背《唐开元二三年·沙州会计历》记载到：“壹伯玖疋玖尺玖寸杂州小練，和籴库应在，前典刘庆欠。”[⑧]据此推断，四柱帐中的结余数额理论上应该包括了“见在”和“应在”两项内容。[⑨]如P．2763背+P．2654背+P．3446背《吐蕃巳年七月十三日沙州仓曹典赵琼璋上勾覆所春夏季勾帐牒》：</p>
<p>　　（前略）</p>
<p>　　会辰年十二月卅日□□同，谦。</p>
<p>　　贰      柒  叁</p>
<p>　　23、肆阡贰伯玖拾壹硕贯零捌斗伍胜柒合玖勺柒伯叁拾文应见在，前帐：</p>
<p>　　同</p>
<p>　　24、贰阡贰伯壹拾玖硕伍斗玖胜青小麦。</p>
<p>　　肆</p>
<p>　　37、壹拾玖硕叁斗，诸人贷便应在：</p>
<p>　　同                同</p>
<p>　　38、壹拾柒硕肆斗麦，贰硕粟。</p>
<p>　　同</p>
<p>　　39、贰硕麦，十月廿三日牒，贷吐蕃监使软勃匐强。</p>
<p>　　同</p>
<p>　　40、捌硕肆斗麦：十一月七日，贷监部落使名悉思恭</p>
<p>　　叁      叁  叁</p>
<p>　　47、肆阡贰伯捌拾贰硕贯零肆斗伍胜柒合玖勺柒伯叁拾文钱，见在：（后略）[⑩]</p>
<p>　　这件吐蕃统治敦煌时期官府勾帐牒的基础是典型的四柱帐。勾官是在既成的四柱帐上，依据相关案、历，进行勘会，而后形成了勾帐。以上节录了勾帐的第一柱“应见在，前帐”部分。文书第37—46行为“贷便应在”；第47—61行为前帐“见在”。根据四柱帐的制作规则，下一会计年度的“前帐回残”直接承袭自上一会计年度的“应及见在”，它们的实际内容一致。那么，沙州仓曹辰年四柱帐的“应及见在”柱就应该明确分析了应在项和见在项，真正是名实相符。</p>
<p>　　唐耕耦先生曾研究过一件特殊的四柱帐，即P．4957《申年（？）诸色入破历算会牒残卷》，该牒在第四柱“破用外应见在”后又专辟“应在人上”一柱记录未收回的欠帐。他据此指出，入破历文书第四柱“结余部分有两种情况，一，结余的都是现在的实物，名之为应见在；二，结余的部分分为见在实物和未收回的欠债，分别名之为应见在，应在人上，用两柱表示。”[11]但是，由于这件算会牒的“应在人上”柱的内容残缺，它与“破用外应见在”柱中各类斛斗的数据无法比较，这两柱究竟是平行关系抑或包含其中仍可思考。</p>
<p>　　另BD﹒11578《诸色破历（拟）》也值得注意：</p>
<p>　　（前缺）</p>
<p>　　1                    ]        叁帖纸</p>
<p>　　2                    ]        应在人上：</p>
<p>　　3                    ]  叁硕玖斗粟已上在张[</p>
<p>　　4                              ]贰斗                         </p>
<p>　　5                ]      叁升半已上缘文谦</p>
<p>　　6                ] □ 矜放</p>
<p>　　7                      ]麻？豆？纸等诸色破除外见在：</p>
<p>　　8                 ]硕贰斗捌升</p>
<p>　　9           ]斗捌升白面   贰拾陆硕柒斗陆</p>
<p>　　（后缺）[12]</p>
<p>　　这件入破历文书残损严重，笔者以为其残存部分正相当于四柱帐的第四柱“应及见在”。由于它将“破除外”（即结余）分为应在人上和见在两柱，形成五柱。本件证明敦煌寺院入破历文书中确有将“应及见在”柱一析为二，应在与见在分别列记的实例。</p>
<p>　　但是，目前所知的大部分敦煌寺院四柱帐对“应在人上欠”内容都没有直观反映，将“应及见在”柱一析为二极为少见。这里可以试做两种推测：其一，寺院在某会计年度内做到了收管稳妥，不存在外欠帐务。但实际上，敦煌寺院常住斛斗的非理破损情况普遍存在。僧人通过借贷、挪用等手段侵蚀常住斛斗。[13]租赁寺院油梁、碾磑、厨田经营的梁户、磑户等人户时常拖欠梁课、磑课、田收等租课。[14]寺院从事的高利贷经营中也存在未收回的举本。如P．3234背《甲辰年二月后净土寺东库惠安、惠戒手下便物历》是净土寺944年的贷便帐目，其中记录该寺当年内曾向71人次放贷，除7人次为无偿借便外，尚有1.85硕的举本没有收回[15]。这些举本来自于本寺的东库、西仓。但是在《净土寺甲辰年（944）正月一日以后直岁惠安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稿》中，东库、西仓的破用部分却没有相关支出记录。[16]或者这部分斛斗被默认为当年支出、当年即全部收回，而不再赘辞。实际情况却是，部分举本并未及时收回。既然它们在支出中没有反映，在结余中也不会有所反映，否则结算时就难以做到帐面平衡。由此，第二种可能就是敦煌寺院四柱帐的“应及见在”柱存在着应在与见在混杂不分，甚至不计“应在”的情况。又据《桂苑丛谈》“太尉朱崖辩狱”条记载，李德裕出镇浙右时，润州甘露寺就因常住什物交割不实而引致了一起狱讼，其中略云：“居寺者乐于知事，前后主之者积年已来，空交分两文书，其实无金。”[17]该寺在财务结算中就长期存在着帐目与实际交割不符的情形。这个案例也可以为以上分析的第二种可能做一注脚。</p>
<p>　　<strong>三、应在帐的作用</strong></p>
<p>　　根据上述情况推测，归义军时期敦煌寺院四柱帐中没有言明，甚至未予计入的外欠帐目则有必要留待其他的帐历进行处置，这就涉及到应在帐的作用问题。</p>
<p>　　笔者以为，从形式、内容上分析，应在帐正是针对四柱帐“应及见在”柱所作的补充说明。其一，应在帐本身有完整的结构，这表明它是独立的算会文书。其二，应在帐的制作时间也在年末岁首，即形成于寺院年终结算和执掌者交割之同时或之后（P．3881背记载：“准掌（帐）尾，麻玖拾壹硕壹斗，内叁拾陆硕伍斗，付都师住员”）。其三，在具体条列缺欠斛斗数额时，应在帐固定地采用了“准帐尾”这一术语。何为“帐尾”？郭道扬先生指出，宋代会计用语中，旧管又叫帐尾，帐尾的叫法与结帐中“割尾”的作法有关。[18]方宝璋先生也指出，“宋代把某种帐籍的期末结存称为‘帐尾’、‘历尾’等。”[19]由此，“帐尾”这一会计术语至少在五代就已使用；所谓旧管或末期结存就相当于敦煌寺院四柱帐的“应及见在”柱。而且，应在帐又是专门记录寺院的外欠帐目，言四柱帐所未言。所以，就文书制度层面而言，应在帐起到了对四柱帐，尤其是其中“应及见在”柱的补充作用，是当时敦煌寺院财务结算制度细致、合理与完整的体现。</p>
<p>　　其次，应在而未在的逋悬、欠负是财务机构管下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勾征或放免的对象。P．2942《唐年次未详（765）河西节度使判集》即记载：“贷便沙州斛斗，频征不纳。贷便之物，不合迁延。……更牒所由，切须征纳。”[20]则“贷便应在”的钱物逾限不还，就会转成勾征对象。又《文苑英华》卷422《大中二年正月三日册尊号赦书》云：</p>
<p>　　诸道州府应欠开成三年终已前因水旱不熟贷借百姓及军用欠阙，借便度支、户部、盐铁钱物斛斗，积欠相承，日月既久，百姓或无本户，长吏累又改更，全无本色可以支填，所司徒有征索之名，终无送纳之日，虚系簿书，宜并放免。</p>
<p>　　据上引，放免、勾征的主要依据或即虚系于簿书的“应在”。P．3559背+P．3664背《唐天宝十三载（754）敦煌郡会计牒》略云：“当郡，从天宝十二载冬季勾后，据帐管诸色应在勾征□（覆）欠等斛斗匹段羊马驼牛什物等”，[21]敦煌郡勾征欠负的依据正是“帐管诸色应在”，即各种帐、历的“应在”部分。由此推论，除了补充说明四柱帐，应在帐理所当然也是敦煌寺院向欠债的僧俗百姓追征债务的依据之一。</p>
<p>　　寺院追征外欠帐务具体可以怎样执行，前引后晋开运三年的两件应在帐就有所反映。据该文书记载，某寺943、944年的所有外欠斛斗、布緤都在当年直岁的名下。揆之常情，直岁不可能一个人在一年内侵占多达十数硕的斛斗和布匹。P．3881背、S．6237应在帐中拖欠斛斗的就有僧人，也有世俗百姓。唐耕耦先生指出，“直岁是寺院的重要职事僧，职掌一切作务，是该会计年度各种收支帐目的总负责人。”[22]又S．6064《未年正月十六日报恩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略云：</p>
<p>　　12、报恩寺</p>
<p>　　13、合从午年正月一日已后，至未年正月十六日已前，应收纳诸色□□（斛斗）</p>
<p>　　14、总一千六百六十石四斗三升，油一斗四升。</p>
<p>　　18、一百一十四石九斗于前直岁交得附：</p>
<p>　　19、一百一十三石一斗交得</p>
<p>　　20、[         ]    九石一斗青麦，</p>
<p>　　21、卅六石五斗豆，   八石二斗粟。</p>
<p>　　22、一石八斗小麦欠[23]</p>
<p>　　这件算会稿中，报恩寺的午年收入包括了前直岁交割的114.9石前帐回残。相对于实际“交得”的113.1石斛斗，欠负的1.8石小麦在帐面上同样属于“交得附”。可见，外欠帐务也属于“收支帐目的总负责人”直岁的交付范围。那么，开运三年某寺应在帐的记帐方式就可以解释为：该帐只是将本寺当年的各类缺欠集中记在了直岁身上，并不是他拖欠了如此庞大的债务。</p>
<p>　　同时，这种记帐方式也反映出了直岁等寺院财务管理者在本寺追征外欠斛斗时负有重要责任。S．2447《壬子年二月二日前知经藏僧光?共僧伯明交割手帖》可以间接说明此点，兹引如下：</p>
<p>　　1、壬子年二月二日，共前知经藏所由伯明交割经论律等</p>
<p>　　2、除先亥年九月算计目录上欠数及判状</p>
<p>　　3、教填欠少者外，见应交得都计若干</p>
<p>　　4、卷 。其数内又欠若干卷。伯明云，其欠经律，先</p>
<p>　　5、日诸人请将为本抄写，未收入藏。昨交</p>
<p>　　6、割日其应在诸人上经论律等，准交历并</p>
<p>　　7、收入见在额数。其在诸人上经论律等，</p>
<p>　　8、并仰前所由伯明勾当收什 ，限至丑年五月</p>
<p>　　9、十五日已前并须收入，分付后所由光?</p>
<p>　　10、等讫。如违限不收什，一任掣夺家资什物充</p>
<p>　　11、填经直。如中间伯明身或不在，一仰保人填</p>
<p>　　12、纳。后恐无凭，故勒手帖为记。（后佛经名略）[24]</p>
<p>　　本件是吐蕃统治时期，龙兴寺僧光?为向前任知经藏所由伯明追索藏经而亲自勒写的帖文。虽然手帖与应在帐的文书性质有别，具体内容有异，但它们反映出的寺院财产管理制度存在着共通之处。[25]据手帖第5—7行记载：“昨交割日其应在诸人上经论律等，准交历并收入见在额数。其在诸人上经论律等，并仰前所由伯明勾当收什。”由此可知，龙兴寺在亥年九月到子年二月间外借的经律,尽管没有收回入藏，仍然被计入了交割历中的“见在额数”，这与上文分析的四柱帐的“应及见在”柱的情况极为相似。其次，该寺所有欠少的经律均要求前知经藏所由伯明限期归还。很明显，并不是伯明本人侵占了这些佛经，所以他辩解说：“其欠经律先日诸人请将为本抄写未收入藏。”但这些藏经是在他任内出借的，所以追索欠少的经律就成了他责无旁贷的任务。手帖不但限定了伯明清缴的时间，而且严苛地规定：“如违限不收什，一任掣夺家资什物充填经直。如中间伯明身不在一仰保人填纳。”这样的条款往往在敦煌借贷契约中才会见到，它是对不能按时偿还本息的举借者的惩罚措施。</p>
<p>　　比照这件手帖就可以知道，S．4452《某寺破除外见存历稿》将所有外欠帐务均记在直岁身上是因为，除了部分外欠帐作为劳动辛苦费被抵消，直岁必须负责收回其余缺欠的财物。或者说，寺院与财务管理者之间就其任内未收回的帐目（即“应在”部分）进行独立结算的同时也是在直接征责当值的管理者。再由财务管理者向具体的欠负者追讨债务，出现坏帐还可能需要其填赔。这样的做法与唐代官仓库管理中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要由仓库管理人负责，对其处罚的同时，还要其如数赔偿所损失的部分”[26]的制度也十分相似。所以，应在帐既是结算凭据，也为寺院或下任财务管理者向前任催征缺欠提供了帐目基础。</p>
<p>　　由于在现存的敦煌寺院财务文书中，我们能掌握的应在帐仅有以上四件，加之文书本身残缺不全，要准确解读归义军时期敦煌寺院的应在帐制度仍然存在难度，本文的探讨可能还有偏差。</p>
<p>　　<strong>四、余论</strong></p>
<p>　　敦煌吐鲁番所出唐前期官府财务文书中也有关于“应在”的记述与反映，应在项不仅存在于各色帐历之中，而且出现了专门的“应见在帐”。[27]安史之乱后，唐朝的财政制度发生重要转变，其中之一即逐渐确立起以度支、盐铁、户部三司为核心的新型财政机构。三司理财，各自掌握着国家部分财利的收管、支用。据《唐会要》卷58《户部侍郎》云：</p>
<p>　　（元和）十三年十月，中书门下奏：“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钱物，……伏请起自今以后，每年终，各令具本司每年正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所入钱数及所用数，分为两状入，来年二月内闻奏，并牒中书门下。其钱如用不尽，须具言用外余若干见在；如用尽，及侵用来年钱并收阙，并须一一具言。其盐铁使所收，议列具一年都收数，并已支用及送到左藏库欠钱数。其所欠亦具监院额缘某事欠未送到。户部出纳，亦约此为例。</p>
<p>　　元和十三年此条制的制定在唐后期财务管理制度上具有重要意义，它再次明确规范了中央财务帐的制作、申报问题。其中强调，三司在呈报收入、支出两状外，对其“收阙”的欠帐也必须制作簿帐“一一具言”闻奏，而且对没有上缴到左藏库的欠帐的数额、缘由、具体所属的分巡机构也要给予说明。由此可见，应在项包含内容的详备、细致，它和收入、支出帐的制作、上报已然受到了同等重视。概言之，应在、应在帐是唐代财务文书中涉及的重要内容，是当时财务文书制度日臻完善的标志之一。而归义军时期，敦煌寺院在财务结算中采用的应在帐可能既受到了唐朝应在帐历制度的影响，也是对目前已知的唐代应在帐形式的补充乃至发展。它是当时寺院财务结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寺院财务结算制度趋于严密的重要表现。</p>
<p>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大量四柱式算会牒规范、整饬的结构，归义军时期敦煌寺院应在帐的数量十分有限，而且文书本身在形式、名称上还存在着若干差异和不稳定性。这表明不论是作为四柱帐的补充，还是作为类似于追征缺欠的依据，应在帐在敦煌寺院整个较为健全的财务文书体系中显得并不成熟，可能也没有被普遍使用。但是，晚唐五代时期的应在帐无疑是宋代官方财务结算中采用更加繁复、细致的帐式处置欠负[28]的先河，它在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上的重要意义似乎不可忽视。</p>
<p><strong>注释：</strong></p>
<p>[①]  王祥伟：《敦煌文书关于“四柱结算法”外欠帐务的两则资料》，《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p>
<p>[②]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版，第537页。</p>
<p>[③]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第337—338页。</p>
<p>[④]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第521—522页。</p>
<p>[⑤]  唐耕耦：《四柱式诸色入破历算会牒的解剖——诸色入破历算会稿残卷复原的基础研究》，白化文等编《周绍良先生欣开九秩庆寿文集》，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26—141页；杨际平：《现存我国四柱结算法的最早实例——吐蕃时期沙州仓曹状上勾覆所牒研究》，韩国磐主编《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62—187页；韩国磐：《也谈四柱结帐法》，韩国磐主编《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88 —198页。</p>
<p>[⑥]  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修订本），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页。</p>
<p>[⑦] （唐）陆贽撰，王素点校：《陆贽集》卷21《论裴延龄奸蠹书一首》，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74页。</p>
<p>[⑧] （日）池田温著，龚泽铣译：《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录文与插图》，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28页。</p>
<p>[⑨]　又参阅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78—279页。李伟国先生也曾指出，宋代“应在”一词有“名物虽著于籍而未尝入官”即“应该有而暂时不在”的含义。（参阅《宋朝财计部门对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对〈中国会计史稿〉（上册）的一点补正》，《河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1期）。新获阿斯塔那607号墓所出《唐神龙二年（706）七月西州史某牒为长安三年七至十二月军粮破除、见在事》，其帐目中“存在‘应在=未纳+见在’的内在联系。”（参阅丁俊《从新出吐鲁番文书看唐前期的勾征》，沈卫荣主编《西域历史语言研究集刊》第二辑，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5—135页）。笔者窃以为，这件神龙二年牒第18行的“应在”或为“应见在”书写之漏误，可校补为“四千五百卅二石五斗六升□合四勺一撮，长安四年正月一日应[见]在。”</p>
<p>[⑩]　转引自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第238—245页。又按，本件文书中的夹行文字为造帐勾官的朱笔勾检记录。若该条帐目与其核对的其他案、历等文书中的数目相同，则标“同”字；数目不同，则以朱笔更正。</p>
<p>[11]  唐耕耦：《敦煌寺院会计文书研究》，新文丰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46 —47页。</p>
<p>[12]  图版见《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第109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第281页；录文见“条记目录”第76—77页。此处引文已重行释录。</p>
<p>[13]  郝春文：《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尼的社会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8—187页。</p>
<p>[14]  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46、264—265页。</p>
<p>[15]　拖欠者分别为王幸丰：借麻1.5硕、本息计2.25硕，实偿息0.75硕、本1.05硕，欠本0.45硕；何义信(员)借豆1硕、本息计1.5硕、实偿息0.5硕，欠本0.7硕；程义员借豆2硕、本息计3硕，实偿息1硕、本1.5硕，欠本0.5硕；郭清奴借豆1硕、本息计1.5硕，实偿息0.5硕、本0.8硕，欠本0.2硕。录文参阅《敦煌寺院会计文书研究》，第347—352页。</p>
<p>[16]  参阅唐耕耦《敦煌寺院会计文书研究》，第168—188页。</p>
<p>[17] （唐）冯翊：《桂苑丛谈》，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p>
<p>[18]  郭道扬：《中国会计史稿》上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2年版，第400页。</p>
<p>[19]  方宝璋：《宋代财经监督研究》，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年版，第197页。</p>
<p>[20]  池田温著，龚泽铣译：《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录文与插图》，第352页。</p>
<p>[21]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版，第463页。文书编号误作P﹒3359+3664。</p>
<p>[22]  唐耕耦：《敦煌寺院会计文书研究》，第12页。关于直岁职掌的研究还可参阅公维章、文澜《敦煌寺院中的会计——直岁》，《敦煌学辑刊》1997年第2期。</p>
<p>[23]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第296—297页。</p>
<p>[24]  图版见《英藏敦煌文献》第四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8页。录文见方广錩《敦煌佛教经录辑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09—712页。</p>
<p>[25]　关于寺院常住斛斗管理特点的研究可参阅唐耕耦《敦煌寺院会计文书研究》，第332—334页；王祥伟：《试论晚唐五代宋初敦煌寺院财产管理的特征及意义》，《敦煌学辑刊》2008年第2期。两文均已指出，寺院财务管理者对财务管理中出现的缺欠要承担相应责任。</p>
<p>[26]  李锦绣：《隋唐审计史略》，昆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1—142页。</p>
<p>[27]　李锦绣先生对敦煌吐鲁番所出唐前期各类官府财务文书做过大量的细致研究，其中就涉及到了财务帐中的“应在”问题，具体可以参阅《唐代财政史稿》上卷，第199—202页、249—289页、644—654页等。此不赘述。</p>
<p>[28] （宋)谢深甫纂，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第32《财用门三·理欠式》，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20—522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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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芦盐业史研究综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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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6 Mar 2013 08:18:41 +0000</pubDate>
		<dc:creator>youzhi</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专题述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长芦盐业]]></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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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长芦是中国最古老的海盐产区之一，白西周迄今已有3000年的历史。长芦盐业一直在全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明清时期，长芦是全国仅次于两淮的大产盐区，每年数十万两盐课是封建王朝重要的财政收入，每年数十万以至后来近百万引的盐产，更是直接维系着直、豫两省184州县民食的正常消费。因此，长芦“盐莢之设，上裕国计，下便商民”[1]，长芦盐直接与封建国家的国计民生相攸关。民国时期，长芦盐区成为全国最大的海盐产区，20世纪30年代初期平均盐产量占全国总量的15％；盐税占全国的11％[2]，居首位，地位更加重要。然而，在很长的时间内有关长芦盐的研究并未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长芦盐的研究才逐渐引起学者们的兴趣，迄今已取得初步成果，一批档案文献资料、盐业志书、论著相继出版和发表，澄清了一些史实，理清了长芦盐业发展的脉络。为了有助于学界同仁对长芦盐业史的研究有较全面的了解，兹将1980年代以来的相关学术成果作一个简单的梳理，以期为学术界深入开展研究提供参考和线索。 一、长芦盐务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出版 　　河北省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天津市档案馆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都存有大量丰富的有关长芦盐业的档案资料。1980年代以来，有关档案资料先后被公布出版，为研究丁作提供了十分珍贵的文献资料。在这方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作了大量工作，先后选编并公布了馆藏的内务府档案。如：《道光年间长芦参课及拨补亏欠史料》（《历史档案》1985年第2期），对研究长芦盐政、清中叶课税史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顺治年间长芦盐政题本》（上、下）（《历史档案》1988年第1、2期），反映了顺治年间由于战争及水旱灾害，以致户口凋耗，地方残荒，造成行盐无地、食盐无人、课银无征、难以完引的状况，此外，还记载了清政府恢复长芦盐政的一些措施，是研究清初经济及中国盐业史的重要参考资料；《乾隆年间查办长芦盐商王至德父子亏欠帑银案》（《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记录了乾隆二十年（1755）暨乾隆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期间，追查审办长芦盐商、正白旗包衣旗鼓佐领下人王至德、同文父子亏欠帑银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内务府皇商世家的经济状况及败落原因。 　　天津市档案馆整理了《蒋介石扣押长芦五纲总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7年第3期），反映了长芦五纲总被蒋介石扣押后，长芦公所、天津总商会及五纲总家属函电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等要求保释五纲总的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为河北珍贵档案资料系列的整理出版作出了贡献，先后出版了《长芦盐法志》和《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精选》《长芦盐法志》，（清）黄掌纶等撰，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66．9万字。该书是清代盐法志中的佳作，主要包括谕旨、天章、盛典、优恤、律令、场灶、转运、赋课、职官、奏疏、人物、文艺、营建等类，涉及盐法、盐商、捐输、私盐、缉私、盐课、生产、运销、盐价、学校、寺庙、古迹等内容，体例完备，资料丰富翔实，不仅是研究长芦盐业的基本资料，而且是研究清代河北、天津等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情况的重要资料。 　　《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精选》，全10册，由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与河北省国家档案馆合作，秦进才、郭贵儒、申玉山编著，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5月出版。本书收录了从民国元年到九年间的长芦盐务档案资料，主文件1215件。附件1671件，补白291件，共计3177件，八开本，4000余页，含13页77张彩色图片，记载了长芦盐的生产、运销、盐税、盐政、缉私等状况，反映了长芦盐区盐官、盐商、灶户等阶层的生活状态，蕴含着多方面的史料价值，是研究长芦盐业、区域文化、中国盐业史与中国社会历史不可多得的资料。 　　1930年代初期，左谦曾为《河北通志稿》撰写《河北省盐务志》，着重记载西周至清代的盐政，并未横排门类，后《河北通志稿》因故未能出版，连刊于《河北月刊》（1933—1934）。1990年代河北省方志办组织专家学者对其进行点校整理，1993年由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河北省盐务志》20余万字。作者旁征博引，注释极其丰富，数量超过正文，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和学术价值。 二、回忆文章与盐业志书的出版 　　新中国成立以后，曾长期从事长芦盐务的工作者、或熟悉长芦盐务者，先后发表了不少有价值的回忆文章，如李鹏图、刘序东、李邺亭《长芦盐务五十年回顾》、程海鸥《长芦德兴盐务总公司始末记》、陈隽如《长芦盐务述略》、王眉公《长芦盐的生产与盐工》、王彩轩《长芦汉沽盐区灶户组织发展沿革》、纪华《长芦盐务的两大案件》、张秀珊《长芦汉沽区滩户桐裕成张家发家史》、岳仲嘉《我所知道的芦纲公所》、李邺亭《裕蓟盐务公司兴衰概略》、金大扬《天津“海张五发家始末”》、《长芦盐区缉私纪实》等，共20余篇，主要刊发在《全国文史资料选集》、《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等刊物，后由丁长清结集，编为《近代长芦盐务》，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全书27万字，内容涉及长芦盐业的盐政、生产、运销、盐商等方面。这些资料具有亲历、亲见、亲闻和具体、翔实、生动的特点，弥补丁文献资料之不足，是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编修盐法志是中国的优良传统。明清以来，长芦曾多次编修长芦盐法志。在1980年代全国编修方志的热潮中，《长芦盐志》、《河北省志·盐业志》及大型盐场场志先后出版。 　　《长芦盐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2年7月出版，34万字。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编修的第一部全面系统记载长芦盐业的新志书，上起西周，下迄1988年，客观地记述了长芦盐业的兴衰起伏，系统地反映了长芦盐区盐业的历史和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长芦盐区大部分时间由轻工业部长芦盐务管理局领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同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国家体改委批准将轻工业部长芦盐务管理局及其所属的企业单位自1989年起，分别下放给天津市和河北省，成立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和河北省盐务管理局，作为各自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成立后，组织编写了《河北省志·盐业志》（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12月出版），57万字，记载了河北省盐业的历史和现状，尤其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河北盐业大发展的历程。 　　1991年1月，《长芦汉沽盐场志》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26．1万字，这是建国后长芦盐区的第一部盐场志。《塘沽盐场志》，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53．2万字；《南堡盐场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1月出版，55万字；《中盐长芦沧盐志》（即黄骅盐场志），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年12月出版，47．3万字；《长芦大清河盐场志》（内刊）。五部盐场志纵谈古今，勾勒巾各盐场发展的概况，大体上反映了长芦盐业的历史。这些志书的出版，为研究长芦盐业史提供了重要的资料，为以后的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专题研究 　　长芦盐业史研究起步较晚。1980年代以来，随着全国各地编史修志的开展，长芦盐业史成为天津、河北地方史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因此发表了不少文章；新世纪以来，长芦盐业史成为高校硕、博士的重要选题，他们成为长芦盐业史研究的重要力量，发表了不少有分量的学术论文，推动了长芦盐业史的研究。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共发表论著50篇（部），涉及长芦盐的各个方面。以下分八个方面作一介绍（因数量相对较少，分类并不合理，只能作一个大概分类）。 　　（一）综合 　　综合研究论文较少。主要有张毅《明清天津盐业研究（1368—1840）》（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未刊稿），是一篇较为综合的研究明清天津盐业的力作，全文分为六章，以专题为纲，以时间为序，依次探讨明清时期天津盐业的有关问题。第一章介绍明清以前的天津盐业；第二章围绕明清时期天津盐业的管理机构展开，并特别关注其变迁始末，以揭示天津盐业的发展变化及机构设置的规律与影响；第三章以盐业生产为主线，阐释生产领域内各要紊情况，如生产条件、生产技术及生产者，且尤以生产者为主；第四章以盐业运销为中心，叙述其流程及销售区域、数额、方式等，并对盐业运销的主体——“芦商”进行专题研究，考察芦盐转运中心移向天津的原因及表现；第五章论述天津的私盐概况，分析其成因、特点，简要评介明清政府的治理晴况，并论述天津私盐的影响；第六章着重从城市建设、文教事业、慈善事业、风俗与信仰四个角度透视盐业对天津的贡献。为了清晰直观地说明天津盐业的各种状况，还制作了30多幅图表。刘洪升的《试论明清长芦盐业重心的北移》（《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分析了长芦盐业重心由沧州北移天津的原因，认为运道的变迁和晒盐技术的推广是长芦盐业重心北移的关键。一般论者都认为，乾隆时期是长芦盐业发展的鼎盛时期。林永匡《乾隆时期长芦运司的盐产与运销》（《河北师院学报》1983年第4期），依据大量的原始档案资料论述了乾隆时期长芦盐业生产与运销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呈现盐政危机的种种先兆。林纯业《清末民初长芦盐的产运销》（《天津史志》1988年第2期），对清末民初长芦盐的产运销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刘洪升《当代河北的盐业》（《盐业史研究》1999年第3期），论述了1989年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成立后，全省盐业在管理体制、运销体系、生产技术、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产品结构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和发展状况。申玉山、梁瑞敏《长芦盐务与第二次直奉战争》（《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就第二次直奉战争对长芦盐务的影响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认为第二次直奉战争不仅直接影响了长芦盐的运销和盐税收入，而且由于战争期间军阀为筹措军费干涉盐政，使长芦盐政遭到进一步的破坏。 　　（二）管理 　　林永匡《清初的长芦运司盐政》（《河北学刊》1983年第3期）、《乾隆时期长芦运司的盐政措施》（《绵阳师专学报》1988年第1期）从盐业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人手，加以论证。张增元《明朝对天津盐业的管理》（《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5期），从盐法、管理机构、灶户、盐商、官盐与私盐五个角度出发，阐述了明政府对天津盐业的管理办法，并深入分析了其对天津盐业发展的影响。叶秀云《清代长芦盐运使司及其所属机构》（《天津史研究》1985年第1期），介绍了清代长芦盐运使司及其所属机构。巩立彬《清代长芦盐官制度》（《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论述了长芦盐官设置、选拔与任用、考核与奖惩等方面管理制度，并分析了清代长芦盐官制度的特点。张毅《明清长芦巡盐御史制度述略》（《盐业史研究》2010年第2期），利用明清实录、各种盐法志等一手资料，对明清两代长芦巡盐御史的职官设置、驻地、职掌等依次进行论述，并揭示其发展演变的历程，认为由明至清，长芦巡盐御史辖理范围逐步扩大，职掌显见增多，职能不断加强，显示出其一脉相承及历史发展性。清代长芦巡盐御史制度较明代更为成熟与完善，而明代有关制度的记载不详也恰可作为其时制度尚未完善的旁证。有的文章还介绍了具有影响力的盐政官员，如芮和林《勤政清廉的长芦巡盐御史——莽鹄立》（《盐业史研究》2000年第4期）。 　　（三）私盐 　　私盐问题是盐业史中的重要研究课题。关于私盐问题的研究，以前几乎无人涉猎，最近几年研究成果渐多。张毅《试析明清时期天津的私盐问题》（《盐业史研究》2011年第1期），论述了天津私盐的状况，分析了私盐的成因及其影响，认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普遍因素，也有地方特殊因素。天津的私盐现象不仅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形成一系列社会问题，然而在客观上，其对天津城市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具有一定积极作用。郭贵儒、毕昱文《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盐区“体制内私盐”述评》（《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第一次提出“体制内私盐”概念，并给予较为科学的界定：在专商引岸制度下，与盐政有关的灶户、商人、盐官、场警、兵弁等，利用制度的漏洞和弊端进行的夹私、贩私等活动，并且这些涉私活动贯穿食盐的产、运、销等各个环节。文章还分析论述了长芦滩私、坨私和邻私的种类、产生的原因，认为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私盐产生的根源在于国困民乏以及制度性的矛盾。这也是北洋政府对私盐文武兼施、查堵疏导并用后成效不著的缘由所在。硝私为长芦盐区种类众多的私盐中的大宗，对当时引岸专商制下官盐的销售造成了很大冲击。毕昱文、郭贵儒《通鉴视角下的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硝私治理》（《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对长芦硝私治理进行了研究。文章指出，北洋政府动用了行政、法律、武力、说服引导等手段来治理硝私。经过治理，硝私泛滥程度虽然得到一定遏制，但远远未能根绝。长芦硝私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但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农村、农民的极端贫困与谋生乏术可以说是硝私难于根治的一个根本原因。 　　（四）盐税 　　盐税问题是长芦盐业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多年来一直缺乏研究。申玉山博士致力于长芦盐税的研究，取得了阶段陸成果。他的《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风波》（《河北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是第一篇研究长芦盐税的学术论文，依据长芦盐务档案及有关材料，就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的经过及影响做初步的考察与探讨。文章认为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的行为给北洋政府的财政、外交带来了严重困难和危机，加速了北洋政府的财政破产，从而直接敲响了北洋军阀统治的丧钟。申玉山《长芦盐税研究（1912—1928）》（河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未刊稿）．是第一篇系统、深入考察和研究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的力作。论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谈清末民初长芦盐税的概况；第二章分阶段对民初的长芦盐税改革进行考察和比较；第三章主要论析长芦盐税改革过程中官与商的博弈；第四章具体考察长芦盐税率变化及历年收支状况；第五章论述军阀对长芦盐税的争夺。结语部分结合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等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原则进一步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的征收与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认为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征收与管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财政税收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国家的财政税收被强行绑缚在军阀政治和军阀战争的机器上，政治、军事功用极度强化，调节和发展经济功能极度弱化乃至缺失。政府运用国家权力横征暴敛的财富资本，不是用来发展经济，而是几乎全部被用于浩繁的军政费消耗。这种本末倒置的财政经济政策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 　　（五）生产 　　生产是长芦盐业研究的重要方面，有关文章较多。1980—1990年代，研究者就此发表了一些文章。改煎为晒是长芦制盐技术的重大变革。邢润川《长芦区晒法制盐起源考》（《海盐与化工》1981年第1期），考察了长芦晒法制盐的由来，认为长芦区晒盐是由福建传来的，并且在嘉靖元年（1522）稍早已经实行了晒法制盐，但规模不大，而且属于民办，真正大规模推广晒法，则是从嘉靖元年开始的。雷祥澄《海兴盐区制盐起源与技术进步初考》（《盐业史研究》1994年第3期），考察了海兴盐区制盐起源与废煎为晒的时间，认为海兴制盐起源于西周，海兴盐区是长芦盐区改煎为晒的发源地。靳怀义《天津海盐“废煎为晒”年考》（《天津史志》1986年第4期），则具体考察了天津芦台场和丰财场废煎为晒的时间，认为废煎改晒这种工艺上的演变，到康熙初年基本得以实现。靳怀义《天津灶户社会地位的变化》（《天津史志》1987年第4期），主要论述了五代至清时期，天津灶户的社会地位由盐奴到小生产者，再到雇主的转变历程，揭示了其实质是由被剥削者改变为剥削者。刘洪升《古代长芦食盐产地初考》（《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4期），利用各种正史食货志及各种盐法志书等一手资料，系统考察了古代长芦食盐产地的变迁，基本厘清了古代长芦食盐产地及其变化情况。芮和林《“芦盐”的由来及其演变》（《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1期），对“长芦盐”、长芦盐区的由来及其演变进行了论述，但由于引用史料多为二手资料，降低了文章的原创性。孟庆斌《长芦盐业史述略》（《河北学刊》1992年第4期），较为全面地梳理了长芦盐业自西周至民国时期的发展脉络，认为长芦盐业经历了四个时期：即西周至北魏是长芦盐业的发源时期，隋至宋金为持续发展时期，元明时期是长芦盐业发展的高峰时期，清至民国是曲折发展并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并分别叙述了各个时期的发展情况。鲍连和《日本侵华时期的长芦盐业开发》（《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2期），叙述了抗战时期日本对长芦盐业的“开发”情况。 　　（六）长芦盐商 　　长芦盐商方面论文较多。有清一代，长芦是仅次于两淮的大产盐区，长芦盐商是在财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稍逊于两淮盐商的商人集团。天津是清代长芦盐业的集散地，盐商的集聚地。因此，有关长芦盐商的研究，通常与天津密切相关。徐景星《长芦盐务与天津盐商》（《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1期），较为系统地对长芦盐商进行了研究，对盐商种类、盐商与八大家、盐商的利润、盐商资金的出路、清政府与盐商的关系等进行了探讨。张增元《天津盐商一窥》（《天津史研究》1986年第2期），对天津盐商概况进行了整体介绍，不仅追述了天津盐商的兴起由来，而且考察了天津盐商对天津城市发展的影响。林永匡、王熹《清代长芦盐商与内务府》（《故宫博物院院刊》1986年第2期），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和有关文献材料，对清代长芦盐商与内务府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剖析论述。享有封建特权的长芦商人在封建政府和皇室的特许和保护下，获得了经营和销售食盐的专利权，每年从民众身上赚取巨额利润。但盐商们每年不仅要向清王朝交纳盐课税银，而且还要承受其他财政重负。从封建皇帝到内务府，皆以盐商为“鱼肉”对象，巧立名目，采用发放皇家高利贷内帑银和巨额“捐输”等种种手段，进行额外盘剥和勒索。由于清政府的残酷压榨，致使道光时期长芦盐政陷入全面危机。郭蕴静《略论清代天津盐商》（彭泽益、王仁远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就清代天津盐商的兴起、衰落及其与清代天津城市经济的繁荣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芮和林《浅析乾隆时期长芦盐商走向衰落的原因》（《盐业史研究》1994年第4期），主要分析了长芦盐商由强盛走向衰败的原因。 　　与长芦盐商有关的长芦盐砝舞弊案、十大累商拖欠洋款案及长芦五纲总被扣案是长芦盐业史上的二大案件。学术界对此发表了几篇分量较重的学术论文。夏维中、张华《嘉庆十七年长芦盐砝舞弊案初探》（《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2期），对嘉庆十七年长芦盐砝舞弊案进行了探讨，重点研究了长芦盐场的秤掣制度、盐砝舞弊的经过及追赔情形、案件发生的背景以及这一案件反映的嘉庆时期长芦盐商和盐业资本流向等问题，认为长芦盐砝舞弊案并不是偶然的历史事件，在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和历史背景。它实际上反映了清代盐政特别是盐引购销制度的弊病，预示着对旧有盐法进行改革的必然趋势。尤其是文章对长芦盐商和盐业资本流向问题的探讨极为珍贵。林纯业《清末长芦累商洋债风潮》（《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4期），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长芦盐运使司档案，对事件的由来及结果进行了论述，分析了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其影响，认为长芦累商洋债风潮是清末社会政治、经济各种危机的产物，是帝国主义阴谋攫取中国盐政主权的结果。洋债风潮最后虽被平息，但它对天津社会经济等各方面所造成的影响却比较深远。胡光明《论清末商会对长芦盐务风潮的平息》（《历史档案》1994年第2期），主要依据历史档案的原始记载并借鉴中外学人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与近代中国市场交互关系的宏观背景下，剖析这一风潮发生的远近原因、平息过程与历史教训，揭示了近代（天）津直（隶）商会这一新生的资产阶级法入团体在近代中国市场体系中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中介作用。该文是研究这一问题的一篇力作。王兆祥《从长芦五纲总被扣案看商会与国民党政府关系》（《历史档案》2000年第1期》，探讨了这一案件发生的历史背景与经过、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反映的商会与国民政府的关系，认为它的真正原因，是当时国民党南京政权为控制地方政局、集中地方财力所采取的一种非常手段。其导火索却是对津武口岸盐税利益的争夺；政府与商会之间长期维持的是一种互相制约和互相依赖的关系。 　　美籍华人关文斌《文明初曙一近代天津盐商与社会》（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是第一部关于长芦盐商的专著，介绍、解析了清中叶以前天津声名显赫的张氏、安氏与查氏三大盐商家族，考究详细，见解独到而深刻，并对清代天津盐业的状况略有论述。日本青年学者照内由纪子《关于清末长芦商人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经营活动为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1987年未刊稿），利用大量尚未刊布的档案文献，对这一课题作了颇具深度的研究。 　　（七）盐商对天津城市的影响 　　长芦盐业及长芦盐商的发展，对直隶省及京、津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天津城市的发展产生重大作用，因此，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的关注，发表了不少有影响的论著，从不同角度，剖析、展现了天津盐商文化及其对天津城市的影响，其中以天津盐商查氏所修之园林一水西庄的研究为主，如由天津市文史研究馆编纂的《天津文史丛刊》第20期“水西庄研究专辑”（1997年）、刘尚恒著、张文琴整理的《天津查氏水西庄研究文录》（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南炳文《水西庄与天津文化的包容性》（《明史新探》中华书局2007年版）、张绍祖《天津历史文化的坐标——水西庄》（《城市》1993年第1期），以及周云、宗绍强、李莹《近村近郭水西庄，曲院掩映通修廊——记天津市历史名园水西庄》（《中国园林》2006年第12期）等。《天津查氏水西庄研究文录》主要研究了天津古典园林查氏水西庄，具体内容涉及它的兴废、活动事迹，以及与之有关的诗文资料等。该书从开阔处人眼，从精细处着手，从高处立论，考证严谨，资料丰富，结论精当，令人信服。王兆祥《天津盐商与天津园林建筑》（《中国房地产》2006年第3期），则考察了天津盐商与园林建筑之间的关系问题。文章指出，清代，盐商在天津致富以后，商业资本的一个主要去向就是在天津置办大量的房地产业，包括高大气派的豪宅和景色优美的园林。由于天津地处九河下梢，水源充足，加之气候适宜，四季分明，植物生长茂盛，为盐商们修建园林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原祖杰《清代的天津商人与社区认同》（《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重点论述了天津商人，尤其盐商的崛起及其对社区的巨大贡献，展现了他们对社区意识形成所发挥的作用。 　　清代成立的天津长芦育婴堂是清代到民国年间非常著名的慈善机构，在15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初创、发展和改制三个阶段。任云兰《从天津长芦育婴堂的变迁看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与现代化》2009年第5期），通过对育婴堂发展变迁史的分析，论述了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强弱变化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嬗变，认为从总的方面来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一个强弱变化的过程，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不是完全抗拒，民间观念中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协调的、合作的和相互依赖的。在近代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既有愉快的合作，也有不和谐的冲突，越到后期合作越少，冲突越烈。这与国家对社会的监管力度有关系。总体来说，天津在慈善领域，官民合作多于对抗，国家与社会双赢。此外，还有王翁如《安氏父子助捐重修天津城》（《历史教学》1995年第4期）等。 　　（八）其他 　　贡盐，即充作贡品上纳给朝廷的盐及盐制品。贡盐是长芦盐业史研究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张毅《试述明清时期的长芦贡盐》（《历史教学（高校版）》2009年第6期），梳理相关史料，对明清时期长芦贡盐的种类、数额、征缴等情况进行了探讨，指出明清时期，贡盐主要由长芦运司办纳，其种类有青盐、白盐、盐砖与盐卤。长芦贡盐主要用于祭祀及供宫廷人员、部分在京官员食用，数量庞大。其进缴初以实物，后将超过实际需用部分改征折色，以供朝廷移作他用，这一改变虽有利于灶户自由支配其劳动力，但更表现了统治者的贪婪。芮和林《新中国的芦盐运销体制》（《盐业史研究》2000年第1期），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长芦盐业运销体制的变化及其利弊得失，以及运销机构变迁、扩大销售的措施等情况。张磊《长芦盐法志书考略》（《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2年第1期），将明清以来长芦盐法志书的纂修情况作了梳理，呈现了长芦盐法志自明代纂修以来的大致脉络，认为长芦盐法志始修于明代嘉靖年间，至清末，经过数次纂修，其修纂之频繁远超地方史志的纂修次数。这说明长芦盐对天津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影响之重。综观以上研究可以发现，近30余年长芦盐业史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与两淮、两广等盐区的研究成果相比显得“势单力薄”，与长芦盐业在全国的重要地位以及丰富的资料相比，研究成果很不相称，研究还比较薄弱，其表现如下：一是文章数量少，据不完全统计，共有50多篇；二是除美籍华人关文斌《文明初曙一近代天津盐商与社会》外，严格意义上的学术专著还不多见；三是学术水平有待提高。在已有的成果中，介绍性、史事叙述的文章较多，缺乏理论高度，论文发表的刊物级别低，核心期刊较少。有的文章甚至有明显的史实错误，特别是典章制度和官职等方面问题较多。造成这种境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支固定的高素质的研究队伍。已有的研究者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有不少研究者来自盐务系统，比较熟悉盐务情况，但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高校及社科系统的研究者，或是出于研究河北、天津地方史的需要而研究，或是对某一问题感兴趣而研究，并没有把长芦盐业作为长期的研究方向，作为长期的根据地来经营，浅尝辄止，因此没有形成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令人欣慰的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长芦盐业史成为高校硕士、博士的重要选题，越来越多的硕士、博士加入到研究中来，他（她）们发表了不少有分量的学术论文，逐渐成为长芦盐业研究中的生力军。通过他（她）们的努力，长芦盐业史研究的落后状况在不久的将来定会改观。 注释： [1]档案《为虚悬引额额难敷残商困苦已极恳祈急具题蠲逋疏新存商裕课事》，顺治四年八月十二日，王守履题。 [2]曾仰丰．中国盐政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210—214． 来源：《盐业史研究》2012年第3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长芦是中国最古老的海盐产区之一，白西周迄今已有3000年的历史。长芦盐业一直在全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明清时期，长芦是全国仅次于两淮的大产盐区，每年数十万两盐课是封建王朝重要的财政收入，每年数十万以至后来近百万引的盐产，更是直接维系着直、豫两省184州县民食的正常消费。因此，长芦“盐莢之设，上裕国计，下便商民”[1]，长芦盐直接与封建国家的国计民生相攸关。民国时期，长芦盐区成为全国最大的海盐产区，20世纪30年代初期平均盐产量占全国总量的15％；盐税占全国的11％[2]，居首位，地位更加重要。然而，在很长的时间内有关长芦盐的研究并未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长芦盐的研究才逐渐引起学者们的兴趣，迄今已取得初步成果，一批档案文献资料、盐业志书、论著相继出版和发表，澄清了一些史实，理清了长芦盐业发展的脉络。为了有助于学界同仁对长芦盐业史的研究有较全面的了解，兹将1980年代以来的相关学术成果作一个简单的梳理，以期为学术界深入开展研究提供参考和线索。</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一、长芦盐务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出版</strong></p>
<p>　　河北省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天津市档案馆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都存有大量丰富的有关长芦盐业的档案资料。1980年代以来，有关档案资料先后被公布出版，为研究丁作提供了十分珍贵的文献资料。在这方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作了大量工作，先后选编并公布了馆藏的内务府档案。如：《道光年间长芦参课及拨补亏欠史料》（《历史档案》1985年第2期），对研究长芦盐政、清中叶课税史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顺治年间长芦盐政题本》（上、下）（《历史档案》1988年第1、2期），反映了顺治年间由于战争及水旱灾害，以致户口凋耗，地方残荒，造成行盐无地、食盐无人、课银无征、难以完引的状况，此外，还记载了清政府恢复长芦盐政的一些措施，是研究清初经济及中国盐业史的重要参考资料；《乾隆年间查办长芦盐商王至德父子亏欠帑银案》（《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记录了乾隆二十年（1755）暨乾隆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期间，追查审办长芦盐商、正白旗包衣旗鼓佐领下人王至德、同文父子亏欠帑银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内务府皇商世家的经济状况及败落原因。</p>
<p>　　天津市档案馆整理了《蒋介石扣押长芦五纲总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7年第3期），反映了长芦五纲总被蒋介石扣押后，长芦公所、天津总商会及五纲总家属函电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等要求保释五纲总的情况。</p>
<p>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为河北珍贵档案资料系列的整理出版作出了贡献，先后出版了《长芦盐法志》和《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精选》《长芦盐法志》，（清）黄掌纶等撰，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66．9万字。该书是清代盐法志中的佳作，主要包括谕旨、天章、盛典、优恤、律令、场灶、转运、赋课、职官、奏疏、人物、文艺、营建等类，涉及盐法、盐商、捐输、私盐、缉私、盐课、生产、运销、盐价、学校、寺庙、古迹等内容，体例完备，资料丰富翔实，不仅是研究长芦盐业的基本资料，而且是研究清代河北、天津等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情况的重要资料。</p>
<p>　　《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精选》，全10册，由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与河北省国家档案馆合作，秦进才、郭贵儒、申玉山编著，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5月出版。本书收录了从民国元年到九年间的长芦盐务档案资料，主文件1215件。附件1671件，补白291件，共计3177件，八开本，4000余页，含13页77张彩色图片，记载了长芦盐的生产、运销、盐税、盐政、缉私等状况，反映了长芦盐区盐官、盐商、灶户等阶层的生活状态，蕴含着多方面的史料价值，是研究长芦盐业、区域文化、中国盐业史与中国社会历史不可多得的资料。</p>
<p>　　1930年代初期，左谦曾为《河北通志稿》撰写《河北省盐务志》，着重记载西周至清代的盐政，并未横排门类，后《河北通志稿》因故未能出版，连刊于《河北月刊》（1933—1934）。1990年代河北省方志办组织专家学者对其进行点校整理，1993年由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河北省盐务志》20余万字。作者旁征博引，注释极其丰富，数量超过正文，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和学术价值。</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二、回忆文章与盐业志书的出版</strong></p>
<p>　　新中国成立以后，曾长期从事长芦盐务的工作者、或熟悉长芦盐务者，先后发表了不少有价值的回忆文章，如李鹏图、刘序东、李邺亭《长芦盐务五十年回顾》、程海鸥《长芦德兴盐务总公司始末记》、陈隽如《长芦盐务述略》、王眉公《长芦盐的生产与盐工》、王彩轩《长芦汉沽盐区灶户组织发展沿革》、纪华《长芦盐务的两大案件》、张秀珊《长芦汉沽区滩户桐裕成张家发家史》、岳仲嘉《我所知道的芦纲公所》、李邺亭《裕蓟盐务公司兴衰概略》、金大扬《天津“海张五发家始末”》、《长芦盐区缉私纪实》等，共20余篇，主要刊发在《全国文史资料选集》、《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等刊物，后由丁长清结集，编为《近代长芦盐务》，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全书27万字，内容涉及长芦盐业的盐政、生产、运销、盐商等方面。这些资料具有亲历、亲见、亲闻和具体、翔实、生动的特点，弥补丁文献资料之不足，是珍贵的第一手资料。</p>
<p>　　编修盐法志是中国的优良传统。明清以来，长芦曾多次编修长芦盐法志。在1980年代全国编修方志的热潮中，《长芦盐志》、《河北省志·盐业志》及大型盐场场志先后出版。</p>
<p>　　《长芦盐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2年7月出版，34万字。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编修的第一部全面系统记载长芦盐业的新志书，上起西周，下迄1988年，客观地记述了长芦盐业的兴衰起伏，系统地反映了长芦盐区盐业的历史和现状。</p>
<p>　　新中国成立后，长芦盐区大部分时间由轻工业部长芦盐务管理局领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同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国家体改委批准将轻工业部长芦盐务管理局及其所属的企业单位自1989年起，分别下放给天津市和河北省，成立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和河北省盐务管理局，作为各自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成立后，组织编写了《河北省志·盐业志》（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12月出版），57万字，记载了河北省盐业的历史和现状，尤其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河北盐业大发展的历程。</p>
<p>　　1991年1月，《长芦汉沽盐场志》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26．1万字，这是建国后长芦盐区的第一部盐场志。《塘沽盐场志》，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53．2万字；《南堡盐场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1月出版，55万字；《中盐长芦沧盐志》（即黄骅盐场志），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年12月出版，47．3万字；《长芦大清河盐场志》（内刊）。五部盐场志纵谈古今，勾勒巾各盐场发展的概况，大体上反映了长芦盐业的历史。这些志书的出版，为研究长芦盐业史提供了重要的资料，为以后的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三、专题研究</strong></p>
<p>　　长芦盐业史研究起步较晚。1980年代以来，随着全国各地编史修志的开展，长芦盐业史成为天津、河北地方史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因此发表了不少文章；新世纪以来，长芦盐业史成为高校硕、博士的重要选题，他们成为长芦盐业史研究的重要力量，发表了不少有分量的学术论文，推动了长芦盐业史的研究。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共发表论著50篇（部），涉及长芦盐的各个方面。以下分八个方面作一介绍（因数量相对较少，分类并不合理，只能作一个大概分类）。</p>
<p>　　（一）综合</p>
<p>　　综合研究论文较少。主要有张毅《明清天津盐业研究（1368—1840）》（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未刊稿），是一篇较为综合的研究明清天津盐业的力作，全文分为六章，以专题为纲，以时间为序，依次探讨明清时期天津盐业的有关问题。第一章介绍明清以前的天津盐业；第二章围绕明清时期天津盐业的管理机构展开，并特别关注其变迁始末，以揭示天津盐业的发展变化及机构设置的规律与影响；第三章以盐业生产为主线，阐释生产领域内各要紊情况，如生产条件、生产技术及生产者，且尤以生产者为主；第四章以盐业运销为中心，叙述其流程及销售区域、数额、方式等，并对盐业运销的主体——“芦商”进行专题研究，考察芦盐转运中心移向天津的原因及表现；第五章论述天津的私盐概况，分析其成因、特点，简要评介明清政府的治理晴况，并论述天津私盐的影响；第六章着重从城市建设、文教事业、慈善事业、风俗与信仰四个角度透视盐业对天津的贡献。为了清晰直观地说明天津盐业的各种状况，还制作了30多幅图表。刘洪升的《试论明清长芦盐业重心的北移》（《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分析了长芦盐业重心由沧州北移天津的原因，认为运道的变迁和晒盐技术的推广是长芦盐业重心北移的关键。一般论者都认为，乾隆时期是长芦盐业发展的鼎盛时期。林永匡《乾隆时期长芦运司的盐产与运销》（《河北师院学报》1983年第4期），依据大量的原始档案资料论述了乾隆时期长芦盐业生产与运销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呈现盐政危机的种种先兆。林纯业《清末民初长芦盐的产运销》（《天津史志》1988年第2期），对清末民初长芦盐的产运销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刘洪升《当代河北的盐业》（《盐业史研究》1999年第3期），论述了1989年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成立后，全省盐业在管理体制、运销体系、生产技术、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产品结构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和发展状况。申玉山、梁瑞敏《长芦盐务与第二次直奉战争》（《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就第二次直奉战争对长芦盐务的影响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认为第二次直奉战争不仅直接影响了长芦盐的运销和盐税收入，而且由于战争期间军阀为筹措军费干涉盐政，使长芦盐政遭到进一步的破坏。</p>
<p>　　（二）管理</p>
<p>　　林永匡《清初的长芦运司盐政》（《河北学刊》1983年第3期）、《乾隆时期长芦运司的盐政措施》（《绵阳师专学报》1988年第1期）从盐业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人手，加以论证。张增元《明朝对天津盐业的管理》（《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5期），从盐法、管理机构、灶户、盐商、官盐与私盐五个角度出发，阐述了明政府对天津盐业的管理办法，并深入分析了其对天津盐业发展的影响。叶秀云《清代长芦盐运使司及其所属机构》（《天津史研究》1985年第1期），介绍了清代长芦盐运使司及其所属机构。巩立彬《清代长芦盐官制度》（《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论述了长芦盐官设置、选拔与任用、考核与奖惩等方面管理制度，并分析了清代长芦盐官制度的特点。张毅《明清长芦巡盐御史制度述略》（《盐业史研究》2010年第2期），利用明清实录、各种盐法志等一手资料，对明清两代长芦巡盐御史的职官设置、驻地、职掌等依次进行论述，并揭示其发展演变的历程，认为由明至清，长芦巡盐御史辖理范围逐步扩大，职掌显见增多，职能不断加强，显示出其一脉相承及历史发展性。清代长芦巡盐御史制度较明代更为成熟与完善，而明代有关制度的记载不详也恰可作为其时制度尚未完善的旁证。有的文章还介绍了具有影响力的盐政官员，如芮和林《勤政清廉的长芦巡盐御史——莽鹄立》（《盐业史研究》2000年第4期）。</p>
<p>　　（三）私盐</p>
<p>　　私盐问题是盐业史中的重要研究课题。关于私盐问题的研究，以前几乎无人涉猎，最近几年研究成果渐多。张毅《试析明清时期天津的私盐问题》（《盐业史研究》2011年第1期），论述了天津私盐的状况，分析了私盐的成因及其影响，认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普遍因素，也有地方特殊因素。天津的私盐现象不仅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形成一系列社会问题，然而在客观上，其对天津城市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具有一定积极作用。郭贵儒、毕昱文《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盐区“体制内私盐”述评》（《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第一次提出“体制内私盐”概念，并给予较为科学的界定：在专商引岸制度下，与盐政有关的灶户、商人、盐官、场警、兵弁等，利用制度的漏洞和弊端进行的夹私、贩私等活动，并且这些涉私活动贯穿食盐的产、运、销等各个环节。文章还分析论述了长芦滩私、坨私和邻私的种类、产生的原因，认为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私盐产生的根源在于国困民乏以及制度性的矛盾。这也是北洋政府对私盐文武兼施、查堵疏导并用后成效不著的缘由所在。硝私为长芦盐区种类众多的私盐中的大宗，对当时引岸专商制下官盐的销售造成了很大冲击。毕昱文、郭贵儒《通鉴视角下的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硝私治理》（《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对长芦硝私治理进行了研究。文章指出，北洋政府动用了行政、法律、武力、说服引导等手段来治理硝私。经过治理，硝私泛滥程度虽然得到一定遏制，但远远未能根绝。长芦硝私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但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农村、农民的极端贫困与谋生乏术可以说是硝私难于根治的一个根本原因。</p>
<p>　　（四）盐税</p>
<p>　　盐税问题是长芦盐业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多年来一直缺乏研究。申玉山博士致力于长芦盐税的研究，取得了阶段陸成果。他的《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风波》（《河北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是第一篇研究长芦盐税的学术论文，依据长芦盐务档案及有关材料，就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的经过及影响做初步的考察与探讨。文章认为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的行为给北洋政府的财政、外交带来了严重困难和危机，加速了北洋政府的财政破产，从而直接敲响了北洋军阀统治的丧钟。申玉山《长芦盐税研究（1912—1928）》（河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未刊稿）．是第一篇系统、深入考察和研究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的力作。论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谈清末民初长芦盐税的概况；第二章分阶段对民初的长芦盐税改革进行考察和比较；第三章主要论析长芦盐税改革过程中官与商的博弈；第四章具体考察长芦盐税率变化及历年收支状况；第五章论述军阀对长芦盐税的争夺。结语部分结合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等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原则进一步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的征收与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认为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征收与管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财政税收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国家的财政税收被强行绑缚在军阀政治和军阀战争的机器上，政治、军事功用极度强化，调节和发展经济功能极度弱化乃至缺失。政府运用国家权力横征暴敛的财富资本，不是用来发展经济，而是几乎全部被用于浩繁的军政费消耗。这种本末倒置的财政经济政策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p>
<p>　　（五）生产</p>
<p>　　生产是长芦盐业研究的重要方面，有关文章较多。1980—1990年代，研究者就此发表了一些文章。改煎为晒是长芦制盐技术的重大变革。邢润川《长芦区晒法制盐起源考》（《海盐与化工》1981年第1期），考察了长芦晒法制盐的由来，认为长芦区晒盐是由福建传来的，并且在嘉靖元年（1522）稍早已经实行了晒法制盐，但规模不大，而且属于民办，真正大规模推广晒法，则是从嘉靖元年开始的。雷祥澄《海兴盐区制盐起源与技术进步初考》（《盐业史研究》1994年第3期），考察了海兴盐区制盐起源与废煎为晒的时间，认为海兴制盐起源于西周，海兴盐区是长芦盐区改煎为晒的发源地。靳怀义《天津海盐“废煎为晒”年考》（《天津史志》1986年第4期），则具体考察了天津芦台场和丰财场废煎为晒的时间，认为废煎改晒这种工艺上的演变，到康熙初年基本得以实现。靳怀义《天津灶户社会地位的变化》（《天津史志》1987年第4期），主要论述了五代至清时期，天津灶户的社会地位由盐奴到小生产者，再到雇主的转变历程，揭示了其实质是由被剥削者改变为剥削者。刘洪升《古代长芦食盐产地初考》（《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4期），利用各种正史食货志及各种盐法志书等一手资料，系统考察了古代长芦食盐产地的变迁，基本厘清了古代长芦食盐产地及其变化情况。芮和林《“芦盐”的由来及其演变》（《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1期），对“长芦盐”、长芦盐区的由来及其演变进行了论述，但由于引用史料多为二手资料，降低了文章的原创性。孟庆斌《长芦盐业史述略》（《河北学刊》1992年第4期），较为全面地梳理了长芦盐业自西周至民国时期的发展脉络，认为长芦盐业经历了四个时期：即西周至北魏是长芦盐业的发源时期，隋至宋金为持续发展时期，元明时期是长芦盐业发展的高峰时期，清至民国是曲折发展并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并分别叙述了各个时期的发展情况。鲍连和《日本侵华时期的长芦盐业开发》（《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2期），叙述了抗战时期日本对长芦盐业的“开发”情况。</p>
<p>　　（六）长芦盐商</p>
<p>　　长芦盐商方面论文较多。有清一代，长芦是仅次于两淮的大产盐区，长芦盐商是在财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稍逊于两淮盐商的商人集团。天津是清代长芦盐业的集散地，盐商的集聚地。因此，有关长芦盐商的研究，通常与天津密切相关。徐景星《长芦盐务与天津盐商》（《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1期），较为系统地对长芦盐商进行了研究，对盐商种类、盐商与八大家、盐商的利润、盐商资金的出路、清政府与盐商的关系等进行了探讨。张增元《天津盐商一窥》（《天津史研究》1986年第2期），对天津盐商概况进行了整体介绍，不仅追述了天津盐商的兴起由来，而且考察了天津盐商对天津城市发展的影响。林永匡、王熹《清代长芦盐商与内务府》（《故宫博物院院刊》1986年第2期），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和有关文献材料，对清代长芦盐商与内务府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剖析论述。享有封建特权的长芦商人在封建政府和皇室的特许和保护下，获得了经营和销售食盐的专利权，每年从民众身上赚取巨额利润。但盐商们每年不仅要向清王朝交纳盐课税银，而且还要承受其他财政重负。从封建皇帝到内务府，皆以盐商为“鱼肉”对象，巧立名目，采用发放皇家高利贷内帑银和巨额“捐输”等种种手段，进行额外盘剥和勒索。由于清政府的残酷压榨，致使道光时期长芦盐政陷入全面危机。郭蕴静《略论清代天津盐商》（彭泽益、王仁远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就清代天津盐商的兴起、衰落及其与清代天津城市经济的繁荣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芮和林《浅析乾隆时期长芦盐商走向衰落的原因》（《盐业史研究》1994年第4期），主要分析了长芦盐商由强盛走向衰败的原因。</p>
<p>　　与长芦盐商有关的长芦盐砝舞弊案、十大累商拖欠洋款案及长芦五纲总被扣案是长芦盐业史上的二大案件。学术界对此发表了几篇分量较重的学术论文。夏维中、张华《嘉庆十七年长芦盐砝舞弊案初探》（《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2期），对嘉庆十七年长芦盐砝舞弊案进行了探讨，重点研究了长芦盐场的秤掣制度、盐砝舞弊的经过及追赔情形、案件发生的背景以及这一案件反映的嘉庆时期长芦盐商和盐业资本流向等问题，认为长芦盐砝舞弊案并不是偶然的历史事件，在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和历史背景。它实际上反映了清代盐政特别是盐引购销制度的弊病，预示着对旧有盐法进行改革的必然趋势。尤其是文章对长芦盐商和盐业资本流向问题的探讨极为珍贵。林纯业《清末长芦累商洋债风潮》（《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4期），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长芦盐运使司档案，对事件的由来及结果进行了论述，分析了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其影响，认为长芦累商洋债风潮是清末社会政治、经济各种危机的产物，是帝国主义阴谋攫取中国盐政主权的结果。洋债风潮最后虽被平息，但它对天津社会经济等各方面所造成的影响却比较深远。胡光明《论清末商会对长芦盐务风潮的平息》（《历史档案》1994年第2期），主要依据历史档案的原始记载并借鉴中外学人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与近代中国市场交互关系的宏观背景下，剖析这一风潮发生的远近原因、平息过程与历史教训，揭示了近代（天）津直（隶）商会这一新生的资产阶级法入团体在近代中国市场体系中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中介作用。该文是研究这一问题的一篇力作。王兆祥《从长芦五纲总被扣案看商会与国民党政府关系》（《历史档案》2000年第1期》，探讨了这一案件发生的历史背景与经过、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反映的商会与国民政府的关系，认为它的真正原因，是当时国民党南京政权为控制地方政局、集中地方财力所采取的一种非常手段。其导火索却是对津武口岸盐税利益的争夺；政府与商会之间长期维持的是一种互相制约和互相依赖的关系。</p>
<p>　　美籍华人关文斌《文明初曙一近代天津盐商与社会》（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是第一部关于长芦盐商的专著，介绍、解析了清中叶以前天津声名显赫的张氏、安氏与查氏三大盐商家族，考究详细，见解独到而深刻，并对清代天津盐业的状况略有论述。日本青年学者照内由纪子《关于清末长芦商人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经营活动为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1987年未刊稿），利用大量尚未刊布的档案文献，对这一课题作了颇具深度的研究。</p>
<p>　　（七）盐商对天津城市的影响</p>
<p>　　长芦盐业及长芦盐商的发展，对直隶省及京、津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天津城市的发展产生重大作用，因此，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的关注，发表了不少有影响的论著，从不同角度，剖析、展现了天津盐商文化及其对天津城市的影响，其中以天津盐商查氏所修之园林一水西庄的研究为主，如由天津市文史研究馆编纂的《天津文史丛刊》第20期“水西庄研究专辑”（1997年）、刘尚恒著、张文琴整理的《天津查氏水西庄研究文录》（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南炳文《水西庄与天津文化的包容性》（《明史新探》中华书局2007年版）、张绍祖《天津历史文化的坐标——水西庄》（《城市》1993年第1期），以及周云、宗绍强、李莹《近村近郭水西庄，曲院掩映通修廊——记天津市历史名园水西庄》（《中国园林》2006年第12期）等。《天津查氏水西庄研究文录》主要研究了天津古典园林查氏水西庄，具体内容涉及它的兴废、活动事迹，以及与之有关的诗文资料等。该书从开阔处人眼，从精细处着手，从高处立论，考证严谨，资料丰富，结论精当，令人信服。王兆祥《天津盐商与天津园林建筑》（《中国房地产》2006年第3期），则考察了天津盐商与园林建筑之间的关系问题。文章指出，清代，盐商在天津致富以后，商业资本的一个主要去向就是在天津置办大量的房地产业，包括高大气派的豪宅和景色优美的园林。由于天津地处九河下梢，水源充足，加之气候适宜，四季分明，植物生长茂盛，为盐商们修建园林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原祖杰《清代的天津商人与社区认同》（《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重点论述了天津商人，尤其盐商的崛起及其对社区的巨大贡献，展现了他们对社区意识形成所发挥的作用。</p>
<p>　　清代成立的天津长芦育婴堂是清代到民国年间非常著名的慈善机构，在15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初创、发展和改制三个阶段。任云兰《从天津长芦育婴堂的变迁看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与现代化》2009年第5期），通过对育婴堂发展变迁史的分析，论述了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强弱变化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嬗变，认为从总的方面来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一个强弱变化的过程，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不是完全抗拒，民间观念中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协调的、合作的和相互依赖的。在近代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既有愉快的合作，也有不和谐的冲突，越到后期合作越少，冲突越烈。这与国家对社会的监管力度有关系。总体来说，天津在慈善领域，官民合作多于对抗，国家与社会双赢。此外，还有王翁如《安氏父子助捐重修天津城》（《历史教学》1995年第4期）等。</p>
<p>　　（八）其他</p>
<p>　　贡盐，即充作贡品上纳给朝廷的盐及盐制品。贡盐是长芦盐业史研究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张毅《试述明清时期的长芦贡盐》（《历史教学（高校版）》2009年第6期），梳理相关史料，对明清时期长芦贡盐的种类、数额、征缴等情况进行了探讨，指出明清时期，贡盐主要由长芦运司办纳，其种类有青盐、白盐、盐砖与盐卤。长芦贡盐主要用于祭祀及供宫廷人员、部分在京官员食用，数量庞大。其进缴初以实物，后将超过实际需用部分改征折色，以供朝廷移作他用，这一改变虽有利于灶户自由支配其劳动力，但更表现了统治者的贪婪。芮和林《新中国的芦盐运销体制》（《盐业史研究》2000年第1期），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长芦盐业运销体制的变化及其利弊得失，以及运销机构变迁、扩大销售的措施等情况。张磊《长芦盐法志书考略》（《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2年第1期），将明清以来长芦盐法志书的纂修情况作了梳理，呈现了长芦盐法志自明代纂修以来的大致脉络，认为长芦盐法志始修于明代嘉靖年间，至清末，经过数次纂修，其修纂之频繁远超地方史志的纂修次数。这说明长芦盐对天津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影响之重。综观以上研究可以发现，近30余年长芦盐业史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与两淮、两广等盐区的研究成果相比显得“势单力薄”，与长芦盐业在全国的重要地位以及丰富的资料相比，研究成果很不相称，研究还比较薄弱，其表现如下：一是文章数量少，据不完全统计，共有50多篇；二是除美籍华人关文斌《文明初曙一近代天津盐商与社会》外，严格意义上的学术专著还不多见；三是学术水平有待提高。在已有的成果中，介绍性、史事叙述的文章较多，缺乏理论高度，论文发表的刊物级别低，核心期刊较少。有的文章甚至有明显的史实错误，特别是典章制度和官职等方面问题较多。造成这种境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支固定的高素质的研究队伍。已有的研究者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有不少研究者来自盐务系统，比较熟悉盐务情况，但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高校及社科系统的研究者，或是出于研究河北、天津地方史的需要而研究，或是对某一问题感兴趣而研究，并没有把长芦盐业作为长期的研究方向，作为长期的根据地来经营，浅尝辄止，因此没有形成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令人欣慰的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长芦盐业史成为高校硕士、博士的重要选题，越来越多的硕士、博士加入到研究中来，他（她）们发表了不少有分量的学术论文，逐渐成为长芦盐业研究中的生力军。通过他（她）们的努力，长芦盐业史研究的落后状况在不久的将来定会改观。</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档案《为虚悬引额额难敷残商困苦已极恳祈急具题蠲逋疏新存商裕课事》，顺治四年八月十二日，王守履题。</p>
<p>[2]曾仰丰．中国盐政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210—214．</p>
<p>来源：《盐业史研究》2012年第3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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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若干问题的探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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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2 Feb 2013 06:31:39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专题述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元代农学家]]></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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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北京100081 　　【摘要】本文在认真研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考证指出：延祜元年（1314）至四年（1317）间，鲁明善在安丰路的寿春县编成《农桑衣食撮要》，该书在此时完成并得以刊刻绝非偶然，应与元仁宗所推行的“新政”不无关系。与同一时期流行的《农桑辑要》和《农书》相比，鲁明善的《农桑衣食撮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该书记述的农作物或农事活动大多与江、淮地区有关；（二）该书特别关注蚕桑生产经验的总结和传播；（三）该书记载了不同地区，乃至各民族的农、牧业生产经验，应与鲁明善的维吾尔族属及其生于高昌，长在内地的双重文化背景不无关系：（四）该书除了按时令记述不同时段的农事活动外，还特别关注民间副食品加工、衣物保管、养蜂采蜜等知识的总结和传授；（五）该书对农业生产活动的讲解明晰、生动，文字简洁易懂，为其他农书所不及，这是此书得以流传至今的重要原因之一。 　　【收稿日期】2012-03-21 　　【作者简介】尚衍斌（1958—  ），男，历史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关键词】元代农学家；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 　　【中图分类号】S-09；K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12）03-0132-10 Discussion on Issues Pertaining to Nong Sang Yi Shi Cuo Yao by Lu Mingshan SHANG Yan-bin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Abstract: Based on the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北京100081</p>
<p>　　【摘要】本文在认真研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考证指出：延祜元年（1314）至四年（1317）间，鲁明善在安丰路的寿春县编成《农桑衣食撮要》，该书在此时完成并得以刊刻绝非偶然，应与元仁宗所推行的“新政”不无关系。与同一时期流行的《农桑辑要》和《农书》相比，鲁明善的《农桑衣食撮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该书记述的农作物或农事活动大多与江、淮地区有关；（二）该书特别关注蚕桑生产经验的总结和传播；（三）该书记载了不同地区，乃至各民族的农、牧业生产经验，应与鲁明善的维吾尔族属及其生于高昌，长在内地的双重文化背景不无关系：（四）该书除了按时令记述不同时段的农事活动外，还特别关注民间副食品加工、衣物保管、养蜂采蜜等知识的总结和传授；（五）该书对农业生产活动的讲解明晰、生动，文字简洁易懂，为其他农书所不及，这是此书得以流传至今的重要原因之一。</p>
<p>　　【收稿日期】2012-03-21</p>
<p>　　【作者简介】尚衍斌（1958—  ），男，历史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p>
<p>　　【关键词】元代农学家；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p>
<p>　　【中图分类号】S-09；K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12）03-0132-10</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Discussion on Issues Pertaining to Nong Sang Yi Shi Cuo Yao by Lu Mingsh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HANG Yan-bi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p>
<p><strong>Abstract:</strong>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ubstantial amount of relevant literature, this study verifies that NongSang Yi Shi Cuo Yao written by Lu Mingshan at Shouchun, Anfeng between 1314 A.D. and 1317A.D. was nota coincidence, which is related to the&#8221;New Policy&#8221; of Yuanrenzong. Compared with the contemporary works,such as Nong Sang Ji Yao and Nong Shu, it has the following characteristics. Firstly, the crops or agriculturalactivities delineated in Nong Sang Yi Shi Cuo Yao are mostly associated with Yangtze and Huai liver Water-shed. Secondly, it places an emphasis on the production experience in sericulture. Thirdly, it covers develop-ment in agriculture and animal husbandry across multiple regions and ethnic groups, which could result fromthe fact that Lu Mingshan is Uighur and that he was born in Gaochang （Turpan in Xinjiang now） and raised inthe interior, leading to his multicultural background. Another focus of the book pertains to folk knowledge ofprocessing subsidiary foodstuff, preserving apparel, as well as apiculture related skills, besides various agricul-tural activities delineated in phenological order. Lastly, the illustr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Nong SangYi Shi Cuo Yao is made in a vivid and straightforward fashion, which makes it unparalleled and contributes toits popularity up to date.</p>
<p><strong>Key words:</strong> Agronomist in Yuan Dynasty; Lu Mingshan ; Nong Sang Yi Shi Coo Yao</p>
<p>　　《农桑衣食撮要》（又名《农桑撮要》、《养民月宜》，以下简称《撮要》，不再注明）是一部按月令记述我国各族人民农事活动的农学专著。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讨论鲁明善的农业思想、作者生平及其家世、该书在农学史上的地位等问题，很少有人将其与元代其他农书加以比较分析，笔者试图在这方面做些尝试，文章主要聚焦以下诸问题。</p>
<p>　　<strong>一、《撮要》成书的时间、地点和原因</strong></p>
<p>　　据张栗的序言，《撮要》完成于元仁宗延祜元年（1314），首刊于安丰（今安徽寿县）。王毓瑚先生在校订《撮要》的引言中明确指出：“本书在元代至少有延祐甲寅（1314）原刊本和至顺元年（1330）重刻本两种本子”。[1]元代文人虞集在《神道碑》中载谓：其在安丰，“修农书，亲劝耕稼；从义役，而民力始均”。[2]而《成化中都志》卷6《名宦传》则称：“鲁明善元时出监寿郡，编集《农桑撮要》，传于世”。笔者研究认为．鲁明善自延祐元年（1314）至延祐四年（1317）间出任安丰路下辖的寿春县达鲁花赤，此书应在这一时期编撰而成。安丰路及其下辖的寿春县均属河南江北行省，该地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与江南及北方有一定差异。以往农书，诸如《汜胜之书》、《四民月令》和《齐民要术》大多介绍黄河流域的情况，而鲁氏这部书在寿春写成，主要讲解淮南地区的农事活动，这里比较靠南，农作时令与黄河流域的情况自然有所区别。例如种麻，《齐民要术》上说：“夏至前十日为上时，至日为中时，至后十日为下时”。也就是说应在农历的五月份种麻。可是，《撮要》却说“二三月皆可种之”，而且还说“宜早，不宜迟”。又如《汜胜之书》说“二月注雨可种芋”，《辑要》引《务本新书》也说“二月种为上时”。但《撮要》中却将“种芋秧”列在正月里，并且说“候发出三四叶，约四、五寸高，于三月间移栽之”。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兹不一一举不。所有这些时间上的差异，是由于各地农事活动季节的不同而决定的。众人皆知，茶主要产于江淮以南及福建等地。东鲁王祯引《四时类要》记载说：“茶熟时收取子，和湿土拌匀，筐笼盛之，……至二月中，出种之树下或北阴之地。”[3]而鲁明善《撮要》并未强调茶树要延至次年二月栽种，这或许与淮南地区冬天的气候特点有关，因此仅言“种茶，宜斜坡阴地走水处”，不然，“水浸根必死”。[4]水牛是江南地区常见的牲畜，在农业生产中发挥较大作用。鲁明善对其生活习性十分熟悉，他说“水牛夏间下水坑不司触热，冬间要温暖切忌雪霜冻饿”。[5]根据《撮要》所记内容和其他相关信息，我们有理由相信：延祐兀年（1314）至延祐四年（1317）间，鲁明善在安丰路的寿春县编成此书。</p>
<p>　　那么，鲁明善何以编撰《撮要》？这是需要讨论的另一个问题。元朝统一全国后，受重视发展农业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忽必烈即位之前，开始注意到游牧贵族一直忽视的农业问题。姚枢成为元朝常设专职的第一位劝农使。他身至八州各县，“教使劝农”，传达忽必烈重视农业的意旨。姚枢的劝农活动产生了一些积极的效果，若干年后，其侄姚燧记载说：“凡今关中桑成列者，皆所训植”。[6]忽必烈即位后，于中统二年（1261），任姚枢为大司农，以后中央政府设立了“劝农司”、“司农司”、“大司农司”等机构，具体负责“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7]在地方上，各道设提刑按察司（后改肃政廉访司）监管劝农事，道以下路、府、州、县官，皆以本职监管劝农事。元朝政府还明令规定黜陟或考核官员要以督农勤惰而定。元代文人胡祗通在《论司农司》一文中载谓：“农官按治司县，供报簿集数目，似为又功，核实农人箧笥仓廪，一无实效”。[8]由此可以判断，劝农官的政绩以农人仓廪内粮食的多少而定。随着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总结和推广生产经验便成为可能。自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以后，各种体裁的农书相继问世。主要有官修的《农桑辑要》（至元十年编纂）、《农桑杂令》，私撰的有王祯的《农书》（1313年成书）、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1314-1317年间编成）、罗文振《农桑撮要》、苗好谦《栽桑图说》（1318年成书）、汪汝懋《山居四要》、陆泳《田家五行拾遗》（不详）、修延益《务本直言》、刘宏《农事机要》（不详）、桂见山《经世民事录》、俞宗本《种树书》等，[9]其中影响较大，并且流传至今的有《农桑辑要》、《农书》和《农桑衣食撮要》三部书。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十二部农书，能够断定其成书年代者共四部，其中三部已然出自仁宗朝，这一现象非常值得研究。学界通常把皇庆、延事占年间所推行的“儒治”视作元仁宗的“新政”。元末士人回忆起1310年代，或曰“我朝重儒，于斯为盛”，或曰：“尊尚儒学，化成风俗，本朝极盛之时”。[10]这在当时应是很普遍的看法。毋庸讳言，仁宗、英宗二朝的儒治，给蒙元制度和政治文化留下若干不容忽视的成果：第一，仁宗时编就、英宗朝颁定的《大元通制》，是元朝第一部具有法典性质的行政、刑事、民事等法规总集；第二，科举制的推行则赋予这个王朝更多的正统性；第三，理学从那时起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第四，元成宗以来官僚机构大幅度膨胀和升格的趋势有所抑制；第五，御史台督察朝政的功能在儒治风气激发下显著加强；第六，延祐经理的结果和英宗的“助役法”，也在部分地区发生效率。[11]凡此种种，均为农书的编撰和刊布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难得的机遇。</p>
<p>　　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上御嘉禧殿，集贤大学士邦宁、大司徒源进呈《农桑图》。此书“实臣源建意，令臣叔谦因大都风俗，随十有二月，分农桑为廿有四图，因其图像作廿有四诗，正《豳风》因时纪事之义。又俾翰林承旨臣阿邻帖木儿用畏吾儿文字译于左方，以便御览。”[12]据此可知，《农桑图》不仅图文并茂，还被阿邻帖木儿翻译成畏兀儿文。至于进呈农书一事，《元史·仁宗纪》有载，只是书名和进呈时间与赵孟頫所记略异：延祐五年“九月癸亥，大司农买住等进司农丞苗好谦所撰《栽桑图说》，帝曰：‘农桑衣食之本，此图甚善。’命刊印千帙，散之民间”。[13]《农桑图》与《栽桑图说》是否为同一本书，值得进一步探讨。它们得以在延祐五年刊布，并且得到元仁宗的肯定，说明当时重农风气之盛。</p>
<p>　　<strong>二、《撮要》的内容和特色</strong></p>
<p>　　至于编撰《撮要》的目的，根据鲁明善的幕僚张栗记载，是因为以往的“务农之书，或繁或简，田畴之人，往往多不能悉；有司点视虽频，劳而寡效”。[14]当时情况的确如此，元初（至元十年）官修《农桑辑要》，共7卷，全书6万多字，实际上是一部历代农书的资料摘抄汇编。尽管如此，这部书在当时仍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从书中所收农作物的种类，所述的耕作方法，所反映的气侯特点，尤其是所转引的资料看，该书内容主要局限于北方区域的痕迹至为明显。[15]鲁明善本人说自己编书的目的是“钦承上意，而教民务本也。凡天时地利之宜，种植敛藏之法，纤悉无遗，具在是书”。[16]毫无疑问，身为寿春县达鲁花赤的鲁明善响应政府“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17]的号召，为了便于敦促和指导当地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才编写此书的。关于《撮要》其书，历来的评价都是很高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明善此书，分十二月令，件系条别，简明易晓，使种艺敛藏之节，开卷了然，盖以阴补农桑辑要所未备，亦可谓能以民事讲求实用者。”又说：《农桑辑要》、《农桑衣食撮要》二书，“一辨物产，一明时令，皆取其通俗易行。”王毓瑚先生在《撮要》的引言中说：鲁明善的这本书，“是完整地保存到今天的、比较最古的一部月令体裁的农书了”。[18]这些观点都是很正确的。</p>
<p>　　同《农桑撮要》和《农书》相比，鲁明善《撮要》对农事活动的讲解更加明晰、生动，这或许是其能流传至今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全书篇幅适中，便于庄稼人阅读，全书分上、下两卷，共约11000多字，但记载的农事活动却有208条，内容非常丰富。笔者查检此书，发现有以下几个特点：</p>
<p>　　首先，作者记述的农作物或农事活动大多发生在江淮地区。水牛，一般生活在南方，鲁明善对它的生活习性十分熟悉。他介绍说：“水牛夏间下水坑，不可触热，冬间要温暖，切忌雪霜冻饿。”安丰路位于河南江北行省的东南部，主要生产稻、麦。此外，这里的水资源丰沛，便于饲养水禽。《撮要》中的“盐鸭子”、“修池塘”、“收鸭鹅蛋”、“耘稻”、“插稻秧”、“浸稻种”、“犁秧田”、“收小麦”、“耕麦地”、“八月种大麦小麦”、“晒小麦”，十月“耘麦”等条目即为显例。江淮地区，竹、笋较多，《撮要》涉及竹、木栽培的条目有：四月“做笋干”、“煮新笋”，五月“移竹”，八月“锄竹园”。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饮品。元代农学家王祯记载说：茶的生产，“闽、浙、蜀、荆、江湖、淮南皆有之，惟建溪北苑所产为胜”。[19]这段话尽管是从前代有关著述中引用的，但对元代大体是适用的。[20]河南行省下属的庐州路（今安徽合肥）设有榷茶提举司，说明当地亦产茶。庐州路六安州（今安徽六安）出产的六安茶，是当时的名茶之一。[21]安丰路位于庐州路的北面，同属河南江北行省管辖，两地相距不远，理应产茶。《撮要》涉及茶树种植及茶叶加工的记载就有“种茶”、“摘茶”等。</p>
<p>　　从以上列举的资料看，鲁明善不仅介绍农业生产具体措施，还特别强调如何收到良好效果。如“收小麦条”说：“麦半黄时，趁天晴着紧收割，过熟则抛费。每日至晚，载上场堆积，农家忙并，无似蚕麦，若迟慢遇雨，多为灾伤；又秋天苗稼，亦误锄治。”这些话不仅简明易懂，而且态度亲切、和蔼，达到了循循善诱的目的，应该说鲁明善是一位关心民生，处处为民众着想的地方官。</p>
<p>　　其次，鲁明善还特别关注蚕桑生产经验的总结和传播。全书反映农事活动的纪事共二百零八条，其中记载养蚕和栽桑内容的约十条，诸如“栽桑树”、“修桑”、“修蚕屋”、“织蚕箔”、“压桑条”、“养蚕法”、“斫桑”、“栽桑”、“浴蚕连”、“捣磨干桑叶”等，表明鲁明善对蚕桑业的生产非常重视。元代有“桑叶可饲蚕，有数种”[22]的记载。养蚕需要桑叶，必须要种植桑树。因此中国古代常以“农桑”并称，元代自然也不例外。鲁明善记载说：栽桑要“掘坑深阔约二小尺，却于坑畔取土粪和成泥浆，将桑根埋定，再用粪土培壅，微将桑栽，向上提起，则根舒畅，复用土壅与地平，次日筑实，切不可动摇，其桑加倍荣旺，胜如春栽”。[23]若非作者亲身实践或亲眼目睹桑树种植的全过程，恐怕很难写出如此详细、完备的栽种流程。鲁明善在其农书中，既不引经据典，也不咬文嚼字，而是简明扼要地记下一种（或两种）在本地区现时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诚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作的评价：“明善此书，分十二月令，件系条列，简明易晓，使种艺敛藏之节，开卷了然，盖以阴补《农桑辑要》所未备，亦可谓能以民事讲求实用者矣！”</p>
<p>　　复次，元代是继唐朝之后中外文化交流的又一盛世，随着域外民族大量涌人中国内地，他们陆续将本地盛产的农作物、蔬菜、瓜果种子播撒到中国的土地上，丰富了我国农业物产的品种。有学者将《齐民要术》与元代的三部农书所记载的农作物粗略加以比较，发现新增加的作物种类约有50多种，说明从公元6世纪到14世纪的800年间，植物栽培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从国外引进的一些作物开始在黄河流域得以种植和推广，如菠棱（即菠菜）、莴苣、菪蘧、茴香、罂粟等，更可作为中外文化交流的见证。[24]笔者将王祯的《农书》同鲁明善的《撮要》两相比较后，两书均予记载的品种如下：（1）谷物类：黍、粟、水稻、大小麦、豌豆、胡麻、麻；（2）瓜类：甜瓜、西瓜、冬瓜、菜瓜、瓠、芋、萝卜、茄子、姜、莲藕；（3）果类：梨、桃、杏、枣、栗、桑椹、柿、石榴、木瓜、银杏；（4）蔬菜类：黄瓜、葫芦、莙荙、芹、蓝菜、莴苣、菠稜、葫荽、韭、葱、蒜、菌子、芥等；（5）其他：苎麻、木绵、茶、枸杞、紫草、红花、蓝。</p>
<p>　　上列农副产品中的胡麻、西瓜、石榴、莙荙、菠稜、葫荽、木绵、红花均属舶来品，学界已有定论，且有专门著述予以讨论，可资参考。[25]此外，《撮要》中提到的葡萄种植技术，造酪、造酥酒、晒干酪、制作米醋、老米醋、麦醋、莲花醋的方法，虫不蛀皮货、虫不蛀毡毛物的良方，以及收羊种、防治羊的疥疮、口鼻疮、茧蹄等病症的措施，在王祯的《农书》和官修的《农桑辑要》中均不见记载，可视作鲁明善的创新之处。《撮要》一书充分反映了不同地区，乃至各民族的农、牧业生产经验，这应与鲁明善的畏兀儿族属以及其生于高昌，长在汉地的双重文化背景不无关系。</p>
<p>　　葡萄原产西域，汉代传至内地，有元一代才得以较大规模地种植。[26]王祯《农书·果属类》未见“葡萄”条，不知何因？鲁明善生在高昌，此地盛产葡萄。高昌回鹘时期，这里除葡萄外，还盛产杏、桃子、石榴、等水果。[27]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涉及农产品和园艺业的词汇很多，其中有“葡萄园”、“葡萄酒”、“葡萄园丁”[28]等，说明在宋元时期，高昌已经是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制的重要基地。鲁明善理应熟谙葡萄种植技术，他在介绍如何“插葡萄”时说：“预先于去年冬间截取藤枝旺者，约长三尺，埋窖于熟粪内。候春问树木萌芽发时取出，看其芽生，以藤签萝卜内栽之。埋二尺在土中，则生根。留三、五寸土外，侯苗长，牵藤上架。根边常以煮肉肥汁放冷浇灌，三日后，以清水解之。天色干旱，轻锄根边土，浇之。冬月。用草包护，防霜冻损，二、三月间皆可插栽”。[29]俞希鲁的《至顺镇江志》卷4《土产类》亦记葡萄，并注明本路所供“舍里别”，即由葡萄所造。[30]说明至顺年间，镇江路已种植葡萄。</p>
<p>　　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元朝以前，中国内地不产棉花，棉花从境外传人。棉花传人有两条途径，一条由中亚传人今天的新疆，再传人内地。经由这条线路传来的棉花是非洲棉（即草棉。）[31]另一条由南方传人，即经海南传人福建、广东，再传到江浙一带。这一路传来的棉花是亚洲棉（即中棉）。[32]也有学者考证指出，“金朝的河间府已种植棉花，亦即宋金时的棉花种植已越过黄河，明代的丝麻和棉大致仍处于三足鼎立的状态，直到经历明清之际的战祸后，棉花才占主导地位”。[33]然而，据金元时期成书的各种行记所提供的资料来看，当时的北方人似乎并不知道棉花为何物。金兴定四年（1220），礼部侍郎吾古孙仲端奉金主诏出使北朝（即觐见西征的成吉思汗），著名文人刘祁将其见闻记录成册，名曰《北使记》。刘祁在描述中亚民族衣着情况时说：“其俗衣缟素，衽无左右，腰必带。其衣衾茵幕悉羊毳也。其毳植于地”。[34]羊毳，即细羊毛。能种植于土壤内的羊毛，应指棉花。李志常在《长春真人西游记》中记载说：阿里马城（今新疆伊犁一带）出产一种棉织品，当地人称作“秃麻林”，“盖俗所谓种羊毛织成者。时得七束为御寒衣。其毛类中国柳花，鲜洁细软，可为线为绳为帛为绵”。[35]刘郁的《西使记》称：“垄种羊出西海，羊脐种土中，溉以水，闻雷而生，脐系地中，及长惊以木，脐断啮草，至秋可食，脐内复有种”。[36]关于“垄种羊”的信息，还见于耶律楚材的诗作。他在《湛然居士文集》卷6《西域河中十泳》吟诵日：“漱旱河为雨，无衣垄种羊”。[37]此外，他在《赠高善长一百韵》中又云：“西游几万里，两鬓今苍苍。西方好风土，大率无蚕桑。家家植木棉，是为垄种羊”。[38]很显然，耶律楚材笔下的“垄种羊”是“木棉”的别称，笔者认为这首诗极可能是他返回内地，并具备棉花的相关知识后写成的。王国维先生认为，刘郁所记“垄种羊”并非指木棉。[39]实际上，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中亚盛产棉花以及当地人身着棉布衣的事实，耶律楚材在成书于1228年的《西游录》中亦有表述：寻思干（即乌兹别克斯坦的撒马尔罕）“颇有桑，鲜能蚕者，故丝茧绝难，皆服屈晌”。[40]关于“屈晌”一词，佛经《翻译名义集》卷7《沙门服相篇》亦曾述及，认为是由木棉花心织成的大细布，不确，应指棉布。耶律楚材吟诗曰：“屈晌圆裁白玉盘，幽人自剪素琅歼”。[41]</p>
<p>　　以上征引的诸家资料表明，金末元初的人们很可能还不了解棉花的种植及生长情况，所以才会认为“秃麻林”是由“种羊毛”编织而成。尽管如此，他们已经注意到这种种植在地下的“羊毳”或“垄种羊”的特性，诸如“其毛类似中国的柳花，鲜洁细软，可以制作成线、绳、帛、绵诸物”等等。我们有理由相信，“羊毳”种在地里并能生长出类似内地柳花的传闻完全不靠谱，但它不止一次地被当时的文人竞相载入史文，恰好说明在刘祁、刘郁兄弟生活的时代，棉花还没有大规模地在北中国种植。这种情况，到了元代才得以改善。陈高华先生研究认为：至迟在13世纪中叶，中亚的棉花已经传人关中平原。[42]江浙行省的浙西嘉兴、松江一带都种植棉花，[43]但江南尤其是江东地区（包括今江苏西南部及江西东部）棉花种植的情况并不多见，值得探讨。在棉花栽培技术传播方面，畏兀儿人的作用不可小视。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畏兀儿人燕立帖木儿出任西乡（今陕西西乡）达鲁花赤，他“暇则出城劝课农桑，……至于畜牧种树，取古人之遗法，及今之见行者，丁宁教民，不违其时，又以邑民不知种木棉之利，自兴元求子给社户，且教以种之（疑为“植”字——引者注）之法，至今民得其利，而生理稍裕”。[44]而哈喇火州（今新疆吐鲁番）和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早已产棉，当地人对“棉布”，“地里的棉花”和“未经纺织的棉花”分别以不同的名称予以辨别。[45]因此，原先定居上述地区的畏兀儿人，早就熟悉种棉织布之法。西乡隶属兴元路，兴元路在陕西行省西南部，治南郑，今汉中。可见在此以前棉花已经传到南郑（兴元即指南郑），至此又由燕立帖木儿引入西乡。身为畏兀儿农学家的鲁明善又何尝不是如此，他在传授棉花种植技术时说：</p>
<p>　　（三月）先将种子用水浸，灰拌匀。侯生芽，于粪地内每一尺作一穴，种五、七粒，侯芽出时，稠者间去，止存旺苗二、三窠。勤锄常时，掐去苗尖，勿要苗长高，若苗旺者，则不结，至八月间收绵。[46]</p>
<p>　　鲁明善以上所言是否真实可信？我们有必要求证于王祯《农书》的记载：</p>
<p>　　（夫种木绵）至谷雨前后，拣好天气日下种。先一日将已成畦畛，连浇三次。用水淘过子粒，堆于湿地上……用少灰搓得伶俐，看稀稠，撒于浇过畦内。将元起出覆土，覆厚一指。再勿浇。待六、七日，苗长齐时，旱则浇灌。锄治常要洁净。稠则移栽，稀则不须。每步只留两苗，稠则不结实。苗高二尺之上，打去冲天心，旁条长尺半，亦打去心。叶叶不空．开花结实。[47]</p>
<p>　　尽管以上援引的资料分别出自两人之手，但其所述棉花种植的流程大致相同，只是鲁明善在文字表述方面更为简洁、明了而已。他们两人都强调棉花种植应遵循以下特点：</p>
<p>　　首先，种植的时间应在农历的三月份。谷雨，位于清明之后，一般为农历的三月初六前后。其二，播种之前，须先将棉种用水浸湿，再用灰拌匀或揉搓；其三，稠则移栽，止存旺苗二、三窠；其四，要勤锄或“锄治常要洁净”；其五，掐去苗尖（又称冲天心），苗高不结实。据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王祯和鲁明善记载的棉花种植注意事项，是在内地生产实践基础之上总结而成的。</p>
<p>　　红花，又名“番红花”，是一种香料植物。高昌回鹘地区早已种植。[48]《委兀儿译语》将“番红花”音译“杂夫刺”。[49]元人忽思慧指出：“咱夫阑，味甘平，无毒，主心忧郁积，气闷不散，久食令人心喜。即是回回地面红花，未详是否”。[50]“杂夫刺”或“咱夫阑”是阿拉伯语的汉语音译。[51]鲁明善在《撮要》中两次提到红花：</p>
<p>　　一是二月“种红花”：“种时欲雨，或漫撒、或耧耩，如种麻法。至五月收子便种，晚花秋间八月种亦得，腊月亦可”；[52]一是五月“收红花”：“侵晨采花，微捣细，去黄汁，用青蒿覆盖一宿，捻成薄饼子，晒干收之。勿近湿墙壁，则浥损”。[53]王祯《农书》亦录“红花”条，他指出：“红花，一名黄蓝，叶颇似蓝，故有‘蓝’名。生于西域，张骞所得。今处处有之”。毋庸置疑，红花原产西域，迨至元代，中国南北方已普遍种植。至于红花的种植方法、收花和晒花的注意事项，王祯所记和鲁明善大致相同，只是个别地方略异：</p>
<p>　　（1）种植时间不同，王祯认为应于二月末三月初种植，五月种晚花，七月中摘花；[54]而鲁明善则认为，二月初种红花，五月收花，晚花秋间八月或腊月种均可。之所以产生如此差别，极可能是由于南北地域或气候差异等因素造成的。王祯所论多依据北方的自然条件，而鲁明善则偏重南方，故两人所记稍有不同。</p>
<p>　　（2）在介绍晾晒红花方法时，王祯详于鲁明善。王祯说：“摘取，即碓捣使熟，以水淘，布袋绞去黄汁；更捣，以粟饭浆清而醋者淘之，又以布袋绞去汁，即收取染红，勿弃也。绞讫，着瓮器中，以布盖上，鸡鸣更捣令均，于席上摊而曝干”。[55]平心而论，王祯的表述远不如鲁明善的文字简洁易懂，这或许是《撮要》更受百姓欢迎、并得以流传至今的重要原因之一。</p>
<p>　　<strong>三、《撮要》与民间日常生活</strong></p>
<p>　　若同《农桑辑要》和《农书》相比，鲁明善《撮要》除了按时令记述不同时段的农事活动外，还特别关注民间日常生活必备的副食品加工、衣物保管、养蜂采蜜等知识的总结和传授，即便是在今人看来，这些内容仍不过时，依然珍贵。毛毡制品，是北方或西北少数民族固有的传统工艺，同时期的农书几乎对此鲜有涉及。鲁明善在书中详细介绍“虫不蛀皮货”、“虫不蛀毡毛物”的具体方法：“用莞花末掺之，不蛀。或以艾播于皮货内，放于瓮中，泥封其瓮。或用花椒在内播收亦得”。[56]又，“用莞花末掺之，或取角黄，又名黄蒿，五月寿角晒干布撒，或毛物毡内捲收之，则不蛀”。[57]众所周知，农历四月，江淮地区逐渐进入梅雨季节，衣物、尤其是皮衣、毛毡类生活用品极易发霉变质，难以保存。鲁明善建议将“莞花末”、“艾”、“花椒”和“角黄”（又名“黄蒿”）播入皮货或毛毡内可预防虫蛀。笔者查检《〈本草拾遗〉辑补》、《千金翼方》、《本草纲目》等相关记载，“莞花”，又名“芫花”，为瑞香科植物芫荽的花蕾，具有辛香驱虫的作用。艾草，为菊科植物，因其具有一种特殊的芳香气，又名“艾纳香”。我国自古有在农历五月初五将艾悬于房门上方以避邪祛秽的民俗。[58]而“花椒”为芸香科植物草椒或花椒的果实，具有温中散寒，杀虫止痒的功效。[59]倘若鲁明善对上述植物的属性和功效全然不知，则很难提出以上独到的识见。当然，我们也无法排除这种见解得益于民间经验传承的可能性。</p>
<p>　　在中国古代，当时令进入农历九月，人们开始腌制蔬菜，以便冬季食用。鲁明善十分关注这一问题，他在《撮要》中详细介绍了“腌芥菜”、“腌藏诸般菜”、“藏姜”、“腌萝卜”、“腌咸菜’’的方法，充分体现了作者关注民生的人文情怀。为便于分析，现将其“腌咸菜”的文字引录于兹：</p>
<p>　　白菜削去根及黄老叶，洗净控干，每菜十斤，盐十两，用甘草数茎放在洁净瓮盛。将盐撒入菜丫内，排顿瓮中，入莳萝少许，以手实捺至半瓮，再入甘草数茎。侯满瓮，用砖石压定。腌三日后，将菜倒过，拗出卤水，于干净器内另放。忌生水，却将卤水浇菜内。侯七日，依前法再倒，用新汲水淹浸，仍用砖石压之。其菜味美香脆。若至春间食不尽者，于沸汤内灼过．晒干收贮；夏间将菜温水浸过，压水尽，入香油匀拌，以瓷碗盛顿，饭上蒸之，其味尤美。[60]</p>
<p>　　上引资料详细介绍了腌制白菜的全过程。主要用料除白菜和盐外，还提到“莳萝”和“甘草”等辅料。美国学者谢弗研究认为，“莳萝”在唐代已经传人中国内地。相传，此物产自波斯。、“莳萝”的汉文名称首见于《海药本草》，有学者认为它不是梵文“jira”的译音，就是中古波斯文“zira”的译音。[61]元人对其性味已多所了解，成书于天历三年（1330）的《饮膳正要》记载说：“莳萝，味辛温，无毒，健脾开胃，温中补水藏，杀鱼肉毒”。[62]显然，腌白菜时加入“莳萝”，是为了提味。在元代社会生活中，盐、酱、醋、油、蜜是食品加工时不可或缺的调味品。除了用盐腌制各种咸菜外，人们还用它腌制咸鸭蛋。鲁明善记载说：农历十一月可以腌鸭蛋，具体方法是：“自冬至后至清明前，每一百个用盐十两，灰三升，米饮调成团，收干瓮内，可留至夏间食”。[63]鲁明善笔下的醋种类较多，有麦醋、老米醋、米醋、莲花醋，作者分别介绍其制作方法、注意事项，语言简洁，极易掌握。请看“做米醋”的方法：</p>
<p>　　（六月）用籼谷三斗，每日换水，浸七日。蒸熟摊开，合成黄予，曝晒干极，三伏内以糙糯米一斗五升，水略浸，蒸熟侯冷，以谷黄捣碎，拌和蒸熟糯米。缸底先用蓼子数茎，然后入缸内。用水五升，上又用蓼子数茎，以米糠盖之，密糊封闭一月，然后剪出，用乌梅数个，盐少许，同入缸内，煮数沸，泥封收贮。切忌生水、湿器盛顿。[64]</p>
<p>　　据以上记载，制作“米醋”的主料是籼谷和糯米，辅料为蓼子、乌梅、盐等，经过水浸、密封和煮沸等工序制作而成。鲁明善以较多笔墨介绍多种醋的加工方法，说明醋在当时人们的饮食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忽思慧在论述醋的性味时说：“醋，味酸温，无毒，消痈肿，散水气，杀邪毒，破血运，除症块坚积。”又说：“醋有数种：酒醋、桃醋、麦醋、葡萄醋、枣醋，米醋为上，入药用”。[65]正因为米醋具有如此神奇的医学疗效，鲁明善才会一一介绍其制作方法，其良苦用心就不难理解了。</p>
<p>　　忽思慧在《饮膳正要》卷2《诸般汤煎》中，列举了很多食方，其中多处提及应添加“白沙蜜”、“沙糖”、“熟蜜”、“白沙糖”、“白纳八”（即沙糖）。需要添加“白沙蜜”为辅料的食谱有“羊蜜膏”（第154页）、“小石榴煎”（115页）、“桃煎”（114页）、“木瓜汤”（第109页）、“桂浆”（第102页）等。尽管“白沙糖”和“白沙蜜”均属食品甜味料物，但制作工艺应有本质的区别。有元一代，已经开始制作颗粒状的沙糖。沙糖有黑、白之分，[66]元廷设有沙糖局，“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67]江浙行省处州路（今浙江丽水）“出产荻蔗，每岁供给杭州砂糖局煎熬之用。糖官皆主鹘、回回富商也，需索不一，为害滋甚”。至元年间，江浙行省左丞李朵儿只任处州路总管，“李公一日遣人来杭果木铺买砂糖十斤，取其铺单，因计其值，比之官费有数十倍之远”。[68]有学者研究认为，元代汉文史料把犹太人称为术忽、主鹘、主吾或术忽回回，他们在社会上属于色目人。[69]可见，犹太人控制着江浙一带砂糖的生产和销售，他们哄抬糖价，即便是当地官员都难以承受，普通百姓更不可能享用。蜜是蜂蜜的加工品，普通百姓可以以此作为甜味剂替代沙糖。以往我们并不清楚何为“白沙蜜”？所幸的是，鲁明善在《撮要》中对此作了详细的解释。</p>
<p>　　农历十月，割蜜。其方法是：</p>
<p>　　宜开蜂窝后门，用艾烧烟微熏，其蜂自然飞向前去。若怕蜂蜇，用薄荷叶嚼细．涂在手面上，其蜂自然不蜇。或用纱帛蒙头及身上截，或用皮五指套手，尤妙。约量存蜜。自冬至春，其蜂食之余者，拣大蜜脾，用利刀割下，却封其窝，将蜜脾用新生布纽净，不见火者为“白沙蜜”，见火者为“紫蜜”。入篓盛顿。[70]</p>
<p>　　据此，“白沙蜜”和“紫蜜”的区别已经判明。作者若非亲身实践或目睹割蜜全过程，很难将其记述得如此细密、完整。</p>
<p>　　“酥”在波斯语中由“油”和“牛”构成，指牛油、黄油、奶油。酪，在波斯语中义为“酸的”、“酸奶”。[71]在元代，“酥”、“酪”这两种食品已成为宫廷和百姓餐桌上的美味。据《饮膳正要》，酥油又可细分为“醍醐油”、“马思哥油”。忽思慧进一步解释说：“酥油，牛乳中取浮凝熬而为酥”；马思哥油的制作方法：“取净牛奶子，不住手用阿赤（系打油木器也）打，取浮凝者为马思哥油，今亦云‘白酥油’”。而醍醐油，则“取上等酥油约重千金之上者，煎熬、过滤净，用大磁瓮贮之。冬月取瓮中心不冻者，谓之‘醍醐’”。[72]以上材料说明，“马思哥油”和“醍醐油”均以酥油为原料加工而成。醍醐，为天竺语。时人亦将酥乳之精液誉为醍醐。耶律铸有诗曰：“竺仙仙液养醍醐，甘露香融尽玉酥。玉食自推天上味，八珍谁更数淳母”。[73]宫廷内风行的各种茶饮，诸如“枸杞茶”、“西番茶”、“炒茶”、“兰膏”和“酥签”内或加入酥油，或加人马思哥油，这种茶饮之风势必在当时社会各个层面产生影响。遗憾的是，同一时期的其他农书对这一饮食现象只字不提。唯独畏兀儿农学家鲁明善在《撮要》一书中给予特别的关注，他不仅详细介绍了“造酥油”的方法，还用简洁的文字向普通民众传授“造酪”和“晒干酪”的知识：</p>
<p>　　四月，造酪：“奶子半勺，锅内炒过后，倾余奶，熬数十沸，盛于罐中。侯温，用旧酪少许于奶予内搅匀，以纸封罐口，冬月暖处，夏月凉处顿放，则成酪”。[74]</p>
<p>　　五月，晒干酪，“将好酪于锅内，慢火熬，令稠，去其清水，摊于板上，晒成小块，侯极干收贮，切忌生水、湿器”。[75]</p>
<p>　　“造酪”和“晒干酪”，无疑是北方兄弟民族的传统食物。鲁明善将其制作方法和生产经验进行总结并加以传播，为同一时期的农书增添了新的内容，在中国农学史上占有独特的重要地位。</p>
<p><strong>参考文献</strong></p>
<p>[1][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M]．王毓瑚，校注．北京：农业出版社，1962.</p>
<p>[2]王广阳．等．王毓瑚论文集[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p>
<p>[3]王毓瑚．中国农学书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6．</p>
<p>[4]缪启愉.缪桂龙．东鲁王氏农书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p>
<p><strong>注释：</strong></p>
<p>[1]王广阳等编：《王毓瑚论文集》，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第58页。</p>
<p>[2]虞集：《靖州路达鲁花赤鲁公神道碑》，《道园类稿》卷42，《元人文集珍本丛刊》6，（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印行，第309-310页；《虞集全集》（下），第1125页。</p>
<p>[3] [元]王祯原著，缪启愉、缪桂龙译注：《东鲁王氏农书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24页。</p>
<p>[4]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四库全书》本，第730-296页。</p>
<p>[5]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农业出版社，1962年，第26页。</p>
<p>[6] [元]姚燧：《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姚文公牧庵集》，《北京图书馆珍本丛刊》92，书目文献出版社，第79页。</p>
<p>[7] 《元史》卷87《百官志三》，中华书局标点本，1976年，第2188页。</p>
<p>[8] [元]胡祗遹：《胡祗遹全集》，魏崇武、周思成校点本，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年，第465页。</p>
<p>[9]王毓瑚编著：《中国农学书录》，中华书局，2006年，第109-119页。</p>
<p>[10]欧阳玄：《曲阜重修宣圣庙碑》，《圭斋集》卷9；危素：《桧亭集序》，《危太朴文集》续集卷1。</p>
<p>[11]姚大力：《元仁宗与中元政治》，原载南京大学元史研究室编：《内陆亚洲历史文化研究——韩儒林先生纪念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25-147页；后收入氏著：《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66-389页。</p>
<p>[12] [元]赵孟頫：《农桑图序奉敕撰》，《松雪斋集外集》，《海王屯古籍丛刊》本，中国书店，1991年。</p>
<p>[13] 《元史》卷26《仁宗纪三》，中华书局，1976年，第585页。</p>
<p>[14]张栗序，见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农业出版社，1962年，第25页。</p>
<p>[15]师道刚等：《从三部农书看元朝农业生产》，载南京大学历史系元史研究室编：《元史论集》，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83页。</p>
<p>[16]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15页。</p>
<p>[17] 《元史》卷93《食货志一·农桑门》，中华书局，1976年，第2354页。</p>
<p>[18]王毓瑚：《〈农桑衣食撮要〉引言》，载王广阳等编：《王毓瑚论文集》，第59页。</p>
<p>[19] [元]王祯原著，缪启愉、缪桂龙译注：《东鲁王氏农书译注·百谷谱集十·杂类·茶》，第324页。</p>
<p>[20]陈高华、史卫民：《中国经济通史·元代卷》，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第147页。</p>
<p>[21] [元]贾铭：《饮食须知》卷5《味类》，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159页。</p>
<p>[22] [元]俞希鲁：《至顺镇江志》卷4《土产》，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60页。</p>
<p>[23]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四库全书》本，第313页。</p>
<p>[24]师道刚、孙益力、王朝中：《从三部农书看元朝农业生产》，原载《山西大学学报》1979年第3期；后收入南京大学历史系元史研究室编：《元史论集》，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86-287页。</p>
<p>[25][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林筠因汉译本，商务印书馆，2001年；（美）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吴玉贵汉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尚衍斌、孙立慧、林欢：《〈饮膳正要〉注释》，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p>
<p>[26]尚衍斌、桂栖鹏：《元代西域葡萄和葡萄酒的生产及其输入内地述论55，《农业考古》1996年第3期。</p>
<p>[27] [德]A．冯·加班：《高昌回鹘王国的生活》，邹如山汉译本，吐鲁番市地方志编辑室出版，1989年，第42-43页。</p>
<p>[28]耿世民：《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76页。</p>
<p>[29]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四库全书》本，第298页。</p>
<p>[30] [元]希鲁：《至顺镇江志》卷4《土产·葡萄》，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36页。</p>
<p>[31]沙比提：《从考古发掘资料看新疆古代的棉花种植和纺织》，《文物》1973年第10期。</p>
<p>[32]缪启愉：《元刻〈农桑辑要〉校释》，第137页；陈高华、史卫民：《中国经济通史·元代卷》，第134页。</p>
<p>[33]王曾瑜：《中国古代的丝麻棉续编》，收入氏著《涓埃编》，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p>
<p>[34] [金]刘祁：《北使记》，收入氏著：《归潜志》卷13，中华书局，1983年，第168页。王国维《古西行记校注本》，《王国维遗书》第8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83年，第139页。</p>
<p>[35] [元]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党宝海校注本，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1页。</p>
<p>[36]王国维：《古西行记校注本》，《王国维遗书》第8册，第147页。</p>
<p>[37] [元]耶律楚材：《西域河中十泳》其十，《湛然居士文集》卷6，《钦定四库全书荟要》本，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第61页。</p>
<p>[38] [元]耶律楚材：《赠高善长一百韵》，《湛然居士文集》卷12，《钦定四库全书荟要》本，第139页。</p>
<p>[39]王国维：《王国维遗书》第8册，第147页。</p>
<p>[40] [元]耶律楚材：《西游录》，向达校注本，中华书局，1981年。第3页。</p>
<p>[41] [元]耶律楚材：《湛然居士文集》卷5《乞扇》，《钦定四库全书荟要》本，第50页。</p>
<p>[42]陈高华、史卫民：《中国经济通史·元代卷》，第135页。</p>
<p>[43] [元]单庆修、徐硕纂：《至元嘉禾志》卷6《物产》，《宋元方志丛刊》本。</p>
<p>[44] [元]蒲道源：《西乡宣差燕立帖木儿遗爱碣》，《闲居丛稿》卷16，《元代珍本文集汇刊》本，第665-666页。</p>
<p>[45]耿世民：《回鹘文社会经济文书研究》，第276-281页</p>
<p>[46]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种木绵条》，王毓瑚校注本，第57-58页。</p>
<p>[47] [元]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之十·木绵》，缪启愉、缪桂龙译注本，第319-320页。</p>
<p>[48] [德]A．冯·加班：《高昌回鹘王国的生活》，邹如山汉译本，第43页。</p>
<p>[49] 《委兀儿译语》，《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6，经部，书目文献出版社，第600页。</p>
<p>[50] [元]忽思慧：《饮膳正要》卷3《料物》，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20页。</p>
<p>[51]刘迎胜：《〈回回馆杂字〉与〈回回馆译语〉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39页；刘正琰、高名凯、麦永乾、史有为编：《汉语外来词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年，第152页。</p>
<p>[52]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41页。</p>
<p>[53]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84页。</p>
<p>[54] [元]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之十》，缪启愉、缪桂龙译注本，第333页。</p>
<p>[55] [元]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之十》，缪启愉、缪桂龙译注本，第334页。</p>
<p>[56]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78页；《四库全书》本，第302页。</p>
<p>[57]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四库全书》本，第302-303页。</p>
<p>[58]程超寰、杜汉阳：《本草药名汇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52-153页。</p>
<p>[59]程超寰、杜汉阳：《本草药名汇考》，第294-295页。　</p>
<p>[60]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118页；《四库全书》本，第311页。</p>
<p>[61] [美]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吴玉贵汉译本，第318页。</p>
<p>[62] [元偬思慧：《饮膳正要》卷3《料物》，第313页。</p>
<p>[63]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128页；《四库全书》本，第313页。</p>
<p>[64]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92页；《四库全书》本，第306页。</p>
<p>[65] [元]忽思慧：《饮膳正要》卷3《米谷品》，第213页。</p>
<p>[66] [元]贾铭：《饮食须知》卷5《味类》，刘烨注译本，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151页。</p>
<p>[67] 《元史》卷90《百官志六》。</p>
<p>[68] [元]杨璃：《山居新语》卷1，余大钧点校本，中华书局，2006年，第203页。</p>
<p>[69] 刘迎胜：《关于元代中国的犹太人》，载中国元史研究会编：《元史论丛》，第6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204页。</p>
<p>[70]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120页；《四库全书》本，第312页。</p>
<p>[71]刘迎胜：《&lt;回回馆杂字&gt;与&lt;回回馆译语&gt;研究》，第243页。</p>
<p>[72] [元]忽思慧：《饮膳正要》卷2《诸般汤煎》，第116-117页。</p>
<p>[73]耶律铸：《双溪醉隐集》，载栾贵明辑：《四库辑本别集拾遗》下，中华书局，1983年，第780页。</p>
<p>[74]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79页；《四库全书》本，第303页。</p>
<p>[75]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王毓瑚校注本，第91页；《四库全书》本，第305页。</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章来源：《中国农史》20120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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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小议“隶”的身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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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0 Feb 2013 02:01:37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b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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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隶]]></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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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秦汉史学界在论及主与奴之间的连坐问题时，一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奴婢犯罪主人要连坐，主人犯罪奴婢则不被连坐。一方认为奴婢犯罪主人不连坐，主人犯罪奴婢连坐。而双方观点的得出，都源于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的一条律文： 　　“盗及者（诸）它罪，同居所当坐。”可（何）谓“同居”？·户为“同居”，坐隶，隶不坐户谓殹（也）。(简22)整理小组给出的译文是：“奴隶犯罪，主人应连坐；主人犯罪，奴隶则不连坐。”同时，小组在注释中又作了备注：“一说，此句意为主人犯罪，奴隶应连坐”（《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学界纷争，勿庸说与整理小组本身意思相反的“二说”直接相关。 　　笔者对上述观点无意评判，我的疑虑是：秦简此处之“隶”果真是指“奴婢”吗？ 　　我们知道关于“隶”的考辨在清代沈家本的时候就开始了，睡地秦简出土后，随着人们对“隶臣妾”、“府隶”、“宫隶”、“卜隶”、“史隶”，以及“隶书”等问题的探讨，“隶”的认识也被大大推进了。概括起来讲：用作动词，意即附属、归属；用作名词，或指执贱役者，或指官私奴婢、或为罪隶；也引申成形容词为卑贱之义。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出土的秦汉简中又出现了“隶”身份的人，而且“隶”为单字，未与其他字组合。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第4例： 　　·胡丞憙敢(谳)之，十二月壬申大夫诣女子符，告亡。·符曰：诚亡，(诈)自以为未有名数，以令自占(简28)书名数，为大夫明隶，明嫁符隐官解妻，弗告亡，它如。（简29） 　　这是一个叫符的女子，在逃亡过程中自占名数，申报为大夫明的隶。明将符嫁为隐官解的妻子。而符后来被抓获，以逃亡罪被起诉。那么这个称之为“隶”的大女子符是不是大夫明的家内奴婢呢？ 　　 　　里耶秦简户籍简中出现了一例和主人登记在一个户口册上的“隶”，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此简出土在一个凹坑中，编号为K4： 　　第一栏：南阳户人荆不更喜 　　　　　　子不更衍 　　第二栏：妻大女子 　　　　　　隶大女子华 　　第三栏：子小上造章 　　　　　　子小上造 　　第四栏：子小女子赵 　　　　　　子小女子见 　　从里耶简的文例来看，如果是家内奴婢，则登记为“臣曰某”或“妾曰某”。比如简K30╱45第二栏有“母曰错　妾曰□”，K27第五栏有“臣曰聚”的字样(《里耶秦简发掘报告》)。这也与睡虎地秦简称奴为臣、婢为妾的习惯相一致。像《封诊式》提到士伍甲的家室，有“妻、子、臣妾、衣器、畜产”；《日书·甲种》：“除日，臣妾亡，不得”等等。简K4称之为“隶大女子华”，显然这个叫华的女人并不是家内奴婢。 　　那么，“大夫明隶符”和“隶大女子华”到底是什么身份？《说文》曰：“隶，附箸也”。我想如果指人的身份，应该指“附箸于人者”。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解释说：“隶，一种依附的身份”(《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是很确切的。而且从《奏谳书》的例子来看，“隶”不是通过买卖而来，人身是自由的。至于“隶”是不是用来特指女性，还有待于新材料的出土及公布。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探讨秦汉社会主与奴的连坐问题，用“坐隶，隶不坐户”的简文是错误的。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9月10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秦汉史学界在论及主与奴之间的连坐问题时，一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奴婢犯罪主人要连坐，主人犯罪奴婢则不被连坐。一方认为奴婢犯罪主人不连坐，主人犯罪奴婢连坐。而双方观点的得出，都源于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的一条律文：</p>
<p class="kt">　　“盗及者（诸）它罪，同居所当坐。”可（何）谓“同居”？·户为“同居”，坐隶，隶不坐户谓殹（也）。(简22)整理小组给出的译文是：“奴隶犯罪，主人应连坐；主人犯罪，奴隶则不连坐。”同时，小组在注释中又作了备注：“一说，此句意为主人犯罪，奴隶应连坐”（《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学界纷争，勿庸说与整理小组本身意思相反的“二说”直接相关。</p>
<p>　　笔者对上述观点无意评判，我的疑虑是：秦简此处之“隶”果真是指“奴婢”吗？</p>
<p>　　我们知道关于“隶”的考辨在清代沈家本的时候就开始了，睡地秦简出土后，随着人们对“隶臣妾”、“府隶”、“宫隶”、“卜隶”、“史隶”，以及“隶书”等问题的探讨，“隶”的认识也被大大推进了。概括起来讲：用作动词，意即附属、归属；用作名词，或指执贱役者，或指官私奴婢、或为罪隶；也引申成形容词为卑贱之义。</p>
<p>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出土的秦汉简中又出现了“隶”身份的人，而且“隶”为单字，未与其他字组合。</p>
<p>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第4例：</p>
<p class="kt">　　·胡丞憙敢(谳)之，十二月壬申大夫诣女子符，告亡。·符曰：诚亡，(诈)自以为未有名数，以令自占(简28)书名数，为大夫明隶，明嫁符隐官解妻，弗告亡，它如。（简29）</p>
<p>　　这是一个叫符的女子，在逃亡过程中自占名数，申报为大夫明的隶。明将符嫁为隐官解的妻子。而符后来被抓获，以逃亡罪被起诉。那么这个称之为“隶”的大女子符是不是大夫明的家内奴婢呢？<br />
　　<br />
　　里耶秦简户籍简中出现了一例和主人登记在一个户口册上的“隶”，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此简出土在一个凹坑中，编号为K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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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kt">　　第一栏：南阳户人荆不更喜</div>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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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kt">　　　　　　子不更衍</div>
</li>
<li>
<div class="kt">　　第二栏：妻大女子</div>
</li>
<li>
<div class="kt">　　　　　　隶大女子华</div>
</li>
<li>
<div class="kt">　　第三栏：子小上造章</div>
</li>
<li>
<div class="kt">　　　　　　子小上造</div>
</li>
<li>
<div class="kt">　　第四栏：子小女子赵</div>
</li>
<li>
<div class="kt">　　　　　　子小女子见</div>
</li>
</ul>
<p>　　从里耶简的文例来看，如果是家内奴婢，则登记为“臣曰某”或“妾曰某”。比如简K30╱45第二栏有“母曰错　妾曰□”，K27第五栏有“臣曰聚”的字样(《里耶秦简发掘报告》)。这也与睡虎地秦简称奴为臣、婢为妾的习惯相一致。像《封诊式》提到士伍甲的家室，有“妻、子、臣妾、衣器、畜产”；《日书·甲种》：“除日，臣妾亡，不得”等等。简K4称之为“隶大女子华”，显然这个叫华的女人并不是家内奴婢。</p>
<p>　　那么，“大夫明隶符”和“隶大女子华”到底是什么身份？《说文》曰：“隶，附箸也”。我想如果指人的身份，应该指“附箸于人者”。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解释说：“隶，一种依附的身份”(《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是很确切的。而且从《奏谳书》的例子来看，“隶”不是通过买卖而来，人身是自由的。至于“隶”是不是用来特指女性，还有待于新材料的出土及公布。</p>
<p>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探讨秦汉社会主与奴的连坐问题，用“坐隶，隶不坐户”的简文是错误的。</p>
<p style="text-align: right;">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9月10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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